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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白面书生形容年轻没有经验的读书人,只知道书本上的知识,不晓得实际应付事情的方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索整理的成语故事,欢迎参考阅读!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白面书生是什么意思?[释义]白面:形容白净;书生:念书人。①形容年纪轻、知识浅薄、阅历不深的读书人。②也泛指相貌姣好、白净的年轻读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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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4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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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我最爱看,最精彩的一本。这本书让你感到危机重重,让你替他们时而笑,时而紧张,时而高兴,时而悲伤。这本书的名字叫做《洋葱头历险记》。

这本书里的小主人公:洋葱头,非常令我喜爱。他是从一个默默无闻,或者可以说是人人都讨厌的人,变成了充满正义感解救了百姓的人。洋葱头的爸爸老洋葱头因为不小心踩了柠檬王一脚,所以被关进了地牢。有一次,洋葱头去探望他的爸爸时,得知在地牢里关的都是正直的人,而柠檬王却把那些强盗,__犯养在皇宫里。因此,洋葱头下定决心,一定要解救地牢里的人。就这样,他踏上了解救地牢里的人的旅途。在旅途中,洋葱头认识了许多人,有的人是好人,有的人是坏人。洋葱头虽然被抓进地牢里好几次,但他还是坚持要救出爸爸和那些好人。在大家的帮助下,洋葱头终于救出了地牢里的人。

读了这本书,我的收获不少,知道了:邪

恶永远战不胜正义。明白了:做事情要勇敢,不能半途而废。要有自己的想法,坚持不懈,像洋葱头一样有着正义感,知难而进。如果你知难而退的话,就会碌碌无为。

这本书不错吧!大家要快点把它“抢”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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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一本好书话题

全文共 6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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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甫说过“读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由此看来,从古至今,书一直是人们很重视的。

今天,我就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吧!书名叫作《小公主》,这本书的作者是弗朗西斯霍金森伯内特。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做莎拉·克鲁的女孩子。她的爸爸是一位富有的商人,但是,莎拉的妈妈在她两岁的时因病去世。爸爸把莎拉送到明棋学校就读,爸爸给她买了许多书、衣服、帽子等。还给她准备了特殊房间,专门的马儿,车夫、女仆。莎拉不仅长的很美丽而且学习很好。

每次周日,老师、校长、学生们一起礼堂时,一路上,总会许多人说:“看,那个领头的女孩子,长得多像一位高贵的公主啊!”然而,不幸的事又发生了,莎拉的爸爸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病而死去,而那一天,正好是莎拉的9岁生日,莎拉听到这个消息后,她没有哭,也没有大吵大闹。

明棋校长让她住在阁房上一间有老鼠的屋子。莎拉没有反抗,反而和老鼠一家成为了好朋友。她很开朗,也很乐观。夜晚,点着蜡烛,在微弱的灯光下看书,直到这一截蜡烛燃尽,不过,这个故事在后来有了转机,旁边来了一个非常富有的先生。

先生看到这个女孩那么可怜,于是在莎拉不知道的情况下,为她准备足够的生活用具。直到厚爱,先生才知道莎拉就是那个他一直在寻找的女孩。于是,莎拉又变成了一位“高贵的公主”,明棋校长后悔不已。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莎拉在那么恶劣的情况下,还要读书,而我呢?我一定要向莎拉学习,无论在怎么样的情况下,都要好好学习,热爱书的同学们,这本书值得我们细读,动起手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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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一本书高三作文

全文共 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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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大家推荐一本,它的名字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是一本新奇有趣、语言优美生动、情节曲折离奇、人物个性鲜明,思想会给人带来启迪的书。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由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创作。1909年获得诺贝尔奖奖金。拉格洛夫生于瑞典西部的一个陆军中尉家中,幼年时下肢瘫痪,但她爱文学自强不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世界文学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她的代表作品有:《有形的锁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等。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中的主人公尼尔斯。豪格尔森,他之前是一个爱欺负动物又不太听父母话的调皮男孩,动物们都很讨厌他,父母也对他感到失望。在一次奇特的际遇下,尼尔斯见到了传说中无所不能的小精灵,他顿时有了捕捉小精灵的邪恶想法。就在他正得意自己的计划时,小精灵先发制人的把尼尔斯变成了一个小人儿,小得连动物们都瞧不起他。

在后来的日子里,尼尔斯。豪格尔森学会了帮助其它动物,跟动物们交流谈心。他和大雁们经历了种种困难,受到了真正的锻炼,改正了他以往不爱学习、调皮捣蛋的缺点,最后以完美的成长回到了父母身边。

其实,书中的小精灵就是人们心中的小恶魔,来提醒人们不能做什么,也是人们心中的小天使,来帮助人们该如何选择。

我非常喜欢书中的尼尔斯,因为他年纪虽小,却很勇敢。有一次,他被老鹰捉住了,老鹰说要把他吃掉,尼尔斯却没有害怕,反而冷静的待在洞里想办法怎么逃出去。他先给老鹰的`小宝宝们讲故事,等小宝宝们睡着后,尼尔斯就让老鹰去找食物,等老鹰飞远后,他就趁这个时机偷偷逃出去了。

