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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读书笔记600字精选

全文共 1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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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轻地翻阅《红楼梦》,那是一本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的著作,让人时常落泪,里面的诗词之多,令人不得不折服其下。

《红楼梦》体现了封建社会的生活和长辈对于晚辈婚姻的纰漏,可笑的是“指腹为婚”甚至第一次相见就是在婚礼上。可想而知在那时生活的不自主。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林黛玉,虽然很多人都不喜欢她那生性猜疑,多愁善感的性格,但读者们有没有想过呢?她从小父母双亡,又寄人篱下,她感到自己的世界有多么的孤独,为了保护自己,她只能用刻薄的语气去对待他人,这也是她养成生性猜疑的情感的因素。在那时,贾母是她唯一的亲人,而贾宝玉和他的爱情,就像林黛玉唯一的依靠一般,她很害怕失去,所以只能以这样的方式来保护自己。林黛玉在凄凉中死去,身边只有服侍她的一个丫鬟在默默的为她哭泣。这时我也想起了她那被预言的悲惨的一生。

我曾想过,如果她出了家,又会是怎样的一生呢,我想那仅仅只剩下一捧清水的淡然,并不可能经历人生的酸、甜、苦、辣,可是最后第结局却永远那么苦涩,但我想黛玉并不后悔自己的抉择,我相信如果她还有一次选择的机会,她还会义无反顾的选择如今那苦涩的结果。而如今的她,也解脱了,不是吗?

一句“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写出了作者的辛苦与心酸,也表达出了知音难寻的无奈何苦闷。

《红楼梦》中散发的那股悲凉,让我思考了很多,或许,时间根本就不存在完美一说,事事不能符合人意,不能得到完美,人同样如此。

#180439《红楼梦》读书笔记600字精选六 #180439 "Dream of Red Mansions" Reading 600 words Selected 6

《红楼梦》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它描写了一个封建贵族由盛到衰的生活。

在《红楼梦》中,我知道性格率真、聪明伶俐的晴雯,有着一种纯真无邪的美;我知道内慧外秀、温柔娴静,行动似弱风扶柳的林黛玉,有着一种病态的美。

林黛玉天性喜散不喜聚,只因她清醒地知道,聚时欢喜,散时岂不更冷清。冷清则添伤感,倒是不聚的好。而贾宝玉只愿人生常聚,唯怕筵散花谢,悲伤不已。其实贾宝玉内心亦是醒透的,世间万物遵循自然规律,又何来朝暮花好月圆。他曾对袭人说过:“你不用忙,将来有散的日子。”

大观园散了,曾经在春天里艳丽的仿佛空气都为之烧灼的花败了,曾经争妍斗艳的群芳也散了,死的死,走的走,来不及道一声珍重。再无莺歌燕语,觥筹交错,再无诗词对答,嬉笑咿呀。多少功名恩情,清浅如风。冷雨敲窗,繁华过后,总是冷漠登场。

记得在家庭聚会上,大家都是热热闹闹,笑容挂上了每个人的脸,爷爷奶奶也从来没有这么开心过。然而聚会总有结束的时候,结束了,人也走完了。看着原来热热闹闹的屋子一下子变得冷清起来,不免有些伤感。

突然明白什么:人生就像一场华美的筵席,纵算你是最后一个离场,亦改变不了它散落的命运。人生犹如过客,一世繁华,也敌不过无情岁月。

林黛玉的命运,我为她感到可惜。只因为她与常人不同,她就是她,一丛清高孤傲,孤芳自赏的空谷幽兰,她清新脱俗不染污尘。但她的自卑情结是性格使然,也筑成了她红绡香断的悲惨命运。

由来同一梦,休笑世人痴!大观园就像一场梦,但却表现出了人间的美与丑、善于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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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红楼梦》读书笔记300字

全文共 3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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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开书页,闻着书香,阳光正好的日子,走进红楼,去感知那些梦!

红楼梦里,有太多的人物,而我却钟情于那个爱哭,又有点小性子的林黛玉。喜欢她的真实,喜欢爱与恨。她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有着自己的高贵,有着自己的诗情画意。在红楼梦中,林黛玉不及王煕凤的泼辣,没有薛宝钗的背景,她不懂仰人鼻息的活着,她不懂那么多的勾心斗角,她只是自己的世界里做最真实的自己。同样。我也欣赏她对爱情的执着,欣赏她那种唯一,更是叹息她的结局。爱情注定是她的劫数,而她却注定在劫难逃!在生活中,或许王煕凤、薛宝钗那样的人,才有所谓立足的市场,但是我跟欣赏林黛玉那样的人,不用去装,不用去娇柔做作!

做一个真实的自己,至少不会活的太压抑!至少不用活的太累!做林黛玉,做最真实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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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与感悟

全文共 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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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阅读了世界名著——《海底两万里》,那是儒勒·凡尔纳的一部巨作。

书里主要讲述了“我”——皮埃尔,误打误撞地进入了尼摩船长的“鹦鹉螺”号潜水艇,从而开始了皮埃尔的海洋冒险之旅。由于“鹦鹉螺”号一直被世人当作“海洋怪物”,尼摩船长又不愿意暴露自己的身份,所以凡是上了船的人,一律不允许下船。最后,海上发生了一次大漩涡,把尼摩船长和“鹦鹉螺”号潜水艇永远地卷入了海底,而“我”却坐着小艇死里逃生。

读完名著,我特别佩服尼摩船长,他意志坚定,从来没有放弃过要穿越海洋的伟大理想,但他最终为了实现理想而付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我认为他是值得的,他的死是有价值的。他只要有了梦想就会不停地追梦,反之,现实生活中的我,做事总是有头无尾,缺乏意志力和恒心,也从没有设立过目标。从现在开始,我为我自己树立了两个目标:短期目标就是本学期的期末考试我要考入前十名;远期目标就是要考到重点高中。我要为此努力学习。

《海底两万里》中的灵魂人物尼摩船长正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人。我也要像他那样意志坚定,顽强、刻苦地学习,以此来报答所有关爱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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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古文观止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7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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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观止》是本好书,是中华文明智慧的集现。我喜欢读,它在我心中总是闪烁着异样的光辉。自我读起此书时,背过的古文不过就寥寥数文。实在是好文众多,只得走马观花般学习皮毛,而在观止的选传中,犹独钟情于《战国策》李斯的谏逐客书与三国的诸葛亮的出师表。李斯敢写谏章批判秦王的做法是不对的,表现其的勇敢与智慧,文章结构紧凑,举例充分,论理十足,可谓是绝。诸葛孔明写《出师表》,表现他正直,为理想奋斗的精神品格。下面我就选谏逐客书二段来品析。

