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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活着》读后感18篇 作文(优秀20篇)

我的时间掌握在自己的手里,我只是想提醒自己,认识自己,在我的时间里做我自己。以下是小编收集的关于《高中生《活着》读后感18篇 作文》,仅供大家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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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500字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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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复习功课的间隙,我把《活着》给看掉了。余华的这本书早有所耳闻,可是一向没什么时间,到是张艺谋的电影先看过了。读过原著之后不由得赞叹这书天生就是本很好的剧本,我想编剧更本不用改什么。故事的描述镜头感十足,是我最喜欢的那种讲故事的模式。作者的文字并不华丽,但平实中却充满了力量,是一种能从内心感动你的力量。我不想说什么涉及灵魂的字眼,可能书看多了就不太容易随便给感动了,但这的确是一本好书,值得我推荐。期望每个人读过之后都会有自我的感悟

给出一段书中的文字,大家欣赏下:今年,在春暖花开的三月,我在一个直径仅有10厘米的小碗里种下了我最喜爱的喇叭花。当时,我想它发芽就行,因为种子是捡来的。

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老人唱道: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在霞光四射的空中分散后消隐了。

女人吆喝孩子的声音此起彼伏,一个男人挑着粪桶从我跟前走过,扁担吱呀吱呀一路响了过去。慢慢地,田野趋向了宁静,四周出现了模糊,霞光逐渐退去。

我明白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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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高中生《简爱》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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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围的同学看了《简爱》都说非常感人,带着好奇心,我翻开了这部小说的第一页,这便使我欲罢不能,爱不释手。

这真是一本值得回味的好书。

我为简·爱在舅妈家被欺负而流泪;为简·爱初到孤儿院糟受人格的屈辱而流泪;为简·爱的生活境遇而流泪;但这些大多是对简·爱的同情。真正让我感动的是为罗彻斯特最终选择了没有社会地位、长相的简·爱。我欣赏罗彻斯特,以他的绅士身份、他的贵族地位、他的渊博知识、他的财富,在当时与从孤儿院出来做家庭教师的简·爱的结合,在很多人看来,那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但为什么这样一个的事实会成为现实呢他看中的是简·爱的人品与气质,而我自己认为那是简·爱的内在美。这种内在美或许不如外在美那么绚丽,那么迷人,但她值得让人细细品位,并且随着时间的流逝,越发吸引人,越发有魅力。所以我觉得,或许内在美比外在美有价值的多!

当桑菲尔德庄园被疯女人烧成了废墟,更糟糕的是罗彻斯特被烧成了残废。他孤身一人,眼睛再也看不见一任何一切事物。远在它乡的简·爱毅然放弃了表哥的爱情,回到他的身边,去追求心灵中的真爱。我觉得只有不受他人干扰,努力追求内心想要的,这或许是最美好的。

或许有人觉得简·爱傻,但真是这种单纯的想法与质朴的感情才会赢得真正而美好爱情。他们共同演绎了人世间最美的感情,更获得了人们的祝福与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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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家的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8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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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巴老的《家》,心中充斥了无尽的激动。如何形容呢?这就好比吃过了拌有白砂糖的蜂蜜;比如在寒风凛冽的冬日里,往身上浇滚滚的热水;好比在炎炎盛夏赤脚逛马路的味道。就像是这般的强烈、深刻、挥之不去。这些也许不是很贴切的比喻,却如实地反映了我逼真的心坎感触。

良多人都以为觉慧是巴老在书中的自己。起初,我也是这么认为的。例如:他们都在“外专”读书,爱结交新友人,开办阅报处,都是热血青年。但现在我能感想得到巴老比觉慧更为执着。由于在那些日子里,巴老的性命中不曾有过鸣凤,未曾有过在恋爱中追求包庇的邪念。所以说,他们两人有着类似的性格特点,但等候他们的将会是不一样的命运。

本书中最令我动容之处就是瑞珏之死。觉新是如斯深爱着本人的妻子,但他却拗不外礼数的约束、家族的摆布以及本身的脆弱。就连人类最巨大、最神圣的“恋情”也只可能甘败下风,在觉新眼里首当其冲的就是封建轨制。正所谓性情决议运气,于是觉新就成了封建礼教的就义品,为此他断送了自己的青春、幻想;葬送了自己的前途;更在悲愤中消磨了毕生。瑞珏的死使他曾有过片刻的检查,但未几后,他又成了一个无抵御主义、作揖主义的失去自我的躯壳。一个底本能庸庸碌碌的青年就这样惨逝世于封建礼教的血手之下。作者朴素的文字引发了我更深档次的思考。这所有悲惨的终局毕竟起因于何处?五千年残暴的华夏文化莫非真的是一部吃人的礼教?岂非仍是公民劣根性的问题?仅凭我现有的学识是基本无奈参透的,但从这部小说中我得到了些许的启示。主人公觉慧的形象给悲郁的基调带来了一丝盼望,是全书的亮色之一。他的“不顾虑,不惧怕,不让步”的风格给我留下了深入的印象。或者,我就应当学习他的这种精力,以此作为我解答上面那个问题的有利工具。

鲁迅说不在沉默中消亡,就在缄默中暴发。咱们每个人都应学会在平庸中勃发出一片异彩,更要学会享受守候,休会守候那份异彩爆发前的点点滴滴,居心感悟每一刻的打动,并试着从中寻找自己想要的谜底。相信你必定能够找到。就像小说中的觉慧,就像生涯中的巴老一样可以“守得云开见月明”。信任自己,那一天已经不再遥不可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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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活着》读后感精选600字

全文共 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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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这两个字眼对常人来说平凡得很,但是对于《活着》这本书中的主人公“富贵”而言,却意义深刻。

富贵原本是个富家子弟,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无忧生活。他不把父母当回事,对妻子的辛苦劳累不屑一顾。最可恶的是他那吃、喝、嫖、赌的陋习,挥霍光了老一辈留下的所有家产。他的父亲也被他气死了。可是这时忏悔已经来不及了。从此,他只能过着一贫如洗的生活,饱受着为生计而奔波的劳累、苦楚。他怎么也没想到命运会一次又一次地捉弄他,让他的心灵遭受一次次与亲人离别的痛苦,最后只剩下了他一个孤家寡人苟活于世。

生活形成的巨大反差,使福贵努力地重新生活,这位历经沧桑和磨难的老人将苦难消解于自己的忍耐和平静之中,坚强地挺了过来。

生活本身就是一位好老师。是生活渐渐让游手好闲、薄情寡义的富贵变成了一个任劳任怨、百折不挠的家里的顶梁柱。如果没有经历后面的变故,他可能一辈子也无法体会到活着是多么美好和幸运。

在每个人生活的道路上,每一段都是那么刻骨铭心,每一次都让人大汗淋漓,生容易,活不易。人生的道路,就像波浪形曲线高高低低、起起伏伏。虽然走起来非常辛苦,但是它却通向我们人生幸福的道路。只有攀过那危峰兀立的高峰,越过那一条条一望无际的山谷,才能真正体会到活着的意义。

