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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一本书作文(通用19篇)

每当我读到一本好书,都觉得那是一种快乐。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读完一本书作文的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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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书为友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8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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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伴随着我成长,与我同行。它是我每天的必须营养品。没有书,就不会有今天的我。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智慧的源泉。读书使人从愚昧、无知变得智慧、懂事,从而造就了大批的人才,使国家走上了兴旺发达之路。

记得小时候的我与书的接触少,自然就会很无知。光阴似箭,日月如梭。眨眼之间,现在的我已是截然不同了。掐指一算,在这两个学期之内,我已读完了《窗边的小豆豆》、《鲁滨孙漂流记》、《夏洛的网》、《城南旧事》等等名著作品,共计八本。读了这些,我感悟极大,受益匪浅。

对于新书本的气味,我非常熟悉。因为每次当我跨进书店的门槛时,都会闻到一股清香,所以久而久之,新书本散发出的馨香我就能够辨认出来。

每当你读完一本书时,就像挖掘出了一片宝地;书就像你最忠诚的朋友,每天都默默无闻地陪伴着你,给予你知识,给予你快乐,更重要的是,它还能给予你智慧和生活中的启示。

《影响孩子一生的101个童话》这本书,我认认真真地读了一遍,读懂了两个道理:

一,表面的美不是真正的美,要看事物的实质和内在,心灵美才是真正美;

二,遇到困难挫折不能哭,哭是懦弱的表现,并且也解决不了问题,与其哭着浪费时间,还不如自己动脑筋,想办法解决。

每每我碰到 脑海不禁浮出《安徒生童话》中那一段段极富想象力的文字;脑海不禁现出《安徒生童话》中那一幅幅极其动人的画面。此时,我心中的灵感早已不断涌现出来,涌上心头……

一本好书,蕴含着丰富的知识和美好的情感。阅读一本好书,就是跨越时间和空间,同睿智而高尚的人对话,这是多么美妙的事情啊!古今中外有成就的人,都喜欢阅读,并善于从书中汲取营养,从而走上了成功之路!

让书香伴你我同行,书籍就是我们的良师益友;让书香伴你我同行,书籍所带给我们的不仅仅只有无尽的知识,还有无限的精神财富。

书香伴我成长,阅读圆我梦想。我们的梦想,就诞生在书香里。

人生漫漫长路。让我们一起认真读书,多读书,读好书吧!让我们一起迈向书香的世界中,与书为友吧!让我们一起去品味人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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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爱看书的我350字作文_人物作文

全文共 4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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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的孩子,只要有书的陪伴,我就很快乐。

小时候,我认识的字不多,妈妈就给我看《蓝精灵》,里面的故事可精彩啦,我看得津津有味。没多久,我就看完了。在圣诞节的时候,妈妈又送我一套《丁丁历险记》。这是一套很惊险的书,丁丁和他的朋友阿道克船长有时去寒冷的西藏,有时去炎热的沙漠,有时去危险的山谷。我爱不释手,就带到学校去和同学们一起分享。

渐渐的,我长大了,认识了很多的字,妈妈就帮我买了《沈石溪动物小说》。它不像《丁丁历险记》一样有那么多的漫画和图片,几乎全都是文字,只有一点黑白的插图。每一本书都很厚,可是它里面的故事更加精彩。他讲的是豺、狼、虎、豹等各种动物的故事,它们有时候为争夺王位而大打出手;有时候为寻求配偶而自相残杀;有时候在激烈的争斗中葬身于天敌之腹。我被他们的忠诚和勇敢深深的打动。我不断想象这些动物是怎么样的,我的头脑中有了一个动物的世界,我感觉自己就在动物世界里。我看完一套,妈妈又给我买了一套,我太感谢妈妈了。

我爱看书,书会伴着我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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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推荐一本书的五年级

全文共 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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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这里,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这本书就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一本著作:《狼王梦》。

这本书呢,主要讲的就是:母狼紫岚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但是,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她一次次失败,自己的四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最后,她只能把自己的希望寄托在自己的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他与金雕同归于尽。故事情节一环扣这一环,引人入胜。

