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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我与书初三作文

全文共 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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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翻开了一本名为《福尔摩斯侦探集》的,像往常一样,孜孜不倦的读了起来。

看到一半,一阵微风吹来,我变得无比轻松,闭上眼,就不由自主的想起了我与书那些形形色色的故事——

早在几年前,我就发现了,我不像同龄人那样喜欢帅气的玩具,或是有趣的遥控车,书,便是我的最爱。

小时候,我看的书大多是连环画、漫画书。那时候,伯伯与我一样,也爱看书,可看的都是些小说、散文。伯伯希望我有一个爱看书的好习惯,但他却担心我会迷上漫画书,他心里知道,这些看似有趣的书是不能提高我的知识的,他决心让我“脱胎换骨”。

一个午后,他来到我的身边,抢过我手中的连环画,又把一本类似小说的书塞到我怀里。书名我已不记得了,但我还清楚记得他恭恭敬敬的给我说了一句:“侄子,看这本书可是非常好看的,你拿去研究研究?”,平时“顽皮”的伯伯对我的态度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这使我不难猜到他又想让我看那种我认为毫无意思,枯燥乏味的小说了。我开门见山,说:“我不想看!”不过,这是难不倒伯伯,他“奸笑”着说:“我现在马上下楼去给你买好吃的,但前提是:你要看了这本书。”没办法,在美食诱惑下,我只好无趣的看了起来。直到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伯伯他根本没下楼,而是在门口看着我,我心里都知道,看见我今天的态度,伯伯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过了几天,他发现了我爱看电视剧——《西游记》,这使他的脑袋里,又有办法了。

果然不出我所料,伯伯又给我了一本关于西游记的书,用“武力”“要挟”我必须看,面对“强敌”,我又“败下阵来”。

可这次的情况却不一样,我刚看完第一段便想:“这西游记,用书看也蛮有趣的嘛!”我不再理伯伯了,认真地看了起来,终于被伯伯的聪明才智“征服”了,但与其说是被伯伯征服了,还不如说是被书的“魅力”“征服”了。

书可谓是一切知识的源泉,我不知道我为什么爱看书,可能是因为他能给我太多心灵上的慰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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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一本好书600字话题

全文共 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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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其实说的是读书的益处。

翻开一本历史书,能让我们看到历史的一幕幕:纣王残暴,天下恶之;武王伐纣,天下庆之;桃源三结义,诸葛亮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开元盛世,唐宋风骚这些历史无不使人感慨,或喜或忧,从中感悟到文明的进步,生活的安康,乐就在其中。

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这些都是中华古典文化的精华。“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表现了李白浪漫情怀。“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是杜甫忧国忧民思想的再现。“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抒写的是号称“小李杜”之一的李商隐的朦胧情怀这些无不陶冶着我们的情操,激发着我们的志趣。其中之乐,耐人寻味。

翻开一本散文集,其优美词句,深远意境常常使我爱不释手。我既感慨自己文采的平庸,又羡慕别人的才华横溢;既希望永远能沉醉在这优美的词藻中,又幻想离开它来创造自己的风格。这必然又让我乐在其中。

不愉快感到郁闷时,躲开现实,钻进书堆,在《孙子兵法》中寻找为人处事的道理,在《三十六计》中寻找攻克难关的妙计。陶醉在“西游”的神话世界之内,沉醉在“红楼”的爱恨情仇之中。再回到现实,一切霍然开朗,一切得心应手,一切游刃有余,一切乐在其中。

书教我们处世,教我们不怕困难,教我们快乐,一切文章精华浓缩其中。

还有一本书,我们每个人都必须读,那就是人生。它有喜有悲,但更多的是喜,我们应该从中得到快乐,而不是悲伤。

快乐其实并不是一件难事,只要你爱书,那么快乐就在书中,你就会说乐在书中,就会拥有“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那种疑惑,那份惊喜,那份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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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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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诗词。那富有节奏的吟咏,旷达悠远的意境,字里行间流露出的随意洒脱都让我深深着迷。这个寒假,我读到了一本完全不同于以往的诗词——《桃李春风一杯酒》。书中用幽默浅显的语句,诙谐有趣的讲述方式,介绍了唐朝最有代表性的18位诗人的诗作和生平,展现了他们诗酒年华的快意人生。