让我们以积极乐观、自强不息的态度面对生活,走好每一段生活的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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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家的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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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巴金的《家》,一种压抑的心情、愤懑的情绪着我的神经。

这是一个封建制度腐蚀下的大家庭。上演着一幕幕的悲欢离合。有着不可避免的家庭纷争、勾心斗角、与不公。然而,不同的身份不同的抉择铸就了不同的命运。

可以说,故事中的觉新始终是个让人同情又恨得咬牙的角。父亲去世后,他早早挑起了家庭的重担,努力撑起这个家,于是,他的青春被剥夺,他必须要面对大家族里的尔虞我诈。“许多有形和无形的箭便开始向他来。”,开始的他并没有选择沉默,“他愤怒,他奋斗,然而奋斗的结果只给他招来了更多的烦恼和更多的敌人。”,他的斗争毫无结果,反而把他拖得更加疲惫。终于,他选择了逃避、忍耐、顺从,只是为了过几天安静的生活,把曾经的梦想抛弃,苟且度日。他曾感叹:“我们生活在这样的时代,只有牺牲的资格。”,他毫无原则的退让令人愤恨,以至想一巴掌打醒他。要知道,牺牲的哪里只是他自己,更有别人的幸福甚至生命。

有人说“生活本身就是一个悲剧”,是这样吗?

命运也许是悲哀的,但我们却可以选择“争斗”的姿态去面对它。

小说中的弟弟觉慧便是对我上面这句话的诠释。觉慧同处在这样一个黑暗的深宅大院里,但他坚持主宰自己的命运。他反对大哥觉新的“作揖”哲学,不受制于封建家族统治,追求自由平等,同情下层。他的言行撼动了这个腐朽没落家族的统治秩序,始终不屈于命运的他,敢于反抗,并最终挣脱了家族的束缚,走出更广阔的天地,走向新的生活。

无论是觉慧的心灵蜕变,还是在大家族影下那些有着令人惋惜结局的人物对命运无声的抗争,透过巴金爷爷的笔,我看到了反抗。命运没有永久的黑暗,只要撷取一缕新鲜纯洁的阳光,抓牢灵魂根处,即使陷入肮脏的泥沼,也依旧挣扎而不甘于沉沦,那么青春的烈火必将彻底地燃烧。

我们正年轻,且不知道生活要把我们载到什么地方去,但起码,我们可以选择人生的方向和生命的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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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高中论语十二章读后感精选

全文共 9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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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相信很多人都熟悉这几句话,但是你们知道它出自哪里吗?它就是中国古代巨著《论语》里的第一篇。这个寒假,我拜读了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在几千年的华夏文明史中,它一直被人们推崇为经典,这是为什么呢?原来这本书,是后人记录孔子及其弟子言论的一部著作。孔子的治国观点以及他评价古代圣贤的言论,是中国古代最基本、最简单、却又最不可缺少的道德修养准则。在古代这本书被视为儿童的启蒙读物。

我读完这本书后终于明白了它为什么被视为儿童的启蒙读物了。书中有这样几大部分:学而篇,为政篇,里仁篇······。这些篇目中的言论和故事告诉我们如何做学问,如何做人······

比如其中有这样一句话:”日知其所亡,月无忘其所能,可为好学也已矣。“子夏的这句话意思是:”每天学习不知道的知识,每月都不忘自己学过的知识,这样就算是好学之人了。“这里我还看到了一个叫孙敬的好学之人,他经常把自己关在屋子中,不分昼夜,废寝忘食地读书。他刻苦到夜里读书困了,怕自己打瞌睡,就把绳子栓在头发上,把另一头固定在房梁上,这样他就不会看着看着睡着了。他就是凭借这样的刻苦学习精神,使自己成为了一代鸿儒。如果我们现在学习都能有他的这股头悬梁的劲头,还有什么学不成的呢?我想到自己看书时,看一会儿就想去玩,真是惭愧!对,我也要成为好学之人。只要下定决心,我能做到的。

再比如其中的这样一句话:”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始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意思是:”虽然会背《诗经》三百篇,但是把国家政治交给他,却不能治理;让他出使诸国,不能独立办事,虽背得多,但不会运用,又有何用呢?“读到这里我脑中立刻浮现了一个故事——《纸上谈兵》。故事的主人公赵括把兵法背的滚瓜烂熟,谈起打仗,他父亲是赵国有名的大将都说不过他。可赵王让他去带兵打仗,他却不会根据实际灵活变通,结果误国误民,惨死在战场上。这又让我明白了:我们既要成为好学之人多读书,同时也要学会灵活运用,做个会学之人,活学活用,知识才能转变成智慧。

书中还有许许多多深刻的道理,我仔细咀嚼,久久回味,像是亲自聆听了孔子的教导,也希望同学们有空来读一读这本书,体味经典,对话圣贤,它会让你终身受益,带你走向不远处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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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高中生观后感读后感大全

全文共 10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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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牙山五壮士》这部电影我曾经看过,看后没有什么印象,只是觉得里面的八路军很厉害,心里滋生了一个长大后也要当八路军的愿望。可当我今天重新观看这部电影时,感觉不一样了,我被那五位壮士的英雄气概和不怕牺牲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

这部电影讲述的是:在抗日战争时期,晋察冀军区一分区主力一团七连六班的五位战士马宝玉、葛振林、宋学义、胡德林和胡福才,接到掩护群众和主力部队的转移任务时,为了拖住敌人,他们把敌人引到狼牙山上,利用那险要的地形,把一大批敌人一次一次的打了下去。后来又把敌人引上了绝路——狼牙山的顶峰棋盘陀,在完成任务后,五位壮士壮烈跳下悬崖的故事。

在战斗中,战士宋学义使出浑身的力量扔手榴弹,胡德林和胡福才两个小战士全神贯注瞄准敌人射击,副班长葛振林打枪时发出的那阵阵吼声……这幅幅画面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从这些地方看出来,他们对敌人是多么的仇恨,多么的想消灭敌人。每看见一个敌人倒在地上,我和他们一样兴奋,高兴的从椅子上蹦了起来,大声喊道:“打的好!打的好!”

五位壮士艰难地到了山顶,歼灭敌人的大好时机到了,可班长马宝玉却负伤了,接着又发现子弹也用完了,只剩下了一枚手榴弹,可他们却不慌不忙,沉着冷静。最后在班长的指挥下,石头成了他们手里最好的武器,只见他们搬起石头狠狠地向敌人的头上砸去。五位壮士作战时的沉着冷静和英勇、机智,让我佩服不已,此时此刻,我真想冲到战场上去,跟他们并肩作战,与敌人血战到底。

由于敌人的兵力过于强大,屹立在狼牙山顶峰的五位壮士看看前面的悬崖峭壁,再看看身后的敌人,他们走到悬崖边,昂首挺胸,喊着“打倒日本帝国主义,中国___万岁!”的口号,纵身跳下了悬崖。看到这一幕时,我的心被揪了一下,忍不住用双手捂住了眼睛,不忍心再看下去。在这危急时刻,他们不愿被敌人活捉,更不愿死在敌人的枪口下,于是选择了跳崖。他们的举动是多么的悲壮,多么的伟大,他们真的是“生的伟大,死的光荣”啊!

