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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魂歌手 歌手【汇总20篇】

春风拂面,新柳抽芽儿,我哼着歌曲,在这儿乡间的小路上行走。微风轻抚面颊,让人心中充满惬意,从小就想当个歌唱家的那个梦想也愈加清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的梦想当歌手作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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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歌手鲍勃·迪伦爆冷门获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奖理由

全文共 8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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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当地时间13日下午1时,2016年诺贝尔文学奖揭晓,美国民谣艺术家兼作家鲍勃·迪伦(Bob Dylan)荣获该奖项。获奖理由是:用传统歌曲创造了新的诗意表达。

鲍勃·迪伦生于1941年5月24日,原名罗伯特·艾伦·齐默曼(Robert Allen Zimmerman),是一位美国唱作人、艺术家和作家。从1961年发布首张专辑至今,迪伦在流行音乐界和文化界起到的影响已超过50年。

作为一个唱片艺术家和表演者,迪伦的成就主要以他的演艺生涯为核心,但他最大的贡献被普遍认为是他的作词。作为一个音乐家,迪伦的唱片总销量已超过了1亿,也让他成为畅销音乐艺人之一。

据悉,迪伦得到过包括格莱美、金球奖和奥斯卡金像奖在内的奖项。2012年5月,迪伦获得了由美国总统奥巴马颁布的总统自由勋章。

《答案在风中飘荡》

歌词鉴赏

一个男人要走过多少条路

才能被称为一个男人

一只白鸽子要越过多少海水

才能在沙滩上长眠

炮弹在天上要飞多少次

才能被永远禁止

答案,我的朋友,在风中飘荡

答案在风中飘荡

是啊,一座山要存在多少年

才能被冲向大海

是啊,一些人要生存多少年

才能够获得自由

是啊,一个人能转头多少次

假装他只是没看见

答案,我的朋友,在风中飘荡

答案在风中飘荡

是啊,一个人要抬头多少次

才能够看见天空

是啊,一个人要有多少耳朵

才能听见人们哭泣

是啊,到底要花费多少生命

他才能知道太多人死亡

答案,我的朋友,在风中飘荡

答案在风中飘荡

鲍勃·迪伦是否值得获奖?

解疑答惑

今年的诺贝尔文学奖意外爆冷,对于鲍勃·迪伦的获奖,外媒对诺贝尔文学奖委员会常任秘书萨拉·达尼乌斯进行了采访。

问:鲍勃·迪伦是否值得获奖?

达尼乌斯:他是一个伟大的诗人,他是一个伟大的曲作者,承载着伟大的美国歌曲传统,45年来不断地改变自己的风格,改变自己的形象。

问:鲍勃·迪伦并没有写过小说、诗歌等传统上认为是文学的作品,这是否意味着诺贝尔文学奖扩大了颁奖范围?

达尼乌斯:看上去似乎是这样的,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如果我们回首历史,就会发现2500年前的时候,荷马和萨福也写下本应配合音乐吟唱的诗作,我们现在依然在阅读欣赏荷马与萨福的著作,鲍勃·迪伦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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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以灵魂为题作文800字

全文共 8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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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常说:“活在当下”,那么“当下”又是什么,我们活着的这个世界是真的吗?从梦中醒来,便是另一个梦,谁都分不出是真是假。是真也好,是假也罢。在每日来来往往的人群中,他们是真的吗?我又是谁?捂住双耳,这世界便又像是被我所创作。

《心经》中的五蕴,便像人们所说的凡尘俗世。的确,一个人本就有欲望,有想法,慢慢的便觉得想获得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却不知道,这一切的思想是被自身所创作的。“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要是把这色空掉,忘掉,便会感到一切都是美好的,无不是天堂。

我也曾有过这种感觉,觉得闭上眼便是一场梦,醒来也是一场梦,周围的一切都是无声的,只有我一人遗世独立。但,当我对一切感到不满与愤怒时,周围却是嘈杂的,心烦意乱,那种感觉,痛得发烫,感觉身处地狱一般。可回过头来,这一切不过是虚幻的罢了。

“人的灵魂来自一个完美的家园,那里没有任何污秽和丑陋,只有纯净和美丽,灵魂来到这个世界,漂泊了很久,寄居在一个驱壳里忘记了家乡的一切。每当它看到,听到或感受到这世界上一切美好的事物时,它就会不由自主的感动,它知道那些美好的东西来自它的家园,那似曾相识的纯净和美好唤醒了往昔的记忆。”这是出自一部影片记录书中的一段话。人本就是如此,从出生到死去再回到出生,一个又一个的轮回会让自己对某个地方产生熟悉感,好像在哪里见过,或许在某一世中曾踏足此地。每当再一次来到时,便会觉得这世间只有你一般,因为这是属于你的记忆,这个世界不是别人创造的,而是你。或者你是那一朵花,那一株草。谁也不知道,只有你知道,你早已与此地融为一体,与你的灵魂融为一体。

