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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阅读书籍作文通用七篇 作文【最新19篇】

书,人们称之为人类文明的“长生果”,读书让人受益匪浅。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几篇有关读书的经历的作文,欢迎阅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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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_我爱读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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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的我,烦恼对事不多,无忧无虑的是个天真的小孩,而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多麻烦的事和压力压的我喘不过气来,可有一样东西,可以使我充满力量,那就是书籍

每当我学习遇见烦恼的时候,我就会去找找书看,当我在知识的海洋里漂流时,就会有一股轻松感袭来,让我精神充沛起来,一看久了,就会陷入海洋中难以自拔,可以说书籍是我精神的来源和力量的源泉。

我个人认为我的耐心不多,一说要做某些长久坚持的事就会不耐烦,做到一段更会厌倦,从而慢慢的放弃这是我久久都改正不了的坏习惯。

平常,我无聊时也会去看书,这不仅能丰富我的课外知识,还能愉悦了我的身心。有好几次,我因为与同学闹矛盾,谁也不理谁,因为我们同时看中了一本书我们又和好了。还记得那本书上有一句话我特别记得:“退一步海阔天空。”从此我就更加爱读书了,我也发现了一个小秘密,原来书籍还可以让人心平气和,发现自己的错误,更不会让身边的朋友丢失。

书籍,带给过我快乐,更带给我力量。

[关于我爱读书作文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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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阅读文学四世同堂读书笔记

全文共 8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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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战争来临时,我们应该做什么?是不知耻辱地向敌人屈膝做走狗?还是坚决抵抗宁死不屈做乱世英雄?亦或是默默无闻,在水深火热中活着?每一个选择,都关乎人生,《四世同堂》,会将战争中每一个选择都完美呈现在世人面前,呈现那一段峥嵘岁月。

《四世同堂》,讲述了一条叫“小羊圈”的胡同中的人情世故,以祁家、冠家、钱家为线索,重现了日本人占领北平后民不聊生的情景,“小羊圈”中的每家住户都代表了各阶层人民在战争中的生死存亡与荣辱沉浮,也无情地揭露了日本人的凶残和招人憎恶的品质。

老舍先生,还写过《骆驼祥子》、《茶馆》等小说,我们不难看出,老舍先生笔下的人物都非常有趣,极其个性生动,有很多地方语言的特色,使人妙趣横生。他的文字朴素却又凝练,就像一条河流,时而潺潺流动,时而水流湍急,他的文字中包含着极其浓郁的生活气息,使人感到不那么陌生,让读者感同身受。

《四世同堂》中有许多遗憾:祁天佑多么老实的一个人,又多么善良的一个人,却被日本人当做奸商,在大街上当众羞辱,投河自尽;妞子,即使是一个小孩子,但她身上也有着不凡的品质,从她的眼里,我们可以看到她的自尊,她的坚强,宁死也不吃日本人给的食物,最终因急性阑尾炎而去世……

同时,那些汉奸走狗们都得到了应得的报应,“善恶终有果”,他们为了权利,为了钱财,不惜放弃尊严,忘记国家,而去巴结日本人,他们就算给日本人当狗,也极其愿意。

“乱世出英雄”,像钱先生,祁瑞全这些为国家效力,不肯向日本人屈辱求和的人,是多么伟大,他们下过监牢,受过毒刑,但心中却依然有着祖国,《四世同堂》中,就讴歌了许多这样伟大的人。

读这本书时,我真的融入进去啦:当保定,太原陷落时,我着急;当我军打退一次日本人时,我兴奋;当中国快沦陷时,我担心;当日本人投降了,我开心到了极点……

读完《四世同堂》,看完那一段屈辱历史,翻过那被占领八年的北平,我又想起了一段振奋人心的话:

“生如蝼蚁,当立鸿鹄之志!命如薄纸,应有不屈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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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范文:因为阅读,我爱上读书

全文共 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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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又高又胖的壮壮实实的男孩子,你看我的样子就根本没办法把我跟静静地读书联想在一起。对我来说读书的感觉如同吃药——苦。

我是个天生不爱读书的孩子,偶尔拿起书来,也是无聊至极的时候,并且一口气能读完一篇也是多的了。就因为不爱读书,作文便只能瞎掰,老师说我的作文就像白开水,并且是一口白开水。尽管如此,我也没感觉有什么不好,这就是我嘛,没办法,天生的。

可是在升入四年级的时候,学校的广播站开播了。学校要求每个班都要向广播站投稿,而我们班投的稿命中率很高,在学校的大喇叭里经常能听到我们班同学的名字。大家一听到本班同学的名字,都两眼放光,一脸羡慕,“哇噻”声不断。被念到名字的同学则坐得更直,脖子伸得更高了,头上的光环闪得耀眼。如果我的名字也出现在学校广播的大喇叭里……,呵呵,那是一件多光荣的事啊!