看完这部电影我心想:谁不珍惜自己年轻的生命呢?可是,为了人民,为了党,为了祖国,这五位壮士豪不犹豫地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多么伟大的壮举啊!他们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勇于牺牲自己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我会永远记住他们的。

这部电影真的值得我们观看,现在这特殊时期,日本人要来占领我们的国土——钓鱼岛。钓鱼岛是中国的,我们全国人民要发扬五壮士爱国的精神,团结起来抵制日货,守护我们的领土。今后我一定好好学习,将来用自己的知识和力量来报效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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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西游记高中生读后感

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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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部发人深思的作品,吴承恩的高超写作技艺,让人赞叹不已。在他笔下创造的物体离奇多采,生动形象,让我陶醉其中。

经过了五百年,唐僧师徒四人从此开始开始踏上了取经之路,也从此开始踏上了人生之路。在这路途中,他们共遭遇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唐僧师徒四人取得了真经。

这一段经历就好似是我们的人生,一路上有不同的困难,有成功,也有喜怒哀乐等。唐僧师徒四人遇到的妖怪就好似是我们遇到的种.种困难,我们最终也要向他们一样勇敢的去战胜这些困难,知难而进,永不后退。

看完这本书,我回想起平日里的点滴事件:在生活中我总会为一点小事而倒下,我没有勇气去承担,我总认为逃避是好选择,甚至有些事错了,导致无法回头。可是后来的一次,我学会了他们所拥有的精神,那天,我看完【西游记】不久后开始做数学题,突然眼前的一题难住了我,可是过了好长时间我没有一点头绪,我就想:放弃吧,你数学本来就没有那么好,就算了吧,改天从同学哪儿问答案。可是这行吗?行,不行,行,不行,行,不行…我犹豫不决。就在这时我无意中看见了在我手边的[西游记]“对了,我怎么能被一点困难难倒呢?我要像[西游记]中的人物一样,即便经历重重困难,也要勇往直前。就这样我要想出来“I

can do,I can do it。”

我喜欢读书,更是喜欢像《西游记》这样的经典读物,是他们丰富了我的精神世界,让我在书的海洋里遨游,让我贪婪的吸收他们的营养,满足我求知若渴的思想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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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高中三国演义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12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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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是一部既极富有传奇色彩的历史演义小说。当我初次翻阅这本书时,里面曲折的情节,血性的人物,丰富的内容,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这动

乱的时代,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个性与特点。如果说红楼梦是柔情似水,那么三国必是刚柔并济的。

“两耳垂肩”,不仅说明刘备的外貌与众不同,更是暗示他日后必有所作为。我想两耳垂肩之人也是个有福之人,说明刘备不会这么轻易地被人害死。当我读到他被蔡瑁追杀到檀溪边时,也不禁为他捏了一把汗,谁知戏剧性的一面出现了,的卢马居然纵身一跃,神奇般地不仅保护了刘备,更是让刘备遇到了贵人。这是天意啊。正如司马懿父子眼看就要被大火烧死,老天偏偏下了一场大雨,让他乘机逃脱掉了。可见他命不该绝。此时暗示着蜀汉终将逃不了灭亡的命运。而此时的曹睿对于司马徽来说,杀了他等于捏死一只蚂蚁。所以后来曹睿听了谗言,对司马徽采取的一系列措施,更促使了司马徽篡夺他的皇位。一开始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后来的曹丕逼献帝退位,也给他做了“榜样”。每一个有雄心的人,都想日后能有所作为,恨不得全天下的人都匍匐在他的脚下。每一个有才能的人,都希望得到君主的重用。就连庞统这样一个具有经天纬地之才的人也如此。如果他不是这样急切,有怎会疏忽敌人的埋伏,我想作为一个有军事才能的人来说,他不可能不知道地处险境最易受到袭击。正如诸葛亮所说,不了解天文地理的是庸才。而他绝不是个庸才,他只是一心想向别人证明自己。如果他还活着,蜀汉的结局恐怕要改写了。

每个人的经历都是这么的传奇,三国中有神奇色彩的要属诸葛亮了。“飘飘然有神仙之貌”的他第一次用兵就令关羽等人十分佩服,这也暗示诸葛亮最擅长用火攻。火烧博望坡,火烧新野,火烧赤壁,火烧藤甲兵等。他能在自己进中原之前布好八阵图,日后困住陆逊。要不是黄彦昌指点陆逊,恐怕他到死都在琢磨怎么出去呢。一个八阵图相当于十万精兵,诸葛亮估计是神仙转世了,可是天妒英才啊。依我看庞统没有他那么旷然,司马懿没有他那么用兵如神,周瑜就更别说了。每一个想急于成功的人,往往更会有破绽。诸葛亮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又怎么测不出蜀汉的结局呢?他一死,蜀汉必将灭亡,那刘禅就是一个摆设,成天就知吃喝玩乐,被黄皓哄得团团转,真是烂泥扶不上墙,也难怪刘备最后会叫诸葛亮取代他了。而诸葛亮担心老是这么拖下去,不能完成国家大业。他呕心沥血,以至于积劳成疾。又因急于统一蜀汉,也促使他病逝。诸葛亮如果真篡夺了皇位,那他先前的功绩估计全部被抹得一干二净了,因为人言是可怕的,足以毁了人的一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用来形容他再也不为过了。

三国里面最吸引我的地方是关于用兵的描写,里面的出其不意,掌握敌人的一动一态,兵法的虚虚实实,再随着谜团逐渐被揭开,我就像身临其境般,享受着里面的乐趣。那些计策又是如此的巧妙,使敌人不攻自破。这更是一场心理的较量,诸葛亮的空城计着实让我佩服,临危不乱,从容不迫,这是我们现代人处事时应当学习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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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悲惨世界读后感高中生通用

全文共 9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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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悲惨世界》,我已泪流满面。

我实在是被主人公冉·阿让的那份善良给打动了。在阅读时,我的目光聚焦到了这一个情节上:冉·阿让是一个因为偷了一块面包被关押了19年做劳役犯的一个人。主角冉·阿让在做市长的时候,救了一位仇视他的老人的命,还给了他一些钱,给他找了份稳定的好工作。虽然他这个举动使一个一直在抓他的警察,发现了他的真实身份。当他的真正劳役犯的身份暴露时,他当时长的时会整个城市做了那么多贡献,人们就全都忘了,就记得他是个犯人,可见人们的狼心狗肺。

