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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活着》读后感18篇 作文(经典20篇)

我的时间掌握在自己的手里,我只是想提醒自己,认识自己,在我的时间里做我自己。以下是小编收集的关于《高中生《活着》读后感18篇 作文》,仅供大家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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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500字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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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这部小说所讲述的,是一个荒诞却又真实的故事。这部小说的主题与内涵,一向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许多人都认为这部小说太过于消极,过于沉重,对读者可能会产生负面的影响。会有这样的评论也是难免的,因为的确,这部小说从头至尾都浸没在一种杯具的气氛中,主人公富贵的一生是痛苦的,悲惨的,他的亲人一个个的离他而去,他生命中那些难得的温情一次次的被死亡撕扯地粉碎。读者读完整部小说,合上书本,看到封面上小说的题目——活着二字时,都会思索: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是否像主人富贵一样,活着就是为了承受活着的痛苦?

另外,小说的结局——富贵和老牛一齐生活,似乎也暗示着一种消极的观点:人和动物的生命价值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区别,存在在这个世界上仅仅是一种活着的状态而已。然而我认为上述观点并不完全准确,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向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所以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

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职责。”职责,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可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所以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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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余华的《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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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日晚上,我花了3个多小时,一口气读了一本爸爸的小说——《活着》。

合上书以后,我有一种很难受的感觉,想哭却哭不出,说他们可怜但好像又不可怜。

余华是在一位名叫福贵的老人身上,用第一人称叙述其看似悲惨的一生。地主家儿子福贵好赌,花光了家里所有的钱,在还债路上又被抓去当兵,误当成了国民党。几年战争后,死里逃生,逃出来回到家,发现父亲已经死了。接下来女儿因发烧耽误医治也变成哑巴了,原本好好的一个家变得支离破碎。随着时间的推移,女儿风霞、老婆家珍、女婿二喜、还有外孙苦根也相继遭遇不幸,这一大家子最后就剩福贵一个人了,最终跟老牛相依偎。

以多数人的想法看来,他最后的命运一定不是疯就是轻生。可福贵依然乐观地活着,因为他想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也是全书的亮点所在——活着就有希望。

这本书的作者是余华,本应是余华在讲述福贵的故事,应该使用第三人称,可作者采用第一人称,让人觉得更加真切,更加理解书中的我,在历经世间沧桑和磨难之后的坦然。

家人一个接一个相继去世,富贵被一次次的打击,这里面,不仅有活着的真正道理,还有对世界的乐观态度。

他没有抱怨、仇恨,而是认认真真地过好每一天。抱着乐观的态度活着,这才是“活着”的真理。

活着本身就很艰难,延读生命就得艰难地活着,正因为异常艰难,活着才具有深刻的含义。没有比活着更美好的事了,也没有比活着更艰难的事了。

活着,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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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平凡的世界高中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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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寒假的生活中,我的爸爸推荐我读《平凡世界》这本好书,听爸爸说,它是郑州大学都推荐阅读的丛书,我看了这本书后受益匪浅。

书中主要讲了:有一个黄土高原的人家,他们家的人的姓氏是孙,他们家家境贫寒、没有一点儿钱,他们家的人世世代代是农民,他们家的孩子不服——老大十六岁就当上了生产队长,他想通过自己的努力让全村都过上好日子,村民却开始都不相信他,但经过他自己的不懈努力,村民们从不信到相信又到帮助,把砖厂的生意干的红红火火的,家家户户过上了好日子。老二是由老大赚钱供他上学的,在学校,他连最差的黑馍馍和丙菜都买不起,他却好好学习,每次都考得好成绩。经过他的努力,他由学生到挖煤工,由挖煤工又到作家,过上了富裕的日子。

看了这本书,我对里面的人的贫穷而感到同情,但我又对文中农民的坚持不懈与永不畏惧而感到赞叹。书中的人虽然贫穷,但他们知道学习,懂得体谅家人,既有责任感,又有做一种做事的决心,能靠自己的双手去创造机会,即为自己造福,又带着其他人一同造福。他们虽然很平凡,但我认为他们是不平凡的人,因为他们有着他人没有的良好品质。他们知道,他们对他人帮助、信任他人,他人也会对他们帮助、信任他们。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我想,我要向他们学习,也要知难而进,永不退缩;也要好好学习,考好成绩;也要帮助他人,为己造福。多行好人好事,做一个有良好品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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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名著《茶花女》高中英语读后感

全文共 4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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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茶花女》故事讲述了一个青年人与巴黎上流社会一位交际花曲折凄婉的爱情故事。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优秀英语作文,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I read the Chinese version of “Camille” a few years ago. At that time I was deeply moved by the main character Marguerite Gautier. “Camille” or “The Lady of the Camellias” by Alexandre Dumas, fils, is the story of Marguerite Gautier, a young courtesan, or kept woman, in Paris in the mid 1800s, and how she falls in love with a young man, Armand Duval, and then tries to escape from her questionable past. Unfortunately, it comes back to haunt her and she ends up returning to that life and dies painfully and alone, but with the knowledge that she was a noble woman at heart. When I first began to read the book, I did not care for Marguerite or her attitude or lifestyle, but as I got further into the narrative, I realized that her saucy attitude was a front to cover the lonely woman that she really was. She felt used, abused and unloved, until the gentle Armand Duval came into her life and showed her that he loved her as a person and not for what she could do for him. It must have taken great courage for Marguerite to leave the life she had lived for so long, knowing all along that it was probably too good to be true and would not last indefinitely. And it also showed that Marguerite really loved Armand Duval for she could even change herself for him.

However, happiness didn’t last for long. When M. Duval, Armands father, came to her, pleading for her to leave Armand to save both Armands reputation and that of his younger innocent sister, Marguerite saw a way to become pure of heart, if not in body. She felt that it was her duty, because she loved Armand so much, to do this even though it meant giving up her own happiness and hurting Armand temporarily. She reluctantly returned to her former life, knowing that some day Armand would forgive her. Sadly, she died in debt and basically alone, except for her one female friend, Julie Duprat, who helped her during her illness. She had her journal sent to Armand after her death, explaining why she had made the choices she had. I think Dumass last few lines about Marguerite being the exception, not the rule were quite true, and I also agreed with his view that while her lifestyle could not be condoned, we as a society assume that all of these type of women are cold and heartless, while this may not always be the case. A person can make the wrong choices in life when they are young, and try to redeem themselves, but sometimes past situations prevent them from changing their lives, even though they desperately wish to do so. This applies to both men and women in many different types of circumstances: involvement in crime; drug or alcohol abuse; gambling; prostitution; financial problems; poor marriage choices; etc. And this is the fact, which exists in the whole society.

As far as the other characters in the book, I think Marguerite was right in saying that no one truly cared about her, but only wanted something from her, the only exceptions being Armand and Julie Duprat. Of course, the Comte de G. and Comte de N. wanted her body and appearance. The Duke needed to “wake up and smell the coffee” and realize that she could never replace his dead daughter. If he truly cared, he could have helped her leave her lifestyle without “keeping” her himself. And lastly, Prudence was a blood-sucking leech who used Marguerite almost worse than the men. I also think she was jealous of the fact that Marguerite had so much more courage than herself and someone truly loved her.

Last morning, when tiding my bookshelf, I took this book out of the shelf, and a dried flower flew away from the book. It was pale blue, very transparent, with thin fine veins. a dried flower flew away from the book. It was pale blue, very transparent, with thin fine veins. I held it against the morning light and blew on it. The soft breeze carried it away. Camille is just like the camellia, she could never escape from the destiny of withering. But it wasn’t her fault; it’s because of the evil of Capitalism and the hideousness of that society.

