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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放下的散文(精选20篇)

也许,飞只是一种幻想;也许,飞只是一种奢望。小编收集了飞的幻想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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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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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很多人不知汪曾祺,也许侑很多人认为中国现代难见散文大家。這是一种误读,更是一种谬论。

《汪曾祺散文》是我01年时偶在市集中买的,记得还是盗版书。当时对汪先生所知甚少(应式教育的后果),只知汪先生就应算得尙是一茖著名作家。

闲暇之余,开始是以一种慵懒的情绪看《汪曾祺散文》的。哪知,一读之下竟不能放下。关于诚信的名言

读《汪曾祺散文》,如同是听一位经历抗战、解放战争的历史老人在向我们娓娓动听地述说生活小事,而在倾听之中,這种生活小事似乎更是一种无形中的人文和历史教育。

在《汪曾祺散文》中,我们看了以前的西南联大教授们的风采,我们读了当时人们对于政治、文化的评判,我们如同读一位历史老人的故事。

在《汪曾祺散文》中,我们读了中国文人不屈的傲骨,看了中国学者在艰苦的环境中对思想与学术的孜孜追求。

汪老以一种充满人文色彩的笔调,向我们讲述着以前的往事,向我们传來种种可供学习的精神与思想。下雨天的心情说说

读《汪曾祺散文》,如同在读历史,更如同在向众多先贤和在世的思想老人学习为人处世!

读了汪老的书,坚信大家都能明白,其实中国不缺乏文化大家和散文大家,我们只是缺乏学习和认知的机会。读了此书再说中国无散文大家,也许会是一种笑话!

汪曾祺之书,不读后悔,读了不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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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散文作品背影读后感

全文共 5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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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朱自清这篇文章中,并没有对父亲过多的介绍,可是却让人记忆犹新,而那让人记忆深刻的就是父亲那“背影”细节。

在当年的社会,年年征战,不断有有战争在身边发生,可谓是民不聊生。人民无不怨声载道。而朱自清的父亲就是其中一个受害者,朱自清的祖母刚刚去世,而朱自清的父亲还失去了工作,此刻顶着祖母去世的痛苦和失去工作的悲愤送朱自清去北京上学……

而恰恰是在悲凉的时候才是真正能反映出情亲的温暖,正所谓人情冷暖世态炎凉。可是情亲则是这个世界上恒久不变的。作者就是在那困境中体会到父亲那满满情亲。当时,父亲买完橘子回来时,是先把橘子放在月台上,在艰难的从月台上下来。那里作者看着父亲的背影作者的眼泪差点流下来。就是这么一个小小的细节,体现出了作者父亲对儿子的.深沉的爱。

经过这个背影我第一次感觉到“父子大如天”。

忽然想起美国一个电影叫《亡命天涯》,这个故事讲述了主人公被人陷害说他杀了人,而在当时人人都以为他杀了人,包括他的父亲。主人公在亡命之前为见生病的父亲一面,潜入了早已被包围的父亲家。而当他父亲发现他来了,悲愤交加,直到他喊出一句:“爸爸,我就是你!”父亲才一下释然,帮忙主人公逃出生天。

所谓父子连心,这大概是没有问题的吧在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父子不和,吵架,斗嘴。这是为什么呢我认为父子关系是十分含蓄的,不动声色的,以至于父子感情隐藏甚深,不到关键时候往往就不得显现,而背影就正好证明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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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琴弦上的流音散文

全文共 10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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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夏天的时候,接到县作协王主席电话,市作协和文联要联合出版一套文学丛书,我们县给了五个名额,问我能否把平时的文章整理出来,以备这次出书之用。

我听后有点吃惊,虽然之前也在悄悄做着整理,无非是些记录和随感,章章节节随性而率直。但也梦想着,有一天这些字字句句能够印成铅字,算是对热爱文字的一种总结了。

现在机会来了,心里,却不时被冲撞而来的悲忧撞击着。禁不住自问,出书的梦想真的说来就来了吗,我可以吗?一时间,又兴奋,又担心,既无地自容又不知所措。卑微的心,浮浮又沉沉。

不管怎样,文字对于我,都是虔诚和认真的。接下来,只有用心,把常年积累的文字做着整理和归纳,划分出几个类别。之后慢慢调整,字字句句推敲。

才发现,自己很疏懒,也很大意。平日里只是忙着记录来自心灵的字句,虽然不再刻意渲染,但天长日久的随意,还是使得心底流溢的语言有了独有的特性,之后又形成默认地习惯,好似一叶障目,自己却不得知,也感觉不出那些弊端。

我只有求助于朋友,请他们帮着给我校对文稿,从反馈回来的信息中发现,我文章中有比较多的连词、副词、形容词、语气助词等辅助词语,还有标点符号,在我的文章里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曾经朋友也提醒过,要懂得断句,要多用动词。我也只是口头上回应改过,却又被习惯牵动着,不予彻底纠正。单单靠着别人的提示,依赖着别人的眼光来给自己修证,长此以往,真乃无可救药也。

本以为文字在我这里是神圣也是自然的,但率性的固执和执拗的偏爱,还是让我在文字里丢失了自己。

文字是玫瑰的花蕾,我只有抬头,才看得见它的灼然和璀璨。但是我没有做好,也没有真正用心来读它,懂它。只是用记录者的身份来记载自始而来的感念。那些暗处里隐藏的小情绪,那些被冰封的封印,让我在不得要领的过程里,苦苦做着无谓的避世。

我得意于小小而清丽的空灵,得意于翱翔又不着边际的天马行空,得意于沾染佛苔的新绿和静谧。以至于忘乎所以,陶醉于流溢而分散的点点光芒。

于是,我的文字,多了繁重。我适时看到,那些无关于本篇内容的字句,即使再好,但在此时此地均已无意。该舍就要舍弃,懂得放,才能收得起。

赏心只需三两枝。我并不渴望所有的人懂我,惜我。曾也有朋友提示我,在要表白的文字上改变思路,示意要迎合,为注重读者的口味而尝试着改变风格。其实,是朋友高抬了我。我从来都没想用文字的方式试图让自己成名。

自然才是很美的艺术。在我们灵犀的时候,文字会触动我,它会舞动在我指端,跳跃在我心际,我们会一起哭,也会一起笑。

它终是来自天籁的音符,以空灵的形式驻扎在我心里。

纵然再玄妙的音韵,纵然有千朵万朵的绽开,我的世界,只此一朵,伴着琴音,且歌且行,从平凡走向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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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曲阜泰山黄河及其它散文

全文共 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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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十月,我们二十余人,在《女友》杂志、社鲁迅文学院和《中国作家》杂志社盛情邀约下,到山东交流学习。

大抵与孔子所倡导的“仁”、“爱”、“礼”一脉相承,山东人大都敦厚、谦逊,逢人必尊称老师,他们始终谨怀一种由衷的善良,就象那种直指人心的佛义。

得游曲阜,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孔子这位文化先贤漫长的希望、期许和等待,这位圣者或以深思默想,或以会心微笑,来迎送越两千年施施而来的知己宾朋、门徒弟子。孔林中那一抔抔黄土下蕴藏着多少人性的光辉,自齐鲁大地辐射开去?

危乎高哉,泰山之巅。自中天门以上,大雾迷漓,人物依稀,微光中“斩云剑”、“河山元脉”之雄奇竟沉重得直压你心肺。及致玉皇顶,劲风阵阵,衣袂飘飘,须发被濡白,高处不胜寒。立五岳之首,临封禅之地,雄视万千沟壑,瞰群峰小我,身处这浩浩荡荡充溢着的王者之气中,不由你不胸胆开张,豪气直冲云霄。我本凡人,一瞬间经受这盛大恢弘的气势,又如何承受得来?

莅临黄河,步上十二艘船锁定的舟桥,见黄而泛黑的河水在桥下奔走、撕杀、冲刺、拼搏,中国到了最危险的关头,一个苦难深重的民族,不甘屈辱,奋起抗争。我分明看到冼星海、田汉、聂耳和四万万民众忧郁的脸庞、冲冠的怒发和峰起的狼烟……心重如山。沉默良久,掬一瓶带泥的黄河水,夜夜凝视、谛听,至今。

而漱玉祠和大明湖就是相通的,无论从距离还是情感或者氛围。想易安居士必是在睛光滟潋的波上,横一柄兰桂浆枻,啜饮一盅菊花淡酒,或低吟浅唱,或沉雄高歌,或伤情怀人。海棠也罢,梧桐也罢,竟酿得人比黄花瘦。如果在某一个清晨,你明艳的面容闪现在微雨的季节,想必会丰盈所有的秋水。

也未知是何时修来的福份,数日间竟结识几十位获奖同仁,因为文章,文朋诗友们自全国几十个城市聚集在这文华之地。我们是朝圣者,我们是一群孜孜以求、契而不舍的跋涉者,我分明看见孔子笑对我们,子曰:有朋自远方来,不亦说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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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长安回望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400字

全文共 13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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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香亭最宜夜间赏玩。伫立于兴庆湖畔,远而望之,影影绰绰,恍惚《诗经--陈风》里月下的佼人,莲步生烟,窈窕妖冶;迫而察之,几番风蚀雨淋的沉香亭,已不复昔年唐明皇携妃子赏花时的风韵。云裳花容的杨太真,也早已成了马嵬坡下的一堆朽骨。沉香亭如是,整个西安也不堪回望;唐代长安城的繁华已然落尽,曾经“北堂夜夜人如月,南陌朝朝骑似云”的盛景,如今,也只得见一片片青松亭亭。罗襦宝带,燕歌赵舞,已是永远的埋进初唐诗歌的锦绣词句里了。被埋葬的却不只是历史的豪华瑰丽。那厚重渊深的人文情怀;典雅淳朴的风俗民情;灿若烟霞的艺术文化,也被现代文明的浮躁与繁琐放逐出了西安。

若是十年前你来到西安,即便不能看到古长安城的繁荣场面,但行走于城内的街巷中,时而一些雉堞圮毁,残垣破壁的角落,总会撩起你少年时读唐诗时,对古长安那一种古色古香的情怀。即便是一片沧桑的废墟,也会使人感到亲切。如今你来西安,极富现代气息的高楼大厦,街市商铺琳琅满目,俨然一座现代化的都市形象。那么,那些古老的遗迹呢?它们还在,只是换了“新颜”。巧夺天工的现代建筑技艺抹净了古城墙上的斑斑苔藓,让原是废墟一片的塔寺园林又“重焕生机”,并且入眼鲜亮夺目,精致华丽。“时间横扫的镰刀”被磨钝了尖刃,再也无法在历史的面容上凿下沧桑;既然技术可以复活一切古建筑,何必要保存这些残败的遗址?于是西安仅剩的几处古朴的气息也很快销声匿迹了。

为了向世界显扬西安的“汉唐气象”,一座不逊于阿房宫的仿古建筑拔地而起。大唐芙蓉园,她翩翩的落入西安人的视野中。这里桂殿兰宫,亭台楼阁,望之轩峻壮丽;廊桥院囿,柳坞花榭,俱是小巧玲珑;园林正中,一湖如镜,长桥横波,游人过处,凫雁惊飞。走进这里宛如于画中行。这是一座几可以假乱真的园林。但是仿作毕竟显露出斧凿的痕迹。这种人为的做作,竟让人感觉,这座园林像一个失了魂魄的冷美人,虽然游人如织,却始终与这园林不能够浑然一体。游人眼中看到的,不是真正的“汉唐气象”,而是一座现代建筑,一座没有生气的现代建筑。我们所领略到的不是历史文化,而是现代技术的精巧。历史如东逝之水,不能回头,更不能“再创造”。

西安自古是“诗书簪缨之乡”“礼乐弦歌之地”。中华民族最灿烂的文明曾在这里荟集。这里曾是笙歌彻夜,箫鼓声动。满城皆是才子佳人,翰墨书香。这里,产生了濡染整个关中平原的地方特色文化---秦腔。国乐在这里更是流香馥郁。丝竹民乐,闾间艺术,无不令举世惊艳。如今,一切都已是风流云散,偶尔可以在街市的一角听见几声高亢粗犷的秦腔,却也很快被公交车的汽笛声所湮灭。至于国乐,你也只能于音乐学院的乐厅里,诗词曲赋的古韵中去寻找了。

被放逐的不只是西安的历史文化,还有像我一样的被放逐的“长安人”。从幼时起便陶醉于古典文明的我显然是不合群的,对于那些潮流的文化我一向缺乏敏锐的感知力,更是无法接受,当然我并不是拒绝时尚,只不过是拒绝鄙俗。我不认为眼下一些只能娱人耳目的潮流便是历史的必然趋势。这些肤浅的文化是不足以使西安的面貌焕然一新的。我爱西安,不是爱她今日的光鲜靓丽,我爱她是华夏精神文明的象征;爱她的厚重与雄浑;爱她的包容与接纳。她应该永远是最高贵典雅的所在。

