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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一本书作文20篇

每当我读到一本好书,都觉得那是一种快乐。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读完一本书作文的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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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级推荐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3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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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你推荐一本名叫《一岁的小鹿》的,它的作者是美国的玛·金·罗琳斯,是一位美国作家。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小主人裘迪一直和爸爸妈妈过着贫苦但幸福的日子,他像所有的孩子一样天真无邪喜欢逗小狗,喜欢和爸爸出去打猎,他从大自然中学会了尊重,珍惜生活中的一切,他深爱着大自然,但是他还是觉得孤单,直到机遇巧合,他遇见了自己生命中的那只小鹿,它像爱兄弟一样爱他,可是顽皮的小路长大后糟蹋了许多粮食,为了全家的生计,最后他不得失去了小鹿。

让我感动的情节是小鹿的痛苦征服了裘迪,他踌躇起来小鹿困惑的抬起了脑袋摇摇晃晃地走到母鹿的尸体面前福生嗅了嗅,咩咩的叫了起来我记得我读到这里的时候我流泪了我恨不得来到森林把小鹿暴走因为小鹿要尝到失去亲人的滋味我同情他。

这本书中还有许多优美的词语,比如兴高采烈,疾步如飞,暴风骤雨……还告诉我们要爱护大自然,遇到困难不退缩,勇敢面对……

这就是我要推荐这本书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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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好书伴我行600字话题

全文共 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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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以怡情,足以傅彩,足以长才,为何不读书?

题记

俗话说“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可见读书备受推崇。古往今来,好读书者如同恒河沙数,吾亦是其中一份子。

窃认为读书好处良多,但最见于怡情、傅彩、长才三点。

读书足以怡情。其怡情者,最见于心中苦闷、孤独、愤慨与失望无处排遣之时,此时若手上有一佳作,则无限的苦闷与烦恼就都将被灵魂与精神的充实所代替,愤慨也终将化为平静,失望的心也将受到鼓舞。为何读书有此等效果?因为佳作必细细品读,方能解其中味,细读,浸染,尔后超脱。因此吾爱读书,愿能得书香长伴,则人生一大幸事!

读书足以傅彩。其傅彩者,最见于写作时好词佳句信手拈来,不觉有一丝停滞。若能做到常读书、读好书,则心中就能辨别何为好文,在平时阅读中亦能积累丰富的词句,则文章便能写好、写妙、写绝。世间锦绣皆为我所用,何其快哉!故吾爱读书,如得书香常伴,则人生一大乐事!

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可见读书足以长才,其长才者,最见于思维之敏捷,知识之丰富。如使人常读书,则对知识均有涉猎,自然才气滋生,触类旁通。由是则凡人可以此蜕变为有识之士。故吾爱读书,若得书香长伴,则生而无憾也!

由此,读书既有诸多好处,则为何不读书?至此,吾下定决心,凡吾感兴趣之好书者,吾必阅之。吾必不因他事而停止阅读,虽工作紧急、任务繁重,亦要偷闲读书,以书香作伴,用以怡情,用以傅彩,用以长才。

漫漫人生,书香作伴;沉醉于斯,幸福绵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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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10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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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我将书的界限模糊后又扩大,于我,实体的书自是毋容置喙,一阕诗词是书,一首歌谣,甚至一个人都是书。他们环绕着富有主观性极强的感情色彩,在我的体内碰撞出经久不息的震颤共鸣。

我在书浩渺的文字中寻到新奇的手法,在那儿惊奇着。《计数器少年》一书中形容他“螃蟹般的块状体格”,这比喻用得多妙!再如《追风筝的人》中“一具骷髅伪装成他,前来开门”,我眼前几乎映现出人物极度消瘦的身影了。梁遇春在其对徐志摩坠机身亡发表的悼文中回忆:“他的眼睛又好像希腊雕像那两片光滑的,含有无尽情调的眼睛。”岁月更替轮回,而文字的本质始终未曾改变,反而因时光的积累沉淀得越发厚重且韵味悠长。

我在书含情脉脉的描写中窥见其惊艳。京极堂说:“没有不好看的书,书都是有趣的。”于我而言,我更倾心于其中表达着或是沉重或是缱绻的感情的式样。百人一首中第十六首和歌“别君远赴因幡国,心似稻叶山顶松。天边若闻君相待,自当速速就规程”将其理解成阐释好似上杉景辉与直江兼续的铁一样的主仆关系的词固然可以,但若利用文字自身的灵活性稍加变通,表达了若兼续与石田三成般的深厚友情也未尝不可了。