又何必在乎人生几何,这一个灵魂,便是一生的创造者。可能你的灵魂曾有一刻都在忘记这一切,可忘记太痛苦了。真正的遗忘是不需要努力的,你早已融于此地,想忘记,哪是那么简单的。

人生是一场旅程,我们经历了几次轮回,才换来这一段旅程。灵魂从此岸出发,死的时候便到了彼岸,回到那个自己创造的世界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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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读灵魂有香气的女子有感1000字

全文共 12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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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候机,闲来无事,便在书店闲逛。不经意间,目光落在一本装订精美的书上,书名叫《灵魂香气女子》,我一下子就被吸引了。

全书讲述了32位民国女性跌宕起伏的传奇人生。她们都曾风光无限,明亮照人,又有着不同的人生际遇。她们之中能被称为“女神”的,无一例外都有一股永不言弃的劲头和坚忍不拔的精神,都付出了超乎寻常的努力与勤奋。

林徽因,是我在这本书中最偏爱的女子。作者说“她写诗,三言两语便清丽脱俗;她治学,既是思想先行也是理论奠基;就连恋爱,也牵动着那个年代不同领域声名卓著的男子。”这位出身优渥,面容姣好,被众星捧月的世家小姐,完美的无法复制。可是,当其他妙龄少女还在父母膝下撒娇时,她已游历欧美,学贯中西。曾看过一部关于林徽因的专题记录片,据悉,当年的宾大建筑系不招收女生,林徽因无奈选择了美术系。然而在校期间,她却辅修了建筑系的所有专业课程,人文艺术与工程技术汇集一身,成为名符其实的学霸。这个弱不禁风的娇小姐,甚至在1930年到1945年期间,走了中国15个省、200多个县,考察测绘了200多处古建筑物。陈占祥说她“不是不让须眉,简直是让须眉汗颜”!在我心中,她既是难寻的才女佳人,也是孤傲的知识分子;既能奉上浪漫与诗歌,又有等身的著作和名言;更主要的,她是一个吃苦耐劳、心系祖国的建筑学家。

没有人的生活是容易的,没有人的幸福是轻而易举就能得到的。女神也不例外。

另一个让人啧啧称叹的女子是张幼仪。她1927年在东吴大学教授德文,1928年担任上海女子商业储蓄银行副总裁,并创立了云裳时装公司,成为上海最高端最时尚的代名词。你会觉得这个女人是多么的风光无限,八面玲珑!可是,她的人生曾经是那么痛苦与艰难。她原本是大诗人徐志摩的结发妻子,却因为不识一字、思想守旧被丈夫嫌弃和漠视,又因丈夫迷恋林徽因而遭遇羞辱和抛弃。接着她在经历了异国产子、经济窘迫、幼子早逝等不堪和打击后,依然坚强的生活。她像稚子一样努力的学认字,学洋文,学看她以前看不懂得“天书”,离婚后的她活的像一部励志大剧。这个女子通过自己的坚持和不懈努力,成为民国时期优秀的实业家,并且还在金融业、教育界屡创佳绩。

一个人能够付出多大的努力,就能行走多远的路途。

很多时候,我们会去羡慕别人的美貌、财富、甚至机遇,却很少去思考所有偶然性的背后都有它的必然性。即使是被认为靠脸吃饭的娱乐圈,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成功的。台湾第一美人林志玲,最被人津津乐道的,是她天使般的姣好面容和那九头身的玲珑身材,殊不知,她也是加拿大多伦多大学的高材生,拥有美术和经济双学位,通晓中英日韩四国语言,智商和情商同样高,无论面对多刁难的问题,她永远可以巧妙的挡回去。在新人辈出的时代,能不被淹没,不被取代,她的魅力绝不是停留在外表好看而已。

你只有十分努力,才能看起来毫不费力,这是厚积薄发的力量。

当你健身锻炼的频率不比吃喝玩乐小,饱读诗书的时间不比梳妆打扮短,落实工作的努力不比刷屏追剧少,如此,方能钻进闪亮的礼服,举手投足尽显优雅,活的漂亮而有教养。

如书中所说,人生,是场微笑的负重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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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感恩即是灵魂上的健康作文

全文共 8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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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一生要学会的东西有很多,感恩是必不可少的。人要学会感恩,懂得感恩的人,才能发现世间的真善美;人要懂得感恩,明白了感恩的真谤,才知道什么是弥足珍贵的。

尼采曾说:“感恩即是灵魂上的健康。”感恩之于灵魂,犹如旭光之于大树。感恩就是灵魂中的阳光,净化灵魂的污垢,突显灵魂中的阴暗角落。

人生就是一条路,感恩能使这条路更加平坦。只有心怀感恩,生命之泉才会源源不断,成功的顶峰也将越来越近。做人就应像蜡烛一样,有一分热发一分光,给人以光明,给以温暖。三国时期,群雄并起,逐鹿天下。刘皇叔,猥自枉屈,三顾草庐,请得卧龙出山。诸葛孔明为报知遇之恩,鞠躬尽瘁,死而后己,终成“功盖三分国,名成八阵图”的千古传奇。正是这种“投之以桃,报之以李”的感恩之心,卧龙先生的灵魂永垂不朽。