与此同时,尼尔斯非常乐于助人,动物们受伤时,有困难时,他都能解决。比如,有一只松鼠它去找食物,一不小心就把自己的手给划伤了,尼尔斯看见了,就赶紧去安慰它,一边安慰还一边帮它包扎伤口。这让动物们非常的喜欢他,这也是让我喜欢他的一幕。

在《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当中,人类和动物都应该互相尊重,生命都应该珍惜,世界才会充满爱,我们的生活才会如此的美好与幸福。

你们喜欢这本书吗?这是一本成人和学生都可以看的童话哦!喜欢的话,就赶紧去书店买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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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2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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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德曾说:"一一世界。 --题记 儿时读书只是纯粹喜欢纸张磨搓手指时那种奇妙的感觉,只为心中那份莫名的悸动,只为了书中那可爱的小白兔

儿时读书只是纯粹喜欢纸张磨搓手指时那种奇妙的感觉,只为心中那份莫名的悸动,只为了书中那可爱的小白兔与乌龟。

如今读书不是为了那黄金屋,不是为了那颜如玉,也不是为了千钟粟,只是由于我已悄悄爱上这指间的世界。

读《红楼梦》,那悠悠大观园尽现眼前,与黛玉一同悲葬花,与湘云一同醉卧芍药园,感宝玉"富贵闲人"之叛逆,叹岁月的更送,人生百态。

读朱自清,领悟深沉的父爱,平民百姓平凡而认真的生活,与他一同在荷塘边赏月,把酒共尝夏荷之香。

读《简o爱》,让我懂得女性的自尊。女性与男性一样平等,同样无尊卑贵贱之分,懂得束缚人的心灵的其实是人的思想。

在这指间的世界里,我看到苏轼大唱:"大江东去浪海尽,千古风流人物"的豪迈洒脱,仿佛饮一盏白干,让我激情飞跃;我看到李清照"寻寻觅觅凄凄惨惨戚戚"的情真意切,恰似品一杯红酒,让我意深情浓;我亦看到李白"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奇特思绪,好比干一瓶老窑,令我回味无穷。

在书里,我看到了洪战辉,当他还是个孩子时已经对另一个更弱小的孩子担起了责任,他在贫困中求学,在艰辛中自强,从一个小男孩变成了男子汉。

在这指间的世界里,我如一只彩蝶,翩跹起舞;如一只野鹤,在秋日高洁的蓝天里无所羁绊;在这指间的世界,我看到了大千世界的缩影。

在这奇幻的指间世界里,我看见了生活的缩影,尝遍了生活的百态,学会了认真的思考,学会了理性与睿智。

这指间的世界,让我的生命不断增值。

我爱这指间的世界。

Childrens reading is just the wonderful feeling when I like paper grinding fingers, just for the inexplicable throbbing in my heart, just for the cute little white rabbit and turtle in the book. />

Now reading is not for the golden house, not for the Yan Ruyu, nor the thousands of clocks, but because I have quietly fell in love with the world of fingers.

Read "The Dream of Red Mansions ", Then the leisurely viewing garden is now in front of him, burial flowers with Daiyu, and drunk and lying on Xiangyuns rebellion with the" rich and rich people ", sighing the time of the years, life in life.

BR/>Read Zhu Ziqing, understand the deep fathers love, the ordinary and serious life of civilians, appreciate the moon with him with him, and taste the fragrance of Xiahe in the lotus pond.

Read "Jane o love ", Let me know the self -esteem of women. Women are as equal to men, and they are equally distinguished from humble and low, and those who know how to restrain people are actually human thoughts.

In the world of this finger I saw Su Shi singing: "Dajiangdong goes to the sea, and the eternal characters". The love is true, just like a glass of red wine, which makes me affectionate; I also see Li Bais "flying down three thousand feet, it is suspected to be the strange thoughts of the Galaxy falling nine days", like dry a bottle of old kiln, which makes me have an endless aftertaste.

In the book, I saw Hong Zhanhui. When he was still a child, he already took responsibility for another weaker little child. The boy became a man.

In the world of this finger, I like a colorful butterfly, dancing; like a wild crane, there is nothing in the blue sky in the autumn day; In the world, I saw the microcosm of the thousands of worlds.

In this fantasy finger world, I saw the epitome of life, tasted all the life, learned to think carefully, learn to learn, learn to learn Rawnate and wisdom.

The world of this fingers keeps my life increased.

