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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活着》读后感18篇 作文(精选20篇)

我的时间掌握在自己的手里,我只是想提醒自己,认识自己,在我的时间里做我自己。以下是小编收集的关于《高中生《活着》读后感18篇 作文》,仅供大家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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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活着》读后感学生作文

全文共 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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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埋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的一生,经历了年少阔绰、家道败落、战争离乱、贤妻早逝、儿女双亡,最后只和一头老牛相伴…这些苦难叠加于一个人的身上,的确显得有一点戏剧化,但是很多时候,我们或许不必执着于苦难本身的形式,于人而言,活着的痛苦经常是一样的,或残阳如血,或黯然如尘,尽管苦难的形式会不同。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读起来平淡中有些窒息,却也不乏温情和感动。

当我们知道苦难是生命的常态,烦恼痛苦总不离不弃时,也便没有必要自怨自艾。正如我们终会明白,无论现时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亦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而对那个结果,我们终将毫发无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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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追风筝的人读后感高中800字

全文共 1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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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经意间我在图书馆看到《追风筝的人》,在群书中我选了这本书,也许被它奇特的名字吸引了,也许被它的版面吸引了,也许被它的作者吸引了。我完全沉浸到故事里面,爱不释手的读,出乎意料这是我第一次那么专心读完这么厚一本书,实在有太多话要说,这是一个发生在阿富汗的故事,两个年龄相仿的小男孩,却有着截然不同的命运,实在让人有很大感触啊!

起初,我无意间瞅到这个大标题时,有点不解“追风筝的人”,难道是神话故事,莫非追风筝的人是一个能腾云驾雾的神仙,在我的脑海中出现各种各样美丽的故事情节,让我更坚决地选择了这本书。当我读到完全不一样的故事情节的时候,我更加酷爱这本书了。依照阿富汗的习俗,每年初春,这里就会有盛大的风筝节,许多孩子把自己积攒一年的精力全部放在这次风筝节,在我看来这只是一场小孩子们玩的游戏,对于小阿米尔来说这不止一场比赛,更是获得父亲赞美和笑容的比赛。在阿富汗的天空,此时飘荡着五颜六色的风筝,每一个风筝的尽头都有一个勇敢的小斗士。所有的风筝在天空搏斗,像一场荣誉的争夺会,如果他把周围的敌人都消灭了,他才会成为万众瞩目和赞叹的焦点。哈桑是一个13岁的孩子,他一直深爱着阿米尔。回到题目中这风筝,也是相当重要的,只要阿米尔抢到最后一个被击落的风筝,才会获得荣誉和完全的胜利。于是哈桑,就担任这项重要的任务——把阿米尔击落的风筝追回来,故事的高潮也由此展开,一切的悲伤的来源都在此处慢慢浮现。

整篇小说都是以一种压抑的感觉写的,以第一人称“我”的角度自私地为自己着想,完全忽略了哈桑的感受。最后当“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一直为过去所干得事而后悔和难过,阿米尔对于哈桑的歉意也许是我们不体会的,但阿米尔却一直受到自己良心的谴责,对于阿米尔来说这一切痛苦的根源是他13岁那年的风筝节,哈桑是一直折磨着阿米尔的,但哈桑从来不知道,他只知道自己爱阿米尔。当时,哈桑为他愚蠢的奉献精神,让他无言接受,为了让自己不再受到折磨,他只想摆托这种折磨,他把哈桑赶走,希望他永远不要出现在他眼前,这辈子他也许也能过的快乐。他是错的,当初没有勇敢的承认错,现在后悔将如影随形地伴随着他,也许将是一辈子,一直到和他一起进坟墓为止,他将无法释怀。

阿米尔对哈桑的愧疚将永远无法弥补了吗?每次让我流泪的是哈桑对阿米尔说:“为你,千千万万遍!”这简单的话从一个孩子的嘴里说出,让人有种莫名的伤感。哈桑一直都不明白,为何自己爱着的阿米尔少爷为什么不再理会他而且总是伤害他,但哈桑并没有背弃他,始终没有!我的眼睛又湿润了!我深深地被哈桑震撼了。

故事并没有结束,后来俄国占领阿富汗,阿米尔和爸爸被迫离开了家乡来到美国,再后来阿米尔在美国娶了妻子,过上安定生活,他的父亲也去世了,他的父亲一直是个受人尊敬的人。

很多年后一通电话把阿米尔召回了阿富汗,回来时,他带回了一个孩子,那是哈桑的孩子,那时哈桑已经死去了,那个孩子还像以前的哈桑,只是看起来那么悲伤,一直忧郁。风筝又是风筝,一次偶然放风筝的机会让这忧郁的孩子轻轻扬起了嘴角,其实他还是个孩子,他就该过简单的生活,不是吗?

小说的结尾又提到了风筝,由风筝起,由风筝落,这是再好不过的结局的,很多年前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为你,千千万万遍”,很多年后,阿米尔为哈桑的孩子追风筝,“为哈桑,千千万万遍”。一切又是一个完美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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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荒野生存》读后感高中作文

全文共 11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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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年前,一批批殖民者踏上了印第安人的土地,他们叫它美国。美国人伴随着他们的美国梦,扎下深深的根。然而现如今,美国梦已不再局限于是一种相信只要美国不懈奋斗便能获致更好生活的理想,美国人已将“探求”作为他们新的梦——有一群人决定到阿拉斯加去看一看,去寻找自己与自然交轨的人生。

阿拉斯加雪地冰天,又被排除在美国的大版图外,但是它的旷野无际却吸引了无数人欲与之相识。《荒野生存》就描写了这样一个渴望将自己的灵魂献给阿拉斯加的年轻人,以及他真实却近乎残忍的故事。

《荒野生存》由著名作家乔恩·科莱考尔所著,所述是一个真实事件。1992年,在美国阿拉斯加地区的一个废弃的公交车车厢里,人们发现了一具腐烂的尸体,经调查,证实这位死者的全名叫克里斯多福·强森·麦克肯多斯,是个出身于美国东岸富裕家庭的年轻男子,他在1990年大学毕业后,即与家人失去联系。克里斯多福极端向往回归自然的原始生活,尤其是他想走进阿拉斯加,去征服这大自然鬼斧神工的奇葩。于是他改名换姓,烧掉现金,放弃车子和大部分财产,从此开始向他的梦想进军。然而,由于食物短缺和意志崩溃,克里斯多福于阿拉斯加之行结束了生命。这件事经过披露后,在美国社会引起震撼。人们的看法褒贬各有之,有人感佩克里斯多福的勇气;有人却认为克里斯多福太轻忽自然,藐视大自然,竟然没有作充分准备便草率进入美国最不毛、环境最恶劣的阿拉斯加独自生活。

读过这本书后,就个人而言,我是极其支持克里斯多福的行动及观点的。他虽然客死他乡,但是他完成了自己的人生目标——在阿拉斯加的原始森林里住上一百天。且正如书中所言,若非他没有活着回到父母的身边,他一定会被称为英雄!不是吗?他的故事一定会载入史册,会勾起人们对于回归自然的渴望。然而他死了,于是就遭到人们的斥责与鄙视。这不公平吧!