而除了歌,诗也是极尽抒情之能事。有人这样评价:诗人的灵魂在彼此的分裂和仇恨中,穿越了宇宙,在那里凝视我们这个已经没有诗人的地球。这一方面显示出诗人与世俗格格不入的特例独行性,一方面显示出其在精神领域层面的开明者的地位。在读诗的过程中,我好像不再是我了,身体只是魂魄的暂驻地,我于书中与作者试图表达的心境融合,受到圣礼一般变得虔诚又纯洁,用湿润和孤独的眸子凝视着世界。

我有时也读人,人也是一本书。人们经常将老人的逝世叙述成一座图书馆的消失,其原因大概也在于此吧。《在路上》的主人公迪安,是“西部牛仔的原型和流传至今的拓荒精神的最好诠释者”他生活在社会边缘,穿梭在美国东西海岸间的公路上来往追寻他所向往的无限自由的美国梦。他作为西部夜晚英雄,生气勃勃,不可预测并且旋风般令人晕眩。此人葆有引人羡慕的魅力性格的同时,也像个普通人那样拥有或许可被缩放却无法消除的缺憾。通过读这个人物,我的确得以探视美国拓荒精神的再现以及一种想象的状态和一种醒悟的感觉。这些狂野漾着热量的文字和人物形象赋予我生活的激情与反抗,填充我以各种形状的爱,使我成长为一个更加全面的人。

我与书一直以来是我单方面受惠的交往形式有些令人自愧,然而若要我吐露心声,引用那句顾城写给妻子的话再合适不过“我将默默注视你,让一生都沐浴着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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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和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8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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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人兰质蕙心,聪颖智慧;读书,使人秀外慧中,豁达晓畅;读书,使人目光远大,志存高远;读书,使人思维活跃,才华横溢。

——题记

从我住进妈妈的肚子里开始,我就受到了书的影响。妈妈不知从哪里听说看书可以培养宝宝的智力,所以就叫爸爸把往年的一些名著翻出来: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巨作《红与黑》,被列为中国古典名著之首的《红楼梦》,具有自传色彩的长篇小说《简·爱》…………妈妈也就掉进了读书的“深渊”。后来听爸爸说,妈妈生我的几分钟前都在看《简·爱》,结果一阵剧痛,妈妈抓着《简·爱》就进了手术室,生我的时候手里也紧紧的捏着《简·爱》。

一出生,家里的书就全部被我“霸占”了,尽管看不懂书的内容,但我不管做什么事儿都要抱着一本书,就算是睡觉也要死死的抱住一本书,才肯入睡。

稍微大一些,因为读书还曾在家里闹过一场笑话呢!那年,我才三岁,那时,还没普及智能手机,妈妈爱看书的习惯也被保留了下来,晚上,定要看一会儿书才能睡得着。妈妈要看书,有灯光照着我,我也没办法睡觉,于是我抓起一本书,也跟着看了起来。那时我很小,不识字儿,但我却看的十分认真,不哭也不闹。所以妈妈想看看我是否能看懂书的内容,于是妈妈轻轻地放下书,把头凑过来,还没来得及看我是否读得懂内容,就哈哈大笑起来。边笑还边说:“哈哈……哈,宝贝,你怎么把书倒着看,哈哈。”原来是我把书倒过来看,还看得津津有味。

随着时间慢慢地溜走,我上了小学,我对书的渴望,也越来越强烈,但那时刚开始学拼音,识字非常慢,因此十分懊恼。于是,我为了增加阅读效率,我开始直接识字,对路边店上的广告牌“情有独钟”。每次去逛街,眼睛都会跟着路边的广告牌看,如果有我不认识的字的话,就会摇摇身边大人的手:“嘿,这个字读什么?”这样我喜欢上了识字,对书也是爱不释手。

认识了许多字以后,看书也是“一目十行”,偶尔遇到不认识的字,也要翻出躲藏在角落里的《新华字典》,非查到这个字不可。

书,是我最亲密的朋友,它给予我知识,赋予我力量。书,我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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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五年级推荐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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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陆忆萱。

我今天给大家推荐一套叫做《魔戒》,作者是英国的托尔金。这套书分为三部,第一本是《护戒同盟》,第二本是《双塔殊途》,第三本是《王者归来》。这套书是一部魔幻的冒险小说,内容主要是魔戒远征队要把敌人最厉害的武器魔戒送到制作魔戒的地方去销毁,一路上充满了重重困难。但魔戒远征队都一一化解,最终将魔戒成功销毁。

这套书的每本书的后面还印了一些作者对这本书的评价,现在我来给大家读一些。这句话是《哈里波特》的作者JK罗琳说的:我14岁时开始阅读《魔戒》到《哈利波特》写到最后一卷时,我依然坚持认为自己不会超过托尔金,他的作品里有全新的语言和神话,而我的魔幻世界里没有这些东西。第二句是《冰与火之歌》的作者乔治马丁说的:拿到托尔金的书时,天啊,我绝望了,我怎么努力也达不到他的成就,甚至连接近也做不到,他才是真正的大师。从这些作者的话中我们可以感受到《魔戒》是一部非常精彩的小说。

