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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阅读书籍作文通用七篇 作文【实用19篇】

书,人们称之为人类文明的“长生果”,读书让人受益匪浅。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几篇有关读书的经历的作文,欢迎阅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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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读书的作文

全文共 4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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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读书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我喜欢读书,因为书可以给我带来很多知识。我喜欢读书,妈妈和爸爸也经常鼓励我读书。所以,他们给我买了很多书,有作文类、科普类、故事类和寓言类等。刚读书的时候,有很多字不认识,经常读不懂,我先把这个生字标出来,然后,弄懂读音和字义,然后再熟读。我读书入迷的时候,连吃饭和睡觉都忘记了。一天晚上,快8点了,正巧我读到了《爱美的梅花鹿续写》的最后一节,这一节是决定梅花鹿是否能生存下来。可是,这是妈妈逼我上炕睡觉,我没有办法,只好听妈妈的话,去睡觉。我想出了一个主意趁妈妈出去时将我的那本书偷偷的拿过来,藏在被子里用手电筒照着书,直到看见梅花鹿逃出来狮子的魔掌,我才舒了口气,安心的睡觉了。

通过读书让我有很多收获。读《十万个为什么》,让我知道了为什么太阳东升西落,为什么人们称大脑为“迷宫”,通过读《鲁宾逊漂流记》我知道遇到困难不能放弃,应该敢于面对;通过读《历史的选择》我知道了先烈们的事迹,知道我们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

书籍是人类的朋友,也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老师”,我喜欢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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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喜欢课外阅读书作文

全文共 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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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去年开始,爷爷就给我订了《东方少年》这本书。这本书内容很丰富,而且很好看,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所以,我很喜欢

有一次中午,我正在看《东方少年》,我看到了《女巫的魔法帽》,觉得很好看,爷爷叫我吃饭,我都没有听见。过了一会儿,爷爷来房间里催我,我才依依不舍地把书放下,去吃饭了。到了餐桌上,我用筷子把菜夹到碗里,然后端到房间里去。一边吃,一边看书 。

还有一次,是一个暑假的晚上,我起来上厕所时,发现才12点钟,上完厕所我就上到床上想继续做美梦。可我躺在床上,一点睡意也没有。我就偷偷的跑进了爸爸妈妈的房间,爸爸妈妈正在睡觉。我想:反正现在也不想睡觉,不如看一下书吧!我就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可是一下碰到了床头柜,发出了响声。我赶紧把书放到床头柜上,准备往外跑。过了一会儿,爸爸妈妈好像没醒。我就从床头柜上把书拿下来,回到我的房间,一页一页地看。我看完了这本书,看了一下手表,都3点钟啦!于是,我就接着睡觉了。

我就是这么爱看书,以后,我还要坚持看更多的书。书就是我的良师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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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喜欢读书600字

全文共 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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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会看见一个眼睛大大的、脸蛋红红的,长得胖胖呼呼的小女孩,她就是我,我特别爱看书,一看就看好长时间,我看书的时候可认真了,下面和我一起来看一看我的读书史吧!

“丁零零”下课铃响了,大家兴匆匆地跑出教室,唯独我一人坐在座位上,拿出我带的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虽然外面同学的嬉闹声很大,但我还是有那种“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定力,正当我走进书的世界的时候,张雨珊轻轻地在我背后拍了一下,吓得我猛一回头,张雨珊笑嘻嘻地说:“你看什么这么入迷呀?

和我们一起去玩玩吧!”我生气地说:“你干嘛在我看书的时候拍我呀!没看见我正看得入神吗?”张雨珊说:“你真是重书轻友,求你了,就陪我去玩一下吧!”我说:“我可没那闲工夫,我还要看书呢!”张雨珊拿我没办法,说:“那我就陪你一起看书吧!

”于是陪我一起看了起来,张雨珊笑了笑,说:“想不到这本书还这么好看呢!”我得意地说:“那是当然,我带的书可全是经典。”“丁零零”又一阵响亮的上课铃打响了,我赶紧收起书,开始上课……回到家,我又捧起我的那本书看了起来,只听这时爸爸大喊一声:“开饭了!

”这时,我还在爱不释手地看着我的那本书,妈妈走过来,说:“‘小书虫’,开饭啦,快去洗手吃饭。”我慢吞吞的站起来,眼睛还舍不得从书上离开,直到妈妈生气地从我手中夺下书,我才撅着嘴,很不情愿地来到水池旁洗手,洗完手,来到餐桌前,匆匆扒完碗里的饭,又回到书桌前,看起了我那本书。

每天做完作业后,上厕所都会拿着自己的书,看了起来,连睡觉前都要看一下自己的书才能入睡,因为用眼过度,不知被妈妈训了多少次,但过不了多长时间,我又恢复了老样子,为了看书,都不知和妈妈玩了多少次“捉迷藏”,妈妈现在对这件事情更加重视,对我的看书时间进行了规定,唉,看来我又得想新招,不然,甭想多看一会儿书了。

看了我的介绍,你愿意和我这个“小书虫”交朋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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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阅读老舍《茶馆》读书笔记

