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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的乐趣初中作文【推荐20篇】

《红岩》这本书记述的是解放战争时期重庆地下共产党组织与国民党反动派展开的激烈斗争,人们无不为红岩精神所吸引,所感动,所激励。下面为大家精心整理了一些关于读书笔记红岩800字,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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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的乐趣议论文

全文共 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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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带我在知识的海洋中游荡;书,它能帮我解开心中一个个的谜团;书,它给了我神奇的力量。从书中我了解了古今中外的名人故事、神话传奇。书能使我在同学们的面前滔滔不绝地讲着故事,看着他们羡慕的眼神,我高兴极了。

记得在幼儿园的时候,我已熟读四大名着中的三本了。我曾在同学和老师的面前讲过《吴用智取大名府》、《孙悟空三借巴蕉扇》、《汉候亭侯过五关斩六将》的故事。当时的我说得有声有色,不仅是同学们,就连老师也说听我讲故事有一种“说书”的感觉,是一种享受。在幼儿园毕业之时,老师还特意让我再次给全班同学讲一个故事,我的故事当然再一次赢得了热烈的掌声。我心想:这可全是书的功劳啊!

刚上小学的时候,在幼儿园中口才方面特别出色的我却一连几次败给了其他同学。这时,我才明白了“强中更有强中手”的道理。我再次发奋读书。终于,在一次班会辩论课上,我以绝对丰富的课外知识和良好的口才将对方队员反驳得哑口无言。从那时起,我更爱书了。

上了四年级之后,我一做完做业便在书的海洋中遨游。四年级下册时,我开始迷上了历史,一天到晚捧着一本历史书如饥似渴般地阅读。从书中我又知道了远古时的盘古、齐威王、孙膑、秦始皇,知道了近年代的黄河大战、送台湾等故事。知道了我们的祖先在没有任何机械工具的情况下建造了长城,竟保留到至今,而被称为世界七大奇迹。

书,我爱书,它让我更加了解祖国的伟大,人民的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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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读书的乐趣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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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是海,我是自由的鱼儿,书籍是雨,我是幼嫩的花,书籍是土,我是茁壮成长的幼苗,读书带给我的乐趣是无穷的,像天上的星星,数也数不完。

从小我就知道,“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于是我读书范围非常广,特别是那些充满冒险精神又不失趣味的书籍。

妈妈也是想让我走“书女”这条道,隔三差五的就带我去买书,这不又带我去了“林中图书”城去买书了,高高的书架上放满了花花绿绿的书本,看的我眼花缭乱,这次是满载而归,《中华人物的故事》、《淘气包马小跳》、《装在口袋里的爸爸》、《查理九世》,妈妈看了看笑的媚眼弯弯,摸摸我的头说:“妈妈就知道你会买这些书,咱们母女真是心有灵犀啊。”我也笑了,在回家的路上,妈妈对我说:“你这么爱看书,书都给你带来了什么乐趣啊?”我说:“说不上来,我只觉得这些书很有意思。”妈妈的脸一下子变得严肃起来对我说:“那可不行,读书可不是让你看热闹的,读书可以开阔视野,陶冶情操,书里还有好多好词好句。”听着妈妈说,我若有所思。

回了家,第一件事就是翻开书读了起来,我听了妈妈的话,在读书便发现了很多不同,书中的文字好像有了生命,读书的过程中就好像跟书中的精灵对话一样,我从前看书不认真,而现在我是在用心的看,从而也体会到“读书的乐趣”并乐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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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读书生命飞翔的永翼初中作文

全文共 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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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曾说过:“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世界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这是我最喜欢的一句格言,因为,我爱看书。

从小到大,爸爸一直鼓励我要多看书。我家有一个精致的小书架,那上面都是我的书,渐渐的,我养成了爱看书的好习惯,一天不看书,我就感觉像少吃了一顿饭。在知识的海洋里,我知道了,“做人要舍己为人,心灵要纯洁,心地要善良,遇到困难不要退缩,还要努力想办法去解决;在宽广的知识海洋里,还有许许多多的朋友,他们对知识的那种执著精神让我感动,爱迪生的右耳耳膜被震破了,但他以顽强的毅力和坚持不懈的精神,终于发明了让世人赞叹不已的东西;海伦·凯勒虽身患残疾,但她用对知识的热爱,生活的追求,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考上了她梦寐已久的大学……

因为书,让我的生活变得充实,我陶醉于书中的每个精彩故事,他们的酸甜苦辣我都感受到了,他们的精神感动着我,他们的事迹,无时无刻地鞭策着我,让我对生活充满期望与信心。自从进入中学后,自己的阅读量已逐渐增多,时常在中午时,自己会情不自禁的去图书馆借阅书籍,认真的,并且仔细的阅读书中的每一个细节,在书中,我才找回了自己真正快乐的时光。我最爱看的是文学方面的书籍,如冰心奶奶的《繁星·春水》、《青鸟飞过》、《小桔灯》等,老舍先生的《猫》,诸如此类。有些虽然看不懂,但自己却喜欢那富有诗意的文字,如同音符般在我眼前翩跹。

鸟儿爱蓝天,因为蓝天的每一朵白云,都写了一个个动人的故事。鱼儿爱大海,因为海洋的每一枚贝壳,都讲述了一个个美丽的传说。我爱书,因为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蕴含了深刻的道理。

[读书生命飞翔永翼初中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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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享受读书的乐趣

全文共 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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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趣是什么?乐趣是快,乐趣是乐。因为乐趣,我们宁愿忍受痛苦的煎熬;也因为乐趣我们敢于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有书相伴的日子既充实,又快乐。是书伴我走过生活的阴雨睛空,书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良师益友,读书使我的生活更加丰盈,视野更加开阔。

