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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阅读书籍作文通用七篇 作文【汇编20篇】

书,人们称之为人类文明的“长生果”,读书让人受益匪浅。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几篇有关读书的经历的作文,欢迎阅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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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名著四世同堂读书笔记

全文共 8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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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部中国现代长篇小说,以祁家四世同堂的生活为主线,辅以小羊圈中各色人物的荣辱沉浮,一个陷落的城市深深的刻画在脑海中,它揭示了日本侵略者残酷的暴行,表现了安于现状的人们心灵的震撼起伏和普通民众通过反抗传达出来的浓浓的爱国之情。

漫长的八年,发生在小羊圈的人们身上、一切北平人身上、一切中国人民身上的困苦屈辱不幸死亡反抗斗争,使我更深切地了解了中华民族的那段历史,那些从历史教科书上获取的比较抽象空泛的认识,仿佛有了血肉,而激发出无比的责任感、爱国心;虽然没有正面去描写大规模的战争场面,却仍然能使人深刻地体会到战争给人类带来的无穷的灾难,这部书堪称得上是中国版的《战争与和平》。

说到《四世同堂》,就不得不提里面那些很具有代表性的汉奸形象。"汉奸",这个在那个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他们只是目光短浅的爱财小人,为了财出卖了国家和自己的灵魂。他们风光,人们看着恨;但他们死,人们看着却不是想象中的痛快。"汉奸"是可悲的,因为没有了对国家的爱对自己的尊重,他们只是一些迷失了方向的可怜人。其实,他们因为日本人的到来而生,却没有因为日本人的撤离而亡,他们存活在很多人的潜质里,只是后来的社会不同了,"汉奸"不流行了,不流行并不代表就不再存在了。

钱默吟老先生是全书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不知道为什么人们总是忽略书中如此坚强的一个老人。撇开他的政治观点不说,单单他的坚强勇敢,就足以是全书一抹不容忽视的风景。钱老是个有知识有文化懂事理的人,这在那个年代是个不可多得的革命战士。在全书缓慢的节奏中,钱默吟是一个紧凑的神秘的形象,俨然为书增加许多铿锵之力。中国正是因为有千千万万像钱先生这样的人,才终于站起来走向光明。

读《四世同堂》,我被中国文化和中国文人所震撼、所感染。北平沦陷,这朵民族之花就会变成木头,为了让这株文化古树长青,它的枝枝叶叶、它的每一条根,哪怕只是细细的一小条,都拼命的抗争,虽然这株古树历尽摧残,但是终于没有枯萎,多少炎黄子孙用生命之血浇灌它,留住了文化之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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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红色书籍《青春之歌》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11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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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对于我们每个人,都是太短促了,也正是因为他的短促方才显得他弥足珍贵。

每个人都拥有青春,对于那些年过半百的人,“青春”给了他们的回忆和遐想;而对于我们这些年轻气盛的人来说,“青春”给了我们无尽的活力和憧憬向往。

青春之歌》是女作家杨沫的代表作。他通过描写以林道静为主要人物的一批进步青年在那个时代,那个背景下的年轻人的革命精神。这是一部全面反映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学生运动的长篇小说,展现了从“九一八”到“一二·九”这个历史时期,北京的一批青年大学生为了反对封建统治,抗击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拯救危难中的祖国而进行顽强的不屈不挠的斗争,真实、生动地揭示了一代知识分子走向革命的必由之路。当看完了这部作品之后,我深深地感受到他们那个时代爱国学生对祖国的热爱和真诚,他们的信念是那么的坚贞。

读着《青春之歌》,或许我们没有抗战时期那些英雄儿女动人事迹的切身体会,但是透过主人公林道静的成长和进步,我们依旧能够感受到在这场历史大风暴中,与我们相同的年纪,可他们却有着不一样的“青春”。主人公林道静出身于大地主家庭,但她不甘心当封建地主的小姐,不甘心当官僚特务的玩物,在她不断为个人的命运挣扎时,却遭到了一连串的打击——她自杀未遂,教书被逐,寻找职业四处碰壁……面对重重的挫折打击,林道静并没有放弃,尽管前行的路充满坎坷,尽管她知道这条路艰辛异常,可她只当这些打击、坎坷是丰富人生的元素来对待,从没放弃自己的命运,这种不服输的、大无畏的精神,在现在当真是一笔无价的财宝了。

试想现在的我们,“青春”到底被我们浪费了多少?就在我们的身边多少正直年少有为、大展宏图的青年却是那么“不堪一击”。面对一两次的打击,有人选择买醉,有人选择沉沦,更有甚者竟然选择死亡,你们难道就真的这么脆弱吗?你们如何对得起那随风而逝的“青春”?买醉的人酒醒后,依然迷途不返;沉沦的人乘坐的时候,却发现青春不在空伤感;而那些轻生者,或许你们不会再有后悔的感觉,但你们留给生者的是无尽的伤心和失望……不要把自己的命运的交给“命运”,而是要自己努力改写命运,尽管这条路很艰难,可你有青春,有冲劲,有干劲,还有什么好怕的,跌倒了再爬起来,就算是哭,那也要爬起来再哭,继续着自己坚定的脚步。

青春真的好似一首歌,有前奏,有高潮,有尾声。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奏响青春的每一个音符,让青春之歌响彻命运的每个章节。我们伟大的共产党,迎来她91 岁的生日了。翻开五千年的历史,我发现祖国的生命,记载了多少沧桑,却表现得如此顽强,那是一种标识,更是一种力量,一种精神,一种向往!回首往昔,在我们遭受外国人的欺凌时,祖国一次又一次地从危险困境中走出来,因为祖国心中有我们,有人民!祖国用伟岸身躯来保护我们,我们也要回报于祖国:永远爱你,保卫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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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阅读名著《老人与海》读书笔记

全文共 7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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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读《老人与海》,我并不喜欢这个故事。当时我还是个孩子,那不是我想看的故事。孩子喜欢闪闪发光的英雄,他们带着荣耀和战果来到故事的尾声。《老人与海》的结尾却什么都没有,老人静静的睡在家中,甚至让人觉得那不过是一场梦。

欣赏文学作品存在门槛:我把《老人与海》当作故事来读的时候,它于我而言是个糟糕的故事;等我过了那道门槛,把《老人与海》当作隐喻来读的时候,我能清晰地觉察到海明威想要说什么。在阅读中,最困难的事情是在隐喻和本体之间建立起直接联系。这个联系,就是“开门”的钥匙。

人们谈到希腊神话英雄阿喀琉斯之死时说:只能怪阿喀琉斯的脚后跟没有浸到神水,不然别人根本无法杀死他。

这句话让我一下子想起了初读《老人与海》的自己。那时候,我想说的话估计也类似:只能怪老头没有弄一条大船,只能怪老头不懂炸鱼的技巧,只能怪老头……就像做科学实验那样,对一个故事进行技术细节和可操作方案的分析,对于故事的真正寓意却毫无知觉。

