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何以笙箫默小说番外点点滴滴【精彩20篇】

浏览

3819

作文

1000

十大经典小说之三:《紫川》

全文共 341 字

+ 加入清单

经典指数 ★★★☆

紫川是一本优秀的网络奇幻小说,作者老猪。《紫川》用幽默诙谐的语言,细腻动人的笔触,向读者描绘了一个独特奇妙的世界。将一群不同性格的人物,一个个展现在读者面前。谱写了一曲既壮烈,又凄婉的悲歌。

阴谋与爱情。背叛与忠诚。懦弱与勇气。亵渎与尊严。

虽死无悔的兄弟,望断肝肠的恋人,扑朔迷离的身世,力挽狂澜的绝境……

一次次生离死别,一幕幕弯刀见血,一代代绝世名将,一处处惨烈沙场……

天纵之才的紫川秀,忠贞不二的斯特林,重义冷血的帝林,风华绝代的流风霜,婉娈可爱的紫川宁,老谋深算的紫川参星,雄才伟略的魔神皇,气度雍容的云浅雪,擎天一柱的哥应星,公忠勇毅的林枫,武功盖世的左加明王……

一个个如流星般璀璨的名字,将你带入《紫川》这个史诗般波澜壮阔的时空

不读紫川,会少很多乐趣和意义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作文

篇1:有关世界最短科幻小说的介绍

全文共 444 字

+ 加入清单

美国近代著名科幻小说家弗里蒂克·布朗曾写过一篇就目前来说,堪为世界最短科幻小说。把它译成现代汉语仅仅只有一句话:

地球上最后一个人独自坐在房间里,这时,忽然响起了敲门声……

尽管只有一句话,但它同样具备了小说的特点。就小说的三要素而言,有人物(一个人)、有情节(一个人独坐,听到敲门声)、有环境(仅有一人的地球上的某房间里)。科幻,重在科学幻想,其最为显著的特征就是:擅长夸张、制造悬念,给读者设置自由而广阔的联想、想象等思维空间。

这20多个字促使读者追究、探求的问题太多了—— 地球上怎么会只剩下一个人?其他人都到哪里去了?是去往别的星球还是都死了?如果死了是因为什么而死的?既然地球上仅剩一个人,那么敲门的又是谁呢?是人类,是外星人,还是其它高智能的动物?这最后一个人是否去开门?开门后将看到什么?如果是外星人,他们能够通过语言来沟通彼此的情感吗?……最后故事又将会怎样发展?……总之,将会使每个读者都产生多维而丰富的联想和想象,有一百个读者,就会有一百个关于“地球上最后一个人”的故事。

展开阅读全文

篇2:锦绣未央原著小说结局

全文共 1572 字

+ 加入清单

早前,电视剧《锦绣未央》遭到了原着粉们的吐槽,电视剧改动太大完全看不到原着小说的影子啊!那么《锦绣未央》是根据哪部小说改编的?小说讲述了什么样的内容呢?

电视剧《锦绣未央》改编自秦简同名小说(又名《庶女有毒》),潇湘书院秦简所着小说。该小说主要讲述了相府庶女李未央苦熬八年,终于一朝为后,凤临天下。

但不曾想到夫君拓跋真一直喜欢的却是长姐李长乐,于是废她皇后之位,杀了她的亲生儿子,将她双腿斩断,打入冷宫整整十二年,受尽无边的折磨。最后被赐毒酒,然却涅盘重生,报复了所有的仇敌,最终与元烈(李敏德)在一起的故事。

那么《锦绣未央》跟原着小说的差别大吗?电视剧小说差异盘点!小说中的男主元烈在电视剧中变成一个无足轻重的喜欢未央的堂弟角色。

这小说女主本身就是李未央重生,电视剧改为代替李未央报仇的冯心儿。从男女主的设定可以看出来从历史背景到人物设定基本都修改了。

电视剧《锦绣未央》和小说《锦绣未央》对比!

1、类型

锦绣未央原着小说是本重生复仇文,而改编后的电视剧成了古装爱情剧。

2、朝代、前世

由于锦绣未央是重生文,朝代是虚构的,审核的时候不好过,所以电视剧改编成了朝代为北魏,而女主也不再是重生,而是成了被皇帝满门抄斩下的遗孤,她替代李未央的身份,决心复仇。

3、归处

李未央曾经说过”绝不入宫,誓不为后“,而电视剧简介竟然是成为了一代贤后,先是替皇帝选秀后又帮元烈纳妃,然后未央的大度尽显,因而皇帝更疼她。

4、女主

原着中的女主心狠手辣,不论对敌人还是对自己都丝毫不留后路,擅长计谋,前世后世加起来算计了几十年,前世受尽背叛欺辱被喂毒而死。

重生后,发誓不再动情,绝不容忍男人左拥右抱,更曾发誓“绝不入宫,誓不为后”。单看如今爆出的预告片,女主入宫,容忍皇帝左拥右抱,屡次被害,明显与女主本身性格多有差异。

5、男主

锦绣未央小说中的男主是:原着中的男主元烈可谓是古代好男人的典范了,不骄不躁,不卑不亢,容貌一绝,武功高深,一生只娶一妻,只深爱一人。知道未央厌恶皇室的权谋,放弃皇位。

为了保护未央,把保护自己的暗卫调给未央,爱成为郭嘉的未央而爱屋及乌,保护郭家满门,哪怕与那皇位上的父亲反目,也不松开未央的手,知道未央复仇,不去反对,不愿离开,而是成为她的支柱,让她依靠,从不对未央隐瞒任何事。

而在电视剧中,男主不再是元烈,而是皇子拓跋浚,不仅出生即为皇子,更是再后来当上皇帝,登上地位。

6、结局

《锦绣未央》小说结局是:李未央是相府庶女三小姐,因生于二月被视为不祥之女被送到乡下抚养,后代替长姐李长乐嫁给三皇子拓跋真,一心扶持丈夫登基。

苦熬八年终于一朝为后,却被姐姐设计陷害,被自己相公砍断双腿最后死掉重生。而元烈又名李敏德小时候被大夫人害死却被李未央救起,元烈深爱着李未央。

之后揭秘身世为裴后之弟裴渊与栖霞公主的儿子,宫殿着火,李未央和元烈在暗道里时李未央正式同意与元烈在一起。最后李未央和元烈在一起并且结了婚,婚后生了一双儿女。

《锦绣未央》电视剧结局:化名李未央的心儿不仅要与仇敌蒋氏一族斗智斗勇,还意外卷入与北魏皇子的情仇纠葛。苦难与坎坷没有将她打倒,反而赋予她无上的智慧与心胸,她历尽艰险磨难,终为父系一族正名,同时也收获了曲折感人的美好爱情。

所以说电视剧只是披着小说外衣,关于千古一后冯太后的故事。可以说男主深情,女主狠辣多谋的人设全部崩塌,如果只是一部复仇爱情剧还有可圈可点的,可是把大IP改的面目全非就是找虐,可以预见一大波原着党即将开炮。

如果你是看过原作的粉,当看到改编电视剧成了这个样子一定会一脸懵B吧。在原着小说里,女主重生后复仇,带有玄幻色彩,所以改编后的女主是北燕王国公主冯心儿,也就是历史上的冯太后。

说好的庶女竟然变成了公主,最后还成了妃子!而真正的小说女主李未央却变成了炮灰,一开始就挂掉了。不过既然有黑化的糖糖看,还是十分令人期待的。

展开阅读全文

篇3:盗墓小说排行榜前十名

全文共 2872 字

+ 加入清单

导语:中国是一个历史文明古国,历史悠久,盗墓方面发展深厚,而近些年网络的兴起也出现了不少盗墓小说,不少盗墓小说圈粉无数,甚至获得投资拍成电影电视剧,好评无数。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盗墓小说排行榜前十名,欢迎大家参考!

NO,10 《活祭》 作者:通吃小墨墨

神秘指数 :2星

宝藏价值 :3星

探险难度 :2星

内容简介:湘西出土了轰动世界的宝物舍利子和玉玲珑。任天行随即赶往湘西去调查此事,在挚友完颜长风的帮助下,任天行他们化解了诸多困难,同时,任天行和长风也发现了自己小说成就:小说以精彩的故事、想象力奇谲和知识领域广阔的写作风格,受到网友疯狂追捧。

NO,9《鬼打墙》 作者:天下霸唱

神秘指数 :3星

宝藏价值 :2星

探险难度 :3星

内容简介:这部小说讲了一个具有悲剧色彩又很离奇的恐怖故事。俗话说:墓里黑灯鬼打墙,鸡鸣五鼓鬼上身。讲的是深山大墓里头的种种怪事,其中很多都是要人性命的,而有些却比丢掉性命还要恐怖……

小说成就:天下霸唱曾经说到:“没有《鬼打墙》就没有《鬼吹灯》。

NO,8 《盗墓之王》 作者:飞天

神秘指数 :3星

宝藏价值 :2星

探险难度 :3星

内容简介:盗墓者杨风进入了埃及金字塔、日本海底神墓、百慕大海底、秦王阿房宫等世界各地神秘而诡异的远古神墓。经历了无数匪夷所思、九死一生的劫难……

小说成就:本书突破了中国盗墓小说的格局,将盗墓,探险的目的地扩大到了全世界。

NO,7《我在新郑当守陵人》 作者:阴阳眼

神秘指数 :2星

宝藏价值 :2星

探险难度 :4星

内容简介:一群盗墓贼抵死抗日,可歌可颂的守陵传奇。一座以封杀龙脉为目的的皇陵。五大盗墓世家新秀辈出。官家民家蠢蠢欲动,接二连三阴谋陷害,一个又一个夺命谜团……

小说成就:向读者展现了“世家家学”的神奇与辉煌。

NO,6《贼猫》 作者:天下霸唱

神秘指数 :3星

宝藏价值 :4星

探险难度 :2星

内容简介:清末,太平军为乱,孤儿张小辫误入年久失修的前朝贵妃墓,遇奇人、得奇书、历奇险,习得一套相猫辨狗的不传之秘。原本只想发财求福的张小辫从此被卷入滔滔历史洪流,破解“造畜”谜团,率领“雁营”大战太平军……

小说成就:《贼猫》也是天下霸唱的作品,诡异的情节布局,精巧的命运造化,人猫历险险中求胜,战争全景气势恢弘。

NO,5 《天眼》 作者:景旭枫

神秘指数 :2星

宝藏价值 :3星

探险难度 :4星

内容简介:一个一生充满了传奇和神秘色彩的老人,他在弥留之际,给孙子留下了一封信和两个字:“盒子”!预言和诡异的事情写满了薄薄的几页纸,随后,盒子在一个异常诡秘的环境中出现了……

小说成就:本小说令读者有一种在夜色弥漫暗影幢幢的小巷中摸索前行的感觉,而这部小说也被定义为恐怖类型的盗墓作品,作者的文字风格和人物塑造充满着浓浓的金庸味,让读者在阅读的每一时刻都有种毛孔被刺穿的感觉。

NO,4 《黄河鬼棺》 作者:南派三叔

神秘指数 :3星

宝藏价值 :4星

探险难度 :3星

内容简介:故事讲述的是一个离奇的让人无法相信的故事:一个生意并不如意的古董商人,偶然间被牵扯进了一件发生在黄河清淤工程中的诡异事件当中,凡是经历这个事件的人一个接着一个毫无预兆的死去。然而死因却依然扑朔迷离,在他锲而不舍的努力下,一个个谜团被抽丝剥茧,终于露出了隐藏在黄河的淤泥下面恐怖秘密。

小说成就:《黄河鬼棺》是南派三叔继《盗墓笔记》之后又一力作,但比前者故事性更强,条理性更佳。三叔的想象力在本小说中得到了充分的展现,而古老的黄河给人以无限的遐想。

NO,3 《密道追踪》 作者:蛇从革

神秘指数 :4星

宝藏价值 :5星

探险难度 :5星

内容简介:故事是以一个镜像人(镜像人是指“心在右肝在左” 五脏六腑全对调,就像平面镜的成像原理一样,故称镜像人)的回忆开始,在一废旧的古城钢厂下面惊现金元时期的古墓,墓地的主人则是后辽丞相耶律乞努;千年古墓重见天日,宝藏价值连城,其中的“阴兵虎符”更是无价之宝,此时,看似平静的古城下面却是潜流暗涌,国际高科技盗墓者,本土各大盗墓门派早已齐聚此处,他们的目标只有一个,就是传说中的无比神秘的“阴兵虎符”。然而,这群人真正接近古墓之时,阴森可怖的古墓背后却是更为惊恐的死亡暗器,这群人能否逃生出天,阴兵虎符能否重现天日,故事才刚刚开始……

小说成就:蛇从革创作、同为盗墓题材的网络小说《密道追踪》,一经在天涯发表,就在最短时间内突破千万点击率大关,成功超过了以《鬼吹灯》、《盗墓笔记》为首的网络盗墓小说。小说玄幻奇异的古墓丽影描述,使得《密道追踪》与《鬼吹灯》、《盗墓笔记》共称为“中国三大盗墓小说”。

目前,经由小说改编而来的电影《密道追踪之阴兵虎符》预示着中国银幕的“大墓开启”,影片领先与前两大盗墓小说电影走入影院,将率先开启中国的“大银幕盗墓热潮”。而影片全程采用3D技术拍摄,将正式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国内首部3D电影巨制。影片由央视黄金制片人俞胜利倾情打造,新锐导演俞岛执导。电影将于2014年11月登陆影院。

NO,2 《盗墓笔记》 作者:南派三叔

神秘指数 :4星

宝藏价值 :5星

探险难度 :4星

内容简介:五十年前,一群长沙土夫子(盗墓贼)挖到一部战国帛书,残篇中记载了一座奇特的战国古墓的位置,但那群土夫子在地下碰上了诡异事件,几乎全部身亡。五十年后,其中一个土夫子的孙子在先人笔记中发现了这个秘密,他和一批经验丰富的盗墓高手前去寻宝。但谁也没有想到,这个古墓中竟然有着这么多诡异的事物……

小说成就:《盗墓笔记》系列是南派三叔的代表作,其堪称近年来中国出版界的神作,长期占据国内各大图书销售排行榜榜首,获得百万读者狂热追捧,盛赞不断。南派三叔凭此作名满天下,跻身中国超级畅销书作家行列。《盗墓笔记》系列创造了出版界的一个神话,与《鬼吹灯》共同开启了中国通俗小说界的“盗墓时代”。

