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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杜拉拉升职记读后感(最新20篇)

逆鳞,天生废材,遭遇龙神附体。继承了神龙的意念和能力,生鳞幻爪、御水龙息、行云降雨,肉身无敌。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逆鳞小说原文结局,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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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逊漂流记》经典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6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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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下安逸的生活,背井离乡去航海;独自在荒无人烟的小岛上生活二十多年;在一无所有的情况下用智慧、顽强的毅力和勤劳的双手创造出美好生活。是问这些都有谁能做到?可在英国作家笛福笔下,那个不信天命的鲁滨逊做到了。

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是一部广为人知的作品。1704年苏格兰水手赛尔科克在海上叛变,被抛到智利海外荒岛,度过5年,最后得救。笛福由此受到了启发,于是鲁滨逊诞生了。

小说中鲁滨逊不顾父亲劝阻,决心要出海经商。开头几次航海经商很顺利,但有一次为土耳其海盗所俘,幸而逃脱。四年后前往非洲贩卖黑奴,不幸在大海中遇险,漂流至荒岛,一个人在荒岛上造屋、种麦、喂羊、造床。后来在野人手中救了一个人做为自己的奴隶,生活了二十八年两个月十九天最后搭一艘路经荒岛的英国船回国。

鲁滨逊富有聪明才智,充满活力,不信天命,相信“常识”。他在这种极其不利的环境中保持乐观,克服了重重困难,叫人不由自主地升起敬佩之心。

最让我敬佩的就是“岛上安家”的情节了。那时鲁滨逊已经到了荒岛上,他并没有沉浸于悲痛之中,也没有哭诉着自己的不幸,而是逐渐冷静下来为自己寻找生路。

这份冷静是多么不易!看一下现在的社会,大多孩子是娇生惯养着的。被说是独自在荒岛上生活,就是连烧开的开水怎么关都不会,只会吓得直喊妈妈。正如《桃花心木》一文中所说:“在不确定中生活的人,能比较经得起生活的考验,会锻炼出一颗独立自主的心。”我们不应该做那株娇生惯养的小树苗依赖父母;而是应该学习鲁滨逊的乐观才智,不信天命,在不确定中,在困难中,学会把很少的养分转化为巨大的能量,努力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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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平凡的世界》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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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的世界》主要讲述的是农业生产合作社时农民的生活,这部小说的主人公是一对兄弟,孙少安和孙少平。孙少安是家里的老大,小学上完就辍学,回家帮忙干活,以供弟弟少平和妹妹上学,18岁就当上生产队大队长,生活又起起伏伏,少安娃的命运可算是最坎坷的。

孙少安的爱情可算是令人心酸。婚姻有事将就门当户对,所以说少安是农村人也应该娶一个农村人,可他偏偏爱上了村支书的女儿田润叶。刚开始时,两人两情相悦,少安也许下诺言,可现实却给他们当头一棒。润叶的叔叔田福军由于事业的关系,必须以润叶来与职场上的一位仁兄联姻。润叶少平起初都不愿意,可润叶叔叔与爸爸的恳求与威胁让少安动摇,是啊,他一个农村的娃娃怎么配得上县人民教师呢?觉得门当户不对的他,心灰意冷,从此躲开了润叶。但润叶却热情依旧,他坚信少安哥会娶她的。少安为了让润叶死心,不耽误她。便去陕西寻了个婆姨,过上了日子。但润叶经过很长时间才下定决心,搞政治婚姻,婚后甚至没有和那人上过一次床,因为他的心里放不下孙少安。这一切都终止于一次车祸,润叶的老公做司机干活时出了车祸,腿断了一肢。润叶才意识到,她该好好照顾这个被她遗忘的男人。最后少安和他的婆姨生活着,而润叶照顾着她那残疾的丈夫。

那时的现实是那么残酷,两人两情相悦,却不能终成眷属。每个人都在煎熬,面对爱情他们没有太多的选择,可或许最后也是的选择。那是还有这歧视,还有这门当户不对,甚至现在还有这样的说法,现在人可以追求自己的爱情了,却又有多少人离离合合,他们会选择离婚,分手,倒也不如在原来的社会下的幸福。爱情不易强求,顺其自然或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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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说《呼兰河传》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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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始迷上了阅读;这不仅是在读别人的故事,而是在体会、欣赏。

最使我记忆犹新的莫过于萧红后期的代表作《呼兰河传》,这本书是作者记忆中的家乡,一个北方小镇单调的美丽,也介绍了人民的善良与愚昧。它透彻体现着作者巨大的文化,含量与生命的厚度。打开书卷,默默的欣赏作者赋予着小镇的情感。灰色的色彩,平静的叙述,灰白的画面将我带到那暗淡无味并不繁华的小城。

在那里,春夏秋冬,一年四季周而复始,到处都是寂寞。没有色彩的绚丽,没有活力的人生,整个村庄都笼罩在灰暗中。在这里,因为人们的无知愚昧,发生着一场又一场的灾难,人们都在等待幸运的光临。同时也有死亡的号召,我读后与作者相同,不知该对他们是同情还是憎恨……最使我难以接受的是那个美丽的团圆媳妇小姑娘,可爱、善良的小姑娘,十二岁就卖到别人家的家里做童养媳。她受尽欺凌!婆婆的打骂,外人的误会,只是认为婆婆对媳妇的管教。刚最使我难以接受的是那个美丽的团圆媳妇小姑娘,可爱、善良的小姑娘,十二岁就卖到别人家的家里做童养媳。她受尽欺凌!婆婆的打骂,外人的误会,只是认为婆婆对媳妇的管教。刚刚开始活泼、开朗、健康的花季少年,没多久就匆匆去世了。而让亲人伤心的并不是她的去世,而是他们做了一个赔本的买卖。