阿喀琉斯作为无敌的英雄,需要一个致命弱点。这不是他母亲给他洗澡的方式需要改进的问题,而是必然如此。正如北欧神话里,英雄齐格鲁德用龙血沐浴,一定会有一片树叶落在他的肩膀上,让那里成为他的致命弱点——这和沐浴方式没关系。

一个人无论多么孔武有力、英雄盖世,他总有致命弱点——这才是这些故事真正想要表达的东西。重点不在于为什么不去弥补和遮盖弱点,而是生而为人就一定有弱点,有弱点就一定会遭受攻击。

所谓阅读理解能力就是这么一回事。看故事的“看”流于表面,读书的“读”则深入文本之中,挖掘出故事背后的寓意。欣赏文学作品的门槛,就在于一个人需要从“看”进化为“读”。

《老人与海》里,真正的主角并不是老人,而是让他衰老,让他疲惫,让他贫困,让他等待84天却一无所获,让他看到从未见过的巨大马林鱼也看到了希望,让他遭受鲨鱼围攻一夜之间失去所有,让他的大鱼变成嶙峋白骨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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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阅读吴承恩《西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8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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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由长安出发去到西天取经,经历磨难,最终取得真经,得道成佛的故事。西游记里的人物性格上大有不同,有意志坚定的唐僧,性格开朗的孙悟空,贪玩,好色的猪八戒,沉默寡言的沙师弟。

唐僧性格略微古板,但意志坚定,不为诱惑所动,从女儿国国主到玉兔精,一个又一个的诱惑,依然保持自己的意念,坚定自己的立场,不仅是这样,唐僧还是一个善良的人,光从土匪要杀他,他也放了人家来看,他似乎是怕那些人日后报复。但实际是因为他对佛法是铭记于心的。一个人的伟大不在于他能给人留下一时深刻的印象。在于他能给人一世深刻的印象。最终化为尘土,也有人赞颂他的精神,,以他的精神为榜样,立志超越他,这才是真正的伟大。

与唐僧不同,孙悟空性格开朗活泼,对事物的接受里也强,开始的孙悟空不服软,倔强,但好在后来他渐渐改掉了自己的小性子,变得有耐心。遇事知道思考。从一开始的没有大局观念,只顾自我感受到后来的经历九九八十一难后取得真经。我们可以发现他一直在进步。遇到事情也是比较机灵,勇敢的。对自己的两个师弟很包容。是这部作品中最核心的人物。

而猪八戒是一个贪嘴又好色,贪玩儿又意志不坚定的人物。对孙悟空略有不满,却害怕孙悟空每当被孙悟空,压榨、戏耍却总是不敢怒不敢言。也是一个很能惹事儿的人,挑唆唐僧念紧箍咒呀,让唐僧走出保护圈呀,惹的高老庄的麻烦事儿呀,全都是因为他才惹上的。而猪八戒又是一个“中心笑点”,他做的事让人忍俊不禁,捧腹大笑,还是一个喜欢做白日梦的人。稍微一丁点的诱惑,就开始做白日梦了。

对于我们来说,沙师弟好像没有什么深刻的印象。他不同于唐僧的古板,也不同于孙悟空的机灵。更不同于猪八戒的贪玩儿好色。他总是干着一些并不轻松的活。却没有任何的原因,对于唐僧一味的服从,对于两个师哥一味的开导。虽然在嬉戏打闹中没有他,但在解救唐僧上,他是仅次于孙悟空的。所以,沙师弟不是没有“镜头”,只是无法给人以深刻的印象。

《西游记》虽然是一个虚构的故事。其中有许多很有趣的情节,也有许多扣人心弦的情节。是一部让人印象深刻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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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阅读《西游记》读书笔记六百字

全文共 8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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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到《西游记》,大多数人都会先想到有着通天本领、敢大闹天空的孙悟空,继而是身体强壮、长相可爱的八戒,最后是只会做好人、深知佛理的唐僧。几乎是没有人会感觉到他的存在——沙和尚悟净。

其实,我曾经也是不太在意他的,谁让导演总是将在前线杀敌的机会都给了悟空和八戒,而悟净却永远只有喊“救命”的份呢!荧幕上的他就是个懦弱的人。

可今年暑假,我突然心血来潮地翻出名著《西游记》,准备看看原汁原味的西行究竟是怎样的,沙僧是否真的如此没有存在感。

终于,悟净的形象开始在我脑海中清晰起来……

他勤劳。西行奔波的路上,他永远是尾随其后。因肩上重重的行李走得有些慢,却从未停止过。他从不会像大师兄那样乱用法术,以减轻自己的负担,也绝不会像二师兄那样动不动就喊苦,耍小聪明。他的抱怨声从未存在过,真实存在的只有他一次又一次踩过青草,踏过沙砾,碾过冰雪的脚步声。

悟空好比是一匹能日行千里的良驹,世人无不惜无不爱,八戒就像体型硕大的黄牛,也能帮你干许多重活粗活。而沙僧则是沙漠里的一头骆驼,他没有日行千里的能耐,却可以穿越千里马望而生畏的沙漠;他没有黄牛的力气,但黄牛总是吃了睡,睡足了再干。而骆驼却即使几天滴水未进,仍可以踏着稳健的步伐,驮着货物,顶着骄阳穿过沙漠。

他是重情重义的,面对大师兄的怄气离开,他虽明白西行的路上亦会更危险,更艰难,可他从未说过放弃,也从未放下过肩上的担子,神不知,鬼不觉地离开。他只是忠诚的守候在一旁,不离不弃。即使是面对师傅被妖怪抓了去,大师兄在一旁无计可施,二师兄说着丧气话收拾行李打算回高老庄的场景,他也绝不会气馁,而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营救师傅,哪怕粉身碎骨。

沙僧的人生的确无趣,担子似乎是他唯一的伴侣。可假使没有他,谁能将这担子挑出十万八千里,而且毫无怨言?没有他,谁能保证悟空能心无旁骛地使出那些通天的本领,八戒能踏踏实实地过上多彩的生活?没有他,谁能保证西行的路能顺顺当当地一走到底?