我之所以推荐这本书,有2种原因。这第一种原因,就是因为它的故事情节引人入胜。有很多故事,比如:最紧张的故事:绝境分娩、最让人难过的故事:魂断捕兽夹、还有就是让人惋惜的故事:血洒碧空……这么多的故事,当你读起来的时候,有时就会情不自禁的心情而走,一会儿开心,一会儿难过,一会儿又后悔,一会儿又欣慰。这是第一种原因。

第二种原因就是在这本说的后半部分,有一些关于对作者的介绍,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更多的了解到作者。知道作者和外国作家在一起谈论过,知道作者养过蛇,知道作者和冰心老人见过……这也是原因的其一。

而刚才我说的只是重要原因,读了这本书以后,还会产生推荐书的更多原因。与其让我给你们介绍,还不如自己买来看一看呢!

这就是我推荐的一本书:《狼王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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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在书中找亲人作文700字

全文共 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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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在世间,看美好的万物,总要多点想象力,顽皮而倔强也能成为逆境中的百合。

――题记

初次与安妮邂逅,是在四年级的暑假。妈妈工作完成回家,拿出了我最渴望的礼物:一本

书名是《绿山墙的安妮》。

那是一本讲述了少女种种成长经历的书,女主人公安妮如同一道炫丽的华光照进了我的心房。安妮很可爱,虽然她一头红发,满脸雀斑,是一个瘦小的孤儿,但,她并不自卑,。

她不会在相貌上低头,她用她丰富的想象力将自己想象成一位高贵美丽的公主。她把她身边一切的美好想象成人,给他们起名,就像一枝天竺葵,安妮叫她邦妮;又或者一棵樱桃树,被她封为“白雪皇后”……

每当我读到安妮与黛安娜互相认识的那一段,我都忍不住会心一笑。我和我的朋友也是在家长的撮合下认识的。

在那段美好的时光里,我们可以互相交心,玩耍。

安妮经历过许多意外而又奇妙的事情。比如,她和黛安娜疯着玩,气到了巴里小姐,最后却和巴里小姐成为了好朋友;她们饰演游戏话剧中的人物,意外遇险,却被她最讨厌的人帮助;她最亲爱的养父马修死去,让她再次被吉尔伯特帮助并冰释前嫌……

安妮用她生命中的精彩,化开了我心中的孤独与荒凉。

安妮有她的梦想与追求,她努力考上了女王学校,并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她遭遇了生命中最大的打击:马修去世、玛丽拉失明,却仍能坚强的地在家中学习,并安慰玛丽拉,以乐观的心态面对生活。

与她相比,我太懦弱了,遇到一点不值一提的挫折就灰心丧气。

读完整本书时,泪水已盈润了眼眶,我被她的乐观坚强与不屈感动了。那是一种无法表述的微妙感觉,透过安妮那双始终带笑的眼睛,我仿佛看到了我未来的道路。

路很长很长,旅途很难很难,但我会一直走下去,永不停止。

逆境中有一朵百合在生长,虽逆着风,但她有自己的信念,所以才在逆境中稳稳扎根,这是归宿。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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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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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多少事,渔唱起三更”,千古兴亡,数风流人物,还看《中国皇帝全传》。

《中国皇帝全传》是我今年暑假去杭州参加法比赛时买回来的。因为太喜欢,所以只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就读完了。这本书里面有雄才大略,统一六国的秦始皇嬴政;有“三尺长剑打天下,约法三章”的汉高祖刘邦;还有创造了“贞观之治”的唐太宗李世民……当然,我最喜欢的皇帝是曹操和康熙。

曹操字孟德,公元前155年出生。我佩服他在乱世统一了北方,欣赏他“宁教我负天下人,不叫天下人负我”的血辣性格。他既有“送关羽哭典韦”的惜才性格,又有“血洗徐州”的暴性。在华容道败北,他仰天大笑,表现出特有的乐观和顽强。但在江边赋诗“对酒当歌”,又表现出了他软弱消沉的一面。所以我对他既爱又恨,又佩服的不得了!

