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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作文范文(通用20篇)

导语:一听“偶像”一词,许多人立即会想到了电视屏幕上的明星,成龙、李连杰、姚明。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我的偶像作文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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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tfboys小学作文

全文共 7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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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FBOYS,三个男孩基本上都是00后,这些正太少年用出道一年的时间打造了国内最年轻偶像组合团体,在国产偶像中,以最年轻最可爱最帅气最萌霸占了屏幕荧屏,一开始,他们翻唱一些经典歌曲,这群00后用自己出色的演出诠释他们正确的明星道路,后来三小只一夜爆红。

王俊凯,王源,易烊千玺,用青春唱响中国,其实了解他们的人知道他们不是一夜爆红,而是努力了很长时间。继《HEART》,《爱出发》发行后,又发行《魔法城堡》,《青春修炼手册》,而青春修炼手册,打破了五项纪录,现在他们的新歌叫《幸运符号》,快乐大本营,各大媒体,中央CCTV,洛克王国,音悦台

,都邀请他们,《CCTV少年中国强》邀请他们担当宣传大使,《我们一起来》

他们用自己的汗水成就梦想的舞台,许多人会说他们不务正业,但是他们是用别人玩的时间努力训练,他们中易烊千玺是年级第一,王俊凯也参加完中考,取得了不错的成绩,王源也不错。他们都是学霸,就像他们代言的步步高家教机中所说的一样,他们的人气节节高升,粉丝达到了数百万,而且,他们从不骄傲,特别谦虚,每次被采访完或有粉丝来访,都会深深鞠几次弓。

这些男孩是让70后黑线,80后惊呆,90后痴迷的00后萌正太组合,顶的过凤凰传奇,扛得了SJM,拼得过EXO。

有些人说这只是一些孩子在闹腾,他们的确在闹腾,只不过是为自己的梦想而闹腾。他们主持的TF少年GO每天忙着拍摄到晚上一两点钟。他们在演艺圈中忙着唱歌,忙着拍电影,忙着演戏。在小凯中考中甚至有监考老师问他要签名。他们身上有闪闪发光的地方,王源有气管炎,王俊凯有低血糖,易烊千玺有以前跳舞时留

下的疤,但他们坚持梦想,相信梦想。

我爱的少年叫TFBO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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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的偶像鹿晗作文300字

全文共 4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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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鹿晗,他有一双带有星星的眼睛,大大的。他唱歌特别好听,是exo-m的主唱。他是北京纯爷们,当有人说他的眼睛想女孩子的时候,他都会反驳,说:“我是北京纯爷们。

当然他就是个,纯爷们。他不会哭,他会把自己的委屈都憋在心里,他照顾弟弟,待人有礼貌,笑起来特别温暖。有人说他整过容,对我来说,整过和没整过,没有差别。至少他的实力在,他的歌喉好是他的优点。

每个人都会有缺点,鹿晗也不例外,他的缺点是:不会照顾自己。为什么这么说呢?他在参加节目时,他的脖子上,腿上都会有一些小伤口,虽然不引人注目,但有一些细心的粉丝还是发现了。他不会哭,他会含着泪安慰弟弟们,可是没有人会安慰他。

他是一个天使。一个只会笑的天使,可是天使也会哭,他都会在没人时,偷偷的哭,让人心疼,他离开了家,他想家,一个男人也会想家,回想妈妈....

如果有机会,我想对他说;“鹿晗,哭出来吧,不要再把委屈憋在心里了,像个孩子一样哭出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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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的偶像——比尔盖茨

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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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劳动人民的美德。不说别人,就拿当今首富也是我的偶像比尔盖茨说说吧。

众所周知,比尔的财产有500亿美圆,很惊人的数字吧!可能有人会说那他肯定很享受吧。然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位世界首富没有自己的私人司机,公务旅行不坐飞机头等舱却坐经济舱,衣着也不讲究什么名牌;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他还对打折商品感兴趣,不愿为泊车多花几美元……为这点“小钱”,如此斤斤计较,他是不是“现代的阿巴公(吝啬鬼)”?

一次,他与一位朋友前往希尔顿饭店开会,那次他们迟到了几分钟,所以没有停车位可以容纳他们的汽车。于是他的朋友建议将车停放在饭店的贵客车位。比尔不同意,他的朋友说:“钱可以由我来付。”比尔还是不同意,原因非常简单,贵客车位需要多付12美元,比尔认为那是超值收费。比尔在生活中遵循他的那句话:“花钱如炒菜一样,要恰到好处。盐少了,菜就会淡而无味,盐多了,苦咸难咽。”所以即使是花几美元钱,比尔也要让它们发挥出最大的效益。

另一次,比尔与美琳达来到一家墨西哥人开设的食品店,这里被公认是西雅图最实惠的商店,刚一进店门,比尔就被“50%优惠”的广告词吸引,在不远处的葡萄干麦片的大盒包装上的确写着这样几个字。比尔似乎不敢相信这个标价。因为同样的商品在本地的一些商店要比这里的价格高出一倍。比尔想得知它的真伪,便上前仔细端详。当他确认货真价实时,才付钱买了下来,并告诉美琳达:“看来这里的确如同人们所说的那样,我今天很高兴自己没有被多掏腰包。”

在微软,比尔已经成为员工,尤其是一些新员工的榜样,他的作风感染了许多人。所以微软员工的朴素也是很出名的。这并不是说比尔吝啬,或是小气,他是在锻炼自己的意志力,也是在培养员工的艰苦创业精神,无疑这是一种非常可贵的精神。这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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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3我的偶像——吴亦凡

全文共 8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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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这样形容他的容颜:不是整容过,就是被上帝亲吻过谢娜对他说:你每天照镜子的时候会不会很自豪啊?简直是漫画里的人!