“臣闻地广者粟多,国大者人众,兵强则士勇。是以泰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王者不却众庶,故能明其德。是以地无四方,民无异国,四时充美,鬼神降福,此五帝、三王之所以无敌也。今乃弃黔首2以资敌国,却宾客以业诸侯,使天下之士,退而不敢向西,裹足不入秦,此所谓藉寇兵而赍盗粮者也。夫物不产於秦,可宝者多;士不产於秦,而愿忠者众。今逐客以资敌国,损民以仇,内自虚而外树怨於诸侯,求国之无危,不可得也。”

李斯写谏逐客书时,正为秦王因韩国实施「疲秦计画」,而大怒。下令逐客。李斯也在范围之内,于是李斯将谏章呈给秦王,秦王看之,欣然撤销逐客令。试问;如果谏章不能打动秦王,那么秦王会不会以叛党的名义杀了他。答案是肯定的。从中也可看出李斯的胆量,从容,淡定,真学才识。从文中看,亦如此。第一段以“臣闻……”作为起始,一连串的因果实例摆出,环环相扣,层次明了,接着说明为何不赞成,否定秦王的决议。第二段“夫物。”,我犹以为重要,一针见血。突出中心。

这是一篇不错的议论文,也让我对作者感到敬佩,也让我对自己感到愧疚。想想自己在生活学习中无法自立,也没有像作者那样有主见,遇事懦弱胆小。不能沉着应对,面对一些物质的事物,也不能够地面对。所以我立志学习作者的这种精神品格。而我也很庆幸读了这本让我很惬意,很享受,很有启发的书。

没错,就是它—《古文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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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红楼梦读书笔记初4

全文共 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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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系两世,却以泪水告终……————题记

有些情意,你给予了并没有放在心上,而接受的人,不知将这份情意珍藏了几世。结好比纯洁的绛珠草,为了偿还神瑛侍者前世的雨露之恩,为了木石前盟,愿追随他的脚步,以一生的眼泪相伴,来到了人面多换的人间,踏入了繁华而又浑浊的贾府,开始了一生寄人篱下的偿还……

可老天已对她有所眷顾,在荣誉至高的贾府,他遇到了前世的恩人,却早已没有了前世的记忆,"两弯似蹙非蹙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这是宝玉第一次见黛玉,感觉娇小而又姿美,甚是眼熟。

从那以后,前世情人相遇,再续前缘,在大观园演绎令人揪心的唯美恋情。情再深,也深不过老天的安排。宝钗的出现,仿佛夺走了林黛玉的一切,原本林黛玉以聪慧典雅获得众人的芳心,一夜传出"宝钗为黛玉所不及"的众人对宝钗的称赞,更有"金锁配宝玉"一说,令她心凉。再多的泪水,再深的痴情,也经不住一年又一年的春流夏,秋流冬。众人说她爱耍小性子,其实并不是,而是她不服气,不服气前生前世的情谊落入他人手中,白费一枉心思,白费了痴痴的深情。那一颗颗饱含忧伤的泪珠,是多么的无可奈何,又能有多少人懂。

入府不久,又传来父亲因病而逝的消息,使她更加无依无靠,寄人篱下,饱受嘲冷。她以为花儿和她的命运相同,便为花儿找归宿。然而花儿的归宿找到了,那自己呢?还是独自一人,流连在这情缘望着宝玉,只是可望而不可即。

凄凉之夜,远处锣鼓喧天,喜气渲染整个贾府,一对新人步入洞房。而黛玉,只是静静地倾听着远处的喧闹,等待着自己的凋零,等待着自己从奄奄一息到全身冰冷。一句话的话音还未落,一代佳人离世,只留下不甘心的哀怨与无可奈何。不过好在,宝玉没有受到世俗繁华的迷惑,看透人间情谊,不忘木石前盟,只心系黛玉,离家远行。黛玉的眼泪也算没有白流。

两玉的唯美世恋,凄凉的结局,也让我感受到了古代封建社会"爱情战胜不了制度"的残忍。 情系两世,却以泪水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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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昆虫记》读后感读书笔记

全文共 2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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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书,名字叫做《昆虫记》,爸爸很快就给我买来了。这本书我刚看了一两页,就爱不释手的读完了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布尔,他把昆虫都抓起来做研究,才能写出这本书。

近几天,我读了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的著作——《昆虫记》,这本书使我走进了昆虫这个微小而奇妙的世界,法布尔让人性化的昆虫翩然登场,使我们更细致地了解了数百种昆虫的生活习性。是法布尔为人类开启了昆虫世界的大门。这本书的作者法布尔是昆虫学家,动物行为学家、科学家、科普作家,生物学家。他是第一位在自然环境中实地研究昆虫的科学家,他一生都在研究昆虫,并真实地刻录下各种昆虫的本能与习性,写成《昆虫记》这部昆虫学巨著。

这本书里有许多大大小小的昆虫,比如:萤火虫、红蚂蚁、天牛、蟋蟀、蝗虫、螳螂、金步甲、松毛虫、蝉还有大孔雀碟等······这些昆虫里,我最喜欢萤火虫。

这个稀奇的小家伙为了表达对生活的欢欣,竟在屁股上挂了一只小灯笼,能发出微弱的光芒。夏天炎热的夜晚,只要稍加留意,就能发现它在青草丛中漫游。萤火虫有六只短短的脚,它是用碎步小跑的昆虫。萤火虫还有斑斓的色彩,身体栗棕色,胸部呈红色,环形服饰的边缘上还点缀着一些小斑点。别看萤火虫表面弱小,它可是一个凶猛的食肉动物,是猎取野味的猎人,而且在获取猎物的时候,手段是罕见的恶毒。由于这些,我开始喜欢探究萤火虫。

说实话,我以前并不喜欢昆虫,甚至还有一些怕他们,见到他们就跑,可能是因为他们长得太怪了吧!但看了《昆虫记》之后,我便对昆虫有了新的认识。知道了昆虫不是冷血的动物,它们也有感情,甚至还会恶作剧、偷窃呢。

蜘蛛、被管虫等一些昆虫妈妈们,为了自己的孩子宁可牺牲自己,它们的爱子之心令人感动。蜘蛛妈妈为了孩子们,可以不吃不喝不睡,一直待在旁边守护着它们,即使捕捉到猎物,也给孩子们吃,自己只吃一些剩下的残骸,有时候实在困得支撑不住了就躺下小憩一会儿,一听到动静就会立刻起来侦查,可见它即使睡觉时神经也是绷紧的,丝毫没有放松啊!蜘蛛妈妈一天天愈来愈消瘦了,好像随时可以死去,可它的守望工作丝毫不见有松懈,它在等待着什么。蜘蛛的巢封闭的很严密,小蜘蛛根本就无法打开。原来它是在等孩子们出来,当它感到袋子里的小生命想出来时,便拼尽自己的最后一丝力气,然后爆发于一点打出一个洞,好让孩子们出来,完成这个任务后,蜘蛛妈妈便安然去世了,可怀里还抱着这个已经没用的巢。看了这篇“蟹蛛的巢”之后,我不觉潸然泪下。蜘蛛虽小,小的微不足道,可它的精神真是太伟大了,毫不亚于人类的情感啊。我想,用“可怜天下父母心”来形容蜘蛛妈妈,应该很贴切吧!