伴着书的脚步,我又回忆起了四年级下期的那个冬日,自己第一次读《三国演义》的样子。那是一个寒冷的冬日,冰冷刺骨的寒风“呼呼”地咆哮着,用它那粗大的手指,蛮模地乱抓行人的头发,钍一般地刺着行人的肌肤。行人万般无柰,只得将冬衣扣得严严实实的,把手揣在衣兜里,缩着脖子,疾步前和需用大路两帝的松柏却精神抖擞地挺立着,傲迎风霜雨雪,激励着人们勇敢地前进。见此情况,我的心绪是无比的烦闷。这时我看见了书桌上的《三国演义》。起初,我心不在慧的翻看着,渐渐地,我被书中跌荡起伏的情节和鲜明突出的人物性格还有那惊心动魄的战斗场面所吸引。我的兴趣被慢慢的,一点点地激了起来,我开始专心致至的细细品读起来。

东汉末年,“董卓进军京城”而祸乱朝纲,因此,群雄并起,并形成了三国。而我最喜欢的是“长坂坡之战”。赵云抱着阿斗,只身抗击百万曹军的追杀。扣人心弦的描写让我刻骨铭心。

光阴似箭,在不知不觉中,时间就这样在我感受书中的字字句句中溜走。当华灯初上之时,我的妈妈和爷爷回来了。他们一进门,我就冲了出来,对着爷爷和妈妈滔滔不绝地讲诉着《三国演义》的故事和自己的感觉,还特别讲了我喜欢的战斗故事。听完我的感受,妈妈对我说:“哟,今天我们家的小懒虫读书了呀?”说完,我们一家人开心地笑了起来。

夜深了,我已躺在了床上,尽管窗外寒风凌烈,但我的心里却暖暖的。 我明白,是书让我心意暖暖的,因为,读书是我的乐趣所在。

每一本书是一级小阶梯,我每爬上一级就更脱离畜牲而上升到人类,更接近美好生活的观念,更热爱书籍。读书就是我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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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初中《羊脂球》读后感_读书心得

全文共 9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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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读完《羊脂球》这本书后,不禁对主人公的悲惨命运产生怜悯之心,而对贵族阶层丑恶肮脏的人性感到憎恶,心中不时感到忿忿不平。

“贵族是善之人,是苏格拉底的推崇者。”贵族代表了名誉和地位,也代表了修养学问的高人一等,是人上人。也正因如此,他们就利用名誉、地位乃至学问来掩饰内心的狭窄与险恶。然而地位、名誉、学识这些外在的东西是不足以量度人的内心的。这个结论在《羊脂球》中被描述得入木三分。

故事发生在战争逃亡的路上。一架马车载着十个不同地位的人,有贵族,有商人,有修女,更有“民主朋友”,而其中身份最低微的一个便是女主人公羊脂球,她是一个妓女。正因为这么卑微的身份,所以在这水深火热的背景里,她时而受到贵族的赞扬和同情,也时而受到“禽兽”的歧视和践踏,“禽兽”的善变真让人为他们感到可耻和恶心。

从一开始羊脂球被人认出来后,几个“正派”女人就开始在她面前窃窃私语,甚至还辱骂她为“公众的耻辱”等。还有鸟先生等人对她的轻佻和窥视。直到羊脂球把自己的食物拿出来品尝的那一刻,鸟先生却在没有被邀请的情况下毫不客气地分享着她的美味,他那轻佻、窥视的眼神全然已被抛到九霄云外去了。接下来,羊脂球又邀请了两位修女和她一起用餐;按理说,两位嬷嬷应该拒绝,因为这是一个妓女的东西,是一个失贞女人的食物,然而两位修女却像不再信奉圣母玛利亚一样,毫不犹豫地接受了她的邀请,开始津津有味地品尝起眼前的食物来。“有人拔开了第一瓶葡萄酒的塞子,这时候却发生一件尴尬的事:只有一只杯子。于是只好在一个人喝完以后经过拂拭再传递给第二个人……”

当他们狼吞虎咽地吃完食物以后,就像一群温顺的小羊,被食物给征服了。在这些贵族面前,这个身份卑微的妓女此时仿佛一下子变成了上帝的女儿一样,他们顿时同情她的疾苦,赞美她的善良。此时此刻,他们贵族的伪善面具充分发挥了作用。“在这些没有表示那么能干的旅伴的评价中间,她的地位增高了;戈尔弩兑静听着她,一面保持一种心悦诚服者的`赞叹而且亲切的微笑;甚至于就像一个教士听见一个信徒赞美上帝……”

当一个人有利用价值的时候,他们会把你伺候得像皇帝,这就是贵族的价值观,他们自私贪婪的本性只允许他们用金钱去衡量一切。书本的学识未能给他们带来善心。现实中赤裸裸的金钱交易、残酷的争名夺利冲刷了一切形式上的终极关怀,这在后文中显露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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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老人与海》的初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6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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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枝美丽的百合开放了,路人见了会情不自禁的去采摘它;而一颗仙人掌整日郁郁葱葱,即使有人想要去摘也会顾忌自己的手会不会被那刺所伤。所以如果你遇到坎坷,请不要畏惧,只要你勇敢地面对,失败便不敢触摸你。

在《老人与海》中,我印象最深的便是:有一天,老人出海远洋,起初风平浪静,可一天夜晚却突然刮起了大风,船不定的飘摇着,老人身上穿的很单薄,即使他的手已经冻红了,他也没有丝毫的后悔之意。无奈天公不作美,这晚不仅仅下了大暴雨,老人还陷入了前所未有的险境中。由于老人的船上有许多前些天捕捉的鱼虾,一些大鲨鱼便闻着这诱人的腥味一直追赶着老人的船,整整追了两天两夜。老人起初以为扔些小鱼小虾喂他们,等他们饱了便自然会离去,怎奈大鲨鱼不肯罢休,吃掉了老人大半的鱼虾却还不肯撤离。于是老人便开始下定决定心要甩掉它们。

