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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的历史典故精选三篇 作文怎么写【经典20篇】

导语:中国历史上的四大美女大家应该都知道吧!可是中国历史上的四大丑女你又知道是谁吗?今天小编就要来说说中国古代的四大丑女的故事啦!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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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七夕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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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夕”最早来源于人们对自然的崇拜。从历史文献上看,至少在三四千年前,随着人们对天文的认识和纺织技术的产生,有关牵牛星织女星的记载就有了。人们对星星的崇拜远不止是牵牛星和织女星,他们认为东西南北各有七颗代表方位的星星,合称二十八宿,其中以北斗七星最亮,可供夜间辨别方向。北斗七星的第一颗星叫魁星,又称魁首。后来,有了科举制度,中状元叫“大魁天下士”,读书人把七夕叫“魁星节”,又称“晒书节”,保持了最早七夕来源于星宿崇拜的痕迹。

“七夕”也来源古代人们对时间的崇拜。“七”与“期”同音,月和日均是“七”,给人以时间感。古代中国人把日、月与水、火、木、金、土五大行星合在一起叫“七曜”。七数在民间表现在时间上阶段性,在计算时间时往往以“七七”为终局。旧北京在给亡人做道场时往往以做满“七七”为完满。以“七曜”计算现在的“星期”,在日语中尚有保留。“七”又与“吉”谐音,“七七”又有双吉之意,是个吉利的日子。在台湾,七月被称为“喜中带吉”月。因为喜字在草书中的形状好似连写的“七十七”,所以把七十七岁又称“喜寿”。

“七夕”又是一种数字崇拜现象,古代民间把正月正、三月三、五月五、七月七、九月九再加上预示成双的二月二和三的倍数六月六这“七重”均列为吉庆日。“七”又是算盘每列的珠数,浪漫而又严谨,给人以神秘的美感。“七”与“妻”同音,于是七夕在很大程度上成了与女人相关的节日。

“七夕”,原名为乞巧节。七夕乞巧,这个节日起源于汉代,东晋葛洪的《西京杂记》有“汉彩女常以七月七日穿七孔针于汉代画像石上的牛宿、女宿图开襟楼,人俱习之”的记载,这便是我们于古代文献中所见到的最早的关于乞巧的记载。

农历七月七日夜晚,俗称“七夕”,相传是天上的牛郎和织女一年一度天河相会的日子。牛郎织女的爱情故事,开始于汉代。因此,七夕节的形成也在汉代,当时就有“穿七孔针”、“以瓜果祭牵牛织女”、“登楼曝衣”的习俗。到了魏晋南北朝以后,牛郎织女的故事已经从恋爱进而结婚、分离,到每年只能相会一天。传说逐渐完整,由于情节感人,因此在全国各地广为流传,只是每个地方流传的情节略有不同。

以下是在台湾流传的故事: 古时候,天上的主宰玉皇大帝的第七位公主叫做织女,花容月貌,手艺高明,天天为天宫织锦。有一美男神叫做牛郎,由于勤于牧牛耕种,因此玉帝就把织女许配给他。但是没想到两人却因为爱情缱绻而渐渐废驰了工作,玉帝非常担忧,就命令喜鹊(现为吉祥的象征)转告二人,每隔七天才允许二人相聚一次,其余日子都要工作。但是这只喜鹊粗心大意,竟把命令传错了,说是每天都可以相聚一次,因此二人还是过着恩爱的生活,终于把每天的工作废驰了。玉帝听到这个消息,十分生气,就下令二人每年七月七日才能相聚一次,并用发簪在空中划了一道境界,把二人隔离。这道境界就是天上的银河。同时,为处罚喜鹊的失职,命令喜鹊在每年的七月七日晚上,要集合同类,在银河上搭起一座长桥,好让牛郎与织女过桥相聚。每当二人相聚之时,互相倾诉一年来的思慕之情,不断地淌着伤心的眼泪。因此,每年七月七日的晚上,空中常常会下着毛毛细雨。

另外七夕也是“注生娘娘”及“七娘妈”的诞辰。“注生娘娘”陈靖姑,又称“临水夫人”,是福建蒲田县临水人。她之所以被人们奉祀为生育之神,是因为相传她曾救了很多的产妇。据说:宋代蒲城有个叫徐清叟的人,他的媳妇怀胎十七个月,还没有生产,有一天,一个妇人自称姓陈专医生产专程来拜访他,吩咐他准备一间房间,房内的地板挖一个洞,把孕妇移到楼上,并且命令仆人拿着棍子在楼下看守。不久孕妇就生下一条大蛇,仆人看见立刻就把它打死,孕妇才得以平安。徐清叟很高兴要送珠宝表示感谢,但是陈姓妇人却不接受,只要求一条手帕就离开了。多年以后,徐清叟调任福州,在一座陈夫人庙里面,发现了这条手帕,于是他就奏请朝廷,封赠神号。据说,福州的注生娘娘庙,有配祀三十六婆姐,也就是璘王所赐的三十六个宫女,本省祀奉注生娘娘,只配祀十二婆姐,是略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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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成语凿壁偷光的历史典故精选

全文共 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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凿壁偷光指在墙上凿开一个小孔;偷借邻家的灯光读书。形容在艰苦的条件下仍坚持刻苦学习。下面小编就收集了凿壁偷光的历史典故,希望各位读者喜欢。

西汉时候,有个农民的孩子,叫匡衡。他小时候很想读书,可是因为家里穷,没钱上学。后来,他跟一个亲戚学认字,才有了看书的能力。

匡衡买不起书,只好借书来读。那个时候,书是非常贵重的,有书的人不肯轻易借给别人。匡衡就在农忙的时节,给有钱的人家打短工,不要工钱,只求人家借书给他看。

过了几年,匡衡长大了,成了家里的主要劳动力。他一天到晚在地里干活,只有中午歇晌的时候,才有工夫看一点书,所以一卷书常常要十天半月才能够读完。匡衡很着急,心里想:白天种庄稼,没有时间看书,我可以多利用一些晚上的时间来看书。可是匡衡家里很穷,买不起点灯的油,怎么办呢?

有一天晚上,匡衡躺在床上背白天读过的书。背着背着,突然看到东边的墙壁上透过来一线亮光。他嚯地站起来,走到墙壁边一看,啊!原来从壁缝里透过来的是邻居的灯光。于是,匡衡想了一个办法:他拿了一把小刀,把墙缝挖大了一些。这样,透过来的光亮也大了,他就凑着透进来的灯光,读起书来。

匡衡就是这样刻苦地学习,后来成了一个很有学问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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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官民平等的长征历史典故

全文共 18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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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红军总参谋长刘伯承到营地附近散步,看到许多小战士在一棵大树下休息、打闹,玩得不亦乐乎。他就主动参加了他们的活动,和年轻的战士们一起谈天说地,非常高兴。

忽然,从头顶上传来几声鸟叫,刘伯承顺着声音一看,原来不知什么时候,大树上站着一群乌鸦。他不由心中一动,立刻对周围的战士们说:“你们哪个的枪法最准,快打只乌鸦下来,让大家饱餐一顿吧!”

战士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也不肯开枪打乌鸦。他们有的是怕枪法不准,当面丢脸;有的是不愿在总参谋长面前卖弄武艺。

这时,其中一个年轻、调皮的警卫员,跟刘伯承开玩笑说:“总参谋长,你文武双全,是全军出了名的神枪手,今天就请您给我们来个‘神枪打乌鸦’吧!”

“好蔼—”

“欢迎——”战士们不约而同地拍起巴掌来。还不停地欢呼着:“参谋长,来一个!”

刘伯承略一沉思,哈哈大笑,回答说:

“你们还给我来个‘将军’?好吧,就让我来试试看。”

说着,他不慌不忙地从腰里拔出手枪,看也不看,也不用瞄准,手一举,“啪”的一声,一只乌鸦“扑棱棱”地落下来,黑光闪闪的翅膀还在不停地抖动。树上的乌鸦“轰”的一声,全都吓得飞走了。

“好枪法!”

“好!真是神枪手!”

战士们异口同声地欢呼称赞。那位警卫员却依然半信半疑地说:“树上那么多乌鸦,不是撞到一只的吧?”其他战士听了,都默不做声地看着刘伯承,怕他生气。

但刘伯承听了毫不动怒,只是笑了笑说:“也许是吧,不妨再考考,看到底及格不?就麻烦你去给我找个鸡蛋来。”

那个警卫员不知道他要搞什么名堂,就跑到炊事班要来了一个鸡蛋。刘伯承叫他用力朝天上扔,能扔多高就扔多高,他立刻明白了,用最大的力气把鸡蛋朝天上抛去。

鸡蛋飞向天空,越飞越高,看上去就像一粒黄豆。此时,刘伯承把枪一举,“砰”的一声,鸡蛋随着枪声四分五裂,蛋壳、蛋黄、蛋白纷纷洒落下来。

战士们都连声叫好,那个调皮的警卫员连忙伸出大拇指,夸赞刘伯承是神枪手。

战士们纷纷要拜刘伯承为师,请他教练枪法。刘伯承谦虚地说:“什么神枪手,业精于勤嘛!不说什么老师、学生的,我们互相学习好了。枪法准,才能更好地消灭敌人啊!”