蝉是最笨最傻的昆虫,它在产卵的时候,有一种比蚂蚁还小的昆虫也在上面产卵。可这种虫子生长的比蝉要快,当它们刚从卵里孵化出来时,便把蝉的卵当作食物。其实,它们就在蝉妈妈的眼皮子底下,它一抬脚就能把它们踩死,这样宝宝们就不会被吃掉了,可它就跟没看见一样,无动于衷。你说它傻不?

螳螂是最最残忍的昆虫,除了肉类什么都不吃。它们甚至会捕杀姊妹,吞吃丈夫,贪婪残忍至极。不过这么凶狠的昆虫,在刚出生时还是会死在最瘦小的蚂蚁爪下的。这就叫弱肉强食。

蚂蚁是一种勤劳的昆虫,有史以来,就被看作是团结合作的象征,但法布尔发现,蚂蚁有时也会贪婪和凶悍,它们会将蝉辛辛苦苦获得的食物洗劫一空。可见,蚂蚁,也不是各个方面都好的啊!

在《昆虫记——绿蝈蝈》这一章中,我还了解到,法布尔为了捉到足够数量的成对的绿蝈蝈来观察,花了很大的功夫,一年没有捉到,又等到第二年。我读了《昆虫记——绿蝈蝈》,更爱这个美丽奇妙的世界了,也喜欢上了这些可爱的、充满生命力的小小昆虫;我还知道了,要想取得成功,必须付出百倍的努力。小朋友们,你们也来读一读这本有意思的书吧。

读完《昆虫记》,知道主角大明星是——蜘蛛!你定会问:“蜘蛛?人见人恶的东西,怎么会是主角?不可能吧?”不!的确是这样的,你可能还不知道吧,光《昆虫记》里的蜘蛛就有十多种。结网,配偶与捕猎成为蜘蛛的拿手好菜!卵巢更是母蜘蛛的绝活。蟋蟀的“提琴”和蝉的“琴弓”是乐器,还提到了可笑的松毛虫。

蜘蛛的织网和卵巢真是让我大吃一惊,那么讲讲织网!蜘蛛每天夜里吃了旧网,再织新网,反反复复,辛辛苦苦。蛛网是拈性的即便是蒲公英轻飘而过,也未能飞走。真是“蛛网恢恢,疏而不漏。”

悲剧性的婚姻,吃新郎的魔鬼新娘——母蜘蛛,它是个复仇女神!我做了一个对比:新郎——胆小如鼠;新娘——满不在乎。

蜘蛛的卵巢,园蛛的热气球卵巢,像我们的被子,装着蜘蛛的小卵。我还编了一首小诗呢!

被子的用处

我们有被子——棉被

晚上睡觉用;

蜘蛛有被子——卵巢

保护自己用;

麦苗有被子——雪

冬天不怕冷;

天空有被子——臭氧层

细菌——“入侵者”莫入!

小小的蜘蛛真是一个宝库啊!

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聚精会神地观察萤火虫的捕食过程,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严谨的实验方法、勇敢地探索精神。这一次,我感觉到了“科学精神”及其博大精深的内涵。

法布尔的《昆虫记》,使我,再也不怕昆虫了,甚至还喜欢上了它们!昆虫的世界是多么的奇妙啊,还有许许多多的奥妙等着我们去探索呢!法布尔的一丝不苟、细致入微、严谨的科学态度也令我佩服不已!《昆虫记》这本书

我非常喜欢看这本书,因为这本书里有许多我没见过的、形状各异的昆虫,也告诉了我许多昆虫的新知识。勤劳的红蚂蚁就是个很好的例子,我原以为蚂蚁是弱小的,没想到它还能搬起比自己大很多的东西。是一部不朽的传世佳作,建议大家多看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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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2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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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是女人的世界,但通过女人的世界反映了一个家族的兴衰史,展现了那个朝代的发展的悲剧。

中国诗词有两句诗有难以描摹的霸气,一句是李太白的“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另一句是杜子美的“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巧合的是,同是以“安”字开头“颜”字结尾,它们却各自代表了中国士人的两种精神境界,出世则旷达不羁、入世则心怀天下。

李唐几百年以后,在清初,有位伟大的作家用他细腻独特的笔触为我们展现了他眼中的这两种士人,同时渲染出那个君主达到鼎盛时期的大悲剧。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红楼梦》叙说着那些痴人痴事,感叹书中他们不老不死,不伤不灭,却一遍一遍的上演着悲剧。读尽红楼,只得一世伤红颜伤逝的背后,便是中国古代士人们悲剧的写照。

《红楼梦》总是用几大段文字描写着主角们的风姿神韵,如王熙凤,贾宝玉,从容貌的美到繁饰的衣装。而对于林黛玉却只是描写了她三分病态如西子的模样。是否注定了她内心的自卑和低人一等的心理,低调自卑到衣物可以朴素到忽略不计,生怕写出来与凤姐,宝玉对比起来,让别人笑话了。留笔三分给了人无尽的深思,或许结局在这里悄悄种下了根。

不知林黛玉是何时喜欢上那不爱武枪爱颜色的少年。或是刹那的初见:贾宝玉因为如天仙一样的林妹妹没有携玉而要把他落草时含的宝玉扔碎,又或是贾宝玉总是宽容她的无理和冷笑。佛曰:“刹那者为一念,二十念为一瞬,二十瞬为一弹指,二十弹指为一罗预,二十罗预为一须臾,一日一夜为三十须臾。”虽不知她是否在一念之间恋上了如玉少年郎,却知道在无数的须臾中他们将这份美好无尽的展现。

记得书中林黛玉经常以泪洗面,说话总是有那么几分刻薄。对于别人的话,总是多心留意,比起小心翼翼的露怯,她则总是喜欢冷笑回答,好像当代有些人仇恨社会,认为世界上没有好人。而宝玉是她的知己,明白她那身刺猬装下脆弱的心,所以他总是劝着她,让着她,保护着她。爱之深,责之切。林妹妹却像是不知道似的,也许是潜意识知道了他的包容,才总是常常将自己的醋意暴露:“你怎么不去辞辞你宝姐姐呢?”“再你为什么又和云儿使眼色?这安得是什么心?”

