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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 开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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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白面书生形容年轻没有经验的读书人,只知道书本上的知识,不晓得实际应付事情的方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索整理的成语故事,欢迎参考阅读!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白面书生是什么意思?[释义]白面:形容白净;书生:念书人。①形容年纪轻、知识浅薄、阅历不深的读书人。②也泛指相貌姣好、白净的年轻读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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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6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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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生中最好的老师。--题记

顾炎武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杜甫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朱熹说:“读书之法,在循环渐进,熟读而精思。”我爱读书,也是在不知不觉中让书成为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草房子》是我人生中读到的第一本有意义的书。书中的精彩内容马上就吸引了我,“桑桑”’纸月“等人物更是使文章富有幽默感。以后,我每天晚上都会挤出时间去看几页书,有时还会写几篇读后感。这书虽平凡,但却深深的震撼了我幼小的心灵,直到现在我都回味无穷。也正是因为这次读书的经历,让我更热爱读书了。

有时,我也会沉醉在书的精彩内容中而忘记了吃饭睡觉。随后制定了一个“每天阅读三小时”的计划。尽管读书量小了,但我还是很开心。随后又相继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童年》《三国演义》等,从书中我看到了永不停息的战乱,悲惨黑暗的人生,获取成功的渴望,顽强拼搏的意志……

在生活中,书对我来说有很大的益处。有时有些不懂的词句,反复读就理解了它的意思。课本上的知识知识对于我们来说是完全不够的,这时书就成为了我们的知识宝库。书可以解决我们我们不懂的问题,给予我们正确的答案,引导我们走上成功之路。书不仅增长了我的知识,也开拓了我的视野。

每当我因外界的干扰而忍受不了时,书便成为了我最好的伙伴。每当读书,我才能放下手头的一切事物,宁静下来,放松下来,深深地融入书中,感受书中的无穷魅力。这种感觉是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只有你真心去用心,融入书中,你才能让自己彻底遨游在书海中。

书如阳光围绕着我们;如朋友陪伴着我们;如亲人关爱着我们。在我们伤心绝望之时,他是安慰我们的最好心灵。

爱上读书吧!这会使你终生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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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10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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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西游记》,它是我读过的四大名著中的第一本。

小时候,奶奶教我唱:“唐僧骑马咚那个咚,后面跟着个孙悟空;孙悟空,跑得快,后面跟着个猪八戒……”。那是我3、4岁的时候就听奶奶哼唱的儿歌,直到现在,朗朗上口的旋律,节奏分明的短句,憨态可掬的八戒,鬼怪精灵的悟空,憨厚老实的沙僧,老好人唐僧,都在童谣里上蹿下跳。等到我学会了识字,第一次捧起大部头《西游记》 时,我是又惊又喜,终于要跟童谣里的主角们见面了,你们还好吗?

这本书果然对得起我的惊喜,我常常看得忘了形,学悟空转动如意金箍棒,学八戒啃西瓜糊满嘴。

《西游记》讲的是唐僧在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的保护下,骑着白龙马去西天取经,途中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回真经的故事。我最喜欢其中的孙悟空,因为他有一根金光闪闪的金箍棒,一路上斩妖除魔,保护团队去往西天取经。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章节有:大闹天宫、三打白骨精、大战红孩儿等等。特别是大闹天宫,精彩极了,我甚至都可以倒背如流了:孙悟空被册封为弼马温之后,不知道头衔的大小,还以为自己是个很大的官,结果玉帝只是让他看守天庭的马匹而已,当他得知王母娘娘宴请各路神仙,却没有他的份时,一气之下偷吃了仙桃,戏耍了神仙,仅凭一人之力就把天宫掀了个底朝天。这只猴子怎么就这么胆大包天呢,真是让人佩服。每次我读得手舞足蹈,将精彩的情节讲给妹妹听时,三岁的妹妹都拍手叫好。她也跟在我后面学起了童谣 ,唐僧骑马咚那个咚,后面跟着个孙悟空……

这本书的作者是明代的吴承恩,我常常想,是不是真的有这么一个美猴王,能上天入地,然后就被吴承恩看见了,想出了这么一个神奇的故事呢?爸爸说,不是的,里面有些是现实中存在的,唐僧在唐朝叫唐玄奘,到古印度取来佛经,这个是真的,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白龙马这些呢就是想象虚构出来的。我真有点失望,还想着能找孙悟空借金箍棒来耍一耍呢。不过这个作家想象力可真丰富呀,故事情节像坐过山车一样刺激,还有他们说话夸张又好笑,我经常被逗得捧腹大笑。从此,我一有空就拿起这本书来反反复复地阅读。

我也喜欢和爸爸妈妈一起分享《西游记》,刚开始,爸爸妈妈说不懂得这本书的内容,我就一字一句的读给他们听。在爸爸妈妈的引导下,我渐渐地能背下一部分精彩章节,在整个分享阅读的过程中,爸爸读,我来背,书房里充满了郎朗的的读书声。

这本书不仅仅情节精彩,更让我懂得了要想办成事情就要有排除万难,必达目的的决心和勇气,在以后的学习中,我也要像唐僧和他的三徒弟,再苦再难也要咬紧牙关,不达目的不罢休。

