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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活着》读后感18篇 作文(优秀20篇)

我的时间掌握在自己的手里,我只是想提醒自己,认识自己,在我的时间里做我自己。以下是小编收集的关于《高中生《活着》读后感18篇 作文》,仅供大家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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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三国演义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11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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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厚厚的一本三国演义,不禁感叹历史的“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三国演义真的为读者生动活现地演义了一个历史故事,也让我从中学到了一些为人处世之道。

先来说说曹操这个人物带给我的启示。曹操一生都属于十分大胆型的人物,也是十分__诈的。他误杀了吕伯奢一家人,最后明知错了,还要继续杀了吕伯奢,其无情无义至此,陈宫便离他而去,曹操后来说的那句话耐人寻味:“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但反过来想想,如果当时他不赶尽杀绝的话,吕伯奢若真带了些人过来追杀他,可能曹操会就此退出历史舞台了。但是__诈带来的只会是一时的小利,一直是__诈的话,自然会遭到报应。后来董承一伙人便刺杀曹操,可惜事败了。后来陆续都有一些人刺杀曹操,但都因一些意外而失败了,否则这位曹阿瞒也不会叱咤风云了。曹操给我的启示就是,做人不能太狡诈。

与曹操截然相反的一个人物就是刘备了,他以仁义当先,他热爱百姓。刘备一生的行为都与曹操相反,曹操__诈,刘备仁义。刘备在落难时,还带着百姓逃命,他管理一个新野,或是徐州,都是布施仁政,得到百姓的爱戴。

但不论是曹操还是刘备,他们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非常注重人才,曹操失了一个吕韦,祭奠时他不哭自己曹家的人,独哭吕韦。他的谋臣郭嘉死后,他也十分痛心。刘备则更重视人才了,起初赵云并不是刘家的将军,但他十分器重赵云,几次留他,后来终于归到了刘门下,才使得那个扶不起的阿斗两次脱险。徐庶被曹操“拐骗”到那边,在送别时,刘备哭着送别,还要砍掉挡在前面的竹林,后来徐庶才又回来推荐了诸葛亮。刘备三顾茅庐更是成为聘用人才的典范。

所以说,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需要招兵买马,寻找志同道合的人,一同创建事业,这才是成功之道。与之相反的例子便是袁绍了,照说袁绍与曹操一战的时候,拥有明显的军事优势,但袁绍为人不重视人才,有许多忠臣在身边也不知道。他如果听忠臣的话,那曹操怎么可能胜得了他呢?而他却听信一些小人的话,致使败给了兵力较少的曹操。

三国演义还让我学到:要善于听取好的意见,忠言逆耳。曹操赤壁之战为什么会败?我觉得还是因为没有听信好的意见,面对新来的庞统这个外人,他却毫不犹豫地相信了他的“连环计”,而面对另一个臣子对他的忠言,那位臣子大致说的是:“若敌人用火攻,如之耐何?”曹操答的大致意思是:“现在这个季节,不会刮东南风,如果用火攻,那便是烧他们自己的营了”。这也怪不了曹操,他又不像孔明这个气象专家能知风雨。但既然有人提了建议,曹操也应该有所警觉呀,不然也不会败了。另外一次就是刘备在一片靠近水的树林中安七百里连营,早有臣子向他提出建议,说敌人如果用火攻怎么办?但他没有接受,致使后来真的被陆逊七百里火烧连营。所以,能否正确听取他人的意见,往往决定着事情的最终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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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论语高中读后感

全文共 10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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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我爱传统文化,《论语》吾之最爱也。

《论语》与我初次结缘

在我读学前班时,妈妈在朋友的介绍下买回一本《论语》,那时我不识字,但翻着那简短的文字,我就很好奇,硬拉着妈妈教我读。刚开始,第一则,妈妈每天教我读5遍。俗话说:“反复是记忆的基础”。到第五天时,我已经能背诵第一则了。在妈妈的鼓励下,我也觉得挺有成就感的。学第二则时,就坚持复习第一则,就这样我坚持了一段时间,我积累的知识越来越多,学习兴趣也越来越浓。我也明白了:“学而时习之,不亦悦乎?”的道理,尝到了“反复是记忆的基础,记忆是理解的窍门”的滋味。

《论语》与我成为朋友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与这本书成了要好的朋友,它一直就在我的书桌旁陪着我读书,空闲时我随手一翻,它就像变魔术一样,化身为圣人,与我促膝相谈——与君一句话胜读十年书。

在学习中,每当学到《论语》知识我就非常激动,因为我又可以和我的朋友见面了。当老师教我们班的同学读时,我已经会背了,当他们会背,我就会默写了,这时老师就会走过来摸着我的头说:“孩子,你太棒了!”这时我在高兴之余,更要感谢我的好朋友———《论语》

当我学习懒惰做作业不思考时,我的朋友也会敲着我的脑袋说:“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这时我明白了以后做什么事都要三思而后行。

《论语》是我生命中的指路明灯

《论语》是石,敲出星星之火;《论语》是火,点燃熄灭的灯;《论语》是灯,照亮夜行的路,《论语》是路,引我走向黎明。

“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君子求诸己,小人求诸人。”我懂得了如何培养言而有信,严于律己的处事品质。在我们班的同学中,大多数都不能言而有信,严于律己,犯了错误总是想推卸责任,从不找自身的原因。而有修养的人却能在遇到问题时,不断反思自己并修正自己,宽以待人。

如果我们大家都能认真学习《论语》,那么就会成为有良好修养的人,我们这个社会就会更加和谐美好,中国梦的实现就指日可待。

转眼间,我即将结束初中的生活,我的朋友《论语》仍然陪着我,为我的成长指明方向。

传承我国传统文化——《论语》

近年,社会上掀起了传统文化热。各种方式都在普及《论语》。但有的演讲并没有把握它的本质,有的影视剧只为追求收视效果,却不尊重历史,这样普及传统文化并不好。我认为最好的方法就是——反复朗读,知行合一。