同时,《魔戒》这套书也拍成了电影,每部电影都有3到4个小时,而且看过《哈利波特》这部电影的同学再去看《魔戒》这部电影,你会发现《魔戒》里的一个角色,扮演甘道夫的演员和《哈利波特》里面霍格沃兹校长这个角色的演员是一样的哦。

今天的好书推荐就到这里啦,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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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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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筱雅

我们家的很多,我从小就有了读书的习惯。都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觉得也是,因为一本书而让我写的作文经常受到老师的赞美,那本书就是《意林小文学》。

《意林小文学》是我从五年级开始定的,订了以后,发现里边还可以学习写作秘籍,学习明星是怎样激发他们变得更加优秀。不仅仅只有这些,还有许多的小文章,都是节选或全文,有些故事是伤心的,有的是开心的,有些是经受挫折后战胜了自己的对手……不仅我学到了许多新的词语,还懂得了人生道理。就像有一篇文章是这样的:女生小燕子是一位女学生,爷爷想给上学的她送点吃的,可那天正好小燕子有事出学校了,爷爷在校门口等了一天……家人们以为爷爷出去转了,可整整一天还没寄俺爷爷回来,全家人都急了,一边报警,一边出去找爷爷……当爷爷被找到后,小燕子也非常懊悔。一天爸爸妈妈不在家,在这个时候小燕子准备“行动”,把她讨厌的爷爷送回乡下去。回来时爸爸妈妈只见她一人回来了,就问爷爷呢?小燕子吱吱呜呜才说出了真相。爸爸急切地说:“你的学费不够,爷爷把房子卖了才给你交的学费。”小燕子一听,感动地哭了起来,很快就把爷爷接了回来。之后爷爷去学校给小燕子送饭,小燕子非常欢迎爷爷,不再讨厌爷爷了。这个故事让我想到了自己的爷爷奶奶,哪个不爱我们,为我们做了那么多!我们应该好好孝顺他们。

这就是我喜欢的书《意林小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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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推荐一本书五年级最新

全文共 3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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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有很多,我喜欢看《西游记》,《101个经典童话》,《一千零一夜》,但是我最喜欢看的是《谁动了我的奶酪》。

《谁动了我的奶酪》这本书封面是一个金黄色的大奶酪,上面写着这本书的题名,还写了一句我怎么也看不懂的话:一个在工作或生活中处理变他的绝妙方法。这本书写了一个好玩的故事,同时也告诉了我道理。在一个巨大的迷宫中,有四个小家伙,一个叫“嗅嗅”一个叫“匆匆”,一个叫“哼哼”,还有一个叫“唧唧”。每天这四个小家伙为了填饱肚子和享受乐趣,在迷宫中找一个叫“奶酪”的食物。终于,他们在一个走廊的尽头找到了奶酪c站。没过多久。

奶酪c站的奶酪马上被吃光了,小老鼠们又开始了寻找奶酪的行动,而那两个小矮人也只有一个人付出努力和小老鼠们找到了一个更大奶酪站台——奶酪n站……

这本书告诉我了一个道理:需要在迷宫中找到我们自己的道路,帮助我们在变化的时代获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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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与书为伴初三作文

全文共 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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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我就很爱看,还记得那时候,我学会了看书,我就在书里学会了许多许多知识,我发现,书,原来那么好看,那么让人陶醉其中。每当我陶醉在书的海洋中时,一种奇妙的感觉就充溢着我的心房。我似乎听到自己从心底发出的由衷赞叹:“读书真好。”书,还能为我排忧解难,一次,我考试考砸了,很烦恼,于是捧起一本书,细细品尝这书,便什么烦恼也没有了,所以,书,像是我的知心好友。

我喜欢书,因为书可以帮你忘记时间,沉醉在另一个世界,让你无法自拔,我喜欢那种感觉。

清晨,一缕阳光从窗户外射进来,翻开一本《唐诗三百首》,读起《忆江南》,陪着白居易一起看江南:太阳从江面升起时江边的鲜花比火红,春天到来时碧绿的江水象湛蓝的蓝草。

阳光灿烂的正午,烈日当空的正午,拿起一本《西游记》这本书中,孙悟空保唐僧西天取经的景象不断出现在我脑海里,我回味着它,不禁沉迷:齐天大圣被众天兵押去斩妖台下,绑在降妖柱上,刀砍斧剁,枪刺剑刳,莫想伤及其身。南斗星奋令火部众神,放火煨烧,亦不能烧着。

读书真好,读书能让我们学到很多知识,正如莎士比亚所说:书籍是人类知识的总统。书还是我们的好伙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终生的伴侣,最诚挚的朋友——高尔基。