生活中像悟净这样的人有很多,他们不哗众取宠,只是本本分分地做着那个最真实、也是最应当做的自己。

生命,需要彻悟一份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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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阅读史记读书笔记六百字左右

全文共 8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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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这本书,我觉得里面的故事样样精彩,而且每个故事都有深刻的含义在里面,把各国的兴衰都展现出来,让我知道古代的一些方方面面的事情。不仅这样,里面的人物刻画看得栩栩如生,让我知道每个人的谋略,每个人的性格。

短命的秦王朝,没看之前觉得秦朝不是很强大吗?它把另外几个国家全都统一了呀。势力不够大吗?看完后我知道了,这个秦王赢政小时候因他爸爸成了赵国的人质,所以在赵国尝尽了人间的苦难,他的城府渐深养成了不好的性格疑心。记仇。暴躁。

在还未统一六国时他有励精图治的目标,可是统一后不久,秦始皇就开始放纵自己了,不再像原来那样努力而是甩了手,原来百姓们还算幸福的,可是由于他用大量的金钱去建自己想要的王宫,百姓生活开始艰难起来了,可是正在享乐的秦始皇并没有意识到危险地来临依旧如此,并且脾气非常暴躁,一不顺心就残杀百姓。看到这里我真想大声告诉秦始皇“您就不能像以前一样发奋图强吗?要想让自己国家长久,一定要爱戴自己的臣民呀!”

鸿门宴的故事相信很多人都熟悉。刘邦为人很好很宽厚,喜欢结交好朋友,不管别人犯了什么错,都会以礼相待。而项羽呢?恰恰相反,很辣毒不爱交朋友,很阴险脾气也挺暴躁。不接受别人的建议因而丧失了绝好的机会,因而王位就跟他失之交臂。你在看看刘邦由于他的性格和举止赢得了别人的爱戴,大家都追随着他。用现代话说“人缘好”。从这就可以看出来,你对别人好,别人不会忘恩负义的。

刘邦建立了汉朝之后,他的妻子吕后心狠手辣,皇上渐渐没有喜欢她了,夫妻之情有些疏远了,刘邦像把戚夫人的儿子立为太子,吕后并没让戚夫人得到利益,还是让自己的儿子当上了皇帝,自己的儿子当上皇帝已经该心满意足了吧,可吕后并没有放过母子俩,并用最残忍的方式报复,用毒酒害死如意。砍掉戚夫人的四肢,挖掉她的双耳双眼,放在坛子里丢在猪圈里,这简直就太狠毒了。妒忌别人,今后也得不到好,心太狠会有报应的。

史记这本书使我受益无穷,对待别人要有一颗宽容的心,善待朋友,不要妒忌别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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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个人阅读读书笔记

全文共 30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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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斯特洛夫斯基是俄罗斯人,出生在乌克兰西部边陲的沃伦省的一个贫苦的工人家庭。尼古拉的一生备尝了饥寒之苦和人格的屈辱。而尼古拉在1930年始,历时三年,终于完成了这部不朽名著《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写的是主人公保尔`柯察金生活在一个贫穷的家庭里,当时正是一个黑暗的社会,西蒙`彼得留拉统治下的波兰白军奸淫拐虐,无恶不作,保尔早就恨死那些人了,他从小立志,要成为红军的一员。在保尔十六岁的那一年,他和他的朋友加入了红军,实现了他毕生的愿望,他加入了红军后,为党奉献了他的一生,最后不幸双目失明,全身瘫痪,但他凭着坚强的斗志开始文学创作,并且取得了成功。

当时的社会是黑暗的,全是贵族的天下,当保尔还在上小学的年纪时,就因为犯了一点错,就被赶出了学校,于是保尔只好到外面去打工,每天都要烧水,劈柴,擦茶炉,擦刀叉,提脏水``````其实这对于这个未成年的孩子来说已经够累的了,但是更过分的是“做得不好就得挨耳光”,把虐杀犹太人当作是“消遣”``````

保尔有许多正义的朋友:冬妮亚,司涅古尔科,瓦莉亚 ,哥哥阿尔焦姆,军人波利托夫斯,勃鲁扎克,朱赫来``````

冬妮亚她虽然是有钱人的女儿但是她却毫不在意保尔的身份,和他做朋友。

司涅古尔科在绞刑台面前慷慨陈词地说的那番话。瓦莉亚在死亡面前毫不畏惧,昂起头唱的歌。都使人敬佩。

哥哥阿尔焦姆,军人波利托夫斯 ,勃鲁扎克,他们每个人都有一个家,但是他们为了党甘愿付出自己的生命,能体现出他们舍 “小家”救 “大家”的大无畏精神。特别是哥哥阿尔焦姆,他为了弟弟保尔可以牺牲一切,毫不踌躇。

我从“我已经这样浪费了十个月的时间,这就够了。”中体会到了军人朱赫来对时间的重视,对革命事业的忠贞和执着。

而文中的主人公保尔是一个很特别的人,当保尔听到游击队在发枪,呼吁全民族与波兰军作斗争时,非常兴奋,这表达了保尔对这个不公的时代的憎恨,对生活的向往和追求对党的事业的支持。当保尔不幸被捕,波兰白军对他严刑逼供的时候,保尔仍没忘记自己的志愿,一直不肯招供。我从这里可以看出保尔是一个坚贞不屈,面对恶势力毫不畏惧,敢于与恶势力作斗争,为党作出贡献的人。当保尔病倒的时候,他的身上仍然戴着一个磨破了的乌克兰共产党主义青年团第九六七号团证`一个红军战士证明书,一张红军团长给他的嘉奖令的摘录,上面写着:“对英勇进行侦察工作的红军战士柯查金予以嘉赏”。一张给他的哥哥的亲笔纸条。以上的行为看出保尔随时都在准备着为革命献身的准备。后来,保尔的左眼瞎了,但他仍然想着前线的工作。有一次,保尔因为工作劳累而病倒了,委员会让保尔退职,给他领取安抚金的权利,但保尔却愤愤地拒绝了。保尔本该有了那些钱可以衣食无忧的,但他那对革命事业的热爱,追求,向往使他无法做到。在医生为保尔做手术的时候,他。还能说笑话,我们从中看到保尔乐观向上的大无畏精神。使我难忘的一句话是“在生活中,再没有比掉队更使我恐惧的了。”感受到了保尔献身事业的精神。“我永远要坚持到最后一卒,”保尔说。这句话显示了保尔坚持不放弃的性格特点。

这本书使我很感动,也使我受益匪浅,使我明白了什么叫执着,什么叫无畏,什么叫坚强,什么叫坚持,什么叫勇敢。

寒假的时候,我读了几本书,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这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书中的人物形象依旧清晰地浮现在我的眼前,给我留下了很深的感受。

这本书讲述了苏俄的历史以及人们的不断的斗争生活,本书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从一个普通的工人成长为一名无产阶级战士的。保尔从小就在社会最低层,他当童工,受尽折磨,是受朱赫来的影响而走上了革命道路。他由于从匪徒手中救出朱赫来而被捕,在战场上,他多次身受重伤直到最后双目失明。他经历了无数次的挑战和考验,但是这些,只是让他更加坚强。他最后虽受尽了伤病的折磨,可是依旧坚持写作。这些都反映出他那钢铁一般的坚强意志。书中的描写也十分成功,对景物、人物心理、环境的描写十分细腻,使人物形象非常生动。