长安回望,一种怀念,一种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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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舞动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200字

全文共 11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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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的路上,衣裙飘飘,化蝶,舞在人间,把人世绝美舞尽,舞过的四季,繁华如诗,绝美如画;演绎,云端飘渺,把暮云优雅尽收,情倾天涯,心倾挚情。在雨中穿行,在风中栖息,泪水早已风干,读懂了风的语言,尽享了雨的缠绵,那些散落在季节的芬芳,砌在了我的文字里,那些人生的悲喜哀乐,刻在了我的章节里,墨染岁月,诗韵光阴。

牵着春风的衣角,为一朵春花低眉,在花荫下小憩,眺望着幸福,多少灵犀泊在花魂里;在春雨中徘徊,感受轻敲心窗的诗意,多少淋湿的情意轻轻放在熟悉的巷口。那些心有灵犀的灵动,还有澄澈的感悟,悄悄地停在我的指端,伫立或者飞旋跳跃,把梦中的蓝天,幽靜的湖水,绿叶间清风,花蕊里的露珠,连缀成舞蹈的篇章,沉醉在这样的片段里,阳光轻轻地坠落了下来,惊醒了时光,润泽着我孤独的心,荒凉的心里泛出鹅黄的嫩绿,让我痴迷,竟然忘了,来时的路。

我又去追逐炎炎夏风,握住夏日明艳的阳光,静听,花开的静谧无声,放眼,夏花烂漫无数,我嗅到了千里之外的花香,闻香飘舞,无拘无束,把期待的挂在眉梢,把渴望放在掌心,那妖娆而婀娜的舞姿,那稳健而轻盈的舞步,在亦真亦幻花丛中,纤细的足尖舞出了一纸纸墨香,铺满在回去的路上。风来了,带走了些许残香;雨落了,模糊了些许字迹,岁月的沧桑,卷走了年少轻狂的梦,但有一个梦,匍匐在心上,偶尔,翻看一下,顿感力量倍增,轻轻吟诵,那璀璨了流年的曾经的誓言,在无人的角落,还会打湿我的眼眶。轻雨拂面,风吹满身,青石台前,黄花连成片,无人知晓,那是在我满心的期盼,来赴这千年之约。

拽着秋风的衣襟,拾一片落叶,仰望,层林尽染秋的色彩;扑面,菊香四溢,芦花漫天。蓦然回首来时的路上的层叠的落叶,处处洒落着真切律动的心情,像极了一个个平仄的字符。悄悄地柳下问枝,月不语,舞旋在一片清冷月光中,闪过一群一群若隐若现陌生的脸,似乎是带着一张张面具躯壳,无语擦肩。清寂的生命,穿过纷繁寂寥,守望着缱绻的心语,懵然回望,多少往事,早已如烟,梦里的呼唤,时远时近,为梦,可以展裙为画。为梦,可以落花尘暮,为梦,可以凤凰涅槃。 跟着纷飞的雪花,翩翩起舞,浪漫而又忧伤,雪,是诗意的水,是浪漫的云,雪的世界,天地苍茫空阔,听得见我的歌声如梵音似天簌,回荡在幽谷,流淌在心里。从容绝望舞着,舞中交织了我的悲喜,目光一直凝望着远方。用最美的姿势来舞着,你可知,那是删除了断鸿的篇章,隐去了落泪的忧伤。许是一生,都在寻找灵犀在花瓣上的诗篇,许是那个执念的梦想,早已嵌在四季的风景里。

一世追逐,半生惆怅。临摹着风中悠然飘飞的落叶,欢喜着烟火中麦浪摇曳的舞姿,水禽飞鸟的每一次展翅还会让我激动不已,带着从容,携着洒脱,舞出四季的美丽,舞出天地间生灵的灵犀,以坚定的姿态奔向梦想。舞在,每一个黑夜与白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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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作文写景散文高二大全

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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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溪边,偶然地发现几粒细碎的小白花,那便是春之信号罢。

流水依然无声地冷,悄然流去,不理不睬岸边的一切,怪道人说“流水无情”哩。冬天里的风,却有了这细细碎碎微不足道的春天的花。“城中桃李愁风雨,春在溪头荠菜花”,那词人在久远的宋朝,就已曾看见溪边这白花了。百千年过去,荠菜花仍是野地里的报春信使,但城中桃李倒是欢乐起来,似乎不再有风雨中的忧愁。

春之端倪,竟绽在这小小的荠菜花上?你或许怀疑,或许认定古人那诗词多少有些牵强附会。但你认真想一下,当那小白花绽开之后,随之而来的不就是漾漾无边草色?人们以一叶知秋,当然也会以一花知春了的。荠菜花和春天是有着某种潜在的机缘,还是并不相干的偶然巧合?天地万物,万缕契机,万种缘由,你能弄清是哪种契机或缘由,将两种看起来毫无关系的物事纠葛在一起?必然或是偶然所造成的奇巧,让人难以解透,你只有感知和相信的份儿。

有人可以因花与叶而知晓春秋,有人则昏昏然无论寒暑。世界在变,时代在变,人们的生活因素也都在变,而这些变化之初,往往都现出些端倪。你注意过、发现过、捕获过没有?你被醍醐灌顶地启示过么?当然,有人很敏锐地感知了,与时代和社会发展同步。他无疑抓住了契机,获得了成功。也有些人浑浑噩噩,在变化与变革中坐失良机。当然,聪明些的还会待机再起,愚拙者便只有哀声叹气的份儿。

人由草木而知春秋,草木又何以知春知秋的呢?或许是某种特别的灵性罢。荠菜花开,春回大地,愿你与春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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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原来你还是你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400字

全文共 12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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裹一脸虔诚,背起尘封已久的囊包,从内心久远的期盼中开始你迷惘的行程。

此去经年,谁知道异乡的天空是否清蓝如家乡纯净的河水。

轻轻地,你迈出风一样飘逸的脚步,那就尊重自己的选择吧,哪怕荆棘裹脚。

也许茫然会撕裂般疼痛,你虽然觉得如梗在喉。

但请不要忘记生命所赋予自己的最真实最原始的触觉。

那总比麻木更能催发人的沸点!

你不想让你孱弱的肩膀扛起生活繁琐后的冗重。如暴雨后的梨花,经不起任何轻微的碰撞。

你只想紧握双臂,蜷缩成蛹的姿态,只为那一刹的短暂温暖。

此刻,你需要怎样的文字,去描述内心若隐若现的彷徨;

或者捅破那一层多余的青纱帐,放飞心中默唱千百遍的赞歌!

选择,是一种责任,当你赋予了内涵,它才能获得新生。

红霞满天,夕阳西下。你就站在城市一角的夕阳下。

多少次相同的步履徜徉,多少次你用眼光呐喊故乡的名字,直到婆娑完经久萦绕的念想。

俯身拾起回眸的痕迹,你挥舞心灵的翅膀翱翔在记忆的边缘。

童年的点滴鲜明地闪烁,犹如燕子脆甜的窃窃私语。

那淡淡的多雨季节,那一帘一帘珍珠般晶莹剔透的心事。

在突如其来的车声里,消散成片片花瓣。

可怜的过去,却再也无法像花瓣一样在来年的春天重新绽放。

夜色降临,天色就跟着凉了。不希望你激情如秋夜,因为秋夜的凉!

抛却那些灯红酒绿和纸醉金迷,你静静地把自己锁进月色的平静里。

城市在黑夜里潜伏,掩饰着一天狂妄的躁动。

你的心跳一如从前,在熟悉的韵律间重复点厾着心情的喜怒哀乐!

今夜,时间依旧,城市依旧,无人在意世事更迭,也无人在意你。

今夜,你应该收起压抑,收起成长的辛酸,拭去你睫毛上的疲惫。

今夜,你就捆起包裹,从这片本不属于你的土地去寻找新的绿洲。

在泪水与汗水之间,你需要的是创造。等待永远是泪水的使者。

听一段绕梁音符,你突然发现唐诗宋词竟然与你投缘了。

历史的脊梁屹立成一道别样的风景在你飘忽的眼神里凸现。

李白的酒葫芦,清照的铜花镜,商隐的那支忧伤笔。

你在唏嘘懵懂中萌动一种冲动。

千古的文人墨客一身清苦,留下长长短短的清瘦的文字。

没有变瘦的是他们的思想。而且还发芽抽条了。一长就是几千年!

有过多少次的晓风残月,就有过多少次的颓废新生。

清癯的孤单始终要花落流水。大雨滂沱着上天的心事,尽管你泪流成河。

一声炸雷帮你点亮了心中曾经熄灭已久的那盏灯。

你在泪眼迷离中绽露了久违的浅笑,那是生活赐给你成熟后的硕果。

城市里的人群重复着往昔的脚步。你却赤脚走过街道。

不是什么心血来潮,只因为你现在已经知道:

你今后所留下的人生印痕,将不再如过去般雷同!

放下萧瑟的尊严,放下一身名利的虚幻。好好地活着属于自己的那片湛蓝的日子。

闭上眼睛信手拈来一段憧憬,你会发现生活在你的不经意间变得充实。

都放下了吧,每一位曾经和我一样在街头幽幽徘徊过的朋友们。

不用再为着昙花一现而黯然神伤了吧。

离别是重逢的开始;冬天到了,春天也不会遥远;黑暗的尽头永远都是光明。

当你卸下尘世间一切的欲望和枷锁,你会惊喜地发现:

原来城市还是城市,原来你——还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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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爱的包容的散文

全文共 19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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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因为我的启蒙老师,爱上了教师的职业。我的启蒙老师是个小巧可爱的女教师,她灵动的眼睛、悦耳的声音,尤其是那纤长的手指,即使在你犯错的时候,总是那么温柔地抚摸着你的头,让我有说不出的享受。

那时,我是村上的孩儿王,一班大大小小的孩子,总是在我放学后,被我叫到我家屋后,听我讲我课上听来的东西。我拿块小些的红砖,划写在水泥墙上,就权当是粉笔和黑板,过了做老师的瘾。听着他们在下面说“老师好”,一边脸红一边得意。

没想到,十几年后,我真的走上了三尺讲台,开始了我做教师的生涯。

我回到了家乡,回到了老师所在的学校,和我的老师一起上课。第一天遇到老师,就看到了她的微笑,一如多年前那么年轻。她竟是不老的!也许当老师的都不容易老,因为他们教的是天真的孩子,因为爱着这群孩子,他们的心永远都是年轻的。

我开始模仿我的老师当一名教师。

下课,我跟孩子们一起跳绳、跳牛筋,上课,我给孩子们讲故事,讲道理。我和我的老师一样,和孩子们打成一片,在孩子信任的目光里,我陶醉,我满足。

第一次对工作感到头疼,是因为我遇到了一个男孩子:陶。那是个虎头虎脑的孩子,学习不怎么样,但是对打架却很内行。每天会有孩子到我办公室来报告他打架的事,每次看到他站在我面前,我总忍不住头疼。

他那样倔强,不像其他犯错的孩子那样低头不敢正视我,他的眼睛直视着我,总是第一个开口:“他先惹我的。”我看着他脸上旧疤犹在,新疤又来的样子,想不到解决的办法。后来的家访中终于了解到,他的爸爸就是这样一个崇尚拳头解决一切的人。而且,在那个村上,是极权威的。有一次,陶打架输了,他的父亲拉住想跑的他,对他说:“打不过就丢砖头,你不怕死,人家就怕你!”我的心沉甸甸的,我说服不了那位父亲。他认为他的教育方式是让孩子成功的唯一途径。那些日子里,我沉浸在作为教师的失败的情绪里,不知道该怎么办。

一次下课后,我不经意中发现,陶居然在帮我的老师提水。后来打听才知道,因为老师教的是低班,每次大扫除都是老师亲自去提水的。后来一次,陶看到老师吃力的样子主动上前帮忙,老师高兴得把他叫到教室,要班里的孩子学大哥哥。之后,每次大扫除他都会主动去帮忙提水。“这真是个热心善良的孩子啊。”我的老师眯着眼,看着我微笑着说。

每个孩子都有闪光的地方,老师们都这样教我,我却总是抓着孩子的缺点不放。我自责起来。

第二天的晨会上,我把他的事匿名说了一下。还叫大家猜猜谁是低年级小朋友学习的榜样。在同学们相互猜测的眼神里,我看到他羞涩、满足的笑容。当我拖着他的手,让他站到讲台上、孩子们用吃惊又羡慕的眼光看着他时,他的脸红了,我知道,那是第一次获得赞美的快乐。后来我找机会对他说了对他的期望,跟他说了一个真正值得人尊敬的人绝对不是用武力来解决问题的人,他终于第一次点头同意了。