每每读到贾宝玉,林黛玉的言行时,我总是感叹幸好他们命运算不错,至少最初在贾氏家族中是少爷,小姐,不然让他们这种性格生于现代,必是两个娇命之人。

黛玉在大观园中格格不入,可没有人否定她超凡脱俗的才华谈吐和细腻优雅的生活态度;宝钗在大观园中受到老少妯娌的喜爱赞美,她有男子都少有的治家能力,她温婉贤淑,她谦逊怜下,是那个时代女子的典范。如果说黛玉是小家碧玉柔娟风流,宝钗则是大家闺秀的冷艳风骨,一个细声“嫁与东风春不管”,一个韵出“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

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无论是出世的黛玉还是入世的宝钗,在这么一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时代中,她们都无路可走,无处可逃。

黛玉隐寓着超凡脱俗的士人们,她代表的是奔波辛劳的徐霞客,是医者仁心的李时珍,他们有不同于世俗之人的理想抱负,又或只为自己而活,不理睬世人的目光,甚至不能被世人所容,但活出了自己的味道,他们的成就也被后世人肯定,可是他们所生之年,必定不会被大众理解,必定有人笑他们痴傻,出世者,不被世所容,怎一个孤寂了的。

宝钗隐寓着兢兢业业的士人们,她代表的是鞠躬尽瘁的张居正,是心忧天下的王安石,他们把社稷乾坤当成自己的归处,他们为了这个时代,为了这个天下而活,文死忠谏,武征沙场,赢得身前身后名,可是,树大招风,那些嫉妒怨恨他们的人又怎么会少呢,他们用一生之力守护的东西,最终也会破碎、消融在历史中。

红楼梦以一种毁灭的绚丽在中国文学写下了浓浓的一笔,悲剧不可怕,可怕的是,彻头彻尾而无法避免的悲剧。

林黛玉是天上的飞鸟,命运却把她牢牢锁在海底,要她眼睁睁地被海底的暗波汹涌吞没,生不逢时不自由,是千万孤高者的写照,他们明明比时代站得更高,却不得不接受这时代的潮流;薛宝钗是海底的游鱼,命运却在她有生之年,一点一点的把她生命中的水抽走,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是千万权谋者的悲哀,他们真挚的热爱自己的时代,他们为之努力过,却无力改变,只得消融。

有人说林黛玉尖酸刻薄,有人说薛宝钗圆滑世故,却忘了他们无法决定自己命运,却忘了只要是人都会有弱点,人们只记得孤高者不与时同,是怪人,只记得权谋者殚精竭虑,是奇人,却忘了他们也有弱点。

我们既不是怪人也不是奇人,我们只是常人,曹公用草蛇灰线温雅绚烂的文字却逼得我们一跳,红楼梦十年而作字字是血,似乎在提醒我们做一个早就该做的选择,人这一辈子,无论是出世还是入世,都该做一个非常人,做一个凤颜龙骨的人,哪怕泯灭,也不该浑浑噩噩过一辈子。

红楼梦中不仅隐含了士人们的抱负和追求,还凸显了在那个所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时代,士人们所追求的爱情。林黛玉之所以在花团锦簇环肥燕瘦的大观园中脱颖而出成为红楼梦的第一女主角,不是因为她小家碧玉姿态倾城,不是因为她才情天赋出口成章,甚至不是因为她境界高远令人敬畏,而是因为她拥有,红楼梦中真挚动人的爱情。而给她这份殊荣的,正是她的宝哥哥。因为爱,所以结合,是士人们真挚的所求。

千万人中读红楼梦,读出千万种心得体会,这才是红楼梦魅力所在。红楼梦是一部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它折射的是整个时代的兴衰沉浮,你可以从红楼梦中读出人生百态,读出世态炎凉,但不可遗忘的是,红楼梦在本质上是一部唯美的爱情,所以,读这样的名作,必定要刻骨铭心深深沉思,但也未必不可以小儿女情态,默默泪流。

红楼的泪,不仅仅是红颜的泪,亦是士人的泪;红楼的血,不仅仅是红颜的血,亦是士人的血。大哉,红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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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拇指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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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安徒生的童话故事《拇指姑娘》这篇文章,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故事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从前有一个妇人,她很想要一个小巧又可爱的孩子。她便去请教女巫,女巫说非常容易,便给她一粒麦穗,让她种在花盆里。当这个花朵绽开时,拇指姑娘便出生了,她生活得非常幸福,可是有一天,一只丑陋的癞蛤蟆把她抱走了,让她当小癞蛤蟆的妻子。水里的鱼儿很同情小小的拇指姑娘,便把荷叶的一根茎咬断。拇指姑娘顺着荷叶飘到了另外一个国家。她为了躲避风雨,来到花朵的一片叶子下。清晨,以露珠为饮料,以花蜜为食物,生活还算过得去。夏天和秋天过去了,又寒冷又漫长的冬天 …… 过了很久,她终于到了另外一个国家,并且和那个国家的王子结了婚,日子过得非常美满。

看了这个故事后,我觉得拇指姑娘非常勇敢,虽然她遭到了很多的不幸,但是她不怕困难,坚持不懈,终于过上了快乐幸福的生活。从这个故事种,我知道了我们做事只要不断努力,就一定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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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西游记》读书笔记400字

全文共 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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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大家一定读过吧,最近,我又一次品读了一遍这本书。

作者吴承恩通过大胆丰富的艺术想象,创造了一个神奇绚丽的神话世界,成功塑造了孙悟空这个超凡入圣的理想化英雄形象,曲折地反映出世态人情好世俗情怀,表现了鲜活的人间智慧。让我对着本书爱不释手。

我看完这本书后对人物评价是:孙悟空,正直勇敢,神通广大,对师父忠心耿耿;猪八戒,贪财好色、憨厚可爱,对师父忠心耿耿;沙僧,勤勤恳恳,敦厚朴实,对师父忠心耿耿;唐僧,有些啰嗦,但心地善良,一心向佛。

这本书中有许多精彩的故事,我印象最深的是《隐雾山除豹子精》。故事中,豹子精并不强大,连猪八戒都打不过。之所以它能成功抢走唐僧,是因为它懂得逐一击破,将悟空三人引走,再捉走唐僧。是呀,在生活中我们不也应该这样吗?将一个大目标,分成几个小目标,每次完成一个小目标,这样,小目标完成了后相当于也完成了大目标,目标难度也减小了,不是很棒吗?