全文共 9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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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文章总给人一种扎根土里的稳重感。初读他的书是《骆驼祥子》,如今又读《茶馆》,先生书里带着老北京味儿的语言和描写的底层群众的生活又一次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茶馆》讲的是在新旧中国交替期间,以戊戌变法、军阀争战、新中国成立前夕三个时代为背景,通过茶馆这一典型文化聚集地发生的人生百态与风云变化。老舍以细致入微的观察和生动的描写带我们走进了那个光怪陆离的时代,接近那样特别的芸芸众生。

王利发是裕泰茶馆的掌柜。他是那个时代老北京市民的典型,世故圆滑,心眼不坏,但有一点自私和贪财。他可以说是裕泰茶馆的化身。他是懂得变通的,这一点,可以从裕泰茶馆的翻新和长存看出。他也是胆小怕事的,他不敢为了朋友出头,裕泰茶馆也一直贴着“莫谈国事”的纸条。然而纵然裕泰茶馆再改良,再翻新请戏台子请招侍,旧事物也走向消亡,最终裕泰茶馆被强占,王利发也上吊死去。

松二爷和常四爷是好友,都是裕泰茶馆的老主顾。他们的个性,从他们一出场就可以看出。“松二爷文诌诌的,提着小黄鸟笼;常四爷雄赳赳的,提着大而高的画眉笼。”松二爷是旧文人的典型,他爱国善良又胆小怕事,有那么一点点文采,但是不知道用到何处。常四爷健康正直,然而固执,不懂变通,所以在后期只能挑菜材上街卖,勉强糊口。

秦仲义是维新时期民族资本家的代表。他是有着实业救国愿望的大心胸的人。他变卖祖产,耗尽心血,创办起不小的企业,自以为能使民富国强。然而在那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民族资本主义的道路根本行不通。最终秦仲义的工厂在日本和中国的双重压迫下,被强行没收。一生爱国的秦仲义最终只落得个卖花生米的下场。

还有《茶馆》里的其他人物们,代表底层农民的康六,小妞和乡妇;代表顽固旧势力的庞太监,庞四奶奶;代表军阀势力的沈处长等人,他们一起构成了那个时代中国的社会。老舍先生把这些人物,三个时代高度浓缩在裕泰茶馆之中,使得《茶馆》这部话剧成为一个不可超越的经典。无怪乎曹禺先生曾说,《茶馆》是“中国戏剧史上空前的范例”。

1898年维新变法,1945年抗战胜利,中间大概近50年。50年发生了多少故事,数不尽的心酸。老舍《茶馆》的伟大之处,不仅在于它写尽了封闭的、妥协的、灰色市民的形形色色,点到了我们民族根性中最顽劣的一面,更在于他点明我们去深思在日新月异的社会如何自处,以及珍惜现在美好,谨记过去苦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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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历史书籍读书笔记

全文共 1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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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清朝三百年》内容简介:清朝历史三百年,给我们留下了众多扑朔迷离的谜团:努尔哈赤的长子褚英为什么被杀?下嫁的大清公主幸福吗?玄烨是怎么当上皇帝的?宫女是要在宫里呆一辈子吗?宦官和宫女能“成亲”吗?安德海是如何死的?李莲英到底又是怎么死的?清朝是怎么选美的?满汉真的不能通婚吗?鳌拜是怎么死的?曾国藩真的是癞龙转世?袁世凯是怎么死的?孝庄是不是嫁给了小叔子多尔衮,她死后为何不进清皇陵?道光的陵墓为什么在西边……太多的谜团吸引着后人去揭开那神秘的面纱,一睹其真实的面目!

图说清朝三百年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大清王朝十二帝,在清朝近三百年里,他们究竟干了些什么?幽居深宫的后妃,在太液池边面对月光倾诉了多少哀怨?延续大清血脉的皇子公主,为争夺皇权爵位在金銮殿前留下了多少刀光剑影?还有那陪伴君王身侧的宦官宫女、官场沉浮的肱骨大臣,他们为大清三百年的青史,留下了几丝痕迹?……图说清朝三百年,说的是一个逝去时代的缤纷史实,留下的却是深刻而不失生活的况味,清朝历史书籍读后感。

图说清朝三百年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我们每个生活在现世的人们其实还是对于这个三百年的朝廷充满着好奇。我们也许看过了不少的文字版本记载,但是我们并没有能够很详尽地找到一本真正归纳总结了清朝那时候的人活着事的书籍。然而,现在居然有了这么一本书,可以来弥补我们的这个小小的缺陷了。《图说清朝三百年》看书名,我们便可以对书中的内容有了一个大致的圈定。这是一部话说清朝的书籍。而这部书籍的一大特色便是有别于其他的历史类书籍,它全方位地采用了图说的形式来展现一个过去的朝廷。读这样的书籍,读者可以更加形象和直观地认识那个时代的演变和发展。引用书中编辑的评价,这本书就是通过独特的视角来审视末日王朝,全方位展示清朝世态万象。通过这本书的阅读,我看到了很多以前的史书并不能看到的清朝故事。很多的内容其实都是题外话。但是,正是诸多的题外话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清朝故事,读后感《清朝历史书籍读后感》。没有这些又怎能让我们认识一个真真正正的清朝历史呢?一个朝代的内容和话题实在是太多太多。而图文并茂的展示,让我们读者可以有一种全新的感知和震撼。尤其是书中的很多话题也许以前还并非如此归纳总结般地展示在我们的面前。

