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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放下的散文【汇编20篇】

也许,飞只是一种幻想;也许,飞只是一种奢望。小编收集了飞的幻想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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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作品背影读后感

全文共 5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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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朱自清这篇文章中,并没有对父亲过多的介绍,可是却让人记忆犹新,而那让人记忆深刻的就是父亲那“背影”细节。

在当年的社会,年年征战,不断有有战争在身边发生,可谓是民不聊生。人民无不怨声载道。而朱自清的父亲就是其中一个受害者,朱自清的祖母刚刚去世,而朱自清的父亲还失去了工作,此刻顶着祖母去世的痛苦和失去工作的悲愤送朱自清去北京上学……

而恰恰是在悲凉的时候才是真正能反映出情亲的温暖,正所谓人情冷暖世态炎凉。可是情亲则是这个世界上恒久不变的。作者就是在那困境中体会到父亲那满满情亲。当时,父亲买完橘子回来时,是先把橘子放在月台上,在艰难的从月台上下来。那里作者看着父亲的背影作者的眼泪差点流下来。就是这么一个小小的细节,体现出了作者父亲对儿子的.深沉的爱。

经过这个背影我第一次感觉到“父子大如天”。

忽然想起美国一个电影叫《亡命天涯》,这个故事讲述了主人公被人陷害说他杀了人,而在当时人人都以为他杀了人,包括他的父亲。主人公在亡命之前为见生病的父亲一面,潜入了早已被包围的父亲家。而当他父亲发现他来了,悲愤交加,直到他喊出一句:“爸爸,我就是你!”父亲才一下释然,帮忙主人公逃出生天。

所谓父子连心,这大概是没有问题的吧在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父子不和,吵架,斗嘴。这是为什么呢我认为父子关系是十分含蓄的,不动声色的,以至于父子感情隐藏甚深,不到关键时候往往就不得显现,而背影就正好证明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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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花落念伊人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6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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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宫秋月,不知人间,几何轮回转?夜半风声,露湿阶,空将诗语,榭纷沓。一片寂静,瘦是影悲转凉。几番凝吟,几轻弹? 几多繁华,久倾城?几多情愁,染指寒?夜凉,心落愁,无处莺歌,凭栏对。独坐小楼,西风凉。一处茫然,不知谁帘卷?踏澜衾闲,晚风月,一地轻纱,谁轻舞? 落红开,点滴愁,半箩香玉,碎了谁的心?寒香衣别,多少青燕,早已是,悄然岸边,离散。一指凝香断,各自天涯,伦红袈裟,细作他人门前花。蒂落一声风骨,换的红颜水。落幕芳馨,情似远 冷颦画月,谁将心染的碧玉透?

蹙暮绮雨,几知音?思念留影烟花碎,一曲断魂,谁雨蝶?雨露,空寂,秋风寒。唔梦思源,残红深,一片潇湘,簪花冷。画暮一轮秋月凉,谁将白露吟成霜?玉楼画春,阶几何? 秋风梓涵,问一卷,风云愁。临寒娇筱,谁将花语,颦眉榭?冰清若曦,一纸捻红,水中花。梳妆凝红,问谁肯一纸袖红,缇萦?残红吟月,衣香冷。庭院深深深,有几许?点滴清萼,都是愁。古来瘦词,寂寞添衣,心还寒。空霖尘雪,西风又凉,谁把轻愁捻?

夜色倾城,开不完的相思花,滴不尽的相思泪。梦回断桥边,伊人独醉,相思瘦。落花悠悠,谁把痴情守?已是碎梦守无边恨,最是红颜痛今生。花满楼,情满裳,看不透,烟花绽放,明月冷。望月凌波, 寸肠断,繁华一季转身空。望断红尘,琉璃空,谁把红妆秀?秋水茯苓,月华如指尖沙漏,心事残绻,梦如残红落。雨蝶飞花,愁满楼。记当年云台,你我红尘碧影共沾花。一身青衣染得粉黛美。一帘花轿映红烛。而如今早已是,人去楼空。只剩紫薇花儿凝香,伴的孤山独绫影。哪去寻你万千尘?等我朱砂泪,点的胭脂碎。花开花落有落看,一年又一年,红颜寒香,冰凝花,泪落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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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来自童年记忆里的美妙味道——豆腐脑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700字

全文共 16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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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都很喜欢吃豆腐脑,一直都很迷恋它细腻纯白的样子和滋润爽滑的口感,当然还有那绵厚醇美的香味。豆腐脑的吃法很多样,若吃咸味的,加入一点切得碎碎的榨菜末,撒几粒葱花,再倒几滴麻油,若喜欢辣味,便来一点辣椒油。用小勺轻轻搅拌,把榨菜、葱花和油均匀地混合在一起,再舀起一勺送入嘴里,连同驻满口鼻的香味一同滑入腹中,那感觉,一个字:爽!还有一种吃法便是吃甜的。这就更简单了,只是将豆腐脑盛出来,不加任何作料,一眼看去,纯净无瑕,如同凝脂般的肌肤,一见便顿生食欲。再洒上一点糖,拌匀之后,待糖全部化在其中再入口。此时,是完全别于咸味的另一番感受――豆腐脑的原汁原味一齐散发出来,逼迫着你加快节奏,非一鼓作气完成不可。

很长时间都沉醉在甜味豆腐脑中不能自拔,享受那份润滑,享受那份真味。后来也接受了咸味,甚至于辣味,在那样的畅快淋漓中,挥洒着英雄般的豪气,于是,豆腐脑在我的饮食生活中得以完整。这是二种完全不同的境界,面对那甜味豆腐脑容易让人联想到温婉多情的江南少女,娉娉婷婷,无一丝杂质,正是美艳如花娇似水,品尝时必是一种近乎朝圣般的宁静与矜持;而那咸味豆腐脑却如同魁伟粗犷之北方大汉,叱咤风云间,直杀得昏天黑地,热汗飞扬。二种味道,二种情趣,二种人生。

对豆腐脑情有独钟,不仅源于它的味道,更是源于对过往岁月的感念,对童年生活片断的珍藏。记忆中,小时候常常去早市上买早点,而卖豆腐脑的地方是常常要光顾的。拿着一个瓷缸,到摊位前排队。装豆腐脑的是一个特别大的缸,当时总有一个问题解不开,这么大,是如何抬到这里,且里面还装着满满一缸豆腐脑呢!至今仍是一个谜。

卖豆腐脑的是一个姓钱的老奶奶,体形肥胖,如同立在大缸边的另一个缸,圆圆的,壮壮的。打豆腐脑时,我真担心她会一不小心摔倒,但终究没有,她的重心似乎很稳,左右转动着,像一个球。钱打豆腐脑的技术很是高超,要论级别,大概也是“特级”吧。一个小铁勺,大约手掌大小,不知是被哪个高超的铁匠敲得薄如蝉翼。豆腐脑是论勺卖的。所以,每当她一勺下去的时候,我那小小的心便莫名地紧张起来,似乎也在和她一起在舀,在用力,心里在念叨:用力些,再用力些!深些,再深些!可是,她总能贴着豆腐脑的表面作精彩的表演,不轻不重,不偏不倚,毫厘不差,每一勺都恰到好处。那勺在她的手上像是安装了感应器似的,切入得精准,滑动得平稳,收起得及时。看起来是满满的一勺,实际只是紧贴着铁勺的薄薄一层,充其量也只是半勺而已。并且,速度极快,就像是在激流中自由驰骋的船夫,驾轻就熟。这不禁让我想起大诗人阮元的诗作,“交流四水抱城斜,散作千溪遍万家。深处种菱浅种稻,不深不浅种荷花。”

看来,她是深得其中之奥妙,这不深不浅的火候已被她演绎得登峰造极了。待轮到我买的时候,眼前满满一缸诱人的豆腐脑,空气中满是豆汁的香味,那味道沁入全身每个毛孔,及至血液,恍忽中竟想着跳进去吃个够。

端着买回来的一瓷缸豆腐脑回家,分到每一个碗里,一家人分享。每人能尝到一小碗,也就几勺的功夫便结束了。每每都觉得不过瘾,于是开始期待着第二天再次享受那美味。那时,小小的心里存着的大大的梦想竟就是能痛快地吃一顿豆腐脑,吃撑为止。至今都难以忘记那绝美的味道。如今,去过的饭馆很多,尝过的珍馐不少,但从来没有哪一种菜肴比儿时吃的豆腐脑味道更美。这大概就是物以稀为贵,少吃多有味的道理吧。我想,更重要的还是那豆腐脑里蕴藉着我的童年,沉淀着过往的岁月。

童年是什么呢?它并不是一个完整的事件,而是由一个个记忆碎片构成的印象,这些碎片有时是一段影像,有时是一个物件,有时是一种味道,有时就是一种感觉。它的珍贵之处就在于它不可重现,不可复制,它是不可逆的,它是独一无二的,因此,它也是永恒的。珍视现在的每分每秒,便是为未来储蓄,明天的某个时刻会想到今天的某个影像,某个物件,某种味道,某种感觉,那便是一种快乐。而文字将这一切得以实现,所以书写的意义不仅仅是记录,它有更远大的意义:为幸福奠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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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深夜那个卖馄饨的女人散文

全文共 20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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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高中生活是在城市度过的,那时是八十年代。虽然各种饭店开始遍布城市各个角落,但夜市尚未兴起。一到夜间,街道上的店铺都是关门闭户,甚是冷清。