一路上,老人甩掉了许多鲨鱼,唯有一条大鲨鱼仍不罢休。老人不甘被一条鲨鱼欺负,更担心鲨鱼生气了会将自己吃掉,于是便利用船上仅有一把刀决心先下手为强把鲨鱼杀死。老人与鲨鱼拼得你死我活,老人身上的伤口越来越多了,鲜红的血不停地往外流着,可老人仍不放弃,咬着牙强忍着疼痛继续与鲨鱼进行殊死搏斗。庆幸的是老人最终将强悍的鲨鱼杀死了,并拖到船上带回去。这长达五天五夜的战斗终于结束了。

合上书本,细细的品味着这其中的奥妙,其实老人与鲨鱼殊死搏斗的精神不正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吗?许多人一遇到坎坷便会退缩,而他们越是退缩,失败便越是爱触摸他们。而《老人与海》中的那位勇敢的老人,他毅然地选择了与“坎坷”作斗争,最终胜利被他所感动,热情地拥抱了他。

所以,请你不要做百合,做一颗坚强的仙人掌吧,让失败不敢触摸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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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林肯传》初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8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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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爸爸从厂里借回来一本书《林肯传》。这本书写了亚伯拉罕·林肯的一生。

林肯美国第十六届总统,出身十分低下。他与1809年出生在霍金维尔(一个地名)以南三英里处,森林地带的小木屋里。林肯8岁那年,他们家人卖光了所有的土地,带着所有的财产出发去印第安纳州,在哪儿生活。10岁那年,林肯的母亲得了一种可怕的病“奶牛病”死去了,享年35岁。11岁时林肯的父亲又与一位妇女结婚。继母慈祥勤劳,像对待自己的家人和孩子一样对待林肯和他的家人。15岁时,继母给林肯争取了几个星期读书时间,从此林肯开始上学了。17岁时,林肯已经什么农活也会干了,经常给别人当小工。他曾当过俄亥俄河上的摆渡工、种植园的工人、店员和木工18岁,自己制作了一艘摆渡船。于此同时,林肯被一个船长詹姆斯·金特里所雇佣,与一个人同乘一条载满货物的平底驳船顺俄亥俄河而下,航行千里到达奥尔良然后把货全卖掉。22岁,向朋友借钱经商但经商失败,债务缠身。23岁,竞选州议员落选,连工作也丢了,想攻读法学院却付不起学费。24岁,再次借钱经商,再次破产,后来花了16年才把1100元美元还掉。25岁,再次竞选州议员,成功当选了。26岁,订婚后即将结婚时,未婚妻病逝,因此他的心碎了。27岁,精神一度崩溃,卧病在床达半年之久。31岁,国会候选被选举人的资格被取消。32岁,当选国会议员。34岁,参加国会大选,竞选国会议员连任,又落选了。37岁,再次参加国会大选,这次当选!前往华盛顿特区。39岁,寻求国会议员连任,失败。40岁,想在自己州内担任土地局长,被拒绝。45岁,竞选参议员,落选。47岁,在共和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上争取副总统的提名得票不到100张,又失败了。49岁,竞选参议员再次失败。51岁,当选美国第16任总统。

林肯是一个从贫民成长起来的总统他有许多地方值得我们学习:坚持不懈帮助他取得了成功,自信使他从黑暗中走了出来……只有用好的态度面对困难才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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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读书的乐趣作文

全文共 3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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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已经是五年级的学生了,我非常喜欢看书,一有时间就捧着书看,简直到了“走火入魔”的样子。

小时候,妈妈给我买的每一本书都让我受益匪浅。《铁棒磨成针》仿佛把我带到了大诗人李白学习的地方、和他一起用功读书。记得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通过读书,我不仅吸收到了知识,还感觉到了读书的乐趣,看了《白雪公主》,我为她的善良感动,看了《福尔摩斯探奇案全集》,我为福尔摩斯巧妙地揭穿了骗局而鼓掌。

读书更是我们通向理想的桥梁,想鲁迅先生,在儿时过年时,大人给他的压岁钱,他总舍不得花,一点点的攒起来买书看,他长大以后成了一位着名的作家、理想家和革命家,还有周恩来总理,他小时候看了外国人欺凌中国从而立下了“为中华之崛起”的誓言。

读书丰富了我的课余生活。热爱读书吧!与书为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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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读书的乐趣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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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开始我看着故事书中的明星,她很美丽,但是我就是看不懂字,所以,我下定决心,等我认字的时候要开始阅读。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了,我认识字以后,慢慢的我发现书有好多有趣的地方,让我学到不少东西。

后来,我从图书馆里借到一本名侦探福尔摩斯的书,我看了一遍又一遍,自从我看了福尔摩斯的书以后,我觉得看书很有趣,所以我每个礼拜都借一本,就这样长长 久久下来,等到每一本都看完以后,我还是一直重复看。看书的美好就像美妙的音乐,也像浓浓的玉米浓汤,更像一只自由的小鸟,而名侦探福尔摩斯最像酸酸的柠 檬汁呢!它让人感受到一种刺激的感觉。

我也喜欢看自然科学类的书,因为它就像生活中的科学助手,帮大家查出世界生物的奥秘。每次放学回家,我最习惯看自然类的书,看完书,我会用一张纸写下我的 心得,到了假日,出去外面走一走,看看外面和书里介绍的植物有没有完全一样,自然科学的书像有效的草药,围绕在我的头脑里,让我变聪明。