I love the world of this fin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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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推荐一本好书作文500字5年级

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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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一本好书对我们有很大帮助,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好书——《绿野仙踪》。

这本书是美国作家莱曼·弗莱克·鲍姆所写,龚勋翻译,2016年1月由北京日报出版社出版的。

故事的主人公多萝茜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在美国的堪萨斯州的大草原,她和小狗拖拖被龙卷风刮到了一个神奇的国度——芒奇金国。那里风景优美,人民热情,比大草原好得多。可多萝茜宁愿回到灰暗的家乡,因为在她的心目中哪也不如家乡好。为了回到家乡,多萝茜历经千辛万苦,最后依靠银鞋子的魔力实现的了愿望。

整本书,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情节是多萝茜以及伙伴们和邪恶的西方女巫展开了正面交锋,西方女巫没占到便宜,气急败坏之下,女巫动用秘密武器,杀害了铁皮稻草人,抓住了狮子和多萝茜。在多萝茜在为自己的命运担忧时,多萝茜想到办法把西方女巫消灭了的故事。它让我懂得了,做任何事情只要坚定信念,勇往直前,才能梦想成真。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很多:每个人都有缺点和不足,只要我们不低估自己的能力,做事畏手畏脚,凡事都勇敢去面对,最终总能够战胜困难,达成所愿。而且,这本书语言通俗易懂,字里行间充满想象,情节也很有趣,冒险的经历陪伴了我们无数孩子的成长。

这就是我推荐的好书,你是不是也想读一读这神奇而又美丽的故事呢?那就赶紧一起来遨游书海,和多萝茜一起来一次勇敢的冒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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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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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位朋友,有时让我哭,有时让我笑,有时让我愁眉苦脸,有时让我轻松快乐。

有一次,我正在看一本惊险小说,看着看着,我竟睡着了,快来看看我的梦是怎样好玩的吧!

“哎呀!”我从潮湿的草地上爬起来,摸了摸头,“头可真痛!”“吼!吼!”从不远处传来了声音,这是叫声,但怎么听着那么熟悉?让我想想……啊!是怪兽的叫声!我跑啊跑,越发越不对劲,咦?这场面我好像在哪儿见过,哦!我想起来了,这画面,跟刚看的惊险小说里的画面一模一样!“那可怎么办?小说里,这怪兽可是凶恶无比的呢!对了!按照小说里的方法打败怪兽不就行了?”我灵机一动,用大脑飞速地回忆小说里的内容,马上拿起身边的花草,丢向怪兽,嘿嘿!这怪兽原来还对花草过敏呢!我不停地向怪兽扔花草,哈哈!终于把怪兽打跑啦!等等,好像没那么简单!原来,那只怪兽去找救兵了!有更多更大的怪兽迎面而来。我跑啊跑,哎呀!不料,被一只怪兽抓住了!眼看就要成为它的食物了,我捂住眼睛,低着头,不敢吭声,等待结果,就在那一瞬间,我猛地醒了过来,真是虚惊一场!

真没想到我会梦见打怪兽,好可怕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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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和一本书的故事

全文共 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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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向人借过无数本,还回去时,不是消失,就是破损,不是破损,也会被我折磨地不像一本书,没有经过我致命摧残的,完好如处的还一回去的,只有一本书,相知道为什么?那就来听听我和这本书的故事吧!

说起来,这本书并不是十分特别,使我不忍心下手”,它是一本三年级下册以上的学生多有的书——三年级下册的英语书,为什么我不肯摧磨它呢?因为它曾像一米阳光照亮了我的心房。

记得那是期末考试的前一晚,我欢快地唱着歌儿,迈着轻快的脚步回到家,打开书包,正准备复习一下英语书中的几个不会的难点,却发现向来马虎”的我又犯病了,在这么紧要的关头,竟把英语书忘学校了,更没想到的是,老天爷真不给我面子,我赶到学校,保安告诉我一个不幸的消息——因为怕丢失东西,比须给班主任大个电话,打就打把,可没想到的是班主任老师有事,打了2个都没接,哎白跑了一趟。为了明天的期末考试,我只得另想它招了。

接着,我和妈妈又去了潘琳家,我敲响了门,叫了几声:琳琳,开门!”她听见了,立即开了门。我进了她家,支支吾吾地说:那个……那个……琳琳,我的……英语书给……忘在学校里了,你能不能……能不能把你的那个……那个英……英语书,借我……借我看……看一下。”我的声音越来越小,到后来几乎成了蚊子叫,但也总算凑足了一句话。她听了我用好几分钟才拼出来的几十个字的话来,好看的眉头绞在了一起,打了几个结,嘴巴紧闭,我的心像一只在东跑西撞的小鹿,生怕她会开口拒绝,她终于在沉思N分钟后开了金口。

她终于开金口了,说:没问题,你在这等一会儿,我去拿。”

后来,我成功地借到书。

再后来,我考了好成绩。

再后来,我知道她考差了。

再后来,我知道她也没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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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五年级推荐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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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陆忆萱。

我今天给大家推荐一套叫做《魔戒》,作者是英国的托尔金。这套书分为三部,第一本是《护戒同盟》,第二本是《双塔殊途》,第三本是《王者归来》。这套书是一部魔幻的冒险小说,内容主要是魔戒远征队要把敌人最厉害的武器魔戒送到制作魔戒的地方去销毁,一路上充满了重重困难。但魔戒远征队都一一化解,最终将魔戒成功销毁。