书是引领我们前进的阶梯,虽然我还只是站在最低的那一级,但我相信,每天前进一点点,我一定会站到塔顶,看到一个美妙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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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10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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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我将书的界限模糊后又扩大,于我,实体的书自是毋容置喙,一阕诗词是书,一首歌谣,甚至一个人都是书。他们环绕着富有主观性极强的感情色彩,在我的体内碰撞出经久不息的震颤共鸣。

我在书浩渺的文字中寻到新奇的手法,在那儿惊奇着。《计数器少年》一书中形容他“螃蟹般的块状体格”,这比喻用得多妙!再如《追风筝的人》中“一具骷髅伪装成他,前来开门”,我眼前几乎映现出人物极度消瘦的身影了。梁遇春在其对徐志摩坠机身亡发表的悼文中回忆:“他的眼睛又好像希腊雕像那两片光滑的,含有无尽情调的眼睛。”岁月更替轮回,而文字的本质始终未曾改变,反而因时光的积累沉淀得越发厚重且韵味悠长。

我在书含情脉脉的描写中窥见其惊艳。京极堂说:“没有不好看的书,书都是有趣的。”于我而言,我更倾心于其中表达着或是沉重或是缱绻的感情的式样。百人一首中第十六首和歌“别君远赴因幡国,心似稻叶山顶松。天边若闻君相待,自当速速就规程”将其理解成阐释好似上杉景辉与直江兼续的铁一样的主仆关系的词固然可以,但若利用文字自身的灵活性稍加变通,表达了若兼续与石田三成般的深厚友情也未尝不可了。

而除了歌,诗也是极尽抒情之能事。有人这样评价:诗人的灵魂在彼此的分裂和仇恨中,穿越了宇宙,在那里凝视我们这个已经没有诗人的地球。这一方面显示出诗人与世俗格格不入的特例独行性,一方面显示出其在精神领域层面的开明者的地位。在读诗的过程中,我好像不再是我了,身体只是魂魄的暂驻地,我于书中与作者试图表达的心境融合,受到圣礼一般变得虔诚又纯洁,用湿润和孤独的眸子凝视着世界。

我有时也读人,人也是一本书。人们经常将老人的逝世叙述成一座图书馆的消失,其原因大概也在于此吧。《在路上》的主人公迪安,是“西部牛仔的原型和流传至今的拓荒精神的最好诠释者”他生活在社会边缘,穿梭在美国东西海岸间的公路上来往追寻他所向往的无限自由的美国梦。他作为西部夜晚英雄,生气勃勃,不可预测并且旋风般令人晕眩。此人葆有引人羡慕的魅力性格的同时,也像个普通人那样拥有或许可被缩放却无法消除的缺憾。通过读这个人物,我的确得以探视美国拓荒精神的再现以及一种想象的状态和一种醒悟的感觉。这些狂野漾着热量的文字和人物形象赋予我生活的激情与反抗,填充我以各种形状的爱,使我成长为一个更加全面的人。

我与书一直以来是我单方面受惠的交往形式有些令人自愧,然而若要我吐露心声,引用那句顾城写给妻子的话再合适不过“我将默默注视你,让一生都沐浴着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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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和一本书的故事

全文共 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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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向人借过无数本,还回去时,不是消失,就是破损,不是破损,也会被我折磨地不像一本书,没有经过我致命摧残的,完好如处的还一回去的,只有一本书,相知道为什么?那就来听听我和这本书的故事吧!

说起来,这本书并不是十分特别,使我不忍心下手”,它是一本三年级下册以上的学生多有的书——三年级下册的英语书,为什么我不肯摧磨它呢?因为它曾像一米阳光照亮了我的心房。

记得那是期末考试的前一晚,我欢快地唱着歌儿,迈着轻快的脚步回到家,打开书包,正准备复习一下英语书中的几个不会的难点,却发现向来马虎”的我又犯病了,在这么紧要的关头,竟把英语书忘学校了,更没想到的是,老天爷真不给我面子,我赶到学校,保安告诉我一个不幸的消息——因为怕丢失东西,比须给班主任大个电话,打就打把,可没想到的是班主任老师有事,打了2个都没接,哎白跑了一趟。为了明天的期末考试,我只得另想它招了。

接着,我和妈妈又去了潘琳家,我敲响了门,叫了几声:琳琳,开门!”她听见了,立即开了门。我进了她家,支支吾吾地说:那个……那个……琳琳,我的……英语书给……忘在学校里了,你能不能……能不能把你的那个……那个英……英语书,借我……借我看……看一下。”我的声音越来越小,到后来几乎成了蚊子叫,但也总算凑足了一句话。她听了我用好几分钟才拼出来的几十个字的话来,好看的眉头绞在了一起,打了几个结,嘴巴紧闭,我的心像一只在东跑西撞的小鹿,生怕她会开口拒绝,她终于在沉思N分钟后开了金口。

她终于开金口了,说:没问题,你在这等一会儿,我去拿。”

后来,我成功地借到书。

再后来,我考了好成绩。

再后来,我知道她考差了。

再后来,我知道她也没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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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与书为友作文初一