看完这本书后,我对自己有了巨大的感悟:生活中,遇到困难,不能退缩,要像唐僧师徒那样,不畏艰险,勇往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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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2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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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开始读《红楼梦》。我把它分为六回读。

读完第一回,我了解到了贾宝玉是一块儿通灵的玉石变的,那块儿玉石是女娲娘娘补天剩下的没用的一块儿玉石。

这第一回主要讲了:林黛玉离开父亲,来到了荣国府。初次见到众姐妹,初次见到贾宝玉。她在荣国府的生活。

我不仅知道了主要内容,还收获了几个好词,几句优美句。

好词有:

乐善好施、气派不凡、悲喜交集、仪表堂堂、惶惶不安、有凤来仪……

优美句有:

黛玉想不知是怎样一个顽童时,进来一位年轻公子,面如中秋月,色如春晓花,头戴紫金冠,项上系一块美玉……

我用笔把好词,优美句都标上了记号,还收集到采集本上。这样是一种很好的读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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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红楼梦读书笔记及感想

全文共 7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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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读《红楼梦》,不解其意,只是囫囵吞枣,粗啃一番,不能从中体会出作者之心。待大些后重拾,我参悟得仍然不怎么好,却也“吃”出了几分“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角其中味”。

《红楼梦》被誉为中国古典小说中的登峰造极之作。作者曹雪芹从头至尾全以记叙为主,却从那字里行间能真切地读出作者对于世态炎凉的悲愤。本书以大荒山下一块女娲补天所剩之石到红尘中享受一番为线索,以凄美的宝黛爱情烘托出了作者“瞬息间乐极生悲”的感叹。书到最后,黛玉仙逝,宝玉出家,败坏上年的光景,昔日的富贵荣华转眼间便成为了过眼云烟。且看那大权在握的王熙凤,到最后却连一个像样的葬礼都不曾拥有;那些曾经娇嗔软语的小姐们,也都作鸟兽散去。这是一种偶然,还是一种必然?或者只是“开辟鸿蒙,谁为情种,都只为风月情浓”罢了?

宝黛爱情,这一在曹雪芹笔下被抱定到极致的爱情故事,拿它与崔莺莺与张生相比,少了一分结好,多了一分离悲;拿它与梁山伯与祝英台相比,少了一分诗意,多了一分沉重;

拿它与罗密欧与朱莉叶相比,少了一分浪漫,多了一分泪水。这一切都只为前世神瑛待者的甘露之惠,今世绛珠仙子的偿泪一生,却引出了多少不该发生的风月故事!小时的笔马青梅两小无猜,纵有你争我闹,但最终两人却仍是……

作者在文中多次运用谐音,将自己的感慨巧妙地掩在一个个人名之下。元春,迎春,探春,惜春,或这只是“原应叹息”矣!甄士隐这个只在《红楼梦》形状与结尾出现过的人物,心向往之已经将所有事情参透,却始终是守口如瓶的“真事隐”。贾宝玉,甄宝玉,真假难辨!

于是,我读后便作诗云:

浮生着甚苦奔忙,盛席华筵终散场。

悲喜千般同幻渺,古今一梦尽荒唐。

漫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

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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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红楼梦》读书笔记600字左右

全文共 9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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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初中开始到现在,我读过了很多遍红楼梦,感触颇深。

其实,我之前也读过周汝昌、刘心武等红学研究家和红楼宣传家的作品。接受了他们“程本不如脂本好、后四不如前八好”的思想。他们都认为。程本中后四十回的文字是程、高二人捏造的,硬生生粘在曹雪芹的大作之后的,与原文意趣志向大相径庭,而程本中的前八十回文字则早已被程、高暗箱操作,删改添补得大不如前。甚至有些地方是程高在恶意地掩盖原作者想要体现的一些家族历史和政治背景,抹煞了雪芹的良苦用心。

这些观点我非常认同,至少说我自己读这本书的感觉也是支持“后不如前论”的。红楼梦前八十回中的语言,是幽燕语式和满语口语的结合,是地道的原始的北京地区白话。因为姥姥是满族人的缘故。我们家里说的北京话就带有个别满语演化来的词汇。而且儿化音特别多。所以我初读(红楼梦》时,并不像很多同学那样觉得其中的语言即陌生又奇怪,甚至读不通顺。相反,我觉得书中的句子很口语化,很有北京味儿。但读到后四十回,我就发现,这部分的语言与前面很不一样,怎么读都别扭,不如前面的文字有感觉。

但是我不赞同有些红学家发誓要“把伪四十回赶快从红楼梦里割下来扔进字纸篓里去,不许他附骥流传”的做法。他们总说,红楼梦是东方的维纳斯,后面的文字丢了,就应该单晾着前面八十回,谁去填补那后面的文字。就如同硬要给美丽婀娜的维纳斯装上胳膊一样愚蠢。然而事实是。维纳斯与红楼梦有着截然不同的身世—个是残缺地接受过了亿万西方人民的审阅,被评定为美的化身的雕塑;而另一个则是本来也残缺但早已被修补完整的(尽管修补手段拙劣,效果不佳)传世名著。我们之所以不去给维纳斯加上双臂,是因为大家已经习惯了看到她残缺的样子。而早已被大家习惯了的程乙本《红楼梦》,就算不近真本,也应该流传下去。

也就是说,红楼梦“完整版”(程乙本)的形象早已经根深蒂固地留在了千千万万读者的心中,黛玉焚稿断痴情、鸳鸯殉主登太虚、贾家沐恩延世泽等情节也已经无数次被改写为影视剧、歌舞剧作品,一次次地走上银幕和舞台。尽管根据红学家们的考证和推断,雪芹原本的后文,应该有仙绛珠沉湖归天、王熙凤扫雪拾玉、云哥儿仗义探庵等更精彩得多,也更体现小说大悲剧主题的情节,但我认为,在新的续木还没有作出,旧的真本又没有找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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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红楼梦读书笔记摘抄好词好句

全文共 1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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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首,清代作家曹雪芹创作的章回体长篇小说,又名《石头记》《金玉缘》。此书分为120回“程本”和80回“脂本”两种版本系统。小编整理了相关的读书笔记,快来看看吧。

1) 面如敷粉,唇若施脂,转盼多情,语言常笑。天然一段风骚,全在眉梢;平生万种情思,悉堆眼角--宝玉

2) 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黛玉

3) 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脸若银盆,眼如水杏。罕言寡语,人谓藏愚,安分随时,自云守拙--宝钗