不知何时,我们学校门口出现了一个卖馄饨女人

她每天都在九点左右出现在我们学校门口——当然不是正门口,在离我们学校东面约二三十米的十字路口。她大约三十多岁,瘦瘦弱弱的,个子也不高,面容清秀,通过她那婉转动听的带有南方口音的普通话,我们判断她不是本地人,像是一个江南某地的女子。

学校里那些无良学生送给这个卖馄饨的女人一个外号:馄饨西施。

馄饨西施每天推着一个不大的手推车——明显可以看出原来应该是一个童车。车子前面放着一只吱吱作响的闪着淡蓝色火焰的瓦斯灯,车上面放着两只炉子,一只炉子上面放着一只中号的钢筋锅,里面是哗哗翻滚的开水;另一只炉子上面也放着一只中号的钢筋锅,里面炖着的鸡汤散发着扑鼻的香气。炉子旁边摆着一个小小的案板,上面码放着一只只包好的馄饨,像一只只美丽的白鹤随时准备昂首起飞——飞进那只哗哗翻滚的开水锅里。

每当有食客到来,馄饨西施会利索地从案板上拿起十几只馄饨放进开水锅里,稍等片刻,她拿起勺子连汤带水捞起馄饨放进一只抹得干干净净的白瓷碗里,从案板旁边的几只瓶瓶罐罐里拿出些许虾米,紫菜,香菜和一些调味品放进去,再浇上一勺美味的鸡汤,一碗喷香美味的馄饨就摆在食客面前,整个过程最多只用五分钟。

一碗馄饨两角钱。

很快,我们就喜欢上了这价廉物美的美味小吃。

我们的晚自习结束是夜里十点钟,一下课,我们就三两作伴走出学校,去吃夜宵。

这是馄饨西施最忙碌的时候,她一边煮馄饨还一边抽空包馄饨,只见她那双灵巧的手上下翻飞,还没等我们看清怎么回事,一只只个头大小相等,形状模样相同的馄饨就在她的手中诞生了。我们站在街边,从馄饨西施手中接过碗,一边吹气一边吃,想赶紧吃完——学校十一点就要关校门,这时那个女人就会笑眯眯地看着我们这些急嘴的孩子,有时会用好听的带有江南口音的普通话提醒我们:“不要慌哦,慢慢吃,别烫着嘴巴!”

时间长了,我们知道了有关馄饨西施的一切。

馄饨西施姓关,叫秀娣,人们经常按她家乡的称呼叫她“阿娣”。阿娣是个广东妹子,因为家境艰难来本地打工,后来认识了本地的一个男孩,两个人相爱就结婚了。她爱人现在外地打工,她就靠卖馄饨挣点小钱补贴家用。

星期天阿娣会白天也出来摆摊,还带着她那十来岁的女儿,我们中午去街角的烧饼铺子买两只蟹壳烧,然后在她的小摊上吃碗馄饨做午餐。阿娣会在我们吃饭时和我们闲聊几句,她说很羡慕我们这些高中生,有知识。要不是因为家里贫穷,她也不会初中没上完就辍学了……我们都夸她的馄饨好吃,她自豪地告诉我们:馄饨在她家乡叫云吞,在他们那儿可以做出鸡汤馄饨,海鲜馄饨,鱼汤馄饨等好多种味道,她奶奶和妈妈都是做馄饨的高手。

在阿娣忙着招呼客人时,阿娣的那个美丽的女儿就静静地坐在一张小饭桌旁写作业,她那专注的神情很是可爱,周围的一切纷乱似乎都无法干扰她。遇到不会的问题她就问闲下来的阿娣,阿娣有时也不会,就会不好意思地问正在就餐的我们这些学生,当然这些问题对我们来说是小菜一碟,我们很乐意当这个女孩的小老师。

慢慢和阿娣的女儿也熟识了,每当她见了我们会乖巧地叫我们大姐姐。从这以后,每当我们去吃饭,阿娣总是给我们盛得比别人得要多一些,偶尔我们有谁忘了带钱,也可以赊账。那时我们一个星期的生活费还不到五元钱,有时到周末能窘迫得只剩下两角钱车票钱。

寒冷的冬季我们最想念那美味的馄饨。

冬天夜长,下午五点半学校就开晚饭了。我们在班里再上三四个小时的晚自习,晚上喝的那一碗玉米糊糊早已消化得干干净净了,不到下课就饥肠辘辘了。一下晚自习,又冷又饿的我们就如“猛虎下山”,直奔校外的馄饨摊,阿娣会准时为我们做好一碗碗散发着诱人香气的美味馄饨,还会为我们放上一勺辣椒酱,我们只吃得浑身冒汗,那感觉真是一个字:爽!

吃完这碗美味的馄饨,我们会小跑着回到学校,带着这种温暖的感觉进入梦乡……

有一件事更拉近了我们和阿娣之间的距离。

那是星期五的一天夜里,我们一下晚自习,就匆匆走出校门。还没到阿娣的馄饨摊前,就看到有两个喝得醉醺醺的男人正在拉扯着阿娣纠缠不休。我们都吓坏了,不知道怎么办,突然我灵机一动,大喊道:“警察来了!”那两个醉鬼一听吓得转身就跑了。

阿娣看到我们忍不住流下了眼泪,我们这时也充分感受到了她一个女人做买卖的不易。我们劝她以后别在夜里出来卖馄饨,白天出来。阿娣说:“白天有管理员收管理费,我这小本买卖,一天也挣不了多少,哪有钱交管理费呢?而且,还有几个管理员经常来这儿白吃白喝,说话还不文明……”唉!对她的不幸遭遇,我们只有报以同情的叹息!

高三下学期,阿娣突然不来学校旁边摆摊了。后来我们才知道,阿娣的爱人实在不放心她和女儿独自在家,就带她和女儿一起去外地了。

从此我们再也没有见到阿娣,再也没有吃过那么美味的鸡汤馄饨了。

现在我走在街上,看到卖馄饨的小摊,不由得想起阿娣和她的馄饨。阿娣的女儿到现在应该有三十多岁了,阿娣,你还在异乡卖馄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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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暮春风光散文

全文共 8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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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是一个富有生机的季节,我们可以看到姹紫嫣红的花朵,这些美丽的风光让人们的心中也平添了一份美好。只是待到暮春,那些花都已经谢了,也是诗人伤春的时刻,因为他们能懂得珍惜生命吧。下面是小编带来的描写暮春风光的散文

春天到了。这是一个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季节。朱自清说,春天像刚落地的娃娃,从头到脚都是新的,它生长着。从一开始的几朵寂寞的玉兰花、几棵探头探脑的小草、河边柳枝上几个嫩芽,到桃花、梨花、海棠花……竞相开放,碧草如茵,满树苍翠,春天真是一鼓作气地生长着的,每一天都会展示一个新的形象,每一天都能给人们带来惊喜。

漫步在春天里,常常情不自禁地想起一个词:春光明媚——多么美好的一个词,多么恰当的一个词!人们不说夏光明媚,也不说秋光明媚、冬光明媚,这也难怪。因为春天风和日丽,花红柳绿,而且那花和叶子都是全新的,泛着光泽。人们的心情也好,眼里的风景自然就更增添了一分亮丽。夏天太热,即便有美景人们也没有多少兴致去欣赏。而秋天,毕竟是草木凋零的季节,“霜叶红于二月花”的那种红也不是明艳的。冬天,草全都枯萎了,树上一片叶子都没有,连一个爽朗的晴天也难见到,跟明媚这个词是无缘的。

春天是出游的好时机,如果整个春天不是窝在家里就是忙于工作,那就太浪费了。到一个心仪已久的地方去,沐浴温暖的阳光、和煦的春风,欣赏青山碧水、绿树红花,听听鸟语,嗅嗅花香,呼吸一下新鲜空气,舒展一下四肢,是一件多么惬意的事情啊。既欣赏美景又放松精神,愉悦身心,真是一举多得。

一转眼,已经是暮春时节了,不少花已经凋零,绿肥红瘦的时候到了。这正是诗人们伤春的时节。“东风无力百花残。”“无可奈何花落去。”“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漂泊难寻觅。”其实伤春也是有着积极意义的,伤春的人往往更热爱生命,更懂得珍惜。但是一味地伤春的话,就未免辜负了春天的美意——她本不是为了让人们伤心才降临人间的啊。泰戈尔说:如果你因失去了太阳而流泪,那你也将错过群星了。所以,我们还是乐观些,多用欣赏的眼光看待当下的世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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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爱我的爸爸400字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

全文共 4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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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这里走来了一位大腹便便的男士,这个人胖胖的挺着一个将军肚,头发乌黑,笑眯眯的。这是谁呀?这就是我最敬爱,最尊敬最最最帅气的老爸。爸爸是个做饭的能手也是一个教育有方的人。

爸爸做饭色香味俱全,有一次,家里来客人了,爸爸做饭只见他把一大块牛肉筋切得又薄又完整,接着爸爸把牛肉筋在锅里炒得咯咯作响,然后又放进了葱花,又开始炒了起来。不就一道火爆牛津就完成了。爸爸又把豆角在锅里炸了一会,放进去好多尖椒终于干扁豆角好了。我们一一品尝完,就觉得特别好吃呢

我的爸爸不但会做饭,还会教育人呢!