多少年后,冉·阿让被那个警察追到一个死胡同里,许多警察都来搜查这个胡同,他现在已经没有退路了。不管躲到哪儿,警察迟早会发现他。

这时他翻越了一堵墙。墙内是一个修女院,院子中唯一的男人就是那样那个老人。那个老人认出他来了。老人帮助了他,而且一直尊敬他,一直认为他是一个好市长。从此以后然而让就成功的在这个修女院里面的隐藏,与世隔绝,不被警察追捕。

这证明了什么?这证明了好人有好报。你帮别人别人就会帮你。其实你帮他的时候并不是为了以后他来帮你,但你可以让一个人活的更好,让你在他的心目中更加伟大。只要这样,某一天,你再遇到他,他绝对会感激你。除非他是一个真的坏人。如果是坏人就尽量不要帮他了。

这个故事情节真是催人泪下。给人无尽的感慨。虽然这只是一个细节性的东西,在整个故事当中也并没有多大的用处,但是它衬托了冉·阿让善良的心灵。让我们相信好人有好报。

像冉·阿让这样的好人,估计是不会相信好人有好报的。他干了多少好事啊!但是他怎么还是最后被人当做一个苦役犯呢?命运不断地折磨他,说不定他早已失去信念。但是并没有,他是好人,是好人,命运就不会对他特别不公。一件事的结局一定是好的,如果现在不好,就说明这件事还没有结束。不能失去信念,一定要相信好人有好报,去做一个好人。

好人有好报是真的,但千万不要为了回报而去帮助别人。让别人来报答自己只是一个推动你做好事的理由,但是并不能成为根本的原因。做好事要不图回报,是否回报是别人的事,但只要他回报,就证明了你做的好事有价值。只要能让帮助的人更加快乐,就证明了你的行为有价值。

冉·阿让造福了那么多人,但是大部分人都没有因为他的大恩大德而感激他,但是他使这整个的城市富强起来,这就是好人有好报。别人过得更好就是对你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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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追风筝的人读后感高中800字

全文共 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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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书是美籍阿富汗人卡勒德·胡赛尼所写,《追风筝的人》是全书围绕风筝与阿富汗的两个少年之间展开,一个富家少年与家中仆人关于风筝的故事。网上说它是关于背叛和救赎的书,而我认为它是一本人生成长传记,记录了主角的童年,少年,不惑之年。

它的优点在于语言简洁,叙事条理清晰,没有对情节进行太多跌宕起伏的修饰,当剧情展开其中的温情与残酷时,又会有一种冲击感使得读者仿佛置身故事当中。网上评论说:这部小说值得瞩目,因为它不仅是一部政治史诗,也是一个关于童年选择如何影响成年生活的极度贴近人性的故事。单就书中的角色刻画来看,这部初试啼声之作就已值得一读。风筝是象征性的,它既可以是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我们都是追风筝的人。

这本《追风筝的人》使我感慨,人生道路上坎坷颇多,一不小心就会摔跤、松手,让手里的“风筝”飞走。一旦它飞走了,想要把它寻回就不容易了。唯有不忘初心、坚定信念、脚踏实地走好这条人生路,才能紧紧捉住手中的“风筝”,不让它飞走。

一本好书能让人获得极大的满足,更能使读者开阔视野、坚定信念、提升精神境界。找一本好书,抛开身边的纷扰细细品读,亦如书中有一情节说到“他从来不抬头看天上的风筝,一直跑着就好像一直都知道风筝会去哪”。我找到了这本好书《追风筝的人》,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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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高中生围城读后感

全文共 7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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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围城》中,鸿渐是一个失败的人,从一事无成地留学归来,到在银行挂名,到失恋,到失业,至家庭的破裂,鸿渐的生活似乎只能用“失败”两个字来概括了。看着他颓唐地倒坐在躺椅上,眼角留下一抹清泪,沉沉地进入那无梦的睡眠中,心理也不禁为他感到隐隐的难过。

鸿渐的原型无须费心寻找,正是那一时代也是每个时代最多的知识分子形象:志大才疏、满腹牢骚,又狂妄自大,爱自吹自擂。这注定使他成为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他也有一点儿灵气,还可以给苏文纨写上一封消解尴尬的短信。但是一点灵气却也是普通的,庸俗的,只能作为他为人的一点标志,为这个人添了一点的人气。而他的普通却并非是他失败的原因。现在,一个普普通通,甚至庸俗的人,照样也可以活得很成功。而他的失败只是在于他生活在一个不的时代,而这时的他,恰好具有的一种不应在那个时代存活的东西。应该说是“良心”吧。他希望他和苏小姐的“爱情”能够“无疾而终”,不想她难过,他明明骗到“克莱登”大学的文凭,却从来也没有向别人炫耀,或者该说这是一种愚蠢吧。同样是假文凭,韩学愈就可以凭借其成为三闾大学的系主任。而鸿渐讲了良心,便成了副教授,真是“骗了人还要讲良心”的“大傻瓜”。是应该说庆幸么?他没也遗失良知,但却也是无奈吧。这种良知在那个时代,只是一种累赘而已。毫无意义,更使他成为一个失败的人。但也许正是因为这种毫无意义,支持着我们一代代成长。终于没有迷失在历史的洪流之中吧。

在整本书中,作者始终仿佛上一个上帝一样,站在局外,毫无表情地俯视着整本书,整个世界。无疑,作者是不爱他们的,常常对他们进行辛辣的讽刺,但他的话却也是无已辩驳的。让人觉得冷,仿佛是在说自己,却也让人觉得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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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高中生观后感读后感大全

全文共 1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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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心拜读完鲁迅的孔乙己,那老头就像从纸里走出来,活生生立在我面前,挂在脸上的那幅表情,带着几份欲言又止的呻吟。

孔乙己的一生不被世人所理解,他活得痛苦又寂寞。他到咸亨酒店喝酒,不仅仅是借酒精麻醉自己,他需要的是人们的关注。哪怕是一句嘲笑,孔乙己你又偷书了,哪怕是教小伙计写茴字,哪怕是把自己的茴香豆分给小孩子们,至少他可以涨红了脸分辨,至少他可以洋气地回答。回有四种写法,至少他可以在一群孩子面前,用长衫的大袖口遮住盛豆子的盘子,说不行不行,没有了没有了。也许在咸亨酒店的一切,是孔乙己生活中最鲜活的一部分,他需要这份鲜活,来温暖他单调的命运。可是尽管这样,有他的日子酒店的气氛活泼热闹,没有了他,酒店的日子却也一样,没有人关心他是否还有钱买酒吃,被人打得严不严重。

于是在寂寞而痛苦的日子里,他开始变得颓废,从排出九文大钱到最后,用手撑地走到酒店,小说结尾淡淡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个老头的命运戛然而止。

老师最后总结说,这是旧社会封建制度下坑害的一大批人呐!我对这种看法却是不怎么赞同的。孔乙己从一个读书人没有考取功名,以至于后来的偷?最后被人打残致丧命,难道全是社会的责任吗?