还有人质疑:为什么富家子弟、名牌大学毕业生放弃一切走进阿拉斯加荒野?有人说是因为他对自己的感觉过于良好,导致他认为自己无所不能;还有人说是因为他对社会、人际等现代产物的厌恶,导致他欲远离尘嚣。我认为以上观点是不可立足的,后来通过克里斯多福的日记,人们了解到这位旅行者也曾感到过寂寞,他更写到当他走出阿拉斯加后,他要结婚。通过阅读《荒野生存》后,我觉得他之所以“不自量力”是因为他有个虚伪且龌龊的家庭——他那为身为美国高级航天工程师的父亲在小克里斯多福6岁时,曾一度重婚,甚至在克里斯多福诞生后还与前妻生了一个儿子。这位父亲成功地将此事隐瞒了十余年,但还是被不幸的克里斯多福知道了,且从此克里斯多福再未与他的父亲说过一句话,并于两年后踏上了他的阿拉斯加之旅。

《荒野生存》确实是一本好书,因为它不仅描述了人类渴望追求自由、野性的梦想的崇高精神,更在一定程度上揭露了人的脆弱与其之险恶!这真是一本令人震撼、感人至深的书,相信它会在我的人生之路上给我更多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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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家的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7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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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巴金先生的代表作之一,《激流三部曲》的第一部,生动地展示了青年一代的觉醒忽然封建势力的没落,是文学的里程碑。

觉新是这部小说里塑造得最成功的一个人物。由于他处在长房长孙的位置,因此,为维护这个四世界同堂大家庭的“和睦相处”,他凡事都采取“不抵抗主义”。他与他的梅表妹有一段美好的恋情,但是在这个封建大家庭里,婚姻大事是不由得他们作主的。他的父亲为他做了亲,他没有反抗,有的只是默默地接受父亲为他安排的一切。虽然他的内心十分痛苦,但他不敢说一个“不”字。而后他与妻子瑞钰成了亲。祖父死后,陈姨太以“血光之灾”为由,不许瑞钰在家生孩子,叫觉新送她到城外去。这事对觉新来说犹如晴天霹雳,但他还是接受了,结果封建迷信吞噬了她的生命。而在这之前,他的梅表妹也因为他,郁郁寡欢而死。然而对于这一切悲剧的发生,他无力反抗,甘愿继续痛苦地过着“旧式”的生活。

小说中的另一个典型角色觉慧,觉新的弟弟,却有着与他哥哥完全不同的性格。小说典型地塑造了觉慧这个大胆幼稚的叛逆者的人物形象。他积极参加了学生联合会组织的的反帝反封建活动,猛烈抨击封建家庭。在婚姻问题上,他敢于冲破封建等级观念,毅然和丫头鸣凤相爱。对于长辈们装神弄鬼等迷信行为,他也敢于大胆反抗。最后,他义无返顾地走出了家庭。

《家》还重点描写了几个有着不幸遭遇的女子形象——梅、鸣凤和瑞珏。这三个女子虽然性格不同——梅悒郁,瑞珏贤慧,鸣凤善良却柔中有刚;她们的社会地位也不同,但她们的悲剧结局却是相同的。作品通过对这几位女子悲剧遭际的描写,,进一步控诉了封建礼教以及封建道德对弱小、无辜、善良的人们的,强化了全书主旨。

《家》是一部充分体现了巴金创作成就和风格的优秀作品,它充分显示出了巴金在现代文学小说创作领域中所取得的卓越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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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余华《活着》小说读后感900字

全文共 9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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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了余华的《活着》,不明白该怎样去评价福贵这个人,说他不幸,他却度过了最为漫长而黑暗的一夜,乐观而坚强地活着;说他幸运,他又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只剩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其实,福贵的人生代表了那个时代大部分中国人的命途:从身为地主的浮华到败家后遭压迫;从被国民党逼迫去打仗到遇到解放军回家团聚;经历了人民公社化运动、大炼钢铁……

书中有很多可圈可点的地方,但此刻一向盘旋在我脑海中的是福贵的儿子有庆给镇长的女儿献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场景。我仿佛看到有庆嘴唇发乌,脸色铁青地呢喃着头晕,我仿佛触摸到他想要抽出那被医生死死握住的全是骨头的手。我似乎就在那样一个场景中,想要上去帮一把有庆,却被什么阻挡着,只能眼睁睁看着,心发憷。其实有庆是不是代表着那个年代想要拯救中国的有志之士呢,他们一腔热血被时代活活抽干,成为有权阶级的美食。

画面一转,是老人福贵和他的老牛福贵。我看到两个福贵一样黝黑的脊背在余晖中发光,听到老人用浑浊的嗓音在空旷的田野间响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整本书以老人的叙述为主,作者和我都是旁听者,坐在下午的山头上,听老人默默细数。正如作者所说,很少有人能这么详细地讲述自己的一生,我想这大概是因为福贵这大半辈子都用在回忆过去了,一个人守着7个人的人生,不断在脑海中放映,无论巨细。就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老人福贵“责骂”老牛福贵道:“这天有庆,家珍耕了2亩田,苦根还小,也耕了1亩田,你呢,我明白你年纪大了,也就不说出来羞你了。”我不解,明明那里就只有一人一牛,哪儿来的那么多名字福贵得意地解释说,:“如果它(牛)明白只有它在耕作,就会偷懒的。”呵,多么搞笑而忧伤的画面,其实福贵和他的牛一样,他们都假想着自己的亲人还在,所以从来不曾忘记。

故事的最后,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我久久停留在故事中,眼前一会儿是少年时飞扬跋扈的少爷福贵,一会儿是得了软骨症不能干活而哭泣的家珍,一会儿又是饿的撑死的苦根。我仿佛是想要哭出来的,但却又觉得连福贵自己都从未哭泣过,我又在那里流着谁的眼泪呢

原先,《活着》便是最好的幸运,亦是最大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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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高中生观后感读后感大全

全文共 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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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暑假了,为了打发时间,妈妈买了很多好书,其中最让我回味无穷的是《再见,小马虎》这本书,当我第一眼看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很好奇,这本书的名字很符合我的口味,我也很马虎,不我看完这本书会有什收获,我就慢慢的“啃”了起来。

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深深地吸引着我。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毛文言的男生,不管做什事情都是毛毛草草,同学们就送他一个外号叫“毛毛草”。在饭店里吃饭忘记了带钱,为了报复爸爸,还把他的手机藏起来,又忘记藏在哪里?数学考试考了100分,却忘记了写名字,你们说他是不是很马虎?

