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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读书笔记摘抄【汇总20篇】

一个平凡而又闪光的穆斯林世界;对穆斯林信徒的日常生活习惯、婚丧嫁娶风习做了详尽、细致、真实的描绘。下面是穆斯林的葬礼读书笔记,快来围观吧。这里开学吧给同学们精心整理了关于《大学》读书笔记摘抄优秀作文,欢迎查阅,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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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读书笔记心得体会

全文共 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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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年级时,老师发给我们一本《弟子规》,我爱不释手。

我有时爱发脾气,虽然平时不爱生气,但不代表我不会生气,性情十分暴躁,想快一点写好,但又快不了。下载,我想到了《弟子规》里的“事虽小,勿擅为”。脑中就幻想除了我当时发脾气时的情景,如果我当时冷静一点,就不会为这些小事情来生气了。

在我周围的一些同伴,经常会做出一些不文明的举动,或是出口粗话,这是坏的一面,好的一面是可以让我不孤单,我又想到了《弟子规》中这样的一句话“同是人,类不齐,流俗众,仁者希。”意思是:我们都是人,但是素质不同,经常大人,骂人的很多,但是懂得谦让的人却很少。

读《弟子规》时,我最忘记不了的就是“父母乎,应勿缓,行勿懒”,意思是:父母呼求时要赶快做,父母命令时不能懒。我还记牢一句“亲有疾,药先尝,昼夜待,不离床。”意思是:父母有疾病了,应该赶紧给他们吃药,不管白天还是晚上都要不停地服侍,不离开他们半步。

还有很多如“物虽小,勿私藏,苟私藏,亲心伤。父母教,须敬听,父母责,须顺承”等等,词和句我都牢牢记在心里,从而每时每刻告诫和提醒自己,要孝敬自己的父母,要听从他们的话。

在世界上,父母吧我们养大,那么疼爱我们,我们一定要孝敬他们,听从他们,服侍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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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3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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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读了《爱丽丝梦游仙境》这本书,它是刘易斯·卡罗尔写的。书里的故事主要描写了一个叫爱丽丝的小姑娘在她离奇的梦境中,为了追赶一只怀揣着怀表、会说话的白兔,掉进了一个兔子洞,由此坠入了神奇的地下世界。在这个世界里,喝一口水就能缩得如同老鼠大小,吃一块蛋糕又会变成巨人,似乎所有吃的东西都有古怪,吃了都会有奇怪的事情发生。她还遇到了许许多多不同的人和动物,有:渡渡鸟、蜥蜴比尔、柴郡猫、疯帽匠、睡鼠、素甲鱼、鹰头狮、还有丑陋的公爵夫人。兔子洞里还另有乾坤。爱丽丝在这样一个奇怪的世界里仍然能够运用自己的智慧斗智斗勇。我觉得爱丽丝是一个坚强乐观的姑娘,他的勇敢善良感染了我。我希望自己也能像爱丽丝一样成为一个勇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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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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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与子》是风靡全球的一本好书。

父与子有时候聪明玲俐:有一次,父亲带儿子求兜风,但是,没开多远,车坏了,父亲仔细的检查了车前有检查了车轮,然后有检查了车底,可就是不明白是哪里出了问题,于是,父亲又检查了几遍。过了几个钟头,儿子等得不耐烦了,“呼”地一声跳下了车,打开后备箱,拿出了一辆滑轮车,玩了起来。父亲见此情景,突然有了灵感,他双手握紧方向盘,一向交战在车上,另一只脚站在地上,和儿子一齐玩了起来。

有时候,父与子的运气也是很好的:那天,父与子走在街上,他们发现了一个活动:只要大中鸟的中心,就能够那一辆摩托车。儿子对父亲说:“父亲,我们去试试看吧。”父亲说:“能够。”于是,他们就开始打了。过了一会儿,父与子满头大汗。又过了一会儿,父亲对儿子说:“儿子,看来是赢不了骑车了,咱们回家吧。”儿子转过身,把枪扛在肩上,一不留意,枪发出一枚子弹,正好打在把子上。父与子欢呼却越。

小朋友,你看过《父与子》了吗?我想,你必须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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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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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是比鸟飞得还远的梦想,比花开得还美的情感,比星星闪得还亮的智慧,是我们永远也忘不掉的信念。最近,我读了一本由著名作家沈石溪写的书——《狼王梦》。这本书,带我走进了美妙的动物世界,置身其中,仿佛和一只只动物进行了一次心与心的交流,使我受益匪浅。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了两个故事,分别是《狼王梦》和《狼种》,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狼种》。

《狼种》这个故事讲述了一只非常优秀的猎犬大灰,可是川妮却以貌取人,认为大灰是一条恶狗。事实证明,它的所作所为都体现了对主人的忠诚。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千万不能以貌取人,内心的美才是最美的。

大灰对同伴和主人的忠诚,不是轻易就能做到的。有些人一旦遇到危险就推给同伴,自己却逃之夭夭。这样的人,连一条狗都不如。如果每个人都和大灰一样,那么世界将会变得多么美好啊!

《狼王梦》真是一本好书,希望大家都能好好地读读这本书,和我一起分享关于大灰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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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灰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2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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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话故事是孩子们的向往,相信《灰姑娘》这则童话大家必须都听过吧!

这则故事中讲述了一个小女孩,她的母亲去世了,而他的父亲又娶了一位妻子。他们不停的虐待那个女孩,把她当做仆人看待,因此,她变的全身上下都是灰尘,所以大家都叫她“灰姑娘”······之后王子开了舞会,灰姑娘就成为了王子的新娘!