我也喜欢看鬼故事,只要我看了一遍,就会觉得鬼真的在我身边,尤其是晚上十二点看鬼故事,就会听见鬼的叫声似的,我觉得好有趣喔!每年过年的时候,都会放 鞭炮吓年兽,这时,我就会想起鬼的存在,我的心里就会不停的蹦蹦跳,只要看了鬼故事,就好像苦苦的苦瓜汁在你的嘴里跳着芭蕾舞。

我喜欢看书,看书可以学到很多知识,也可以知道世界的生物,每次我看完一本书,就会把书背起来,因为我要把书记在头脑里,一直回想,等到真的背起来之后,我就会写下心得,留下像蜂蜜那甜甜的滋味在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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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读书的乐趣初一作文

全文共 9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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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是一种享受,是一种乐趣。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这显然说明了读书的重要性;当生活失去阳光,当鸟儿失去翅膀,那宇宙将会黯然失色,世界将不再精彩……

高尔基也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就好比爬山,要一步一个脚印,迈着坚实的步伐攀登高峰。书,一定要从中获取自己不知道的新知识才能算是读了一本新书。读书并不是轻描淡写地看看书中的文字,而是深刻的体会到这本书中每个字的意义和它所代表的生命,让自己也融入故事情节中,就好像透过文字,身临其境看到了故事。读书不但要思考、体会和想象,还要把作者的精髓融入自已的脑海中,在写文章时可以随时应用;要一遍一遍毫不厌倦地读一本书,只有每读一遍才会发现新的内容,才会不断的获取新的知识,才能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有效地读书才能让你增长知识,感到快乐。这样才能吧读书当成一件很简单的事情,才能感受到读书的快乐。

读书是快乐的。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们的老前辈早已告诉了我们读书的真谛,只有发奋读书,才能使自己的头脑充实起来,才能在关键时刻派上用场。试想,一个人不读书,就好比一个文盲,一个白字先生,他能有什么作为?他能有什么快乐?更何况想成为一个国家的栋梁之才,想成为一个发明家,一个科学家,一个教师,一个医生,等等,这些对于他来说都只能是非分之想。说得再通俗一点,没有知识,没有文化,难以在当今日益发达的社会立足,难以养家糊口,他到了机场、车站不知道向标的含义,到了商场,不知道商品的价格。人区别于动物最大的区别就是人类有了语言,而没有知识,没有文化,不就快等同于动物了吗?我们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都非常重视学习,即使有些人本来几乎是文盲,但他们从没有放弃学习的机会。就连毛主席他老人家都风趣地说:一天不学习,赶不上刘少奇。学习是非常快乐的。

人们常说:十年寒窗哭。读书确实是很苦的,现在的高中生更是如此,学习压力非常大,老师的压力,家长的压力,学校的压力,社会的压力,竞争的压力,压得他们几乎喘不过气来,很多人甚至辍学。

不管有多苦,多累,挺过去,明天就会更美好!幸福在向我们招手!阴雨过后,明天还是一个艳阳天。正是,没有苦中苦,哪有甜上甜?

[读书的乐趣初一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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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读书的乐趣400字

全文共 3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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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人生总有不如意、不开心的时候,这时会想做什么呢?是听音乐转换心情,还是找人倾诉、找人谈心呢?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办法,而我纾解压力的方法就是读一本精彩的书。

对我来说,读书是一种乐趣,就好像带我闯入奇幻世界中,不知不觉,自己彷佛变成书中的某个角色,跟着主角一起去探险。五彩缤纷的世界,绚丽多变的场景,就像打翻了调色盘,幕幕鲜明,连烦恼也抛到九霄云外。读书不但是我的加油站,它也让我的视野更加丰富。

在这科技进步的时代里,有些人的加油站是电脑、电视。也因为这样,许多都喜欢坐在电脑、电视的前面,什么都不做,蹉跎光阴。虽然能有自己的加油站很好,但也要懂得去规划、调配,而不是一直沉溺在其中。

俗话说:“休息,是为了走更长远的路。”有时也要适度的给自己喘息的空间,但也不能太过于放纵自己。车子加满了油,就可以上路,人何尝不是如此?找到属于自己的加油站,适时的补给元气,就可以在人生的道路上继续奔驰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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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的暑假生活初中作文

全文共 5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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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了一学期的紧张学习,我终于迎来了轻松的暑假,我一下子心花怒放。

暑假很长很长,可以做很多事。

我喜欢看书,所以爸爸妈妈给我准备了6本好书,有《森林报》、《名侦探柯南》……一次我看柯南看入迷了我完全进入了案发现场,去听柯南破案,妈妈叫我吃饭,我没听见,妈妈还去找了我一圈,还是没找到,回来却发现我在看书,叫了我一声,吓了我一跳,妈妈又开始讲大道理了,我觉得看书可以帮我提高写作水平,告诉我生活小常识,让我可以用更多知识武装自己。

我还喜欢帮妈妈做家务,在家里擦桌子、扫地、叠衣服、倒垃圾……这些小事都不用妈妈操心,因为有我在,可我就是不喜欢洗碗,总觉得洗碗很麻烦。

我还喜欢摘东西,回到奶奶家,我总拉着元雨姐去地里摘这个,摘那个,摘回来,我又吃不完,奶奶就拿它们喂猪,我看着猪吃,看他那表情好像在说:‘‘你真浪费,吃不完就别摘那么多,小心遭雷劈’’。把我吓了一跳,我想人也要节约粮食。

我还喜欢去野外,因为可以放松心情呀!在野外一眼望去一片绿色的海洋,一棵棵清秀挺拔,枝叶茂盛的树,好一派风光,一片片草地是那小草用自己星星点点的绿色,织成的一块块绿毯。这么美的风景,怎少得了鸟儿的歌声,听叽叽喳喳真好听呀!

