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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龙历险记_小说作文(精彩20篇)

阿妩与萧綦演绎了一场乱世中的传奇爱情。他们曾错过最初的相许,所幸没有错过最终的挚爱。原本陌生疏离的两个人,便在生死之间结下了一世的深情,也使原本的政治联姻成为了一段千古佳话,绽放出别样灿烂美丽的光华。为此小编给同学们收集了一些恐龙历险记_小说作文优秀作文,欢迎查阅,希望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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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巴达航海历险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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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巴达是当地小镇一名出了名的船长,这有名不是出自辛巴达的航海能力,而是辛巴达每次的死里逃生,让人们惊讶不己,比如在海怪嘴里跳舞,食人鱼群里游泳。都说辛巴达傻人自有傻福,这次还真傻到底了。

一天,阿伟尔给辛巴达寄了一封信,信里有一张航海图,信里还说到:“亲爱的辛巴达,我近日有事在身,这张藏宝图我放心不下,暂时在你这放几天。还有,你可以去那藏宝图上的地方看一看,说不定会有惊喜,快去搜索吧!勇敢的辛巴达!”这封信让辛巴达连蹦三尺高,辛巴达立马叫上最可靠的副手莉娜和舵手小猴子琳达一起出海。

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辛巴达整装待发,出海了,可是刚出海不到几个小时,辛巴达一伙人就遭遇了海啸,把船吹翻了,辛巴达也和副手分开了,可幸运的是,他们都被刮到了同一个岛上。

阳光灿烂,鸟语花香,这是辛巴达醒来的第一感觉。辛巴达从昏迷中苏醒过来,不幸的是,辛巴达在海岛的南边,副手和舵手却在海岛的北边。可是辛巴达还没反应过来,就已经被岛上的食人族抓住了。就这样,被抓到食人族的辛巴达和莉娜相见了。刚开始,两人都很疑惑,但后来谜团解开了,原来辛巴达被冲到岛的南边后,被食人族当囚犯抓起来,而莉娜被冲到岛的北边后,被食人族抓来,因为可爱被食人族酋长收为女儿,就因为这样,两人便在食人族部落相遇了。他们聊了一会,便不欢而散了。

一次,食人族的聚会上,莉娜和琳达穿着华丽的服装,坐在宝石雕刻的座椅上吃着丰盛的食物,而辛巴达却栓着铁链,坐在凄凉的角落里,忍着饥寒,辛巴达看着看着,终于受不了了,长长的铁链和熟睡的守卫给辛巴达创造了极好的机会,辛巴达轻轻拖着长长的铁链,爬到餐桌前偷吃,可是,巡逻的守卫立马发现了辛巴达,说巧也巧,在抓捕辛巴达的过程中,挣扎中的辛巴达与天神之子的壁画相吻合,使守卫惊讶不已,立马跪下,他也见状说自己是天神之子,但莉娜知道辛巴达是冒充的,但让辛巴达和莉娜未料到的是,这个身份伴随着厄运。

乌云笼罩天空,伴随着雷电交加,食人族酋长仿佛懂了什么,酋长便说了一个理由,对辛巴达说火山上有水晶,辛巴达一听,立刻就跑去了火山,可是迎接他的却是沸腾的岩浆,这是辛巴达才明白了酋长的意思,是想把自己当做祭祀品,送给这座火山,就在这时,莉娜及时出现救了辛巴达,原来早在辛巴达刚出发时,莉娜就发现了壁画后的阴谋,于是辛巴达和莉娜冲破层层防卫,回到了小镇上。

辛巴达这个小故事,但时时警示着我们不要被财富蒙蔽了双眼,做实实在在的自己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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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国演义小说大学生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8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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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寒假,我在书架中看了一本书——三国演义!这本书讲述的是三国时期魏、蜀、吴之间的战争,最终晋国夺取天下的故事。这本书中刻画的个个都是英雄豪杰,但书中令我有深刻的感受的只有几位。

首先是诸葛亮。他本是山中的一个隐士,后来经过刘备的真诚邀请,才出山担任刘备的军师的。他出山后,一直为刘备出谋划策,每次蜀国经典的战役都是经过他的指挥才会成功的,比如草船借箭、火烧赤壁、空城计等等。

第二是赵云,当年曹操带领百万大军袭来,他为了能保住刘备的家人安全,不惜用他那强大的武器,单枪匹马,杀死曹军数位猛将,几十位兵士,令曹操看了还不禁赞叹说:赵云真是势不可挡呀!

第三是刘备,他从当年的桃园三结义就可以看出他的有情有义,在之后的战斗中有看出他富有爱心,当年曹操打的他落花流水,弃城败逃,而他在逃跑路上还关心着老百姓,让他们与他一起走。刘备有一个缺点,也是他的优点——重情义,在关羽被东吴所杀时,不听劝告,导致进攻东吴时被火烧连营,西蜀实力大衰,令日后的北伐都不能成功!

寒假重读这本书,令我明白了许多:只要取长补短,移多补少,就能战胜一切的拦路虎!

重温了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这本书刻画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如刘备、诸葛亮、孙权、周瑜、曹操等。

这些人物给我印象最深的便是诸葛亮。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并且还精通兵法。可谓是世上不可多得的人才。正是因为有他,蜀国才能在战争中多次获胜。而他的计谋也常常出现在我们的现代战争中,比如:空城计、火烧新野、草船借箭等等。而且,诸葛亮对刘备忠心耿耿,他的智慧和忠诚是十分值得我们学习的。

而这本书中最让我感动的人物是赵云。当时曹操几十万军马突然来袭,他为了就还没来得及逃跑的刘备的两位夫人和儿子,单枪匹马,杀死曹操数十位大将和数千名士兵,冒死救出了刘备的儿子。赵云那样的勇猛,那种可以为主子随时奉献自己的生命的忠诚深刻我心。我想,可能这正是刘备能在战争中获胜的原因,何等贤德的军师,何等勇猛的将士,何尝不能取天下。我认为,如若刘备死的晚一点,刘备的儿子能有志气一点,天下就一定是刘备的了。