之后他的行为尽管还有反复,但在一次次对他优点的赞美和缺点的提醒中,他打架的坏习惯终于改掉了。一个学期下来,居然还选上了小队长。看着他佩上了队长标志,看着他一脸骄傲的样子,我想欣赏的作用真的是无穷的。

就像老师说的,作为教师,爱我们的学生重要,爱一个有缺点的孩子更重要。

去年,我新接的班级里发生了一件事。小龙邀请他的好朋友顾到家里去玩,结果之后就发现妈妈的手机没了。他说是顾拿的。班级里的孩子都把顾叫作小偷。

班主任和我找顾谈了好几次,他都一口咬定自己没拿。我们觉得很头疼,但是不解决,我又坐立不安。不是他拿的还好,要是他拿的,我怎么可以放任不管呢。

我接着好几天都把他叫到办公室谈心,故意不谈手机的事,只是推荐了一些书给他看。谈自己对他的看法,说他的将来。当他相信老师确实是关心他、信任他的时候,我不失时机地告诉他我小时侯犯的错,后来怎么在老师的帮助下认识错误,改正错误。最后我把我的老师教我的话送给了他:“知错能改,扇莫大焉。”叫他查查什么意思。

第二天他在日记里写道:“老师,我知道你的意思。看我的行动吧。”

我去上课的时候,经过他们班主任的办公室,她叫住我好奇地问我:“池老师,你用了什么办法,这孩子终于写封信承认了错误,昨天还把手机和信放在我抽屉里了。”我心里的一块石头落下了。在跟班主任商量怎么处理的时候,我们一致认为尽量在不伤害孩子自尊的前提下解决问题。在跟双方家长沟通以后,终于取得了令人欣慰的结果。

我在孩子的日记里写道:“看到你真正理解了老师送给你的话,老师很高兴。你那么聪明,你的前途一定是美好的,忘掉过去的,重新开始,老师相信朝着正确的方向,你一定可以到达成功的彼岸。”就在这个期末,从未进过年级前六名的他三门功课成绩总分进了年级前六名。

做老师的,不单是教孩子知识,更是教孩子做人。而要做到这一点,需要爱他们,包容他们的缺点,给他们改过的机会。我的老师是这么做的,我想我也会这么做,如果我的学生将来做老师,我也希望他们能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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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遇见时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6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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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曾说过一句话“在这城市里,我相信一定会有那么一个人,想着同样的事情,怀着相似的频率,在某站寂寞的出口,安排好了与我相遇”所以在遇见和你相似的ta之前,就当之前种种坎坷与不顺都是使你完美的历练。

尚若能遇见一个走进心里的人,已经很幸运,我们难过,那不是对方的错,而是习惯了黑夜的人,好不容易得到一些光芒,太害怕再次回到黑暗里了、

回忆有时就像是滤镜,它能将你脑海中那个人身上种种小瑕疵全部过滤掉,,回忆会美化一个人的存在,也会使一个人日益模糊......而记忆则始终是一团久久不愿散去的云雾,总是露不出干爽的透明。它可能是过去灰烬下偶然的飞雪,也可能是大雨磅礴的夜晚一把破旧的小雨伞,氤氲下,我已经快记不清当事人的脸庞,却依旧记得心动的感觉。

那年,在夏日的某个晴天,我望见了那从窗外奔跑而过的身影,飞扬的发丝,夕阳下无比柔和的暖光,才有了第一次怦然心动的记忆。

对于那时的我来说,感情到底是什么没那么重要,就像我知道苹果就是苹果,而不需要知道它是蔷薇科还是落叶乔木,就像当遇见一个人。我不需要知道她是怎么样的人,只有知道我爱不爱她。在自卑与寂寞的海,我一天没靠岸,就一天不会停止这场起伏不定的潮汐。

"如果我不曾见过太阳,我本可以忍受黑暗,然而阳光已使我的荒凉成为更新的荒凉”。也许爱上一个人便是这样一个过程。

可世事无常总跟我们微笑着开玩笑,我们应该深深鞠躬,表示感谢,留给世界一个背影,我们走我们的,与它且歌且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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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陪嫁牡丹美名扬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5200字

全文共 50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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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皇帝的御花园,到塞北的贫瘠土地,陪嫁牡丹谱就的是天上人间的绝响。

——题记

一、公主下嫁

康熙十五年三月十八日,固伦郡主正在屋内读书,宫女传话来,说堂兄康熙帝要她进殿接见。郡主很是奇怪,不知康熙帝招自己去有什么事情。到了皇宫大殿里,行罢礼节,等待听从皇帝的命令。出人意料的是,堂兄今天竟然径直走下殿来,看来有十分要紧的事要和堂妹商量。

“堂妹,现在皇家有求于你,不知妹妹可否愿意为朝廷做点事情?”堂兄并没有直接把事情说出来。

固伦郡主十分纳闷,低声问道:“皇上在上,有什么事情尽管直说,妹妹一定会听从您的吩咐。”

康熙帝来回地踱着步,似有难言之隐。一会儿,又直直地看着郡主:“妹妹,不是堂兄心狠,实在是这件事没有更好的办法,所以才想到了要你做。”

固伦郡主也感受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但是还是不明白真正的实情:“没事,只要我能为大清做点什么,你尽管说。”

康熙帝折回去坐在龙椅上,感慨颇深地:“你知道蒙古族的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吗?”

固伦郡主想了想说:“就是那个带领蒙古铁骑横扫欧亚大陆,把蒙古的版图拓展到最大的那个人吗?”

康熙赶紧点头:“就是他,他可是蒙古族赫赫有名的人物,那你知道成吉思汗手下有一员猛将名叫者勒篾吗?”

固伦郡主摇摇头:“他是谁,与咱们有关系吗?”

康熙帝长叹一声:“不仅有关系,而且有非常大的关系。公元1206年,成吉思汗在翰难河畔称汗,并且大封功臣时,者勒篾被封为第9位千户那颜,成为蒙元帝国的开国元勋。”

“那倒真没听说过,他建什么功勋都是很久远的事情,与咱们大清有什么关系吗?”固伦郡主很显然还不明白。

康熙很耐心地说:“者勒篾的后裔后来逐步形成了著名的兀良哈部。在明代,兀良哈部因支持明成祖朱棣发动政变登上皇位而立下大功。在清代,清朝皇室前后下嫁者勒篾的后裔乌氏家族的爱新觉罗氏郡主就有9位。由此可见,兀良哈部在明清两朝的地位都特别显赫。明朝崇祯元年,者勒篾的14世孙苏布地和弟弟万丹伟征见大明王朝大势已去,便率领部族归顺了皇太极。苏布地和万丹伟征跟随皇太极四处征战,为大清王朝的建立下赫赫战功。清朝建立后,我为了笼络北方的蒙古族,采用联姻的办法稳固王朝的统治,其中孝庄皇后就是蒙古族。但是现在又有了新的情况……”

康熙没有继续说下去,固伦郡主听后越发糊涂:“什么新情况,与我有关系吗?”

康熙这才继续说下去:“现在塞北边疆虽然较为安定,但是对于朝廷来讲鞭长莫及,我很担心那里的安定和平。额琳臣为者勒篾的15世孙就在那里统治,我想叫妹妹下嫁给万丹伟征之子额琳臣,这样通过和亲,一方面表现了朝廷对他们的尊重,另一方面联姻后,血脉相连,也加强了边疆的稳固。只是哥哥觉得委屈于你,据说那里条件很恶劣,根本不能与皇宫相比,所以我不好意思和你只说,你看……”

固伦郡主这才明白过来,脸上立刻充满了愁情:“按理说我不能驳回圣意,可是我知道那里地处边疆,气候恶劣,地处贫瘠,我不知自己背井离乡到那里能否生存下去。”

“这些我都想过,但是这是我想出的最好的办法,不然如果哪天边疆出了事端,朝廷可就束手无策了。”康熙停了下,看了看郡主的表情,“不是因为你不是我亲妹妹我才这样做,为巩固北部边疆,朝廷实行“南不封王,北不断亲”的政策,对大旗王子下嫁公主,小旗王子下嫁郡主,以维持与蒙古人的友好关系。不过妹妹如果愿意去,无论什么条件我都能答应。”

固伦郡主皱眉想了一会儿:“既然皇上把话说到了这种地步,妹妹也无话可说,只是我到了那里,恐怕很难一下子适应那里的生活。还请皇上为妹妹安排。”

“这都不是问题,我可以赐资在小城子建驸马府,叫你以公主的名义下嫁,生活条件上绝不会亏待你。只要是能改善生活的金银财宝随你携带。你这已经为大清做了大事了。”

郡主欲言又止,康熙赶紧追问:“还有什么,只要是咱们皇宫有的,我都一并答应你。”

郡主这才肯说出来;“我的随身侍从、宫女,我要全部带走。还有我特别喜欢皇上御花园里的红牡丹,看见它我就像还在京城一样,就叫它陪我去边疆吧。”

康熙帝一再答应。就这样一场联姻就算成功了。固伦郡主出嫁的时候,规模非常宏大,额琳臣听到这个消息自然对皇上感恩不尽,一时间成为京城的一段佳话。

二、躲过一劫

1966年7月,额林臣的第十二代孙女乌傲珍正在屋中做事,父母慌慌张张的从外面进来,爸爸嘴里还一直嘟囔着:“这可怎么好,这运动怎么说来就来了,刚才我亲眼看见邻村的一个妇女在游街,据说是作风不正派。还有咱们村的几个村干部,据说什么什么思想有什么倾向,村支书还私下找人捎信来,说咱们家的牡丹花可能也要砍了,说是与什么思想腐化有问题,你说不就是一棵花吗?它可是咱们祖宗上的宝物,无论如何不能叫红卫兵给破坏了。”

母亲听后也是大惊失色:“那咱们可是胳膊拧不过大腿,如果真把花给砍了,以后咱们怎么对得起列祖列宗。这可是咱们家的传家宝呢,是康熙皇帝钦赐的。”

还是乌傲珍反应快:“父母不要着急,我们必须很快想办法。他们不是要砍牡丹花吗?咱们提前把牡丹花移走不就可以了吗?”

母亲还是叹气:“移走,能移到哪去,再说现在移花能成活吗?如果移死了,可就后悔也没办法了。”

还是父亲有主意:“我觉得应该没事,当初太太祖母来塞北的时候,不是把牡丹从北京御花园带来的,不是也活了吗,我觉得牡丹花有灵性,一定不会死的,只要咱们用心侍候,就绝对不会出问题。”

母女俩表示赞同,但是母亲还是提出了疑义:“咱们也要想一想放在哪里好呢?”

还是乌傲珍最后有了好主意:“现在牡丹花的位置太显眼,不如我们把它移到房子的后面的一个角落里,这样也便于掩人耳目,也许牡丹还能逃过这一劫。”

于是三人开始动手,做一切事情都小心谨慎唯恐伤了花。然后还在花的外面包了一层干草,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是牡丹花。还以为是农村喂牲口的干草呢。

第二天造反队果真就来砍牡丹花,不过看见已经没有了牡丹花,还是不放心,小组长还在院子里好一顿找,临走时还告诫他们:“告诉你们,牡丹花是毒花,如果你们敢窝藏,就叫你们也去游街,蹲局子。”

一家三口吓得大气不敢出。暗自庆幸先下手为强。就这样,牡丹花在房后一长就是十年,十年它委屈求生,但是一直生长得很茂盛。直到1976年,文革结束后,得以重见天日。望着劫后重生的牡丹花,一家人乐得合不拢嘴。这年春天,牡丹奇迹般地开了一百多朵花,鲜红的颜色,仿佛是血液在流淌,这可是乌家用鲜血和智慧保住的。牡丹是有灵性的植物,它像是用这种方式来表达对主人的回报。一百多朵花在春风中摇曳,花香弥漫,蜂飞蝶舞,好一派盛世太平的景象。

三、扬名全国

1999年5月14日,乌晓珍家里分外热闹,是园林研究所的所长慕名来到了乌家。站在陪嫁牡丹前,他惊得目瞪口呆。只见陪嫁牡丹平均株高1.5米,覆盖直径2米,一根分4杈,最大主径达7厘米左右。花为粉红色,千层瓣,花朵直径在20厘米左右。牡丹盛开,临风摇曳,蜂飞蝶舞,香气醉人,其幽雅清丽、庸容华贵之姿,真不愧“国色天香”之誉。

乌晓珍夫妇见有人来抓紧出来迎接,可是所长说什么也不进屋,就这样伫立在牡丹面前,看着妖娆的牡丹盛放的骄恣,频频颔首,然后他对乌晓珍夫妇说:“早就听说你们这里有棵京城带来的陪嫁牡丹,今天我算是见到了庐山真面目了,不,比我想象的还要美,简直是无与伦比。”

乌晓珍夫妇笑笑说:“我们没出过远门,也没看过别处的牡丹,这是我们祖上传下来的,我们就精心得养育着。不知所长您今天来还有什么事情吗?”

