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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位好小伙伴作文(汇编20篇)

导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伙伴,你喜欢你的小伙伴吗?你会怎么夸ta呢?下面是开学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作文,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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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2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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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孩子都有童年的小伙伴,我的小伙伴是潘跃阳。

他的身体胖胖的,很可爱。他的眼睛像黑宝石那么明亮,他的脸总是红红的,好像红苹果一样。我的同学潘跃阳劳动积极、大胆、善良。有一天,他在用报纸擦窗户,我便问:“你为什么用报纸擦窗户呢?”他说:“书上还说的,用报纸擦窗户更明亮。”他说着说着,一不小心摔到了地上,腿摔破了皮。但他咬咬牙说:“我没事,抹一点药就好了。”我觉得我的小伙伴很坚强,而且很爱劳动,他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这就是我的小伙伴,一个勤劳、坚强的人,你们喜欢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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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写小伙伴让座的作文

全文共 6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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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老爱幼,互助互爱是我们国家的传统美德,关爱别人就从身边的小事一点点做起。

记得在去年一个冬天的夜晚,天空中飘着斜斜的雨丝,寒冷极了。我在大润发买了一包包东西,来到对面的公交车站台坐9路车回家,站在站台上,看见一辆辆小轿车在眼前飞驰而过,心里非常着急。当我抬头远望,一辆熟悉的公交车正向我驶来。在拥挤的人群中,我娇小的身体挤了上去,在车厢的中部找个座位坐下来,公交车在摇摇晃晃中驶离了站台。

过了一站又一站,这时上来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奶奶,她的的左手握着一根拐杖,右手提着一个篮子。老奶奶向四周望了又望,没有发现一个空座位,她慢慢地来到我的边上,用手扶着座椅的靠背。司机看见了就一遍遍地播放着录音:“请照顾有需要的乘客,给她们让座,谢谢。”可是没有一个人站起来。

这下我的心里充满了矛盾,因为老师经常说过要尊老爱幼,该不该给她让座呢?我的心里就像两个人在吵架,一个小天使说:“这位老奶奶这么老,她会站累的,你应该把座位让给她。”另一个小魔鬼说:“管她呢!她和你又不认识,你离家还那么远,就别让了。”这时车震动了一下,差点把老奶奶摔倒,也震醒了心中充满矛盾的我。作为一名少先队员,我应该要懂得尊老爱幼,主动让座,于是我鼓起勇气,站了起来,撒了一个小小的谎,对老奶奶说:“您请坐,我马上就到家了。”老奶奶对我说了声谢谢,面带感激地坐下了。

突然一个急刹车,全车的人都往后仰了一下,我心想:“如果老奶奶还站着,准会摔跤。

此时的我站在过道上。全车的人向我投来赞许的目光,我的心里变得快乐起来,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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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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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着一个大圆脑袋,一双大眼睛,头上还有一个“淘气疤”。他就是我的小伙伴吕丹阳。吕丹阳有很多的特点,先说那一点呢?就先说说他的倔强吧,他的倔强跟别人不一样。比如说做数学题,他做得很快,在他刚刚做完时,你说他做错了,他会和你开一场“辨论会”。我们时常争论得面红耳赤,互不相让,有时还拍起了桌子。如果他真的错了,仔细跟他一分析,他就承认自己错了。

他很坚强,一些小擦小碰是不会把他弄哭,弄急的。他学习上表现得很聪明,但一有其它突发事件,他常常不知怎样处里,看起来像热锅上的蚂蚁,急得团团转,。这大概是他年龄比我们同班的小伙伴小的原因吧。他不但坚强,而且很幽默。

上次我们做值日时,一个同学给我扔抹布,不小心扔到了他头上,本以为他会生气,他却风趣的说:“您的飞机偏离了航线,掉下来了。现在又重新起飞啦!”说着,把抹布扔给我。 他虽然有优点,但也有最大的缺点——马虎,有一次写数学卷子时,有一道题“小明的爸爸爸今年30岁,是小明的5倍还多5岁,小明多少岁?”他把手举得高高,脸上露出一幅胜利的笑容。老师问“吕丹阳,小明多少岁?”吕丹阳答:“小明155岁。”全班哄堂大笑。连老师都乐了,“哪有儿子比爸爸大的呀!”我想:“他一定没有好好审题吧!”再看看吕丹阳,他红着脸,不知所措。

这就是丹阳,一个“小慧星”。但总也改不掉马虎这毛病,真没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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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7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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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刘婧雯是一对好朋友,记得我一年级的时候交的第一个朋友就是刘婧雯了。我们经常在一起有说有笑,一起打扫教室的卫生,而每一次我们都十分有默契。

记得有一次扫地,我和刘婧雯被老师安排扫地一、二两个小组,我听了飞快地跑到橱具柜拿了两把好用的扫把,在跑回去递给她。我和她商量好,她扫一、三、五、七排,她扫二、四、六排和走道,而拖地就反过来,她拖一、三、五、七排,我二、四、六排和走道,就这样连排桌子,排板凳也轻而易举全部搞定。每一次都是我们最早地回家。