这则故事告诉我们:珍惜我们的爱心,别叫它死亡,别去管个别人如何地对待我们。珍惜我们的梦想,别去管我们此时此刻是多么地艰难。那么,你也会让自己完成一部新版的灰姑娘的故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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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有关边城的读书笔记大学

全文共 7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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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边城》是很疑惑,没看懂这篇文章究竟要表达什么,有何现实的教育意义,只觉的文章很美,大量的描写文字营造了一个很浪漫的气氛。那么,为何这部小说在中国现在文学史上有如此重要的地位?我可以从作者沈从文的写作风格上入手。

浪漫,恬淡是沈从文的写作风格,在陈从文的笔下,没有苛捐杂税,没有地位等级,没有剥削压迫。他在《边城》中所描绘的,都是人间最美的事物:美丽的景色,凝重的亲情,纯洁的爱情,并把这三者很好的融合在一起。如此纯自然的景色,正是那些与世无争人的生存境界,恬静,幽适。

进入故事中看,作者所需塑造人物形象都是最纯朴,最干净,最纯本性的。清澈单纯的翠翠,朴素热情的老艄公,豪放豁达的天保,秀拔出群的傩送。他们都不沾染任何杂质。天保和傩送都爱翠翠。他们采用唱歌的形式。这是多么质朴。那歌声中带有的是多么简单纯朴的爱。

而翠翠这个形象,也不是现实派小说中那种敢爱敢恨的妇女形象,她只有纯朴女孩子的本源,她只知道自己要为爱守候,那么纯朴的等着傩送回来,而什么亲情与之的选择,什么难以取舍,她都难以定夺。而傩送的不归又增加了令人惋惜的悲剧色彩,同时也增加了浪漫的因素。

所以,在本文中,作者在极力营造一种浪漫的氛围,这也是沈从文一贯的写作风格。这篇文章写作与三十年代,茶峒宁静的生活若和当时动荡的社会相对比,简直就是一块的“世外桃源”,这就是沈从文笔下的环境。它不像鲁迅,批判现实。

在沈从文的笔下没有政治,只有人性的善良,美丽的景色,淳朴的风气,一切都沉浸在美好之中。现在,人们在追求本源的文字,越来越喜欢回归本性的文章,因此,沈从文的文章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推崇。

《边城》也以其独特的艺术魅力,生动的乡土风情吸引了众多的读者,奠定了它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独特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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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有关边城的读书笔记大学

全文共 8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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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溪流下去,绕山岨流,约三里便汇入茶峒的大河。人若过溪越小山走去,则只一里就到了茶峒城边。溪流如弓背,山路如弓弦,故远近有了小小差异。小溪宽约二十丈,河床为大片石头作成。静静的水即或深到一篙不能落底,却依然清亮透明,河中游鱼来去皆能够计数。”

边城》里的文字总是不经意的撩拨着我的心弦,文中处处浸润着湘楚景色,处处是淳厚质朴的风味人情,字里行间飘散着一种淡淡的诗意。读起它时你便会被忧伤围绕,像是触及到了什么,是怀念儿时那个有着暖阳的冬日午后?还是此刻这个让我有些把握不透的世界?

“由四川过湖南去,靠东有一条官路。这官路将近湘西边境到了一个地方名为“茶峒”的小山城时,有一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这人家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

这便是沈从文先生带给我们的他的边城,一座沉默的城,一座质朴的城,一座宿命的城,从开始到结束似乎都在默默的隐忍着什么。翠翠,这个像观音一样的女孩子,她就是这座城的化身,从恋上了那个在梦中能够用歌声将她带到很远地方的人儿开始,她便选取了沉默,虽然内心起伏不定,表面却始终如一。文中的结局疼爱她的祖父在雷雨夜里去世,天保淹死,白塔坍塌,默默相爱的青年恋人离去。翠翠依然重复着母亲的命运,惟有等待,“那人也许永远不会回来,也许明天就会回来。”

沈从文先生从人物的内心深处,以简练而又细腻,散淡而又自然的笔法刻画着人物的心理,使人不由自主的融入人物的心灵世界,融入湘西这片纯朴漂亮的土地,融入那群温良率直的人们中,他用诗一般的语言的轻声述说着整个民族的悲哀,召唤我们炎黄子孙本性的良知,正是因为爱得这般深沉才孕育了这些带着哀思的文字。

我在想,为何取名《边城》,在心里它就这么“遥远”吗?还是在沈从文先生心灵深处正守护着什么?其实我们每个人心灵深处不都有一座“边城”吗?也许那座悲天悯人的城已经随着历史的洪流沉入那厚重的底色中,而留给我们的是对人生和社会的深深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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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欧也妮葛朗台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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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叶妮葛朗台》是文学巨匠巴尔扎克“最出色的画幅之一”,属于《人间喜剧》风俗研究中的外省生活场景。在小说中,代表着资本主义暴发户兼吝啬鬼的葛朗台形象刻画得尤为成功。然而,今天的这篇文章,我并不是想要谈论老葛朗台,而是他的女儿一一欧叶妮?格朗台。

巴尔扎克不愧是文学巨匠,小说中,除了创造了一群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让我十分惊奇的是巴尔扎克对于女人的了解程度之深,这本小说中不乏对于女人精彩的评论。巴尔扎克在小说的末章说:“女人谴责女人的时候,往往是十分狠毒的。”那么,换一个角度看,女人在同情女人的时候,往往是将心比心,感同身受。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在这本小说中,欧也妮会比老葛朗台更让我为之感叹。

小说中,欧也妮几乎是天使的化身,在她身上,鲜有瑕疵,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人物。这样的形象,纵观古今中外的文学作品,并不少见。《名利场》里的阿米莉亚,《巴黎圣母院》里的爱斯梅哈达,《安娜卡列尼娜》里的安娜……甚至于,在普遍受到大众欢迎的言情小说和偶像剧里,这样的形象往往是女主角的“专利”。然而,欧也妮仍然是有其特殊性的。她的特殊性在于她的身份一一暴发户的继承者。这一特殊下的特殊性格,也注定了她的悲剧人生。正如巴尔扎克在小说末尾所说:“她在世俗之中却不属于世俗,她是天生的贤妻良母却没有丈夫、没有儿女、没有家庭。”