夜,我还难以入睡。我的心就像波浪一样跳动。原因只有一个,最近,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叫做《清朝历史》。

这本书很具体地讲述了清太祖——爱新觉罗?努尔哈赤。如何带领兵队统一女真部,和明兵抗衡到清恭宗——爱新觉罗?溥仪被-迫退位的三百年中的每一个故事,像放电影一样,一遍遍在我脑海里重复播放着。一个个精彩的故事又展现在我的眼前。书中讲了由努尔哈赤,皇太极,顺治这一段打天下的血泪历史可见,因为前朝政权腐朽,天下百姓民不聊生

于是,大清铁蹄踏进了中原,在努尔哈赤的基础上,顺治帝登位后稳定政策,统一天下,开始了清朝的盛世,经康熙帝,雍正帝,乾隆帝,这些皇帝的开明统治,大清开始了盛世。直至乾隆晚年,由于奸臣和坤当道、农民起义、设置文-字-狱。使得清朝向衰败靠近。

虽然嘉庆与道光也是个勤于政务的守成君主,但也挽回不辽大清已经入膏盲的状态,至咸丰后,同治帝幼年入主,由于懦弱无能,大清开始了由慈禧垂帘听政、把握朝政,误国亡国的荒诞历史。光绪帝18岁亲政,他富有年轻人的进取精神,愿意接受新思想,“不甘作亡国之君”是这位年轻气盛的皇帝的意思。1900年八国联军攻入北京,清朝已为残喘之年,再加人民起义。终于在1912年,溥仪被-迫宣布退位。清朝结束了他长达三百年的岁月,中国进了入民-国时期。从此,皇朝自此完……

看了这本书之后,我感慨万分,清朝带着盛世,悲痛走到了最后。

我最敬仰的皇帝就是康熙皇帝了。从康熙皇帝的一生:8岁登基,14岁亲政。16岁智擒了鳌拜,23岁平定了三藩叛乱,,平定葛尔丹叛乱,签订“尼布楚条约”……等等,我崇拜他,不是因为他的荣华富贵,而是崇拜他的军事才能,我只会和别人硬干,说硬干,其实胆小如鼠。他还慎用人才,我呢,只会看别人脸色,说的话。我发现我有时很自私。有人在求助,我看都不看一眼,就走了。康熙他特别关心民生。想到这我终于知道康熙为何能创造盛世了。

当然,我认为这本书是很经典,这本书像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向我们倾诉着他的喜,怒,哀和乐。向我们倾诉着这三百年他是如何走来的。他告诉后人大清三百年的历史不可轻视,任何一个朝代都要经过时间的洗礼。他不可轻视,中国历史更不能轻视!

你认为我说的说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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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阅读文学四世同堂读书笔记

全文共 4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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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先生是一位有着复杂思想的人,文如其人,这使老舍先生笔下的人各有各的心理,各有各的思想。

四世同堂》嘛,就得先从祁家的最年长的辈说起。祁太爷应该算是封建百姓的性格,思想保守,却对生活有着自己的见解,自可成一派,这要就是像他说的那样:“只要准备三个月的干粮咸菜,便是天塌下来也没事儿。”

接着是祁家孙辈,祁家长孙瑞宣是一位可敬的教师,也算是血性男儿。他在洋学堂时,一位神父说:“中国已无力回天。”他因此义愤填膺,一气之下辞掉中文教师之职。但是他的一腔爱国之情与报国计划因祁太爷的阻拦而付诸东流。我读后感到惋惜,但为此也对他感到钦佩。

祁家三孙瑞全也十分爱国,他因为情感原因而十分矛盾是否出城抗日,但是最后还是毅然出城,策划抗日。

还有冠家的冠晓荷也是一个人物,只不过他卖国求荣投奔日本人,做了汉奸。他阴险狡诈的性格更是在老舍先生的笔下尤为突出。

当然老舍先生笔下的人物还有许多特性鲜明的人值得我们品味。让我们欣赏、品味这本旷世名著,感受这些形形色色的人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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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个人阅读读书笔记

全文共 10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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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早就知道三毛,对她却不了解,看这本书也是因为寝室正好有,闲来无事打发时间用,但是却没想到能让我有那么多的惊喜,也让我第一次有了一个喜欢的作者——三毛。我一直相信从一个人的文字中可以看到作者的样子、她的性格和他所构建的世界,同样,看这本书,我也能看到三毛和荷西的爱情,以及遥远的沙漠生活。

对我来说,看文学作品重在他的故事构建上,不论是文学创作还是生活随笔,其中应该有一个固定的系统,情节的跌宕起伏,结构安排必须能吸引人却又不散漫,文字最好也能轻松而不压抑,从这些上看,这本书无疑是和我口味的,三毛说过,她是在翻看美国的《国家地理杂志》时,一种莫名的情感的引导让她与沙漠结缘的,偶尔我也会默默地觉得,很庆幸她的这种情感,也很庆幸她对沙漠生活的那份深刻领悟。

