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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一本书作文【经典20篇】

每当我读到一本好书,都觉得那是一种快乐。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读完一本书作文的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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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书伴我成长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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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读,书就像我的好朋友伴随我左右,使我不孤单。读书让我的课外时间过的很有意义,从小时候读的《安徒生童话选》到现在的《爱的教育》、《鲁滨孙漂流记》等,我从中学到了很多知识,懂得了更多的道理。

前段时间我读了《保姆蟒》这本书,我深深的被书中动物和动物之间、人和动物之间的感情震撼了。原来,除了我们人类以外,地球上还有很多生命是有感情有灵性的,它们有爱的天性,也会喜怒哀乐,甚至有分辨善恶是非的能力。人类作为杂食性动物,免不了要杀生,免不了要吃猪肉、吃鸡蛋、喝牛奶,用牛耕地,用狗看家,但是我想,我们应当学会尊重动物,尊重另一类生命形式,别把除了我们人类外的其他生命都视作草芥。我们完全可以在奴役它们的同时,表现的慈悲些。在它们面前,不改变自己的善心,它们也有自己的生活乐趣,我们要还它们一丁点儿生命的天赋权利。

通过读书,我懂得了,我要爱护动物,不随意伤害任何一个生命的个体。看到鸟儿,我不再想着去捉它,我为它能自由自在的在空中飞翔而开心。我静静地看着小区的小河里的鱼儿游来游去,狗儿猫儿在太阳下伸着懒腰,这何尝不是一种享受呢?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以后会更加奋发向上,多多读书,学到更多的科学文化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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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一本书初三作文

全文共 6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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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过母亲的至宝,斑驳的锈迹见证岁月的变迁,如同一本是岁月的沉淀,这里面刻画了三代人的10年,充满了希望与爱

母亲有一辆“永久牌”自行车,是早在几年前就淘汰了的玩意儿,外祖母过世时接受了过来,每日都要细细擦拭,甚至死角也一尘不染,我曾不止一次想要扔掉它,母亲却次次阻拦,终有一日,她小心翼翼的笑着说:“像小时候那样,我载你一回,好吗?”望着母亲的面庞,我答应了。

这是我与母亲的十年。

母亲载我去乡下的家那是母亲和祖母曾经的住所,阳光洒洒,麦香一点点渗透萦绕在吐息的鼻尖,两侧的树,葱绿,母亲也享受着,耳畔有风声的诉说,沿途有叫卖冰糖葫芦的,朱红的山楂球,金黄酥脆的糖衣是儿时的味道,清爽酸甜,使人久久不能忘怀,“还记得小时候咱家穷,可我总缠着你,让你骑车带我来吃,现在一想这车子还是我的向往呢,有糖葫芦呀,”母亲笑着思绪也飘荡回从前。

那是母亲与祖母的十年。

我终于知道母亲为什么舍不得丢掉这辆自行车了,我的心最深处被触碰,我知道,那是爱。那时的母亲也一定和我一样,穿着白衬衫与解放鞋,露出被太阳晒得健康的小麦色皮肤,看着外婆黝黑的长发别着普通的珠花飘起,看着地上车印的连绵,看着沿途的风景,温暖如昨天。

这辆车,承载了三代人的十年,对我来说,像极了一本书,它所领略的风景,是那条希望的小路,有“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俊秀,有“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的美丽,也有两山排闼送青来的悠闲

我也曾读不懂它,一度想要处理掉,可这一路的品读,更让我明白了它所代表的份量。

你是我的一本书,沉淀了祖孙三代的爱与温暖,承载时代的变迁,可爱不会变,必将一直的,传承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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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全文共 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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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春阳

俗话说“读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今天我要给大家介绍一本动物小说《狼国女王》。这本书可以说是人见人爱呀!

该书主要讲了原本的老狼王被猛虎咬死了,经狼群见识最多的老狼让母狼紫葡萄出任狼王。狼群出师不利,大公狼小嚏惨死于牦牛蹄下,狼王威信屡遭挑衅,大公狼歪歪脖甘心上演苦肉计,力助紫葡萄重塑狼王权威。

围攻宿敌宛莫沙狼群,紫葡萄网开一面,给对手留出一条生路,联合宛莫沙狼群,与断崖雪瘤虎展开一场最终决战,凭借出众的胆识、魄力、仁慈与宽容,谱写了一步荡气回肠的狼国女王传奇。

我感受到了狼王有着仁慈的一面,也有着宽容的一面。

读了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不要为达到一个目的而伤害对手,否则连狼都可以评论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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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书的味道作文800字

全文共 9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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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读,作者通过他的笔使我感受到酸甜苦辣,令我为书中活生生的人物痴迷。