虽然我们打扫卫生很默契,像是永远不会吵架的好朋友,但在我的记忆中还是有一次吵架的。

记得那是我一年级的时候,一到体育课,我们大家都高声欢呼,那节体育课也不例外,体育课一休息我刚要拉着她去喝水,她就让我等一会儿方雨喆。反正两个人玩和三个人玩都一样,不如就等她吧!我在心里想到。过了一会儿刘婧雯见方雨喆来了就跑去和她玩得不悦乐乎。而我却一个人去喝水,看着她们玩得那么开心就像把我给遗忘了,过了一会儿刘婧雯来问我要水喝。我就对她说:“我有什么好玩的就去找你,而你只是在想喝水的时候来找我。”说完我就气呼呼地向小树林里走去。快上第二节美术课了,我心里有点后悔,想是不是我说得话太伤人了,太过分了?是不是要先向她道歉就没有勇气说出口,于是这件事就一直持续着,时间过了一天又一天。又到一节体育课,我去小树林,我看见刘婧雯在旁边像是在等谁,我走过去,沉默了一阵,我们便不约而同地说了句对不起,“我不应该那样对你说话的。”“我也不应该不去找你玩的。”说完我们便呵呵地一起笑了,手拉手走进那遍地黄叶的小树林,踩着那金黄的树叶,听着那沙沙的音乐,那音乐仿佛在为我们奏起友谊之歌。

事情已经过去六年了,每当我看见那秋天小树林里飘落地满地都是黄叶就想起了那段日子。其实,这六年来有许许多多值得我们共同回忆的故事,而这片小树林就记录着我和刘婧雯那永远不会改变的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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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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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双迷人的眼睛,浓黑的眉毛,一张樱桃小嘴,瓜子似的脸,衬托出她的可爱,她就是我的好伙伴——小婷。她是一个脾气暴躁的人,但关心起朋友来,总是让人感动,就拿这件事来说吧!

那是一个晴朗的下午,我们第一节是体育课,上课铃一响,我高兴得一个劲冲出去,突然,不幸的意外发生了:由于我跑得太快,不小心摔倒在地上,我的脸红肿起来,膝盖好几块淤青,手擦破皮,并流出血来。这时的我紧张的哭了,这时,小婷看见了,马上跑了过来,问我说:“怎么了?佳妮,怎么摔成这样?”我一一告诉她事情的经过,她听了,不但没说我鲁莽,还对我说:“快!我背你去医务室,不能耽搁太久,以免伤口感染。”说完,她背起我,往医务室走去,尽管我很重,她都没说一句。

到了医务室,她马上拿消毒水,刚要帮我擦时,她还安慰我说:“佳妮,待会擦时会有一点痛,你要忍住,一下就过去了。”她认真地帮我擦着,没有一点马虎,还跟我说:“忍忍就过去了,没事的!”擦好后,她像老奶奶一样,唠叨地对我说:“佳妮,你以后要注意点,不要太鲁莽,回到家不能下水……”

那一天,我看出了她的关心,还看出了她待人的真心,我真感谢他,感谢她那天无私的帮助,无私的关心。

虽然事情隔了整整四年,但我的记忆里还清晰地看见我那个爱关心、爱发脾气的小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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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童年的小伙伴,你在哪里?_我的好朋友600字

全文共 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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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岁年年花还在,年年岁岁人不同。

又是一年菊花开,可是喜欢菊花的你却搬走了,只给我留下了深深的思念。

那时候的你总是一脸阳光笑容。两潭清水般的眼睛,配上那轻轻勾起的嘴角,别提多迷人了。而甜甜的笑容总能化解我的一脸忧伤。你对待谁都像你的笑容那样甜。记得一个欺负过你的男孩受了伤,你依然不计前嫌地为他包扎、逗他笑。那熟悉的笑容,多么阳光,多么让我难以忘怀。

童年小伙伴,你在哪里?你还是那么爱笑吗?

你说过,菊花坚强,所以才是你的最爱。你又何曾不像菊花一样坚强呢?你从来不哭泣,遇到困难变得更加坚强。你还鼓励身边的人勇敢面对挫折。你看,从前爱哭的我也坚强了呢。

可是,童年的小伙伴,你又在哪里呢?你还是那么坚强吗?

不仅如此,你还豪爽大方。谁有了错误,都毫不犹豫、一针见血地指出来。为此,大家还给你送一个外号:刀子嘴。其实,谁心里都清楚,要不是你,大家的缺点还无法改正呢。

和我相比,你就像一块无瑕美玉,闪耀着璀璨的灼目光芒。而我,仅仅是一颗不起眼的、瑕疵的小石子。

童年的小伙伴,你在哪里?我思念着你的刀子嘴!

童年的小伙伴,你在哪里?你在哪里?

我甜甜地回忆着你。

你在我心里,在我心里,永不忘记。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天上那一颗星星也许就是你在看着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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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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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好多好多的伙伴,孙婷不是最好的一位,却是最特别的一位,因为他还有一个身份,那就是我的表妹。

在我的记忆中,她天生就是一个贪吃大王,她的没一个动作都毫无保留的告诉大家:“我就是贪吃大王!”是我记忆犹新的有两件事,下面我就来讲一下吧。

我5岁的时候,妹妹才四岁。那一天正好十六、一儿童节,奶奶带我们去看一场叫《冰河世纪》的电影,还给我们一人买了一桶爆米花,都是最大号的呢!电影看是了,我完全沉浸在了电影的剧情中,直到放了大半,我才想起了我还有爆米花没吃呢,手不由自主地伸到了桶里。咦?怎么空了?我可是一个也没吃呀!我看看妹妹,她那胖嘟嘟的小脸上有着满意的表情,手扶摸着肚子,斜靠在座椅上,“呀!”我忽然明白过来了,原来这个小馋鬼把我的爆米花给吃了呀!也难怪我找不到,呜呜,我的爆米花呀!