康熙八岁继位,聪慧好学,又富有心机。少年灭鳌拜,中年平定三番,晚年剿灭葛尔丹,一生功绩数不胜数。他武功高强,尤其善射。他在晚年曾说过:“我用弓箭射死老虎135只,用火铳射死熊二十只,打死豹25只,麋鹿14只,肉搏打死狼58只……"他是天降之任,是我心中最佩服的皇帝!

千古风流,已属过去。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我辈当牢记使命,将来为祖国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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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推荐一本书五年级最新

全文共 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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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的好朋友,在茫茫的书海中推荐一本书,实在太难了,如果非要推荐一本书,那就非《西游记》莫属了,它的作者是吴承恩。

我最喜欢里面的孙悟空了,他会七十二变,有火眼金睛,保护唐僧西天取经一路上斩妖除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经成功。

其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个情节是孙悟空三打白骨精。第一次,白骨精变成了一个村姑,被孙悟空用火眼金睛识破了,用金箍棒打死了白骨精,最后白骨精还是化作一缕青烟逃走了。白骨精不服气,第二次又变成了一个老奶奶来骗唐僧,又被孙悟空识破了,打死了白骨精,白骨精又幻化作一缕青烟逃走了。唐僧很是生气,数落了孙悟空一顿,就让孙悟空不要在滥杀无辜了。第三次,白骨精依然不罢休,变成了一个老爷爷来骗唐僧,说是来找家人的,白骨精的小把戏又被孙悟空的火眼金睛识破了,孙悟空气恨不过就又把“老爷爷”打死了,可是还是让白骨精逃走了!这下看不出真相的唐僧更生气了,一直念紧箍咒来罚孙悟空,后来和孙悟空断绝了师徒情意。

孙悟空被赶走以后,回到了花果山继续当它的猴子大王,白骨精趁火打劫抓住了唐僧,在猪八戒和沙僧的再三请求下,孙悟空终于答应了救唐僧。救下唐僧之后,唐僧也为自己当初的行为懊悔,原谅了孙悟空,重归于好,师徒四人又踏上了取经之路,孙悟空的善良与忠诚使我感动!

我相信听完我的介绍,一定很好奇其他情节吧,快来和我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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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7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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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上二年级了,要问我谁是我最好的伙伴,那可要数大大小小、厚厚薄薄的一本本各种各样的图了!我最高兴的事情就是捧着自己喜爱的书,在阳台的躺椅上乐悠悠的读故事

很小的时候,妈妈就给我买了些色彩鲜艳的撕不破的书,任我玩弄,并通过这些书让我认识了红黄绿蓝等颜色色,认识了圆、方、角等各种形状,使我感受到了一个色彩斑斓的世界。

后来,绘本故事书成了我最好的朋友,每个月我特别期待来自青岛老约翰绘本馆给我寄来的绘本故事书,包得结结实实的包裹里装着妈妈为我精心选购的各种故事书,到现在得有200多本了!这些书教我认知生命的过程、教我养成良好习惯、教我了解科学道理、教我注意生命安全……我到现在还清楚地记得,读了《牙齿大街的新鲜事》,我知道原来在我们的牙齿里时时有细菌隐藏着,一不注意它们就出来捣乱,把我吃的糖果收藏起来,腐蚀牙齿搞破坏,所以我就养成了认真刷牙的好习惯;读了《爱心树》,我很伤心,不明白那个小男孩儿为什么会一直一直向大树索取而不奉献,他不懂得大树对他的爱,我长大了肯定不像他那样!恐龙系列书《我是霸王龙》、《永远永远爱你》和《你看起来好像很好吃》最让我爱不释手,我喜欢恐龙,对它们充满好奇,这套故事让我知道强大的恐龙不光知道欺小凌弱,也有爱,后来到恐龙馆看到它们最终难逃厄运,直至全部灭绝,我心里很难过,真希望可以再见到可爱的恐龙们;《圣诞老爸》这篇故事也非常让我着迷,看了这本书,每年我都对圣诞节充满期待,对圣诞老人满心感激,因为每一个圣诞节,都会收到我想要的圣诞礼物,这可太令人开心了!尽管现在我知道了,是爸爸妈妈假扮圣诞老人,但我还是很感激圣诞节,它让我知道爸爸妈妈那么真心的爱着我,想要给我惊喜!

