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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不住的心阅读题精选20篇

导语:风卷开书页,雨悄悄地点在窗上。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阅读里的感动满分作文,欢迎发大家参考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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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雷家书阅读笔记

全文共 11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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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雷家书》是将我国着名文学翻译家、文艺评论家傅雷写给儿子的书信编纂而成的一本集子,摘编了傅雷先生1954年至1966年8月的186封书信。字里行间,充满了父亲对儿子的挚爱、期望,以及对国家和世界的高尚情感。

整整三天,我一直沉浸在这本书中。不是这本书的语言有多么精彩,也不是这本书的情节有多么动人,而是这本书的浓浓父爱深深地吸引了我。其实刚开始时,我并不觉得这本书多有意思,看着没趣。可当我将我的这番感想告诉给了正在打工的姐姐时,我姐很是恼火,她先狠狠地训我一顿,在语重心长地为我开导。当我的心灵雪峰被她的那轮暖暖太阳融化时,我再看这本书时,我骤然才发现我以前那缺少远离家乡的经历的精神麻木。一封封书信,最短的一两百字,最长的七千多字,但是无论长短,每封信中都能透露出作为父亲对孩子的期盼与热爱。

傅雷给大儿子傅聪的一封封信,让我深刻体会到“多年父子成兄弟”这句谚语的涵义。一封封书信传递的不仅仅是单纯的嘘寒问暖,还有作为父亲的职责。正如傅雷所说的那样,YJBYS.COM给儿子写的信有好几种作用:一、讨论艺术;二、激发青年人的感想;三、训练傅聪的文笔和思想;四、做一面忠实的“镜子”。信中的内容,除了生活琐事之外,更多的是谈论艺术与人生,灌输一个艺术家应有的高尚情操,让儿子知道“国家的荣辱、艺术的尊严”,做一个“德艺俱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傅雷并不把儿子看作“天真的孩子”,他把傅聪看作成自己讨论学术的对象,甚至可以说是位“知己”总是会与其讨论书籍、乐谱、学术、技巧、作家的品质等等问题及感想,所以常常会与傅聪产生看法的分歧。但傅雷也会把自己作为“长者”,以自己的经验,时时刻刻教导着傅聪种.种事情。傅聪在他的引导下,也成为一位成功的着名钢琴大师。

傅雷给小儿子傅敏的书信虽远远不如给傅聪的多,寥寥三四封却也给予着深沉的父爱。当傅敏这位“娇嫩”的初出茅庐的小生在刻苦的环境中工作时,父亲的开导与鼓励最终使他逐渐走出困扰。傅敏能够在北京第一女中这种名校成为一名英语特级教师。我想父亲傅雷的那几封书信的功劳是必不可少的啊!

傅雷在给媳妇弥拉的信里,包含了对凌霄的思念,包含了对傅聪的担忧,以及对弥拉的开导。傅雷在给弥拉的信里并没有过训词,而是如慈父般的耐心的语重心长的讲话。傅雷给予弥拉足够的信心与支持,使弥拉能够平衡自己整个家庭。

当看完这本书时,我感慨颇深,联想到了我的父亲。其实我的父亲也是这般慈爱的啊!我与父亲近些年来似乎也如“多年父子成兄弟”般,有过矛盾,但也可谈得来,似乎比以前少了许多隔阂。作为“教子篇”的《傅雷家书》其实也诠释了父爱的真理。父爱在此书中如山间潺潺清泉,碧空中舒卷的白云,其感情之纯真、质朴,真是令人动容啊!!

父爱浓如血水,父爱高如俊山,父爱深如桑海,父爱大如宇宙,父爱隐如轻风——这就是父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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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简·爱阅读笔记最新心得

全文共 6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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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简爱第一个朋友,也是最早失去的朋友。

第一次相遇,永远那么意外,初来乍到的简与专心读书的彭斯,因一个微小的咳嗽声而转身,确认过眼神,简遇上了对的人—————彭斯。

她懂得关爱他人,当简爱受到勃洛克赫斯的当众羞辱,一个人躲在角落里哭泣时,她给简爱带来了咖啡与点心,陪简聊天、谈心,虽然自己在学校也会遭到老师的羞辱、同学的嘲笑,但她却不希望简也与自己一样忍气吞声,只能沦为别人的笑柄。

彭斯和简爱两个人都是从小出身贫寒,父母双亡,彭斯信仰内心尊崇上帝,一路忍让,即使自己的所做所为是完全正确的,也只能任别人所责骂,只晓得忍气吞声、退一步海阔天空的个性在她的身上体现得活灵活现。简爱却并非如此,她是反抗精神的代表人物,与里德太太互怼,被称为坏孩子的简爱拥有了其余女孩从未拥有的反抗精神,也让她成为了人们口中的“异类”“爱说谎的骗子”。

彭斯这个人物的设定,也许是勃朗特特地用来与简进行对比的,她的精神世界是庸俗中最高尚的,也是高尚中最庸俗的,即使拥有好学、善良的品质,却没有超前优质的精神,最后也只能沦为普通的市井小民。

黑格尔曾说:“如果一个人的人生之舟不知驶向何方,那么它的航行将会是痛苦并徒劳的。”因此她早年得病而死也许是对她最好的安排,如果再到后来,她只会沦为芸芸众生的一位过客,她就不再是海伦彭斯。

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但彭斯仅在她短短的十九年岁月里,为人为己,书写了只属于自己的童话。

她因为自己没有能力反抗,只能接受残酷的事实,用乐观的心态去微笑着面对它,其实,你也可以获得属于自己的胜利——可怜的海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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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字的阅读日记

全文共 3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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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心愿,都会实现,有一个漂亮的笑容,用微笑的姿态去迎接晴天、阴天还有下雨天。有心灵的好奇,学习的兴趣,还有探索所有未知事物的热情。更要有健康的身体、善良的心灵,明朗的性格。

一封封读者的信,都是心中的心结,但都不是死结,只要大胆的与人分享,就可以打开心中不愉快的事情。

每一个心愿都会实现。梦想离现实真的很近。梦想是美丽的,它比现实美好,比幻想现实,是对未来美的愿望。有了星星,让天空更加明亮,有了鱼儿,让大海更加欢畅:有了梦想,生命才会更加辉煌。

如果梦想是一个摇篮,那就是努力的枝条编枝起来的;如果梦想是一片大海,那就是用滴水积累起来的;如果梦想是一片森林,那就是用4年时间成长起来的。

美好的梦想像一条通往成功的小径,但路边长满了有刺的荆草,当梦想要磨灭的时候,也只有几步之遥了。

梦想,离现实不远。坚持自己的梦想吧,让梦想展现辉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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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最新初中生名著阅读笔记