那天看完电影奶奶又带着妹妹来我家里玩,妹妹一进门就开始找零食吃,连鞋都没换,把东西翻得乱七八糟不说,还弄得屋子里到处都是脚印。我心里恨恨的想:“还吃!吃死你!我的零食呀!”扫荡完毕,妹妹开始动手了,左手拿着“上好佳”,右手拿着“桃李汉堡”一个劲的往嘴里塞,还嘟囔着说:“好吃,好吃。”又把汉堡带血丝昂后裔仍,拿起一个糯米糕,哦不!是四根呀!一下塞到嘴巴里呜呜…我的零食就这样被她抢走了。

她确实是我最特别的伙伴,因为它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贪吃大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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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2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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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好朋友,他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鼻子高高的,一副饱读诗书的样子。他有三只耳朵,多余的一只耳朵一点点大,长在右耳根的前面。

他的学习很好,他每次写的作业都非常认真。字也写的非常好看,还得过写字比赛的奖状呢!

他很喜欢说话,在我们班里面没有人能说得过他。他最喜欢的事是讲笑话,每次都可以让人哈哈大笑。

有一次,记得那是三年级,那天正好是国庆节,我们的节目是由叶晓东来主持,他说的话非常有趣,那天他就用自己的动作语言,把我们搞得哈哈大笑。他说我选两个人,一个人先出去,另一个就坐好,看那个人可不可以把那个人找出来。而叶晓东在旁边乱摸乱说,把找的那个人气的脸都红了。

我的小伙伴就是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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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描述小伙伴的作文

全文共 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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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十分要好的小伙伴。我们是在学校里认识的,她叫王萍。白润的皮肤,水灵灵的眼睛,天真的笑容构成了她那可爱,美丽无暇瑕的脸。她有一个优点就是酷爱看书。另外,她还很爱看书。或者,她有许多优点,其中一个就是酷爱看书。

那次体育课,校园里一片欢声笑语,同学们相互追逐打闹,玩耍。只有王萍一个人坐在花园里看书。不仅仅是在体育课,即使而且即便(不仅仅应当和而且相对)是在家里,或是经过书店时,她都会看上一会儿书;听到同学有好看的书时,她也会想尽千方百计看到书。去找到那本书来一饱眼福。

有一次,她听说我有一本作文书,里面的作文写得十分精彩。便走来向我借――“那本作文书能借我看看吗?”她细声说道。“在家里呢。”我不没好气地说。(应当补充说明为何没好气,否则读者看得莫名其妙。)放学后,我回家时,她急忙追上来对我说:“那本作文书……”“好吧。”我无奈地说。“你到我家来看吧。”回到家后,我把书递给她,她就如饥似渴地打开书,专心致志地翻着一页又一页书,我只管在一旁写作业……

除了喜欢看书,王萍也还是一个全面发展的好学生。语文,数学,英语,都难不倒她,但是最突出的还是音乐。她的嗓音十分甜美,唱歌很动听。她也会乐器,吹长笛是她最拿手的。悠悠的笛声让人听了心旷神怡。我常常说她――“你身上的音乐细胞太多了吧!”

这就是我的小伙伴王萍,一个酷爱看书,全面发展的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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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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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值得我信赖的伙伴,它就是——“小黄。”

小黄全身长着黄黄的毛,耳朵大大的,像个顺风耳,,眼睛圆溜溜的,亮亮的。最可爱的地方就要数它的是小嘴了,小嘴一闭一合,要是有人来了,它就会到你的脚边,嗅一嗅,再在你的身边滚滚,表示热烈的欢迎呢!

小黄在我们家,最怕的天气就是寒冷的冬天。只要冬天一到,小黄立马冻得直发抖,每天还必须洗一次热水澡,洗完澡小黄就对我快乐的汪汪叫两声,好像欢乐地说:“小主人你真好!”

在夏天的时候,我经常带小黄在门外溜 跶 溜 跶 ,小黄在门外可调皮啦!东跑跑,西跑跑,好几十分钟过去了,我追得它满头大汗,它却在那儿一点儿累的感觉都没有。有时,我与小黄也会在阳台上享受日光浴,小黄躺一张小凳子,我躺一张大凳子,一起享受日光浴,在享受日光浴当中,我经常戴着一副墨镜,而小黄看见我这个样子,心里痒痒得狠,也想戴,于是我便翻箱倒柜,好不容易呀,找着了一个我以前七八岁时候戴的墨镜,让它戴上,呵!小黄戴上了真酷,真像大名远扬的“狗仔队”呀!我们全家都被小黄这一身的装扮给逗乐了,小黄看见我们笑,它也情不自禁地欢了起来。

可爱又漂亮的小黄,我的小伙伴,你值得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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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的小伙伴350字作文

全文共 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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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乡在长阳,家乡的特产很多,有椪柑、柿子、地瓜、石榴等,但我最爱的水果,当然要数樱桃了。

细雨如丝,一棵棵樱桃树贪婪地吸吮着春天的甘露,它们伸展着翠绿的枝叶,一片片圆圆的小叶子,在雨雾中欢笑着。

春天过后,樱桃树上挂满了樱桃。

樱桃圆圆的,比杨梅稍微小点,可爱的樱桃挂在树上,好似一个红脸小娃娃没见过世面,探开头,好奇地望着这个世界。

你摘下一棵放进嘴里,轻轻咬开它,就会露出那鲜红的果肉,嘴唇上,舌头上,同时染满鲜红的汁水,待你吃完以后,那鲜红的果肉伴着甜甜的汁水,沁入心田。

樱桃有很多用处,比如说,可入药,樱桃树的枯枝可以当柴烧,樱桃树还可以做成盆景供人欣赏。樱桃营养也很丰富等。

每年夏天,我们家都要买很多樱桃,妈妈常说:“有快乐要大家分享。”家里来了客人,我就拿来樱桃和大家一起津津有味地吃樱桃,夸夸其谈地夸樱桃。

我爱家乡的樱桃,它让我们的家乡更加富饶!