一开始,孔乙己是个书生,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进学,于是因此放弃了另谋他路。暂且不说什么原因使他没有考中秀才,但当初读书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考取功名吗?也许是他并没有做好考中秀才的准备,抑或许他再坚持考一年两年说不定就能考上了,所以说,从读书人的角度讲,孔乙己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他是个失败者。如果说社会封建制度腐败,他完全可以不读书呀。他读了书不也年年有的是秀才举人当官发财吗?社会选拔的就是有才学和能力的人,依照后文所说孔乙己好吃懒做,这样的人当然考中不了,幸然孔乙己还比较聪明,考取不了功名却写得一手好字,开始做起了替人抄书的活,能勉强维持生计。可是抄书也不是轻快活呀,无论寒冬还是酷暑,总得一字一字地不停抄,抄完了还得低三下四地向主家讨价钱,孔乙己大抵是受不了这束缚,干脆偷掉了几本书到当铺当掉,这钱来得又快又实在这又和社会制度有什么关系呢?上天赋予他两张大手写得一手好字,他却不肯吃苦非要做偷窃之事;如果说当今社会制度变了,也没有听说过有哪个小偷偷了价值连城的古董人们赞叹他偷盗技艺精湛而赞叹他三分的啊?而孔乙己偷书的坏毛病传出去,就再也没人找他抄书了,一下子断了孔乙己的财路。这可怎么办呢?别忘了,文中提到孔乙己可是个身材高大的人啊,他完全可以凭自己的体力混口饭吃,或许是帮别人拉车,或是到酒店打杂之类的。可他偏偏不,他宁愿偷了书,被人家打出伤来,再潇洒地到咸亨酒店排出九文大钱,温一碗酒再要盘茴香豆。血汗钱就这样被他自己挥霍掉,而他却丝毫没有想过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是读书人吗?他不是要面子、要自尊吗?只要他愿意,他随时随地都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他可以改掉好吃懒做的毛病,给别人说句好话继续抄书,他甚至可以去帮工人抬水泥包,到饭店打杂。他还可以借抄书的机会学习,然后再去考试,但是这一切中的一项他都没有尝试过,或是尝试过却失败了,他就因此挫败,沦落成真正的乞人模样。

可这一切真的是怪社会风气不好吗?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关心他人的死活是善举,不闻不问也不是错误。冷酷的封建社会,不也有像咸亨酒店的老板和伙计一样活得自食其力、像咸亨酒店里间的富人活得逍遥自在的人吗?而现代开放的社会,不也不乏像孔乙己这样自暴自弃的底层人士吗?

所以啊,上天给人的机会是均等的,抓住它,改变的是自己的命运。而不是因为有了孔乙己这样不善待机遇的人,给了我们机会来抱怨世界;何尝不问问你自己:当初为什么不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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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高中生观后感读后感大全

全文共 8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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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的世界》是路遥文集中分量最重的一部长篇,全景式的描写了中国现代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他描写了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中国现代城乡生活,刻画了以孙少平等为代表的普通人的形象作品,反映了人生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交织,整个作品读来令人回肠荡气。

曾经读过很多小说,也有一些小说,情节个性引人入胜的,读之不愿意放下的,但却没有一本像路遥的绝笔之作,《平凡的世界》,这么深入人心的作品。看到书中平凡的世界中,一个个平凡的人物,就如他们正活在我们的身边一样。

从这些平凡人的故事中,作者给我们引发了一个深刻的道理,那就是我们怎么去生活,和我们怎么对待生活的态度,如果能深刻理解苦难,苦难就会给人带来崇高感,如果生活需要,让我们忍受痛苦,那你一定要咬紧牙关挺下去,正是这些苦难与痛苦,才会让人伟大,那种迷失在平凡的生活之中,眼中熟悉了平淡,思想上甘于平庸,生活上安于现状的人才是真正的平凡。

我们每个人心理上总不希望悲剧发生,然而生活中并不是如此,我想这也是作者想要给我们揭示的东西。

故事的结局,少安的妻子被查出了重症,少平深爱着的田晓霞,死于一场洪水中,我们想象中的那些美好结局并没有发生,也许这正是作者承受了太多生活的苦,对生活体验的深刻,感受到生活带给人们的这种不完美,而正是这种不完美,才是更加打动人的一种美,正如维纳斯的断臂一样,是一种残缺的美,我们由此也理解了作者路遥,把这种美刻画出来,那么我们也就理解他对作品中人物结局的安排了,正是如此安排,让生活的真善美达到了统一。

生活没有如果,平凡的世界告诉了我们,我们每个人的命运都受制于这个时代,我们不能完完全全的决定自己的命运,我们要做的就是怎样让我们能生活的更幸福,无论我们胸怀远大理想,还是想要平凡的生活,他们都是我们追求幸福的一种途径,无论怎样,我们都不能失去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我们要学会生活,懂得珍惜,感谢生活赐予我们的一切,任何时候都要用一种生生不息的虔诚和热情去对待这个平凡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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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余华《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3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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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的所有作品中,如果要选出一部在我阅读过程中带给我最大的震撼,并且在读完之后给我深刻的思索,让我久久不能忘怀的作品,那无疑是余华先生的小说《活着》,。

《活着》主要讲述了中国旧社会一个地主少爷富贵悲惨的人生遭遇。富贵嗜赌如命,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他的父亲被他活活气死,母亲则在穷困中患了重病,富贵前去求药,却在途中被国民党抓去当壮叮经过几番波折回到家了,却发现母亲早已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的养大两个儿女,此后更加悲惨的命运一次又一次降临到富贵身上,他的妻子、儿女和孙子相继死去,最后只剩富贵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孤独的活在这个世界上。

在阅读这部小说的过程中,我几度落泪,并不是因为作者的写作手法有多么煽情,事实上,这部小说从头到尾都一直用一种平实得近乎冷漠的笔调进行冷静的叙述。然而正是这种朴实、平淡的语言,却能带给人们一种极大地感染力和震撼性。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家珍病重,自知时日无多时对富贵说的话:“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看见你们”。不想死,不是为了荣华富贵,也不是为了功名利禄,只是不想离开自己的亲人,只是怕死后再也见不到他们。这朴实的话语所表达的,不正是最真实的最感人的情感吗?