所长愣了半天神:“对,有,我打算带这个牡丹花,去昆明世博会上展出。”

夫妻俩不明白:“去那里展出有什么用吗?”

所长解释道:“有啊,叫全世界的人见证你们家牡丹的与众不同。现在人们只知道在南方可以养牡丹花,不知道在塞北也能养育牡丹花呢。没准你家的牡丹花就会名扬天下的,我敢保证,你们家的牡丹能和洛阳牡丹媲美。不,因为它生长在塞北,一方水土养一方植物,这里的牡丹花独具特色。”

于是夫妇俩赶紧帮助所长移出了分植出来的一株10年花龄的小牡丹,代表内蒙古参加了昆明世界园艺博览会,从此扎根世博园,并且当年就开出了两朵花。而且经中国园艺协会鉴定,这棵陪嫁牡丹属“富贵红”品种,为全国传统牡丹的优良品种之一。从此,乌家的陪嫁牡丹一下子名声鹊起,县文联的作家来了,他们挥毫泼墨,写出了很多诗歌赞扬陪嫁牡丹的“国色天香”。中国花卉协会牡丹芍药分会会长、北京林业大学教授王莲英等专家来了,还说:“这株牡丹十分罕见,应该不遗余力地好好保护。”乌家的牡丹由于经常被媒体报道而芳名远播。如今的“陪嫁牡丹”依然国色天香,枝繁叶茂,每到牡丹花开时节,慕名前来赏花的游人络绎不绝。

四、世代相传

2014年5月15日,在乌孟和的小院里,一场记者采访正在进行中。人们围绕在陪嫁牡丹旁,这一年的春天很温暖,牡丹花竟然创造了奇迹,最初的那株牡丹花竟然开了三百多朵,好像用这种方式还告诉人们它悠久的历史。这次的花开还有一个奇迹,就是花瓣的层数特别多,层层叠叠,特别爽目。尤其是富贵红,开得那么艳丽,叫人看后眼花缭乱。嫩黄的花蕊在中间加以点缀,越发显出了牡丹的妖娆。而且更吸引人的就是牡丹花那淡淡的幽香,香远益清。整个院落都被一种花香充盈着,叫人疑心来到了皇帝的御花园,或者是洛阳的皇家牡丹园。大家不断地观赏着,评说着。乌孟和更哈斯忙得不可开交。

记者:请问,你家的陪嫁牡丹之所以三个半世纪长盛不衰,你认为谁的功劳最大呢?

乌孟和:首先功劳最大的应该是固伦郡主,我为是她的后代而感到荣幸。她一个郡主,肯下嫁到我们乌家,而且从皇宫里给我们带来了这么宝贵的花,这牡丹是国花,也是我们家族的家花。这三百多年里,它一直激励着我们要做一个有用的人。虽然我们没建立什么功绩,但是我们每个人都以牡丹为荣,都以牡丹的精神激励自己,活出自己的价值。

记者:那么近些年来,对牡丹贡献最大的是谁呢?

乌孟和:当然是我的哥哥乌晓珍。这株皇宫牡丹是乌氏家族的传家宝,依照乌家传下的规矩,皇宫牡丹由家族中女眷长负责管理,待管理者失去管理能力时再行移交。不管谁在老宅居住,首要任务就是看护、侍弄好这株皇宫牡丹。多年来,不管生活多么艰难,乌氏家族也舍不得把固伦郡主留下来的东西变卖。这株皇宫牡丹养护起来特别复杂。在春夏两季,施肥、浇水自然不能怠慢。浇水时,所用的水都是把井里的水在外面晒3天后,才能浇灌。进入秋冬季节,还要把皇宫牡丹入窖防冻。不过最近几年,这个繁重的工作一直由做教师的哥哥乌晓珍来做。哥哥乌晓珍是一名退休教师,如今已经年过八旬。2008年,哥哥得了脑血栓之后,便半身瘫痪了。如今,哥哥已经没有了养护皇宫牡丹的能力。因此,养护这株皇宫牡丹的艰巨任务就落在了弟弟和侄子们的身上。不管是由谁来养护,我们一家人的责任就是要把这株珍贵的皇宫牡丹,一代又一代地传下去。

记者:你们想过没有,你们完全可以通过这株牡丹花来开展旅游,然后赚取参观费来贴补家用?

乌孟和:这到没有想过,我们只当做祖传宝贝养护,一直没有通过媒体向外界宣传,不过自从它参加了世博园展览以后,来参观的人倒是络绎不绝。后来政府还帮我们修整了院落,即使我们因为牡丹花发财了,我们也会把资金捐赠给这里的小学,这株花就是我们家最大的财富。

记者:那你们有没有想过,把这株花申请世界文化遗产,没准就可以成为全国的宝物了,因为据我所知这株富贵红花,甚至比洛阳的富贵红还要纯。

乌孟和:这些事我不懂。我只知道,只要我们乌家的人在,牡丹花就在。这是我们祖传的家宝,也是我们家族的精神象征。

记者:请问如果有商家愿意出大价钱买走你们的陪嫁牡丹,你打算出售吗?

乌孟和:这个问题我们从没想过。虽然我们乌家的女主人为了避免皇宫牡丹因年龄的增长而死亡,便逐年分植出十几个分支,移植到几个儿子的院中。但是,我们从没想过要卖花赚钱。牡丹花是有灵性的花朵,我们的祖辈们就是这么说的,我们绝不做这种事情。就算在我们家最贫穷的时候都没有做,现在条件好了我们就更不会做了。不过,话也说回来,如果国家研究需要,我们会一分钱不要就送出的。

记者:你们不愧是者勒篾家族的后代,不愧是固伦郡主的后代,你们对得起列祖列宗。其实从你们身上,我们也看到了陪嫁牡丹精神的延续。

乌孟和:是的,我们会一直和陪嫁牡丹走下去,辈辈相传,生生不息……

五、源远流长

春去秋来,时光如梭,355多年过去了,郡主、驸马早已湮没在了历史的长河中,可是固伦郡主带来的皇宫牡丹却在后人的精心护养下,奇迹般地活了下来,成为历史的活化石。郡主大仁大义敢于牺牲自己换取国家安宁稳定的精神,也将和这牡丹花一起万古长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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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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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日子,妈妈买来了一本《林清散文》,封面的清丽与幽雅深深吸引着我。微微张开的荷花诞在几片荷叶之间,无不透露着墨香清韵之气。

翻开书的扉页,林清玄的照片赫然出现在了视线之中。照片上的是一个相貌平平的中年男子,头发长,但有些谢顶。他面带微笑,一看就知道是一个懂得享受生活的人。我有些许惊讶,原以为“林清玄”是一位娴静的女士,但没想到,一位男士竟也可以写出如此细腻的文字,真是令人不可思议。

他的文章没有多余的文字,字里行间都充满了奇妙的幻想,一切都是那么明朗。他能从我们的生活中找到真理,又在讲述真理的同时如此的接近生活。一些原本看起来十分不起眼的东西,而在林清玄的笔下却可以淌出熠熠的真理的光芒。在林清玄的散文中我们可以看到生活中最真的感受。

“在一切的优美、败坏、清明、污浊之中都能找到智慧。”这是《清静之莲》带给我最深的启迪人生处处充满了智慧。《心田上的百合花开》给我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就算是孤身一人,在逆境中也要坚强。“登山专家只看见山顶,不像我们,能享受海拔五百的乐趣。”这段文字让我感触很深。我们沉溺在被“征服”的驱使中,一天一天忘记了乐观平和的心态。我们在人生道路上时时痴迷于“高处不胜寒”的顶峰,却忘了欣赏沿途的风景。还记得他的《存在的理由》写道:甚至连每个人都有存在的理由吧!有些为爱存在,有些为学习存在,有些为生命的美好而存在。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存在的理由,每个人都必须为了这些理由而存在,我们必须要尽全力来完成这些愿望,这,就是生命的意义。

林清玄的文字总是清丽悠远,拥有大自然之美。有风的温柔,花的美丽,草的坚强,以及万物的一切。

在炎热的夏天,你可以泡上一杯清茶,翻阅《林清玄散文》,让一缕清凉的风吹进你的思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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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陈年旧梦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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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人说起,才记得已是月末,这末端总让人莫名害怕起来,甚至担忧突然就老去,只需片刻,又该想到,那坟墓未必离得太远。

这一月一年的的惆怅须臾便已消散,突然看见自己掌心成的茧,想起年幼时稚嫩无力,到如今厚重有力,这一切该有着属于自己成长的故事,而这些一定是让我想着、忘着、念着,一并消散在时光深处。

无故的想象到多年之后的自己,忆起过往的陈年旧事,弥漫交织,难以名状的快乐和忧伤,这复杂的心境太过牵强。但我至始至终看到的是前方,而那些旧事,只是年份不对,有些快乐会想起,分外的怀念,想到如今的快乐似乎少了点,想的不那么简单了,这便又开始有点惴惴不安了。那些过去所经历过的所谓的忧伤,如今看来,却如陈年老酒,经久弥香。后来又想,这三三两两的日子拼接起来,总归有那么几天的浮躁。多半还是清净愉悦的心态。人的记忆是复杂的,记忆改变不了人的思维,但现实却总压迫人的思维。

五月一去,便是六一。对于六一,没有太多的记忆,小时候并没有对这个节日有特别的情怀。但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次六一,是在我刚上小学那会,我收到的第一份来自母亲的礼物,是五块钱。当时心里乐开了花,那是第一次拿那么多钱,沉甸甸的厚重感,小心翼翼的藏在口袋里,舍不得用,因为当时五块钱可以买到很多自己喜欢的东西。而除了那一年,往后的六一便模糊了,也许那是第一次收到礼物吧,印象颇深。

儿时拍的照片保存下来的并不多,唯独一张六岁大的时候拍的照片,用精致的相框包裹好,这张照片便一直伴随着我,放在自己房间内。照片里的自己盘腿坐在草地上,学着佛主双手合十,脸上有儿时最纯真的笑容,分外可爱,每每看到,便会勾起一些潜藏已久的记忆,欣喜之余,也会感慨。唯一的遗憾是没有了六岁之前的照片,于是六岁之前的记忆只有些许残存在脑海里,在农村,有外婆的怀抱,还有一点点啼笑皆非的囧事。也许是太小,但总归还保留了些许,这记忆便还藕断丝连。

没有极度发达的头脑,一个普通人,和常人一样,生活在一个共同的世界里。一直不咸不淡的活着,偶尔忆起小时候的事,快乐着,奔跑着,然后长大。以后还要继续快乐,平凡的去奋斗,奋斗一个不平凡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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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家门前的香椿树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600字

全文共 3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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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回家,看到妈正拿着一根长长的竹竿打香椿。竹竿的顶端有一个铁钩,可以用来钩下香椿芽。今年春来早,到现在已经是第三茬香椿。香椿太高了,妈手里的工具并不怎么听话,好几下才能钩下一个香椿芽。于是我走到妈跟前,接过她手里的竹竿说,妈,我来吧。妈不信任地看着我,你行吗?也难怪妈不相信,我确实很少干活,所以四十岁了,在爸妈眼里仍是没怎么长大。我却来了兴趣,对着香椿芽就是一阵猛攻,没三分钟,胳膊酸了,香椿芽也没打下来几个。于是有些泄气地靠在香椿树上,一本正经地说,妈,要不然我爬树去摘吧,这样成功的几率高。妈白了我一眼,这树你能爬上去?我吐了吐舌头。于是,妈又拿起那根长竹竿,继续打香椿。我赶紧跑进厨房,拿出一个面盆,将打下来的香椿捡起放在盆里。

妈,这个香椿树有多少年了?我问。

咱们搬到城里的第二年我栽的,差不多,应该有21年了,妈说。

怪不得这棵树又粗又高呢,原来它都20几年了。我惊叹。

记得我们是九二年搬到城里的,当年我爸买这个二层小楼是花光了我们家所有积蓄,大概是三万元。我爸那时候在粮库上班,那年头工资都不高,好在我妈是一个很会持家的女人,日子过得很节俭。家里养着鸡鸭,虽然不多,但多少可以贴补生活。最主要的是,我妈每年开春都会买两头小猪,养上一年,进腊月就可以出手,这样每年下来也积攒了一些钱。