仿佛又是鲁镇的酒楼,那个穿着破烂长衫的身材高大而又脸色惨白的孔乙己倚在台边,品着温酒,嚼着茴香豆,虽没有进学,但也是天天“之乎者也”。喜欢喝酒,不欠酒钱,却从不靠踏实工作来挣钱。几个小孩向他要茴香豆,他只是看了看豆,慢慢拿起几颗,一颗一颗给,孩子吃了一颗还想要,便眼巴巴地看着盘中豆,他却慌忙用手遮住豆,打发走孩子,暗自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矣。”最后,这位酸腐文人却是因为偷东西的毛病,最后“大约的确是死了”。孔乙己让我品到了酸,是旧社会文人酸腐的酸,是像泡菜腐肉般的酸。

隐约在一轮明月下,带着银项圈的矫健的少年站在瓜田里,那是闰土。他屏着呼吸,小心翼翼的抬起叉子,对着偷吃瓜的猹狠狠刺去。他是迅哥家的长工的儿子,下了雪后,他与迅哥扫开雪,支起一个竹筐,撒一些秕谷,躲到墙后“请鸟入瓮”,两个人小脸都被冻得红扑扑,鼻涕也流了下来,但是抓到了鸟,他们的脸上都洋溢着欢乐。他们一起去沙滩上捡五颜六色的贝壳,去看跳跳鱼。少年闰土和迅哥一起度过了快乐而又甜滋滋的童年。闰土让我尝到了甜,是儿时欢乐玩耍的甜,是像蜜糖一样的甜。

好像又是鲁镇鲁家中,那个终日干活的可怜的妇人祥林嫂。她早早成了寡妇。她模样周正,手脚都壮大,又常常顺着眼,是一个安分耐劳的人,却因丈夫染风寒死了,儿子被狼叼走了,背上了个“克夫”的名。用辛苦挣来的钱给土地庙门槛捐门槛,试图要洗刷自己身上的罪孽也是枉然。某年冬天,当家家忙着祝福时,皑皑白雪中走来破衣烂裳的祥林嫂,她真瘦啊!原本壮大的手脚变成了竹枝似的,身子单薄的就像一张纸。孤苦无依的她,像一片雪花一样轻轻倒在了雪地里,无声无息的带着茫然死去了。祥林嫂让我看到了苦,是妇女被封建社会死死压迫的苦,是像苦茶青橄榄一样的苦,

似乎是未庄赵家,那个赵太爷,衣着打扮整整齐齐,脸上布满了深深浅浅皱纹,没有老人应有的慈祥,而是一味的阴险狡诈。他先是欺负自认赵家亲戚的阿Q,不让阿Q姓赵,后来又担心被高喊“造反了”的阿Q造了反,便使出浑身解数讨好阿Q。在未庄中他表面上是“精神领袖”,其实是拥有钱财却压迫别人的封建阶级,城府极深,毒辣之极。赵太爷让我感到了辣,是封建阶级阴险狡诈的毒辣,是像老姜一样的辣。

每每翻看这些鲁迅先生写的文学作品,细细品味他犀利的笔锋下一个个鲜活的人物,总是那样令人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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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书是我的好朋友

全文共 4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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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是我的好朋友

书告诉我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它告诉我越是恐怖,越要坚强,越是难办,就越要去做,它告诉我,如果害怕的话,那就去战胜恐惧。它带我来到几百年前的古埃及,一览沙漠风光和法老的残暴。它带我来到尼罗河,观看尼罗鳄狩猎的瞬间。它带我来到几亿年前,一睹地球霸主的风采……

从我两岁开始,我就在和书一起玩耍,六岁开始,我开始看带拼音的四大名著,十岁开始,我看唐家三少的《斗罗大陆》。

《人间失格》让我看见了人世的丑陋和作者的懦弱。《斗罗大陆》让我明白了如果被人看不起,那就努力让他刮目相看。《动物世界》让我知道动物的习性和人类不如动物的地方。《战争年代》让我去看人类相互斗争,抢夺领土的景象,让我明白我们脚下的这片土地来之不易。《枪械大全》让我看清了人类发明的东西,对自己、动植物、地球的伤害。

书,让我看清了自己,让我认识了很多自甘堕落的人,很多暴君,和很多伟大的人。

长大后,我要用从书中学到的东西报效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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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推荐一本书三国演义作文500字

全文共 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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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的进步阶梯。”最近,我迷上了《三国演义》,这是元末明初罗贯中写的,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有多个版本,原著我看得不太懂,所以我选择了青少版的。

故事讲的是:东汉末年,群雄纷纷称霸。刘备、关羽、张飞三人桃园结义。之后,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称雄北方,孙权占据江东,刘备在众人的帮助下借荆州站稳脚跟,后取西川。天下分成魏、蜀、吴三国。多年征战,最后,司马懿趁乱夺取了曹丕的王位,灭了蜀国和吴国,改朝为晋朝。