从此,刘伯承就挤时间给战士们讲习枪法,没过多久,红军队伍中让他训练出一大批神枪手。

红军这种官兵平等,其乐融融的军队气氛,不仅得到红军战士们的一致好评,使许多人都愿意来当红军,连敌人也十分羡慕这种关系呢。

长征后期,包座战役取得胜利时,曾经抓了几百个俘虏。红军对待俘虏从来都是很宽松的,讲过道理后,愿意留下的就留下,不愿意留下的,发放路费让回家。

当时,几百个俘虏兵中,有三成是想回家的,红军领导们就把他们编成了两个连,准备依照他们各自家乡的远近,发放路费。

趁着等候的时间,几位红军领导,到俘虏的队伍里去谈话,了解情况。俘虏们可打开了话匣子。

一个士兵说,他们原来的十九路军战败时,死伤很严重,许多营、连级的干部都战死了,只有一个被俘虏的。

团长和副团长见大势已去,都跳河自尽了。

红军领导接着问:“为什么跳河?”

士兵说蒋介石宣传的红军很可怕,动不动就要杀人,俘虏更是不要想着活下来,还要受折磨。

“那现在怎么样?受了什么折磨?”

“没有啊!给饭吃,还给钱回家。”士兵低下头:“我劝团长别跳的……”又一个士兵站出来:“蒋介石不相信我们十九路军,在国民党那里,每天都有人监视着我们。”

“是啊,红军这里挺好的,长官没有架子。”

这时,有几个十几岁的孩子,吃饱了饭,挤在一起聊天打闹。见红军领导来了,都围了上来。抢着说:

“我要当红军!我不回家了!”

“我给你当勤务兵,我以前就是勤务兵。”

“你待人真好啊,整天笑笑的。不像我们长官,那么凶。”

……

“好,都留下。”红军领导微笑着回答。

这时一个领导拉住一个孩子的手,问他:“红军好不好?”

“好。”

“为什么好?哪里好呢?”

“红军不打人。”

“还有什么好?”

“官兵平等。”

“还有?”

“官兵都是吃一样饭,穿一样衣服,我们长官要吃小灶的。”孩子想了想,很肯定地说。其他孩子都跟着点头。

“还有吗?”

“还有教我们读书。”

“还有?”

“好玩儿。”孩子歪着头,顽皮地笑了笑。

领导也笑了笑,这还是一群真正的孩子呀。

最终,要走的人中,又有一半留下来当红军了,毕竟这里官兵平等,亲如一家,也不用受“长官”的气了。

为人亲切,替战士们考虑,平易近人,这是红军将领们普遍具有的品质。朱德、毛泽东、陈毅、贺龙、刘伯承、聂荣臻……比比皆是,他们都是这种品质的突出代表。

长征中,正是这种同甘共苦,亲如一家的官兵关系,才让红军战士互相帮助,最终战胜了困难,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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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历史典故

全文共 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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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籍年轻时,学习文字知识没学成,就去学剑,又没学成。项梁很生他的气。项籍说:“学文字能够记写自己的名姓就行了,学剑只能对抗一个人,不值得学,我要学习‘万人敌’。”

于是项梁就教项籍兵法。项籍很高兴,略微知道其中的意思,又没学完。

项梁曾经因罪案受牵连,和项籍一起逃到吴中郡。吴中郡有才能的士大夫,本事都比不上项梁。每当吴中郡有大规模的徭役或大的丧葬事宜时,项梁经常做主办人,并暗中用兵法部署组织宾客和青年,借此来了解他们的才能。项籍身高八尺多,力量能举起大鼎,才气超过常人,即使是吴中的子弟,全都畏惧项籍了。

项羽学剑不成,却成了中国五千年公认第一的猛将;学兵没有学完,却成了战无不胜的军事奇才,所谓的“兵仙”韩信,在楚汉相争四年中一直不敢与其正面交锋,最后该下一役,在楚军无援军、无冬衣、无粮草、无归路的情况下,以60万大军围歼10万楚军,才将项羽主力击溃。项羽不学的是僵死的知识,他爱研究的是实用的兵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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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杜甫遇李白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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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杜甫相遇,在744年。那年,李白43岁,杜甫32岁,相差11岁。

其实,李白不仅在实际年龄上比杜甫大11岁,而且在诗坛辈分上整整先于杜甫一个时代。

两人见面时,李白已名满天下,杜甫还只是崭露头角。杜甫早就熟读过李白的很多名诗,此时一见真人,崇敬之情溢于言表。一个取得巨大社会声誉的人往往会有一种别人无法模仿的轻松和洒脱,这种风范落在李白身上更是让他加倍地神采飞扬。眼前的杜甫恰恰是最能感受这种神采的,因此他一时全然着迷。

李白见到杜甫也是眼睛一亮。他历来不太懂得识人,经常上当受骗,但那是在官场和市井。如果要他来识别一个诗人,他却很难看错。即便完全不认识,只要吟诵几首,交谈几句,便能立即作出判断。杜甫令他惊叹,因此二人很快成为好友。他当然不能预知,眼前的这个年轻人,将与他一起成为执掌华夏文明诗歌王国数千年的最高君主而无人能够觊觎;但他已感受到,无法阻挡的天才之风正扑面而来。

他们喝了几通酒就骑上了马,决定一起去打猎。

他们的出发地也是见面地,在今天河南省开封市东南部,旧地名叫陈留。到哪儿去打猎呢?向东,再向东,经过现在的杞县、睢县、宁陵,到达商丘,从商丘往北,直到今天的山东地界,当时有一个大泽湿地,这便是我们的两位大诗人纵马打猎的地方。

当时与他们一起打猎的,还有一位着名诗人高适。高适比李白小3岁,属于同辈。这位能够写出“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借问梅花何处落,风吹一夜满关山”这种慷慨佳句的诗人,当时正在这一带“混迹渔樵”“狂歌草泽”。也就是说,他空怀壮志在社会的最底层艰难谋生,无聊晃悠。这是他的“地盘”,沟沟壑壑都了然于心,由他来陪猎,再合适不过。

挤在他们三人身边的,还有一个年轻诗人,不太有名,叫贾至,比杜甫还小6岁,当时才26岁。年龄虽小,他倒是当地真正的主人,因为他在这片大泽湿地北边今天山东单县当县尉,张罗起来比较方便。贾至还带了一些当地人来凑热闹,其中也有几个能写诗的。

于是,一支马队形成了。在我的想象中,走在最前面的是高适,他带路;接着是李白,他是马队的主角,由贾至陪着;稍稍靠后的是杜甫,他又经常跨前两步与李白并驾齐驱;贾至带来的那些人,跟在后面。

当时的大泽湿地,野生动物很多。他们没走多远就挽弓射箭,扬鞭跃马,奔驰呼啸起来。高适和贾至还带来几只猎鹰,这时也像闪电般蹿入草丛。箭声响处,猎物倒地,大家齐声叫好,任何人的表情都不像此地沉默寡言的猎人,更像追逐嬉戏的小孩。马队中,喊得最响的是李白,而骑术最好的应该是高适。

猎物不少,大家觉得在野地架上火烤着吃,最香最新鲜,但贾至说早已在城里备好了酒席。盛情难却,那就到城里去吧。到了酒席上,几杯酒下肚,诗就出来了。即席吟诗的不是别人,是李白和杜甫,连高适也只能躲在一边了,真是奢侈至极。

诗有典雅的面容,但它的内质却是生命力的勃发——无论是诗的个体、诗的群体、诗的时代都是这样。没有生命力的典雅,就不是我们喜欢的诗。因此,由诗人用马蹄写诗的旷野,实在可以看作被我们遗落已久的宏大课本。

诗人用马蹄写诗的地方也不少,但这儿,是李白、杜甫一起在写,这如何了得。

在那次打猎活动中,高适长时间地与李白、杜甫在一起,并不断受到他们鼓舞,决定要改变一种活法。很快,他就离开这一带,游历去了。

李白和杜甫从秋天一直玩到冬天。分手后,第二年春天,二人又在山东见面,高适也适时地赶了过来。不久,又一次告别,又一次重逢,那已经是秋天了。当冬天即将来临的时候,李白和杜甫这两位大诗人永久地别离了。

当时他们都不知道这是永诀,李白在分别之际还写了“何时石门路,重有金樽开”的诗,但金樽再也没有开启。因此,这两大诗人的交往期,一共也只有一年多一点,中间还有不少时间不在一起。

世间很多最珍贵的友情都是这样,看起来亲密得天荒地老、海枯石烂,细细一问却很少见面。相反,半辈子坐在一个办公室的,很可能尚未踏进友谊的最外层门槛。

就在李白、杜甫别离的整整10年之后,安史之乱爆发。那时,李白已经54岁,杜甫43岁。他们和唐代一样,都青春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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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中国历史经典典故二:只要功夫深,铁杵磨绣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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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甫曾这样评论过大诗人李白写的诗,“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意思是说,李白要是提笔写诗,风雨都惊动了,诗写成之后,连鬼神都感动得哭泣。

那么,李白是不是天生就那么聪明?是不是他从小就懂得刻苦学习?都不是。李白小时候很贪玩,经常逃学。

有一天,李白在学的路上,看见一位老妈妈正在磨一根很粗的铁棒,李白很奇怪,不明白老妈妈磨这根铁棒干什么,于是他就走上前很有礼貌地问:“老妈妈,您磨这根铁棒干什么呀?”老妈妈头也不抬,还在一个劲地磨:“我的绣花针丢了,我要把它磨成一根针!”李白一听吓了一跳,说:“这可太不容易了!”老妈妈抬起头来:“铁棒磨成针是不容易,可是,时间长了就可以磨成针了”。

铁杵磨成针,李白想到了做学问。只要肯下功夫,再难的事也做得到。只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自己的学问就一定会有长进和建树。以后,李白再也不逃学了,他每天苦读诗书,终于成为中国诗歌史上最伟大的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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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历史典故:负米养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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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米养亲,是一个成语典故,选自《二十四孝》,讲述了一个子路为了赡养父母双亲,常常到百里以外的地方背回米来,尽到自己的孝心的故事。不妨看看历史典故。以下仅供参考!