这个天使般的女人的一生,实在让人唏嘘不已。夏尔未出现之前,她和她的母亲勤勤恳恳,像女工一样,终日操劳。她生日的时候,收到了装着其实是假货的镀金用具的针线匣,天真的她称那是一辈子见过最好看的东西。第一次见到夏尔时,她视他为“完美的人物”,是“从天而降的神人”。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欧也妮在第一次见到夏尔的时候就爱上了夏尔,正如巴尔扎克在小说中所说的:“欧也妮是个没见过市面的姑娘,平日里只是忙于缝补袜子,给父亲补衣服,在污秽的天花板下度时光。寂静的大街上一个钟头也难见一个行人,堂兄弟的出现在她心里引起一阵骚动,爱慕之情油然而生。”夏尔来到欧也妮的家之后,欧也妮第一次梦见了爱情;夏尔即将出项之前,欧也妮第一次把自己的六千法郎送给了夏尔;夏尔离开之后,她每天早晚都要打开金匣子看叔母的肖像;父亲发现了金匣子,想要掏出刀子撬金匣子上的金板条,欧也妮气得拿起刀子,以命来保护金匣子。即便是在夏尔离开后了无音讯的七年时间里,她仍然想着他,等着他。最后,欧也妮收到夏尔的信,这个她曾经深深爱过的男人在心里向她索要金匣子,并且告诉了她他另有新欢的事实,信的结尾,他恬不知耻地夸赞自己是一个有良心、诚实、天真的年轻人。故事的结尾,她原谅了这个背叛他的男人,甚至不计前嫌地替他解围,帮他还债。后来,因为看中了她的财产而和她结婚的德?蓬丰庭长死后,德?弗洛瓦丰一家人又像当年克吕旭家的人一样开始包围这位有钱的寡妇,甚至连单纯的娜农也帮着侯爵张罗。

在我看来,欧也妮对待自己和夏尔之间的爱情时,是她最可爱的时候。在那一场对夏尔来说并不算是爱情的爱情里,她的痴情体现得淋漓尽致。对于夏尔来说,欧也妮是他的过客,可是对于欧也妮来说,夏尔或许就是她一生中最美的风景。在希望没有破碎以前,她一直站在原地等待,等着与夏尔共同度过朝朝暮暮的光阴,却没有想到,最终等来的确是背叛。

《欧叶妮?葛朗台》这本书,巴尔扎克将它献给了玛利亚。据考证,玛利亚就是欧叶妮?葛朗台的原型。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小说要以“欧叶妮格朗台”在我所阅读的书本上的序中提到:“根据安德烈?莫洛亚的考证,她的真名叫玛丽—路易丝—弗朗索瓦?达米诺瓦,出身于一个上层法官家庭,是基?杜?弗勒内依的妻子。巴尔扎克曾跟他的妹妹谈起过她,说"她是造物主创造的最天真的女人"。一八三三年,二十四岁的弗勒内依夫人腹中怀着巴尔扎克的孩子。所以巴尔扎克在题辞中把她的名字比作庇护家庭的黄杨枝。但是《欧叶妮?葛朗台》的主题又偏偏是一个家庭的毁灭。更有意思的是,巴尔扎克为了追求韩斯卡夫人,把这本小说的原稿交给韩斯卡夫人保存。他当然不会跟韩斯卡夫人提到这位痴情女子,但他向韩斯卡夫人夸大了他与卡斯特里候爵夫人的关系,以表示愿为韩斯卡夫人牺牲他的旧情。从这里,我们难道没有在巴尔扎克的身上看到负心的格朗台侄少爷的影子吗?巴尔扎克固然是那个社会精明的观察家,但毕竟属于那个社会。他在描绘那个只讲利害、无情无义的社会的同时,始终没有放弃对"一笔财产,一个贵族女人"的庸俗追求。”

由此可见,无论是小说还是现实,这类像天使一样的女子,最终却都只能沦落到可怜的境地。然而,欧也妮难道就这样一辈子在别人对其金钱的觊觎中度过吗?她始终无法幸福吗?那倒未必。巴尔扎克在书中曾经这样说过:“人的命运真可怕!没有一宗幸福不是因浑浑噩噩而来的。”如果欧也妮暂时闭上她那看透世间一切的眼睛,糊涂一点,将就一点,她也许能自得其乐。问题是,像欧也妮这样真切而纯洁的姑娘,她会闭上她那双早已看透世事的眼睛吗?这一点,大抵是天使的悲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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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简爱》读后感_《简爱》中学生读书笔记

全文共 12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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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的故事背景是在19世纪的英国,简·爱的父亲是个穷牧师,当她还在幼年时,父母就双双去世,于是她被送到了舅舅里德先生家,但里德先生也早逝,在他临死之前,嘱咐妻子好好照顾简·爱。简·爱在里德太太家里的地位非常低,受尽欺辱。由于缺乏爱,她变成一个叛逆,坏脾气,不讨人喜欢的女孩。后来,里德太太就把它送进了罗沃德孤儿院,而孤儿院的院长却用种.种办法从精神和肉体上摧残孤儿们。之后,在孤儿院里流传一种传染性伤寒,这场伤寒夺去了许多孤儿的生命,其中简·爱的好友海伦也在这场伤寒中死去,简·爱深受打击。简·爱毕业留校两年后,由于受不了学校里的冷漠,她登广告在桑费尔德庄园找到了一个家庭教师的工作。庄园里的男主人罗切斯特是个性格阴郁而且喜怒无常的人,他和简·爱经常辩论不休。简爱深受男主人女儿的喜欢,慢慢的,她与男主人也逐渐化解冷漠,简爱逐渐打动了罗切斯特,他们两相爱了。然而在婚礼上,简爱却发现罗切斯特还有个疯了的太太,痛苦中,简爱选择离开山庄。她回去找到了年幼时的舅母,并照顾着此时已中风的舅母。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的太太纵火烧了山庄,罗切斯特残废而且失明,正当他陷入一生中最悲惨的时刻,简爱回来了,并答应照顾要他一辈子,他们两也结了婚。