有一次,我和爸爸去逛街。我们不知不觉来到了一个开满桃花的公园里,我突发奇想说:“你那手机给我拍几张好不好?”于是我们拍了好多像呢。天快黑了,我们也该回家了。当我们路过桃花园的时候,我用手摘下一支花。爸爸看见了生气的说:“你摘一支他摘一支,今后谁还能看到花呀?”我听了很自责。就动手在一张纸上写着:“别摘我,我怕疼”写完后我和爸爸就开开心心的走了。

我爱我的爸爸,因为他给我了伟大的父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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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猫来猫去也牵情经典散文

全文共 3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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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母惜天物,习惯于收拢摘下的菜叶、削掉的果皮,叫人送往养鸡鸭的地方,用餐后需扔的饭菜汤水骨头鱼刺,要分类装碗入盒置于院内树下,供流浪食用,麻雀、喜鹊也乘机饱些口福。长此以往,大树下的供应点总有流浪猫光顾,或翻墙跃下或自墙下的排水口钻入,有食没食,猫们总要独来独往地各自来巡视几趟,赶上有则食,无则到石榴树旁的水盆舔吮几口自来水,再闲转一会,或找个地方打瞌睡。猫来,耗子自是不敢出洞,还惹得喜鹊喳喳叫,麻雀落高枝,平添几分热闹予小院。八十多岁的岳父母虽说习惯了这场景,也要关注一会,看上几眼,毕竟能打发时间,解些寂寞,也能为小区内的老伙伴们来访,积攒些唠闲嗑的话题。

全家人待这些猫,未经商量,行动却出奇一致:见有弱、小、老猫那渴望的乞食目光和几声喵喵,大多回应一句:饿了呀,猫咪,等着。于是捡起食盒走进厨房,打开冰箱或查看冷藏柜,收集些食品降入猫食行列。实在没有,也要掰块点心或咬碎块糖球儿应付一下。对待强壮、肥胖者的乞讨,带些呵斥贬损的味道回复:去吧,瞧你吃得肥粗二胖的,没吃的了。不知猫能否听懂,多数能掉头悻悻而去,少者墙头或墙角蹲一会,不甘心地等上一阵。

前年晚秋,霜重露浓的早晨,一黑灰色小狸猫躺在树下叫声连连,身子有成人的一拳大,半拳大的头,毛稀疏、皮鲜嫩,半截尾巴流着血,有奄奄一息状,灰色的眼睛睁得大大的,含些痛苦,含些不甘。岳母找来纸板箱子,铺以旧地毯,棉坐垫,盖上旧棉袄,置放屋檐下背风向阳处。喂些鲜奶放些抗生素药面。岳母认为这是哪个老猫叼来求救于人的。经过细心打理,小猫熬过了寒冬,春来夏到,已粗壮魁伟,肥壮壮一只年轻流浪猫。她开始高傲,只准岳母抚摸,但不允许岳母抱她,家里的其他人是不让你近身的,讨食也仅仅是一边叫着,一边用肥胖的身体蹭几下岳母的裤脚;她开始威风,一般的流浪猫靠近小院或上了院墙,她自胸腔里哼出一种声音,像警车的低音报警器一样低沉着闷吼,吓走来者;她自尊自重,要吃的除了叫几声,会挠抓几下塑钢门,开了门只是期待地望向屋里,从不试着越过门槛进屋;也有母性慈悲,有小猫、弱猫来分食她的剩饭,往往佯装看不见,任其随意捡食;她还会求援,有比她强壮的流浪猫进入院内,她躲到高处发出强烈的吼喊,我听到呼救总是发声帮忙驱逐入侵者,对不甘心、不退却者,还得弯腰捡石子抛出。但她从不表示感谢,我真希望她也用那肥胖的身子,柔软发亮的绒毛,蹭蹭我的裤脚,报答弯腰捡石头的辛苦,但她永远与我保持距离。但愿她心中有数,看住院中的老鼠就行。只是她那半根尾巴在她勤奋的舔舐下,总如猴腚样鲜红,且渗些血珠,逐日渐短,看得人浑身难受,都在担忧来日伤口缩到脊骨时会危机生命。夏日间,她怀孕了,秋到,肚子愈大,经常几天不在家。天冷了,不知她去了哪里,再也没见过她的身影。岳母唠叨过多次:这秃尾巴猫,咋不在家下崽,恐怕死到外边了,那尾巴一冻,还有好吗——————想必,一位合格的流浪者,也许要的就是这种潇洒,这种骨气,这种精神,这种尊严吧。

秃尾巴猫去些时日,就有老鼠进屋,全家人翻箱挪柜,布置粘网,安下夹子,折腾几天,仍是夜来听其嗑咬声,昼来不见其踪影。岳母认为:猫去的时间长了,猫味消失得干净造成的。正在大家犯愁之际,一个北风嘶吼,雪糁乱钻的上午,一只全身几乎都是金黄色,只有肚皮、前胸为白色的狸猫,冒着风雪蹲在屋门外,叫着要吃的。家人赶紧用平时积攒的饭店打包用的餐盒装些食物,放在了门楼与屋门之间的过道。这是只老公猫,大骨架包着有几处伤疤的皮毛,毛长,瘪肚,骨嶙峋,有风吹欲倒之感,边进食边浑身颤抖着,沧桑衰老感瞬间引发了大家的怜悯。岳母说:这猫太老了,恐怕过不去这个冬天。有人接着说:他要不走就多给他一些好吃的,有猫气,老鼠就得跑。老猫似乎听懂了这些,吃饱了就躲进屋檐下纸板箱的窝里,蜷缩着身子开睡。过了春节,老猫全面复原,精神抖擞,黄眼放光。暖阳高照的天气,伸展几次老腰,跑到枣树下,前爪搭上树干眼睛向上瞄着,我看着为之振奋,等着他向上窜去。没想到,这老先生仅是做出爬树状,再没有下边的动作,前爪抓挠树干几下,就放了下来,弄得我兴奋关切的心情转为失望。但还希望着有朝一日,他能表演一番上树的拿手好戏。时间长了,见他每每如此,知道他光拉架子不练功,就放弃了关注和希望。

日常生活,他处处表现出老江湖的气派。家里人谁喊一句:老猫过来。立马跑到身前,使劲擦蹭你的裤腿,留下一片浅黄的毛。试探着进屋,试探着卧于茶几的夹层。偷着上床,听一声吆喝,迅速逃窜。会看脸色的喜怒,听得懂训斥、责骂和呼来唤去的指令。最喜欢我弄段树枝刮他全身。头一次拿段树枝要给他刮毛,他警觉戒备,我柔和着语气说:老猫过来,给你刮刮毛,不会教训你。他全身紧绷着勉强凑到跟前,享受了这次之后,只要一举树枝喊声老猫,他就痛快跑来享受外力给予的舒适。看样子他还是这一片的头领,他吃剩下的饭菜,是没有别的猫敢来捡剩的,有些猫来到小院边沿,多是躲得远远地瞄着他,不敢靠近小院。

春暖,他开始夜不归宿,一连几天不着家,偶有日间回来喝水吃饭。有一天我在地里干活,他脸上流着血,带着二道皮开肉绽的伤口,垂头丧气地回来了,赶紧拿棉球给他擦洗。边擦洗边问他,你这是抢情人去了,还是抢地盘?你老了,得有点自知之明。好吃好喝在家呆着多好,干嘛非要抱住江湖不放手,东抢西夺,争强好胜,自以为江湖缺了你,就会无序。何苦来呢?落个如此下场。别说你这块巴掌大的江湖,再大的江湖也是后浪压前浪,退出、消失才是可行之道。想来他是听不懂的,只是找些话胡诌埋怨一番,发泄些我对他的心疼,也配合手中的治伤动作罢了。待他的伤口好一些,又是长时间不见踪影,又有老鼠在院里出没。大家唠叨着这是去了哪里?入夏,他突然出现,还领来一黑一黄两只小狸猫。然后又消失了,这次消失的彻底,到动笔写日记已到秋天,尚未见到她的身影。也许,生于江湖,飘于江湖,殁于江湖,才是他的追求和使命。让他嬉戏、饱暖、捉鼠,岂不是有违流浪猫之志。

带来的小猫估摸着几个月大,不会超过一岁。小黑猫见人就往后院躲,吃食也等着人离远了再过来进餐,小黄猫来了就大大方方占据了猫窝,一点不把自己当外人。表现得格外粘人:总是跟在岳父母的脚前脚后,不管你是散步还是出来进去干些家务,亦步亦趋,见你坐着休息,还企图上身入怀,遭到呵斥,就卧在脚下或不远的地方;以家为家:除了墙顶、房上转一圈,不离开内院外院,见人远行,只送到外院边界;善于表功:老鼠、麻雀,不知是她捡的还是抓的,都要叼到窝边展示;勤于模仿:我要蹲下薅草锄地,她跟在手边忙乎,用嘴含含草叶,动爪扒扒草棵,放水浇地,她要围着水龙头转上几圈,似乎歪头思考一阵,再试着扒拉开关几下;玩性十足:蝴蝶,蚂蚱,蝉儿,蜘蛛,麻雀,流动的水,风卷动的树叶,都是她奔突、捕捉、抓戏的对象。上树尤为利落,黄光一闪,她已到了枣树丫杈上,让我过足了眼瘾,只是下来颇为小心翼翼,有时要靠喵喵的叫声壮胆,下到主干才嗖的一下落地。我一拉动橡胶水管浇地,她大多的时候跑到胶管的出水口,长时间倾听水的哗哗声、观察水流的涌动,不时探爪沾水,放到嘴上舔舐,她最感兴趣的是水管有个针眼般漏洞,细细的水柱蹿起米多高,变成水雾落下,她会乐此不疲地观赏玩耍,捕、抓、含、吻、甩,躲、进、闪、挪、腾,灵活、稚气、美妙、憨愚、可爱。