目前,经由小说《盗墓笔记》改编而来的同名电影由郑保瑞、罗永昌共同执导,电影将于明年开机。

NO,1 《鬼吹灯》 作者:天下霸唱

神秘指数 :5星

宝藏价值 :4星

探险难度 :4星

内容简介:三位当代“摸金校尉”(盗墓贼),利用风水秘术,解读天下大山大川的脉搏,寻找那些失落在大地上的一处处龙楼宝殿。故事由一本主人公家中传下来的秘书残卷为引,纵横天下千里寻龙,历尽艰难险阻,寻找消失在塔克拉玛干黑沙漠中的精绝古城,神山无底洞中的尸香魔芋花,云南丛林中的虫谷妖棺,目前正在连载中的是最终卷,无头洞遗迹,冰封的邪神迷宫之卷

小说成就:《鬼吹灯》小说最伟大的地方在于它开创了古往今来从未有人涉及的领域,“盗墓”。开启了中国小说的“盗墓时代”。所以它现行一步地确立了一套“盗墓学”的行业标准,就如同金庸在武侠小说里确立了“九大门派”一般。假以时日,这部中国“盗墓”小说之首必会与金庸的武侠小说相媲美。

目前,经由系列小说《鬼吹灯》改编的电影有两部,一是乌尔善执导,陈国富监制的《鬼吹灯之寻龙诀》,改编自系列小说下半部,已经于2015年上映,由陈坤,黄渤,舒淇主演,获得一致好评;另外一部是陆川执导,中影出品的《精绝古城》,日前以开机拍摄。

展开阅读全文

篇4:长篇小说《荆棘鸟》读书笔记

全文共 1274 字

+ 加入清单

细细口味了澳大利亚著名作家考琳。麦卡洛的长篇小说荆棘鸟》,富有诗意的环境描写,栩栩如生的人物刻画,美丽而凄婉的爱情悲歌,这一切深深地吸引了我,也打动了我。但是读后感触最深的还是那种痛,那种无奈,那种由于自己造成的无奈,正如荆棘鸟,之所以会痛就是因为自己找的荆棘。

其实这种痛我们从作者的开卷语中就能深深体会,“有一个传说,说的是有那么一只鸟儿,它一生只唱一次,那歌声比世上所有一切生灵的歌声都更加优美动听。从离开巢窝的那一刻起,它就在寻找着荆棘树,直到如愿以偿,才歇息下来。然后,它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棘刺上,在那荒蛮的枝条之问放开了歌喉。在奄奄一息的时刻,它超脱了自身的痛苦,而那歌声竟然使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这是一曲无比美好的歌,曲终而命竭。然而,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因为最美好的东西只能用深痛巨创来换取……反正那个传说是这么讲的。” 每每回味这段话,总会情不自禁地沉浸其中,不能自拔。

小说是一个经典的爱情故事,之所以经典,也许是因为这是一个爱情悲剧——从两人(拉尔夫和梅吉)相遇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注定了的悲剧。

拉尔夫,一个将自己的身体和灵魂都献给上帝的人,一个以成为红衣主教为自己人生追求的人,他早已失去的一个作为普通人的权利,他不能谈爱情,他也以为自己可以做到。在他遇到梅吉前的二十七八年岁月中,他就是这样度过的。但是在遇到梅吉的那一刻,他的内心就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尽管那时的梅吉只是一个9岁的女孩,却照亮了拉尔夫的内心。在梅吉长大成人之前,两人有过一段温馨美好的时光,因为那时可以不必避嫌。但是随着梅吉的长大,痛苦和矛盾也就与日俱增。最终,拉尔夫选择了他的事业,他的上帝,他的教会,远离了梅吉,希望梅吉可以有自己的未来和幸福。但是,谁能想到,梅吉选择的丈夫,居然也只是因为他酷似拉尔夫呢?婚姻自然是不幸的。在这样的境况之下重逢,终于情感战胜了理智,拉尔夫屈从于梅吉的愿望,梅吉也如愿地从上帝那儿偷来了拉尔夫—— 一个属于他们的儿子。因为她知道拉尔夫永远也不属于他,那么得到他的儿子,就已经是上帝的恩赐了。从此,梅吉离开了她的丈夫,守着一双儿女回到了家乡。结局,偷来的东西自然要还回去的,当他们唯一的儿子也永远离开他们的时候,他们觉得也卸下了心头的包袱。拉尔夫在临终的一刹那,他的心里才真正放下了梅吉。而梅吉,将要面对的是往后更加孤独的人生,幸好,她一直是个坚强的人。

在我看来,《荆棘鸟》这本书最大的亮点在于鲜活的人物描写。从菲到梅吉,再到朱丝婷,作者在读者面前展现了女人们或悲惨或坎坷的命运,以及内心痛苦的挣扎;从帕迪到拉尔夫,再到雷恩,展现了三代男人对爱不同的诠释;从弗兰克到戴恩,最受宠的孩子被母亲极力挽留却被上帝愚弄……感人的爱情从门第间展开,延伸到宗教,爆发在都市。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在构思刻画方面所下的工夫。

可能是作者对生活细致入微的观察,熟练的写作技巧,非常传神的眼神和心理描写,和很多不经意间说出的经典的有哲理的话,使我不时的产生共鸣,所以会让我觉得这本书非常好看,同时又说不出它哪里好看。

展开阅读全文

篇5:热血篮球小说推荐

全文共 2084 字

+ 加入清单

篮球起源于美国。直至1896年,篮球运动才传至中国,如今已成为我国多数人极为热爱的体育运动,初中、高中、大学才有举行篮球比赛!篮球小说,大多都是讲篮球运动员的个人经历和惊心动魄篮球赛事!所以篮球小说,是篮球迷们极爱的小说类型!好看的篮球小说有哪些呢?小编带大家一起来看!

十大热血篮球小说排行NO.10——《恶棍之路》

他运球突破,他给队友传球,他飞身盖帽,他怒吼着从KG的头上摘下篮板,他积极防守。当聚光灯的光束似乎在为其他人闪耀的时候,道格瑞秋却让整个萨特门托睁开了双眼,他在不断前行!昨晚,萨特门托的第一次总冠军之旅赢得了球队历史上的第1个总冠军奖杯

这场胜利是一次彻底的完胜,它用131:92这足以标榜联盟史册的比分将正在仿佛龟爬的凯尔特人众将士们击溃。这NBA总决赛的第6场注定要成为这个系列赛的终结演出。这场比赛的意义还在于,使萨特门托之前一直在强调的言论被证明是正确的——道格瑞秋是个及其富有才华而且可以拿来跟迈克尔乔丹相提并论的人。

十大热血篮球小说排行NO.9——《屹立》

《屹立》作者是青青牧草。讲述了一个diao丝逆袭的故事。

微笑刺客结束了他那身为史上最伟大组织后卫之一的职业生涯后,他就没怎么顺利过。做解说员,被比尔沃顿指责口齿差。并购了CBA,破产倒闭。当总经理,被灰溜溜赶出多伦多。他没有拉里伯德那样完美主义的高傲,还能够厚着脸皮去步行者尝试做主教练。然后,就是他那灾难性的尼克斯总经理,然后是主教练生涯,他唯一值得称道的,是他那还算可以的选人眼光,然后,他看上了这个中国小子......

十大热血篮球小说排行NO.8——《这就是中锋》

小说内容简介:2007年11月,凯尔特人队作客奥兰多水屋中心球场迎战霍华德率领的魔术队。这是魔术队在2007——2008赛季的第十场常规赛,现在比赛已经进行到了第46分53秒,比分是110比100,也就是说魔术想要赢球,就要在一分零七秒内得到11分,甚至更多。

可是魔术的新主教练斯坦—范甘迪显然没有这个打算,因为现在霍华德,尼尔森,还有这个赛季节刚刚花了一亿一千万美元签下的沙拉德—刘易斯都已经坐到了板凳上,这并不奇怪因为明天他们还要飞抵新奥尔良于蜂群作战,于其做最后的赌博不如为明天的比赛做好准备。斯坦—范甘迪已经放弃这场比赛了,他向替补席上看了一眼,朝着一个黑头发的大个子招了一下手:“嘿!凯文,该你了。”

十大热血篮球小说排行NO.7——《光荣之路》

《光荣之路》是网络小说,作者贺兰才。光荣之路是贺兰才人的最新力作故事讲述的是平行时空中一个美国华裔少年——史奴比的成长历程,他有一个狗名,他有一张俊脸,他有一个有趣的家庭,他有骄人的天赋,他还有若干女朋友..

十大热血篮球小说排行NO.6——《校园篮球风云》

《校园篮球风云》作者:大秦炳炳,小说已完结。此书会在你的生活里带来一丝对篮球的冲动,期盼·主人翁是个非常具有篮球天赋的少年,在初一12岁的时候看过一场北阳一年一届的高中篮球联赛的比赛后,就疯狂的爱上了篮球。在三年的磨练下,他终于成为了一个十二中校队篮球队员,面临即将到来的篮球联赛,他将有什么表现了?让我们一起来拭目以待吧!

十大热血篮球小说排行NO.5——《篮球皇帝》

黄翔,从小酷爱篮球的小孩,因家庭关系几度放弃但最终又走上篮球之路,最开始战斗在中国CUBA战场,最终进入梦想战场NBA,他是世界新一代锋卫摇摆人,他也是为了朋友两肋插刀的热血青年…………翻滚的篮球,目标直指篮筐。打破中国锋卫鸡肋常理,绝对精彩篮球竞技小说。

十大热血篮球小说排行NO.4——《零秒出手》

2013年,魔兽远赴休城,飞侠伤愈未归,纳什、家嫂老矣,谁来撑起斯坦普斯的脊梁?2013年,拥有《灌篮高手》中各项无敌技能的刘川枫降临天使之城,征战篮坛之巅!樱木的野兽之躯,三井的无双神射,赤木的只掌封天,宫城的电光火石,阿牧的比蒙上篮,泽北的抛投,甚至流川枫的无缺容颜……这些都不再是梦想!2013年,传奇从这个赛季开始!

十大热血篮球小说排行NO.3——《篮球逐风梦》

《篮球逐风梦》是流年花轻纵横中文网上连载的一本小说。

崛起于懵懂,扬名于少壮;纵横CHBL,走马CUBA,脚踏NCAA,搅乱NBA十数载风云;红颜如梦,战斗如歌,创不世伟业,留传诵威名;惊才绝艳,遗世独立,且看篮球凯撒不同前人的封神之路。

十大热血篮球小说排行NO.2——《得分之王》

他是个门外汉——“天呐,他居然成功的避开了所有篮球的正确使用方法!这是篮球,不是足球,不是排球,不是橄榄球。” 他有远大理想——“我来美国就是挣大钱的,篮球是最好的方式!” 他还有点搞不清楚状况——“科比?很强吗?如果本天才坚持训练三个月应该就可以击败他了吧!” 一个篮球白痴的狂言,一个山里少年的逆天之旅。“喂,这家伙除了嘴皮子利索之外还有什么?” “......

十大热血篮球小说排行NO.1——《控球法师》

《控球法师》,是网络文学作者兔来割草所著的篮球竞技小说,连载于创世中文网。作品讲述的是追求梦想的周轩却在美国饱受冤屈,甚至惨被数学天才跳楼砸到,所幸飙升的思维异能助他登顶NBA!

展开阅读全文

篇6:科幻小说作文500字大全

全文共 385 字

+ 加入清单

99年,地球被外星人频频攻击,频临灭亡。可就在这一年,一位闻名天下的王博士制造出了能善机智聪明的赛尔,还制造出了一船全宇宙顶尖军事飞船——-赛尔号。

小赛尔乘坐着飞船。首先来到了火星,只见火星军队和水星军队正在发起猛烈的功击。他们小赛尔和水星人相见,仇人相见分外眼红。小赛尔赶紧拿起激光能量炮向水星人狂扫。水星兵一下子大减。就在这时一艘载着水星人的飞船在火星上空,向小赛尔扫射着,小赛尔也不甘示弱,兵分两路,用激光雷炮把敌人水星人打得片甲不留。取得了胜利优秀作文 专注写作,还与火星人交上了朋友 。

这时,王博士下令说,火速前往水星,把敌人给统统地消灭。小赛尔就和火星人告别,坐上飞船向水星出发,刚到水星这个星球充满了热量,赛尔号就在水星上发生了爆炸,小赛尔跳到这个星球上用自已的心脏点火炸毁了这个星球。

从此以后,地球再也没有小赛尔。他们化作一颗美丽的流星,飞过了地球上空。

展开阅读全文

篇7:骆驼祥子名著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808 字

+ 加入清单

骆驼祥子》讲述的是旧中国北平城里一个车夫祥子的悲惨故事。

青年农民祥子由乡下来到城市,他对美好生活充满了憧憬,也有自己的生活理想——买上自己的洋车。终于,在祥子诚实努力的劳动中,祥子攒钱买到了他梦寐以求的车。那辆车对于祥子来说,是那么重要——在他眼中,车能“产生烙饼与一切吃食”。可是命运捉弄人,他的车被乱兵抢走;当他再次攒足了钱后,又被孙侦探敲诈一空;后来他又被迫与虎妞结婚,因虎妞难产而卖掉了第三辆车。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使了他心中最后一丝希望也消失了。从此,祥子便丧失了对于生活的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落为自甘坠落。正如本书所写,昔日“体面的、要强的、好梦想的、利己的、个人的、健壮的、伟大的”的祥子,成了“堕落的、自私的、不幸的社会病胎的产儿,个人主义的末路鬼”。这真是一个浸透了血泪的悲剧。

我不由地为祥子的命运所感叹。祥子一开始是那样老实善良,正直勤劳,可是在生活一连串的打击下,他变了,变得不求上进,对这个世界也充满了敌意,开始报复身边的所有人。从前讲义气的祥子,如今却开始欺骗自己的朋友、利用他们,他变得奸诈,甚至可以说是无耻。为了拿到钱,他什么都做得出。

读到这些内容,我感到悲伤、愤怒。我对祥子的前后反差感到悲伤,也对他后来可耻的所作所为而愤怒。然而,我更多的是心酸以及失望。祥子生活的社会是黑暗的,军阀、特务、车厂主们的面目也是丑恶的。黑暗社会中,人性变得扭曲,人与人之间充满着仇恨。就是在这样一个可怕的社会环境下,祥子一类的下层市民被压迫,祥子在接受了几番打击后终于明白:即使肯吃苦受累,即使心地善良,也不能实现自己的美好理想,过上美好幸福的日子。祥子变得堕落,除了他本身的目光短浅、狭隘自私,更多的则是因为这种强大的社会压力。

现在的生活条件优越了,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我们要学习骆驼祥子一开始奋发向上要强的精神,而不能学习他后来的堕落。

明天会怎样?我不得而知。而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把握好今天。

展开阅读全文

篇8:六年级小说作文600字

全文共 612 字

+ 加入清单

《等待》

她躺在藤椅上?