我读书,是因为喜爱而读,每当沉醉在书中的时候,我都觉得自己身临其境。读书,让我学到的是知识,是情谊,是理性……是许许多多从游戏和电视里不能学到的东西。正因如此,我才会喜欢书,书,陪伴我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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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一本有魔法的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4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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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啦啦啦——啦啦啦——”小明唱着欢乐的歌声跑回了家。他之所以开心,是因为他有了一本有魔法

有了这本有魔法的书,小明决定试试有什么魔法。他来到空荡荡的房间里,想玩一玩。他打开有魔法的书,把它放在桌面上,看看有什么变化。小明桌面上出现了几个大字:“请画出来!”小明见了,从桌子上拿出了一张纸和一枝笔,画了一辆小汽车和一辆丑丑的大卡车。魔法书立刻变出了玩具和几个字:“画在书上!”小明看了这几个字,终于明白了魔法书的用途。

玩完了玩具,小明饿了。可是,他不会画好吃的,只好把愿意写了出来。魔法书把小明带到了餐桌上,小明看见桌上摆放着好多好吃的,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吃得可香了呢!

到了下午,小明要做作业了。可是,他还是不肯离开魔法书,只好把魔法书放在他的旁边,开始做作业。过了一会儿,小明遇到了难题。魔法书就变出了一个魔法精灵。魔法精灵帮助小明想到了答案。小明开心极了,和小精灵成了好朋友。和小精灵成了朋友以后,小明也变得越来越聪明,越来越爱动脑筋。小明从不会到会,差到优秀,就连老师也越来越喜欢他了。

从此以后,小明就天天和小精灵和魔法书在一起,成为博学多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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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书虫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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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我的爱好,我可是一个小虫啊!有一句话叫:“书中自有黄金屋。”那时我还小,听了这句话,我想都有黄金屋了,会不会有糖果屋、饼干屋、还有牛奶屋呢?于是我就看起来了。谁知这一看,虽然没找到糖果屋、饼干屋、还有牛奶屋,但我却真正体会到了“书中自有黄金屋”这句话的含义,也看上了瘾。每次早读课的时候,我就不知不觉地沉入书中,连课本都忘了准备。直到上课铃响起时,我才从书的世界里钻出来。

有一次,妈妈带我去图书馆看书,我随手抽出两三本,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两三本书很快就被我看完了,我抱怨道:“怎么这么少啊!”于是我又去大人图书馆借了几本金庸的书看。时间过得飞快,不一会儿,就下午四点了。妈妈看了看手机,说:“竺星语,我们该回家了。”“哦!“我极不情愿地站了起来,揉了揉早已麻掉的屁股,只好跟着妈妈回家了。

怎么样?我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小书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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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与书的故事

全文共 7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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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没有籍,就好像没有阳光;生活中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了翅膀。—莎士比亚

也许是厌倦了苦燥无味的化学方程式,也许是为了逃避令人窒息的x+y,我切盼着每天与你见面。你一次又一次地陪伴着我,你用那泛着清香的扉页,引领着我走向一个鲜活的世界——我心中那份渴望、那片怡人的“绿地”。你的知识广阔无垠,你的语言富有哲理。你的目光是那么温暖,好像能融化世界上所有冰冻了的心,你的双手是那么温柔,好像能抚平人间的累累伤痕……

当我因失败而痛苦迷惘时,你总这样对我说:“真正的光明并不是没有黑暗的时候,只不过永远不为黑暗所遮蔽罢了;真正的英雄并不是永远没有卑下的情操,只是不为卑下的情操所左右罢了;当你要战胜外来敌人时,首先得战胜你内在的敌人,你不必害怕沉沦堕落,只要你不断地自拔与更新。”当我因成功而手舞足蹈时,你总这样对我说:“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强中更有强中手。

真正的强者,不但要经得起失败的考验,还要经得起成功后糖衣炮弹的洗礼,当你沉浸在幸福的甜蜜里赏花赏月时,只怕别人已到了峰巅了。”当我因困惑而不能自拔时,你总这样对我说:“人的一生中会遇到很多人,有的是流星,有的是恒星。流星是美的,可它终究是一颗流星,流星的意义在于瞬间即逝,流星的美也只源于刹那间。

流星毕竟是流星,若追寻长久,只能等待属于自己的那颗恒星,死死地抓住这瞬间的美,痛苦只能是自己。”当我畏首畏尾踌躇不前时,你给我送来这样的诗句:“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是啊!这就是你,不管是树荫之外喧嚣着浮躁的热浪,还是窗外肆虐着凛冽的寒风,只要和你在一起,就会在热浪之中享受一片清凉,在严寒之中享受一份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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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书虫三年级作文300字

全文共 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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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我扑在籍上,就像街的人扑在面包上”,我便是如此。