总之,我会从现做起,从我做起,带动身边的人诵读《论语》,我也要把这种方法传给我的子孙后代,让他们也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把中国的传统文化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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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家的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7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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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是巴金激流三部曲中的第一部,通过描写中国的一个封建大家请的没落与分化,描写封建宗法制度的崩溃和革命潮流在青年一代中的激荡。其中,最令我记忆犹深的便是鸣凤要嫁到冯乐山做姨太太的情节。

主人公觉慧对丫环鸣凤一往情深,但他们的爱情被高老太爷发现,认为门不当户不对,就决定把鸣凤送给孔教会长冯乐山为妾,而觉慧却无能为力,最终鸣凤不甘屈辱,投湖自尽……

看到这里,不禁令我讶然。在封建制度下,下人们的命就像蚂蚁般渺小,主人轻轻一掐指便无声无息地死了。难道在黑暗腐朽的封建制度下,人命就这么脆弱吗?仔细想想,这种事情的发生不都是因为这不可理喻的社会制度吗?就是因为在这残酷的制度下,中国的女人才会如此懦弱。

但同时,鸣凤被迫嫁去冯家,而觉慧却眼睁睁看着这事情一步一步地发生下去。可以看出他对鸣凤的爱情是远远不及鸣凤对他的爱那么坚定和忠贞的!我想,就算鸣凤最后没有嫁去冯家,最后也不会和觉慧有好结果的。这无疑是上天给觉慧的一个考验。

回到社会上,可以看到满街都是牵着手,揽着腰的情侣。可是又有谁知道哪一天他们会因为对方的不忠贞而分开了呢?更或许,有些人只是贪图一时新鲜而在浪费青春。也许,也有一部分的男生像觉慧那样,虽说是勇敢,轻易地许下诺言说要守护对方一辈子,转过头来,面对家庭和身边亲朋好友极烈反对,又有几个人真的会抛下现今拥有的一切和对方相守一世呢?觉慧虽说是有进步思想的新青年,但他身上仍存在着封建思想的劣根,使他不能彻底、坚决保护鸣凤。有些人的爱情,终究是悲剧。

“命运哟!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哟!”鸣凤这句时常对自己说的话暗示了她的最终结局。在那个时代下,仿佛一切都是徒然的……鸣凤只是那个社会中的一个代表而已。

这就是鸣凤与觉慧被社会湮灭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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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高中生关于红楼梦的读后感

全文共 6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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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又名《石头记》、《金陵十二钗》、《宝玉缘》等。是清代作家曹雪芹创作的章回体长篇小说。《红楼梦》不仅仅是四大名著之首,也是举世公认的中国古典小说的巅峰之作,还是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传统文化的集成者。

我拿起这本精彩绝伦的小说,细细地品味着。曹先生在书中对人物的华美塑造,生动刻画,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如:多愁善感的林黛玉,追求完美的贾宝玉,风风火火的王熙凤,心胸宽广的薛宝钗……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心思缜密的林妹妹——林黛玉了。虽然在这个大家庭中有很多人不喜欢她那生性多疑、孤标傲世的性格,但是我能体会她的苦衷。黛玉从小父母双亡,虽然贾母对她也十分疼爱,但是寄人篱下的她,始终感到自己的世界是多么的寂寞孤单!为了保护自己,也为了能在这个复杂的大家庭中生活下去,她选择了用刻薄的语气去对待每一个人,这也是促成她猜疑成性的一个重要因素。黛玉在凄凉中死去,身边只有服侍她的一个丫鬟在为她哭泣。这也使我想起了她那曾被预言的悲惨的一生!

我看完了《红楼梦》,也就品完了《红楼梦》。每每到此我就会感到无比的心酸,甚至会有一丝的怨恨。作者为什么非要把结局写得那么悲惨?这与前一段的繁花似锦、热闹非凡的景象是一点都不符合的。一直到很久很久以后,我才渐渐明白,作者的用心良苦!封建社会是一个多么黑暗,多么腐朽的世界啊!这是人类社会演变过程中一个小小的片段罢了!真庆幸我们今天的世界是多么美好啊!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红楼梦》让我感慨万千,让我深深地被曹先生所折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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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悲惨世界读后感高中生通用

全文共 8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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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闲暇之时,轻轻翻开桌上的《悲惨世界》,看雨果笔下的一个又一个感人至深的故事,感受书中那一个又一个鲜活的灵魂。

初识雨果就是因为他的这本书,我已不记得这是第几次翻开它了。

对于书中那个叫冉·阿让的人,我感觉太神奇了,一方面,他偷盗,他越狱,另一方面,他又是一个成功的商人,能干的市长,他深切同情着芳汀母女,当他得知有人要替他受审时,他毅然决定抛弃市长的头面和身份,投案自首。这些,在当时都深深揪痛了我的心。

深深揪痛我的心的,还有那个小珂塞特。她是一个多么令人怜爱的小女孩儿啊!当可怜的小女孩走在去森林里提水的夜路上,路过笼在蜡烛光里的玩具店时,她偷偷看着那个穿着紫色衣服的洋娃娃,当她一个人提着沉重的水桶走在回去的路上时,一只大手悄悄伸过来,那只手是冉·阿让的手,它在带走小女孩水桶上重量的同时,也带走了我沉重的忧悒。

我清晰地记得,我在这页书上哭过。

还有这样一个场景,令我记忆犹新。

当冉·阿让潜入教堂,偷走米里哀主教的东西时,警察来了,冉·阿让绝望的站在那里,可米里哀主教却说:“尊敬的警察先生,我想你们误会了,这位是我请来的客人,我正准备送他走呢。哦先生,您忘了把我送您的礼物一并拿走。”说着又从桌上拿了一对银烛台递给冉·阿让,待警察走后,米里哀主教对冉·阿让说:“先生,这些银子是让你做一个诚实的人用的。”这句话,冉·阿让将记一辈子,而我,也将记一辈子。