后来,毛毛草经过了地狱般的训练,慢慢的变细心了,

帮助小区里周奶奶核算水费,电费,32张竟然发现有一张算错了。他的同学马菁菁帮助毛毛草练习缝扣子,来锻炼他的耐性。虽然毛毛草被迫逼成娘娘腔,他还是坚持了下来,慢慢的,他缝的越来越好,越来越结实,越来越对称。

从此以后,决定把毛毛草的外号给叫停了。

看完这本书以后,我觉得我很像毛文言,我也很马虎,而且因为在“马虎”的捣乱下,我总是和100分擦肩而过。加号看成减号,竖式的写对了,横式的却抄错了,就是这样,宝贵的分数总是被老师残酷的扣掉,回到家里还会听到老妈的“河东狮子吼。”

在生活中,我更是个粗心鬼,丢东忘西。记得有一次,我和姑姑准备去喝胡辣汤,,我扔东西的时候竟把钱也给扔了,我和姑姑发现钱没有了,吓的一身冷汗,把家里翻得乱七八糟,也没有找到,最后,我想起来,可能是我扔垃圾的时候,把钱也顺手扔了,结果真是在垃圾桶里找到了钱。

马虎就像一个魔鬼,总是缠着爱马虎的人,马虎的敌人就是细心,只要我们都能细心一点,就会把马虎给枪毙,我我看完这本书,我能改掉这个坏毛病,这个坏毛病是我失去了宝贵的分数,也失去了妈妈对我的信任,失去了......,在这个新的学期里,我要打败这个马虎,让我的人生有个新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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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童年高中800字读后感

全文共 9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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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我观望着深蓝的夜空和天幕上偶尔出现的冷清烟火,觉得自己长大那么多,觉得自己离开童年已经走那么远。看高尔基的《童年》时,我读的是他的故事,震撼的是自己的心。

在高尔基那样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那些吝啬、贪婪的人们利欲熏心勾心斗角。那些最黑暗的东西,他小小年纪却经历那么多。低沉,痛苦,无穷尽。可就算是这样,这个世界上还有掩饰不过的光明和温暖。再黑的屋子里点上一盏灯,也能照亮一切,人的心里也一样。就像他的外祖母哪样博大的胸怀和真诚的笑容,带给一个懵懂的孩子的不是力量,而是勇气、这样的一部小说,能使人们从冷酷无情中看到善良的体现,能从粗暴专横中看到人性的光芒。

在苦难中长大,苦难磨去他的棱角,却意外地给他勇敢和坚强的翅膀,给他爱和阳光。

高尔基的童年,怎样一段单纯可是却近乎残酷的时光里,怎样一种抬头和低头的姿势里,轰轰烈烈又平平淡淡,他就以这样顽强不屈的姿态或者,像一株素面朝天不拘一格的向日葵,不曾被束缚过的向日葵。

我看见高尔基幼小时候的时光在我的掌心中翻涌、升腾,最后归于平静,留下无法抹去的痕迹和似水一般温润平和的年华。

那些明亮的眼神和温和的笑容都留在他不断向后奔跑的记忆中,一切都成他难以抚平的伤痕和无法忘却的几年。他的童年如这般的坎坷悲苦,课高尔基却在这样的环境中炼就自己顽强的性格,在逆境中成长,我想这是我们一直以来都在学习的东西。

那段回不去的时间里有他的那些笑那些年少时光,那些痛那些伪装潇洒。那么小的年纪里他懂那么多,那些悲苦的岁月中,那些善良向上的人们就是高尔基生命中不灭的灯光,他们源源不断发出的光芒照耀着高尔基义无反顾地向成长奔去,不会恐惧不曾恐惧。

这个世界给我们太多东西当然注定会同时也夺走我们太多东西。我记得曾经有人说过,如果你为错过夕阳而哭泣,那么接下来你就要继续错过星星。高尔基没有错过星星,他以如此向上积极的姿态奋斗不息,他最终创造出自己的辉煌成就。

我惊异于高尔基竟然可以用那么淡然的语气讲述自己幼时的如此悲惨的遭遇,那笔调几乎是可以说是有些乐观的,带着一种让人向上的张力,带着一种让人不想放弃的希望。他写出的文字抽象为一幅色彩明丽的油画,直至人心底最纯粹的快乐和哀伤。

最是梦回在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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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高中生观后感读后感大全

全文共 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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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开始读《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的时候,就忍不住一口气从头看到了尾。

这本书的作者是日本的黑柳彻子,它讲述的是关于作者上小学时的一段真实的故事。小豆豆是个可爱的女孩子,但她的思维方式比较乱,不能静下心来读书,一般人无法理解,成了大家眼里的“怪人”。淘气的小豆豆一年级就被原学校退学了,后来来到了巴学园新的学校,在小林校长的爱护和引导下,一般人眼里“怪怪”的小豆豆逐渐变成了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孩子,并奠定了一生的基础。后来小豆豆成了著名的作家和电视节目主持人,被赞誉为日本最伟大的女性。

这本书让我影响深刻的故事很多。小林校长是个思想开明、与众不同的老师,他觉得玩是小孩的天性,给小孩一定的自由时间,在自由时间里,巴学园孩子们可以尽情的做着自己喜欢做的事情。

小豆豆刚到巴学园的时候看到校长,但她海不知道是校长先生,她就鞠了以躬,大声的问“您是校长先生还是车站的人啊?”那个人笑着说“是校长先生啊。”小豆豆非常开心地说“太好了!那么,拜托了,我想到这个学校来。”接着校长很有耐心的听小豆豆说话,连小豆豆自己都不敢相信,她整整讲了四个小时,想到哪儿就讲到哪儿。小豆豆很感动,从来没有人愿意和她聊天聊这么长时间,小豆豆喜欢上了这个小林校长。

非常爱巴学园,有一次她听到外面的孩子唱的歌“巴学园,破学校”!她很气愤,就编了一首歌“巴学园,好学校!走进去一看,还是好学校!”同学们一起唱着这首歌,这是大家送给校长无比珍贵的礼物。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我有很多的地方需要向小豆豆学习的,学习她有礼貌、善于表达自己的想法、愿意与别人沟通、有正义感等等。这些都是她长大后能成功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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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活着》大学生个人读后感模板