“在唐朝,没有什么事情,是一首诗解决不了的。如果有,那就两首”。这本书开头第一句就深深吸引了我,让我废寝忘食,一口气读了下去。安庆渡江,李涉七绝退劫匪;滕王高阁,王勃一字得千金;长安城里,乐天五律“居亦易”;金銮殿上,李白番语傲朝堂……那一个个尘封千年的故事,活泼泼地跳出来,每一个诗人的形象都变得生动丰满,不再是简介中单薄的“纸片人”。他们微笑着向我走来,带着我开始了一场跨越时空的旅行。

在书中,我们可以读友情,“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读爱情,“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读风景,“春潮带雨晚来急,野渡无人舟自横”;读盛唐气象,“九天阖闾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我仿佛穿越回了那个才人辈出的时代,看贺知章醉卧井底,看李白长叹黄鹤楼,看刘禹锡重回玄都观,看陈子昂独登幽州台……诗人们跌宕起伏的人生在作者的笔下娓娓道来,再加上风趣幽默的现代词汇,让人往往忍俊不禁,拍案大笑。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刘禹锡的故事,他的一生数遭贬谪,却依然豪迈阔达,写出了“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的不朽诗句,屡次被地方官刁难又写出了《陋室铭》这篇千古佳作。我们在生活中遇到困难也不能消沉沮丧,只要能像刘禹锡一样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那就没有什么过不去的,要相信,风雨过后一定会有彩虹!

生活远比故事精彩,历史远比想象中有趣。穿越在这场奇妙的时空之旅里,那些熟悉的诗人,衣袂飘飘,神采风扬;那些经典的诗篇,字字句句,动人心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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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植树节去植树小学生日记200字

全文共 2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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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3月12日,我们期盼已久的植树节终于到了。

小明和小丽带着铲子、水桶和柏树苗兴致勃勃地来到公园。他们要开始植树啦!首先,他们专心致志地挖出一个个小树坑。接着,他们精心地挑选了几颗茁壮的柏树苗,小心翼翼地把柏树苗移入树坑。然后,他们挥锹填上了几锹土,再把每棵柏树苗扶正。最后,他们往树坑里浇了一些水,让泥土充分吸收水分。

看着自己种植的树苗,他们开心极了。左看,右看,怎么也看不够。天渐渐暗了下来,他们才收拾起工具,恋恋不舍地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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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书我最好的朋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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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好的朋友并不是人,而是

书是一位好朋友,他像一位有阅历的长者,每于我困惑不解时,总是帮我答疑。但他并不主动,唯我阅读他时才能解开疑问。

我的书,本是别人阅历。不知多少人,所思所想后总会以笔记之。那是他们的思考,是全人类的珍宝。

我的朋友初是小说。引人入胜的情节总是牵动我的心。不是每一本书都蕴含大道理,那是我还仅仅将书看做消遣的工具。

然后我长大了。成熟的大脑已经不再满足于奇丽的想象,转而投向了“真理”的海洋。我如一块海绵般吸取着知识,我大笑、我悲伤,因为我发现曾经坚信不疑的事其实并不总是那样。我似乎已然离不开书,他像毒品一般使我欲罢不能。

但让我警醒的,却另是一本书——叔本华的作品:书籍有好坏,但好书也不能长读;不然,你的大脑便成了别人思考的平台。你以为你是智者,但你不过是个抄书人,只是较动笔的高明些。

我终于知道,别人的思考助你攀登高峰。但山峰有尽,须当心掉下后尸骨无存。

书是别人的阅历,但我们用我们的阅历去读。所以好书百看不厌:你自身改变了,书的投影自然也就改变了。但他终不是你的,你改变的其实只是自己。

我开始谨慎的读书。“开卷有益”?那是什么时候的事了?我反思自己,我反思反思,我反倒写起了书。但我永不会因而停止阅读,因为无论如何这位朋友都会告诉我一些我所不知道的事。我终有一日也会化为泥土,但那时书还陪我,也只有书陪我。我的思考,人们的思考,那时便一起入了这本书。