众所周知,巴尔扎克是一个狂傲自负之徒,他曾经常与朋友开一些粗鄙的玩笑。他曾在大庭广众之下信口议论雨果的私生活,他曾尖刻地批评过雨果的剧本《欧那尼》,他称雨果放弃法国贵族议员的身份是哗众取宠。然而在巴尔扎克临终之际,只有雨果在深夜赶到他的病榻前,紧紧握住被子下那双冰冷的手,那个倨傲的灵魂。后来,在巴尔扎克的葬礼上,雨果沉重宣读了著名的《巴尔扎克葬词》,称他是“伟大的,不知疲倦的思想家、哲学家、诗人、天才”称他“在最伟大的人中名列前茅,是天才中的佼佼者”。

雨果用大爱和大善包裹了世界,他说:“善是精神世界的太阳,”他的太阳,穿百载,越万里,慷慨的照耀那些心中落满了霜雪的人。而《悲惨世界》也成为我的太阳,在今后的日子里,一直熠熠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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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家的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7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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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巴金的《家》后,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好比在严冬里往身上浇了一盆热水,好比在炎夏中赤脚逛街,心中一直有股劲头在不停的上升,上升。书中形成鲜明对比的两个人物,同时也是兄弟两——觉新和觉慧,他们虽然出生在同一家庭,但是两人的思想完全不同。觉新的“作辑主义”和“不反抗主义”使我义愤填膺;觉慧的初生牛犊不怕虎,追求自己的理想,使人感到一点欣慰。

因为懦弱,因为封建礼教的传统旧思想,断送了觉新这个有为的,年轻的`生命。觉新虽然有过向往“五四运动新潮”的影响,但是在封建家庭的“孝”道的感染下,在全家的封建思想的带动中,他放弃了,他不敢说“不”字。当父亲决定用抓阄的方法决定婚姻时,他默认了;当家人要让瑞钰到城外生孩子是,他更默认了……当他意识到家庭的颓败,正想追求自己的理想时,梅却在忧郁中死去。不久,觉慧又离家出走,这不仅没使他放飞梦想,却让他在颓败的家庭中更加讨好每一个人,更加小心翼翼。因为他在懦弱中更加懦弱。

相反,觉慧这个封建礼教叛徒,这个胆大妄为的青年却在不平中走向光明的大上海。离开了这个关着他18年的恐怕的笼子。

正因为有了觉慧,才使这个生气沉沉的大家庭中带来了一丝朝气,一股清风。“无论如何,我不,跟他们一样,我要走自己的路,甚至于踏着他们的尸首,我也要向前去。”这是觉慧对封建礼教,对就制度发出的一声警告;“我们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把自己的幸福争过来!”这句话证明了觉慧追求自己理想,是个热血沸腾的青年。虽然他没有和鸣凤结合,虽然他努力的想把腐朽的家庭变朝气,但是他失败了,而他在失败中选择了离开和放弃,去追寻自己的理想。

许多人在谴责与犹豫中一直没有正确的选择。可你要知道“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只要坚持自己正确的理想,不要管别人是如何指责,相信自己,向胜利之门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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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高中论语十二章读后感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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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是家喻户晓的经典作品,是儒家思想的核心著作,是记录孔子及其弟子言行的语录体散文。孔子是我国古代伟大的教育家、思想家、儒家学派的创始人,他的智慧启迪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后人尊称他为“圣人”。

我喜欢《论语》,不是因为它告诉我们多少修身、齐家、平天下的大道理,而是它充满智慧的语言,是生活的感悟和积累。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这就是一句千古名言。意思是说:“把老师教给你的知识和你因此而得到的知识在现实中实践它,是一件令人十分愉快而振奋人心的事。”孔子认为学生的学习活动,本身应该是件快乐的事。孔子的这句开场白就是告诉弟子们,理论联系实际,把学来的知识放到实践中去才是真正的知识,才能证明你已经把握了知识。而真正懂得知识的人在现实中的运作会兴趣倍增,会自然产生出需要更多知识的充实。我们知道了学习、实践的重要性,我们还要记住“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的学习方法,则是重中之重。只读书学习而不会积极地思考问题,就会茫然无知而没有收获,就是我们平常说的读死书。反之,如果只空想而不读书学习,就会疑惑不解,精神疲惫,就成为“纸上谈兵”。这就告诉我们要把学习和思考结合起来。再有“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解释为“在温习学过的知识时,能有新体会,新发现,那么就可以当老师了。”这也就是对我们学习思考提出的要求,要求我们在学习中不断“温故而知新。”作为学生,能做到这一点,就是真正会学习了。

还有“三人行,必有我师焉”,等等好多精辟的语言,我都很喜欢。至今,有很多成语都是从《论语》中演变而来的,比如:温故知新、不耻下问、诲人不倦、学而不厌、举一反三等。

我喜欢《论语》,篇幅不是很长,所以很多能背,也常在作文中引经据典,有时和人聊天时也会引用一两句,也因此被人说我卖弄学问,但

我喜欢这种感觉。我喜欢《论语》,它使我学到了知识,增长了智慧,也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感谢《论语》,伴我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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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活着》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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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人只要活着,比什么都重要!无论你有多少千山万水,多少金银财宝,人死了又有什么用呢?