记得,我上三年级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最美的夏天》这本书。一回到家,我便开始疯狂的看了起来,我的心情随着里面的人物起伏不定,里面的人物快乐我也快乐,里面的人物伤心我也伤心,当妈妈走上来叫我吃饭时,我问妈妈为什么不在下面叫我,而要上来叫我?妈妈回答说:“我都在下面叫了你好几遍了,结果你回都不回我一声,我才上来的。”“哦,原来如此啊。”我说完边走边翻开书继续看,谁知,在走楼梯的时候我一脚踩了个空,直接“飞”了下去,但是有了这次的教训之后,我还是不知悔改。在吃饭的时候,我吃鱼刺卡在喉咙里了,喝汤呛到了……于是,妈妈实在忍不住把我手里的书拿了过去说道:“你这个‘小书虫’,你给我好好吃饭,再不好好吃饭的话,我就把这本书撕破。”听了这话我便不再看书好好吃饭了,吃完了一大堆的饭菜,我就趁着妈妈洗碗的时候悄悄地把书拿走,继续疯狂地看了起来。

这就是我,一只“小书虫”这就是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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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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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童年非常讨厌,就像老鼠见了猫一样,我觉得书就是一个“恶魔”。

我喜欢玩,讨厌看书受到了父母的关注,有一次,我左顾右盼的,准备逃出去玩,结果被爸爸发现了,爸爸把我一把拉回了房间,丢给了我一本《知识大全》。我在房间里,无聊的发愁,只能极不情愿的拿起书看起来,不一会儿,我就被迷住了,里面优美的古诗让我觉得我就是一名诗人,在皎洁明亮下作诗,我幻想着幻想着,不知不觉就到了晚饭时间,从此我就爱上了看书。

现在,《西游记》、《三国演义》等书,让我如痴如醉。《童话故事》和《古典小说》也让我如痴如醉。

常常看书,使我的到了报偿,我从小学一年级开始,知识慢慢看书的过程中积累。一次参加知识竞赛,我轻松就获得了第一名,还有一只小熊作为奖赏呢。从中我想到了凯勒的一句话“一本书就像一艘船,带领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生活的无限宽广的海洋。”

还有一次,参加学校组织的作文比赛,我分外激动的参加了,平时积累的成语和好词好句,像灵丹妙药般发挥了作用,我准备大显身手,奋笔疾书,最终获得了一等奖。

一日无书,百事荒芜,渐渐的我对书就像对待我老友一样,念念不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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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推荐一本好书高二作文

全文共 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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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的好朋友,带给我们快乐和知识,还可以冶炼情操,在书的面前,没有贫穷和富贵,没有种族差异,只有欢声笑语,和在书的王国遨游的步履、书带给你的无数次冲击。我要向你们推荐一本好书:《少有人走的路》。

这本书含有深厚的哲理。放弃有时才是正确的,很多人都认为坚持才是胜利,但是,其实他们都错了,又放弃才有新生,不愿放弃的人其实是不愿放弃一时的快感,然而,有时若不放弃,将会失去很长一段时间的快乐,虽然对于人们来说,放弃会令人感觉到很大的痛苦,但这种痛苦是很短暂的,如果坚持那所受到的痛苦会更大,就像从斜坡上,骑自行车冲下来,不愿放弃那一时的快感,而受到了冲进草丛摔伤的痛苦,那时,你就会后悔了;如果放弃了,或许会心有不甘,但那总比让自己冲进草丛,摔得遍体鳞伤好。所以,有时放弃是更明确的选择。还有“迎接挑战”,那什么又是“迎接挑战”呢?挑战的机会无处不在,而是你放弃了这个机会。此时,如果你的上司说:“敢挑战我,你就等着卷铺盖走人吧!”你或许会求安稳而放弃,但这就是挑战,它可以磨炼你的意志和勇气,这个是不该放弃的,放弃了它,只会让你更加软弱,“有志者,事竟成”,你若想成为一个成功人士,就不该让自己软弱下去,坦然迎接挑战,磨炼自己,那你的志气会增加,该走的就是上司了,做人要有自信、志气,才能干得更好,一定要坦然的“迎接挑战”。

我的老师曾说过:人生就像在做选择题。每一个路口都要你做出选择,不能一味的选择一个答案,坚持未必就是答案,人要学会变通。选择做一个怎样的人,选择一个目标,选择一本好书,自己未来的路自己选择。这就是我在《少有人走的路》中学的的!它是一本很好的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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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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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柜里,躺着一本书——《罗宾逊漂流记》,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这是一部关于冒险,智慧和勇敢的永恒经典,是航海探险小说的先驱,小说讲述了英国人鲁宾逊由于所乘的货船在海上沉没,孤身一人流落到无人的荒岛,为生存而不懈奋斗的艰辛历程。

主人公鲁宾逊乐观向上,百折不回的精神以及他那锐意进取,坚强不屈的品质一直感染着我,激励着我。每当我遇到坎坷不敢前行时,我总是会想起鲁宾逊,想起他那伟大的精神和品质。