全文共 5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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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原本脆弱,你却要坚强的活着

活着这部小说用一种轻松幽默的方式阐述了一个凄婉悲惨的时代命运。活着经历了中国历的大动荡时期:抗战、内战、大跃进。富贵自甘堕落输掉了祖宅,气死了父亲,妻子家珍带着两个孩子独自离开,他被抓去做了壮丁,家破人亡。

妻子家珍与富贵团聚,凤霞却成了哑巴,弟弟不幸夭折。我觉得最令人痛心的情节是有庆的死和凤霞收获幸福初为母亲却眼睁睁看着自己的生命耗尽,生活的苦难告诉了他,只有在险些丧命时,才懂了幸福的真谛,人只有在孤独绝望的时刻才会如此深切的想着一定要活着,一定要活着回家去。

中国在变,时代在变,人也在变,但是最痛莫不过白发人送黑发人,家珍亲眼看着女儿死去,却因为没有经验的接生员造成无法扭转事实,这种母爱的痛又怎会轻易理解。

在凤霞生孩子出现反动的接生员,营造了一个幽默搞笑的气氛,教授吃了七个馒头撑晕过去,这种方式表现的时代的迂腐,不然种种悲剧是不会发生的,这种情节令人感到悲哀愤怒,让人的生命再次被诠释得脆弱。

《活着》这是一部意味深长的小说,生活就像是一条路,不总是平坦笔直的。活着才能体会到人生的酸甜苦辣,活着才能体会到挫折和不幸所带给我们的种种,才会更加珍惜生命,活着是一种证明,更是一种历练。

生命原本脆弱,你却要坚强的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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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儒林外史高中读后感

全文共 8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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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间,我读了由清代小说家吴敬梓创作的长篇讽刺小说《儒林外史》。这部作品被称为是“中国十八世纪一幅全景的风俗画”。

书中展现了形形色色的人物形象,刻画得入木三分。有不慕荣利、不随流俗,蔑视功名富贵的王冕;有悭吝成性,临死前还为两根灯芯伸手指的严贡生;有在范进中举前后表现的市侩嘴脸的胡屠户……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严贡生,他自称“为人率直”,实际上是个无恶不作的劣绅。迫使王小二和黄梦统二人去县衙喊冤。王小二的哥哥王大是个穷人,自家养了一头猪,这头猪错走到严家,严贡生却要王大江将猪买回去,不肯归还。为此,王大被严贡生的几个儿子把腿打折了。黄梦统写了张借约给严贡生,却没向他借钱,想要回借约,严贡生非但不归还反而要他还利息。知县老爷得知此事,愤怒不已,可此时严贡生早于灰溜溜的跑回省城去了。

与严贡生形成鲜明对比的便是甘露寺老僧,他毫无怨言的陪伴借住在寺中孤寂的牛布衣。在牛布衣病重时,老僧更无微不至地亲自照顾她,牛布衣病故后,他也和众乡邻共同料理后事。自此以后,老僧每晚都要到牛布衣柩前添些香,感情纯厚真挚,朴实无华,感人肺腑。

读罢,我思绪万千。一方面为严贡生整天横行乡里,狡诈无赖无恶不作而愤怒不已,同时也为甘露寺老僧为牛布衣的亲切照顾而感动不已,让我领悟到人间真情。这两个故事让我不由联想到曾经新闻里报道过的小月月的事件。一个三四岁的小女孩连续被不同的汽车辗轧了几次,路过的人却对此没有任何反应,最后还是一个拾荒阿婆抱起小月月前去救治。不幸的是由于伤势过重,小月月最后还是离开了人间。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人类在各个方面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惟独思想倒退了吗?现代社会中人们的冷漠与吴敬梓笔下的严贡生有什么区别呢?为什么现在有的人会如此冷漠呢?是被利益和欲望冲昏了头脑吗?人们应当向甘露寺的老僧和拾荒的阿婆学习,承担起关爱社会的责任,共同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

作为二十一世纪的青少年的我们应该积极为社会作贡献,与人相处时多宽容,乐于助人,做一个品学兼优的中学生。

读了《儒林外史》,我受益匪浅,既看到了人世间的假恶丑与真善美,又领悟到了人间的真情以及做人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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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高中生海底两万里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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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则童话犹如一幅画卷,让人赏心悦目;一个故事犹如一汪清泉,让人澄澈身心;一本好书犹如一阵清风,让人放飞思绪。

最近我看了十九世纪法国最著名科幻作家凡尔纳写的《海底两万里》。讲述的是法国生物学者阿龙纳斯在海底旅行的故事。

1866年前,当人们发现了一只所谓的独角鲸的怪物,阿龙纳斯及他的仆人康塞尔和鱼叉手之王——尼德?兰也参与其中。不幸阿龙纳斯与他的仆人和鱼叉手一起掉入水中,却没想到竟到了怪物的背上。原来这只所谓的怪物其实是一艘神秘的潜水艇。这潜水艇是一位尼摩船长在一座荒岛上秘密建造的,它利用海洋发电。尼摩船长邀请阿龙纳斯先生一起参加海底旅行。他们从太平洋出发,途中经过珊瑚岛,印度洋,红海,地中海,然后进入大西洋。看到过许多罕见的海洋生物。最后,阿龙纳斯等人还是从鹦鹉螺号中出来了,而鹦鹉螺号却神秘失踪,尼摩船长也神秘消失。

主人公尼摩船长是一个很孤独的人,可在这孤独的生涯中,他巧遇了阿龙纳斯一干人等,并与他们共同经历了一幕幕慑人心魄,刺激新奇的故事。

在这本书里,你可以知道海底森林是否能漫游;可以知道在海底是怎么打猎的;还可以知道许许多多新鲜有趣的事情。

这真是一本令人爱不释手的好书。我似乎跟着尼摩船长到了蓝色的大海旅游了一趟;我见识了海上奇妙无比的景象,让人神清气爽,让人心驰神往。我要努力学习,将来有机会到海上探险,挖掘海底丰富的宝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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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国演义读后感高中作文800字

全文共 8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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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翻开三国演义的序言,迎面而来的12个字为三国定了一个格局。