书中塑造了许多栩栩如生的英雄人物: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忠义英勇的关羽,勇猛好战的张飞,奸险多疑的曹操……然而我最喜欢的还是赵云。

在第四十一回中,赵云单骑救少主,血染长坂坡,我每每读来都激动不已。在这一回中,刘备与妻儿失散了。赵云只身返回敌方寻找糜夫人和阿斗,路上遭到不少曹军将士的追杀,但赵云毫无惧色,一直杀到找到糜夫人和阿斗。糜夫人腿部已被枪刺伤,她怕连累赵云,丢下阿斗跳井死了。赵云只好带上阿斗,奋力拼杀。当他回到刘备身边,阿斗还在怀里熟睡。每次读到这里,我都不禁对赵云的忠肝义胆和武艺超群五体投地。

书中还有这一段描写:“却说曹操在景山顶上,望见一将,威不可当,急问左右是谁。……曹洪回报曹操。曹操曰:‘真虎将也!吾当生致之。’”面对赵云的单枪匹马、英勇善战,连对手曹操也忍不住爱惜起来,这难道不是赵云的魅力所在吗?

每一个人读《三国演义》的感受都是不一样的。同学们,你们也去读一读《三国演义》吧,也许你也会有不同的感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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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和书的故事作文450字

全文共 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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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你们一定也有过和故事,其实让我最难忘的事这件事。小时候,姐姐非常喜欢看书,书多的都能满了一个大柜子她一天可以读3本书,但我对书没什么意思,我以为它是没有我想象那样美,没有那么精彩,经过这一次,我明白了书对我多么重要。

那天晚上,姐姐在客厅里看电视,我就偷偷地跑进了姐姐的房屋。走向书柜,随手拿了一本书,往我的屋里跑去。我坐在椅子上翻开那本书,心不在焉的读那本事,便没有什么意思了。我想要不玩叠纸吧,然后,就拿着尺子撕开了第一页玩起来了,反正姐姐还有许多书看呢!过了几分钟,我看姐姐快困了,又跑到姐姐的屋子把书放回去,就趴在床上睡着了。

第二天,我像一只大肥猪一样睡着,看姐姐早早的起床,坐在椅子上读书,就赶紧起床我想姐姐迟早被发现我的秘密,就走到了姐姐的旁边。就说:“姐姐,对不起,我我我昨天天晚上不小心,把你的书弄坏了。”话刚落,姐姐就长起来了说:“没事的,只要这次你改了,我就不会批评你了。”听完这句我感觉心里很愧疚。

从此,我便对书有了兴趣,原来书太贵重了,我一定要珍惜着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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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好书推荐600字话题

全文共 6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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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的内涵与深沉,一方面在于它的浩瀚广大,另一方面在于它的变幻莫测。当旭日为她洗尽了灰暗,天色渐渐由苍白而浓郁,彷佛一片深不见底的湛蓝海洋,任白云恣意地在那蓝色画布上挥洒,倘若强风骤至,云朵便以铺天盖地之姿掀起弥天浪涛;而当晚霞为它涂抹上第一缕金边剎那间把天空晕染得金碧辉煌;而人生的瞬息万变、渺不可测,不正是它的写照?

收藏天空的记忆借由年仅十岁的小女孩遭遇,缓缓诉说着一段令人揪心的故事。艾美莉在一个偶然的际遇下和妈妈收藏了第一个天空记忆,但在两人甜蜜的度过这天后的隔日,艾美莉的妈妈却得知自己罹癌。一开始,爱美莉还不以为意,但后来慢慢发现事情并不顺利。

直到她发现妈妈无法康复即将离开人世而害怕不已,而当她与妈妈天人永隔时,她悲痛万分,甚至天天都很疲倦的样子,但在维琪阿姨以及好友萝拉的帮助下,她试着慢慢地走出了伤痛。爱美莉终于了解,原来时间也是走出伤痛最好的良药。

五年级时的我,第一次阅读了这本,便深深地被她震摄住,当时书中的字字句句彷佛按下一张张快门下的照片,活鲜鲜地跳跃在我的眼前,而随着剧情的急转直下,小女孩与母亲的死别,使我的眼湿了,心也酸了。如今再次拜读咀嚼,仍有无限感伤,失去心爱的亲人,真有如锥心之痛。

因为相处的快乐时光会随时跳出来占据我们的脑海,撕碎我们的心;但现在的我似乎有更深一层的领会:生命中充斥着许多“无常”但若一味沉浸在悲伤的情绪之中,实在于事无补,若能换个角度思考,豁达的面对生命,赶走悲伤,才能转化成正向的力量,并积极的面对人生。

