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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再审书样板【经典20篇】

导读:白面书生形容年轻没有经验的读书人,只知道书本上的知识,不晓得实际应付事情的方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索整理的成语故事,欢迎参考阅读!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白面书生是什么意思?[释义]白面:形容白净;书生:念书人。①形容年纪轻、知识浅薄、阅历不深的读书人。②也泛指相貌姣好、白净的年轻读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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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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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起一支烛火,温一壶绿茶,在轻盈的绿茶翻飞时,拿起一本好,细细品味书中的韵味,品味着字里行间的书香。

在书的字里行间,我体会到了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爱国情怀;王维“劝尽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对友人的不舍与牵挂;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悠闲自在;李清照“寻寻觅觅,冷冷清清,淒淒惨惨戚戚”的伤感悲哀;王昌龄“缭乱边愁听不尽,高高秋月照长城”的悲凉忧怨。品味书香,品味诗词的内涵。

有人说:“改变不了生命的长度,就改变生命的宽度。改变不了生命的宽度,就改变生命的深度。”在生活中,读书时,就无意中改变了自己的宽度与深度。

我爱读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海伦凯勒的事迹让我学会了勇往直前、不屈不挠的精神;《鲁滨逊漂流记》中鲁滨逊让人学会了顽强不屈;《简爱》中主人公顽强抗争的精神让人感动;《三国演义》中诸葛亮的躹躬尽瘁。

我们知道,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可以看得更远,以书作垫脚石,我们可以攀得更高。一本好书总是把真善美放在最高的席位,一本好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一本好书将使我们受益终生。

书是知识的宝库,开阔了我的视野,丰富了我的生活;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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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推荐一本书年级

全文共 8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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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经常听爸爸讲他小时候的故事。因为爸爸是在农村出生长大的,所以他小时候经常抓虫子玩,他讲得故事大多是与昆虫有关的。因此,我打小就喜欢昆虫,更喜欢与昆虫有关的籍。

一次,我偶然发现了一本《昆虫记》,我十分喜欢,便买来阅读。有时洗脚、上床时也都拿着这本书,而且一看就忘记了时间,忘记了睡觉。

这是一本极其严谨的科普读物,作者是让-亨利-法布尔。你可能会认为,这本书中的许多词都非常生疏,如“螽斯”、“松异舟蛾”,这些词令人抓耳挠腮,想不明白:为什么这本书中不用蝈蝈,松毛虫这些比较平易近人的名字呢?不过我认为昆虫记首先是一部科普作品,它在科学上的价值大于在文学上的价值,不应该为了语言美而牺牲这本书的科学性。况且大家对“螽斯”、“松异舟蛾”这样的名字不熟悉,这正好说明了科普做得还不够好。

本书一共分16个章节,每章都是一篇观察日记。因为法布尔在奥朗日写了八年教材,正好使他的文风逐渐成熟,所以这些章节中有许多句子使我耳目一新,尤为感兴趣。其中几句运用了比喻、拟人的手法,如:“它吃得瘫倒在水果旁边,就像一个酣睡的馋小孩,嘴角还沾着面包屑和果酱(这是描写花金龟的)。”还有一句描写孔雀天蚕蛾的,也使我深深着迷:“棕红色天鹅绒外衣,白色的毛皮领带,翅膀中间的大眼睛如同彩色的虹膜,美貌非凡。”这两句话使我深受启发。其中那句描写孔雀天蚕蛾的话,我还将它运用到了我的一篇说明文《蟋蟀的鸣叫》中,这篇文章在班上展读了。

本书不仅让你了解和知道了“圣甲虫”、“多毛长足泥蜂”、“花金龟”、“大萤火虫”等各种各样的昆虫,还能让你学到许多写作方法。所以这不仅仅是一本科学巨著,还是一本文学宝典,读了《昆虫记》,对你的写作帮助也应该特别大!