在旧社会中,有多少像团圆媳妇那样,等待接受生命中的折磨。就因为旧观念,旧思想,我庆幸现代的人们在知识中变得更睿智,能用自己的双手创造美好未来,也没有了男女的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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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老人与海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8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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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茫茫大海上发生了看似平凡而又并不平凡的故事……也许没有大海,那就没有了这个不平凡的故事。正因为有了大海,才有了这平凡的渔夫,才有了这硕大无比的鱼;才让渔夫钓上了这条大马哈鱼,但却在海上与其搏斗了三天三夜才把它杀死,接着却又遭到了鲨鱼的袭击,最后的结局可想而知,这条大马哈鱼只剩下又粗又白的脊骨。一切的肉体都不复存在了,剩下的仅仅是—个躯壳,一个没有灵魂的躯壳,只不过是一堆毫无利用价值的骨架!然而在这个颇具悲剧色彩的故事中,却折射出一位“英雄人物”——渔夫圣地亚哥。

他连续八十四天捕不到鱼,在别人看来,他是失败的。一个渔夫捕不到鱼,还能算是—个、真正的渔夫吗?而他却还在第八十五天出海捕鱼。他从未放弃,即使已经八十四天没捕到鱼了。他的这种坚持不懈,“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佩服吗?古时愚公移山,他明知道开山挖石并非易事,也不是一朝一夕可为之的事情,这需要自己的子子孙孙一代代不懈地做下去,可他仍坚持带着子孙一天天去移石。愚公不也“知其不可为”,却也坚持不懈地做下去了吗?天帝最后感其诚,命山神搬走了山。连古时一位九十多岁的老翁都如此,我们不是更应该如此吗?如今的中学生,兴趣倒是挺广泛,学这又学那,可几乎每次都是“三天打鱼,四天晒网”,总半途而废,他们缺少的不就是像圣地亚哥和愚公一样的毅力吗?只要有了毅力,便没有不可攀登的高峰,只要有了毅力,便没有不可逾越的障碍!回想起文中老人的话“人不是为失败而生,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不正道出了本文的主题吗?人真是很奇怪的动物,为何有勇气面对死亡,却没有勇气面对失败。失败真的如此可怕吗?人生谁能没有失败?就像人学走路,也得有过摔跤,而且只有经过摔跤,人才能学会走路。失败可以毁灭一个人,也可以造就一个人,有人因为害怕失败不敢追求成功,这就是弱者。在弱者面前,失败是倾覆生活之舟的波涛,波涛越大,他就越容易被吞噬。但我相信每个向往成功的人都不希望自己是弱者。

作为一位强者,就不应该面对失败而消沉悲观,就不应该因为沮丧而停止追求!《老人与海》给予我们的启示实在太多太多。它确实是—部好书,—本让人受益终生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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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读后感

全文共 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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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从太平洋出发,首先经过日本海和中国海,在海底森林打猎,游览了珊瑚王国,见识了印度洋的乳白色海,欣赏了锡兰海底椰子般大小的珍珠。之后经过红海,从神奇的“阿拉伯隧道”进入地中海,经直布罗陀海峡进入大西洋,见证了人类史前文明,亚特兰蒂斯的遗址;接着下潜到一万六千米的深海,来到自由之海的南极,又沿着南美洲车海岸向北,直到北美洲的纽芬兰岛附近,又穿过大西洋,经过英吉利海峡,最后尼摩艇长和他的“鹦鹉螺”号潜艇神秘地消失在挪威海域的迈尔大旋流中。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两个人物—阿龙纳克斯教授和尼摩艇长。他们两人本应成为朋友的,但是面对尼摩艇长的复仇,阿龙纳克斯教授是想和平的,所以他们俩最终没有成为朋友。也让教授原来没有打算逃跑变成了计划逃跑了。尼摩这一词的另外一种意思就是“神秘”,确实这个词用在这个人身上再合适不过了,他一直都是那么神秘,让人猜不透。直到这本书写完了,我都不知道他的真正的名字和下落,还有他和岸上的人发生了什么。或许尼摩艇长和鹦鹉螺”号一样,对于生活在陆地上的人来说,是一个永恒的谜题。

海底两万里》像一本百科全书,书中故事曲折离奇、充满悬念、引人入胜,读来不但让人觉得赏心悦目,也惊心动魄,不住的掩卷遐想,为尼摩艇长日后的命运猜想。我想说,它不愧是一部令人难忘的世界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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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三体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1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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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这部奇书很多次了,一直没有真正去阅读,某日听了一个关于中国为什么没有科幻电影的讲座,其中提到《三体》在国内科幻小说界的地位,也提到该书的精彩之处,但演讲者认为该书还是不适合拍成电影,因为其故事铺垫太长,人物众多,剧情复杂,短短两个小时之内很难把故事讲清楚。这么一说我到来了兴趣了,下决心拜读一下这部神作。

想到哪就说哪儿吧,先说我最敏感的一个词(和我所学专业有关)——思想钢印,听上去就充满硬度的一个词,在《三体》第二部,这个词是面壁者(面壁者是人类发现三体危机时,通过分析三体世界生物不会欺骗、不会伪装和演示的特性,为了逃脱三体世界的监控,以寻求能够战胜三体的途径所挑选的人,面壁者拥有很多自由,有强大的调配资源的能力,但不需要向外界解释,以表象欺骗三体世界,真实意图是战胜三体。)希恩斯发明的,更确切的说,这是一项技术,一项企图控制人类思维的技术。作为面壁者的希恩斯,假装要为人类打上对于未来与三体世界的战争充满信心的思想钢印,造就一支拥有必胜信念的太空军,当时的情况来看,人类对于未来的星际战争缺乏信心,敌人太强大了。看到这儿时我不禁微微一笑,这不就是我们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要干的活么?尤其在战争年代,这个职业绝对是必要的。

当希恩斯在联合国大会上提出思想钢印的想法时,曾遭到大家的反对,是希恩斯是这样反驳的:“怎么一提到思想控制,大家都这样敏感?其实就是在现代社会,思想控制不是一直在发生吗,从商业广告到好莱坞文化,都在控制着思想”,在希恩斯对于人类危机的迫切性的分析下,联合国同意了他的思想钢印计划,只不过对这项计划的实施范围和过程进行了严格的限制。

然而当希恩斯关于思想钢印的惊天大秘密被破壁者(破壁者是来自三体世界的专门破除和揭穿面壁者计划的人)揭穿之后, 人们才发现所谓的信心都是假象,希恩斯本人是一个十足的逃亡注意者,他对未来根本就缺乏信心,所以他给人们打上的思想钢印看上去是使其获得信心,实质则相反,只是这种失败主义的逃亡情绪不会立马表现出来。

