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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人物典型故事精品20篇

卡通是在汉语中存在的特有名词,卡通人物是小孩喜欢的虚幻的人物形象。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历史人物典型故事,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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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科学家张衡的故事

全文共 9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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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平子(公元78年——139年),东汉南阳西鄂 (今河南召县石桥镇)人。杰出的科学家,发明了浑天仪、地动仪、 测验风向的候风仪等,对人类科学文化事业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张衡幼年时代,家境贫寒,但他年幼好学,天资聪慧。汉名士崔瑷说他“天资睿哲,敏而好学,如川之逝,不舍昼夜”。他十几岁时,便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知识。和帝永元六年(公元94年),张衡胸怀远大的政治抱负,离开了家乡,开始游历名都大邑,求师问业,曾游于三辅,入京师,观太学,遂诵《五经》,贯六艺,十八岁便写成了第一篇文学作品——《温泉赋》。

张衡二十三岁时,受聘于南阳郡太守鲍德门下当主薄。此后他花了十年功夫,写成了著名的《二京斌》(即,西京斌》、《东京斌》),讽刺“天下承平日久,自王侯以下莫不逾侈”的不良风气,并淋漓尽致地描绘出名都故城的盛大场面,表现了他在文学方面的较高成就。

永初四年(公元110年),张衡由鲍德举荐,进京作了郎中,在任三年,迁升为尚书侍郎,元初二年(公元115年),又调升,太师令,掌管天文、历法、预报天象气候。从此,他潜心钻研文学,获得了很高的成就。

张衡的宇宙天体观是“浑天说”,认为“浑天如鸡子”,天和地的关系就象蛋壳包蛋黄一样,天外地内。他所著《灵宪》一书,用赤道、黄道、南极、北极等名词,并画出我国第一张完备的星图, 共有2,500颗恒星。公元117年,他创造了世界上第一架利用铜壶滴漏带动的浑天仪,浑天仪分内外两圈,可以转动,上面刻有南北极和赤道、黄道。二十四节气以及日月星辰等,日月星 辰位置和出没情况与宇宙间的情形完全一致。建光元年(公元121年),张衡调任司马令,后上日蚀表。顺帝永建元年(公元126年),再转任太史令旧职。阳嘉元年(公元132年),又创造了候风地动仪,以精铜铸之,状似酒樽,四周镶有八条龙,龙头对着东、南、西、北及东北、东南、西北、西南八个方向,龙嘴各衔铜丸一个,每个龙头下面各蹲一只青蛙。如果发生地震,发生地震的那个 方向的龙嘴会自动张开,铜丸随之滚出,落入青蛙嘴中,工作人员便可立刻记下地震的时间和方向。

张衡还创造发明了计里鼓车、指南车、测影土圭、独飞木雕等,撰写了《历法灵宪》和《算罔论》,著有三十多篇科学、哲学、 文学方面的著作。他在历法、算学、哲学以及文学艺术上都有很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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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人物故事

全文共 11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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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伍前,林宥嘉开了3场暂别演唱会,从台北小巨蛋到香港红磡馆,一路北上,终点是上海梅赛德斯-奔驰文化中心。唱完,除了几个预留的电台通告,他就真的准备消失一段时间了。

但林宥嘉并不忐忑,至少在采访时,我们觉察不出眷意,相反,他流露出了一丝窃喜。“娱乐圈真的很恐怖,当名人,就是一群猴子里面有一只爬得比较高,其他猴子会一直盯着,就看爬到上面的猴子是喜欢天天被看的还是防备心比较强的,”他指着自己,“我就是防备心比较强的。”

他这么说自有道理。出道7年,市场爱他,也将他五花大绑。在这个时代,传统唱片公司的产品投放策略日渐失效,但在他身上,那种老派的、优雅的、人歌分离的包装屡试不爽。很少有30岁以下的男歌手像他一样,传唱度不输口碑,而口碑逐年看涨。为此,林宥嘉必须付出代价,其中之一便是像万千前辈那样,“但行好事,莫问前程”。

行好事,无非老实唱歌,他倒不反感,“因为你知道,演绎歌曲这件事,跟做运动一样,不做就会退步得很快。现在要当歌手,并不只是要唱得好,还要懂得掌握硬件、音响,搭配你的麦克风,这些都会影响表现。我觉得自己到现在这个程度,真的是这些年累积的,我不可能放手,所以我不觉得当唱歌机器是羞耻。”

但“莫问前程”就不是他想要的了。这4个字不仅意味着要听话,也是一种强大的心理暗示——我们做的都是为你好。他私底下懊恼于自己的矛盾,“明明是偶像,但我找不到东西和大家分享”,他也为自己不够幽默而沮丧,“怪我平时太严肃”。他说,是否好笑是他判断事情有无意义的标准,只不过,“我怎么可能鼓励大家展现好笑的一面呢?虽然我个人觉得这样很棒。”

而林宥嘉如果变好笑了,难免让人无所适从——一只机警的猴子,总归有它熟悉的领地吧?

那就对自己忠诚一点。自己的前程,终究要自己投石问路。今年,他憋了整整3个月,写出了《口的形状》,这也是他暂别演唱会的主题。《口的形状》没有遵循唱片公司的定位,它不常规,不追求共鸣度,更不朗朗上口。林宥嘉为此得意,“我觉得它是首很高级的歌,这个高级不是在贬低以前的东西,但它证明了这种音乐也是我的音乐。让人想不到是我写的,这是它唯一的功用。”

他又皱眉想了想,“应该这样说,如果有人听完问‘这是什么鬼东西’,我就成功了。”

当然,他有点可惜,“好像没什么人在意歌词。”其中的四小节,“重复的街灯/淋湿的路人/天亮前/不用问”是林宥嘉的心血之笔。写歌那段时间,他频繁奔波,“基本就住在车里”。某个雨夜,他从车窗往外看,4个年轻人并排走在雨里,不打伞,也没有飞奔,而是“就那么走,不急不缓的样子”,“然后我就看到排成两行的路灯,一直延伸下去,好像没有尽头,我就在想,这些路灯可能就是我们常常讲的指引,可是那几个年轻人好像根本不在意这种指引,等到天亮,也许他们已经走到另外一条路上了。”他说。

他问自己,另外那条路是错的吗?

“不见得哎,重要的是你在走。”他这样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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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眼中的历史人物——诸葛亮

全文共 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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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每一个人心目中都有一位历史“偶像”,特别是很多的男生。我虽然是一名女生,但是我也有一位令我崇拜的历史“偶像”。我的历史“偶像”是诸葛亮

我是通过阅读《三国演义》了解的诸葛亮。诸葛亮他字孔明,号卧龙,是汉族人,是三国时期的蜀汉丞相,也是一名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散文家、书法家、发明家。在世的时候被封为武乡侯,死后追谥忠武侯,冬普政权因为军事才能特追封他为武心王。他曾经发明过木牛流马、孔明灯等,并改造了连鸾,名叫做诸葛连鸾。他的一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忠臣与智者的代表人物之一。

他还有一把鹅毛扇,这把鹅毛扇代表着智慧和才干,那把扇子上共有十六根羽毛,其中八根是鹅毛,鹅毛中有四根是天鹅毛,四根是家鹅毛;另外八根是鸭毛,鸭毛中有四根是野鸭毛,四根是家鸭毛。

在《三国演义》中诸葛亮有着治国治军的才能,他济世爱民、谦虚谨慎的优秀品格,成为了后代的各种杰出的历史人物的一个好榜样,那些杰出的人物都向他学习。历史上的君臣、知识分子、人民群众都从不同的来角度称赞他,歌颂他。诸葛亮在历史上的巨大影响已经超过了他在三国历史上的政治军事实践。《三国演义》突出了诸葛亮一生的好性格、优秀品德和伟大功业等积极的方面。

他还有一些名言值得我学习1:志当存高远。静以修身,俭以养德。2: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3: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4:不学者,虽存,谓之行尸走肉耳。

诸葛亮其实不是真的历史人物,而是历史小说人物,即使是这样,我也还是崇拜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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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作文

全文共 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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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不远,我最喜爱的历史人物——李清照。