《三国演义》为我们塑造了很多经典形象,使我们从中领悟了人生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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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细菌历险记作文300字

全文共 3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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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粒细菌,我去过很多地方——垃圾堆,臭水沟,下水道等。可我想换一个地方呆着,我听另一个细菌说可以进一些不讲卫生的小朋友胃里去享福。

于是,我飘进了一所学校。这时候,我飞到一个不讲卫生的同学甲身上,打算在他吃面包的时候进入他的胃里,可恨的是老师过来叫他去洗手。我晕,我怕水呀,只好离开了他。

我离开了学校,我碰到一位小朋友背着妈妈偷吃辣条,吃的满嘴流油,我看有机可乘,便附着在那辣条上,进入了他的胃里,在他的胃里我还碰到了几位“老相识”。他们热情地招呼了我,我们在小朋友的胃里吃喝玩乐,就像孙悟空大闹天宫一样大闹胃宫。

那个小朋友可受不了这么闹腾,连连叫苦,而后他的妈妈带他到医院去看病了,吃了两粒药丸,使我们细菌哭爹喊娘的被消灭了许多,而我成了幸存者之一,我赶快离开了他的身体。

唉,这一次我们惨败呀,不过呢,我会寻找下一个目标的,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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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的历险记

全文共 1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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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颗花生。我原本和我的兄弟姐妹们一起呆在一只口袋里,过着非常平静的.日子。

有一天,一位老奶奶把我拿了出来。我害怕极了,我以为她要把我吃了。一个小女孩把我的外衣剥开,放在了茶几上。第二天,那个小女孩和一位老爷爷把我埋在了土里。我顿时觉得眼前一片黑暗,紧接着我喝到了好多水,然后就睡着了。

过了几天,我觉得自己的头上冒出了一个白白的小辫子。可是,我也觉得身体痒痒的,好象有虫子在爬,然后我又感觉好疼,好象有谁在啃我的肉。一天下午,我听到一声尖叫:“怎么有小蚂蚁在吃我的花生呀?”小蚂蚁很快被赶走了。可后来小蚂蚁又来了。第二天傍晚,小女孩和她的姐姐小心地把我挖出来,又赶走了蚂蚁。她们把土清理好了就又把我埋进了花盆里,还把埋着我的花盆搬到了另外一个小花园里,说是为了不让小蚂蚁找到我。

那天晚上,我听到一个中年妇女的声音:“我的花园里怎么有个盆儿呀?”接着我和我的花盆好象被端了起来。可是,“咔嚓”一声,花盆好象坏了。然后又听到:“原来是个破花盆。怎么扔这儿?”最后我和盆里的土一起被倒进了园子里。

又过了一天,小女孩发现我和花盆都不见了,她伤心得哭了。还是细心的爷爷发现了我,又把我挖出来种在了另一个花园里。这一次,好心的爷爷还在种着我的土上喷了药。这下,我又可以好好睡觉,好好喝水了。

终于有一天,我从土里钻出来了,见到了阳光,见到了小女孩灿烂的笑脸。这样的经历还真是险啊。我要快快长大。

第三篇:我的历险

在我们村子里,有个出了名的“鬼屋”,听说那屋子已经十几年没人住啦,而且这屋子一到晚上就闹鬼呢!于是,我和我的哥们儿们决定周末下午去那儿走一遭。

盼啊,盼啊,终于盼到了周日。下午,我与几位哥们们便在“鬼屋”门前会合了。“铛,铛,铛~~~~”下午三点钟到啦,我一脚踹开“鬼屋”大门,为了显示大将风度,俺冲在了最前方,几位胆小的断后。虽然是大白天,可屋子里简直暗得伸手不见五指。“唉,这破屋子几年没打扫拉?真是的,不小心摔了一跤,咋就弄了一身的灰?”老三一边嘟囔一边拍打着身上的灰尘。“啪”的一声,一扇窗子忽然打开了,风吹着白色的窗帘,发出一阵阵恐怖的声音。“妈呀,老大,我们还是回去吧!这里太恐怖拉!”老二吓得直哆嗦。“就是,就是!老大,我们回去吧。”几位同伴也应和着。虽然本人也很想回去,但是为了面子,我只好冲着他们嚷道:“回你们的头呀,想回家的现在就给我滚蛋!”一眨眼功夫,几位哥们早已跑得无影无踪了。“唉,真是交友不慎阿!”我无奈的叹了口气,硬着头皮往前走。屋子里静得出奇,只听到我一个人的脚步声。我越往前走就越害怕,脑子里不断浮现出在电影中看到的鬼的样子:长长的头发,鲜红的舌头,满脸的血水,穿着一件白衣服在空中飘来飘去,嘴中还念着:“拿命来!”想着想着,我只觉得头皮发麻,双腿发软,浑身上下一点力气也没有。我咽了口口水,心想:我是什么人?还会怕鬼吗?不怕不怕,鬼是伤不了我的,我还有武器呢!不会吧,我的武器——小刀!竟然,竟然掉到地上了,没办法,我只好蹲着身子,用手在地上四处摸寻。突然,我觉得摸到了什么东西,硬硬的,圆圆的,上面还有黏黏的东西。出于好奇,我用手电往下面一照~~~~~~“哇,妈呀”一阵尖叫后,我便晕倒了。

“救命啊~~~”我惊呼着睁开眼,嗯?怎么周围这么多人:不讲义气的哥们们,老妈,老爸,奶奶~~~~~~奇怪了,难道我刚才在做梦?不对呀,那我怎么会记得那么清楚?“小祖宗,你可醒啦。那屋子是你去的吗?要不是你的几位朋友告诉我们你去了那里,我们恐怕还要报警呢~~~~~~~~”老妈见我醒了激动地冲着我嚷道。可我哪顾得上这呀,一见到老妈便一下子扑进了她的怀里,“妈呀,我以为我今生今世都见不到你了呀,我想你想得好苦~~~~~~~~~~~~~”