全文共 10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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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到现在已经看了一大半, 师徒四人经历的磨难也不在少数, 不过给我印象(感触)最深的, 则是师徒从刚开始到现在的巨大改变。

在四人中, 改变最大的非孙悟空莫属。 他是唐僧的大徒弟, 毕竟是个猴, 总有点野性。 开始时, 是见到妖精、坏人, 不等他说什么, 一下子就打了下去,

孙悟空是个妖怪, 他认为打人不是一件很大的事。 但经过唐僧不断的教化, 孙悟空也越来越向“善”这个目标靠近。 就如七十六章里的, 悟空和象鼻怪作战时,

到最后还说“不要打伤它, 要不然师傅看见又会说我”之类的。

什么使孙悟空有了这样大的改变? 有师傅的教导, 有师弟的帮助, 不过更重要的还是在于自己,他不想改谁又能奈何。 “人最大的害怕,

是在于我们的力量无边无际” 在这漫漫取经路上, 他保护了唐僧, 又何尝不是重塑了自己? 如果孙悟空没有这些种下的因果, 那他现在应该还在花果山里, 红尘世中,

这样的孙悟空只是一个候, 一个妖, 他永远不会认识自己,也不会成为后来的“斗战圣佛”

唐僧自然也是书中比不可少的人物, 一切的起源都由他而生。 七年级上语文书上说他胆小, 小学课本里也说他胆小。 一方面可能是衬托孙悟空的勇敢,

但我觉得这也是正常的。 刚开始, 唐僧一听妖怪就马上摔下来, 那时候他只是一个刚出京城的人, 后面慢慢就能应对, 也没有之前的那么胆小, 结交了很多友人。

这些都是他的改变, 他的成长。 在别人都对他说“西天取经太难了, 往东边去吧”的时候, 他并无退缩, 因为他心中有信念。

别人都说孙悟空像雷公, 还身材矮小, 但他总是丑, 用处可大着呢。 是呀, 唐僧, 大家的师傅精神支柱; 悟空, 机灵法力又高;八戒, 好吃懒做,

但关键时刻还是使得上劲儿的; 沙僧, 虽然不似大师兄那般高强, 但老实, 总能在调和大家, 在这部书中, 每一个人, 没一件事, 都缺一不可,

缺一则不是一本完整的西游之路。

如来菩萨为什么要让他们历经九九八十一难? 如果说唐僧以前在大唐读的经书只是了解的话, 那让他历经这么多难后, 取到了大乘经书时, 他则是懂得什么?

懂得了他自己的真理。 在生活中, 是否也有很多人像他们一样, 有的聪明, 有的老实, 有的憨厚, 有的善良。 有人曾跟我说“如果有难易两条路, 选难的那条,

他带给你智慧和经历是在易的那条所感受不到的。 ”许多人也是这样, 在自己曲曲折折的人生中, 去发现, 去了解, 去探索, 去懂得。 也许他们的外表并不出众,

但他们的心灵是美的。 有人问我, 什么是美? “美呀, 就是从知道到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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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难忘的阅读节

全文共 4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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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燕蕴霆)

学校为了让我们更了解书中的人物,也为了给我们一个锻炼自信的机会,举行了“我是书中人cosplay”活动。

活动就要开始了,大家都穿戴整齐,拿好了道具,有的扮演公主的女同学还化了淡妆。许多同学都扮演了《绿野仙踪》里的女巫,她们戴着黑色尖顶帽,披着黑色披风;还有两个同学穿着棕色的衣服,戴着狮子的面具,扮演胆小的狮子。许多妈妈们忙着拍照,给我们留下美好的童年回忆。同学们都很兴奋,因为我们都是扮演的自己喜欢的角色。

活动开始了。首先,全校同学合唱校歌,那悠扬的歌声传遍了整个校园。接下来是校长妈妈致辞,那深情的演讲在我的脑海里回荡。开始走秀了,我看见两个同学拿着一块《绿野仙踪》的宣传牌,因为我们班的主题就是“绿野仙踪”。我们走秀的顺序是分年级分班走。轮到我们走秀了,我扮演的是《白雪公主》中的王子。我头戴一顶皇冠,腰系一根王子的腰带,身披一件紫色披风,自信地走过了红地毯。

这次活动让我非常开心,因为活动不仅让我更加理解了书中的人物,还锻炼了我的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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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有趣的阅读作文

全文共 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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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寒假期间,我在家读了一本书《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当时我想:“爸爸怎么可能装进口袋?难道口袋很大很大吗?”带着疑问我迫不及待地看起书来。

这本书可好看了,杨歌的爸爸原先是一米八的大胖子,可是只要每次和妈妈吵架,爸爸就会变矮一些,直到最后爸爸只有拇指大小,成了杨歌的“小跟班”天天呆在他的口袋里。

有一次,杨歌在写作业,爸爸在看书,突然一场小地震发生了,爸爸被书砸晕了,却让他获得一种未卜先知的超能力。爸爸预测到楼下奶奶家的小狗会受伤,最重要的是爸爸预测出了一场大地震,去了好多地方都没有人相信,最后他通知了市长,只有市长相信了爸爸,才逃避了一场灾难。事后爸爸的超能力又消失得无影无踪。

哈哈,太有趣了!书是知识,书是力量,书是阶梯,我们要多看书多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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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字的阅读日记

全文共 4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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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么旅行,要么读书,身体和灵魂必须有一个在路上。

三毛有言“读书多了,容颜自然改变,许多时候,自己可能以为许多看过的书籍都成了过眼云烟,不复记忆,其实他们仍是潜在的里,在谈吐上,在胸襟的无涯,当然也可能显露在生活和文字里。”一个人,如果能有广泛的阅读,那么他的心胸就会更开阔些,眼界就会更宽广些,思想的纬度也就更高些。

人们常把读书比作学习一项技能,比方说,你从小的时候就学会了自行车,如果时隔多年未骑,当你脚再次踏在自行车的踏板时,你的技术还在那里。读书也是如此,或许有些书没有重读,在记忆上会有淡忘,但是它已经成为你身体的一部分,就像吃完粮食长在身上的肉一样,已和你融合了。

青少年时期是阅读的最佳时期。等你越是长大越是发现,当你外出工作你会发现,读书的时间能挤出来的是少之又少,而书给你的收益和你的感悟,远没有青少年的多。

而读书,要读好书。经典的书籍经过一定时间的磨炼和时代以及人们的筛选。一些书籍能够成为经典就一定有它的原因。当我们面对琳琅满目的书籍无法选择时,先从经典读起。经典的书籍会给你带来意想不到的惊喜!