暑假过得真快,有趣的事情可真多啊!快乐暑假使我用最佳状态迎接新学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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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读书的乐趣

全文共 8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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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是一种愉悦的体会,我们可以在享受中得到乐趣

读书是一种高尚的乐趣,我们可以在享受中得到知识;我读书,我快乐! 高尔基曾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它可以引导我们奋力前进,更上一层楼。多读一些好书吧,这样会使我们丰富知识,脱离无知,无论你走到哪里仿佛都有一种属于书的清香伴随着我们,书香弥漫。有文化底韵的人,都会给人一种清新的感觉,一种高贵的气质。书籍,它教导我们要脚踏实地,问心无愧地迈向成功。

书籍是人类的朋友,而读书则是人类的亲密朋友。在读书的过程中,我们能培养文化修养;若果经常地去研究,去读,去思考,便能从中央到地方找到新的知识点,正所谓“温故而知新”,还可以把知识点都牢牢地记住,就像刻在脑海里一样。“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只有多读健康有益的书,努力地学习,才能为自己幸福的将来奠定良好的基础。

读一本文学经典,诗情画意随即呈现眼前,如北朝民歌《敕勒歌》:“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描绘了北方大草原的辽阔,牧草丰盛,牛羊成群的迷人风光;如贺知章的《咏柳》:“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通过赞美柳树,进而赞美春天,讴歌春的无限创造力;如孟浩然的《春晓》:“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则表现了大自然的盎然春意和勃勃生机;如王维的《鹿柴》:“返景入深林,复照青苔上”描绘了鹿柴附近的空山深林在傍晚时分的幽静景色……诗词们都能让人陶冶情操,益人心智。读一本史书,一幕幕动人心弦的场面历历在目:“秦王扫六合”、陈胜,吴广起义、楚汉之争、汉武帝的大一统……它解开了紧锁历史的密码,打开尘封的史册,见证过往的兴盛和繁荣,发人深省。

读一本古典小说,艺术性和思想性结合的情景在脑海中泛起狂澜:罗贯中的《三国演义》描写了东汗末年和三国时期错综复杂的政治与军事斗争;施耐庵的《水浒传》歌颂了农民的斗争精神;吴成恩的《西游记》赞颂了人民蔑视封建统治、勇于反抗的精神;曹雪芹的《红楼梦》揭示了封建社会必然崩溃的历史趋势,耐人寻味。

读一本意义方长的书,能加深我们的理解能力,让灵魂感到冲突。“读书百遍,其义自现”。每次读书,都能秒趣横生,并从中得到可贵的知识。我读书,我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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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爱上读书初中作文

全文共 5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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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还是个乳臭未干的小孩,只能看着月亮当太阳,望着夜空数星星。而现在的我,求知的欲望是如此强烈。我爱上了读书,书就是我离不开的宝。

书籍,就像一片扁舟,带领我遨游知识的海洋;书籍,就像一把钥匙,开启我智慧殿堂的大门;书籍……是阅读使我爱上了书籍,也是书籍使我爱上了阅读。

无论是小说,诗集,杂志……我统统都爱看,因为里面总有值得看,有意义的内容。

阅读,让我领略了杜甫“会当临绝顶,一览众山小”的豪情壮志;李白的“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的真挚情谊;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悠然自得……阅读,让我感受到了海伦·凯勒对生活的自信和乐观,勇敢的精神;保尔·柯察金坚强的意志和对生命的热爱。即使身有残疾,他们仍抱着一颗感恩的心,不被困难与挫折吓倒,用微笑面对生活,书写属于自己的人生篇章。阅读,还让我知道了生活在一个和平年代是幸福的,没有战争的吞噬和战火的破窘。

我觉得自己就好像素有大熔炉之称的美国,将中西各国的文化融为属于自己的,富有民族风采的文化。在阅读中,每个字,每一个段落,每一篇文章,流露出的感情都是最透彻,最直接,最真挚的,牵动着我每一根心弦。

爱上读书,或许素昧平生,或许萍水相逢,你与作者心与心的距离也许会拉近。

读书,使我们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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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读书的乐趣

全文共 3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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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书,更爱读书,书中的内容使人充实,使人快乐。

古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喜欢各种各样的书。

我喜欢看童话书,喜欢听灰姑娘与白雪公主的故事,童话的结局永远是美好的,坏人得到了惩罚,好人则永远幸福的生活在童话中,世界的一切那么美好,使人情不自禁的说:“童话要是能成为现实,那该多好呀!”古人云:“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我认为书中有快乐相伴。

我喜欢读古诗文,我喜欢与朋友一起分享快乐,遍游徐州,与徐霞客一起周游列国,看奇山异石,与古代学者一起看朝代兴盛衰败。

读书,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当他们明白理解读书的乐趣时,可能已经后悔不已了,所以现在拥有眼前的一事一物一分一秒的人都要懂得去珍惜他们,不要让他们从我们的眼前悄悄的溜走。

我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因为书中的内容丰富多彩,并且使人充实,使人快乐。所以我们要像冰心所说的:“读书好”“读好书”“多读书”。

[读书的乐趣学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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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童年读书笔记初中生

全文共 3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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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带着这份好奇认真地读了高尔基著名的自传体小说中的第一部《童年》,在书中我看到高尔基真实地描述了自己的苦难童年。

小说的主人公阿辽沙三岁时失去了父亲,从此生活在多事的姥爷家里。阿辽沙从小心地善良,特别是在外祖母的影响下,养成了善恶分明,能爱能恨的性格。他勤于学习,刻苦耐劳,严峻的生活使他锻炼成为一个意志刚强、有理想、有作为的人。