他叫李嘉恒,不叫吴凡,不叫吴亦凡,也不叫Kris。在他十岁时,他的父母离异,随着母亲移民到了加拿大,他改了姓,改了名,甚至改了出生日期,那似乎是他的一次重生。他喜欢篮球,也许在他的梦里曾有一个拥有篮球的未来,就像在采访中他说的,原来的梦想其实并不是当明星……也许是阴错阳差,也许是命中注定,经过了长达四年的练习,在韩国的日夜泪水洗过了年华和坚持,终于忍耐到了阳光照进现实的一天。2012年4月8日,他用EXO-M队长身份Kris出现在世人面前。

他不是队里最大的,却要肩负队长的职责。他运用3国语言,一次又一次重复着那些介绍语;他的冷是他的标志,他的心似乎还没准备好迎接新的世界。他很单薄地重复着:”我们是中国内地组合,我们组合有4个中国人。”

他被誉为“教主”“男神”,却总是背着四年不变的破包,穿出道前的鞋子或者普通人的布鞋,手链永远是那条……微笑的时候似乎迷失了人海,哪怕因为念旧在节目中和网络上被大家调侃,他还是坚持自己的选择。人们说:这个人很恋旧。可谁也不知道,那个他背了四年的破包,是他爸爸送给他的唯一的生日礼物。

他可以把一件普通的衣服,穿出不一样风格;他总是很暖心穿上粉丝送的衣服,他可以为了配合节目,把新买的衣服剪开;他在节目里说,妈妈是南京人但是自己却从来没到过南京。我们不知道过去这么多日子他经历了什么。

在节目里问到年龄排序他还无意识说到按“身份证”排第三。那一刻,我们才发现他比谁都清楚自己的真实生日。他话不多,却因为队长身份一次次拿起话筒。

当其他成员开心抢镜时,他却默默在背后向别人鞠躬。其实,他不过是个20出头的孩子却完成了其他孩子仍是梦的幻想

有人开玩笑:不遇吴凡终身误,遇见吴凡误终身。爱上Kris是个劫难爱上了,他却不知道爱上了,只能像个向日葵在夜里默默地坚持。

你若安好,便是晴天;你若微笑,日光倾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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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谁配做我们的文化偶像作文

全文共 8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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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的春节晚会最令我激动的应该是江苏卫视上的F4合体吧,看着当年四个“惊艳了一地”的帅哥重聚首站在舞台上,我的泪花儿不禁掉了下来。是的,F4曾代表了我的青春时代。每个人都曾有过青春,而缅怀青春,是人类的共性。但是,之后呢?之后,我看完了晚会,在徼博上分享、@、转发了一堆关于F4和青春的消息;之后,就睡觉了,o第二天,太阳照常升起,想起F4,心中却没有了前一晚的激动。偶像团体最大的敌人是时间,观众的审美热情一过,分开,已经是无可避免的。这一点,连甲壳虫乐队都无可避免,更何况F4。我不禁感叹:偶像真是一个短命的东西。后来再有电视台上演“再回首”,我就会觉得厌恶,我讨厌那些电视台利用人们对于老去的偶像的追捧来提高收视率,这算一种感情绑架吗?

前两天看新闻,韩国的一家报纸《亚洲经济》登载了一篇文章,标题是《中国需要标志性的文化符号》。文章内容大致是韩国“鸟叔”一曲《江南Style》在2012年火遍全球,助韩国国家品牌排名同比上升2位,成韩国文化符号;但代表中国的文化符号,如“孔子”和“瓷器”等有些过时,中国需要在传统的基础上创造能代表现代中国的文化符号。噢,看来,的确到了需要“文化偶像”的时代了。如果某一天,中国的文化找不到一两个传承者,那就不是一句“民族的悲哀”可以说明白的了。

但是话又说回来,谁又能成为我们的“文化偶像”呢?是那些花红柳绿的影视歌好几栖的明星吗?是那些“学术超女”“学术快男”吗?还是那些“青春治愈系作家”“清纯小说掌门人”?对不起,对于这个问题,我还真没有办法得出结论。想到此,我的内心不禁一阵紧张:今天社会所能提供给我们的都是被娱乐化和快餐化了的“文化偶像”,这些“偶像”能够承担起传承中国文化的重任吗?我倒宁愿相信本山大叔,虽然他不上舞台了,但是他的小品会在电视屏幕上出现很久,很久。

我不想让我们的文化和“文化偶像”至多留在未来某一天,用来致敬和怀念。

[谁配做我们的文化偶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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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英语日记我的偶像

全文共 4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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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in bieber is my idol,He is a man is rapidly rising canada, the teenager singer, was born 94, he is my idol is because he was singing and dancing are all very well, I want to learn from him. and he is a filial, it is worth studying, he is a very serious person, so i love him. and he himself very smart, i think he is worth our study.