三国里枭雄无数,人才辈出,每一个英雄人物都令人佩服不已,但每个人的命运又都令人唏嘘。刘备,刘皇叔,相貌不凡,双手过膝,斜目可观其耳,待人接物仁德宽厚,左右是关张两名虎将;长坂坡七进七出的赵云——赵子龙;谋略有未出茅庐而知天下事的诸葛孔明。然而从群雄并起、充满机会的东汉末年,到曹操手握北方大地孙权牢牢割据江东,刘备却无数次处于危险之中,风雨飘摇,手中连一万士兵都没有,身边仍是关张赵云这些老根将军。将近三十年的时光从未动摇放弃,从未心灰意冷,这样的刘备,如何让人不佩服!青梅煮酒论英雄的曹操——曹阿瞒,年轻时便足智多谋,而且任性好侠、放荡不羁。当时南阳的许劭以知人著称,他也曾对曹操说过:“君清平之奸贼,乱世之英雄”。曹操的军事才能是刘备和孙权都无法相比的,而曹操的求贤若渴,也是他最令人欣赏的地方。鬼才郭嘉因病逝世时,曹操失声痛哭,“失去郭嘉我曹操如同失去一臂”,而同年,诸葛亮出山辅佐刘备。曹操为了选拔人才,打破了封建德行和门第高低任用官吏的制度,提出了唯才是举的用人方针,于公元210年春天下了一道《求贤令》,曹操在令中一开始就总结历史经验,认为自古以来的开国皇帝和中兴之君,没有一个不是得来贤才和他共同治理好天下的。而所得的贤才,又往往不出里巷,这绝不是机遇,而是当政的人求访而来。孙权,也是一方雄主,即有着曹操的用人水准和大局观,又具备刘备的隐忍气质,其人生轨迹有如勾践再生一般,也是在危局中生存发展,但能同患难却不可同富贵,后期不少诸如陆逊这样人才因其猜忌被逼死或处置,这也是东吴仅能割据一方而不能一统天下的重要原因,令人不禁扼腕叹息。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读到最后司马懿一统三国,我合上书本,不禁感叹:“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但《三国演义》告诉我们的并不仅仅是纷争,更多的是为人的忠勇、仁厚、豁达以及才智。告诉我们成为曹操一样的人,拥有刘备的人品,怀有孙权的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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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国演义读后感高中作文800字

全文共 8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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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读完《三国演义》时,心中除了震撼还是震撼!那一幕幕的画面还在脑海中回放,就仿佛过了一个世纪。千军万马,势不可挡,而在我心中,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绝非是这些,而是被称为“乱世之奸雄,治世之能臣”的曹操!

一开始,我只是听人说曹操并非善类,但当我真正读完这本书时,才发现我错了。鲁迅说过,曹操是个大英雄,至少是个英雄,顺应了历史潮流,统一了北方,为三国乱世结束奠定了基础。虽然有人说他是奸雄,但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只有这样的人才能统一天下。曹操,字孟德,小字阿瞒,一生以汉朝大将军、丞相的名义征讨四方割据政权,为统一中原做出重大贡献,同时在北方屯田,对农业生产恢复有很大作用。他有着一般人没有的勇气,他“挟天子以令诸侯”,利用皇帝的名号,去指挥诸侯;他开启并繁荣了建安文学,给后人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史称建安风骨。我们学过的很多诗都出自他手,例如《观沧海》,《龟虽寿》等等。

曹操一生有许多战役,其中“赤壁之战”最著名,虽然曹操失败了,但并不能说明曹操的军事才能不好,失败原因的其中之一是曹操是北方人,他的军队也是。他们不习水土,必生疾病,这样会使战斗力大大下降;他们也不识水性,接受了庞统的连环计,最后却以失败告终,但即使这样,曹操还是这乱世的领导者,没有人能改变他。还有一场以少胜多的“官渡之战”,曹操奇袭袁军在乌巢的粮仓,继而击溃袁军主力。这一战奠定了曹操统一中国北方的基础。这一战胜利的原因是曹操奇袭乌巢的正确抉择,再加上袁绍的轻敌,才让曹军三四万人打败了袁绍的十万大军。不得不说曹操过人的军事才能,当我看到这的时候,我不禁说了两个字:漂亮!

可是,有才能的人总是离世的早。曹操身上有一种叫“头风病”的病,本来是可以医治得好的,但曹操的疑心实在太重了,华佗说要开脑壳动手术,曹操身经百战,经历了太多事情,他谁都不敢太过于信任,心中总是怀疑有人要害他。哎!无奈一代乱世枭雄,就死于对他人的不信任。曹操离世时才六十五岁啊!

三国,如果没有曹操,战争将会继续下去,曹操是应运而生,他所做出的贡献不是一点两点,我只想称他为——乱世枭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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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高中论语十二章读后感通用

全文共 9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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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语有言半部论语治天下,其语虽有夸张成分,但却是真真切切的道明了孔子思想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而当我们回顾历史的长河,又如人们常说的“中国两千年文化不过是在为《论语》作注”这又表明了孔子思想对中国历代知识分子那绵延不绝的影响。总之,作为儒家思想代表的孔子思想是每一个国人都逾越不了的鸿沟,每一个国人都在用自己的一生来践行着孔子的思想,那怕是已经现代化的今天。

《论语》一书是儒家思想的精髓,故千年来为论语作注者不尽其数,经典者也是层出不穷,而这些古代学者是用文言注文言,我们已经和传统的文言相去甚远,因此,只能舍远求近——通读一些近现代学者所注《论语》的佳作,在我看来,最为深刻的当属南怀瑾的《论语别裁》,稍为逊色则有李泽厚的《论语今读》,当然少不了热得如火朝天的《于丹心得》,这也可以作为一个大众化的版本来参照,除此之外,还有一本林语堂的《孔子的智慧》堪称经典,当然,这些都只是一些很好的参照版本,我们想深入到孔子思想里面,还是得自己去品味《论语》那古老的文字,自己去体味孔子的箴言,自己去领悟孔子的智慧。

孔子(前551—前479),名丘,字仲尼,鲁国人。中国春秋末期伟大的思想家和教育家,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出身贫且贱,一生生活艰辛,曾任过官职,在他55岁那年,认定自己的政治理想不可能在鲁国实现,于是开始周游列国,但是没有一个国家愿意接受其政治理想,他受到了一次次的拒绝,但他又一次次的振作,向下一个国家迈进,坚定不移的为自己的政治理想而奋斗,直到13年后,他才认识到自己的政治理想在自己的有生之年是不可能实现的,于是回到故乡,从事教育活动和整理古籍,开创了中国首次平民教育,直至73岁去逝。从孔子苦难与辉煌并行的一生,我认为可以从中学到孔子那种在求知上的永不满足,永远追求智慧的人生态度;还有他那种对自己信奉的价值体系的实现而作出的不懈努力和那誓不罢休的毅力。