阿辽沙啊!阿辽沙,你真是一个苦难的孩子啊!但是你的苦难使你变成了一个意志刚强的孩子,这一点让我佩服,并且你依靠自己的勤奋学习、刻苦耐劳,成了一名著名的作家。

读完这本书,我从阿辽沙那艰难的生活中学到了很多,与阿辽沙相比,我们的生活是幸福的,而阿辽沙的生活却是苦难的,可我们却生在福中不知福。我们要什么有什么,而阿辽沙却总是要挨打,我们是不是要比他幸福很多呢?答案是肯定的,看了阿辽沙的故事后,我将会更加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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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读书的乐趣作文350字

全文共 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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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 高尚的人谈话。 ”我觉得这句话真的很对。就 拿我最喜欢的《意林·小小姐》来说吧,书里 有许多励志又暖心的故事,给我接受不完美 的勇气,又给我前进的动力。 每当我翻阅这 本书时,书中的女孩就活灵活现地站在我面 前,教我正直、勇敢、诚实……

投入书海,烦恼忧愁统统不见;静下心读书,就会感到快乐。 当你找到属于你的那 本书时, 当你找到书中属于你的小幸福时, 你便会明白:书,是多么好的良师益友!

成长中的我们,可能迷茫,可能偏激,可 能懦弱,可能叛逆……此时的我们,最需要 一盏驱散雨季的灯、走向花季的门。 它就是 书,帮我们扫去成长中的迷茫,让我们在不 知不觉间变得勇敢、懂事、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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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重返狼群》初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3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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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妈”教子

您会爱吗?会爱您的孩子吗?

我知道您的答案是肯定的,希望文末的您也能骄傲的说:“我会爱。”

“狼妈”薇漪带回小狼时,第一次是用奶瓶给小狼喂食鲜奶的。结果,奶嘴被小狼生生咬断,奶瓶也摔碎了。凶猛如狼,岂会如此斯文饮食,薇漪想到老牧民曾说过,哺乳的母狼没有一个乳房是完好无损的。

这份坚持,这份忍耐,如果不是无私的爱还能做何解释?这一点,每个亲身哺乳的准妈妈都有体会。我亦曾,亲眼目睹,一朋友的小孩一口吮吸的那朋友瞬间满眼泪水打转。这个时候,每个妈妈都会爱,每一份爱都伟大。

小狼稍长点时,有次“狼妈”把小狼单独留在了家中。结果,回来打开房门的瞬间,惊呆了:

【米粉撒了一地,地板的压脚线被抠了出来,阳台上的植物成了残枝败叶,卫生间的卷纸被拖出来老长……洗衣机、电冰箱的电线被咬断了……写字台上全是狼爪印,蜂蜜罐倒翻,滚在桌边上,一罐蜂蜜所剩无几……】

面对四仰八叉的挺着大肚子在沙发上睡着安稳觉的小狼,“狼妈”无奈又溺宠的摇摇头,然后埋头整理。整理之后,已是深夜,精疲力尽,却还是费心的为格林准备着可口的爱之晚餐。

这样的事情,很多准妈妈都有经历。她们闪着圣洁之光的母性,指引着她们会有和“狼妈”如初一辙的做法。这时候,爱是天性,这份爱是那么的顺其自然而让人愉悦。

终于,随着时间的流逝,小狼一天天的长大。它能见到的活物,只有“狼妈”这个人,它狼的天性是它永远只忠于强者,攻于弱者。所以,它露出了锋利的爪牙,选择攻击这个救她、养它的母亲。“狼妈”是怎么做的呢?她知道这是狼的天性,她要让它成为狼,就不能用人性来要求狼性。所以,她没有骂它是白眼狼,没有剪掉它锋利的爪牙,而是把自己逼的像个正真的母狼一样,去战斗,去争夺,她狠狠的咬住狼的嘴筒,咬的一嘴狼毛,却也引得了这个狼子的俯首帖耳。

您呢?可曾想到您处于叛逆期的孩子。当您的孩子,第一次挑战您作为父亲或者母亲的家长权威时,您是火冒三丈,训斥打骂,口口声声念着:“竖子无礼”呢?还是冷静的分析、学习,在知道这是孩子成长的必经阶段时,耐心的开导,用心的等待呢?

有多少的父母,打着家教的幌子逃避着自己懒惰的事实。他们可以用心的教会牙牙学语的孩子喊出并不怎么真切的“爸爸”、“妈妈”,却无法接受孩子成长中的必经阶段。只因为,前一种爱,自然、轻松而不需要习得。后一种爱,却需要克服懒惰去学习,去摸索。

当“狼母”发现,小狼已经迫切到了需要交流的时候,她知道自己唤子的“呜呜声”已经不能再满足小狼了。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呢?就让他顺其自然吧,活着已经很难得了。我想我会这样想,也会这样做的。可“狼妈”不啊,她找来狼谷狼山的现场录音,结合自己的已有知识比照分析,再反复的听,反复的学,反复的练习、实践,直到她这个人“狼妈”发出的狼嚎与音频曲线几乎一致。意料之中的,她的狼子骄傲的发出了第一声正真的狼嚎。

您呢?当每一次看着孩子极低的测试成绩,您是怎么做的呢?训斥、打骂、抱怨?还是无奈的拉着脸,叹口气,已不自知的语言暴力道:“你就这个能耐了。”或者,虚伪的无所谓的笑笑,说句连自己都不相信的:“没事,下次一定能考好。”又或者,拿出一塌钱,立马风风火火的去给孩子报各种辅导班呢?这些都太容易去做了,因为多么顺其自然,合乎本性啊。

如果一个弱女子,能教会一只狼发出标准的狼嚎。那么您,又怎么好意思说自己不能帮助同为人的孩子提高一门成绩呢?你可曾,仔细翻翻孩子的课本,而不是以已经忘了,不会了来搪塞呢?你可曾,有认真看过孩子的试卷,仔细引导着孩子分析每一处的失分点呢?你可曾,心平气和的坐下来,耐心的听孩子分析自己失败的原因?你又可曾,为了孩子,愿放下你手中的手机,放弃你无用的社交,陪着她重新温习一遍自己已快要忘完的功课呢?