我手中捧着一杯清茶,伫立在窗前,看着夕阳西坠,红艳的火烧云。思绪射向了远方,穿越了今朝繁华的都市,停留在李清照那宋词文明的宋代。

我漫步走在宋朝的大街上,忽然一个清脆亮丽的响声传了过来:“红藕香残玉簟秋,轻解罗裳,独上兰舟。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花自飘零水自流。一种相思,两处闲愁。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这清新淡雅的诗词令我心头一阵喜悦,猛然想起,这就是我最喜欢的,有些淡淡哀伤的《一剪梅》。走近书堂,传来孩子们稚嫩、纯真的声音:“薄雾浓云愁永昼初二作文:我最喜爱的历史人物初二作文:我最喜爱的历史人物。瑞脑销金兽……莫道不消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孩子们的声音让我联想到了你当时作诗的样子:陈旧的桌前摆放着两杯美酒,酒中稍稍带着那令人心悸的苦涩。此时,你不仅对人民感到深深的同情,也对国家的安危担忧着。醉了,碎了,你诗兴大发写下了《醉花阴》。走近一个官僚门前,一个女儿娇滴滴的走着,我不禁油然想起你的那句诗:“和羞走。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两句话,三个动词,生动的写出了宦官少女的矜持与天真。

我的思绪又从遥远的诗句回到了现在。不仅因为你的诗成为我最喜爱的历史人物,你对生活的执着与希翼,也令我折服。那时,你凭着学富五车的才气成为了当时年代的一朵奇葩,但你不被那冷落的秋风吹下枝头,依旧傲然的尽情绽放。但幸福却随着日暮渐渐闭合,相思之苦,逃亡之愁,成了你的生活主题。你凭着男儿都未有的英雄气概,屹立在生活强者的巅峰。你诗中的淡淡忧伤的背后又是何等的坚强。你从不放弃手中的笔,哪怕只有一口气在,也要用犀利的语言呼吁人们反抗金的残暴侵略,保住大宋国土江山。你的诗也曾鼓舞着多少士兵重新振作,誓死抵抗侵略者。家,已不能回,心,已无处归。你只能将这些苦难离愁化作一杯淡淡的清酒,独自沉淀于腹中。你厌恶世俗的明争暗斗,淡泊名利,使你成为我一生最喜爱的典范。

李清照,我多想成为像你一样的传奇女子,一位爱国爱家,富有才华的女子。是你擎起了一盏灯,照耀了我那颗孤独、敏感的心,鼓励我奋发向上,积极进取。一眨眼,手中的清茶凉了,夜幕渐渐降临。我伸了个懒腰,坐到凳子上,阅读着你意味深长的诗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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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人物故事作文

全文共 5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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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喜欢发现,因为发现是一种幸福。我发现的不是大自然的奥秘,而是一颗装满爱的`心。

我要说的是我的同学——符吉庆的乐于助人。

记得在四年级的一天,有一次上美术课,我忘记了带铅笔,向周围的同学借了一圈,可是就是没有一个人愿借。我心里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在这时,一双充满爱的手伸了过来。原来是我的同学符吉庆对我说:“借给你。”

我感动不已,不知应该说一些什么才好。这时,老师走进了教室,我坐得端端正正。那节课,我听得特别的认真,画也画得特别的好。下课了,我激动地对他说:“谢谢!”“不用谢。”他接着说,“既然是同学,有困难就应该互相帮助。”

符吉庆对我是如此,哪对别人又如何?

记得有一回,下课了,他在散步。突然,他看见三年级的一个男生在向花坛里丢垃圾,符吉庆连忙跑过去,制止了一个三年级小学生的不良的行为。他开导三年级的话既语重心长又很动听:“小弟弟,你是几年级的呀?”“三年级的。”“把垃圾丢在花坛里,好吗?”

“不好。”“你可以把垃圾捡起来吗?”“可以。”“我们爱校园就要像爱自己的眼睛一样,垃圾是绝对不能乱丢的。”“知道了,谢谢大哥哥。”看着小弟弟远去的背影,他脸上露出了幸福的微笑。

我的好同学啊!今后不论时光的流逝,还是你走向何方,我的心里都永远记得你,我的同学——符吉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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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人物故事

全文共 12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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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这人,可不像别的皇帝那样少有大志。小时候,父母双亡,到处乞讨;乞讨不下去了,又去皇觉寺当一介小沙弥,木鱼经卷,阿弥陀佛。

最后,沙弥也当不成了,就木鱼一扔,佛经一烧,拿起屠刀,开始革命。这里要分享的是关于朱元璋的一个不为人知的故事

几十年的刀光剑影,几十年的血雨腥风,几十年的浴血奋战,朱元璋的企业做大了,自己也弄把老板椅,往宫殿上一摆,朝上一坐,建立明朝,当了皇帝。

当了皇帝,那感觉特爽,特舒服,也特得意。尤其看到满朝大臣,顶礼膜拜,连称万岁万岁万万岁,朱元璋高兴得险些血压升高。当然,得意归得意,仍得压在心中,仍得一脸庄重:皇帝,

得有皇帝的样儿,不能张狂。

这样憋,是能把人憋疯的。

朱皇帝终于选择了个时机,将内心的得意,狠狠地释放了一把。

那次,是去看一座未完成的宫殿。到了宫门,朱元璋手一挥,告诉警卫,都别跟着,我自己进去随便转转。于是,扔下警卫员们,背着手,走进了宫殿。

显然,宫殿还没修好,但也快竣工了。宫殿很高大,很富丽,很堂皇,朱皇帝看了,很爽气。

朱元璋一高兴,就想起自己打江山的事,两种得意摞在一块,更加得意。左右看看,警卫没来,自己一人,就捋着胡须,得意地自言自语:“我本来拿着刀子沿江剽掠,只想安安稳稳当个强

盗,没想到,一不小心,竟弄出这么大的家业。”说完,忍不住嘎嘎嘎大笑一阵。

笑完,终究不放心,抬头一看,脸色煞白。

原来,果然有人。

那个人,是个老头,就骑在宫殿梁间,正在涂漆,显然是个漆匠。此时,他目不斜视,正在聚精会神于手中的工作。朱元璋的话,他好像没听见。

朱元璋眼睛里,笑意没有了,射出白亮亮的光,刀子一样。他想,自己今天说的话,要是传出去,不等于自己承认自己的土匪出身,百姓知道今天这事,该如何看自己;大臣知道后,该如何

看待自己。

朱元璋这家伙,杀个人,于他而言,犹如碾死一只蚂蚁,他的那些大功臣,哪一个不是他举起刀咔嚓咔嚓排头砍过去的,又哪里在乎一个老头子?于是,他抬起头,对着梁上喊:“哎,那位,

你下来。”

上面的人仍没朝下望,一心一意,继续着手里的活儿。

朱元璋脸上的肉颤了两下,放大声音,对着上面大喊:“你下来。”

那人仍忙着刷漆,理也不理。

宫外的警卫们听到喊声,都跑进来,对着梁上大喊:“老头子,圣上让你下来。”众人的嗓门,犹如炸雷,老头听清了,慢慢溜下来,问:“喊什么?”

大家说:“圣上叫你。”

老头点点头,忙走到朱元璋面前跪下道:“臣人老耳聋,没听清圣上呼唤,望恕死罪。”

朱元璋听了,寡白的脸色和缓下来,心里一阵轻松,人一轻松,态度就好了,呵呵大笑,望望左右道:“如此高龄,如此辛劳,理应奖赏。”让人拿来二十两银子,赏给老人,摆出一副亲民的

样子。内心里,却长长吁了口气:这样个聋子,能听清什么?

老人接过银子,忙叩头称谢,起身后慢慢出了宫门,擦了把汗,也暗暗嘘了口气。只有他知道,朱元璋的话,他听了个十足十,一句不落。也只有他知道,自己一点儿也不聋,耳聪目明。他

更明白,今天,自己等于是在刀尖下钻过来的,捡了一条命。

老人是装聋,用自己的智慧拯救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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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爱的一位历史人物_叙事作文

全文共 8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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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有五千年的光辉历史,在这五千年中涌现出许多伟大的人物,其中,最让我敬佩的人物要数三国中的“常胜将军”--赵云了。

赵云智勇双全,文武双全。武艺超群,忠心耿耿,历来被后人所赞颂,被后人所学习。因此小时候家人常用赵云来教育我要精忠报国。渐渐地赵云的事知道的愈多,我就愈加敬佩赵云。 我敬佩赵云,首先是因为他的武功很好,在百万军中取上将之头如探囊取物。一杆银枪,被赵云使得风驰电掣,出神入化。

一把剁铁如泥的青红宝剑,被赵云耍得神出鬼没,让人眼花缭乱。所以,无论什么怎样的大将见到赵云都闻风丧胆,狼狈而逃,否则,就会死在银枪之下。赵云直到老年仍英勇无比,真可谓宝刀不老。 我敬佩赵云,其次是因为他临危不惧,经常急中生智。有一次,黄忠夜袭曹寨,不料中了埋伏,赵云舍身将黄忠救回军营,可这时,曹操趁胜追击,以排山倒海之势向赵云大寨压来,这时,赵云军队人员伤亡严重,无法应战,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赵云突然想起一妙计,他让弓弩手埋伏在战壕里,待曹军接近,弓弩手突然站起来,霎时,万箭齐发,曹操以为赵云早已布好了天罗地网,马上命令大军撤退。看来,赵云真可谓是一员有勇有谋,不可多得的武将。我喜欢赵云,最主要是因为他时刻为天下百姓着想,而且认准明君就死心踏地的跟着他,决无二心。赵云年少时投奔袁绍,尽管袁绍势力庞大,但是个昏君,不听忠臣直言劝告,只听奸臣花言巧语,赵云放弃高官厚禄,毅然离开,几经周折,投奔刘备。