《活着》这部小说所讲述的,是一个荒诞却又真实的故事。说它荒诞,是因为这部小说内容是在一段精简化了的历史阶段里将整个中国社会的各种问题夸张化地集中到一个家庭中来表现;说它真实,是因为它所反映的是真实存在的社会问题。这部小说的许多内容还充满黑色幽默的意味,对官僚主义、大跃进运动和等方面都进行了辛辣的讽刺,如富贵的儿子给县长老婆献血却被抽血过量而死等内容,然而这种讽刺却是绝望的、无奈的、令人心酸的。

至于这部小说的主题与内涵,一直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许多人都认为这部小说太过于消极,过于沉重,对读者可能会产生负面的影响。会有这样的评论也是难免的,因为的确,这部小说从头至尾都浸没在一种悲剧的气氛中,主人公富贵的一生是痛苦的,悲惨的,他的亲人一个个的离他而去,他生命中那些难得的温情一次次的被死亡撕扯地粉碎。读者读完整部小说,合上书本,看到封面上小说的题目——“活着”二字时,都会思索: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是否像主人富贵一样,活着就是为了承受活着的痛苦?另外,小说的结局——富贵和老牛一起生活,似乎也暗示着一种消极的观点:人和动物的生命价值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区别,存在在这个世界上仅仅是一种“活着”的状态而已。

然而我认为上述观点并不完全准确,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直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因此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责任,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但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因此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责任。

《活着》无疑是一部经典,美国短篇小说家艾米丽·卡特称之为一部“永恒作品”,并不是谬赞。我认为我们年轻人也都该去认真读一读这部作品,让它来教会这些“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年轻人生命的厚重与沉痛,让它来给我们深刻的反思,去思索活着的价值,去担当生命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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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活着》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9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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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难以一帆风顺,定会跌宕起伏。这起伏,可能对生命的旅途无关痛痒,诸如作业被批,小考失利;亦可能改变你的人生轨迹,诸如高考、从业……

但是,无论大喜,亦或大悲,只有活着,你才能感知这一切,才有机会去细品人间甘甜,才能去遍尝人间疾苦。

书中,春生,书里唯一一个自杀而不是为外界因素而死亡的人,却给我留下了很深的灰冷的印象。被拉去当兵,他没想过自杀;为了抢一两个大饼而鼻青脸肿,他没想过自杀;一次次逃走又被抓回,他亦没想过自杀。他知道,战争终究会结束,即便周围一片黑暗,在那遥远的地方,仍有一丝微茫光明。他熬过了战争,终选择了自杀。或许,是从县长位置跌落又为万人所指,身心饱受摧残,或许,是十年动乱,心中的光明比战争的结束来得更遥遥无期,无论怎样,他都选择了结束自己的生命,都不会看到胜利降临眼前了。正如普希金在《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中所说“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将会过去……”是的,一切好的、坏的、乐的、悲的,只要我们都还活着,这一切的一切都会被时间的长河,冲散到天涯。

本书的主人公,福贵,给人的,则是一种渡尽劫波仍积极向上的人生色彩。他家道中落,一个地主家的公子哥儿沦为无家可归,亲人都离他而去,甚至和他相依为命的外孙苦根也死了。前路凄苦,他为什么要活着?人生黯淡,为什么还要“熬”剩下的一天天呢?为什么还要苟延残喘地活在这个令你身心俱疲的世界上呢?看完《活着》以后,这个问题曾一直一直在困扰着我,无解。苦根死后,他,没有随着已故的亲人,一起奔赴那虚妄远方,而是天天和老牛一起,孤苦伶仃活在世上,独尝世态炎凉。

生命是享受一切的基础,是创造有意义人生的前提。福贵向往着以后的日子,对将来的未知充满憧憬,经历诸多磨难,不屈不挠,即便在他亲人都离他远去剩下孤零零的自己,即便只剩下一头和他一样苍老的牛。他坚定地、坚定地要活下去,希望这头牛会成为他人生旅途中的最后一位伴侣,在他心里,还有一片没有被那种磨难所涂黑的大光明。福贵渡尽劫波依然仰起头来微笑的顽强,永远不会被困难打倒的坚韧,对生存对生命的难以描述的的渴求,给我心灵的震撼。

活着,真是一件幸福的事。只有活着,才有机会斟酌悲喜;只有活着,才有资格评点成败;只有活着,才有心境品味荣辱;只有活着,才有精力参悟生死……

有生命,才能享受这一切。活着,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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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儒林外史高中读后感

全文共 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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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林外史》是清代作家吴敬梓的长篇小说,是我国古代讽刺文学的典范,是一部杰出的现实主义的长篇讽刺小说,主要描写封建社会后期知识分子及官绅的活动和精神面貌。

这本书我读起来很轻松、愉快。比文言文更容易理解的白话文、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扣人心弦的场景描写。这对我们的作文和语言表达能力有着很大的帮助,然而,在轻松幽默的言语之下,又何尝不是对封建社会腐坏黑暗的现实进行讽刺呢?

“功名富贵无凭据,费尽心情,总把流光误。浊酒三杯沉醉去,水流花谢知何处。”这是《儒林外史》开头的几句。可以说,这也是整本书的灵魂所在。

这些话虽然已是老生常谈,可真正能明白人的又有几个?正是“学而优则仕”,这句话害了一批又一批的读书人。为了金钱,为了财富,他们可以废寝忘食地读书,可以从黑发垂髫考到白发苍苍:花白胡子还是“小友”的周进,考了几十年一朝中榜,欢喜疯了的范进……。

我读这本书最大的感想是,如今时代不同了,我们生活的时代很少有人提及科举这类的话,也没有了书中迂腐的现象。但是,我们的家长何尝没有这样的想法,为了让下代所谓的不输在起跑线而或漏液排队、或用金钱、或用手中权力争相报名牌幼儿园、小学。诸多考生因为中考高考繁多的作业与兴趣班日以继夜读书。有些考上的扔书庆贺,有些考不上的跳楼自杀。没有人为了

什么“秀才”、“举人”磕头撞板,却有人为“清华、北大”、“硕士、博士”不择手段。不知以后是否还会有一本“儒林次史”来讽刺这个时代的制度。

读书,其实强调的是一个漫长的求知过程,一旦当成为了功名利禄的工具,读书也就毫无价值了,再大的名校出来又能带给社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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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大学生《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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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这个读后感我不想写,为了和儿子的约定,我不得不第三次重新走进余华的世界。四个小时,八万字的《活着》从我心底平静地流过,不起一丝波澜,我开始分析自己平静的原因,那种初读的感慨万千,仰天无语去哪里了?

大概五六年前,第一次读《活着》,是在沈阳出差,边吃饭边读书,我一下子走进了主人公富贵的世界,跟随他经历一个个亲人离去,看一会儿便仰头望望星空,让思绪任意的流淌,一种无言的沉重压的我无法释怀,一杯酒下去,接着感伤无限。

这次阅读后的平静是我没有预料到的,“是我的内心麻木了吗?没有。”我回答自己。现在的我已经走过了通过富贵的悲惨来彰显自己幸福生活的阶段。如果第一次阅读我写读后感,一定声情并茂,情感满腔,对富贵的遭遇给予最大的同情,对富贵在所有亲人离去后的淡然给予最大的肯定和敬仰,并感同身受。这也是大部分读者的情感。

富贵的人生没有波澜壮阔,如果用笔调去描绘,它一定是黑白的,任何其他颜色都无法添加进去,如果是一碗汤,它一定是苦的,余华吝啬地加一点滋味进去,也是为了发酵过后有更多涩的味道。

富贵的经历是那一代底层人民共同的回忆,经历解放战争,大跃进,,那是一段怎样的历史啊,作为底层人民的富贵,在历史的大潮中随波逐流,哪有资格和能力来改变自己的命运,除了承受,忍受,无奈的面对还能做什么。所以我不会去赞扬富贵失去所有亲人后的淡然,我只是哀伤那一段苦难的历史。