因为是随笔,三毛用文字记录着在撒哈拉的生活,也记录着撒哈拉人民的生活。

在文中,三毛刚到沙漠时,在满目苍黄的陌生地域,跟着荷西,不防备的提着一枕头的现金到处跑的样子,最能让人深刻感受到她不拘泥的性子,也是在最初让我感到对她有亲切感的地方,也正是这样不拘泥,坚强的性格让她在这片土地上灿烂的生活着。不适应丑陋的房屋,便用自己的想法改装,不喜欢邻居们向自己借东西时的“过分不客气”和自己去借东西时的“过分生疏”,却又能一直努力地帮助小孩子们学习、甚至无师自通的做起医生来,在与偷看海边的女人洗澡被发现后却能平静的说是日本人干的,这样的三毛似乎一直用行动来诉说着她对生活的乐观,她和荷西朴实而深刻的爱情故事,以及她的活泼坚强。从刚到沙漠的不适应,到最后离开的不舍,一直用文字来述说着那份感情的升华,也让我在这些生活的琐事中似乎能看到了一个在夕阳西下的沙漠里微笑着的他。

这里是淳朴的,却也是艰苦的,在炎炎烈日下的沙漠里四处望不到几个人,8岁小女孩姑卡便能结婚,人们不敢拍照,因为那会偷走灵魂,生病了不愿意去医院,小孩子也不会认字,往往三毛和荷西一个小小的举动在这里都能变得很先进,这里的人们的落后和无知让我感到深深的伤感。然而,也正同样是这样的落后,奴隶的存在,哑奴一家的悲哀才更让人觉得无奈。然而,除去伤感和无奈,沙伊达的悲剧却更加震人心灵,甚至让人潸然泪下,那么多人围观着,却没有人帮忙,大家在看热闹,在狂欢,这样的场景却更加深刻鲜明的展现了那里的人们的落后于无知,让人更有一中“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感受,在这篇文中,三毛没有描写战争,却有一种更加紧张的气氛,让我们可以不仅能看到,更能深切的感受当时的撒哈拉的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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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喜欢读书作文300字

全文共 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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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读书,因为书是知识的海洋,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可以在书的海洋里学到很多知识。

我家里有很多书,有作文类、科普类、故事类、寓言类、文学类等。但我最喜欢看的两本书是《名人故事》和《恐龙星球大探秘》。《名人故事》这本书讲了很多古今中外名人的事迹,如统一天下的赢政、流芳百世的发明家诺贝尔,让发明改变世界的爱迪生、救世济民的医圣张仲景、运筹帷幄的张良、中华千古圣人孔子等等。名人的事迹多的说不完。另一本书《恐龙星球大探秘》介绍了三叠纪时代恐龙的种类、奇特的外形、独特生活习性。比如:始盗龙、埃雷拉龙、板龙等恐龙。这让我对庞大的史前生物充满好奇,真想去那个时代一探究竟。

因为我爱看书,所以大家都叫我“小书虫”。只要到书店和超市有卖书的地方,我就忍不住要看一会,舍不得走。书是知识的源泉,书带给我无比的快乐,我喜欢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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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欢读书

全文共 2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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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家诚

人们都说书是一盏灯,只有打开它才能照亮世界。书是一位老师,它会教我们各种各样的知识。可我觉得书是一扇窗户,只有打开它才能看到世界,因此,我特别喜欢读书

一天,我“消灭”完作业后,已经八点多了,我趁妈

妈还以为我在做作业时就偷偷看起了《装在口袋里的爸爸》,看书时主人公快乐,我也快乐,主人公忧伤,我也忧伤,就这样看着看着到九点了。妈妈过来看我为什么还没有做完作业,我被妈妈逮了个正着,骂了我个“血喷头”。还有一天,我带了一本,厚度约一个橡皮檫六倍的口袋书,准备在我朋友讲游戏规则的时候看,最后因为看得太投入了,搞得我连朋友讲的什么都不知道。

我就是一个书呆子,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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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喜欢读书初二学生作文

全文共 6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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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读书,书是一位“隐形人”,当你真正感受到它的时候它就会伸出手来帮助你。

像我们这一代的小孩,因为有了电脑、电视、手机,书渐渐的离我们远去。你可知道一年级时的我,晚上一写完作业趁着爷爷在看电视,就会偷偷地看几眼。有时会被电视节目吸引地不能移开视线挪不动脚步。直到有一天妈妈发现了我这个秘密。从此,只要我偷看电视,妈妈就会说:“赶快读书去。”其实从小我也看书,看的是很幼稚的动画书,里面的内容对自已毫无用处。

记得我第一次真正读的书是《101个经典童话》。那时候我还小,根本读不进去,妈妈时不时瞟我一眼。她不在时我就玩玩具,她在我就假装看。后来,我喜欢看书里面的图片,觉得图片很是有趣。最后妈妈发现我真的是看不进去书,就把故事念给我听,有时候妈妈没念完的故事总让我牵肠挂肚。心急的我忍不住捧起书自已读了起来,这样很快就讲故事读完了,心里也舒畅了。

后来,我渐渐发现书和动画片一样生动形象,那一个个文字似跳跃的小精灵吸引着我。自从我开始自觉读书,妈妈成天笑嘻嘻的打心眼里高兴。读书是好,可读书哪里好?我说不上来,反正如同着了魔一般读着。读到现在我的作文写的异常的好,老师常常说:“这是你写的吗?好精彩、好生动!”我心里仿佛灌了杯蜜水,甜滋滋的。著名诗人杜甫曾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现在的笔就如同有个神仙牵引着写出一篇篇美文。