就像博物杂志的网红张辰亮所说的一样“这个中译本首先做到了动植物的中文名正规科学,这才对得起法布尔昆虫学家的身份。其次,语句通顺优美,不辜负昆虫记文学巨著的地位。如果让我选一本好的中文版《昆虫记》,我就推荐这本。”

朋友,如果哪一天你要网购一堆科普读物,你一定要买这本书,因为,这是一本能令人身临其境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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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的第一本书高二作文

全文共 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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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心中,我已经出版了一本,它便是我的日记。

从小学二年级起,我便开始记录生活的点点滴滴以及生命的此起彼伏。我用所识的几个简单的字词拼捧起人生的酸甜苦辣,放入记忆的匣子。

如今,我的日记已积累为厚厚的一本,它颇似“小学生起步作文”,从句到段再到篇地记录了我从小到大,从简单的心灵体会到复杂的灵魂感悟的发展过程。

从初中起,忙于学业的我已不再写日记,偶尔心波涌动,总是吟出几句朦胧的诗,连自己都感到一种油然而生的迷茫。所以,回到家,总是打开日记本,望着跳跃的字迹心动,随着记忆的鼓点扭动。

此时此刻,面对那串童真的字迹,面对一颗纯真的心,一切都显得清楚明白。此情此景,促使我不由感慨万分;长大,到底意味着什么?难道长大就是一种失去?

我郁闷,面对日记本上敞开心扉的诉说,除了心痛,还心酸。记忆确实让我受益匪浅。它鞭策我去寻觅人生的真谛以及生命的价值。

当别人拿著名人名著细心品读时,我却沉浸在过去那美好年华的辛酸苦辣之中窗外纷飞的细雨洗不掉我向往童真的浮尘,天边炙热的骄阳烤不完我憧憬纯洁的甘露。记忆不会被永远封印。

我的第一本书,虽不能被除我之外的任何人所认可,但它却已在我灵魂深处被出版,发行……第一本书告诉我:纵使眼前已是乌云密布,心也必须是阳光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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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6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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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总是伴随在身旁,失败也因此伴随在成功的左右,往往失败中会获取几分的成功,成功中也会悟出几分失败。人生也不是如此?何况呢?——题记

书,是人生的指导教师,也是人生的精神脊梁,高尔基曾说过:“读书愈多,精神就愈健壮而勇敢”,很明显,书是提高自身的素养和情操的,书读的越多,人的精神也会领悟的越多,从而提升自己的修养。无论什么书,只要是适合自己的书,这本书对自身来说就是一本不折不扣的好书,那么什么又叫不折不扣的好书呢。

一本好书则要满足轻,平,廉,正,这四个字,也因此合并成“四德”。

首先“轻”则是身段轻,随后“平”则是指书本翻开之后,能相对自然平摊,便于阅读。紧接“廉”不用说,必定是书的价格是昂贵,还是便宜。最后则是“正”,一本好书,纸可以稍劣,印可以略粗,装可以趋简,但字不可有缺!当然好书的标准可能还有很多,但一本书能满足“轻平廉正”这四个字,就能算好书了。当然这也不排除让人回味无穷的书。

毛主席有一句语录是这样写的,“好好读书,天天向上”。这句话大家也读过,听过,但能深记的又有多少呢?

在人的一生中书是重要的,也是必要的,在无聊中的自己可以拿出自己感悟深刻的书来品读,在烦恼而又忧虑的时候可以拿出自己打发心情的书来阅读,总而言之,书是人的第二位伴侣,你可以在每一个角落,每一分时间,来阅读它,品味它,欣赏它,悟出里面含有的道理,来充实自己的一生。

这就是书,一本可以让你提高自己素质修养的书,一本可以让你打发时间的书,一本可以让你品味生活充实自我的书,这就是书。这就是书的魅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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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于我与书高一作文

全文共 8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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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学勤平生与书有缘。每次上市场总忘不了逛书店。如发现合意的新书,一日不买回,就觉得食不甜睡不香。

新书买回来,爱不释手,先必一气泛览,知其大意,然后躺在床上慢慢品读。因为我喜欢躺着看书,那样可以减轻身体负担,全身心地投入到书中去。说也奇怪,躺着看了几十年书至今视力仍然不差。品读后,我再将获得的感受写成读书笔记,有时时间紧就在原书勾画批注。因为我买的书大都是节衣缩食而来的,我觉得只有认真地读方对得起这些书和我自己。

书伴我度过了许多寂寞时光,给了我许多乐趣和力量。冬夜,窗外北风呼啸,我对着一盏孤灯入神地读着,忘记了寒冷和一切。春晨,我泡上一杯新绿,点上一只烟,伏案精读。茶香与烟香共绕,书味与世味相融,这时心中充溢着一种阅读后的愉悦。书使我关照了人生百态世时沧桑。在漫漫的旅途上,我经历了霏霏雨雪,跋涉过大漠荒原,在躁动的日子里,书给了我许多抚慰,消释了许多烦恼。每每捧上一本好书,读到忘形之处,灵魂飞出躯壳,精神不断升华。书使我明白了人生真谛:生命是美好的,但活着并非容易。在我们的生活世界里,由于人多事杂,必然会有很多碰撞,我们一定要多一份宽容和爱心。书使我懂得:路要靠自己走,自己跌倒自己爬起。即使前进路上坎坷泥泞,也要万难不惧,风雨兼程。