对,说干就干。回到家,我便拿出纸笔来,趴在写字台上开始我的大作了。可是写什么呢?怎么写呢?哎,什么都不知道,可怎么办呢?不是有书吗?我翻箱倒柜,找出所有的书,尽管少得可怜,可应该还是有参考价值的。

就这样,慢慢地,我看书,我写稿,二个月下来,我读书的兴趣是一天天高涨,写出的作文也一天天有了滋味,不再是白开水了。我的名字终于出现在学校的大喇叭上了,同学们对我刮目相看,语文老师也向我投来了惊喜的目光。哈哈,他们都不知道一个原本把读书当成苦差事的我,怎么就爱上了读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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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初三作文我最喜欢读书_1000字

全文共 11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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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知识的海洋,也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对我来说是一个忠实的朋友。 书的作用可大了,通过它,我了解到许多历史、地理知识。祖国的许多名山 。 我都没去过,是书带我爬上了著名的华山、庐山、黄山,饱览了祖国的壮丽山河。 我爱读书,爸爸还说我“一见到一本新书就爱不释手,把什么都忘记了,连吃饭也忘了,好像叫书迷了魂。”有一次,我要求妈妈带我到书店看书,到了书店,我抱起一本厚厚的《全球科普大世界》专心看了起来。不知过了多少时间,妈妈走到我身边,告诉我说:“你已经看了一个多小时了,现在已经快中午了,我们得赶回家做饭去了。”可是我专心致志的看着我喜欢的书,一点反应都没有。妈妈只好“架起大炮”向我“猛烈开火”。没办法,我只好依依不舍的放下手中的“宝贝”,说了声:“多好的书啊!可惜没时间了。”接着翘着嘴巴很不情愿地嘀咕着:人家看得好好的,真是的。“喂,还不快走,你在嘀咕什么?”妈妈问我。“没……没什么。”哎呀,幸亏妈妈没听到,不然又要挨“大炮轰炸”了。哎!那么好的书,我真真的好舍不得走哩。

书让我知道了宇宙之诞生、地球的年龄之解以及恐龙灭绝和行星撞击论还有火山爆发论。我能从书本中学习到这么多知识,我应该感谢书,我更爱书。 书是人类必不可少的物品,它包罗万象就像一位见识多广的朋友,让我们共同珍惜时光,一起努力读好书吧。

读书节活动开始了!在读书节活动中,同学们读的书可真多呀。有《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蓝猫淘气三千问》......从这些书中我们学习到了很多知识,明白了许多道理。同学们还根据书中童话编成了有意思的小品,同学们的表演十分精彩。《安徒生童话》小品,它告诉我们要做善良的人,不要学那些做坏事的人。书中优美的词语、生动的描述使我们有身临其境的感觉,我们要摘录下书中的好词好句,这对我们写作文有很大的帮助。《格林童话》小品,它告诉了我们,读书不要只读开始,应该从头到尾读清楚,对我们的阅读能力的提高是有很大的帮助。《趣味数学》小品,它告诉了我们,读书时要注意保护眼睛以及眼睛离书本要保持一定的距离。

通过这次的读书节活动,我知道了我们小学生要读对我们身心健康有帮助的好书。从这些书中我学习到了很多方面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增长了知识。就拿《安徒生童话》里面的“海的女儿”的故事来说吧,整个故事用了许多优美的词语来描写海底的景色,读了以后我真想变成“美人鱼”马上就游到美丽的海底去玩耍。“小美人鱼”的善良深深的感动了我,我也要向“小美人鱼”那样做一个善良的人。我从《蓝猫淘气三千问》这本书里知道了海底的神奇、宇宙中有许多的奥秘,地球属于九大行星之一,它是围绕着太阳运转的,太阳是九大行星的恒星。从《趣味数学》中我知道了数学中有趣的知识,我们的生活中处处有数学 ,我要学习好数学知识,好来解决生活中的数学问题。

我喜欢读书,我也要读好书,一本好书就是我们的好朋友,它能够让我们健康茁壮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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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阅读名著围城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10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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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罢《围城》,我的情绪是复杂的。我同情方鸿渐的遗憾人生,我难过孙柔嘉的工于心计,我思考苏文纨的执着追求,我欣赏唐晓芙的直爽聪慧,我感叹书中无止境的斗争,我感叹人生的变幻无常。正像苏文纨说:“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是否也由这样的一座城。

方鸿渐的优柔寡断,玩世不恭以及苏文纨的矜持自负使他们错过了彼此。思想陈腐守旧的董斜川,“新古典主义”诗人曹元朗,方鸿渐好友赵辛楣,以及聪颖美丽的唐晓芙,在小说的一开始就上演了一出知识分子百无聊赖的宴饮大戏,这足以见到他们各自内心的“围城”,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城,在这样庸俗无聊充斥着虚假笑脸的社会中,他们用这样的一座城保护自己。

方鸿渐,赵辛楣和未来三闾大学的训导长李梅亭,副教授顾尔谦和青年助教孙柔嘉在起航南下的过程中组成了“小社会”,各种矛盾和各种调侃,各种嬉戏及丑态,将人性的思想弱点描绘的淋漓紧致。接着是方鸿渐在三闾大学教书的经历。大学里,上自校长,下至学生的人事纠纷,职业上的排挤,情场上的竞争,堂而皇之的例行公事,见不得人的诬陷,阴谋诡计。一时间三闾大学成了镜像逐鹿的舞台。一些学者粉末登场,他们中有李梅亭那样满口仁义道德的半旧遗老,有韩学愈那样外形木讷,内心龌龊的假洋博士,也有高松年那样道貌岸然老奸巨猾的伪君子,有汪处厚那样依附官僚谋取职位的阿木林,有陆子潇,顾尔谦那样一心攀龙附凤的势利小人。这座大学,也是一座“围城”,在这一座城里,表面光鲜灿烂,而暗地里各有各的无奈虚伪。