这些可曾,您多半没有吧,因为您总有无数的理由来反驳每一个可曾。比如,您需要赚钱,您没有时间,您没有那个能力那个精力;又比如,您认为您的钱大可以让辅导班的老师来为您工作,您以为分析试卷那种事都该是学校老师的职责。可您是否想过,您的一个孩子您都可以找到这么多不去努力,逃避懒惰的原因,管着五六十甚至更多孩子的老师会不会找到更多的原因呢?

当小狼的身体急速增长,“嗷呜———喔——呜—”的狼嚎夜夜在城市的上空响起时,“狼妈”的眉头再次皱紧。她知道,那个始终藏在心里的问题必须得面对了,钢筋水泥铸成的城市已经无处安放狼自由的灵魂,她必须得选择了。她找了动物保护组织,我们偌大的中国居然没有野狼救助和保护区,小狼要得到保护,必须漂洋过海送往英国;她去了动物园,刻当她看到那只被圈禁在小小牢笼中的老狼,一刻不停的在狼牢中跑着狼圈,厚重的玻璃上全是它的抓痕时,老狼悲哀、绝望、身不如死的眼神狠狠的刺痛了她的心,狼身可囚,狼心难困。她绝对不能懒惰的,将小狼送进这个集中营而一了百了。所以,她选择了那条最艰难的路,第三次迁徙:带小狼重归故土,助小狼重返狼群

您呢?当孩子提心吊胆又小心翼翼的告诉您,自己无法适应所在的班级,所在的学校时,您是怎么做的呢?无所谓的一番无用的安慰,道之:“适应,你要适应环境,适应了就好了”呢?还是,认真的聆听孩子的内心,仔细分析孩子的行为,再去学校拜访孩子的老师,咨询孩子的同学,考察孩子所处的环境,然后再做出最正确最适合孩子发展的决定呢?

我们总说适应,可如果让一匹狼来适应人的生活,不说根本就适应不了,就算真的适应了,狼也已经不再是狼。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狼和藏獒这对天敌,总算是能和平共处了。茫茫草原,小狼再也不孤独。但这世间最大的问题,就是总会有层出不穷的问题。

不久之后,“狼妈”悲哀的发现,本已能够娴熟捕食鼠兔的小狼,居然突然捉不到鼠兔了。原来,小狼生活在藏獒群中,耳濡目染的都是狗的行为习性。在捕食的关键时刻,本应屏住呼吸,禁声突袭之时,小狼却模仿着狗的做法,威慑骂阵,虚张声势,竖起狼毛大吼一声:“花”(狗叫声)。这哪里是捕食,根本就是报警嘛。

“狼妈”再次心情沉重的考虑到小狼的未来。她意识到:

养在獒群的小狼对自己的身份定位是模糊的,狼具有天才的学习和适应模仿的本领,小狼学了,却学歪了,适应了,但适应的不是它该面对的环境。现在,陪它脱离人群脱离獒群,进入严酷的草原,共同承担生存的压力,接受大自然的筛选已经迫在眉睫。

于是,强悍的“狼妈”再次选择了危险重重的一条路“孤身携子投狼群。”这是“狼妈”的第四次迁徙——荒无人烟的严寒草原。

您呢?想到什么了呢?您的孩子是否也曾在接受和模仿能力最强的时期,身边聚集了很多不被您看好的狐朋狗友,沾染了很多抽烟、酗酒、沉迷网游的不良习惯呢?您又是怎么做的呢?是粗暴简单的暴力镇压呢,还是如“狼妈”一样透彻的分析问题,直面问题,刨根问底后再陪着孩子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呢?古有孟母三迁,今有“狼妈”四迁,您可会,为了您孩子的优秀和未来而选择一迁吗?

鸟儿翅膀硬了,总要离巢。小狼长成了大狼,也要回归狼群。一路走来,“狼妈”携带着小狼躲父母、躲车辆、躲警察;离开小屋,离开天台,离开城市,离开人群;一起学习狼嚎,学习捕食,学习适应大自然优胜劣汰;更是一起忍冻挨饿,忍受病痛和环境的各种考验。要说不舍,“狼妈”最是不舍放小狼离去,要说不舍,小狼最是不舍离去“狼妈”。

然而,“狼妈”是这样说的:

“舍不得也要舍……狼不是宠物,人的陪伴绝不能取代它真正的同类,而且狼有自然交给它的使命……只要它能活的快乐,我有什么舍不得。”

这一段,我读哭了,看的是别人的故事,哭的是自己的心酸。

我知道,有很多如我这个年纪的同龄人读到这里,都会哭的。曾几何时,我们也如长大的小狼一样,梦想在自由的原野驰骋,可总有无数的舍不得,无数的各种道德框架,无数的人伦孝义,无数的哭泣,无数的恐吓,无数的示弱死死的将我们缠绕。直到,我们再也喘不过气;直到,我们疲惫的收起那颗自由的心,收起已经准备远行的脚步。然后,心知肚明的,以爱的名义圈禁自己的快乐,恰如离去又返回的小狼一样,收起锋利的爪牙,将自己的头颅摆正,等待爱的项圈来禁锢。只是,小狼“格林”多么幸运,她的“狼妈”最后还是忍痛割爱,收起了那已爱的名义编制的铁链,而给了它更无私的爱——自由。即使,一转身已是思念成灾;即使,一转身已知是永别。

您呢?但愿,您在孩子需要展翅翱翔的时候,能不以爱的枷锁,使他负重前行;能不已爱的美名,冠名自己的懒惰。

已是文末,您,还能骄傲的说“我会爱”吗?您,可也是,爱着爱着,就懒了呢?愿您不是,愿所有的父母都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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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初中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全文共 8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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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蜀吴,争汉鼎。号三国,迄两晋。”这是三国演义的大概内容。但其独特的内涵和姿态各异的人物形象确是千古的佳话。