除了买新书,有时我也喜欢上旧书摊。买旧书便宜,用一本新书的价钱可以买好多本旧书,有时遇上珍品,那高兴的劲头不亚于发现新大陆。

一本本书买回家,日积月累,渐渐充塞了四周,当我准备清除一部分旧书时,我翻检着、抚摸着。一本书一片情节,一份机缘,昔日相伴在枕头案边,那情景,历历在目。而今却要掷它在地,这实在是无可奈何的处置。因为没有太多的空间留住它,也没有当初的情缘去细读,我知道我做不了学问家,许多书留着没有大用的。于是我让昔日的文友和学生们挑选后,剩下的便一秤称给了那收破烂的小贩。四百多斤书装进了他特制的几个塑料袋里。小贩递给我一张百元大钞。目送他搬书下楼,我环视四周空落落的,屋子里的天地似乎一下子大起来。这个时候我分明地感觉到除了几本可怜的书以外,我什么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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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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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了我单调的生活,就像一缕缕温馨的风吹进了我的心扉,同时开阔了我的视野。

那天,下课的铃声一响,我便飞一般冲出教室,直奔图书馆而去。

“那本书一定还在第六个书架的第三行”——我边跑边想,竟差点撞到门上。

我打开门,蹑手蹑脚地走进去,生怕破坏了这里安静的氛围。我一下就找到了那本书,像一匹饿狼见到肉一样,贪婪地读了起来。我被书中的故事情节吸引着,为书中主人公的悲欢离合而牵肠挂肚,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

又到了上课时间了,我不情愿地合上书本,但一想到这节课还有考试,我又三步并作两步,飞奔到教室。

考试开始了,大家都在奋笔疾书。突然我碰到了一道拓展题,绞尽脑汁也只写了一半,剩下的部分怎么也想不出来,我只好先把它放下,想着等其他题做完再来研究它。

很快,我做完了试卷上的其他题目,回头来再解决刚才的难题。正在我左右为难之时,我忽然想起刚才在书中看到的一句话:“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我一下子觉得这句诗用在这里再贴切不过,我欣喜万分,马上完成了最后的解答。真是“无巧不成书”啊!

通过这件事,我终于明白了“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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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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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问我:“你最喜欢哪本?”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回答你:“当然是《未来简史》啦!”

《未来简史》是由尤瓦尔。赫拉利博士于2017年出版的科技理论巨著。这本书先是讲述了二十一世纪的人类消灭了瘟疫、饥荒和战争后,开始追求永生不老、幸福和快乐的高难度追求。作者尤瓦尔。赫拉利经过仔细观察、认真思考、反复分析,终于得出了一个结论:人工智能和生物基因技术正在重新塑造这个世界,人类正面临一个全新的议题。生命本身就是不断处理数据的过程,生物本身就是算法;计算机和大数据,将会比我们自己更了解自己未来,只有1%的人将完成下一次生物进化,升级成新物种,而剩下99%的将彻底论为无用阶级!

我认为,优胜劣汰是历史的必然性,不用担心被淘汰,就像在手机和报纸中,我们选择了手机,报纸被淘汰。在镐子和钻头中,我们选择了钻头,在电子书和实体书中,我们习惯了电子书;也就是说,我们无法进行成为新物种,我们就会被淘汰。也许我们的未来被预测到后,我们就不会那么做了,从而达到扭转未来的局面。但不管是什么,都让我们来应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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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全文共 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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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春阳

俗话说“读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今天我要给大家介绍一本动物小说《狼国女王》。这本书可以说是人见人爱呀!