妈妈说,我是喂“故事书”长大的孩子,我喜欢书,希望通过书学到的知识,做一个沉稳好学、健康向上的孩子,成为一个博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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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借书的经历作文

全文共 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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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说:“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不错,书就是知识的海洋,我爱读书,我想在书籍的海洋里畅游,下面,我就讲一讲我一次借书的经历吧!

新学期开始时,老师发下来一张小学生必读书单,我看到里面有我最喜欢的作家曹文轩老师的《草房子》,那时我刚好手里有妈妈给我办的借书证,于是,星期六我便拿着借书证来到了新华书店。

哇!新华书店里的书真多呀!有丰富知识的科普书、有优美的文学书、有有趣的儿童书……可是我要借的《草房子》在哪儿呢?我努力寻找着,这时,我忽然发现每个书架上面都有小牌子,刻着小说类、漫画类、文学类……我要借的书,应该是哪一类呢?对了!文学类!我连忙跑到文学类书架,一排排地努力去寻找我要借的书,这时,一本黄色的书映入我的眼帘,封面上写着三个字:《草房子》,啊!这不就是我要找的书吗!我连忙伸出手一把把《草房子》取了下来,高兴的去排队办理借书手续,然后便回家了。

回到家后,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书读了起来,在书的海洋中畅游,我感到无比的快乐。

书带给我们知识,书是无声的老师,我爱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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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是个书谜初三作文

全文共 3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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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小迷,一个忠实的小书迷。这不,我又在看书了。

我白天看书,晚上看书,几乎只要有时间我就会捧起书,没心没肺地看,一本书总能让我为它痴迷。

一次,我写完作业,捧起《封神演义》津津有味地看着呢!看到周军的将领被捉住,我就觉得惋惜;看到周军大获全胜,我也会兴高采烈;看到众仙破阵时,我十分期待。心情也会随着故事的发展,变的时而高兴,时而悲伤,妈妈总笑我是怪人。正当我看到非常惊险的一章时,突然眼前一黑——停电了,我只好恋恋不舍地把书放起来。

还有一次,我正在看一本小说,我看得正入戏时,连妈妈叫我吃饭也没听见,随着一声怒吼:“顾文皓!”我才想起该吃饭了,一转身,发现爸爸妈妈在后面,吓得魂都没了,心想:“这下可完了呀!”我想得完全正确,因为——我马上就挨批了。

我就是这么一个任性的小书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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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3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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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第一次老师不小心提到一本,我就在书店买了。这本书也是我今天要介绍给大家的。这本书叫什么名字?然后往下看就知道了。

这本书叫《译林》,里面的一篇文章让我觉得很有道理。作家余华知道大约2000个汉字。对于一个作家来说,这是一个缺点,但是中国的批评家们却称赞他的语言简洁。余华坦言:我的语言简洁是因为我不太懂汉字。因为知道的汉字不多,语言简洁,真的是独一无二的优势。巧合的是,一个跳舞的人,跳舞时戴着帽子,左手伸进口袋,后来,这个动作成为代表他舞蹈的经典动作。事实上,他戴帽子是因为他秃顶,左手在口袋里是因为他紧张。一系列的巧合让他成为了一个有自己风格的舞蹈大师,真的很有意思。

这篇文章教会了我,没有必要掩盖缺点,因为有缺点往往会导致你的优点;懂得扬长避短,会让你的生活更加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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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最爱的书高三作文

全文共 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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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认为每个人都不熟悉。它们是人们精神的食粮,我们不能没有书。今天我将介绍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它知识丰富,老师推荐给我们作为优秀的推荐书目。我从中学到了很多。比如藏獒有两种,一种是穿越过灵魂的家犬,聪明勇敢;还有一种从未穿越过灵魂的野魂狗,残忍粗暴。