读后感想:《简爱》是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长篇小说,其中许多地方都与作者的亲身经历有很大的关系,所以人们都普遍认为《简爱》是夏洛蒂·勃朗特“诗意的生平写照”。这本小说主要通过简爱曲折的生活道路和她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历经磨难,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在逆境面前,她并没有低头,没有绝望,没有在屈辱中沉沦。当她在学校被羞辱时,她化悲愤为力量,不仅在学习上飞速进步,也取得了他人的理解;当她在身份尊贵的情敌面前,她从容面对,显得大家闺秀,保持着个人高贵的尊严;当她在心爱的人罗切斯特面前,她不会因为自己的地位卑贱而感到自卑,反而用自己的正直,高尚,纯洁的心灵让罗切斯特自惭形秽,并获得对方的尊敬以及真挚的爱;当他发现爱的人已有了妻子,于是她毫不犹豫的离开了他,始终捍卫这自己高贵的尊严和对爱情高尚的信仰。这是一个具有新兴阶级特性的女性,在她身上的种.种,无一不体现了勇敢,坚强与执着。

人的一生的确要走过许多泥泞,遭到很多波折,但能在摔倒之后,勇敢地站起来,并且无畏的朝前走去的又有多少人能够做到呢?这就是简爱能够感动我们的原因。她的确是一位伟大的女性,她的伟大不是因为干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而是因为在平凡中,在面对自己的人生的时候知道该怎样去选择,并勇敢的去做,即使在迷惘中,也能始终坚持着自己最初的信仰。在遇到不公时她会勇敢地反抗,当确定目标时,她会努力的去最求,无论经历了多少,都始终保持着一颗纯洁的心,不计前嫌,对以前对自己不好的人好,这些无一不散发着耀眼的光芒。

《简爱》用一个个文字组成了一个的故事,用这个故事感动了无数的人。在成天盲目的追逐之后,再一句句抱怨之前,想想简爱,想想她是怎样面对生活,这无疑也会是一盏很好的指路明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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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全文共 2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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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朝花夕拾》 ,是鲁迅写的。听说鲁迅写得书独是一无二,我倒要看看有多好!

鲁迅曾住在百草园里,所以就写了一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也是我最喜欢的一篇。

鲁迅的百草园面积很大,鲁迅小时候在那儿获得许多乐趣,比如说,鲁迅翻开了断砖,看见了斑蝥,脊梁上一按,后窍喷出烟雾;下雪了,如果雪比较厚,鸟儿们无处找食,闰土就带着鲁迅捉鸟……但到后来卖给了朱熹的孙子,从此很少去百草园。读到这,我觉得非常可惜,一个多好的百草园!可惜,就这样卖了!多可惜呀。

或许我们的童年早晚有一天会离去,《朝花夕拾》却可以了解一下鲁迅的童年,体会童年的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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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欧也妮葛朗台读书笔记

全文共 3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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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巴尔扎克的《欧也妮·葛朗台》,看过这部书的人都应该知道它是一部人类金钱欲的悲歌。这部作品给我们描绘了一个令人难以忘怀的吝啬鬼形象——葛朗台老头。他虽是一个虚构形象,但在现实生活中不无这种人的存在。在金钱上,他把人生当作是一场交易。葛朗台成了金钱的奴隶,欧也妮却成了金钱的牺牲品。

看着这篇文章我在想,金钱并不是生活的最终目标,我们的追求还应该有事业、有爱心、有一个平常的心。在物欲横流的现实社会,保住自己的一片心灵净土,做金钱的主人而不是奴隶。

曾几何时又有好多东西是金玉其外,败落其中呢?外表看似金黄柑橘,里面确是又酸又苦,外表看似色彩斑斓的菌类,里面确是毒性惊人,外表看似舒适的绣花枕头,没想到里面是一包毫不起眼的杂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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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水浒传》读书笔记与人物赏析

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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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里,我读了四大名著里《水浒传》这一书,在这本书了,我结识了许多英雄好汉豹子头林冲、及时雨宋江、行者武松、浪里白条张顺、黑旋风李逵、母夜叉孙二娘等,他们各有各的本领,看完书之后让我明白了忠和义。

这本书中的个个人物都有忠,他们忠于朝廷,就像我们热爱自己的祖国,他们劫富济贫就像我们帮助我们不相识的人一样,他们对于朋友和亲人又是那么尽心尽力,他们为了朋友可以不顾一切,这本书里,几乎个个故事都深深的体现他们对家人对朋友的忠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也有许多人民他们热爱自己的国家,孝敬自己的父母,他们都有着这样的精神,这一种精神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去学习,假如我们生活中人人都有这种精神,这样的话我们的社会会更加和谐。

还有义,他们每一位好汉都有正义感,他们为朋友赴汤蹈火,他们知道自己做什么是对的,做什么是错的,在他们每一位英雄好汉当中人人都有正义感,我觉得我们更应该学习这本书中的正义。

但是最后梁山泊的好汉,有的走,有的死,因为是宋江让梁山泊变成这样的,真让我想不到宋江为了自己的官位,却拿自己梁山泊里的个个英雄好汉的生命做赌注,假如他当初听了李逵说的:“杀上东京,夺了鸟位”。也许下场不会这样,梁山泊也不会四分五裂,死的死,走的走,这一切全是宋江为了自己的官位不听从自己好朋友的话,最后的结局才会是这样。