[我的小伙伴35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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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和我的第一个小伙伴作文

全文共 39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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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念儿时的朋友,表达了小朋友间的真挚友情,以及对小伙伴的思念

我和我的第一个伙伴

我说的伙伴,其实是个小伙伴,也就是我人生记忆中的第一个朋友。他姓雷,大家都叫他雷毛儿,根据这个小名,我们就知道他是家里的老幺,至于大名叫雷什么,我就不晓得了。至今,我还依稀记得其模样,有点黝黑的团脸,身材敦实。

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父亲在一个叫共乐的乡村粮站工作,我家就在粮站附近名为姚家嘴的地方安顿下来。那是一幢偌大的院子,比邻而居的大约有五、六家。家家都有孩子,小孩多就闹热,因此,我的那一段农村的童年生活还算是颇为有趣。在这些孩子中,我和雷毛儿最要好,亲密无间,他常约我一起溜出院子去游逛。地处农村嘛,出了门玩的地方不外乎就是山林,草坡,沟堰,甚至农地。他应该比我大些,又是土著,到那里玩,怎么玩,当然是由他说了算,所以,外出游玩时,总是他走在前,我跟在后。我就说说印象中最为难忘的两件趣事吧。

春光明媚,惠风和畅,田地里的麦子长得好象比我们还高了,青中泛黄,已经结穗。我俩就把它当作我们的青纱帐,在麦垄和田塍间穿行、追逐。或者,弯腰弓背在麦地间寻摘一种俗称‘‘迷迷响”的野碗豆。我们把‘‘迷迷响’’剥开,去其籽,大约保留三分之二,当作乐器。然后,坐在地上,把‘‘迷迷响’’含在唇边,闭上眼睛,用力一吹,在蓝天白云下,纤细之声,不绝如缕,就随着微风飘荡开来。我们认为,这就是最好听的声音,其实,那也就是我们美妙的童声在歌唱啊!

炎炎夏日,骄阳似火。小孩子那管什么热不热啊,只为那空中有美丽的倩影在深深地吸引着我们。那些红蜻蜓、黄蜻蜓、蓝蜻蜓……在阳光的照耀下,双翼闪亮,五彩斑斓,在我们面前轻盈地飞来飞去,如乱花般欲迷人眼。我想,爱美、接近美、拥有美应该是人类与生俱来并从小就具有的意识吧。总之,初始,我们的眼球随之转动,接着我们就开始了行动,雷毛儿找来两根干竹枝,便毎人手持一根挥舞着,连跑带叫地开始了捕捉。说是捕捉,不如说是捕杀,由于不知轻重,猎物非死即伤。当然,仅凭我们的速度和力量而有所捕获实在是非常有限。在那个年代人们是根本不具备哪怕是一点点生态知识的,何况是两个幼儿。真的,看着那些尤物最终在我们手中消亡,我们没有其它感觉,只是在傻乎乎地大笑。看来,破坏、毁灭也应是人之初就濳藏的恶劣意识吧。

那时的孩子不象后来的独生子女这么宝贝,家长疏于管理,只管白天吃饭,晚上睡觉,因而,我们就这样在无拘无束中一天天游乐着。但是,就在俩人嬉戏中,我和雷毛儿谋划了一件大事:远足县城。说是大事,不仅是对我们而言,对各自的家庭又何尚不是如此:孩子失踪了,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令他们惊慌失措。

孩子嘛,玩耍就是他们的天性,但是,天天都在附近出没,似乎有点乏味,总想再走远点,别有天地,去找寻更新鲜,更新奇,因而更好玩的地方。另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因素促使我们的出走也起了很大作用,就是那场袭巻全国大饥荒已经开始漫延,我们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感受到了。从大食堂打来的饭根本不够我吃,常常是还没到开饭时间早就饥肠辘辘,因而常起父亲。他于一年前已调到县城工作,对子女很慈和,常常见不到他,特想。并且,也想起上一年在县城玩耍时父亲给我买的那些好吃的好玩的,因此,觉得父亲很有办法,就特别想去找他,想吃饱点,吃好点,玩好点。很巧雷毛儿有个大姐也在县城,而且他也去过县城,就相互谈起了县城,无限向往。人,天然就喜欢热闹、繁华,小孩子也慨莫能外。比起乡村般的共乐,县城真是个好玩的地方:百货公司琳琅满目的商品,令人眼花缭乱;特别是包装花俏的糖果,令人觜馋。最令我心仪的地方还是电影院,尽管自己不大看得懂,但是自己就是喜欢看那一大块白布上面那些活动的人物和持续不断的画面。到县城去找亲人,到县城去吃饱饭,到县城去好耍,这个欲望实在不可扼止。

这事应该发生在1960年的春夏之交,不冷不热,天气晴和,当时,我也是六周岁了。就是这样,两个幼儿谈着谈着就瞒着家人,不知天高地厚地迈开了步子。那个时侯的道路不象現在这样经过改造,宽直平坦少弯拐,而是依山就势弯弯曲曲地延伸,因而,姚家嘴至古宋的路程要比现在远,据说有三十多里。我们太小了,全然不知没有成人陪护,徒步到县城,这样的旅程对于幼儿,实为畏途。