直到今天,我都不明白自己当时怎么会被一堆猫骨头吓晕。管它呢!反正,我发誓:这辈子都不进那“鬼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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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小说《围城》读后感心得体会

全文共 9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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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不读红楼,老不读三国。”之前我是不相信这句话的。既然是名著,是众多人推荐的,为什么还要在不同的年龄去读呢?所以,在我16、17岁时,在那个还不懂情爱的年纪里,在阳光绚烂的夏日,我读了《红楼梦》、读了《红与黑》、读了《安娜卡列宁娜》、读了川端康成等等,读完后,我还狂妄地评价所谓名著也不过如此,只是一群男男女女在谈着不知所云的恋爱。现如今再谈起那些书对我的影响,也只过是记得一堆书名罢了。

在初中就读过《傲慢与偏见》,但只是当成言情小说来读,只记得男主和女主在一起了,“灰姑娘”伊丽莎白成为了豪门太太,结局皆大欢喜。工作后再重读《Pride

and

Prejudice》,我才稍稍读懂一些简和宾利之间产生矛盾的原因,才对达西傲慢的举止多了一些了解。也突然理解了“少不读红楼,老不读三国”的原因。当你的人生阅历没有达到那个层次的时候,你是不会理解和认同书中的观点,更不会从书中有所收获。

很早之前就被推荐过《围城》这本书,但至从拥有了自己的手机,就很少真正静下心来读过一本书了,一直都没有去碰这本书。工作后的第一个寒假,突然对爱情和婚姻产生了一些疑问,就找了很多爱情和婚姻方面的书籍,《围城》这本书就误打误撞地进入了我的书单。

读《围城》的第一章时,我就被钱钟书先生的文笔倾倒,好犀利的文笔啊,短短几句描写,就将苏小姐的心理刻画地淋漓尽致。那一刻,我觉得世界上真正的高情商的人就是那些作家,他们能将人世间种.种形态的人的心理都能琢磨地透彻,并于文字间表达出来。

《围城》这本书有一种魔力能让你抛弃你的手机,一口气将这本书读完,也能让你想再读第二遍。

能在23、24岁这个对爱情和婚姻好奇的年纪读《围城》,这是我的幸运。爱情是什么?婚姻是什么?在之前,我一直在好奇。网络上的许许多多的信息让我觉得婚姻就是爱情的延续,而爱情也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只有彼此的高贵事物。一切都是美好的,爱情和婚姻都是美好。在《围城》这本书里,我看到了爱情和婚姻的另外一面。有时你以为的爱情,可能只是你的一厢情愿,而婚姻更可能只是两个不讨厌彼此的人的互相结合。而这种不美好恰恰是很多人的真实生活,即使是接受最先进观念的人也不能避免这种俗气。

很喜欢书中的一句话“不见了好久的朋友,在我们的心目里,还是当年的风采,尽管我们已经老了。”虽然我还未老,但对于身边那些已经分离的朋友,他们在我的心中,仍旧还是学生时代青涩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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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说《荆棘鸟》读后感

全文共 9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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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名著赏析课上,主讲的同学开篇问了一个问题,爱情和事业你们认为哪个更重要?认为爱情重要的人举手者寥寥,一个支持爱情的男生说“攘外必先安内”全班笑声一片。

好像时代变了,人人都是独立新女性或者理性的男性,都愿意去追求那份可能更稳定的事业,不做别人的附庸,不要或许虚无的爱情。

可是爱情是人一生的事业啊。事业就算从一而终,也有退休的.一天,爱情是可以从遇见陪你到坟墓前头的。我说爱情更重要,也并不是二者取其一,而是在两者冲突时,我不会像拉尔夫神父那样不停止对事业的追求,而更愿意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爱人中去。可能我身上追求童话的天真幻想还没有褪去吧…所以这样一部太现实的…为了名利放弃真爱的小说…让我看的有些恼火…小说不应该是追求真善美与宣扬为了真爱放弃一切的飞蛾扑火一般的爱情吗!荆棘鸟的反其道而行之算是给了我充满不切实际幻想的脑袋结结实实的一棒。

梅吉和菲的命运真是惊人的相似,都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人,为这个人生了一个男孩,随便嫁给了另一个人,然后把自己惊艳高贵的生命消耗在平凡的柴米油盐里。总觉得这样是对她们本应该更加浪漫辉煌的生命的浪费。但至少她们有钱,好歹能有物质上的富裕。

在我的眼里,拉尔夫和卢克在本质上其实也没有什么区别。从来没有哪本书这样讨厌男主。为了自己冠冕堂皇的事业弃真爱于不顾。你选择事业放弃爱情我尊重你的选择,但既然对于你的身份这是一道单选题,就请不要走了一条路又常常望着另一条。你手上的白玫瑰没有那朵墙外的红玫瑰娇嫩欲滴,你拿着白玫瑰俯身嗅红玫瑰的芬芳,那红色的美人把芬芳全给了你,她什么都没有,你又走回自己的路上去拿着自己的白玫瑰。撩完就跑不就是典型的渣男吗!卢克给梅吉的是关于虚无缥缈未来的描绘,你给她的是仿佛唾手可得又触不可及的爱情。这两座空中楼阁就这样伴随着梅吉活过一年又一年,然而全都是泡沫。

这本书是闺中密友十八岁生日时她妈妈送她的礼物还顺带捎上给了我一本。她妈妈给她的美好祝愿是,在爱情上一定要找到心灵相通的人,能够沟通的人。不然一步错步步错,像梅吉问她妈妈菲奥娜的那样:我们从什么时候开始做错了呢?菲奥娜说,从一开始。

所以虽然这本书挺惨,对于美好的爱情,我依然怀有一份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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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非洲历险作文1500字

全文共 1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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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是一个古老而又神秘的国度,这是“黑种人”的故乡,有着古老的历史文化。