我也了解了作者奥斯特洛夫斯基的生平,他在十六岁时参加了队伍,其间他因故身受重伤,右眼失明,后来在抢修窄轨铁路工程中患了重病,直到一九三零年,他左眼也失明了,但他依旧手写这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后又口授,请亲友笔录,历时三年,完成了这部不朽名著,引起了强烈反响。保尔这个人物形象其实就是作者自身的写照,这篇文章是以他亲身经历为基础提炼而成的。

这篇文章告诉人们,人要过一种有意义的生活,不要虚度光阴,碌碌无为;人一定要坚强,不要放弃。正如文中的一段话所言:“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对于我们只有一次。一个人的生命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整个的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3:前几天,爸爸给我买了一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主人公保尔。柯察金不顾一切地追求自己的梦想的精神使我非常感动。

小时候,他的老师瓦西里神父对保尔很坏,想方设法的把保尔给轰出了学校,妈妈只得替他找了份洗碗工的工作,结果因为替别人打抱不平也被轰了出来,还被毒打了一顿。哥哥又介绍他去发电厂工作,这时他遇到了红军朱赫来,他在朱赫来的说动下也成了红军。有一次,保尔在打仗的时候头部受重伤,医生又把他从死神手里夺了过来。随后保尔又和红军们一起打仗、挖铁路受了不少伤,经历了不少磨难,后来留下了后遗症,双目失明,左手和双脚麻木,不得不回去休养,后来去了母亲好朋友的女儿为妻。他的好朋友们也成了红军,有些英勇牺牲了。她在家里闲得不行,他就描写科托夫斯基骑兵师,书名是《暴风雨所诞生的》,由于双目失明,凡是写了的就要一章章背下来,妈妈很担心,就请了邻居加丽娅替保尔写字。小说写完后,寄了一家出版社,等了非常久,就在一家人快要绝望的时候,报社来了信,说很好,保尔的付出终于关于得到了回报。

这本书说了保尔虽出生贫寒,但坚持不懈,即使双目失明,四肢瘫痪,依然没有放弃自己的理想与追求。而我们从小就在父母的呵护中长大,受过良好的教育;保尔却从小受到贵族的蔑视,还要给别人做工,养活家人。四肢瘫痪后,还说服自己的妻子去当红军,自己则了却自己的梦想——写小说。在付出了汗水、心血、克服各种困难之后,小说终于受到人们的青睐!他们高兴极了

而保尔这种四肢瘫痪、双目失明后,还不放弃自己理想的精神难道还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文叙述一个名叫保尔·柯察金的普通男孩的短暂学习生活,还有劳作生涯。保尔·柯察金这个少年只有当时只有17岁而已,但是他的勇敢,是一般人做不来的。我佩服,我赞叹,他能忍受巨大的痛苦而从不在任何人面前流露。

有一些书塑造了革命者的鲜明形象,他们英勇无畏,刚毅坚强,彻底献身于革命事业,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保尔·柯察金也是这样,于是,我产生了做这样的人的愿望。虽然我是个女孩,但是,我觉得他的这种精神,不论男女老少,都应该学习。

说到这里,我不由得想到我们现在的小孩,大部分都是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幸福生活。可有谁想过,保尔·柯察金他以前的生活却是那眼个的艰辛。现在我们这些孩子,一遇到困难就退缩。比如说我吧,在路上踩到一块石头而跌倒,却总让别人扶,从来没自己爬起来过。为此,我感到非常的愧疚。

所以,从现在起,我一定要学习保尔·柯察金的这种坚强不屈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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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阅读老舍《茶馆》读书笔记

全文共 9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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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文章总给人一种扎根土里的稳重感。初读他的书是《骆驼祥子》,如今又读《茶馆》,先生书里带着老北京味儿的语言和描写的底层群众的生活又一次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茶馆》讲的是在新旧中国交替期间,以戊戌变法、军阀争战、新中国成立前夕三个时代为背景,通过茶馆这一典型文化聚集地发生的人生百态与风云变化。老舍以细致入微的观察和生动的描写带我们走进了那个光怪陆离的时代,接近那样特别的芸芸众生。

王利发是裕泰茶馆的掌柜。他是那个时代老北京市民的典型,世故圆滑,心眼不坏,但有一点自私和贪财。他可以说是裕泰茶馆的化身。他是懂得变通的,这一点,可以从裕泰茶馆的翻新和长存看出。他也是胆小怕事的,他不敢为了朋友出头,裕泰茶馆也一直贴着“莫谈国事”的纸条。然而纵然裕泰茶馆再改良,再翻新请戏台子请招侍,旧事物也走向消亡,最终裕泰茶馆被强占,王利发也上吊死去。

松二爷和常四爷是好友,都是裕泰茶馆的老主顾。他们的个性,从他们一出场就可以看出。“松二爷文诌诌的,提着小黄鸟笼;常四爷雄赳赳的,提着大而高的画眉笼。”松二爷是旧文人的典型,他爱国善良又胆小怕事,有那么一点点文采,但是不知道用到何处。常四爷健康正直,然而固执,不懂变通,所以在后期只能挑菜材上街卖,勉强糊口。

秦仲义是维新时期民族资本家的代表。他是有着实业救国愿望的大心胸的人。他变卖祖产,耗尽心血,创办起不小的企业,自以为能使民富国强。然而在那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民族资本主义的道路根本行不通。最终秦仲义的工厂在日本和中国的双重压迫下,被强行没收。一生爱国的秦仲义最终只落得个卖花生米的下场。

还有《茶馆》里的其他人物们,代表底层农民的康六,小妞和乡妇;代表顽固旧势力的庞太监,庞四奶奶;代表军阀势力的沈处长等人,他们一起构成了那个时代中国的社会。老舍先生把这些人物,三个时代高度浓缩在裕泰茶馆之中,使得《茶馆》这部话剧成为一个不可超越的经典。无怪乎曹禺先生曾说,《茶馆》是“中国戏剧史上空前的范例”。

1898年维新变法,1945年抗战胜利,中间大概近50年。50年发生了多少故事,数不尽的心酸。老舍《茶馆》的伟大之处,不仅在于它写尽了封闭的、妥协的、灰色市民的形形色色,点到了我们民族根性中最顽劣的一面,更在于他点明我们去深思在日新月异的社会如何自处,以及珍惜现在美好,谨记过去苦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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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拓展阅读读书的好处

全文共 4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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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家发现,读书给孩子听有五大好处;使孩子情绪变得丰富;听话;率直、感动;记忆词汇;增进母子亲情。