如今我爱上了读书,书让我尝到了甜头。书,是一把金钥匙,可以带着我们开启智慧的大门,是一位良师教会我们怎样与人交流。我一辈子都想伴着书一直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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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阅读曹雪芹《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8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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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一首《葬花吟》让多少人心悲意恸。一曲《红楼梦》,唱出了一个时代的悲喜兴衰。当大雪落的白茫茫一片真干净时,以往的繁华富贵仅有留在薄薄的书页中了。

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这是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国运昌隆,皇恩永续,似乎一切都欣欣向荣,万象争辉。少有人看到,整个社会从最底层至最上流,皆是一番淤泥拥阻,浑浊不堪的景象。底层百姓失田弃地,难以维持生计。不愿受辱遭害的,毅然别过人间。硬挣着命活下来的,不是被官府算计,就是被大家族盘剥,最终也免不了悲惨的命运。大家族间更是利益纠葛,为了钱势互相倾轧,争权夺势,与官府沆瀣一气,弄得民不聊生。就是家族内部也是无休止的勾心斗角,最终还是难逃家破人亡的结局。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花知是谁?林黛玉喟叹的不止是她一个人的悲哀,也许不久后的他年,不光是这倾城倾国的林妹妹,就是这天下无二的大观园内的一草一木也怕是不知何处去了吧。世间的欢乐终归于幻灭,回想起来,也可是是做了一场梦而已。纵使清纯洁净如妙玉之类,也终究落得个狼狈退场。在那个污浊不堪的时代,有谁能够出淤泥而不染呢?个人的悲剧如流沙攒聚,渐渐汇成无限的沙漠了。他年葬侬知是谁?不知。慢慢风尘把它们都埋葬干净了。

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这是最凄凉的一句联,也是林黛玉对自我结局的最为精准的预测。《红楼梦》是一出悲剧,剧中的每个人都被牢牢困在命运的蛛网上。有的人在奋力挣扎,筋疲力竭。有的人早已放弃抵抗,迷迷糊糊地等待毁灭的到来。他们的悲剧并非巧合与偶然,而是与整个社会的沉沦密不可分的。预言从一开始宝玉梦游太虚时就得见端倪。不然,高鹗何以续作后四十回?何不读出大团圆的皆大欢喜的结局?宝黛二人是天上仙灵转世,死后自会幻化作仙灵重归天界,可那些血肉之躯呢?还是一朝春尽,终归尘土。

由此看来,一部《红楼梦》的内涵太丰富,叫人无法全部参透。一首《葬花吟》又怎能概括得尽?真真是红楼一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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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学生阅读课外书读书笔记

全文共 8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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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真的,我不喜欢余华这个人的文章,在我看来他的文章太过鄙俗,就算这些文章是在真实反应社会的某种黑暗面,但我还是更倾向于鲁迅的批判和马克.吐温的戏谑。

《活着》这本书是余华为了教会我们,人要好好活着这个道理,他说:“……《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我必须承认这句话很经典,但我的想法和余华的完全背道而驰。

我完全不认为父母给了我生命就是让我一味地活着,像行尸走肉一样活着有什么意思?这客气地说,余华是个过度珍惜生命的人,也就是贪生怕死的人。当然我不是在说生命是不值得珍惜的。同样一条生命,他可以在死亡的洗礼中把生命的意义升华到极致,也可以把生命尽可能地延长,最后神不知鬼不觉地消失在尽头。相对于后者,我更倾向于前者的毫不畏惧,和死亡的绚烂。

我不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是为了我的灵魂而选择活着或死亡。只是为了活着而违背了灵魂的本意,这是令我发指的。就像浮士德把自己的灵魂出卖给了恶魔,从那时开始浮士德就已经死了,纵使他出卖灵魂是为了换取知识和青春,他也已经亲手把自己扼死了。

有人说,生命是流星,一瞬即逝。但我却可以用死亡的火焰把我的生命变为烟火,变为昙花,纵使只有那一瞬的美丽,因为灵魂轰轰烈烈的演绎,我把那刻骨铭心的美变为永恒,留在人间。

烟花给了天空一个最唯美的微笑,然后为这微笑而被撕碎开去。

我就是在追求这样残破的美,但我也很清楚,这个世界上像我一样可以为了灵魂而舍弃一切的人是少数。

在普通人的眼中,灵魂不过是人死前后体重0.000046克的差异,从而将灵魂的重量定义为46微克。然而灵魂到底存不存在,人从哪里来,又该往何处去,天堂是否真的向人类敞开,通往天国的阶梯到底在哪里?之所以这些成为人类千年的难题,只是因为时间有多少灵魂想要被拯救,想要得到救赎,从而人性中的善与恶,一切的一切,全部纠缠在这46微克中,被沉重的锁链羁绊,浑浊了再沉淀,沉淀完再浑浊,不断地周而复始,永恒地循环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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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学生阅读《傅雷家书》读书笔记

全文共 10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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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雷家书》是一本非常有意义的书。我在老师的要求下读完了他,并做了两次读书笔记。虽然不是自愿去完成的,但是读完了仍使我受益匪浅。

不过这受益匪浅,是不同于别人的。曾看过一个人这么写:“它不仅让我们懂得怎样做一个好孩子,更重要的是让我们懂得怎样做人,怎样对待人生,并且能更加了解父母的心理是什么样的,便于沟通。”我不认同。这本书带给我的是另外一些东西——大概是对做人处事沟通中问题的一些想法吧。

因为这本书是傅雷给他儿子的家信,也就是说这是父母与孩子之间的沟通,所以我先选了这个题目作为开头。

人与人之间的沟通是不能够控制的。我本身与父母的沟通并不是很好,但是我认为做一个好孩子那样就能跟父母有很好的沟通。那么问题就来了,好孩子是什么?