朋友啊!你的生命终于收容了我。我不惧任何人,只畏你——我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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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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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一本好,就像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今天,我要给大家介绍一本书——《陶奇的暑期日记》。

这本书的作者是中国现代女作家冰心,原名谢婉莹。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陶奇的小姑娘,用老师给的日记本,记录了她两个月暑假所发生的事情。日日多姿多彩,篇篇有滋有味。她从此养成了爱写日记的好习惯,作文水平也在提升……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主人公陶奇。陶奇有个妹妹叫小秋,她比陶奇小很多,才五六岁。有一次,小秋到陶奇家住几天,陶奇十分喜欢她,总是把最好的东西都留给站秋。小秋生日那天,陶奇的妈妈拉着小秋的妈妈去看电影,可是小秋的妈妈不放心小秋,陶奇的妈妈就把小秋安排给陶奇,拉着拽着小秋的妈妈走了。陶奇想让小秋过个快乐的生日,带了一些钱,拉着小秋去街上买吃的。陶奇带着表妹来到北京的小吃街买了烤串,煎饼等一些东西。她们姐妹俩吃着吃着,忽然天空中砸下几滴豆大的雨点。接着,那些雨越来越密集,下起倾盆大雨来。陶奇担心小秋淋坏了,就脱下外衣,给小秋罩在头上,急急忙忙跑回了家。到了家中,小秋的妈妈见小秋林成了这样,急坏了,马上给小秋洗了一个热水澡,陶奇在门外等着,冻得直打哆嗦。不久,陶奇就发烧感冒了。但陶奇在那几天依然坚持写日记,只是简短了一些。我钦佩她的毅力。

陶奇为了让小秋过个快乐的生日,不顾自己被淋湿,毅然把自己的外套罩在了小秋的身上,这个举动令我十分感动!

听了我的简述,你是不是也很想看看这本书?赶快找来看一看,一定会让你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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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植树的初中作文400字

全文共 5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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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植树节已经过去了,但是我们种树的兴致依然不减。

上午学完书法后,我就和爸爸妈妈来到了涌泉防洪坝旁边。由于我们来的比较晚,已经有很多人在植树了,上面还挂着一些小牌子,牌子上写的树名真是千奇百怪:有“晚樱”,“金枝”,“冰激凌”…我一直以为种树很简单,挖一个坑,把树苗放进去,就完事了。可想归想,现实和幻想是完全不一样的。

我听到有人说:“哇,连坑都不挖好,还让我们用铲子?”我连忙跑到我想种树的一块地方,先用铲子挖出一个洞来,爸爸和妈妈也来帮忙。好笑的是,我只以为这是在玩,一不留神,就把一勺刚铲出来的泥土弄到了我的裤脚上。我连忙弄掉,但还是有一些褐色的东西“粘”在我裤子上。

几分钏后,一个差不多20厘米的小坑挖好了。我急忙去选树苗,选了一棵不怎么大,又有一些叶子的小树苗。由于我还是头一次种树,不知道该如何下手。幸亏妈妈来了,她一手提着一个小桶,一手拿着铲子。只见她把水桶放在一边,然后把树苗放进坑里,说:“把树苗扶稳,我要填坑了。”我扶住小树苗,让它不往任何一边倒。

我双觉得这样太轻松了,也拿起小铲子填坑。虽然速度很慢,但也是帮了忙。终于种上了一棵小树苗,我提起水桶,把水倒入树的根部,一棵小树就种好了。

我在心里默念:“小树啊小树,快快长大吧!”

我过了一个非常有意义的“植树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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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珍藏一本书

全文共 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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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的珍藏,给人一种踏实感;而精神上的珍藏,给人一种动力。

而我最好的珍藏,就是《狼王》这本,它给了我自信,也给了我动力。在别人眼里,这可能是一本很普通的书,可是对我而言,它是我永远的老师,因为它教会了我人生中最珍贵的道理:坚强、勇敢,学会自信,化沮丧为动力,还有最值得每个人学习的——永不放弃。