贾斯汀比伯是我的偶像,他是一位人气正在迅速上升的加拿大少年歌手,他成为我的偶像是因为他唱歌和舞蹈都很好,我要向他学习。还有就是他非常孝顺,这也值得我们学习,他是个很认真的人,所以我爱他。还有他本人也很帅,我觉得他是一个值得我们学习的人。

[英语日记我的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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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的偶像作文700字

全文共 7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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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连招呼也没跟我打过;他,连半句话也没有和我讲过;他,就住在我家对面,隔得很近,但两幢楼又仿佛是两个世界。不知不觉间,他的举动给了我极大的感染。

我曾感到奇怪的是——他家常常是暗暗的,只有那么一两盏灯亮着,傍晚烧饭也是借助落日的余光。而我家却是灯火辉煌,人不在的地方,灯也开着。直到那一回,我收到家里的电费单时,才明白。这时,只见对面的他从厨房走到大厅,先关厨房灯,再开厅灯。这回他教会了我“吝啬”,对资源要节约,要环保。

他看上去仿佛比我大,家里只有他一个孩子,应该是独生子吧,我也是。但比起他,我却像个被宠坏了的孩子。每天中午或傍晚,当我走进厨房催妈妈做饭时,看见对面切菜、炒菜的是他;当我吃饱了,到厨房倒水喝时,看见对面忙着洗碗的也是他。日子长了,他那有形的举动,无声地敲击着我的心。渐渐地,我变得肯干、能干,最让我自豪的是,我学会了做饭,在劳动中领悟到劳动的意义。

他房里的一切,至今我也没有看清楚,因为他的窗帘常常拉着。冬天,天气冷得催人欲睡,晚自修回家后,我倒在床上很快就睡着了。夜里,从一场噩梦中醒来,我看看闹钟,12点。房子的四周蒙上了极淡极淡的一层光,透过窗帘发散在深幽的夜里,对面的窗帘上有个影子——他的身影。影子低着头,那是苦读的影子。他追求知识的精神,刻苦耐劳的毅力,猛烈地冲击着我的心扉,使我的思想在刹那间有了崭新的领会。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有时,我会看见他坐在阳台上,望着西山上的斜阳沉思。我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也许他会回首往事,也许他会憧憬明天,也许他在沉思人生,也许他在追求理想……他的生活时刻触动着我,让我感悟到更多人生的道理。

他时常在我眼前出现、在我脑海出现。他是谁?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无声地教导着我,使我改变。他就是我的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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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给偶像的一封信

全文共 5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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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刘翔叔叔:

您好!我十分崇拜您,因为你是我们国家的骄傲,你不定不认识我,但我早已把你当作我的榜样,我的楷模,我一定要像你一样,为国争光。

还记得好多年前,您在奥运会的跨栏比赛上以飞一般的速度第一个到达终点,成功夺冠。那时我们中国人都为你感到自豪,“刘翔”这个名字已深深烙在我国的光辉体坛上,成为一个遥不可及的领军旗帜。连外国选手听到你的名字也会情不自禁地赞美,我们真的觉得你太伟大了!

我知道,您的冠军不是轻而易举得来的,本领也不是一朝一夕就炼成的,这里面包含你无数的艰辛、努力、汗水、血泪,你为了比赛付出了太多,大多是带伤上场,然而你也能一次次地超越别人,超越自己。我十分敬佩您这种努力拼搏的精神。

你知道吗?在2012的伦敦奥运会上,你的“重伤退场”牵动了多少人的心呀!您的肌肉拉伤带给了我们中国人无限的遗憾,在四年一届的奥运会上,获奖记录上竟无您的名字,这让多少崇拜您、敬佩您的人心都碎了。我们也十分关注你的伤势,希望你快些好起来。

刘翔叔叔,我衷心祝愿您能获得更多荣誉,再替中国人好好争光。希望在以后的赛场上,能再看见您矫健的身姿,一展中国人的雄姿与风采!

祝您天天开心!

你的忠实的小粉丝:yansi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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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3我的偶像

全文共 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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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看了快乐女声,特别特别的喜欢DL组合!

我为什么会喜欢DL组合呢??因为这个组合非常非常的可爱,尤其是刘丹丹,凭她假小子的气势,一口气冲到了全国11强!!王姿淩和旁边的假小子是一个性格,那就是:在哪里跌倒了,就在哪里爬起来!!DL配合的非常默契,在公主城堡里也是超萌的。喜欢她们最重要的也是因为她们对梦想的追逐。她们对梦想的追求,感动了我们所有的人,她们辛苦的排练,辛苦的练习,是每个人都看到的。所以,我喜欢她们,喜欢她们的坚持,喜欢她们对梦想的执着!