我估计,我们大慨是上午十点左右出发的吧。开初,精神特好,兴高采烈,只觉天高地阔,如挣脱羁绊的鸟儿叽叽喳喳地上路了。我们晓得方向,走过姚家嘴,沿着共乐河边的乡村公路就能走到县城。现在想来很庆幸,我们没有走错路,走到乡村公路的尽头就是一个地名叫八角的地方,就此转入干线公路,我们好象没有问路,就自然而然地向左转朝着县城方向行进。当时,公路上汽车还恨少,间或有车驰过,我们只要一听到马达轰鸣或喇叭声,凭本能,也晓得避让,车一过,也不管泥石公路上飞扬的灰尘,又窜到公路中间。我们都是光着脚板,那些岁月,只要天气转暖,孩子们基本上都不穿鞋。相较我们平时奔跳的山野小径,乡村公路和干线公路都算是大道了,但是,在大路上我们反而没有象在田野小道走得那般顺畅,主要是路面凹凸不平,而且,有散落的小石子,走快了硌脚。雷毛儿走得比我快些,有时还回头看我一眼,我晓得落后了,看见路面比较平整时,就小跑几步赶上去。当然,我们也不是一味地赶路,毕竟是孩子,看到什么感兴趣的、新奇的、好玩的总要留步玩玩。就这样,走走停停,也耽搁了不少时间。这个时节的太阳也很有些威力了,照在身上热烘烘的,很燥热想喝水,也渐感疲惫,而且,也过了午饭时间,肚子里早就在开始唱空城计了。两腿越发沉重,步子越发迟缓,渐渐跟不上雷毛儿。我慌了,不时喊雷毛儿,雷毛儿,希望他慢点走不要甩掉我。听到我喊,他总是停下来等我一程。步履蹒跚地走出一个名为久庆的小镇街头时,我再也走不动了,坐在路边一块石头上,有点想哭。毕竟是亲密的伙伴,他不忍心扔下我,停下来也不再走了,站在我身边默默地看着我。现在想来,那个时间应该是下午两点左右。大概没过多久,好心人就出现了。那人年龄应该不到三十岁,骑着自行车,看见我们就停下车来很关切地询问,了解到我们的情况后,大慨是看我廋小,单薄些吧,他就把爱怜赐与我,把我抱上了车。自行车即将趋动时,回头一瞥,我们两眼相对,雷毛儿呆呆地盯着我,嘴唇似乎翕动,好象要说什么却什么都没说。我走了丢下他孤零零一人,心里肯定难过,而且,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前路还长,而我却承蒙这位叔叔的关爱,后半程路就变得很轻松了。到了县城,叔叔把我交给父亲,父亲除表谢意外,还和他寒暄几句。临别,我记得他用手轻轻拍了一下我的小脸蛋。我也应该向他招手说了再见,谢谢叔叔之类的话吧。老实说,直到现我都不晓得他姓甚名谁,父亲说曾告诉过我,但小孩子一转身就忘记,甚至他的长相我都模糊得记不清晰。十多年后,我重提此事,父亲说那个叔叔的姓名他都想不起了。算来,他也应是耄耋老者,年逾八旬了。好人有好报,我相信他还活在世上。在此,我再次向他表示感谢,并祝他长命百岁。

天下的事真是奇巧,傍晚,父亲带我上街,在东门口附近一家餐馆竟意外地看见了雷毛儿,真令人惊喜。他正在后厨大块朵颐,想必是饿极了。他姐姐应该是餐馆服务员,就坐在旁边。我很激动,抓住他的肩膀摇了两下喊着雷毛儿,雷毛儿。他侧身向我笑笑,我也笑了,笑得很开心。两个小伙伴虽然才短别几个小时,却象是久别重逢。应该是年龄的关系,当时,我还不懂得安慰他几句,也不知道该询问一下他一个人在路上的情况,以表关心,而且,我也没有因同为伙伴却落下他一人,从而使他独行而产生一点点内疚。后来,当我长成大人时,也常常独自赶路,虽然脚步匆匆,心情却非常沉闷,在那种精神状态下,人在行程中极易感到疲劳。由此,联想到雷毛儿,一个幼儿硬是凭着一双赤脚,在已经步行了十几里后,又在无人伴随的状况下,忍饥挨饿,孤独地走完余下的十多里路赶到县城,其间的辛酸、劳苦可想而知,令人感叹。很难想象,如果是我,能坚持到底吗?

事后,听父亲说,我悄悄溜跑了,早过了午饭时间,祖母久等也不见我归家,非常着急,附近问遍、找遍,也不见踪影,以至于惊恐起来,认为我已落水沉塘,甚至拟请人手持竹杆搅动塘底,以探究竟。直到父亲把电话打到共乐粮站,请他们传话,报告了我的行踪,祖母长嘘一口气,悬着的心才放下来。同理,我想,找不到孩子,雷家也应是如此的不安吧。

几天后,我们各自回到共乐,我和雷毛儿又继续着原来的嬉戏,其乐融融。不过,在家人的训诫下,我们也规矩了许多,再也不敢胆大妄为了。过了夏天,就是秋期开学,我也该上学了,于是,我就离开姚家嘴,到了母亲工作的地方。当时,年纪太小,我连彼此的道别都懂不起,就悄悄地走了。

自此分手,已经半个多世纪了。我在县城,雷毛儿在共乐,我们就未曾再见。也许,在熙来攘往的人群中我们曾经擦肩而过;甚至不排除偶然间,可能有无意识的瞬间对视。但是,岁月苍茫,人世沧桑,我们已经从童年而少年、青年、中年直至进入到老年,谁还认得谁,“纵使相逢应不识”,彼此已成为陌路人了,相见当然也不再相识。如今,我们已是年过花甲。人到老年,情感似乎更脆弱些,因而特别怀旧,所以,想到这些,总有一点遗憾,乃至还有些许伤感。或许,我还是应该择机再踏旧地,重访故人吧。

雷毛儿,我的亲密小伙伴,我终身难忘的第一个朋友,一别就是五十四年了,你好吗?我想你!