在《活着》中最让我心疼不已的就属凤霞了!打小就又聋又哑,家里又穷,就算是给她找了一个好人家,她的命最后还是在死神的手里徘徊。凤霞是生孩子难产而被死神给看中的,生小孩原本就是女人的鬼门关,再加上她又瘦又小,肯定逃不过这一劫了!而且是一个恶魔般的天气——那是一个风雪交加的傍晚,狂燥的雪风呜呜乱叫,让地面上的雪花翩翩起舞,周围白茫茫的什么也看不见。二喜背着凤霞去往医院,接着凤霞被推进了产房,二喜与福贵(她爸)焦急而兴奋地在外面等待。可是10分钟、30分钟、120分钟,凤霞还迟迟没出来,就连比凤霞晚进去的都出来了,他们这才发现事情大了。这时医生突然出来问:“保大还是保小?”他们一愣后伤心地说:“大的!我要大的!”接着几分钟后,医生又出来说:“是儿子,大的也没事!”他们松了口气。可令人没想到的是,没过多久凤霞就没气了。

故事到这儿,我轻轻叹了口气:唉!活着最重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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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荒野生存》读后感高中作文

全文共 11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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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年前,一批批殖民者踏上了印第安人的土地,他们叫它美国。美国人伴随着他们的美国梦,扎下深深的根。然而现如今,美国梦已不再局限于是一种相信只要美国不懈奋斗便能获致更好生活的理想,美国人已将“探求”作为他们新的梦——有一群人决定到阿拉斯加去看一看,去寻找自己与自然交轨的人生。

阿拉斯加雪地冰天,又被排除在美国的大版图外,但是它的旷野无际却吸引了无数人欲与之相识。《荒野生存》就描写了这样一个渴望将自己的灵魂献给阿拉斯加的年轻人,以及他真实却近乎残忍的故事。

《荒野生存》由著名作家乔恩·科莱考尔所著,所述是一个真实事件。1992年,在美国阿拉斯加地区的一个废弃的公交车车厢里,人们发现了一具腐烂的尸体,经调查,证实这位死者的全名叫克里斯多福·强森·麦克肯多斯,是个出身于美国东岸富裕家庭的年轻男子,他在1990年大学毕业后,即与家人失去联系。克里斯多福极端向往回归自然的原始生活,尤其是他想走进阿拉斯加,去征服这大自然鬼斧神工的奇葩。于是他改名换姓,烧掉现金,放弃车子和大部分财产,从此开始向他的梦想进军。然而,由于食物短缺和意志崩溃,克里斯多福于阿拉斯加之行结束了生命。这件事经过披露后,在美国社会引起震撼。人们的看法褒贬各有之,有人感佩克里斯多福的勇气;有人却认为克里斯多福太轻忽自然,藐视大自然,竟然没有作充分准备便草率进入美国最不毛、环境最恶劣的阿拉斯加独自生活。

读过这本书后,就个人而言,我是极其支持克里斯多福的行动及观点的。他虽然客死他乡,但是他完成了自己的人生目标——在阿拉斯加的原始森林里住上一百天。且正如书中所言,若非他没有活着回到父母的身边,他一定会被称为英雄!不是吗?他的故事一定会载入史册,会勾起人们对于回归自然的渴望。然而他死了,于是就遭到人们的斥责与鄙视。这不公平吧!

还有人质疑:为什么富家子弟、名牌大学毕业生放弃一切走进阿拉斯加荒野?有人说是因为他对自己的感觉过于良好,导致他认为自己无所不能;还有人说是因为他对社会、人际等现代产物的厌恶,导致他欲远离尘嚣。我认为以上观点是不可立足的,后来通过克里斯多福的日记,人们了解到这位旅行者也曾感到过寂寞,他更写到当他走出阿拉斯加后,他要结婚。通过阅读《荒野生存》后,我觉得他之所以“不自量力”是因为他有个虚伪且龌龊的家庭——他那为身为美国高级航天工程师的父亲在小克里斯多福6岁时,曾一度重婚,甚至在克里斯多福诞生后还与前妻生了一个儿子。这位父亲成功地将此事隐瞒了十余年,但还是被不幸的克里斯多福知道了,且从此克里斯多福再未与他的父亲说过一句话,并于两年后踏上了他的阿拉斯加之旅。

《荒野生存》确实是一本好书,因为它不仅描述了人类渴望追求自由、野性的梦想的崇高精神,更在一定程度上揭露了人的脆弱与其之险恶!这真是一本令人震撼、感人至深的书,相信它会在我的人生之路上给我更多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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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悲惨世界读后感高中生通用

全文共 9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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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大约七八岁的时候,爸爸给我买了一本名叫《悲惨世界》的书,书中主人公的精神从那时起便一直陪伴和鼓励着我,直到现在。

《悲惨世界》主要讲述了一个名叫冉阿让的人因为饥饿所以偷了一块面包,却被人家当场抓住,被判了五年苦役,其间因为思念姐姐和她的孩子,他企图越狱,共有四次,但不幸的是每一次都被抓住了,每一次都加刑,一共要坐十九年的监狱。十九年,最初却只是因为砸碎了一块玻璃,偷了一个面包

冉阿让感到很愤怒,他认为这个社会愧对了他,总有一天他要报复。在出狱的那天,冉阿让来到了迪涅城。他到处借宿却没有人肯接待他,最后他来到了迪涅城主教莫里哀先生的家中,莫里哀先生热情地接待了他,并请他在自己家中住宿一晚。

半夜,冉阿让忽然醒来,他想起了他痛苦的往昔。他决定偷走主教的东西来补偿自己的人生,冉阿让成功偷走东西后,立刻逃走了。

第二天,女仆发现东西被偷了,便马上告诉了主教,但主教并没有生气。过了一会儿,警察抓来了冉阿让,来到了主教的家中。主教不仅没有怪冉阿让,还把那些东西送给了他。冉阿让感到很吃惊,他说不出来现在是什么感觉,他逃也似的出了迪涅城。

后来受到主教感化的冉阿让决定弃恶从善,他来到了滨海蒙特勒伊城,化名马德兰,并发明了一种东西,成为了本市巨富,成为巨富后,冉阿让经常帮助穷苦的老百姓,被任命为市长。但是好景不长,不久,冉阿让从警察沙威口中得知,偷走主教东西和别人的苹果再次犯案的冉阿让已经捕获了。但他明明还在这里,难道说有人成了替死鬼?