最后,方鸿渐和孙柔嘉结婚了,他进入了另一座“围城”,孙小姐“千方百计”地嫁给方鸿渐后,她的挑剔,她的心机,她的虚荣,她的势利,渐渐都映在方鸿渐眼里。最后那掷梳子的一幕,大概是让方鸿渐最伤心的吧。毕竟他俩从确定恋爱到结婚,实在是太迅速。婚后的吵吵闹闹也许是很多青年男女婚后的故事,他俩像是一家人,又不像是一家人,两人的个性都太强,一个人不喜欢她的姑妈,一个人不喜欢她的叔叔,谁也不肯让谁。但也许是因为责任心,方鸿渐还是希望维持这种夫妻关系,而又因为心太软的人一出手就太恨了点,方鸿渐还是将她打走了。在这一座“围城”中,方鸿渐试图逃出来。

“天下只有两种人。譬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最好的先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在最后吃。照例第一种人应该乐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好的;第二种应该悲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坏的。不过事实上适得其反,缘故是第二种人还有希望,第一种人只有回忆。”我总觉得方鸿渐属于第一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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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初中我喜欢读书的作文

全文共 10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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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

古人云:腹有诗书,气自华。寓指读书可丰富个人内在修养,增加知识阅历。

喜欢在酷热的夏日午后,端一杯清茶来到树荫下读书。树冠上的太阳火辣辣地照着,仿佛要把万物烤糊,天上的白云早吓得了没了影儿,间或而来的风到树荫下早已没有了热量,杯中的水被吹皱了,碧绿的新芽顺着水纹有的打着漂,有的上下沉浮,有的沉到杯底,任叶子恣意舒展开来。轻轻的抿上一口,顿时沁人心脾。捧着一本《读者》、或者是《特别关注》,痴痴迷迷地读着。读到精妙处,轻拍大树,树上,知知而唱的夏蝉嘎然而止;不远处,红蜻蜓盈盈飞旋,刚到近处,攸忽一个转身,无影无踪。偷得浮生半日闲,细品人生真滋味。就这样全身心融入书中,直到夕阳西下。读书使我的生活显得充实无比。

我喜欢在心情郁闷的时候,在阳台上搬张睡椅躺着读书。天空不时地飘来几滴雨点,清新的空气使人陶醉。翻阅着已读过数遍雨果的《巴黎圣母院》、鲁迅的《朝花夕拾》、茅盾的《子夜》……朴实无华的文字,真实动人的故事,触动着我心底最脆弱的角落。品析这些大师的语言,感悟着他们的大气与卓越的才能,让人如沐春风,教人处世之道,纠正一下也许跑偏了的人生航向,在心里默默确立一个理想,并为之奋斗。读书使我明白了做人应该光明磊落。

我喜欢在久违的双休日,坐在电脑旁读书。享受着网络歌曲的优美旋律,手上拿着一杯新冲的浓茶,闻着那散发着浓浓芳香的热气,不停的浏览《原创文学》、《好心情》、《黄金书屋》等网站的各类新作,虽然作者都是些名不见经传的,但其中不乏有使我共鸣的好文章。它犹如一面明镜,使我感觉到了自己的不足,同时也学会了进取;它犹如一座巍峨高山,使我明白了自己的渺小,同时也学会了谦虚。经它们点化,让人心旷神怡,教人淡泊名利、笑对人生。读书使我享受着无穷的乐趣。

我喜欢在工作不顺心时,趴在办公桌上读书。翻箱倒柜,把所有认为可以找到解决难题的书籍一一读来,读着读着,把一时觉得无用的书散落得满地都是,还不时地发出声声叹息:书太少了!如果在悲叹不已时突然发现一些可以解燃眉之急的资料时,我会惊喜地拍案高呼万岁,然后很有耐心地把散落一地的书一本一本地整理好。心中翻腾着莫名的感动,坚信这些书在某年某月的某一天,会再次地给我惊喜。读书使我懂得了成功的艰辛。

书,我就喜欢这样读你。因为读书,我学到了很多知识;因为读书,我得到了快乐;因为读书,我的人生更为精彩。所以,我喜欢读书,我就喜欢这样读书。

[初中我喜欢读书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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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红军书籍《红星照耀中国》读书笔记

全文共 14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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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著作简介

红星照耀中国》即《RED STAR OVER CHINA 》是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根据1936年6月至10月在中国西北革命根据地进行实地采访的所见所闻而作的一部文笔优美、纪实性很强的报道性作品。向全世界真实报道了中国和中国工农红军以及许多红军领袖、红军将领的情况。因当时中国实际现状,该书最初以《西行漫记》为名出版。

二、书中主要描写人物及其非凡传奇的人生

斯诺经实地采访,用真实而生动的笔调描写了诸多红军领袖及将领非凡传奇的人生经历,其中尤以毛泽东、朱德、彭德怀为生动且极具代表性。

文中写毛泽东每天工作十三、四小时,然而身体非常健康、生命时刻充满活力,身体仿佛如铁打的一般。这一切都得益于小时候在田里干过农活,当他在一师范读书期间和好友组织斯巴达俱乐部似的团体、他们常常故意饿着肚皮,到华南山林中作长途的徒步跋涉、在严寒的日子中去游泳、在雨中光着脊背、于黑夜在狂风暴雨中跑完岳麓山并说是为了要体验 "纳于大麓,烈风骤雨弗迷”的感觉——————说这些都是为了要锻炼自己。毛从小喜欢读书,熟读《三国》、《水浒传》、《西游记》、、、、、、18岁的时候他在校六个月后退学,给自己拟定了自修计划,到湖南省立图书馆看书。并且由始至终都认真执行着,每次他都是图书馆一开门就进去,到闭了门才出来。期间他努力研习世界地理和世界历史。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于暑假中和好友肖子升故意不带分文、环绕洞庭湖徒步游行一周,走完湖南大部分地区;在北海湾的冰上散步;登上《三国》上的徐州城墙;绕行当时颇具盛名的南京城墙。毛性格质朴纯真、颇有幽默感、喜欢憨笑、是个令人极感兴趣而又很复杂的人,南京悬赏20万买他的人头,而他却时常在大街上和农民聊天、身边最多有一位警卫员。