记得有一次,我遇到了一道难题,想了好长时间也想不出来,越想越着急,都急的快哭了!可是,我想到了鲁宾逊,他在那样困难的环境下都能解决诸多难题,为什么我就不行呢?更何况只是一道数学题。于是,我再次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去做,果然,在用了无数张草稿纸后,我成功地算出了那道题。

记得还有一次,我和爸爸妈妈在沙漠上游玩。走着走着,我离爸爸妈妈已经很远了。我看看爸爸妈妈,又跑了起来。当我回过头来寻找父母的时候,他们竟神秘失踪了!望着四周陌生的环境,我呆了,哭了起来——我迷路了,我被丢了!这时,我再次想到了鲁宾逊,面对困难,他哭了吗?不,他没有,哭解决不了困难,要勇敢地面对,于是,我静下心来,在管理员的帮助下,终于见到了爸妈。

鲁宾逊他那顽强的精神,帮助我勇敢地与困难斗争。

鲁宾逊他那伟大的品质,教会我在生活中要坚强。

鲁宾逊他那不平凡的历程,更使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

《鲁宾逊漂流记》交给了我许多,它真是我的“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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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推荐一本书:朝花夕拾

全文共 7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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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洋

哈喽!大家好!没错,又是我——海洋。一周不见,有没有想我呢!这周我给大家推荐的是《朝夕拾》,下面,跟我一起走进去吧!

这本书的作者是鲁迅,原名周樟寿后改名为周树人,“鲁迅”是他的笔名,其实鲁迅并非一开始就写文章,他在日本东京留学从医时,在看电影时,发现了中国人的腐败与懦弱,他意识到凭借医学,根本无法医治中国人的灵魂,于是,他毅然回国,弃医从文,要通过文章来医治中国人的灵魂,他写的文章都是白话文,就是通俗易懂的文章,他在当时的影响很大,他是著名的文学家、思想家、教育家,五四新文化运动的重要参与者,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毛泽东曾评价:“鲁迅的方向,就是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方向。”

《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共有《小引》、《狗▪猫▪鼠》、《二十四孝图》、《五猖会》《无常》《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父亲的病》《范爱农》《后记》等十二部分组成。

让我记忆深刻的是《二十四孝图》,这里是元代郭居敬编,内容是古代所传二十四个孝子的故事。后来的印本都配上图画,通俗读物。书简要阐述了父母刚到百里之外为父母背米,向乙常吃粗劣的食物,对父亲恭敬孝顺,白天先把父亲的枕席扇凉,冬天先用自己的身体的父亲暖床。怀橘遗亲,陆绩六岁时到父亲的朋友家做客,拿了三个橘子藏在怀里,临走时橘子滚落出来,父亲的朋友问他,他跪着说:“我母亲最喜欢吃橘子,我是拿回去送给她吃的。”等故事。

看到这里,大家肯定会认为这些人们真孝顺呀!其实并非这样,你认为这些故事真的可靠吗?真的会有人“卧冰求鲤”、“哭竹生笋”、“郭巨埋儿”吗?这只不过是鲁迅在讽刺当时黑暗的社会背景和人们腐败的封建迷信。

读完之后,我觉得我也要向鲁迅那样,让社会中的腐败风气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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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与书的故事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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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岁月,字里乾坤。以后的日子,倘若无人相伴,亦不寂寞。——题记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进步的阶梯。"伏尔泰说:"读书使人心明眼亮。"培根说:“读书使人充实,讨论使人机智,笔记使人准确,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使人善辩。凡有所学,皆成性格。”程颐说:“外物之味,久则可厌,读书之味,愈久愈深。”我爱读书,我与书之间也发生了不少趣事!

费力寻书

记得有一次,我在书店里看到了《哈利·波特》,我便央求着老妈买下来,可老妈不同意,说:这书一共有七本,给你买一本你肯定还会要其他几本,要集齐【哈利·波特】这七本书,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还要上班,我可没时间三天两头的来书店看看到货了没!“我非常苦恼,可却没有办法。突然,我灵机一动,对老妈说:”妈,你不是没有时间吗?我有,我来看书店到货没,到时候你帮我付钱就可以了。”“行。”老妈一听,痛快的放了话。接下来的几天,我几乎都窝在书店里,早上去一趟,到中午吃饭是再走,下午一吃完饭,立马又去书店。就这样,辛苦操劳了六天,终于集齐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里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七本书。

偷偷看书

有时候,我看书看得入迷,连上厕所都带着书看,但日而久之,老妈知道了,j就不让我去厕所看书了,我也不丧气,我在晚上拱到被子里拿上我的手电筒,抽出了书,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我犹如一位航行者,驾着一叶小舟,在知识的海洋里尽情地遨游。我完全沉浸在我的“书梦”里,根本就忘记了时间。不知过了多久,我感觉眼皮有点沉,猛抬头,发现现在已是凌晨两点钟了。我知趣的合上书,开心的睡着了。