好孩子是个定义。一个人人都熟知的定义类似于文明礼貌,有教养,学习自觉认真,成绩优良,这样的。从父母的角度考量好孩子就是顺我所愿,听话乖巧,学习扎实认真,多才多艺,能得到羡慕最好能带点名利什么的。从孩子的角度讲好孩子就是成绩优异,性格好,人缘好的人。无论是从哪个角度出发,好孩子都应该乖。对,没错,父母就是喜欢乖孩子沟通,因为那样子的孩子不会让他们操心,能够很体贴,能够去了解他们的心理到底是什么样子。就跟个傀儡一样,我认为那样是没有意义的,所以我认为做孩子不应该是一个好孩子,可以有叛逆,因为这很正常。乖是不对的。但是并不是说乖是不用的。沟通是两面化的沟通是从两面出发的,如果发生了问题,应该是从两方出发解决,而不是一方面的退让,那个退让的一方不应该是孩子,也不应该是父母。

沟通就是这样,应该是公平公正的,而不是什么我要揣摩你的心去了解你的想法,这样说出来的话,就不会让你难受又能和平的解决事情。教育对于教育这个问题,专家研究了很久,有各种各样的答案,什么扮弱,补强,诱导,冷淡,受挫,放手,纵容,赏罚,制冷,包容,鼓励,哎,太多了,我个人认为,好未来和好现在是不可兼得的,就对这些东西是比较反感的,我认为教育不是一种束缚,不是一种准则。

孩子的成长是需要家人去陪伴的,而不是需要冷冰冰的教育和各种各样的方法去让他明白他的学习是有多么重要,或者说他做人要怎么做。读后感·但是如果要在社会上立足,双向解决是不可能的,有家人陪伴你长大也是不可能的。要做的只有微笑,因为这是做人之道;包容,包容一切,,去给别人赔笑;坚强就是难受,也要平静,笑着说泪不过只是生理现象罢了。

感谢这本书和我的生活,告诉了我这些有点残酷的生活之道。

也对这种本书说抱歉,明明是一本健康阳光向上,包含着真善美的书,呃,却被我解读出了一种很怨气很冰冷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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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喜欢读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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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非常喜欢读书,读书应该是我的爱好吧!我读过很多书,有《鲁宾逊漂流记》、《格林童话》、《木偶孩子匹诺曹》…………书籍给我的生活增添了一抹亮丽的色彩。

每当我读起书来,就会沉浸在读书的趣味之中。每个故事都像一块口香糖或是一块松软的蛋糕,我读得津津有味,却又舍不得一下子读完。

每一本书我都视若珍宝,我还会亲手给我的每本书,做上一支精致美丽的书签。小小的书签,记录着我读书的轨迹,陪伴着我读书的每一天。每次读到一篇文章中写得好的词句,我就用一个精美的摘抄本记下来。以后我写作文时就可以参考了。

读书可以增添我们的知识,开阔我们的视野。真是“书中自有言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读书也让我明白很多道理,董存瑞炸碉堡告诉我要热爱祖国。渔夫和金鱼的故事教会我,美好生活要靠自己努力获得。草船借箭的历史故事让我见识到了诸葛亮的神机妙算,我真佩服他呀!

我爱读书,书籍真是我的良师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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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个人阅读读书笔记

全文共 16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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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某个年龄你总会知道,能够彻夜陪你聊聊的人越来越少,要么顺从年龄,要么圆父母的梦,身为子女的适龄男女总会被长辈追问“谈恋爱了没?”等等问题。突然意识到在这个年龄,工作和学业都被轻视了,而恋爱则提上了日程。然而独自拼搏早已习惯了一个人的我们又该怎样开始一段恋爱,又该怎样谈恋爱呢?来自英国作家阿诺德的这本《谈一场不分手的恋爱》将为我们解决恋爱这件“小事儿”。