我从第一眼看这本书到现在,已经有五年的时间了。在这五年中,我把全部的回忆交给了它,别的书被我看完之后就放下了,只有这本《狼王》,它都一直陪伴在我身边。

记得那一次,我去参加一场跑步比赛。一开始,还挺顺利的,可是,在中途我就感到了全身乏力,手脚也开始麻木了,这时我是倒数第五。我的体力已完全透支。不过,争第一的信念不断支撑着我沉重的身体。

突然,我眼前一黑,倒下了。虽然我还是想站起来,但我的确已经没有力量了。突然,一只小狼的身影从面前一闪而过。是它!没错,就是它-----柯勒,我仿佛看见了它永不放弃的精神,在我信念即将消失时,有一个念头在激励着我——永不放弃。

对,就是永不放弃,这个信念让我重新站了起来,我也仿佛看见柯勒的生命之火烧得越来越旺盛了。

这个信念一直支撑着我,我仿佛有一股新的力量充满了全身。

不过,我还是输了。

虽然我输了,但是这次赛跑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永不放弃。

如今,我还是珍藏着这本书,珍藏着那份信念——永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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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三年级小书虫作文300字

全文共 3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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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来自平桥一小三年级三班。我是一个很文静的小女生,下面我来介绍一下我自己。

我个子不高不矮,瘦瘦的。头发长长的,经常扎个马尾辫,因额头前面有些碎头发,出去时不得不戴一个发卡。脸尖尖的,别人都说是瓜子脸。柳叶眉下面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像两颗大葡萄,有一张樱桃小嘴能说会道。

我是一个爱看的小女孩儿,大家都叫我“小书虫”。有一次我在看乐多姐姐写的《女生心事薄》,正看得津津有味时,妈妈忽然大声说:“欣欣看好妹妹,我去买点菜。”我应了一声,头也没抬,好像没听见似的,只听见妈妈出去了。过了一会,妹妹突然说想上厕所。我说:“自己去卫生间。”又继续看书,过了一会儿妈妈回来了,她看见妹妹的裤子是湿的,妹妹妹一五一十的说出了原因,妈妈生气的走到我面前把我批评了一顿。

就是我,你们喜欢爱看书的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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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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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位无声的老师;书是你成长道路上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书是补助我们写作文的好帮手。

在以前,我读了好多书,其中,海伦·凯勒写的自传体小说《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最为我印象深刻。因为这本书的主人公又聋,又盲,又哑,但是,她会是乐观的面对生活,从没感到过自卑,好好的利用生命,绝不让它流失,使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因为她知道:不管哭多少天,流多少泪,都不能使自己和普通人一样,那哭又有什么用呢?为什么不乐观的面对生活呢?

其次,我最喜欢看的就是这本《笑死你绝不偿命》。读了这本书,能让我们从学习的压力中走出来,让己放松一下,使自己的心情变得开朗。

最近,我在看一本叫《上下五千年》的一本书。这本书讲了从古代到现代的大事。所以,我明白了:书不光可以提高语文水平,还能记录历史文采,我一下觉得,书的本领可真大!

书有许多分类,比如说:智益,童话,校园小说分类。我最喜欢童话分类,因为童话可以带我们走进一个童真般世界。所以,我最喜欢童话。

书,你真是一个全功能机器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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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亲情是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7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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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亲情像一束花,可以使你闻到它的芬芳;有人说亲情是一面镜子,父母的一言一行将影射在自己儿女身上。但我却认为亲情是一本,给予你更多的知识,也可以给予你更多的温暖感动。

那天放学,天公不作美下起了大雨,班级里的同学们陆续被家长一个个接走了,看着他们离开我也开始着急了,心想“爸爸,为什么还没有来接我!”我一边做着作业,一边不时的抬头看看走廊,听听外面的动静,焦急地等待着。突然走廊尽头传来了一阵脚步声,随之出现了一个高大的身影,“爸爸来了!”。我兴奋地收拾好书包,奔跑着朝那个身影跑去。“爸爸,你怎么才来?我等了很久了,同学们都走了!”我委屈地说着,爸爸蹲下来看着我说:“对不起,爸爸刚才有会议,所以来迟了,下次我尽量早点。”看到爸爸愧疚的眼神,我只能点点头。