焦灼、孤独、企盼,在那寂静的午夜般茫茫的眼瞳中展露无遗——一对粗犷的、悲哀的、折射着昏暗月光的眼瞳。

古老的大钟沙哑地敲了十一下,十二下……她颤巍巍地抬起头,露出一缕忧郁的微笑。

今年,他还是没来呀……

她啰啰嗦嗦地拿起一张照片,轻轻拂去灰尘,眯起眼睛注视着上面:一位洋溢着青春笑容的小伙子,高举着鲜艳的录取通知书,背后是一栋高大的教学楼。

她凝视着小伙子镜片后的眼睛,是那么自信而充满希望,恰如明晃晃的赤日一般闪耀着。

他怎样了?忙不忙呀?孩子照顾得如何?夫妻没吵架吧?……

"咻——啪!"远处的高楼大厦间,庆贺的烟花燃上夜空,与亮星交相辉映,可以和雨后的长虹相媲美。

茅屋里,萤黄的烛光下,她等待着,等待着他的归来,在漫漫长夜中如一盏明灯照亮她的心房。

(二)

"吱呀——"他推开门,瘫倒在缺了一条腿的木椅上,累得直喘粗气。

孩子从房里奔了出来,赤着脚,穿着打满补丁的地摊货,啃着黑面馒头,闪动着稚嫩的大黑眼睛:"爸爸,我们去放烟花吧!"

"放烟花?"他无奈地撇了撇嘴唇,喃喃道:"能填饱肚子已经是命运的恩赐了,放烟花?真是遥不可及的梦了……"

如果,我能回到过去,努力学习,不被劝退,该多好!一行长泪,悄悄地从一个壮年男子的眼里,滑落到他稀疏干燥的胡子里。

他等待着,等待着人生的曙光,在漫漫长夜中,轻轻显露出来。

(三)

几年后的一个深夜,他带着红光满面的妻子和健康强壮的孩子有力地敲响了她那扇茅屋门。

不知是谁,泪水纵横……

展开阅读全文

篇9:青春最好时小说结局

全文共 2434 字

+ 加入清单

青春最好时》是念若青衫的力作,讲述了一对双胞胎姐妹因命运交错互换身份,而展开的寻找身世之谜的校园故事。下面是青春最好时小说结局,一起来看看:

夏儿和齐晓儿视频,她看到老师和同学们都很关心她,纷纷安慰鼓励她,倍感温暖。吕老师为夏儿的事忧心忡忡,她和蓝老师并排走在校园,蓝老师让吕老师闭上眼睛深呼吸,偷偷亲了她一下。

吕老师找到史老师给夏儿请假,史老师经过上次妮可和爸爸的事反思到自己以前对学生太过于苛刻,她批准了夏儿的请假。史老师还找到初音音,为之前一些不近人情的批评道歉,初音音没有生史老师的气,她反而感谢史老师帮她成长。许空凛让李白帮忙查查他学校账号的登陆情况,想找到之前擅自改他调研报告的人,李白查到登录地址竟然是女生宿舍。许空凛去找李妮可,他们一起来到校园。许空凛询问李妮可还记不记得调研报告F的事情,这一次,李妮可没有任何欺骗,承认事情是她做的。原来妮可在图书馆偷听到许空凛和初音音的谈话,她知道许空凛要和初音音一起考F后,不想看着和自己青梅竹马的许空凛为了别人放弃前途,就想办法复制了他的账号和密码,把许空凛的作业修改了,结果拿到了A。

现在的妮可,已经深深地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面对妮可所做的一切,许空凛没有责备,反而自责一直以来都忽略了妮可的感受。为了帮初音音能尽快想起往事,许空凛给她打电话,约她明天跟他去一个地方。第二天,许空凛带着初音音去了游乐园,在游乐场的长椅上,他把调研报告F事件的真相告诉了初音音,初音音欣慰不是许空凛背叛了她。二人一起坐云霄飞车,初音音的脑海里突然回想起了离家出走时的一些事,因为一次测试没考好被妈妈骂,想用一起考F来试探许空凛是真正爱自己,还是只在乎她的成绩,结果许空凛考了A。回家妈妈知道她故意考F打了她一巴掌,她又从妮可口中知道了妈妈的血型,并且在家里找到了初明珠收养她的协议,于是便感觉自己一直生活在谎言中,十分痛苦。这时又她收到陌生人的短信后,说她有一个妹妹在新南方,她才会去新南方。初音音还想起一件事,她的网络相册和手机同步,手机丢了,但使用手机的人只要拍照,就会自动传到网络相册,她记起了网络相册的密码,看到相册里有陌生人的自拍,这个人应该就是“拖鞋”的同伙。

许空凛让初音音赶快把照片传给陈警官,他给陈警官打电话说明了情况,要尽快帮夏儿洗脱嫌疑。许空凛回家到处翻找之前初音音送他的篮球衣,觉得上面可能会有什么线索。他终于在爸爸的坐垫下找到了那件上衣,就把球衣拿去学校交给初音音,初音音看到球衣后记起上面写的那个数字指的是图书馆里的莎士比亚文集。其实那时她想离家出走,但一个人害怕,想让许空凛陪着她。两个人正说话的时候,同学郝恬走了过来,郝恬知道他们在查找给她发短信让她去新南方的人,她承认发短信的人就是她。

郝恬承认是她给初音音发了短信,原来郝恬经常上网买东西,有一次看到夏儿在网上卖东西,看到长得和初音音一模一样,又听到妮可说初明珠血型的事,好奇心起,就给她发了短信。因为初音音提供的照片,打劫她的嫌疑人被抓到,夏儿被洗清冤屈。李白和夏儿知道了很高兴,一起在校园长椅上谈论此事,夏儿决定这学期结束后回新南方上学,争取考一个好的大学。这时初音音和许空凛过来找他们,初音音希望找到亲生父母,但夏儿觉得现在姐妹重逢,他们有初明珠和夏建国的疼爱,生活也很美好,消除误会的姐妹俩紧紧相拥在一起。

吕老师在课堂宣布,初音音和许空凛并列第一,直接拿到了常春藤的入学名额。经过警察调查,夏儿已经洗脱打劫嫌疑,同学们纷纷鼓掌。老师走后,妮可来到初音音面前,向她真诚祝贺。而此时,夏儿和李白躺在校园的草坪上,感慨青藤竞争大,她打算周末去新南方看同学们。夏儿回到新南方,齐晓儿他们都很高兴,都为新的一年做好了准备。夏儿听到冷少和齐晓儿在一起的消息更是开心,这时朱老师走过来,听夏儿下学期要回来复课,准备考大学,夸她懂事了。

杜紫紫也看到了夏儿,告诉她刘强已经去实习了,至于夏儿的欠款,初音音帮她还了一半,其余的就当做初音音给他们补习英语的学费了。初音音要出国了,到新南方寝室和室友合影留念,纪念那段难忘的生活。夏儿到敬老院看养父,夏儿告诉养父,初明珠想接他到城里住,但夏建国已经习惯了敬老院的生活,不愿离开。夏建国拿出了夏儿和初音音襁褓中合影的照片,许空凛发现照片后面有字,夏儿把照片反过来,上面写着“小乐和小欢姐妹,生于1988年4月10日,姐姐小乐耳后有痣,望有缘人好好照顾,无以为报”几行字,许空凛在初音音耳后发现了一颗痣,姐妹之争也算有了结论,不过这一切都不重要了。李白告诉妈妈,如果她觉得和现在的男朋友不合适就分开,要找个真正爱她的人过一辈子,陈娇娇感觉儿子长大了,懂事了。许空凛回到家,看到一向喜欢打游戏的爸妈呆呆地坐在沙发上有些奇怪。他主动要求和爸妈一起玩游戏,自责对父母关心太少,许爸许妈已经知道了他通过面试要出国的消息,卖掉了游戏账号和装备给儿子准备了学费,看着妈妈把银行卡交到自己手里,许空凛感觉沉甸甸的。

许妈还告诉儿子,陈娇娇要开美容院,已经拉到了资金,他们准备入股。蓝老师正式向吕老师表白,吕老师经过慎重考虑,答应了,他们的爱情也修成正果。许空凛要到补习班做兼职,以减轻父母经济压力,初音音知道许空凛出国是为了陪自己,她突然问许空凛愿不愿意和他一起放弃出国名额,最近经历了这些事,让她对人生有了新的思考,从前自己最在乎的所谓的荣誉、骄傲,并不是自己内心真正想要的,她想留下来和妈妈、夏儿在一起,许空凛握着初音音的手承诺,无论她做什么决定,他都支持她。许空凛和初音音放弃了出国名额,妮可拿到了这个名额,她向袁野告别,袁野的父母已经给他安排了出国留学,这样他们可以结伴同行了。

许空凛和李白决定重回校篮球队,一起打学校最后一次联赛。校联赛,许空凛和李白配合默契,为青藤一次次赢得加分,夏儿、初音音、妮可、齐晓儿和同学们都来加油助威,激烈的比赛场,欢呼声、加油声此起彼伏,快乐在每个人心里荡漾,尽情享受着这最美好的青春年华。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小说史观

全文共 2397 字

+ 加入清单

艺术的历史有其自己独特的一面,它有着属于它自己的内在规律,是属于价值的历史。昆德拉在《帷幕》中举了一个例子,以此来说明科学的历史和艺术的历史之间不同――“伟大的医生甲发明了一种治疗某种疾病的天才药方。但在十年后,医生乙又创立了另一种方法,更为有效,以至于前面的方法(而它并不失其天才的一面)被摒弃和遗忘。科学的历史具有进步的特点。一旦用于艺术,历史的概念就跟进步没有任何关系;他并不意味着一种完美,一种改进,一种提高;它像是一次探索未知的土地、并将他们标识在地图上的旅行。小说家的雄心不在于比前人做得好,而是要看到他们未曾看到的,说出他们未曾说出的。福楼拜的诗学并不让巴尔扎克显得无用,正如发现北极并不让美洲的发现变得过时。”

小说记录的是人类的精神世界,有其属于它自己的历史。小说是在特定的时期对于人的精神状态探索和表达。在《被背叛的遗嘱》中,昆德拉说:“因为人类的历史与小说的历史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假如说前者不属于人,假如说它像一股陌生的外力那样强加于人的话,那么,小说(绘画、音乐也同样)的历史则诞生于人的自由,诞生于人的彻底个性化的创造,诞生于人的选择。一门艺术的历史意义与简单历史的意义是相反的。一门艺术的历史以其个性特点而成为人对人类历史之非个性的反动。”人类的历史是社会生产力推动下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个人在历史发展中处于被动地位;而艺术的历史则是靠艺术家个人的创作,凭借艺术家对人的存在的理解加以艺术加工而成,艺术家可以利用自己的想象去重新创造历史。

小说的历史具有复杂性和连续性的特点,同时在统一前行的方向上,也是由千姿百态的不同艺术风格组成的道路。昆德拉在追问小说的历史的个性特点时强调因为各个时代的小说家不断探索,小说的定义和范围得以确定。昆德拉认为,“为了能在数世纪的发展中形成一种独立性,这一历史难道不应该由一种永恒的因而必然也是超个性的常识来统一吗?不!我认为,甚至这常识也会永远保留其个性的、个人的特点,因为,在历史的进程中,这种或那种艺术的概念(小说是什么?)以及它的发展方向(它从何而来?又向何处去?)总是不停地由每一个艺术家、由每一部作品来定义和再定义的。小说史的意义就在于探索这一方向,探索它永恒的、总是再追溯既往地合并小说之过去的创造和再创造:拉伯雷肯定从来没有把他的《巨人传》称为小说。它曾经不是一部小说,随着后世的小说家(斯特恩、狄德罗、巴尔扎克、福楼拜、万楚拉、贡布罗维奇、拉什迪、基什、夏姆瓦佐)不断从中得到启发,不断借用其名声,它才成为小说。它这样插入小说的历史中,然后又被承认为这一历史的奠基石。”也就是说,共性和个性共同创造了小说的历史。小说是在众多小说家不同风格的革新推动下,才得以发展起来,在历史上具有传统的继承和发扬;同时这些不同时代不同国家的小说家有着相同的艺术追求――那就是对人的存在的意义的思索。昆德拉把小说的历史分为上半时和下半时,上半时(十八世纪以前)的小说具有幽默的非真实性小说风格,取得过辉煌的成就。可是下半时,即到了十八世纪,小说开始追逐细节的真实,情节的严密,巴尔扎克式的书写历史,成了小说的一种普遍式样,小说的范围被缩小了,形式被限制了。下半时的小说将上半时的小说精神遗忘了。所以当福楼拜重新描写生活现实态的细致时,昆德拉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经历了两个半时的发展,小说的发展遇到了新的时代,这被昆德拉称为是“第三时”。第三时小说美学的发展在继承小说的精神的基础上,扩大了小说的定义,“为上半时小说恢复名誉,其意义并不是回归到这种或那种仿古笔法,更不是对十九世纪小说的幼稚否定,这一恢复名誉的意义更为普遍:它要重新确定并扩大小说的定义;它要与十九世纪小说美学所作的缩小小说的定义唱一个反调;它要将小说的全部历史经验作为小说定义的基础。”

昆德拉的小说史观是小说精神的延续性和复杂性,“每部作品都是它之前作品的回应,每部作品都包含这小说以往的一切经验。”同时,小说的历史是整个欧洲小说的历史,“小说全是欧洲的产物;它的那些发现,尽管是通过不同的语言完成的,却属于整个欧洲,发现的延续(而非所有写作的累积)构成了欧洲的小说史。只是在这样一个超国度的背景下,一部作品的价值(就是它的发现的意义)才可能被完全看清楚,被完全理解。”因为,“只有在(小说的)历史中,人们才能抓住什么是新的,什么是重复的,什么是发明,什么是模仿。换言之,只有在历史中,一部作品才能作为人们得以甄别并珍重的价值而存在,对于艺术来说,我认为没有什么比坠落在它的历史之外更为可怕的了,因为它必定是坠落在再也发现不了美学价值的混沌之中。”

昆德拉不仅坚持从小说自身的历史中去审视小说的价值,而且他也一直用开阔的视野去审视小说的历史和未来。欧洲的文学资源非常丰富,昆德拉从欧洲文学的历史中看到了小说中存在的理由,欧洲文学并不局限于一个国家而是超越国界的整个欧洲共同创造的精神财富。当回望欧洲小说的发展历史时,昆德拉认为在小说的不同发展阶段各民族将小说的精神不断传承和发扬光大,就像一场接力赛赛跑:十六世纪和十七世纪期间,意大利的薄伽丘开创了小说的伟大开端,法国的拉伯雷和西班牙的塞万提斯的出现共同推进小说艺术的前行:十八世纪的英国伟大小说家菲尔丁、理查森和德国的歌德继续坚持小说的道路;十九世纪完全属于法国,接着俄罗斯小说进入,还有继它之后迅速出现的斯堪的纳维亚小说:二十世纪是中欧小说取得辉煌成就的时代,卡夫卡、穆齐尔、布洛赫和贡布罗维茨一起开创了后普鲁斯特时代欧洲小说的新道路。这些不同时期的小说凭借着非真实性的幽默的创作风格共同推进了欧洲小说的辉煌。因此,昆德拉说,“总有一些新的历史环境(伴随着它们新的存在内涵)一会儿出现在法国,一会儿出现在俄罗斯,一会儿又在别的什么地方,此起彼伏,他们不断推进着小说艺术,为它带来新的灵感,向它提供新的美学经验。”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介绍小说《百万英镑》高一英语作文

全文共 1773 字

+ 加入清单

A pair of brothers received a letter which gave him a million pounds.