于丹说过一句很漂亮的话:“《论语》就是教给我们如何在现代生活中获取心灵快乐,适应日常秩序,找到个人坐标。”在我看来,孔子是一个鲜活而有智慧的老人,他在那里口若悬河的给弟子们讲他对人生的感悟,不小心被我们也听到了,于是就被称作《论语》。因此,我们读《论语》,不应用仰视的角度,而应用平视的视角去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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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活着》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9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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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活着》,我只想说“我们或许没有生活在最好的年代里,但是我也庆幸,我没有生活在最可怕的年代里。”整部小说真实的可怕向我展示了生活到底能有多惨,在这么惨的生活之下,活着本身就是一种意义。我真的很讨厌他对人物生活的编排,看惯了喜剧的我,对余华如此真实的笔触下所描写的惨淡的生活感到害怕,每当人物产生了希望,作者却让希望破灭,将希望捏碎,塑造了一个真实的,惨淡的甚至有些恐怖的故事,整部小说没有《基督山伯爵》中主人公苦尽甘来,快意恩仇的洒脱,也没有《哈姆雷特》中王子对生命的解读,以及大仇得报后内心的无谓杂陈,取而代之的是对生活的麻木,是生存的本能,没有传奇的色彩,没有奋起的反抗,唯有在压抑的氛围中,对“生”的渴求,全文的氛围就仿佛是风暴来临的前夕,沉闷,压抑的可怕,也许下一秒,一切都会灰飞烟灭,一切都将化为乌有。

在我看来,看完这本书后,除了为福贵的悲惨身世流下眼泪外。也让我思考,对于我们来说活下去比福贵要简单得多,福贵的痛我们无法也不想切身体会,所谓的“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到底有多难。活着很简单却又很难,如果你在乎“活下去”那么活着www.simayi.net很简单,如果你要在乎“怎么活”那么活着也许也会变得奢侈。对于福贵来说,寻死比活着简单千万倍,到最后,即便只剩一只老牛,他依然选择了活着。

“生命是有尊严的,我们应当尊重生命,即便面对再多的苦难,也应该努力地继续活着。”这才是《活着》让我真正感动之处。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活着,短短两个字给予了人生最简短的总结,也赋予了世人最大的勇气。就像余华所说“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不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因此,忍受苦难造就了活着。

《活着》写出了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写出了苦难者对世界灾祸乐观的态度。他让我真正知道——起码以我现在的理解懂得了活着本身就是艰难,而延续生命则是更深层的艰难。没有比活着更艰难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美好的事。我想正因为异常艰难,活着才具有深刻的含义。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认清生活的真相,并且仍然热爱它,向上攀爬的那条路,更让人,热血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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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高中生围城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7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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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一说到钱钟书想到更多的应该是杨绛,但其实他俩应该也一直是成对出现的,钱钟书“最贤的妻,最才的女”让我知道了杨绛,而杨绛的《我们仨》又让我认识了呆呆的钱钟书。

围城》应该是我一直想拜读的一本书,这次用了将近八个小时读完,说实话是囫囵吞枣的,只能说是把文章内容大概读懂了。

钱老笔下的文字带着我们尝遍了方鸿渐的人生百态,更准确的是带着我们看透了每一个人。

鲍小姐是方在回国船上遇到的“诱惑”,鲍因为寂寞勾引他,而他也恰好耐不住寂寞“上了当”,却不过是逢场作戏,下了船便分道扬镳。苏文纨刚开始一直喜欢着方,所以嫉妒着鲍,等下了船之后没有了“情敌”,就开始有意无意的对方鸿渐表示着爱慕之意,而方因为不知如何拒绝她一直拖着这件事,直到后来认识了唐晓芙才真正燃起了爱情的火苗。而苏文纨对待唐晓芙的勾心斗角也被描绘的绘声绘色。印象最深的是方鸿渐请唐晓芙和苏文纨吃饭,而苏文纨却假称病不去,而且一直监督着唐晓芙的一举一动,阻碍着她去赴约。除了温柔大度,女人的另一面被赤裸裸的揭示了出来。现实何尝不是如此,利益面前,每个人都是心机girl

or boy。

而最终方鸿渐和孙小姐走到了一起,其实是一种对爱情对命运的妥协。唐晓芙就是一朵玫瑰,香艳却带刺,摘不回家,孙小姐就是一朵月季,朴素而适合,对,是合适,因为合适,所以走在了一起,这样的结合,无关爱情。唐晓芙把他们的通信寄给方的时候,正是方爱情之火彻底磨灭的时候,而以后也不会再重燃了。

方和孙结婚后经常吵嘴,这不就是所以家庭婚姻的缩写吗?吵吵闹闹,床头打架床尾和。还有两个家庭之间的嫌隙,新式思维与传统旧派的矛盾,妯娌之间的“同仇敌忾”等等,都既讽刺又可笑。以及方在职场中遇到的一些勾心斗角与黑暗,一副副人生百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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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余华《活着》个人收获读后感

全文共 10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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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总以为一个人与一本书的邂逅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缘分,也许拨开书页,看到的是致一的文字

,然而这些呆板的墨色下掩藏的却是一个真实的活生生的灵魂,这个灵魂会时常的躲闪,但亦毫不羞怯地袒露着。其深浅却难以以厚薄来论,因为它们载负全是思想的激流。我时常思考着一本书的力量,纯粹的文字却冲击了人的视听的感受,如海浪般的震撼人的心灵,撞击人的思想,潜入意识。

活着》就是这样一本有生命、有感染力的书。我深深记得初读《活着》的感受,从初始的悠然到其后的凝重,翻动书页的手指愈渐迟疑,我感到心中似乎有一种隐秘的期待——呼唤着一个转折,一个让主角福贵走向幸福的转折,然而,我失望了,作者是那么的残忍与吝啬,我几乎是一路心痛地读到最后。当我满心酸楚地合上书页,猛然望见封面一袭鲜血般的暗红:刺目一如长长伤口上的血淋淋,却又宛如生命勃勃的涌动;似乎是悲哀,是一抹浓重的叹息,又仿佛一阵热烈的律动……我的泪直直地落下来了。

书中,随着福贵悠长的笑,娓娓道来他的一生。从一个少爷吃喝嫖赌到终于败坏家业,沦落到为糊口而下地,在跨越抗日战争、内战、饥荒的年代里,他死里逃生,而家庭却被命运肢解。他挚爱的亲人一个一个地逝去——老母病死、幼子因抽血猝死、妻子得病先他而去、聋哑女儿凤霞难产而终、女婿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孙子苦根,竟也在那个饥饿的年代里,活活噎死。他布满老茧的粗糙的黝黑的手掩埋了所有的亲人与泪水,终于只孑然一身与牛相依。他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应是一个悲剧吧。然而他淡淡地讲述着,没有大悲大恸,这个被厄运磨砺了一生的人居然嘿嘿地笑着。在书里作者与读者一样是一个聆听者,他没有评论,甚至没有一声短短的叹息,他只是呈现着,但他想说的都悠悠地说了。