全文共 8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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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的日子,六年的小学生活,六年不同的经历,已匆匆流过。在六年的学习生涯中,我一直与为友。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在与一个个知识巨人对话的同时,我也和书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书籍陪伴我走过了每一个岁月,它似一个跳跃的音符,也似一幅流光溢彩的图画。它将什么也不知道的我领进知识的大门,自始自终地陪着我去攀登那知识的山峰;将我带进知识的宝库;使我的心灵得到净化;它使我有了想像的翅膀;使我有了奋斗目标。

为了与书为友,我和本本书籍一起遨游知识的海洋,和他们一起吮吸知识的甘露,也渐渐令我那知识缺乏的大脑日益充盈起来。我知道了日心说、大陆漂移说;了解了勇气号和机遇号;认识了玛丽·居里和爱迪生。在和书籍尽情遨游时,我逐渐感觉到自己的充实与成熟。

与书为友,使我懂得一则则人生的哲理,使我学会了做人的基本。书,使我懂得了人间的悲欢离合、善恶美丑。书,如镜子般的万能,使我增长知识,使我茁壮成长。是他教会了我什么是人生。

与书为友,使我品味了李白的诗情画意,摘下了易安的黄花;看到了杜甫的眼泪,苏东坡的华发。

他也是最真挚的朋友,在孤独的时候,他能给予最温暖的安慰;在悲伤时,他也默默地替你分担。他使我离悲伤远去,使我从痛苦中解脱,使我得到快乐,得到幸福。所以“一盏孤灯伴,两册书卷陪”。

与书为友的日子,开阔了我的视野,陶冶了我的情操。

与书为友的日子,我同他,一起去寻觅恐龙的.踪迹;探索人生的秘密;感叹时光的流逝。和邓布利多去追逐那个轻浮儿诱人的妖妇;同哈利一起面对伏地魔的淫威;同赫敏到魔法的课堂上学习;同中天爷爷去感悟三国的往事……

与书为友,改变了我的学习生活,与书为友,使我变得更有书香气了,与书为友,使我懂得世界真奇妙,与书为友,也使我的作文更上一层搂。

书,你是我学习的好伙伴,你是我学习路上的指明灯,你是我的良师益友,英国戏剧家莎士比亚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书,我愿终生与你为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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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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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不爱看,心里只有‘玩’这个字。

虽然我不爱看书,但是我经常央求爸爸妈妈给我讲《格林童话》。讲得多了,爸爸妈妈觉得烦,就让我独自到书中去看。我一看,想不到就一发不可收拾地迷上了书。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那么我看了书以后,书给我带来了什么?有的人肯定会说带来了知识。这是对的,但是不全面。书给我带来了很大的乐趣,我又从乐趣中找到了不少知识。书为什么会让我获得那么多快乐呢?原来是里面的作家给书插上了“爱的翅膀”,使我不能自拔。

读书,就真的好比打开了一扇窗,让我们知道不知道的事,让我们听从来没听说过的。当时的乐趣只有爱读书的人才能深深的感受到。读书,也可以比作一扇通向世界的大门。推开这扇门,踏上一条条小路,路旁的鲜花和小草告诉你知识,走完这条路,走另一条,就是另外一道风景,世界的路走不完,书中的知识也永远学不完。你看完这本书,放几天再看,又会有不同的感悟。这时你感到了神奇,感到有趣。可真是“遨游书海,其乐无穷。”

我非常喜欢看冰心奖里面的冰心奶奶、黄春华、吴然、韩素音、葛翠林等作家写的作品,用他们的神来之笔描绘出了一幅幅优美无比的画卷。冰心奶奶作为20世纪的女作家,她把真诚的关怀与爱心献给一代代“小读者”。还有黄春华写的《猫经》,吴然写的《一碗水》,韩素音写的《戴着蝴蝶花的小女孩》,葛翠林写的《蓝翅鸟》都深深地打动了我。

我一直坚持以冰心奶奶的“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来勉励自己,并坚信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成了我成长道路上一位最亲密的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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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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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万卷,行万里路。这个暑假我就读了万卷书。其中令我最难忘的一本书就是《铁路边的孩子们》这本书。

也许是因为妈妈和我一起读的吧?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本书,而且每天都读得很多也不会觉得乏味,每天读的时候我都会想一些问题和妈妈一起探讨。每天晚上,我都会梦见自己进入了书中的家庭里,和他们一起生活,一起玩耍。

这本书主要讲了罗伯塔、彼得和菲利斯一家的故事。他们一家人以前生活的无忧无虑,住在一间豪华的大房子里。直到有一天,两个陌生人闯进了他们的房间,把他们的爸爸带走了。从此,他们的生活发生了改变。他们搬出了以前的大房子里,搬进了简陋的小房子,他们只有非常寒冷的时候才能烧火炉。妈妈只有投稿成功,获得了稿费以后,他们才能吃上心心念念的小面包。虽然他们的生活很艰难,但是他们仍然乐观、积极的生活。在这里他们用他们的爱心帮助了很多人。他们坚信,他们的爸爸一定会回来,最后他们的梦想成真了……。