当时,刘备势单力薄,连吃败仗,可赵云没有离开,决心帮助刘备脱离苦境。在长板坡时,赵云为了留下一点刘备的血缘,为了蜀国的将来,赵云领着二三十个军士闯入曹军去救甘夫人和阿斗。当赵云寻到阿斗时,已只剩下单人单骑,鲜血洒满战袍,可赵云不顾生命危险,把阿斗放入战袍中,又打入了曹操百万军中,就在他身负重伤的情况下,力斩曹操五十多员,最后,赵云把阿斗完好的交给刘备。赵云是一位世上少见的神奇武将,他为蜀国立下了汗马功劳。我将永远敬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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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人物故事

全文共 3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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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清华工作,是华罗庚一生中的一个重要转折,他的数学生涯也真正从这儿开始。

从初中毕业生到一个大学教师,华罗庚只花了六年半时间。他后来对友人说:“人家受的教育比我多,我必须用加倍的时间以补救我的缺失,所以人家每天8小时的工作,我要工作12小时以上才觉得安心。”华罗庚在清华大学的4年中,在数论方面发表了十几篇论文,自修了英、法、德语。25岁时他已成为蜚声国际的青年学者。华罗庚迅速由助理提升为助教、教员,以后又被中华文化教育基金会聘为研究员。

华罗庚从不迷信天才,认为:“天才由于积累,聪明在于勤奋。”他提出“树老易空,人老易松,科学之道,戒之以空,戒之以松,我愿一辈子从实而终”的名言,作为对自己的告诫。直到他逝世前不久,还这样写道:“发白才知智叟呆,埋头苦干向未来,勤能补拙是良剂,一分辛苦一分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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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屈原发米的历史故事

全文共 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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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历史典故

诗人屈原在幼年时期就有悲天悯人的情怀。当时正逢连年饥荒,屈原家乡的百姓们吃不饱、穿不暖,时有沿街乞讨、啃树皮、食埃土者,幼小的屈原见之不禁伤心落泪。

一天,屈原家门前的大石头缝里突然流出了雪白的大米,百姓们见状,纷纷拿来碗瓢、布袋接米,将米背回了家。

不久,屈原的父亲便发现家中粮仓中的大米越来越少,他很是奇怪。

有一天夜里,他发现屈原正从粮仓里往外背米,便将屈原叫住,一问才知道原来是屈原把家里的米灌进了石缝里。

父亲没有责备屈原,只是对他说:“咱家的米救不了多少穷人,如果你长大后做官,把楚国管理好,天下的穷人不就有饭吃了吗?”

自此屈原勤奋治学,成人后楚王得知他很有才能,便召他为官,管理国家大事。他为国、为民尽心尽力,被后世之人称颂,真正做到了由小善转为大善。

二、成长心语

屈原的悲天悯人情怀早已流传千古。他自幼怜悯他人,此乃小爱,乃人之常情的爱;而他后来的爱国情怀,乃大爱。孟子曾经说:“存其心,养其性。”意思是保存赤子之心,修养善良之性。我们生来便有一颗赤子之心,不沾俗尘,不染污土。佛语云:“爱出者爱返,福往者福来。”为他人奉献善心,为社会造福祉,他人和社会必定会以善回报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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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描写历史人物的作文篇

全文共 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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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出生卑微,父母在一次饥荒中死去,连入土为安都差点没成。为了生存,他选择了当和尚,但又被朝廷逼得造反。经过无数次挫折与打击,他变得意志坚强、见识长远,行动周全谨慎,成为了一代枭雄。

在我眼中,他具备了无人可比的军事才能。濠州到滁州、滁州到南京,再兵临元大都城下,他所向披靡。有无数人想让他被历史所埋没,可他无所畏惧。从他分析局势,决定先攻打陈友谅,再攻打张士诚这件事,足以证明他的远见与军事才能。他把握住敌人的弱点,正如一只潜伏于黑暗中的蝎子一般发出致命一击。

在我眼中,具备独到的眼光。徐达、汤和、周德兴等在当时还是无名小卒的人,都被他一一挑选出来,委以重任。而他们也不负重任,为朱元璋打败了一批又一批的敌人,在建国后成为了明朝的重要支柱。

在我眼中,他具备勤奋的品质。丞相制度虽然被他废除,可他当政期间明朝的秩序井井有条。他是皇帝中的特例,别人都进入梦乡了,他还在挑灯夜战,批改剩下的文件,十分可敬。

但他也有残暴的一面。

别的朝代的开国功臣享尽荣华富贵,但他却将伴他出生入死的功臣赶尽杀绝。冯胜、傅有德、蓝玉,各各都死不瞑目,这是一场悲剧。

功过并不论证一个人的好坏。就像朱元璋,一生克敌无数,建立大明王朝,成就华夏辉煌,同时他也十分专-政,诛尽开国功臣。

“杀尽江南百万兵,腰间宝剑血犹腥!”

“老僧不识英雄汉,只管哓哓问姓名。”

这是他击败陈友谅后微服私访时题于紫金山禅院中的诗,杀气与豪气透过字里行间,穿过几百年时空扑面而来。

归纳总结

这便是我眼中的朱元璋,一个霸气非凡、功过参半的朱元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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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历史名人郑成功小时候的故事

全文共 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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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民族英雄郑成功小时候,既爱习武,又迷读书。可是,他的父亲、福建总兵邓芝龙,却一心一意要把他培养成武将,以便将来能承袭爵位。

一次,邓芝龙父子在幕僚宾友的陪同下,乘着一只官船,在五马江上游览。船内吹箫弹琴,猜拳行令,好不热闹!郑成功却无心玩赏。他坐在角落里,聚精会神地读书。郑芝龙看了,不便直说,吆喝一声:“升帆!”

帆升起来了,风儿将它鼓得满满的,船就像一支离弦之箭,“嗖嗖”地向前飞去。邓芝龙又叫了声儿子,说:“我出个对子,你对对看。”

“请父亲出上联。”郑成功抬起头来。

“你看对面那只舢板,尽管渔民拼命摇橹,可怎么也赶不上我们,所以我以为:‘两舟并行,橹速不如帆快’--这就是上联。”

邓芝龙出的这个上联,实在不好对呀!原来他语带双关,表面上说是拼命摇橹不如升起船帆,实际上“橹速”是影射周瑜的谋士鲁肃,“帆快”是隐喻刘邦的参将樊哙,其真意是“文官不如武将”。要找到两个历史人物,又利用谐音,完成这个对偶句,实在不易呀!但郑成功聪敏过人,很快就想出了下联:“八音齐奏,笛清难比箫和。”

语音一落,满座叫绝。原来这也是个双关语,表面上说是笛声清脆但比不上萧声和谐,实际上“笛清”暗指宋仁宗驾下的大元帅狄青,“箫和”暗指协助刘邦治国平天下的丞相萧何。其真意是“武将难比文官”。

在众人的赞叹声中,邓芝龙暗暗感到自己以前的做法似有不妥。从此,他再也不干涉郑成功攻读诗书了。郑成功一边读书,一边习武,终于成为赫赫有名的文武全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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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历史人物传记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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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三国诸雄争霸。正所谓,乱世出英雄。我最崇拜的人无论是在小说里,还是在戏台上扮演,都有过他的出现,他就是人人称为“奸雄”的曹操。曹操多才多艺,对书法、音乐、围棋都非常精通。他文武兼备,能这么出类拔萃,还归功于他孜孜不倦的学习,他“御军三十余年,手不舍书”,其好学程度可见一斑。

曹操集军事家、文学家于一身,他的诗时而豪迈:“晨上散关山,此道当何难!”时而散发着一丝丝的忧郁:“对酒当歌,人生几何! 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时而流露出自己的雄心壮志:“山不厌高,海不厌深。周公吐哺,天下归心。”

曹操更是一个视“才”如命的人,在当时那个动荡不安的年月,他唯才不求,但凡有学之士前来投靠,他会放下架子,不计前嫌,委以重任。他也清醒地意识到,要找到“千里马”,自己就必须做一个好“伯乐”。任人唯贤,历史上又有几位统领、帝王能做到?