读了这本书,让我有许多想法,做人要有忠、要有义,不能为了自己的好却伤害自己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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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寄小读者读书笔记 李佳蔚

全文共 2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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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看了冰心的作品——《寄小读者》,其中的一个故事《最后的安息》让我深受感触。

文中的惠姑在暑假在农村的别院里消暑。一次巧合,让他遇见了村姑翠儿。惠姑了解到了她的身世:翠儿的父母都死了,她以童养媳的身份住在婆婆家。可是,她婆婆根本就不把翠儿当人看待。暑假将要结束的时候,翠儿想跟惠姑走,不幸的是,这被翠儿的婆婆听见了。翠儿被婆婆拉回了家,又打又骂的,可怜的翠儿,已经被打得奄奄一息了!最后,惠姑在临走前看望了翠儿,翠儿也得到了最后的安息。

写到这里,我的眼泪不由自主的流了下来,因为翠儿太可怜了!同学们,你们说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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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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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了父与子之美味天降,内容如下:

有一天,父亲带着儿子去买烧鸡,回来的路上,想着马上就能吃到美味的烧鸡,父子两个的脸上写满了幸福,不由自主地加快了步伐。

真是忙中出错,走得越快伞兜起来的风也越大,结果大风把伞连同烧鸡一块刮走了。父亲和儿子大惊失色,跟着雨伞赶忙追了过去。真是太凑巧了,烧鸡连同伞不偏不倚正好落入了一户人家的烟囱里。父子两人透过窗户看去,脸色渐渐沉了下来。屋内一家六口人围在灶台前看着母亲做饭,锅里只有一点点的青菜。“看来他们是一户很穷的人家,也许他们的午饭就是这些了。”儿子嘴里嘟囔着。

烧鸡突然从烟囱里落了下来,正好落进锅里,屋里一家人的脸上写满了诧异,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可看到一只油乎乎的烧鸡确实在锅里时,全家人沸腾了,孩子们围着烧鸡是又蹦又跳,爸爸妈妈不停的在胸前画着十字,嘴里念着:“感谢上帝······”。显然他们已经很久没有吃到过肉了。

一家人围坐在餐桌前,看着母亲把热气腾腾的烧鸡端上来,孩子们兴奋的脸上泛起了红润,手里挥舞着刀叉,等着享受这美味的大餐。

窗户外的父子俩看着这一幕,眼睛也湿润了。他们默默的相互看了一眼,便悄然离去了。走着走着,他们幸福的吹起了口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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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论语读书笔记摘抄赏析

全文共 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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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是我国儒家思想的经典绝学,是一部记载孔子及其弟子言行的书。其中大多是孔子回答弟子们的提问后所做的记录;有一部分是回答诸侯国君、卿大夫和各方人士的问题;还有一部分没有问题,只是记录孔子的一些言论。

因此,《论语》中记载的言论涉及方方面面,充分反映了儒家思想的精髓,其中的很多思想至今对我们的言行都有很好的指导意义。例如在“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这句话中,孔子告诉我们如何正确对待已经学过的知识;在“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这句话中,我们知道读书而不思考就会茫然无所知,只空想而不读书就必然会产生疑惑等等。

然而,如果我们仔细阅读《论语》,除了那些我们都很熟悉的千古名句之外,我们还会找到一些能够反映时代背景的语句。例如:“自行束脩以上,我未尝无诲焉。”它的意思是:学生主动带一束肉干来见我,我是不会不教他的。我认为,当今社会的师生关系融洽,学生尊敬老师,老师爱护学生,这些都不需要物质来衡量的,而在孔子生活的那个年代,学生要送礼才可以得到老师的赐教,这足以反映出当时封建社会的腐朽。

再如:“朝,于下大夫言侃侃如也;与上大夫言,誾誾如也;君在,踧踖如也,与与如也。”意思是说:孔子上朝的时候,与下大夫说话,侃侃而谈,从容不迫;与上大夫说话,态度和悦;君子在场时,说话局促不安。从中可以看出,孔子和不同等级的人说话态度明显不同,他的做法与当今以人为本、和谐社会是不相符的,充分说明孔子所处时代是一个等级分明的时代。

此外,“从朋友之馈,虽车马,非祭肉,不拜。”的意思是说:朋友送的礼物如果只有车马,没有祭肉,孔子也不会行拜礼。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当时的人们很重视祭祀祖先,即使别人送再多的东西,如果没有祭肉,主人也不会高兴等。

当然,虽然在《论语》中,我们看到了一些带有明显时代色彩,透露出封建社会的腐败气息的言论。但从整体上看,它带给我们更多的是做人做事的原则、治家治国道理,使我们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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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高中读书笔记摘抄格式

全文共 13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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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爱读余秋雨的书,尤其是《文化苦旅》,读的时候觉得美得无可言说,至今这本书仍然是我最爱读的书目之一。余秋雨的文字,美妙,又让人感觉深邃,他常常把历史与文学巧妙的融合在一起,给人一番厚重的文化之感。因此,读他的文章,除了是文学的享受之外,更是对史学的补充与思考。

暑假期间,闲来无事到书店逛,看到余秋雨的书《山居笔记》,很是喜欢这个名字,觉得颇符合我所向往的山居之风,随手翻了几页,便买回家中。那次共买了四本书,这本书当时只是翻看几页之后,觉得似乎有些艰涩,便搁置在案头,一晃就是几个月。

我几个月后,买的书也读完了,也没有找到新的阅读方向,我就拿来这本书,细细品读起来。这一读不要紧,我又深深现在余秋雨的文字里,徜徉在文学与历史所交替兼容的世界里,随着他的文字,游走在各地,游走在各朝各代,游走在各个名人名士身边。