我深深的被这三个孩子所打动,在他们的故事中,我明白了一些道理,遇到困难不要轻易放弃,要勇敢地面对,乐观向上的生活,相信一切美好的事物都会来临。

暑假像一片汪洋大海,而书就像一艘艘小船。我觉得《铁路边的孩子们》这本书是最美丽的那艘小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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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一本好书话题

全文共 6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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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大家推荐一本好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小到大,我读过很多书,我最喜欢的是《三国演义》,我喜欢这本书,所以我要推荐给大家。

《三国演义》是古代历史小说中成就最高、影响最大的一部作品,它广泛流传,魅力无穷,在中国文学史上和人民生活中都有着难以估量的深影响。它描写了约有200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其中最为成功的有诸葛亮、曹操、关羽、刘备、张飞等人。《三国演义》,它在我心中诉说了一个个传奇生动的故事,如桃园三结义,三顾茅庐,赤壁之战,草船借箭等。它不仅使我懂得了许多历史知识,也让我从中学到了一些为人处世之道。

文中给我我留下印象最深刻的是关羽,他身高九尺,胸前长须飘飘,一双单凤眼,两条卧蚕眉,相貌非常威武。很讲义气。智勇双全,我最佩服他的坚强,因为,有一次他的左臂中了毒箭,需要用小刀划开肉,把骨头上的毒一刀一刀的刮下来,虽然这个“手术”会使“病人”非常痛苦,但是,他依然一边强忍住疼痛,一边专心致志的和谋士下围棋。虽然关羽在麦城一战中身馅埋伏,被魏吴联军杀了,但关羽忠义两全英雄形象依旧长存在我的心中。

看完《三国演义》,我才感觉到了中国文学的博大精深,作者罗贯中把所有的人物性格描写的显露无遗,活灵活现,如:关羽的义,张飞的直,诸葛亮的忠及曹操的奸等……也说明了我们每个人的性格好坏都不能隐埋,我们要改掉缺点,做到更好。《三国演义》真是一本值得在再看的好书,我希望通过我的勤奋和努力做一个博学多才、聪明能干的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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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推荐一本书作文400字五年级

全文共 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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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儿童文学作家曹文轩曾经说过:“每一本好都是黑暗中的一道亮光,将它汇聚成孩子成长道路上的引航灯塔。”这套书中的优秀作家将是点亮灯塔的人,他们以其最优秀的作品滋养孩子的童年,陪伴孩子快乐成长,照亮孩子的未来之路。所以我今天推荐的是《乌丢丢的奇遇》。

这本书作者是金波,他又是诗人,他曾经出版过很多文学作品,又获得过国家图书奖、中国出版政府奖、“五个一工程”奖、宋庆龄儿童文学奖等。

我推荐这本书的理由是因为内容很有趣,又很感人,语言优美生动,里面的人物里我最喜欢乌丢丢了,因为他善良又懂得用爱回报别人。还有一个人物我也很喜欢,他就是吟痴先生,因为他亲切、善良,富有同情心。

故事里最高潮情景就是在一场火灾中,珍八为救一只小狗被大火包围,乌丢丢奋不顾身的去救她,珍八获救了,而乌丢丢却没了。而且插图也很好看。我看到了乌丢丢为他人着想的高尚品质,他的品质真让我感动!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帮助别人,用爱回报爱。所以我推荐给大家,希望你们也能去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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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本有魔法的书作文900字

全文共 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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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有一本有魔法,如果你想要什么东西,只要念一条咒语,就可以得到。想要得到这本书,就要从一个住在地狱的老巫婆手上夺取,而且还要打败她。

有一个叫勇敢的人,他非常想要那本书,因此他花了一千个金币得到一个情报,想要打败这个巫婆就必须得到三样东西,第一样就是用冰之兽和火之兽合成一滴血,这滴血必须滴在火里炼七七四十九天,打铸成一把钻石剑,第二样东西是怪兽森林里面的地核套!据说地核套不但防火,还耐冰,最重要的是地核套可以防巫婆的魔法,简直就是能上天入地的神器,第三样东西是冰山内部的冰之盾,冰之盾不但防御力强,而且还可以反弹敌人的攻击。

于是勇敢找到一位干了几十年的老铁匠,并付给他一万个金币,五十天后,老铁匠给了勇敢一个盒子,然后神秘地说:“这个盒子里是你要的东西,小心一点,这把剑非常锋利,所以不要轻易拿出来”。

勇敢来到了第一个地点,炎热峡谷那里非常热,勇敢来到火之兽所在的地方,他和火之兽大战了九百九十九个回合,第一千回合的时侯,勇敢抽出宝剑以最快的速度刺中了火之兽的心脏,然后取了一小瓶火之兽的血液。

勇敢来到了第二个地点,寒冷峡谷那里非常冷,可是这里跟炎热的峡谷有点不一样,因为这里有非常多的骷髅,走到尽头的时侯,他被冰之兽吓了一大跳,因为冰之兽正在津津有味地啃着人肉!这时勇敢流下了同情之泪,接着说道:我要为这些可怜的百姓报仇,然后他的剑闪了一道金光,勇敢一剑把冰之兽的头给砍了下来,取了一点冰之兽的血之后,又跑到了冰之兽的山洞里面拿到了第三样东西冰之盾。