4) 肌肤微丰,合中身材,腮凝新荔,鼻腻鹅脂,温柔沉默,观之可亲--迎春

5) 削肩细腰,长挑身材,鸭蛋脸面,俊眼修眉,顾盼神飞,文彩精华,见之忘俗--探春

6) 水蛇腰,削肩膀,钗軃鬓松,衫垂带褪,有春睡捧心之遗风--晴雯

7) 其鲜艳妩媚,有似乎宝钗,风流袅娜,则又如黛玉——可卿

8) 一双丹凤三角眼,两弯柳叶吊梢眉,身量苗条,体格风骚,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启笑先闻--王熙凤

9) 钗軃鬓松,衫垂带褪,有春睡捧心之遗风--晴雯

10) 较宝玉略瘦些,眉清目秀,粉面朱唇,身材俊俏,举止风流,似在宝玉之上,只是怯怯羞羞,有女儿之态,腼腆含糊--秦钟

11) 细挑身材,容长脸面,穿着银红袄儿,青缎背心,白绫细折裙--袭人

12) 穿着半新的藕合色的绫袄, 青缎掐牙背心,下面水绿裙子蜂腰削背,鸭蛋脸面,乌油头发,高高的鼻子, 两边腮上微微的几点雀斑--鸳鸯

13)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

14)厚地高天,堪叹古今情不尽;痴男怨女,可怜风月债难偿。

15)我就是个多愁多病身,你就是那倾国倾城貌。

16)女儿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我见了女儿,我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

17)黄金万两容易得,知心一个也难求。

18)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

19)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

20)香魂一缕随风散,愁绪三更入梦遥。

21)苦绛珠魂归离恨天,病神瑛泪洒相思地。

22)茜纱窗下,公子无缘。黄土垅中,卿何薄命。

23)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抔净土掩风流。

24)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25)他是甘露之惠,我并无此水可还。他既下世为人,我也去下世为人,但把我一生的眼泪还他,也偿还的过他了。

26)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27)寒塘渡鹤影,冷月葬花魂。

28)偷来梨蕊三分白,借得梅花一缕魂。

29)一聚一散最伤神,还不如不聚的好,所以向来喜散不喜聚。

30)莫失莫忘,不离不弃。

31)草木也知愁,韶华竟白头,叹今生谁舍谁收?嫁与东风春不管,凭尔去,忍淹留。

32)孤标傲世偕谁隐,一样开花为底迟?

33)滴不尽相思血泪抛红豆,开不完春柳春花满画楼,睡不稳纱窗风雨黄昏后,忘不了新愁与旧愁。

34)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暇。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

35)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

36)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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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最新红楼梦读书笔记六百字

全文共 8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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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读《红楼梦》,当你读了许多回时,你的体会是与刚开始读的时候不同的。”当时我还是半信半疑,但以后,我便体会到了这种奇特之处。

在这些内容中,令我最难忘的,便是在第七回中描写的冷香丸了……

这段内容始于周瑞家的人来向王夫人禀报刘姥姥走了这个消息,恰好王夫人与薛姨妈在谈话,便也和薛宝钗聊起来。

刚开始她们只是聊聊家常,但不知怎么的就带出了冷香丸这个话题。

宝钗天生带有一股热毒,请了许多名医也治不好。宝钗家可是皇商,专为朝廷采办,财大势大,照理说碰到个疑难杂症也不难治愈,唯独宝钗的病无从下手,直到一个和尚给了一个秘方——冷香丸。

构成冷香丸的几味药十分奇特,并且配成的概率极小,这几味药是春天的白牡丹、夏天的白荷花、秋天的白芙蓉、冬天的白梅花的花蕊各十二两,在来年春分晒干、研好,再要雨水这日的雨、白露这日的露、霜降这日的霜、小雪这日的雪各十二钱,调匀、和着之前研的药,加些甜的,丸成龙眼大的丸子,发病时用十二分的黄柏煎汤服下。

在这初看时只觉得可笑而繁杂的方子里,其实有很深的内容。

先看那几种花,其中的共同点显著——都是白色的。读过红楼梦的朋友都知道,白色的代表人物是林黛玉,她多愁善感,追求精神上的高度,而薛宝钗虽然进贾府的时间比林黛玉晚,却是金陵十二钗中最惹人喜爱的,用白色来压那热情的红色,再合适不过了。后面的几种水也是如此,由于在中医中,水是寒性的,用“寒”也能压住“热”。

但为什么花蕊要在来年春分这日晒干呢?因为这时冬天刚过,天不是太冷也不太热,处于一种平衡状态。也的确,这味药是让人的身体保持平衡,不要过阴或过阳,作者曹雪芹一直信奉着这种中医的理念。

按照这个理念,为何又要用黄柏煎汤呢?黄柏是一种极苦之药,宝钗平日都十分快乐,为何用黄柏的原因也就显而易见了。

在红楼梦中,像这样的字句还有很多,只有细心挖掘,从字里行间才能体味出作者写作的理念。

《红楼梦》这部千年难遇的奇书,不愧为四大名著之一,值得大家细细品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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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 王怡雪

全文共 2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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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小木偶奇遇记》里的《看到父亲》这个故事有感想:鸽子把匹诺曹送到海边后,飞走了。匹诺曹问一个老奶奶发生了什么事?老奶奶说:“一位老人的儿子丢了,它坐小船到对面去,可是今天风大浪高,小船快要沉底了。”他看了海边,大叫道:“他是我爸爸。他是我爸爸!”杰佩托好像看见了匹诺曹,但他没办法向岸边划去。

一个很大的波浪泛起,小船不见了。大家等着小船重新浮上来,可小船没出现。后来,打了准备回家时,一个凄厉的的叫声说道:“我要就我的父亲,人们回头一看,只见木偶高高跳起,小一条鱼在海里游。他时而被水打下水底,时而又露出一条腿,最后,他也从人们的视线中消失了。我们要向匹诺曹救家人的精神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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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万个为什么读书笔记

全文共 3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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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一本好书,像交了一个益友。每当翻开《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我就觉得大自然真的非常奇妙。大到天文地理,小到生活琐事,每一篇文章都告诉我们一个科学的小道理。它不仅能帮我开阔视野、增长知识,还能提高学习的兴趣,真是我的好帮手。

从这本书中我发现了许多科学的道理,解开了我心中的一些谜团。它让我知道了宇宙奥秘无穷、月海不是月亮上的海、牛有三个胃、黑洞什么也“吃”……同学们你们想知道为什么会有流星吗?宇宙中有一些个头儿特别小的物质——行星际物质。它们闯进地球大气层后,运动速度非常快,会与空气产生剧烈摩擦并燃烧。燃烧发出的光在天空中形成美丽的弧光,即流星。