It turned out that the brothers made a bet, bet if a poor, honest man fall from the sky received one million pounds, he will have what results?

Brother that he would starve to death because he could not prove the money was his own, someone else will be suspected, even banks will not allow him to save money.

Brother believes that he will very well, so they brothers will check for one million pounds lent the poor, and abroad spent thirty days.

I did not expect at this time, people who suddenly rich riches rare, hard to actually draw him from the free food, buy clothes, to free accommodation, one by one like a beggar, like to please him, and continue to improve his social position, until the outdoor addition to the king on top of Duke!

Not only that, he got a good wife and thirty thousand pounds of bank interest.Since then lived very, very happy life.

See here, I am so envious of the "lucky" the hero, but I want to: The reason why people please him, not because it was too much focus on money yet?

Worship of money is shameful, something for nothing we should not!

Money is not everything in the world there are many more important things than money.

Article on the "money is everything" "Money is omnipotent," the idea for a satire and expose the ugly face of capitalist society and the rule of darkness.

参考译文:

一对兄弟收到了一封信,给了他一百万英镑

原来兄弟打赌,赌如果一个贫穷、诚实的人从天空坠落收到一百万英镑,他会有什么结果?

哥哥,他会饿死,因为他无法证明这些钱是他自己的,别人会怀疑,甚至银行不会允许他省钱。

哥哥认为他会很好,所以他们兄弟将一百万英镑的支票借给穷人,和国外花了三十天。

我没有想到在这个时候,突然间丰富的财富的人罕见,很难真正吸引他从免费食物,买衣服,到免费住宿,一个个像乞丐一样,喜欢取悦他,并不断提高他的社会地位,直到室外除了国王公爵之上!

不仅如此,他有一个好妻子和三万英镑的银行利息。自那以后生活非常幸福的生活。

看到这儿,我很羡慕“幸运”的主人公,但我想:为什么人们请他,不是因为它太注重钱了吗?

敬拜的钱是可耻的,不劳而获我们不应该!

钱不是万能的世界上有许多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

文章对“金钱就是一切”“金钱是万能的,“讽刺和揭露资本主义社会的丑恶嘴脸,和黑暗的统治。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温克尔的传说的儿童小说介绍

全文共 6028 字

+ 加入清单

到过哈德逊河的人都会记得卡茨基尔山。它是巨大的阿巴拉契亚山脉的一个分支。它巍峨地耸立在哈德逊河的西边,傲然地俯视着周围的山村。季节的交替,气候的变幻——事实上,一天里的每一个时辰——都会使山峦的颜色发生奇妙的变化。远近的家庭主妇们把这种变化看作最完美的晴雨表。

在持续晴朗的日子里,山峦呈蔚蓝色和紫红色。晚上,它们的线条鲜明地呈现在清澈的天空。但是,有时周围虽万里无云,可它们的顶峰上却聚积着浓浓的灰色雾霭,在落日的最后余晖里闪耀着,好像那天使头上的光轮。

在这个神仙般世界的山岗下,过路人会看到淡淡的炊烟从一个村庄袅袅上升。村庄的木板屋顶在树丛里时隐时现。山岗上的蔚蓝色到了这里变成一片郁郁葱葱的翠绿。这是一个古老的山村。它是这个省份初建的日子里,荷兰殖民者聚居的地方。那时秉公执法的彼得·斯图夫桑特——愿他安息!——才执政不久。村里现有的几幢最早殖民者居住过的房屋依然保持着原状,但是看来也不会维持太久了。房屋是用黄颜色的荷兰砖砌成的,有花格窗,正面有个三角形的凸出部分,屋顶上立着风标。

就在这个山村里,在这样的一所房屋里,在很多年以前——那时这个国家还是英国的一个省份——住着一个淳朴,性格随和,叫做吕伯·凡·温克尔的人。他的先人,赫赫有名的凡·温克尔在彼得·斯图夫桑特的英勇时代里,曾经跟随那地方官围攻克里斯钦堡垒。可是,吕伯身上却很少具有他祖先的尚武精神。我说过吕伯是一个淳朴,性格随和的人。除此以外,他还是一个好邻居,一个怕老婆的,顺从的丈夫。说真的,正是因为他怕老婆,他的性格十分温顺,他深深为大家喜欢。因为只要一个男子在家里受到泼妇严格管柬,他在外边必然是恭恭敬敬,和蔼谦卑的。对他们来说,妻子的训斥胜过世界上所有劝人忍耐和受苦的布道文。因此,有一个凶悍的妻子可以说是一种福分。如果这话当真,那未,吕伯·凡·温克尔是福上添福了。

不必说,全山村的妇女都十分宠爱他。晚间,妇女们唠家常,谈起吕伯的家庭争吵时,像可爱的女性们惯常做的那样,总是袒护吕伯,说凡·温克尔太太的不是。只要他一露面,村上的孩子们就高兴地向他欢呼。他和孩子们一起玩耍,给他们做玩具,教他们放风筝,玩弹子游戏,跟他们讲关于鬼魂,女巫和印第安人的长篇故事。不管什么时候,只要他在村子里一出现,一群孩子总是包围着他,有的吊在他的衣服下襟上,有的爬在他的背上。他们肆无忌惮地戏弄他。村子里的狗没有一条会朝他狂吠。

吕伯性格中的最大缺点是他对一切能挣钱的劳动表示极大的厌恶。这并不是由于他缺乏长性,或者由于他不勤劳。他可以拿着一根像鞑靼的长枪那样又长又重的钓竿,在又湿又潮的石头上坐上一整天,一声也不吭,而鱼连钓杆上的鱼饵也不碰一碰。为了打几只鸽子或者几只松鼠,他会在肩上扛着一支鸟枪,步履艰难地穿过树林,蹚过沼泽,攀登高山,翻越峻岭。只要人们有求于他,他决不会拒绝帮助别人,即便是最最粗笨的活他也乐于去做。

村子里只要有任何欢乐的场面,例如剥玉米皮,砌石头墙,他总是抢在头里。

村里的妇女常常差遣他,让他为她们跑腿,或者替她们做她们的丈夫不屑做的琐事。总之,吕伯总是乐于为别人效劳,却从来不为自己做什么事情。若要他干自己的家务活和庄稼地里的农活,他就办不到。

事实上,他声称他的庄稼地已经无可救药。它是全村最坏的一块地。不管他愿不愿意,他那庄稼地里什么都搞糟了。而且情况还会继续恶化下去。

篱笆一处一处倒塌。母牛不是走失,就是走到白莱地里去。他地里的野草比任何地方的野草长得都快。每当他要到屋外去干些活时,天公却偏偏下起雨来。在他管理下,他父亲传下的庄稼地一亩一亩地缩小,直到最后,只剩下一小块种了玉米和土豆的地,还是村里管理得最糟糕的。

他的孩子也是衣衫褴褛,像是没有父母照管似的。他的儿子和他同名,也叫吕伯,相貌长得跟父亲一模一样,儿子看来也继承了父亲喜欢穿破烂衣服的习惯。他总是像一匹小驹那样,紧跟在母亲的身后。他穿着吕伯扔掉的一条宽腿马裤,一只手费力地提着裤子,样子像是雨天提着拖裙走路的妇女。

可是,吕伯·凡·温克尔是人间最快乐的人之一。他傻里傻气,生性贪图安逸,随遇而安,有白面包时吃白面包,有黑面包时吃黑面包,只要不费脑筋,不花心思,他什么都可以凑合。他宁可只有一分钱而挨饿,不愿为挣一镑钱而工作。如果由着他自己的性格,他会高高兴兴地浪荡下去;但是他的妻子没完没了地训斥他游手好闲,无所事事,说他正在把全家带上绝路。

早晨,中午,晚上,妻子的舌头唠唠叨叨地没完没了。只要吕伯一开口,或者一干活,总会招来妻子破口大骂。吕伯只有一个办法来对付妻子的训斥,而且,由于他经常施用这种伎俩,它已经变成了他的习惯。他耸耸肩,摇摇头,眼睛朝上,不吭一声。可是,这种做法常常惹起妻子发动一场新的咒骂,因此,他不得不鸣金收兵,朝屋外逃窜——这是怕老婆的丈夫的唯一出路。

吕伯在家里的唯一追随者是他的狗沃尔夫。沃尔夫也像主人一样地惧怕主妇。因为凡·温克尔太太把他们俩看成一对好吃懒做的伙伴。她总是恶狠狠地看沃尔夫,认为沃尔夫是使主人常常走上歧途的罪魁祸首。说真的,就一条忠贞的狗的品性来说,沃尔夫在树林中拾回猎物时,可以说是骁勇无双的。

结婚的岁月一年年过去,吕伯·凡·温克尔的日子一年年变得更糟。雌老虎般的老婆那火爆性子不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有所减退;她的舌头却由于经常使用而变得越发刻薄。有一阵子,吕伯被逼出家门后,常常和村上的一伙消磨闲日子的家伙们厮混在一起。他们经常坐在一家酒店门前的长凳上,酒店门前挂着英王乔治三世陛下的肖像,上面是乔治那张红通通的脸。这帮家伙整个夏天就懒洋洋地坐在一棵大树的树荫下,没精打采地闲扯村里的流言蜚语,或者讲那些永远讲不完的,令人昏昏欲睡的故事。但是,有时他们偶然从过路的人那里获得一张旧报纸,就会煞有介事地议论起天下大事来。

政治家们值得花钱听听他们的这种讨论。瞧!他们是如此聚精会神地听村上的教师戴立克·凡·布曼尔一字一字地念报纸。戴立克矮小机灵,学问丰富。

他决不会被字典中任何一个大字所吓倒!瞧!他们是如此貌似圣贤地讨论着几个月前发生的天下事!

这一伙人的观点完全被尼古拉斯·凡窦尔所左右。他是村里的元老,又是酒店的主人。他从早到晚坐在酒店门口,随着太阳移动,不时挪动地方,使自己永远坐在阴凉处。因此村上的人可以根据他的位置,像观察日昼一样。精确地说出一天的时辰。不错,他终日不开口,只是一股劲儿地抽烟斗。他的追随者们(因为每一位大人物都有追随他的人)十分了解他,知道怎样判断他的观点。如果所念的或所叙述的内容使他不高兴时,人们可以看到他猛力地吸烟斗,然后愤怒地,急促地,接连不断地一口口喷烟。如果他高兴,他就慢吞吞地,安详地吸烟,吐出淡淡的,平和的烟雾。有时,他从嘴里取出烟斗,让芬香的烟雾在他的鼻子上统绕,庄严地点点头,表示他的赞许。

即使在这样的堡垒里,不幸的吕伯最终也抵挡不住老婆的袭击。雌老虎突然从天而降,打破人们的宁静。她破口大骂,斥责这帮家伙是坏人,连德高望重的尼古拉斯·凡窦尔也难逃河东狮吼。他被指摘怂恿她的丈夫好吃懒做。

可怜的吕伯最后被逼到几乎绝望的地步。他躲避农田劳动和妻子斥责的唯一出路是拿把鸟枪,到树林里去漫步。有时他坐在树根旁,和沃尔夫分享行囊里的东西,他把沃尔夫看成是患难兄弟。

“可怜的沃尔夫,”他会说,“你的主妇让你过猪狗的日子。但是,孩子,别在乎。只要我活一天,你决不会缺乏朋友。”

沃尔夫摇摇尾巴,依依不舍地看着主人的脸。如果狗懂得怜悯,我真的相信它是在全心全意地回报主人的恩情。

在秋天的一个美好日子里,吕伯在走了长长一段路后,爬到了卡茨基尔山的最高处。他一路打松鼠,这是他最喜爱的运动。宁静的四周不时响彻着他的枪声。到了快近黄昏的时候,他又困又饿,倒在一个长满绿草的土墩上,绿草一直延伸到悬崖的边缘。从树隙缝间他可以看到山脚下延绵好几里的浓密的树林。在远处,他看到了壮丽的哈德逊河静悄悄地流淌着,有时河中闪映着彩云的倒影,有时片片风帆慢悠悠地移动着。风帆好像是睡在哈德逊河母亲洁白光滑的胸膛上,逐渐地消失在蔚蓝色的山峦间。

在山崖的另一边,他看到深深的峡谷。那里怪石嶙峋,峡谷脚下满堆着悬崖峭壁上掉下来的石块。这是阳光照不到的地方。吕伯若有所思地在土墩上躺了一会儿。夜幕渐渐降落,山峦黑而长的影子投射在整个山谷上。吕伯知道如果他回到山村,天一定已经黑了。他一想到凡·温克尔太太气汹汹的样子,禁不住深深叹了口气。

当他将要下山的时候,他听到远处有个声音叫道:

“吕伯·凡·温克尔!吕伯·凡·温克尔!”