它的故事太有趣了,我忍不住想看下一章。故事紧张时,我的心也紧张,故事轻松时,我也为他们松了一口气。故事难过的时候,心里也有说不出的难过和遗憾。故事出乎意料的时候,我有无数的惊喜和好奇。它具有撩人心弦,随故事而动的能力。它有感人的力量,故事主要讲的是老猎人叫做盘巴的第七只猎狗。老猎人40年也找不到一只满意的猎狗,总是很可惜。

这第七条狗是军犬的后代,它“驱山如风,猎虎如林”。称盘巴为掌上明珠,取名“辣椒”。原来是这么一只猎狗,却因为误会差点被赵盘霸打熟。好在他是和辣椒一起长大的。孙子素素放手了,池莉满腹委屈逃到山里去了。他靠打猎为生,成了一群豺狼的首领,但池莉仍在暗中保护着赵盘霸。有一次豺狼包围了赵盘坝,疯狂发动攻击。这位老猎人处于事故的边缘。关键时刻“辣椒”及时赶到,不顾自身安危救了老主人一命。这时候,我被池莉的忠诚感动了。

是沈的著名动物小说《第七只猎狗》,它告诉我们,世界不仅是人,也是动物,我们应该与动物和平相处。它和我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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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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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路遥,大家肯定不陌生,在他四十二年的生命中,留下了无数的优秀作品。我最喜欢的一本,便是作家路遥所写的《平凡的世界》,这部书在1988年出版以后,被抢购一空,获得了无数读者热爱。

这部书主要描写的是孙少平和孙少安兄弟俩。

孙少安是一个农民,在他很小的时候,他的父亲就让他帮家里去砍柴。他的头脑十分灵活,所以在十七岁时,孙少安便当上了生产一队队长。也因为他的能力和智慧,一队的产量要多得多。但是孙少安并不满足,他和妻子秀莲建了一个砖场,生意兴隆之后,他们把全村生活困难的人都招过来,给他们工钱,改善了双水村的经济生活,从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成为一个不再为生活发愁的成功人士。

弟弟孙少平读完高中后,因为家庭的经济问题便没有上大学。但是他不愿白白受别人的恩惠,所以当孙少安叫少平来砖场帮忙时,孙少平断然拒绝,独自跑去工地干活。少平十分喜爱读书,虽然干活十分辛苦,但他空闲时分,都会读书。也因为他喜欢读书,经人介绍后,他去了大牙湾煤矿,当上了矿工。在矿工生活中,他品味了更多的人情味儿,也明白了更多的道理。

读完《平凡的世界》,我深深地明白了一个道理:在平凡的生活中,只有自己敢于奋斗,才会让自己变得不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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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本好书话题

全文共 8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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顽皮的春风挑逗着我凌乱的头发,而我的眼眶中饱含泪水,想有“脱壳而出”的欲望。细眼看,怀里抱着一本《城南旧事》。想知道我因什么而热泪盈眶吗?

那是因为我看见了《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我们渐渐长大,童年也将渐渐离我们远去;我们即将小学毕业告别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担负起生活的责任。

我非常喜欢里面的一句话:“我们是多么喜欢长高了变成大人,我们又是多么怕呢!”是呀!多么的矛盾,但我们内心不就是这样的矛盾吗?既想长大又怕长大后生活的坎坷。原本都是一群活泼可爱的孩子,转眼间就变成成熟稳重的毕业生,人生何尝不是这样的矛盾呢?