人的影响短暂微弱,书的影响则广泛神远。我们应去书里的世界经历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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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阅读与作文

全文共 6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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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怀着强烈的好奇心读完了老人与海这本书,它是有名的美国作家海明威先生写的。文章讲了以为老人常年独自在海上打渔。可是,自从收养了一个小孩做徒弟以后,就一直没有打到鱼。父母见到好多天多没有打到鱼,父母叫他离开老人的船,到别人渔船上去打渔,凭借老人传授的打渔技巧,

第一天,小孩就打到了大鱼,可是,老人却没有打到鱼,有一次,老人打到了一条大鱼,却被拉到了深海之中,他终于制服了大鱼。鱼太大了,老人只好把他绑在船边,但是,返航途中,又遇到了一群鲨鱼,老人使出了浑身解数与鲨鱼搏斗,最终,鲨鱼还是把鱼肉全部吃光了,老人拖回去的只是一幅大鱼骨架。

让他们小瞧他的的人一个震撼,老人没有被任何困难所屈服,他尽力最大的努力与生活中的磨难作出了不屈不老地斗争。他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给打败的,你可以消灭他,却不能打败他。”这种永不言败的精神感动并激励着我们每个人。我们要学习老人这种永不言败的精神,

使我们更坚强更努力的把曾今打败过你的人统统打败,做一个最棒的自我,成为一个脱颖而出的强者,坚持自己的原则,失败乃是成功之母,即使你失败了,也不要灰心,跌倒爬起来,9次跌倒一次胜利,只要有大无为冒险进取精神,钢铁般的意志和永不言败的精神,相信你一定能成功!

生活中有时会碰上烦恼事,就打退堂鼓时而发生在我们身上,看了这本书以后,我彻底的被老人的精神所感动,人生路上总会有弯弯曲曲,但我们一定要有一个坚定的信念,任何风风雨雨多会闯过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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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的阅读史作文600字

全文共 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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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十分喜欢看书。但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喜欢的书也不停的更换。

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爸爸给我订了《幼儿画报》月刊。因为里面的内容有趣,字多半我都认识,还有里面的图画也十分好看,人物也提起了我的兴趣,每次拿到之后爱不释手,刚拿到一本就看完一本,睡前再让妈妈读两个故事。

上了一二年级,这书就看不过瘾了。一面才几十个字,一下子就看完了,翻都翻着累。那些书就给了妹妹。我又读起了四大名著的青少版和《笨狼的故事》。这些书的一个章节也不长,语言很通俗易懂,还配有彩图,我有空就看,导致有一次失手把一本书掉进了洗脚水里……

又到了三四年级,我开始看四大名著原版和《明朝那些事儿》。虽然原版用的是文言文,但十分好懂、内容更多。不过《水浒传》和《三国演义》后面的结局太残酷,我只看过一遍。有时热血沸腾,有时暗骂小人,十分精彩。

《明朝那些事儿》揭露了官场的险恶和一个王朝的兴盛衰败,让我感触良多。而且语言幽默,也不觉得非常严肃、古板、无趣,补充了不少历史知识。

现在,我在看《重返狼群》。狼女经过九死一生,把狼儿子送回了狼群,让我感动。书里狼女对狼儿子的真情流露,还有苦中作乐,都让我印象深刻。为了保留小狼格林的野性,不惜冒着生命危险深入草原,最后还顺带野化了自己。其中有些问题十分深刻,引人沉思。狼女真情把格林养大,格林也回报狼女,让我感动。

我期待着以后会看什么书,那些内容是不是也会让我有不一样的奇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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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字的阅读日记

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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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我的好朋友,它陪我一起学习,一起成长,一起生活,它让我知道了过去的事情,了解了社会的百态,学会了各种知识,懂得了做人的道理。它就像一页小舟,载着我们驶向浩瀚的知识海洋!我们都是一样爱书的。

从小到大,有一个好朋友,一直陪伴着我,在我成长的日子里,它带给我欢乐,充实我头脑,引导我思考,

教会我做人,让我感受到了世界的精彩和知识的奥妙。它就是我的好朋友――书。

甚至在我还不认识一个字的时候,我就已经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在很小的时候,我和别的孩子一样,喜欢让妈妈拿着故事书为我讲故事。对于每个故事,我总要认真的听上三、四遍才肯罢休。随着认字的增多,我终于可以自己读书了,这是一件多么让人高兴的事情啊!每当我写完作业,独自呆在卧室的时候,我总是喜欢拿上一本喜爱的书,沉醉于形形色色的故事之中,那种快乐,在当时是其它任何一种东西也无法替代的。?

从《格林童话》、《三百六十五夜》到《安徒生童话》,一个个动人的故事和善良的形象共同塑造了我单纯而乐观的性格;从《海蒂》身上,我感受到了大自然的美丽和生命的意义;《三毛流浪记》让我更加珍惜今天的幸福;“头悬梁,锥刺股”

的典故则时刻督促着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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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小鹿斑比》亲子阅读感悟

全文共 10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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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之前一直听说过由奥地利著名作家所著的《小鹿斑比》这本书,却一直没有机会去阅读。这是一部关于爱和生命的长篇童话,讲述了一只小鹿的成长故事,故事从小鹿斑比出生后,结识了森林中的其他同伴,经历了季节更替、生存磨难,遇到了很多疑惑、困难、迷茫和挫折,在这过程中它不断地了解外部世界的复杂和残酷时,也让心灵在不断的成长,最终成为一个像老鹿王一样有威严、可以独挡一面的新鹿王。整本书其实描述的就是一个孩子完整的成长过程。

今天以一个母亲的身份和视角翻开这本书时,看到的和感悟到的却是更多不一样的东西:

一、让孩子学会独立思考

每个母亲在历经了艰难的十月怀胎后,对呱呱坠地的小生命都会付出一种无法用任何言语来表达的无尽的爱,以及整个家庭对小生命的呵护和关爱,让孩子从小都在众星捧月般的环境里成长,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让很多孩子失去了独立生存和独立思考的能力。而小斑比在出生后不久,开始喜欢思考时,鹿妈妈会故意不给他完整的答案,而是让他自己去寻找答案,小斑比会觉得很有意思,因为这样他能学到更多的东西,渐渐的会爱上思考。孩子也是一样,在遇到问题时,家长引导,让孩子自己去寻找答案,爱上思考,以后遇到问题便会习惯性的自己去思考,而不是一味的寻求帮助。

二、让孩子学会自我保护

小动物们从生下来开始,妈妈教授的最重要的一项技能,便是学会自我保护,如何在遇到危险时,可以全身而退。而被人类收养过的戈波,重返森林后已经丧失了自我保护的能力,不知道什么是危险,如何保护自己,最终倒在了人类的枪下。在当今的社会里,我们家长所要做的是不断的去教会孩子如何学会保护自己,如何在遇到危险时,不慌乱,运用自己所学到的技能和知识来保护自己。美好的生命高于所有的一切。