该书主要讲了原本的老狼王被猛虎咬死了,经狼群见识最多的老狼让母狼紫葡萄出任狼王。狼群出师不利,大公狼小嚏惨死于牦牛蹄下,狼王威信屡遭挑衅,大公狼歪歪脖甘心上演苦肉计,力助紫葡萄重塑狼王权威。

围攻宿敌宛莫沙狼群,紫葡萄网开一面,给对手留出一条生路,联合宛莫沙狼群,与断崖雪瘤虎展开一场最终决战,凭借出众的胆识、魄力、仁慈与宽容,谱写了一步荡气回肠的狼国女王传奇。

我感受到了狼王有着仁慈的一面,也有着宽容的一面。

读了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不要为达到一个目的而伤害对手,否则连狼都可以评论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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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与朱元思书写成作文600字

全文共 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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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徐微风渐渐停住了向前的步伐。空中的雾气也慢慢的散去。高大巍峨的山脉悄无声喜的揭开它神秘的面纱。广袤无垠的天空如同海洋一般,碧绿澄澈。空中飘动的白云,洋洋洒洒的点缀着空中的蓝缎绸而山与天空是一样的颜色都是苍翠欲滴的浓绿,还没来得及散尽的雾气如同淡雅的丝绸一缕一缕缠在腰间。

我独自一人坐在小船上,随着湍急的流水,任意飘荡,居无定所,只是沉醉于山水之间,无法自拔。从富阳到桐庐100多里航程,一路上神奇秀美的山峰与奇异的水都是天下最绝妙的。

湖水都是青白色的清晰地映出蓝的天,白的云,绿树红花。游动在细石之间的小鱼也扭动起自己的身子随着急流舞蹈。一层层水花随着急流,拍打着两岸与船身,伴着跳跃的阳光,也伴着我的心。风早已平静,但水流却比箭飞的还快,翻滚的巨浪就如同飞奔的马。

富春江两岸的高山奇峰突兀高,高入云端,雄伟古朴,高大巍峨,山上各种树木高大挺拔,绿树成荫,又有花儿映衬把山峰打扮的分外妖娆。山峦凭借着高峻的地势奋力向上长,就像在比赛似的,都争先恐后的向更高的更远的地方伸展,直插云天,形成了无数高大的山峰。

清澈见底的泉水,淙淙地流淌着,在明丽的阳光下,就如同一条银龙在翻滚,越过巨石发出清脆的声音。美丽的小鸟飞上枝头,围成一圈,叽叽喳喳不知道在讲些什么,就如同一首小曲,朗朗上口,和谐动听。船边的树丛里几只蝉长久不觉的叫着,高山上的猿也叫个不停。

这样美丽的景色,恐怕那些追求功名利禄的人看到了就会平息自己的虚荣心;治理政务的人看到了就会流连忘返吧!横斜的树枝遮挡着天空,在白天也犹如在晚上,稀疏的枝条相互掩映,有的时候才能见到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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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是个书谜初三作文

全文共 3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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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喜欢跳舞,有人喜欢唱歌,我却喜欢看,简直就是一个书迷。

我爱看书,因为书是知识的海洋,书给了我们智慧和力量。

以前,我不爱看书,有一天,我在同学家里看到了一本《十万个为什么》就蹲在同学的的墙脚下看,一下子就着迷了,不知不觉天黑了,书也看完了,妈妈一直在找我,回家怕妈妈吧,谎称在外婆家吃饭了。以后,我和书就成了不可分割的好朋友。

有一次,我坐公交车去大舅家,带了一本书在车上看,下子就被书中的情节吸引住了,车子到站了,乘额陆续下车了,我却一动不动的看书,车子又向始发站开去,车子到了站,我的书也看完了,我下车看了看,觉得高楼很熟悉,售票阿姨笑着说:“你在车上和我绕了一个来回”。

同学样,为了灿烂的明天,让我们一起和书交朋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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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拔书大赛作文800字

全文共 11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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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我们妙趣横生的采桑课堂里,拍桌的响声,嘈杂的讨论声,激动的尖叫声响彻教室。让我们把时光倒退到拔比赛的开始。

我们幽默风趣的“菠菜”裁判,正在热情地主持着比赛:“女士们先生们,我们即将开始拔书大赛,有请小成先生和小生先上场!”最先上场的是小成同学,他长得瘦高瘦高的,皮肤是黑黝黝的,留着一头平发,他穿着大自然的颜色——绿色的衬衫,腿上穿着蓝色的牛仔裤,蹬着一双黑漆漆的运动鞋。一看到他那结实的身体,就知道接下来会有一场精彩的演出。接着上场的是小生同学。他长着一双眯眯小眼睛,脸上带着让人捉摸不透的笑容,皮肤白皙。他上身穿着浅白色的衬衣,腿上穿着灰色的中裤,脚上蹬着一双运动鞋。“开始!”随着一声哨响,激烈的比赛开始。小成同学努力瞪大眼睛,呲牙咧嘴,面容变得狰狞。只见他弓着前脚,使劲蹬着后脚。而小生同学则面不改色,依旧带着那使人感到神秘的微笑。见他狠狠撅着肥大的屁股,双脚一齐弓在前方,双方不相上下,小成同学不惜一切代价,像恶狼般,紧抓着书,青筋暴起。最后,时间到了,双方均以失败而告终。小生同学对小成点点头,肯定地说:“你力气不小。”