好想把时间停留住,可它就是这样无声无息地溜走了。散步的时候,日子从我懒散的步伐间跃过;休息的时候,日子从我的枕边流过;写字的时候,日子从我的笔尖跨过;回忆的时候,日子从往事中溜过……

《城南旧事》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的以其七岁到十三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自传体短篇小说集,初版1960年。全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观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淡淡的哀愁与沉沉的相思,感染了一代又一代读者,可视作她的代表作。曾被评选为亚洲周刊“二十世纪中文小说一百强”。它满含着快乐而略带忧愁的基调,多了些辛酸的味道,也多了些阳光明媚的色彩,将其自身包含的多层次的情绪色彩,以一种自然的、不着痕迹的手段精细地表现出来。

小英子作为一个主要人物出现在文章中,当她发现大人们的良好愿望与现实之间存在着巨大反差时,她天真善良的幼小心灵就愈发显得孱弱。缠绕在文章中那种无往不复的悲剧轮回也就更加令人触目和深省,这也正是本文显得丰富厚重的关键之笔。

“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但是童年却一去不还。冬阳底下学骆驼咀嚼的傻事,我也不会再做了。”我们又何尝不是想念着童年生活中的一切;想把它狠狠地抓在手中,可它却像沙子一样,抓的越紧它溜得越快。

每当我拿起这本书时,总不忘带着一种淡淡的忧愁,但它总会告诫我珍惜时光。我现在把它介绍给你,希望你能从中有所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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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书虫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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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人背后说我是呆子,其实我一点也不呆。我只是很喜欢书、很爱看书,我经常被书里的道理和故事情节所打动,所以没有注意身边的事情。

我为什么这么喜欢看书呢?因为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能让我明白许多道理,还增长了我各方面的知识,使我进步很快。

我喜欢在书的海洋里遨游,那种感觉快乐极了,我希望可以做书里的大人物,写出各式各样的好文章,为祖国做出贡献,干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业。

可是因为我太爱看书,我就有点控制不住自己了,上课时我也偷偷看书,看到精彩处忍不住笑出声来,影响大家听课,自己也知道不好可就改不了,就连睡觉时也藏本书在被子里看。书就像我天天一日三餐吃饭一样,缺一不可。看书花掉我所有的时间,以至作业都没完成。爷爷说:“我必须看对学习有用的书,还要不影响学习。”唉,我只好照办了,谁让我管不住自己呢?

我希望我能做一个聪明的书虫,还要做一个知识博大精深的大书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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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好书伴我行600字话题

全文共 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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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以怡情,足以傅彩,足以长才,为何不读书?

题记

俗话说“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可见读书备受推崇。古往今来,好读书者如同恒河沙数,吾亦是其中一份子。

窃认为读书好处良多,但最见于怡情、傅彩、长才三点。

读书足以怡情。其怡情者,最见于心中苦闷、孤独、愤慨与失望无处排遣之时,此时若手上有一佳作,则无限的苦闷与烦恼就都将被灵魂与精神的充实所代替,愤慨也终将化为平静,失望的心也将受到鼓舞。为何读书有此等效果?因为佳作必细细品读,方能解其中味,细读,浸染,尔后超脱。因此吾爱读书,愿能得书香长伴,则人生一大幸事!

读书足以傅彩。其傅彩者,最见于写作时好词佳句信手拈来,不觉有一丝停滞。若能做到常读书、读好书,则心中就能辨别何为好文,在平时阅读中亦能积累丰富的词句,则文章便能写好、写妙、写绝。世间锦绣皆为我所用,何其快哉!故吾爱读书,如得书香常伴,则人生一大乐事!

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可见读书足以长才,其长才者,最见于思维之敏捷,知识之丰富。如使人常读书,则对知识均有涉猎,自然才气滋生,触类旁通。由是则凡人可以此蜕变为有识之士。故吾爱读书,若得书香长伴,则生而无憾也!

由此,读书既有诸多好处,则为何不读书?至此,吾下定决心,凡吾感兴趣之好书者,吾必阅之。吾必不因他事而停止阅读,虽工作紧急、任务繁重,亦要偷闲读书,以书香作伴,用以怡情,用以傅彩,用以长才。

漫漫人生,书香作伴;沉醉于斯,幸福绵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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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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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自己的故事,可是,说来说去都是关于的,让我来讲给你们听吧。