爸爸牵着我的手走下楼梯,我看到外面下的倾盆大雨,踌躇不前。爸爸紧了紧接我的手,说:“走吧,雨暂时不会停,我们有伞,不会被淋湿的,你放心!”说着我们撑起伞冲入了雨中。看着从我身边经过的路人,急匆匆身影以及溅起的水花,只能感慨“好大雨呀!幸好我们有伞。”走到停车场,爸爸帮我撑着伞,让我坐进了汽车后座;紧接着他也收了伞坐入了驾驶室。我不经意的向前看,突然发现爸爸右边的肩膀全是湿的,再看看我自己身上和身后的书包,我才发现原来爸爸将大半的伞给了我,他自己却淋湿了。看到我在看爸爸,还红了眼眶,爸爸安慰我说:“没事,爸爸是大人了,回家换身衣服就行;你还小会感冒的!”我忍着情续,点了点头。

虽然这件事不大,可能也会发生在很多父母身上,但对我的感触却很深。现在我可能还不能完全理解父母对我的爱,但我至少能感觉到。所以说亲情是一本书,是一本你学不完的书,是一本能给予你更多温暖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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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本好书话题

全文共 8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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顽皮的春风挑逗着我凌乱的头发,而我的眼眶中饱含泪水,想有“脱壳而出”的欲望。细眼看,怀里抱着一本《城南旧事》。想知道我因什么而热泪盈眶吗?

那是因为我看见了《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我们渐渐长大,童年也将渐渐离我们远去;我们即将小学毕业告别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担负起生活的责任。

我非常喜欢里面的一句话:“我们是多么喜欢长高了变成大人,我们又是多么怕呢!”是呀!多么的矛盾,但我们内心不就是这样的矛盾吗?既想长大又怕长大后生活的坎坷。原本都是一群活泼可爱的孩子,转眼间就变成成熟稳重的毕业生,人生何尝不是这样的矛盾呢?

好想把时间停留住,可它就是这样无声无息地溜走了。散步的时候,日子从我懒散的步伐间跃过;休息的时候,日子从我的枕边流过;写字的时候,日子从我的笔尖跨过;回忆的时候,日子从往事中溜过……

《城南旧事》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的以其七岁到十三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自传体短篇小说集,初版1960年。全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观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淡淡的哀愁与沉沉的相思,感染了一代又一代读者,可视作她的代表作。曾被评选为亚洲周刊“二十世纪中文小说一百强”。它满含着快乐而略带忧愁的基调,多了些辛酸的味道,也多了些阳光明媚的色彩,将其自身包含的多层次的情绪色彩,以一种自然的、不着痕迹的手段精细地表现出来。

小英子作为一个主要人物出现在文章中,当她发现大人们的良好愿望与现实之间存在着巨大反差时,她天真善良的幼小心灵就愈发显得孱弱。缠绕在文章中那种无往不复的悲剧轮回也就更加令人触目和深省,这也正是本文显得丰富厚重的关键之笔。

“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但是童年却一去不还。冬阳底下学骆驼咀嚼的傻事,我也不会再做了。”我们又何尝不是想念着童年生活中的一切;想把它狠狠地抓在手中,可它却像沙子一样,抓的越紧它溜得越快。

每当我拿起这本书时,总不忘带着一种淡淡的忧愁,但它总会告诫我珍惜时光。我现在把它介绍给你,希望你能从中有所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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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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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的是《绿山墙的安妮》。

我之所以喜欢它,就是因为安妮不怕困难,不怕吃苦。这本书让我学会了不要在困难面前低头。如果低头就会让自己走入迷途,一蹶不振,就像高尔基说过的名言一样:生活情况愈艰难,我愈感到自己更加坚强,甚至更聪明,所以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困难能使我们一蹶不振,也能使我们走向成功。而安妮就是一个不向困难低头的人。

安妮是一个孤女,生下来三个月,妈妈突然病死了。几个月后,他爸爸也死了。虽然她身世凄凉,但他并没有成为一个孤僻,内向,自暴自弃的小女孩儿!一对老妇人把她领养回家。这对老妇人家庭比较贫困。但是生活磨练了她,她没有被这不幸的遭遇所打倒。他凭着自己积极向上,拼搏奋斗的精神,考取了女王学校,还获得了学校里的奖学金。她凭着自己坚定的信念和不懈的努力,让自己的梦想出现了,这真是一个奇迹。