可是,DL组合没走多远就被淘汰了。虽然失败了,可是却让我想起一个词语:虽败犹荣!她们虽然离开了快乐女声的舞台,可是我坚信还有更多的机会,更多的舞台等待着王者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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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的偶像是王源作文

全文共 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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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了岁月的洗礼的我们,正逐渐步入长大。对于长大后的我们,也会有自己喜欢的偶像,我也不例外,我也有喜欢的偶像。

是谁在背后默默努力着?那就是令我敬佩的tfboys,他们这个组合都很努力,令我赞叹不已,不禁竖起大拇指。

其中的队长王俊凯是我最钦佩的一位。在他第一次参加选秀时,他被否定了,但他丝毫没有放弃,虽然训练很辛苦,但是他一直坚持着,他有时还会犯低血糖,他心中怀抱着梦想,他相信,他的梦十年之内就能实现,就算没有实现,他离自己的梦想起码近了一步。终于,上天是公平的,他让他绽放了自己的光芒,作为队长的他,时刻照顾着比自己小的两位队友——王源、易烊千禧。他在实现自己梦想的同时,也一直保持着自己优异的成绩,我想:这样的人肯定不简单,一般人做不到那!他经过自己的努力,自己的汗水,终于打造出了自己的一片新天地。

其中的王源,他的努力也不少。如果你知道他现在口若悬河的原因来自于一次次的熟悉台本,那你可能

会大吃一惊。一开始他背都背不下来结结巴巴,没人捧场的时候面露尴尬,到现在得心应手扔掉台本跟着感觉走,是多么的艰难!他的变化不止一点点。甚至可以说,他的勇气和经历是支撑他变得如此完美最大的原因。

组合里还有一位,他从小就很努力,直到现在,他已经快出道10年。我很佩服他,从小就这样努力,为了自己的梦想,做一位全才,他现在,不正是他努力的结果吗?他的名字叫易烊千玺。

大人都说,小孩子不要追星。我认为,追星,并不是那些粉丝盲目去追,而是适量的,我就是这样,我以他们为目标,从他们身上学到了不少,正是这样,我才有了干劲,从现在开始,我也一定要去好好学习,朝我的梦想去奋斗!

“梦想起航那一秒泛起我们久违的心跳这个骄傲时刻脸上微笑绽放要让全世界知道一路有你的记号是彼此最坚强的依靠毫无保留互挺到最后一秒……”正如他们所歌唱,我们就应该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勇往直前吧!

[我的偶像是王源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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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心中的偶像作文

全文共 3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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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会定期给我们发《小学生学习报》。一天,我正津津有味地读报纸时,突然被一个问题给缠住了:报纸上的其中一篇文章说,居里夫人小时候叫玛丽。那么我们为什么叫她居里夫人呢?

现在放暑假了,我终于有时间寻找问题的答案了。我找到了《居里夫人的故事》看了起来。1867年11月7日,居里夫人在波兰首都华沙出生。从小居里夫人的记忆力就相当惊人。在学校,她的数学成绩很好,历史和外语也很优秀。居里夫人大学毕业后,发现了钋和镭,获得了两次诺贝尔奖。她真是一个伟大的女科学家。

在阅读中,我还知道了问题的答案:居里夫人毕业后和皮埃尔·居里结婚了,所以叫居里夫人。玛丽这个名字是她结婚后改的,她结婚前叫玛利亚·斯科洛多夫斯卡。

通过阅读知道问题的答案后,我很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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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最爱的偶像薛之谦优秀

全文共 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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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最火的,无疑是段子王薛之谦

十年,他为他的梦想,坚持了十年。

从2006年的《认真的雪》,到2016年的《刚刚好》,整整十年,他终于做到了,这十年,也并不是一帆风顺,也是,如果是一帆风顺的话,谈何坚持,谈何十年。

这中间,他的父亲,买房子,买了三十万,给了他二十万,到瑞士留学,他知道,下一年的学费,他家是付不起了,所以他半工半读,一天睡五个小时,为省车钱,又时谁在车站,辛辛苦苦,一年挣出来,二十万谈谈我最爱的偶像薛之谦。

他的第一张专辑,《认真的雪》是靠贵人相助,才发行的,结果一炮而红,但……。这只是短暂的烟火。薛之谦没有放弃他的梦想,做音乐是一项很烧钱的事情,为攒钱,薛之谦开始尝试各种职业,买衣服,开餐馆……每一个细节都是他自己盯的,因为他喜欢亲力亲为。在做声音方面,薛之谦总是说;“这个这个,让两毛……”“这个这个,让我一块”但在做音乐这个方面,他是这样的:“十万,好给你”“二十万,好给你”“四十万……”“九十万……”这就是音乐态度。

火了之后的薛之谦,在宣传专辑的时候,是这样说的,大家啊,就不要买这个专辑了,不用花这个钱哈,大家到QQ音乐,酷狗上听听就行了。

认真起来的薛之谦,说过这样一句话:“我的音乐,在所有音乐软件上,都不会收费,因为,我可以靠写段子赚钱谈谈。我的每一首歌,我都会保证质量。”

十年,刚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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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4我的偶像

全文共 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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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个月,我迷上了TFBOYS,他们是国内的一个男孩子的组合,全名叫THE FIGHTING BOYS。

我特别喜欢他们的队长王俊凯,他刚过了15岁生日,他的微博转发量创了吉尼斯世界纪录。

这个组合因为他们的歌被一个艺人转发而走红,人气不断高涨,现在在中国非常有名。他们有一首歌叫青春训练手册,很多人都会唱。我也非常喜欢。

我是去年从表姐那边第一次听到他们的事情,然后觉得很有趣,慢慢去了解。我发现他们的歌能唱出我们的心声,比如王俊凯在他的送给十五岁的自己这首歌里,有这么一句“不确定自己的形状,动不动就和这个世界碰撞,但至少没有对不起十五岁的自己。”王俊凯做到了,他从一个懵懂的孩子成长为成熟的少年,非常有人气。他们在学校的学习成绩也很好,还是学生会主席,真为他们感到高兴……