【出处】《孔子家语·致思》。

【释义】借米以赡养父母,形容人非常孝顺。

【历史典故】

子路,春秋末年鲁国人。在孔子的弟子中以政事著称,是孔子的得意弟子,性格直率勇敢,十分孝顺。但子路小的时候家里很穷,长年靠吃粗粮野菜等度日。有一次,年老的父母想吃米饭,可是家里一点米也没有,怎么办?子路想到要是翻过几道山到亲戚家借点米,不就可以满足父母的要求了吗?于是,小小的子路翻山越岭走了十几里路,从亲戚家背回了一小袋米,看到父母吃上了香喷喷的米饭,子路忘记了疲劳。邻居们都夸子路是一个勇敢孝顺的好孩子。

父母去世以后,于路南游到楚国。楚王非常敬佩他的学问和人品,给子路加封到拥有百辆车马的官位。家中积余下来的粮食达到万石之多。坐在垒叠的锦褥上,吃着丰盛的筵席,子路常常怀念双亲,感叹说:“真希望再同以前一样生活,吃藜藿等野菜,到百里之外的地方背回米来赡养父母双亲,可惜没有办法如愿以偿了。”孔子赞扬他说:“你侍奉父母,可以说是生时尽力,死后思念哪!”

【成长心语】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这是皋鱼在父母死后发出的叹息。这与子路的心态不谋而合。尽孝并不是用物质来衡量的,而是要看你对父母是不是发自内心的诚敬。我们能孝敬父母、孝养父母的时间一日一日地递减。如果不能及时行孝,会徒留终身的遗憾。孝养要及时,不要等到追悔莫及的时候,才思亲、痛亲之不在。然而,今天的很多孩子缺乏尊重父母、尊重长辈的美德,他们以自我为中心,自私自利。想想看,一个连父母都不尊重的孩子,他怎么能算一个好孩子?他怎么能算一个好学生?长大后,他怎么能尊重老人、赡养老人?怎么能担负起家庭和社会的重任?“生时尽力、死后思念”,子路为我们做出了最好的榜样。

[历史典故:负米养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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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历史典故:红拂夜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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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典故红拂奔讲述的是什么样的故事呢,如果你感兴趣的话就来了解一下吧!

长揖雄谈态自殊,美人具眼识穷途,尸居馀气杨公墓,岂得羁縻女丈夫

美女识英雄,自古被人们传为佳话,唐初就有美人红拂女独具慧眼,在芸芸众生中,辨识了两位英雄人物,一位是她的夫君李靖,另一位是她的结拜兄长虬髯客,三人结为莫逆之交,一同在风尘乱世中施展才华,被人们敬传为“风尘三侠”。

红拂女姓张,原本是江南人氏,由于南朝战乱,随父母流落长安,迫于生计,卖入司空杨素府中成为歌妓,因喜手执红色拂尘,故称作红拂女。

杨素是北朝和隋朝政坛上的一个通天人物,更是一个兴风作浪的高手。早年曾协助北周武帝击灭北齐;后与北周丞相兼外戚杨坚配合,迫使北周静帝禅位给杨坚。二十四年后又帮助太子杨广弑父弑兄而为隋炀帝。隋炀帝即位以后,拜杨素为司空,封越国公,把一切军国大事都托付给他处理,自己则专心致志地躲在东都洛阳的西苑中,醇酒美人,声色犬马,享受人间的奢华快乐;杨素留守西京长安,几乎成了实质的政治领导中心。

杨素权高位尊,必然讲究生活的享受,府中金银堆积如山,仆役侍女如云,每次接见宾客,总是大模大样地坐在躺椅上,由一群侍女抬着出厅,两旁还排列着许多美艳的侍女,负责薰香、打扇、捶腿及驱赶蚊蝇等工作。这种豪奢尊贵的排场,许多人都叹为观止,羡慕不已,但后来看在李靖眼里,却嗤之以鼻。

李靖是三原地方一位文武兼通的才子,生得身材魁梧,仪表堂堂,饱读诗书,通晓天下治乱兴国之道,还练就一身好武艺,精于天文地理与兵法韬略,心怀大志却一直苦于英雄无用武之地。后来隋朝稳定下来,他决定从家乡投身长安,以图施展抱负,为国效命。

奔经长安路途中,在风陵渡口李靖遇到了刘文静,刘文静身为北朝官宦之后,见解不凡却在隋庭无法施展,准备前往太原投奔李渊父子。两人交谈之下,大有惺惺相惜之感,于是结为挚友,约定日后一旦谁有发展必定提挈另一方。分手后,一人往太原,一人奔长安。

李靖到了长安,由于国政大权基本掌握在杨素手中,于是他准备先投到杨素门下。好不容易进入司空府拜见了杨素,杨素却半躺在椅中,眯缝着眼睛,一付根本不把来客放在心上的神态。李靖心想:这样的排场,这样的待客之道,岂不令天下英雄寒心,怎能收贤纳士,振兴国道!于是他不悦地直言道:“当今天下大乱,英雄竟起。明公为朝庭之重臣,而不收罗豪杰,扶济艰危,而专以踞傲示天下士,实在令人不敢苟同!”

杨素一听这话大感吃惊,心想:这等无名之辈,竟敢在这里口出狂言,真是放肆!他想发火,但转念想到自己的身份,若与眼前这位初生牛犊计较,实在是失于大度,于是反而转怒为喜,起身夸赞李靖的胆识,并请他落座,宾主畅谈天下大事。

李靖侃侃而谈,从天下时势谈到治国安邦之道,见解精辟,头头是道;杨素听了频频点头称是,然而最后结论却说:“老夫来日不多,多承指教,然时不我予,奈何?”

这话仿佛给李靖的满腔热情浇上了一瓢冷水,让他失望之极。

这天,红拂女正侍立在杨素身旁,目睹李靖英爽之气溢于眉宇之间,又谈议风生,见解出众,不同凡响,心中大为倾慕,不由得闪动着一双聪慧的大眼睛,不断地瞟向李靖。待李靖告辞出门时,她不露声色地暗中嘱托侍立廊下的小童代为询问李靖的住址;小童问得结果,回报红拂女,红拂女默默记在心里,望着李靖大踏步出门远去的背影,有一种奇妙的牵挂之感升在心中。

当天夜里,李靖独坐客栈,面对孤灯,想起白天在司空府的情形,暗叹:不可一世的司空杨素毕竟是老了,守业尚嫌精力不足,根本谈不上有所发展了,自己看来还得另谋途径。这时他又想起司空府中那位手持红拂尘的美丽侍女,她那一对写满睿智又充满柔情的大眼睛给他留下了极深的印象,他在杨素身后一大群侍女中一眼就发现了她,总觉她有些什么与众不同,引得自己心神荡漾。

夜深了,万籁俱静,李靖躺在床上,辗转反侧,难以成眠。突然耳旁响起一阵轻轻的叩门声,李靖披衣起身,点亮了灯。拉开门闩,只见门外站着一个头戴阔边风帽,身披紫色大氅,肩背绣花布囊的年轻人。

李靖不料在这人生地不熟的长安,竟有客人深夜来访。正在狐疑之际,来客自动解释说:“妾乃杨司空家红拂女,今夜特来相投!”烛影摇动中,红拂女卸下了绣花布囊,摘下阔边风帽,脱去紫色大氅,变成一个秀发蓬松,明眸皓齿,如三春水蜜桃似的鲜灵的一个女孩。李靖对红拂女的来意仍有些不解,红拂女也看出了他的心思,不待他询问,就盈盈下拜,并轻声说道:“妾侍杨司空多年,看到的人物不计其数,但从来不曾见过象李公子这样英伟绝伦的人;妾似丝箩不能独生,一心依托于参天大树,以了平生之愿,因而前来投奔,请公子不要推辞!”

李靖既惊又喜,他对红拂女早已有好感,这时又见她如此理解自己,且有这般自作主张的胆识,甚是爱怜。但转念又忧虑道:“杨司空权重京师,你私自逃去,他必定追寻,那怎么逃得他的手心?”红拂女胸有成竹地说:"杨司空现在不过是苟延残喘,行将就木,不足畏也!他府中姬妾时常有人溜走,他也无心过于追究,何况司空府中侍女多如牛毛,少妾一人不会在意,所以大胆前来,请公子不要担心!”

李靖仔细打量红拂女,见她肌肤细嫩,面带红晕,仪态从容,嘘气如兰,羞怯中不失果敢之气,李靖心中甚喜,但又想到自己孓然一身,飘泊不定,那能给她一个安定的家,深觉愧对红颜,委屈她的一片真情。

红拂女见他欲言又止,似乎明白了他的犹疑,于是坦然陈述自己的心意:“既然来投公子,就已深思熟虑,今后天涯海角,妾愿患难相随,一片诚心,苍天可证!”