读书之悟

当我因失败而迷惘无所是从时,书,会告诉我:“真正的光明并不是永远没有黑暗的时间,只是永远不被黑暗所掩蔽罢了;真正的英雄并不是永远没有卑下的情操,只是不为卑下的情操所左右罢了;当你要战胜外来敌人时,首先得战胜你内在的敌人,你不必害怕沉沦堕落,只要你不断地自拔与更新。”当我因恐惧而畏缩不前时,书,会告诉我:“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当我因成功而沾沾自喜时……当我因……

好不容易,有个假期,准备一个好心情,去图书馆挑几本喜爱的书,这个假期,我将与书为伴,体验书中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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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推荐一本书五年级精选作文

全文共 1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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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有许多第一次,面对第一次必须去尝试,不能退缩。”《苦儿流浪记》这部小说就告诉了我们这样一个道理。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是雷米——一个身世不明的弃儿,被法国一家农户收养。雷米生性善良天真,在慈母的呵护下过着虽然贫穷但宁静的生活。凶恶的养父把他卖给了一位品德高尚身份神秘的流浪艺人,于是他一路与动物为伴,靠卖艺杂耍谋生。新主人遭怨入狱后,他邂诟了一位好心的贵妇人,过上了一段豪华的游艇生活。主人为培养他成为真正的人,把他领走,他又开始流浪。在一个风雪之夜,艺班的动物惨遭狼口,主人又冻死于绝境。后来他侥幸被一家花农收养。这个“避风港”不久也维持不下去了,他只得又加入了“黑煤子”的行列,偏偏又遭遇矿难,九死一生方见天日。他得知自己的身世后,寻亲紧急又误入有嫌疑的假生父之手。最终,他在好朋友的帮助下找到了自己的亲生父母。原来她就是那位贵夫人。小说以大团圆结束。 The protagonist of the novel of the ministry is Thunder — an unknown abandonment of a life, and was adopted by a French farmer. Lei Mi is kind and innocent, and lives a poor but quiet life under the care of the mother. The fierce adoptive father sold him to a mysterious stray artist, so he was accompanied by animals and made a living by art. After the new owner was resentful, he criticized a kind lady and lived a luxurious yacht life. The owner cultivated him as a real person, led him away, and he began to wander again. On a snowy night, the animals of the art class were tragically wolf, and the owner frozen to death. Later, he was lucky enough to be adopted by a flower farmer. This "shelter" could not be maintained shortly after. He had to join the ranks of "black coal". After he learned his life, he was urgently and missed the suspected fake biological father. In the end, he found his biological parents with the help of a good friend. It turned out that she was the noble lady. The novel ended with a big reunion.

小说的作者是法国多产作家埃克多、马诺。《苦儿流浪记》家喻户晓,曾被译成英、德、日等多种文字,并被搬上银幕。在法国十九世纪文学遗产中,作为提高了的情节剧小说,《苦儿流浪记》具有重要的代表性。

这样好的小说,快去读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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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10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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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它的相遇有些许潦草,假期闲暇刷小视频时,刷到了中的一句话“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我当时觉得它象一束光一下了击中了我内心的柔软,我非常喜欢这句话,便开始在网上了解书的大概。

我还很清楚的记得当时搜这本书简介时的心情,是兴奋极切的,像刚品尝了一块蛋糕后的一角后,迫不及待地再尝下一口一样,简单了解后,不加思索地开读了。

这是一个相互救赎的故事,蒋丞在高二时得知自己相处了十几年的父母是继父母,回了亲生父亲的家。一个心高气傲的大城市学霸来到钢厂,她是挣扎的,对钢厂这块土地,她是不屑的,但是她在这个小地方遇见了顾飞。

顾飞是一个独自扛起一切的孤勇,爱当旁观者的学渣,他因为家庭避无可避的因素,不得不收起自己的光芒,不能离开这个小地方,他是被现实捆绑着的,他是一直装睡的人。

他们两个人的撞击给了我极大的冲击。

书中的丞哥,并没有受到环境的影响而堕落,他努力的生活,拼命的学习,他跟顾飞说,“我就是那种越往地下拍,弹越高的人,我不会在这儿的,我要出去”,她也带动着顾飞,成为人们口中“走出去的人”。

很现实的故事,很鲜明的人物,我也因为这本书对学习生活有了新的定义,我开始不满自己单一枯燥的生活,想做出些努力,并且将生活中的循规蹈矩做得更好,试着做之前自己想做却不敢做的事。比如:弹钢琴。其实,学习钢琴是我一直想做的事,哪个女孩子不想当在钢琴键上弹出优美旋律的公主呢?之前其实跟父母讲过学习钢琴的事,妈妈非常支持,但是爸爸认为没有什么用,毕竟初中了,花费太多时间会影响学习,这件事便不了了之,但书给了我做出改变的勇气。