而故事中的母亲,要孩子收藏天空的记忆,是不是也意涵着人要时时珍惜瞬间的美好,以作为克服人生逆境的动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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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本好书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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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一本好,就像是交了一个知己的朋友。每当你读好书的时候,就像与你一位知己的朋友聊天一样,你的心情将跟随着他,他喜,你也喜;他怒,你也怒;他哀,你也哀;他乐,你也乐……比如说《小狼小狼》,当你看到陈阵和他的几个朋友一起去狼窝趁母狼不在掏狼崽的部分时,心里就会感觉很刺激。而看到快要结束的部分,也就是在小狼在生不如死时陈阵用铁锹一下子结束了小狼的生命的部分时,心里就会感觉悲伤不已。

读一本好书,就像是去一处美好的景点。每当你读完了一本好书后,就宛如你去过了一处美好的风景,让你流连忘返,百看不厌。就好比《找死的兔子》,这本书是一本没有字的漫画,主要讲几只兔子用多种搞笑的方式去死。还记得当我在哥哥家里看过了一遍后,这本书就让我印象极其深刻,每次到哥哥家里时都要看上个两三遍。

读一本好书,就像是经历一次人生。你每读完一本好书,就像是在活第二遍人生,虽然还没到生死关头,却有了一生的经验。比如说《父母送给青春期男孩子(女孩子)最好的礼物》,这本书将男孩子(女孩子)在青春期时会遇到的种种奇怪的情况都通过故事的方式来为我们解答。看完这本书以后,如果在青春期时再遇到一些奇怪的情况时,就不用父母来为我们解决了,这样,难道不宛如已经经历了一次人生吗?

让我们多读好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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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以好书推荐话题

全文共 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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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里士多德说:“挚友如异性同心。”生活中,你一定结交了很多好朋友吧?比如高大帅气的体育健将,文质彬彬的小绅士,能言善辩的外交官我的挚友就是

最近,我迷恋读曹文轩的书,曹文轩的小说语言特别美,我能从他的语言中看到画面,他的每一篇小说,都能呈现出一种宁静的诗意美,妈妈也很喜欢看呢!

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的是曹文轩的《痞子八哥》这本书。这本书收录了曹文轩经典长篇小说《皮卡》中的六个作品,分别是《八哥》、《背叛的门牙》、《草环》、《杜夏老师》、《矮鬼》和《鬼蜻蜓》。本书围绕着小男孩皮卡的成长故事展开,他善良、纯真无邪、机智、想入非非、极容易对一些事情或事物发生兴趣,而一旦发生兴趣就非常专注。

读这个故事让我忍俊不禁,甚至都“咯咯咯”笑出了声。皮卡与李哲之间“亦敌亦友”的竞争关系让人激动,皮卡与草环的深情厚谊是那么真挚感人,皮卡对杜夏老师的喜爱让我觉得像自己,皮卡和“矮鬼”的故事读来心酸,皮卡和他的蜻蜓朋友可能有着剪不断的思念

记得有一段特别逗:皮卡带八哥马鸣参赛时,有人想让八哥学他说话,这人和颜悦色地对八哥说话,八哥心不在焉,半天不理他。突然那人不耐烦了,生气地对八哥龇牙咧嘴地怒吼:“天要下雨啦。”这时只听八哥对他说:“滚蛋!”气得那人直翻白眼看到这时我不禁捧腹大笑。哈哈原来动物也是能从人的表情看出善恶呀!

听了我的介绍相信你也想读一读《痞子八哥》这本书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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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和书的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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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看,我从小就开始看书了,我都不记得是哪一年开始读的了,但我记得从一开始读书,我和书就分不开了。

记得那时我上四年级,我家的书藏得不多,所以我就向我的同学借书,我那时就向郝洋借了本《狼王梦》,刚刚拿到手,我就不想放开,我都已经读完了,可我就不想还给郝洋,我就再看一遍。上课了,我便把书放起来,可还没上几分钟课,我就又想看了,怎么办呢?突然,我想起了个好点子!把书放在电脑那层,露出个缝看不就行了?可那样,可能被老师发现,怎么办呢?对了,用书遮住不就行了?我说就干,果然,这个方法特别好,我看了好几节课都没有被发现。这种滋味跟《窃读记》中的主人公所叙说的那种滋味一样。但我忘了一个因素,要不然我不会这样看的,那个因素就是—我的同学,在上那节数学课时,我的同学苗家兴举报了我,哎,没办法,我只好把我的狼王梦给了老师。