Suddenly, I remembered a saying: “Women are like the flowers”. Those pretty women are like those beautiful flowers; their delicate beauty makes people feel they are the miracle of life. However, even the God envies their beauty. It seems that beautiful women always have tragic endings. As we are normal persons, even we can see the hideousness of humanity that results in their fate of withering, we can at most ask quietly in our hearts: Where have those beautiful flowers gone? Where have they g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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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高中生围城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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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自己最近忙得失去自我了,还是其它缘由,读《围城》,对于方鸿渐的经历,潜意识里总觉得不真实,总觉得是假的,读到小说的最后了,还是觉得故事在铺垫,没有进入正文。也可能和我最近(不是最近,是一直)的生活状态有关系,我总觉得这个生活不是我的,我总在期待另外一种生活,期待另外一个我,另外一个他。

倒是最后钱钟书的夫人杨绛女士的附言更觉真实,不过也确实是写实。

方鸿渐之与四个女人鲍苏唐孙(鲍小姐,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其中主要的是唐和孙,虽然和唐小姐没有结婚,和孙结了婚,但是倒不能说她更爱谁。只是觉得男女之间的种种误会太可怕了,因为误会,因为面子,本来相爱的两个人竟然各奔东西。

偶然想到《婚姻保卫战》里面,最后的总结也是,夫妻之间不要死要面子,要互相体谅,该说的软话就要说,心里要时刻为多方着想。

围城,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出来。但是从很多幸福的人夫妻,前辈,朋友的眼里,我相信还是要结婚的,婚姻的幸福是值得追求的。看了杨绛写钱钟书,就觉得很是羡慕。我就特希望我的先生也是一个才华横溢的人,但是又总怕自己没有能力去欣赏他的才华,不像杨绛女士那样有才气。在她的眼中,钱钟书的很多在常人看来的缺点,她都爱称为“痴”气,这其中凝聚着多少爱,多少包容啊,夫妻能做到这样,也就心满意足了。万万不能像方鸿渐和孙柔嘉那样,本来心里还是想着对方的,但是在一起的时候,就互相伤害,什么硬话都能出口。

夫妻间,不能什么话都说的,伤感情的话尤其不能说。

引用一篇别人的书评,要比我的深刻得多,我这只是看到了表面的荒谬,没有体会到内里的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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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高中生围城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8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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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读《围城》,觉得懵懵懂懂的,潜意识中觉得此书不简单,有深一层的含义,但一遍读完,却在云里雾里游荡,全然不知在讲些什么。精读后,稍有感触,仔细回味,才豁然开朗。钱钟书展现了生活本身:捧书时,你进入了一个实实在在的生活;放学后,你亦生活在一个活生生的社会中。嬉笑怒骂,使你分不清是书中还是现实中的情景。

小说的魅力就在于有一种既睿智超拔又亲切入世的人性洞察,在于对生活个性的智慧传达。小说中的嘲弄与幽默,写人的心态与外貌,语言简洁明快,在调侃的自然延伸上,使智慧与学识一任展开。

“围城”中人在各种背景,纠葛,情势之下的可怜,痛苦,感伤,窘迫,可笑,自私,怯懦,卑劣,狂妄,尴尬,当然也还有快乐——尴尬余缝中的快乐,快乐时的尴尬,这一切的一切仿佛都在向我揭示某种哲理:围城中的人想突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大抵如此。

书中有这么一段:斜川把四五张纸,分发同席,傲然靠在椅背上,但他觉得这些人都不懂诗,决不能领略他句法的妙处,就是赞美也不会亲切中肯。这时候,他却在等待他们的恭维———大家照例称好,斜川客气地淡漠,仿佛领袖受民众欢迎时的表情。简简单单几句,但人们看到了一个活生生的董斜川,他虚伪的内心。他觉得他们不懂诗,却傲然而又漠然地等待大家的称赞,多矛盾的心理。

生活中有多少人有这样的心理,又有多少像董斜川这样的人呢?回答是:数不胜数。每个人都有虚荣的心理,每个人都有好与不好的一面。人无完人,物无全物,我想在矛盾心理作祟时,就是围城里外的人流通时。

一向读不懂小说的最后一句话:这个时光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此刻明白了,小说的结尾,祖传的老钟从容自在地打起五个钟头之前的六点钟,然而对于主人翁方鸿渐来说:已经过去的一切都无法挽回了。或许整部小说,除了嘲讽调侃外。作家钱钟书也有着某种无限的感伤!

《围城》已读,生活仍在继续,围城如社会,故事如生活,但我期望:我的社会不是围城,我的生活也不是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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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大学生《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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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淳朴而纯实的人们,为了活着而在奔波,为了活着而在努力奋斗。在夹缝“炼狱”中生存,本道生活太过不易,经历太多生生死死,经历太多喜悦苦痛,大喜大悲之下,最终萦绕在心头的是看清一切的淡然。合上书,抚平自己心中微微泛起的叫做“苦郁不平”的涟漪,认真思考起来。“活着”这个词的本身其实就是对于《活着》这本书最好的诠释吧。

活着,那到底什么才是活着呢?是一生璀璨辉煌,名利双收,就此走向人生巅峰?还是吃喝不愁,放飞自我,肆意挥霍?还是穷苦一生,茫然无助,默然忍受坎坷一生?不,都不是!活着,是繁华落尽一片萧瑟中对生命意义的终极关怀,是以活着为基本目的而产生对生命本身的一种要求。

福贵想活着,于是他就去做了,努力的活着!翻看《活着》一书的评论,是微微有点诧异的。我并不喜欢去反驳别人的想法,但我真的不太认同“富贵的后半生是一种麻木的苟活”的这一类的想法。福贵只是芸芸众生的一员,他有着去补偿他过去所犯下的错误的权利,同样,他也可以有着过一个平凡的生活的权利。前半生,福贵欺民霸市,目无尊上;后半生,他戾气全无,只想为自己的后半生而打拼。福贵想活着,于是他在经历了一次次伤心苦痛后选择了坚强去忍受。曼德拉曾经说过:“生命中最伟大的光辉不在于永不坠落,而是坠落后总能再度升起。我欣赏这种有弹性的生命状态,快乐地经历风雨,笑对人生。”所以,像福贵这种有弹性的承受生活的所有苦难,能接受自己从高处跌落下来的落差,还不足以证明他的努力,他的奋起吗?难道就因为福贵在后半生并没有活出我们期待中的样子,就因为他的沉默忍受,而把他的行为看成是一种“麻木的苟活”吗?不,他能度过生命中的所有不幸,这是他对待生活的态度,一种始终不会出现“绝望”的态度。曼德拉不就这么说的吗?“你若不屈服,这世界又能把你怎样”?

《活着》用一种很平静,甚至很缓慢的方式,将人们在阅读可能存在的一个又一个向好的方向发展的幻想逐个打碎。而余华,就像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残酷的本质从一层层的假象里剥离出来。记得余华在他《活着》一书中写到: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就是对感动深刻的理解。真正在苦难的拷打下刻画出的轮廓是坚硬与无奈的,更是无声的。因为习惯苦难,习惯到自己都不觉得它是苦难。福贵经历了太多的坎坷,习惯到最终把自己都当成了一位人生的看客。

福贵生活的时代背景可能就带有点灰色低沉色彩。从国民党统治后期到解放战争、土改运动,再到大炼钢铁运动,自然灾害时期……虽小说有意淡化了社会政治背景,但是这样反而更容易让我们看清楚福贵想挣扎却愈发挣脱不开的无力,看清苦难下一种最原始的生存状态,也因此,让我们更近一层地去感受福贵的忍耐之路的心酸历程。也许,一个人前半生的罪过要拿他整个后半生来赎还,也许一个人不能选择生活的因,一个人生活的果却可以去选择。所以活着的人本身就是伟大的,他战胜了太多的存在和不存在、发生和没有发生的意外。

活着又何必多言。余华在自序中说道:“‘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当我们学着去忍受,当我们学着去用乐观承受生命之重,当我们把活着当成一种责任,那么苦难和悲痛也就不再有刚提起苦难和悲痛的那般苦涩,自然生活中也就不再存在绝望。“千钧一发”大概就是在说这样一种对苦难的巨大承受力吧。活着,责任,乐观,坚持,所有的词汇合起来让我有了一层新的领悟。

淡然!是晚年福贵给我最大的感触。岁月的磨练让心灵在尘埃中洗尽铅华,洁白纯净。游览过万千世界,经历过生命的倾盆暴雨,凝聚而成的却是生命的一泓清水,给似水流年增添了柔和,让生命在落叶中安享静美。恬静的年华里,不再问花开几许,只问是否浅笑安然。一人一牛,乐的安然自在。

整个故事已经读完,人物的结局也已经了解,心中的涩然久久未平,但晚年福贵心中的淡然也算是给我们读者的一丝丝欣慰了吧!