“思想钢印”的巧妙设计,让我对于文学作品的好感大大加深了,这正是哲学本身所缺乏的。无数的理论无数的论证,通过故事性的叙述竟然表现的如此淋漓尽致,而且给人很多空间,更加巧妙的在于,文学作品中的人物可以表达任何一种观点,因为人物的丰满,这些观点也会显得真实。希恩斯对现实中的思想控制那一段,何尝不是文化工业批判理论的表达,纯粹的理论本身有深度,而这样文学化的表达有厚度,这种厚度来自于一种可理解或者可想象的情景。这是文学创作的优势,亦是其薄弱之处。理论更多需要读者自己去挖掘,而不会明显的呈现,深者见之深,浅者视之浅。虽然刘慈欣在人物刻画也语言优美程度上确实不那么出色,但科幻小说的性质本身对这二者就没有太高的要求。

作者在这里所描述的思想钢印必然有很深的哲学意味,首先涉及的肯定是自由问题。对于联合国大会上其他学者的质疑,是对由于思想自由的捍卫,希恩斯给出现代思想控制的例子,但并没有说服大家,真正触动每一个人神经的,是生命受到的威胁,也就是生与死的问题。大家心里基本上达成了这样的共识:生命是第一位的,只要能生存下来,思想不自由点也就算了。所以这里根本上还是生存问题,其实三体第二部通篇都在讲生存问题,为了生存,很多原则都可以暂时放弃,只遵循一条生存原则。

然而讽刺的是,冒着思想控制的危险而进行的思想钢印,输入人脑的不是必胜的信心,却是根据希恩斯——这个思想钢印的创造者——的主观意愿来制定的。多么巧妙的包装,掩盖住了他真实的内心世界。这又契合了文化工业批判理论中对文化工业的一个重要描述——虚伪性。所有的表现都是在为你服务,为你着想,但事实上背后却藏污纳垢,不知有多少欺世瞒众的目的。就像现在的大众文化,美国好莱坞,全都是国家意志的表达,全都是美国人拯救世界的张扬,剧情再离奇最终都不免俗套。

更可怕的是,即便明眼人拆穿了文化工业的虚伪性,总有人会站出来说:这一切都是为了你好。好一个为了你好,如此一来,所有欺骗和虚伪都可以打折这个旗号大行其道,因为我的出发点是好的,我的目的是善的,可笑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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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骆驼祥子名著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8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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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有欲,这是天性。但一个正常人,他知道抑制与事理,且会将其升华为低等人与高等人的存在。但是,如果本身就生在一个大墨缸似的社会,一个人情冷暖,交往复杂的社会,再纯真的心,是否也会随时间的迁徙而变化?

骆驼祥子》中主人公祥子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凭着勤劳和坚忍,三年的省吃俭用,终于实现了自己的理想,自食其力成为了上等车夫。读到这里,我很淡然,一般的文学讲著,通常都是励志文言,启示青少年积极向上,祥子这一本身的朴实形象也定是让我们学习的教材。后面的结局,作者应该是安排得美好的,可我万万没有想到,作者的笔锋一转,残酷不公平的命运降临在了祥子的身上,在一次兵荒马乱中祥子的车被逃兵掳走,留给他的只有一件异臭污浊的大军衣和一匹骆驼。这时,祥子善良的一面展现出来,他不愿将骆驼以高价卖给屠夫,因为——骆驼是一条生命,他不愿见它丧失在屠夫手中。

可还没等他攒够钱,所有的积蓄又被孙侦探敲诈洗劫一空,买车的梦想再次成为泡影。但他第三次买车的梦想实现时,却是以一段畸形的婚姻付出代价。后来虎妞死于难产,小福子也走了,买车再次不能实现,他终于开始厌恶这个社会,厌恶生活,开始堕落。

老舍先生给予朴实的祥子这样一个结局,是出乎我的意料的,这是一个悲剧。至此过着行尸走肉生活的祥子,最终成为社会的败类,城市的垃圾,而造成这样一切的原因,都是再简单不过——黑暗的社会不让好人有出路。看到这里,我内心充满凄凉。如此一个最初踏实、坚忍的车夫,一个最初对生活充满着信心的,有理想的老实人,最终还是在黑暗社会中沉沦,直入深渊,成为了一个无灵魂的躯壳,行走在城市里……

读完骆驼祥子这本书,我突然觉得我是幸运的,我生在了一个和平年代,一个文化世纪,我没有祥子那悲哀的社会背景。《骆驼祥子》这本书启示了我太多,老北京穷苦破败的生活更使我对现今生活开始慢慢珍惜,慢慢学会感恩。

这一本古都风情,市井气息浓厚的《骆驼祥子》将成为我人生中重要的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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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一千零一夜》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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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千零一夜》这本书,这本书并不是哪一位作家的作品,它是外国人民文学才华的体现和创造力的结晶。在许多故事中。渔夫、牧民、理发匠、补鞋匠、女仆、樵夫等生活在底层的人物纷纷登场,成为这部故事集里的正面形象。故事常常与揭露统治阶级为非作歹的内容结合在一起,从而产生了激发人民斗志的强烈效果。《神奇的笛子》,《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等故事都从不同角度表现了主人公的善良、机敏、智慧,也体现了国外人民的丰富想象力和创造力。

书中的故事精彩纷呈,引人入胜。《一千零一夜》的故事由来勾起了我的好奇心,这个故事讲一个叫山鲁亚尔的国王,因为受到妻子的欺骗,所以非常憎恨女人,他决定每天娶一个女子来做他的妻子,第二天早晨就把她杀掉。这个国家的宰相有个女儿叫山鲁佐德,她为了消除全国女子的苦难,自高奋勇地嫁给了国王,山鲁亚尔征求了国王的同意后把妹妹接到了宫中,为她讲最后一个故事。国王在旁边听得也入迷了,不知不觉天亮了,可是故事还没有讲完,山鲁佐德请求国王,只要不杀了她,每天都讲一个故事给国王听,国王同意了,山鲁佐德讲了一千零一个晚上,国王终于被感动了,他发誓,再也不乱杀女子,并且立山鲁佐德为王后,他还让人记下了山鲁佐德所得讲的故事,便有了《一千零一夜》这本书。