这套书的每本书的后面还印了一些作者对这本书的评价,现在我来给大家读一些。这句话是《哈里波特》的作者JK罗琳说的:我14岁时开始阅读《魔戒》到《哈利波特》写到最后一卷时,我依然坚持认为自己不会超过托尔金,他的作品里有全新的语言和神话,而我的魔幻世界里没有这些东西。第二句是《冰与火之歌》的作者乔治马丁说的:拿到托尔金的书时,天啊,我绝望了,我怎么努力也达不到他的成就,甚至连接近也做不到,他才是真正的大师。从这些作者的话中我们可以感受到《魔戒》是一部非常精彩的小说。

同时,《魔戒》这套书也拍成了电影,每部电影都有3到4个小时,而且看过《哈利波特》这部电影的同学再去看《魔戒》这部电影,你会发现《魔戒》里的一个角色,扮演甘道夫的演员和《哈利波特》里面霍格沃兹校长这个角色的演员是一样的哦。

今天的好书推荐就到这里啦,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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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推荐一本书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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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的是不少的。但我今天要向大家推荐一本书,黄蓓佳倾情小说系列之一——《我要做好孩子》。这是一部适合少年儿童和家长、老师共同阅读的长篇小说。之所以推荐这本书, 是因为这本书给我一种真实、贴切的感觉,就像在写自己似的。

这本书的梗概是:小学六年级学生金铃,是一个学习成绩中等,但机灵、善良、正直的女孩子。为了做一个让家长、老师满意的“好孩子”,她做了种种努力,并为保留心中那一份纯洁、天真,和家长 、老师做了许多“抗争”。最后,她和同学们一起充满信心地走进升学考试的考场。

这篇小说艺术地展示了一个小学生的学校、家庭生活,成功地塑造了金铃、于胖儿、尚海、杨小丽等小学生和妈妈、爸爸、邢老师等大人的形象,情节生动、情感真切、语言流畅,富有鲜明的时代特色 和浓郁的生活气息,并能给读者思考与启迪。

这本书的作者是黄蓓佳。她一头卷卷的头发,一脸天真的笑容,让人看不出她是一名四五十岁的大作家,倒像一个亲切的大姐姐。黄蓓佳出版过很多书,主要作品有《目光一样透明》、《我飞了》、《 藤之舞》和《我要做好孩子》等等。

这本书的封面也十分有趣。画的是一个笑呵呵的、胖胖的小女孩,她个子不高,扎个羊角辫,一脸稚气。她背个粉红色书包,抱着一个摞书(本子),像是在往家里走。一个小女孩的天真可爱就淋漓尽 致地出现在我们面前。拿着这样一本书,立刻就会让人爱不释手。

如果你哪天读了这本书,一定记得和我交流一下,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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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5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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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只有好处没有坏处的,所以热爱读书的人很多,当然,每一位热爱读书的人都会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三国演义》这本书,作者是元末明初的罗贯中。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三国时期魏、蜀、吴、的故事,其领导人分别是曹操、刘备和孙权。三国之所以混乱,是因为东汉末年出现许多割据势力,其中魏国、蜀国和吴国是最具有实力的割据政权,他们相互制约,明争暗斗,让东汉以最快的速度灭亡,从而出现混乱的三国时代。

这本书读起来的心情是紧张的,我还懂得了人心险恶,读起这本书,仿佛自己也进入了书里的战场上,读了这本书,我们不仅能了解历史,还能使自己的写作水平提高许多。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片段是第四十六回片段草船借箭,这一回主要是说周瑜因妒忌诸葛亮的才干,便想设计陷害诸葛亮。让诸葛亮在十天之内造好十万支箭,诸葛亮却说只需三天,于是诸葛亮在第三天大雾天的时候前往曹军水寨,利用自己晓天气、懂地理、识人心的本领成功从曹操那里借到了十万支箭。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也是诸葛亮,因为他足智多谋、心胸宽广、顾全大局,我也要向他学习。《三国演义》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会把这本书珍藏好,将来让我身边的更多人去知道和了解到这一本书,同时,我也很感谢罗贯中创造出了这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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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推荐的一本书红楼梦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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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的精神食粮,它会给我的知识,会带给我们快乐,会治愈我们心中的伤疤。我认为我们最应该读的一本书是《红楼梦》。

我先简单的介绍一下它。《红楼梦》又名《石头记》。它是曹雪芹和高鹗所著。前80回是曹雪芹所著,后40回是高鹗所续。这是本很深奥的书。它前面的情节往往暗示着后面的最终结果,我如痴如醉地读着它。他是磁铁,我就是铁屑;他是水,我就是鱼儿;他是森林,我就是鸟儿。

《红楼梦》里有几个章节,在我心中曾掀起了巨浪。

第一个是刘姥姥进大观园。刘姥姥是贾家的远方亲戚,因遇事而求助于贾家。这时,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因刘姥姥说话风趣,又因凤姐是一个见风使舵、想逃贾母欢心的人,就把她引荐给了贾母。贾母一见,就真心喜欢。有些小片段不由得让我发笑,因这一笑妈妈就很疑惑的问我。

“你怎么啦?突然笑干什么?发神经啊!”