动人的故事,精彩的情节,深深地吸引着我,由此我想到了自己,惭愧不已,在这次期中考试,我考试的分数跟我理想中的差了许多。而且这次期中考试,是我这几年中最差的一次。开始我想要放弃学习,但想起我的梦想和对奶奶许下的誓言。所以我决定要好好学习。不管是什么阻挡了我前进的步伐,我一定会一个个无情的消灭掉。

我一定要像安妮一样,不怕困难,信心百倍,坚持不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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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5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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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看了《小王子》这本,深受感动,久久沉浸在小王子的世界里。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写道“我”因为飞机故障停在了沙漠里,这让“我”遇到了小王子。故事开始很有趣,讲的是小王子从小行星B612来,去了很多小行星,最后为了追寻生命的真谛而消失在地球上的故事。

我觉得每个人心里都有最重要的东西,最重要的东西各不相同。小王子认为照顾好自己的花才是最重要的,国王认为控制宇宙才是最重要的,虚荣的人想要有很多崇拜者,回忆过去的酒鬼需要整天喝酒解闷。专注于数星星的商人,埋头读书的地理学家,点灯的人都在做着自己认为最重要的事,却似乎不明白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让我们认为他们的所作所为是荒谬的。其实想想,我们的人生也会有同样的问题,犯同样的错误。最后,小王子驯养的狐狸用自己的言行告诉小王子,本质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要用心去体会。

我很喜欢小王子,因为他是那么纯洁,善良,敏感。为了追求生命的真善美,他不在乎牺牲自己的生命。他小心翼翼地照顾着他的玫瑰,提醒我们生活中的责任。他的故事告诉我们人生的哲学,告诉我们,如果我们忠实地对待自己喜欢的东西,幸福是有代价的。

朋友们,当你们想到天空中有超过5.01亿个小铃铛的时候,会不会觉得很幸福很幸福?所以才推荐一本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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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好书伴我成长作文400字

全文共 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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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儿爱广阔的天空,鱼儿爱无边无际的大海,而我,爱。如果,人生是夜空,那么书就是夜空中最耀眼的那颗星;如果人生是天平,那么书就是天平上最凝重的一枚砝码。

我非常爱书,我对书有一种特殊的感情。在童年中,书陪伴了我无数个日日夜夜,它是我亲密的朋友。我和书虽然不能面对面的交谈,但是它却犹如一位老师,教会我知识;让我明白世间的真谛;带我领略祖国的秀丽神奇……

记得那时我读三年级的时候,在一次数学测验中,我考出的成绩出乎意料的差。面对从未有过的打击,我灰心了,丧气了……在无意中,我看了一本书——《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里面有一句话——“生命的意义在于奋斗!”这句话虽短,可它却那么的有道理。是啊,在人生漫长的道路上,怎能没有挫折与失败呢?可是,只要你勇敢的去拼搏,去奋斗,才会从一棵经不起风吹雨打的小树苗,长成一棵坚韧挺拔的苍天大树。在不知不觉中,这句平凡有简单的话找回了我以前的自信。

书是一把打开知识大门的金钥匙,也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更是人类的精神营养品。是书,让我有了自己的理想,让我在理想中不断进步。一本本好书伴我度过了多少个日日夜夜,一本本好书伴我迎接灿烂的明天。书是我人生旅途上的一位良师益友,好读书,读好书,是我一生中最大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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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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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炎夏的凉阴,是严冬的炭火,是治狂医骄的良药,是灵魂的伊甸园。在我幼年时,我就和书结缘了。要说我和书的故事,那可是说上三天也说不完的。