我从教室后面的书吧里借了一本书,名叫《我把班长变小了》,我大概的翻了一下,觉得这本书不错就把它借走了,晚上,回到家里,作业做完后,我拿起《我把班长变小了》这本书看了起来,因为我每天都有做完作业看会书的习惯,前面我看到主人公为了报复班长,就在班长经常放学来的奶茶店,在班长爱喝的朱古力味的珍珠奶茶里放了一些东西,班长喝下去之后,就慢慢的变小了……哇!竟然能变小,真厉害,如果我能变小就好了,不如我也来做一做这杯奶茶,好,说干就干……

我家里有从超市里买来的珍珠奶茶,不是朱古力味,但能喝就行了,我按照胡掓粉,鸡精,嫩肉粉……,终于调好了,我高兴的笑了一笑,咕咚,一口吞了下去,不是我变小,反倒是我奔上卫生间把东西吐了出来我生气的说:“这书骗人,我以后再也不看书了。”说完就哭了起来,妈妈听到了,连忙出来说,这到底是这么回事,我一五一十的讲给妈妈听,妈妈给我讲了很多道理,我终于懂了。

妈妈讲完后,给我倒了一杯水,我也乖乖睡觉了,妈妈高兴的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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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有关书的初三作文

全文共 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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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一本我喜欢的,叫做《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这本书是由英国作家罗尔德·达尔写的。他从事写作几十年,他一共写了包括《查理和巧克力工厂》《查理和大玻璃升降机》在内的十八本书,深受小朋友的喜爱。

《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讲述了一位巧克力制造商,发明家威力·旺卡先生要在全世界范围内邀请五位小朋友来参观他的巧克力工厂。这座工厂号称全世界最大的巧克力工厂,它非常的神秘,没有人看见有工人进出,那么巧克力究竟是谁生产的呢?通过获取巧克力中的金色邀请券,主人公查理和来自俄国的奥古斯塔斯、英国的维奥莉特,爱嚼口香糖的维奥莉特来自美国的麦克五位小朋友将一起去参观这座神秘的工厂。

工厂门前,一位头戴黑色高顶礼帽,身穿桃红色天鹅绒燕尾服,手拿一根金色的手杖的人在门口迎接他们,他就是工厂的主人威力·旺卡先生。大家跟随他一起参观工厂。小朋友们被工厂里的景象所震惊,有牛奶糖堆成的山,巧克力瀑布,棕色糖浆流成的河,还有向小精灵一样的奥帕伦帕人。在参观的过程中,也发生了一些有趣的事,因为不守规则,贪吃,奥古斯塔斯掉进了巧克力河,因为任性,不听劝告维奥莉特变成了蓝莓,因为不讲道理,骄纵维奥莉特滑进了垃圾槽,因为不谦虚,自以为是的麦克被电视机传送成了手掌大小的小人。

最后只有查理留下来了,参观完了整个工厂。同时,因为他善良,聪明,讲文明,守规矩,谦虚自律。旺卡先生把这座工厂赠送给了他。我们都要向查理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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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喜欢看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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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小迷。书就是我的智慧的翅膀;书也是我生活的方向盘;书更是我知识的源泉。

我在上一年级的时候,妈妈每天陪着我读带有插图和拼音的书。我上二、三年级的时候又迷上了一个奇妙的童话故事。现在,我又迷上了带有历史性的书,比如《三国演义》、《水浒传》、《红楼梦》、《西游记》等。

有一次,我正在津津有味地读着《三国演义》,我突然感到口干舌燥,可是我又不忍心放下读到一半的书。于是,我决定拿着书去厨房,妈妈看着我说:“女儿,先把书放下。”可是我只管看书哪里听得到,妈妈看我没听到,只好无可奈何地看着我走向厨房,便去干自己的事情了。我刚准备伸手去倒水,可谁知,《三国演义》刚刚看到精彩处,我便缩回了手。我站在那里把精彩处看完后我才感到腿脚发麻,我抬头看了看天花板,心里想:咦?我不是在书房看书吗?怎么会在这里?一连串的问题使我迷惑不解。这时,我才发现妈妈站在厨房门口好长时间了,我问妈妈:“妈妈,你知道我怎么会在这里吗?”妈妈笑着用手指点了一下我的小脑袋说:“你还知道呀,我叫你,你怎么也听不见呀?”我仰起头想了想,这才回过神来,笑着说:“嘻嘻,刚才看得太入迷。”我和妈妈这时都笑了。