我喜欢曹操,不仅因为他博学多才,更因为他珍视人才。但人无完人,金无足赤,就因为他“挟天子以令诸侯”,而被人们归为“奸雄”之列,实在不公。我们看人还是要多看看他的优点,至于其它,还是留给历史去评说吧。曹操“御军三十余年,手不舍书”是很值得我们现代人学习的,“学海无涯苦”,只有“苦作舟”,才能“更上一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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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有关竹林七贤的人物历史典故

全文共 51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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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山涛

山涛字巨源,似乎这名字就设定好了他一生,无论是文化造诣上,还是官场政治上,他都是当得上“巨”之一字:身处竹林列七贤,近居庙堂为高官。就连识度——见识气度也绝配那“巨”字,他的妻子在把他和阮籍、嵇康比较时便说过:“你的才气不及他们,但识度胜之。”

他是竹林七贤中第一个真正走出竹林和司马氏合作的人。毋庸置疑,他受到的压力绝非常人所能接受。嵇康当时便写了《与山巨源绝交书》,指名道姓,直接把山涛贬为一介屠夫,说他自己的手占满了血腥污秽还要拉别人一起操刀。朋友的不理解和怒责无疑是巨大的打击,但想必更痛苦的还是山涛他自身的挣扎和矛盾。毕竟能和阮籍、嵇康这般人走到一起的必然不是那只顾追名逐利的俗子。

应该说山涛是挣扎过的,是选择那些隐逸的生活和出色的好友,还是选择民生、国家和功名?山涛最终选择了后者,这个选择要求他必须放低自己的原则,无论是君子还是小人,都要能与之融合而处,不复竹林中把酒闲散的情调,也不及与好友挥琴长啸的自在。官场之中有太多尔虞我诈,他小心翼翼的同时要挣扎着接受那些肮脏。

对于山涛,我们是不够资格责难他的。他虽终向浊世妥协,但他不同流合污,小隐隐于野,中隐隐于市,大隐隐于朝,他做到了;虽然嵇康罹难,官居高位的他为求自保而沉默,但嵇康死后却能将嵇康之子视为己出,不管是不是出于愧疚,都是难得的。就连嵇康自己都对嵇绍说了“有山涛在,你就不是孤儿”这样的话,可见他最后终究是原谅了并了解了山涛。连嵇康都已释然,我们又何必总是耿耿于怀?

总是会把山涛和薛涛弄混,不过这两人均是有才,又同为无奈屈协于浊世,一个是可爱的男子,一个是可爱的女子,有时候会想,他们若生在同一时代,可否作令人羡煞的比翼,连“洵美且异”的连理?又是怪念头。

二、王戎

“亲卿爱卿,是以卿卿,我不卿卿,谁当卿卿?”

多么灵动精巧的话。有妻如此,王戎是有福的,更不难看出,他同他妻子一样,是个灵动精巧的人。

身为高级知识分子,王戎选择的不是加官晋爵、争取功名,相反他做了个商人。巧妙而矛盾:一边是社会顶端的知识分子,受人尊敬;一边又是社会底端的商贾之辈,受人鄙薄。甚至连娶妻也不娶书香门第的女儿,反娶商贾之女。我忍不住要猜测这是不是他对整个世俗的嘲讽。以这样尖锐的矛盾完成这样巧妙的讽刺,这怕在中国史上难寻其二。

说起来他是竹林七贤中最遭后人诟病的——因为爱财。但想必他自己是不在意别人的讽语的,他爱财爱得坦荡荡,更不掩其吝啬,卖李子要钻核,嫁女儿还讨债,侄子结婚送件单衣婚后又要回来。每每想到他和他妻子,一个老翁,一个老妪,挑灯夜战铜板,津津乐道地筹数家资,我就忍不住要乐上一把。《世说新语》中9篇《俭啬篇》,他一人就占了4篇。不怪阮籍酒正酣时要骂他:“你这个俗物中途又来,真是扫人雅兴。”

但换个视角来说,王戎也很有意思的。你看阮籍那般骂他,他还不愠不怒,摸摸鼻子自找台阶:“你们这几个雅士的兴致也未免太容易被人败坏了。”诙谐的动作加上幽默的语气,到底还是个可爱的人,坏就坏在太吝啬,从小时就精怪、不厚道,弄得声名狼藉,贬为俗物。但若无这吝啬,也自然没这精细的怪与可爱。

——若是不怪又何必作那竹林七贤?

三、刘伶

看到刘伶就会想到左思,两人都是相貌极丑却也兼负才情,还放情肆志,同样有魏晋名士之风,同样行趣事万千。很不谦虚地说,刘伶绝对算得上最爱酒之人,只怕酒量在文人之中也是无人能出他其右。这种人,是为了酒可以连命都不要了的。《晋书?列传十九?刘伶》记载刘伶常驾鹿车,携美酒,一路痛饮。还带了个仆人,让仆人扛把锄头,吩咐仆人道:“死便埋我。”爱酒至斯,如此放浪形骸,可见其洒脱。

记得前些日子与人争论竹林七贤之事,他评之“无稽”,还引了刘伶来客不着衣之事——其时值刘伶任建威参军,一日于家中一丝不挂地饮酒,有客人来访,他也不回避穿衣,还狂笑道:“我以天地为栋宇,屋室为裤衣。诸君何为入我裤中?”

当时尚未找到驳斥之语,如今细细想来,不由要赞刘伶聪明。

刘伶此行难免有荒唐之嫌,但若来客是友,必然不会以此惊乍,老友了解刘伶,自也是习惯于他的“荒唐”之举;便是生人,若能释怀,也必是可结交一番的友人。若来客非友,这一句就成了绝妙的讽刺,是漂亮的逐客令。

——事是逸事,问是巧问,自然也只为趣人所设,不是让俗子来搅和的。

何必说他无稽下流?倒应问问自己是不是他眼中俗子。

四、阮籍

始终不能忘记阮籍吐的那数升血。每一滴都是痛心,每一滴都是伤怀,每一滴都是真情,每一滴都是对那浊世的洗礼和反讽。

阮籍的逸事很多,每一件均是至情至性。

送嫂子归家,别人笑他不懂礼法,他不在意,只说:“礼法岂为我辈所设耶?”淡淡的语气,连不屑都是漫不经心的,这是对司马氏所谓以名教治天下的虚伪的一种对抗。

《晋书》中记载他“性至孝,母终,正与人围棋,对者求止,籍留与决赌。既而饮酒二斗,举声一号,吐血数升。及将葬,食一蒸肫,饮二斗酒,然后临诀,直言穷矣,举声一号,因又吐血数升,毁瘠骨立,殆致灭性。”

有的人看的不全,只道他丧母还与人下围棋,不显伤心之色,诟病他不孝。

当母亲逝亡的消息传于阮籍之耳,不是不悲伤,只是棋局未完酒未尽。他的悲伤藏得很深,是下到棋里去的了,饮酒是为浇愁。是因为在座多俗人,所以他才不肯流露真情?许是吧!本性里的骄傲清高在潜意识里阻止他在那么多俗人面前痛苦的,他默默压抑这伤痛,连后来的大食酒肉也是压抑,用我们现代的说法是以暴饮暴食消除悲伤。然,终不可抑,吐血数升。

这种隐匿而真切的悲恸是与那些人前尽丧悲泣、人后瓜分遗产的伪君子形成的鲜明对比。也许正是因为这样对比反衬出那些伪君子的道貌岸然,所以更不容见于那些只拘礼法的俗士和小人吧?才有了指责他不孝的言论。

可以说阮籍是孤独而寂寞的,鲜少有人真正理解他,这种不被人理解的孤独他虽面上若不在意,但这孤独是蛀进骨子的痛。所以当嵇康抱琴携酒而来,“籍大悦,乃见青眼”。当嵇康为他奏曲、陪他饮酒时,他心中的感动和震撼是无以言说的,所以结了这忘形之交。可以说嵇康是他这一生惟一一个真正的朋友,在嵇康死后,孤独加上失落,一起砸回,阮籍是受不住的。

阮籍死前曾对自己的儿子说:“阮咸已经入了我这一流,你不要再学我了。”我不知道这是要有多大的无奈才说得出的话,所有难言之苦经这一句全部道出,否定了他那一生。

如同历史上的文人,阮籍是矛盾的。虽然在最后他否定了自己一生,但同样可以肯定的是——他,不悔!

五、阮咸

阮咸虽然是阮籍的侄子,但他和阮籍却有着不同的性格,他是豪爽而幽默的。

如同历代的世家,阮家也有贫富之分。一边是富丽堂皇、阁楼水榭,一边却是砖瓦不齐、破屋破院。阮咸虽属贫者,但性情格调之高,又岂非常人可及?