附记:这篇文章刚搁笔,几经打听,我找到了雷毛儿的大姐,得到的消息令我震惊,雷毛儿早在十几年前就病亡了。而且,直到現在我才晓得他本姓王,家人为了了其一生平安的心愿,名义把他上过继给雷姓人家,故有雷毛儿这样的小名,可是,他却在四十五岁时就走了。据其大姐说,雷毛儿长我一岁,生前常到县城,但是,我们却无缘一面。呜呼!故人长已矣,我再说什么都是多余的了。

[我和我的第一个小伙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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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的逗比小伙伴们作文

全文共 8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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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方,小贾,毛爷爷,吴家豪,刘渣,还有我“小钮”小钮听说你昨天回家5连败啊!天哪,我这么就那么倒霉,每次带节奏都没有带起来,什么时候能上到白银啊,白银小学生就少了!哼哼,等我带白银看钮哥如何吊打你们。SOLO,每天都会被我重复的一个词,现在白银了,阿方钻石了,毛爷爷白金了,小贾白金了,刘渣跟我一样,白银,吴家豪黄金,现在大家都自费改名字了,后来统一在后面加上“Nightmare”这个英文,意思是梦魇,英雄联盟电8所有人的梦魇,阿方主打ADC,刘渣主打中单,吴家豪主打打野,毛爷爷最近总是天使打野,小贾我就不清楚了全能的吧,我也是主打ADC,阿方可以吊打我,技术完全不在一个档次。在学校他们调笑我 小钮你什么时候掉到青铜5啊,你昨天是不是又坑队友,喷人了,说实话,青铜的时候脾气确实不太好,队友一坑就立马骂人,最后一起送,最后万年青铜,现在白银了,但是没意识,毛爷爷又在那里喊跟你一起匹配到的队友好坑啊,我去试试单排,哈哈哈哈哈,我单排3连胜啊,纳尼,你单排3连胜?我没有告诉他我昨天5连胜打晋级赛,晋级的时候就开始10连败了,阿方问我你连跪那么多盘为什么还没有回到青铜?我说是人品问题。但是我觉得我打了1800多盘青铜排位怎么输都应该调不回青铜了吧。我不爱看视频,他们说多看看视频技术跟意识都很快就会上去了,我无所谓 不看,结果,刘渣白银1,我白银5,可是技术我就不多说了,其实6个人里面我应该是最渣的了吧,我们这个组合还有小顾,瑞姐 2个人的加入,不过技术绝对比我渣,嘻嘻!小钮,你好坑啊!你这个号没用了,重新创个小号玩吧,我们段位都比你高了!初中最后一个学期了,毕业以后我还能听到这些令我恼火又令我感到温馨的话了吗?答案是。。。毕业之前学业繁忙,毛爷爷玩LOL的时间应该不多了,我跟阿方的时间档又不在一起,小贾被爸妈控制了游戏时间,刘渣有钱才能玩,吴家豪整天不知道在干吗,我下学期又该如何那?我的逗比小伙伴们,如果毕业了你们会是怎么的的心情那?真是让人迫不及待有令人害怕啊!什么,小钮超神了!!!

[我的逗比小伙伴们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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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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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个长长的脸,健康的身体,一双眼睛里充满了快乐与智慧。他就是我的小伙伴——高翔。

说起高翔,他是一个宽宏大量的人。有一次,我去他家玩,看中了他的飞机模型。我说:“高翔,飞机模型能借我玩一天吗?”他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于是,我将飞机模型那回了家。可老天爷偏偏要和我作对,在我欣赏他时,放了一块石头将我绊倒了。我见飞机模型摔碎了,便哭起来:“怎么办呢?这可是他舅舅在美国带给他的生日礼物!”顿时,我的心就像压了一块大石头一样沉。第二天,金诚来取飞机模型了。他问:“我的飞机模型呢?”我支支吾吾地说:“我……我不小心……心摔坏了。”我以为他会火冒三丈,但他却说:“算啦、算啦,我们把它修好吧!”于是,我拿出502胶水,我们齐心协力将它修好了。

高翔不但肚量大,而且还很幽默。有一次,我们班的某某同学考试不好。他妈妈见了很生气,就说:“从此以后你不是我儿子!”那位同学顿时哭了起来,死拉着他妈妈的手不放。这是,高翔走过去说:“阿姨,如果当初你不把他生出来的,就不用这么累得甩掉他啦!”顿时,全班同学哈哈大笑起来。那位妈妈觉得有些内疚,便向儿子道歉。

高翔就是这么大量、幽默。只要有他在,到处是欢声笑语。你瞧,他们又在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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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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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小伙伴,她的名字叫朱敏。她长得胖胖的,头发留得短短的,小眼睛,圆鼻头。就因为她长得不太漂亮,又老实,有的同学不怎么与她玩,可是我们俩是好朋友。别看她貌不惊人,平时很老实,不爱多说话,但她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使我非常敬佩她。

那是一个星期天的下午,我与朱敏正在小广场上玩跳皮筋,玩得正在兴头上,忽听“呜呜”的哭声,我与朱敏定神一看,原来是一位中学生把两位小学生逼到广场一角擂肥,嫌给的钱少,又威胁他们。看把小学生吓哭了,那位中学生慌了,扭头就要跑。这时,只见朱敏跑上前去拦住他大声说:“你不能走!”那位中学生一看是个小女孩儿,气势汹汹的说:“找死啊!”我吓得直拉朱敏的衣角。可朱敏却毫不怕他,用手指着中学生大声嚷道:“如果你要跑,我就大声喊‘抓坏蛋’!”这时,小学生的家长也来了,中学生没有办法了,只得老老实实的承认了错误,退了钱。那位家长见他态度好,原谅了他。