我重新提出学习钢琴的想法,对父母表态度表决心,一番努力我开始学习钢琴了,每晚写完作业后坚持15分钟练琴,上课时在老师的指导下,一遍遍重弹,终于学会了一首小的曲子,后来学习的曲子,节奏越来越复杂,有时一首曲子重复练习,谈半小时都弹不流畅,当然想过放弃,但妈妈总在这时鼓励我“想想你当初想学琴的决心”,我就在心中安慰自己说“学不下去想蒋丞、活不下去想顾飞”,仿佛是自己的信仰班,让我坚持了下去!坚持着一遍遍的打拍子,不厌其烦地弹奏曲子,唱音阶,后来开始能弹一首流利的曲子,自如的谈一些有些难度的钢琴曲,现在我已经有自己最喜爱的钢琴家,并且正在学习他的钢琴曲了。

生活就像登山,开始总是最难的,但人们最缺少的往往是开始一切的勇气,等你登上山峰时,你将会发现你最喜欢的还是山顶的景色,“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总会给我背后的勇气,让我在希望中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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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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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万卷,行万里路。

今天我要跟大家分享一本书,它让我真正体会了什么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本书用眼睛告诉我祖国江山如此多娇,用脚步丈量祖国的山河如此波澜壮阔,用心灵带我飞跃祖国山河的上下五千年历史。

这本书用了大量的诗词、史记、故事等描述了我国西域喀什、都江堰、莫高窟、江南等祖国的文化山河,看了这本书你会觉得书中的地方就跟你就置身在当地一样,感觉山河的鬼斧神工,悠悠异域风情文化,也让我徜徉在历史的长河中不愿出来。同时书里面还用了大量的拟人、排比、比喻的修辞手法,甚至是几种一起用,对于我作文、造句实在是太实用了。

最重要的一点要跟大家分享的就是这本书的作者,他是一位很有名的文学家,但是却辞去原有舒适的工作,孤身一人去考察中华文明诸多被埋没的重要遗址。他冒着生命危险贴地穿越数万公里考察人类重要的文明故地。这种探索勇气,这种冒险精神,这种文化传播决心,也深深震撼着我的内心。当看到这本书那细腻的文字,我仿佛听到一位长者在给我娓娓道来,我感受到了他内心的忧思,他内心的无奈,他内心的勇气,他不放弃,他想去挽救,他想传承的决心。

是的,这就是余秋雨先生和他写的《山河之书》。从人到书的内容都让我非常震撼,通过他笔下的文字,让我不只是读一本书,而是让我了解了祖国的历史、文化、地理,也让我深深感受到了余秋雨先生对于祖国江河赤诚的热爱。这也深深影响着我。我想将来有一天,我也要去走余秋雨先生走过的路,去感受当时先生的心境,那颗深深热爱着祖国的赤子之心。

大家和我一起来阅读和感受吧,余秋雨—《山河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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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与书的故事

全文共 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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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件非常喜欢做的事,就像鸦片一样戒也戒不掉,你猜猜是什么事呢?或许你能够猜到——那就是看。想知道我和书之间发生了什么趣事吗?让我详细地告诉你吧!

我家里有很多书,书柜都放不下了,有一些就摆放在了沙发的靠背上,没事的时候我总会拿出一本看看,有时候有什么不开心,看看书就好了很多。有一次,我因为一件小事被爸爸责骂了一顿,坐在沙发上,心里很难过,顺手拿起一本《狼国女王》就翻开看起来。

看着看着,我仿佛进入了书中的世界,我看见了了大公狼黑三为了六只小狼崽忘我地与恶虎搏斗,看见了雌狼羊踢踢对小狼崽和黑三的无限柔情……看着看着,我的泪水模糊了双眼,多么精彩,多么真实,多么感人啊!我一字一字地咀嚼,一句一句地品味,一页一页地欣赏,里面的情节吸引着我,舍不得放下。我贪婪地读着,早把被责骂的事情忘到九霄云外去了,脑子里全都是书中的精彩内容和片段。就这样走火入魔一般直到把书全部看完,抬起头来,才听见妈妈带着怒气的声音:“你这是怎么了?喊你吃饭喊了多少遍了?菜都凉了!”

“哎呀!马上!”我这才合上书,从狼国的世界走出来,恋恋不舍地放下书,坐到了餐桌前面。

唉,对我来说,读书就像过去的人吸鸦片一样太容易上瘾了,一拿到书就恨不得立刻把它看完,要不然就日日思夜夜想,非要找时间看完了才行。这样的习惯真是戒不掉的“鸦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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