看那余秋雨,我走进了清朝的历史,那破败王朝的背影,看到历代流放者那凄凉落寞的生活,感慨人生无常,谁又能抵挡的了那些事故变迁呢?苏东坡的突围,让我感慨哪个朝代对于大师的埋没,想到历代大师都经历的摧残,想到我们国人嫉妒品质的劣迹其实由来已久,其实根深蒂固,早已化为血液里一丝我们不远承认的遗传。

《愧抱山西》则描述了一代晋商的发家成名史,让我对山西有了一番新的认识,敬佩山西晋商的精名能干,敬佩他们的审时度势,敬佩他们的种种。正是这些优秀品质,使得一代晋商在异乡的土地上扎根发芽,开花结果,遍地的分号,无不诉说着这个人群的智慧。但随着时代的变迁,当一切都发生变化之后,山西晋商似乎一夜蒸发。他们的颓然落幕,是战争纷乱的影响,也是时代前进的必然。但是,他们留下的在山西的总票号,却还在向世人昭示着这里昔日的繁华,即便是见惯世面的人们,也会为这里的富贵大气所震撼。相必,若是山西晋商的风范尚存,山西晋商的经商之道尚存,我国商业文化,必然又是一番新天地。当然,当今的温、浙、广的商人已经遍布全国,支撑着经济的繁荣,但他们比起山西晋商,缺少了厚道,更缺少了长远的眼光。

余秋雨带我们到他的家乡余姚走了一番,那个不甚出名的地方,是他心疼永远的记忆,也是永远的痛。“少小离家”,却“老不能回”,即便回去,也未踏进家乡的土地,也没有迎接的亲朋好友了,回去也是一片寂然,除非顶着名人的称号,官员的接洽显得热闹些罢了。落叶归根的观念,怕是难以实现。越是难以实现,越成为心底里那柔软的痛,越是思恋。

让我感触真的很深,还有《十万进士》。余秋雨这个人的眼光,实在比一般人深邃,当代人们除了怒斥科举制度的残害人,却并不想它曾经为我们挑选人才时带来的好处,也不去探究在哪个环节致使这一妙策变质,成为众多书生枷锁。而余秋雨的分析,则是犀利深刻,却有委婉絮叨,这观点,怕是用在当今高考也适用吧。

我的最爱是《遥远的绝响》。原因有二,其一,这主人公阮籍和嵇康,是中国历史上不可多得的美男子,大文豪,其中嵇康更是通宵音律,为人潇洒,不拘礼节,是如我般凡夫俗子所向往而又不能企及的。这些哀叹,也只能心里想想,合上书,天亮还要回到这规范的框架里生活。我注定不能做到那般潇洒,权且在这羡慕他们吧。

我想不到的是,余秋雨在书的结尾,提到的却是小人。小人的确构成了生活的一部分,历史的一部分,小人做不得,小人不得不防。这是大师给予的忠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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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父亲的病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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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的病》讲的是鲁迅为生病的父亲求医问药,结果还是没有救回父亲的经历。

父亲生病时,鲁迅为父亲请了很多的医生,这些医生都有共同的特点。

首先,他们都自称是名医,其次,诊金都非常的贵,还有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药引很奇怪。新方一换,需要花很长的时间找。先买药,再寻药引。严重耽误了病人的病情。比如第一个来的“名医”药方中的““生姜”两片,竹叶去尖,他是不用的,起码是芦根,须到河边取掘;一到经霜三年的甘蔗,便至少也得搜寻两天。”这样很耽误时间,延误治病时间。

又例如后面来的陈莲河先生,他的药方是一种特别的丸散和一种奇特的药引。但最后还是没有用。最后父亲的病如益恶化就请巫师,

但最后听从衍太太,在床边喊父亲,最终还是失败了。

从这篇文章中,我懂得要相信科学,不要迷信。

文中,鲁迅的父亲因为过于迷信中医,相信那些根本好不了的偏方,而不相信科学,让西医诊治,虽然现在中医是我们得以大国粹,但前提是它是由科学可依,就算没科学所依,至少不像文中那些“名医”所说的那么悬。

在古时候,虽然有类似于华佗,扁鹊的神医,但是当时还是以封建迷信来治愈疾病或躲避灾祸,例如我曾在x看到,明朝倭寇攻打某城,那个城的老县令,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抵御外敌,而是到寺庙吃斋念佛,希望根本不存在的佛祖来解决问题,更多的求雨,一群巫师在那里手舞足蹈,但滴雨未下,简直是劳命伤财,最后还没有效果。

最有代表的就是那些帝王,术士寻道成仙,成天吃一些所谓的“丹药”或长生不老药,其实,那些药铅,汞严重超标,又是烟熏火燎,非但没有长寿的效果,反而让他们更早的离开了人世。

有一边文章说过:“有一个老和尚有一个磬,每当寺庙里的钟敲响时,磬旧货跟着响。老和尚以为是妖魔鬼怪在作怪。但其实这只是共振问题,只要日他们的频率不一样就行了,说得再简单些就是,在磬上或钟上磨磨就可以了。

所以,我们不要相信那些没有科学依据的话,要相信科学,要以正常的,科学的渠道,来解决疑难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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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大学读书笔记

全文共 29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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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篇极为杰出的短篇小说,文章虽短却寓意深刻,在简朴的文字背后蕴涵着许多道理。作者海明威以此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而这可以算是他一生的简介,一生的缩影。在小说主人公圣地亚哥的身上,我们发现了许多隐藏在英雄,生命与命运背后的点滴,发现了一种敢于追求梦想,敢于面对挫折的勇气,现在,让我们一起来品读这篇文章。