“我没有发神经!”我反驳道。

“没发神经还笑,肯定是有事情,快说。”

“我看书呢,这个片段很好笑,我就笑笑。”

“哦。”

到这里,你可能会问:到底是什么让我发笑呢?听我一一道来:一直凤姐对刘姥姥偷偷地说,“我们这里有个规则,在饭前要说一段小令。我恐你不会,我给你说一个,记住它“。”刘姥姥明白了。到吃饭的时候,突然站起来口中念道:“老刘,老刘,食量大如牛,吃个老母猪不抬头”。说完,便鼓着个腮帮子,大家呆了一下,便领悟了,接着全都大笑。史湘云一口饭喷出,黛玉笑得俯桌哎呦!宝玉滚到贾母怀中,贾母只叫心肝;薛姨妈喷茶,探春饭合在迎春身上,惜春让贾母给肉肠子,吃饭的人没有一个不笑的。从此以后贾母就越发喜欢她了。但是,吃饭时当刘姥姥不小心落了个小巧的鸡蛋,那一个就价值千金,刘姥姥刚想拿起来,不料被下人拿去喂猫了。这样的行为暗示着后面贾家必然衰败的结果。甚是可惜呀!但忽若一想,这也合情合理。连一个下人都这样不珍惜东西,那就别说其他的人了。

第二个是王熙凤借刀杀人的故事。读完心中充满愤怒和惋惜。王熙凤因为不喜欢尤二姐,便利用秋桐。她假心假意的劝秋桐:“你年纪轻轻不只事,她现在是二房奶奶,我还让她三分,你去硬碰她岂不是自损其死?”秋桐听了,天天破口乱骂,“奶奶是软弱人,那等贤惠,我做不出来,我眼里容不得沙子”。这让很多人误会了尤二姐,后来又请来一个太医,把尤二姐胎中的男胎打了下来。至此尤二姐被凤姐折磨的很糟,最终,吞生金走向死亡。先不说尤二姐吧!秋铜也是一个容易被骗的人,被凤姐的三言两语给骗了,也是被蒙在鼓里的可怜人呀!唉,真是可悲!

第三个是黛玉魂归高天。说起来也觉可怜。当年也是掌上明珠,但常年有病。至此,贾母、凤姐等一行人,为了宝玉而想冲喜,所以瞒着宝黛两人,但傻大姐不小心说实情,黛玉万念俱灰。回至房中,就病情加重。当宝钗成亲那一日,黛玉在那死亡之前,讲那就帕和诗词都烧了。做完之后听黛玉直声叫道:“宝玉,宝玉,你好——”说到好字,浑身冷汗,不做声,身子便渐渐凉了,黛玉香魂一缕随风散,愁绪三更入梦遥。当时黛玉气绝,正是宝玉娶宝钗的时候(刻)。

我又悲又愤,心里琢磨黛玉也是一个痴人,但也可怜,为宝玉而留,为宝玉而去;宝玉也是个呆人,不知娶谁,也糊涂过头了。可是在此之前,宝玉用假意试黛玉,黛玉也如此。这最后结果不是出乎意料,因假意试假意也就可想而知了。但我想,黛玉最后想说的应该是“恨”吧。

满纸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红楼梦》是中国小说的最好的艺术作品。要想了解,请认真去读吧。它是一本应该读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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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我和书的故事

全文共 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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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生的伴侣,在我的生活中藏着许多与书有关的故事

我爱买书,爱藏书,更爱看书。

有一次在学校里上数学课的时候,老师教的内容特别难,我听都听不懂。我闲着无聊,就随手拿起一本小说看得津津有味。这时,老师正在看着我,我却浑然不知。“李吉祥,你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老师的话,让我吓了一跳,赶忙收起手中的书,站了起来。看着老师指给我的题目,我一点儿也想不出来。好在身边的同学不停地在说答案,就回答给了老师。

有一次,我的同学看到我在津津有味地看着一本名叫意林少年版的作文书,有时还笑出声来,就向我借了一本看看。我和她说好过五天还书。书借出去的那天晚上,我心里是十五个吊桶在打水,七上八下,我生怕她把我书弄坏了。第二天早上,一到学校,我就直奔她的座位,让她把书还给我。“不是说过5天吗,我还没看完呢!”她说着,我只好不向她要了。我度日如年地度过了这五天。第六天早上,我又要去要书,这一次她还给了我。

对我来说,看书的时间永远不够,所以,我有一次躺在床上打着手电筒看书的经历。

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天晚上睡觉之前,我在看三国演义。看了好久,直到妈妈来叫我睡觉。我躺在床上,心想:现在能不能打着手电筒在被窝里看书呢?于是,我蹑手蹑脚地起床,拿了书,又拿了手电筒,在被子下看得入神。我看到了半夜的时候,爸爸进房间看我没有把被子踢掉,结果被发现了。

我爱看书,因为书能带我们驶向成功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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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是个书谜初三作文

全文共 3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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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喜欢跳舞,有人喜欢唱歌,我却喜欢看,简直就是一个书迷。