希望所有同学在这本书的熏陶下和启发下。变得坚强、勇敢、善良、机智起来,成为一个真正热爱生活的好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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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曹文轩小说《红瓦黑瓦》读后感

全文共 11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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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红瓦黑瓦读后感

读书是我最感兴趣的事,一有时间就读书。我读曹文轩的纯美小说情有独钟,他的小说写得十分朴实,我看了之后,回味无穷。暑假,我读了几本曹文轩的小说。其中,《红瓦黑瓦》让我感触特别深刻,也可以说是受益匪浅。

故事讲述了小主人公林冰的初高中生活,描写了他与同学之间发生的令他难忘的事。我最喜欢的故事就是林冰与他的高中语文老师艾雯之间发生事。林冰刚上高中,写的第一篇作文就被艾雯老师评为全班最差,令他很不福气,把作文本给撕的粉碎。艾雯老师却丝毫没有生气,她耐心地指出他作文中的不足:语言太过花哨,缺少纯朴和真实。老师并给了他两大箱子的书,让他大量增加阅读。

看完这个故事,我陷入了沉思。自从升到五级以来,我的作文一直就得到好评的次数不多,缺点不正和林冰的缺点一样吗?我常常把作文写得太过虚幻,没有扣人心弦的场景。亲人之间的关心、师生之间的情谊、同学之间爱护、朋友之间的相助、困难中的坚持……这些点点滴滴的小事都是我写作中所缺少的情感。看看曹文轩的小说里,故事讲的都是一些生活小事,比如,去同学家做客,或是一次劳动。但写的却都那么引人入胜,令人着迷,我不禁暗暗赞叹曹文轩的文笔之好:把一件小事写好,才是真正的功夫!

我的梦想是当一名作家,总有一天,我也要像曹文轩一样成为大名鼎鼎的作家。

【篇二】《红瓦黑瓦》读后感

手捧“曹文轩”叔叔的《红瓦黑瓦》,久久的胡琴声在我耳边徘徊。这本书中,情节丰富,内容生动有趣,感情细腻。让我受益匪浅。

《红瓦黑瓦》顾名思义,红瓦是初中校舍,黑瓦便是高中校舍。红瓦黑瓦是油麻地镇唯一的中学和高中,它是当地人们的理想。所以那里的人们总是想自己的孩子,将来先进红瓦,再进黑瓦。

林冰,是油麻地中学的学生。再铺完床之后,他认识了和他同一个宿舍的人。它们分别是:马水清、谢百三、和刘汉林,林冰是他们中最小的一个。在逛街之后,他们发现有一个名叫乔桉的人霸占了林冰的屋子,后来,马水清一怒之下把乔桉连人带褥子统统扯到了地上。刚过了一天,他就与班主任保持着一种最亲切的关系,被马水清知道后,他重复着一句话:“乔桉想当班长!”。这个短句被大家传来传去的,全班同学看乔桉的时候不再像一个人,而像看着一颗野心。在选举前夕,马水清告诉林冰了一个关于乔桉的故事:乔桉的父亲就是他外公。他十岁时,放火烧了那老东西的房子,和他母亲一起走了三百里公路逃到了现在的邹庄。这个消息也传了出去。大家最终选了谢百三当班长。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每一件事,每一个人,都是作者用自己的情感去酝酿、去编织。没有任何虚假,只有无时无刻不让读者感受到温暖的感觉,关怀与情意荡漾在字里行间。才能使读者感动,产生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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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狼图腾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8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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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爱上了一本动物小说——《图腾》,它以有趣的写作手法和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深深的吸引了我。书里有北京知青陈阵,热情好客的蒙古族人民,还有令人敬畏的老猎人,更有那称王称霸的草原狼,勇敢机智。

这本书是作者姜戎30年的心血,他细致地描绘了俩个北京知青—陈阵和杨克来到蒙古额仑大草原,在一次掏狼崽的任务中收养了一只小狼,通过他们与小狼的朝夕共处,产生生死之情。

狼生性凶狠毒辣,为了生存,不惜一切代价用其超常的智慧才能捕食猎物。其中“狼与老兔决斗”这一片段当我胆颤惊心。小狼看到又肥又大的老兔,先亮出狼牙,使其畏惧三分,接着伸出前爪,试探动静。老兔也不甘弱抬起强有力的后腿像重炮一般,猛地一击,差点踢瞎小狼的左眼。小狼立刻退后三步,绕着老兔转圈试探几回,终于发现它的弱点,用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到老兔的面前,张开强有力的双爪,抓住兔头,使劲一拉,发现那对巨炮并没有伤害它,再用更大的力气往身边扯,等老兔气力用尽,无力挣扎时,用锋利的牙齿无比精准地咬住老兔的气管,直至于死亡,最后张开血盆大口,把老兔咀嚼的只剩下几颗牙齿。在适者生存的大自然里,只有强者才能存活。

大草原上的狼追求自由独立,拥有不屈不挠的高贵灵魂。小狼拒绝被人类用铁链牵着走,每次主人要牵它时,总会遭到他的极力反抗,露出狼牙,好像在告诉人们,我要自由,要想用铁链拴着我走,就给你颜色看看。即使人们强制套上铁链,它会一动不动趴着,哪怕脖子上已经勒出一条血痕,也可忍受死亡绞索的疼痛,仍然不放弃尊严。这是它们与宁愿被牵的动物最大的区别。

狼也除人类以外天下第一兵家,对近战、野战、奔袭站、游击战和运动战都了如指掌,很早就发现低音比高音传递更远……

狼的力量、机敏、纪律性等于或大于人类,这是狼称霸草原的原因。

读完这本书,改变了我对狼的看法,以前以为它们是残暴的侩子手,其实无论食与杀,都不是它们的目的,而是为了心中神圣不可侵犯的自由、独立和尊严。作为人类也一样,要活的自由,活的独立,才能在社会上获得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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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经典长篇小说三国演义读后感