在两年前,我跟着妈妈去书店买卷子,妈妈先让我自己看书,我便左看看,右看看。终于,我的目光落在了郑文光的《飞向人马座》,可是我刚翻了几页,妈妈就买好了卷子。于是,我便请求妈妈让我再看五分钟,妈妈答应了,我便飞快地跑到了我看书的地方,拿起书,如饥似渴地看着这本书。可是对一个正沉溺在书海里的孩子,时间是多么地快。五分钟过去了,妈妈便把我从书海中的小船拉走了。回到家里,我还在回味着这本书,妈妈看着正在发呆还不吃饭的我,有些奇怪,便 在我眼前晃了晃:“喂,怎么不吃饭呀?”我回过神,说:“妈妈,我可以买一本书吗?”妈妈回答:“可以是可以,不过等两个月以后,因为你这个月已经买过书了。”我哀求道:“妈,求你了,只要你给我买书,干什么都可以。”“真的吗?”妈妈说。“真的,不骗你。”“那你给我做半个月的家务就可以。”“好,一言为定。”我答应道。

半个月后,已经快把骨头累断的我终于买到了《飞向人马座》。我开心地叫到:“太好了,我成功了。”在一旁的妈妈也笑了。

从此以后,我每几个月就买一本书,而且,我的作文水平也提高不少,我终于知道了“知识就是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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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好书伴我成长作文400字

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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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不喜欢读,只喜欢看动画片,自从我上了小学,学校开展了读书活动,我就越来越喜欢读书了,从此,书就成了我的好朋友。

现在我家有很多书。科普书,他带我领略大自然中许许多多的奥秘,神话故事,他为我插上想象的翅膀,在无边无际得按田中自由自在地飞翔,寓言故事书,他用一个个浅显易懂的小故事揭示了做人的道理,是我的知识更加渊博,让我在人生道路上能做出正确的选择。

看书现在是我最大的爱好。只要一捧起书,我就常常陶醉其中,把一切都忘记了。为此,我还闹过不少笑话。有一天,我正津津有味地看着妈妈给我买的《小公主》。很快到了中午,妈妈喊着:“吃饭了!吃饭了!”可是我怎么也舍不得把书放下,仍旧专心致志地看着。又过了一会儿,妈妈要收拾桌子了,我才敢就跑过去吃。我嘴里吃着饭,眼睛却继续盯着书。结果,一步小心迟到辣椒,辣的我满脸通红,只好赶紧跑去喝了五杯水才解辣。

因为爱看书,我改掉了乱花钱的坏毛病。以前,妈妈只要一给我零用钱,我就会买一些零食和玩具,现在我会把零用钱积攒起来买书。每当经过小吃店:那些小吃都会用衙门可口的味道,扑鼻的香气诱惑我时,一想到书,我就忍住了。书你是我永远的良师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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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买书见闻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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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面的天灰蒙蒙的,下着初冬的小雪,在家无聊的玩着手机,心中想着:不如去店看会书。于是,便拉着妈妈去书店,也便有了今天的故事。

到了图书馆后看到了很多的书,我在一个书架上选了一本我喜欢的书。回过头来正好看到了一个小姐姐,手中拿着英语书,我对妈妈说:“妈妈,你看那个小姐姐,那么爱看书,人还长的漂亮。”妈妈还鼓励我,要像小姐姐学习,多读书。

拿着我选择的书《阿衰》,找到了一个宽敞、安静的地方,看了起来。

那个小姐姐也在继续看书,可是接下来的一幕,让我反悔了,不要再像她学习。此时的小姐姐,带着耳机,大声的朗读着英文的单词,那声音活像我家里的闹钟一样,也太吵了吧。

工作人员走过来反应声音太大,会影响别人读书,让她小声点,可是她却猛地站起来,用手指指着工作人员大声喊着:“要你管,信不信我抽你。”工作人员看向了她的妈妈,而她的妈妈却说了句:“您别在意,她还是个孩子。”事情就这样结束了。我也没有了读书的心情,放下书,心中在想:

不懂礼貌,会让我们走向错误,无法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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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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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遍,其义自见。”我家的书有很多很多,有《小公主》、《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鲁滨逊鲁滨孙漂流记》

我很喜欢看书。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格林童话》。我一吃完晚饭,就拿着书看了起来,一看就是一小时。天色已晚,妈妈让我赶紧准备睡觉,我说:我再看一会儿,马上就来。”没想到一看就入迷了。已经十点了,妈妈怒气冲冲的向我走过来,厉声说道: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在那里看书。”我说:这才几点,再看一小会儿。”妈妈说:已经十点多了,不行。”我一听,赶快睡觉了。