朱德于云南讲武堂毕业,是著名将领蔡锷的军官。他放弃荣华富贵毅然投身于共产主义事业。在长征中尤其是当张国焘决定南下的时候带领四方面军在川西北进行艰苦斗争并最终率部抵达陕北立下了永不可磨灭的丰功伟绩。彭德怀在小学与老师发生争执后,操起板凳就把老师给揍了、他9岁离家闯荡世界、17岁带领饥民攻打粮仓, 是一方面军三军团的司令员。他对待士兵胜似兄弟,长征途中自己的马常让给部下骑。当在陕北打败回族将领马家的骑兵后,毛泽东作诗“山高路远坑深,大军纵横驰奔。谁敢横刀立马,惟我彭大将军。”

靠两把菜刀起家的贺龙,父亲是湖南哥老会的领导者之一。年少时贺龙便以胆略及才智声益名满湘地。传闻他可以在任何一座城市随时发动几百到几千哥老会成员加入红军。书中也对徐海东、林彪、刘志丹、徐特立、林伯渠、洛浦等革命领导人的英勇事迹及非凡人生作了生动真实的描写。

三、领导人、红军、人民的关系

红军是一 支战无不胜、无坚不摧、英勇顽强的人民军队无疑在长征中得到证实。红军的领导人习惯说“兄弟们,跟我冲”而不是说“兄弟们,向前冲”;八路军实行官兵平等,就连朱总司令一个月的薪水也才五块大洋;新四军更是一支充满传奇色彩的红军部队,主要是由支援红军主力长征而留在长江以南八省的游击队、赤卫队组成。项英领导着他们艰苦顽强的与数十倍力量的敌人作斗争,与党中央失去联系直到西安事变发生时。国军曾无数次的宣称他们已经彻底剿灭了这支部队,然而正如多数领导人一样它却无数次的死而复生,且拥有巨大的革命力量。“红军是穷人的军队,红军是人民的军队”这不仅是红军自己说的,也是农民百姓、人民群众说的。如若要说红军与人民的关系如何?我认为用彭德怀的话“我们是鱼、人民是水,我们在人民之中如鱼得水”无疑是最好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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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学生阅读《傅雷家书》读书笔记

全文共 10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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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雷家书》是一本非常有意义的书。我在老师的要求下读完了他,并做了两次读书笔记。虽然不是自愿去完成的,但是读完了仍使我受益匪浅。

不过这受益匪浅,是不同于别人的。曾看过一个人这么写:“它不仅让我们懂得怎样做一个好孩子,更重要的是让我们懂得怎样做人,怎样对待人生,并且能更加了解父母的心理是什么样的,便于沟通。”我不认同。这本书带给我的是另外一些东西——大概是对做人处事沟通中问题的一些想法吧。

因为这本书是傅雷给他儿子的家信,也就是说这是父母与孩子之间的沟通,所以我先选了这个题目作为开头。

人与人之间的沟通是不能够控制的。我本身与父母的沟通并不是很好,但是我认为做一个好孩子那样就能跟父母有很好的沟通。那么问题就来了,好孩子是什么?

好孩子是个定义。一个人人都熟知的定义类似于文明礼貌,有教养,学习自觉认真,成绩优良,这样的。从父母的角度考量好孩子就是顺我所愿,听话乖巧,学习扎实认真,多才多艺,能得到羡慕最好能带点名利什么的。从孩子的角度讲好孩子就是成绩优异,性格好,人缘好的人。无论是从哪个角度出发,好孩子都应该乖。对,没错,父母就是喜欢乖孩子沟通,因为那样子的孩子不会让他们操心,能够很体贴,能够去了解他们的心理到底是什么样子。就跟个傀儡一样,我认为那样是没有意义的,所以我认为做孩子不应该是一个好孩子,可以有叛逆,因为这很正常。乖是不对的。但是并不是说乖是不用的。沟通是两面化的沟通是从两面出发的,如果发生了问题,应该是从两方出发解决,而不是一方面的退让,那个退让的一方不应该是孩子,也不应该是父母。

沟通就是这样,应该是公平公正的,而不是什么我要揣摩你的心去了解你的想法,这样说出来的话,就不会让你难受又能和平的解决事情。教育对于教育这个问题,专家研究了很久,有各种各样的答案,什么扮弱,补强,诱导,冷淡,受挫,放手,纵容,赏罚,制冷,包容,鼓励,哎,太多了,我个人认为,好未来和好现在是不可兼得的,就对这些东西是比较反感的,我认为教育不是一种束缚,不是一种准则。

孩子的成长是需要家人去陪伴的,而不是需要冷冰冰的教育和各种各样的方法去让他明白他的学习是有多么重要,或者说他做人要怎么做。读后感·但是如果要在社会上立足,双向解决是不可能的,有家人陪伴你长大也是不可能的。要做的只有微笑,因为这是做人之道;包容,包容一切,,去给别人赔笑;坚强就是难受,也要平静,笑着说泪不过只是生理现象罢了。

感谢这本书和我的生活,告诉了我这些有点残酷的生活之道。

也对这种本书说抱歉,明明是一本健康阳光向上,包含着真善美的书,呃,却被我解读出了一种很怨气很冰冷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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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因为阅读,我爱上读书

全文共 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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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什麽,书是人类知识的泉源,它像磁铁一般的吸引着我。

我原来是一个不爱读书的女孩子,可是现在,我爱上读书了!