回味的时候,我常常惊讶,这仿佛是看见一绺极纤细的发丝被—逼迫着承受千万斤的重量,然而它却没有断。这种生命的韧性似乎讲述着人生绝望的不存在。福贵的人生,仿佛是一株盘剥的冬笋——一层层褪去人生的虚华、一层层撕扯掉人生幸福的依赖,一层层摧毁着人的坚强。可到最后,白嫩嫩的,却剩下一个人最柔软、最纯净的人的秉性,只剩下人生存在的唯一的理由——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执著地活着——已成为一个唯一能描述福贵的形容,也是对福贵的最好的肯定与颂赞。至于幸福或不幸福,我们无法断言,也许在旁人的眼里,福贵的一生是苦苦煎熬的一生;但在他自己,也许更多地感受到了幸福。贺拉斯说: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的生前,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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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儒林外史高中读后感

全文共 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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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林外史》是清代作家吴敬梓的长篇小说,是我国古代讽刺文学的典范,是一部杰出的现实主义的长篇讽刺小说,主要描写封建社会后期知识分子及官绅的活动和精神面貌。

这本书我读起来很轻松、愉快。比文言文更容易理解的白话文、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扣人心弦的场景描写。这对我们的作文和语言表达能力有着很大的帮助,然而,在轻松幽默的言语之下,又何尝不是对封建社会腐坏黑暗的现实进行讽刺呢?

“功名富贵无凭据,费尽心情,总把流光误。浊酒三杯沉醉去,水流花谢知何处。”这是《儒林外史》开头的几句。可以说,这也是整本书的灵魂所在。

这些话虽然已是老生常谈,可真正能明白人的又有几个?正是“学而优则仕”,这句话害了一批又一批的读书人。为了金钱,为了财富,他们可以废寝忘食地读书,可以从黑发垂髫考到白发苍苍:花白胡子还是“小友”的周进,考了几十年一朝中榜,欢喜疯了的范进……。

我读这本书最大的感想是,如今时代不同了,我们生活的时代很少有人提及科举这类的话,也没有了书中迂腐的现象。但是,我们的家长何尝没有这样的想法,为了让下代所谓的不输在起跑线而或漏液排队、或用金钱、或用手中权力争相报名牌幼儿园、小学。诸多考生因为中考高考繁多的作业与兴趣班日以继夜读书。有些考上的扔书庆贺,有些考不上的跳楼自杀。没有人为了

什么“秀才”、“举人”磕头撞板,却有人为“清华、北大”、“硕士、博士”不择手段。不知以后是否还会有一本“儒林次史”来讽刺这个时代的制度。

读书,其实强调的是一个漫长的求知过程,一旦当成为了功名利禄的工具,读书也就毫无价值了,再大的名校出来又能带给社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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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名著《活着》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10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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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一书讲述的是中国四十年代至六十年代一个富有家庭里发生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对夫妇,丈夫富贵,妻子家珍。由于吃喝享乐,沉迷于赌博,富贵最终把家里的财产输得一干二净。父亲因为他的堕落气得生病而死。从此,家破人亡,他们两口子不得不面对苦难的生活。

俗话说:“有果必有因”。富贵家境衰落,他妻离子散的悲剧是他走上堕落的不归路,成日不思进取吃喝赌博的结果。在此之外,还有别的原因吗?是不是他的父亲和妻子不关心他呢?答案是否定的。从书中我们可以看得出富贵固执的本性。他漠视父亲和妻子的多次规劝,执迷不悟,最终致使家境衰败、贫穷潦倒,天天过着痛苦的生活。他曾被民党抓住并差点丧命;他曾在被别人鄙视的环境中醒悟。也就是在那时候,他才反省以前的事,才真正懂得幸福的价值。影片中有一个关于他教训孩子的情节值得我们思考。“小鸡长大会成鹅,鹅长大会成羊,羊长大会成牛。”小鸡怎么能变成鹅呢?或许想告诉孩子,再贫困弱小的人也能成为生活的强者吧。是啊!生活虽然不是什么时候都尽如人意,但只要付出努力,拥有信心,明天将会更好。

另外,书中另一重要的人物——家珍又是怎么样的人呢?书中描绘她的部分虽没有富贵多,可是我们可以看出她是个既通情达理又温柔贤惠的妻子。人总是有喜怒哀乐的,家珍有时也生丈夫的气,所以她才在怀孕时带着个哑巴女儿回娘家。可是富贵那时候怎么知道家珍——一个已经把自己的生命交给他,一个夜夜哭泣劝告丈夫不要赌博的妻子正在家乡艰难地供养着孩子,并且期盼着他早点醒悟。要是没有毅力,没有信心,说不定这个柔弱的农村妇女早已经没有勇气生活在这世上了。这个女人的生命是很苦的,也是很坚韧的。怪只怪富贵这个男人不懂得珍惜她,所以他们俩才只能过着艰难困苦的生活。

富贵和家珍的故事伴着前进的历史走到中国建国初期。这期间,他们的孩子友庆被春生(他们的老朋友)骑车撞了。其实春生不会开车,却自以为是,结果这个可怜的孩子再也没有机会品尝妈妈给他做的12个饺子了。作为作者为什么安排了这样一个情节呢?是否想通过加深富贵和家珍的痛苦,来表现他们生活的毅力?我想除此以外,他还想提醒人们,做事时不要不懂装懂,否则酿成悲剧再怨天尤人也无济于事了,有庆的死真是令人扼腕叹息啊!