他环视周围,只见到一只孤单单的乌鸦飞过山岗。他想他一定是走了神,又开始下山。突然他又听见同样的叫声划破了宁静的夜空。

“吕伯·凡·温克尔!吕伯·凡·温克尔!”

这时沃尔夫身上的毛突然耸立,它低沉地叫了一声,爬到主人身边,恐惧地看着峡谷。吕伯也模模糊糊地感到惧怕。他朝着同一方向看。他看到一个奇怪的身影缓慢地往山上爬,身上背着沉甸甸的东西。在这荒无人烟的地方见到人使他大为吃惊。但是他想也许是邻村的人需要他帮助,因此他匆匆忙忙地走下山去。

等到他走近的时候,陌生人的奇怪外貌使他更加惊讶。陌主人是个身材矮小,但是长得十分结实的老人,一头蓬乱的头发,灰白的胡子。他穿着古老的荷兰服装——一件布外套紧紧地绷在腰部——下身穿着好几条裤子,最外边的一条裤子硕大无比,两侧有着成排的扣子,膝盖部分隆起了一块。他肩上扛着一只圆圆的酒桶,看来里面盛满了酒;他向吕伯招手,要吕伯帮助他。吕伯见到素不相识的人,带有几分羞赧和猜疑,但是他像往常一样,还是很快地同意了助他一臂之力。他们两人轮流着扛酒桶,沿着沟壑往上爬。

这条沟壑显然是山间干涸了的河床。他们爬山时,吕伯听到一阵阵轰隆隆的响声,像是远处的打雷声。声音似乎是从一个深谷里,或者不如说是从高耸的山石罅隙里传来。他们沿着崎岖的山路朝传来声音的方向走会,吕伯以为刚才的声响是山里常有的片刻即逝的雷雨声。通过沟壑,他们来到一个山谷。

山谷呈古罗马时代的圆形剧场形状。周围是垂直的峭壁。峭壁的边缘上长满低悬下来的大树。它们茂密的枝叶盖住了天空。因此你只能偶尔瞥见蓝色的天空和夜晚明朗空中的浮云。吕伯和他的同伴默默地走着,一声不吭,因为虽然吕伯对于扛着酒桶到荒山中的举动十分疑惑不解,但是由于在这个陌生人的身上有着一种奇怪而又神秘莫测的东西令吕伯产生了一种敬畏的心情,所以他不敢和他随便闲谈。

他们走进了圆形剧场似的谷地,又有奇怪的事出现在眼前。在剧场中心的平地上有一些相貌奇特的人在玩九柱戏。他们穿着奇怪的外国服装。有人穿着短上衣,有人穿着无袖短外套,大多数人像吕伯的同路人那样穿着肥大的裤子。他们的脸也长得十分特别。有一个人留着一把大胡子,一个宽大的脸,一对小眯眼。另一个人的脸上好像只长着一个大鼻子,头上戴着一顶白色的锥形帽,帽子上插着一根细小的公鸡尾羽。他们每个人都留着各种形状,各种颜色的胡子。当中有一个人看来是首领,他是一个矮胖老绅士,有一张饱经风霜的脸。他穿着一件绑紧的紧身上衣,腰间束着一根宽宽的皮带,插着一把短刀,高顶帽子上飘着一根羽毛,脚上穿着红袜子和高跟鞋,鞋子上面装饰着玫瑰花。这些人使吕伯想起了挂在村里牧师多米尼·凡·夏伊克客厅里的一幅古老的弗兰德画上的人物肖像。那幅画是殖民地建立时从荷兰带来的。

吕伯感到惊奇的是这些人虽然在娱乐,但是他们保持着庄严肃穆和神秘的静默。他们是他从未见到过的一伙最忧郁的游戏者。没有任何声音打破周围的寂静,只有滚球发出的隆隆声。它们滚动时,声音就像打雷一样。

当吕伯和他的同路人走近他们时,他们突然停止了游戏。他们的眼睛一动也不动,像塑像似地凝视着吕伯。他们的眼睛以及奇怪的、毫无光彩的面部表情使吕伯胆战心惊,双脚哆嗦不停。此刻,他的同路人把酒桶中的酒注入大酒壶,并且招手要吕伯把酒端给在场的人。吕伯战战兢兢地照着去做。

这些奇怪的人咕咚咕咚把酒一饮而尽,仍然不作一声。然后又回去玩九柱戏。

吕伯的畏惧心情逐渐减退。在没有人注意到他的时候,他甚至敢于大胆地饮起酒来。他发现那酒有股上好荷兰酒的味道。他天生就是一个酒鬼,禁不住一喝再喝。他接二连三地从大酒壶中取酒,很快就支持不住了,感到天旋地转,脑袋慢慢搭拉下来,呼呼地入睡了。

他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还在他遇见那个古怪老人的土墩上。他揉了揉眼——这是一个阳光灿烂的明朗早晨。小鸟在树丛里跳跃着,啁啾着;在清爽的山风中,老鹰正在高空飞翔。

“怎么搞的,”吕伯想着,“我可别是整个夜晚都睡在这里了。”

他回想他人睡前发生的事——那个扛着酒桶的奇怪的人——山谷——山间人迹罕至的隐居地——玩着九柱戏的悲哀的小老人——大酒壶。“啊!大酒壶!那个邪恶的酒壶!”吕伯说道,“我找个什么借口向凡·温克尔太太解释呢?”

他寻找他的那支鸟枪。但是他在自己身边看到的是一支古老的燧发枪,枪筒子长满了铁锈,枪机已经成了碎片,枪托给虫蛀了。他现在怀疑山里那些庄重的游戏者跟他开了个玩笑,用酒灌醉了他,把他的枪偷走了。沃尔夫也不见了;它也许捉松鼠或者松鸡去了。他吹起口哨,大声叫沃尔夫回来,但是毫无结果。山上回响着他的哨声和叫声,但是没有沃尔夫的踪影。

他决定再到昨夜那些游戏者集会的地方去;如果他遇见他们中间任何一个人,他要问他们要回他的狗和枪。当他站起身来的时候,他感到四肢僵硬,不像往常那样灵活。

“睡在山上究竟不合适,”吕伯想,“如果这趟玩耍使我犯上风湿病而卧床不起,凡·温克尔太太可不会饶我哩。”

他费力地往山谷下走,后来又找到了前一天晚上和那个同路人所经过的沟壑。但是,出乎意外的是,现在沟壑中正咆哮着从山上冲下来的急流。奔腾的水从一块岩石跳跃到另一块岩石,峡谷底下发出隆隆的轰鸣声。他设法沿着沟壑往上攀登,艰难地穿越过树丛,不时被野生的缭绕在树木间的蔓藤绊倒。

最后,他来到昨晚的峡谷。但是,那里岩石挡住了去路。昨夜峭壁由公民的。说真的,吕伯不是个政治家。国家和帝国的变化对他不产生丝毫影响;但是他曾经长期在一种专制统治下呻吟过——受老婆的管辖。现在这一统治结束了——他总算出了头,摆脱了婚姻的枷锁,可以自由地进进出出,再也不必害怕凡·温克尔太太的压制了。当人们提到他太太的名字时,他总是摇摇头,耸耸肩膀,抬起眼睛——这可以解释成他听天由命,或者是他为已得到的解放而表示高兴。

他总是对每个到杜立德先生饭店来的陌生人讲他的故事。首先人们注意到,他每次讲故事,总要更改一些情节——毫无疑问,这是由于他刚刚睡醒。

最后故事就成了我以上所说的样子。村里的男女老幼都背得出这个故事。有些人总是怀疑故事的真实性,他们说吕伯是疯了。但是荷兰居民中的老人几乎异口同声他说故事是真正发生的事。即使到了今天,他们在夏天下午听到卡茨基尔山上的打雷声,他们总是会说亨特里克和他的水手们又在玩九柱戏了。山村附近怕老婆的丈夫们感到日子难以度过时,总是希望能尝尝使吕伯·凡·温克尔昏昏入睡的酒。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初一小说作文:琴医帝妃

全文共 6759 字

+ 加入清单

有时后,琴声可以透露出弹琴者的心境,是啊,怎不能让她欣喜?四级,她已经四级了!一年间,她硬生生的提升了两级,也意味着,她更有可能为父母报仇。

只是这一年真的不好熬,每天不是练级,就是做自己的事情,太快枯燥了。

现在可以出去了吧?在这里练级,凤语汐发现,这些黑影的实力会比自己高一些,自己的实力增长,他们的实力照样可以增长,而且越来越狡猾,让凤语汐不禁头疼。不过这也是练级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如果只吃药丸才升级,那在同级的情况下,必败无疑。

凤语汐松了一口气,睁开了眼,却发现自己的身体慢慢上升,那片森林慢慢缩小,自己不禁苦笑,这个师父,又没有经受她的同意,用念力传她出去呢!

的确,自己的力量太渺小了,小到她的师父动动意念,便能把她杀死。

凤语汐的拳不禁握了又握,这就是神级的力量,甚至可以控制人的一言一行!

出了这个幻境,便有三个身影在等着她。

“师父,金丝,青岚。”凤语汐笑着走了出来,一举一动都透露着不可言喻的气质,脸上的伪装早已除去,现在的自己,便是真正的自己。

好漂亮啊,金丝眼睛贼亮,一个转瞬间,便伏在了凤语汐怀里,亲昵地蹭了蹭凤语汐。

凤语汐也摸了摸金丝的头,她发现,这条懒蛇的力量也提高了许多,至少和她不相上下。要知道,这条蛇以懒着称,两千年活在这个世上,还是幼生期,原因无他,就是懒。现在也是成长期了。

青岚恨恨的看着某卖萌的小蛇,恨不得把它换下,自己上!

可是自己的体积貌似……

所以,他只能在一旁羡慕,嫉妒,外加恨了……

正在想一些乱七八糟的青岚,狠狠地瞪了金丝一眼,察觉到青岚那关切的目光,金丝颤了一颤,在凤语汐怀里窝的更紧了。现在的它没有实力,没有势力,打不过青岚……所以,只能拼命的卖萌……

刚刚它还想一出来就揍那老头,青岚不让,它也没有办法,自己不受青岚虐,已经够好了。

凤语汐抬手也摸了摸青岚,青岚的心理才平衡了几分。

“乖徒儿,进步很大嘛。”药老笑道。

“是啊,也有些帐要算了。”凤语汐也是笑眯眯的,虽说没有丝毫想责怪她的师父,但吓唬吓唬他也是不错的。其实她的心里又对药老肯定了几分,青岚的实力,比上金丝,可是高多了。

“……呵呵,乖徒儿,说什么呢?也不是外人了,干嘛那么见外呢?”药老干干的笑了笑,心里却恨不得马上逃跑。

对这个徒弟,他打不得,骂不得,但逃跑总行吧?

“说吧,没经我同意,把我踢到那连鸟都没有的地方,这帐怎么算?”凤语汐懒懒开口,一边往外走,这条通道,对于一个人来说,是很宽广,但对于两兽两人来说,还是很拥挤的。

凤语汐收起了两兽,把后背给了药老。

药老心也不觉温暖,这是对他的信任啊,才把后背给了他。

“语汐,我这也是为了锻炼你的反应能力,要知道,在一个时候,是没有人能提醒你是否有人在你背后。”药老沉声开口。

凤语汐的脚步顿了顿,又接着往外走去:“这理由似乎过得去,那还是算了吧。师父,师娘怎样了?”

药老跟在了后面,正有些怪异,一个师父,竟然跟在徒弟后面,这貌似太诡异了吧?可这条通道也不让他走到凤语汐前面,正纠结,听到凤语汐的声音,咧嘴笑了起来:“你师娘啊,我想那花也快要开了,只要完全成熟,就可以入药了。”

“现在还没有开吗?那花也真奇怪。”凤语汐在前面小声嘟囔,普通的花这时候早就开完了,或许枯萎的连个渣渣都不剩了,这花倒好,现在都不开。那就是说,自己还要喂血……

虽说这倒不致命,只是让她晕厥一会,但也不好受啊,谁愿意定时有一种晕厥的感觉?

“语汐,你也不要这样,那花都开了一半,大概再过上一年,就能全部开放了。那时,如果清絮知道你为她坚持了两年的供血,她一定很感激的。”药老似乎想到了那个场景,老脸皱得象菊花一般。

“师父,我倒不心疼自己的血,只是我很想知道,年轻的师娘一醒来看到满脸菊花的你,会是什么感觉,你可是一老头了,我想,那一定搞笑,我很期待呢。”凤语汐边走边摸着下巴,似乎在思考。

“……”药老愣了愣,接着也皱紧了眉,是耶,如果他的小清清醒来看到自己这个老头形象,那自己一定会后悔死的。

那怎么办呐?

想着想着,也没有在意前面凤语汐到底走向哪里,只是一味的跟着她走。

凤语汐来到了水晶室,她想看看这花到底是什么东西。

还是那么的凉,还是那么的舒畅,这个水晶室里,还是那么的漂亮!