但说真的,狼王梦这本书,我特别喜爱,它写的主要内容是关于狼的,写了一只母狼,紫岚,她生了五个孩子,四个公的,一个母的,她想把她那几个公狼仔们都培养成狼王,但他们一个个都死了,首先大儿子,那时,紫岚刚刚分娩,要回家,有条小河挡住了道路,到家后,那只小狼死了,然后,给那些小狼起了名,黑仔、蓝魅儿、双儿、媚媚,紫岚决定要将黑仔培育成狼王,但他却被大雕吃了,后来他们都长大了,蓝魅儿在一次外出时,被人们的捕兽夹,给夹断了腰,双儿在与狼王的斗争中眼看就要成为狼王了,可他突然变的懦弱,被狼群吃掉了,只有媚媚活着,紫岚想要媚媚和一匹勇敢的狼生一窝小狼,但媚媚喜欢向了最懦弱的狼—吊吊,紫岚就把吊吊咬死了,媚媚得了相思症,后来媚媚和最勇敢的狼相爱了,但他们却把紫岚赶出去了,在媚媚分娩的时候,那只吃了黑仔的大雕来了,估计他想吃掉媚媚产的仔吧,紫岚为了媚媚和他的狼崽去和大雕同归于尽了。

这本书很有趣,也写出了紫岚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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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最新推荐一本书五年级

全文共 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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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知识的海洋,力量的源泉,智慧的翅膀,生活的方向盘。读书使人明智,读书使人聪慧。我就是一个爱读书的孩子,我读过许许多多的书,然而我最喜欢的还是一部儿童小说《青铜葵花》今日我就把它推荐给大家。

本书是作家曹文轩在20__年活力奉献,心爱备至的最新力作。这个小说主要讲了一个男孩与女孩的故事。男孩叫青铜,女孩叫葵花,男孩在5岁那年由于一场高烧成了哑巴。一个异常的机缘让城市女孩葵花和乡村男孩青铜成了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一齐生活,一齐长大,经历了许许多多的苦难。12岁那年,命运又将女孩召回她的城市。男孩青铜从此便常常在芦荡的尽头,遥望女孩葵花所在的地方......

我推荐这本书是因为它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苦难几乎是永恒的,少年时,就有一种对痛苦的风度,长大时才可能是一个强者。小说的青铜一家在此经历了蝗灾后家里最终一粒米也吃光了,但他们没有一个人会哭丧着脸喊:“我饿。”他们想方设法地从广阔的田野里找到能吃的东西,他们把家收拾得比原先还干净。主人公青铜和葵花与我们年龄相仿,可他们却经历那么多的苦难,那样勇敢的去应对,他们经历的苦难是我连想都不敢想的。

这本书里有许多好词佳句值得积累。异常在描述葵花的爸爸离开人世的时候,“他从水中挣扎了出来,他看到了岸。他多么想最终看一眼自我的女儿,然而,岸上却仅有那棵老榆树。”当我读到那里眼泪不禁夺眶而出。朴实的话语,表达了真挚的感情,这种写作方法值得我们学习。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完《青铜葵花》这本书能陶冶我们的情操,也能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期望大家赶快买来一饱眼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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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幸福的买书会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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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图义卖会来了!我非常激动,因为已经连续拖了三天了,我终于可以去挑我喜爱的书了。

我对图书义卖会又爱又恨。我爱在一可以买到自己喜爱的书,二自己又可以为山区的孩子们做贡献付出一片爱心了;恨在每次图书会开始前,都要听开幕式的演讲词,而且全程都要站着,这可让我的腿又酸又痛,二恨在我的零花钱又要少很多了。不过对于图书节我还是很开心的。

随着校长宣布“开始”,我便奋力的冲了出去。先在一个班级一个班级里乱看看,听郁老师讲六年级的书最好,我便直奔六年级的书区了,可是到了后我都有点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六年的书不如说是个一二年的小学生看的呢,我只能扫兴的离开了。唉!六年级的学生可是怎么选书的啊!

忽然,我看到了四年级兴趣课一起上课的同学。他热情的对我书:“来我们班买书吧,价格便宜书还好”,我过去看了一下,又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了,他们卖的书才能算是六年级该卖的书。于是我挑了《教你识别人体骨头》,虽然花了钱,但我很快乐,我买到了自己喜爱的书。

走着走着,我一共买了三本书,我觉得没什么书可买了,便往教室走去了,不过一回头一看,发现李东修居……居然买了十多本书!这可让我吓了一跳,他买这么多书真的可以看完吗?算了,不多想了,我便自顾自回教室了……卖书会结束了,我们班卖完了所有的书,而且还是第一个班级先卖完的,我为此真高兴!也为买到自己喜爱的书开心!