三、让孩子学会独立

最重要的,也就是贯穿整本书的,学会独立!当斑比渐渐长大时,每当想靠近妈妈在怀里撒撒娇时,妈妈总是把他推开,告诉他已经长大了,经常会训练斑比独自一个人在家;斑比也永远记得第一次见老鹿王的时候,老鹿王就告诉他:“得学着独自生活”“必须一个人生活,只有这样才能学到更多知道,懂得生存的道理,而且也会活得更久。”这也我们每个家庭应该教会孩子做到的,不要总是觉得孩子还小,不会做,要让孩子学会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独立能力较强的孩子责任心也会比较强,以后走上社会更是可以独挡一面,成为对祖国、对社会有用的人。其实很多时候,不是孩子不够独立,而我们做家长的舍不得放手。

《小鹿斑比》这本书是值得细细品味和研读的,向鹿妈妈和老鹿王学习,努力让孩子成为像小斑比一样勇敢、坚韧、会思考、有自我保护能力、独立坚强的小鹿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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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阅读乐趣高二作文

全文共 6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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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看电视就能感受到乐趣;不是看电脑就能感受到乐趣;不是玩游戏就能感受到乐趣。其实,这简简单单的读书和阅读也能给我们带来无穷无尽的乐趣,而它对我的功劳更是不可言喻。

记得在我六岁那年,妈妈和我一起出去买东西,百般无聊。突然,一家刚刚开的书店把我的魂给拉了回来。于是,我起胆子停住了脚步,目不转睛地看着那些五颜六色的书,妈妈转头朝我看的方向看了一眼,会心一笑,便说:“我们进去看看吧!”

她牵着我的小手走向我“梦寐以求”的书店,推开了那扇沉重的大门,就这样,我踏进了令我神往的书店。

哇!好多书啊!我惊讶地张大了嘴,就连眼珠子都要蹦出来了!这可比我在外面看见的书还要多啊!

站在那一排高大的书架,不可思议的是,我居然觉得自己是这么的渺小,就像茫茫大海中的一滴水,一滴小的不能再小的水。

我全神贯注地看起书来,在书海中寻觅,在书海中发现,这时我看见了一本与众不同的书,名叫《父与子》。于是,我二话不说就买了下来,一回家就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那天,我尽情地在书海中遨游,那是我人生中最快乐的一天!

不知不觉,我就养成了一个唯一的习惯,就是周末休息的时候去图书馆借书了。

书就像一扇窗户,因为只要你打开了才能看见窗户外面那五彩缤纷的世界;书就像一道门槛,只有你跨过去了才能继续勇往直前。

在书中,我明白了:只有经历了风雨,才能迎来彩虹;清楚了:挫折也是一件好事;感悟到了: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在书中,一切烦恼都一扫而空,而有的,只有书为我带来的启迪和快乐。

啊!能读书真好,就像冰心老师说的那样:“好读书,读书好,读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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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名著阅读笔记600字以上

全文共 9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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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说过“人的一生只有一个童年”这样一个仅有的、宝贵的童年是怎样度过的呢?与孩子最亲近、相处最多的是父母,我们会给与他们什么样的童年呢?王璐的《蹲下来和孩子交流》一下子就吸引了身为母亲的我。

没有什么东西能比父母心中所蕴藏着的情感更为神圣,这种情感就是父爱和母爱,父母是孩子心中最仁慈的法官、最贴心的朋友,是爱的太阳,父母的爱如火焰照耀并温暖着孩子们的心灵,使他们得以健康成长。父母之爱如此之伟大,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却经常发现很多孩子对父母之爱往往不以为然,甚至常常产生逆反心理,对父母抱以“敌视”态度,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答案就在于父母没有能让孩子从内心深处感悟到他们的爱,没能同孩子进行正确有效的沟通。

那么:父母应该如何同孩子进行有效的沟通?如何正确地去爱孩子呢?这无疑是让很多为父母者头痛的话题。孩子淘气不听话,不爱学习,不懂礼貌,性格害羞,爱撒谎,屡教不改······如此种种,让父母难于应付,万般无奈之下,无名火起就对孩子动辄以打骂,或者变相的体罚,经过这样一翻“教育”,自以为孩子能悔过自新,却成想适得其反,孩子愈加的反判,甚至对你阴奉阳违,以至造成大错,

这样的父母这“爱”无疑是失败的,那么如何才算是正确的教育之法?如何才能做一个合格的父母呢?本书所要告诉我们的正是这一点。父母在教育孩子时,最应该做到的有以下几点之一:一、要放下权威的架子,蹲下身子平等地与孩子交流,尊重孩子的权利。二、把孩子当作自己的朋友,适当时放弃那双充满“爱”的手,让孩子健康自由的成长。三、父母要以身作则,要知道单纯的“言传”往往很难让子女发自内心地完全地接受你的教育,只有父母做出了榜样,孩子才能真正的信服。四、要能疏导孩子的情绪,尤其是对处于青春期的孩子,要积极耐心地帮助其疏导不良情绪。五、教会孩子沟通的本领,让孩子主动说话并能正确的表达。

这其中,教会孩子自信是最为关键也是首要的一步。六、常识孩子,告诉孩子:“你真棒”,赏识只要掌握了尺度和方法,那就是最能激发孩子潜能,最有助于孩子成长的教育方法。七、掌握批语和惩罚的方法,批语和惩罚固然不是教育孩子的最好方法,但如果用得好,也是非常具有效果的。八、给孩子一个宽容的成长环境,让孩子充分体会你的爱,这是家庭教育最为根本的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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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阅读名著《老人与海》读书笔记

全文共 7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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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读《老人与海》,我并不喜欢这个故事。当时我还是个孩子,那不是我想看的故事。孩子喜欢闪闪发光的英雄,他们带着荣耀和战果来到故事的尾声。《老人与海》的结尾却什么都没有,老人静静的睡在家中,甚至让人觉得那不过是一场梦。

欣赏文学作品存在门槛:我把《老人与海》当作故事来读的时候,它于我而言是个糟糕的故事;等我过了那道门槛,把《老人与海》当作隐喻来读的时候,我能清晰地觉察到海明威想要说什么。在阅读中,最困难的事情是在隐喻和本体之间建立起直接联系。这个联系,就是“开门”的钥匙。

人们谈到希腊神话英雄阿喀琉斯之死时说:只能怪阿喀琉斯的脚后跟没有浸到神水,不然别人根本无法杀死他。

这句话让我一下子想起了初读《老人与海》的自己。那时候,我想说的话估计也类似:只能怪老头没有弄一条大船,只能怪老头不懂炸鱼的技巧,只能怪老头……就像做科学实验那样,对一个故事进行技术细节和可操作方案的分析,对于故事的真正寓意却毫无知觉。