只是冰棺上多了一个红色的影子。在这个淡雅的水晶室中,显得是多么突出,多么妖冶。

只是一个花骨朵,花瓣圆鼓鼓的,收拢在了一起,那血红的花瓣,像是吸满了血一般,也仿佛在沉睡。看着是那么单薄,没有叶子的衬托,只有一根细细的花枝,支撑着那红色的花骨朵,是那么的倔强,那么的傲世轻狂。虽是刺眼,但也不禁让人赞叹,叹这朵花的傲骨。

细细打量了这朵美丽绚烂的花,凤语汐又回到了久违的春云谷,一切并没有多少改变,一如既往的宁静平和。

药老也缓了过来,在一旁叽叽喳喳的谈着一些事情,最后,还是说了一句,要出谷历练,学习经验。凤语汐一直忍受着药老的呱噪,听到这,才发现,之前的一切都是废话,只有这一句对自己有用。

无奈的叹了口气,心里很想知道,师娘是如何忍受师父这般的无聊,废话连篇。

药老也未察觉,自从柳清絮沉睡后,自己的性格发生了这么大的改变,果然经历了生死,便想得开了很多。

几个月后,凤语汐再次明白了她师父所说的历练是什么了,原来传说中的历练就是这样的啊。只有第一次,是药老带着凤语汐出去的,那时她才知道,原来自己的师父在外界也是这么有名,那位外界称为“医仙”的,便是她的活宝师父了。这也能解释他的那位多奇珍异宝是从何而来,他哪是治病,分明是打劫,看谁顺眼,便免费治,看谁不顺眼,价钱翻倍。

她本以为自己会跟着药老继续收集经验,可没想到,第二天,他便把自己给甩了,嗯,甩得够彻底。

药老美曰其名地说,经验自己收集比较好,他在这只会阻碍凤语汐的成长。

然后,她便继续一把眼泪地易容成那个糟老头子,还特意改了自己的体型,以免被别人看出。替他给别人治病,还帮他赚名声,她容易么她?

而那个便宜师父,就一个人去逍遥了。

只留下她!不过时间倒记得挺准的,每五天,就让她贡献一次血。

唉!凤语汐摇了摇头。她每过几天,便会回到春云谷一趟,当然,也是易容的相貌,只是不再是那糟老头的形象,那模样,让她都恶寒……

除了去治病,才那般“世外高人”形象,其余时间,她还是易容成一个清秀女孩,这样才不会引人注意。

天气转凉了,已经是深秋,凤语汐走在那片枫叶林里,也不禁感叹这烂漫美丽的红叶,比花还要绚丽,活出了自己的价值。

枫叶如雪般飘落,划过那枝头,它们的价值,便是这最后一刻的美丽,如蝴蝶般起舞,那浪漫的舞姿,自由的散落,这,便是它们自己真正的价值,随意而又洒脱,描出属于它们的笑脸。

凤语汐心情在这渲染下,情不自禁好了起来,从乾坤袋中,拿出了那架看似朴素的玄水琴,为自己,也为这洒脱的枫叶林弹奏一曲。

今天,是她的生日。

原来在那个村庄,父母每次都会给自己过生日,那时她真的好幸福,好快乐。到了这个春云谷,药老也问过自己的生日,可她却没有告诉他,因为在春云谷两年,生日都是在折磨中度过的,她不想让药老感到愧疚,所以隐瞒了自己的生日,可没有人给她过生日的感觉真是太不好了,每次都是自己过,连自己都有些可怜自己了。

这次,或许又是自己一个人过吧。

凤语汐双手停止了,刚刚还叮咚悦耳琴声,戛然而止。她的心中也有些落寞,要说不在意是不可能的。这种感觉,又像回到了上一世。只是,上一世,都有几个人在默默为她祝福,她的师父……她的老板……

可现在,知道她生日的人死去,剩下的都是不知道的,而她也不想多说。

凤语汐摇了摇头,嘴角牵起,看起来像一抹微笑,却又满是苦涩,今天,是她的生日,她要为自己祝福。

闭上眼睛,倾听树叶为她一人起舞的声音,她知道,这个时候,一切美好是属于她自己。

生人的气息传来,很淡、很淡,似乎是一群人的来到,又似乎,不是人!

凤语汐皱了皱眉,难道连片刻的安宁都不可能给她么?只是,她很疑惑,为什么这群人的气息这么淡?绝非是普通人发出来的。因为普通人不会掩饰气息,而这气息是被掩饰过的!还透露着肃杀之气!

她刚想找个地方躲起来,避免这无妄之灾,一弄个不好,自己的命都会搭上。她看得出,这群人的修为,绝对比她高。

可时间不等人,一个转头,便是空气都有一丝的凝滞,接着,一个个人影飞速地向她掠来!

那群人,她看不出修为,但她知道,今天必有一场硬战要打,这些人给自己的感觉是,绝不会留一个活口!

一群大约二十多人的黑影团队急速冲来,身前,追着一个小男孩。

这些人全部都是一身黑色,满身杀气,但看似又只有抓这个男孩的想法,全力奔来!

一个男孩,在这黑色身影中是多么突出,身着月牙白的衣袍,只比凤语汐大上几岁,此刻一身狼狈,但还有力气向前奔去,竟然是和黑衣人不相上下的速度!

器宇不凡的小脸,俊逸不似凡人,这都让凤语汐要感叹。只是一切还是那么稚嫩,只是一个大约十几岁的男孩。

凤语汐注意到了,他的眼睛,是紧闭着的,在这种生死关头,还闭着眼,那么原因只有一个,他是个盲人。

凤语汐看着这个男孩,想到的竟不是再逃跑!这一刻,她似乎忘了,眼前那些黑衣人,是举手投足间就能把她杀死的人,她想到的是,想要了解关于他的信息。

男孩侧了侧耳,感觉到了前面有一个人,是个孩子,而且还呆在原地。他以为,这个女孩是被吓傻了。皱了皱眉,向前飞奔,焦急喊道:“还在等什么?快跑!”悦耳清冷的声音,似乎让人忘忧。他本该不能这么多事的,但祸是他引起的,他不希望有人因他受伤,而且,还是一个不满十岁的孩子。

一行人无声前行,这个悦耳的声音,让凤语汐回过神来。

“嗖!”从黑衣人当中,飞出一枚暗器,黑色的念力附带在这枚暗器中。快!准!狠!目标——凤语汐!

凤语汐才刚刚回神,突然飞来一枚暗器,让她不知所措,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完了,一切都完了。

这枚暗器,根本不是凤语汐现在的修为可以接住的,可以躲得过的。很简单,这群黑衣人,神级!镖上还闪着寒光。

在凤语汐认为自己就要完了,闭上双眼时,她不知道,一个身影竟以比那飞镖还快的速度挡在她的身前,那人念力颜色,金色!

修炼者都知道,念力颜色,只有彩虹七色,到达了神级,所有色系都会变成白色。还有一种邪恶力量是黑色的。但是迄今为止,就是没有出现过金色!

凤语汐恍惚中,是多么不甘心,她还没有给父母报仇,她还没有与亲人相认,她还没有遇到自己所爱的人,她还没有按照父母的意愿好好活下去……

一切,就这么完了……

她落入了一个温暖的怀中,那温暖,让她沉醉。

“嗯……”这一声闷哼把凤语汐惊醒,她忽然有些慌乱的看着眼前放大的脸,这张脸,都让凤语汐自叹不如。

男孩就这么软软地倒在凤语汐怀中,但他还是保持着一个动作,那就是护住凤语汐,以一个保护者的姿态出现。

本是血迹斑斑的白色长袍,因为他背后的伤口,迅速染红,红得刺眼!

“喂!你怎么了?”凤语汐把他扶着,让他躺在自己怀中,她发现,就算父母被伤的那一刻,她都没有这么慌乱,现在,她只觉得心慌,竟有些害怕。

血也染了凤语汐一身,但她还是小心地搂着男孩,似乎有一种抓不住的感觉,让她很恐慌。

黑衣人迅速围了一圈,呈包围状慢慢靠近这两个小小身影。

凤语汐还是感觉不到外界的影响,只是呆呆的看着怀中人儿,想不明白,为什么他会以命相救,明明才刚刚碰面不到一会。

如果是她,她也不会冒着丧命的危险,去救一个不相干的人,而是抱着能救就救的态度,毕竟已出声提醒过了。可他为什么?

为首的黑衣人,停在离凤语汐他们不远处,哈哈一笑,声音无比刺耳沙哑:“哈哈,臭小子,你倒是跑啊?追了三天三夜都停不下来,为了一个小丫头停了?看老子先怎么整你!”完全无视凤语汐,的确,凤语汐的修为,对他们来说,就如一个蝼蚁般微小,伸伸手指便可碾死。

说着,他中长剑向男孩刺去!阵阵黑色气息发出,一种邪恶的念力。

男孩动了动,似乎想吧凤语汐向旁边移去,不让凤语汐因为自己而一起被刺中。

凤语汐眼看着长剑刺向男孩,而剑刺的,只是他的手臂,这个黑衣人看样子并不想杀男孩,而是折磨男孩!

几乎是下意识的,用自己挡了剑!

男孩似想要阻止,却有心无力,只能用身体感受到,自己正一点一点被凤语汐挪到身后。而她,却毅然挡在了那之前!

一剑刺下,必死无疑。

“怎么、怎么会、啊……”黑衣人的惨叫声响彻云霄,让人恨不得立刻让自己变成一个聋子!

凤语汐也准备闭上眼睛,自己死去。刚刚她还有一丝机会,自己逃出去,但是她却选择了死亡。当她快要合上眼眸的时候,自己的胸前闪过一道刺眼的白光!如不是自己快要闭上眼睛,她也不确定,是否会被这白光折磨的几天眼睛暂时失明!白光的力量,似乎超越了神级!有着净化般的功能,一点点清理着这一切黑暗。

白光持续的时间不长,但所有尖叫声在这白光中慢慢消逝。

这白光对那些黑衣人来说,似乎是最猛烈的毒药,而对凤语汐来说,却好像母亲的手抚摸着你的脸,温柔,舒畅。

感觉到了白光消失,凤语汐睁开了眼,周围的一切,让凤语汐不禁哑然。几个呼吸前还是扬言要整男孩的黑衣人,死的却最惨,原因就是他离得最近。全身都血肉模糊,根本看不出原样,其余的也是惨淡一片,横七竖八的躺着许多尸体。

凤语汐有些不明白,为什么白光对自己来说,是那么舒畅,而对这些人来说,却犹如利刃般刺得人惨不忍睹。

下意识的,凤语汐摸了胸口那泪形印记,果然。

凤语汐苦笑,不见了,再也没有那凹凸,手感微麻的感觉,再也没有了。

今天,是她最倒霉的一个生日吧?丢了一个很重要的东西,一个这两年来给她精神安慰的东西。

但她不知道,她得到了一个最美好的礼物,陪伴她一生最珍贵的礼物。

凤语汐低头,看着男孩那让所有女孩都要尖叫的脸庞,那脸上是多么的安静,又是多么的惊为天人,还有一丝挣扎,似乎是想起来,但又因为失血而晕了过去。略显苍白。不论怎样,这脸无法形容,精致地找不到一丝瑕疵。

他背上的伤口还是那么血红的刺眼,其中,还有些隐隐发黑。

中毒?凤语汐皱紧了眉头,看了看四周,她记得,这里有一个药老落脚的小木屋,应该在离这里不远。

扶起了昏睡的男孩,凤语汐用她那娇小的身子,拖着男孩,向那一个方向走去。

她没有多为这泪迹消失而感到太多的难过,反而觉得理所当然,一点也不心痛。连她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会为这个忧伤,她本以为自己会难过。

她也不知道,这到底是他救了她,还是她救了他。毕竟,如果他没有挡在自己的身前,那么自己便无法动用这力量。

这,或许是宿命。

枫叶还在“刷刷”的响着,又是枫叶翩翩起舞,似乎想要把刚刚因那黑衣人的气场而停止落叶的时间补回来。红叶的点缀,一个小小的蓝色身影,把白色身影的手搭在自己肩头,一步一步向前走去,以翩翩红叶为背景。这是多么和谐的场面。满地的尸体,竟为这两个背影增添一点奇异之感!

……

祭司府内,秦梦月在厨房里忙忙碌碌,一身布衣的凤浩云正在烧火,正在准备午餐,显得其乐融融。

这六年间,做惯了这一切,秦梦月切菜切的很熟练,脸上满是笑意,两个人,没有说话,倒像是一幅美丽的画,看着是多么舒服。

轩辕幻走了进来,还是一头白发,满脸慈祥的看着忙碌的两人,倚在门边,为了方便一家人的活动,轩辕幻早已遣散了家仆,现在这个屋子里,只有只有自己的一家人。

这样的生活,才是她想要的。

“娘。”秦梦月笑着和轩辕幻打招呼,抬手拭了拭自己的汗水,满目的微笑。

“娘。”凤浩云也抬头看了看轩辕幻,虽然没有了念力,做什么也有些费力,不像从前那么轻松,但这是他最喜欢的生活,只是……

“唉。”凤浩云有些遗憾的摇了摇头,不过最多的还是坚定,自己的路,必须要她自己去走下去,担心又能怎样。

“怎么了?浩云。”轩辕幻笑着一一回应,看见凤浩云有些不自然,问道。

“没事。娘,你还是等着尝月儿的手艺吧。”凤浩云脸上满是笑意,轻轻开口。

“嗯。”轩辕幻点点头,走向了秦梦月,拍了拍她的肩,眼里满是欣慰,一家人的感觉真好,有自己的女儿女婿照顾自己,自己何不快乐呢?只是这快乐来得太快了,总有些不真实。

“嘻嘻,娘,别听他这样掩饰,他是在思念小汐儿呢,今天啊,是她的生日,可惜不能陪她了。以前每年生日,都是我们和她一起过的呢。”秦梦月笑嘻嘻的说,“他还非要让我们的女儿自己去历练,现在好了吧,我还没有那么思念,他就比我更思念了,这下吃到苦头了。”

“今天汐儿生日?”轩辕幻微微一愣,“也不知道多年后她知道这个是我们骗她会是什么感想,她会不会怪我?”语气中,带着丝丝心疼和担忧。一个那么小的女孩,却独自在外面吃苦,这不能不让人心疼和担忧啊。

“不会的,汐儿很聪明,她知道了,只会明白我们的苦心,毕竟她是那么善解人意。我很了解她。”凤浩云认真地说道。

“嗯,等和汐儿相认后,我们找个地方过自己的生活,这个国家也不需要我们守护了,估计没多久,这个龙皇帝国就会四分五裂。”轩辕幻说道,她也厌倦了这样的生活,在别人看来,这是很高尚的职位,但又有多少人了解这个做好这个职位的苦心呢?所有人只能看到她光彩的一面,这样的生活她厌倦了。