人的一生从娘胎里降生到离开这个人世,命运只不过是一个圆圈,有些人走了一辈子也没有走出命运所画出的圆圈,其实他们都不知道,圆上的任何一点都是一条腾飞的切线,而怕风怕浪的人是永远走不出命运的悲惨,只有在海上坚持战风斗浪,寻觅生存武器,具有任何风浪都打不垮的勇敢精神的人,才可以走出自己的人生之圈。

《老人与海》中的老渔夫圣地亚哥就是具有这样的精神品质。在小说开头,作者便以这样的一段文字描述了主人公“老人消瘦而憔悴,脖颈上有些很深的皱纹。腮帮上有些褐斑,那是太阳在热带海面上反射的光线所引起的良性皮肤癌变。褐斑从他脸的两侧一直蔓延下去,他的双手常用绳索拉大鱼,留下了刻得很深的伤疤。但是这些伤疤中没有一块是新的。它们象无鱼可打的沙漠中被侵蚀的地方一般古老。他身上的一切都显得古老,除了那双眼睛,它们象海水一般蓝,是愉快而不肯认输的。”在我看来,他手上的伤疤是英雄的伤疤,象征着与命运的对抗及永不屈服的决心。这伤疤象沙漠中被侵蚀的地方一般古老更是表现了老人历尽沧桑后的容颜。然而,老人的眼睛却是如海水一般蓝,是愉快而不肯认输的,这眼睛在没有遇到那条大马哈鱼时从来没有绝望过,即使贫穷、饥饿、寒冷与孤独接踵而至,他也仍信心百倍地去接受,去期待。就在这位老人圣地亚哥的梦中:“梦见童年的非洲,梦见沙滩海岸、梦见褐色的大山和高耸的海岬”,梦见在海滩上像小猫一样嬉笑玩耍的狮子。八十四天未钓到鱼的失落依然无法掩盖老人对生活的梦想与追求,在老人眼睛里,心中,又暗藏了怎样的热血,怎样的梦?

就在第85天,老人生命中不平凡的一天里,在别的渔民的奚落声中,老人决定第85次出海,去寻找他自己的幸运之神。凭着多年的捕鱼经验,他独自来到了鱼儿成群,但极其遥远的海域。在海风中,小船飞速地前进着,他发现了一条重量超过1500磅的大哈鱼,并开始了长达3天3夜的搏斗。他用他的背部和左右手,轮换着拉住钓索,太紧了就放出去一些,松了就拉紧钓索,饿了、渴了,就吃生鱼、喝少量的水。他的背部和左右手都被钓索勒破了,他用海水清洗后,还是继续拉着;左手抽筋了,就用右手。老人是那样的无助、无力。他的脸上划破了许多口子,手也开始不停地抽搐,而且他已两天两夜没有合过眼了,他-显得那样疲惫不堪,但是他始终都没有放开手上的那张网,坚持到底,终于,将那强悍的鲨鱼制服了。他与大鱼搏斗了三天,大鱼才终于筋疲力尽浮上水面,被他杀死。他终于以他自己非凡的自信和勇气,悍卫了自己胜利的果实,成为了一切恶战的胜利者。

在老人的眼中,这是一场英雄与英雄之间的较量。他对每一条鱼谈话,对每一朵浪花谈话,海就是他生命中的一部分,而这条鱼,在他眼中,也理所当然地成了英雄。他有恻隐之心,他甚至在同情自己奋力捕捉的鱼,可是出于职业习惯和自尊心,他又不得不去与鱼抗争,与他眼中的英雄抗争。这两种彼此矛盾的观念皆源于圣地亚哥一人--一种出于人的本性,一种则出于人的社会性。某些时候可以协调,某些又不得不互相抵砺,他在征服鱼的3天里也征服了自己、主宰了自己。

在老人辛辛苦苦抓到了鱼之后,考验却并没有结束。鱼有18英尺,比他的小船还长,他只好将鱼绑在船的一边。可回航时,大鱼的血腥味,一再引来鲨鱼的袭击。于是,他用尽一切手段来反击。他用鱼叉叉,鱼叉被鲨鱼带走了;他把小刀绑在桨把上乱扎,刀子折断了;他用短棍,短棍也丢掉了;他用舵把来打。上天似乎就不曾怜惜过这样一位伟大的老人,他将厄运一次又一次降在老人身上,圣地亚哥没有屈服,他用一切他可以运用的方式来与命运反抗。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及势力的增强,老人最终放弃了--仅仅希望能够平安地回到岸上,回到家里,美美地睡上一觉,和孩子聊会儿天。在一次又一次与鲨鱼的搏斗过程中,老人终于意识到了这一点:“我出海太远了。我把你和我都毁了。”老人依旧是英雄,因为他敢于与命运做斗争。但这句话在有意无意之间将其生命奋斗的过程体现,老人终于失败了。因为上天的作弄而败,也因为他自己而败,他有能力抓到鱼,却无法将鱼平安地带回港湾。

最终他的顽强意志却并没能得到好的结果,回港时只剩下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可老人最后说:“不过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打败。”这句话在26个字间阐述了英雄?含义,生命的意义,也在刹那间烘托了全文,点明了文章主旨:人要勇敢地面对失败。

在小说的结尾,作者海明威又这样写到:“那天下午,露台饭店来了一群旅游者,有个女人朝下面的海水望去,看见在一些空气酒听和死梭子鱼之间,有一条又粗又长的白色脊骨,一端有条巨大的尾巴,当东风在港外不断地掀起大浪的时候,这尾巴随着潮水瓶落、摇摆。

“那是什么?"她问一名侍者,指着那条大鱼的长长的脊骨,它如今仅仅是垃圾,只等潮水来把它带走了。

“tiburon,"侍者说,"eshark。"他打算解释这事情的经过。

“我不知道鲨鱼有这样漂亮的尾巴,形状这样美观。”