说到这里,我开始感激我现在所拥有的一切,比起福贵的不容易,我实在幸福太多。就让我载着乐观的心态,且歌且徐行,去寻找活着的意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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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高中三国演义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12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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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是一部既极富有传奇色彩的历史演义小说。当我初次翻阅这本书时,里面曲折的情节,血性的人物,丰富的内容,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这动

乱的时代,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个性与特点。如果说红楼梦是柔情似水,那么三国必是刚柔并济的。

“两耳垂肩”,不仅说明刘备的外貌与众不同,更是暗示他日后必有所作为。我想两耳垂肩之人也是个有福之人,说明刘备不会这么轻易地被人害死。当我读到他被蔡瑁追杀到檀溪边时,也不禁为他捏了一把汗,谁知戏剧性的一面出现了,的卢马居然纵身一跃,神奇般地不仅保护了刘备,更是让刘备遇到了贵人。这是天意啊。正如司马懿父子眼看就要被大火烧死,老天偏偏下了一场大雨,让他乘机逃脱掉了。可见他命不该绝。此时暗示着蜀汉终将逃不了灭亡的命运。而此时的曹睿对于司马徽来说,杀了他等于捏死一只蚂蚁。所以后来曹睿听了谗言,对司马徽采取的一系列措施,更促使了司马徽篡夺他的皇位。一开始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后来的曹丕逼献帝退位,也给他做了“榜样”。每一个有雄心的人,都想日后能有所作为,恨不得全天下的人都匍匐在他的脚下。每一个有才能的人,都希望得到君主的重用。就连庞统这样一个具有经天纬地之才的人也如此。如果他不是这样急切,有怎会疏忽敌人的埋伏,我想作为一个有军事才能的人来说,他不可能不知道地处险境最易受到袭击。正如诸葛亮所说,不了解天文地理的是庸才。而他绝不是个庸才,他只是一心想向别人证明自己。如果他还活着,蜀汉的结局恐怕要改写了。

每个人的经历都是这么的传奇,三国中有神奇色彩的要属诸葛亮了。“飘飘然有神仙之貌”的他第一次用兵就令关羽等人十分佩服,这也暗示诸葛亮最擅长用火攻。火烧博望坡,火烧新野,火烧赤壁,火烧藤甲兵等。他能在自己进中原之前布好八阵图,日后困住陆逊。要不是黄彦昌指点陆逊,恐怕他到死都在琢磨怎么出去呢。一个八阵图相当于十万精兵,诸葛亮估计是神仙转世了,可是天妒英才啊。依我看庞统没有他那么旷然,司马懿没有他那么用兵如神,周瑜就更别说了。每一个想急于成功的人,往往更会有破绽。诸葛亮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又怎么测不出蜀汉的结局呢?他一死,蜀汉必将灭亡,那刘禅就是一个摆设,成天就知吃喝玩乐,被黄皓哄得团团转,真是烂泥扶不上墙,也难怪刘备最后会叫诸葛亮取代他了。而诸葛亮担心老是这么拖下去,不能完成国家大业。他呕心沥血,以至于积劳成疾。又因急于统一蜀汉,也促使他病逝。诸葛亮如果真篡夺了皇位,那他先前的功绩估计全部被抹得一干二净了,因为人言是可怕的,足以毁了人的一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用来形容他再也不为过了。

三国里面最吸引我的地方是关于用兵的描写,里面的出其不意,掌握敌人的一动一态,兵法的虚虚实实,再随着谜团逐渐被揭开,我就像身临其境般,享受着里面的乐趣。那些计策又是如此的巧妙,使敌人不攻自破。这更是一场心理的较量,诸葛亮的空城计着实让我佩服,临危不乱,从容不迫,这是我们现代人处事时应当学习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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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论语高中读后感

全文共 10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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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我爱传统文化,《论语》吾之最爱也。

《论语》与我初次结缘

在我读学前班时,妈妈在朋友的介绍下买回一本《论语》,那时我不识字,但翻着那简短的文字,我就很好奇,硬拉着妈妈教我读。刚开始,第一则,妈妈每天教我读5遍。俗话说:“反复是记忆的基础”。到第五天时,我已经能背诵第一则了。在妈妈的鼓励下,我也觉得挺有成就感的。学第二则时,就坚持复习第一则,就这样我坚持了一段时间,我积累的知识越来越多,学习兴趣也越来越浓。我也明白了:“学而时习之,不亦悦乎?”的道理,尝到了“反复是记忆的基础,记忆是理解的窍门”的滋味。

《论语》与我成为朋友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与这本书成了要好的朋友,它一直就在我的书桌旁陪着我读书,空闲时我随手一翻,它就像变魔术一样,化身为圣人,与我促膝相谈——与君一句话胜读十年书。

在学习中,每当学到《论语》知识我就非常激动,因为我又可以和我的朋友见面了。当老师教我们班的同学读时,我已经会背了,当他们会背,我就会默写了,这时老师就会走过来摸着我的头说:“孩子,你太棒了!”这时我在高兴之余,更要感谢我的好朋友———《论语》

当我学习懒惰做作业不思考时,我的朋友也会敲着我的脑袋说:“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这时我明白了以后做什么事都要三思而后行。

《论语》是我生命中的指路明灯

《论语》是石,敲出星星之火;《论语》是火,点燃熄灭的灯;《论语》是灯,照亮夜行的路,《论语》是路,引我走向黎明。

“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君子求诸己,小人求诸人。”我懂得了如何培养言而有信,严于律己的处事品质。在我们班的同学中,大多数都不能言而有信,严于律己,犯了错误总是想推卸责任,从不找自身的原因。而有修养的人却能在遇到问题时,不断反思自己并修正自己,宽以待人。

如果我们大家都能认真学习《论语》,那么就会成为有良好修养的人,我们这个社会就会更加和谐美好,中国梦的实现就指日可待。

转眼间,我即将结束初中的生活,我的朋友《论语》仍然陪着我,为我的成长指明方向。

传承我国传统文化——《论语》

近年,社会上掀起了传统文化热。各种方式都在普及《论语》。但有的演讲并没有把握它的本质,有的影视剧只为追求收视效果,却不尊重历史,这样普及传统文化并不好。我认为最好的方法就是——反复朗读,知行合一。

总之,我会从现做起,从我做起,带动身边的人诵读《论语》,我也要把这种方法传给我的子孙后代,让他们也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把中国的传统文化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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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余华《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6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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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城此文读来乡土气息极重,我十分喜爱,可能因为从小也是长在乡土气息重的县城有关。读此文,就如闻到了故乡的气味。

三四年的边城,如鲁迅的药,冰心的小桔等其他现代小说般,十分多的象征,且善用象征,十分的妥帖,不像如今排山倒海,不入流的东西们般,牵强附会,全是噱头。

但是作为一个水平有限的学生,分析它的象征,实在一件过于高难度的行为,况,70年来,人们所通读透解,加上沈从文先生自己也提过一二,具体他指的是何物,所以我若排除人们所公认的象征,去努力发现新的象征,必然落入晦涩牵强的套路。

故此,我将试着谈论我的感受,沈先生的作品所弥漫出的沁人泥土味道。

边城,出这样一个名字,沈先生显然是想表现不为功利所染的淳朴风土人情。文中所出现背景和事物大都为自然物或与自然融为一体的东西――自然和人互相握手的产物,河流,山,渡头,渡船,竹林,茅屋,小镇。文中的人也是不功利的。爷爷摆渡死不肯收钱,反而到处请人喝酒,买猪肉互相推钱,小镇里婚嫁自由,只要儿女们喜欢。即便是文中最有钱的顺顺,也是一个不十分在意钱的人,慷慨得很。而小镇里,有钱人家的儿子喜欢穷人家的姑娘,抛了门当户对的聘礼,要娶穷人家姑娘,也不是什么新闻。可见,边城,这样一个地方,是重义轻利的,不为商业气息所熏染变质。