《活着》无疑是一部深邃的作品,它告诉我们,人对苦难的承受力是无限的,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在我们没有经历更多的苦难之前,无论感觉自己有多么深刻,也是没有资格讨论如此一个广大而沉重的话题,在真正的苦难来临时,一切都会烟消云散,我们要做的,除了无法逃避地面对,哪怕有一丝的坦然自若,便无愧此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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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儒林外史读后感高中生作文

全文共 22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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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林外史》是一部长篇讽刺小说,其讽刺的都是那些各色的读书人。胆小有钱的严监生,沽名钓誉的蘧公孙,忘恩负义的匡超人,重功名、无气节的王惠,执着科举的范进,贪婪的严贡生……

可恨的匡超人。没遇着潘三前,匡超人是个可敬的人。“马二先生才起来,他文章已是停停当当,送了过来。马二先生喜道:‘又勤学,又敏捷,可敬可敬!’”在家里,他更是孝顺得很。帮父亲出恭,他“连忙走到厨下端了一个瓦盆,盛上一瓦盆的灰,拿进去放在床面前,就端了一条板凳放在瓦盆外边,自己扒上床,把太公扶了横过来,两只脚放在板凳上,屁股紧对着瓦盆的灰……”还让潘保正、李本瑛等人大加赞赏。可遇着潘三之后,就变得让人可恨了。潘三叫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就连这事是善是恶,也不想清楚。潘三“叫匡超人写了一个赶回文书的朱签”“起了一个婚书稿,叫匡超人写了”,又叫他替金跃考科举。而“潘三一切事都带着他分几两银子”。到考取教习,他更是原形毕露。骗恩人自己未婚,当妻子郑氏去世,他只“落下几点泪来”,还吹嘘自己名声,不去看望潘三,还要贬低马二先生。这几幕实在令我犯恶。

同样令人可恨的就数严贡生。起初,范进和张乡绅去“打秋风”之时,遇上严贡生,他称自己“在乡里之间,从不晓得占人寸丝半粟的便宜,所以历来的父母官都蒙相爱”令人“尊重”。可后来,原形毕露,展现出自己贪婪、吝啬的一面。当他从省里科举回来之时,闻得二弟去世。常人本应号天大哭,毕竟是自己的至亲骨肉,可他却只是“到柩前叫声‘老二’,干号了几声,下了两拜。”本来这种行为就足以让人迷惑,可更让人迷惑不解的是他下文的行为。前脚刚说自己不占别人寸丝半粟的便宜,后脚却处处占人便宜。却说那严贡生在省城接亲办宴,请吹打,却占人家钱“老爹给了他二钱四分低银子,又还扣了他三分戥头,又叫张府里押着他来”不仅如此,还占了人家的猪、利钱、船钱。这也就罢了,竟然还要占兄弟的财产“我家二相公,明日过来继承了,是你们的新主人,须要小心伺候”这人属实令我作恶。

除了有可恨之人,那有可怜之人。可怜的周进。不管是他的样子,还是他的经历,都令人可怜。“众人看周进时,头戴一顶破毡帽,身穿元色调旧直裰,那右边袖子同后边坐处都破了,脚下一双旧大红绸鞋,黑瘦面皮,花白胡子。”就连院试都是考了二十余次都没考上。顶着一个童生的名被梅玖嘲笑,被王惠嘲笑。“梅玖回过头来向众人道:‘你众位是不知道我们学校规矩,老友是从来不同小友序齿的”“王举人也不让周进,自己坐着吃了,收下碗去。落后和尚送出周进的饭来,一碟老菜叶,一壶热水。”最后,他终于一头撞在了号板上。“长叹一声,一头撞在了号板上,直僵僵不省人事”。这人你怎么能不说他可怜呢?还有可怜的严监生。他是胆小有钱之人,是一个极“古怪”之人。对自己节俭;对他那两位舅爷王德、王仁可是出奇地大方。对自己极为节俭,“猪肉也舍不得买一斤,每常小儿子要吃时,在熟切店内买四个钱的哄他就是了”;对那两位舅爷极奇大方,“开了一张橱,拿出两封银子来,每位一百两,递于二位老舅”“严致和又拿出五十两银子来交与,二位义形于色地过去了。”毕竟这两位舅爷有着考科举的资格,换谁谁不想讨好一下呢。最后,当严贡生要霸占他的家产时,“可那两位舅爷王德、王仁,坐着就像泥塑木雕的一般,总不置一个可否。”要是致和还在世,恐怕后悔得肠子都青了。

可惜的读书人。荀玫本是可敬的,幸运的。被周进、范进两位先生眷顾。可就是这么个人,却重功名,轻孝道。当他在科举一路顺利的时候,“家里老太太已于前月二十一日归天”,而王惠则出了一个馊主意,“不如且将这事瞒下,候考选过了再处”。于是荀玫也有了这种想法。身为读书人,怎么可以有这种想法呢?他的“兄弟”王惠也令人惋惜。为了功名,而没了读书人的气节。适值宁王造反,王道台“颤抖抖的磕头道:‘情愿降顺。’”这是一个读书人该有节气吗?明显不是。

可悲的娄三娄四公子。他们礼贤好士,可结交的都是一些地痞流氓。杨执中“虽然是生意出身,一切账目,却不肯用心料理,除出外闲游,在店里是,也只是垂帘看书”,就是个迂腐,无用之人。其中一人就是这样,其他几人,还用说吗。想想,都为这两位公子感到悲催。

书中可笑的读书人不少。范进未中举之前,是个可怜之人。“面黄肌瘦,花白胡须,头上戴一顶破毡帽”;中举之后,就变得极其可笑。知道自己中举后,“笑了一声道:‘噫!好了!我中了!’说着,往后一交跌倒,牙关紧咬,不省人事。”这一幕令我呵呵一笑。而蘧公孙的行为也是可笑的。典型的沽名钓誉之人。为了出名,不惜代价。“主意已定,竟去刻了起来,把高季迪名字写在上面,下面写‘嘉兴蘧来旬駪夫氏补辑’。刻毕,刷印了几百部……”这种行为着实让我迷惑不解,却又被幽了一默。

可敬的读书人。既然书中讽刺了一些人,必然也会歌颂一些人。王冕既是一个可敬的人,又是一个可怜的人。他“七岁上死了父亲”家里“只有出去的,没有进来的”。但是他为人嵚崎磊落,蔑视功名富贵。知道朱元璋邀他做官,“王冕并不通知秦老,私自收拾,连夜逃往会稽山。”同样令人尊敬的是马二先生。当蘧公孙想在马二先生书上留名时,马二先生却义正言辞地拒绝了他“这事不过是名利二者。小弟一不肯自己坏了名,自认做趋利……”从中看出马二先生是一个正直的读书人。这二位实在让在下佩服佩服!