话已说得十分明白,李靖也不必再有什么顾虑了。这夜,一对患难之交同入罗帐,没有父母之命,没有媒妁之言,但有的是相知相慕,便由他们自作主张,成为一对恩爱夫妻。

司空府中不见了红拂女,也曾派人出来追寻,但数日之后就不了了之,这对他们来说算不了什么。待风声过后,李靖打算前往太原,投奔招揽四方豪杰、待成大业的李渊父子。红拂女理解夫君的志向,她不声不响地从绣花布囊中拿出一些金银,委托店家买来了两匹俊马和一些衣物干粮。一切准备停当,两人装扮成行商模样,趁着天色微明之际,悄悄离开了隋都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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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历史典故-飞将军李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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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将军李广

公元前129年,匈奴派兵进犯上谷(治所在今河北怀来东南)。汉武帝派卫青、公孙敖、公孙贺、李广四名将军带领人马分头出击。

在四名将军中,要数李广年纪最大,资格最老。李广在汉文帝时候就做了将军;汉景帝的时候,他跟周亚夫一起平定七国之乱,立过大功;后来,汉景帝又派他去做上郡(治所在今陕西榆林东南)太守。

有一次,匈奴进了上郡,李广带着一百个骑兵去追赶三个匈奴射手,追了几十里地才追上。他射死了其中的两个,把第三个活捉了,正准备回营,远远望见有几千名匈奴骑兵赶了上来。

李广手下的兵士突然碰到那么多匈奴兵,不由得都慌了。李广对他们说:“我们离开大营还有几十里地。如果现在往回跑,匈奴兵追上来,我们就完了。不如干脆停下来,匈奴兵以为咱们是来引诱他们的,一定不敢来攻击我们。”

接着,李广下令前进,在离开匈奴阵地仅仅两里的地方停了下来,命令兵士一齐下马,把马鞍全卸下来,就地休息。

兵士们都发急了,说:“匈奴兵马这么多,又这么近,要是他们打过来,怎么办?”

李广说:“我们这样做,表示不走,使敌人相信我们是诱骗他们的。”

匈奴的将领看到李广这样布置,真的有点害怕。他们远远地观察汉军动静,不敢上来。

这时候,匈奴阵地上有一个骑白马的将军,走出来巡视队伍。李广突然带着十几名骑兵翻身上马,飞驰过去,一箭把他射死。然后再回到自己队伍,下马躺在地上休息。

匈奴兵越看越怀疑。天黑下来,他们认定汉军一定有埋伏,怕汉军半夜袭击他们,就连夜全部逃回去。到了天亮,李广一瞧,山上已没匈奴兵,才带着一百多名骑兵安然回到大营。

这一回,汉武帝派了四路人马去抵抗匈奴。匈奴的军臣单于探明了汉兵的情况,知道四名将军中最难对付的是李广,就把大部分兵力集中在雁门,沿路布置好埋伏,命令部下活捉李广。匈奴兵多势盛,经过一场激烈的战斗,李广的人马被打散,李广自己也受了伤,被匈奴兵俘虏。

匈奴兵看李广受了重伤,把他放在用绳子络成的吊床里,用两匹马驮着,送到单于的大营去。

李广躺在那张吊床上动也不动,真的像死了似的。大约走了十几里地,他偷偷地瞅准旁边一个匈奴兵骑的一匹好马,使劲一挣扎,猛地跳上马,夺了弓箭,把那匈奴兵推下马去,调过马头拼命往南飞奔。

匈奴派了几百名骑兵追赶。李广一面使劲夹住马肚子,催马快跑,一面回转身来,拈弓搭箭,一连射死了几个追在前面的匈奴兵。匈奴兵眼看赶不上李广,只好瞪着白眼让他跑了。

李广虽然脱了险。但是因为他损兵折将,被判了死罪。汉朝有一条规矩,罪人可以拿钱赎罪。李广缴了一笔钱,总算赎了罪,回家做了平民。

过了不久,匈奴又在边境骚扰,汉武帝重新起用李广,担任右北平(郡名,治所在今辽宁凌源西南)太守。

多少年来,李广一直在北方防守。因为李广行动快,箭法精,忽来忽去,叫人摸不准他的路子。所以匈奴人给他起一个外号叫“飞将军”。李广做了右北平太守,匈奴人害怕飞将军,不敢进犯。

右北平一带没有匈奴兵进犯,可是常有老虎出来伤害人。李广只要听说哪儿有老虎,总亲自去射杀。老虎碰见他,没有不给射死的。

据说,有一次,李广回来晚了,天色朦胧,他和随从一面走,一面提防着老虎,忽然瞧见前面山脚下草丛里蹲着一只斑斓猛虎。他连忙拿起弓箭,使尽全力射了过去。凭他百发百中的箭法,自然射中了。

手下的兵士见他射中老虎,拿着刀枪跑上去捉虎。他们走近一瞧,全楞了,原来中箭的不是老虎,竟是一块大石头,而且这支箭陷得很深,几个人想去拔也拔不出来。大伙儿真是又惊奇,又佩服。

李广过去一看,自己也纳闷起来,石头怎么能射得进去呢?他回到原来的地方,对准那块石头又射了几箭,箭碰到石头,只迸出火星儿,却再也射不进去了。但就是凭这一箭,人们都传说飞将军李广的箭能射穿石头。

李广的一生,大都投入了抗击匈奴的事业。他身经大小七十几次战斗,由于他英勇善战,成为匈奴贵族心目中可怕的劲敌。但是李广在他一生的战斗中常常遭到意外的挫折。倒是两个新提拔起来的青年将军——卫青和霍去病,在抗击匈奴的战争中立了出色的战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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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孝顺的历史典故:闵损芦衣救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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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阅读古代名人孝顺历史典故,有利于学习中国历史文化和优秀传统。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闵损芦衣救母的历史故事,希望对你有帮助!

闵子的简介

闵子(公元前536--公元前487),名闵损,字子骞,尊称闵子,世以字行。生于鲁国萧邑,孔子高徒,在孔门中以德行与颜回并称,为七十二贤之一。

闵子为人所称道,主要是他的孝,作为二十四孝子之一,孔子称赞说:“孝哉,闵子骞!人不间于其父母昆弟之言”。元朝编撰的《二十四孝图》中,闵子骞排在第三,是中华民族文化史上的先贤人物。

1074年,济南太守李肃之在墓前建祠祭祀,由苏辙撰文、苏轼书写《齐州闵子祠记》的石碑,叙述了修建祠堂的经过。到明代,经历城人刘敕发集,捐资重修了闵子骞墓和祠,并在殿后修起了“讲学堂”的东西厢房“斋”和“芦花馆”。

闵损芦衣救母的故事

周朝的鲁国,有个姓闵名损,字子骞的人。在他很小的时候母亲就不幸过世了。父亲娶了后妻,后妻又连续 生了两个弟弟。

人都有私心,因为不是自己亲生的,所以后母对待孩子就有很大的差别,平时对子骞很不好。

严冬,后母给自己亲生的两个孩子穿着保暖的棉花做的棉衣,两个小孩子就算是在户外玩耍小脸也是红扑扑的,可怜的子骞却裹在件单薄的芦花做成的衣服里。

数九寒天,寒风刺骨,子骞经常被冻得四肢僵硬,脸色发紫。

在一个严寒的冬天,子骞的父亲外出办事,要子骞驾车。冰天雪地,子骞身上芦苇做的衣服哪里能抵挡住冬天的严寒?双手被冻僵了,嘴唇冻紫了。一阵寒风吹过,子骞剧烈抖动的身体实在没法抓紧缰绳,一失手,驾车的辔鞍就掉了,这导致了马车发生很大的震动 。

坐在后面的父亲身体猛晃,很是生气,心想:这么大了连马车都驾不好,便要下车教训。正要斥骂时,突然发现子骞脸色发紫,浑身颤抖,很是奇怪,便上前拉开子骞的衣襟,顿时脸色大变,眼睛湿润。原来,子骞的“棉衣”里全都是一丝丝的芦苇絮,没有一片棉花的影子。

这样寒冷的天气,怎么能忍受的了呢?让孩子在三九天里受这样的冷冻这样的苦,是自己没有做到作父亲的责任啊!父亲更没想到,同床共枕的妻子竟然这样恶劣,居然对一个孩子都如此狠毒。当即决定把妻子赶出门去。

子骞听后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含泪抱着父亲说:“母亲在的时候,只有我一个人寒冷,可是如果母亲不在了,家里的三个孩子都要受凉挨饿了”, 他的这番话使父亲非常地感动,于是就不再赶他的后母了。

看到闵子骞一点都不怀恨于心,并为自己劝解,后母深受感动,她对自己的行为感到相当的后悔,此后把子骞当成自己的小孩一样爱护。这便是著名的二十四孝中的芦衣救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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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曹植七步成诗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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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权占了荆州,杀了关羽,怕刘备报复,就派使者给曹操送了封信,表示愿意归顺曹操,并且劝曹操顺应天命,趁早即位称帝。

曹操接到这封信,就随手递给他的心腹大臣看。他微笑着说:“孙权这小子,是想把我放在炉火上烤哩。”

自从汉献帝迁都许都以来,朝廷大权和兵权全掌握在曹操手里。曹操要废掉汉献帝,自己称帝,还不容易?可是他考虑到汉室虽然衰落,还有个正统的名义,怕自己做了皇帝,还有人心里不服。所以他认为孙权劝他称帝,是成心要让他为难。

他沉思一下,又说:“如果真有天命的话,我就做个周文王吧!”意思就是让他的儿子来做皇帝。

这件事过了不久,曹操旧病发作,请医服药都没有用,终于死在洛阳。这一年,他六十六岁。

曹操死后,太子曹丕继承他做了魏王和丞相,掌握朝廷大权。曹丕即魏王位以后,有人告发他的弟弟、临淄侯曹植经常喝酒骂人,还把他派去的使者扣押起来。曹丕立即派人赶到临淄,把曹植逮住了押回邺城审问。

原来,曹丕和曹植都是曹操的妻子卞(音biàn)后生的。曹操不但是个政治家、军事家,又是个文学家,兄弟俩也擅长诗文,文学史上把他们父子合称为“三曹”。曹植从小聪明非凡,十几岁时候,就读了不少书,能写很出色的文章。有一次,曹操看了曹植的文章,有点怀疑,问曹植说:“这是你请人代写的吗?”