看看我们周围的世界,翠翠所象征的文化,到了今天,真的得到好的出路了吗?或许,得到了拯救,或许,只留下了残迹而已。

或许,只有沈先生的碑文永留世间-------照我思索,能理解我;照我思索,可理解人。

只有沈先生描绘的朴实的人的美,是必然留存下去的。或许,为先生写点悼念的话,只能写三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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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国演义读后感高中800字

全文共 9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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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上书的最后一页,轻叹一口气。你的背影缓缓浮现在我眼前。曹操,你像一本书,让我思索着,回味着……

从曹操身上,我懂得了做人不要盲目自信。

记赤壁之战时,曹败如山。然而,素以老奸巨猾著称的曹操怎么操军20万,攻打孙刘联军区区5万人马,却是兵会败的这么惨,那些水土不服,冬天刮东南风等原因只是次要因素,而主要原因就是由于思想上的轻视。对自己大军的盲目自信。

不管是什么时候,我们都不能因为敌人的弱小就轻视对方。记得有一次,在做一道题时,发现题目做过的,就没多想,随手一写,也没验算便做好了。结果确却是大意失荆州,做错了,原来这条题目与做过的题目数值不一样。

从曹操身上,我懂得了要不断地去反省自己,敢于承认自己的错误。

每次打了败仗曹操总是去深刻反省自己,而不是去怪自己的将士,在犯了错误的时候他总是很坦诚的去承认自己的错误,有一次曹操的坐骑因受惊而踩塌了百姓的庄稼,他叫来了掌管法律的官员问应怎样处罚,官员说应改处斩,曹操便说那你行刑吧,官员不敢,于是曹操割下了自己的一缕头发,按照当时的观点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头发是不能随便割得,这对于当时一个军队的最高统帅来说是难得可贵的。

在我们现在的生活之中许许多多的人总是不愿意承认自己的错误,结果造成了更大的错误。在这一方面我做的不是很好,有时做错了事情总是想去逃避而不是坦然的接受错误。记得有一次考试,老师发卷子下来做,没说要收,我便慢悠悠地做,过了一会,老师让收卷了可我还有几题没做,结果自然是不言而喻了。我却不反省自己做作业慢,悠哉悠哉的毛病,去怪老师没说收卷。我想在今后的生活之中我会努力的去改掉我这一个缺点。

从曹操身上,我懂得了对人要大度,要包容。

曹操对于他的手下,从来都不计较他们的一些小缺点,只要他们能为国家做出贡献就行。我举例一个例子,曹操的一位官员很有才华,但是这个人很爱贪小便宜他用自己的瘦牛换了公家的肥牛,结果被人举报,但是曹操并没有处罚他而是一笑而过。在此方面曹操可以说是人尽其才,物尽其用。

我们应该懂得去包容别人,在此方面我们应该向曹操去学习一下,“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包容别人是一种美德,我们在包容别人的同时别人也在包容我们。

斗转星移,云卷云舒,曹操,一本凝聚着沧桑,奸诈,枭雄,卑鄙的传奇书本,给我以启迪。让我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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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余华的《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0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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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在此书中讲述了,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家业,变成了一贫如洗的人。父亲一气之下去世了。妻离子散,整个家都衰败了。为了生活,福贵开始了艰难的起步,为生活而努力。

两年后,妻子带着年幼的儿子回来了。我为文中的福贵高兴,我以为,他的命运会好转了。没想到,命运如此艰难,岁月不饶人,母亲也由于年老,一病不起。为了生病的母亲,福贵前去城里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等他好不容易终于回到了家,女儿已经因为生病而成了一个永远也无法开口再讲话的人,母亲也因病在两年前去世了。

然面这些灾难还只是开头,我为文中的主角们抓了一把汗。心情也随着书的情节动荡起伏。福贵,命运真是不福也不贵啊。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死线上苦苦挣扎。新中国成立,在大跃进运动中,福贵的妻子家珍得了软骨病,生活举步为艰。当饥饿来临时,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有庆,为救县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献出了年幼纯真的生命。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是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随着女儿凤霞的出嫁,孕育,我以为他们从此可以结束悲惨的命运了。但接下来,我不禁有点责怪余华,为什么要把人家写得这么悲惨。

女儿因生产而死,妻子也跟着病死了。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吃多了也死了。死亡一个个的接着来,最后,只留下了福贵。最后,福贵老了,故事也就结束了。但年老的福贵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的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我猜测着,余华想不是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这本书好像一面镜子,可以照出社会的疏漏,同样也可以照出我们自己身上的缺点。从这方面讲,它也很有教化的意义。强烈推荐这本书,我认为此书适合再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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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追风筝的人读后感高中800字

全文共 22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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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里读了美国作家卡勒德·胡塞尼的第一本小说《追风筝的人》,这是一个关于爱、恐惧、愧疚、赎罪的故事。

美丽的故事都是悲伤的,这部小说以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的阿富汗和之后的美国为社会没有前景的友谊,一个令人心碎的故事,小说的高潮如此残忍又如此美丽,但就像《休斯顿纪事报》在评论此书所说的那样:“此书是一部睿智并发人深思的小说:赎罪并不必然等同于幸福。”

风筝,一个用棉纸、胶水和竹子做成的玩具,却始终交织着亲情、友情、感情。在主人公阿米尔的眼里,这也曾一度能弥合父亲与自我的鸿沟,但也因为自我的懦弱,他背叛了那个追风筝的人,那个兔唇的人,那个说出的第一个字是自我名字的人,那个竟然是自我同父异母的弟弟的人——哈桑。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是哈桑纯洁善良的写照,是哈桑挺身而出的见证,是哈桑忠志不渝的承诺。这一句话,看似简单却又十分沉重的言语,让阿米尔对自我的懦弱和背叛再也承受不住,最后的选取只能是务必有一个要离开。当哈桑承认那个本不该承认的错误,他和父亲早已明白,是该离开的时候了。也许会有些痛苦,但生活会继续。两人相离,走向了各自的人生轨道。二十年后,哈桑在塔利班统治之下死去,而已经事业有成的阿米尔在得知父亲的罪行和惊人的秘密——哈桑和自我是兄弟后,他带着自我和父亲的罪行赎罪般的努力,最后找到了哈桑的儿子,他也完成了一个男人的成长。对于阿米尔的父亲,当罪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而阿米尔,也第一次像个男子汉一样,在满目疮痍和塔利班残酷的统治现实中,找寻回自我二十年前未能拥有的勇气。

在这本感人至深的小说里面,风筝是象征性的,它既能够是亲情、友情、感情,也能够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一个不能保护自我的男孩,长大之后什么东西都保护不了”,这是父亲在阿米尔儿童时代无奈的评价。而成年的阿米尔,一向在对哈桑背叛的阴霾下生活着,他背负着罪恶感,最终,他带着救赎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对哈桑来说,风筝代表着忠诚、忠心、毫无回报的付出。他明白阿米尔少爷看到了小巷里面的一切,明白他在那,袖手旁观。哈桑明知阿米尔背叛了自我,然而那次手表风波中还是再次救了他,这个自我尽心尽力去服侍的人,这个自我认为和他是朋友的人,这个自我终被他所背叛的人。难怪阿米尔时至今日也不能够直视像哈桑这样的人,这种说出的每个字都当真的人。因为他明白:哈桑就是这样,他真是纯洁的该死,跟他在一齐,你永远觉得自我是个骗子。可无论怎样,哈桑,还是那个兔唇的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