阿喀琉斯作为无敌的英雄,需要一个致命弱点。这不是他母亲给他洗澡的方式需要改进的问题,而是必然如此。正如北欧神话里,英雄齐格鲁德用龙血沐浴,一定会有一片树叶落在他的肩膀上,让那里成为他的致命弱点——这和沐浴方式没关系。

一个人无论多么孔武有力、英雄盖世,他总有致命弱点——这才是这些故事真正想要表达的东西。重点不在于为什么不去弥补和遮盖弱点,而是生而为人就一定有弱点,有弱点就一定会遭受攻击。

所谓阅读理解能力就是这么一回事。看故事的“看”流于表面,读书的“读”则深入文本之中,挖掘出故事背后的寓意。欣赏文学作品的门槛,就在于一个人需要从“看”进化为“读”。

《老人与海》里,真正的主角并不是老人,而是让他衰老,让他疲惫,让他贫困,让他等待84天却一无所获,让他看到从未见过的巨大马林鱼也看到了希望,让他遭受鲨鱼围攻一夜之间失去所有,让他的大鱼变成嶙峋白骨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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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爱阅读作文

全文共 4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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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姚箐箐刚来到办公室,就看到办公桌上放了一束紫色的郁金香,花里夹着一张精美的小卡片,上面写着:"箐箐,我要用我的努力和执著来赢得你的爱!"

姚箐箐看着这束代表着永恒之爱的紫色郁金香,脸上不由得露出一丝苦涩的笑:又是张振泽。姚箐箐二十四岁,年纪轻轻却已是阿依莲化妆品公司的销售部经理了。张振泽却是新进公司不久的一个普通销售员,并且是在由姚箐箐主持的招聘会上被录用的。当时,张振泽是众多的应聘者之一,一开始,姚箐箐就被张振泽吸引住了,他谈吐得体,说话有条理,加上那温文尔雅、沉稳中带着儒气的气质,很快就获得了姚箐箐的好感。于是,他被聘用了。

明眼人一看就明白,张振泽看姚箐箐的眼神不一样。他卖力地工作着,似乎就是为了给姚箐箐一个好印象。公司里人人窃笑张振泽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但张振泽却不以为然,丝毫不掩饰他对姚箐箐的"垂涎"。他还时不时暗里送一两束蝴蝶兰给姚箐箐。

张振泽的举动,姚箐箐自然心知肚明。她知道,蝴蝶兰代表的是一种隐性的"我爱你"!她对这个俊气的大男生不无好感,但这种好感更多的是一个上司对一个优秀下属的欣赏!公司惯例是将每个人的销售业绩订在墙上,想借以激励员工。姚箐箐喜欢盯着墙上的销售业绩表看。业绩表上排在第一的,总是张振泽,他通常都远远地把其他人给甩得老远!

这天,看着张振泽带着产品离开了公司,姚箐箐心里不由得一动。她突然冒出一个奇怪的念头,想跟踪一下张振泽,看看他到底是怎么推销产品的。这个念头一冒出来,姚箐箐自己也感到诧异,因为这样做有悖于公司的规定。可是,这个张振泽是她一直欣赏的下属,她太想知道张振泽到底是怎样创下如此高的销售量的,她无法抑制自己的好奇心。于是,瞅着张振泽前脚跨出公司大门,姚箐箐后脚也跟了上去。

开着车,一路上闪闪躲躲。姚箐箐终于看到张振泽走进了城郊一户装修非常富丽豪华的别墅里。姚箐箐暗想,难道他专向款姐的女人推销产品?这么想着,姚箐箐把车停在远处,一直静静地等着。

大约半小时后,张振泽出来了,同时跟他一起出来的,还有一个看上去极其富态的女人。那女人和他亲热地牵着手,走到门口,两人热烈地拥抱了一下,女人还亲了亲张振泽的脸,才一副依依不舍的样子和他道别了。看样子,那女人的年龄足够当他妈妈了。

姚箐箐惊得目瞪口呆。她一直以为这个张振泽在销售方面有什么过人的奇才,才使他的业绩远远地把公司所有的人都甩下去,没想到,原来却是个靠傍富婆吃软饭的家伙。真不知道他要周旋在多少富婆身边才能创下如此好的销售业绩。

姚箐箐愤愤地将车发动了,在驶回公司的路上,不知道怎么的,她心里有种说不出的难受,仿佛一个心爱的美玉瓷器顷刻间被打破了似的。原来她以为她对他的好感仅仅是一个上司对一个优秀下属的欣赏,可是,在这一刹那,那种痛彻肺腑的感觉传遍了全身。从他来应聘的那一天起,他的一举一动,点点滴滴全涌上了她的心头。直到此时,她才猛然意识到,原来自己已经陷进了情感的漩涡。

然而,这一切的美好,已经在此刻全破灭了,而且破灭得如此支离破碎!

第二天,蝴蝶兰又照例摆上姚箐箐的办公桌。面对那束鲜艳夺目的蝴蝶兰,姚箐箐想了想,派人将张振泽叫了进来。她冷傲地盯着眼前这个相貌儒雅、气质不俗的男人,将那束蝴蝶兰抛过他的头顶落入到他背后的垃圾桶里,冷冷地道:"你这是什么意思?请你认真做好自己的工作。如果不想干了,可以随时走人!"

张振泽一脸愕然地站在那儿,似乎不明白姚箐箐为何会突然做出此举。愣了半晌,他一言不发地走出了姚箐箐的办公室!

接下来的几天,张振泽只是埋头干活,销售业绩直线上升,连总经理都注意到他了,开会时,多次赞赏地提到了张振泽。只有姚箐箐不以为然,因为她很清楚,在张振泽的业绩背后,隐藏着令人难以启齿的肮脏。

可姚箐箐万万没想到的是,张振泽居然又送花来了,但不再是以前那种蝴蝶兰,而换成了紫色的郁金香,紫色的郁金香代表着永恒的爱呀!还说要用他的努力来赢得她的爱。他不知道她已经洞悉了他的销售"窍门",还想追求她。姚箐箐不由得嗤之以鼻,她真不明白这个张振泽,这么辛苦地推销化妆品干什么啊,随便好好地傍着一个富婆吃好他的软饭就行了!

一连几天,姚箐箐都显得心烦意乱,工作也老出错。这天,老总将姚箐箐叫去,对她最近的表现大加申饬,并警告她再这样下去,就请她另谋高就。姚箐箐心里憋屈,却又无处可说,干脆请了一天假,开车去郊外兜风了。

回城的路上,姚箐箐却遇到一件令她怎么也不相信自己眼睛的事。

没错,那个人确实是张振泽啊!他依然是那样儒雅的神情,不急不徐的神态。然而,他那是在做什么呢?他在一个垃圾箱旁边翻捡着垃圾,翻翻看看,还不时把一些污秽而脏黑的纸巾凑到鼻前嗅!他那西装革履的装扮和他翻捡垃圾的动作实在太不相称了,怎么看怎么觉得别扭!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姚箐箐实在有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个张振泽,真的太奇怪了!