曹植跪下来说:“儿出口成文,下笔成章。怎么会叫人代写呢。父王不相信,可以面试。”

曹操试了曹植几次,觉得他果然才华出众,因此对他特别宠爱,多次想把他封为王太子,只是因为有些大臣反对,才决定不下来。

曹丕怕自己地位不稳,想方设法讨曹操欢喜。有一次,曹操出外打仗,曹丕、曹植都去送行。临别的时候,曹植当场念了一段颂扬曹操功德的文章,大家听了十分赞赏。

有人在曹丕耳边小声说:“大王要离开了,你只要表示伤心就是了。”曹丕果然抹着眼泪向曹操告别,曹操很受感动,也掉下了泪。

这件事使曹操觉得曹丕文才虽然不如曹植,但是心地老实,对他有感情。再加上左右侍从替曹丕说好话的人不少,曹操宠爱曹植的心渐渐变了。

曹植是个不注意小节的人。有一次,他竟在王宫里坐着车马,私自打开王宫外门出去。这件事可违犯了宫里的规矩。

曹操听了这件事,大为恼火,把管宫门的官员办了死罪。

又有一次,曹操派曹植带兵出征。曹丕得到消息,事先送酒食去,跟曹植一起喝酒,让曹植喝得酩酊大醉。正在这时候,曹操派人找曹植去,连催几次,曹植还没醒来。曹操只好把派曹植出征的事取消了。

打这以后,曹操就打消了把曹植立为太子的念头。

曹丕做了魏王以后,仍旧忌恨曹植。这一回,就抓住机会把曹植抓起来,要处曹植死罪。

他母亲卞太后知道了,着急得了不得,连忙在曹丕面前,给曹植求情,要他看在同胞兄弟份上,宽恕曹植。

曹丕不能不听母亲的话,再说,为了一点小事杀了兄弟,自己也不体面,就只把曹植的临淄侯爵位撤了,降为一个比较低的爵位。

据说,曹丕把曹植召来以后,为了要惩罚他一下,要他在走完七步的时间里做出一首诗。如果做得出,就免他一死。

曹植略略思索一下,就迈开步子,走一步,念一句,随口就念出了一首诗:

“煮豆燃豆萁(音qí,豆茎),

豆在釜中泣。

本是同根生,

相煎何太急。”

曹丕听了,觉得自己对弟弟也逼得太狠,心里感到惭愧,就免去曹植的死罪。

曹丕做了魏王,不像他父亲那样怕人家议论。就在这一年秋天,由他的亲信联名上书,劝汉献帝让位给魏王。

汉献帝做了三十多年的挂名皇帝,接到大臣上书,就宣布让位,改称山阳公。曹丕的亲信大臣还隆重举行一个“推位让国”的禅让仪式,表示汉朝的皇权是献帝自愿让的。

公元220年,曹丕称帝,建立魏朝,就是魏文帝。到这时候,东汉王朝才正式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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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长城万里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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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捎书为一墙,让他三尺又何妨。

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

这首诗出现在三年级首师大版品德与社会教材的三年级上册的内容,这首脍炙人口的“让墙诗”还有另外的版本“纸纸索书只说墙,让渠径寸又何妨。秦皇枉作千年计,今见墙成不见王。” 从各种版本来看,诗的前两句都有差异,但后面两句,也就是“长城万里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基本上一样。

这首诗的出处还真不少,主要有以下几种:

版本一:

康熙朝「张英」版。桐城县志记载:康熙年间,文华殿大学士、礼部尚书张英在京做官。礼部尚书张英,世居桐城,其府第与吴宅为邻,中有一属张家隙地,向来作过往通道,后吴氏建房子想越界占用,吴氏想占用两家之间的公共隙地建房,势必影响了张英家人的正常出行,张家不服,双方发生纠纷,告到县衙,因两家都是显贵望族,县官左右为难,迟迟不能判决。张英家人见有理难争,便寄书京城,告诉张英之此事。张英阅罢,在家书上批诗四句:“一纸书来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长城万里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家中得到张英寄回的信,毫不迟疑地让出三尺地基,吴家见状,觉得张家有权有势,却不仗势欺人,深受感动,于是也效仿张家向后退让三尺。便形成了一条六尺宽的巷道,名谓「六尺巷」。两家礼让之亦被传为美谈。

版本二:

在合肥三孝口西南侧,曾有一巷,名“龚万巷”,又名“龚弯巷”。说起该巷由来,在民间流传有一颇具趣味的传说。

当年这里曾居住着两户相邻的人家。一家姓龚,家主为朝廷重臣,人称“龚大司马”;另一家姓万,家主为地方权贵,人称“万大老爷”。此两户人家,虽相邻多年,但并不来往。好歹是左邻右舍,各走各的门,各用各的灶,井水不犯河水,倒也相安无事。

孰知这年,龚、万两家同时大兴土木,翻建房屋,大有以亮宇而显荣贵之意。其实这本是各家自己的事,但问题是,此两户人家在翻建房屋时,均欲将各自山墙向外延伸,以扩大房基,结果引发了争吵。你不允我不依,一时间吵得天昏地暗,直吵到县衙老爷那里。

龚、万两家都是有权有势的人家,县衙老爷乃七品芝麻小官,岂敢轻易判决,以致官司迟迟没有结果。 龚家因家主官大,见此小小的官司竟迟迟无果,不免气愤难忍,无奈何,只好派管家人持书星夜赶往京城,禀报龚大司马,希求龚大司马出面干预,以振族威,出掉这口怨气。

再说远在京城的龚大司马,接到家书后,见诉,起初确也很气恼,好在 其妇人乃一知书明理之人,闻情后淡淡一笑而劝道:“相邻相争,只为一墙,何值如此。汝乃朝廷要臣,官居高位,对此区区小事,当大度才是,让人几尺何妨?”

龚大人闻妻言之有理,顿时息怒,随即付书一封,交管家人带回。龚家人接到龚大人来书,拆开一看,见书仅诗一首。词曰:“千里来信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还在,不见当年秦始皇。”龚家人见言,皆息怒默语,悄悄将与万家相邻的山墙拆除退后三尺。

龚家一反当初的举动,使万家很受震动,愧疚之余,也仿效龚家做法,主动将与龚家相邻的山墙退建三尺。这样一来,使得龚、万两家宅居间形成了一条六尺宽的巷道。人们便把这条巷道称为“龚万巷”,也即后来改称的“龚弯巷”。

版本三:

清朝康熙年间的大易学家、理学家胡煦(1655—1736)在京为官时,收到家信,老家与邻居为房屋地界发生纠纷,以至中间巷道狭窄几乎不能走人。胡煦当即写下上面诗句,托人带回家中。于是胡家在原来争辩的基础上朝里让了三尺,邻居非常感动,也朝里让了三尺,过道多了六尺,为此陡然开阔,行人不再感到狭窄,于是时人称此巷为“仁义巷”。此故事在光山县几乎家喻户晓,已被载入《光山县志》。

版本四:

明朝郑板桥说。郑板桥的弟弟为了盖房子与邻居争地,彼此互不退让,郑板桥回信时做了一首诗:“千里捎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长城万里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邻居知悉非常感动,遂各自退让三尺,而成了六尺巷。

版本五:

话说明朝的时候,有一个吏部尚书名字叫做郭朴,为人清高廉洁,颇受时人推重。有一回,他接到家中弟弟捎来的书信,信中提到邻里建屋,与他互争一墙之地的情形。这件事已经缠讼多年,始终无法获得解决。所以,他想请哥哥以朝中大臣的名义,向地方县官施加压力,如此一来,定能平息纷争。郭朴看完,笑了笑,只写了一首诗答复他的弟弟:千里捎书为一墙,让他几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弟弟收信一看,猛然醒悟,于是主动让出一墙,想不到邻居也是客气地让出一墙。两家彼此让出一墙,便在原地空出一条巷道。后人便将该处称为「仁义巷」,此事也成为地方佳话,传诵不已。

版本六:

明朝舒芬说。明正德年间的状元舒芬家书:“千里书来只为墙,让他几尺又何妨!长城万里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明朝江西进贤北山人舒芬,当了翰林院修撰,后又被授谏议大夫。舒芬当了官后,为官清正,刚正不阿。他对自己家里人要求很严,不许家人利用自己的牌子为非作歹,因此清名远播,官声极佳。有一次,他家的邻居盖房子,把墙脚下到属于他家的地基上。而他家也正准备将原来的房屋扩修一下,这样,两家自然要发生争执。于是,家人立即给舒芬写了一封信,要他出面干预。舒芬接到家书后,立即给家人寄去一首诗。诗云:千里书来只为墙,让他几尺又何妨!长城万里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

家里接到他的「信」,自然理解他的意思。他的父母都是明白人,弟妹们也都是读书人,看了他的诗,心静下来了,气顺过来了,于是,便主动上对方家门,答应让出地基。对方也主动地将自己下下去的墙脚挖起,向后退了好几尺。直到现在,舒芬的家乡北山镇,还保存着宽宽的「让墙巷」。

版本七:

明朝林翰说。林翰《诫子弟》诗云:“何事纷争一角墙,让他几尺也无妨。长城万里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

版本八:

清朝张廷玉说。张廷玉是前述张英的儿子。雍正年间曾写家书:“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

版本九:

清朝曾国藩说。曾国藩给弟曾国潢家书:“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长城万里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

版本十:

清朝何绍基说。道州人何绍基家书:“万里家书只为墙,让人三尺又何妨?长城万里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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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老牛舐犊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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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牛舐犊比喻的是父母爱子情深。下面是小编分享的老牛舐犊历史典故,一起来看一下吧。

【出处】(南朝·宋)范晔《后汉书·杨彪传》。

【释义】舐犊:老牛舔小牛。像老牛舔小牛那样的亲子之爱般情深。比喻父母对子女的慈爱,也比喻对自己喜爱之物的珍视。

【历史典故】

杨修自视甚高,经常以自己的智慧揣摩曹操的心意。“一合酥”、“门中有活”的故事,无不体现了杨修的智慧,但也因此引起了曹操的猜疑。

一次,曹操带兵攻打汉中,不料却吃了败仗,只好先驻扎在斜谷界口,再作打算。曹操心里盘算着当下的情形,不能进又不能守,进不好取胜,退又丢面子。正当犹豫不决的时候,厨师送来一碗鸡汤,里面有几块鸡肋,不禁引发了曹操的感触。就在这时,夏侯惇来问夜间口令,曹操不加考虑地说:“鸡肋!鸡肋!”杨修听到这句口令后,便开始收拾行李,做好回家的准备。夏侯惇看了十分不解,便问杨修为何。杨修说:“鸡肋者,吃它没肉,丢它可惜。我们现在进不能取胜,退又怕惹笑话,丞相刚才说鸡肋,一定是准备回去了,所以我先收拾行李,免得到时手忙脚乱。”曹操知道这件事以后,嫉恨杨修看透了他心意,便借口杨修扰乱军心,将他以军法处斩了。

一天,曹操见到杨修的父亲杨彪,看到他憔悴的样子,吓了一跳,问:“您最近身体不舒服吗?为什么瘦得这么厉害呢?”杨彪没有正面回答曹操,而是说:“匈奴贵族金日殚乃汉武帝的近臣,他的两个儿子深受汉武帝的喜爱,还被接到宫中抚养。后来,金日殚察觉他的两个儿子乱后宫,就把他们杀了,免得生出祸患。真是惭愧啊,我没有金日殚那样的先见之明,没能教育好自己的儿子,让他落得如此下场。大人,不知您见过田里的老牛没有?它们耕完田后总是和小牛腻在一块,还不时地用舌头舔着小牛,看到这样的场景,总是会让我想起我的儿子!”杨彪一边说,一边流泪。

【成长心语】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孟郊的《游子吟》让我们领略到了母爱的无私与伟大,虽无言语,也无泪水,却充满着爱的纯情,扣人心弦,催人泪下。孔子曾说过:“父母在,不远游。”他想要表达的不只是子女应该守在父母的身边,尽自己的孝心,还应该有另外一层意思:子女出门,远离父母,给父母带来的只会是无尽的思念。所以,无论如何,你都要记住一点:你是父母一生的牵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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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周处除“三害”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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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晋时期,除了像王恺、石崇一类穷奢极侈的豪门官员外,还有一批士族官员,吃饱了饭不干正经事,三五成群聚在一起胡乱吹牛,尽说些脱离实际的荒诞无稽的怪话。这种谈话叫作“清谈”。这种人,往往名气很大,地位很高。这也可见当时风气的腐败了。

但是在官员中,也有比较正直肯干实事的人。像西晋初年的周处就是这样的人。他担任广汉(今四川广汉北)太守的时候,当地原来的官吏腐败,积下来的案件,有三十年没有处理的。周处一到任,就把积案都认真处理完了。后来调到京城做御史中丞,不管皇亲国戚,凡是违法的,他都能大胆揭发。

周处原是东吴义兴(今江苏宜兴县)人。年青的时候,长得个子高,力气比一般小伙子大。他的父亲很早就死了,他自小没人管束,成天在外面游荡,不肯读书;而且脾气强悍,动不动就拔拳打人,甚至动刀使枪义兴地方的百姓都害怕他。

义兴邻近的南山有一只白额猛虎,经常出来伤害百姓和家畜,当地的猎户也制服不了它。

当地的长桥下,有一条大蛟(一种鳄鱼),出没无常。义兴人把周处和南山白额虎、长桥大蛟联系起来,称为义兴“三害”。这“三害”之中,最使百姓感到头痛的还是周处。

有一次,周处在外面走,看见人们都闷闷不乐。他找了一个老年人问:“今年年成挺不错,为什么大伙那样愁眉苦脸呢?”

老人没好气地回答:“三害还没有除掉,怎样高兴得起来!”

周处第一次听到“三害”这个名称,就问:“你指的是什么三害。”

老人说:“南山的白额虎,长桥的蛟,加上你,不就是三害吗?”

周处吃了一惊。他想,原来乡间百姓都把他当作虎、蛟一般的大害了。他沉吟了一会,说:“这样吧,既然大家都为‘三害’苦恼,我把它们除掉。”

过了一天,周处果然带着弓箭,背着利剑,进山找虎去了。到了密林深处,只听见一阵虎啸,从远处窜出了一只白额猛虎。周处闪在一边,躲在大树背面,拈弓搭箭,“嗖”的一下,射中猛虎前额,结果了它的性命。

周处下山告诉村里的人,有几个猎户上山把死虎扛下山来。大家都挺高兴地向周处祝贺,周处说:“别忙,还有长桥的蛟呢。”

又过了一天,周处换了紧身衣,带了弓箭刀剑跳进水里去找蛟去了。那条蛟隐藏在水深处,发现有人下水,想跳上来咬。周处早就准备好了,在蛟身上猛刺一刀。那蛟受了重伤,就往江的下游逃窜。

周处一见蛟没有死,紧紧在后面钉住,蛟往上浮,他就往水面游;蛟往下沉,他就往水底钻。这样一会儿沉,一会儿浮,一直追踪到几十里以外。

三天三夜过去了,周处还没有回来。大家议论纷纷,认为这下子周处和蛟一定两败俱伤,都死在河底里了。本来,大家以为周处能杀死猛虎、大蛟,已经不错了;这回“三害”都死,大家喜出望外。街头巷尾,一提起这件事,都是喜气洋洋,互相庆贺。

没想到到了第四天,周处竟安然无恙地回家来了。人们大为惊奇。原来大蛟受伤以后,被周处一路追击,最后流血过多,动弹不得,终于被周处杀死。

周处回到家里,知道他离家三天后,人们以为他死去,都挺高兴。这件事使他认识到,自己平时的行为被人们痛恨到什么程度了。

他痛下决心,离开家乡到吴郡找老师学习。那时候吴郡有两个很有名望的人,一个叫陆机,一个叫陆云。周处去找他们,陆机出门去了,只有陆云在家。

周处见到陆云,把自己决心改过的想法诚恳地向陆云谈了。他说:“我后悔自己觉悟得太晚,把宝贵的时间白白浪费掉。现在想干一番事业,只怕太晚了。”

陆云勉励他说:“别灰心,您有这样决心,前途还大有希望呢。一个人只怕没有坚定的志气,不怕没有出息。”

打那以后,周处一面跟陆机、陆云学习,刻苦读书;一面注意自己的品德修养。他的勤奋好学的精神受到大家的称赞。过了一年,州郡的官府都征召他出来做官。到了东吴被晋朝灭掉以后,他就成为晋朝的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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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一箭双雕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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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朝时,北周有一个智勇双全的人叫长孙晟。具有百发百中的射箭技艺,无人敢与他相比。

北周的国王为子安定北方的少数民族突厥人,决定把一位公主嫁给突玉摄图。为了安全起见,派长孙晟率领一批将士护送公主前往突厥。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到了突厥。摄图大摆酒宴。宴请长孙晟。酒过三巡,按照实晟人的习惯要比武助兴。突厥王命人拿来一张硬弓,要长孙晟射百步以外的铜线。只听得“格勒勒”—声,硬弓被拉成弯月,一枝利箭“嗖”地一声射进了铜钱的小方孔。“好!”大家齐声喝采。

从此摄图对长孙晟非常敬重,留他在突厥住了一年,并经常让他陪着自己一块儿去打猎。有一次,他俩正在打猎,摄图猛抬起头,看见天空中有两只大雕在争夺一块肉。他忙送给长孙晟两枝箭说:“能把这两只射下来吗?”“一枝箭就够了!”长孙晟边说边接过箭,策马驰去。他搭上箭,拉开弓,对准两只厥打得难分难解的大雕。“嗖”的一声,两只大雕便串在一起掉落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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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药王”孙思邈和龙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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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王孙思邈与传说中神乎其神的龙渊源匪浅,我们常说的“神龙见首不见尾”成语,据说就源自此处,而且很逼真的建筑,来形象地表现这一成语的与药王孙思邈的渊源。

龙王曾帮助药王修成正果?