当盛夏七月,富人们忙着晒衣物以炫耀时,阮咸也不急不忙地晾晒了一条粗布裤头于街边,末了,别人惊问,还不以为然地耸肩摊手道:“未能免俗,聊复尔儿。”

未能免俗?好一句“未能免俗”!是未能免俗还是已经破俗?

世人糊涂,偏发俗问。还不聪明,没听明白,阮咸在笑他呢!

阮咸的豪爽和幽默从他的“与猪共饮”中也是可以看出的:诸阮皆能饮酒,仲容至宗人间共集,不复用常杯斟酌,以大瓮盛酒,围坐,相向大酌。时有群猪来饮,直接去上,便共饮之。(《任诞篇》)。

阮咸是妙人。以大瓮盛酒,见其豪爽;时有群猪来饮,直接去上,便共饮之,见其幽默洒脱。人猪同好酒,人是妙人,猪是趣猪,人猪同好酒,共饮又何妨?倘若换作那般凡夫俗子,只怕阮仲容反倒还要不乐意了。

六、嵇康

终于写到我最喜欢的嵇康,却不知道从何下笔,明明已经是烂熟于心的故事却理不出头绪,生怕写得俗了,配不上这个男子,反倒辱没了。

——康早孤,有奇才,远迈不群。身长七尺八寸,美词气,有风仪,而土木形骸,不自藻饰,人以为龙章凤姿,天质自然。

《晋书?嵇康传》这样描绘他。

最开始时觉得他应是着一身白衣,在微光中散出一种白新的锐意,是他清高的气韵,隐隐中带一抹孤傲;后来又觉得白衣应是旧的,洗了多篇,以至不再发亮,还泛了些旧旧的黄,很淡很淡,淡出一抹光晕,像是从那逸中开出了朵朵白菊,柔和并给人舒适之感。

思来想去,猛然醒悟,人家嵇康是在打铁——哪里有人打铁时着一身儒装?更何况以嵇康的随意,又哪里会于此斤斤计较?

倒是我自己糊涂了。

不知道怎么说嵇康的收稍。看他站在刑台上而无畏惧,还有三千太学生为之请命,从这一面上来说,是风光的。但还是忍不住的心疼心酸。

——他生命的尽头,手中不是他的笔,不是他的琴,不是他的酒,不是他的铁锤,只有一根铁链铐住他空空如也的手,握着抓不住的空气,贯过去的风,飘逸轻灵而迅捷,像他的一生。

不知他看到三千太学生为他请命,心中会是何等滋味。应该有欣慰吧,有了这么多的肯定,他最后一段路走得那么坚定而平静。似乎不忍《广陵散》那样的名曲一落,他“手挥五弦”遗名曲。

乐音起伏,有些杂乱。

——那日小人钟会前来拜访,喧嚣混杂,他眉头微蹙,不理不睬,不留面子就问:“何所闻而来?何所见而去?”钟会拂袖而去。

乐音回荡,清泠动人。

——是他和向秀、吕安与林间把酒,琴音泠泠,回绕于翠竹之间,久久不去。

乐音高昂,微带怒颜。

——那日听闻吕巽夺弟之妻还反诬吕安,他当即怒起,与巽绝交,不料反遭祸端,但他又何惧?

乐音低沉,哀伤凄冷。

——为什么他愈是珍惜朋友反愈易失?山涛是,吕巽是。他落笔去写那绝交书时心中是何等之痛?

乐音婉转,渐至收稍。

——他眼望三千太学生,指微颤。

音竭,曲终,他长叹起身:“《广陵散》如今绝矣!”

都落幕了,竹林把酒之闲,路边打铁之乐,友人相交之欢,从完美的开端到完美的收稍。嵇康摔琴,从容赴死——如何?你司马氏自以为掌上权便可令我七尺男儿折腰?如何!不过一死,我又何惧。

许是三千太学生中有精通音律之人,听曲记谱,凑成一残曲,得后人修理,终得以流传,但其间只怕已遗韵味万千。便是一模一样的谱子,除了嵇叔夜,谁弹得出那般风骨气韵?

——《广陵散》如今绝矣!

千年历史长河彼岸,那个翩翩浊世佳公子仰天长叹,而于今世,我们以仰望的姿势去看去听去想像,也不得不同叹——《广陵散》如今绝矣!

七、向秀

向秀的印象是和嵇康连在一起的,他是那个会在嵇康打铁时陪嵇康说说话的人,有时也会打打下手吧,但一身儒装很快便被汗水浸湿,毕时举袖擦额。

不知是不是因为他的名字,他给我的第一印象便是“清秀”,原本应该用来修饰女子的词,用在他身上却有了一份男子的儒雅和智慧。他给人的感觉不是大咧的洒脱,而是一种干净清爽的潇洒。比之于山涛,他少一分大志;比之于王戎,他少了一分精细;比之于刘伶,他少了一分放情肆志;比之于阮籍,他少了一分恃酒放旷;比之于阮咸,他少了一分豪爽幽默;比之于嵇康,他少了一分爽朗清举。但向秀便是向秀,他自有他的雅淡和冷静,虽是少了一分放浪形骸,但多了一分书生的清秀文弱。

他是聪慧而冷静的,《晋书》上说他“清悟有远识”,他既没有像山涛一样追求功名,也并不像嵇康他们太沉醉于自己的生活。如果说七贤中有一个“局外人”,便一定是他。

局外人——不是说他不入局,而是说他看的最为清楚。向秀是明白那些林中之日不可长存的。当嵇康孩子一般惹尽麻烦时,他是看得很清楚的,几次欲言又止,一方面他太了解嵇康,知道劝说无用且会使两人横生隔阂,另一方面他自己也不愿意以这些俗世之语坏了竹林的清泠。他不愿意打破那些林间把盏、交心、挥琴、长啸的美好日子,那是竹林七贤共同的快乐和美丽的梦。向秀是比任何一个都要珍惜这场梦的,因为他最清楚地知道这梦有多易碎。

想必他自己也是沉溺到这场梦里的吧,所以纵心间明白,却依旧是可与嵇康“相对欣然,旁若无人”。然而当嵇康死后,向秀清醒地认识到这梦临近破灭了,所以一年后便应司马昭之意出仕洛阳。

不知道途经以前和嵇康、吕安一起住过的竹林时,他心中会是怎样的痛。都破灭了,物是人非,只能思旧,只是“思”,思念的思,思想的思,真正写出来又是另一种欲言不敢言的悲哀。这悲哀不仅仅是在写《思旧赋》的时候有,在司马昭讽他,他不光要忍下来,还要低声下气地去恭维司马昭时更甚。

向秀的心,在那梦幻般的快乐消逝后就已死了大半,剩下的那些是不够他再用以反斥司马氏的。

比之嵇康从容赴死的漂亮收尾,向秀的结局是委屈的,甚至有那么一点窝囊。

曾有一个朋友说竹林七贤都比较孩子气。是的,真是像小孩子的一群怪人。说他们像孩子不仅是因为他们孩子般的执着和脾性,更因他们保有一颗赤子之心。

竹林七贤,七弦古琴。

若将竹林比作琴胆,那七贤便是古琴之七弦,举手抬足间,挥七弦,奏名曲,气韵自生,交响映衬,与林间翠竹中绕了千遍,渐融作一曲绝妙聆乐,冲破那魏晋灰天,无处一片竹林的清明。然,再向外展散,便被那乌云反弹而回,砸断琴弦,砸破琴胆。一把稀世珍琴就这样壮烈地破碎。

七弦古琴名士弹。“琴”毁,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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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人物故事

全文共 23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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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丹很喜欢打篮球。每个星期六,他跟着哥哥赖瑞和罗尼去公园,希望能跟他们一起打球。如果另一个常和他们一起打球的男孩没来,他们就会让乔丹上场。可是,有个叫马克的男孩总是找乔丹麻烦,而且马克在他们之中个子最高。"怎么啦,小乔丹,太矮了吧?"马克在乔丹面前挥舞着双臂。"这里!"赖瑞高喊。乔丹想把球传过去,马克却伸出长长的手臂把球拍掉了。球落到其他队友手中,那个孩子上篮得分,比赛就此结束。

"真的很对不起。如果我长得高一点,就不会这样了。"乔丹在回家的路上不停地道歉,虽然并没有人责怪他。哥哥罗尼安慰他:"小弟,你今天打得不错。没关系,下次我们会赢回来的。"

他们回到家,乔丹走进厨房,妈妈正在准备晚餐。他还是很沮丧,妈妈一看就知道怎么了。"你们今天输了,是吗?"乔丹点点头。他静静地坐了一会儿,开口问妈妈:"我怎样才能长高一点儿啊?"妈妈一般能回答很多问题,不过,今天这个问题有点儿难。她一边给晚餐要吃的烤鸡撒上盐和胡椒,一边思索。突然,她面露微笑,看着乔丹说:"盐。"

"盐?"乔丹望着妈妈。她说:"在鞋子里放盐。每天晚上在你的鞋子里撒一些盐,然后祷告。很快,你就会长高了!"