我爱看书,因为书是知识的海洋,书给了我们智慧和力量。

以前,我不爱看书,有一天,我在同学家里看到了一本《十万个为什么》就蹲在同学的的墙脚下看,一下子就着迷了,不知不觉天黑了,书也看完了,妈妈一直在找我,回家怕妈妈吧,谎称在外婆家吃饭了。以后,我和书就成了不可分割的好朋友。

有一次,我坐公交车去大舅家,带了一本书在车上看,下子就被书中的情节吸引住了,车子到站了,乘额陆续下车了,我却一动不动的看书,车子又向始发站开去,车子到了站,我的书也看完了,我下车看了看,觉得高楼很熟悉,售票阿姨笑着说:“你在车上和我绕了一个来回”。

同学样,为了灿烂的明天,让我们一起和书交朋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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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与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9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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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小爱看,一开始是妈妈读给我听,每晚睡觉前,我挑好自己喜欢的书拿给妈妈,妈妈便面带慈爱的微笑,一字一句念给我听,幼小的我便在这书声中寻觅快乐了。最初只是因为妈妈太忙没有太多时间念书给我所,我就摸索着自己品读,学会了搭音以后,我就能够自己读注音版了,又学会了查字典,我能够看“大块头”的书了……我一步一个脚印,徜徉在这知识的殿堂。

当然,我读的书也是越来越深奥,俗话说“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很多书初读时不觉着有什么特别,多读几次,就能与你的思维碰撞出火花。如《红楼梦》中的黛玉,我赞美她敏捷才思。可一开始,我并不喜欢她。

我很小的时候,爸妈就买了回大名著给我,当然是精简版,薄薄一本,那里面的黛玉优柔寡断,尖酸刻薄,不合群……我更爱圆滑的宝钗。可后来偶然读到原著,我在书店整整待了一天才看完,推翻了我之前的很多想法和观念?黛玉的小聪明、小性子都那样可爱,尖酸不过是她保护自己的武器,我爱上曹公笔下的这个女孩儿了。尽管,她依旧有缺点。

我更爱的是这本书,作者曹雪芹的身世经历更让我感同身受,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为黛玉默哀,这是书的魅力。

我与书,与其说是主人与物品,不如用朋友来比喻更为恰当。每一次与书的交流,都让我收获满满。这个奇妙的朋友向我描绘外面的世界,从此我知道了“迪士尼”“自由女神雕像”“巴黎圣母院”“泰山”等景点,知道了中华五千年博大精深悠远的历史,知道了抗日战争中先烈的殊死斗争,彰显了多么伟大的中国人骨子里的东西……书向我介绍了鲁滨逊,桑提亚哥等好多朋友。书向我勾勒了一个美丽的世界,非洲不止有饥荒,它其实也很迷人。

我曾为了读书闹过笑话。

记得有一次考试,我做啊做,写到最后一题时,题目是问短文阅读选自哪里的,我松懈了些,想着妈妈给我新买的书——《小妇人》,就直接填了小妇人。一分就这样没了。一分!不要紧吧?要紧得很!就因这小小一分,我错失第一名宝座……当然是被老师狠狠批评——想什么呢?你呀……

回家后,我也进行了深刻反省。妈妈勒令我面壁思过,过了很久,在房间做完事的她猛然想起我,怕我哭,忙出来找我,却见我拿着《小妇人》——害我领罚的“罪魁祸首”看得入迷呢,跟没事儿人一样,妈妈的火气已烟消云散还哭笑不得呢……

这是我与书的故事,这样的有趣,你也快捧起书,去寻找属于你的“黄金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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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写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6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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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生中最好的老师。--题记

顾炎武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杜甫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朱熹说:“读书之法,在循环渐进,熟读而精思。”我爱读书,也是在不知不觉中让书成为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草房子》是我人生中读到的第一本有意义的书。书中的精彩内容马上就吸引了我,“桑桑”’纸月“等人物更是使文章富有幽默感。以后,我每天晚上都会挤出时间去看几页书,有时还会写几篇读后感。这书虽平凡,但却深深的震撼了我幼小的心灵,直到现在我都回味无穷。也正是因为这次读书的经历,让我更热爱读书了。

有时,我也会沉醉在书的精彩内容中而忘记了吃饭睡觉。随后制定了一个“每天阅读三小时”的计划。尽管读书量小了,但我还是很开心。随后又相继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童年》《三国演义》等,从书中我看到了永不停息的战乱,悲惨黑暗的人生,获取成功的渴望,顽强拼搏的意志……

在生活中,书对我来说有很大的益处。有时有些不懂的词句,反复读就理解了它的意思。课本上的知识知识对于我们来说是完全不够的,这时书就成为了我们的知识宝库。书可以解决我们我们不懂的问题,给予我们正确的答案,引导我们走上成功之路。书不仅增长了我的知识,也开拓了我的视野。

每当我因外界的干扰而忍受不了时,书便成为了我最好的伙伴。每当读书,我才能放下手头的一切事物,宁静下来,放松下来,深深地融入书中,感受书中的无穷魅力。这种感觉是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只有你真心去用心,融入书中,你才能让自己彻底遨游在书海中。