国内、国外均有研究人员对入学前已经学会阅读的孩子进行过调查研究。他们发现,这些孩子的家长有个共同的特点:他们很早就开始给孩子们读书,并坚持使之成为一种习惯。另外,读书还可以使孩子体验到关爱——在给孩子读书的过程中,孩子会靠近你,而你也会有意识地将身体移近孩子。通过你读书时的表情和动作,孩子学会了参与和分享。他可以帮助你翻书,可以共同体验故事中的情节,并且逐步训练了孩子的注意力集中的能力。如果在孩子出生的头几个月里,你忽略了这点,那么请你从现在开始,大声地给孩子读书。

一天当中,什么时间给孩子读书都可以,但是最好固定一个时间,比如可以是午睡或晚间睡觉之前的时间。固定时间的好处是可以更好地养成孩子的听书习惯。每次给孩子读书的持续时间需要依据孩子的喜好及年龄特点来定。在婴儿期,孩子的注意力集中不能持续很长时间,因此读1分钟以内的短书即可,需要选择内容简单、短小的书给孩子读。

要取得这样的效果,你要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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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喜欢读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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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非常喜欢读书,读书应该是我的爱好吧!我读过很多书,有《鲁宾逊漂流记》、《格林童话》、《木偶孩子匹诺曹》…………书籍给我的生活增添了一抹亮丽的色彩。

每当我读起书来,就会沉浸在读书的趣味之中。每个故事都像一块口香糖或是一块松软的蛋糕,我读得津津有味,却又舍不得一下子读完。

每一本书我都视若珍宝,我还会亲手给我的每本书,做上一支精致美丽的书签。小小的书签,记录着我读书的轨迹,陪伴着我读书的每一天。每次读到一篇文章中写得好的词句,我就用一个精美的摘抄本记下来。以后我写作文时就可以参考了。

读书可以增添我们的知识,开阔我们的视野。真是“书中自有言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读书也让我明白很多道理,董存瑞炸碉堡告诉我要热爱祖国。渔夫和金鱼的故事教会我,美好生活要靠自己努力获得。草船借箭的历史故事让我见识到了诸葛亮的神机妙算,我真佩服他呀!

我爱读书,书籍真是我的良师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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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我喜欢读书的作文

全文共 7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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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喜欢读书

语文老师告诉我们:“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是谁说的,我不记得了。

也许有小朋友不喜欢读书吧,其实,以前我也不喜欢读书,可是自从学会了拼音,认识了一些字后,我就爱读书了,现在我更爱读书了,因为读书不仅能使我认识很多的字,而且还能让我知道很多东西呢。

告诉大家个秘密,我已经有了一个自己的小书架啦!上面放满了书:有《安徒生童话》和《少年博览》,还有《十万个为什么》和《唐诗三百首》,书架的下面放着《弟子规千字文》等。每天放学做完作业,我都要看一会。

我和妈妈有个约定,每天晚上睡觉前,妈妈都要给我讲个故事。如今,我虽然自己会读书了,可还是喜欢听妈妈读书讲故事。全家人一起读书的时候,我觉得特别愉快。

现在,书就是我的宝贝,书就是我的朋友,书就是我的乐园。我喜欢读书。

篇二 、喜欢读书

书是历史经验的总结,书是社会文化的结晶。读书,可以彻悟人生道理;读书,可以洞晓世事沧桑;读书,可以广济天下民众…… 我从小学一年级起开始,就喜欢上了阅读,我喜欢读郑渊洁叔叔的童话,尤其是《舒克和贝塔历险记》、《皮皮鲁转》等让我爱不释手。皮皮鲁一家人的善良的心让我感动,而农民王生为了赚钱而不顾熊猫鲍尔的死活;一群强盗为抢到深海财宝,竟拿刀杀了自己的同伙…… 有一天晚上,我正津津有味地读着《大灰狼罗龙》,妈妈叫我睡觉了,我虽然嘴上答应了,可一会就抛之脑后了。妈妈写完教案后发现我还在看书,就狠狠的批评了我一顿,可是我不但没放在心上,反而在回味故事情节呢!这一本本有趣的书都像磁石一样吸引着我,它们使我懂得了人世间的真情,也看到了人间的丑恶……

当我迷茫的时候,书会给我指引正确的方向;当我饥饿时,书就是精神上的美餐;当我受到挫折时,书会给我自信!

[关于我喜欢读书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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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阅读小说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全文共 8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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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读上了《三国演义》这本书后,我认识了许许多多的三国英雄也明白了很能多故事,如刘备、关羽、张飞、袁绍、曹操《刘关张桃园三结义》《陆逊火烧连营七百里》《关羽温酒斩华雄》可是令我受益良多的,是《关羽温酒斩华雄》这个故事。

这个故事说了,董卓在汉山横行霸道,有一次令华雄到袁绍寨前挑战,袁绍派名将俞涉、潘凤出击,谁知都被斩了。关羽请战,却因关羽只是马弓手被袁绍大骂。曹操却酾上温酒让关羽壮胆,关羽要求先战后喝。关羽果然斩了华雄,并且回到寨时酒还尚温,曹操大喜。

关羽温酒斩华雄这一段写的栩栩如生,仅用几个词就写出了当时的激烈场面,鼓声大震,喊声大举天摧地塌,岳撼山崩,是这段的点眼之笔。酾提掷更写出了关云长的英勇、大胆。这也正是云长停盏施英勇,酒尚温时斩华雄。可见关羽比那些认为厉害的人要强好多。

《关羽温酒斩华雄》让我明白了,做人,不能只看表面和他的职位定一个人的才能,并且不能只欣赏地位很高的人,因为他们不必须是最棒的,或者真正的人才。天才在一些不起眼的人群当中,可能他的才能比地位很高的人强记多了,却只是还没被人发掘出来。这个故事还告诉了我:做人就必须做像关羽一个勇敢、有胆识、有自信、雄心壮志,不能贪生怕死、胸无大志。让我们也来当上个小英雄!

曹操招兵买马,会合袁绍、公孙瓒、孙坚等十七路兵马,攻打董卓。刘备、关羽和张飞追随公孙瓒一同前往。董卓大将华雄打败了十八路兵马的先锋孙坚,又在阵前杀了两员大将,十分得意。十八路诸侯都很惊慌,束手无策,袁绍说:可惜我的大将颜良、文丑不在,不然,就不怕华雄了。话音刚落,关羽高声叫道:小将愿意去砍下华雄的脑袋!