“哥哥还没有找到吗?”秦梦月熟练的炒着菜,一边问道。

[初一小说作文:琴医帝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九洲海上牧云记小说结局

全文共 3709 字

+ 加入清单

硕风和叶回到北陆之时,正是暴雨之夜。

他回望自己的部下,只剩最后两千余骑了。

“当年……我对你们说,男儿志在天下,不能死于家园。你们相信了我……我们六万骑出征东陆,攻破帝都天启……你们真TM的是好样的……好样的啊……”硕风和叶抿紧嘴唇,“但是……我没有告诉你们……如果战败了……会怎么样……”他长叹了一声,抬天望着黑暗的天空,雨水狂泻在他的脸上,他忽然摘下头盔,狠狠往地上一掼,“你们以为……战败了,不过是一死!可是不对!”他口中喷出的热气在雨水中凝结,“我没有带着你们一起死,我把你们带回了北陆,我把你们带回来……回来承受耻辱,承受嘲笑,你们的父亲会抽打你们,你们的母亲会哀哭你们没有带回你们兄弟的尸首。这一切都比死还要难以忍受!”他望了望眼前的最后的两千骑兵,“但是……我不会死,你们也不能死!我们要活着,不管背负多么大的耻辱,我们做错了吗?没有!我们是瀚北八部的光荣,我们用六万人打败了东陆几十万人,我们攻取了帝都……但我们还是太弱了,我们没有力量守住我们所攻下的土地,因为我们的草原太穷困了,因为我们北陆悍族还没有真正统一起来,我要你们背负着马鞭去见你们的父兄,请求他们责打你们,就象我将要去做的一样。但是你要告诉他们,只要你还有一口气,一听到号角,你就会再骑上战马出征,而且还会带上你最小的兄弟,你刚学会射箭的长子,我们终会卷——土——重——来!”到了最后,他已然是在竭力狂吼,这声音盖过了暴雨的声响,盖过了厉鬼的哀鸣。两千骑士齐齐拔刀,冷雨打在他们的铁盔上,刀锋上,只是让他们更热血沸腾。

“卷土重来!卷土重来!卷土重来!”“王子殿下,你看!”忽然一名骑将挥刀前指。

硕风狂叶回过头,前面是一片黑茫茫,雨夜中什么也看不见。

仔细看时,似乎有一点微弱的光影在闪着,象是暴雨中仅存的火苗。

可是突然那一个光点变成了两个,象是有人用它点燃了第二根火把。

两个变成了四个,四个变成了八个……在无边无际的黑暗中,好几处这样的火光从点变成群,迅速蔓延开来,象是油在草野上泼过,无数的火把正不断点亮着周围新的火把,黑暗中,一支无边无际的大军轮廓正在显现出来。

“是他们……是我们八部的人!”有将领兴奋的吼着。

“他们是来杀我们的……”却有人冷冷的说,“别忘了,我们当初跟随了二殿下,就相当于背弃了我们的部族。我们也曾立誓说过决不回来。”硕风和叶缓缓策马,向那片越来越广大的火光走去。

“殿下,不要去!”将领们都急吼着,催马要挡在硕风和叶的前面,却被硕风和叶挥手拦住了。

他独自孤马走向那大阵,还有两里……一里……如果有骑射冲出一轮箭雨,他就会栽倒在北陆的草地上。

当他离大阵只有半里的时候,突然阵中传来了齐声的呼吼。

“速沁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索达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和术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克剌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龙格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赫兰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丹尧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右金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冷傲的笑意那一瞬间又回到了硕风和叶脸上,他忽然猛的一催马,于大阵之前横掠而过,高呼:“只要纳莫罕大河的水不干!我硕风和叶就一定会带再破天启!”他奔过的地方,黑暗中的火把就亮起来,随着他的狂奔,象是整个北陆草原被燃着了,狂野的呐喊从北响到南,三十万铁骑正在汇聚。

穆如寒江回到了天启城中。

未平皇帝竟也在战场上失踪了。他莫非也死于阵前了么?诸侯连营破了,硕风和叶退了,宛州军败了,连牧云笙也不见了。突然之间,这天启城空空荡荡,再没有了争夺者。

他此刻站在帝国的荣耀的最中央,太华殿上,却和站在殇州雪山上一样孤独。

穆如寒江缓缓的转身,看见大殿门口同样孤单站立的影子。

他走下皇位前的玉阶,来到她的面前,轻轻执起她的手。

“我再也没有亲人了,只剩下你,肯陪在我的身边了。”苏语凝望着他的眼睛:“当年……你答应过……有你在……就不会再让我受委屈。”“是的……我答应过……”将军身经百战,此刻却流泪。上天从他身边夺走了所有的东西,亲人、家园、只剩下一个当年年少轻狂的誓言,却难得有一个人帮他记住,天天的念,时时的念。不论他去了多远,这个人不会忘记他的名字。他为了复仇,可以毁去一切,这个人却从来不会怀疑他说过的话。

“苏语凝,”他轻轻的拥住了她,“做我的皇后吧。”苏语凝伏在他怀中,手紧紧抓着他的衣襟。可是,她却轻轻摇了摇头。

“当年,硕梓郡守纪庆纲逼我与假未平皇帝成婚,我为了拒婚,发了一个誓,只有有人得到三样大端至宝龙渊剑、鹤雪翎、牧云珠,用它们来迎娶我,我才出嫁,不然……就死于断心草下。”“断心草?”穆如寒江痛心道,“你怎么这么傻……”“我那时候……怎么知道……你……还会重回到我的身边……”苏语凝紧紧握住他的臂膀,仿佛心已经开始被绞碎。

突然穆如寒江一把将她拉到身后,对着殿口喊到:“什么人?”殿前光道中的那个影子笑了起来:“龙渊剑、鹤雪翎、牧云珠,这三件宝贝并非世上不存在的,而且若是有这三样珍奇在手,得到的又何止是女人,而是整个天下,连大端朝的铁骑都不曾踏足过的天下。”“你是谁?你知道这三样东西的下落?”“未来的陛下,你也知道的。您难道不知牧云珠在何处吗?而得到了牧云珠,也就自然得到了鹤雪翎的秘密,如果再寻得开启龙渊之剑,那么,前人所不曾到达的世界将在你面前畅开。”那影子慢慢走近,显出他的面目:“在下路然轻,只要我们一同打败未平皇帝和他身边的那个小魅灵,我们就能掌握天下的命运。但是如果我们做不到,世间就要陷于灾难了。”“灾难?”“那魅灵心中被烙着不可抗拒的使命。要毁掉这片大地,把它改变成另一个样子。一个可怖的天象,辰月之变终会来临,那时暗月距大地只有数百里,海水会吞没一切,万物都失去重量。你们现在对天下的争夺,完全是毫无意义。”“辰月之变?怎么阻止?”“也许无法阻止……本来在七百年前,它就该来了。但当时的英雄们凭着周密的星术计算和牺牲的力量阻止了它。这颗牧云珠中,记载着关于这一切的记忆。但现在……星辰引力间的平衡已经到了尽头,积蓄了千百年的力量将爆发出来,而带来整个天海间的震荡。而她的使命,则是维护这一切的发生,并化生出新的生灵。”“谁?谁给她的使命?”“我不知道是谁造就了牧云珠,也不知道是谁把那些记忆和奥秘封存在了珠中。”“那么……我们还有几年的时间?”穆如寒江问。

“按推算,最多七年吧。”“七年……”4牧云笙一直向海中沉去,不知过了多久,他终于穿破了海面,下面是浩渺的云山。

再穿破云雾,他看见了,那巍峨的皇城,他出生的地方。

“小笙儿醒啦……”她们欣喜的喊着,“小笙儿,来玩捉迷藏哦。”这些熟悉的面孔,她们原来都还在,原来那一场血火不过是场梦,她们从来不曾离开过他。

他欣喜的笑着,追着她们的脚步,穿过重重光影的纱幕,向外走去。

可身影一晃,一个稚气的孩子从他身边跑过,奔向那花园中的女孩们。他金冠玉带,目光纯静,却似在何处见过。

“小笙儿……捉得到我,便许你帮我画一张画哦。”她们围住那孩子欢笑着。

牧云笙在一旁呆呆看着这一切,那孩子却注意到了他,走近前来。

“你是谁?为什么在这里?”“小笙儿?”他低下身去,扶住那孩子,“你未来……会成为一位皇帝,但你登位之时,就是天下血火降临之时。”“你是谁?却凭什么来预言我的命运?”那孩子眼神倔强,“我不要做什么皇帝,我只要和她们在一起,永远这样。”“没有永远的……你将来会遇见一个人,她让你懂得什么是你真正要寻找的,你会为了她,甘愿抛弃一切。”“她在哪?”少年愣了愣,伸手探入怀中。怀中的珠儿竟不知何处去了。他一惊,才恍然想起,自己现在就在珠境之中。

他继续向前走去,天空变得越来越可怖,象是鲜血在漫流。

“那灵鬼,你在哪里。”“你救不了她。”那空中的鲜红扭转狰狞着,“纵然你有强大的法力,但我已与她的灵魂锁绑在一处,你杀死我,也就会同时杀死她。”“没有任何一种可能么?”少年低下头,缓缓的说。

“只有一种方法,那就是——用你的自由换取她的自由。让我游入你的魂魄之中,她才能清醒。你选择吧。”“那我会再也感觉不到自己么?”“不,你仍然是你。但我会教给你什么是仇恨,什么是残忍,打碎你那些可笑的仁义与同情,为了你的志向把任何阻挡你的人碾碎。我也因为这些仇恨而有了力量的源泉。”“那她呢?”“我解开对她的心锁,却解不开她的宿命。她告诉过你吧,她不过是被人或是神造出的一颗种子,要倾覆这个天下,她将来会成为世人所痛恨的灾祸象征,维护她的人,也会被愤怒一同吞没。”牧云笙摇摇头,“我不会让任何人伤害她。哪怕天下世人都恨我,但我不会退后。”少年缓缓抬头:“现在,给我你的冷血,而给她以自由吧。”5战马嘶鸣,火流翻涌,穆如寒江的踏火骑军正在向这里进发。大雨忽然倾盆而下,雨水与火焰相激撞,腾起白色烟雾,象无数魂灵直冲天际。

他们只有七年的时间,七年之内,有一个人必须被打败。男人总是为了一些女人无法理解的事情而战争,比如天下、家族和荣耀。可有时他们心中深藏的秘密,却连最爱他的女子也不会得知。不论世上存在过的多少英雄,最后却终能只有一个胜利者。而黄沙之下,总有相拥的白骨,没有人会记得曾经的风华绝代和年少轻狂。

这个时代,终于来临。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科幻小说作文500字大全

全文共 981 字

+ 加入清单

故事发生在未来。那是一个春光明媚的上午,小鸟在枝头高兴的唱着歌儿,空气也是那么的新鲜!

我刚刚起床,见到有几个人骑着扫帚在天上飞。太阳从西边出来啦?在影片《哈利·波特》中倒是经常见到这样的事。要知道,我可是特别想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学魔法呀!骑扫帚的那几个人飞到我卧室窗前,对我说:“你是张荩乾吧?我们是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学生,你不是在生日时许愿要学魔法吗?邓布利多校长派我们来带你到学校了!”

“啊,太好啦,请等一会儿!”我叫着,一边去找爸爸,征求他的同意,爸爸犹豫了一下,答应了。我与他们乘光轮2080飞天扫帚来到英国伦敦国王十字车站,买好了学习用具:魔杖、飞天扫帚、咒语书等,穿过九又四分之三站台,乘上了开往霍格沃茨的特快列车,开始了的魔法之旅。

在车上,我认识了一个叫赵天右的中国男孩,他也是第一次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学习魔法。

分院仪式上,我和赵天右都被分到了格兰芬多学院。在课堂上,老师教我们怎样使用飞天扫帚,我的飞天扫帚是火弩箭,是最新的一把,也是飞得最快的。

学会使用飞天扫帚后,老师让我们比试一下谁的速度快,结果我大获全胜。一天,老师宣布放假一天。我便与赵天右一起到对角巷买魔法宠物。

我看上了一只大猫头鹰,人们告诉我,它是哈利·波特原来用过的猫头鹰海德薇,我花了500个金加隆把它买下。赵天右花了300金加隆买了一只猫。

回到学校男生宿舍后,我写了一封施了魔法的信,只要拆开信封,不用人读,信就会把寄信人想说的话说出来,这封信是向爸爸报告我在学校的情况的。写完后,我让海德薇帮我寄出去。

七年之后,我在魔法学校毕业了。我决定与赵天右用魔法造福于人类。我们骑着飞天扫帚来到了海边,呀!这儿发生海啸啦!几朵几十米高的浪花翻滚着向村庄扑去,我们拿出魔杖,对着海浪点了一下,又一挥,海浪便退回去了,过了一会,海啸停了,大海又恢复了昔日的平静。

来到街上,有一个人抢了别人的东西,我用魔法把他定住,带他上飞天扫帚,送到了当地公安局,交给警察处理。

不好,有一颗陨石快撞到地球啦!我们用魔杖指着陨石,念了一道咒语,我们的魔杖发出了一道红光,击碎了陨石,结果当地下了一场流星雨,逗得大人孩子们都在看稀奇。

后来,我们又将树苗种子撒在沙漠中,用魔法引来海水,淡化后,浇向沙漠,对着沙漠念了几句催生咒语,沙漠即刻变成了森林。

接下来呢?我和赵天右以及魔法界的人们不断地为社会不停的工作着。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红楼梦》经典小说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819 字

+ 加入清单

红楼梦》既是女子的歌颂,却又是女子的悲剧,它是中国古典文学中不朽的巨著,在以往的中国你,古典文学中尽管有许多美丽的女子形象被塑造,但也不过像《牡丹亭》这类,敢于为自己的爱和幸福而斗争的“女子觉醒”形象,而红楼梦中却带来的是全新的也是前所未有的,那就是对女子的尊重,就像曹雪芹本人所说:“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其行止见识皆出我之上,我堂堂须眉,诚不若比裙钗,我实愧则有馀,悔又无益,大无可如何之日也。”他依他所想而写,也因此写出了不朽。

《红楼梦》是对女子的颂歌,赞美黛玉“世外仙妹寂寞林”宝钗“山中高土晶莹雪”,湘云“幸生来,英豪阔大宽宏量,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好一似,寄月光风耀玉堂”,妙玉“气质美如兰,才华馥比仙,天生孤僻世罕见。”但又是女子的悲剧,含恨结郁而死的是林黛玉,青春守寡的是史湘云,李执,出嫁一年就被丈夫折磨而死的是贾迎春,远嫁他方的是贾探春,对人生悲观绝望而出家的是贾惜春,跳井而死的是金钏,含冤而亡的事秦可卿和鸳鸯,被强盗强抢去的是妙玉……她们都是“红颜薄命”是注定没有好结局的人物。