我觉得每一次图书会我都可以买到喜爱的书,而且还可以帮助到山区的孩子们,我很快乐!我希望下次图书会早点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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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推荐的一本书学生作文

全文共 3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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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看完了《好妈妈胜过好老师》这本。虽然这本书不是我这个年龄段该看的书,但又没有说不能看,不是这个阶段的书。

这本书真的超好看。翻开首先看到的是目录,一共三页,分几章几篇。正文一共三百五十六页,作者是尹建莉,这本书也是作者十六年的教子笔记。作者这本书准备了至少有十几年,家长大可放心的去看,而且北京大学教授钱理群先生和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朱旭东先生也推荐过这本书,作者当然是一位好妈妈,也是一位好老师。

这本书的每一篇都是关于家长和孩子之间的关系的。从中我体会到家长的一句话或一个习惯都会影响孩子的一生。

如果你觉得不好或无法帮助你,也希望你可以推荐给朋友或亲戚,可能对他们有用。

如果你的孩子看到了,并且很喜欢,那我想你要反思一下您的孩子为什么这么喜欢这本书。如果孩子喜欢的话,我想他一定喜欢这一系列的书——《淘气包马小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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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6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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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读过的所有籍里,《一千零一夜》是一部吸引人的书。据说它的由来,是有一个故事的。相传,一个国王,他每天娶一位女子,第二天就杀掉。有个姑娘要阻止他,于是嫁给了国王。她给国王讲故事,每次当要杀掉她的时候正好讲到精彩的部分,国王想听接下来的故事,只好不杀她。姑娘就这样一直讲了一千零一夜,终于感动了国王。

这些由姑娘讲的故事汇集成册,就变成了《一千零一夜》。其实《一千零一夜》里有很多的故事早已家喻户晓:如《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阿拉丁和神灯》、《辛巴德航海历险记》等等。这些故事生动幽默,妙趣横生。

《阿拉丁和神灯》则述说了游手好闲的阿拉丁在作恶多端的巫师帮助下得到了一盏神灯。于是他运用神灯的法力和自己的智慧娶到了公主,惩罚了巫师和他的帮凶,最终当上了国王。不过,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还是《三姐妹的故事》。这三姐妹在谈到心愿时说自己分别想嫁给国王的面包师、厨师、还有国王本人。恰巧国王路过,立即实现了她们的愿望。两个姐姐很妒忌当上皇后的妹妹,便把她生下的两个王子和一个公主用竹篮装着随水漂去,三个孩子被园林总管拾到、养大,可园林总管却死了。一次,公主得知他们的院子中有“能言鸟”、“唱歌树”和“黄金水”这三样宝贝就厉害了。于是两位王子先后去找宝物,结果都在半路变成黑石头。于是,公主亲自出马,历尽千辛万苦找到了宝贝,并救活了两个哥哥。回去后,“能言鸟”用它的聪明才智使国王明白错怪了皇后,并认出了孩子,一家人又团聚了。故事中两个姐姐的行为让我生气,而公主的精神叫我佩服。

《一千零一夜》中还有许多这样的故事令我痴迷,它不愧被誉为世界民间文学创作中的最壮丽的一座纪念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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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向大家推荐一本书九年级作文

全文共 5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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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是人类进步和阶梯”、“书是精神食粮”。读一本好书,能让你终生受益;读一本坏书,也许能把你带到黑暗的世界。我今天为大家推荐一本书是《安徒生童话》。

雨淅淅沥沥地下着,雨点落在了田地里,屋顶上。我感到十分无聊,就拿出书柜里的一本书《安徒生童话》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十分钟过去了,二十分钟过去了。可是书里的故事像一块吸铁石一样深深地吸引着我,使我回味无穷。故事里有美丽善良的公主;有英俊潇洒的王子;有聪明的阿拉丁;有惨遭厄运的灰姑娘;还有……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灰姑娘》。这是一个动人的故事:灰姑娘的母亲死了,父亲又娶了一个继母,继母对她很不好,可是到最后,一个王子娶了灰姑娘,因此世界上再也没人叫她灰姑娘了。

故事书里还有许许多多动人的故事,为我们开启了文学的大门,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尽情地遨游,让我们学到无尽的知识,使我们飞向文学的王国。

同学们,让我们尽情的遨游在有趣的童话书里吧!它们为我们带来了无尽的知识,为我们送来了新的朝气,新的期望。让我们像干燥的海绵一样,在书中吮吸知识的甘霖。

我向大家推荐的书就是——《安徒生童话》,让我们热爱书吧!热爱书就是热爱自己。我推荐有趣而让人回味无穷的《安徒生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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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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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坐在课堂里,聆听老师的讲解,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让自己的大脑日益充盈。我喜欢在课间,和同学为某道数学题争的面耳赤红。对了,成功的喜悦让我笑,错了我仍然会笑,因为失败让我学到了将车停靠在路边;打开车门;然后安详的倚在方向盘上。这位司机在临终前想到的是别人,想到的是社会,而不是自己。我被他的精神所感动,使我联想到自己平时一些自私的行为而羞耻,更使我能够客观的剖析自己。

我喜欢一个人静静的坐在桌前,一朵小花,一杯清茶享受书中的乐趣。我抗日英雄牺牲而悲哀;为卖火柴的小女孩冻死街头而哭泣,为林黛玉小姐的含泪九泉鸣不平,为芳汀的悲惨遭遇而叹息,更为过五关斩六将的英雄关羽而敬佩。甚至琼瑶催人泪下的言情小说,金庸老先生的“武侠秘籍”,罗贯中的红楼梦,都使我流连忘返。

我十分崇敬那些出口成章,妙语连珠,博学多才的能人,他们惟妙惟俏的语言使我心驰神往,自愧不如。不用说,我也知道,正是他们博览群书才会如此。古往今来,哪个成就事业者不是读书万卷?