最后,勇敢去了怪兽森林,可是那里的杀气太重了,所以勇敢的警惕性提到极致,勇敢到尽头的时侯,突然,不知道哪个神秘人说了一句:“听说你杀了我的三弟和二弟,所以这里就是你的葬身之地”,说着那个神秘声音的人来了,过了好一会儿,他们两个大战了一天一夜,勇敢还是打败了那个神秘人,取到了地核套。

勇敢把火之兽、冰之兽还有那个神秘人的血液加在了一起,他就来到了地狱,他一来地狱就和老巫婆打起来,他们一共打了十几年,他才把老巫婆杀死。

勇敢得到了那本书,这是他人生中最大的成就,他回到了现实世界,这件大事被国王知道了,国王就让他当了王子,这了几年国王去世了,王子继承了王位,从此,这里的百姓过上了安居乐业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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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一次借书的经历

全文共 4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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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志权

在阳光灿烂的早晨,轻柔的微风徐徐吹来,欢快的鸟儿正在一起练嗓子了。我拿着借卡,迈着轻快的脚步,兴致勃勃,眉开眼笑地想着图书馆跑去,像是要去挖掘无穷的宝藏。

到了图书馆,我眼前一亮,这么多书,像是书的海洋,琳琅满目的书多种多样,醒目大字的标示牌上种类真多呀!有历史类,科普类,文学类等等,让我看的眼花缭乱。整整齐齐的书本让我恨不得全都看完。我看了许多书有些我看过,我想借一本没有看过的书,让我的注意力转向了一本历险类的书,让我三步并做两步跑过去拿那本书,那本书是《糖西帮历险记》,我坐在古香古色的椅子上,津津有味的看着,可书太厚,我不能在很短的时间内看完,我猛然想到,我有借书卡,可以借书。我拿着书去借书台,对着笑容满面的阿姨说:“阿姨,我可以借这本书吗?”阿姨说:“可以,但不要弄脏弄坏就可以。”我高兴地点点头,拿着书回家,一回家就如饥似渴的看着这本书,故事讲糖西帮的历险过程。

书本让我开阔眼界,书本让我轻松愉快,书本让我的知识丰富,我爱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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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有关书的初三作文

全文共 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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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人间,我爱春天芬芳的花,爱夏天欢唱的鸟,爱秋天飘香的果,但我最爱的还是冬天那晶莹剔透的雪。

每当看着雪花纷纷扬扬地飘落,我心中总有一股说不出的愉悦与激动。那晶莹和洁白的雪,传说中每片雪花,都是一个精灵,带着上帝的祝福,飘飘扬扬,在这喧闹的城市显得纯洁而高贵。

银灰色的天空飘洒着雪,雪花飘飘,宛如银蝶翩翩起舞,一团团,一簇簇的雪,铺天盖地而来,天地白茫茫的一片,看不清房屋,看不清树木,看不清山头,看见的只是重重叠叠被扯碎的棉絮,大片大片的雪花,玲珑剔透,洁白如玉,婀娜秀逸的神韵,玉洁冰清的风采,优美多姿的精灵,如轻歌曼舞的天使,美丽的雪花在北风粗犷的乐曲中,笑嘻嘻地摆弄六角形的身体,乐呵呵地扭动纤细的腰肢,慢悠悠地整理着小巧的衣裙—————飘扬的雪花像鹅毛,像银星;上下起舞,像玉屑,似柳絮,煞是美丽,小雪花在快乐的舞步中渐渐长大。曾聆听到小雪花的吟唱。梦中的吟唱。不久她便在黎明之时伴着晨光。而来,是不是要展示那颇让她自豪的杰作。数不清的冰花霜锦,说不尽的银枝玉叶,看不厌的珊瑚琉璃,真可谓是“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啊,孩子们笑声追随着雪粒漫天飞舞,演绎了一出冰雪中纯真无邪的美丽童话,远望,飞雪弥漫,似烟非烟,似雾非雾,迷蒙一片。

雪虽然来得匆匆,去得匆匆,转眼即逝,但它那短暂而美妙的一生,却为人间带来了生活的不凡,平添了与众不同的神秘与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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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读了一本书初三作文

全文共 5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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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

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莎士比亚。许多名人、作家都是非常喜欢看书,也说出了自己对书的看法。我也很喜欢看书,我觉得书就像一位好的老师,也像一个温馨的家,还像一位能帮你解答问题的朋友。

我喜欢的一本书叫做《恐龙未解之谜》。这本书记录了许许多多关于恐龙的有趣的资料,让我爱不释手,因为我对科学家是怎么发现恐龙的足迹很感兴趣。

其中,我最感兴趣的是《恐龙蛋壳为什么变薄了》和《工地中发现的小恐龙》这两章。

《恐龙蛋壳为什么变薄了》这一章是讲了在某一个工地里,施工人员发现了一窝小恐龙蛋,接着,恐龙蛋裂开了,竟然出现了几只可爱的小恐龙!看见这一幕,施工人员惊呆了。心想:恐龙不是在没有人类的时候早灭绝了吗?怎么这里还有啊?他们又惊又喜。这个消息惊动了科学家们,他们把它放到温室里养殖。真希望小恐龙们能健康成长呀!