于是冉阿让也关注了这次案件,知道了原来那个替死鬼叫商马第,他其实没有犯罪,他只是从地上捡的苹果枝罢了,并没有偷。如果要证明商马第的清白,他就必须要去自首。冉阿让只要一想到他又要变成监狱里时的样子,便觉得沮丧不已。但他的良知告诉他,他必须要去自首,只有这样才能使商马第不白白受罪。

最后,冉阿让还是决定去自首。虽然他犯了罪,但他的诚实和坦然感动了在场的所有人,也感动了我。舍弃自己好不容易得来的荣华富贵,为了一个不相干的人去自首,这得需要多大的勇气啊!我顿时被冉阿让的可贵的精神感动了。冉阿让的一生,在苦难中挣扎,却有着舍己为人的情操,雨果用这样的人物形象告诉我们:要做一个有价值的人。

每当我拿起这本书,我便想到了冉阿让那崇高的精神和高尚的情怀,他将在今后的岁月里一直陪伴我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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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平凡的世界读后感800字高中生

全文共 5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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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多少真实?从你的文章里流出,我不知道,我只知道那一幕幕一直还留在我的记忆里。挥之不去的一个生活。当我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从未怀疑过这本书里面的假,当我不看这本书的时候,我也从未把它当做真。我希望一段人生,在书里走过。我像是经历过一般,但那不是我的经历和想要。

人们都在努力,在一个社会的变化里,每一个人都在寻求自己的生活的道路。孙少安成为了富甲一方的老板,在这种稳定生活中,却从来没有得到过他的弟弟的认可,孙少平是要成为什么样的人,没有人知道。他自己也不知道吧!在哪个城市下,在他自己的努力下,在哪个煤矿下,他埋下了自己的汗水,和一个恋人。时间对他来说很久远了,可是他得到了什么?或许他余下的生活就是在这个煤矿下的工作了。我们这么做到底是向着什么样的方向前进,当初读的书中,能给一个人多少支撑,在拒绝了所有的安逸之后,他为自己的生命做了怎样的决断?他让我知道了,人是在追求自己的想法时,慢慢安定下来的,哪我又该如何?

孙少平在自己的视野和身份之间出一种完全没有分清的态度。或许过去,现在还存在有很多和他一样的年轻人,我们又该给他们什么样的态度?过了此书,也就是一种经历。终究是别人的人生,我们自己或许还是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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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高中论语十二章读后感精选

全文共 9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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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竞争日益激烈的社会,《论语》如同沙漠中的绿洲一样,滋养我们的精神世界,使我们内心平和,在炎炎夏日中收获一丝清凉。这就是经典的力量,它可以在潜移默化中塑造我们的性格,让我们能更加平和地对待工作中的压力,将压力转化为动力。

作为一名实习生,在公司总部机关人力资源部实习的这段时间让我感触良多。首先让我感受最深的是公司快速紧张的工作节奏。从公司领导到每一个同事,都在为“振兴华北”的共同目标努力奋斗,同事们虽然劳累但是充满了信心,这信心是对公司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信心,是对美好幸福生活的信心。

其次,让我深感震撼的是大家在紧张的工作之余每天坚持学习。局副总经理、华北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程文彬曾在加强总部机关作风建设会议上指出:勤于学习,学无止境。程文彬在强调对标学习和开放性学习的同时,强调“系统内、部门内要互相学习,年轻人向老同志学,老同志互相学,学习的氛围一定要建立起来。”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公司众多优秀的同事是我学习的榜样,我要对标学习,不断提升自己。孔子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这就告诉大家要想办好事情,就一定要做好准备,公司组织的“书香大讲堂”、经验交流分享会等学习活动,虽然和大家目前的岗位工作没有直接的联系,“短期收益”不明显,但日积月累,就会获得“长期收益”。

《论语》中讲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要想读好这本书,就必须学会运用这句话。在日常工作、学习中,要将学习和思考结合在一起,做一个会思考问题的员工,做一个有悟性的员工。这样,更有利于自己的快速成长和进步。

于丹老师讲到:“《论语》的真谛,就是告诉大家,怎么样才能过上我们心灵所需要的那种快乐的生活。”尽管现代社会竞争压力大,但只要我们坚持阅读经典,并且在生活中不断践行“忠恕之道”,践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最基本的做人做事准则,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热情为大家提供帮助,提升自我,尊重他人,那么不管外界的变化多么复杂,我们都能收获内心的平静和愉悦。

《论语》最让人感动的是其所蕴含的人文情怀。孔子是一个讲求孝道的人。子曰:“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如果问大家是否知道父母的年纪,相信并不是所有人都能脱口而出,父母总在不知不觉间老去。“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太忙,从来都不是理由,别找借口,也别留遗憾,放下手头的事情,给爸妈发个短信、拨个电话,聊聊家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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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狼王梦的读后感高中作文

全文共 9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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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你说说心里话

紫岚,有些话憋在我心里很久了,我有股一吐为快的冲动,那就借这次机会和你说说我的心里话吧。

母爱如海,绵绵流长。

紫岚,我知道,你是位承受得起这句话的母。忍受分娩的剧痛任狗撕咬,披风戴雨将五个狼崽叼回住所,对孩子的无比严格,丧子的痛心……足以表现出你是尽职尽责的母亲。次子蓝魂儿被捕兽夹卡住时,你竟把它的喉管咬破,结束它的生命。宁愿让它死在自己手里,也不愿让它受尽后死在猎人与猎狗手中,这看似荒谬,其实何尝不是伟大的母爱!

母爱是一幅山水画,洗去铅华雕饰,留下清新自然;母爱是一首深情的歌,宛转悠扬,轻吟浅唱;母爱是阵和煦的风,吹去朔雪纷飞,带来春光无限。

看看我们人,赶父母出家门,虐待父母的新闻不胜枚举,那些人连你们狼都不如!父母爱不容侵犯,他们有什么理由又有什么资格这样做!有这样败坏的人真是中华民族乃至人类的耻辱!紫岚,你替动物和人类做了榜样!