如果说课堂的读书让我学习,让我思考,那么课外的读书让我了解,让我思索,而人世间的读书更让我成熟,让我成长。

读书为我消除疲劳,陶治性情,使我崇尚真善美,增强我前进的勇气,鞭策我明知扬帆,去实现凌云壮志。有那么多那么多的歌颂,都化作了我心底的一声由衷的感叹:“读书,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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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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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著名学者高尔基所说的话。是啊!没有书的知识,人类就无法进步,但我认为把书叫“营养品”更为贴切。

我每天都会吃这个“营养品”,它不仅可以让我开拓眼界,而且还可以让我积累字词、提升我写作的水平,可算是再好不过了。

喜欢的书有很多,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三字经》、《百家道》、《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但要说最喜欢,就一定非世界著名生物学家——法布尔所著的《昆虫记》莫属了。

这本书讲述了一位穷人家的孩子在放羊时对生物感兴趣,然后开始慢慢研究昆虫的故事。这一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课本上根本没有的知识。如:螳螂的生活习性、蜜蜂修巢的科学性、蚂蚁的王室制……这可比背那些资料有趣多了,看这本书仿佛就可以亲身体验与大自然贴近。看着那本书上的文学,它们仿佛在跳动着向我问好。于是,我深深看上了这本书。

在这当中我最喜欢的情节就是蝉了。蝉的生命很短暂,它们的一生要经历三次蜕皮。成蝉繁殖后就会将卵排入地下,然后等待着死亡。卵孵出小蝉,小蝉就会吃植物的根来保持自己的能量,不久后小蝉就会经历第一次蜕皮。然后小蝉就会向上一些,以保证自己第二次可以成功的蜕皮。在第二次蜕皮后蝉是绿的,身上也有了翅膀,可是这时蝉却无法使用翅膀。在快第三次蜕皮时,蝉会变成褐色,并且在离地面五六厘米处。到了小暑时,蝉就会在傍晚和晚上爬到树上进行第三次蜕皮,若蜕皮完成蝉就可以在空中飞翔了。可每到这时,人们都会趁着晚上开始捉蝉,蝉可以捉回家后用清水反复清洗后放入锅中用油炸,炸出后可食用。所以蝉一上树就会奋力向上爬,完成它最后的蜕变。成为蝉后,蝉就会在树上咬一个口来吸食树中的水分,并且开始用叫声来吸引异性。看了这些,你是不是再也不嫌蝉吵了,毕竟它们生命短暂,而喊叫是唯一让其它成蝉和人们注意到它的方法。

书是一个好东西,它传承了老祖先和名人们的知识,所以我也希望大家可以每天都吃这个“营养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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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在书中找亲属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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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曾幻想前世为佛前一朵金莲,不染纤尘却又贪恋于红尘烟火。今世为人,穷极一生学一份慈悲,悟,何为真佛。

悟空在五指山下修行五百年,方得随唐僧西渡。一路斩妖除魔,历经九九八十一难。三打白骨精,大闹盘丝洞,磨炼其心志,可见其勇敢;头顶金箍,收敛心性,甘愿护唐僧周全,可见其慈悲;是非分明,不被伪善所囚禁,可见其率真。

本为石猴,却尽有佛祖本色。

我比他幸运,不需要那暗无天日的五百年,也摘下了受制于人的金箍。只身一人行于人世,他学佛,我学他。

也曾身入歧途。心比天高,认为学习皆是无关紧要,大概真的没有吃过什么苦头,对于上课总少了一份崇敬,就算老师讲得声嘶力竭我也只关注那些不经意的错误。当我突兀的笑声在宁静的课堂里充满嘲讽地响起来,我接收到了老师愤怒而不解的目光。那时年少,不懂何为伤害,竟然就那么睁着黑色的瞳孔和老师对视,神态无辜。就像孙悟空大闹天宫那样破开重重阻挡,给人心灵至深处来个致命一击,还可以嘲笑地说你们怎么这么弱。殊不知最可悲的永远不是被伤得最重的,而是给人伤害的那个。

这时,走错路的悟空遇到了他的如来佛祖,给了他用来想清这一点的五百年。

五百年于我不长,就一个暑假,六年级的我升入初中后便正式踏上了取得真经归的路途。班主任像唐僧,把孙悟空从自闭的五指山下救了出来,对于班上一些强盗般的学生永远是舍不得放弃的。冒着九九八十一难的危险也要让妖怪迷途知返。同时总能在孙悟空顽劣时给予他最沉重的打击。