这件事对我教育很大,这种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的精神值得我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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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6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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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伙伴他并不是我的同学也不是我的朋友,它是我们家的小狗。它是妈妈带回来的,上身白白的毛。两只圆溜溜的眼睛,小小的湿润的鼻子,看起来那么的协调,那么的可爱。他似乎很懂人的情绪,你高兴的时候,它会跑过来撒欢一下,你不开心,它会静静的坐有旁边看着你。因为它长的很白,所以后来,我索性就叫它“白白”。

我和他相处融洽,就如兄弟一般,我有吃的给他一点,有玩的给他看一下,有穿的,穿给他看一下。呵呵。其实我还是挺自私的。就在这时一个不幸的事情发生了。他不吃不喝,反而还经常吐,我的心痛啊!犹如刀割,那还不只,在痛十倍也不为过。他一天比一天消瘦,呜呜的对我叫着……我的眼泪充满了眼框,我对他说:对不起,对不起,我没办法白,我无能为力。我央求妈妈带他去看兽医,妈妈同意了。我很开心。“白,你有救了!”但是……消息是残酷的,兽医说没办法了。他注定要死亡。“不!不会的,白他不会死,他还会陪我玩,泪水源源不断的流出来。看着白,他呜呜的叫了几声,就有无力的趴下了,他仿佛知道了。

白,对不起!是我无能,没有照顾好你。过了几天,当我上完课回来,发现白不见了,我四处寻找,但还是找不到,我跑去问妈妈,他躲闪着我的眼神,我跟着急了,让他告诉我白去哪了。妈妈最后才告诉我他死了,死了,小白死了。我哭着对下身,为妈妈那他在哪?妈妈不告诉我,只说把它埋了。之当然是假的。我让妈妈在让我见他一面,但妈妈不肯。那天我心神不定,晚上我跑到屋顶,仰望着天空,把一颗明亮的星星命名为思白星。

白虽然你走了,但我会一直记着你不会把你忘记,因为你是我的伙伴,我的好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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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的小伙伴作文

全文共 7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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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头乌黑的长发,总是高高地扎起来,显得格外精神抖擞;她的眼睛很漂亮,水灵灵的,总是一眨一眨;笔直的鼻子下边有一张总是挂着甜甜微笑的嘴巴,见到她的人总会忍不住赞叹:“真是漂亮的姑娘!”她不仅漂亮,而且是一个对人体贴关心的女孩,这也是我们之所以成为好朋友的原因。不错,我想你猜出来了,她就是我最好的朋友——夏依热。是什么让我们的友谊天长地久呢?

那一天,我吃完早饭准备上学的时候,发现书包里的红领巾不见了,我立马放下书包,慌慌张张地找红领巾。尽管我把家里翻天覆地,那个和我玩捉迷藏的红领巾就是不肯现身。看着时间一点点流逝,我着急的想:怎么办?突然,我想到了夏依热,马上拿起电话给她打了电话——“喂……夏依热,我是麦尔达娜……我找不到红领巾了,身上也没钱,嗯……你家有没有多余的?”我结结巴巴红着脸问。电话那边传来温柔的声音:“嗯,有。稍后见面时给你。”我心中的石头落了下来,连忙说:“太好了,谢谢你,稍后见,再见。”“拜拜。”

我下了楼,来到每天一起走的地方,却没见夏依热的身影。咦?今天怎么回事,夏依热总比我先到呀。我等了几分钟,终于看见了夏依热气喘吁吁地跑过来。她看见我,笑着把红领巾递给我:“红领巾。”我一边说着:“谢谢你!”一边忙着往脖子上系红领巾。

路过小卖部时,夏依热对我说:“等我一下。”她走进了商店。

当夏依热出来时,手里却握着一条崭新的红领巾。我顿时明白了什么,低头看了看脖子上的红领巾,又看了看夏依热手上那条崭新的红领巾,再愣愣地看着夏依热,指指她手中的红领巾,说:“那个……”她温柔地对我露出甜甜的微笑,说:“哦,我忘带红领巾了。“

从那一天开始,从那一瞬间夏依热那个甜甜的微笑起,我和她从只是一起上学一起放学的普通朋友变成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虽然,夏依热已经转学了,但我们会经常聚一聚,每当我想起那个甜甜的微笑时,心里总是暖暖的,你有这么体贴、这么关心你的朋友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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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看望生病的小伙伴二年级优秀作文

全文共 2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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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熊、小鹿、小兔、小猴是要好的朋友。一天,小熊突然生病了,其他三位小伙伴都带着小熊喜欢的东西赶来看望它。

三个小伙伴来到小熊家,小熊说:“你们都来了!快,请坐!坐吧!”小鹿手捧着一束美丽的鲜花说:“小熊,你不是喜欢我花园里的鲜花吗?这些花是我花园里最美丽的鲜花,请你收下!”小熊说:“谢谢你,等我病好了,我就会去看花园里的鲜花的。”

小兔带来了家里最大的萝卜,它微笑着对小熊说:“送给你,祝你早日康复!”小猴说:“这个桃子送给你,以后我们一起去摘桃子吧。”小熊激动地说:“谢谢你们!你们真是我的好伙伴,有你们陪我,我的病很快就会好的,等我病好了,我们一起去摘桃子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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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难忘的小伙伴

全文共 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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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许多的小伙伴,随着时间的流逝,大都被我给遗忘,“更新”了。但是我的小表妹――玉婷,却印象深刻,一刻都不曾遗忘。