记得二年级的一个星期天,我的作业早早地做完了,妈妈便要我看书,那时我最不喜欢看书了,妈妈看着我,我也不敢出去,只好在家耐着性子去看那枯燥无味的书。过了一会儿,妈妈去厨房做饭了,我蹑手蹑脚的走出去,打开门,一溜烟的跑了,在外面疯玩到天黑才回家。

记得那是一个三年级的星期天,我做完作业后妈妈又叫我看作文书,我只好坐在书桌前看书,我一边"看着书",眼睛不时地瞟一眼妈妈,妈妈吸取上一次的教训不再走开了。过了一会儿,我终于明白我做的这些都是徒劳时,我就放弃了。看来,这次只能专心的看书了。忽然,我看到了一篇名叫《糊涂老爸熨衣记》的作文时,我被"爸爸"的糊涂逗笑了,我笑的前仰后合,妈妈迷惑不解地问我:"你怎麽了,无缘无故的傻笑什麽呢?"

我指了指那篇作文,妈妈看完后也跟着我一起哈哈大笑起来。

还有一次,我上厕所时带了一本书,在厕所里看了半天都没出来。过了一会儿,妈妈叫我买盐,我只顾着看书没有听到。结果,让妈妈找了半天也找不到。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可我却心安理得的在厕所里看书。我从厕所里出来后被妈妈狠狠地数落了一顿。

这样的事情数不胜数,这不,我的书早成堆了,连书架都放不下,可是我还让爸爸妈妈给我买,因为,我喜欢读书,读书是我无法割舍的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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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我喜欢上了阅读作文

全文共 6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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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妈妈帮我买了一本周老师推荐的《走进阅读》。

昨天晚上妈妈对我说老师在家长会上说得话,说:“现在做阅读要从平时抓起,原来那本《走进阅读》太乱了,我帮你买了本新的,你从头重新做起,每一篇用15分钟左右完成,你今天就完成两篇,有仔细认真。”“好!”我兴奋地说。

吃完晚饭我就开始做了。第一篇并没有什么难点,都可以从文中找出答案。可第二篇就难多了,有些题目就要靠动脑筋完成了。“挺得意?”我说“挺应该是不错的意思。”我把不错放进了句子中读了一下,可怎么也读不通,看来不是这个单词。我绞尽脑汁不停地想。突然我眼前一亮,“十分”。我把“十分”放进句子中读了一下:“小松鼠左看看,右看看,还十分得意哪!”读出来了,想出来了,我心里又是开心又是激动,这是我有史以来做阅读让我开心的场面!做着做着,又做到一题,也是——概括文章的主要内容。我在课余还参加了个语文训练班,语文老师曾和我们说过,概括文章只要记住:一句话,什么时候,谁,在什么地方干什么,结果怎样,就可以了。于是我拿起铅笔在文中划出以上要求的句子,最后我用了简短的两句话概括了这段文章。我又一次开心地叫了起来。这时我才发现我一点点喜欢上了阅读。我把阅读给了妈妈让她帮我对一下。我只错了一道题,我开心地叫了起来。我又主动提出再做一篇,结果也是全对。我悟出了一个道理:阅读并不难,题目的答案基本都可以从文中找到。只要多读几遍文章就一定会找到答案的。

我就这样喜欢上了阅读。它让我变得快乐,也让我懂得更多的道理和许多课外知识。

[关于我喜欢上了阅读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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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个人阅读读书笔记

全文共 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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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合上书,眼前晃动着的是日瓦戈捂着前胸摇摇晃晃地从闷热的电车上走下来,一头栽着地上死去了,拉拉在不远处。那个一生坎坷的女人最后失踪了,被送往了劳动营,可能就消失在了那里。还有远在天边的冬妮娅,痛不欲生的马琳娜,自杀了的帕沙……

日瓦戈是个典型的俄罗斯知识分子,受到良好的学校教育和深受舅舅的宗教文化熏陶,他抱着以基督福音为基础的历史观、博爱和自我牺牲的思想以及“勿以暴力抗恶”的原则,经历了革命前后的一系列重大历史事件:1905年革命、第一次世界大战、二月革命、十月革命、国内战争、新经济政策和社会主义建设等等。外部世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日瓦戈却始终不改初衷,一颗赤子之心愈挫愈坚。他保持着精神上的独立自由,用自己的原则去审视社会历史的变迁。

我敬佩这个一生诚实正直,忠于自身信仰和满怀人道主义精神的医生,在那个动荡不安的纷乱时代,在种种苦难和厄运的残害下,日瓦戈仍然能坚守着自己的本心,坚定自己的信念,不曲意迎合时代风尚、追赶浪头,从他的身上我们能感受到他对人类精神自由的一种崇高的追求。但是,也正是因为他的这种理想化的精神追求,他的命运注定以悲剧结局。他既肯定革命的正义性,却又否定革命的暴力手段,他想逃避现实,走一条回避战争的中间道路,想寻找到精神上的世外桃源,却忘了:任何游离在社会之外、独善其身的做法都是行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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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初中我喜欢读书作文