书如阳光围绕着我们;如朋友陪伴着我们;如亲人关爱着我们。在我们伤心绝望之时,他是安慰我们的最好心灵。

爱上读书吧!这会使你终生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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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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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很多经典的小故事后,觉得《小故事大道理》这本,所阐述的道理简单实用,对指导我们待人处世的意义也很大。

书中有一个木桶法则的故事,说的是老国王给他的两个儿子一些长短不同的要木板,让他们各做一个木桶,谁的木桶装的水多,谁就可以继承王位。大儿了把桶做大,在最后一条档板时没有木材了。而小儿子使用长度均匀的木材,做出了一个看上去不高的木桶,结果装的水却最多,最终得到了王位。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好多时候,我们的事情做得好与坏,恰恰取决于那块短木板,所以,我们应该时刻注意取长补短,把缺点转变为优点。在我们的生活和学习中,要多发现和改正自己的缺点,并变成好习惯和优势。

所以,《小故事大道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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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8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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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冰心奶奶的《忆读书》,其中令我感受最深的就是:读好,多读书,读好书。我也是一名爱读书的人,借此机会,我就来谈论一下自己的读书经历。

(1)读书好

说起读书的好处,我可就一时半会说不尽了。

记的有一次,班里开辩论会,我是正方的一辩,所持的观点是:读古典诗词比读现在诗词好。辩论时,我时时压着对方,占优势,有时对方被我说的无法还口,为什么呢?因为我们那么呢?因为我们那时年龄还小,都不读书,可我却喜欢读书,尤其喜欢看《小学生优秀作文》。《唐诗三百首 》之类的。因此我的资料收集的很全。文章中写古典好或现代诗太朦胧的句子我都记下来了,到辩论时,对方不会收集资料。整理语言,还有最重要的就是低估了我,不知道我有秘密武器---书。结果可想而知,我们取胜了!

(2)多读书

从二年级起,爸爸给我买故事书开始,我就坚持每天读书。因为我觉得书比电视好得多,可以随时拿起放下。

在我的书柜上,有满满的两排书,这两排书是我最爱看的。种类很多,有作文书,参考书,奥林匹克数学书,散文书,小说,名著……等等。另外,一些不是很好的书,我都放在一个箱子里,加上以前的教科书,足足有7箱子呢!因为书多,我受到的教育方面也很多,从作文书中我欣赏了别人的优秀的佳作,从而提高了写作水平:奥林匹克数学书使我在学好基础知识的同时,培养了能力,开发了智力,挖掘了潜力。总之,书读的多,有益而无一害。

(3)读好书

书读多了,自然也学会了挑选与比较。

被我称为“上等书”的都是一些对我有好处。内容健康的书。“中等书”就是那些内容健康,但对我影响不是很大的书,像《安徒生童话 》。《少年文艺 》等。而那些被我狠心评为“下等书”的,就是内容不健康或只会搞笑的书,比如《漫画大王 》。《沙僧日记 》。《少男少女 》之类的。我把我的书等级分的很明显,只差在书上贴上标签,写上“上。中。下”等级了。只因为让自己不乱读书,多读好书,接受好的教育。

总而言之,统而言之,我爱读书,爱读好书,从中也得到快乐,受到了教育,陶冶了情操。希望大家也能好读书,读好书,因为读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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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与书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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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著名的名人高尔基的名言。书,在我的心里,就是一顿细嚼慢咽的宴席,是早上的营养品。我一走进书的世界,就会废寝忘食,什么事也不管。、我很小的时候就和书结下了深厚的“友谊”。那时,我的书就是小时候百听不厌的故事,例如《龟兔赛跑》、《狼来了》……这些故事教会了我做人道理。最开始我接触的是一本连环画《龟兔赛跑》,虽然里面的字很少,但它里面的内容和画面深深地吸引了我。等到我上小学时,我开始接触一些名著,《安妮日记》、《小鹿斑比》……

我读四年级时,在学校图书馆找资料,不过资料倒是没找到,倒是找到了一本名字奇怪的书——《惊魂街惊魂记》,他的封面上写着:胆大的翻开,胆小的走开。我好奇的边翻边想:这封面上的字都那么有趣,岂不是里面的内容更有趣?我翻开了第一页,立刻就被那文字吸引了,决定把这本书借回去。

回到家,我仿仿佛两位主人公一样提心吊胆,好像心都要跳出嗓子眼了,确实是呀,谁在惊魂街上逛来逛去不害怕呢?主人公可是一会儿遇到狼人,一会儿遇到蛤蟆精……我真在津津有味地看着书,妈妈叫我吃饭了,我回了一声“哦!”又埋头继续看了。妈妈等不及了,一把抢过我的书,我只好去吃饭。今天的饭桌上有我最喜欢的鸡翅,但我心里一直在担心主人公的安危,又偷偷去看书。妈妈发怒了,对我吼道:“你去不去,再不去我就把这本书撕了!”我只好灰溜溜的跑去吃饭,因为我的心思都在书上,我胡乱扒了几口饭,连最喜爱的鸡翅都忘记了。