《红楼梦》中的悲剧震撼人心,使人荡气回肠,不仅仅写了一群青年女子的毁灭,也写了整个贾府的衰落。许多人曾说这就是整个封建社会衰落的象征。但从精神上、思想上,却是因贾宝玉,这种新思想人的出现,宣诉这个社会的不合理性,这才是封建社会衰落的真正预兆。

宝玉在作者笔下是一个封建社会末期孕育的一个“新人”,他尊重女子,爱惜女子,她从小就宣布“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子是泥做的骨肉。”他尊敬每一位女子。鲁迅就曾深刻的指出“昵而敬之,恐拂其意,意博而心劳,而忧患亦日甚也。”他爱惜他身边的每一位女子。把她们的悲欢哀乐,荣辱得失,都包括在自己的关心注念中,几千年来被否认的女子价值,仅在宝玉眼中充分反映,几千年来被遮掩的女子悲剧,也仅宝玉眼前展开,所以鲁迅又说;“悲凉之物,遍被华林,然呼吸而领会着,独宝玉而已。”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时光性质的小说作文

全文共 446 字

+ 加入清单

现在人看小说,无非用来消磨时光,在时光被学习,工作之后,剩下来的一部分纯真,大多数人用在了小说上。

小说可以理解为小人物看的书,这样的人小说就真的是小说。还有一部分人看文学著作,这当然就不是小市民的首选,这样的小说就不是小说了,因为人给了它一个层次上的定义。

所以,因为想要刻意提高自身地位的缘故,或者说是在装作高深莫测。于是,人们给小说下了个定义,叫做快餐文学,甚至是垃圾文学,这样的人真的高深,因为他们深陷入高深的境界,自以为是的爬不出来了。

小说是具有时光性质的,它不一定好,但一定不是坏的。

小说在很多时候是人们生活的幻想。在现实生活中没有得到充分的肯定,成功,于是把关于梦想的一切加到小说上,在这个幻想世界.中找到自我存在的安慰。

比如我偶然看到的一部小说《火映长空》,虽然还刚刚起步,可是这种特征已经开始展现了。

《火映长空》的文学性估计只是九条牛上的一根毛,甚至算不上文学,但就是这样,他才有了时光性质。和所有人内心的写照一样,作者在建造一个幻想的世界,给予少数人安慰。

[时光性质的小说作文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必看的10部经典小说

全文共 1901 字

+ 加入清单

现在很多人喜欢看小说,那么经典的小说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必看的10部经典小说,希望对你有帮助!

1、《阿甘正传》:讲述的是执着、幽默与成功

想起阿甘在美国东西海岸之间的奔跑,心里都会止不住的伤感,还有振奋。你相信一个智障儿的成功吗?你相信这世上得到最多的人正是那些不计得失的人吗?阿甘不懂得他不能总跟着一个女人帮她打架,也不懂得一个成年人不该总把***话挂在嘴边。阿甘什么都不知道,他只知道凭着直觉在路上不停地跑,并且最终他跑到了终点。另外,《阿甘正传》还会教给你一个男人必须具备的一种素质——困境中的幽默感。

2、《笑傲江湖》:讲述的是自由、洒脱与才华

满堂花醉三千客,一剑霜寒十四州,剑客的身姿随着剑在空气中的游走而起舞,翩若惊鸿,宛若游龙。金庸的《笑傲江湖》讲的是对自由的追求,沧海一声笑的曲子传唱至今,成为我们一个幻想的凭籍,一个逃避现实的出口。

3、《平凡的世界》:讲述的是劳动与爱情、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

中国著名作家路遥创作的一部百万字的长篇巨著。这是一部全景式地表现中国当代城乡社会生活的长篇小说,全书共三部。作者在中国70年代中期到80年代中期近十年间的广阔背景上,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安和孙少平两兄弟为中心,刻画了当时社会各阶层众多普通人的形象。日常生活与巨大社会冲突纷繁地交织在一起,深刻地展示了普通人在大时代历史进程中所走过的艰难曲折的道路。

4、《三国演义》:讲述的是权谋以及合久必分、分久必合

全名《三国志通俗演义》,元末明初小说家罗贯中所著,为中国第一部长篇章回体历史演义的小说,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历史演义小说的经典之作,是影响了无数中国人的经典名著。

5、《红楼梦》:讲述的是凄凉深切的情感格调、强烈高远的思想底蕴

章回体长篇小说,原名《石头记》,又名《情僧录》、《风月宝鉴》、《金陵十二钗》等,梦觉主人序本正式题为《红楼梦》。本书前80回由曹雪芹所著,后40回无名氏续;程伟元、高鹗整理。由于传世版本极多,加以欣赏角度与动机的不同,因此学者们对于涉及红楼梦的各个方面,均有许多不同的看法,大致可分为文学批评派、索隐派、自传派等数派。由研究此书的思想文化、作者原意等,而形成“红学”。

6、《春秋战国》:讲述的是仁义礼智信勇和中华文化渊源

中国《读者》签约作家高兴宇撰写的百万字历史纪实小说,全三册:初霸、问鼎、归一。讲述了春秋战国时期主要人物、事件、思想、智慧、知识,夹叙宫廷斗争、女色祸国、官场沉浮、军事作战等等。书稿中的一个个诸侯国各有自己的鲜明特色,君主、政客、将军、说客、刺客、壮士、美女、平民、少儿等一个个历史人物出场简短而且有力。读来令人荡气回肠,不忍释卷,看了一遍还想看第二遍。

7、《悲惨世界》:讲述的是一种深远的份量感

《悲惨世界》是由法国大作家维克多·雨果于1862年所发表的一部长篇小说,涵盖了拿破仑战争和之后的十几年的时间,是十九世纪最著名的小说之一。故事的主线围绕主人公土伦苦刑犯冉·阿让(Jean Valjean)的个人经历,融进了法国的历史、革命、战争、道德哲学、法律、正义、宗教信仰。多次被改编成影视作品。《悲惨世界》因为内容丰富和内涵深刻,让众多读者感动。

8、《乱世佳人》:讲述的是有史以来最经典的爱情

即《飘》,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十年磨一剑的作品,也是惟一的作品。由费雯丽和克拉克·盖博主演的影片亦成为影史上“不可逾越的”的最著名的爱情片经典。小说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主线是好强、任性的庄园主小姐斯佳丽纠缠在几个男人之间的爱恨情仇,与之相伴的还有社会、历史的重大变迁,旧日熟悉的一切都一去不返《飘》既是一首人类爱情的绝唱,又是一幅反映社会政治、经济、道德诸多方面巨大而深刻变化的宏大历史画卷。

9、《水浒传》:讲述了起义英雄的反抗斗争和他们的社会理想

施耐庵作于元末明初,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全书描写北宋末年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位好汉在梁山起义,以及聚义之后接受招安、四处征战的故事。由施耐庵著,罗贯中编次,《水浒传》也是汉语文学中最具备史诗特征的作品之一。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用白话文写成的章回小说之一。版本众多,流传极广,脍炙人口。对中国乃至东亚的叙事文学都有极其深远的影响。

10、《西游记》:讲述的是浪漫主义和幻想故事

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作者吴承恩,主要描写了唐僧、孙悟空、猪悟能、沙悟净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后终于取得真经的故事。《西游记》不仅内容极其丰富,故事情节完整严谨,而且人物塑造鲜活、丰满,想象多姿多彩,语言也朴实通达。更为重要的是,《西游记》在思想境界和艺术境界上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可谓集大成者。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小说凰权的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359 字

+ 加入清单

小说《凰权》讲述了在皇权更替,如浪淘沙的背景下,当朝风流皇子的他和被逐高门之女的她邂逅,于朝堂争斗发生的一系列斗智斗勇、相爱相杀的权谋故事。那么小说的结局是什么呢?一起来看看吧!

小说凰权的结局是什么?

作品讲述了在皇权更替,如浪淘沙的背景下,当朝风流皇子的他和被逐高门之女的她邂逅,于朝堂争斗发生的一系列斗智斗勇、相爱相杀的权谋故事。

小说《凰权》结局的那个骑士是凤知微,在梅花树下的是宁弈,在山上的是顾南衣,意思就是,宁弈诈死,而凤知微并没死,一直在长宁潘王那里,听到这个消息,以为是真的,就赶了过来,而顾南衣也赶了过来,一眼就看到骑士装凤知微,因回忆在死之前,凤知微还看向宁弈,所以他决定放手,成全知微,而宁弈则是放弃了天下,随她过日子。

《凰权》的作者是谁?

天下归元,女,现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 ,中国作家协会网络文学委员会委员,江苏省网络作家协会副主席,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兼职教授。潇湘书院当家花旦,新穿越小说代表作家。

于流光绮丽文字中看见阔大沉雄新天地,遂执笔为文,慢拨心事幺弦,暗设流年陷阱,以中文之温存博大撰文,于惊风密雨、众生色相、十丈软红诸般妄念和魔障中,和有缘相遇的人们,一同行走、思考、存在。其人笔力雄浑,文字幽默,想象力超群;其文编排妙绝,层层递进,感情冲突激烈,情节波澜壮阔,令人热血沸腾。作品点击达数万千,粉丝数以万计。

自我介绍:【金缕曲】

请共星辰起,看长风,穿帘入户,不绝如缕,拂我红尘三千梦,不谢流光如许。舞长剑,旧识谁记?且谱红颜香墨里,弄银筝弦乱得新句,裁沁雪,化飞雨。

心寄清澹芳华语,笑传奇,豪情不已,天当付与。云海苍茫风将起,且共椽笔赋取,正落笔,倾心华曲。最忆当年龙荒雪,向来此岚气下烟雨,论兴亡,铁蹄底。

著有《燕倾天下》、《帝凰》、《扶摇皇后》、《凰权》、《千金笑》、《凤倾天阑》、《女帝本色》。

《凰权》简介

皇权更替,如浪淘沙。他为当朝风流皇子,志在天下,陷太子,夺尊位,与诸皇子在倾轧与被倾轧中不断浮沉。

她是被逐高门之女,立誓出头,不甘于被母亲忽视、被家人驱逐,隐姓埋名于青楼,风云渐起于朝野。利益之争,天下逐鹿,城府深藏的亲王和年少锋芒的臣子不断光芒碰撞,相互排斥却又不自禁相互吸引。

而当彼此的心渐渐向对方敞开,邂逅的却是命运彻骨的森凉。

一场前朝遗孤案,颠覆十六年隐忍的秘密,她以为的被弃其实只是亲人用命换来的保护和成全,等到懂得珍惜和理解,面对的已是亲人尽亡的结局。

去难挽,爱情亦无法种植于对立的血脉之中,当她前朝皇族遗孤的身份被相爱的他揭露,爱恨是非,从此永在路中。

一场血脉遗案,两座亲人新坟,划开她和他之间巨大的鸿沟。

恩仇难解,他不惜擅自锁她记忆,只求忘却旧恨,换一个重新开始。

她含笑不语,与他共御强敌,携手星月。

真忘?假忘?

她载军功荣归帝京,朝堂之上长袖善舞,西凉立皇裔,春闱破谜案,力挫皇子谋,江淮杀四方,步步高升,登临绝顶,却与他若即若离,似敌似友。

然而黄金台上一席酒,来日你我各西东,她抬手翻覆文字大狱,昔日爱侣针锋相对,各使袖中匕,夺尔知己命。

爱耶,恨耶?

弃情、立国、二分天下,她一步步走至尽头,却发现带血誓言,十载牺牲,不过源于欺骗与虚妄。

夺嫡、让城,甘裂国土,他一生只求走在她前方,用胸膛挡住她坠落的脚步。

他从来都要这承平天下,更要承平天下里,有安然稳妥的她。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阅读小说《西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916 字

+ 加入清单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着之一,是一部老少皆宜的作品。其中充满了离奇,精彩的神话故事,每每读起《西游记》,老是会情不自禁地溶入那精彩的情节之中。我以往一遍又一遍地看那令人着迷的电视连续剧——《西游记》。而最近,我把《西游记》一书认真地看了一遍,才真正领略到《西游记》的文字所带来的魅力。

《西游记》以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为线索,一路上跟妖魔鬼怪和险恶的环境作斗争,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的故事。《西游记》这部名着主要体现了想要办成一件大事,必须大家齐心协力,团结一致才能成功。我们明白神通广大的齐天大圣孙悟空,不仅仅会七十二般变化,还有一双火眼金睛,能够分辨人妖,所以,孙悟空善于降妖捉怪,斩邪除魔,为西天取经立下了汗马功劳。

可是,如果没有诚信憨厚,善长水性的沙和尚助阵,孙悟空在水中捉妖也就不那么顺利了。猪八戒力大无比是孙悟空捉妖的好帮手,唐僧虽不懂人情世故,但他始终以慈悲为怀,感动了苍天,最终历经千辛万苦,带领徒弟们,最终取得了真经。

其中,孙悟空被压在五指山的情景最让我感动,他并非抗拒,努力的等待着他师傅来救他,不管是春夏还是秋冬,是干汉还是下雨,他依然等着,等着,有一天,唐僧他最之后了,把孙悟空从石缝里救了出来。在这件事中,让我读懂了:坚持就是胜利。

在《西游记》中,最为精彩的是“孙悟空三打白骨精”,只见孙悟空用火眼金睛一看,就明白了妖怪的计谋,一棍打跑了妖怪。唐僧居然以为孙悟空在伤害生命,所以把他赶回花果山。可是等唐僧被妖怪抓走后,猪八戒去花果山向孙悟空求救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最终唐僧获救了。

是啊,我们应当学习孙悟空的那种不计较,知恩途报的精神。神。在我们的学习生活中也应当像他们那样齐心协力,团结一致。这样才能取得胜利。比如:有一次,我们学校要选3名同学去参加县里的科技比赛,结果我也被选中了,我和其他两名同学每一天午时都去办公室练习,每当遇到困难,我们就一齐商量,然后想办法去解决。一但有做的不好的地方就提出来,加以修改,结果在比赛的时候获得了三等奖。这另我们十分开心。

《西游记》这本书对我的启发很大,它让我明白了做人要有坚强的意志和宽容别人的精神,以及应齐心协力,团结一致。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