全文共 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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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都或多或少的看了这样或那样的书,它对人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总能让人受益匪浅。

我记得上三级时,爸爸去外地出差,买来一本《火车轮船和飞机》,那是一本通俗易懂的儿童科普读物,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汽车为什么长尾巴?”虽然当时对静电还不能完全弄懂,但我已知“尾巴”的作用,包括书上的其它小知识,我一并讲给同学们,她们认为我知道的多,乐于跟我做朋友。再后来,有了《小灵通漫游未来》,我看了一遍又一遍,深深地被书中科幻所吸引,未来多奇妙啊!一个西瓜可以和一张小饭桌一样大。如今,其中的科幻有的已变成现实。这本书激励了我好好学习,多掌握知识,开启未来智慧的大门。

大学时,我有幸读到名为《美》的书,虽然它不像娱乐书那样吸引人,语言有些枯燥,但我还是耐着性子坚持阅读,它指导我对美的认识不能局限在事物外表,而是要看事物的本质,它让我怎样去认识一个人以及自己,更重要的是它教会我怎样做一个更美的人,那就是用知识来充实提升自己。后又读到作家刘心武对美的进一步阐释,“一定要追求美,却一定不要追求完美。”使我在对待事物美的问题上多了一分理性。

在我人生最痛苦的时候,我读到吴巧玲的散文诗《唱给夕阳》,“我感叹你的短暂,你那空中飞舞,令人眼花缭乱的彩带,虽然曾映红我的脸,可当我用整个生命和你合奏甜美的乐章时,你却消失了……”文中的“我”不就是真实的我吗?“你离开的时候,我静默地站着,溪水浸湿了我的裤脚,任它冰冷了我的心。”“可夜空中闪烁的星星却固执地向我提示着黎明,提示着明天。”“我向未来祷告:让我的生命变成一只正直的苇笛吧!”一遍遍的用心去读,一遍遍体会,在痛苦中挣扎余生不应是我的性格,我的心灵在《唱给夕阳》的陪伴下,逐渐从痛苦的阴影中走出。

喜欢读书,心怡的语言总习惯用笔记录下来,闲暇时打开细细品味。神话故事中的白蛇和鲤鱼经过千年的修炼,脱胎换骨才成为精,对于我们这些凡夫俗子,读书就是最好的修炼,虽然我们最终成不了精和仙,但可以成为最好的自己。毕竟,开卷有益。

[初中我喜欢读书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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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阅读《西游记》读书笔记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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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读过很多书吧,读过课外书的同学们一定会得到很好的启发,我总是忘不了我那次读过的名著《西游记》,这本书我才看了几页就爱不释手了,我特别喜欢这本书,更喜欢这本书的作者。

这本书是以孙悟空三徒弟护送唐僧西天取经为主题的一个长篇故事,它告诉我们要不畏艰险,与千难万阴作斗争的精神,下面我就将这部名著分三段介绍给你们:

第一段主要介绍孙悟空从石头里蹦出来占花果山为五,拜菩提祖师学了七十二变和筋斗云。又向龙王借如意棒为兵器,各路妖怪都佩服它,做“齐天大圣”的事被玉帝知晓,便派天兵天将,下界收服孙悟空。可十万开兵天将也不是悟空的对手。玉帝无奈请西方如来佛祖帮他拿妖。谁知悟空自大,便败在了如来手下,被压在五行山下五百年。

第二段写大唐皇帝玄宗命人唐三藏(又称唐僧)前去西天取经。途中遇到孙悟空,便收孙悟空为徒,接着一连收下了猪八戒(天蓬无帅)和沙僧(郑莲大将)为徒。走了取经的路。取经时,师徒还曾反目成仇,都唐僧不分青红皂白几次把妖怪当成了村姑,幸好孙悟空火眼金睛,慧眼一开,哪!妖怪哪还光得了。可师父却认为他误打好人,犯,一次又一次赶走了孙悟空,却一次又一次因为菩萨又回到了唐僧的身边。总之,这条西天取经路唐僧过了数十年,随着孙悟空勇往直前,降妖除魔,面对妖怪不害怕了精神,终于结束了。

第三段写修炼成佛。终后还有一个故事:当唐僧师徒来到西天时,因为没有银两,结果从佛祖那拿一堆无字真经,这都归功于哈弥佛,及时发现在,在空中变出一个巨大的摩爪,抓破了装有无字真经的包袱。结果,唐僧发现是假的,一气之下,和悟空又回到了西天。可如来佛祖十分倔强,非要银两才能换取真经。无奈之下,唐僧交出了唐玄宗给他取经讨饭用的紫金钵,如来佛祖才将真经传给了唐僧等人,并加封为唐僧为“金禅子”,孙悟空为勇猛的“斗战胜佛”,猪八戒因偷懒,好吃,只封为“净坛使者”,沙僧为“金身罗汉”,白龙马加封“八臂龙马”。终于成佛,返回大唐。

这篇文章我看了几十回,却百看不厌,因为太吸引人了。于是,我下定决心,要做一个像孙悟空的人,英勇善战,敢作敢为的人,面对困难,不畏惧,不退缩,做事像唐僧一样,坚持不懈。可不能像八戒那样懒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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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个人阅读《小王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8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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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纯净的歌曲在耳边响起,我翻开一旁的《小王子》。这是我第一次阅读他,没来得及看完,便匆匆写下感想,以免以后忘却现在澄澈心灵的悸动。