接下来是两位淑女上场。一边的小渼同学率先登场,她浓眉大眼,头发后挂了束联合国旗帜的发圈,穿着蓝中透白的海军装。后来登场的小舒同学虽然显得腼腆,但眼神透出来势汹汹的杀气。她穿着洁白的长袜。“开——始!”哨声响起,小渼露出滑稽的微笑:吐着狗一般长的舌头,全场哄堂大笑。她把前脚狠狠地前倾,双手紧紧掐住书口不放,仿佛要把书碾碎。而小舒同学,她则顶着两个牛角般的马尾辫,眼神紧紧盯着书,双手简直要把书扯断。虽然双方都全力以赴,但遗憾的是又一次失败,小渼同学无奈地吐了吐舌头,拉了个不和谐音符——翻白眼。

接着是小胖子同学上场。只见他长得白胖胖的,脸上露出憨厚的笑容,胸有成竹地走上台。他穿着深绿的大衣,腿上穿着肥大的裤子,把他那胖乎乎的身材一览无余地展现出来。“开始!”小胖子脸上所有的细胞都在运转,他的眼睛微微上扬,嘴张得仿佛能把书吞下去那么大。因战局不顺,他半蹲在地上,双手使出吃奶的力气扯着书。小胖子生气地呐喊:“怎么回事!”比赛结束。

在大家都一筹莫展的时候,我们班的“智多星”揭晓了答案:“由于两本书交织在一起,摩擦力较大,所以无论怎样拉扯都不会成功。”于是,面黄的“菠菜”裁判亲自上阵,还吹了牛“我是拿破仑的后代,战无不胜,所向披靡,吹一口仙气就能把书打开,哈哈!”可是比赛开始就出洋相:他狠狠地向书吹气,脸涨得红红的,但时还没有吹好,不过他凭借力大如牛的力气,在最后一瞬间,毫不费力地把两本书拽开了。顷刻,全场大惊失色,原本怎样拉扯都拉不开的书,在菠菜手上不一会儿就扯出来了。这不得不让我们对科学肃然起敬。

这件事告诉我们:做任何事都要用巧劲,不能蛮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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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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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作家曹文轩诚说过:“一个儿童文学作家最大的幸福就在于,一个当年的读者在晚年时依然感激地回忆起他的作品。”而他的作品的确都让我记忆深刻,尤其是《青铜葵花》让我感动不已,仿佛进入了他们生活的那片大麦地。

因为一次意外,葵花的爸爸掉进水里淹死了,失去父母的葵花,来到了哑巴青铜的家里,原来就十分贫苦的青铜一家费尽心思,对葵花非常好,就像亲生女儿一样,哥哥青铜更是无微不至的保护葵花。为了葵花能照相,在冰天雪地里卖芦花鞋,竟把自己脚上的鞋也卖了,赤脚走回家;为了让葵花在舞台上更加美丽,挖空心思做了一条“冰项链”给她;为了葵花不受坏小子嘎鱼的欺负,每天不管风雪,护送葵花上下学。

但是,青铜一家人并没有一直这样过下去,葵花12岁那年,命运又迫使葵花回到了她的城市。青铜失去了妹妹,崩溃,痛苦使他仰天大叫。

看完这本,我的心被青铜和葵花这种感情震动了,两人离别时的痛苦使我泪如雨下。青铜无私奉献的心令我震惊,感叹,他居然能为毫无血缘关系的妹妹葵花付出那么多。

正如作者所说:“每一个时代的人都有每一个时代人的苦难,苦难不是今天的少年才有的,少年时就有一种对苦难的风度,长大时才可能是一个强者。"书中的青铜从正常人变成了哑巴,还经历了一次悲伤的离别,他从来没有自暴自弃,令我肃然起敬。