妈是不愿意去城里生活的,她不认识多少字,所以内心里很惧怕城里的生活,最主要是进城了就没地了,不能种粮食,不能种菜,所有这些在农村可以自给自足的东西,进了城都需要钱去买。爸一个工作,维持一个四口之家,其生活的艰难可想而知,妈的担忧也很正常。可为了爸爸工作的便利,为了我和弟弟,妈,毅然拿出所有积蓄,支持爸在城里安家。

我和弟弟住进城里的家是非常开心,我和他住在楼上,一人一个卧室,很快我们俩就适应了城里的新节奏。妈是很长时间都没有适应,在农村时,无论是田里还是果园里,都有的她忙,虽然很劳累,但日子充实。到了城里,一下子闲了下来,妈心里空空的。我当时读高中,弟弟读初中,爸上班,所以妈连出去打工的机会都没有。

我们家在小区的最前排,门前是一条比较宽的街道。在我家门前还有一小块空地,当时还不是水泥地。第二年春天,妈开垦了这一小块土地,说是土地,其实也就10平米左右的空地。妈整理好之后,就散了一些种子。不久之后,这小块空地居然郁郁葱葱了。小白菜、西红柿、西葫芦相继亮相。几场春雨后,长势更加喜人。后来,妈回了一次老家,回来的时候,居然带回了几棵月季花苗,甚至还有一棵一米多高小拇指那么粗的香椿树。妈将月季花栽倒了那块空地里,香椿树栽在了离门前一米的地方。

再一年的春天,月季花争相吐艳,浓郁的芳香引来很多路人留连的目光,香椿树也不示弱,明显地比去年高出一截。这片空地成了妈劳动的场地,劳动的成果也是非常喜人的。尤其是西葫芦长得最好,已经爬满门房的整个西墙。小区里很多家都吃过我家的西葫芦,也都对妈整理的这片“花菜园”赞不绝口。几年后,香椿树已经高过了门房,每到春天,四月下旬,香椿树都会长出鲜嫩的香椿芽,颜色暗红,待到香椿芽长到八厘米左右,妈就开始掰香椿芽了。因为大了就会老了,最主要的是及时掰下来,第二茬香椿芽才能很好的长出来。

香椿树在我们老家几乎家家都有,香椿芽是春天里乡下人都很喜欢的一种美食。其实我小时候是最不喜欢吃香椿芽的,别人嘴里的美食,在我嘴里确是极其难以忍受的味道。香椿芽可以生吃,也可以烹饪,当然还可以切成小段跟猪肉和在一起烙肉饼。我妈最喜欢做的就是炸香椿鱼儿,可我不喜欢,所以很少吃,我妈那时候老说我没挨过饿,那么鲜美的食物都不喜欢。

我还记得,六年级的那年夏天,有天下午我去喊霞上学,可能是因为霞的父母下地干活回来的晚,所以我到霞家时,霞才开始吃饭。午饭很简单——凉面。最让我难以理解的是,凉面居然没打卤。我看到霞妈妈从树上摘下几个香椿芽,洗净,用手用力揉搓,然后用刀切碎,放到碗里,撒上一些盐,点了两滴香油,放到桌上,便算是卤了。我惊诧地看着一家人吃得津津有味,我控制不住想要说,这就是卤了吗?太糊弄人了吧,怎么能咽得下去!但我终究还是没说,跑到她家门口等着霞,因为我实在不想闻到香椿芽的味道。

路上我问霞,香椿芽做卤好吃吗?比西红柿鸡蛋打卤还好吃吗?霞说,当然好吃,这个季节我们家每顿都离不开香椿。其实我知道霞的家境很清苦,这个季节除了香椿芽其它蔬菜很少见,香椿芽,不用花钱,伸手就摘得到,那该是清苦日子里最醇香的味道了。只是,我依然没喜欢上那种香椿芽特有的味道。

大概是2000年,为了规划社区街道,我们家门前的那块空地要打成水泥地,尽管妈很不舍,但又不得不忍痛割爱。可为了保住那棵香椿树妈几乎是对施工头说尽了好话,再加上小区里的好多邻居一起求情,工头终于答应留下这棵树。没有了“果菜园”,香椿树成了妈唯一的寄托。这棵树已经高过一楼了。站在门房上会很容易摘下香椿芽,树高了,壮了,长的香椿芽自然也更多了。每次打下香椿芽妈都要这家送一把,那家送一把,这棵香椿树无形中还肩负着维持邻里友好和睦的重任。

怀女儿头两个月,几乎吃什么吐什么,吐得我什么都不敢吃,人很快瘦了下来。妈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想法设法地为我调剂饮食,效果依然不怎么样,有一度我都痛苦地暗自落泪。后来,偶然的看到妈晾晒在阳光下的香椿芽,已经呈半干的状态,随手拿起来,放在嘴里有意无意地咀嚼,奇怪的是,越嚼越有味道。后来居然依赖上这种被我打小都不待见的香椿芽,无论吃粥还是吃面条,都要有它才能吃下去,而且吐的次数越来越少。妈好像发现新大陆似的,马不停蹄地用香椿芽为我做成各种食品,什么香椿芽炒鸡蛋,香椿芽肉饼,香椿芽拌凉粉,真是奇了怪了,我居然吃得津津有味。一家人看我食欲大增,都跟着开心。真没想到人的口味会发生这样莫名其妙的变化,我原以为我是这辈子都不会喜欢上香椿芽的味道呢,怀孕居然改变了我的长期以来的饮食习惯。妈以前常说我嘴刁,牛羊肉不吃,葱姜不吃,尤其对我不吃在她看来是人家最美味的香椿芽更是耿耿于怀,这下好了,我终于心甘情愿地而且还津津乐道地爱上了香椿芽,于是每年的春天就特别盼望门前那棵香椿树早点发芽。

其实,我最爱吃妈做的香椿鱼儿,我觉得这道食品不仅口感好而且品相好。香椿鱼儿是用鲜嫩的香椿芽制做的,当然少不了面粉、淀粉、盐、味精、花椒面、鸡蛋、花生油这些辅料。第一茬香椿芽下树时,我会便迫不及待地催促妈快点炸香椿鱼儿,妈都会欣然同意,因为她实在是喜爱香椿芽,更喜欢用它来做一些家人喜欢吃的食品。妈做香椿鱼儿时我是一定会在旁边欣赏的。妈把精选出的香椿芽连梗带叶洗净用盐稍腌入味,这时油锅里以倒上花生油加热,待油五六成热时,妈会把香椿芽先沾上干面粉,然后再逐个地挂上事先用面粉、淀粉、盐、味精、花椒面、蛋清和少许花生油调成的面糊,入油锅炸透,待浮起后捞出,沥净油装盘。因为此时的香椿芽一个个色泽金黄、形似小炸鱼儿,我一边欣赏一边急着往嘴里送,香椿鱼儿吃起来酥脆、香甜,带有淡淡的清香,几乎是一会的时间,盘子里的香椿鱼儿被我一扫而光,妈慈爱的笑着,继续炸着。

爱人说,想起过世的母亲时,有时扑进脑海的往往不是那母亲相貌,而是母亲身上焕发出的体味,那种体味是黄酱的味道。那些年,母亲每到开春就会蒸很多馒头,还要把黄豆一个一个挑拣出最好的,然后把馒头风干,把黄豆煮熟,用盐巴腌制在一个瓷坛子里,封好盖,慢慢的发酵,到了初夏,黄酱的味道就缓缓而来。而黄酱的气味,也几乎把辛苦的母亲浸透,她身上弥漫出来的,就是那种味道。所以他每次看到黄酱,就忍不住要掉泪,鼻子一翕动,母亲恍若就站到眼前。是啊,人活一世,草木一秋,活出一个人味儿,应该是很完美了,所以母亲的味道,一直氤氲在爱人的生命里。

我比爱人幸福多了,爸妈还很健康,我还可以腻在妈身边,偶尔也会像小孩一样撒撒娇,即便是妈唠叨我,说我长不大不懂事,对我来说都是极其慈悲的。在我看来,妈身上的味道无疑就是香椿芽的味道了。小的时候体会不到妈的辛苦,我自然也不懂得心疼妈,就像我小时候一点不喜欢香椿芽的味道一样;长大了,为人妻为人母,自然就深谙做母亲的不易,当然也就学着疼惜妈,依恋妈了,就像我爱上香椿芽的味道,依恋这种味道,其实,我是依恋着妈的味道。

是的,总有些记忆还那么清新,缱绻在时光深处,当时光把往事打磨得光亮,再重新摆放在我们偶然途经的路上,定格的是让我们感动的温暖。妈门前的香椿树,如今已经高过二层小楼,它在门前保持着永久的沉默,但因着妈的钟情,家人们的喜欢,这棵香椿树一定也荡漾着属于它自已内心深处的那份欣慰。它站成故乡的风景,在那方寸间的土地上,构成妈思乡的最美好的画面,而它香醇的嫩芽又延续着妈对我们永远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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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散文流年花开浅喜深爱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4300字

全文共 41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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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试着用清晰的笔迹模糊季节的变迁,摩挲出年复一年的遥远,也就是在这样一个似乎能让我梦见开的流年里,黑纸白字写下未完之期。 ——题记

我已经这样一动不动静静的望着雪白色墙壁上的时钟超过一分钟了,秒钟固有的摆动频率,滴答滴答,在60刻度的表盘上转了一个又一个圆周。恍惚中我定了下神,仿佛突然听到时间撞上什么东西,停了下来?

破镜破摔

一些曾给人们带来希望又让人失望的东西,在岁月匆匆走过后留下的脚印里,被践踏得辨认不出原来的模样。

倒映在瞳孔中无论是紧紧相挨的公寓楼,微微泛黄的青草地,还是偶尔满座的树下石凳,总在我往返宿舍与食堂的路上频繁而又重复的上映。如果不是同行的领饭大军,偶遇时的相互问候,浮光掠影的情侣耳语,难以想象这个世界多单调乏味。然而纵使这样这一切终究还是显得乏味的。假如如此重复景象可以叠加,那么我眼中早已生出厚厚的茧。

如果不是不经意间刮来一阵夹杂玉兰花香的微风,我就不会抬头发现零星挂在枝头上顽强开到这个季节的玉兰花瓣,也不会打开记忆盒子看到在过去的某段不同时间相同场所所上演多么生动的那一幕幕。我总是能够想象那一张张活在青葱岁月里鲜活的脸孔,它们像刻在广场石雕上的人物肖像,而我只能够看着它们渐渐被寒风刮得生硬和狰狞???

从来没有试着想过藕断了之后的思念还能坚持抑或挣扎多久,每当回忆里我对她排山倒海的期望反作用变成失望来伤害我自己的时候,我总是能感受到时间像一双缓缓拉动的双手把思念当成兰州拉面一样拉得很长很长,越来越细,直到丝断的瞬间,我终于像断了线的风筝干净利落地飘在空中,彻底的自由了???

或许是应了水瓶座的完美主义,所以才会成全那些残缺零碎的美好,破镜破摔。还是应该流汗的夏天,我真的没有再流泪,只是隐约记得在某一次冲澡中,我好不容易擦完身子的香皂就又一次掉进了马桶里。

也许曾有一些事情真真切切地累积在我们过去的印象里,只是记不起它曾以何种方式存在着。像一个串门的客人,在你的屋子里留下一袋水果或者一束鲜花,你凭借着这些水果或者鲜花或许会想起有过这么一个访客,却忘了她是怎样走进和走出你的世界。

破茧重生

温度是个神奇的东西,它能够把呼出的气体变成雾气,塞上耳麦,把外面冷色调的世界挡在外面,把自己封在一个人的世界里面。感觉蜷缩在被子里的自己像只脆弱的蛹,再也经不起抽丝剥茧的数落。

阳光和风相互拉扯,像一场争夺温度的拔河,夏天的视觉,冬天的嗅觉,明明闻出了冬天,却在晒着夏天,而这冬夏之争终究在一次又一次的交融中颠覆了人们的视线,模糊了整个季节。于是整个人随着紊乱的季节生活在臆造的假象世界里。

我想自己一定是在时间里沉睡了许久,搁浅了许久,以至于当我睁开朦胧的双眼,整个世界犹如经历几个世纪的变化,仿佛自己在古代丢尽了尊严,为赴红尘客死沙场。

我努力使自己保持清醒,试着穿过头顶折射着阳光的窟窿,准备迎接一场华美曼妙的破茧重生。温煦的光线,淡雅的草香,金黄的麦田,一切依旧那么美好!

原来一直躲在茧里的我只不过是做了一场飞蛾扑火的噩梦???