今天,我来到了这个带有神秘色彩的地方,周围都是沙漠戈壁,荒芜,又有那么点凄凉,我徒步前行,一阵风刮来,卷起一阵黄沙,顿时觉得天空大地一片模糊。突然,我好像掉入黑洞一般一阵眩晕,当我睁开眼睛时,周围的沙漠变成了森林,而且,还有那么一丝仙境的感觉。

这的树又粗又高,树的年龄是不可估量的,树干上有一个又一个的洞,当然,洞里是香甜蜂蜜,森林里湿气很重,加上树又高又大,所以阳光很难透进来,顿时会感觉一丝凉意。沿着森林一直向前走,看到了树上有几只顽皮的小猴子向我扔水果,但我并不生气,我还示好的从背包里拿出了一瓶饮料,葡萄味的。小猴子看到饮料,有点兴奋,但又不敢过来,我便用一个小器皿将果汁倒在里面,放到地上,小猴子看到我并无恶意,就肆无忌惮地向我走来,拿起旁边的果汁就喝,喝完,水灵灵的大眼睛一直看着我,我看着这大自然中的小精灵,轻轻的抚摸了他的头。他倒很享受,在我摸他的头时,他还将眼睛闭起来,身体向前挪了一下,休息够了,我继续去探寻非洲的面纱,一路上,我看到了冷血的蛇,奇形怪状的植物以及各种我从未见过的奇特的动物。

走出了森林,我又来到了非洲大草原,草原一望无际,刚吹动着,刮在脸上,很舒服。这时,一头很强壮的非洲雄狮从一个草丛后蹿了出来,直奔旁边吃草的羚羊冲去,那羚羊十分机敏的跑开,并没留给狮子一点机会。狮子不甘示弱的紧随其后,羚羊大概累了,放慢了脚步,狮子抓住这一机会,猛地一跃,咬住了羚羊的脖子,将羚羊制服在地,可羚羊依旧还在垂死挣扎,这大概就是动物界的“弱肉强食”吧!

不知不觉,已是黄昏了,夕阳那最后一缕光射在草原上,淡青色的天空,一切都是那么静谧安祥,草原上的动物们在草原上漫步,但空气中仿佛有一种说不出的压抑的感觉。

我也累了,当我正昏昏欲睡的时候,被附近的非洲村民发现了,他们将我带到他们家中,并告诉我晚上的草原是很危险的。我来到了非洲居民的家中,心中不由得一惊,他们家中,除了女人,就是小孩和老人,没有丈夫的妻子,没有爸爸的孩子,没有儿子的老人。我问他们这个家的男主人呢?他们告诉我被抓去打仗了,可是他们是死是活,谁也不知道,我心里很心酸,看着这个破破烂烂,贫苦的家,孩子们的眼神中透出了一种对命运不公的悲愤。他们刚好吃晚饭,只见女主人端出了几碗米汤,里面没有多少米,而他们却把米粒最多的一碗给了我,我推辞不要,并不是因为我嫌弃,而是因为我看旁边孩子们的碗中不论是汤还是米都很少,可谁知,他们一定要让我喝下,可见他们是多么的热情好客啊!

当我喝下第一口的时候,我哭了,这哪是米汤,就是被煮熟的淘米水嘛!可听女主人说,这次至少还有晚饭,平时严重的时候,一家人都靠吃草、吃树皮来维持生命。听着女主人说着,我看了一下孩子们,孩子们衣着单薄,小脚丫上有着大大小小的水泡,大概是走路磨的吧?这些孩子们,不知道什么是“乐高”,不知道什么是“电脑”,从来都没去过“游乐园”。他们的童年,只有无数次的呼喊,无数次的绝望,无数次的恐惧。想到这里,我潸然泪下,刚想去抚摸一下这些被上帝遗弃的可怜的人,只听见有人叫我,后来,一阵眩晕。

当我睁开眼睛,呈现在我眼前的不是非洲难民的贫民窟,而是妈妈那张气呼呼的脸:“都叫了几声了,你还睡,快穿衣起来上学。”我奇怪的问了一句:“妈你也来非洲了?”我妈不耐烦的一边催我一边说:“你是不是还在做梦,这可是家里。”

我挠挠后脑勺,“真的吗?”妈妈将书包架在我肩上,对我说:“快去上学吧!要迟到了。”一边将葡萄汁递到我手里,“咦!怎么只有一半了,妈,你把它喝了?”“我怎么可能喝你的果汁?”

我拿着那半瓶葡萄酒,阳光下,它晶莹透亮,我仿佛明白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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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说《草房子》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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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我读了作家曹文轩写的长篇小说草房子》,受益匪浅,深受启发。

这是一部富有品位、格调高雅的儿童长篇小说,记叙了主人公桑桑在油麻地小学度过的六年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校园生活。亲眼目睹或直接演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震撼人心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纯洁无瑕的情意,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垂暮老人在人生的最后瞬间闪耀出的人格光辉,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这一切,清楚而又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

读完此书,我想说的话有好多好多,那一张张天真可爱的脸又一次浮现在我的眼前:桑桑、纸月、陆鹤、细马、阿恕、杜小康……爱情、友情、亲情给予了这些孩子最美的童年。他们在油麻地经历或做过的一点一滴,不仅感动了我,更使我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颤。

生活就是一本无字书,总会发生很多事。我们要以坚强和勇气去面对困难,以友爱和微笑去对待他人,以自信和良好的心态去向往未来。这便是我从这本书中悟出的道理。

有一次我在家中写作业。突然,我的心“咯噔”地跳了一下,因为,我遇到了一道难题。我绞尽脑汁,都算不出来。当我准备放弃这道题的时候,我又想到:油麻地的孩子们无论遇到多大的困难都不服输,这点小小的困难我怎么能轻易放弃呢?我把这道题认认真真反复读了几遍,终于解开了其中的奥秘。

《草房子》是我读过的很有意义的书,里面的故事我终生难忘。金灿灿的草房子一直在我心中无声无息地闪耀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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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游3D恐龙展作文500字

全文共 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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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我和爸爸妈妈一起走进洋湖湿地公园,去参观3D恐龙展。

这里的恐龙品种真多呀!有喷火龙、三角龙,还有巨大的恐龙蛋……最中央,一只绿色的恐龙威风地站在那里,还时不时发出“嗷、嗷!”的声音。它的脖子长2——3米,因此取名叫长颈龙。它张开血贫大口,头低下来。我大胆地摸了摸它的头,不一会儿,它又升上去了,我只好离开了。

哇!一只恐龙宝宝出生了。它小心翼翼地探出头来,东望望西望望,又缩回去了。后来又伸出来,缩回去……恐龙宝宝,你不觉得累吗?