我不但对这一章感兴趣,还对《恐龙蛋壳为什么变薄了》这一章感兴趣。这一章讲了恐龙蛋壳变薄是因为天气的变化和因为环境的变化。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做事要和科学家们一样认真思考。学习上我也有这样的事。

在课堂上,当老师问起一些关于恐龙的问题时,其它同学回答不出来,我就知道。老师还夸我知识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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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与书的故事

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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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上三年级的时候就验证了这个事实。

三年级放暑假时,妈妈为我买了两本书,分别是《一千零一夜》和《孙子兵法》,我虽然口上答应了妈妈认真看书,但实际上我只看漫画书,有时我也会翻一下,但不到一分钟,就会合上,有时,我连看都不看一眼,把它们冷落在一旁。

有一天,爸妈都出差了,只有我一个人在家无所事事,干什么呢?作业写完了,电视机坏了,电脑上着锁,漫画书,我都快会背了。这时,我把目光投向了《一千零一夜》这本书上,我无趣地翻开书,漫不经心地看着。突然,《渔夫的故事》吸引了我,内容很精彩。讲的是:一名渔夫捕鱼时捞着一个魔鬼,魔鬼想杀死渔夫,最后,渔夫用自己的智慧战胜了魔鬼。当我看到渔夫就要被魔鬼杀死的时候,心里紧张万分。当渔夫战胜魔鬼时,我才松了一口气,我的心情也随着渔夫的命运而跌宕起伏

时间就这样慢慢地过去了,当我从书中“醒”来时,眼睛不经意地瞟了一眼闹钟,呀,已经半夜两点多了!我立刻合上书睡觉了。

就这样,我逐渐养成了读书的习惯,积累了大量的知识。一年的时间很快过去了,当期末考试的分数出来的时候,我看到了自己最满意的结果鲜红的一百分。我高兴得跳了起来。我知道我能考出这么好的成绩,全是归功于读书的收获。因此,我更加喜欢看书了。而现在,我看的却不是课外闲书,而是《分类作文》、《阅读》等对学习有益的书。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通过一本书,我能懂得书中的道理;通过一本书,我能领略美的意境;通过一本书,我能知道怎样做一个健康的人。所以,读书吧,它能让我们的生命更加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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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与书相伴作文800字

全文共 8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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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在青春中都有一个纯真生动的意境,是罗曼蒂克的纯髓,可以说在青春的舞台上,少年们个个都是艺术家的胚、诗人的料、侠客的种……但,青春将近,纯真的本钱渐渐消失,生活的魔鬼蹂躏着我们的内心---人情世故、勾心斗角、人心险恶……将我们折磨的不堪重负。渐渐地,少年们青春时内心的轻盈、清澈消失了踪迹,唯剩戾燥干涸。这时,我们叹息:我们终是活成了自己讨厌的样子!

若想在青春告罄仍保持内心的澄澈、透明,唯有与诗相伴。清澈的内心唯有在诗词的浸润下才不会被阡陌红尘的污秽污染,所谓,“腹有诗书气自华”。

夜,一片寂静,唯有雨滴拍打屋檐发出清脆的“滴答”声,演奏着动听的乐章。床头的灯散发着橘黄的光芒,我,翻开古老的诗卷,在诗词湖畔解开古树的细缆,荡舟离岸,越千年风雨,寻觅诗词那情意萧瑟的朦胧背影……

残月下,他双手轻抚琴弦,清风微微吹过脸颊,扬起的发丝缓缓落下,轻轻拨弄一下,一声清脆的声音萦绕在耳畔,与这轻灵的夜色交相呼应。他那双漆黑的眸子中充满了悲伤,他的眼中似乎出现了一个美丽的少女,她为他而舞,舞姿动人,却转瞬即逝,独留三尺白绫。想到这,他痛苦地闭上了眼,口中吟诵着:“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这是他对她最深的思念。

晚秋,南浦旁,西风袅袅,他于此送别友人,万分不舍。友人已荡舟离岸,却频繁回头,身影踽踽,面容愁苦,眼眶中闪烁着泪光。离别无可奈何,他唯有写下“一看肠一断,好去莫回头”来抑制双方无法控制的情感。

年幼的的他写下了“曲项向天歌”的千古名句,殊不知,从这一刻起他那高昂的头颅就不再低下。出生于世家贵族的他,宁可马革裹尸,也不愿尸位素餐,于是他不顾众人劝阻,执意征战沙场。他是宁可战死也不愿与这肮脏的世界同流合污。论其一生可谓“平生一顾重,意气溢三军”。

……

忽然,远处传来悠扬的笛声,我从诗词的世界中醒来,它那青衣潇洒的背影渐渐消逝……

青衣不再,内心却仍从容与清澈。

青春已逝,唯有与诗书相伴,方可使我们在风雨沧桑中拥有不骄不躁的心怀。收纳纷扰和安逸,然后一一过滤,只留淡然于心中,得内心丰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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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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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一对翅膀带我们自由飞翔;书,就像一轮红日温暖我们的心房;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们展现出一幅幅优美的画卷。在我读过的众多书中,让我百看不厌的一本书是《王二小》。