院里没活的时候,我经常站在楼上的窗前,俯视小院风景,主要是留心老人动态。几时熄灯,几时拉开窗帘敞开屋门、院门,几时出现在树下菜畦间的小道中慢慢挪步,望天看地,也伸手摆弄着竹架上的菜或果,不忘着呵斥小猫几句:一边去,一会踩着你。或者坐在树下的秋千仰椅上瞌睡养神,而猫则在宽大的扶手上假寐。如此情景,在大多数的好天气下一天天重复着。我的心常常被感染着,有些孤寂,有些温暖,有些无奈,有些安慰,有些担忧。

小院的秋菜葳蕤葱茏,夏菜的秧稞已枯黄衰败,过去的郁郁葱葱、果实累累已存记忆。在我学会留意及有时间看世间的过往,倾听时间流逝的脚步声时,无意间,几只流浪猫竟也触动了全家人的情感,为此记下留存。其实,普通甚至卑微而平静地活着,不难发现生活中充满了朴素简单的事情,而这些平淡的事情,去感悟些,也不乏有些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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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朝花夕拾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10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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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的午后,品读着鲁迅先生的《朝夕拾》,我的思绪已经随鲁迅先生的文字飘到了那个久远的年代。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那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教师也曾说过:仅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期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齐,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我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我的忙碌身影,最终因为自我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那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欢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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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两位掌门人春天的故事哲理散文

全文共 2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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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掌门人春天故事

程颐:春日偶成

云淡风轻近午天,傍花随柳过前川。

时人不识余心乐,将谓偷闲学少年。

朱熹:春日

胜日寻芳泗水滨,无边光景一时新。

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

这两首诗很短,只有28字。可能和现在的QQ个性签名或者微型博客差不多。加上程朱二人的身份,可以算是名人博客了。两首诗一直流传到现在。不是每一个人都会读书的,但是一般人读书就先背古诗;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学很多的古诗,但是每个读古诗的人都先学《千家诗》;也有很多人连《千家诗》都没有念完,但是都是从前两首开始的,于是这两首诗歌便成为普及文化中的普及文化,众人皆知的文化。如果宋朝有博客或者个性签名,这两篇博文回复的人,转帖的,浏览的,恐怕是个天文数字。

这样的两首诗可以用“异曲同工”来总结。程颐与朱熹,中国历史特别是哲学史上首屈一指的两位大哲学家,思想家。有着同样的专业,同样的思想基础,也应该有同样的生活,同样的爱好。他们都喜欢春游,都喜欢吟诗,具体就体现在这两首异曲同工的诗歌上面。

程颐的《春日偶成》记述了他在春天里发生的一件趣事。“云淡风清”的中午,他“傍花随柳”在河边散步。他的欢乐远远超过身边同龄人所能表现的程度,于是听见了“偷闲学少年”的旁白。

朱熹的《春日》通过描绘泗水河畔的景色,发出了“万紫千红总是春”的高度概括。

两首诗都是春天生活的描绘,是游记,或者日记。都是大学者在外面散步时候的散记。或者是观察,或者是思考,或者是感悟。表现了学者的风范。在相似的爱好中,可以看见彼此统一的人格还有相互支持的思想体系。

于是有人开始探究诗作的原委。首先作为日记应该知道它们创作的确切时间。“春日”是立春那一天吗?可能是的,但也有可能不是。但是可以确定的是两首诗歌都是春天写下的。但是春天,特别是中国传统的春天,都是立春开始的。立春在这里即使不能当作确切的日期,也能算一个参考的日期,参考的时刻。在两位哲人一味地爱春,爱走,爱水之中可以看到更多属于智慧的属性。

孔子云“仁者乐山,智者乐水,仁者静,智者动,仁者寿,智者乐”。仁,是孔子思想中的人生最高境界,但是并不能说明“智”就不如仁。仁是一种人格的量度,智是智力的量度。可以简单的理解为是现在人说的智商。智力量表是很多的,而且也相对权威,像威克斯勒,像比奈西门量表,在很多地方仍然作为智力的依据。但是人格量表虽然有,发展却比智力量表慢得多了。现在还是只能描述,不能比较。所以也不能说程朱二人就不仁,但是可以看到他们是真正的智者。智者的诗,也就应该用智者的眼光来看。

程颐诗歌的高明之处在于他善用了类对偶的手法,“云淡风轻”写出了当时的环境,“近午天”点出来写作或者活动的时间。“傍花随柳”写出了游览路上的景色,也简单的交代了游览的路程。这两句话的信息含量之大,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同时程颐了简洁的诗歌还创造了两个成语,用来表示环境,景色,乃至是社会的气氛,可以说是很了不起的。因为写诗容易,写成语难。在诗歌中创造成语的人屈指可数的,而在一首随意的“偶成”中,一篇类似于现在的微博类似于现在的心情的文章,日记的文章里面创造了两个成语,那不是高智商是什么?

朱熹的诗歌可能没有创造那么多的成语,但是“万紫千红总是春”也是众人皆知的句子。他的“万紫千红总是春”不仅仅是一句抽象的总结,“万紫千红”也具体地描绘了春天的景色。什么是景色?什么是视觉?其实人是看不到真正的物质的。看到的只是颜色。但是朱熹写的就是颜色!而且还有精确的数字说明,同时一句多义,不得不让人佩服。他们写的都是自己的生活,自己的环境,却能让所有的人在春天的时候想起这样的诗歌,这是他们的高超归纳能力,抽象概括能力。

当然,相同的专业同样的环境,也展示了不同的人生。

相比之下,朱熹的诗歌在时间跨度上比较大。“一时新”中可以体现出来。要知道,事物平时都是量变的,外面的景物也是。第二天去看第三天去看和第一天去看到的景物肯定差不多。即使有一天叶子全打落了,还能见到地上的落叶呢。但是五天就是一侯,十天就是一旬,十五天就是一气,三十天就是一月。这样量变就积累了,变成质变了。“一时新”体现的就是这种质变。可以看得出朱熹有段时间没有出门了。起码得五天吧,快一个星期了。但是程颐是经常出门的,至少在诗歌中体现是这样。“云淡风轻“天天有,晴天,春天,都是这样。

其他的差别也就从这一点中来。也许是因为少出门吧,朱熹的散步是叫做“寻芳”的。他看春风是“等闲”地。朱熹的时间比较充足。但是程颐的“傍花随柳”是“偷闲”的。似乎就很紧张了,一会儿花过了,一会儿柳过了。可能又匆匆忙忙回家搞科研去了。“偷闲学少年”除了说他太高兴了,有没有可能是说他走得太快了呢?可能是因为朱熹出去的少,所以一次在外面的时间多,程颐出去的经常,所以一次就要不停地赶回来。

同时程颐出门是有伴儿的,至少是“粉丝”。否则没有人知道他多少岁,没有人会说他学少年。但是朱熹肯定是一个人。也许是一个人吧,他的思考就远一些了他敢用“总是”的词语来说他看到的东西。但是程颐呢,只用了“将谓偷闲学少年”,意思是说他的是别人的话呢,不是自己的,更加不是客观的东西。

在这两个即是好友又是关注友人的个性签名里面,我们看到了许多对于自然的热爱,关于哲学人生的思考。

程颐朱熹是宋明程朱理学的创始人,在江湖上也能算上是“掌门人”了。他们的个性签名也好,微博也好,也展示了掌门人应有的气度和胸襟。

他们写的都是日记,但是因为写了春天一日里面所有关于春天的特性,变成了咏春的作品;他们写的都是个人的感受,但是因为这样的感受包含了太多的普遍现象,成为了真实的哲理;他们写的都是身边的景物,但是因为景物包含了所有地方的春天,于是成了春天的故事。这也许就是王国维眼中的“大事业,大文章,大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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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毕淑敏散文读后感900字

全文共 8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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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别人,也被别人爱;这就是一切,这就是宇宙的法则。为了爱,我们才存在。有爱慰籍的人,无惧于任何事物,任何人。”这是法国人彭沙尔对爱这个猜不出、摸不透的字的理解,而毕淑敏也自她的散文静静地诉说着她心中对爱的理解。

毕淑敏的散文短小却又使人觉得鲜美,她的散文就好比一场爱的盛宴仔细品读她的散文,时而波涛汹涌,震撼心灵;时而溪流娟娟,滋润心田。静静回味她的散文,新鲜却富有高深的哲理性,她将一个女人细腻的情感描写的淋漓尽致,且不夹带小女人的惺惺作态,显得大气非凡。

毕淑敏她是一名医生,通常医生都被我理解为淡漠的,原以为她的散文也应该是冰冷的。读过后,我才知道我的一切原以为都被我自己给否定了,所有的自认为都是错误的。在翻过一页一页纸张的瞬间,会感应到她笔下字里行间渗透出的暖暖温馨,她是一个内心丰富且又柔软的作家。读她的散文,会让人有一种很清新的感觉,那是一种很好的感觉,像是一棵植物刚长出嫩芽的感觉,很柔软。她的散文题目是简简单单的,文字是简简短短的,但正是这简单、简短,将原本简单却又不简单的爱描述的无与伦比,这是一种无可比拟的风景,是生命的核心,同时也是生命存在的意义。

在毕淑敏的笔下,爱仿佛是大海,是经由千百条小河流水汇合而成的,包括了家庭之爱、恋人之爱、对生命的爱、对幼小儿童的爱由小变大,由少变多。虽然爱的内容不同,表达方式不同,却殊途同归,凝结成天界没有而人间特有的最美好的结晶,闪耀着无与伦比的光芒