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让我们一起阅读《青铜葵花》,一起走进那片令人潸然泪下的大麦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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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推荐一本书五年级

全文共 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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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诗人歌德感言:“读一本好,就是在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

今天,我来推荐一本动物小说——《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这是一本由加拿大作家E·T·西顿写的小说,它把我们带进了一个奇妙的动物王国。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动物和人类一样,不光拥有自己的思想,还有丰富的情感和鲜明的性格特点。如:忠心耿耿的牧羊犬宾果,战无不胜的长耳野兔“小战马”,勇猛的灰狼加洛,坚持不懈的信鸽阿诺克斯……

在这些动物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那只长耳兔——“小战马”。它跑得飞快,头脑灵活,常常把猎狗耍得团团转。尽管人们把它抓住,送到了狗场上,成为了狗狗们玩乐的“工具”,但是“小战马”发挥了自身优势,战胜了所有猎狗,成为了狗场上的英雄,最后在善良的米克的帮助下重新回了家。从“小战马”的故事中,我们读出了人类的卑劣无耻和不守信用,但是也在“小战马”身上学到了它那不畏艰难、勇往直前的优秀品质。

在作者西顿笔下,一个个动物的故事感人、精彩,我也要学习动物身上的精神。

人类和动物一样也有自己的特点,我们要不断学习、进步,让我们的生活过得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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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的“小书虫”同学

全文共 3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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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雨欣

在我们班有一个同学,他的学问很大,看过的很多,他就是我们班的同学彭泽宇,人送外号“小书虫”。

课间休息是时,吃过饭后,你无时无刻都能看到这只“小书虫”在看书呢!他看书看得很入迷,好像都要钻进书里去了。

我记得有一次,这只“小书虫”看到某本书最精彩的部分时,上课铃叮铃铃地响了起来,中午老师让我们睡觉,可是“小书虫”总是想着那本书最精彩的部分,他心里就像有人在挠他痒痒一样,终于,“小书虫”忍不住了,他把被子蒙在头上,在被子里看书,他细心的同桌发现了,并没有告诉老师,她对“小书虫”轻声说:“你不要再看书了,会对眼睛不好的。”“小书虫”听了她的话,才乖乖爬下来睡觉了。

唉!这可真是一只钻进书里的“小书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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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和书的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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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并不怎么喜欢看,因为我觉得有其它东西比看书有趣。比如看电视,画面生动有趣、表达简单易懂;看手机新闻,文章短、信息多。

不过,一次偶然的机会,让我爱上了看书。那天,家里突然停电了,看不了电视了。妈妈的手机虽然有电,但没有网络。无奈之下,我只好找了一本《格林童话》囫囵吞枣,以此消磨时光。但我看着看着,就被故事里的人物吸引住了:勇敢的小裁缝、可爱的小红帽、英俊的王子……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书里的故事像磁石一样吸引着我,一幅幅画面在我脑海中浮现,我仿佛身临其境。就在这时,充好电的电灯也没电了。我只好用手电筒照射着那些小小的字,艰难地读着。又读了一会儿,客厅的灯亮了,有电了。爸爸打开了电视,看起了球赛;妈妈打开了手机,看起了新闻。我不再争看电视,看手机了。因为我已经深深沉醉在书的世界里了。从此,我爱上了看书。比起看电视、看手机的时间,看书的时间越来越长了。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的确,多看书可以让想象力变得丰富,提高写作能力,有利于表达能力。所以,大家一起来多读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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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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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在全球起到重要作用的东西,古人曾说过:“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高尔基也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这些话中可以看出书籍使我们人类进步,使我们可以增长知识。每个人应该都有一个与书的故事,当然我也有一个。

我刚刚接触书的时候,心里是有点恐惧的,因为看到那些密密麻麻的字,感觉像是有无数个眼睛在看着我。但这种恐惧很快就消失了,因为书中有着许许多多的东西吸引着我。

我当时看书时,看的都是一些童话,小故事。在当时,我记得我看的书是三本书:《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和《伊索寓言》。这三本书给幼小的我讲了许多的大道理,比如:“狼来了”告诉我不能撒谎;“小红帽”告诉我要辨别真假;“龟兔赛跑”告诉我不能轻视别人

我在上小学时又接触了四大名著,虽然读的不那么深入,但多多少少的让我又增长了知识,丰富了我们的视野。

上了初中后,我们的班主任又让我们重新温习了《西游记》,并且读的是文言文版的。

我与书的故事一大筐,说都说不完,这些只是一部分,这便是我与书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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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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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爱阅读的女孩,一直陪我一起长大,我和书之间发生了不少小故事