回首阑珊处

我们在电影里看着别人替我们过着梦里的人生,看着他们替我们爱,替我们死,动容之时流下眼泪——擦干之后,那不过是灰飞烟灭的幻象,生活仍然一无所有。

插在风衣口袋里是没人握住的双手,昂首微望,忽远忽近的天边漂浮着被风刮起和我一样自由的的白色塑料袋,身体的温热除了被胸膛包裹着活跃跳动的肌团外,只剩从指间滑落地上昏暗明灭的烟蒂。

印在瞳孔里灰白的天空,进出鼻孔里灰白的大气,似乎整个冬天都是灰白的,像被漂白过的世界,漂掉了所有的颜色。

如果不是偶然打开陈旧的抽屉,我就不会发现那罐布满灰尘盛满星星和信的玻璃瓶。也不会记得多久以前许久以后,我曾默默地用一根根塑料管子为你编织了整个银河系;如果不是那看似多余的转身,我也不会发现守护在我身后的你一直和我在仰望着同一个星座。

回忆就像小时候在地里挖的红薯,越往下挖就发现它变得越来越大,我细心地挖掘,好想把它整个连根拔起而不只是一部分。无论是枕边的相册,书架上的同学录,笔记本里背包里散乱的大头贴,都遗留着你的笑容你的文字你的心情。我努力的往回想,试图还原那些模糊的画面,于是整个苍白的冬天开始重新染回了颜色。

原来你一直都在我身后等待,像那首歌唱的一样,远远的观望,静静的守候。如果我们的过去是一部可以重新编排的电影,我不愿我们再是那安静的角色。

转角遇见

左眼皮跳跳,右眼皮跳跳,如果不是左右眼皮的交替跳动,我也不会悲喜交加,福祸轮回。

可惜肉眼看不到命运的牵绊,我们才会掉入一个又一个陷阱,才会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也许我们过去都太害怕过于安静,太过自由,所以想在生命中给自己找个寄托和依靠,并满怀期待地相信住在自己心里面的那个人会让自己变成全世界最幸福的人。我们总是一张天真的脸,总是把自己放在无边无际的遐想与憧憬里面,然而这个看似浮华的世界却又暗暗夹杂着残忍,当那些看似温和的风吹皱我们的脸,此后再没有人会看出我们眼角里的变化,才恍惚这就是所谓的的成长???

我们都曾喜欢寄望于流星,让它背负我们的梦想,把那些我们所憧憬的的美好高高的挂在天边,却也曾目睹搁在头顶的星星划破星空,带着长长的光尾,匆忙的陨落。我们的梦想也就跟着伤痕累累,面目全非?

我们曾爱过,恋过,欢笑过,纠结过;也曾痛过,伤过,坚信过,怀疑过。

而丫头你是否知道,我的感情像一杯酒。第一个人碰洒了,还剩一半。我把杯子扶起来,兑满,留给第二个人。她又碰洒了。我还是扶起,兑满,留给第三个人。感情是越来越淡,但是她们每个人,获得的都是我完整的,全部的,一杯酒。而那最后也是最开始的一杯我最想要留给的人,是你。

原谅我把我们认识前的经历比喻成两条弯曲的小河,岩石林立总是阻挡我们的去路,悬崖末路哀悼我们的坠落,沙石堆积细数我们的哀伤,青草葱葱却指引着我们的流向,深深浅浅,匆匆缓缓,起起落落,跌跌撞撞。终于来到了交汇的三角洲,才发现我们来自于同一源头。希望在以后的季节更迭,岁月变迁里,我们能在一起看着日出日落载着满满的晶莹流向我们向往的那片海洋,不再分流。

但我们最终不是。

边走边爱

曾几何时。我总是喜欢一个人呆在楼梯拐角点着和我一样寂寞的烟草,看着烟气慢慢地渗透眼前的世界,远方的一切也开始逐渐变得模糊。

冒着绣气的废弃工厂,吞噬石油的杂牌车辆,铅华落尽的枯黄枝桠,无精打采的灰色天空。一切都像是被转角的通风口切割成约两平米的大屏幕里放映的黑白电影在重复上映,而观看这场电影的人却只有我一个?

那些夹在夏日里暖色调的画面,好想全抽出来重温一遍。夹在笔记本里二十多片玫瑰花瓣是你停留了两天之后从相距三个时辰的两座城市择回我把玫瑰插上一个星期后留下的标本。现在回想起那令人难堪的头发蓬松伶牙俐齿的卖花小女孩就像个下凡的丘比特,她像是那样执拗地向我们射下重重一箭,像促成前世某段契约,快递般地把我们的缘分送到。

当我独自一人回家的时候,沿途经历了两场雨,车载着我穿越一段又一段阴霾,然而就算没有你的短信陪伴,就算天色逐渐灰暗下来,我也能感受到手机背光倒映出字里行间的温暖。

当我很想很想你的时候,我会拿出藏在背包里专属于我仍带温存的黑色比兔手套,呆呆的望着我们那时傻傻的被定格的脸,狠狠地把当时的情节默默地复习一遍又一遍。

当我快要折返武汉的时候,我总是想抽出足够的时间整理一次家,把你以前送给我的小东西好好的整理一遍,生怕迁离的时候把它们给遗漏了,因为我要让它们陪着我过渡到陌生的世界。

当我和朋友去佰迪乐的时候,我总是不自觉的闭上眼睛,试着想象你就在我身边,不停的唱着周杰伦的《你听得到》,很认真很投入地唱,直到声音开始变得沙哑,泪眼开始变得模糊,才提醒自己你不在我身边。

当我看到满大街都是关于圣诞礼物的时候,当我听说你希望看我打篮球的时候,当你…当你想听我过去故事的时候???

我们的回忆就像一盘百看不厌的影带,不停的被时光机器重复的放映着,而能拿到这场电影票的人只有我们三个。

很感谢你们搬进了我的心房,帮我赶走残留在里面的冰冷过去,我不再感觉冷,即使很多时候只身一人,即使正值寒风呼啸的冬季。那些你们所给过我最甜美的笑颜最温暖的关怀,是它们赋予我在这个世态炎凉的世界里苟且的能力,不弃不馁,边走边爱???

盛开浪漫

秒针走完“滴”,也仿佛过去了许久才传来了后半的“答”。滴,答。滴,答。滴,答。

如果世界上有属蜗牛的,那么它一定是事先为我准备的。在你走进我的世界后我愈加的感觉到自己就像只蜗牛,拖着重重的壳,欲速则不达地爬行,而所到之处在阳光的照射下会变得五彩缤纷,金光闪闪。我想那个让我背负重壳的人就是你,是你是你让我一路走来不再是横冲直撞,是你让我一路走来不再是单调的灰白。装在壳里赌气的,关怀的,撒娇的,感动的,忧虑的,无法释怀的,所有都是你赠予我最美好的负荷,不管我们以后走得多远,只要我们回头望一望,会发现身后一路走来的风景满满都是散发着光芒的回忆。

在我写这篇文字的时候,忘了多少次这样地背离时间奔跑,努力地捡回我们遗失的记忆,当我以为时间就那样停下来的时候,表盘却突然加速了,活生生的把我从过去拉回。像个贪玩的小孩,一直想要追寻那清晨的阳光,却始终逃不掉黄昏那最后一缕光线的生拉硬拽。

庆幸的是我把回忆都捡了回来,把它们拼成了这篇文字,希望在这个紫色的生日前夜能为自己的生日送上最温暖的祝福。

细小美好

放在冬衣口袋里是一直想要握紧的你的双手,跳动在胸膛包裹下面的是一直想要温暖的你的心灵,而我所能给予你的只是隐隐约约字里行间的温热,所感受到的却是你真真切切冷暖自知的冰凉。

我也曾幻想乐此不疲地给你一些美好而华丽的承诺,只要你点点头我就会狠下心答应你那不是幻想而是可以实现的美好憧憬。

我们都在大大的幸福憧憬里小小的努力着,也相信在不停歇小小的努力之后会实现大大的幸福。不管以后我会遇上多么美好的人,而你始终是我愿意用所有暖色调来描摹的女孩,愿意用所有温度来温暖的女孩,愿意舍弃所有浮华牵手回家的女孩。你曾问我那几个字的含义,我本想用一辈子的时间来对你说。

最后引用一下小四的语录:

我希望在每一个冬天里,满世界都有暖气,我就不用穿的很厚,那样不帅,但你要穿得很厚;

我希望你做噩梦的时候,他正好在你旁边,也希望我睡不着的时候,能想着你在他身边睡得很熟。

我希望他陪你去世界的尽头,时间的尽头;

我希望他是真的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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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岁月深处,花儿静开散文

全文共 11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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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到了容易失眠的年龄,会因为一件很小的事儿,就导致自己失眠。想必现在的这个点儿,很多人都已经进入甜美的梦想了。吃过晚饭后,大儿子和我说了一声去跳街舞了,很羡慕孩子,有得玩,有的去处。

然而我,在这个深冬的夜里,一边开着灯等着儿子的归来,一边喝着茶水,漫无目的的闭着眼睛冥想。说是漫无目的,主要是真的没有思考的主题。自己也知道迷惘的徘徊在无端的、没有任何意义的思绪里,将过往的人和事粗略的从脑海里又过了一遍,似乎要在思绪的角落寻找遗失的珍贵似的,其实是没有,真的没有。即便是有,也早已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旧时的“珍贵”渐渐的淡去了。

冥想的多是一些不着边际,似乎在自己的旧时光中有过,又似乎和自己没有任何的关系,从没有过。或许是我的脑储量太小了,一些旧时的往事,在我的脑储量库里已经丢失了。也或许是一些新的人和事儿,更迭的太快、太多了的缘故。不过这样的思想,无疑是一件很累的工作。我是医生,我更知道这样思想会导致失眠。可是谁又知道,类似这样的冥想,花费了我今年一年中的多少个宁静的夜晚,又是多少个别人午休的时间呢,就连我自己也算不清楚。总之我知道,有很多的时光,都被这样的“胡思乱想”给荒废了。

我不知道究竟是时间抛弃了我,还是我荒废了时间。把自己隐匿在时光之中,似乎在等什么,又似乎没有任何的目的。我也有时在想,是不是自己喜欢这样的孤寂生活,从而得到一种静美的享受。自己的岁月和这个冬天,和这个夜晚一样,都渐入深处。应该说,没有什么需要可想得了,并且什么也会很明白。

自己做了近三十年的医疗,医人也算是无数。阅尽了人间的悲欢离合,生老病死。更知道自己无法承受生命的重,也无法承受生命的轻。在最终归将就木之前,也算是不敢苟且,弃医从文对我来说更算是一个不小的改变,毕竟古人说,四十不学艺,然而我已近五十岁了。一切从头再来,渐渐的学会了和文字交流,让自己的岁月,在静静之中开花。

在这一年里,很多的文字,还真是在这样的冥想之后产生的,成文后或好或坏,我觉得到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感觉到不少的欣慰。不为名,更不为利,就为自己的“辛苦冥想”之后,在自己的岁月深处,能有花静静的开。以此慰藉身心,以此告慰自己。

妻不止一次的劝我到处走走,并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我不这样看,自己的路走的还少吗?经过的、阅过的应该都比同龄人要多的多。不读书,就算是走上万里路,充其量也就是个邮差的活儿。任时间如涓涓地细流一样,缓缓流淌,也让自己的岁月承载着这样的静谧。。。。。。

说到底,还是自己渐渐的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深夜中且听风吟,淡定从容;冥思中不慕喧执,平静自省。看上去的孤寂,却暗蓄静美;看上去没有目的的冥想,或许那正是岁月深处,要静开的花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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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历经沧桑_杜撰出深刻记忆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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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波动流年的琴弦,弹起一阕岁月的韵律,唱起一抹光年的记忆

——题记

经年旅途中,篆刻下深刻的记忆,唯美风景撰写出淡淡忧伤,凄美不失回味,悲伤不失欣赏。走过的路程,年华逝水无痕般隐于烟波中,含着历经的风霜雨露,挥手告别一季又一季的光年。

笔尖落下,用沧海桑田的情感写尽生命的残缺,用悲欢离合的心情写出岁月的纠纷,用似水流年的情愫描绘曾经的风景。

独自阅赏一道道风景,用笔记记载下优美的情景,用眼睛阅读开深刻的画面,深深藏在内心深处,做最后的封存。

抬头仰望,多少悠然的远去,留下了长叹凝望的沉吟,忘味的回顾,一颗承载往事的心,随时过变迁,世事如云烟,消散在清风洗礼下,渐渐消散,不知在何处静止。

翻阅泛旧的记忆,画面犹如潮水直冲心田,在内心翻江倒海,冲击着每一寸细胞,深深受着猛烈的冲击。嘴角轻轻勾起,带着一丝沉着的苦涩,眼眸里的忧愁,犹如走失的孩童,无助的不知何去何从,只能在拥挤的人潮撕心呐喊与哭泣。