生活就像是散开的拼图,每一块都有让人想起生活原本就应是另一种样貌,让人想起那个尚未盛放就已经凋谢的梦。读过《追风筝的人》,不禁让我想起今年伦敦奥运会田径赛场上那十三亿人瞩目的未盛放的星,中国飞人刘翔。因为旧伤复发,在冲向第一栏时碰掉栏杆,从而无成绩意外出局,刘翔,你的伤,我们的痛,虽然我们不愿看到四年前北京奥运会上因伤退赛的杯具再度重演,但我明白了,有一种悲壮叫做坚持。这一次,刘翔没有像四年前那样,而是单脚跳完全程,带着破碎的梦想在透过终点前亲吻栏架,那一刻,全国的观众为之动容,为之心痛,但是,我们大家相信,刘翔会是中国男子田径赛场上永不可磨灭的闪亮。我一向都喜欢刘翔的笑容,自信、真实、大度、从容、淡定,就像那飞翔在蓝天的风筝,而他,就是那个追风筝的人。我想,刘翔的风筝早已经翱翔在天际了,在2004年雅典奥运会上,在2007年大阪世锦赛上,在2010年广州亚运会上,我们都早已看到,他的那盏风筝飞得又高又远。其实,每个人都是追风筝的人,刘翔也是,他追逐着梦想,追逐着冲向终点那一刻的释放,追逐着站在领奖台上那一刻的荣耀。《追风筝的人》中有说道:在阿富汗,结局才是最重要的,他们想明白的是结局是不是幸福。而我在刘翔的微博中却看到

这样的几句话:我很享受这些年来努力的过程!更享受拼搏的过程!这也源于我对跨栏的挚爱!我想,对于那些像刘翔一样的奥运健儿们来说,结局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他们享受那个为之而奋斗的过程。“我不在乎,我能等。那就像酸苹果。只要等到苹果熟透,就不会生病。”小说中哈桑的儿子索拉博如是说。而对刘翔而言,八年来的等待,他也不会在乎,他能等,并且也会等到一向追寻而再放飞风筝的时候。

对我来说,读过《追风筝的人》后,我感悟到了一些东西。勇气也许不能够所向披靡,胆怯却根本无济于事。做人就应要有担当,要勇往直前,永不放下。就算是在荆棘中,也要奋不顾身的绽放。不要相信宿命,去追寻自我想要的,不要绝望,不要轻易说放下。一切事情都由自我掌握,其实做一件事,觉得你做到或者做不到,仅在一念之间。有些东西,不是准备好了一切再等你去做的,而是要学会自我去争取,自我去努力。做一个追风筝的人,拥有自我的理想和信仰,无论它渺小或是伟大,也无论它是简单或是困难,不试一试,又怎样会明白呢。其实呢,除了你以外,一切都是未知数。所以说,要相信,追梦者,总会有美梦之时。追风筝的人,为了自我的梦,全力以赴的去追吧!

完美的事物往往是个令人心痛的梦,却也往往是个不愿醒来的梦。加州美梦和喀布尔梦魇,抉择、证明、救赎,是轮回还是重新开始,我想,对于阿米尔来讲,他做了最正确的选取。再次成为好人的路,虽然布满荆棘,是血和泪的交织,但他会勇敢的应对,这一次,不再逃避。在路途中奔跑,我追。风拂过脸庞,挂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在唇上,我追。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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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8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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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在同学的介绍下品阅了余华作品集中的《活着》与《在细雨中呼喊》,其中,活着,以其独特的朴素,给予我良多感触。

活着,是一个无法华丽,简单但饱含深刻韵味的词,活着,究竟为谁?

在作家余华笔下,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众多的苦难:独子有庆捐血过多致死,女儿凤霞难产而去,妻子家珍病逝,女婿二喜意外摔死,连唯一的小外孙也因过度饥饿被豆子撑死,从此,只剩他一个人孤零零地活着,没有爱情,没有亲情,更没有友情。最后,福贵买了头老牛,给它起了个名字,给周围农民的牛分别起了妻子,儿子和女儿女婿的名字,他说,这样,福贵就不是孤零零的了,活着,还是要活着。

被抓去当壮丁的时候,在战场上枪林弹雨的时候,福贵没有放弃活着,哪怕身边的战友一个个倒下,富贵仍是告诉自己,不能死。为什么?因为他心里还惦记着病榻上的老母亲,柔弱的妻子,他坚信,家人在等待他的归去。而此刻,他又是为了什么而活?

也许,是乐观与对生命的责任在支撑他做好生命的每一步吧,他说,能活着,就是一种幸运。

活着,看似简单,看似理所当然,但其中韵味,能深得之人又有几多?

活着,虽然朴实简单,但它赋予了生命一种责任,一种在于世的担当。因为活着,所以我们积极去实现生命存在的意义,同时也得忍受并且接受不同的命运,或苦难或幸福,都是活着的一部分。在爱与痛的交织中,在冰与火的缠绵中,我们始终都应坚强地活着。因为活着,生活就还没有走到尽头,就还有希望。活着之于人,是重要的,是根本的。

现实中也有不少人经历着富贵的“苦难”,类似的是。他们也曾经坚强的活着,不同的是,他们曾经在心理上崩溃过,也曾想过放弃,但最后,希望的稻草,给予他们为生命运行的气息二努力对抗的勇气,重新用坚韧诠释活着的美丽。生命中有太多美好的爱,在我们活着的过程中轻轻伴随。当死神让我们最后一次回眸人生时,平静而从容地呐喊出心中的那一缕缕不凡和坚持----活着。

活着,也就有了盼头,活着,也就该珍惜,因为,活着就是人生最大的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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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名著《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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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题记

“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召唤着黑夜的来临。”合上书,脑海中仍是书中结尾的画面,老人和牛渐渐远去,老人粗哑却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如晚风般飘扬,向每个人,讲述着那苦难又真实的故事,传诵着生命的重量与活着的意义。

故事的主人公富贵在年轻时挥霍光了家产,当他决定和家人重头开始努力时,又被国民党抓去打仗。他在军营目睹着生命的脆弱与易逝,经历着土地改革,人民公社,_等动荡的历史,又亲手无奈的埋葬一个个离他而去的亲人,直到最后只剩下他和一只同样苍老的牛继续在岁月未知的洪流中前行,去揭示活着的意义。

刚拿到这本书时,便不由得为“活着”这个词语的沉重与力量所唏嘘,甚至以为这是一本被深奥难懂的语言所充斥的哲理书。但真正读进去,才发现恰恰相反。作者的笔触朴素粗粝,以一种令人难以置信的平缓语调,没有议论,没有抒情,仅仅是貌似冷漠的人物描写,就简单的织就了一个简单的故事。这个故事里,有动荡的历史,有无奈的生离,心酸的死别,更有单纯的快乐,与平淡的幸福。在这样一个坎坷而真实的命运面前,其实根本无需煽情,字里行间便自有感动的力量。也许是将小凤霞送人时留下的两行泪水,也许是有庆为了剩鞋在雪地上光着的双脚,也许是矮矮的坟墓旁被月光照亮的蓬蒿,无不刺痛内心深处最柔弱的地方,让人也随着富贵的起起落落而或喜或悲。又或许,正是这样没有抒情的单纯描写,才使读者自己去窥探那些生活与我们如此不同的小人物的心灵,去主动问问自己:“何为活着?”

活着,可以是以云卷云舒的慢节奏做着自己喜欢的事,也可以是以充实忙碌的步伐向自己的目标迈进,但它绝不碌碌无为,芸芸众生;活着,也许是一夜醒来便可以看见阳光飞溅的满足,也许是劳累一天嘴边可口的饭菜,它可以不惊天动地,但它足够美好幸福;活着,也许是昂扬前行去实现远方的梦,也许历尽风雨起落但未来依旧迷茫,它可以无奈,不满,悲伤,但它绝对有一个在等你满身风尘前来认取的梦想。活着,可以不伟大,但一定要有意义。浑浑噩噩不是活着,行尸走肉更不是活着,也许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所追求的喜欢的生活,余华也说过:“生活是属于每个人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生活正需要我们为自己而活,去享受内心的悲喜,感受那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欢乐与痛苦,活出自己的的意义。

《活着》是一次残忍的阅读,每个沉重的悲剧都是痛苦的。我们活着在幸福快乐的同时,也要学会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坎坷,也许正是这些大大小小的困难与逆境,才让我们的生命在磨砺中变得更有意义。在《活着》这本书中,有着时间的漫长与短暂,生命的动荡与宁静。在短暂的一生中,我们也曾在黑暗的角落用泪水浸湿一个人的夜晚,我们也曾被一抔黄土与那布满皱纹但却温暖的手掌隔绝,我们也曾在困难的荆棘丛中畏惧退缩,但是,我们是否也能坚持下去,像富贵一样,有着无法被剥夺的活着的意志与战胜困难的勇气?