在这个物欲飞速膨胀却缺乏爱的时代,在森林、草原被高楼大厦取而代之的空间,爱可以说是世界级的保护资产,可又有多少人意识到呢?包括我的爸爸妈妈吗?很显然那是不可能的。只有她,只有毕淑敏这个从医的女人,她用爱装饰自己,用爱教育后人,让排山倒海的爱使生活更具激情,让生活更加的浪漫。

爱别人,也别人爱;这就是一切,这就是宇宙的法则。我们不仅要爱自己,更要爱别人,或许还可以爱别人的别人。为了爱,我们才存在。有爱慰籍的人,是无惧与任何事物、任何人的。爱就像是一条娟娟的细流,滋滋地流淌在我们的心头;爱也像是一朵静待盛开的花骨朵儿,静静地等待有心人来将它滋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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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经典散文日记

全文共 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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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友的路上,能否结伴而行,要看追求的东西是否相同。

朋友问我说你都看什么书,我说这可不好说,从罗曼罗兰到余秋雨,从郭敬明到长着翅膀的大灰狼,只要感兴趣的我都看。

我喜欢郭敬明的文字,一见钟情。他的文章饱含凄凉伤感的美。又不乏令人看下去的张力。

凄美也是一种美。我爱美。

看郭敬明文章的时候,我总感觉是在看自己。于是便把郭敬明

引以为知己。但是从几天前我就开始决定,我要做个热爱生活,热爱生命的好孩子,不能动不动就把伤感孤独挂在嘴边,尽管孤独依然如影随形,但我也很幸福。

有的时候,心会在唱歌。多想想别人的笑容,想想开心的事情,想想美好的东西,仿佛世界全都是光芒。阳光普照的世界里,每一个细胞都是幸福的。

把自己沉浸在小说里吧,湿淋淋的,每个细胞都在兴奋,都在颤抖。已经忘记从什么时候起,小说已经成为我生命中最持久的动力,无论是看小说,还是写小说。

真实世界真可怕。每天都要警告自己,不要轻易动情,否则一不小心成了别人的小三,最后死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还是一个人好,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想和谁做好朋友就和谁做好朋友。不必因为和某个异性走近了,被某个有心之人看在眼里,然后被贴上不守妇道的标签。

我思考了很久都没有结果,上辈子我究竟做错了什么事,所以才会让我这辈子投胎成一个女人呢?

有一瞬间,心变得极其淡然。仿佛生命中出现的每一个人,都可有可无,仿佛下一秒半空降落个,也懒得动弹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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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沁园春长沙改写成散文

全文共 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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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寒冷的冬天,湘江徐徐向北流淌,令人心醉。在橘子洲的一座了望亭,站着一个人,他就是我——毛泽东。

我独自一个人站在亭中欣赏美景,此时山上摘中的枫树全都红了,展现出一种妖异的美,想熊熊燃烧的火焰,也像血液,它们将红像H7N9似的疯狂传播,将水彬乌拍全染红了。与山枫不同的是江水,水绿绿的玉一样美,一艘艘在其中行驶。天上的雄鹰奋展翅,自由翱翔。水中,鱼群摆动着锦尾,任意遨游。所有秋天的生灵都在竞争自由,我不禁一阵怅然,这么美丽的大地,谁来掌管?

我想起了曾经小时候和小伙伴们一起来此游玩,当时我们的意气风发全被岁月掩盖那段峥嵘岁月是我们无法忘记的,在这个时间,我和我的兄弟们正值青春年少,才华横溢时。我们赞叹锦绣江山,赞美大好河山,去鄙视当时的军阀如粪土一样,曾经记得,我与同学们一起玩耍,在湖中游泳,打水仗,仿佛那一瞬间,我回到了那一段无忧无虑的童年,在江边边划着小船边唱着动人的曲调。

曾几何时,我的心回到了现实,眼神也灰暗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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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大漠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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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漠

旷世,旷野

大漠一望无际,

一无旁骛。

数不清的,彰显个性的

砂砾石块,

把大漠的意志留住。

都说洪荒过后,

留下了石头。

其实,每一块砂砾、顽石

来自远古的时空,

或是浩瀚的另一个宇宙;

经过星球自身高溫的熔炼,

淬化,经历的是宇宙零度。

经不起熔炼的

化作了尘埃,

耐不住孤寂的

悄悄开溜,

自以为得道的

布道去了。

留下了强者,

在大漠风暴中

滚动着,碰撞着

发出振聋发聩的怒吼!

大漠风

时空停止变换,

温度早就凝固;

天长得黑不了,

夜长得亮不了;

顽石很无奈,

野草也无助。

惊雷炸后,

不曾留声;

闪电耀过,

不曾留影。

只有无形的风暴

施虐在荒漠深处。

是来自大漠之外,

还是来自大漠中部?

大漠之魂,

如疾风无形,

在这里肆意而疯狂,

无拘无束。

翻过沙丘,

掠过沙棘、茅草丛

集合起飞沙走石,

发出警世的呐喊!

茅草像大漠的观音手,

摇摆得杂乱无章;

这大漠的舞者,

要为荒原招引灵魂,

这万年寂静,

企图结束。

大漠魂

茫茫大漠,

没有道路,

也就没有定向;

自由自在的空茫,

似乎没有目标,

似乎没有方向。

蓦然回首,

只要向前,

面前即方向;

迈出脚步

脚下即道路。

大漠,

以一种神密,一种莫测

对抗着世俗的眼光,

显示它的深邃

和至高无尚;

孤独强制冷静,

寂寞成就思考。

灵魂在哪里?

大漠的石头、砂砾?

还是一簇簇沙棘、茅草?

一无边际的虚无。

白昼,

黑夜,

都是自然的力量,

却不对大漠设防。

因为荒凉,

所以疯狂;

荒原的灵魂

可以像暴风一样,

奔腾得肆意而旷远。

为地球保留着一个

自由的原生地,

这或许

正是大漠存在的考量。

虚无的前方,

看不见的声音,

听不到的景象,

自由的代价就是这样高昂。

梦,等待苏醒

灵魂,等待归来

挣脱了形骸,

在荒漠中获得自由,

无言,是更高的睿智。

无数智者逝去,

而大漠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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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读林清玄散文有感700字

全文共 7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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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修行的缘故,林清玄先生的文章都带着浅浅的禅意,带着独有的东方韵味,字里行间所蕴含的智慧与哲理,总能帮遭遇挫折的我们开启另一扇风光独好的窗户,从而心怀希望。

小学时读过的《与时间赛跑》、《桃花心木》,篇幅短小却能从中窥见生活的甘辛,时间的珍贵。而林先生的《少年游》则是让我领悟到了他对于生命的洒脱和释然。

“凤凰鸣矣,于彼高岗;梧桐生矣,于彼朝阳”,诗经中深浅分明的景象,让踌躇满志的少年痴痴仰望着那仿佛停留过神鸟的高岗,将自己幻化为一株梧桐面向朝阳。纵使这个轮廓模糊不清的梦境随着天明而逝,但年少时期的我们,又何尝不曾神游于自己的世界之中呢?;小时候喜欢在下雨天淋雨,不听妈妈叮嘱带伞,独自享受它的回忆,到长大后才明白妈妈对他的爱,却再也回不到稚子时期,无法避开溪畔的水花;而或是幻想自己也手执宝剑,在漆黑的夜里,在半轮弦月下,舞出朵朵剑花。

若是生命中能有这般传奇历程,自然是精彩绝伦。但随着不断长大,我们竟不愿舍去自己年少的蓬勃豪情,满腔热血;甚至不愿面对充满未知坎坷的明天。但作者又说,“由于翻过的页中有太多的叹息才害怕,由于后来的篇章里显示着精彩的未知才惊喜。知道自己所走的路是一条不馁的路,微小的感触已然难以遮掩它们的不足道。”因此,只有我们勇于承担,勇于面对挫折,才能在充满烦恼的人生中成就感恩和喜悦,才有权利享受人生途中的精彩,才能在将来的一天庆幸自己没有白活。就像文中所说的——“或然我这一去会到很远很远的地方,或然每一次秋季会暖暖地滑进来,或然我甚至去追寻一群北雁。我的每一个足音却都相信;只要有风有雨,我们曾经一起拥有的不仅是回忆,而是延续;只要有声音的地方,你的声音将恒常响在耳际。”

阅读林清玄的散文,就如一步步跨过文字的万里高山,其间的乐趣与所看到的风景,都会融入内心与血脉,使人心境澄明,豁然开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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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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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散文,能够点醒几代人,让读过的人明白了血浓于水的父爱之情;一篇散文,让我们永远记住了清华园的朦胧、忧伤之美;一篇散文,让我们仅通过文字就能感受到春天的萌发和勃勃生机。

这些散文的作者便是朱自清。他的散文被称为中国现代散文的典范,在他的带领下,中国的散文开创了前程似锦的未来。

朱自清先生的语言如同珍珠落入我的心盘,我记忆最深的是《轮雅俗共赏》。在这篇文章中,朱自清表露了自己对中国文化发展史的见解,分析了雅和俗的特质,指出中国文学史的发展经历了俗到雅,在到雅俗共赏的变化。文章纵向梳理了文学的发展过程;以史带论,史论结合。全文捡平实,但又充满了趣味性。

朱自清在北平生活了多年,对北平人的语言和说话方法都很熟悉,这一篇《人话》就是最好的证明。这篇文章仅选取了北平话中的“人话”一次铺开介绍了北平人讲究规矩的特点。在介绍人话时,还不忘和讲理一词作比较,虽然意思相近,但前者明显在表达上更鲜明。

朱自清在晚年患了严重的胃病,他每月的薪水仅购买三袋面粉。一家十二口人吃的都不够,更无钱治病。在这种情况下,朱自清还是抵抗住了面粉的诱惑,在抗议美国扶日政策并拒绝美援“面粉”宣告书上签了名,并说“宁可在贫困中死去,也不接收这耻辱的面粉”

他珍珠般的语言中又不失自己的爱国心。字里行间又能看出他对帝国主义者的愤慨。《动乱时刻》深深打动了我,我明白帝国主义可恶的同时,还明白了当时生命的低贱。一个小孩子只值七毛钱,这行字就如针一般扎入了我的眼睛。朱自清先生不顾自己安危,用自己的民魂抨击了旧社会。这见义勇为的精神实在让人敬佩。那些颓废者,投靠帝国主义的颓废者,是多么可恶,令人咬牙切齿,他们的生命才是最低贱的!