回首过往,转身踏进过往的流年,落叶纷飞,凄凉了整片处境。杂草恒生,失去生命的体征,满是荒凉,落叶静静凝躺在岁月洗礼间,由而勾起内心不明的忧愁,轻轻叹息,原来自己已踏进未来的旅途中。

这一场旅途,洗礼了嫩稚的脸孔,褪去了天真的笑脸,告别了放荡不羁的年华,成长在无息中悄临,在静止中走进每个人的世界,在不知觉中引领他走向未来的光辉。

旅途磕磕碰碰,曲折让人疲惫,而这一场旅途,注定记载一个人的一生,我们无法抱怨,不能放弃,只能随着时间的流动一往直前。

不管相遇或是分离,在时光岁月的摧洗下,不再哭泣不再伤悲,内心由而变的平静,用淡漠不失落寞的眼神观察着点点滴滴,这不是习惯,而是一种素养,以对尘世的漠然。

深夜的律曲,带随多少心情在空气中自我伤悲,把对现实的无助,凌淋尽致的体现,掏心掏肺的哭诉对未来的彷徨与恐惧,诉说着尘世带给自己的伤痛与无助。

却而无从选择,痛过伤过哭过站起身,继续前进,放开历经沧桑所留下的记忆,舍掉别离带给自己的伤痛,无视流年所印烙的疤痕,抛弃岁月带给自己伤愁。

随时光流逝,随岁月的洗礼, 我们紧跟脚步,放开曾经,去杜撰出更多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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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别君经积年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800字

全文共 37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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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总是胃痛,不至受苦,但总也不能摆脱。早起时,臂弯生凉,被褥过薄,即使团成一只蚕蛹,也经不住打颤。似能听见冷气从纱帐孔中丝丝透进来的声音。凉席空旷,肤之所触之处皆为冰凉,摩梭有沙沙声。侧头已能看见自己的发丝,末梢残留一年前卷烫的痕迹,在尾部自顾自地长成亚麻色。想来睡姿欠佳,四散开来,盖住了枕头,长至肩颈,生于我身而能安护我,不分彼此。枕头是竹篾的,内芯是龙井茶叶。父亲有来往各路朋友,中有江南茶商。春末夏初,龙井茶叶已过时节,叶大枝粗,不宜饮,无商价,但父亲每年都会觅得这些无用茶,让外婆制成枕芯。周遭皆为茶味,透进骨头缝里,打个弯从毛孔里溢出来,感觉自己就是一片茶叶,褐色的,末季茶的颜色已不张扬,沉下来,安老

赤着脚下床,把鞋从床下拖出。卫生间里有各种洗发水的味道,遮盖了清扬的浅淡。总是很遗憾,为什么它是一瓶洗发水呢,这样的俗物。清扬,清扬,很好听的名字啊,为什么就是那样的俗物占据了呢,哎……张爱玲说:“人生恨事: (一)海棠无香;(二)鲥鱼多刺;(三)曹雪芹《红楼梦》残缺不全;(四)高鹗妄改死有余辜。”而我亦曾想狠狠地咒骂,前曾为一位未出世的婴儿拟名,对它母亲道,若为女孩儿,则为清扬,《诗经》说:“有美一人,婉如清扬。”再叹不过如此祝愿了。若为男孩儿,当名飞扬,韩愈的《听颖师弹琴》中有“天地辽阔随飞扬”。先人予以的美意,都叫我们当今人给破坏了,那些字眼都慢慢褪去了应有的光华,篡改人怎不死有余辜?!

对着镜子搽最后一层遮瑕液的时候,我突然想起那位化妆师的话。CHCEDO的成效不突出,却也未曾毁我一张皮相。和母亲去CHCEDO的修颜课时,遇见那位化妆老师。很难想像一位男子能够独善自己的脸,并且做得比一些女子更出色。向来不喜欢过于细枝末节的男子,精通女人事,女人心,外阳实阴,翘一双兰花指,丹凤眼眉梢上翘,直直为人间第一赃物!但这位化妆师终于颠覆了我的坚持,与臆想中的大相庭径。文静,温暖,甚至是绅士的,一直微笑,却仍见真诚,自信满满。独独最最好看的是那一双眼睛。明亮,干净。我太害怕某些人的眼睛了,自觉没有做伤天害理之事,但每每遇见,触目惊心的仍为那一双眼睛,哀怨的,暴戾的,本就是黄色的瞳色,像弯出一把暗刀来,扭曲着绕周身旋,然后擦肩而过。匆匆一瞥而已,留下的也只有这一双乖戾的眼睛,混合我的失望,在愤怒还未滋长到心的时候硬生生的压回风平浪静。我尽量扯动嘴角裂开一个笑,张煐在《花凋》中说,笑全世界便与你同笑,哭你便独自哭。有些东西,原就是含笑饮毒酒……化妆师对授课及其认真,但亦是风趣的。世间有很多美好的东西,它使你心情愉悦,耳目一新,有时是物,有时是人。但这都不涉及情感,不论是亲情还是爱情,这仅仅止于欣赏,就像我见到美丽的女生,看到牵手散步的老人,读纳兰容若的《饮水词》,都是一样的心,他们都是世间最最美好的事物,有缘遇见,于他们于我,都是一种幸运,化妆师也一样,他很美好,让我欣赏,仅仅而已,与感情无关,我已多年不知拼尽全力去爱一个人的感觉了,不知爱人,不知爱己,伤胃亦伤心,最无言的,不是愤怒,而是失望,哀莫大于心死。化妆师问我,知道修颜中最重要的一步是什么吗?我起初回答是最后的遮瑕,任何一张破损的脸,只要技艺高巧,都可以精装示人。他摇头,是清洗,因为那时候的脸是没有任何遮掩的,那就是你真正的容貌,就算千疮百孔,也是属于自身的,你必须爱自己,世上有太多人不爱你,有太多苦难等我们去接受,所以你必须爱自己,比任何一个人都要爱。遮瑕液永远只能给你一张面具,而你总会有时候是脱下它的,败絮其内的有何意义,真实的若做完美,何需一张面具?从CHCEDO中走出来的时候,我明白了,这张皮原来是这世界上最无足轻重的东西,于男人也好,女人也罢。

近日班中谣言四起,疯传两位同学的桃色新闻,听多了甚是无趣,并不深信。女生即是同寝,却也不好拐弯抹角的询问,毕竟心中大疑,想来是不可能的。此前两人均是以“父女”之名视于外人的,况女生声音童稚,貌相纯粹是十岁的幼童。实实是想不到那般地方去了的。令人诧异的是那女生竟自己在众人面前落落大方的承认了,并在宿舍中有问必答。我心中顿是惊异,继而惶恐,最后至恶心,情愿自己是不知的。先前如此“父女”关系的两人竟能多生事端,还能细细的讲与众人,乃至何时何地做了何事。顿觉的自己看人不深,实不想多听多看,心中大骇至极。一日清晨,在书桌上竟发现那女生误放的情书,恰只读了一段便胃酸涌动,腹中翻江倒海,只想把看进去的字眼一并地呕吐出来。如此浅显而苍白,躁动病态的情话实是辱人耳目。在印象中,情书是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唯一能用古老方式保留下来的文化,痖弦的《秋歌 给暖暖》写的甚好,恰是最后一句,舒婷的《致橡树》和张枣的那一句“只要想起一生中后悔的事,梅花便落了下来。”最最悲壮的当属林觉明的《与妻书》了,“泪珠和笔墨齐下,不能竟书而欲搁笔”。我读了十多年印刷的情书,这是第一次在现实生活中见到,我想用大失所望都是过于轻描淡写了,真真是想将那男生挫骨扬灰了。那男生虽生的聪明,善于理数,却对舞文弄墨之事一概不知。头型硕大,加之不满五尺之身,活活是一个倒三角。留八字胡,不善言语,面容几近呆滞瘫痪,做事拘谨,走路总是要夹着胳膊,如同一只盲目的火鸡,急赤白脸的一个人快步走过,从不在路上与人打招呼亦在他人叫他时不应声,低着头,瞪着眼。说话总会给人一种尴尬的气氛,喉咙似张不开,只是嗡嗡的动嘴唇,把平舌音都读成了翘舌音,煞是折磨人。不合群,从不与其他男生打球或是其他,单单一个人站在一旁,无所事事,又不愿与他人的目光接触。一星期中总会发无名之火,不言语,不理人,自顾自,但仍是深深深深的不自信!如此男生,真是无法想到那篇令我差点胃病复发的情书出自他手。先前他坐在我前面的时候,便觉得他应是孤独终老之人,竟能干出这等事来,想必里外定是天翻地覆的不同。最最厌恶内外两套的男生,危险可怖。要做就做真正的正人君子,若为小人也没必要藏着掖着。君子无趣,小人无品,两者都不是上上做人之道。若为佳者,首应是自信,最最最最要紧,男子的评定完完全全不在相貌上,至少是我的意见。譬如教授我们的生物老师,男演员黄磊,还有父亲,男子的最好时光当是中年,幽默睿智的,干练自信还懂得了自己的责任,勇敢果决,当家中遇事,他能够把妻儿拉至身后,自然而然的揽在自己的身上,解决的干脆完美。懂得惜福,维护得了好景,承受得住苦难,在经历了岁月的洗练后,就像唐鹏说的那样“每个中年男人都是一块温润的玉。”或许每一个母亲都曾对女儿说过,以后呀,千万不要嫁给像你爸这样的男人。但是我觉母亲这一辈子最大的幸运就是嫁给了父亲。每一个女孩对于好男人的第一个印象就是来源于父亲,他永远以一种完美的英雄的概念活在女儿心里,因为只有他可以任你哭闹而永远守在那里,你不用害怕他会离开,不用害怕他会厌烦。因为只有他懂得你的不易,心疼你的脆弱,即使是所有人都认为你活得轻松。在爱情里你爱的人并不一定是最懂你的人,也并不一定是对你付出最多的人,没有血缘的两人在爱情里本就是相互算计,算计着怎样不让你怎样让你走,就像酒在肚子里,事在心里,中间总好象隔着一层,无论喝多少酒,都淹不到心上去。小心翼翼的维护好自己的形象,当你不是你自己,而是你的形象大使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有多可怜,为什么要费尽心思的去讨好一个毫无瓜葛的人,仅仅因为你爱他,那爱得有多卑微。张爱玲在胡兰成面前低到尘埃里开出花来,这样一个高傲的女子,低下去便都廉价了。细想,自己如此排斥班中的谣传,实是处于意料之外的一种无用感慨而已。他人为他人,即便为歪门邪道,歪理邪说,我又何必去干涉,自己清净着便好,若铮铮较起理来,便没了意思了,如理何?如命何?

深夜时分,我躺回原处。这些年,学会安静的活着了,沉下来才能看清一些事情,安意如说,即使是回忆涌过来,我也学会了后退。有些事情抹不去也不需要抹去,再不好过的,放下了,也都好过了。不忍心放下的,没关系,失望几次便都能放下了。因为那些你背了这么久的东西都是源于失望放下的,而为什么失望?是失望于他人的胆小懦弱,还是失望于要自己疲于应付那些人,更或是失望于有些人不是不愿意做某些事而是他根本不知道他应该做这件事。反正是失望了,倒落得个清静。想恨的就凭他们恨着吧,都已至心灰意冷之时了,不祈求他人能够明白自己原是捧着一颗热心来的,被你的一举一动煽冷了。…………11点40分的时候,突然胃痉挛一样的阵痛,腹部像有利爪撕抓一般,我能感到有汗浸到枕头里,把茶叶的味道逸得更浓了。我起身七零八落的翻箱倒柜寻找药,室友皆醒,询问,我已不能顾及回答。匆匆忙忙的灌进胃后,想起冬日告诉某人病情时音讯石沉大海;想起在楼梯瞥见我一眼便吓得扭头换道的人;想起如何轻描淡写建议我找老师而不必烦他的人……一切都结束了,结局很好,再筋疲力尽,都不会有声嘶力竭了,无所谓对错,或许我输了,但我不在乎,不想理论……

这么多年啊,我忘了一个最应感谢的人,她是我自己,他人如何帮扶,劫数都只有一个人撑着。谢谢自己,谢谢你撑了这么久,谢谢你撑下来。你还需光明的,快乐的,感恩的,独立的,勇敢的,云淡风轻的走下去。谢谢你,谢谢自己,若是没有你,人生将是

苟延残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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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闲着没事找乐子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500字

全文共 23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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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庸他们家水族箱里的热带鱼品种不多,只有绿河豚、黑魔鬼、象鼻子这么几种造型奇特、性情怪异、游姿优美的古代类热带鱼。

这几种古代类热带鱼,几亿年来都没有什么太大的进化,形态也没有什么太大的改变,可以说是热带鱼种类当中比较突出的活化石。

平庸之所以喜欢养古代类热带鱼,说白了,并不是要去探索什么古代类热带鱼的根源和奥秘,只不过就是他的一种潜在的怀旧情结,在他的心灵深处作怪而已罢了。

那天晚上,平庸悠闲地坐在水族箱跟前的小椅子上,默默地观看着热带鱼争吃红线虫的时候,忽然听到院子里传来一阵阵雷鸣般的鼾声。

咦!谁跑到我家院子里来睡觉了?真是胆大包天,怎么连点王法也没有了。

“哎!老婆,咱家院子大门锁上了没有?”