"鞋子里放盐?"乔丹反复想着这句话。妈妈一定在开玩笑。他望着窗外,想不通为什么盐能帮助他长高。他注意到妈妈在花园里种玫瑰花,那些五颜六色的花沿着篱笆长得高高的。他记得那些花刚种下去的样子。乔丹精神为之一振。既然妈妈知道怎么让玫瑰花长高,或许她说的是真的,在我的鞋子里撒些盐,真的能让我长高吧!

乔丹越想越兴奋,在厨房里转来转去,不停地问问题。"妈妈,长高需要多久?你想我会长到多高?"妈妈微笑着坐在旁边,向他解释:"要让这个办法有效,最重要的是你有耐心,照我的话去做,还要每天晚上诚心祷告。"乔丹专心听完,但还是有些疑惑地说:"好吧,妈妈,我会有耐心。可是这跟祷告有什么关系啊?""绝对有关系。"妈妈拥抱着他说,"去洗脸洗手,叫哥哥姐姐来吃晚餐吧。"乔丹冲出厨房,差点撞上正走进来的爸爸。"他怎么了?"爸爸问。"哦,跟平常一样......"妈妈笑着说,"追逐梦想。"

晚餐的时候,妈妈注意到乔丹几乎什么都没吃。他沉浸在长高的幻想里。"乔丹,该做什么就做什么。你不吃东西就不会长高,尤其是蔬菜。"妈妈说。"可是我不饿。"他说。妈妈扬起眉毛,严肃地看着他。乔丹慢慢地拿起叉子,一口口吃了起来。没多久,他就吃光了盘子里所有的食物,还想要更多。睡觉前,乔丹把他最心爱的球鞋放在画有身高尺的墙边。接着他换上睡衣,做了祷告,跳上床去,进入梦乡。

妈妈进房间时,乔丹已睡着了。她从乔丹的表情看得出来,乔丹正在梦里打篮球。妈妈撒了一些盐在他鞋子里,走到他身边安静地祷告,就像她为其他几个孩子做的一样。"亲爱的上帝,请帮助乔丹梦想成真,让他尽最大的努力做好每一件事。主啊!请让他明天比今天长高一点点,好吗?谢谢,阿门。"那个晚上以后,乔丹无论去哪个地方,都穿着他最心爱的球鞋,甚至连上教堂也不例外。星期六,他不再跟着哥哥去公园打球,他留在家里练习,希望等长高几厘米以后,再到公园去。

经过两个月的努力练习、耐心等待和虔诚祷告,乔丹站在墙边量身高。可是他一点儿也没有长高。他很失望,但并没有怀疑妈妈的话。乔丹想:我一定要有耐心,就像妈妈说的一样。而他也的确这么做了。他又努力练习了两个月,可还是没有长高。乔丹有一点儿难过,不只是因为他连一厘米也没有长高,同时也很怀念和赖瑞以及罗尼一起打球的日子,这可不包括被马克找麻烦。又到了星期六,哥哥找他一起去公园打球,他不肯。妈妈开始担心了。她看见乔丹独自坐在台阶上,便对爸爸说:"你应该跟他谈一谈!"

爸爸在乔丹身边坐下。"怎么啦,儿子?你很久没跟哥哥去公园打篮球了。你还好吗?"乔丹没吭声。过了一会儿,他看着爸爸说:"本来以为我会长高几厘米的。我照着妈妈的话做了,可是什么也没有改变。"爸爸问:"乔丹,你为什么想长高?""如果我能长高一点儿,就可以把球打好,为我们队赢球。"乔丹说。"可你已经是个好球员了,你具备了赢球需要的条件,这个很重要。"爸爸在乔丹胸前轻轻拍了几下,"长得高一点儿或许能让你打得更好,可更重要的是毅力、决心和尽最大的努力,这些才能使你成为赢家。"乔丹想了想爸爸的话。突然,他跳了起来,拔腿就跑。"你去哪里?"爸爸在他后面大喊。"今天有场比赛,我已经迟到了!"乔丹高声回答。

乔丹到公园时,球赛已经开始了。他坐在长条椅上,希望自己也能上场。比赛接近尾声时,两队打成了平局,乔丹的队友约翰突然跌倒受伤了,不得不退出比赛。他的机会来了。比赛暂停,乔丹的队友在场边围成一圈,乔丹也加入他们。"好,现在平手,我们只要再得一分就够了。谁来投篮?"罗尼问大家,但他的目光投向乔丹。

乔丹感到前所未有的自信,他说:"我!"

哨声响起,比赛又开始了。马克照旧来找乔丹麻烦。乔丹不理他。不论身高如何,乔丹一直在练习,他下定决心,今天一定要赢。赖瑞从内侧把球传给乔丹。乔丹接住球,运了几下,突然加速切入。

乔丹靠近马克时,切到马克的右边,马克跟了过来,但乔丹趁马克的重心还在往右移动时,突然换手切到左边。他在马克身后急停跳投,球以漂亮的弧线飞过对手上方,无声无息地空心入网。两分!比赛结束。乔丹这一队赢了!乔丹的梦想实现了!他回过神来,立刻飞也似的一路跑回了家。

他冲进厨房,兴奋地大喊:"我做到了!爸爸,我在那些比我高的人面前投篮了。我们赢了!"赖瑞和罗尼跟着跑进来,一起欢呼庆祝。"没错,小弟,你做到了。你赢了这场比赛。"乔丹想起罗尼在比赛暂停时看着他的表情,他说:"不对,是我们赢了这场比赛,不过,我是最棒的。"大家都笑了。从那天以后,妈妈不再把盐撒在乔丹的鞋子里。不过乔丹依旧保持着耐心、努力练习和诚心祷告。

这才是乔丹成为一米九八超级篮球明星的真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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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童话故事人物朋友,患难与共

全文共 5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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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暖洋洋的照在森林的大草原上。

一只小猴子正吹着口哨漫步在草原上,突然一只鸟从天上掉下来,刚好落在了他面前,吓了小猴子一跳。小猴子赶紧去看看,原来是一只受伤的小鹰啊。

“小猴子,救救我吧,我被猎人打中了翅膀,飞不起来了。”小鹰说话的声音变得很小了。

小猴子愣了一下,赶紧抱着小鹰就往家跑。

到家后,小猴子赶紧找出药箱给小鹰包扎,血还是一个劲的流着。小鹰疼的都哭了,小猴子安慰他说:“别害怕,没事的,我给你撒点药,包住就没事了。”

小猴子包扎的很细心,小鹰好多了,想要赶紧回家,怕鹰妈妈着急,但小猴子一个劲的挽留:“你的伤还没好,不能乱动的,你还是在我家住几天等伤好了再走吧。”

小鹰感觉翅膀还有点疼,只好就先留下了。

小猴子每天都盛情款待小鹰。而且俩人天天在一块玩,成了特好的朋友!

过了几天后小鹰准备回家了,“小猴子,谢谢你,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会再来看你的。”

小鹰依依不舍的飞走了,小猴子也推头丧气的回家了。

又是一个风和日丽的天气,小猴子正在草原上晒太阳,忽然听到吼的一声,“啊,不好,狮子来了!”

小猴子赶紧往树林里跑,狮子在后面一个劲的追。

“完了完了,我要被狮子吃了啊。”小猴子吓的脸都红了,满头大汗的飞跑着。

正在这时,小鹰飞来了,从天空中“嗖”的飞下来,抓住小猴子就迅速又飞上了天空。

[童话故事人物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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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高考作文素材感动中国人物苏炳添人物故事

全文共 4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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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19日,全国室内田径锦标赛成都站,苏炳添在60米预赛中跑出6秒56的好成绩,将另一名广东运动员温永毅在2008年所创的6秒58全国纪录提高了0.02秒;决赛又以6秒59获得男子60米冠军。

4月24日,全国田径大奖赛系列赛肇庆站男子100米比赛中,苏炳添以10秒45夺冠。

7月8日,日本神户第19届亚洲田径锦标赛男子100米决赛,苏炳添以10秒21的成绩夺得冠军,并达到奥运B标,10秒21也是亚锦赛100米历史上的第二个好成绩。

8月17日,第26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决赛,苏炳添以10秒27获得男子100米季军。

9月8日,在合肥奥体中心举行的全国田径锦标赛暨伦敦奥运会达标赛男子100米决赛,苏炳添以10秒16(顺风0.7米/秒)的成绩打破了周伟创造的10秒17的全国纪录,并达到了奥运A标。