初见这本书是被封面吸引,暖暖的粉红色让人可以憧憬到恋爱的甜蜜。本书的作者阿诺德是一名慈爱且富有智慧的父亲,他特意为女儿编写了这本恋爱知道手册,在书中,他详细且深入地分析了女孩的心理、女人的心理(有时候,她能激发出男人的潜能。一个男人对自己越有信心,他的爱人一般也会对他越有信心。同样,他的妻子有多信任他,他就有多信任自己。因为一个女人的信任可以让一个男人创造奇迹。女人不会爱上自己看不起的男人。不过,一个女人能够试着看得起一个男人,却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许多男人忘记了女人的性情倾向于艺术性,这种艺术性的倾向表现在多个方面:她们爱美丽的事物、美丽的言语。)、男人的心理(对于男人,也就是长大的男孩而言,人生通常由两个方面组成:工作和玩。幸福的男人通常会有一个能激起他在工作和玩这两方面激情的伴侣。或许有的女人能发现男人整个人生中的秘密——男人是一种贪婪的动物:对任何事情,要么不要,要么全要。男人的性格中有犬的特性:如果他发现了一根“骨头”,那么他会对着任何一个接近他发现的骨头的对手“咆哮”。)、爱情的本质、男女双方在恋爱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和他们的心理变化(男人对女人的评判标准往往取决于自己的情感。也就是说,男人评价女人的标准和基础取决于他自己被这个女人迷倒的程度。男人或许会吹嘘自己不会被其他男人打败,但是他们绝对不会说自己不会被女人征服。而对于女人们来说,“少女杀手”往往是她们爱慕的目标,即使这些男人无意迷倒她们。有一种毫无争议但却不合理的现象可以说明这一点:不论男人播种了多少野燕麦,他总是一成不变地用它来招待任何接近他、吸引他的女人,走进他那座特殊的“农场”。男人如果不能忍受自己的爱人曾被优秀的男人爱慕过,那么他就是一个蠢货。一些男人因女人的鼓励而变得英勇,但是他们却不愿被鼓励他们的女人所超越。),以及在订婚阶段男人和女人应该如何相处、如何维系幸福的婚姻等问题。作者见解独到,内容分析透彻,而且所用的语言轻快风趣,充满诗意、富有哲理性,并充满了浓浓的人情味,让读者在阅读过程中能更好地了解男人和女人的不同心理,找到获得幸福的途径和方法,从而收获美满和智慧的人生。

阿诺德像父亲一样给未婚男女在恋爱中各自扮演的角色分别进行理性但不失幽默的分析,他说:“事实上,男人的情感策略无处不在,尽管每次这些看起来都是盲目的、令人不解的,甚至是带有欺骗性的。有三种事情,更确切地说是四种事情,往往是男人从来都不能确定的,这些事情能够考验他是否聪明、狡猾和拥有持久的热情,它们就是:女人、赛马、专利以及金融市场。不少男人藐视信仰和命运,他们认为自己是生活的创造者,而不是被生活创造出来的。如果这些人把赌注下在了以上四种事情中的任何一种上,那么他就会觉得自己是一个十足的傻瓜。如果一个男人没有被女人激发出其内在的能力,那么毫不夸张地说,他就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人!如果让他独处,他很容易变得抑郁;如果让他与女人结合,他可能会奋起,也可能会堕落;而如果一个女人礼貌地与他相处并鼓舞他、对他深信不疑,那么他将会转变成另外一个人。在女人的赞同下,他会发掘出自己的真正实力。或许名声会引诱他、朋友会鼓励他、财富会让他瞬间微笑,但是只有女人才能让他成为真正的自己。如果有个人在他的身边鞭策他,那么名声、朋友、财富等所有因素都会变得次要。男人会为财富努力、为朋友牺牲、为名声走遍天下,但是如果世间没有一个女人让他为之奋斗的话,那么他很可能不会去做以上提到的任何一件事情。”

希望本书能够让大家对爱情和恋爱甚至婚姻有一个全信的认识,并且希望在它的指导下,可以《谈一场不分手的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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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爱读书爱阅读优秀作文

全文共 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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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学到老,活到老。”

有的人认为读书是很乏味的、很无聊的,而有的人认为读书是很有趣,多姿多彩的。

为什么会有这样明的对比呢?原因很简单,那些觉得乏味的人,从来没有静下心来,认真的看过一本书,他们领会不到书的世界里的乐趣。甚至他们认为读书的人是死读书。

爱读书,爱阅读的人。他们会觉得知识如海洋,无穷无尽,可以在阅读中找到知己,一起读书,互相分享,互相交谈彼此的感受,还可以互相鼓励。古人常说:人生得一知己,死无遗憾。我们平常生活中若不是相互学习,相互交流感受的,哪来的趣味相投的人,甚至找不到。

爱读书,爱阅读的人。内心都是很有个人的想法,个人主张的人,他们内心充满热情,对待任何人任何事情都会冷静分析、勇敢面对,因为他们从书中的海洋里读懂很多东西,领会其中道理。

爱读书,爱阅读的人。无论你是那一行业的人,都会在茫茫人海中寻找到爱阅读的人。俗话说:“三十六行,行行出状元。”状元哪里来的,他们也是经常阅读、了解关于自己行业的书籍,从中领会,找到突破,做到最好,加上自己的想法,创意,成就今天的状元。你只看到状元光辉的一面,却看不到背后的心酸,不为人知的一面。

爱读书,爱阅读的人。无论走到哪里,都懂得充分利用时间,打吊针的时候,等人的时候,坐车的时候……可能很多人认为那是读死书的表现,却领会不到,书的乐趣,当你看到一些情节很有趣,很激烈的时候,你会情不自禁的想要往下看。

现在很多在封建思想中走过来的长辈,也都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摒弃了那些陈旧的思想,他们以前所学到的技术和理论,可能已经被后人所反驳,所以他们也需要多看书,多增长自己的知识,增进自己对社会的看法,加强自己的技术。

爱读书,爱阅读。会让你自己受益无穷,增长知识,好好享受知识的海洋吧!让你的生活充满乐趣,丰富无穷!