我和玉婷相处的时间并不多,因为她居住在离我家很远的观塘乡下,只有过年的时候才相处得久些。虽然相处不多,但我深深的感到,在她的身上,有着一些我并没有的平凡却又高贵的品质。

去年寒假,玉婷从观塘来我家做客,在这玩耍了近一个月。她一到这儿来,我们就像相处多年的老朋友,很高兴,很合得来。因为我们的性格相似,说话都是直来直去的,无论说什么,谈什么都很投机的,家里家外几乎就成了我们的天下了。

可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的,我觉得她有些胆小。就拿那件事来说吧!那天,恰好是我爷爷的生日,我的堂弟弟也被邀请来做客。可是玉婷和他一见面就像是“仇人相见”,吵了起来。堂弟急了,拿起房间旁边的软皮筋就追着玉婷打,我想:玉婷年龄比他大,一定不会怕他的,肯定要还击的!可出乎意料,玉婷不但不还击迎战,反而转身就跑,上演起了“猫和老鼠”的真人版。

以后,我渐渐的发现玉婷其实是很大方的。比她小的弟弟妹妹想要她的什么东西,她总会毫不犹豫的给他们。要是换着我,我是绝对不会将我的东西轻易的给他们的。从那以后,我再也不将玉婷看成小气的人了,她身上有我缺乏的谦让`友善的优秀品质!

假期结束后,玉婷回到了观塘念书,我们已经有一年多没见了,但她的给我的印象却仍然记忆犹新,时刻在提醒着我;对人要友善,要相互谦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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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伙伴人物特点的

全文共 10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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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一个非常乐观可爱的男孩。他长着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他的嘴很大,所以我们都叫他“血盆大口”,说得他满脸通红,就像一个红苹果似的,好想让人咬上一口!他就是我最好的哥们——张浩楠。

我记得我和他是在刚上一年级的时候认识的,那时候我们啥也不懂,也不知道啥原因,应该是有缘分吧:刚开学我们俩见到就跑到对方面前对对方说我们交朋友吧!外人还以为我们在娘胎时就认识。呵呵。那是我开学以来交过的第一个朋友。所以我们的关系也特别好!无论我们俩人任何一个人遇到了困难另一个都会马上跑过来帮助对方,就像心有灵犀一样!

我清楚地记着在五年级的时候玩的一个游戏真是让我哭笑不得:记得那是我们组织的一次“捉鬼”游戏,我们一共20个人。我和张浩楠自告奋勇做“鬼”。其余18个人捉鬼。我们决定分开行动。我跑到了一个阴森的小屋,里面遍布都是蜘蛛网,时不时还有蝙蝠在叫,其实我也蛮害怕的,虽然我是男孩但那么恐怖谁不怕啊,最重要的是我们是在夜晚玩的。渐渐地我熟悉了环境,就不那么害怕了。这时我突然想到我是鬼,我要藏起来不能被他们找到。我迅速找到了一个隐蔽的地方藏拉起来。我尽量连呼吸都轻声轻气,不被他们发现。忽然,我听见了一串脚步声,沙沙沙。我骤然紧张起来!连呼吸都停止了。渐渐地。脚步声又远去了,一颗豆大的汗珠从我额头上留下......“吓死了,要是被抓到就等着被同学们笑话吧”我自言自语着......渐渐地,5分钟过去了,我要坚持不住了,都要睡着了。又过了5分钟,我是彻底撑不住了,“反正他们也找不到我”我在心底暗暗地想着。我上眼皮和下眼皮正在进行激烈的斗争。最终,我抗不过它们,渐渐睡着了......没想到,就在我刚睡着没多久,就有一个人悄悄地的向我的藏身之地走来,为了不让我听见他还专门把鞋脱了下来。看看他多用心......。。走近那里之后发现我正在熟睡,他就走到我耳朵前“啊”一声......紧接着,就传来我的尖叫声......那声我事后觉得是方圆十里也听见了吧。听到我的叫声后大家都跑了过来,发现了我和一个人在那,然后大家都哈哈大笑。紧接着我的脸就“唰”的一下就红了。你们猜吓唬我的人是谁?他就是张浩楠!!气死我了,哪有鬼吓鬼的。我正想好好地揍张浩楠一顿,但他好像知道此时此刻气氛不对,他会有危险。没到我反应过来张浩楠就跑掉了......虽然他现在已经转学了,但他的面孔和他幽默可爱的样子却一直存在我的内心深处......

这就是我的小伙伴,虽然他很普通,但他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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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与小伙伴的

全文共 3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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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下午,我和许文珏在小区玩滑板。玩得正高兴地时候,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我们经过一个小坡,滑下去的时候,许文珏在我的前面,我的速度挺快的,许文珏正在减慢速度,结果我们两个滑板撞在一起。许文珏摔倒在地上,当时我吓坏了,站在那儿不敢动,我的心里很害怕,大人们跑了过来,扶起了许文珏,我看到他的膝盖又红又肿,脸上的表情很痛苦,我不知道要怎么才能帮助他,妈妈拿来了云南白药喷在他的膝盖上,渐渐许文珏的脸上轻松了,能走动了,我也放心了,这时候,我才敢问他:“你还痛不痛,不能滑了,要休息。”许文珏摇了摇头“看,还能走。”

回到家,我想起今天发生的事情,我觉得自己不够勇敢,发生事情以后不敢去面对,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好朋友不就是在别人遇到困难,需要帮助时应该毫不犹豫的站出来,关心、照顾别人。我没做到,真惭愧。经历了这件事情,现在我和许文珏已经成为更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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