袁绍认为关羽可是是个马弓手,就生气地说:我们十八路诸侯大将几百员,却要派一个马弓手出战,岂不让华雄笑话。关羽大声说:我如果杀不了华雄,就请砍下我的脑袋。曹操听了,十分欣赏。于是,就倒了一杯热酒,递给关羽说:将军喝了这杯酒,再前去杀敌。关羽接过酒杯,又放在桌上说:等我杀了华雄再回来喝吧!说完,提着大刀上马去了。

关羽武艺高强,没一会儿,就砍下了华雄的脑袋。他回到军营,曹操连忙拿起桌上的酒杯递给他,此时,杯中的酒还是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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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喜欢读书高一作文

全文共 4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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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知识的宝库,书是知识的源泉。

记得很小的时候,妈妈就每天给我读书听。上学后,妈妈每天陪我读书,渐渐地,我读书的兴趣倶增。现在,我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迷。

在我的家里,有好多地方都放着书,书房里、客厅里、卧室里、阳台上,到处都有我喜欢看得书。每当闲暇时,我会随手捧起一本书,津津有味的读着,贪婪地吮吸着书中地营养。如今,读书以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从小到现在,我已读过许多本书有《十万个为什么》《一年级的小豌豆》《窗边的小豆豆》《西游记》《笑猫日记》等等······书让我们懂得了怎么做人,告诉我们真、善、美,让我们有一颗美好的、善良的、积极向上的心······

说起读书的感受,就像一个心情的口袋,变化无穷。有时害怕、有时担心、有时高兴、有时伤心。

一年级的小碗豆讲的是一年级发生的事情,读书不仅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思维提高了我的写作水平,还让我在心灵上获得了其他不能给的东西。

读书给我带来了无穷无尽的乐趣,我喜欢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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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阅读围城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18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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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罢《围城》,最爱的自然是唐晓芙,她犹如夏日池塘里的青荷,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活在那样一个时代,那样一个社会,她洁身自爱,不攀高比富,也不愿稍稍俯首,屈低自我的感情。仿佛在那个时代,那个社会,举世皆浊而其独清,举世皆睡而其独醒。

喜欢唐晓芙,那么自然会喜欢她在书中的一句话。她在拒绝方鸿渐时说:我爱的人,他在遇到我之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我!她不能忍受自我去喜欢一个有过去的人,即使她就喜欢着这个人!不喜欢当下很多人宣扬一生只谈一次恋爱会遗憾;也无法理解那些几个星期换一次男女朋友的人;感情不该是奢侈品,而就应是必需品。但是那里所说的感情,绝不会是那些频繁换男女朋友的人所认为的庸俗的感情,而是绝无仅有的真爱!

从小到大,未曾接触过感情,并不仅仅仅是因为父母亲的反对,也是因为从未遇到过一个人,让自我觉得能够一向就这样走下去。我信奉一生一次的爱恋,信奉唐晓芙的`从空白开始,信奉那个对的人会在对的时光来到,无需刻意寻找,刻意制造任何机会。而那个人,只要一牵手,你就明白,那是幸福!

方鸿渐自诩深爱着唐晓芙,之后跟其妻结婚时,不也是一样的义无反顾,那算得上什么感情,唐晓芙爱错了人,幸而并没有屈低自我的感情!

配得上唐晓芙的,就应是这样一个人,他不必须要多英俊,多富有,多有权势,但是他必须务必没有过去,甚至在被拒绝之后,他也就应为其终身不娶;他务必在思想和行动上一齐爱她,甚至愿意为了她放下一切;他务必保证自我的爱不会因为任何人任何事而动摇;他不只就应让她相信自我,更就应让他相信未来!

围城里还有一段话,甚是喜欢。

拿到一串葡萄,你会从好的开始吃还是从坏的开始吃?按理说,从好的开始吃的人理所当然就应比较乐观,因为他所吃到的每个葡萄都是所有葡萄里面最好的;而从坏的开始吃的人,理所当然就应比较悲观,因为他所吃的每个葡萄都是所有葡萄里面最坏的。但事实却恰恰相反因为从坏的开始吃的人,他还有期望;而从好的开始吃的人,只有怀念。

现实正像吃葡萄,往往有其两面性。你所认定的好,或许恰恰就是坏;而你所认定的最糟的境遇,或许就是期望。所以在你身处所谓的幸福时,你要心怀忧患意识;而在你身处险境时,你要学会看到期望。但更重要的是,你要学会分清是非好坏!

#702634阅读围城读书笔记600字6 #702634 Read the siege reading notes600 words 6

《围城》是钱钟书唯一的一部长篇作品,该作品凝聚了他对社会腐败、学术堕落的感叹,堪称一部现代版的《儒林外史》。

钱钟书在文中塑造了方鸿渐、赵辛楣、苏文纨、孙柔嘉、李梅亭等鲜活的人物形象。我印象最深刻的应该是故事的主人公――方鸿渐,对于他,我更深的感触应该说是同情。钱钟书对方鸿渐的描写可谓是出神入化,但最终却为他选择了一个悲惨的命运。方鸿渐出生在一个中产阶级家庭,强烈的好奇心促使他走入了围城般的社会。在城中,他感受到了社会的不如意,但想要出去时,却发现城门已经关闭了。抱着无奈的心情,他一头钻进了婚姻、事业和家庭的圈子里。在婚姻的围城里,他爱上了博学多才的苏文纨,但对方的漠然却注定这是一场失败的的单恋。颇有心计的孙柔嘉利用他的同情心,成就了他那并不美满的婚姻。在事业的围城里,方鸿渐同样也不如意,他经历两次转系后大学勉强毕业。在岳父的资助下,他踏上留学之路,却因无心学业而与一纸博士文凭失之交臂。为了搪塞岳父及家人,只好买了一张假文凭交差。生活所迫,回国后的方鸿渐和赵辛楣等人一同踏上了前往三闾大学的求职之路,学校虽地处偏远,但绝非一方净土。清高孤傲、无所作为的方鸿渐终于在十几个知识分子间的勾心斗角中败下阵来。

方鸿渐的性格特点决定了他在围城中的格格不入。方鸿渐自视清高,手持的却是一张假文凭。自我感觉颇好的他,课堂效果却死气沉沉。正是他对自己过高的估计,使他越来越不如意,也使他在围城里陷得越来越深。他渐渐感受到了自己的无知,以及和别人的差距,转而在心中筑起了一座新的围城,一座自卑的围城。其实,这大可不必,只要能认识到自己的不足,虚心求教,并对生活的不如意微笑面对,那座虚幻的围城也就自然消失了。生活中,也有人时常抱怨社会的不公,对生活比自己好的人十分的羡慕,万分的嫉妒。与其嫉妒他人,不如踏踏实实做好份内之事,要相信,机会总是垂青于有准备的人。自视清高或一蹶不振,都不免使人走上方鸿渐的老路,抱憾终生。

还是那句老话,社会是围城,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我们又何必让自己的心态处于围城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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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作文:我喜欢读书

全文共 7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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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问我:天下万物,你最喜欢什么?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我喜欢读书。是的,我喜欢读书,因为读书在我的心目中是一种幸福、一种享受。