今年我过生日,爸爸妈妈跑遍绍兴给我买了TFBOYS的EP。我非常感动,一定会好好珍惜。爸爸认为我会成为一个非凡成就的人,我也要像BOYS一样努力。期待自己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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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写给偶像的一封信

全文共 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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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坤润

亲爱的哈利·波特同学:

你好!我是一名11岁的孩子,由衷地赞赏你在魔法学校的敢于认错,坚忍不拔的精神。同时也十分敬佩将你写的栩栩如生的J·K罗琳。

你在进入魔法学院之前,一直住在弗农姨父家。面对弗农姨父与姨妈的无故责骂与欺压,你没有向他们认输,反而像经历了暴风雨的海燕——变得更加坚强。并在动物园里报复了欺凌你的表兄。你同时也十分勇敢,在得知了父母被伏地魔双双杀害的时候,并没有向伏地魔这样强大到校长邓不利多也惧怕的人服输。反之冷静地面对伏地魔的一次又一次的挑战。

你也十分善良,当抓住了背叛你父母并致死的罪魁祸首——小矮星彼得的时候。没有伤害到他,却劝他改邪归正,一起击败罪大恶极的伏地魔。并感化了食死徒马尔福。

我同时也敬佩你那沉着,临危不惧的精神。不论在秘室、墓地,还是在最后的大决战之中。都没有慌乱与心急如焚。这种品质才能使你一次又一次地逃脱伏地魔的手掌,在最后一桨杀死了伏地魔——由史以来最厉害的黑巫师。

哈利波特,你是少年们心头的阳光,大家都崇拜你,你永远活在我们心中!

朱坤润

2017.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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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心中的偶像

全文共 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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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崇拜的人不是载入史册的伟人,也不是光彩熠熠的大明星。我心中的偶像是叫我们语文的王老师。他很关心我们,我们也很爱她。

她个子较高,烫着一头短发,眼睛不大,但很有神。而且王老师的眼睛很会说话,很神奇吧!当同学在上课做小动作时,老师会用眼睛盯着你,仿佛在提醒你要用心学习。当同学做得端正,认真听讲,老师会用赞赏的目光,微笑地看着大家,仿佛在夸奖着同学们。

王老师上课很风趣幽默。记得有一次,“叮——”上课铃声响了,同学们刚坐好,王老师急匆匆地走进教室,着急地说:“不好了,不好了,咱班同学闯祸了。”同学一听,个个都很紧张。我的心也像拉满的弦,崩得紧紧的。“实话告诉你,有些同学力大无比,居然把武松大哥的腿给打断了。”我真为这些同学捏一把汗。有的同学一边摇头,一边说:“武松能把一只猛虎打死,还有谁力气比他更大。”“不信是吗?你看——”只见老师转过身,在黑板上一笔一划、工工整整写出“武”字加一撇。“就是同学手中的这根“‘棍子””把武大哥腿给打断。”老师一边说,一边用手指“武”字多出的一“撇”。同学们一看,个个恍然大悟,哈哈大笑起来。

瞧,多么可爱的王老师,同学们怎能不喜欢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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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那些年我追求的偶像作文

全文共 2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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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养成了一个习惯,临睡前,必须听一首音乐才能安然入眠。我一直试图改变这个嗜好,但就像人有了烟瘾,怎么戒,也戒不掉。过去,听音乐的种类比较单一,大多是流行音乐,主要是港台的流行歌曲。这几年,上了年纪,试着听一些爵士、古典、轻摇滚、民族风之类的。听来听去,也记不住几首歌的名字。当然,记得最多的是王菲的歌了。王菲的歌,既有不羁放任之风,又有空灵飘逸之美,恍如神仙吟唱仙乐,又似女神哼唱神曲,实在是让人喜欢的不得了。听着听着,她成了我的偶像,我成了她的粉丝。

对偶像一词,一直没有考究它的准确涵义。浅意识的认为,我特别喜欢某人,前提是某人是娱乐圈的。但我的这种理解,让人看来未免肤浅,又觉得极不入流。记得和某些成功人士聊天,谈到了偶像的话题,有的说,我觉得还是毛主席伟大;有的说还是乔布斯厉害;我说,还是王菲的歌好听。此言一出,他们顿时愕然,从此以后拒绝再和我讨论偶像话题。有一天,闲来无事,和单位80后、90后的同事聊天,当我问起“你们的偶像是谁?”,有的男同事爽快的说,“我喜欢看梅西的盘带”,而有的女同事,或许碍于我的年龄,或许碍于我的身份,扭扭捏捏、支支吾吾地,也说不出谁谁谁来。他们反问我,“您的偶像是谁啊?”。我一本正经、非常严肃认真的说,“我喜欢听王菲的歌”。他(她)们霎时茫然。。。。。从那一刻起,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偶像是有时代性的,不同的偶像会出现在不同的时代里。