它让我认识到世界是那么丰富多彩,知识是那么益智有趣;它让我知道了科学就是力量,知识就是财富。我建议你也来读读这本书吧!它即能让你们知道更多知识又能让你对学习更感兴趣。快快行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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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笑猫日记之幸福的鸭子》读书笔记 郑一泓

全文共 2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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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一只叫“麻花儿”的鸭子,这是一只有幸福感的鸭子,她的幸福感只要来自于她的内心世界,她虽然并不漂亮,但她心地善良、待人真诚,因此她可爱而美丽。她的嗓子也并不好,但她天生爱歌唱,有一种歌唱生活的激情,她的歌声中洋溢着对生活的热爱,充满着乐观豁达的精神,所以她的歌声富有感染力,虽然我没听过,但我想应该很好听,她从不对生活有太高的要求,不管生活有多么艰辛,也总能从中找到乐趣,并把幸福感传染给每一人。

“麻花儿”的故事里包含了深刻的人生哲理,我们可以从中学到很多东西。我今后要像麻花儿一样,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灰心,要勇敢地面对,做一个有幸福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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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皇帝的新装二年级读书笔记

全文共 3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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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看了《皇帝新装》这本书,觉得这本书非常有趣。

这本书介绍了一位愚蠢的国王,他非常爱穿漂亮的衣服。来了两个骗子,说能做出世上最美丽的衣服,愚蠢的人看不见国王穿上了这种衣服。国王信以为真,给两个骗子许多钱财。两个骗子装模作样地做衣服,其实什么也没做。后来,皇帝穿上他们做的“衣服”在大街上游行,一个小男孩揭穿了骗局,皇帝出尽了洋相。

故事中的皇帝太愚蠢,爱虚荣,整天想着穿华丽的衣服,什么事也不管。骗子太狡猾,利用皇帝的弱点骗取钱财。大臣们也太虚伪,为了讨好皇帝不敢说真话。只有小男孩最勇敢,大胆地揭穿骗子的骗局,他是最诚实,最聪明的人。

由此,我也想到了自己,我要做一个诚实的人,不该有虚荣心。在学习上更来不得半点虚假。只有勇敢地面对自己的缺点,不断地改正,才能取得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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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家》读书笔记

全文共 1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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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在,闲来无事,靠着巴金先生的《家》,度过了这个漫长的冬天。回味至此,甚是有些感触。

朋友们,在外最温暖的家

昨夜风雪弥漫,如客忽至。总算是有了点冬天的模样。

雪花零星,又像什么呢,纷纷扬扬地。阴冷的天气莫名地好心情。如果是几年前,或许尚有心情为自己沏一壶茶,算一算积年的过往。可如今,也只是一杯开水,呆怔几秒罢了。你们,早已不需我的牵挂与惦念。

想起《平生欢》最后的句子:从前的日色变得慢/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无端念起那些执笔为你写信的日子,无论和如何现在也静不下一丝一毫的心绪去花费大量的时间去描摹那些平凡到极致的琐事,并企图还原了。但,终归有过那样的经历,也不枉,这些年。

是个太没耐心又冷淡的人吧,一如你所言,果真是“十分冷淡存知己”。连鼓励的话说多了也觉矫情。毕竟许多事只能自己经历自己走出去,但那时的自己却也是盼望着轰轰烈烈的救赎,却终不知到底在企盼些什么。如同我知道你需要,却不知你需要些什么,很是纠结,安慰也变得有气无力。

如同我想念你们你们却也不会出现,索性连思念也省去。是这样倦怠。当年那些费心费力收集的许多聱牙诘鉏的词语也通通消散在空气中。只剩下最平实的诉说。

多希望你们还在,多庆幸你们不在了;多想要把你们忘记,多害怕有一天会再也记不起。我出现的季节不对,一开始便走了相反的。但许多当时刻意的喜好经年累月,却蜕变成了习惯。就像在身体里播种了一粒种子,经年累月,藤蔓与血肉紧紧缠绕,难舍难分,变得看不清彼此。

我有一碗酒,可以慰风尘。终归是要启程的吧。就这样好了,把你们装进密封的小翁,再经年累月,或许就有了几分香醇的味道。待到客至,聊以,慰风尘。

家人,无论何时最挂念的那个家

写到这里,不禁想到这样一段话:“所谓的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现在细细想来,心中难免伤痛,我们总是走的太快,以至于忘记了时间的流逝,忘记了父母正在老去。年幼的时候父母总是想将我们推出去,让我们去见识外面的世界,去学会独立,学会自强。现在我们长大了,父母有心让我们留下陪伴他们,却发现已经追不上了。只从我们的背影中读出了,我不必追。

其实,在很多时候并不是孩子们去看长辈的背影,而是多数的时间里我们承受着爱我们的人宠溺的目光,时刻追随着我们。我们在不知不觉间,就承受到了,来自他们眼神中的不舍,担忧,种种难言之隐。我们却不曾回头多看一眼

在我的印象里最深刻的一件事是以前回老家,每次离开钱前,自己在门前低头穿鞋,偶尔谈起头,总看见姥姥穿着围裙用衣角不停的擦拭眼睛。那时候自己还小很不以为然,又不是再也不见,为何搞得如此伤感。但是现在想来,当时还是太小,真的难以理解老人心中的情绪,假如真的有一天这简单的分别成为了最后一次。不管我如何离开,都不再会有一人在门口因你留恋,为你挂牵,为你等待,待你消失在街角,默默拭去眼角的泪水。就算有千万次的回头,又有谁会一直目送着你的离开。我们的这一生,被父母目送着,然后我们会目送着我们的孩子蹦跳着离开。但是我们都很难去回头张望,只因我们知道那份可以依靠的爱一直坚实地存在着。

我们这些做小一辈的要明白,在长辈的有生之年,让他们的眼睛多点落在我们的面孔上,而不是含泪看着我们的背影,渐行渐远消失在他们的视线里。

虽然我们不听的长大,知道有些事情总要一个人去面对,但也不要忘了,不时的回头,给背后目送你的亲人一份安慰。告诉他们,我还好,勿念!这种眼神的转述胜过留给他们一个孤单的背影。

无论何时,家都是我们最坚实的后盾。巴金先生笔下那个黑暗的时代已经过去。我们应该行动起来了,抽出时间多陪陪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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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简爱读书笔记七年级

全文共 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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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读完了简爱这本书。说着的我不舍得放手,我太崇拜里面的主人公了。我深深被简爱所吸引,我发现我的心中充满了悸动。我不知道世界的另一端生活着我是这莫喜欢的一个人。