合上书,手心早已沉甸甸的,那是活着的意志,是生命的重量。其实,“活着”并不是只有哲学家才能去解释的词汇,我们每个人都是自己故事的主人公,而我们的故事,不都是对“活着”的诠释?看,时间正翻着书页,请我们着笔。让我们将故事续写出属于自己的意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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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国演义读后感高中心得体会

全文共 18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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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四大名著之一,文学浓墨重彩的一笔。在中国,无论是乳臭未干的孩童还是风烛残年的老者,只要你提及《三国演义》,他们都能与你乐道几句。相比《三国演义》,它的“老祖宗”——前四史之一的《三国志》也是毫不逊色。这个国庆假,《三国演义》读过不谈,恶补了一下《三国志》,那么,就分享一下我对两部宏伟巨著的小看法和小感触吧。

两者,一为正史,一为野史,或者是小说更加恰当。这很大程度决定了两者的不同,小说是写给读者看的,所以它需要很多精彩的故事情节,和成功的人物形象支撑。正史写给当朝统治者看的,所以它需要的是在政治方向正确的情况下,尽量还原历史原貌。

既然这样,那陈寿和罗贯中笔下的同一段历史,肯定会碰撞出不少火花。举几个让我印象最深的例子吧。在众所周知的《温酒斩华雄》中,关羽第一次展现了自己的高超武艺,在群雄中脱颖而出。正史却记载,华雄是死于孙坚的古锭刀下。当身边有些人还以为阿斗是孙尚香所生的时候,《三国志》却只是“权稍畏之,进妹固好”一笔带过。黄巾军起义首领张角,演义中说他乃是个“不第秀才”,然而当时还未有科举制,汉朝还是用“举孝廉”选拔官员,科举是隋文帝之后的事,三国时,哪来秀才之说?要说演义中刘关张一同作战,最经典的桥段非《三英战吕布》莫属了吧,结果《三国志》一翻,妈耶,虎牢关一战,吕布也是败给了孙坚!可怜了我的江东之主呀,功劳全算在了刘关张头上去了。这也让我发现了一个问题,罗贯中神话了刘关张一波人,丑化了我们的“奸雄”曹丞相,于是小说善恶两派全了,“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我们同样人才济济的江东,就只能沦落到打酱油的尴尬境地了。

刘关张赵马黄诸葛的神化形象已经深入人心,即使他们可能不那么真实,但他们已经不仅仅是历的人物了,而更是伟大的艺术形象,当然,这都没什么。但是,在这里我得为被丑化的曹丞相“美言几句”。这位世人皆知的大奸雄,在演义中是名奸诈多疑的角色。让他成为奸雄的,有这句“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的大“功劳”。演义中记载,曹操欲刺董卓未遂,于是四下逃命,逃命过程中,借宿在父亲结义兄弟吕伯奢家,夜里听到磨刀声,疑心人要杀他,便屠了别人一家。“却见缚一猪欲杀”,原来是要款待他,便继续奔逃。路上偶遇“手携果菜而来”的伯奢,曹操虽然知道他是好意,但怕伯奢知道后带人追杀,“知而顾杀”。陈宫问其何故,曹操便留下了这么一句豪言壮语。这句话《三国志》中不曾记载,它的出处是在《三国志》裴松之注引,具体有三个版本,《魏书》说,伯奢儿子要打劫曹操,曹操被迫杀人。还有一种说法是,曹操怀疑人家要他命,便杀了他们。《孙盛杂记》中说是曹操听到人家“食器”声,以为人家要杀他,杀了人全家,“既而凄怆曰‘宁我负人,毋人负我!’”,显然罗贯中选择了《孙盛杂记》的说法,但他改编的有些不那么真实,说磨刀就算了,还说是杀猪,难道,曹操能听到微小的磨刀声,却听不到撕心裂肺的猪叫么?就算曹操真的说了这么一句“宁我负人,毋人负我!”,我依然要说,首先曹操是凄怆地说的,只代表当时就事论事,而不是他的人生观,更没有说是“天下人”。其次,这句话,我觉得有两种意思,宁可以译为“宁可”,但也不是不能翻译成“难道”,类似于“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同时“毋”也有“不能”和“没有”两种意思,那么就是说这句话,也可以翻译成“难道只要我负了他人,就没有别人负我的地方吗?”裴松之是公元372年出生的,是南朝人,当时没有标点,我这么翻译也不能算错。

如果说曹操还有什么黑历史的话,那就是大军屠城徐州了。演义中说陶谦手下投降的黄巾军又惹事,杀了曹操父亲夺了其家产,落草为寇,然后曹操蛮不讲理屠了徐州。而《三国志》中则是直截了当的说杀他父亲的人正是陶谦,虽然手法还是很极端,但是,杀父之仇,不共戴天,也不是完全不能理解。

毛主席,也非常欣赏、推崇曹操,主张坚决为曹操翻案。1918他还曾特地前去许昌瞻仰魏都遗迹,并与罗章龙合作一首《过魏都》。在他的《沁园春雪》中也可以看出,他认为,无论是秦王汉武,唐高宋祖或是成吉思汗都缺乏文采,然而曹操不仅是颇有军事才能,还能称得上一位伟大的诗人。历代皇帝能说在文学上有造诣的,能和曹操相提并论的只有李煜了,但高晓松却说:“光从统治者的层面来看的话,李煜都不配给他提鞋,两只手都提不起一只。”

其实,对于三国,还有很多可说的,但由于篇幅原因,我选择了这个性格复杂,后人颇多争议的,也是我很喜欢的人物——曹操。一孔之见,翘盼高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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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西游记高中生读后感

全文共 10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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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悟空这个角色我认为很真实,因为他就像一个人的一生。从一个大闹天宫的齐天大圣;到一个被压了500年后的“乖乖猴”;到最后功成名就的斗战胜佛,又是什么改变了孙悟空桀骜不驯的性格,让他能每天打坐念经的和尚呢?

就说最简单的三打白骨精。在三打白骨精中,孙悟空第一次打死了白骨精的时候,被唐僧口口声声“诬陷”打死了好人,而“忍气吞声”,要知道在以前,孙悟空可是个上过天见玉帝如凡人一搬;下地府划除生死簿的齐天大圣啊,到了现在就只落的这样的下场?究竟是什么改变了他呢?或许是被压了五百年压怕了?或者放弃了抵抗,甘心这样?还是认命了,想怎样就怎样?是他变了么?他被命运打败了么?

我们从另一个角度想想,如果孙悟空没有这么做,而是去反抗呢?当他被唐僧冤枉了,就直接走了,回花果山当大王去了,他可能就会变成一个妖怪,唐僧也会被白骨精抓走,就算有沙僧和八戒在,救到了唐僧,也可能只剩下白骨了……最后呢?悟空会被怪罪没有好好保护唐僧,而被再压五百年呢,而这件事也肯定会牵扯到他的师弟身上,八戒就只好回高老庄去,沙僧更惨,只能回流沙河当妖怪。

为什么会这样呢?也许是怪悟空吧。因为唐僧只是个凡人而已,沙僧和八戒也没有火眼金睛,没办法分辨是非,再说了,八戒好吃,沙僧老实,听师傅的,只能是悟空去承担责任,谁让你有火眼金睛呢?但如果从本性上来说,沙僧老实,八戒贪吃,悟空桀骜,唐僧迂腐,好像谁都没错,但从个人阅历上来说,沙僧只是因为打碎琉璃盏被贬下界,八戒调戏嫦娥被扔下天庭,唐僧更只是个取经的使者罢了,只有悟空是受过最大惩罚的,试问,谁能跟大闹天宫被压五百年比?沙僧和八戒比起来最多只能算背个“处分”。所以说悟空应该是最懂犯错承担后果的严重性了,也应该是最能理性判断的一个,如果这样了还不能约束自己,只能说他“缺心眼”。

所以悟空“忍气吞声”并不是懦弱的表现,而是成熟的表现。

有人说那悟空最后这样的结果又如何呢,不还是个和尚么?什么斗战胜佛不就是个称号么,他现在不照样要每天打坐念经?