真的,这本书让我回忆起了小时候最可爱的我们,很天真,却也时常说出令大人震惊的话。小王子唯一的那朵玫瑰花,我想一定是最美丽的。小王子爱上了这亿万颗星星独一无二的一株花,当他看着星星的时候,这就足以使他感到幸福。纵使这朵花不谦逊,也不够诚实,但当我们了解她背后所隐藏的温情,也会原谅她。就像小时候对妈妈一般,看到她身上的不好不知被什么放大,那只是因为我们太年轻,还不懂得爱她。等到我懂事后,就能学会去享受这一切了。

花儿在小王子临别时表现得很坚强,她怕小王子看见她在哭,一朵骄傲的花又怎能容许自己这样做呢?花儿是温柔的,那倔强的外表也是为了保护自己,不让自己的柔弱暴露。在我眼里,这朵花是幸福而又快乐的。因为有一个人会为她感到开心,小王子也是如此,在远方,始终有一朵花在等待,这个牵动他们彼此的感情就是爱吧,最最纯洁的爱意,着实令人羡慕。但其实我们已经拥有很多爱,所以人生不需要太过多余的抱怨世态到底怎么糟糕,去发现一下被你所习惯的爱吧,不要等失去才懂得珍惜。

人们常常会忘记些什么,把爱和天真落在某个角落,谢谢作者带我回顾了以往的那些角落,发现了更多的美好和幸福。让我记住了一朵花和一个小王子之前最真挚的情感,这次,我只歌颂了一朵可爱的花,书中的更多没法详说,但他们带来的心灵慰藉是强烈的。这本书让我了解的更多的是人们所错过的。看着那些文字,此般陌生的熟悉……小王子的结局不管如何,但至少已拥有了一份永恒的挂念。

王子,是住在皇宫吗?享受荣华富贵吗?不,此王子非比王子。他是一位超凡脱俗的仙童,他住在一个比他大一点的星球上。

这本书是一本令我意想不到的书,它并不是一本描写小王子的整天生活,它写了小王子环游了世界,竟找到了自己的理想,那就是爱。

爱,不是被征服,而是世间缺少的爱。

友爱,同学之间发生了矛盾,互不相让,互不关心,谁也不愿意让对方,久而久之,同学的关系不再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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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个人阅读老人与海读书笔记

全文共 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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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口气读完了这本薄薄的小册子。闭上眼睛,仿佛看见在蓝色的海洋上飘着一缕清风,海滩上,有一个独自钓鱼的普通的老人……

故事很简单:古巴老渔夫桑提亚哥在连续84天没有捕到鱼的情况下,苦苦等候中终于钓上了一条大马林鱼,但这条鱼实在太大了,杀死后只能绑在船边。在归程中又一再遭到鲨鱼的攻击,最后回港时只剩下鱼头、鱼骨。这个以捕鱼为生并与海洋相依为命多年的老人却对生命带有一丝敬畏:“你要把我害死呀,鱼呀!”“我从来没有见过比你更庞大、更美丽、更沉着、或更崇高的东西,来把我害死吧,我不在乎谁害死谁。”“凭风度举止和高贵尊严来看,谁也不配吃它。”然而,尽管老人对鱼的生命如此尊敬,他的信念却没有丝毫动摇:“你是我的朋友……我必须把你害死。”正因为鱼在老人眼里和他自己一样崇高,并同样拥有坚定不移的目标、与对手周旋的智慧、不屈不挠的意志,它才成为老人的对手。只有在这样强大的对手面前,老人才能证明自己的力量。

当鲨鱼咬去了这条大马哈鱼大约四十磅肉时,老人这样想:“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打败。”这句话震撼着我的心。人和动物的区别就在于灵魂。对手十分强大,老人却已经年迈,手上、脸上被钓索勒出了伤痕……没有什么条件是对他有利的。然而人的灵魂是坚强的:他用鱼叉,用桨柄,用短棍,用舵把……老人使出了浑身的力气与鲨鱼搏斗,实践了他的人生准则——“人,是不可以被打败的。”虽然他老了,可他的那颗心依然年轻,就是这样一颗坚强的心,支持者这样一个坚强的灵魂,支持到把所有对手打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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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喜欢读书高二作文

全文共 9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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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书初一作文

我对于书的钟爱就如同苏东坡喜欢竹子一样,我虽没有苏东坡那么高的思想境界,但

我爱读书,因为好的书犹如一叶轻舟,载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读书对于我就像呼吸那么重要,如果没有书的滋养,我的精神世界会因焦渴而成为一片荒漠。

有一句话说得好: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一个人的生活中,要是缺少了书这种东西,他的生活必定会黯然无光,没有了光彩。只要一个人的生活中有了书在左右陪伴,那他的生活肯定会丰富多彩。

书籍好比一架梯子,它能引导我们登上知识的殿堂;书籍如同一把钥匙,它将帮助我们开启心灵的智慧之窗;书籍就想开垦过的土地,功夫下得越深,果实长得越丰硕。所以只要多读书,就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书还像一位导游,带着你走街串巷、走南闯北、游山戏水;书还像一位朋友,在你寂寞时陪伴你;书更像一位无声的老师,教给你无尽的知识。之所以要有书陪伴,你也有最好的伙伴,你的一生将不再孤独。书还可以明智,可以修德,可以养性,可以育人……