平庸心里这么寻思着,就转过头去问坐在沙发上看书的慧娘。

“早就锁上了。”

慧娘连头也没抬,一边看着她的书,一边回答着平庸。

平庸满腹疑问地站起身子,寻思着,锁上了怎么还有人在院子里睡觉呢?便站起身来,走到屋门前,伸手开开屋门,来到小院子里一看,他笑了。

“吓!原来是这个大耳朵睡觉打呼噜。有意思。”

平庸嘴里这么嘀咕着,便转过身来,回到了屋里。

慧娘见平庸进了屋,抬起头来白了他一眼,说:“谁有毛病跑到你家院子里来睡觉,真是的,怎么想的呢。你的大耳朵最近这两天只要睡着了就打呼噜。可能是让我都给养的太胖了吧。”

慧娘说完,便低下头去又继续看她手里的那本百看不厌的周公解梦。

“小狗睡觉也打呼噜,音声还这么大,简直和人打的呼噜一模一样,真是挺奇怪的啊!”

平庸一边看着看书的慧娘,一边自言自语地说着,就一屁股坐到了沙发上。

慧娘放下手中的周公解梦,抬起头来看着平庸,嗔怪地数落着说:“你的大耳朵就是这个样子,你这个人是个怪癖,养的小狗也就怪了点呗。”

慧娘的不满,平庸装作听不见。他微笑着从沙发上站起身子,又坐到了水族箱跟前的小椅子上,继续看他的热带鱼吃红线虫。

这个时候,大耳朵跑到了屋门前,用它的两只前爪子使劲地敲屋门不说,它还吱吱吱的娇声地朝着屋子里使劲地叫唤了起来。

“你的大耳朵就是听不得你一点动静,只要听到你的动静,它就急坏了,你赶快带它到外边撒撒欢,玩玩去吧。”

平庸没理会慧娘的话茬,他笑着站起身子,开开门就把大耳朵放进了屋里。

大耳朵是一条黑白花法国斗牛犬,性情灵慧,顽皮。身体粗壮,长着一双圆圆的大眼睛,全身的毛又短又粗,短短的尾巴摇晃起来就像个指南针,两支蝙蝠翅膀似的大耳朵竖立着,挺好看的。这个胖乎乎的小家伙,让人看着就从心里头觉得挺舒服。

平庸十分钟爱他的大耳朵,大耳朵能用声音、动作、姿势和表情来表达它的喜怒哀乐。

大耳朵把平庸当作了它的首领,它天天都逗得平庸笑哈哈地忘了生活当中的一些烦恼。

说平庸养狗,那还真是冤枉了慧娘。说慧娘喜欢养狗,倒不如直白地说是因为慧娘爱平庸而不得不养这条小狗,爱屋及乌吗。

日常生活当中,因为大耳朵,慧娘有时候朝平庸发发脾气,那也是有情可原的事情。

自从大耳朵来到平庸他们家里,平庸的任务,就是每天一早一晚地领着大耳朵出门玩玩。一天两顿饭,清理狗屎狗尿,给狗洗澡,等等琐碎的事情,早就成为慧娘的日常工作了。

平庸从小就喜欢狗,就喜欢养狗,因为他觉得狗对主人的忠诚和依恋性,是这个世界上所有的动物都无法相比的。

这些年来,平庸养过的那一些小狗,从来就没有一条小狗咬过人。小狗给他带来过许多温馨,给他带来过许多温暖,给他带来过许多童趣,当然了,小狗也给他带来过许多麻烦和气恼。

前些年,平庸他们家在南关居住的时候,院子挺大的,他养狗的最高峰时期,一共养了七条小狗。

第一条小狗的名字叫‘无聊’。

那几年,平庸的生活和工作都挺无聊的,他吃饱了,喝足了,闲着没事就好跟小狗们玩。

第二条小狗的名字叫‘调皮’。

小狗天生就是个不甘寂寞的小精灵,它一旦闲着无聊的时候,就要调皮。其实,不调皮的小狗也就不好玩了,不活泼的小狗也没有什么意思。

第三条小狗的名字叫‘讨厌’。

小狗一旦调起皮来,往往会弄得人们哭笑不得,啼笑皆非。但当小狗玩疯了,撕咬坏了家里的一些贵重东西的时候,那也是挺遭人讨厌的。

第四条小狗的名字叫‘挨打’。

整天在家里调皮捣蛋,败坏东西的小狗,不被一时气恼的主人打那么几下子,那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情。

第五条小狗的名字叫‘难听’。

小狗挨了主人的打,它不大声的吱吱吱地使劲叫唤着给主人听听,那就奇怪了。

第六条狗和第七条狗,是平庸同时抱回家里来的二条京吧狗。

公的叫‘宝宝’,母的叫‘贝贝’。二条小狗合起来就是平庸的小宝贝。

那几年,平庸他们家满院子里都是狗,一群小狗整天相互打闹,吱哇乱叫,天天累得、烦得慧娘一天到晚怨天怨地的埋怨平庸,时不时地就好朝着平庸吼叫:“我怎么就这么倒霉呢,嫁给了你这个不务正业的狗丈夫,这是过的什么日子啊!”

那一群小狗整天惹祸得左邻右舍那些大姨大妈都不高兴,纷纷议论着说:“挺好的一个小伙子,最近怎么就变成了狗贩子。”

慧娘高兴的时候,什么活儿都愿意替平庸干,平庸下了班回到家里就轻松一些。慧娘不高兴的时候,平庸下了班,进了家门,那就得要为了那些可爱的小狗忙得不可开交了。

好花不常开,好景不长在,为了家里的生活实惠一些,小日子过得安逸一点,前两年,平庸夫妻俩不得不忍心卖掉他们家那套大宅院,购买了这一套周围环境都挺好的小房子来居住。

客观条件不允许了,小狗当然也就养不多了。

其实,就算是平庸他们家现在的房屋和院子大一些,他也不会像年青的时候养那么多条小狗来玩了。

他现在经常好跟慧娘说:“你看我都一大把年纪的人了,要是再惹得老婆不高兴,弄得左邻右舍的人都跟着心烦,整天累得自己又不轻,那是何苦呢。”

去年,平庸内退了,没有什么能力到社会上去做点什么事业,从心里来讲,他也不想到社会上去挣什么钱了,可一个满头黑发的中年人整天憋闷在家里也不是个事啊!那可怎么办呢?那就老实巴交地待在家里上上网,看看书,写写字,养养鱼,再弄条小狗来找找乐子玩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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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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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读林清玄的散文,喜欢他的文字所特有的淡淡的香——如一缕莲花般的馨香。每每走进他的文字,心也会跟着起起落落,然后慢慢静下。暖暖的回味时,内心总会充满宁静与关爱。翻开书的目录,那些题目就会吸引你:“暖暖的歌”、“生平一瓣香”、“温一壶月光下酒”、“发芽的情绪”、“味之素”、“清欢”、“三生石上旧精魂”、“黄昏菩提”、“飞入芒花”、“清静之莲”、“吾心似秋月”。

林清玄的散文是清幽而大气的,在宁静中透露着激越,在冷峻中持续着温煦,在流动中体现着凝注。他继承了佛家广博的智慧与胸怀,轻轻一挥手袖,便将凌云的壮志,巧妙地幻化为柔美月光下心香的隽永与人性的温情。

他在一篇名为《海拔五百》的散文中写道:“登山专家只看见山顶,不像我们,能享受海拔五百的乐趣。”我曾被这行文字很久感动。我们正在一种叫做“征服”的驱使中日渐遗落了一种知足常乐的平和心境,于是,我们只能努力想象“高处不胜寒”的孤冷,却对半山腰的迷人景致视而不见,殊不知,没有了自由的情绪与平静的心态,再宏伟的目标终究是空想罢了。

林清玄的文章总是远离庸俗于污秽,更没有咄咄逼人的气势,而是清丽悠远,沁人心脾。这些文字里,有花的鲜美、月的皎洁、风的温柔、自然的博大,更有人性的芬芳。它如同生长在人心中的一株树,虽然孤独,但忠实地为我们守住了天上皎洁的月,让生活在纷繁世界中的我们看到,在世界上的某些地方,还存有一些纯净。

依靠的心往往使我们经不起生活的磨练,但如果有一颗独立自主的心,就会从中显示出优雅自在和勃勃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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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哦,原来你还在这里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200字

全文共 11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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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笺心语,凝成一帘思绪,漫天飞舞。素心瘦尽,落寞守望的心香,层层剥落的温情,裸露出骨子里的暗伤。唯有一缕清幽,尚在泛凉的指尖,哀婉流淌。是谁说过,花香越淡,芬芳越长?若感情可以丈量,我愿真爱无香。

轻折忧伤,慢叠惆怅,用微笑点缀凄凉,快乐包装过往,装订成册的岁月,道道折痕,却跃然于心上。或许,疼痛可以掩埋,我劣质的伪装,怎能抵过,你一滴清泪的涤荡?素颜如雪,漫舞飞扬,你的心房,是我唯一可飘落的地方,辗转的岁月里,如今为谁半敞?

有你的日子,雨,总会不期而至。一直想做个温瑞如玉的女子,被你的柔情浸润滋养。回忆裹着你气息的温度,不再薄凉。

雨,刷新后的天空,宛如你的笑,清新澄澈。风淡如水,流动着云的衣袖,舞动的浪漫,随风渐长。蓝天作宣,白云为墨,风儿随意洒脱,那份飘逸的画卷,融入眼里,在心底收藏。侧耳倾听,你轻弹落花的声音,惊醒了千娇百媚,我摇曳的清姿,蹁跹成蝶,在云端,在水湄,在你拢着落花的肩膀,低吟浅唱。一粒红豆,灿烂了整个枫林。因为有你,世界变得不同寻常。

没你的日子,茶香暖着回忆,相思渐渐瘦长。是谁轻许了诺言,晾晒于冬日的沧桑,风干的岁月,在一声碎裂的心音里,无所遁形,向着天空的方向,四散逃亡···贩?

何处合成愁,离人心上秋。浓夜,细数着梦的呻吟,清晨,迂回成文字,定格了诗的悲怆。风儿不识字,还会来翻读,情无所寄,梦无所依,聚散两匆匆,人海两茫茫。

碎影流光里,已然沉淀的过往,捞不起一泓潋滟的春光。窗外,风花雪月,红尘阡陌,窗内,红烛灼心,墨舞成殇。摇落月亮的思念,跌进墨染的流年,碾尽一池的墨香,只为千年的辗转,一纸心酸,两行清泪,君若见,是否会还我一片碧海青天?

时间蹉跎,悄无声息的踏碎了青春,逝尽了韶华。飞扬跋扈的日子,敢爱敢恨的岁月,都淹没在一声轻轻的叹息。如今,那一抹清愁,只能凝聚在眉尖,在轮回的四季里,缓缓流淌。

你的到来,似风儿吹皱心湖,激起涟漪无数,你的离去,似一滴泪水落进心湖,淡而不化。

掀起岁月的帷幔,穿越时光,穿越心灵。再璀璨的爱,亦如瞬间的烟火,终究飘落成烟灰的寂寞,任何初见的悸动,都难逃心底的一声干裂,羽化成岁月的清泉。如果有来生,我会毅然喝下孟婆汤,走过奈何桥,来世不再为情羁绊,如此,是否就能不诉离殇,两两相忘?

你来时,紫藤花开的正旺,那一泻如瀑,灵动的绚烂,深深浅浅、浓浓淡淡的紫色,那枝枝蔓蔓的缠绕,在那个古老的传说里,却是为情而生,无爱而亡。捡一枚吹落的花瓣,那抹迷离的紫,冷艳凄美,花开纵好,落亦珍惜。

此时,放下心中的执念,心却依然。思念,俨然成为一种习惯,或许,无须等待,只是习惯使然。

是否,经年后的偶遇,你也会微笑着说一声:哦,原来你还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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