咦,那只恐龙侧在地上,几个恐龙蛋躺在它的怀里,面目显得特别慈祥,它到底是什么龙?一看介绍才知道,原来是可恶的窃蛋龙。我真想说:“哼!做作的家伙,我都差点被蒙骗了,好恶心。”

窃蛋龙的旁边,一只火红的喷火龙张开嘴,喷出一团火来。听说它是有魔法的,而且还是巫师的宠物,坐上喷火龙,别提多威风了。

在一个树杈上,有只翼冲龙,那双眼睛滴溜溜地转着,似乎不怀好意。它使劲拍打着翅膀,却怎么飞不起来。我唱了一句:“我是一只小小小小龙,怎么飞也飞也飞不高!”真可伶!

一只马门溪龙引起了人们的高度关注,小朋友可以坐在它身上拍照。我也想坐一下,但都被小朋友挤了下去,我怎么这么命苦!

恐龙展参观结束了,但我的心还留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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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恐龙说明文600字作文

全文共 6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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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恐龙目前已经灭绝,只留下了一大堆化石和一群皮,留存在这世上。

恐龙,是出现在中生代时期它们主要栖息于湖岸平原上的森林地或开阔地带。1841年,英国科学家在研究几块样子像蜥蜴骨头化石时,认为它们是某种留下来的,并命名为恐龙,恐龙是一类爬行动物的统称,有矫健的四肢、长长的尾巴和庞大的身躯。就食性来说,有温顺和凶暴的,还有素食性恐龙。也肉食性恐龙

在你的眼里,恐龙一定是及其庞大反应迟钝的动物,实际上并不是,恐龙中有大部分反应灵活的恐龙,比如速龙,食肉牛龙等等。这些都是速度很快的恐龙。最凶狠的恐龙是棘龙。棘龙因背部有类似于棘的形状而得名,也是目前已知最大的食肉类恐龙。作为世界上最可怕的恐龙之首,它是一种大型的肉食恐龙,体重一般有二十吨左右,生活在白垩纪晚期,也是历史上最大的恐龙之一。它背部的脊椎,就像是船帆一样,特别的好辨认。

恐龙进化史上分为三叠纪,侏罗纪,白垩纪。在白垩纪时不知因为什么原因而灭绝了。比较靠谱的假说有彗星碰撞说,造山运动说,。自相残杀说,火山喷发说。个人认为可能是自相残杀,这一种原因。自相残杀说:由于板块移动的结果,海流产生改变,更引起气候巨幅的改变。严寒的气候使植物死亡,素食性恐龙没有食物而饿死,素食恐龙灭亡,食肉恐龙也就开始自相残杀。最终也没有食物饿死了。

也有科学家认为恐龙并没有灭绝,而是进化成了现在的鸟类:有些恐龙为了躲避天敌,慢慢学会了滑翔,随后又慢慢学会了飞翔,飞上了蓝天。

这那便是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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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恐龙说明文400字

全文共 4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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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龙是一种可怕的动物,但是有没有可爱的恐龙呢?嘻嘻,答案是——有!

第一种:“宁城树息龙”。出生地:内蒙古。身高:可怜啊!只有20厘米。家:树上。种族:兽脚亚目攀龙。

第二种:“胡氏耀龙”。出生地:和宁城树息龙一样,也在内蒙古。身高:只有25厘米,小矮子!体重:小矮子还有点胖呢,80公斤左右。尾羽:长度跟身高相近,有20厘米长哦!真的好长。

第三种:“遥远小驰龙”。出生地:蒙古。身高:也只有40厘米高。前肢很短,两指和三指退化了。主要食物:白蚁。

学了三种可爱的恐龙,我们来说说恐龙学校的内容吧!恐龙(Dinosaur)出生在中生代时期(三叠纪,侏罗纪,白垩纪)。它们大多有矫健的四肢,长长的尾巴,庞大的身体。主要生活在森林,海边,平原等地。“恐怖的蜥蜴”是它们的小名。对植食性的恐龙们来说,力量是命根子,所以它们的腿又大又结实。它们的体重在100-1000千克之间,哎,太重了!要减肥了!它们的“爸爸”长颈巨龙,又高又壮,出生于坦桑尼亚,高12米,长23米,体重50吨,长不多是一个6层高的大楼呢!最长的恐龙是梁龙,长27米!

嘻嘻,恐龙迷们,不用谢我给你们“漏题”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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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迪士尼历险记作文450字_游记

全文共 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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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的一天,阳光明媚,春暖花开,我和妈妈去上海迪士尼游玩。啊!我的梦想终于实现了!

终于到了迪士尼,我们玩了飞跃地平线,加勒比海盗,爱丽丝迷宫.......等等。我最感兴趣的是飞越地平线,雷鸣山漂流和加勒比海盗。你可能会问,怎么好玩呢?那就慢慢听我讲吧!我排着长长的队伍,不由自主的被挤进“飞机”里,从此,大冒险开始了。突然,眼前出现了一片湛蓝的天空,我们飞到了一望无际的大海上空,海面上有几艘帆船在比赛,帆船上的人还微笑着向我们招手呢!接着,我们又冲入了世界上最大的瀑布中,我仿佛一伸脚就要掉下去似的,赶紧抓住了妈妈的手。我的小心脏也扑通扑通跳个不停。伴随着妈妈的尖叫声,“飞机”最后终于到达地面。真是太紧张刺激了,我依依不舍的离开了这里转向了另一个项目。