她的倔强,善良,纯洁,包括她的胆小,她的坏脾气,我都一并是那末喜欢。简爱,从小就生活着一个寄宿家庭里,她的舅妈并不喜欢她,孩子们都拿她当下等人看待。她终于反抗啦,她毫不客气的维护了一个人本有的自尊,她不担心这样做的后果。

后来她被送到了寄宿学校,他是那麽优秀,在一个环境如此恶劣的情况里,成长为一个有修养,有文化,有本事的女强人。后来她自力更生,给别人当家庭教师,所有人都很好,她得到了主人的喜爱。

就这样,她见到了罗彻斯特先生,一个可以作她父亲的男人,两人相爱,当由于很曲折的原因,简爱牺牲了自己,离开了她爱的人。来到了圣约翰家。简爱发现他是一个令末的人,因此和他保持着隔阂,但她不知道实际上圣约翰先生已经爱上了她。

但见忘不了罗彻斯特,毅然放弃了很美好的一段姻缘。

当时过境迁,她再回到罗彻斯特先生身边的时候,罗彻斯特已是个废人了,此刻两人已在不能分开,拥抱着。 简爱和罗彻斯特结婚了,他们从此幸福的生活着。

大家看看吧,真的是太美好了。我爱你,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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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1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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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的一生是悲剧的,晴雯亦然。晴雯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她是一个人,一个有血有肉凭借理性活着的人。她既不是一件礼品也不是一件工具。她有血有肉,不愿被人区别对待。即使她身份低微,在府上也不过是个下人的身份,但她所做的种.种行动却在表明,她的内心并没有视自己为下人,她的每一次不卑不亢都让人对她越加佩服。在她的行为中似有一种风骨在的,好似文人。她的骨子里淌的是反奴性的血。简而言之,《红楼梦》中的每一个人都有曹雪芹的心绪,宝黛的无可奈何,荣国府的兴衰荣败,而晴雯这反奴性而招惹的是是非非的悲剧形象,正是在暗喻自己在面对封建势力时也曾有过反抗,然结局也同样凄凉,故著晴雯一角聊表余志。

研究红学的学者们一直分为两派并苦苦争论,一为“喜晴派”,一为“厌晴派”。当我看到宝玉私见晴雯,晴雯剪去指甲赠与宝玉并说下那一席话后当夜死去的那一段时,一瞬间就站在了“喜晴派”中。因为我注意到一个细节——晴雯剪指甲。一方面,晴雯作为下人,是需要经常做粗活的,所以下人通常是不被允许留指甲的,另一方面,长指甲在古代是被王爷娘娘之类的身份显赫的人用以炫耀身份高贵的。而晴雯作为一个下人,她的指甲则彰显了她的反抗精神。且“身体发肤,授之父母”,晴雯的指甲送给了身份显赫的宝玉,也揭示了她的反抗精神。无疑,晴雯的一生虽然坎坷且短暂,然而其“真性情的人”的身份,必定是《红楼梦》最光辉也最黑暗的一笔。

“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部红楼,每个人都是一段传奇,或跌宕起伏,或平平淡淡。”我倒觉得:“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晴雯,或温顺,或乖张,或楚楚可怜,”晴雯,你虽死在书里却入了我的梦里,活在了我的心里。有时真的分不清现实与幻境,到底是我入了书里,还是晴雯活在了我的梦里?如果是我入了书,我倒宁愿活在书中的世界里,说着晴雯的故事,流着观者的泪,不甚欢喜,不甚痛快。

一曲离愁,道不尽儿女情长,原以为时光未老,不曾想流年最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奈何物是人非事事休,臆想当年,却只道当时是寻常。绛珠之所以美,因为还有神瑛,他对社会制度的恨,对仕途经济的恨,对所有女儿的爱,都是绛珠愿意为他美的原因,所以把一生的泪都给他,只是世俗的牵绊让他们失去里永远在一起的机会,只有生死两相望了。

曹雪芹的一生是悲剧的,晴雯亦然。晴雯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她是一个人,一个有血有肉凭借理性活着的人。她既不是一件礼品也不是一件工具。她有血有肉,不愿被人区别对待。即使她身份低微,在府上也不过是个下人的身份,但她所做的种.种行动却在表明,她的内心并没有视自己为下人,她的每一次不卑不亢都让人对她越加佩服。在她的行为中似有一种风骨在的,好似文人。她的骨子里淌的是反奴性的血。简而言之,《红楼梦》中的每一个人都有曹雪芹的心绪,宝黛的无可奈何,荣国府的兴衰荣败,而晴雯这反奴性而招惹的是是非非的悲剧形象,正是在暗喻自己在面对封建势力时也曾有过反抗,然结局也同样凄凉,故著晴雯一角聊表余志。

研究红学的学者们一直分为两派并苦苦争论,一为“喜晴派”,一为“厌晴派”。当我看到宝玉私见晴雯,晴雯剪去指甲赠与宝玉并说下那一席话后当夜死去的那一段时,一瞬间就站在了“喜晴派”中。因为我注意到一个细节——晴雯剪指甲。一方面,晴雯作为下人,是需要经常做粗活的,所以下人通常是不被允许留指甲的,另一方面,长指甲在古代是被王爷娘娘之类的身份显赫的人用以炫耀身份高贵的。而晴雯作为一个下人,她的指甲则彰显了她的反抗精神。且“身体发肤,授之父母”,晴雯的指甲送给了身份显赫的宝玉,也揭示了她的反抗精神。无疑,晴雯的一生虽然坎坷且短暂,然而其“真性情的人”的身份,必定是《红楼梦》最光辉也最黑暗的一笔。

“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部红楼,每个人都是一段传奇,或跌宕起伏,或平平淡淡。”我倒觉得:“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晴雯,或温顺,或乖张,或楚楚可怜,”晴雯,你虽死在书里却入了我的梦里,活在了我的心里。有时真的分不清现实与幻境,到底是我入了书里,还是晴雯活在了我的梦里?如果是我入了书,我倒宁愿活在书中的世界里,说着晴雯的故事,流着观者的泪,不甚欢喜,不甚痛快。

一曲离愁,道不尽儿女情长,原以为时光未老,不曾想流年最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奈何物是人非事事休,臆想当年,却只道当时是寻常。绛珠之所以美,因为还有神瑛,他对社会制度的恨,对仕途经济的恨,对所有女儿的爱,都是绛珠愿意为他美的原因,所以把一生的泪都给他,只是世俗的牵绊让他们失去里永远在一起的机会,只有生死两相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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