就在这一刹那,张振泽似乎心有灵犀似的,抬了一下头,一眼就看到了把车停在那里的姚箐箐。两人这一照面,双方都是一脸的愕然。姚箐箐有些慌乱,忙发动了车子,一溜烟地离开了,显得颇为狼狈,她都不明白自己是怎么了,好像拾垃圾的人不是张振泽,而是她自己。

这件事,成了个巨大的疑问存在了姚箐箐的心里。她很想问一下张振泽,到底是怎么回事。可是,自从上次的扔花事件发生后,两人几乎没再说过话,她怎么拉得下脸来?

不久,公司老总宣布了一件令谁都吃惊不已的事。因为张振泽骄人的销售业绩,公司决定提升他为销售部经理,而姚箐箐则被降为副经理。总经理说:"你也知道,公司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员工之间不许谈恋爱,但你的情绪确实影响了你的工作。张振泽是个难得的销售奇才,对公司贡献不小。而你最近的表现则十分糟糕,已经影响到公司的效益。为了公司,我不得不作出这个决定,让你作为他的副手协助他开拓新的销售市场。"

姚箐箐怎么也没想到会是这样一个结果,目瞪口呆之余,她差点脱口而出:"他张振泽有什么了不起的?不过是一个不要脸去傍富婆的小白脸!"但她什么话也没说,转身就走了,心里狠狠地说:张振泽,你够狠!!

回办公室收拾了自己的东西,姚箐箐义无反顾地走了。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她不能屈就在这种人之下,她咽不下这口气!姚箐箐心里又恨又气,她怎么也没想到,如此轻易地就让这么一个毛头小子给玩了。走出公司的大门,她还愤愤不平。

"姚箐箐,等等我,姚箐箐!"有人在后面叫她。

回头一看,叫她的不是别人,正是张振泽。姚箐箐的脸色越发的难看:"张大经理,找我有什么事?如今我已经不是阿依莲公司的人了,就算你荣升了,你也未必管得到我吧?"

张振泽对此毫不计较,他站在姚箐箐面前,急切地说:"姚箐箐,这经理的位置,虽然很诱人,但我却不稀罕!如果你真的要走,我就和你一起走。"

姚箐箐一愣,继而冷笑道:"这可奇了,张大经理,你这是为什么啊?"

张振泽用一双火辣辣的目光凝视着姚箐箐,热烈而诚挚地说:"有句话憋在我心里很久了,今天我要对你说,姚箐箐,我爱你!"

未等姚箐箐说话,张振泽紧接着说:"姚箐箐,你还记得四个月前华信大道那件事吗?"

四个月前,姚箐箐开车去华信大厦购物,遇到一个落魄的大学生正在大厦门前乞讨,说他出来应聘,钱包被偷了,现在没办法回校,想请人们帮他两块钱,让他坐公交车回学校。没想到路过的人都不相信他,还说他是骗子。姚箐箐见状,不假思索地掏出十元钱给那个大学生,让他打车回校。这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姚箐箐早就忘了。可是,眼前的张振泽跟那个大学生有什么关系呢?

"那次你帮助的那个大学生,是我的同学。我们正在做一项调查,想测试一下人们的诚信危机......你掏出钱的那一刹那,你的美丽、端庄、大方,一下就吸引了我。后来,我记下了你的车牌号,打听到了你所在的公司,于是我就来这里应聘了,为的就是想和你在一起。"

"你......"姚箐箐真没想到事情会是这样子的,"那你干吗要害得我失去工作?"

"这是我始料不及的,我也没想到会出现这样的结果。我只是想通过努力来证明自己,并想以此获得你的青睐和好感。不过,既然已经造成这样的结果,也无法挽回了。去宗阳集团吧,我将给你一份让你更加自信,更能发挥自己才能,待遇也远远超过在阿依莲公司的工作。你看如何?"

什么?姚箐箐不由得大吃一惊。宗阳集团是市里有名的十强企业之一,他张振泽一个大学毕业没多久的大学生,有什么能力让她去宗阳集团任职,还说得这么肯定?难道,他还想通过他傍的富婆来疏通关系?

想到这里,姚箐箐冷笑了一声:"你凭什么来保证?"

"因为,张宗阳是我爸爸。"

"啊?"姚箐箐不禁大吃一惊:他居然是宗阳集团的少主人,怪不得口气这么大。可是,倘若真是如此,他又怎么会来阿依莲公司当一个普通的销售员,那个胖女人以及他翻捡垃圾等种种怪异的事情又是怎么回事?

张振泽似乎看出了姚箐箐的疑惑:"在你接受我的求爱之后,我会将你心里的一切疑虑都告诉你。"

"可是,我比你大呀。"不知怎么的,姚箐箐心里泛起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喜悦,似乎是那种珍贵的东西失而复得的喜悦。

"年龄是问题吗?我在乎的只是你。因为我爱的是你这个人,不是你的年龄。何况现在姐弟恋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了......"

接下来,姚箐箐才明白了张振泽为什么会创下如此高的销售额。原来,他所有的业务,竟是垃圾箱创造出来的。自从他大学毕业后,为了锻炼自己,也为了不让父亲公司里的人小看他或说闲话,征得了父亲的同意后,他不直接进到宗阳集团,而是独自出来闯荡。因为那次姚箐箐的慷慨及她的举止动作获得了他的好感,他查到了她的公司所在地后,就去阿依莲公司应聘。至于他推销的成绩,完全来自于个人的努力。他跑到家底颇殷实的住户去蹲点,看到别人扔了垃圾后,再悄悄跟踪扔垃圾的人,看看住的是哪一户。然后返身回到垃圾箱旁,翻捡别人丢弃的垃圾。他从垃圾中看到这家是不是有女主人,看出这家人的偏好,或名牌,或重实质,并且从扔的面巾纸等物,看出女主人的皮肤是油性还是干性或中性,以此来决定自己的推销方案,结果屡试不爽。以此为基础,他获得了不少顾客的好感,然后通过顾客与朋友之间的交口称誉,使得销售量直线上升。

原来如此!这下姚箐箐不由得对张振泽刮目相看了。她突然有些情不自禁,冲上去就抱住了张振泽,她为自己被这么一个优秀的人爱着而感动并幸福!

只是,有一点她仍然不明白,上次她跟踪张振泽时,看到他和那富态女人的亲昵状态是怎么回事呢?可是,这事她不好开口问张振泽,要是让他知道自己曾经跟踪过他,他会怎么想呢?