全文共 8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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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如同饮食,在这些“食物”中,有着如甜点一样的娱乐书籍,也有回味无穷的古典名著,但这些名著中,对我来说最耐人寻味的就要属《三国演义》了。因为它让我感受到“读书之乐”

初次“食”这本《三国演义》时,看到刘关张结为异姓兄弟,并且讨伐黄巾军时,那场面,仿佛身临其境,浴血奋杀的情境让我义愤填膺,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这种“读书之乐”这种诱惑让我不得不往下看,看得让我被这些英雄豪气深深渲染,看到赵云救阿斗的时候,那威武雄壮的身姿无可匹敌,一人抵挡千军万马,那舞着枪,挥着剑的形象,深深刻在我的脑海里,直至做梦也能梦见他。

英雄当然也不只他一个,还有众人皆知的传奇人物——关羽。

水淹七军,刮骨疗伤等等事迹,都能体现了他的勇猛,斩杀华雄时,曹操本来想给关羽一杯壮胆酒,但关羽说等他回来时再喝,他打开城门,挥舞着青龙偃月刀,不几回合,就将华雄斩杀,等到拿酒时,酒竟然还是温的!看的我又惊讶佩服,又高兴地手舞足蹈,每当别人说起这故事是,我总是自豪的抢着说,好像是自己亲身经历一样。

说关羽是是说不完的,所以只好放下,说起另一位智者——诸葛亮。

诸葛亮七擒孟获,这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他的故事,七擒,当我看到了才知道,原来是其次抓住了蛮王孟获,每次看到孟获被捕,我就乐的前仰后合,上气不接下气,这也上我感受到了诸葛亮的聪明才智和宽厚大度,使我更加佩服他。

至于“__雄”曹操吗,我并不怎么喜欢他,但他的一件事却让我记得很清楚,就是——割须弃袍。平时高傲的不可一世的曹操,今天怎么割须弃袍了?原来他是为了保命而割须弃袍的。当时曹操自己单枪匹马被马超追杀,马超对士兵们喊:“前面有胡须的是曹操,杀了他,赏金万两!”话音未落,曹操便割了自己心爱的胡须。马超见了,又大喊到:“前面穿黄袍的是曹操,杀了他,赏金万两!”曹操接着又弃了自己心爱的袍子。看这段是看的我“咯咯”直笑。

读书给了我很多快乐,也增长了我不少知识,我相信,我时刻都会记着,“食”书的感觉是多么美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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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西游记经典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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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刚上五年级的时候,读了《西游记》。它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读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西游记》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经过了九九八十一难,从西天取得真经归来的故事。书中的故事和情节让我感慨万千。

书中的主人公孙悟空为了保护师傅,在一次次的劫难面前,勇敢机智。悟空这种勇敢的精神让我佩服,也很值得我学习。这让我想到自己曾经经历的一件事。那是我上二年级的时候,班里的女生都喜欢跳大绳,她们把两根绳子系在一起当大绳,我因为被大绳勒到过脖子,所以,班里就我自己不敢跳大绳。这一天,老师说要跳大绳,我心里忐忑不安,不一会儿,就轮到我了,当时我的心里像是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手心里面都是汗。旁边的女同学看出我的紧张,鼓励我说:“没事,不用怕,很简单的。”我心里好像有两个小人在打架,跳吧,我真不敢,怕自己再一次被勒到;不跳吧,又显得自己太懦弱。

不行,想到悟空在取经的路上遇到那么多妖魔鬼怪还是勇敢斗争,自己这么一点点困难就放弃么?我鼓起勇气,咬紧牙关,开始加速奔跑,勇敢的往前一跳……呀!太不可思议了,我竟然突破自己,跳了过来!我终于战胜了自己,战胜了胆小和懦弱。班长跑过来笑着说;“你可真厉害呀!”她也为我竖起大拇指。

是啊,这本书是我的好朋友,它教会了我要勇敢去面对自己生活中的困难和挫折。我爱书,更爱《西游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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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匆匆那年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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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时我们一边老师面前唱“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早早早,你为什么背上小书包”一边在伙伴面前唱“我去轰学校,从来不迟到,一拉线,我就跑,小学校轰的一声炸没了”;

初中时我们一边学人体生理卫生,一边看《古惑仔》研究《满清十大酷刑》;

高中时我们一边传着纸条看着漫画,一边练习东西海三城模拟做四中黄岗试题。

大学时我们一边狂热世界杯读《哈利·波特》同居翘课,一边学邓论马哲毛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我们一边被人注目着,一边被人鄙视着。

我们一边教人宠溺着,一边任人声讨着。

我们让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姥姥姥爷默默保护着,和男朋友女朋友同学发小网友偷偷长大着。

我们——80年以后生人,被叫做80后,大多数人别称独生子女。

我们度过了没有电脑和综艺的童年,正经历着没有战争和饥饿的成年。

就这样不知不觉的,当新时代偶像比我们年纪还小,当博格坎普挂靴小贝去了美国大联盟,当我们开始挣钱养家还房贷车贷,当周围同龄人已经有人结婚生子甚至有人结了又离,当一个哥们跟我说初恋那女生如何如何,遥想起当年怎样怎样,我才发现原来我们已然长大,也有了所谓的曾经,也有了故事可讲。

每个人都有青春,每个青春都有故事,每个故事都有遗憾,每个遗憾都有回味不尽的美。

我们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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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平凡的世界长篇小说读后感悟

全文共 8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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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看到乔伯年出现的那里了,看到这里,感觉在这片黄土高原上出现了一丝希望了,比起前面大家在对本村与外村的人进行的政治教育,有很大的不同了。

看到在孙少安遇到自己与润叶的爱情不能如意的时候,虽然是因为家庭背景的问题,他也没放弃自己,还是在外乡找到了一个爱自己的人,他是多么的平凡,而这样的平凡是很可贵的,还有在他向大家提出要改革他们村的生产方式的时候,是对当前的形势了解的很彻底,看的很远,这是他与别人很不相同的地方,也是这个人物的特色。他在那么小的时候就开始出去做事了,还处处为家里人着想啊,在那个时代的小孩子必须要承受的,就像少平读完高中之后,就只有回家务农,不过不久就去村里教书了。虽然这些在那个年代是很普通的,但是作者在他们之中通过这两个人物的描写,将人们那可贵的平凡很好的描写出来了。