记得第一站的药王山,到登上药王大殿时,我们已经听说了很多传奇故事。

药王大殿内供奉着自然是药王孙思邈,两边站班的,一如既往的是尉迟敬德和海龙王,神态威武庄重。

就在这里,奇幻的地方出现了,药王塑像身后竟然有个洞,现在已经封锁,不让游客穿行。

据当地人介绍,此洞直通耀州瓷的老瓷场黄堡镇,洞长有40里呢。每逢二月二人们都来药王大殿烧香,烟气竟能从后洞冒出,留下“前洞烧香,后洞冒烟”的民谚。

此洞名叫太玄古洞,也叫“龙穿洞”。

闻此名,便知与龙脱不了干系。

关于此洞的来历,当地人继续给我讲了这样一个传说。

当年药王孙思邈曾在路上遇见龙,给龙诊过病,龙化作老人家前来找他诊治,由于龙得病异常,需要龙显出真形,方能给它治疗。

忽听天空中隐隐约约地响起雷声,龙正要现出真身。药王并不害怕,想起百姓,急忙大声对龙说:“我们这一带的人都没有见过龙。瞧见你的怪模样,会把人们吓坏的!”

于是,龙缩回了头,在云里面说:“那怎么呢?”

药王说:“这样吧,你先想办法到我家里去。”

过了一会儿,乌云徐徐落在了山腰。

孙思邈刚刚走进自己的院子,突然“通”地一声,院中石壁上出现了个大洞,洞中伸出了那个龙头。

龙笑嘻嘻地说:“我从没有人烟的后山山脚穿到了这里,身子都藏在山里面,不会惊吓人们了吧?”

药王急忙开始给它诊病。这时隔壁邻居偷偷看见此情景,这位邻居一直对龙心生好奇,于是找来纸笔,照着龙的模样开始画了起来。

龙喝了药王配制的药后,感觉好了很多。但是,也察觉到隔壁有人偷看,于是,道谢后就飞走了。邻居的画也只画了一半,“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典故据说就来源于此。

后来,龙听说药王孙思邈要在耀州五台山(今药王山)修成正果,它为了报答诊病之恩,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在当时治病留在后山的洞中,钻了一孔四十多里长的石洞,帮助药王于农历二月初二赴位成果。

从此,人们为了纪念药王孙思邈,每年二月二药王山,上山赴会朝庙,烧香吊表。太玄古洞还原样保存着,药王与龙的传说也流传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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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历史典故:第一女皇武则天

全文共 20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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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武则天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位登上皇帝宝座的女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历史典故:第一女皇武则天,欢迎阅读!

唐高宗李治即位后,做了又一件震动朝野的事,那就是他执意废掉了原来的皇后王氏,改立他宠爱的武昭仪为皇后。这位武昭仪后来就是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武则天。则天是她退位后,唐中宗给她上的尊号,也是她死后的谥号。

武则天十四岁时,被唐太宗召入宫,封为才人(唐代一种妃嫔的称号),赐号武媚。她称帝后,又特地造了一个“瞾”字作为自己的名字,表示日月当空的意思。

唐太宗病死后,武则天等妃嫔被遣送到感业寺当尼姑。高宗李治在当太子时,就在太宗宫中见过武则天,彼此倾心。高宗即位后,有一天到感业寺拜佛,与武则天再次相见。武则天一面跪接,一面禁不住哭泣起来。高宗很感动,就想找机会把她接入宫中。

高宗的皇后王氏性情高傲,对上不肯奉承皇帝,对下人也不知体贴,再加上没有生育皇子,已被冷落多年。高宗的淑妃萧氏生有一子,封雍王,深受皇帝宠爱。当时后妃之间的争斗越演越激烈。王皇后知道高宗思念武氏,就想利用武则天来打击萧淑妃。她派人让武则天留起头发,后来又把武则天接进宫中。高宗见了正合心意,就将武则天封为昭仪,越来越宠爱她。

武则天从小就聪明,有智谋。当年她被征召入宫时,母亲为她送别,哭得很伤心。武则天却神色自若地说:“我去见皇帝怎知不是福分呢,何必像小儿女那样悲伤。”她母亲倒不好意思再哭了。武则天还有很好的文史知识修养,爱好文学、书法。她出众的才华,使得只知道为争宠而争斗的皇后、淑妃,在她面前相形见绌。高宗便产生了废黜王皇后,改立武则天的心思。

高宗知道,改立皇后是件大事,必须听取长孙无忌、褚遂良等老臣的意见,因为他们是太宗临终时托付过后事的顾命大臣。为此,他还亲自到长孙无忌家去说明心愿。但长孙无忌和褚遂良都坚决反对,他们认为王皇后出身名门,是太宗皇帝为李治迎娶的,不能轻易废掉;就是要改立皇后,也应当从名门望族中选择更好的女子。武则天的父亲,当年只是一个木材商人,只是因

他们的意见,代表的是士族地主阶级的利益,而武则天代表的则是庶族地主阶级。从南北朝以后,士族地主阶级的势力就在不断跌落,庶族地主阶级的势力则在不断上升。而唐高宗当时又想摆脱顾命大臣对他的控制,这就使他必然要依靠有才干的,但是庶族出身的武则天。

一天,属于元老派的李入朝觐见高宗。高宗便问他:“朕想立武昭仪为皇后,可是褚遂良很固执,坚持认为不可。他是顾命大臣,事情弄到这样,该怎么办?”

李回答说:“改立皇后是陛下的家务事,何必去问外人!”

听了李的回答,李治便下定了改立皇后的决心。公元655年,高宗李治下诏,将王皇后和萧淑妃都废为庶人,打入冷宫;将武则天封为皇后;又将那些反对此事的大臣或诛杀,或放逐,连他的舅父、顾命大臣长孙无忌也被逼自杀。

高宗在公元660年以后,头晕病日益加重,使他不能正常地处理朝政。武则天对政治很有兴趣,而且权力欲也很强,因此百官的奏章常由她代批。从此以后,武则天便参与国政。她极力树立自己的权威,不久就凌驾于高宗之上。高宗心里很不痛快,西台侍郎上官仪便对高宗说:“皇后专权,有失民心,请陛下废黜她。”高宗就让上官仪起草废后的诏书。

不料,此事立刻被人通报给武则天。武则天闻讯赶来,厉声责问高宗。高宗吓得把责任一古脑儿推在上官仪身上。不久,武则天就找了一个罪名,杀掉了上官仪。

从此以后,高宗上朝,武后垂帘并坐。不论大小政事,都由武后说了算。公元674年,高宗称天x,武后称天后,朝廷内外,将他们二人并称为“二圣”。

公元683年,唐高宗病亡。武则天先立儿子李显为帝,就是唐中宗。但中宗只是个傀儡,所有朝廷大事都由武则天说了算。中宗很不甘心,便自作主张,把皇后的父亲从小小的参军提升为刺史,并打算再把他提升为侍中。

武则天对此十分愤怒,立刻把中宗贬为庐陵王,另立豫王李旦为帝。但只过了半年多,她又把睿宗李旦废了,改元为光宅,亲自掌握朝政,并重用武氏家族。武则天随便地废立皇帝,是对封建社会男权的挑战,也是传统的男尊女卑思想不能容忍的;加上武氏家族仗着她的势力横行霸道,李唐皇族人人自危,因此引起一些人公开反对她。

先是徐敬业、骆宾王等人在扬州揭竿而起,他们公开提出口号:****武太后专权,拥护李显复位。不几天就聚集了十万之众,攻占了润州(治所在今江苏镇江)、淮阴等地。为了号召全国响应,作为唐代着名文学家的骆宾王,还亲笔写了讨伐武则天的檄文。这篇檄文是一篇文采飞扬、脍炙人口的好文章,千百年来一直为人们所称颂。檄文中,有些文字把武则天责骂得非常厉害,但武则天看了以后却赞不绝口。她不仅不生气,反而认为朝廷没能任用骆宾王,实在是“宰相之过”。由此可见这位女皇帝的胸襟肚量。

武则天派大将军李孝逸,率领三十万大军,镇压了徐敬业。此后又有唐宗室诸王起兵,反对武则天,但也被武则天镇压了。

公元690年九月,武则天将国号改为周,自己加尊号“圣神皇帝”。就这样,她成了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位登上皇帝宝座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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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历史典故:大事不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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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dà shì bù hú tú

【成语故事】北宋时期,谏议大夫吕端办事公正,是非分明。他为人谦虚谨慎,宋太宗十分信任他,他的名声位于寇准之下。宋太宗不满当时的宰相吕蒙正,想让吕端取代,征询大臣的意见。有人说吕端为人糊涂。宋太宗说吕端是小事糊涂,大事不糊涂。