梦想已武装,前方会怎样?

紫岚,我知道,你的梦想是完成丈夫黑桑的遗愿——做狼王。于是,你把这个愿望寄托在长子黑仔身上。黑仔不幸死后,你又寄托在蓝魂儿身上。就这样,虽然三子一个接一个遇害,但你仍不甘心。这份执着似乎感动了天地,女儿媚媚怀有狼孙,你的梦想多了一丝希望。为了孙子的安全成长,你终究与老鹰同归于尽,说是为梦想而死更确切些。

虽然你没完成梦想,虽然结果不称“狼”心,但你努力过就足够了,结果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轰轰轰烈烈地拼搏过。好比打仗,只要上了战场拼死拼活痛痛快快打了一场,也就死而无憾了。梦想跌跌撞撞,怎么会没悲伤?对于你的梦,不要太悲伤,太彷徨,相信你的孙儿会迎来希望的曙光!

我们人在追梦上可不逊色。有轮椅上的著名女作家海伦凯勒,失聪仍坚持创乐的音乐巨人贝多芬,患有肌肉萎缩症的世界物理学家霍金……这是对无数追梦者的莫大鼓励,而这梦想之所以成功来源于执着,就像向日葵永远向着太阳。不错,执着不一定成功,但缺乏执着一定不成功!

当风带来春的生命,当阳光照出夏的炎热,当落叶荡出秋的果实,当雪洗刷冬的洁白,我知道梦已轮回。坚持梦想不改变,纵然海枯石烂,天倾地陷。

紫岚,谢谢你!是你让我懂得了爱应珍惜,是你让我领悟了梦的真谛!

[狼王梦的读后感高中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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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高中生《简爱》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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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早上,闲来无事,我打开抽屉,拿出一本浅绿色封面的书,翻开后,一股淡淡的油墨香味扑鼻而来。这本书名叫《简爱》,是我8岁生日时妈妈送给我的。

《简爱》的作者是夏洛蒂勃朗特,这是一本以爱情为主题的小说,主要写了出生于穷牧师家庭的简爱从小就受尽舅母与表兄妹的欺辱,后来被送进了孤儿院。进入孤儿院后,她还是没能摆脱悲惨的命运,唯一开心的是结识了新朋友海伦。后来海伦死去,简离开了孤儿院,成为了一个庄园的仆人,这时她爱上了庄园的主人罗切斯特……最后两人如愿以偿,长相厮守。

在这本书里,使我印象最深的还是简爱这个人物。简爱是一个心地纯洁、善于思考、不甘忍受社会压迫、用于追求幸福的女性。她在社会底层受尽了磨难,生活遭遇更是令人同情,但她自尊自强。她的一句:“我们是平等的……至少我们通过坟墓,平等地站到上帝面前。”令所有人都为之震撼,深深感受到她的崇高精神与人格魅力。简爱认为爱情也应该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并不取决于社会的地位、财富与容貌,只有男女真正爱上对方,才有可能获得幸福。在这点上,简爱就表现出了一心渴望幸福的强烈欲望,尽管自己身处仆人地位,但她还是没有放弃对罗切斯特的追求……

读读《简爱》吧,相信它一定能使你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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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海底两万里读后感高中作文600字

全文共 9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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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本叫《海底两万里》的书,很好玩。《海底两万里》这本书,我已经津津有味地读了两遍,可还是意犹未尽。每次读这本书,我都有身临其境的感觉,彷佛自己也登上了鹦鹉螺号,随着尼摩船长和他的“客人们”周游海底世界,饱览海底变幻无穷的奇异景观和各类生物。

《海底两万里》这本书他的作者是法国著名的科幻小说家儒勒。凡尔纳。儒勒﹒凡尔纳把海底世界描绘得妙趣横生,引人入胜。可那时人类还没有发明潜水艇,难道他有先知先觉?这真是不可思议啊!

一百多年过去了,在科技高度发达的今天,这一切早已从科幻变成了现实。我想,等我长大了,也要登上潜水艇,作一次真正的海底旅游。那时我还要带上这本书,一边品读着科幻小说一边欣赏真实的海景,那该是一种多么奇妙的感觉啊!

《海底两万里》这本书是讲世界上突然出现了一只“海怪”,这只“海怪”引起了全世界人民的轰动。

一个教授和他忠实的仆人一起去海上观察不明生物。不幸,船被击沉了,他们和尼德兰一起落到了所谓的怪物身上,结果,阿尤纳斯教授和他的仆人——康塞尔还有捕鲸好手——尼德一起发现了那只“海怪”的秘密:那只海怪并不是动物,是一艘叫鹦鹉螺号的潜水艇!

鹦鹉螺号的船长叫尼摩,他带阿尤纳斯教授和康塞尔、尼德一起漫游了海底,参观了南极大陆。

其中我最喜欢的人是康塞尔,因为他就像阿尤纳斯教授的贵重物品一样,随身携带。

当阿尤纳斯教授与尼德意见不和的时候,康塞尔也会帮助阿尤纳斯教授打消尼德的阴谋诡计。

其中,有几章很有意思,分别是:从合恩角到亚马逊河、沉没的大陆、海底电缆、追击……我最喜欢的是沉没的大陆。

沉没的大陆主要讲的是11点时“我”和尼摩船长去海底旅行。一路上,“我”看到了一些可怕的动物:巨大的龙虾藏在岩洞里,瞪着眼睛,挥着大爪,还有庞大的海蟹、大得吓人的章鱼。最终来到了亚特兰帝斯,这可是十万年前的遗迹呀!“我”很惊讶,仔细地看着这里,想要把一切都印在脑子里,过了一个小时才回去。