在他哥哥与润叶没有结果之后,少平还是鼓起勇气与田晓霞好好交往,虽然只是很普通的友情,但是他也没有顾及那些,这就体现了他的与众不同。还有在他在之前喜欢的那个郝红梅,虽然之前她为了追求本版那个有地位的男生,对少平做了很多很过分的事,但是在她遇到偷东西被抓到之后,少平还是没有计较以前的事,将她救出来了,他是多么的大度与宽容,还有他对自己所在的那个时代会发生这些事已经不会感到吃惊了,但是他自己却没有被改变,还是保持自己的本色。

在这一段时间发生的还有一件重要的事,就是润叶与李向前结婚,不喜欢但是还是为了她的二爸的仕途,但是因为润叶还是没将少安放下,自己就离开家,自己一个人到外地去工作,期间过的很辛苦,但是在她身上有不想就此放弃自己,让自己随波逐流,这是对自己的爱护与保护。

还有关于田福堂是一些“伟大事迹”,在他们村发生旱灾,而且到了很严重的时候,他为了加强自己的威信,自己组织本村的人去偷挖河坎,结果发生了人命案,还有为了“学大寨”,他好大喜功,炸山修田,叫人搬家又弄的天怒人怨,这些事将他彻底的打垮了,身体也变得比以前差了好多,这个就是现在很多走上仕途的人的原型,体现了他的好大喜功与没有远见,考虑事情不够周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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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说摆渡人读后感

全文共 10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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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接近尾声,夜已经很深了,结局就在最后一页,我却并不好奇。因为, 对于迪伦和崔斯坦而言, 不论这场成长的私奔成功与否,都是值得的。

虽然是本奇幻小说,但读着总能让人想起发生在近前的一些小事,总也忍不住泪珠滚落。

*恶魔

迪伦往返荒原两次,无数次与恶魔交手,神奇的作者用不同的笔触描绘出形形色色的恶魔形象,每一次席卷而来的都凶恶有加,但各有不同,仅仅是这些文字的精心处理也能让读者津津有味。

“我死了吗?”迪伦问道。很平静。

能够好好生活的时候,世界总是一片冷漠,同学排挤,家庭破碎,孤单又弱小,没有那么多的兴趣和留恋才会真的能够平静下来吧!但是奔向新世界一样要跋山涉水、战天斗地。从尖利呼啸、嗜血的恶魔掌中逃生,以坚强的意志力和信仰才能在另一个世界里等待期待的人出现。其实,死过去也没有那么简单。那个世界里没有几个兴风作浪的妖孽?

另有一说,恶魔再强大,强不过心魔。荒原上的路途正是我们内心灵魂的影射,天气的变化,也是我们心情的反照。心宽自然天地宽,修行是生生死死都存在的课题。

*留恋

《我不是天使》故事中,美丽的女子虽有亲人却把遗产赠与一面之缘的陌生人。听来不可思议,其实是亲人都不需要她的赠予。死后尚如此寂寞,活着时是多冷清啊!

我们能够和父母热火朝天地吵架拌嘴,和伴侣大动干戈维系婚姻,和朋友因为联络多少而烦忧·····每天不知所终地在矛盾中穿行,被各种关系牵绊负累的时候,又是多少人羡慕的热气腾腾的生活呢。

那些因为委屈留下的眼泪,因为气恼而揉成一团的眉毛,因为嘲笑而抽动的内心,因为紧张而痉挛的小腿,都是行将就木时无比留恋的点滴。

因为留恋能生发出许多勇敢,但也许是怯懦。

于是迪伦在回到极乐世界之后能够有毅然决然的决心穿越满是荆棘和恶魔的荒原寻找崔斯坦。然而崔斯坦却因为不愿失去而驻足不前。

怯懦也好勇敢也罢,只有在乎了,觉得重要时才会去权衡。

*值得

我不会失去她!我不会失去她!

她是个值得保护、值得关怀的灵魂。他愿意为这个灵魂献出自己身体的一部分。

真正的死亡是魂飞魄散,的确吓人。但是待在这个地方有什么意义呢?她还是像面对荒原之前那样形单影只、落落寡欢。不值得为这样的等待付出一生的时间。

生活有太多的规律可循,也有太多不知由谁制定的规则必须遵守。久而久之,我们就害怕逃脱,害怕因为一时的坚持和冲动而毁去平平庸庸波澜不惊的生活。但是,那些所谓的条条框框其实就是拴在老虎脖子上一根脆弱的锁链。果敢地冲破了,就获得了自由。

平淡生活是令人向往,但是我们千辛万苦过桥喝汤挤破头为人,不就是来寻找不一样、体现各自价值的么?

所以,为各自的一个信仰,做出选择。前进或是等待。

相信,有一天会在遥望的路口看到你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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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莫言小说丰乳肥臀读后感

全文共 13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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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读过莫言小说,选取这一本或许只是它的名字吸引了我。

那时,我正在天津打工,闲班无聊,便去租书。在一个书摊前,我看到了这本,那是莫言的小说选,以前听说过这本,一看又是当代学生的推荐书目,可作者又怎会用丰乳肥臀作为书名呢,于是迫切的拿回家里。

一开始,便一下子吸引了我,令我非一口气读完不可。故事的背景是山东高密东北乡的残酷的抗战史,故事的梗概是一个母亲在这样的恶劣的,近乎绝境的条件下带大九个孩子,不,是十一个孩子的故事。她的以前那样丰满的乳房被一点一点的吸干,那是母爱在流淌啊。她的以前俏丽的容颜被岁月无情的摧毁。她带着孩子,先是经历了家庭的折磨,后又经历了残酷的乡匪之间的战争,又经历了国共两党的之间的战争。这期间,她眼看着一个一个女儿的背叛,目睹了,一个一个亲人的离去,尝尽了生活的一个一个坎坷……

这本书,令我看到了旧社会的母凭子贵的封建思想,和残酷的革命战争,还有一个母亲的大于天的伟大的母爱。

我想,无论是电影,还是小说,在岁月的不断流逝里能够留给读者的或许只是一段文字,或只是一个场景。在当今物欲横流的社会中,能够做到这一点已经是难能可贵了。况且好书已经越来越少,读书的人也越来越少了……