记得还有一次,家里的食用油用完了,妈妈给了我七十元钱去买食用油,我还是在看书。妈妈见我迟迟没动,还没有去买,就把我最心爱的玩具收走了,妈妈说:你赶快把食用油买回家,我才能把书还给你。”我走在路上在想书中的事,结果买成了面条,妈妈大声的对我说:买食用油,不是面条。”这一次去买,终于买对了。

读书使我快乐,读书伴我成长,读书使我增长见识,我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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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有关我与书初三作文

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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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午后,一杯清茶,一本自己所钟爱的,便可以享受一下午的惬意时光,使整个下午变得安静,并有了无穷的回味,这是我对书的钟爱。——题记

在“乱花渐入迷人眼”的阳春三月,我们携手。

小时候,总喜欢手捧一本连环画坐在阳台旁,吃着自己喜爱的零食,享受有书香气息的美好时光。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告别了连环画,又接触了《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等,便又走进了那片属于自己的童话天地,认识了白雪公主,善良的小矮人,海的女儿……我被童话故事中那些多姿多彩,奇思妙想的精彩故事所吸引,久久不能自拔。童年的生活是美好的,因为有书的陪伴。

在“荷叶才露尖尖角”的艳阳六月,我们共进。

后来,告别了童年生活,走进了中学的校门,童话故事陪伴的日子在渐渐地离我远去,消失得无影无踪。那时的我,又开始接触《四大名著》、《青年文摘》,各式各样的杂志等,只记得,总喜欢午后一个人坐在草坪上,手捧一本自己所钟爱的书籍,贪婪的享受着。那时的天很蓝,空气中弥漫着文学的`气息,总让人欲拔不能,只想永远的沉浸在这样的日子中,害怕时光消逝……那时的我,用书籍来填充那些空虚的时光,生活变得充实,有了回忆。

在“无可奈何花落去”的金秋九月,我们相约。

明天,我即将毕业,将带着对昨日的无限留恋和对未来的美好憧憬进入高中,一切都是新奇而又美好的,明天我将在书籍的海洋中遨游,品味不同的文学经典,体验人生百态。

我们曾携手共进过,我们将相约在这个秋季,书,我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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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一本好书600字话题

全文共 7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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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好——《八十天环游地球》。

这本书是法国着名作家儒勒·凡尔纳所写。他是19世纪着名科幻小说和冒险小说作家,曾被誉为“科幻小说之父”。他曾写过《地心游记》,《八十天环游地球》,《神秘岛》,《海底两万里》等作品。《八十天环游地球》是他的代表作之一。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英国绅士斐利亚·福克和他的朋友们打赌,要在八十天之内环游地球一周回到伦敦。福克先生是一个非常严谨的人,他经过严密的计划和规划,认为八十天环游地球是有可能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总会有各种各样的困难阻挠进程。

比如,在旅行开始时,他就不幸被误任为是抢银行的大盗,被密探菲克斯一路追捕,阻挠进程。他们还遇到了风暴,印第安人抢车……但福克先生和仆人路路通克服了艰难险阻,一路跋山涉水,遇到困难或机智脱险,或狼狈逃脱,也闹出了不少笑话,旅途可谓是精彩纷呈。

他应该在当天晚上8:45到,当他踏入大厅,与众人见面时,时间正好是8:44:59……福克先生凭着他的机智,冷静,沉着赢得了最后的胜利。

我之所以推荐这本书,是因为作品人物表现得鲜活灵动,叙事简洁流畅,每一个故事都写得详细生动,引人入胜。在这本书里,你也会和他们一起着急一起伤心一起生气……当你看到这每一个充满着危险的冒险故事时,仿佛这些故事就发生在你身旁。

在这本书中,你可以跟随主人公脚步,游历全世界。福克先生一行人途径地中海,红海,印度洋,太平洋,大西洋。游历了印度、新加坡、美国、日本……你还可以领略到各国的风俗习惯,比如到印度寺庙里要脱鞋,不然就违反了宗教规则;婆罗门僧侣会在老土王死了以后用他的妻子殉葬……

这本书教会了我们面对困难时要冷静、沉着,处理问题是要有毅力。这是一本值得我们一读再读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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