就因为有了这些英勇无畏,不向反动派低头的作家、政治家。我们的未来才会充满希望,现在生活才会那么美好。他们是七月的星火,是民族的救星,唤醒了沉睡的巨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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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读余光中散文有感

全文共 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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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读了余光中散文花鸟后,我立刻对小小的鹦鹉起了由衷的喜欢之情,甚至把本人当做作者,给鹦鹉喂食、打理羽毛。但也为人类的残忍而感到惭愧。

在我读“蓝宝宝菜市上六块买来的,在我一切禽缘里,它是最乖巧最可爱的一只,如今即便有谁出六千元我也舍不得舍弃它的。”的时候,我深深的感遭到了作者对蓝宝宝的喜欢之情,由于蓝宝宝是最乖巧可爱的。从“如今即便有谁出六千元,我也不肯舍弃它”写出了蓝宝宝对我的重要性。小小的鹦鹉也有仇必报,有恩必报的心思。如果你平时对它不好,他只需能出来必定就回去咬你,如果你对他好的话,它不但会用小喙亲吻你的手指,还会把 “雀栗”与你一起分享。在我读“人类之间,禁止他人发言或强迫从千口一词,也就英武的了,又何必向禽兽去行人道呢?”的时候,我感遭到了人类的残忍,为了让人语推广而违犯了人道。这无所不载无所不容的世界属于人,也属于花、鸟、鱼、虫。咱们不能为了私欲而破坏这个世界。

我觉得:咱们应该保护好世界上的任何一个小生物,不要再猎杀它们了,他们也有生命,它们也想人一样,有本人的父母。不要再让一个个无辜的生命惨死于人手!

保护动物就是保护本人,让咱们举动起来,为保护动物献一份力,让生活变得更美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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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枫林深处散文

全文共 41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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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秋天,霜月就要离开养育了自己十八年的小山村,去一个遥远的大城市读书了。

小山村有一个很诗意的名字叫“枫林村”,村子的西边是一带深深浅浅的黛山,慵懒地一路绵延过去,山的那面还是山。山脚下,有一片很大的枫树林,村里人的小屋就散散落落地横卧在枫林的深处。

枫林最美的时候就是深秋,尤其是经霜染之后,那林子里的树就会一树一树地红起来,烂漫如西天的晚霞。十多年了,枫树林红了又绿,绿了又红,随着枫树林更迭的是那逝去的岁月,化作一片片火红的记忆……

对于这个枫林深处的人家,考大学本来就是一件稀罕事,女孩子考上大学,在村里更是头一遭,大家都说霜月就是枫树林里飞出的一只金凤凰。

就在村里人或惊诧或羡慕的时候,霜月仿佛看到了外婆拄着拐杖正从枫林深处缓缓走来,脸上绽着慈祥的笑,那满头的银丝在风中飞扬……

恍惚中,霜月又回到了七年前的那个深秋。

那年的秋季天气似乎冷得格外早,西风一阵紧似一阵,枫叶也由红变黄,进而纷纷飘落。天空格外苍远,没有一丝云影,懒洋洋的太阳在空中漫不经心地踱着,洒下一片黄晕晕的光。偶尔会有一群大雁排着人字或一字形,鸣叫着从山村的上空飞过。

在霜月的记忆里,这个家起得最早的是外婆,睡得最晚的也是外婆。每天,天刚蒙蒙亮,外婆就会起床,系上黑色的围裙,头上再裹一块蓝布。外婆每天早上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灶门口清理灶膛里的柴火灰。先把柴火灰装在簸箕里,然后倒到猪圈后面的灰窖里。有时会突然刮来一阵风,这些灰就会调皮地从簸箕里窜出来,顿时,外婆的头上、身上就沾满了青灰色的柴火灰,更有调皮的,会直接扑向外婆的鼻孔,呛得外婆发出一阵阵的咳嗽声。

晚上,一吃过晚饭,家里就会陆陆续续地走来一些人,不一会儿,堂屋里就坐满了人,父亲跟一群男人就在这烟雾里喝茶叙话。母亲忙着伺候猪进圈鸡回笼,而外婆收拾好碗筷,就会坐在霜月的旁边,借着煤油灯昏黄的光亮不停地缝缝补补着。母亲不会做针线活,这个家里所有人的衣服都由外婆来缝补,这个家里所有人的鞋子也都由外婆来做。于是,外婆总有缝补不完的衣服、做不完的鞋子。

外婆做鞋可是一绝,不要鞋样,也不要尺码,只用手一比划,给谁做的鞋就像谁的鞋子。外婆做的鞋既好看又合脚,穿着特别养脚。霜月的脚长得本来就小巧,每次穿着外婆做的新鞋出门,没有人不夸霜月的鞋子漂亮,没有人不夸外婆的手艺好。村里哪家女子出嫁,都会央求外婆帮她们做嫁衣,外婆为多少闺女做过嫁衣,连她自己都记不清楚了。

那个深秋的凌晨,外婆照例起得很早为一家人准备早饭。可是不久,锅屋里就传来了一声刺耳的响声,好像是锅铲跌落到地上了。当霜月闻声赶到锅屋的时候,却发现外婆倒在锅台边的地上,一点声息也没有。霜月哭喊着叫来爸爸,爸爸慌忙将不省人事的外婆从地上抱起来,放到床上。当抱起外婆的那一刹那,爸爸心猛地沉了一下,觉得外婆的身子轻得就像一张纸。妈妈端来一碗盐水,霜月则在一旁哀哀地哭。不知道是不是听到了霜月的哭声,外婆慢慢地睁开了眼睛,很平静地看着爸爸妈妈,最后将目光转向霜月,慈爱地说:“傻丫头,哭什么?小脸糊得跟花猫似的,外婆只是累了,躺一躺就好了。”

听到外婆能说话,妈妈终于松了一口气,霜月竟也破涕为笑了,可爸爸无法轻松,他总觉得外婆不对劲,外婆怎么变得这么轻。在这之后,爸爸多次要带外婆去医院,可外婆死都不肯去,爸爸由于太忙,这事情也就耽搁下来了。

这些天,外婆照常做她该做的一切,却时常有一种力不从心的感觉,气喘得厉害。终于有一天,又在小河边晕倒了,被河边洗衣服的女人们送回了家。这下,爸爸妈妈都慌了,再也不肯迁就外婆了,绑架似地将外婆架到了公社医院,医生检查后只说了一句话:“送县医院吧。”爸爸在医生的脸上读出了一丝不妙,但到县城只有早上一班车,爸爸只好将外婆带回家,第二天一大早就赶往县医院。县医院一番检查后,医生告诉爸爸:“要住院,去交钱吧。”当收费的姑娘报出一个数字后,爸爸怔住了,这个数字对于这个贫困的家庭来说,简直就是天文数字。爸爸只好将外婆带回家,四处张罗着借钱,外婆反复地说:“我没病,不用住院,只是老了。”

外婆越来越消瘦了,但早上还是要起来给家里烧早饭。妈妈不让,外婆说躺在床上身子痛,起床走走还清爽些。妈妈不再说什么,只是默默地帮外婆准备着早饭。

那天早上,外婆照常准备起床,可是努力了几次,也没有从床上坐起来,身子软得跟一团棉花似的。外婆终于躺倒了,再也无法起床了。爸爸妈妈到处借钱给外婆凑住院费,可是家里亲友大多都穷得叮当响,凑来凑去,离那个数字还是差得很远。

霜月这些天也不怎么说话了,她从爸爸妈妈的表情看出外婆病得不轻,她也知道家里很穷。爸爸妈妈已经被外婆的医药费弄得焦头烂额了,因此,她总是低着头出门、低着头进门。这些天来,她一直在盘算着一件事,一想到这件事,霜月的怀里都好像揣了一只兔子,扑扑地乱跳。

霜月的大姨家在江边,那是一个棉区,当棉花成熟的季节,需要很多人手,于是,就有许多山里人到那里摘棉花,挣一点活动钱花。

霜月由于一直念书,所以,从来也没有去过那里摘棉花,可是,现在外婆病了,需要钱治病,霜月就想到这事,她要瞒着家里人去挣钱给外婆治病。

这天,天刚蒙蒙亮,霜月就轻手轻脚地起床,梳好自己的小辫,洗了一把脸,把书包整整齐齐地放在床头,底下压了一张纸条,空着肚子就向大姨家进发了。深秋的凌晨,风已有了相当的寒意,路上很静,除了偶尔传来几声犬吠鸡鸣之外,几乎听不到任何声音,枝头的树叶已经不多了,天空似乎比以前更高远了,清冷中透着一丝荒凉。

其实,霜月根本不知道大姨的家在什么地方,还是很小的时候,跟着外婆去过一次大姨家,去大姨家的路也早已模糊不清了。霜月走走停停,此时,路上的行人并不多,好不容易看到一个人,就会赶紧去问路,等到饥肠辘辘地赶到大姨家,已经是晌午之后了。

大姨看到霜月,先是大吃一惊,等到弄清霜月的来意之后,一把搂住霜月,抹起了眼泪。

大姨也是一个苦命的女人,她对外婆的病更是无能为力。外婆经常说,她一辈子都心善,没有做过什么对不起别人的事情,她这辈子对不起的人就只有大姨,让大姨受了太多的苦,并嘱咐霜月说:“等你将来有出息了,一定要对大姨好,就算是替外婆来补偿大姨吧。”

大姨哭过一阵子之后,冷静了下来,对霜月说:“霜月呀,地里残留的棉花也不多了,我还是送你回家吧,外婆要是知道你不念书了,还不知道急成什么样子呢?”