[爱读书爱阅读优秀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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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喜欢读书作文300字

全文共 3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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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有诗书气自华”。

蒙曼老师说过:“人的一生,都在看书”。

喜欢读书,每当我看到琳琅满目,花花绿绿的书籍,就会如饥似渴的读起来。我喜欢读名著,但名著高深莫测,我只能一点一点地啃,开始时感觉索然无味,但读着读着,心情也会被调动起来。比如,我读《雾都孤儿》,从淡淡的平静,到酝酿着怒气,最后,愤怒终于爆发,一朵朵气势汹汹的浪花用力的拍打着心海边的岩石,久久不能恢复原本的恬静。再比如读《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记忆大师》,从刚开始的指责杨歌,到杨歌爸爸童年的经历,再到点明一个道理。从开始的狂风大作、余怒未消到银铃般的笑声,再到大道理,心情真的舒畅极了。

只要一进入一个有书的地方,无论是书店、是书屋、是图书馆、是24小时自助图书室,我都会进去,放慢脚步,寻找我的最爱,轻轻拉开椅子,轻轻展开图书,沉浸在书的世界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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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喜欢读书作文300字

全文共 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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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知识的宝库,书是知识的源泉。

记得很小的时候,妈妈就每天给我读 书听。上学后,妈妈每天陪我读书,渐渐地,我读书的兴趣倶增。现在,我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迷。

在我的家里,有好多地方都放着书,书房里、客厅里、卧室里、阳台上,到处都有我喜欢看得书。每当闲暇时,我会随手捧起一本书,津津有味的读着,贪婪地吮吸着书中地营养。如今,读书以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从小到现在,我已读过许多本书有《十万个为什么》《一年级的小豌豆》《窗边的小豆豆》《西游记》《笑猫日记》等等······书让我们懂得了怎么做人,告诉我们真、善、美,让我们有一颗美好的、善良的、积极向上的心······

说起读书的感受,就像一个心情的口袋,变化无穷。有时害怕、有时担心、有时高兴、有时伤心。

一年级的小碗豆讲的是一年级发生的事情,读书不仅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思维提高了我的写作水平,还让我在心灵上获得了其他不能给的东西。

读书给我带来了无穷无尽的乐趣,我喜欢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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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喜欢读书作文小学生

全文共 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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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一把钥匙,帮我们打开知识的大门;书是一个指南针,帮我们指引方向;书是一条大道,帮我们走向知识的城堡,一本好书就像一位好朋友,带给你知识,带给你快乐。

从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就给我买来许多儿童读物,让我每天晚上看。刚开始我借助拼音和图画去读,慢慢地我喜欢上了看书,这个习惯我一直坚持到现在。每到周末妈妈就会带我到图书馆去借书,我看的书越来越多,知识面也越来越广。那些童话、寓言小故事我再熟悉不过了,直到现在,我每天晚上都要看会书才睡觉。

记得有一次,我上卫生间,随手拿了一本书,一边看一遍解手。书就像有魔力一样,我被精彩的情节迷住了。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妈妈在门外大声说:“郭钊菡,你拉金山哪,还是拉银山哪,这么长时间?”

记得我第一次去图书馆的时候,刚进大门,就被书的淡淡香味吸引住了。走进里面,我惊呆了!一排排书柜上装满了书,就像你掉进了海里,原来我读的书只是冰山一角哇。这么多的书还等着我去看呢,我就像饿狼一样,一会儿看看这;一会儿看看那,终于找到一个香喷喷的“面包”。书吸引着我,使我陶醉于其中,正是因为我爱阅读,我的写作水平也提高了,去年写的作文还发表在了小记者报上呢。

我真快乐!因为书是我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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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喜欢读书高二作文

全文共 5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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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语有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籍能够丰富我们的生活,陶冶我们的身心。读一本好书,就如同与一位高人进行心与心的交流,所以我爱读书。

喜欢读书,喜欢读书架上的每一本书,它们都是我的良师益友,在与他们进行每一次交谈的时候,我也沉迷于其中……在《水浒传》里,我感受到了李逵独有的豪情壮志;在读《红楼梦》时,黛玉葬花的场景让我看到落红的另一种使命,在《西游记》中,我学会了如何从困难中绝处逢生,坚定信念;而《三国演义》,更是让我在孔明的大智中悟出了一些人生哲理…读书让我沉迷。时间在飞逝,日积月累,我的书架上已经增添了许多书籍了,他们每一位都是我生命中的活力。我爱阅读!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的,这句话概述了每一位书迷的心声。在阅读的同时,也让我的写作水平不断提升,我学会了在阅读中去体会每一个句子的含义,同时还不忘把好词好句抄下来,每次在写作文时总会用上。

每一次阅读,我都会收获意外与惊喜。我爱每一本书,是它们丰富了我的生活,让我的心灵在追求知识时,也得到了一种提升。阅读虽然不能改变人生的尺度,但却能改变人生的宽度,阅读充实了我的学业生涯,它没有让我去任意挥霍,虚度青春的每一分,每一秒。而是让我的课余生活全部得到了利用。

有一种学习,没有老师,没有同学,没有教室,没有作业,却能给我们带来快乐,使我们生活变得充实——那就是阅读。我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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