我喜欢读书。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博采,足以长才,培根如是说。其怡情也,最见于当一个人独处幽居,读名著时为书中精彩的描写拍案叫绝之时。其博采也,最见于与同学争论问题时不时地旁征博引,大有“天文地理,无一不通,三教九流,无所不晓”之势。把同伴说得服服贴贴之时,心中便升起一种幸福感:读书真好。其长才也,最见于处事判事之时。书中学到的公理、定律等知识在这里都大放光彩,两点论、两分法、一分为二等哲理在这里都大显神通。

我喜欢读书。孔子说:“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知者。”只有感到读书的乐趣,才能乐于勤奋学习。一本好书犹如一位相知的朋友,只要一打开书,我就会完全沉浸在收获的喜悦之中。这时,世界就向我款款走来,我一睹再睹了孔圣人的睿智渊博、诸葛亮的神机妙算,领略了林肯的善良和伟大、莎士比亚的泉涌文思、鲁迅的笔法、毛泽东的豪情壮志……读书使我蹒跚于大师们洋洋洒洒的文字间,好不惬意,好不快活。我漫步于先哲用心血凝成的结晶中,认真思考,认真汲取,真是高兴。

我喜欢读书。书,魅力无穷,它将历史写就,它能揭示未来。读书丰富了我的生活,也开阔了我的视野。我读书倾向于寻求一种心的指引,寻求生活的一面镜子。面对一本好书,我在不断地剖析自我,洞悉灵魂,一种顿悟的惊喜,一种痴迷的恋情,一种未有的体验,一种说不出的好感觉,尽在其中,美不胜收。

哦!我喜欢读书,它能使我更加充实自己。着名作家肖复兴致语高中生说:“亲爱的中学生朋友们,失去什么都可以,唯独不能失去人生只有一次的青春;赢得什么都不重要,更重要的是赢得知识。”为此,我要珍惜人生只有一次的青春,抓紧时间读书,读好书来提高自己,丰富自己,充实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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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喜欢读书的作文400字

全文共 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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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喜欢运动,有人喜欢乐器,有人喜欢书法……而我呢,整天懒洋洋的,不爱动,就喜欢阅读。我还没认字时,就喜欢看连环画;刚上幼儿园学拼音时,开始喜欢看注音读本;刚学会汉字时,又迷上了图文并茂的书籍;而现在呢,就喜欢看厚厚的文学书。我走路看,躺在床上看,灯光下看,车厢里看,上厕所看,现在鼻梁上已架起了一副三百度的近视眼镜了。我时常看得走火入魔。看到幽默有趣的地方会不知不觉地笑起来;对书里的坏人会愤怒地大骂起来;看到我崇拜的英雄牺牲了,又会忍不住哭起来……所以爸爸妈妈常称我是书呆子。记得有一次,我在学校问同学借到了一本好书,就迫不及待地在放学回家路上看了起来,对前面的状况浑然不知,差点撞上了电线杆,然后又闯了红灯……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才回到了家。还有一次,我凑钱买了一本《鲁滨逊漂流记》。星期天,我捧着它正津津有味地看着,突然,肚子一阵剧痛,我拿着书赶紧跑到卫生间,我被鲁滨逊的聪明机智和勇敢顽强深深地吸引了,一个小时不知不觉过去了,妈妈看我这么长时间还不出来,就敲门大声吼道:"赵文鑫,怎么这么久还不出来,是不是又看起书了?"我被这一声吼叫吓了个激灵,赶忙把书放在洗衣机下,然后从容地打开门,但是妈妈一进门就"搜查"起来,最终,没逃过她的"法眼"。经我求情,我那宝贝书才得以没有被没收。阅读,开阔了我的视野,陶冶了我的情操,丰富了我的知识。我爱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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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阅读《围城》读书笔记及收获

全文共 10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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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意愿大多如此。这是钱钟书的长篇小说围城中的一句话。将这本书所要表达的内容以精极简的字概括出来。

围城中的人物性格很鲜明。善良却又轻浮孟浪的主人公方鸿渐,做作虚伪的苏文纨,可爱青春的唐晓芙等等。凸显了社会各层次各个不同的人物形象,当然在其中,我认为方鸿渐的人物设定十分的耐人寻味。方鸿渐性格懒散,依赖别人,在欧洲利用丈人家的钱上大学后随意懒散。大学时更是转了三次系,由社会学系转为哲学系,后又转为中文系。除此之外,又换了三个大学,生活懒散,四年后返乡一无所成,便买了一张克莱登大学的假博士文凭。至此,他进入了他人生围城的第一步。

回国后,他情场事业都不顺利。先是在回国的轮船上鲍小姐的有意勾引,对鲍小姐心生爱恋,但当他们下了船时,鲍小姐的有意疏远,是他对鲍小姐有生出恨意。之后方鸿渐与苏小姐一直纠缠不清,他认为苏小姐是最理想的女朋友,有头脑,有身份,两人十分亲密,但方鸿渐却觉得他的情谊到此为止,方鸿渐将他们两个比做两条平行的直线,无论彼此距离怎么近,拉得怎么长,终合不拢来成为一体。面对苏小姐的表白心意,他始终没有回应。直到他遇到了苏小姐的表妹摩登社会里那桩罕物唐晓芙时,他便一见钟情,坠入爱河,但唐晓芙却说,我爱的人,我要占领他的整个生命,他在碰见我之前,没有过去,只留着空白等我。

这句话便注定了方鸿渐,终究是不会和唐晓芙走到一起的。在爱情这个围城里方鸿渐始终在其中打转。在他爱情失利的同时,他的事业也并不顺利。她与赵辛楣等人一同踏上了三闾大学的求职之路。在这条求职路上,他饱受排挤,终究还是被解除了教师的职务。在她事业正受打击的时候,孙加油的出现仿佛一道光射进了生活,孙佳柔的故作温顺,让方鸿渐又一次陷入了这个爱情的围城中,并且在围城中迷了路,找不到出口但是婚后他终究发现了孙佳柔真正性格最终他勇敢了一回,与孙嘉柔离了婚。这次她终于冲出了婚姻这座围城。

导致方鸿渐这一悲剧很大一部分在于他本身的性格懦弱,对家庭的懦弱,对婚姻的懦弱到正符合和那句法国的谚语。婚姻是一座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进不来,城内的人也出不去。文中的方鸿渐怯懦,没有和命运抵抗的勇气,任由命运摆布,最终也还是逃不出这个围城。其实围城在现实生活中也还是无处不在的,并且无时无刻不围绕你。父母的耳提面命,对我们的期待,老师的谆谆教诲,尝试我们在自己人生的围城中迷失了出口的方向。很少有人会根据自己的意愿在围城中真正的找到出口。但即使这样,我们也要保持我们心中所向往的事情,梦想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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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阅读《围城》读书笔记及收获