《王二小》这本书给我们讲述了一个这样的故事:从前有一个小英雄叫王二小,他常常一边放牛,一边替八路军放哨。有一天,日本鬼子来扫荡,走到山口迷了路。日本鬼子看见王二小在山坡上放牛,就叫他带路。王二小装着顺从的样子走在前面,把日本鬼子带进了八路军的埋伏圈。突然,四面八方响起了枪声。日本鬼子知道上了当,就用刺刀刺穿了王二小的胸膛。这时候,八路军从山上冲下来,消灭了全部日本鬼子。小英雄王二小就这样牺牲了自己保护了全村人。他牺牲时年仅十三岁。

读了这本书,我被小英雄王二小的临危不惧、机智勇敢的精神所深深感动。今后在生活和学习上遇到困难时,我也要像王二小一样勇敢、坚强、机智!做为一名现代的小学生,我们要加倍珍惜革命前辈给我们带来的幸福生活,好好学习,做一个对社会、对国家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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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五年级推荐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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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可一日无粮,不可一日无”这是一句古训,是啊!书是人类的精神粮食,没了它,许多人将一事无成。今天我要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名叫《青铜葵花》。

《青铜葵花》是由曹文轩于江苏儿童出版社出版的,主要讲述了主人公葵花多舛的命运。

我推荐这本书的理由是书中人物性格极其生动,在书中哥哥青铜孝顺、懂事。作者运用了大量的笔墨来描写青铜保护妹妹葵花的场景。而妹妹葵花善良、孝顺、聪明且十分秀气。

这本书不仅人物性格生动而且语言特别优美,在这本长篇小说中我学到了不少的新词汇,书中的情节也是曲折离奇,一波三折。在书的开始,葵花跟随着父亲来到了干校,可父亲不幸遇难身亡,无奈之下被青铜一家收养,可在葵花12岁时,却被城里的人召回城市,青铜从此常常遥望葵花所在的那一座城市。

我认为《青铜葵花》这本书赞扬了人间亲情的美好和乐观向上的精神,每个时代的人都有他们这个时代应承受的痛苦,少年时就有一种对痛苦的风度,长大后才能成为一个强者。

一本好书成就未来,一本好书受益终身。《青铜葵花》是一部具有经典性质的作品,今天我向大家推荐它,是希望我们可以共同走进一个书香满满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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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书中有个我高一作文

全文共 10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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泠泠雨落下,终是渗透青石板,洒落了满地的思潮。记忆也愈渐地浓墨重彩,斑驳的回忆里风雨雷电,形形色色的人儿匆匆而过卷起遍地风尘。一卷卷里,激扬文字写尽了那酸涩抑或甜蜜的往事。就在这交织旋舞的零零落落的人事物里,惊鸿一瞥间,恍惚我看到了自我。

依稀记得,我是一场空空旧梦里红楼深处纨绔而温文的公子;依稀记得,我是大漠风烟弥漫里长吁短叹孤烟太直的诗人;依稀记得,我是空落落的金屋里独念断愁肠的落寞的妃子。依稀记得,好像千百年前的这一天,我是这个人。这一天,我又是这个人。

生活中,我确不是这些千古传奇的人物,但若在孑然一身的想象之中,在无边际的卷卷书中,我是他们,就是他们。

最深刻是李后主的诗集。喜欢他那惆怅得凋落了满地桃花的浓愁和笔力,喜欢他一身文雅儒生气却做了一亡国之君的无可奈何,喜欢他南唐后主李煜的字字皆血。

妄想挣脱了眼眶前冻结起的悲切,耳畔仍是阵阵杀伐不歇。多年后史书页中,会把这页全全撰写了进去么。王城姓氏,从此改写。“李”字的飘扬旗帜,被外夷的战马铁蹄踏碎,尘土艳烈。逝去江山冰冷,飘零世事了结。

永远难忘。何其俊俏的美男子无言,只独上西楼。依稀是旧时节,城门上下一弯弦月,夜色清冽。见一抹月色如钩,神往着飞到天边的月儿那里去,心神倏地吸拢,才蓦然发现眼前深不见底的深林苑囿里,清寒凄秋,几株萧索梧桐倒锁住了我一辈子似锦年华,故国的哀戚于天际回响,久久落在南唐的大地上,眼前朱栏砌玉,黛纱镶珠,凭栏处亦有夜风吹满了襟袖。却长叹一句往事多少。

茶饭不思,如鲠在喉,却听见几度彷徨,人嫌憔悴,衣带宽陋。

长夜未央,酒乐欢愉,却添演三分假象,倒作足了,凄凄惶惶。

心如死灰。生在帝王家,我本非一治国治世之材,末了,竟毁了故国旧土多少万里。多情温润的李煜,终落得毒酒灌肠,南唐覆灭。生于七夕,亦死于七夕,注定的每年乞巧,那年遥叹月如钩的人儿,如今你是否在广寒宫里头看着呢,看你万古流芳的文字。

不知觉,泪满衫。竟也是满心痛,痛地透彻心扉死去活来,刀枪武力,毒药死亡,却永远杀不死李煜的诗词,杀不死文学。他的文学。

不知觉,心激荡。竟是文思泉涌,思绪贯彻一瞬深沉冥想,失败挫折,不喑世事,却永远灭不了我的一腔热血,灭不了文学。我的文学。

心绪倏忽涌动。眼角滚烫,似是有什么温热的液体流经面庞。一瞬间以为自我是那亡了国的人,记忆混杂不清,好似书里的人,全是我,全全是我的人生,我的思绪。

这万卷书,万个人里头。我坚信,我断定。万书万人中,总会有一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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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3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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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的不算多,也不算少。我家的书柜里有180几本书,有一本书是~~~拉普拉斯说:“我们知道的知识是有限的,而我们不知道的知识是无限的。”我觉得这句话和有道理!