说起雷鸣山漂流,也就是传说中最好玩的。我们坐在一艘小船上,开始了大冒险。小船时而上升,时而下降,时而出其不意的旋转。唔.......我们还进入了恐怖的山洞,那山洞就像恐龙的肚子,我仿佛被恐龙吞吃了一般历经千难万险之后,我们终于游到了成功的彼岸。我很不情愿的离开了这里,真是令人流连忘返。

今天玩的真开心,收获也不小,最后欣赏了美轮美奂的烟花表演,才依依不舍的离开了迪士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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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自传体小说《童年》读后感

全文共 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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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俄罗斯著名作家高尔基所写的《童年》,这本书中形象地描绘了主人公阿廖沙悲惨的童年。

阿廖沙的父母双亡,而外祖父的脾气十分火爆,只有外祖母疼爱、关心他。外祖父不喜欢他,有时还要毒打他。他的两个舅舅也讨厌他、为难他。其实主人公阿廖沙的原型就是这本书的作者高尔基,高尔基借阿廖沙来描写自己的童年。这使我深刻地体会到了高尔基的童年和我们比起来实在太惨了!

再看看我们,被父母宠爱着。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老师讲课;回家也有美味等着我们品尝;想要什么,只要父母能做到的,都会尽量满足;如果被欺负,大人们还会狠狠教训那个人。而高尔基生活的那个年代呢?高尔基的生活从不平静,几乎天天都有人辱骂、伤害、欺负他,而亲人对他也不管不问,甚至还刁难他、毒打他,他也只能默默地忍受,坚强地面对。

高尔基童年的艰苦生活,使他变得坚强。他奋发图强,最终成为一名伟人。他的坚强不屈,敢于面对困难并克服困难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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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高三优秀小说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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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狼性》这本书后,知道了狼的信条:强者生存,卧薪尝胆,不惧失败,讲究策略,众狼一心,鼓励个性,狼亦钟情,善于交流,充满好奇。我想这个信条就决定了狼的品质,这也是狼族延绵生存了一百多万年的原因了。

那么,狼究竟有什么品质呢?

我认为野是狼品质的最精髓最简短的概括。具体的表现是狼个性的自由,独立,桀骜不驯,敏锐快捷,坚韧,果断,不屈不挠等。然而这丝毫不妨碍他们的团体作战能力。他们凭借敏锐的嗅觉,发起勇往直前的攻击,遭遇失败不屈不挠的态度,协同对敌的精神,这就是他们之所以成为强者的原因。他们呈现的品质如此的迥异于其它动物,却与人类的品质如此相似。外加上它们是肉食动物。这也就成为了人类批评,敬畏,喜欢的狼原因了。就因为人类与狼作为强者,品性如此的接近,使我更能清楚地看到自身的不足,我缺乏狼的独立,坚韧,不屈不挠。除此之外,我认为狼有谦恭的态度,不管对手多么弱,它也要对对手做一个详细的观察了解。对手多么的强它也凛然不惧,不示弱。狼对自身了解是多么的准确,既不妄自菲薄,也不才大志疏。对自身在狼群的地位的多么的满意,积极的奉献。这些都是我缺乏要学习的。

然而,最重要的我认为狼的智慧更加值得我学习。狼的智慧:强的心态,坚韧不拔,专注目标,不畏挑战,勇于冒险,团结合作,发现机会,善于观察和沟通,从失败中学习,好奇好学。学习这些智慧足以使任何一个组织或个人变的强大。试问我们自身有狼面对困难时的坚韧,锁定猎物的专注,明知对方强大仍勇于进攻意志吗?我们有狼紧跟并详细观察猎物,不断地发现机会,向队员发送信息,策划攻击策略和路线团体合作精神吗?我们有狼从失败中学习,对新鲜事物好奇好学的态度吗?我想这些我都没有,这也是我更加要学习实践的方向。通过这方面的加强我想八月份完成开户数八个,有效户四个的目标是没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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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筷子历险记作文800字

全文共 8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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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双筷子。我出生在一片静谧的森林里我原是一棵枝叶茂盛的大树。森林里,空气清新,阳光灿烂,水分充沛,是鸟的天堂,也是树的天堂。

可是,好景不长。那一天,一大群伐木工浩浩荡荡地闯进了森林,之后,他们带着我许许多多的兄弟姐妹又浩浩荡荡地走了,我生气地想要一脚把他们踩个肉饼。没过几天,他们又来了,我胆颤心惊地望着他们,不久,我便失去了知觉。

等我醒来后,我发现我和我的伙伴们躺在一个小工厂里,在嘈杂的车间里,我们变成了一双双一次性筷子。改头换面的我兴奋极了,可是,在我刚想要炫耀自己的身姿的刹那,我全身上下又被穿上了一件薄薄的外衣——一张透明的塑料纸。我躲在里面,密不透风,闷闷的,喘不过气来。

晕乎乎的我被送进了饭馆,一个阿姨把我插在了筷桶里,我暂时有了家。虽然筷桶很干净很漂亮,但我想念我的森林之家啊,待在桶子里和森林简直天壤之别!但想到现在的我又能为人类服务,我心中升起丝丝安慰。

过了一会,一个小女孩把我从塑料袋中解救出来,在我拼命呼吸的同时,她用力地把我的身体一分为二,拿起一头,另一头放入饭中,正准备把饭夹起时,我听到了另一个小男孩的声音:“别,别,别,我们现在倡导生态文明、低碳生活,一次性筷子坚决不用!”结果,我被抛弃了在了垃圾桶边缘,路过几个人,踩了我几脚。

此时的我已经很脏了,一个阿婆走过来,自言自语:“还可以变回来的。”说完,我便来到了水槽,阿婆左刷刷右刷刷,痒得我够呛的,等我出来时,已是干干净净的,但身上一股子刺鼻的味道,连兄弟姐妹们都不愿意接近我。

我含泪辗转来到了一个烧烤小摊子,主人正要拿出我时,只看到对面一群小青年纷纷对着我摇手:“要健康环保,现在这种不用了!”主人听了,连连点头,毫不犹豫地把我扔到一边。我悲恸极了:“大家都讨厌我,我好想回到原来的家!”