上小学的时候,生理和心理还没有发育,崇拜的偶像是一水的男性。看完了《少林寺》,就觉得自己应该就是李连杰,走路、吃饭、睡觉、玩耍,都带比划的,好像每一招都是少林功夫。成龙的片子百看不厌,周润发的大哥范曾让我羡慕不已。到了中学时代,朦朦胧胧地开始关注女性偶像了,喜欢黄蓉的活泼可爱,喜欢白娘子的温柔贤淑,喜欢孟庭苇的委婉哀转,喜欢梁咏琪的清纯动人。等到了大学,对偶像的喜欢,现实了一点。期间,发生的事,尽管过了那么多年,记忆还是蛮深刻的。记得那时,物质条件还不算优越,宿舍里连个电视没有,到了晚上除看书、聊天之外,就是听收音机了。当地电台,晚上10点钟,有一个音乐话题节目,类似音乐人生之类的,主持人选几首歌曲,每一首放完,主持人就这首音乐的主题,结合一些自己对事物的感触,谈一些深层次的话题。这个节目本身风格很吸引人,加上主持人送东风沁人心脾的嗓音,再衬上校园优美静谧的夜晚,让人无限遐想。宿舍里男人的话题永远离不开女人。“哥们,你们猜送东风长得啥样?”。“还用说吗,肯定长得很漂亮”。“这一点毋庸置疑”。最后一句是我说的。“唉,见到真人就好了”。我们一边感叹着,一边想象着送东风的迷人容貌,进入了各自的梦乡。机会终于来了。一天午休的时候,一位舍友踹门而入,我们大惊,随后向他吼道,“滚”。他脸上依旧笑开了花。“哥们,都醒醒,好消息,这回真能见到送东风了”。我们不约而同的鱼跃而起。这时才发现,他手里拿个海报。“别废话,快念”,“xx音乐台校园行,主持人送东风等著名主持人,时间、地点(因时间太长忘记了)”。“太好了”,没等他念完我们就欢呼起来。好不容易等到了那一天,我们起到很早,在小摊上一人吃了个肉加馍就去了。到了那里,人已经乌压乌压的了,我们挤了半天,终于挤进去了,眼睛挣得老大,急切地寻找送东风。只见长条桌后站着几个人,他们正忙着分发图书。看了半天,也没有认出谁是送东风。“她是不是没来啊”,我们正嘀咕着。突然人群中有些人喊“送东风、送东风”。喊声过后,长条桌后,一个人抬起头来,冲着我们嫣然一笑,“嗨,大家好,我是送东风”。这迷人的声音太熟悉了。我们赶紧拿眼睛瞅去,一双极小的眼睛、一张极肉的脸庞,一副极小的身材。“这就是送东风啊”,我们几乎异口同声地喊了出来。真是失望至极啊!回来的路上,我们感觉步履沉重,呼吸急促,但谁也不敢说话,生怕说错一句,挨顿爆揍。“嗨,听众朋友们好,我是送东风”。晚上十点钟,迷人的声音,又准时的从收音机里响起,我们听得又醉了。

刚参加工作的我,上班拼命的打拼,下班拼命的充电。闲暇之时,看看电视剧、电影碟子。记得那时,最喜欢看的是徐静蕾主演的,且不说她的演技如何,只对她平淡如菊的淑女气质,特别的欣赏,尽管直到后来才知道老徐其实是个很爷们的人。当我全神贯注的看影片时候,正在为我的婚事犯愁的母亲,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强颜欢笑地说“儿子,出去玩玩吧,找找同学散散心,别老看电视,人家是明星,这样的,咱这小地方上哪里去找呀”。我现在能够理解她当时的心情了,当父母的都这样,孩子上学的时候,要好好学习,别早恋啊。可等到了参加工作时,希望自己的儿子马上领个如花似玉的大姑娘到家里来。遵母命,也时常邀几个要好的朋友谈心,聊工作、聊人生,聊着聊着就不自觉地聊起了徐静蕾。于是,大家都知道我最崇拜的偶像是徐静蕾了。转眼过了几年,我终于结婚了,婚后不久,领着老婆到好友家做客,宾主落座后,朋友的老婆上下打量我的老婆一番,笑着对我说,“嫂子真的挺像徐静蕾”。我一听,虽然明知道是开玩笑,但也禁不住美滋滋地笑了起来。回家的路上,老婆问我“我哪里像徐静蕾呀,从来也没人说过啊”。“ 你一点都不像她,比她俊多了”。“开什么玩笑”,不等我说完,老婆笑着推了我一把。就这样,我们互相打趣着,笑了一路。。。。。。

又过了十多年,这十年里,我就像个工作机器,不停地忙碌,对娱乐圈的关注越来越少。我追过的偶像们有的已经淡出舞台,有的绯闻缠身,有的退居幕后,有的英年早逝。偶尔,我会上网搜寻一下他(她)们的消息,听听他(她)们的歌,看看他(她)们的电影。看着他(她)们的音容笑貌,举手投足,依然会在我心里荡起片片涟漪,勾起我的无限回忆,此刻,我明白了,偶像是一辈子的偶像,他(她)会伴你一生,陪你分享快乐,承受痛苦,无论经过多少年,你都不会忘记他(她)。

“天后王菲献声主题曲”,突然我的手机音乐软件蹦出一条消息。太好了,今天晚上,又能枕着偶像的歌入眠了。

[那些年我追求的偶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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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的偶像作文700字

全文共 7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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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这样一个人,虽从未谋面,但你却对他心生敬仰?有没有这样一个人,哪怕他已离世千年,你却愿拂去岁月的尘埃,讲述有关他的故事?

在我心中,便有这样一个人,无论地老天荒,海枯石烂,我都念念不忘。我想,他便是我心中的偶像吧!