全文共 8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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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了围城,不得不说,这确实是一部精彩的、有深度的、不可不读的经典小说。

在看之前,我除了知道这部经典之作的名字和作者外,甚至连主要内容都摸不清楚,在老师的推荐下,我去买了这本书。刚开始感觉是看不懂,但是对后面的内容有无限的幻想。所以,怀着始终不变的热忱读完了整本小说,十分诧异的发现小说中的”围城”竟是指婚姻。“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在当今这个流行“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句话的时代,真没想到早在上世纪中叶,就有一位站在时代制高点上的伟大的作家,以高雅幽默的方式提出了这个观点,而非当今这般庸俗。凭借作者对生活细微的观察、丰富的阅历以及深刻的感悟,足以成就一部让肃然起敬的传世之作。

整个故事的情节是出人意料而又在情理之中的,主人公方渐鸿的一切遭遇——毕业、失恋、任教、结婚……无疑不都是在“围城”内外进进出出,这一切的目的也不过是要阐发结婚就如身陷围城一样。但我想方渐鸿到底娶的不是自己的意中人,因此婚姻的不美满似乎还可以理解。而钱钟书先生如果让他与心上人唐晓芙成为眷属,婚后再吵架闹翻,那么“如果取了意中人也不过尔尔,结婚后发现自己取的总不是意中人”“围城”会不会更加牢不可破呢?不过作者是偏爱唐晓芙的,不愿让她嫁给方渐鸿。尽管这样,其实《围城》还是一样的精彩。

事实上,这座无形的围城始终是存在的,只是钱钟书先生把三十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言之凿凿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当代社会,竞争激烈,高手如云,存在的明争暗斗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其实,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拚杀,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得丰富。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

最后,我还想说一句读后感,愿我们能好好的把握好,珍惜好今天的生活,这样我们的生活会更快乐更美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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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喜欢读书的

全文共 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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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读书喜欢从书里了解海的世界,探索太空的奥秘,书还带我回到过去,探访张飞、关羽,书又带我飞到未来世界,想象更美好的生活。我读书的故事也有很多,如同春天的百花一样,每一件都是那么的美好、有趣儿。

其实,我刚上小学那会儿,并不是一个爱看书的人,因为我觉得读书无聊,经常还有不认识的字。每当妈妈让我去读书时,我浑身就像长了刺一样,坐立不安,心情也不好。但是,没过多长时间,我居然爱上了读书,除了老师推荐的,班级订的,我还让妈妈给我买了许多爱看的书。

记得有一次,我坐在茶几旁,一边用小叉子吃着水果,一边翻开《装在口袋里的爸爸》,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我和书里的小爸爸一起踢足球、一起去马戏团,一起做好事……我完全被书迷住了,居然拿起叉子就往嘴里送,天哪!一口咬在了叉子上,这时候我的脑子才从书里走了出来。

现在,我每天睡觉前都要读一会儿书。无论什么书,它都是我无声的好朋友,它将让我的世界里少了一个又一个的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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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阅读小说《活着》读书笔记

全文共 9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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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

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家民党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

福贵经历了人生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这部小说的确让我感到沉重,我觉得《活着》是一部超越个体情感而站在人类关怀的高度进行的创作。人的一生都不会风平浪静,会经历无数坎坷风雨,但人就是要默默得为了活着而忍受。

这个看似荒唐的理由却充满了对生命价值的肯定和人文价值的关怀,任何理由都不是人放弃生命的理由和借口,这个简单却又充满思辩色彩的道理被余华用小说的形式进行了活生生地诠释。“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老人唱道:少年去游荡,中年去掘藏,老年做和尚。”

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

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成长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自己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在艰难中活着,在活着中享受艰难!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千万别为自己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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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快乐阅读书香暑假作文

全文共 10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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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记得曾经有人说过“书是学生最好的老师”并且在初中期间我们还学过许多关于读书的文章。所以我们应该多看书。书的作用有很多种比如说:能陶冶情操、开阔眼界等。对于刚升入高中的我们,读书更是必不可少的,每天读一篇文章不仅能中加我们的文化底蕴而且对我们的写作水平有很大的好处,所以我奉劝大家应该多读书。

小时候,我不是特别爱读书,因为孩童爱玩的天性我整天不招家,因此那时的我对阅读也没有很大的兴趣。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对知识的渴望也越来越深,当然填补这种渴望的最好也是最有效的方法当属阅读了!开始只是抱着一种试试看的想法,随便找了几本我比较喜欢的书读,但随着一点点的深入,我竟然爱上了阅读,喜欢上了那种沉溺在一篇又一篇的散文,诗歌 故事中的感觉,那种让我陶醉的感觉。

转眼间几年过去了,而现在说起书,我书柜里的书总是整整齐齐的被我摆在那里。每次读书前我总会擦拭一下书上的尘土并且顺便翻看几页。从中选一些我没看过或很长时间没看已经忘得差不多的书认真地开始读起来,每完一个篇文章后后我都会细细回味从其中散发出来的那诱人的知识的气味。有时我读的会连旁边的声音都听不到,我会目不转睛地看,品味着作者的心情和感想。有时读书如痴如醉,一读就是一个上午,容易忘记时间。读书的时候,我的心里会感到一种很舒服的感觉。

在读书的时候我会保持一种安静的环境,来为我更好的加深印象,而且我还会在书上作批注,画些好词好句。我爱看的书是科技和探索类的,时不时的就上学校图书馆理解两本,如果在学校没有我还会在网上搜索一些科技或探索一类的书籍。虽然学习生活十分忙碌几乎没有多少时间看书,但是这丝毫不减我对读书的热情。

虽然可以去学校图书馆借阅火上网上浏览,但我跟喜欢去书店里阅读或买几本自己喜欢的,或许是因为更喜欢读自己的书吧!

新华书店是一家平凡的小书店,没有华丽的外貌,只有简单的装修风格却透露着浓浓的温馨气息。书店里一排排布置得当的书架,装的尽是满满一箩筐的知识,五花八门,浓浓的书卷气,令人心旷神怡。

走进书店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映入眼帘,虽然繁多,但却被细心地排列过,从生活到学习,从古代名著到现代小说,从军事到文艺等。如果你经常去那里,你会发现不知道哪个角落里就会与一个人静静的坐在地上,目不转睛的读着手里的书,他是那麽聚精会神,仿佛天塌下来都与他无关似的。或许我我喜欢去书店真正原因是喜欢书店的这种气氛。

现在各家各户都有了电脑,和电视了,这让我们很少又机会通过书籍来了解世界了。所以我真心希望大家能多读书,品味书中的那美妙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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