9月26日,在海南三亚举行的第12届全国大学生田径锦标赛男子甲组百米飞人大战,苏炳添以10秒34的成绩夺冠,并打破赛会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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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第一个汉字故事:中国历史上的唯一的女皇武则天取名字

全文共 2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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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中国历史上的唯一女皇武则天登基后,她想给自己取一个非常适合自己的名字,中国要名字要表达出自己的独特之处,并且把自己的光辉也展现出来。可是取什么字才能让自己显得与众不同呢?如果用一些熟悉的汉字肯定不能体现,于是武则天想自己造一个从来没有的字出来,这样肯定就没有重复了。说造就造当时对日月有一种封建迷信,都觉得日月是神圣的,武则天就把自己比喻成了日月,想让自己和日月一样永远高挂在天空,所以就有了那个字,日月在天空上面:曌.。

曌:zhao

曌字的意思:大概有日月当空、明亮阔大的意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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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曲周历史故事之借塔

全文共 12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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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曲周县有三塔、五塔、塔寺桥三处塔。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历史故事,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曲周县带塔字的地名有三处,分别是三塔、五塔、塔寺桥。据曲周县地名志记载,三塔、五塔村名由来是因距广平县平固店村唐代古塔三里路、五里路而得名。塔寺桥村南在唐朝时曾有一座塔,元朝时有人在村北修了一座桥,后来村北建了寺,村名演变为塔寺桥。

这三处冠以塔字的村名还有一个至今流传的神话故事。

据传,唐代有位僧人到塔寺桥村一带云游,看到这里民风淳朴,很有佛缘,就四处化缘筹银,在现今的塔寺桥村东南建了一处寺院,名为大觉寺。一时间,善男信女云集,寺院香火鼎盛,成为了这一带名寺。

寺院在设计建造时要在大雄宝殿右边建一座高塔,因募集资金不足,一直没有建起。老僧年龄越来越高,他怕在有生之年建不起塔来留下遗憾,就想先借一座塔以了心愿。

一天,老僧对来上香的男女信众说,晚上要借各家牲口用一下。人们问他借牲口干啥?他说拉塔。晚上,人们等了很久都没等到老僧上门去牵牲口。到第二天早起,人们发现自家的牲口汗流如洗,栓牲口的地儿尽是牲口流下的汗水。连着两天,牲口好像夜里干什么重活了,累得连草料都懒得吃。到了第三天,一座十三层砖塔矗立在了大觉寺。

原来老僧利用自己的法力,他把各家牲口的灵气借了去,到广平县平固店寺里去拉塔。第一天领来的牲口灵气不够,一夜时间拉着塔只走了三里地天就快亮了,他只得作罢,把塔灵又放了回去。到了第二天夜里,他又添了些个牲口的灵气去拉塔,结果还是不足,走了五里地又听到鸡叫了,他又把塔灵放了回去。到了第三天夜里,他吸取了前两次的牲口不足的教训,把方圆几十里内的牲口灵气全领了去,这才把塔拉了回来。

后来,得道老僧为方便这一带善男信女进寺拜佛,又在村北的滏阳河上修了一座桥,这才有了村名塔寺桥。

据传,老僧拉塔走了三里的地方就是现今的三塔村,走了五里地停下的地方就是现今的五塔村。据说,如今在特殊天气的情况下,两个村还能看到塔的影子。

借的物品是要还的。很多年以后,塔寺桥村大觉寺的十三层砖塔又还给了平固店寺。平固店塔经过一借一还来回晃动,塔身晃出了裂缝。因是借塔造成的,早已得道修成正果的老僧自觉有愧,想把塔上的裂缝锔好。他就扮作一个锔将,到平固店村吆喝“锔大家伙哩、锔大家伙哩。”人们听到吆喝,就出来让他锔锅,锔缸,他说太小。就有人用手往塔身一指说,“塔大,你把塔身上的裂缝锔好吧。”意思是要难为他。也不知道老僧用什么法子,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真的就把平固店塔裂缝处锔上了两道铁箍。

平固店塔身上有裂纹,又有两道铁箍是事实。当地,现今八十岁左右的老人都记得。在古代,把塔身锔上铁箍绝非易事。因锔塔不易才会有神仙锔塔的神话传说。

抗日战争时期,因有抗日负伤的战士在塔上藏身,惹恼了日本鬼子,日本人用炸药把塔炸倒了。塔基至今尚存。

如今,塔寺桥村大觉寺早已不存,县志上也没有大觉寺的记载,只记了村北滏阳集建有北戈寺。

这就是三塔、五塔、塔寺桥村名的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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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年高考作文人物素材:莫言的故事

全文共 3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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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故事:成名前不为人知的故事

1955年,莫言出生在高密东北乡的一个偏僻小村落里。村里有习俗,产妇分娩时,身子下面垫着一层浮土,婴儿呱呱坠地时,就落在那层浮土上,应和“万物土中生”的道理。

浮土是父亲从大街上扫回来的,它是莫父与这个世界交流的第一种物质,混同着浮土里牛羊粪便、野草种子等等味道,充满了养分,似乎这浮土也滋养了莫言的笔端,滋养了他文字的繁茂生长,让他这一作家当得挺靠谱!

儿时的莫言不遭人待见,在新书《聆听宇宙的歌唱》里,他对自己总结很不客气:丑、懒、馋,不遭一大家子人待见。儿时经历混在一场国家的运动中,让家中长辈行事说话都小心翼翼,对孩子说的最多的也是:别在外面给我惹麻烦。

十二岁那边,莫言因为拔了生产队的一个红萝卜,被罚跪在毛主席像前请罪,回家后被父亲用蘸了盐水的绳子抽打。至于么?有着些许世外仙人气质的爷爷也是这么说的:“不就是拔了个萝卜吗!还用得着这样打?”但终究,“中农”出生的家庭让每个人在这场运动中都得小心翼翼,老老实实,才能苟且偷安。

莫言的童年是压抑的,压抑的童年让人想逃离。所以在选了四年兵之后,莫言终于在1976年爬上了装运新兵的车,别家孩子都与亲人流泪告别,他则雀跃如同飞出牢笼的鸟,满脑子想的都是新疆西藏、天涯海角……只是车在开了三百华里之后,停了。从高密到黄县,一路上的欣喜瞬间变成失望。雪花覆盖,来路无影。

莫言记得当时新兵连设置在黄县县城西北角一座叫丁家大院的豪宅里,那座豪宅在胶东半岛都赫赫有名。进去时,首先看见的是一座高大的影壁,上面刻着“紫气东来”四个大字。数十个新兵站在影壁前听一个干部点名。“管谟业。”“到”。“跟着班长进去。”“是”。他随着一个老兵进到一栋雕梁画栋的大房子里,把背包一放,好了,莫言的军旅生涯就这样开始了。

虽说未能实现“天涯海角”的愿望,可“树挪死,人挪活”的古话还是在莫言身上有了些许的应验。在家里吃不饱穿不暖,整天吃一种口感差到要命的杂交高粱,到了这里,托后方基地农场的福,他不仅每顿都能吃得饱饱的,还是那种用小麦磨成的精粉!

他觉得,当兵还是蛮靠谱的。

两年匆匆而过。

从第三年开始,莫言开始给战友们上课,学习内容是三角函数的基础知识。

这事儿看起来蛮不靠谱!莫言没有上过多长时间的学,因为历史原因,少年时期的他不仅没有圆了大学梦,就连初中都没上完。但他的学识是有的。莫言的父亲上过私塾,因此全家人对知识文化都很重视,莫言也继承了父亲极强的自学能力,他还“自动升级”成了现在的现学现卖!

因为授课认真,莫言被调到上级机关工作。说是工作,其实就是等待提干。可一位领导觉得莫言刚过来,直接提干不太合适,就说要考察一年,结果考察完一年,关于战士提干有的新要求“必须进过考学,或者……”失望是当然,莫言倒是没闹什么脾气,那个年代,包括童年的记忆让他成了内敛的人,也有压抑的成分。

两年后,郑州工程学院在莫言所在的部队开了一个学习点,问莫言能不能当老师给学员们授课。莫言也不客气,揽下活就开始研究教材,他从三角函数老师,自己给自己换科目成了哲学与政治经济学。照样有领导来听课,一位颇为惜才的副主任在听完莫言的讲课后还提了要求如“不要背书,要口语化”等。当时莫言已经在《莲池》等杂志有发表作品。那位副主任拿着莫言的作品就到北京总部“推荐贤良”。莫言也因此得到了去解放军艺术学院学习的机会。

“这段时间”的人物经历是混乱的,局促的,可以一带而过的,但关于莫言的写作,“这段时间”又是不可或缺,使莫言得到宝贵的关于自己的反面教材并最终确定写作方向,从此,中国文坛上竖起了一面新旗,号:高密东北乡。

当时,他提笔想写很多东西,因为固执的认为童年是酸涩到不堪的,他在文字有意“去高密”化。“我努力抵制着故乡的声色犬马对我的诱惑,去写海洋、山峦、军营,虽然也发表了几篇这样的小说,但一看就是假货……”为了让小说道德高尚,他给主人公的手里塞一本《列宁选集》,为了让小说有贵族气息,他让主人公日弹钢琴三百曲,等等等等,脱不了泥腿子的附庸风雅,满鼻子牛屎味儿的胡编乱造!