《儒林外史》以喜剧手法揭示人物的矛盾一面,从而达到嘲讽的效果,在让你捧腹大笑却又让你对这个人充满可憎、可怜、可笑的情感。这本书就是这样,里面的人物让你怀着复杂的心情去品读,虽然觉得离我们很远但又非常贴近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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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大学生《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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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了两晚时间读完余华的作品《活着》,一个字一个字读下去,有些字拦在那里,像一根又一根刺,不仅硬,而且尖。作者在第五次自序中写到:“我在阅读别人的作品时,有时候会影响自己的人生态度;而我自己写下的作品,有时候也同样会影响自己的人生态度。”

确实如此吧!我读得很认真,捧起书就一直一直读下去,中途两耳不闻身外事,我不敢分神,怕自己一个转身一次回头就会丢了什么,那感觉就像在吃一根长寿面,必须一口吃下去才心满意足,中途咬断,心是不甘的,而且晦气,最重要的是,再吃下去,便全然失去了之前的好味道。

读到后半部分,我越发心急,读得速度快起来,又时常把一大段文字反刍,这样,我的眼睛就跟着一会儿一目十行,一会儿一行十目,然后,落下眼泪,一滴接着一滴,有些落在字上,有些流到嘴里,还有些滑到了衣服上,湿了一片。

前后一共哭了五次,一次比一次更难过。

第一次,有庆死。那个还在母亲肚子里就被父亲打,光着脚跑来跑去割草喂羊一天两次跑五十多里路的小男孩,他勇敢地伸出胳膊去献血,因为他们学校的女校长生孩子出了很多血,五年级的学生没一个对上校长的血,除了有庆。有庆以此为荣,医生抽了一点又一点,抽个不停,有庆脸都白了,嘴唇也白了,他说我头晕,没人理会,后来,他失去了心跳。

第二次,凤霞死。从小伶牙俐齿的凤霞在父亲不在家的那段时间,发了一次高烧就再也不会说话了。她短暂的一生中,被送走过两次,第一次,因为家里穷,要供有庆上学,被迫寄养给一户人家做女儿,她过了些日子,哭着跑回了家;第二次,她风风光光嫁给了歪头女婿二喜,二喜心眼好,实心实意爱凤霞,凤霞难产时,医生问保大保小,他毫不犹豫地回答:“保大”,可惜,天不遂人意,留下了小的,大的产后出血不止,命没保住。

第三次,家珍死。家珍家里阔,自小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娇生惯养,上学路上被富贵看上,三媒六聘娶回了家,这个家也阔,更阔,刚过门时有一百亩地,此前有两百亩,被富贵的爹败了一百亩,又被富贵败了一百亩,两代败家子,活活苦了两个苦命的女人,家珍的婆婆好日子没过过几天,家珍,没过过几天好日子。她终日劳作,病了,也要出工,下不了炕,也要缝缝补补,虽整天卧在床上,头发依旧梳得整整齐齐,她放心不下两个孩子,满希望自己苦一辈子,两个孩子往后可以有好日子过,不想,却一次又一次白发人送黑发人,油尽灯枯,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第四次,二喜死。那么硬朗个汉子,好端端的,憨厚壮实能干,一身的力气。他心疼凤霞,相亲第二天,他就带着兄弟来凤霞家干活,屋里屋外收拾打扫修葺,还连夜给家珍做了个小桌子,他倾尽所有将心上人娶回家,婚后百依百顺,小两口手拉手过日子,甜甜蜜蜜,凤霞难产死后,他又当爹又当妈,一个人带个小娃当搬运工,背着抱着领着,一刻都离不开这个越长越像凤霞的小娃,当意外发生,他只留下头和脚完好,其他部位血肉模糊,两排水泥板夹过来,把二喜挤成个扁,最后,他只发出了一声叫喊:“苦根!”苦根是小娃的名字;

最后一次,苦根死。苦根生来命就苦,没了亲妈,又没了亲爸,跟着外公富贵回到了乡下,在乡下和富贵一起下地干活,做了个小镰刀,爱不释手,他听话,他相信“鸡养大了变成鹅,鹅养大了变成羊,羊养大了又变成牛。我们啊,也就越来越有钱啦。”七岁时,他和富贵一起摘棉花,他头晕,头晕得厉害,苦根病了,病得很厉害,富贵老了,糊涂了,心疼苦根,给他熬了姜糖水,喂他喝下去,出工前,又用盐煮了豆子留给苦根在家吃,结果,苦根豆子吃多了,嘴里有两颗豆子还没嚼烂就歪在床上,再也没下床,再也没有去拿他的小镰刀。

是的,我哭了五次,富贵也哭了五次,哭他的儿子有庆,哭他的女儿凤霞,哭他的女人家珍,哭他的女婿二喜,哭他的心肝小外孙苦根,他把他们一个一个送走,葬在一处。富贵享过福,吃喝嫖赌,真正的大富贵,真正的孽子,他见过大风大浪,他经过枪林弹雨,他当过兵扛过炮,他煮过钢铁吃过大锅饭,他卖过菜种过地。

他活着,活了下去,活了很久,他身边还有个伴儿,是一头老牛,名字叫“富贵”。活着挺好,穷了,也要活着,老了,也要活着,病了,也要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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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高中生观后感读后感大全

全文共 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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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是一部老少皆宜的作品,使我每每读起《西游记》都会情不自禁溶入那精彩的情节之中领略到了文字的魅力。

西游记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为线索,讲述了它们克服种.种困难,历经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了真经的故事。

在《西游记》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齐天大圣——孙悟空。孙悟空他天资聪敏,思想跟行动都敏捷如风,学得一身高强的法术,吹一口气,就能够七十二变,并且有法宝金箍棒,缩小如针,放大如铜棒,筋斗云一驾,就能够上天下地。但最让我佩服的还是孙悟空那宽容的心。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我想孙悟空真正做到了这一点。五百年前他大闹天空后被如来佛压在了五行山下,唐三藏只是撕去了符咒,让孙悟空重获自由罢了。就这点微不足道的恩情,他竟用自己的一生来回报。在护送唐僧西天取经的途中,他斩妖除魔,明察秋毫,为了唐僧有时竟舍命相救。在取经途中,孙悟空多次为师父排忧解难,唐僧却毫不领情,直说孙悟空无故伤人性命,多次把他逐出师门,但孙悟空不计前嫌,一次次宽容师父,定要坚守在师父身边。就拿“三打白骨精”那回来讲吧。白骨精三次化作人形来迷惑唐僧,唐僧是肉眼凡胎,不知她是妖精,看孙悟空三打化作人形的白骨精,便赶走了他,头也不回离开了。孙悟空被逼无奈,虽然回了花果山,但他没有因此怨恨唐僧,当他听到师父有难之时,毅然挺身而出,把师父救了回来,这才化险为夷。孙悟空可真是宽宏大量啊!

读完《西游记》,我明白了要有一颗感恩宽容的心,学会感恩一切,包容一切。如果人人都是如此,世界便会永久和平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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