有人这样评价他:“酒入豪肠,七分酿成了月光,余下三分啸成剑气,绣口一吐就是半个盛唐。”他天生随性,不受拘束;他爱喝美酒,还因此惹出些许麻烦。当然,他也写出了“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这样的千苦佳句。他对月情有独钟,除了老少皆知的“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他还有“今人不见古时月,今月曾经照古人”的情怀;有“我寄愁心与明月,随君直到夜郎西”的牵挂;更有“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的浪漫……他把唐朝那一轮明月,当成无话不说的知己。喜欢一样东西,会随时挂在嘴边,铭记心间,或许,这便是我喜欢他的一个原因吧。

好友杜甫曾如此评价他:“李白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他一袭白衣,一身傲骨,不愿与黑暗社会中的官僚们同流合污。于是,便有了壮志难酬的感慨,有了“欲渡黄河冰塞川,将登太行雪满山”的愤懑。他说:“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这傲骨,又有谁能与之相比?他有才华,更有挺立的脊梁,我以他为标榜,他是我心中当仁不让的偶像。

李荣浩在《李白》这首歌中唱道:“要是能重来,我要选李白。”我不需要重来,我只希望自己能像他那样。我喜欢他的“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自信,更欣赏他的“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的洒脱。他总是那么潇洒、乐观,又总是那么不屈——不愿向困难低头,不愿向命运低头,更不愿向权贵低头。我想,这便是我的偶像能名扬千古的原因吧!

这就是我的偶像——李白。他如谪仙一般进入我的生活,留下了独具意韵的诗句,然后,慢慢融进了我的血液,我的灵魂,乃至我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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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站在偶像的肩膀上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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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对方辩友:

你们好!

法捷耶夫曾说:“青年的思想越被范例的力量所激励,就越会发出强烈的光辉。”由此,我方的观点是:偶像崇拜利大于弊。

首先我们可以思考,什么是偶像?我们所定义的偶像,是在某方面可以给人带来鼓舞与激励,能够让人于内心生发出向往与倾慕的一类人。他们在各个时代熠熠生辉,无论是心怀天下的文人志士,或是创新开拓的科学家们,还有或坚定或深刻的艺术、文学大师,他们的精神内核引领着一代又一代的人们奋进、突破,甚至攀上更陡峻的高峰。

对方辩友可能会说,你所说的这些偶像当然值得人们崇拜,但是到了“娱乐至死”的当下,人们的偶像早已狭义为舞台上那些唱跳嬉笑的艺人们了,对他们的崇拜有何利可言?

但我想说:首先,我们承认随着媒体普及与信息爆炸,一些明星们更多地为人们所认识、追捧,或者奉为偶像,表面的喧嚣似乎甚至掩盖了人类群星的璀璨;然而,我们不能低估任何一个时代中思想的力量,它们总能引起人们的精神共鸣并转化为前进动力;其次,就算是一些艺人们也有他们一定的可取之处,喜欢他们的人借以表达自己对艺术、审美的追求与欣赏,这不也是一定程度的进益吗?另外,我们还能发现,大部分的“明星”们一直传递着积极的价值观与正能量,如国家公祭日之时微博满屏的“守望和平”的呼吁,若能把人们对于他们的关注指引向真实的思考、触动,这种影响力带来的难道不是利大于弊吗?

然后,我们可以说说崇拜。之前已提到,能对值得被称为“偶像”的一类人的一方面精神特质产生崇敬与向往,并要求自身不断地向之努力,我认为这是崇拜的最理想方式。也由此,我们对待偶像的态度是完全可以扬长避短的。人无完人,既然我们不能苛求偶像样样完美,这就需要我们实行“理智崇拜”,即不丧失辨别能力、独立思考的选择与评估,这既是心智已一定成熟的青年们本应具备的能力,也是从偶像身上汲取力量的唯一途径。至于那骇人听闻的一系列看似以“偶像崇拜”而饱受诟病的事例,一定程度上警醒着我们谨防借“偶像”之名而大行消费主义的市场陷阱,同时告诫我们这些盲目与过度崇拜的弊端。正如我们所知,盲目地做任何事情都是不尽合适的,又何况这样不分优劣、不计后果的“崇拜”呢?因此,我们需要对这些不理智的选择感到惋惜,但不能一叶障目地不顾绝大多数偶像正给人以无穷的精神力量这一事实。

最后,如闻一多先生所言,“盲目地听从,盲目地相信一切者,他们的头脑只是别人的跑马场。”而面对偶像,只要我们保持理智地选取、学习,就能向着他们的高度不断进取,在自己的世界中策马奔驰;站在偶像的肩膀上,向更广阔的天空伸展!