我认为其实并不是这样,斗战胜佛是只是个称号,但他这个称号并不是为了别的,只是对悟空取经的一路上的总结,代表的是悟空的功绩,而悟空最后也并不是为了“斗战胜佛”而取经的,我想这个称号只是为了惊醒他不要忘记得到这个的过程,这个车不够好责备么来的为了告诉他“力量不是你狂妄的资本,是你成功的‘助推器’”。

所以说斗战圣佛的故事很像一个人的一生,你的结果并不是为了获得什么财富、名声,只是为了在你得到这个结果中所付出的一切,这些让你不断成长,充实自己的过程,所以悟空并不是失败者,他是个成熟的成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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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高中写作技巧:如何写好读后感

全文共 28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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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是议论文中最常见的文体之一,也是初高中学生必须掌握的一种文体。小编收集了高中写作技巧:如何写好读后感,欢迎阅读。

一、引——围绕感点,引述材料。

读后感重在“感”,而这个“感”是由特定的“读”生发的,“引”是“感”的落脚点,所谓“引”就是围绕感点,有的放矢的引用原文:材料精短的,可全文引述;材料长的,或摘录“引”发“感”的关键词、句,或概述引发“感”的要点。不管采用哪种方式引述,“引”都要简练、准确,有针对性。

二、议——分析材料,提练感点。

在引出“读”的内容后,要对“读”进行一番评析。既可就事论事对所“引”的内容作一番分析;也可以由现象到本质,由个别到一般的作一番挖掘;对寓意深的材料更要作一番分析,然后水到渠成地“亮”出自己的感点。

三、联——联系实际,纵横拓展。

写读后感最忌的是就事论事和泛泛而谈。就事论事撒不开,感不能深入,文章就过于肤浅。泛泛而谈,往往使读后感缺乏针对性,不能给人以震撼。联,就是要紧密联系实际,既可以由此及彼地联系现实生活中相类似的现象,也可以由古及今联系现实生活中的相反的种种问题。既可以从大处着眼,也可以从小处入手。当然在联系实际分析论证时,还要注意时时回扣或呼应“引”部,使“联”与“引”“藕”断而“丝”连。

四、结——总结全文,升华感点。

总结既可以回应前文,强调感点;也可以提出希望,发出号召。不管采用哪种方式结尾,都必须与前文贯通,浑然一体。读后感始终要受“读”的约束,开头要引“读”,中间还要不时地回扣“读”的内容,结尾也要恰当回扣“读”的内容不放松。

当然要写好读后感,关键还要读透材料,抓准感点。怎样读透材料?一般说,如果是记叙文,就要抓住人物最突出的某种品质,最有价值的语言行动或事件所包含的深刻意义;如果是议论文,就要把握中心论点;如果是寓言或哲理性的散文,就要领会其深刻的寓意。当然,读一篇文章,感可能是多方面的,要在分析、思考的基础上,选择最值得发表,感受最深,见解新颖独到,最有针对性和现实感的感受来写,一篇读后感只能容纳一个感点,其他感点无论多么好,都要忍痛割爱。明智之举是抓住一点,不及其余,并围绕一个感点,联系实际,谈深谈透。

读后感,就是读了一本书或一篇文章,或读了一段话,或读了几句名言后,把具体感受和得到的启示写成的文章。所谓“感”,可以是从书中领悟出来的道理或精湛的思想,可以是受书中的内容启发而引起的思考与联想,可以是因读书而激发的决心和理想,也可以是因读书而引起的对社会上某些丑恶现象的抨击。

读后感的表达方式灵活多样,基本属于议论范畴,但写法不同于一般议论文,因为它必须是在读后的基础上发感想。要写好有体验、有见解、有感情、有新意的读后感,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要读好原文。“读后感”的“感”是因“读”而引起的。“读”是“感”的基础。走马观花地读,可能连原作讲的什么都没有掌握,哪能有“感”?读得肤浅,当然也感得不深。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如果要读的是议论文,要弄清它的论点(见解和主张),或者批判了什么错误观点,想一想你受到哪些启发,还要弄清论据和结论是什么。如果是记叙文,就要弄清它的主要情节,有几个人物,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以及故事发生在哪年哪月。作品涉及的社会背景,还要弄清楚作品通过记人叙事,揭示了人物什么样的精神品质,反映了什么样的社会现象,表达了作者什么思想感情,作品的哪些章节使人受感动,为什么这样感动等等。

其次,排好感点。只要认真读好原作,一篇文章可以写成读后感的方面很多。如对原文中心感受得深可以写成读后感,对原作其他内容感受得深也可以写成读后感,对个别句子有感受也可以写成读后感。总之,只要是原作品的内容,只要你对它有感受,都可以写成读后感。

第三,选准感点。一篇文章,可以排出许多感点,但在一篇读后感里只能论述一个中心,切不可面面俱到,所以紧接着便是对这些众多的感点进行筛选比较,找出自己感受最深、角度最新,现实针对性最强、自己写来又觉得顺畅的一个感点,作为读后感的中心,然后加以论证成文。

第四,叙述要简。既然读后感是由读产生感,那么在文章里就要叙述引起“感”的那些事实,有时还要叙述自己联想到的一些事例。一句话,读后感中少不了“叙”。但是它不同于记叙文中“叙”的要求。记叙文中的“叙”讲究具体、形象、生动,而读后感中的“叙”却讲究简单扼要,它不要求“感人”,只要求能引出事理。初学写读后感引述原文,一般毛病是叙述不简要,实际上变成复述了。这主要是因为作者还不能把握所要引述部分的精神、要点,所以才简明不了。简明,不是文字越少越好,简还要明。

第五,联想要注意形式。联想的形式有相同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同性)、相反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反性)、相关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关性)、相承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承性)、相似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似性)等多种。写读后感尤其要注意相同联想与相似联想这两种联想形式的运用。

读书笔记:以读促写三类型

读书笔记作为促进读写能力提高的有效途径,越来越受到重视。读书笔记在能力层次上可以划分为三种类型:

一、理解——复述型

这一类型的读书笔记是把对作品的理解用自己的语言复述下来。它有利于提高学生的概括能力、叙述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那么如何复述呢?主要有提纲法。提纲法是指阅读作品后,经过综合分析,把作品的内容按照自然段或者意义段提纲挚领地分条列出,针对不同的文体和个人阅读的需要,编写各种类型的提纲。最为常见的是内容提纲,还有把握文章结构脉络的结构提纲和把握故事情节的情节提纲等。关键是条理清晰,使人看了能一下子总揽全局,理清头绪。

例如下面一篇读书笔记就是对高尔基的《童年》做的内容提纲:

“《童年》与其续篇《在人问》《我的大学》共同构成了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童年》是首篇。在这部小说中,描写的是作者10岁以前的童年时代的生活。记叙了主人公成长、生活的历程,描写了那令人窒息的、充满可怕景象的狭小天地。阿廖沙四岁时,父亲就死了,于是跟着外祖父、外祖母过着贫寒、艰苦的生活。外祖父有着矛盾复杂的性格,他的内心有善良的一面,但贪婪金钱腐蚀了他的灵魂。在这冷冰冰的世界里,只有外祖母庇护、关心着他,给予他无限的温情和钟爱,并对他进行了有益的教导。

整篇《童年》中所描绘的是一种浓厚的、色彩斑斓的、离奇的难以形容的生活。那段生活,仿佛是由一个善良而且极端诚实的天才美妙的天才讲出来一个悲惨的童话。但尽管作品中描写了那么多目不忍睹的惨事与丑事,整部作品仍然像阳光透过云层一样放射出了乐观主义的思想光辉。主人公阿廖沙没有被艰辛、痛苦和屈辱的生活所压倒,他满怀信心,奋斗拼搏,冲破种种障碍与不幸,不断探索新生活,这种乐观主义精神使作品在思想内容上带上了积极的色彩。”