怎么样?我这名副其实小书迷把你们逗笑了吧?我就是这样一个人,我就是这样一个每天沉静在书的海洋中的小书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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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介绍一本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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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两万里——这是一本好,我想推荐给大家。

《海底两万里》是一部科幻小说,讲述了一位教授和尼摩船长带领鹦鹉螺号探索海底,克服各种困难,横渡大西洋和太平洋,经历了一次次冒险的故事。

这本书多有趣啊!船长和教授反复探索,克服了各种困难。这种精神值得学习。我想:我们身边有这样的人吗?要通过困难实现自己的愿望,但是有的人就是懒,就是想不劳而获。这样的人再这样懒下去,脑子就不动了,观察不到,思考不到,手什么都不会做。他们到最后连饭都不吃,多可怕啊!人不是生来就这么懒的,他们拒绝动脑。

孩子们,请想想你们的未来:如果当时什么都做不了,你们会怎么办?

就像冰心奶奶说的:“好好读书,好好读书,好好读书。”今天,我给你介绍一本书。这本书叫《笑猫日记——孩子的秘密天堂》。

这本书的作者是杨,他是一位深受喜爱的儿童文学作家。这本书的内容很有趣。故事是这样的:春天的一天,一个马戏团来到翠湖公园,这个宁静的冬天终于热闹起来了!但是,马戏团里没有动物明星,没有空中飞人艺人,亲爱的西瓜小丑也不能上台表演。所有的节目都让孩子们失望。在“我”和万年乌龟的帮助下,西瓜小丑们在楠木森林成立了酷马剧团。从此,楠木森林成了一片充满故事的神秘森林,成了永远只属于孩子的秘密天堂。

哦,差点忘了介绍英雄。他就是“笑猫”。故事人物包括万年龟、西瓜小丑、绿鹦鹉、黑旋风、小白和菲娜┅ ┅。我最喜欢西瓜小丑,因为他能表演马戏,能给孩子带来快乐。

我喜欢这个故事,因为它告诉我们,大人有大人的世界,小孩有小孩的世界。成年人应该保护孩子的纯真,这样我们才能有一个快乐的童年。

嗯,听了我的介绍,你喜欢这本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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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与书为友作文初一

全文共 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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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和谐的社会,是我们共同的需求;一个和谐的社会,才能孕育出个个人才。高尔基曾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像一个世外桃源,能让人如痴如醉在里面;书像一位循循善诱的老师,不但教给人丰富的知识,而且陶冶了人的情操;书是人与人之间互相沟通的纽带,可以通过它沟通思想、彼此息息相通……如果与书为友,社会就能和谐,不信,你听听。

我们村原来有一个赌鬼,他特别爱赌博。他一旦进了赌场,叫他做事,简直比登天还难,他的屁股上好像粘上了胶水,牢牢地钉在了椅子上,任你怎么拉都拉不下。别人经常在他的背后说他的坏话。

有几次,他的运气很差,输光了身上所有的钱,还欠了别人一屁股的债。回家后,他大发脾气,把他的妻子打得遍体鳞伤。他的妻子忍受不了这种折磨,一气之下,回了娘家,还与他离了婚。他变卖了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才还清了欠下的债。

以后,他再也没有钱去赌博。无聊的时候,只能三心二意地拿书消磨时间。读着读着,他发现读书原来也非常有趣,就津津有味阅读起来……从此,他便迷上了看书、读报,再也不去喧闹的赌场,对人也礼貌多了,还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过上了安定的生活。

渐渐地,村里人对他的看法有了好转,再也不在他的背后议论他,说他的坏话,反而与他友好相处了。他再也不是人们心中的赌鬼了。这一切,都因为他与书为伴。

与书为友,夏天读出凉爽,冬日读出温暖,孤寂变成充实,浮躁化为澄澈,平淡变得浓郁,人生因此更加睿智而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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