最后请允许我再重述一遍观点:偶像崇拜利大于弊。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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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的偶像

全文共 7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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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偶像,我也不例外。我喜欢的偶像不是像比尔盖茨一样的大人物,只是三个像我一样大的男孩。他们不是做过多么惊天动地的事情,也不是有多么伟大,他们只是让我很感动。 他们是2013年8月6日出道的,哪时我还不认识他们。当同学们说起他们时我甚至不屑一顾。可慢慢地,我发现这个组合越来越火、周围的粉丝也越来越多的时候,我也开始听他们的歌,看他们的视频。中央台的中秋晚会、快本、年代秀、偶像手记、开学第一课。。。各种杂志、各类综艺节目,你们一次次的出现,粉丝一次比一次的多,我发现我渐渐的也开始喜欢上你们。

王俊凯是TFBOYS的队长。他有低血糖,却从来不放弃努力。有时练舞练到很晚,他从来不会喊累,粉丝说他头发油,他跑到卫生间里冲冷水,粉丝说他虎牙不好看,他不再笑了。候场时,他会帮认识不久的千玺整理领带,看到王源的鞋带散了,弯腰帮他系好。

王源是TFBOYS的成员。在机场看到有粉丝摔倒了,他会伸手去扶,看到有粉丝哭了,会安慰他别哭了,感冒了还是会把口罩拿下来让大家拍照。录节目的时候小伙伴不小心把醋洒到了你的眼睛里,你哭了,眼角还有泪,但还是擦干眼泪坚持录完了节目。

千玺也是TFBOYS的成员。他说他如果不努力,就对不起大家

那么喜欢他。他有跳舞会扯衣角的小习惯,他身上有好多好多练舞的伤疤。但他却在镜头前把伤口藏起来不让粉丝担心。

他们在演艺圈中忙着唱歌,忙着拍电影,忙着演戏。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也可以保持良好的成绩,这是我们要学习的一点。他们身上有闪闪发光的地方,王源有气管炎,王俊凯有低血糖,易烊千玺有以前跳舞时留下的疤,但他们坚持梦想,相信梦想。

这就是我的偶像,一直在梦想的路上奔跑着,不管前方有多少坎坷,依旧坚持的三位少年——TFBO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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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的偶像作文

全文共 9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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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有偶像,我也不例外。我的偶像是“飞人”——刘翔。

刘翔,上海热,生于1983年7月13日,是一位运动员。他高高的个,方方正正的脸,圆溜溜的眼睛。1999年3月,刘翔就开始训练跨栏,从2000年就开始参加比赛,成绩一直都不错。到了2002年,参加世界青年比赛,跑出了13秒08的好成绩,打破了世界纪录。2006年7月12日,刘翔以12秒88的成绩得了瑞士洛桑田径超级大奖赛冠军,并打破了沉睡13年之久的世界纪录。后来,一次次的比赛,让他保持着世界110米栏的世界纪录,取得了奥运冠军、世界锦标赛冠军,让他成了世界男子110米男的大满贯。

从跑步最差到进入奥运赛场上,从默默无闻到刷新世界纪录,刘翔这个名字和拼搏紧紧连在了一起。

事实上刘翔在刚从二线队到一线队的时候,是对立最差的一个,举杠铃只能举一个杠铃杆,孙教练对他说:“这些都是基础训练,你必须完成!”于是他只能咬着牙,克服着重重困难,一次一次的坚持,终于从举空杠到可以加5公斤的杠铃片,再到10公斤、20公斤,最终到达50公斤。那时候,刘翔早已下定决心,训练再怎么苦,也要扛下来,再怎么累,也要挺过去。跑圈时由于体力不支,好几次在场边呕吐,可是这对他来说算得了什么,呕吐完了继续跑,一起训练的队员都劝他休息一下,再跑,可他不,说:“我一定会坚持到底的,不会放弃的。”烈日下训练的滋味可想而知。他的爸爸妈妈跟他说:“如果坚持不了,就放弃吧!”刘翔坚定说:“不行,我选择了这条路,我会走完的……”这一件件感人的小事说明了什么?说明了每一个成功人的背后都闪着拼搏的身影,不管获得什么荣誉,都离不开努力啊!

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8月18日举行的男子110米预赛中,由于脚伤伤势复发,遗憾的在首轮就退出了比赛。其实,在奥运比赛之前,刘翔的病就有一点复发了,为了在家门口举行的奥运会上取得好成绩,刘翔选择了坚持。他退赛让人们很失望,本来是可以看到他辉煌的一瞬间的,可现在都不能比赛了。就在一瞬间,人们都改变了对他的看法,但我没有,我仍然觉得他有着拼搏的精神,有着坚持不懈的精神,有着不畏困难低头的精神。这正是我崇拜他的理由,他在我心中十分伟大!奥运会后,刘翔去了美国治疗,现在是恢复期。

虽然这样,但“飞人”永远是我的偶像!永远是我崇拜的“风云人物”!永远是赛场上的霸主!希望“飞人”能早日康复,重返赛场,取得好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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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的偶像

全文共 3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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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不是大牌明星,也不是流行歌手,更不是猛男美女,而是一为响当当的动物作家——沈石溪。他写了很多动物小说,比如有关于狼、熊、猩猩、老虎、大象、野马等动物。我看完这些小说后,动物的形象就栩栩如生地浮现在我眼前。我看了很多他的作品,特别喜欢《第七匹猎狗》中一个小故事。这个故事是这样的:一个村民买了一条叫花甲的狗。自从有了这只狗后,他们家接二连三地发生不幸的事情。当地巫师传言这是一只亡灵够,作者不相信这种邪恶的说法,就把花甲买回来了。确实如巫师所言一样,作者家也连连发生不幸的事情。在这样的情况下,作者想杀掉这条狗,没有成功。作者去河里游泳时,不小心碰到了鳄鱼,就在火烧眉毛的时候,花甲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了下去,让作者脱身,逃离危险地带。从此,作者再也没有见到过花甲。作者很多小说,都出自于他本人的经历,让人看起来特别真实、亲切,好像身临其境的感觉。我敬佩我的偶像,更喜欢他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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