莫言的这些“评价”完全出自他的《聆》,他总是喜欢把他自己逼到绝境,退无可退之时,好好修理一把,用严重的自虐倾向得到最敲打人心的语句。只是“这段时间”他完全做不到这一点,直到《白狗秋千架》的诞生,“这段时间”才被终结。

有一位作家说:莫言的小说都是从高密东北乡这条破麻袋里摸出来的。他本是讥讽莫言,但莫言把这话当成是对自己的最高嘉奖。他扛着“高密东北乡”的旗号啸聚山林、打家劫舍,在自己的文字天地里当起了开天辟地的圣者,发号施令的皇帝,先前的那些钢琴、面包、原子弹、臭狗屎、摩登女郎、皇亲国戚、假洋鬼子……统统被他塞到高粱地里去了。“我认为文学是吹牛的事业但不是拍马的事业,骂一位小说家是吹牛大王,无疑等于拍了他一记响亮的马屁。”莫言对自己身上能绑上一条高密东北乡的“破麻袋”相当高兴,“在这条破麻袋里,狠狠一摸,摸出一部长篇,轻轻一摸,摸出一部中篇,伸进一个指头,拈处几个短篇。”

这么一条“破麻袋”是莫言独此一家的Logo,让他的文字有了自己独有的风格。

莫言的故事:成名前不为人知的故事

时间晃晃荡荡,走到1984年,莫言圆了他的大学梦。那一年,解放军艺术学院(以下简称军艺)恢复招生。

莫言的大哥在60年代初期考入了华东师范大学。在那个闭塞的小地方,别说是大学生,就是大学生的家人,也是受到格外的尊敬,当然也不乏嫉恨,小时的莫言就经常在自家的院子里,听见有人压低了嗓子议论“别看这家房子破,可是出了一个大学生”、“这家是中农,竟然出了一个大学生”。他不管听了多刺耳的话,心里也是相当的受用,有一次趁着大哥睡着了,他还偷偷把大哥的校徽摘下来别在自己胸前,小伙伴讽刺说:“是你哥考上大学,又不是你上,烧包什么!”莫言因此按下决心,长大了一定要考上大学。但最终,因为历史原因,他的大学梦被击碎了。

得到消息后,莫言很兴奋,没想到37岁“高龄”的他居然有机会重圆自己的大学梦。拿着几篇作品,他就跑到军艺,一打听,人家招生工作已经结束了好一段时间。幸运的是,他的小说《民间音乐》让时任文学系主任的徐怀中先生看到了,徐先生大赞:“这个学生,即便文化考试不及格我们也要了。”

补了名字进考生表里,莫言一颗心放了下来,他这些年的老师不是白当的,文化考试里虽然有点点小插曲,但最终考得第二名,伙同作文最高分,他以优异的成绩进入了军艺文学系,成了一名年近三十的大专生。

当时军艺正大修大建,四处都是泥浆黄土,相当的接地气。莫言接着地气,在学习期写出了诸多精品之作,《透明的红萝卜》就是其中之一。

1984年初冬的一个早晨,莫言在宿舍里做了一个梦,身穿红衣的丰满姑娘手持一柄鱼叉,从地里叉起一个红萝卜,高举着,迎着太阳……从起床号响起,他就沉浸在这个辉煌的梦境里,上课时,他一边听课,一边把整个梦境用笔头“勾”出来,两周后,稿子出来。他拿不定主意,甚至连算不算小说都说不上来。他把稿子拿给系里一位干事看,干事看完后很兴奋:“这不仅是一篇小说,还是一首长诗。”徐怀中看完后还拿给自己的夫人看,结果得到女性角度的评价:“小说里那个黑孩子让我很感动。”系里更是召集几个同学座谈了这篇小说。

1985年3月,刚创刊不久的《中国作家》第二期发表了这篇小说和座谈纪要,主编冯牧先生在华侨大厦主持召开了小说研讨会,汪曾祺、史铁生、李陀、雷达、曾镇南等名家参加了会议……自此,《透明的红萝卜》成了莫言的“成名作”。

“前年,因为编文集,我又重读了这篇小说,虽然能从中看出许多笨句和败笔,但我也知道,我再也写不出这样的小说了。”莫言的话明显有惆怅,看来不管是名家还是俗者,谈及过去,都有惆怅味道。那时的自己,可能青涩单纯、可能幼稚可笑,但满满的,都是青春!

军艺毕业后,他被分到一个部队,直到1997年离开部队,这些日子,他生活围绕着笔尖穿行……

简介:莫言,山东高密人,中国当代着名作家,先后毕业于解放军艺术学院,北京师范大学鲁迅文学院研究生班,获文艺学硕士学位。1981年开始发表作品着有长篇小说《红高粱家族》、《酒国》、《檀香刑》、《生死疲倦》、《蛙》等十一部,中篇小说《爆炸》、《透明的红萝卜》等二十余部,短篇小说《白狗秋千架》、《冰雪美人》等八十余篇,还创作有《霸王别姬》、《我们的荆轲》等话剧,电影文学剧本,获国内外多种奖项,作品被翻译成二十多种外文一百多种版本在多个国家和地区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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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历史名人汉高祖刘邦得天下的故事

全文共 3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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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刘邦出身无赖,以行伍定天下,轻慢儒生,诛杀功臣,因而很少赢得历代正直文人的好感。历代文人更是耿耿于怀:“世无英雄,遂使胥子成名!”“原来刘项不读书”;“偶因乱世成功业,更向翁前与仲争”。在他们看来,刘邦平定海内,称雄天下,并不是靠品德和真功夫,而是由于他品性奸诈和历史提供的机遇。其实历史地看,刘邦确有过人之处和领袖魅力,并非一般凡夫俗子所能企及。刘邦毕竟不是一位草莽英雄,前人对刘邦最终获胜,成为汉高祖的原因多有分析。刘邦驾驭全局、举重若轻的雄才大略,审时度势、因时而动的精确的判断能力,能屈能伸、趋利避害、出生入死、大厦倾于前而不惊的大将风度,不拘一格的用人术,虚怀若谷、从善如流的气度,坚忍不拔、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纵观刘邦的一生,其成功的经验无不闪耀着智慧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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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用卡通人物编故事的小作文

全文共 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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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西天取经回来后,孙悟空便一直休闲在家。他呆在家中实在无聊,便上街溜达。没想到走出家门还没几步,他便被行人围得水泄不通。人们对这个全身长毛、尖嘴猴腮的怪物指指点点,仿佛在看“西洋镜”似的。悟空被看得也有点难为情了,只得逃回了家。这样,一次两次,三次四次,悟空渐渐地对自己的相貌没有信心起来。

这天,悟空正在家中闷得无聊,忽然猪八戒来了。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以前肥头大耳、肚子滚圆的猪八戒,现在居然成了一位帅哥。孙悟空疑惑不解地问:“八戒,才三月不见,你怎么大变样了?”猪八戒得意地说:“我到美容院做了几次整容手术,现在人人都说我是标准的美男子。”想到自己在街上被别人指指点点的情景,悟空心想:不如我也去美容院试试。

在八戒的介绍下,悟空来到了一家著名的美容院。美容师建议悟空先将身上浓密的汗毛去掉,过几天再进行面部整容。美容师推出了一部高档褪毛仪器,让悟空躺在了美容床上。随着机器的轰鸣,只五分钟工夫,悟空身上的汗毛便去除得一干二净。悟空满意地回到了家。

这天,悟空正在外面游玩,忽然听到有人喊“救命”。悟空定睛望去,原来是一个小妖怪在欺负一个孩子。悟空大喝一声,掏出金箍棒朝妖怪打去。哪料到妖怪有妖法,它吹了口气,周围一下出现了十几个小妖怪。悟空冷笑一声:“这点小伎俩还敢在俺老孙面前耍?”他伸手想拔一根毫毛变出许多小悟空来,哪知,伸手拔了个空。原来他忘记自己已经接受了褪毛的美容。趁这工夫,小妖怪已经逃走了。

这下悟空可后悔了,没想到美容居然毁掉了自己的一项特异功能。下回,他再也不会去美容院了!

[用卡通人物故事的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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