我爱看漫画,也爱看格林童话,可我最爱看的是侦探类的书。之所以我深爱侦探类的书是因为:我是白羊座的,和爱冒险,有刺激感。

读书中也有难过的事。一个星期二的晚上,我做完作业,就去看书了,一进书房,我就拿起还有一半就看完的——《名侦探柯南》这本书。我正看得人迷时,妈妈进来了。我以为她是来给我检查作业的,没想到反倒是看我在干嘛。他看见我在看别的书,不是在看作文书,就立马从我手里把《名侦探柯南》那本书扔到了地上,一把从书柜上拿了一本我已经看完的作文书,叫我把这本书看两边,再说出20篇里面作文的题目和内容。啊!这不是要我死吗?

啊!书带个我快乐,书带给我想要的知识,但书又带给我是妈妈一句句的唠叨!不论怎么说,书是我一生的园丁!我爱书!爱死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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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的第一本书高二作文

全文共 6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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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的时候,我便和我的第一本《丽塔和小东西去学校》结识了……

那是一个太阳睡过头的早上,我坐着妈妈骑着的蓝宝石颜色的自行车,被妈妈“绑架” 到了书店。没精打采地转了一圈,发现根本没有妈妈所说的好看的书。

“妈妈,妈妈,给我找书,找书!” 我带着埋怨的口气催促着妈妈。顿时,本没几个人的图书馆变得更加安静了,大家都把目光投向了我们母女俩。“给,你看这个。”妈妈说着把一本白色的书递到了我手里,“喜欢不?”呀!上边有个和我差不多大的小女孩,旁边的书包里还露出两只眼睛,仔细一看,呀!原来是一只小狗狗。被妈妈拽到书店的埋怨一下子被抛到了九霄云外。

我赶快拉着妈妈的手来到了收银台,一把抢过交完钱的书,迫不及待的撕下书上做塑料包装。翻开看小狗狗和小女孩在里边干什么呢。我在妈妈的催促下一蹦一跳的向门外走去。

“给我讲讲,给我讲讲!”一回到家妈妈的烦脑就来了……

“有一个,小女孩叫丽塔……”一遍、两遍、三遍……不记得妈妈讲了多少遍,只记得妈妈由高兴到无奈的神情。我却浑然不觉的沉浸在丽塔带着小东西去学校的故事中,被小东西――偷吃东西、乱涂乱画、推倒即将破世界纪录的人梯、引起混乱……的情节吸引。

这么可爱的小东西怎么可以是白色的?搬着小凳子,去找我心爱的蜡笔。肉色涂在丽塔的脸上,绿色涂在小东西的身上,不好!小东西被妈妈涂成了“外星人”。“妈一一妈一一!你怎么涂成蓝色的了!”我大喊到。没办法,只好把小东西的头涂成绿色。我和妈妈给丽塔和小东西穿上了美丽的新衣。

看着儿时的第一本书,我又想起了以前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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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书对我的影响作文

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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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存在,到底对谁很重要?这世上,总有一些人记得你。就像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风来尘往,莫不如此。”没错,这是《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里最经典的段子。

比如最真实的生活:它告诉了我们生活中一直都会有阳光,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如果父母去世了,儿女就不活啦?不不不,阳光发射出的万丈光芒吹散了霾雾,让他们重新点燃斗志。没考上大学就整天活在忧郁中,不不不,人生的道路有很多条,任你选择,所以生活是有阳光的。它让人们与万物一样,朝气薄勃。太阳一直都在,它长了一双翅膀,伴陪着你。阳光无敌,哪怕有疼痛,哪怕有悲伤。所以这本对我影响很大。一旦我遇到希望破灭,没有阳光时,我便想起这本书,想起它对我的影响。

太太去世,舅爹去世,生活中的双重打击。对于以前那个不堪一击的我,已看不到任何阳光,任何的希望。我试图抚平悲伤,面对这一切,可是不行,没有一种力量鼓励着我,一笑而过。万般愁苦之时,它出现了,无尽的黑暗化为灰烬。

有了这本书,我不寒冷,我很温暖。

再回首,恍然如梦,曾经有多少日子因为没有阳光而哭泣的,曾经有多少时光因为没有这本书才被浪费的。犯过一次的错了,我决不会再犯。生活处处有阳光,别因为那些日子,而哭泣。时刻提醒自已,有《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陪伴我,我的生活有阳光。

真是非同小可,真是非同小可!这本书对我的影响重于泰山,有了它,我不寒冷,我很温暖。

阳光,一直在闪耀着,从未停止它的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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