《活着》是一部意味深长的书,富贵和家珍夫妇的人生经历带给我们的启示是:生活就像是一条路,不总是平坦而笔直的。人只有一勇气、毅力和信心去面对和克服种种的挫折与不幸,体会幸福的不易与甜蜜,才会更加热爱生活,珍惜生命。活着是一种证明,是一种历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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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高中生观后感读后感大全

全文共 1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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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心拜读完鲁迅的孔乙己,那老头就像从纸里走出来,活生生立在我面前,挂在脸上的那幅表情,带着几份欲言又止的呻吟。

孔乙己的一生不被世人所理解,他活得痛苦又寂寞。他到咸亨酒店喝酒,不仅仅是借酒精麻醉自己,他需要的是人们的关注。哪怕是一句嘲笑,孔乙己你又偷书了,哪怕是教小伙计写茴字,哪怕是把自己的茴香豆分给小孩子们,至少他可以涨红了脸分辨,至少他可以洋气地回答。回有四种写法,至少他可以在一群孩子面前,用长衫的大袖口遮住盛豆子的盘子,说不行不行,没有了没有了。也许在咸亨酒店的一切,是孔乙己生活中最鲜活的一部分,他需要这份鲜活,来温暖他单调的命运。可是尽管这样,有他的日子酒店的气氛活泼热闹,没有了他,酒店的日子却也一样,没有人关心他是否还有钱买酒吃,被人打得严不严重。

于是在寂寞而痛苦的日子里,他开始变得颓废,从排出九文大钱到最后,用手撑地走到酒店,小说结尾淡淡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个老头的命运戛然而止。

老师最后总结说,这是旧社会封建制度下坑害的一大批人呐!我对这种看法却是不怎么赞同的。孔乙己从一个读书人没有考取功名,以至于后来的偷?最后被人打残致丧命,难道全是社会的责任吗?

一开始,孔乙己是个书生,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进学,于是因此放弃了另谋他路。暂且不说什么原因使他没有考中秀才,但当初读书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考取功名吗?也许是他并没有做好考中秀才的准备,抑或许他再坚持考一年两年说不定就能考上了,所以说,从读书人的角度讲,孔乙己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他是个失败者。如果说社会封建制度腐败,他完全可以不读书呀。他读了书不也年年有的是秀才举人当官发财吗?社会选拔的就是有才学和能力的人,依照后文所说孔乙己好吃懒做,这样的人当然考中不了,幸然孔乙己还比较聪明,考取不了功名却写得一手好字,开始做起了替人抄书的活,能勉强维持生计。可是抄书也不是轻快活呀,无论寒冬还是酷暑,总得一字一字地不停抄,抄完了还得低三下四地向主家讨价钱,孔乙己大抵是受不了这束缚,干脆偷掉了几本书到当铺当掉,这钱来得又快又实在这又和社会制度有什么关系呢?上天赋予他两张大手写得一手好字,他却不肯吃苦非要做偷窃之事;如果说当今社会制度变了,也没有听说过有哪个小偷偷了价值连城的古董人们赞叹他偷盗技艺精湛而赞叹他三分的啊?而孔乙己偷书的坏毛病传出去,就再也没人找他抄书了,一下子断了孔乙己的财路。这可怎么办呢?别忘了,文中提到孔乙己可是个身材高大的人啊,他完全可以凭自己的体力混口饭吃,或许是帮别人拉车,或是到酒店打杂之类的。可他偏偏不,他宁愿偷了书,被人家打出伤来,再潇洒地到咸亨酒店排出九文大钱,温一碗酒再要盘茴香豆。血汗钱就这样被他自己挥霍掉,而他却丝毫没有想过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是读书人吗?他不是要面子、要自尊吗?只要他愿意,他随时随地都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他可以改掉好吃懒做的毛病,给别人说句好话继续抄书,他甚至可以去帮工人抬水泥包,到饭店打杂。他还可以借抄书的机会学习,然后再去考试,但是这一切中的一项他都没有尝试过,或是尝试过却失败了,他就因此挫败,沦落成真正的乞人模样。

可这一切真的是怪社会风气不好吗?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关心他人的死活是善举,不闻不问也不是错误。冷酷的封建社会,不也有像咸亨酒店的老板和伙计一样活得自食其力、像咸亨酒店里间的富人活得逍遥自在的人吗?而现代开放的社会,不也不乏像孔乙己这样自暴自弃的底层人士吗?

所以啊,上天给人的机会是均等的,抓住它,改变的是自己的命运。而不是因为有了孔乙己这样不善待机遇的人,给了我们机会来抱怨世界;何尝不问问你自己:当初为什么不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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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高中论语十二章读后感通用

全文共 10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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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吃的问题上,孔子曾有这样一些议论:“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色恶不食,臭恶不食”“割不正不食”——时隔两千多年,我们再来品味这些话,会感到它谈论的不仅是一种饮食习惯,更是一种生活态度,一种阅读品味,一种审美倾向,一种人生追求。——写在前面的话

初读《论语》是在九岁,那时是在父母的要求下无奈地阅读,但是在睡前的半小时仔细品读中,发觉《论语》既朴实无华有秀色可餐,白纸黑字,片言只语就勾画出美好图景。“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道出治国真谛;“三军可夺帅,匹夫不可夺志”,酝酿壮志凌云;“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描摹坚贞意志;“仁者爱人,亲亲爱人”,呼唤人间温情。这些朴素而又睿智的言语使我的心灵干净明澈,引我走进了一个充满智慧的世界。

在时光与岁月的见证中,我慢慢咀嚼《论语》,规范我的言行与学习方法。其中,改变了我的方法与选择的要数那句:“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还记得刚步入初三时,我急于求成,却忽略了对概念定理的理解,这使我学得并不扎实,各种教辅书上的方法使我眼花缭乱,不知所措,成绩是忽高忽低,不能稳定。无意中,我读到了“温故而知新”,如同在黑暗中找到了指路的明灯。从此,我开始勤于思考、努力学习、阶段复习,终于我考上了实验班、实现了长久以来的梦想。而反复品读《论语》,如在品读香茗中嚼出丝丝甜意:做事不能违背原则,否则必然失败。我豁然开朗。

读《论语》至今六年,回味起来,最沁人心脾的是《论语》所蕴含的思想馨香,印象最深的是那一篇《待坐》:孔子“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的思想有悖与国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想,但这种平凡的理想源于生活、源于心灵的根本,让我们的心灵和谐饱满,让我们对生活有热爱、有向往,这种理想也是我们所追求的。

《论语》伴随我走过了六个春秋,无论我面临困难还是身处险境,无论我哭泣悲伤还是吟咏感叹。它就像一位忠实的朋友,为我指引迷途,帮我改变人生轨迹:它就像是一叶轻舟,带我飘过知识的海洋、智慧的溪流,驶向诱人的港湾、神秘的小岛、未知的地方。蓦然回首,我与《论语》相识、相知、相悟,仿若“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换的今世的相遇,我与它应该是两千年前注定的缘分吧!

一句句警示哲理,一次次仔细咀嚼,汇成了浩瀚无垠的书海,畅游其间,采撷下多少?不多,但很有益,就像风尘仆仆的归人接受了家的洗礼,焕然一新。而我还会品味生活,研读《论语》,一点一滴,通透其灵魂,使我的心灵芳香馥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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