就像一位作家说的,书就像一只永远不会沉的小船,他载着你驶向奇妙的港湾,驶向更远更险的航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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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温暖的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7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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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猛得睁开眼,打开房门,看了一眼时间,眉头皱成“川”字,抓起包就往外跑。

“糟透了……糟透了……”我恨不得长对翅膀飞出去,要知道,罚站是难受的。

我气喘吁吁地赶到,把作业一交,书包塞进桌子里,坐了下来。

今天是语文自习,我把手伸进书包里,眉头皱得更紧了,心想:我难道是犯了“天条”——语文书没有带。

这时,我发现教室外有一个匆忙的身影。

雨,下得更大了,那人没有带伞,她的身影在模糊的窗玻璃旁穿行。她应该很着急吧,就和我一样。

她走到教室窗口那里,突然停了下来,没过多久,窗口的玻璃也被她身上的水汽弄模糊了。她应该是跑来的吧,就和我一样。

她双手紧紧捂在胸前,像抱着什么宝贝一样,生怕丢失或打湿了,会是什么呢?

她越来越近,窗玻璃慢慢淡出她的轮廓。那一刻,我看清了,她是我的妈妈。她全身上下都湿透了,脸上布满了雨滴留下的浅显痕迹,长长的头发和衣角不停地滴着水珠,她叫我:“东阳,东阳……”

我飞快地跑了出去,到妈妈跟前。这时,她的手慢慢松开,从里层的衣服里慢慢掏出我的语文书,那是怎样的一本语文书啊,在这样暴雨如注的日子里,它一滴雨都没有淋着,它是那样干燥、干净、整齐,像开学时刚发的新书一样。这是我的妈妈用自己的衣服和身体保护的书;这是我的妈妈用母爱保护好的书;这是我的妈妈用一生的力量和温情在风雨中奔跑为我保存完好的书。这是一份沉甸甸的母爱,每一页纸张仿佛都融进了母亲的关怀和温暖。当我双手接过这本书的时候,我看到妈妈笑了,仿佛置身于一个阳光明媚的世界,全然忘记自己已经被雨淋透了……

回到教室之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捧着母亲送过来的书,我仿佛触摸到了一丝余温。那是母亲留下来的,是母亲带给我的。这丝余温,是母爱的小小溪流。这条溪流,在我心中奔流成爱的江河大海……

感恩母亲,如果有人问我,母爱是什么?我想说,母爱是一本温暖的书,也可能是书上的一丝余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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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书虫历险记作文400字

全文共 4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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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8年的早上,一只鼎鼎有名的小虫牵着家里的“风”字在小溪边散步。

书虫和“风”字慢慢地走着,他们看见清清的小河,郁郁葱葱的森林,脚下踩着柔软的小草,听见小鸟在枝头唱歌,闻到小花的清香,这时“风”字挣脱绳子飞走了。

“风”遇到了“大”字,他俩激动极了,紧紧的抱在一起,变成了大风。他们到处跑着,玩着,吹弯了大树的腰,把小草吹得东倒西歪,大风又飞上天把白色的云朵吹到了一起,变成了乌云。

太阳公公看到了急忙用一根绳子把大风给套住了。然后将“大”字和“风”字给拆开了。这时,太阳公公看见了河边急得团团转的书虫,便大叫起来:“书虫,‘风’字是你牵出来的吧?”书虫听到回答道:“是的。”太阳公公说:“下一次,你不要把‘风’带出去玩了。”说完,太阳公公一松手,“风”字掉到了小溪中。“风”字不会游泳,拼命的在水里挣扎。书虫看了,连忙跳入小溪中,游到“风”字旁边,拽住“风”字的绳子,让它爬到自己的背上,然后游上了岸。上岸之后,书虫对“风”字说:“你呀,真调皮,我以后再也不带你出来了。”

“风”字被书虫拉回了书中,再也没有出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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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三年级小书虫作文300字

全文共 4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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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读,书中扣人心弦的情节常常使我陶醉,让我时而开怀大笑,时而扼腕叹息,时而悲伤,时而雀跃。我随着故事中的人物笑,随着故事中的人物哭。

我看书看得常常忘了吃饭,忘了回家。有一天早晨,我和表姐一同去书城看书,不知看了多久,表姐肚子饿了,她看我看书看得入迷,就提出要先回家。当时我正沉浸在书香中呐,没理睬她。表姐就当我默认了,自顾自地回家了,这是表姐后来告诉我的。又不知过了多久,我看得有些累了,刚想揉揉酸疼的脖颈,便看见表姐和姨妈慌慌张张地在书架中穿梭,她们发现了坐在书堆中的我,便急忙跑过来,拉着我说:“快回家吃饭吧,都一点半了!”

后来,姨妈和表姐把这事告诉了我的爸爸妈妈。爸爸听了,哭笑不得地说:“爱看书固然好,可也不能忘了吃饭呀!”妈妈也笑着附和道:“是呀,你在家也是这样,到哪儿都书不离手,真像一只爱啃书的小书虫!”她说完,我们都笑起来。

莎士比亚曾说:“书籍是全人类的营养品。”是啊,人类离开了书,生活就会失去光彩。所以,我要做一只名副其实的“小书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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