所幸,误入歧途过的孙悟空并没有扰了本心,我还是那个相信“人之初,性本善”的孩子。八十一难不好度,孙悟空也会解不开数学题,也需要面对忽上忽下的成绩,也要为体育测试每天练跳绳,也会在友情里忽冷忽热不知所措。

甚至可以说,悟空的勇敢是生活逼的。

有些事情无可退避,比如升旗仪式的演讲稿偏要一朗读就笑场,丝毫不懂何为庄重的我来读。站在秋天乍暖还寒的风里,我突然发觉,我渺小得像那一片瑟瑟挣扎了一阵,最终还是黯然落下的秋叶。

内心挣扎。然则无果,即使我有那么浓重的忧思,还是站上了冷风吹拂的升旗台。淡红色的稿纸却似随时想离开属于我的手的束缚。

我知道我必须开口,这是我的责任。我的声音通过话筒传播到风里,习主席的治国新标在自己耳边振聋发聩。像孙悟空大闹天宫时那般骄傲。

孙悟空勇敢了一次,所幸成功的信念是强大的。

慈悲源于本心,看到衣衫褴褛,动作畏畏缩缩,仿佛被生活打击透了的老人或小孩,不论真假,总会有一种本能的不忍心。就像我再也不在上课时随便走神。修行路走到一半,原来让别人难过和失望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事。

很奇怪吧。

孙悟空勇敢、慈悲、正义,所以他可以由行者蜕变成大圣,成为真佛。

我于《西游记》中遇见他,他一路伴我于取得学业真经的路上,守护我本心,教会我勇敢,我将毕生的梦想寄托在他身上。

我敬他为长者,是我在万卷中寻寻觅觅,最终给我启示的那个,是冥冥之中的另一种精神世界。

我成不了真正的佛,我不想归西,也做不到放弃人间情爱,但真佛在我心中,不能普度众生,却可度我。让我在社会的淤泥中永远不染尘埃。

生命之上,需虔诚。佛法不朽,敬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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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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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春风,洗濯内心的尘埃与苦楚;书,是阳光,驱除内心的阴霾与黑暗;书,是琼浆,滋润我的筋骨与意志。打开书扉,轻嗅书香,仿佛与老友相遇重逢,不管是童话名著,科普漫画,只要遇见了,便会上演一场精神上的“美食”之旅。

我在家里,为我的“小伙伴”——书籍,做了精致的“家”一架白色的小书架。每当指尖轻触书棱,都会有许许多多与书有关的故事从我脑中涌现:读《卖火柴的小女孩》,我懂得了珍惜现在有幸福生活;读《秘密花园》,我领略了大自然的奇珍异草;读《木偶奇遇记》,我感恩着儿时的童真与美好。

我是一个“小书虫”,因为读书,也闹出不少笑话来,让人忍俊不禁,我家的沙发旁总铺着一块厚厚软软的地毯,因为读书入迷的我,经常从沙发上掉下来;妈妈总是喜欢在我读书时大着嗓子喊我,因为进入书海的我经常听不到别人说话,记得有那么一天,我正在书桌前读着《木偶奇遇记》。厨房里正在做饭的妈妈发现没盐了,便叫我去买盐,我迷迷糊糊的“嗯”了一声,便下楼去超市,一路上,我脑海中想的都是《木偶奇遇记》里用木头雕刻出来的男孩,那个自私,懒惰,厌恶学习的男孩最后会怎么样呢?到了超市,心想:我怎么来超市呢?来超市买什么呢?一看手中的钱,我匆忙买了袋糖往家赶,一到家妈妈看着我,气得哭笑不得的对我说:“我让你买盐你怎么买糖回来了!”唉!她拿她这个“小书虫”儿子真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读书的欲望也越来越强烈了,书简直成了我形影不离的“伙伴”,读书更成为我每天的“头等大事”。

我爱读书,像春风爱柳条。我爱读书,像阳光爱椰林。我爱书,我为书痴,我为书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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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引人入胜的书

全文共 2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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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班郑美婧

中午,妈妈做好热乎乎的饭菜放在饭桌上。爸爸用手指着对面的椅子,奇怪的问:儿子呢?妈妈说:儿子可能还待房间里呢,你去叫他吧!

听了妈妈的话,爸爸急匆匆地来到儿子的房间,爸爸推开门看见儿子趴在地上正津津有味地看呢!爸爸大声的说:你这臭小子,还不快去吃饭。儿子只好放下书,离开房间去吃饭,儿子离开房间后爸爸回过头弯着腰好奇地想到底是什么书这么好看,让儿子都忘了吃饭。

儿子回到饭桌上,他和妈妈左等右等也不见爸爸过来吃饭。妈妈生气的说:你爸呢不会还在你的房间里吧!快去叫他过来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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