那一段文字作者写的最美,是被作者单列出来的。母亲的最后一对儿女是一对双胞胎,取名金童玉女,玉女因为难产,从小眼盲,她一步也离不开母亲,也只有她留在了母亲的身边。从小就被金童剥夺了吃奶的权利,她的存活简直就是一个奇迹。她那样的漂亮,仿佛一个天使降临在人间。

她的世界是黑暗的,但是她的心灵却是最美里的,最洁净的。她明白自己,是母亲最大的负累,虽然她看不见,可她感觉的到。每当夜里她听到母亲呕吐的声音,她的心便如刀割一样的痛,她的眼泪如泉一样的流下来。她不敢被母亲看到,她怕母亲悲哀……她明白,是她离开的时候了……

读到这,我在奇怪,母亲病了每日呕吐?之后才知,原先母亲给别人做长工,家里的孩子还要吃饭啊。开始她往自己的口袋里偷回一些玉米,芸豆啊什么的,但是渐渐的被人发现,之后无论藏在哪里都被人找出来。之后无奈之下,她就将一些东西吞到胃里,到家里在吐出来,洗尽,做成面饼……多么伟大的母爱,我流泪了……

没有人明白,之后他的失散的儿子金童回来的时候,母子俩抱头痛哭之后,母亲说我要为儿子做饭了,但是家里没有一粒米啊,母亲说,我出去给你做,,金童感到奇怪,当母亲将手指塞进喉咙时,当母亲把芸豆用纱布捻成面饼端到儿子面前时,金童一下子跪倒在母亲的怀里……

就在那天夜里,玉女决定走了,她还是第一次单独外出,她摸索着走上了通向江边的道路上,不知为何,她的情绪那样的愉快,她一路走来甚至哼着母亲总唱的那首歌谣。她一点没有犹豫,慢慢的走向江心,走向前方。那天,她那样的美丽,她穿上了母亲亲手缝制的嫁衣,母亲曾说过,只有你最听话,又最漂亮,她必须要亲自看她找到自己的幸福……

就在那个夜晚,星空出奇的耀眼,月亮出奇的皎洁。就在江水吞没的一刹那,玉女的眼前出现了奇迹,她竟然能够看见,那是一个菩萨。她说,是该回到我身边的时候了……

作者,显然很喜欢这个人物,不期望她就这样夭亡。

作者以其磅礴的气势,委婉幽默的口气,读后令我浮想连篇,甚至多年以后仍不能忘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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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明朝那些事》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7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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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那些事》,近两年来一部非常走红的网络小说,作者以明朝历史为背景,用诙谐幽默的语言娓娓叙述。读这套书,就像在听一个人讲故事,故事很精彩,让人感觉就像书中所说那样——原来历史如此精彩。

这本书讲了两百多年的明朝历史,以明朝皇帝为主线,辅以各朝代的名人,讲了宫廷斗争、朝政纷争等这些历史学家向来重视的东西。读这套书,相信很多人并不是本着用它来研究明朝历史的用意,而是觉得它是本好小说,让人读着欲罢不能的小说,看到动情处可以为之感叹流量,看到幽默处能捧腹大笑。

书中基本以人物为主,一套书下来,描述了大明王朝众多的出名人物,由于作者本着名人要突出名人中的名人,坏人要突出坏人中的极品坏人,因此大多数人物都是我们耳熟能详的。既是人物为主,给我感触良多的也是那些名人,书中叙述的这些名人中,最令我敬佩的有三个人:于谦、王守仁、海瑞。

于谦,土木堡之变后撑起明朝一片天空的领袖。他给我最大的感触便是正直,浩气冲天。从他身上,可以看到中国儒家文化中的精华,救民救国与危难之中,敢于承担责任,以民族国家利益为首。就像范仲淹所说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我喜欢称这样的人为英雄,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身上所散发的光辉,值得令人敬仰。

曾经看到过一篇评论,说于谦是民族英雄,于土木堡之变中挽救明王朝,但此后身上的封建忠君思想过于落后,此评连带岳飞、文天祥,一起批判了“封建忠君思想”。中国文字向来是欲扬先抑或欲抑先扬,后一句往往分量更重。这篇评论,更多的是批判。但我觉得这番评论实在是欠妥,颇有迎合当权者的意味。这样的民族英雄,处在他们的时代,做出这些大事的时候恐怕想的更多的是华夏民族所建立的国家。也只有他们,才能被称之为英雄,只有他们,才不辱没千百年来读过书的华夏儿女的精神。

第一次知道于谦是小时候读到他的诗《石灰吟》:“千锤百击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身碎骨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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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说《童年》读后感

全文共 3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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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写小主人公阿廖沙寄居外祖父家的生活经历。在小主人公周围,有严厉而暴躁的外公,有慈祥的外婆,有爱喝酒闹事的舅舅,有漂亮而忧郁的妈妈,还有会跳舞的年轻学徒,有抬起长腿踢妈妈胸脯的继父,有“奶奶”绿老太婆,还有一群玩草鞋大战、在冰天雪地里到小岛上去偷木板的小流浪汉……

我读了《童年》这本书后,让我印象最深的是第一篇故事《墓地里的两只青蛙》。因为,这篇故事写了小主人公阿廖沙的父亲死了。他的父亲仰面躺在地板上,穿着一身白衣裳,身子伸得老长老长;光着脚,脚趾头奇怪地张开着……父亲的死让阿廖沙很难过,不过阿廖沙却坚强的活了下去,努力学习。

读完《童年》这本书以后,我要学习阿廖沙的精神。想一想,我们现在的生活多好啊。我们还要学习阿廖沙努力学习、勤奋学习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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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自传体小说《童年》读后感

全文共 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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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是前苏联无产阶级伟大的作家,他亲身经历资本主义残酷的剥削与压迫,写出了无数感动人心的作品。寒假里,我读了他的自传体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其中《童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记忆。