记得4岁的时候,我还没有上学,但很文静,不喜欢和小朋友们玩儿,呆在家里和爸爸一起读书。其实啊,那不叫读书,那叫“听书”,每天晚上我都让爸爸给我读故事。当爸爸读到感动人心的文字时,我的泪水就像断了线的珠子,止不住地往下掉;当读到主人公成功的时候,我的脸上也露出满意的笑容。是啊,我的情感总是随着书中的故事情节此起彼伏,我与书中的人物共悲欢,就像身临其境一样。

现在我长大了,已经是三年级学生了。自己能独立读书了。识的字越来越多,读的书越来越多,懂得知识和道理也越来越多。我有时和马小跳一起疯狂,有时和三国演义英雄人物一起征战沙场,有时和鲁滨逊先生一起精彩冒险。

现在,我还有个怪癖,就是吃饭的时候,总要拿着一本书,边看边把饭咽到肚子里。为此,每次吃饭的时候,遭到了爸爸、妈妈的抗议。我还总是打趣地说:“我做的都是正事啊!”但我还是在网上“百度”了一下“吃饭时看书的坏处”:既不利于胃里食物的消化,还会影响视力呢!看来这毛病得改啊!

这就是我与书的故事,有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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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以好书伴我行话题

全文共 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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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牙牙学语的小孩子起,我们就开始读了,最初是那种绘本,而后是注音本,再后来就是故事书、名著名篇了。小时候看书多是出于兴趣,慢慢就变成了习惯,长大了就懂得读书也是一种生活技能,可以增添知识,获得教养,丰富人生。“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一点不错,人生的每一个时期都需要读书,读书让我们更加充实。

在信息化的时代,读书不再受限于纸质书籍,出门在外带着几本书不方便,一只手机就够了,网上可以看到各种书。我尤其喜欢在等车的时候看书,曾经坐在站台的椅子上看《红楼梦》入了迷,被母亲拍肩提醒才蓦地从那大观园中走了出来。

与电子书相比,我更钟爱纸质书本,尤其是新书,刚翻开时会有独特的墨香气息;我同样喜欢翻页时纸与纸相磨擦发出的声音,自有一种自己是很有才华的学者的感觉。

如今空闲的时光不多,不比童年时,总有大把的休息时间。冬天的下午,最常做的事就是抱着一本书,再带上一杯果汁,坐在阳台上晒着太阳,看看书,那时候最喜欢《抱抱团》和意林系列的书,看了很多遍,隔几天还要翻出再看一遍,怎么都看不腻。

小时候还总回老家,奶奶就很喜欢讲故事,她看过很多书,讲起来也很生动有趣,“打虎的武松”、“刘姥姥在大观园的见闻”各种画面都能浮现到我的眼前,栩栩如生。在我的心里,她讲的甚至比那些说书的还要好,如今看书,还总会想到如果是她在给我讲,肯定会更加形象化吧。

有人说,看书能看哭了是件极傻的事,而我认为读书必定是要“入戏”的,经常在看完一本主人公有悲惨命运的书的时候,我会难受很久。唐僧错怪孙悟空时,我会很想去指责他,骂他愚钝;看到孔乙己被小孩子、庸人嘲笑,我就想去给他安慰。我很喜欢这种把自己带入剧情的感受。

《劝学》说“学不可以已”,我觉得读书也是不可以停止的。阅读会带来快乐,使我们获得许多,倘若一个人不爱读书,那他必定是一个不充实的人,一个有缺憾的人。

寒风刺骨的冬天,书就是暖阳,温暖心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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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与书的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7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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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灯,读书照亮了前面的道路;书是桥,读书接通了彼此的岸;书是帆,读书推动了人生的船。读书是一门人生的艺术,因为读书人生才更精彩。

其实我从小到大都不喜欢看书,天天都叫爸爸和我去玩。我经常叫爸爸和我去玩,爸爸却不肯,因为爸爸妈妈都很喜欢看书,而我呢却天天只知道去玩。

今天,爸爸却硬要丢给我一本名叫《西游记》的书。拿到书的我很不情愿地躲进了书房里,无奈的翻开了第一页,看到第一个故事就是《孙悟空出生日》,我看着看着,很快就被这本书吸引住了。