这一点,霜月是知道的,外婆尽管自己不识字,但一直都很重视自己读书的。记得外婆曾经拉起她的小手,细细地看,轻轻地拍,说:“我们家的霜月呀,手指又细又长,十指尖尖,一看就知道是一双握笔的手,将来不会扛锄头的。”之后,似乎又自言自语道:“我们家没有出过读书人,也许将来会出个女秀才。”

霜月也没有辜负外婆的期望,读书一直都很好,也自然酷爱读书,可眼下家里为了给外婆治病,怎么也凑不够钱,霜月觉得自己应该为外婆做些什么,最起码她可以把读书的钱省下来给外婆治病,不仅如此,她还可以挣钱给外婆治病。想到这,霜月含着眼泪幽幽地说:“我不喜欢读书,我不想读书了。”大姨当然知道霜月说的是假话,但一时也拗不过霜月,只好留霜月暂且住下,等以后再慢慢说。

可是,第二天中午,妈妈就火急火燎地赶到大姨家,一把抓住霜月就说:“你个死丫头,你差点就害死外婆了!”原来,外婆知道霜月离家的原因后,一口气没有上来就晕了过去,医生抢救了好长时间才缓过气来。一睁眼,就嚷嚷着让妈妈把霜月找回家。霜月没想到外婆会为自己念书的事急成这样,什么也顾不上了,拔腿就往家跑。

霜月最终还是没有拗过外婆,继续上学。

霜月知道外婆一辈子都爱干净,即使躺在床上,也不会让自己的头发有丝毫的凌乱,因此,一放学,就会急急地赶回家,帮外婆洗脸、洗手、擦洗身子。霜月发现,外婆的身子就像一片落叶,正在渐渐地失去水分。

霜月每天都会帮外婆梳头,没有生病之前,外婆总是将自己的头发挽在脑后,盘成一个小小的发髻,再罩上一个黑色的小网,利落极了。

外婆的发髻连妈妈都不会盘,家里人中只有霜月会盘。霜月本来就聪明手也巧,小时候,外婆总是先给霜月扎小辫,之后才会解开自己的发髻慢慢地梳、慢慢地盘,好奇的霜月就会在一旁静静地看。霜月觉得那就是一种艺术,久而久之也就学会了,没想到现在还真派上了用场。

外婆在霜月地精心照料下,一如以前,干净利落,一点也不像久卧病床的人。

村里人知道外婆病了之后,都叹息着说:“真是个好老太太啊!怎么就得了这样的苦病呢?”有一次,霜月去上学,在路上碰到了三惯的奶奶,一看到霜月,老太太撩起围裙就擦眼泪:“你外婆可是个好人啊!哪家有个痛有个灾的,你外婆总是第一个赶去帮忙。当初,你爸爸穷得连住的地方都没有,谁敢把女儿嫁给他啊!也只有你外婆肯把女儿嫁给他呀!不过,你外婆也好人有回报,我都这把年纪了,没有看到过第二个像你爸爸这么孝顺的女婿了。”

爸爸对外婆的孝顺是村里人都知道的。外婆喜欢吃牛肉,可耕牛是队里的宝贝,除非老死,要不然是不会有人杀牛吃肉的。因此,只要听说哪个队上死了牛,不管有多远,爸爸都会放下手里的活,赶去说一箩筐的好话,才能匀一点点牛肉带回家。外婆喜欢吃臭豆腐,只要上街,爸爸从不忘记买一点回来给外婆吃。外婆喜欢吃鱼,即使在数九寒冬,爸爸也会砸破冰块,下到齐腰深的水里去抓鱼,弄得外婆再也不敢说喜欢吃什么了。

外婆在病床上,顽强地熬过了一个漫长的冬天,当大地再次回暖的时候,身子也似乎好了一些,居然可以在家人的搀扶下,勉强还能坐在太阳底下晒一小会儿太阳。霜月考初中的日子也越来越近了,这段日子以来,外婆总是急切地盼望着霜月放学,有时,霜月稍微在外耽搁一会儿,外婆就会催妈妈去看看,只要看到霜月,脸色就会安详得多。霜月也知道外婆想多看到自己,一放学就往家里跑,从不在外面逗留。

终于,小学升初中的考试结束了,霜月感觉考得不错,于是安静地在家等候。然而,外婆的病情却突然恶化起来了,几乎不能进食了,霜月就整天守在外婆身边寸步不离,甚至在夜里都不敢睡觉,生怕在她睡着的时候,外婆就会突然不见了。

霜月的成绩终于下来了,霜月的确考得很好,以全公社第一名的成绩顺利地考上了区里最好的中学。

就在那天夜里,外婆却走了,走得很安详,脸上还挂着一丝微笑。妈妈说外婆一直硬撑着,就是想等霜月的成绩下来。

爸爸把外婆送到大山深处,与外公合葬在一起。外婆下葬后,霜月坐在外婆的坟前,久久不肯离开,山风吹干了霜月脸上的泪水,留下斑斑的泪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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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秋纹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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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念间,季节已在岁月里改变,夏的故事随风翻过几页,带着馨香的余温,在那一片浅黄的落叶里,让这炙热的世界慢慢走远。风不会为季节停留,岁月也不会为谁去改变,那些过去现在的种种都已变的熹微,让开旧的花语随云烟变作那淡淡的秋纹。

题记

推开窗,吹进的风里已带有丝丝的清凉,景色好似昨个一样,只是现在八月未央,季节走进了浅秋的诗行。

墙角的蔷薇藤上黄绿相间,随风飘然而下的叶片黏在地上,变成了岁月里一抹挥不去的苍凉。抬眼又望满树火红的榴花变成了黄中带红的大石榴,又平添几多喜悦的情怀。这半是明媚半是忧伤的季节,好似那些缠缠绕绕的旧日光阴,在薄凉里还有那一点点升温的幸福,在繁杂易逝的岁月里静静流淌。

浅秋作画,落叶为诗。在这飘零的季节, 不是夜凉如水,也不是一抹淡淡忧伤,而是在那一片两片唱着离歌的黄叶里,懂得了从容而又洒脱的悠然,还有那空寂的山野里,读得了隐逸与豪迈的沧桑。那里有走不尽的落叶小径,还有漫天的黄叶飘飘,脚下是窸窸窣窣的声响,空气中还有叶脉里的清香。静听秋风过耳,任衣袂飞扬,丝丝的发拂过脸庞,清欢恬淡,浅笑眉弯,在这空灵的世界里,有一缕幽玄,在飘渺的云烟里,一笑如禅。用这份释然让心空沁染着金色的余晖,让这秋的美好,入诗入画,安暖天涯。

轻轻念,淡淡想,那些梦里千百次熟悉的风景,却是不曾到过的地方,也许那就是梦里的天堂。现在秋风吹黄了草木,褪去了花影,可心田里已播撒了那些素美的种子,让那些经年的况味里,有秦时的月,唐时的风,宋时的雨,盈润这一帧帧的古意,用文字的清芬,开成满树诗意的花朵。即使秋风瑟瑟,潇雨淋漓,心中已是草木葳蕤,花开淡雅,如同走在平仄韵律的诗行,让人生在馨暖中静静生香。

虽然这些青素里的墨色诗篇,拢不起这时光里的句句点点,就怀着一份草木的情怀和一丝香息的念,在薄薄的岁月里,让那些烟火中的细碎清痕,在生活的点点滴滴里,盈一份悠然的诗意,让秋的容颜在光阴里清喜展现,还是一样的天高云淡,一样的朴实安素,一样的岁月嫣然。

让一份情在轮回里相守,在落叶里浪漫前行,用一帛小字,几点落花,在秋风里静候天空中最美的月光。这秋凉的月仿佛是古意里的部分章节,在一叶的灵犀间,好似有一个旧人站在眼前,莹润那澄净如初的眼神,在明丽的秋纹里,共拥一份清凉满怀,带着深情的远意,月光下与你静坐,等茶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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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奋斗成就梦想作文散文1000字

全文共 11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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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命运的只有一个词:奋斗。——题记

每当读起《平凡的世界》总觉它有一种直触人心的力量,我想这正是因为同是十六、七岁的我们看到少平、少安等朴实勤奋的年轻人时,内心深处的震动,他们都为了各自的追求付出生命的气力去奋斗、去拥抱这个平凡的世界。