这时,一位老爷爷走过来,把我一折为四,愤愤地叫道:“一次性筷子就是有毒筷子!”我的身体顿时四分五裂,在我生命即将结束的那刻,我一抬头,忽然一条醒目的标语引入我的眼帘:树立绿色环保意识,养成健康生活习惯,从我做起!啊,原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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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鬼屋历险记

全文共 3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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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昊然

我和麦克,小英,佐助一起提心吊胆地进入了鬼火零星的鬼屋。

鬼屋的灯火很幽暗,地板上有许多裂纹,再往前走一点,地上铺满了骷髅头,踩上去很响,头上的蜘蛛网滴下了许多血,令我们毛骨悚然。

我们怀着一颗忐忑不安的心继续一小步一小步地向前走去,突然远处仿佛有一双血红的眼睛一眨不眨地死死盯着我们。一阵凉风袭来,屋里的蜡烛也灭了,一个恐怖的声音传来:“哈哈哈,你们死定了,后面的大门已经关闭,你们只有打败我,才有机会出去。”这声音好耳熟啊,不管了,只要打败他就好了。“火遁,毫火灭雀。”佐助喊道。“啊啊啊……这回有了火,我们都看清了。

他是我的同桌小鸣人,他看到我们转头就跑,我们也跟着他跑,终于追到他了,我问他为什么这么做,他把原因说了一遍,于是我们便放过他。

这次鬼屋之行,真叫人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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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蒲公英历险记作文600字

全文共 7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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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来了,公园的角落里传来一阵阵吵闹声,原来是一群蒲公英妈妈在讨论要把孩子送去哪里。远处跑来一个胖乎乎的小男孩,发现了这一片美丽的蒲公英,他憋了一口气,使劲地吹向蒲公英。只见蒲公英妈妈怀里的宝宝全飞到了半空。小家伙们争先恐后的飞向远方,想找一个适合自己生活的地方。

其中有一个飞得最快的小蒲公英带着它的小伞觉得有点累,便停了下来,它看了看四周,看到了一片森林,它想:这里应该适合我吧!它抬头,一只长着两个长耳朵的小动物向它扑过来,它吓呆了,不知道该怎么办!一阵风刮了过来,一把带走了小蒲公英,风阿姨轻轻的告诉它:“那是一只兔子,它最喜欢吃蒲公英了,这地方可不是你能住的地方。”

小蒲公英接着飞啊飞,它觉得好累啊,便停了下来,它听到了“叮咚叮咚”的声音,原来是一条弯弯的小河。它想:这里我可以留下来了吧!这时它发现旁边有一群正在喝水的小鹿,小鹿喝完水开始玩耍,差点踩到了小蒲公英。幸好风叔叔及时把小蒲公英从小鹿的脚下抢了出来,小蒲公英吓得直哆嗦。风叔叔说:“这么危险的地方你也敢来,还不快回家!”

小蒲公英只好继续它的旅程,它来到了城市里的街道,累得实在飞不动了,它正想停下来歇一歇。前面来了一辆清洁车,“唰”地一声,小蒲公英差点被吸走。小蒲公英拼命的挣扎,这时风婆婆从背后抱起小蒲公英,飘向远方。风婆婆温柔的问小蒲公英:“孩子,你要去哪里呀?”。小蒲公英委屈地说:“我想找一个适合我成长的地方。”风婆婆笑眯眯地说:“我带你去一个好地方。”

风婆婆带着小蒲公英来到了绿油油的草地,轻轻地把它放下来。小蒲公英不但看到小草,还有小花和好看的蝴蝶。小蒲公英高兴极了:“风婆婆,我太喜欢这里了,谢谢你送我来到这么美丽的地方!”

从此小蒲公英在这个地方生根发芽,快乐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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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三年级恐龙作文600字

全文共 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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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老师布置了一个手工作业,看着妈妈给我买的橡皮泥,我灵机一动,弟弟不是喜欢恐龙吗?我就捏一只橡皮泥恐龙好了。

我先想象了一下恐龙的样子,然后从一大包的橡皮泥中,挑选出了蓝色、红色、黑色、白色的橡皮泥放在桌子上,就正式开工了。

首先,我取了一大块蓝色的橡皮泥放在手心里,双手使劲揉成了一个鸡蛋大的球,正好做恐龙胖乎乎的身子。接着我又选取了一小块蓝色的橡皮泥,轻轻搓成了手指那么粗的长条,安在身子上,不用说,这是恐龙的长脖子了。在脖子的最上端,我捏出恐龙的头的形状,然后拿出小刀在嘴巴的位置轻轻切开,雕刻出尖尖的牙齿。可是,这个头看上去简直是个四不像,真是想着容易做着难,我真想放弃了。

在妈妈的鼓励和指导下,我又重新坐下来,小心翼翼地揉捏,头终于做好了。恐龙还有一条长尾巴呢,这个还算简单,我又搓了一个一头粗,一头细的长条,粘在恐龙的背后。

为了让初具模样的恐龙更加传神,我用一小块黑色的彩泥做成小圆饼,中间点缀上圆圆的小白球,粘在恐龙头部的两端,这就是恐龙的眼睛了。红色的彩泥呢?别急,我揉成了红色的小圆球,粘在恐龙的背上。至于恐龙的四条腿,我是用牙签在恐龙的身子上划出来的,妈妈连连夸我有创意。

我托着恐龙左看右看,又进行了仔细地修改,一只萌萌的恐龙终于诞生了。弟弟高兴地飞奔过来,伸手就要抢,吓得我连忙伸手挡住他“别……别碰!还没干呢!干了让你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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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演播室“历险记”作文700字

全文共 7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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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走出学校,我直奔到家,妈妈手忙脚乱地递上一套衣服,迅速换好,随便咽几口寿司,焦急地看着手表。我的心都快跳到嗓子眼上了,心里愈来愈没底,“万一拉错了怎么办?——脸要丢到奉化去了!”一大串的问题缠绕着我,心儿就快要“蹦”出来了……