上小学二年级时,偶尔捡到一本被人丢弃已残缺不全的古书,到现在我还奇怪自己当时竟无师自通地将那本艰涩难懂的书“读”完了,虽说读得云里雾里,但从那以后我对书的渴求便疯长如夏季的雨林,常常为书中各种人物或喜或怒,似痴如狂,为人物的命运而魂牵梦绕,柔肠百结。我像一尾快乐的鱼儿在书的海洋中畅游,如饥似渴的汲取着琼浆玉液。书中的精警之语就像广阔的海洋中漂浮着奇珍异宝,溢光流彩,使我如痴如醉。通过她,我欣赏了贝多芬、肖邦不朽的旋律,罗曼·罗兰和巴尔扎克永恒的声音,领略了丹纳、罗素闪光的哲理,李白、苏东坡恣肆的文笔,孔子、王国维精辟的思想。读到精彩处,或颔首,或惊讶;为其中精辟独到的见解而折服,不时发出“妙哉妙哉”的赞叹。

书不但满足了我的求知欲,而且弥补了我精神世界的空虚。我从中汲取了一种精神,一种积极的、向上的东西,使我少了意气用事的莽撞、睚眦必报的狭隘,不再为芝麻粒般的琐事斤斤计较、大伤肝脾。每当我为取得萤火虫光般大小的成绩而沾沾自喜时,书令我惊醒;每

当我彷徨迷惘时,书给我启示。她使我少了些浮躁,多了份淡泊,使我豁达乐观的面对生活。

书不仅丰富了我的精神生活,也丰富了我的情感世界,使我成了一个具有辞让之心、恻隐之心、是非之心、羞恶之心的人。

书是我生命的支点,我喜欢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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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阅读小说《活着》读书笔记

全文共 9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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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

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家民党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

福贵经历了人生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这部小说的确让我感到沉重,我觉得《活着》是一部超越个体情感而站在人类关怀的高度进行的创作。人的一生都不会风平浪静,会经历无数坎坷风雨,但人就是要默默得为了活着而忍受。

这个看似荒唐的理由却充满了对生命价值的肯定和人文价值的关怀,任何理由都不是人放弃生命的理由和借口,这个简单却又充满思辩色彩的道理被余华用小说的形式进行了活生生地诠释。“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老人唱道:少年去游荡,中年去掘藏,老年做和尚。”

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

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成长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自己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在艰难中活着,在活着中享受艰难!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千万别为自己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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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喜欢读书英语小作文

全文共 8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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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我喜欢读书

My father likes to tell me a story before I sleep,so I like to read story book.My parents buy me a lot of books,I read them everyday,I always finish reading a book in a week.I like adventure story very much,I imagine I am the guy who is so great.Books gives me happiness,I like reading.

篇二:我爱读书

I like reading very much. When I was a small girl,I was interested in reading picture books on science and history. At the age of seven,I entered a primary school and began to read more books.

Now I am a middle school student. I have many subjects to learn. Every day I must finish a lot of homework. I am very busy. But when I have spare time I still want to read some story books. One day my young sister brought me a book XI YOU JI.I read the book with great interest.much.

I like Monkey King very much.

[我喜欢读书英语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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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喜欢读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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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我坐在小小的书桌旁读书,回忆着当初遇到书时的情景。

上小学之前,妈妈经常一边看着书,一边讲着书中的故事。那时的我还小,一个个陌生的文字让我感觉不好玩。我还没喜欢上读书,但我喜欢听妈妈讲故事。妈妈告诉我,那些好听的故事,都是来自于图书里。

图书里的世界真的那么神奇?一年级的时候,我随手拿起书架上的一本《童话故事》,当时就想看看里面漂亮的图画,可谁知道,这一看竟然入了迷,我津津有味的读起来,沉浸在我的童话世界里:英俊的王子、美丽的公主、邪恶的巫婆,善良的小矮人……就这样,我爱上了读书。

自从喜欢读书以后,我改变了很多——小小的我有些怕黑,却“勇敢”的走进了地下室;从前最让我头疼的流浪狗在挨饿,我竟然可以善良的像个公主一样给它喂食。

读书不仅能改变自己的性格,还可以给我带来朋友。我有好几个朋友都是因为喜欢读书而认识的。我们经常在一起讨论某本书中自己喜欢的段落,讨论作者怎么会有那么丰富的想象力,可以把故事写的那么精彩。我们幻想着自己也能成为作家,写出好的作品让大家来读,为了这个梦想,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

我喜欢读书,读书给我带来了惊喜,读书给我带来了快乐,我从读书中增长了智慧。

我喜欢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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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喜欢读书的作文400字

全文共 3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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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可以拓宽知识面。

书到用时方恨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知识就是力量;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中自有黄金屋古往今来,许多名人给我们留下了许多有关读书的名句。

我有很多爱好,比如说:体育、网球、乒乓球等。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读书。今年,我才读六年级,可我已看了很多书。比如《西游记》、三国演义》、《水浒传》、《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给了我许多启迪。

我没有读书的时候,很多事情都不懂,什么东西可以吃,什么东西不能吃,什么事应该干,什么事不应该干。自从读了书后,懂得了很多事。比如:小时候,我很不喜欢妈妈来管我,妈妈叫我干事情,我就偏不干,和妈妈叫板。现在,妈妈叫我去做事,我也就去干了。

从此,我就把读书列入了我的学习日程中,我每天挤出时间读书,我还自创了一句话:读好书,书读好,好书读!

我一定要好好读书,更上一层楼!

[我喜欢读书的作文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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