初读三国我只知江山破碎,豪杰辈出,结盟立誓,谈笑风生,让我如此向往,如此痴迷。且看关公温酒斩华雄,张飞长坂震曹兵,子龙单骑救主。荡气回肠,仿佛历历在目。再读三国,我只知英雄悲剧处让我心酸,白帝托孤,一时的大意断送了整个国家的前程。诸葛武侯雄姿英发,羽扇纶巾,撑起一个国家,一片江山。

邓艾翻山越岭,来到了蜀国的腹地,却见诸葛武侯碑:二火初兴,有人越此。二士争衡,不久自死。可见他料到了未来之事,可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但我觉得他悲剧的地方让我伤感。出师未捷身先死,没能看到国家的繁荣,令人可悲。寇第斯曾说:“书籍乃世人累积智慧之不灭明灯,”读三国,就时刻能感受到它的光辉带来的温暖,它字里行间蕴含着一股震撼人心的力量。读三国,让人深刻体会到它透露出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匡扶社稷,兼济天下”的思想。这种思想与我内心深埋的理想交织、碰撞,产生共鸣,激荡出串串亮丽的火花,鼓励我为实现生命的价值而拼搏、前进……当我第三遍读三国时,我发现每个人身上都蕴含许多哲理,吕布的有勇无谋,见利忘义。即使他武功再怎么高强也绝对比不上关云长的忠义两全。曹操的从谏如流,求贤若渴奠定了他一统河山,号令天下的地位。

姜维的身先士卒,鞠躬尽瘁一统河山的宏伟志向,维持了蜀汉的江山。刘禅的无能却断送了这一切切的一切。看来贤明的君主永远比掌握大权昏庸的君主强。纵观历史长河,唯有任用贤才,远离小人,方可以使国家经久不衰,国泰民安。问何人仰天长笑,嗟叹历史,追逐日月,在书中探寻那不安的历史。千万读者此时定和我有一样的感觉,品三国战火,尝人间心酸,叹英雄早逝,恨未逢乱世,纵使一刀被斩,纵使尔虞我诈,也可驰骋战场,领略豪情壮志。

三国作为我们崇拜的对象,作为我们茶余饭后的佳话,已流传千古。现在更有易中天品三国,带我们区别小说与现实的差距,无论怎样,这一段刻骨铭心的历史将会永留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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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读书的乐趣作文700字左右

全文共 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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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生活中离不开书,书能让我开阔视野,也能让我增长知识。因此,书是我最忠实的朋友。

记得有一次,我在自己的房间里读书。妈回来了,我一点都没发觉。在我的房间里,只要我读书的时候,就是打雷我也不会听见的,因为我全身心的在读书。过了一会儿,妈走进我的房间说:“孩子,该吃饭了!”我坐在那里一动都没动,妈走到跟前推了我一把,我这才知道妈在我的身后。然后我跑到餐桌前匆匆地扒了两口饭,就对妈说:“我吃饱了。”说完,就回到了我的房间读起书来。妈拿我没办法,只好把饭端到了我的房间里,我一边读书,一边吃。

现在我正在看一本海伦.凯勒写的书,名字叫《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书中讲海伦.凯勒四岁时得了小儿麻痹症。但是她没有自卑,她以坚强的意志面对生活。读着这本书,我变得坚强了,不再像以前那样懦弱。如果一道数学题,我就算是想破了脑袋也要做出来。

名言说得好。“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不但带给我快乐,也让我学到了知识。

我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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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初中读书笔记摘抄500字

全文共 7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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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人日记》中"吃人"这个惊人的字眼一次又一次地出现在人们的眼前,鲁迅借狂人之口,令人们意识到封建主义"吃人"!这一振聋发聩的呐喊使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人醒悟了,震撼了!

文中一个不懂世事的疯子道出了世间的本质,而那些将“疯子”称为“疯子”的人却故意装作糊涂,明明干出一些吃人的勾当,却做起了“君子”。文中写道“他们一翻脸,便说人是恶人”,及其“翻天妙乎,与众不同”的处世原则更是将封建统治阶级颠倒黑白的本领描述的淋漓尽致。他们“想吃人,又是鬼鬼祟祟,想法遮掩,不敢直接下手”,这正是他们缺乏勇气的体现。他们“自己想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正如疯子对他哥哥的劝说中所说的一样:“吃人的人,什么干不出!”的确,吃人的人,什么干不出!为了吃人,竟连自己的同胞兄弟也要谋害。从中可以看出在封建社会中,少的是亲情,多的只是杀害、暴力与凶残。所以,小孩子,狗,医生,陈老五以及大哥,都在以同样凶残的目光看着“我”这块肥肉,他们要“育肥我”,然后再逼“我”自戕,这样他们“没有杀人的罪名,又偿了心愿”,多么狡猾无耻与凶残!更可悲的是我们的孩子们,他们何以有此等的心思呢?!无非是老子娘教的,“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吃人”,而如此无知善良的“我”也在无意中成了吃人的人,成了吃人的人“销赃”的同伙。所以他们将希望寄托于孩子身上,因此主人公在文章的末尾高声呐喊:“救救孩子!”

文中"吃人"这个惊人的字眼一次又一次地出现在人们的眼前,鲁迅借狂人之口,令人们意识到封建主义"吃人"!这一振聋发聩的呐喊使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人醒悟了,震撼了!

《狂人日记》一种自由的流露,一次正义的爆发。鲁迅先生的声音在那个充满恶臭、血腥味的封建社会,唤起了沉睡的人,沉睡的真的人,唤醒了整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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