《童年》为我们讲述了一位孤独少年阿廖沙的成长故事。阿廖沙的童年是多么的难过啊,真的可以用“窒息的天地,苦难的童年”来形容。

他三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寄宿在外祖父家,凶狠的外祖父经常毒打阿廖沙,有一次还差点把他打死!,他10岁左右又失去了母亲,由于无法忍受在外祖父家的生活,阿廖沙读完三年级,就永远离开了他心爱的学校课堂,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他当过学徒、搬运工、面包师······他的童年真的是饱受了生活的所有艰辛和痛苦。饱览了生活的艰辛的他酷爱学习,在艰苦劳动之余仍坚持写作和阅读,最终成长为一个坚强勇敢、充满爱心的人。

读了这本书,我不禁陷入了沉思:高尔基的童年真的很悲惨,和他比起来,我们真的是太幸福了!不仅没有痛苦与斗争,整天在父母的庇护下无忧无虑地生活着。甚至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却还在整日地埋怨老师管的太严,妈妈太唠叨……真是和阿廖沙有着天壤之别!

我不禁想到了自己我已经12岁了,连自己的内衣都是妈妈给洗,妈妈说:“你什么都不用管,只要好好学习就行!”可是我却整天在妈妈不注意的时候跟同学闲聊、上网打游戏……现在想想,哎,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如果让我处在阿廖沙那样的境地,真的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有勇气有能力活下去。

读完这本书,我对今后的生活有了新的认识。我明白了阿廖沙的童年虽然是灰暗的.,充满苦难的,但是他总是用笑来面对困难,不放弃!我明白了我们应该珍惜珍惜童年的美好时光,好好学习,好好充实自己,让自己的童年不再留有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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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自传体小说《童年》读后感

全文共 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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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俄罗斯著名作家高尔基所写的《童年》,这本书中形象地描绘了主人公阿廖沙悲惨的童年。

阿廖沙的父母双亡,而外祖父的脾气十分火爆,只有外祖母疼爱、关心他。外祖父不喜欢他,有时还要毒打他。他的两个舅舅也讨厌他、为难他。其实主人公阿廖沙的原型就是这本书的作者高尔基,高尔基借阿廖沙来描写自己的童年。这使我深刻地体会到了高尔基的童年和我们比起来实在太惨了!

再看看我们,被父母宠爱着。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老师讲课;回家也有美味等着我们品尝;想要什么,只要父母能做到的,都会尽量满足;如果被欺负,大人们还会狠狠教训那个人。而高尔基生活的那个年代呢?高尔基的生活从不平静,几乎天天都有人辱骂、伤害、欺负他,而亲人对他也不管不问,甚至还刁难他、毒打他,他也只能默默地忍受,坚强地面对。

高尔基童年的艰苦生活,使他变得坚强。他奋发图强,最终成为一名伟人。他的坚强不屈,敢于面对困难并克服困难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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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科幻类小说《三体》读后感

全文共 11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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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体文明的战争使人类第一次看到了宇宙黑暗的真相,地球文明因为黑暗森林打击的存在如临大敌,不敢在太空中暴露自己。罗辑的威慑使三体文明被迫解除了智子的封锁,两个文明开始互相交流。

(与第二部几乎同时)航天发动机工程师程心进入行星防御理事会战略情报局(PIA)工作,为向三体舰队发射探测器提出了“航线推进”方式,促使暗恋自己的大学同学、癌症患者云天明放弃安乐死成为阶梯计划中的被执行人。

黑暗战役中幸存的战舰“青铜时代”号被唤回,却受到欺骗以谋杀和反人类罪被逮捕审判,而“蓝色空间”号在其警示下继续逃离,地球派出能够进行恒星际航行、具有发射引力波能力的“万有引力”号与三体的两个“水滴”同行对其追击。

程心由于云天明赠送给她的一颗恒星被物理博士生艾AA发现带有行星而从冬眠中被唤醒,发现这个时代的世界变得女性化,过去在PIA的上司维德为了继任执剑人枪击她未果(后由智子得知维德的威慑度为100%),程心在具象化的“智子”劝导下参加竞选。

因为罗辑的成功,程心将执剑人看作只需花费时间的一项任务。程心刚刚拿到引力波发射器的控制器后,六个水滴向地球发动攻击,程心出于“母性”未启动广播,六个水滴将地球上的引力波发射器全部摧毁。同时,进入智子盲区的与“万有引力”号同行的两个水滴开始攻击两艘战舰。随舰航行的宇宙学观测者关一帆提出了宇宙维度是病态的观点;“蓝色空间”号上的人员借助四维空间碎片摧毁了水滴,并占领了“万有引力”号。两舰全体表决启动了引力波广播,向宇宙公布三体星系的坐标。另一个智慧文明接到广播后用接近光速的粒子摧毁了刚刚捕获三体母星为其卫星的恒星。三体母星在恒星爆发中被完全摧毁。

三体世界毁灭后,被三体第一舰队截获的云天明与地球取得联系,通过自己编创的三个童话向程心透露大量情报;人类自以为悟出了生存竞争的秘密,开始进行掩体计划,程心将造光速飞船的理想和星环公司交给了托马斯·维德。由于空间曲率驱动研究受到公众和政府反对,维德等科学家试图用反物质子弹争取自由被程心终止。最终维德被处死,所有的参与者被处决。

维德死后,参与者不断从牢中被放出。花了35年才开始继续研究,留下一艘实际上的完成品飞船“星环”号。然而宇宙中还有更强大的文明,战争的方式和武器已经远远超出人类的想象,歌者文明使用一种能使三维变成二维的技术,毁灭了整个太阳系,由于逃逸速度为光速,程心的错误判断使得人类耽误了光速飞船的研究。整个太阳系变成了薄薄的一幅画,只有程心和艾AA乘坐唯一的光速飞船离开。

而程心和艾AA驾着“星环”号飞离了那里。她们在云天明送给程心那颗恒星的一颗行星上遇到关一帆,探讨了宇宙降维的真相,当云天明终于到来时却不慎触发了“死线”,整个星球陷入光速黑洞中,飞船花了一千多万年才方降落,于是程心和关一帆在云天明留给他们的小宇宙中短暂居住,直到受号召将物质归还给大宇宙,重新进入宇宙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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