“什么是人生?人生就是永不休止的奋斗!只有选定了目标并在奋斗中感到自己的努力都没有虚掷,这样的生活才是充实的,精神也会永远年轻!”我们无法掌握自己生活在哪,却可以掌握自己怎样活着,而不断奋斗的生活似乎是个不错的选择。少平、少安、兰香以至于孙玉厚老汉,他们都以自己的方式不断奋斗着。

少安因为家庭原因,十二岁就退学回家务工,他是家里的长子,年纪轻轻就已是家里的顶梁柱,里里外外都担着不少重任。起早贪黑、任劳任怨。或许他并不理解什么是“奋斗”,但他只知道在家里他要供养弟弟、妹妹上学,尽一个大哥的义务。在外,他要为众人谋福,尽一个大队长的职责。公社解散后,在发家致富的思想下,他又办起了烧砖窑,看着自己的小工厂如火如荼的运行,我想他深刻体味了奋斗后的喜悦。

少平作为一个知识分子,更是清楚为梦想执著奋斗的生活才是丰富充实的。他在给兰香的信中写道“首先要自强自立,勇敢地面对我们不熟悉的世界,不要怕苦难!如果能深刻理解苦难,苦难就会给人带来崇高感,痛苦难道是白忍受的吗?它应该使我们伟大!”在这个热血沸腾的年轻人心中充满着对外面大世界的向往,不去闯荡一番,不拥有一段奋斗的经历,青春是不完美的,生命似乎也无法精彩。他勇敢的开始书写自己追求梦想的奋斗史。揽活的辛苦是不言而喻的。但他毫不愉懒,卖力工作,很快便得到工头的认可。当上了班长,带头做最苦最累的活儿,乐此不疲,这便是奋斗的魅力。它让人仿佛有了出不完的力气,再苦再累,人的精神却是焕发的。

兰香更是通过奋斗彻底改变了自己的命运,她是个老实听话,懂得为家庭分忧的好孩子,家里出事时,她也不多说话,不声不响地去喂了猪,还拾了几娄柴禾。在学校,她的成绩总是名列前茅,她懂得唯有奋斗考上大学才能改变自己的处境,改变整个家庭多年来贫困艰苦的局面。皇天不负有心人,她如愿考上全国重点的北方工业大学,这是何等的惊喜啊!

奋斗在日新月异的当代,更是不可动摇的主旋律。但是当人人都喊出“奋斗”的口号时,

又有多少人做到日复一日地坚持呢?人总是有惰性,所谓不平凡者,总是能够克服人性中的弱点,战胜懒惰,后退,为着自己的追求而坚持奋斗。

活在当下,不论结果如何,我只要把今天过的精彩,过的充实。当日后回忆起自己的青春时,我可以光荣地称之为“峥嵘岁月”。只为自己可以自豪地说出:“我奋斗了,并且我始终坚持着。”

奋斗吧,在平凡的世界中奔跑,做一个执著坚守的追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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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历经沧桑_杜撰出深刻记忆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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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波动流年的琴弦,弹起一阕岁月的韵律,唱起一抹光年的记忆

——题记

经年旅途中,篆刻下深刻的记忆,唯美风景撰写出淡淡忧伤,凄美不失回味,悲伤不失欣赏。走过的路程,年华逝水无痕般隐于烟波中,含着历经的风霜雨露,挥手告别一季又一季的光年。

笔尖落下,用沧海桑田的情感写尽生命的残缺,用悲欢离合的心情写出岁月的纠纷,用似水流年的情愫描绘曾经的风景。

独自阅赏一道道风景,用笔记记载下优美的情景,用眼睛阅读开深刻的画面,深深藏在内心深处,做最后的封存。

抬头仰望,多少悠然的远去,留下了长叹凝望的沉吟,忘味的回顾,一颗承载往事的心,随时过变迁,世事如云烟,消散在清风洗礼下,渐渐消散,不知在何处静止。

翻阅泛旧的记忆,画面犹如潮水直冲心田,在内心翻江倒海,冲击着每一寸细胞,深深受着猛烈的冲击。嘴角轻轻勾起,带着一丝沉着的苦涩,眼眸里的忧愁,犹如走失的孩童,无助的不知何去何从,只能在拥挤的人潮撕心呐喊与哭泣。

回首过往,转身踏进过往的流年,落叶纷飞,凄凉了整片处境。杂草恒生,失去生命的体征,满是荒凉,落叶静静凝躺在岁月洗礼间,由而勾起内心不明的忧愁,轻轻叹息,原来自己已踏进未来的旅途中。

这一场旅途,洗礼了嫩稚的脸孔,褪去了天真的笑脸,告别了放荡不羁的年华,成长在无息中悄临,在静止中走进每个人的世界,在不知觉中引领他走向未来的光辉。

旅途磕磕碰碰,曲折让人疲惫,而这一场旅途,注定记载一个人的一生,我们无法抱怨,不能放弃,只能随着时间的流动一往直前。

不管相遇或是分离,在时光岁月的摧洗下,不再哭泣不再伤悲,内心由而变的平静,用淡漠不失落寞的眼神观察着点点滴滴,这不是习惯,而是一种素养,以对尘世的漠然。

深夜的律曲,带随多少心情在空气中自我伤悲,把对现实的无助,凌淋尽致的体现,掏心掏肺的哭诉对未来的彷徨与恐惧,诉说着尘世带给自己的伤痛与无助。

却而无从选择,痛过伤过哭过站起身,继续前进,放开历经沧桑所留下的记忆,舍掉别离带给自己的伤痛,无视流年所印烙的疤痕,抛弃岁月带给自己伤愁。

随时光流逝,随岁月的洗礼, 我们紧跟脚步,放开曾经,去杜撰出更多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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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雨的优美散文

全文共 12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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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漫步在中,走在回家的路上。目光随意地落在街上的某一个角落。

无意间,才发现自己的目光原来都投向了那一颗颗小小的雨滴上。仔细欣赏,才觉得雨是那么地迷人,那么地美丽。

雨滴落在水洼里,击起点点水花,向四周溅开,并发出清脆而微小的声音。雨滴落在叶片上,形成一颗颗晶莹剔透的珍珠,在叶片上调皮地滚来滚去,好似一个贪玩的小孩子。雨滴落在土壤里,马上渗入土壤,并与泥土一起工作——帮助树木成长。伸出手,雨滴落在我的手心里,顿时一种清清凉凉的感觉,传遍了我的全身,感觉特别舒服。雨滴仿佛也落在了我的心里,使我那颗原本暴躁的心渐渐平静下来,那颗原本枯竭的心慢慢变得滋润起来。

雨似乎也是善解人意的。它知道人们需要它,它便降落在了人们面前。而当它知道人们不需要它时,它会呼唤太阳来代替它。有时它临走时还不忘给人们一点以外惊喜——在天空中留下一道绚丽的彩虹。它会为被它在窗前无人照管的花儿浇水;会为被太阳烤得火热的鱼儿带来一丝清爽,也会为在路边满身沾满灰尘的大树下洗个澡,它还会为……总是忙得不亦乐乎。

从天空降落在地面,也就那么几十秒的瞬间,或许雨的生命短暂了一点儿,但它都从没有抱怨过,也没有对谁倾诉过它的痛哭与难过。有时当它留恋人间时,它便会与小河汇合,和鱼儿嬉戏。

每当一朵云的产生,也就意味着雨的产生,而雨注定要降落的,它别无选择,于是它只能默默地感受上帝给它的安排。即使是这样,它也乐意地工作着,认真完成上帝给它的使命。

不知不觉间,我已到了家门口。回头看看雨,愈发觉得雨是那么地可爱,那么迷人。

无意间,才发现自己的目光原来都投向了那一颗颗小小的雨滴上。仔细欣赏,才觉得雨是那么地迷人,那么地美丽。

雨滴落在水洼里,击起点点水花,向四周溅开,并发出清脆而微小的声音。雨滴落在叶片上,形成一颗颗晶莹剔透的珍珠,在叶片上调皮地滚来滚去,好似一个贪玩的小孩子。雨滴落在土壤里,马上渗入土壤,并与泥土一起工作——帮助树木成长。伸出手,雨滴落在我的手心里,顿时一种清清凉凉的感觉,传遍了我的全身,感觉特别舒服。雨滴仿佛也落在了我的心里,使我那颗原本暴躁的心渐渐平静下来,那颗原本枯竭的心慢慢变得滋润起来。

雨似乎也是善解人意的。它知道人们需要它,它便降落在了人们面前。而当它知道人们不需要它时,它会呼唤太阳来代替它。有时它临走时还不忘给人们一点以外惊喜——在天空中留下一道绚丽的彩虹。它会为被它在窗前无人照管的花儿浇水;会为被太阳烤得火热的鱼儿带来一丝清爽,也会为在路边满身沾满灰尘的大树下洗个澡,它还会为……总是忙得不亦乐乎。

从天空降落在地面,也就那么几十秒的瞬间,或许雨的生命短暂了一点儿,但它都从没有抱怨过,也没有对谁倾诉过它的痛哭与难过。有时当它留恋人间时,它便会与小河汇合,和鱼儿嬉戏。

每当一朵云的产生,也就意味着雨的产生,而雨注定要降落的,它别无选择,于是它只能默默地感受上帝给它的安排。即使是这样,它也乐意地工作着,认真完成上帝给它的使命。

不知不觉间,我已到了家门口。回头看看雨,愈发觉得雨是那么地可爱,那么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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