我读完这本书后深深地感受到这么一个道理:科学造福人类的同时,也可能会被坏人利用,还有,我们不能随便屠杀海底动物。

另外,即使再发达的科学设施也可能会出现意外,像鹦鹉螺号就搁过浅,被土著人袭击过,在南极冰层困住过。所以做什么事情都总认真对待,不能马虎。

《海底两万里》这本书非常好看,我百看不厌。我很喜欢《海底两万里》这本书。我很爱惜它,连角都没有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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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活着》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10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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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辰,在空中寂寞的亮着,那点点的冷光,诉说着黑夜:“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战胜黑暗的光明,是生命的坚持。

活着》其实很简单,它只是讲述了每个人无时无刻不在做的事——活着,或者说更好的活着。

《活着》却又很复杂,它将人们放置在了一个充满苦难的时代里,将“活着”最宝贵的信念,完全地剖析在人们面前:以回忆的姿态,去深刻地体会“活着”,艰辛,本然,宁静。就如林荫下的福贵,牵着老牛,念叨着亡故妻儿的名字,依旧充满感情,仿佛他们从不曾远去。

文章的主人公福贵,一生坎坷波折。当所有的亲人都先他而去,亲情的美好被死亡无情的撕碎,他以一种超乎想象的坚毅与执著活着,没有被厄运打垮,扼住了生存的咽喉。

读过《活着》,看到福贵的亲人一个个死于病痛和意外,生死别离剜割着福贵的心,福贵依旧没有放弃,由纨绔子弟变成了有坚定信念的人。由主人公的信念引发了我对生命的思考,对活着的感悟。

文中的活着,决不是无目的地延续生命,而是为了心中的信念,将活着演绎为生命的升华,去战胜一切失败,痛苦,永不放弃希望。

为了活着而活着。

当一个人在经历过生死困境,认识到生命的不易,当活着成为一种信念,而非只是想着自己的功名和后人的褒贬时,人们也许就会像福贵那样:独自一人却不孤寂,因为他能从自然中所有有生命的东西身上找到生命的活力,活着的快乐;也许就可以做到,对于自己的过往,那生与死的别离处之泰然,因为活着已成为心中最坚定的信念,看透活着的真谛,不会因生死别离而有所动摇;也许就可以做到夕阳西下,与老牛相依的淡泊、宁静。

活着是一种本能,是生物本源中对生命的敬畏与向往,活着是纯净美好的,是本真质朴的,人就是为了活着而坚定不移地前进,不论前方是黑暗还是光明,是荆棘密布还是鲜花绽放。人是为了活着而活着——在活着本身面前,其他一切都不足以成为理由。

回到现实中来吧,文中福贵的时代早已过去,福贵的生活方式早已不适合现在的社会,我们不可能像他那样活着。我们应该做到保持本心,认清自己的目标,用尽全力去做真正有益于自己和他人的事,创造自己的价值。在一切困境面前,像福贵一样,永不放弃,为了活着而活着。

放下书,已是正午,秋天金色又带些收获气息的凉爽的风,混着温暖柔和的阳光落在窗沿,吹起窗帘,一阵阵起伏跌宕。心中涌起一股对生命从未有过的强烈力量,对活着的强烈信念——一切如此美好,我们有什么理由抛下这一切轻言放弃呢?

林荫下,一个瘦小的老人和一头老牛,朝着太阳,渐得渐远。

好好的,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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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名著《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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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并不是为了其他任何事情活着。”余华如此写道,我感到有些寒冷,虽然我找不到任何理由来反驳这句话。

一般来说,人睡着年龄的增长拥有的一切逐渐增多。作者在这篇杰作里表达于此相反的观点,人在童年的时候是拥有一切,然后慢慢的失去一切,最后老无所依地死去。如此去讲述一个人的一生未免过于残酷,在他年轻的时候他拥有富贵,有一个“上辈子嗷了一生”才有的好老婆。然后所有的一切一点点的离他而去,作者作为这个故事的上帝是否无动于衷,还是说从一开始一切便已失控。不管如何我看到有庆那样死去的时候心里格外难受。金庸说他在写某些情节的时候会痛苦,余华也会为了主角而哭吗?在这个过程中是否如作者所说“是深感幸福”?不想讨论意义之类的,但只是为了把“一个故事讲得如此之好”是否能够让人接受,不过最有趣的是主角的名字居然叫做“富贵”。

萨特的存在主义认为存在就是一切,那么这么小说这这一观点的最好注脚了。但萨特还说过“人的全部意义在于行动”为何在这个故事里却是如此的无力?我们无法将其归结为时代,不然这本书就右倾得太厉害。我只能说余华同志隐藏得太好,作为一个纯粹的讲述者,他无可挑剔,能够将语言运用得如此本土化,不做第二人想。全篇没有看到作家跳出来评论,只是为了故事而故事。不管怎样,我愿意给这本小说以极高的评价,我没有看过余华其他的`作品,但这部《活着》无疑已有了名著的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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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活着》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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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去游荡,中年想绝藏,老年做和尚”

——余华

距我第二次看完《活着》已相隔一年多了,前后看了三次,每次心境都翻天覆地。

这次我看到的是:生与活

生与活是不同的。

生,是让生命延续的这个结果。

活,则是生命延续的整个过程。

全书借富贵的人生,完美的阐述了活的这个过程。整个过程让我不能释怀,不管多久都不能释怀。

文末富贵买的那头老牛,让我感到未曾有过的亲切。

之前看过一句话:“生活就是个缓慢受锤的过程,人一天天老下去,奢望也一天天消失,最后变得像挨了锤的老牛一样”,如果悲惨是锤,那富贵就一定是那头老牛,而《活着》讲述的就是老牛受锤的过程,这个过程残忍而又绵长。

从内心来讲,我是拒绝这样的剧情的,但是太过贴切,让我不得不去承认;农村出生的我,从小就听老辈们讲述这文中的那个时代,我很幸运没有吃过树根,树皮和野菜。

起初,我是很想讲讲自己的故事的,现在细想一下,富贵这样的人都只能算做时代产物的一个缩影而已,活在当下的我们又何足挂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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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红楼梦高中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4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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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中国四大名著之一。读过《红楼梦》的人无不赞叹作者曹雪芹的文采,更感慨贾府人物的命运!