这事就压在了姚箐箐的心里。直到张振泽带姚箐箐回家的那一天,姚箐箐看到一个肥胖富态的女人一脸惊喜,抱住张振泽嚷道:"泽泽,你回来了。妈妈想死你了!"姚箐箐才暗叫了声惭愧,原来,这个女人正是上次她跟踪振泽时,看到的那个"富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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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阅读的快乐高二作文

全文共 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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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爱进行阅览,由于我们不光学生能够管理充溢常识和见识,还能够可以知道书里边的道理,我觉得真好玩又美好。

我最喜欢的书是小红帽,三只小猪,白雪公主,灰姑娘,七只小羊,白雪公主和七只小羊,这些都深深地印在我的形象里。 他们都在说:“不要从陌生人那里拿走任何东西,也不要随意门,邀请陌生人进来。

我觉得读书是非常令人兴奋的故事,所以我期待那一刻我有时间,可以去图书馆借书和智能本,所以不会伤害我变得越来越懒,这是不好的自己。

我觉得,阅览中国味道像一个通过小老师在辅导我阅览,但是我觉得自己阅览是用心去读,这是最重要的,常识从书中我们找出来问题很简单,只需进行具体去阅览,而且同时还要懂它里边的意思。阅览的味道,像一颗对于棉花糖相同的甜美,让我趣味无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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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阅读伴我成长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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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洒进窗户,鸟儿在窗外嘻嘻,坐落在窗户旁的椅子上常有个女孩——那就是我。

古人说:“天下之事,利害常相半;存全利而无少害者,惟书。不问贵贱,贫富,老少!观一卷,则有一卷之益;观书一日,则有一日之益。”就是书带给我带来了这么多无穷的乐趣。

记得很小的时候,我就开始看书。当时妈妈很看重我读书,就给懵懂的我,塞上一些厚重的书籍。比如那三大厚本《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普通的白色书皮上印着黑色的人物涂鸦,上面写着中英文的书名。书内全都是密密麻麻的小文字,没有一副插画。这对当时幼小的我来说是无聊单调的。我还是抱着必须的心态往下读了下去。这本书的第一章是对福尔摩斯的朋友华生的一些简介,写的内容没有太大的起伏,里面还有些战争的描述,都是我不喜欢的内容。这对以前小小的我来说是一个极大的挑战。看了半天,这些密密麻麻的文字,始终无法在我的脑中构成一幅完整的画面。于是,我便放弃了。

在小学毕业的暑假,重新拾起这本书,继续往下看去,使人惊叹的是,作为侦探的福尔摩斯是一个极为成功的小提琴演奏者。另外他也善于刀剑,枪支,还会辨别泥土来自的地区,和烟草的种类及品牌。尤其他那观察入微的心和善于逻辑推理的缜密头脑,一旦发现疑云,就全心投入,废寝忘食地推敲,直到案情水落石出。他高超的破案技巧,常令人心服口服,更让我拍案叫绝,十分敬佩。我一口气的读完了这本书。

科幻类的小说似乎有一种神奇的魔力,在初二这一学期我又接触了《哈利波特》这一册书。在读这本书之前,我真搞不懂,这七本大厚书怎么能一直保持着畅销,拥有许多粉丝书迷,还有许多地方为这本书建造了主题公园。当我开始好奇的去读这本书时,我就发现了这本书真正的魅力。它的内容十分新颖,奇特又有趣。读着读着,我就仿佛随着哈利波特和他的同学们一起进入了霍格沃茨学院读书,学习魔法;仿佛我骑着飞天扫帚,在魁地奇球比赛上赢得了冠军,台下的同学们都在为我欢呼;又仿佛我在禁林中或者其他不为人知的地方,寻找着伏地魔的踪迹……

这就是读书时才能有的快乐,和玩游戏和干别的是不同的。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古人早已告诉了我们读书的用处和真谛,只有勤奋读书,读好书,才能使自己的头脑充实起来,才能更好地了解自我,了解社会,在关键时刻派上用场。让我们一起打开知识之窗吧。

这是一个春天,是一个万物复苏的季节,我又坐在在窗户旁的椅子上读起了新书,沉醉在其中,深深地,不能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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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个人阅读课外书读书笔记

全文共 8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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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里,我又翻开了《水浒传》。

《水浒传》的语言对我并没有很大吸引力,故事里的语言总是千篇一律,不是粗话就是打人。但是,里面活灵活现的百多个人物形象却深深地吸引着我,使我情不自禁地第三次去读《水浒传》。

我读《水浒传》经历了两个时期。第一次,我看的是金圣叹的七十回版。故事说到一百零八位英雄好汉在梁山聚义就完了。这个结局令我不够满意。于是我又翻开全版的《水浒全传》。当看到后来一百零八位人物如何惨死、逃避、隐居时,我不禁为他们的悲惨遭遇而伤感。轰轰烈烈的一场农民运动,却是被一个人的错误决定和小人作梗,覆灭了。

《水浒传》中有四个人物的性格是十分典型的。

一是鲁智深。在初中课文里,老师把鲁智深的性格定为粗中有细。我完全认可。鲁智深为人正直、重义气、爱打抱不平,有正义感。为金氏父女,三拳打死镇关西。为报林冲,他又不远千里护送。这都表明了他那粗大汉的性格,而智捕小霸王周通,则又表明了他心思细密的方面。种.种性格结合,使他成为了全书中性格最完美的人物。

二是李逵。比起鲁智深,李逵明显地带有全书人物的通性,就是粗。而且粗得彻底,粗得完全。但也就是这个特点,使他富于反抗精神,敢打敢拼,而且不顾一切。这就是使我觉得李逵莽得十分可爱。还有李逵的爱母情深和义气精神,又令我好生敬佩。

三是林冲。林冲的性格与李逵有明显的不同。林冲有明显的退让情绪。高衙内数次要霸占其妻,他也只是忍气让过。不是经过"风雪山神庙"一战,被迫上梁山,林冲也只会安安定定地在服役。因此,林冲就成了悲剧色彩最浓人物。

最后便是全书主要人物的头领的宋江。梁山泊起义的潮起潮落,差不多都取决于宋江的决定。宋江本着对别人的忠诚,令江湖上的人物对他也十分敬佩,推举他为首领,这给他作出的"受招安"决定可以打下基础。但他却一心只为朝廷效命,不知朝廷对梁山泊英雄好汉的仇恨,致使梁山起义悲剧收场。他的革命与妥协的两面性,导致了悲剧的发生,也使宋江成为了仅次于朝廷奸人后最令人讨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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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阅读《四世同堂》读书笔记及启迪

全文共 8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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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世同堂》是我读的最过瘾的一部中国近代文学书籍,没日没夜的看了几天,给我的冲击却是久久不能平静的。故事里的人都是那么活生生的,在小羊圈胡同演绎着自己的悲欢离合,荣辱沉浮,他们的生活因为日本人的到来和离去而发生了质的改变。