走进奉化广播电台大厅,静悄悄的,使我走路也蹑手蹑脚,不敢发出半点声音。妈妈一直说:“没关系,没关系,如果拉错了,立刻接上去,别人感觉不出来!”其实我知道,妈妈比我更紧张!坐电梯到十八楼,小鹿姐姐早已开了门,迎接我们。小陆姐姐把我们领进演播室,可以说,这时我更紧张了,心跳一分钟一百二十。打开门,这时我才发现,演播室也不是很大,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里面的设施很多。先休息片刻,我们和小陆姐姐一起说笑着,我越来越喜欢小陆姐姐了,她一点也没有主持人的架子,我的心情放松了许多。

时间到了,开播!我们事先知道,电视直播比我们录节目慢了15秒。第一个是方创的笛子演奏《喜相逢》,只听了他结结巴巴的自我介绍,我们就憋不住想笑:下一个节目时方佳怡演唱的《童年》……

轮到我了,我告诉自己,不要紧张!我面带微笑,看着摄像机。我带上耳机,熟悉的伴奏音乐响起,随着音乐的节奏,我进入了音乐的天空,无忧无虑的翱翔,随着二胡第一个音符的响起,一大串音符也“跳”了出来。我摇头晃脑,慢慢地打着节奏……

才艺表演结束了,我刚要站起来做自我介绍,却打来了一个热线电话。一开口就是称呼我为“琛琛姐姐”,莫非是——雅婷?小陆姐姐问:“你是她的妹妹吗?你叫什么名字?”“我叫李爽,是她的朋友。”李爽?我有点呆了,想起来了!她上次也来参加八音盒了!李爽的声音又想起:“我要祝她二胡越拉越好!”我感动地一塌糊涂。

节目结束了,我总结了这次的表现:还不错!妈妈又问我:“你有什么感受啊?”我毫不犹豫:“其实录节目也没那么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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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简爱》小说800字读后感

全文共 8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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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讲叙了一个名叫简爱的女孩的故事,她没有爹也没不娘,过着贫苦的生活。可她坚信:虽然我不能够选取财富,但我能够选取人生!她努力的学习工作,努力地生活最终拥有独立的财产和心爱的人。一幕幕的情节都催人泪下,使人更加坚强。我开始懂得了人生的真谛。我试着勇敢坚强地生活,尽管很辛苦很忙碌,也有时很拼命,却充实完美。

简爱的朋友海伦因传染病而将要死去,简爱毫不畏惧地陪她度过了人生最后的一个晚上,她们率真的话语,生离死别的友谊深深地打动了我,是啊,简爱从小被寄养在狠心的里德夫人家,里德夫人由于嫉妒便虐待她,周围的人也欺负他,她只有海伦,她们一齐走过了风风雨雨,在共同的志趣下生活,可上天却又那么残忍地夺走了海伦……久经磨难的简爱最终回到了罗切斯特先生身边,可他却又瞎又节肢。简爱用她会说话的眼睛默默地看着罗切斯特。也就在那一刻,罗切斯特感到了简爱――他的小仙女回来了,他们紧握着手讲着身边发生的事情,发誓永远不分离。我被深深地感动着,我明白了越是围难越让真的喜欢的人更刻骨铭心!两年前,生活无情地选取了我。我不能上大学了,而对着残忍的现实我让步了。爸妈没潜力支付我那么昂贵的学费,我只能注定被选取。最后,我选取了师范,在那里我度过了自我最孤独最难忘的一段日子,《简爱》弥补了我空虚无味的生活,我觉得我已拥有了简爱,拥有了她,虽然我不能够选取财富,但我能够选取乐观的生活态度。

我试着振作起来,试着勇敢努力地生活在。在学习上,我尽自我最大的努力去学好,也用心地参加学校的其他活动,这一路上,有鲜花有掌声也有泪水,我的学习很快赶上来了,在学校的征文大赛、冬季越野赛、运动会中我都多次获奖。我重新找回了自我。原先每个人都是在夹逢中求生存,在逆境中求发展的。人生需要挫折的挑战,那才是完美亮丽的人生!人生是多变的,也许它犹如瞬间吹过的风却给了人们从未有过的爽快。也许它如挂在天空的彩虹,却创造了世界上最美的奇迹!

怀抱着《简爱》它给我的不止是这些。我深深地明白:我就应坚强地活着,努力地活着。虽然天空没有我的足迹,但是我飞过!虽然我不能够选取财富,但我能够选取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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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小说《荆棘鸟》读后感

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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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无缘无故迷上了《荆棘鸟》。我无法理解梅吉对拉尔夫的痴迷,他是那么的自私。

其实,这个世上有很多只孤独的荆棘鸟,不知幸福在何方,只能在迷茫中寻寻觅觅,无数次寻找,无数次等待,却一直没有等来属于自己的幸福,终以伤心度日。

至于其中到底有什么意义,我也无法言表。只是觉得这样很美,很美。

可旭旭不太喜欢这本书,她总是爱看一些杂志。所以,当她兴致勃勃地拿走,又愁眉苦脸地还给我,还抱怨到:“全是写景的,再说,实在太厚了!”我一点也不惊讶。旭旭就是这样,做事不能坚持到底,半途而废,但这也正是她的可爱之处,我喜欢她的天真与活泼,不像我,总是看起来很孤僻似的,也只有旭旭懂,这也是我和她成为朋友的原因。其实我只是无法融入班级,把自己与同学们用一层薄膜隔离开了,这是旭旭对我的评价。

或许我是该考虑考虑自身存在的这种他人不易接近的性格了。毕竟,有时,我也会感到孤独、无助。

旭旭的其他朋友,还悄悄跟她说:“你没事别跟颜荀伊在一起了,看她有点阴暗。”可旭旭总是摇摇头说道:“你不懂她。”

旭旭果然是我的好朋友,永远不会因为别人的流言蜚语而抛弃我这个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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