典故】端小事糊涂,大事不糊涂。 《宋史·吕端传》

【释义】指在有关政治的是非问题上能坚持原则,态度鲜明。

【用法】作谓语、定语;指头脑清醒

【近义词】难得糊涂

【反义词】糊里糊涂

【示例】他一向都是大事不糊涂的。

[历史典故:大事不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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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汗流浃背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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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大将军霍光,是汉武帝的托孤重臣,辅佐八岁即位的汉昭帝执政,威势很重。霍光身边有个叫杨敞的人,行事谨小慎微,颇受霍光赏识,升至丞相职位,封为安平候。其实,杨敞为人懦弱无能,胆小怕事,根本不是当丞相的材料。

公元前74年,年仅廿一岁的汉昭帝驾崩于未央宫,霍光与众臣商议,选了汉武帝的孙子昌邑王刘贺作继承人。谁知刘贺继位后,经常宴饮歌舞,寻欢作乐。

霍光听说后,忧心忡忡,与车骑将军张安世、大司马田延年秘密商议,打算废掉刘贺,另立贤君。计议商定后,霍光派田延年告诉杨敞、以便共同行事。杨敞一听,顿时吓得汗流浃背,惊恐万分,只是含含糊糊,不置可否。杨敞的妻子,是太史公司马迁的女儿,颇有胆识。她见丈夫犹豫不决的样子,暗暗着急,趁田延年更衣走开时,上前劝丈夫说;“国家大事,岂能犹豫不决。

大将军已有成议,你也应当速战速决,否则必然太难临头。”杨敞在房里来回踱步,却拿不定注意。正巧此时田延年回来,司马夫人回避不及,索性大大方方地与田延年相见,告知田延年,她丈夫愿意听从大将军的吩咐。田延年听了后高兴地告辞走了。

田延年回报霍光,霍光十分满意,马上安排杨敞领众臣上表,奏请皇太后。第二天,杨敞与群臣遏见皇太后,陈述昌邑王不堪继承王位的原因。太后立即下诏废去刘贺,另立汉武帝的曾孙刘询为君,史称汉宣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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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历史典故:春秋五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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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公元前七七O年到前四七六年,历史上称为春秋时代。在这二百九十多年间,社会风雷荡漾,可以说是烽烟四起,战火连天。仅据鲁史《春秋》纪录的军事行动就有四百八十余次。司马迁说:春秋之中,“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计其数。”相传春秋初期诸侯列国一百四十多个,路过连年吞并,到后来只剩较大的几个。这些大国之间还互相攻伐,争夺霸权。历史上把先后称溺的五个诸侯叫做“春秋五霸”。

在历史上,对“春秋五霸”有两种区别的说法:一说“五霸”是指齐桓公、宋襄公、晋文公、秦穆公和楚庄王;另一说“五霸”是指齐桓公、晋文公、楚庄王、吴王阖闾和越王勾践。

齐桓公

齐桓公任用管仲为相,促进国家的统一,“九合诸侯,一匡全国”,最先成为霸主。齐桓公是公元前六八五年即位的。他在政治、经济上作了一系列革新,使齐国强盛起来。由于齐桓公率兵击退戎族、狄族的进攻,又率齐、鲁、宋等八国之师破蔡伐楚,阻止楚军北进,他的威信由此大增。公元前六五一年,他大会诸侯于葵臣(今河南考城),订立盟约,成为华夏第-个霸主。

晋文公(姬重耳)

接着称霸的是晋文公。公元前六三三年,楚成于带领楚、郑、陈等园部队围攻宋国京城商丘(今河南商丘县南)。宋国派人到晋国求救。晋文公采用了部下的正确意见。争取了齐国和泰国参战,壮大了自己的气力。尔后,又改善了晋同曹、卫的关系,孤立了楚国。这时,楚国令尹(官名,相当于宰相)子玉震怒,出兵进攻晋军。

晋文公为了避开楚军的锋芒,以便选择战机,下令队伍向退却却九十里。古代部队行军三十里叫做一舍,九十里就是三舍。晋军“退避三舌”,后撤到卫国的城濮(今山东省憋县)。城濮离晋国比较近,补给供给很利便,又便于汇合齐、秦、宋等友邦部队,集中军力。公元前六三二年四月,晋楚两军开始决斗。晋军诱敌深入,楚军陷入重围,全部被歼。城濮之战创造了在军事上先退让一步,后发制人的着名战例。今后,晋文公请来周襄王,在践土(今河南广武)和诸侯会盟。周天子策封晋文公为“侯伯”(诸侯之长),并犒赏他黑红两色弓箭,表示允许他有权自由征伐。晋文公成了华夏霸主。

在齐国称霸时,楚国因受齐国抑制停止北进,转而向东兼并了一些小柄,国力强大。齐国宏掉队,楚国便向北扩张与晋国争霸。公元前五九八年,楚庄王率军在邲(今河南郑州)与晋军大战,打败晋军。华夏各国背晋向楚。楚庄王又成为华夏霸主。

楚庄王(芈侣)

晋国称霸的时候,西部的案国也强盛起来。秦穆公诡计向东争霸华夏,但由于向东的通路为晋所阻,便向西兼并十几个小柄,在函谷关以西一带称霸。

秦穆公(嬴任好)

今后,吴、越两国相继强盛,争霸于东南。公元前四九四年,吴王夫差进攻越国,围困越王勾践于会稽(今浙江绍兴),迫使越国屈服。接着又打败齐军。公元前四八二年,在黄池(今河南封丘附近)与诸侯会盟,争得了霸权。越王勾践自被吴国打败后,卧薪尝胆,立志报仇,路过几十年尽力,转弱为强,灭了吴国。勾践乘势北进,与齐、晋等诸侯会盟于徐(今山东膝县),成为霸主。

越菼执(姒勾践)

诸侯大国争霸,说明确周朝王权的减弱。自公元前七七O年平王东迁洛邑(今河南洛阳)今后,周王室愈加衰微。从前是天子统帅诸侯,“礼乐征伐自天子出”。此刻这些权威都落到诸侯手里,“礼乐征伐自诸侯出”,“扎乐征伐自医生出”,甚至于“陪臣执国命”。新兴地主阶层纷纷起来夺权了。周朝奴仆制处于“礼坏乐崩”的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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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雌雄剑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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雌雄剑相传春秋时吴人干将铸二剑﹐雄号干将﹐雌号莫邪。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关于雌雄剑的历史典故,欢迎大家阅读!

春秋时期,越国被吴王打败,越王勾践负辱在吴,卧薪尝胆,终于取得了吴王的信任,被放回越国。

勾践记恨在心,他一面继续讨好吴王,贡奉古木修筑姑苏台,选送绝代佳人西施给吴王,巧施美人计;一方面富国强兵,暗自铸造精良兵器。勾践为使自己有一把世上独一无二的宝剑,特意挑选了当时最好的工匠郑勤来为他铸造。

郑勤和他的儿子郑刚凝聚平生心血,整整用了七七四十九天时间,终于锻铸出一对雌雄剑。

那天深夜,郑勤按照越王的吩咐,刻好“超王勾践自作用剑”八个字后,便对他儿子说:“我明日早朝,将雌剑献给越王,此去必然凶多吉少,性命难保,或许连你也要受到株连,你赶快带着这把雄剑,连夜投奔楚国去吧。”说完父子俩抱头痛哭,洒泪而别。第二天早朝,越王勾践传郑勤献剑。郑勤递上剑,越王将剑拔出剑鞘,只见光芒四射,耀眼夺目,越王顿时喜形于色,众大臣也赞不绝口。

勾践为了炫耀一番,手执宝剑,对着大臣的兵器,初试锋芒,果然削铁如泥,锋利无比。

越王得意之余,心想:郑勤若再造出如此好剑,我勾践岂能称雄于世?想到此,他陡然声色俱厉,命武土将郑勤推出午门斩了,并通缉全国捉拿郑刚。郑刚听说父亲被越王杀害,悲痛欲绝,又见到处有通缉自己的告示,感到身佩宝剑易于暴露,只好将宝剑埋藏在雁荡山中,并乔装打扮成一渔女,日夜兼程逃出越国,只身投奔楚国去了。

郑刚来到楚国后,把从小随父亲学到的冶炼手艺,精心传授给楚人。很快使楚国的冶炼业得到发展和提高,与越齐名不相上下。郑刚从而得到楚王的赏识,被封为冶炼吏。这时,楚国进一步广征役卒,大造精良兵器,一时国威大振。之后,楚王亲率数十万大军去讨伐越国。楚军英勇善战,只杀得越兵丢盔弃甲,抱头鼠窜,很快就攻破越都,直追王宫。越王见大势已去,只好用那把雌剑自刎而死。恰巧楚王一步走来,连忙从地上捡起了越王剑。

楚王久闻此剑盖世无双,真是梦寐以求,本想留作自用,但又觉得它已不是吉利之物,便灵机一动,把它赏给了一位立了战功的武官。后来,这位武官病亡,越王剑就成了他的殉葬品。

郑刚定居楚国后,虽然被楚王封为冶炼吏,但他怕再引起杀身之祸,一直没把铸造雌雄剑的事说出来。因此,那柄被郑刚埋在雁荡山中的雄剑,至今下落不明。

[关于雌雄剑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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