小说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故事为主线,写出了一个封建社会贵族之家由胜而衰的命运。宝玉和黛玉的“木石前盟”,是来自天上的爱情,象征着感情的高尚与纯粹;宝玉与宝钗之间的“金玉良缘”,则是贾府的权势与薛家财富的结合,把可怕的现实原则,带到了爱情之中。

《红楼梦》,刻画了多少鲜明的人物:宝玉的天真、叛逆和软弱;黛玉的多愁善感,诗人气质;宝钗的深沉,世故与冷静。在充满着诗情画意的大观园,青春的欢笑和烦恼都是那么动人心弦的;然而,花样年华的“大观园”,却被残酷的现实社会轻而易举地摧毁。

《红楼梦》成为万千少女心中的一曲哀歌。黛玉的《葬花吟》,唱出了小说中所有天真少年的共同心音“花谢花飞飞满天,红绡香断有谁怜?游丝软系飘春榭,落絮轻沾扑绣帘……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

书中,有神话式的高远奇特的想象,让我们的心灵仰望无限的天空;又有童话般美丽纯洁的爱情,使我们的情感净化,升华;更有一样抒情的境界,大观园的每一片风景,都象征着一种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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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追风筝的人读后感高中800字

全文共 8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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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最后顺利的把《追风筝的人》看完,这本书,我以前看了四遍,前面三遍,总是在匆匆开头后放下了,自我也不明白是为什么,至最后一次,居然看到入迷,甚至在昏暗的公交车上也舍不得放手。

故事情节不算复杂,却偏偏掺杂了太多的情感,朋友之情,兄弟之情,父子之情,纷纷交杂纠缠在一齐,在那兵荒马乱的社会中,抽丝拨茧般的将人性一层层的展此刻读者的面前。被社会认可的阿米尔,拥有继承父亲一切的权利,财富荣誉诸如此类,但与此相伴却也承担了父亲的愧疚,在父亲疼爱的同时,也被父亲所嫌恶,他渴望得到父亲的全心疼爱,却又对父亲充满敬畏,于是他嫉妒,胆怯。不被社会认可的哈桑,以仆人的身份与阿米尔一同长大,受到老爷的格外疼爱,也始终最是忠诚的陪伴着阿米尔,即使再害怕,即使被阿米尔背叛,也依旧能够为阿米尔挺身而出。他单纯,诚恳,始终有一颗赤子之心。于是,目睹哈桑受辱不敢挺身而出,终日惶惶不愿与哈桑在一齐生活,因此陷害哈桑的阿米尔少爷一向活在愧疚痛苦之中,得不到自我的原谅;而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一向为阿米尔付出的哈桑,纵然一生忐忑,却始终活的真诚。

直至数十年后,阿米尔才从父亲的好友口中明白真相,为什么父亲对自我时有厌恶,为什么父亲总是格外疼爱哈桑,只因他们是同父异母的兄弟,这样一个弥天大谎,是父亲对自我对阿里,对哈桑无言的愧疚,却成为了阿米尔自我救赎的一个转折点,而当明白哈桑为了保护父亲在阿富汗的屋子,那座倾注了父亲的精力,承载了他们所有欢笑和痛苦的家,死在入侵者的枪下,哈桑的孩子成为孤儿流落的时候,阿米尔最后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整本书以阿富汗的战争为背景,温暖舒缓的笔触却数次让人忍不住落泪。

突然想起一句古语: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人的一生,或许会犯很多错,会遇到许许多多的选取和恐惧,我们唯一所能做的是让自我的心勇敢地应对,纵使伤痕累累,也要问心无愧。

心疼哈桑,也万分的敬佩这个始终诚挚的男孩。而阿米尔,却总让人觉得可怜和心酸,而及到最后他为哈桑的孩子所做的一切,当他为哈桑的孩子去追风筝,说道:为你,千千万万次的时候,却又忍不住想为他祝福。

为你,千千万万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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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活着》读后感精选600字

全文共 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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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主要说了富贵一生的遭遇。在他年轻的时候,是地主家的.一个少爷,在年轻的时候败家,吃喝嫖赌是他的恶习,每天都是如此。老爷都管不了他。老爷年轻的时候也是一个败家子,可是年长后就变好了。可是到他这一代也是如此。直到败完所有的家产后,全家都遭罪了。变成一个农民,富贵的亲人都一个个的死去,直到就剩下一个人——自己。全文描述一个悲惨的故事。

我读完全文,不由的想到了一个问题——为什么只有富贵一个人活了下来?对于这个问题我有一个深刻的理解,以下我具体分析:

我觉得是他对于生命有了很深的领悟吧。

他身边的亲人一个个死去,他看透了人生,却也明白了生命的珍贵,在他心里,家珍还有凤霞有庆都还活着,而他也明白自己家人希望自己好好活着。他失去了所有家产,却在打地主的时候得以幸免;他被抓却做了壮丁,却奇迹般地从战场上生还;他的家人一个个死去,他失去了所有的亲人,却由年少的浪荡无知渐渐明白了人生。

他觉得,这就是命,上天都安排好了,他不需要再去争去抢,就简简单单活着,平平凡凡也很好,况且一辈子一转眼就下来了,就简简单单活着,平平凡凡也很好。

他这一生起起伏伏,经历过锦衣玉食,也有过坠入深渊,经历过太多生死,或许已经让他变得通透,只想顺其自然平平淡淡的过完余生,连同逝去的亲人那份一起活着。还有就是他选择继续活着,也是对文题的另一种呼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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