“我也不知道,"她的男伴说。在大路另一头老人的窝棚里,他又睡着了。他依旧脸朝下躺着,孩子坐在他身边,守着他。老人正梦见狮子。”在这段话里,作者通过老人的梦含蓄的表明,老人依旧有梦想,依旧有热血及与生活抗争的勇气,他没有倒下,没有失败。游客的无知也说明了一点:或许英雄会不为人知,但只要有与命运斗争的勇气,人人皆是英雄。

《老人与海》也教会了我很多。什么是失败,失败的真正意义是在遭遇了挫折之后没有勇气爬起,失去了再来一次的勇气,失去了对生活的希望,失去了自己人生的梦想。什么是英雄,英雄就是敢于面对挫折,挑战挫折,战胜挫折的人,他们有勇气完成自己也许失败了很多次的梦想,这才算得上是英雄。

一切大风大浪都已经过去了,老人浑身被海水打湿,脸上充满了疲惫,被划破的口子还滴着血,然而所有一切都无法改变的是那双充满自信的眼睛。正是它,给了老人出海的信心,正是它,支撑着老人在大海中整整搏斗几天几夜,发挥出在他生命中的所有极限。一个人生来不是总是失败的,就算失败也并非绝望,一个人可以被灭亡,但是他的精神是打不败的,是永存的,只有战胜自己一切的不可能,才能获得胜利。

生活中,能压倒一切的不算是强者,但不被一切所压倒的人才是真正的强者。拿破仑曾经说过:“默认自己的无能,无疑是给失败制造机会!”所以,人最先应当战胜自我。有很多人常常把自己的失败归结于才能的有限,真实,才能往往得力于自我竞争。自我竞争,就是以最快的速度,拿出最好的成绩超过自己原先所创下的“最好成绩”。人要逾越自己过去的最高度的确是一件很难的事,但是只要你跨过这极难的一步,你就再一次战胜了自己,你跨过这极难的一步,你就会更上一层楼。在现实生活中,人和自然是对立的,人总是要受到大自然的磨练,只有能够坚持进行坚强不屈的斗争的人,才能获胜。虽然有时人们会战胜自然,有时会被自然所打败乃至于被毁灭,但是最重要的是,当自己被自然所打败的同时,自己能否使自己的意志不消沉,重新回复自信,以更高的热情去迎接大自然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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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 陶宣凯

全文共 4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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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读了小说《格列佛游记》,它以清新的文字把我带入一个奇妙的意境,以幽默而讽刺的语言描述了一个杂乱的社会。读完之后,我感受到了格列佛的惊险。

当然,其中肯定有一波三折的情节,是我感觉心惊肉跳,然而,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主人公在巨人国所经历的故事。

曾在生机勃勃的巨人岛上,那里生活着比我们人高几倍的巨人。主人公留在了岛上,被一个农夫发现了,就把他带回家。巨人们从没有见过这种生物,所以很好奇。巨人想:“如果让这个小东西去街上表演,那肯定能挣不少钱。”而经过几天的折磨 ,主人公瘦的就像一个骨头,巨人以为他要死了,就把他送进王宫。

读到这里,我不禁联想起我进了王宫会怎么样。因为进了王宫,别人肯定会给你贵宾式的服务。

这部游记所表现出的,是一种与我脑海里完全不同的世界,虽然主人公在大人国过得很好,但这并不是自己的家园。而这部游记就是写那浑浊,无情的生活,所以,我们的社会在千变万化,科技的技术在一步步地提升,从古老的马车到现在的汽车,从古老的渔船到现在的军舰,我们要共同努力,为世界创造美好的未来,让科技更大量地在我们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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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朝花夕拾读书笔记300字

全文共 4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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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天,我阅读了鲁迅先生写的《朝夕拾》,书中共有十篇文章,如《狗猫鼠》,《无常》《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书里面的每一篇文章都展现当时的世态人情、民俗文化,流露了鲁迅先生对社会的深刻观察和对家人师友的真挚感情。

比如说《父亲的病》,重点回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同时表达了作者对父亲的不舍与愧疚之情。

再如《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则透过对百草园和三味书屋的回忆,表现作者儿童时代对自然的热爱,对知识的追求,以及天真·幼稚·欢乐的心理。

还有《无常》,透过无常这个“鬼”和现实中的“人”比较,深刻地刻画出了现实生活中某些“人格”不如“鬼格”的人的丑恶面目。《无常》中,从无常也有老婆和孩子的事实中,作者既写出了无常富于人情味的特点,又巧妙地讽刺了生活中那些虚伪的知识分子,入木三分。

总而言之,统而言之,这些散文都反映了当时的社会风貌,文化习俗,是值得大家品读的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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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西游记》优秀读书笔记

全文共 3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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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寒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西游记》。

这本书是吴承恩所写,。主要讲述了一个从石头里蹦出来的石猴,它求师学艺,终于学到了两样真本领。一是七十二般变化,二是一个筋斗去可行十万八千里。他的师傅为他取名为孙悟空。它盗来的定海神针被化作如意金箍棒,可大可小,重达一万三千五百斤。接着,它又去天宫做了弼马温。当孙悟空得知弼马温只是个管马的小官后,便打出天门,返回花果山,自称“齐天大圣”。后来,如来佛祖派观音菩萨去东土寻一取经人,来西天取经。师傅唐僧,大徒弟孙悟空,二徒弟猪八戒,三徒弟沙和尚。经过九九八十一难,他们最终成功取经。

我读完这本书,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不管做什么,只要坚持,就一定会取得成功。他们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值得我学习。我以后无论做什么事,都要坚持,不能半途而废。不管我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只要我尽力去做了,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成功啊!因为我去做了,而且坚持到了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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