我看了大约一个小时,就准备出去玩,可是,当我想打开门的时候,却发现门却被锁上了。我发现我现在是开门也开不了,叫人也没什么用。因为爸爸妈妈他俩已经被他们的书给深深的吸引住了。而我只好待在房间里,津津有味地看起书来。

就在这时,我听到有人在外面,把门给开了。原来是爸爸。爸爸对我说:“你是不是又想偷懒呀?”我就回答:“不是,我是想去上个厕所。”说完后爸爸又给了我一本书。名叫《两条借条》。看完这本书都已经被书里的故事。

从这个故事里我又明白了一个道理——他和他的朋友是一对最好的朋友。可是有一天,他的朋友问他借5000元。他就问他的朋友:“你借钱干嘛?”“他朋友却不肯说我借钱是要等着急用。”他的朋友说。他最后还是把钱借给了他的朋友。借条上面写着:一年后再还。

可是很快一年就过去了,他的朋友却还没有还钱。于是,他坐着公交车去找到他朋友的老家。可是他没有看见他的朋友,却看见了他朋友的父亲。他走过去,问他朋友的父亲说:“我的朋友呢?”我朋友的父亲说:“他走了。”我顿时懵了。再问:“我朋友走了?什么时候的事?”“前两天她就走了。”这是给我留下了眼泪?

我喜欢看书,书本不仅给我增加了知识,还让我喜欢上看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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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最爱的书高三作文

全文共 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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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认为每个人都不熟悉。它们是人们精神的食粮,我们不能没有书。今天我将介绍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它知识丰富,老师推荐给我们作为优秀的推荐书目。我从中学到了很多。比如藏獒有两种,一种是穿越过灵魂的家犬,聪明勇敢;还有一种从未穿越过灵魂的野魂狗,残忍粗暴。

它的故事太有趣了,我忍不住想看下一章。故事紧张时,我的心也紧张,故事轻松时,我也为他们松了一口气。故事难过的时候,心里也有说不出的难过和遗憾。故事出乎意料的时候,我有无数的惊喜和好奇。它具有撩人心弦,随故事而动的能力。它有感人的力量,故事主要讲的是老猎人叫做盘巴的第七只猎狗。老猎人40年也找不到一只满意的猎狗,总是很可惜。

这第七条狗是军犬的后代,它“驱山如风,猎虎如林”。称盘巴为掌上明珠,取名“辣椒”。原来是这么一只猎狗,却因为误会差点被赵盘霸打熟。好在他是和辣椒一起长大的。孙子素素放手了,池莉满腹委屈逃到山里去了。他靠打猎为生,成了一群豺狼的首领,但池莉仍在暗中保护着赵盘霸。有一次豺狼包围了赵盘坝,疯狂发动攻击。这位老猎人处于事故的边缘。关键时刻“辣椒”及时赶到,不顾自身安危救了老主人一命。这时候,我被池莉的忠诚感动了。

是沈的著名动物小说《第七只猎狗》,它告诉我们,世界不仅是人,也是动物,我们应该与动物和平相处。它和我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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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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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宇萱

我家的柜里有许多书,比如《三国演义》、《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西游记》……其中我最喜欢的书是《窗边的小豆豆》。

《窗边的小豆豆》是日本著名作家黑柳彻子创作的儿童文学作品,首次出版于1981年。《窗边的小豆豆》是日本历史上销售最大的一本书,成为20世纪全球最有影响的作品之一。

这本书主要讲了小豆豆刚上一年级没几天,因为顽皮被退学了。后来小豆豆的妈妈重新找了一所学校,这所学校的名字叫巴学园。巴学园的大门是用两棵树做成的,教室是废弃的电车做成的。这个学校只有50多个学生,小豆豆之前在那个学校非常顽皮,自从来到这个巴学园以后,她不像以前那么顽皮了,是大家都能接受的孩子了。巴学园的教师也非常喜欢巴学园的孩子们,校长是一位和蔼可亲、平易近人的小林校长,小林校长初次见小豆豆的时候就非常喜欢她活泼可爱的性格,并与她成为了好朋友。

读了《窗边的小豆豆》,让我看到了小豆豆乐观的心态,看到了她对朋友的渴望,对朋友的珍惜。她是那么的活泼可爱、天真烂漫。我喜欢这个人物,更喜欢这本书里有趣的故事。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窗边的小豆豆》。你们最喜欢的书是什么呢?分享给我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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