这一提纲从背景介绍入手,然后概括了作品的大致内容,在第二段中又用概括的语言进行概貌似的总结,让人们从整体上了解这部作品的思想内容和风格,条理清晰,语言凝练,抓住了理解——复述型读书笔记的写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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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国演义高中读后感

全文共 10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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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

——题记

我国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在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王朝更迭,合久必分,分久必合。《三国演义》描写的时期就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四分五裂、群雄逐鹿的年代,在这动荡时期,涌现出一位位英雄人物,流传着一个个流芳千古的传奇故事。

东汉末年,黄巾起义,彻底动摇东汉政府统治,后董卓专权,飞扬跋扈,致使汉室凋零,人民陷入水深火热之中。“忠臣被逐于庙堂之高,壮士惨死于锋刃之端,贤良空老于林泉之下,何其怪哉!”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吧。正所谓“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那个血雨腥风的年代早已悄然过去,通过这本书,让我们又回到过去,眼前飞扬着一个个鲜活的面容,重温那金戈铁马的历史画卷,体验那一幕幕激动人心的时刻。

他,挟天子以令诸侯,先灭董卓后灭吕布,大破李傕和郭汜,又在官渡之战以少胜多,大破袁绍,而后平马超、灭张鲁,远征乌桓,统一北方。“宁教我负天下人,不教天下人负我”暴露出他的狭隘;官渡之战以少胜多突显出他的智谋。可是,赤壁一战,二十万大军顷刻化为乌有,损失惨重,奠定三国鼎立。他生性多疑,神医华佗为他治病,他竟然怀疑华佗要谋害他,遂杀死了这位神医。这就是乱世奸雄——曹操。

他,被刘备不辞辛劳、思贤若渴的精神所感动,为刘备制定建国策略;为联合孙吴共同抵抗曹操,他舌战江东群儒;三气周瑜,智取荆襄九郡,又进军益州,使刘备三分天下有其一。也曾七擒孟获,安定后方;六出祁山,誓复汉室,多次击退曹军,因积劳成疾,壮志未酬,病死军营,“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印证了他的一生。连魏国司马懿也赞叹他是“天下奇才”。这便是卧龙先生——诸葛亮。

他,勇猛刚毅,义重如山。“桃园三结义”,“身在曹营心在汉”,毕生追随刘备,为刘备鞍前马后。他武艺高强,颇有谋略:温酒斩华雄,杀颜良、诛文丑,为曹操解白马之围;过五关、斩六将,单刀赴会,水淹七军,可谓所向披靡,英勇无敌。然在无数次胜利面前,他渐渐滋生骄傲情绪,最后败走麦城,兵败被杀。这便是三国名将——关羽。

此外,这本书还塑造了众多栩栩如生的形象,“喝断长坂水倒流”的张翼德,“宝刀不老”、“百步穿杨”的黄汉升,骁勇善战的赵子龙等等。

《三国演义》开创我国历史小说的先河,其中名篇数不胜数,“桃园三结义”、“三顾茅庐”等故事早已烂熟于心,耳熟能详。“赤壁之战”透露出的智谋更令人惊叹不已:孔明江东辩群儒,七星坛上借东风,再加上黄盖的苦肉计、庞统的连环计,才使得那曹操上当,才会取得如此大的胜利。正因为这些精彩的故事情节,《三国演义》才成为我国古代灿烂文化中的一部分,才真正让我们感受到我国文化的璀璨。

经典《三国演义》,大哉《三国演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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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余华的《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9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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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日,读了余华先生的小说《活着》电子版,心灵受到了极大地震撼,引发我重新审视和思考“人为什么活着?”这个问题,自己有颇多感受,与大家分享。

《活着》主要以中国封建文化农村为背景,以主人公福贵有着封建社会公子哥一切劣迹的青年,从旧社会开始,历经抗日战争、国共内战,土改,大跃进,到改革开放之初,使其主人公的一生成为一部浓缩的中国现代史。作者余华先生通过一位中国农民的苦难生活讲述了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细细阅读这部小说,令人忍不住煽人泪下,作者虽采用朴实、平淡的语言,却能带给读者一种极大地感染力和震撼性。

《活着》主人公福贵一生历经了诸多劫难,最后,和一头同样年迈的老牛相互体贴、相互疼爱,其乐融融的幸福生活。

“人为什么而活着?”看完这本书,我们不禁会问自己这个问题。关于这个话题,作者余华先生这样说:“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的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其实,我们每个人都知道自己从出生的那一刻起,便面临着死亡,生死是自然规律,任何人都逃不脱。遗憾的是,在没有受到疾病威胁的生的过程中,人们常常会忘记还有死。于是,一切的精神专注于俗世杂务,比如:绞尽脑汁地谋取一官半职,为蝇头小利而惨淡经营,为鸡毛琐事而耿耿于怀,为相貌平平而自怜自艾,陷于感情的泥沼里不能自拔……这时,人们往往不会去深刻地思考生命还有什么意义,不会去想生命的短暂和宝贵。

《活着》中的主人公福贵孤独一人,怀揣着思念,忍受着寂寞,经历着孤独,但这些并未将他打倒,因为他还有老牛,在凄清的岁月中,他和老牛有着十分的默契,他把思念全都寄托在牛身上。此刻,再大的是非在孤身一人的福贵面前,也应该一笑置之了罢,关于人世,他了无牵挂;关于生死,他已然看淡。

人生来就注定要伴随悲伤,但正是悲伤使我们更清醒地活着。正如余华先生自己说的:“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所以,我们活着的人应该为今天拥有生命而庆幸,为拥有时间而欢欣!不要再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情弄得烦恼不堪,不要让一些负性情绪长期主宰自己,不要陷于并不值得的感情漩涡里浪费生命,也不要纠缠于过去的事情上悔恨不已,我们唯一做的,便是好好活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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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家的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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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身体可以被囚禁,人的心却不可以。”这是大多数人的想法。

在辛亥革命后的时期,那个时代人思想受封建社会的影响都是腐朽,但也存在着新青年。

觉慧的家族是封建旧家族,他家公馆有着悠久的历史不知经过几次更换门匾。里面究竟有着怎样的秘密,依旧不会为外人所知道。在觉慧印象里的家有着黑漆大门,好似关住了他;当门开着时,好像一只怪兽的大口。里面像一个黑洞,这里面有着什么东西,谁也望不见。

家是一个温馨的词,但在他眼里是“狭的笼”好似被密密麻麻的线缠住,无法挣逃开来。他常常想反抗束缚他的某个东西,可又不知反抗什么。在白天欢乐统治着公馆,在黑夜悲泣统治着公馆。

无论白天或是黑夜世界都有两个不同的面目,为着两种不同的人而存在。在封建社会中,中国青年们受到陈腐的封建道德影响,没有自我,而觉慧和他的家族就是一个典型的代表。

他是矛盾的。他想挣脱旧思想却又被束缚在其中,他自己也很迷茫自己在挣脱什么东西,因为大家都是“无抵抗主义”。“我是青年,我不是畸人,我不是愚人,我要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这是他的写照,也是唤醒自己和其他人的一场勇敢的斗争,在书里他做了先行者。

他想反抗这一切,他想要反抗这一切,他要反抗这一切。不止为了封建的旧制度的思想,更是为了自我,和无数受着折磨的其他人。

他是勇敢的,他反抗了,他离开了家,他挣脱开掉束缚着他的东西,一种新的感情渐渐抓住了他,他不知道究竟是快乐还是悲伤。但是他清清楚楚地知道他离开家了。他离开了旧的家庭,就像甩掉一个可怕的阴影,没有一点留念。封建制度对人的迫害和地主阶级对农民的残酷剥削,是罪恶的。而觉慧的反抗也是代表大多数人觉醒。

“宁做沥血歌唱的鸟,不做沉默无声的鱼”,开始反抗命运的不公,寻求自我的反抗之路。

那怕前方有多少荆棘,我想苟活者在淡红的血色中,会依稀看见微弱的光芒;真的猛士,将更奋然而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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