说到《四世同堂》,就不得不提里面那些很具有代表性的汉奸形象。“汉奸”,这个在那个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他们只是目光短浅的爱财小人,为了财出卖了国家和自己的灵魂。他们风光,人们看着恨;但他们死,人们看着却不是想象中的痛快。“汉奸”是可悲的,因为没有了对国家的爱对自己的尊重,他们只是一些迷失了方向的可怜人。其实,他们因为日本人的到来而生,却没有因为日本人的撤离而亡,他们存活在很多人的潜质里,只是后来的社会不同了,“汉奸”不流行了,不流行并不代表就不再存在了。

钱默吟老先生是全书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不知道为什么人们总是忽略书中如此坚强的一个老人。撇开他的政治观点不说,单单他的坚强勇敢,就足以是全书一抹不容忽视的风景。钱老是个有知识有文化懂事理的人,这在那个年代是个不可多得的革命战士。在全书缓慢的节奏中,钱默吟是一个紧凑的神秘的形象,俨然为书增加许多铿锵之力。中国正是因为有千千万万像钱先生这样的人,才终于站起来走向光明。 中国人是痛恨日本人的,看着《四世同堂》,你会更加确信自己对日本人的恨。然而那个年代的中国人又是无助的,新旧社会的交替给人带来的迷茫是无尽的,人像是迷了路,是不知所措的可悲。所以有的人革命了,牺牲了,有的人背叛了,惨死了,没有一个人是完整的存活了下来。

战争结束了,没有胜利的喜悦,更多的是悲壮。然而,《四世同堂》并不是一个悲剧。人们一直疑问老舍先生为什么要给大家一个不是结尾的结尾,人们诧异于故事的戛然而止却不知结局。其实所有的故事都是没有结局的,结尾一句“起风了”,我想就足以表达老舍先生的意思了。历史的车轮辗转向前,历史的洪流潮起潮落,起风了,但不一定吸沙,或许打雷,或许下雨,渺渺茫茫。中国始终推着大车前进,泥泞和伤痕总是有的,但回首过去悲壮的一页,除了记忆和叹息,我们应该看见预示着的光明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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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最新初中生名著阅读笔记

全文共 8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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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两万里》的作者儒勒·凡尔纳是法国十九世纪一个想象力惊人的科幻作家,他的惊人之处不但他所写的资料很夸张,动人又富有科学好处的小说,更惊奇的是,这本书中所写的故事,在我们此刻的时代已是不足为奇,但在他那个时代里,还没有潜水艇呢!但凡尔纳以他惊人的想象力与丰富的知识底蕴在《海底两万里》这本书中成功地塑造了"鹦鹉螺号"潜水艇,还有兰可夫探照灯。作品中所描绘的科学幻想在这天都得以实现。更重要的是,在他的作品中,情节惊险曲折,人物描绘得栩栩如生,结局出人意料,使他的作品闪现着永恒的魅力。所以凡尔纳被誉为"科幻小说之父"是当之无愧的。

书中的主人公探险者、教授阿龙纳斯先生和他的两个同伴康塞尔与尼德·兰,一齐乘坐"鹦鹉螺号"开始了海底之旅。鹦鹉螺号的主人是尼摩船长,他是个性格古怪,性情忧郁,知识渊博的人,船上的人都以一种阿龙纳斯先生和他的两个同伴听不懂的语言交流,阿龙纳斯先生感到十分奇怪,为什么只有尼摩船长听得懂三个人的语言。尼摩船长邀请他们一道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及南极与北极。遇见了许多见也没见过的海底动植物、海底洞穴、暗道与人们至今没发现的遗址。

书中包含了很多科学知识,地理、文化、地质学,这么多的知识,这本书里都有,作者透过阿龙纳斯先生的仆人,知识面很广的,爱给动物分类的康塞尔,告诉我们海洋的知识,与海洋里的奥妙。如红海一种名叫三棱藻的微小生物,它分泌出的黏液是造成红海的颜色像血一样的红的原因。还有许多许多我们不明白的知识,透过这本书我都明白了。阿龙纳斯先生对尼摩船长的无可伦比的才华与学识产生了钦佩,我也同样对尼摩船长的才华与学识产生了敬佩,并且我下定决心多看海洋知识的书,体会海洋的奥妙与神奇,探索深海的宝藏与财富,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人们必须能造出像鹦鹉螺号那样优秀的船只。

《海底两万里》不是作者空凭想象捏造的,它是由远见加博学累计成的科幻小说。我很佩服作者惊人的想象力,丰富的知识,高超的描述手法,比如在写穿越南极冰山的时候,作者把冰海、冰山、巨大的冰缝写得活灵活现,让我们身临其境,仿佛自我就在南极的冰山之中,《海底两万里》你真是我的好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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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有趣的阅读作文

全文共 6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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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每当想到这件事,我就觉得既好笑又后悔,因这件事,我成为家里人茶余饭话笑谈里的主角! 小编今天为大家精 ...

我的童年有趣的事情有太多太多了,就像蓝天中的云彩,看也看不尽,就像沙滩上的贝壳,捡也捡不完,更像夜空中的星星,数也数不清。现在让我摘一颗最亮的星星让你们瞧瞧。

在我七岁那年的一个夏天,哥哥来我家玩。“我们玩什么好呢?”我问。哥哥说:“玩气球吧!我带来了一大包气球呢!”我们吹了一大堆气球,往天空拍,没过多久我就觉得没意思了。我灵机一动,对哥哥说:“我们往气球里装水,用气球来打水仗吧!”哥哥听了,高兴地说:“这个主意太好了!”

说干就干,我和哥哥给气球装满水,在气球开口的那端打好死结,气球就变成了一个水球。我们准备了足够的水球,战斗开始了。我拿起一个大水球奋力向哥哥扔去,“啪”的一声,水花四溅,哥哥立刻成了“落汤鸡”。趁着哥哥擦水的时候,我又拿起五六个小水球准备来个连续攻击,倒霉的哥哥又中弹了。“你偷袭,”哥哥气得脸都红了:“我要报仇雪恨!看我怎么教训你!”“来啊,看看鹿死谁手!”我哈哈大笑着对他做了个鬼脸,哥哥趁机拿起两个大水球左右开弓,我躲过了右边的水弹,却被左边的水弹打中了。水从我头上流了下来,我的眼睛都睁不开了,身上也湿了,真是狼狈不堪啊……

就这样,我和哥哥你来我往,战斗非常激烈。你们猜猜最后谁赢了?当然是我了,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的我胜利了!

虽然这是发生在我童年的一件小小的事情,但它一直留在我的记忆深处。每当我想起这件童年有趣的事情,我就忍不住开怀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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