感恩之心,是每个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阳光,无论你地位高低,又或是多么浅陋卑微,但是常怀一颗感恩之心,总能在绝境中寻得一线生机。圣人之所以为圣,名人之所以出名,并不仅靠他们远超常人的学识与智慧,更多的是以感恩的眼光看待世界,心有感恩,才能映照出灵魂中的温暖。

一颗感恩的心,需要生活来滋养。但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中国传统美德在外来文化的冲击下,逐渐被遗忘。“磁瓷”在生活中出现的越来越来频繁,这正是一种感恩之心缺乏的体现。看到求救之人,人人自危,生怕落入陷阱,致使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得不到帮助。这不仅是社会现象,更是折射出灵魂的病态,以感恩待人,多一份真情,少分功利,那么孔子所设想的“大同”社会不再遥之可及。

感恩是一剂良药,它能治愈灵魂上的疼痛。可在生活中,人们总是以私利之心对待人和事,娱乐圈,犹如一面镜子,折射出人性。公众人物与娱乐记者的矛盾日益加深,甚至,深化至大打出手。虽然娱乐记者有时做法是不合理,但我们的公众人物应对他们心怀感恩与尊重。通过娱乐记者的跟踪报道,能反映出公众人物的不足,并时刻提醒他们注重自我修养,严格自我要求。以感恩为本,完善灵魂,成就独特的自我。

倘若人人都有“人家帮我永志不忘,我帮人家莫记心上”的觉悟,那么向愁自己不能成功呢?朋友,让我们心怀感恩,散发人性的光辉的驱逐黑暗,点亮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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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美丽的灵魂

全文共 6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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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们心中,美有着不同的含义。有人说“钱塘江的大潮最美。”有人说;“张家界的山最美。”在我眼里,在面对生死决择的一瞬间所作出的选择,是最美的,如同一根蜡烛,在光明与生命之间毅然放弃后者,绽放光芒,随之失去无数。

在人们心中,美有很多着不同种类。有人穿着时尚,展现自己外貌的美丽;有人虑心伪意,展现自己的绅士之美;有人不染凡尘,展现自己的高贵之美。

这一切的“美”,仅是外在。

在我心中,美属于灵魂的特征。华罗庚在死的前一刻,坚持站在讲台上,这是忠于事业的美;“最美的教师”张丽莉在车祸发生之时,用自己的身驱护住自己的学生,这是关爱孩子的美;“最美司机”吴斌,在遭遇车祸时,第一时间做出的选择,让所有乘客下车,自己留在了车上,这是舍己为人的美。

在我心中,有些令人快乐“美”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春节,家家户户喜气洋洋,有人在室外放烟花,一个个烟花直冲星空,仿佛要打破这绝美的镜子,但却遥不可及,只在星空前绽放出一个个美丽的图案,便稍纵即逝,地面上人们展现出一张张笑脸,在这些笑脸,在视不能及的地方,掉落的火星与冬日李苦黄的小草相拥,迅速形成一片美丽的火海,随之是人们的尖号,浓郁呛人的烟雾,新的生活,时代吹着嘹亮的号角,催促着我们前进,这前进的步伐,是伴随着一颗颗大树被砍倒,成为一幢幢高楼,一只只动物被杀死,成为一条条高贵的披肩,一盘盘昂贵的食物。这一切,竟都是为了我们心中所谓的“美丽”。

有位名人说过;“美”,应该是永恒的。但我认为,美也属于那一瞬间,属于灵魂。就像海上日出的那一刹那,虽然稍纵即逝,但它照耀寰宇光辉却是永恒的。太阳的光辉愈使我敬佩他们的那一刹那,愈使我感叹那特有的美——灵魂的高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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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话题拓展:爱心、精神食粮、莫丢失灵魂

全文共 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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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时候和“洋垃圾”说再见了!

由于遭中国拒绝,数百吨垃圾于2015年12月被运回它们的老家——英国。但这则消息带给中国人的兴奋并没有持续多久。英国环境部门最近承认,该国每年有1200万吨的垃圾“出口”到中国、印度和印度尼西亚等发展中国家。其中,每年运往中国的垃圾约为200万吨。英国方面同时承认,许多垃圾在这些国家只是被简单埋掉了事。

对于这些垃圾输入国来说,危害是显而易见的。在遭非法掩埋后,电子和塑料垃圾往往经过上百年都无法降解;而如果被堆积,它们会随着风吹雨淋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并滋生各种病菌。在索马里,每当洪水来袭时,“洋垃圾”所含的有毒物质就会渗入地下水,这使得渔业资源遭破坏,成为催生海盗活动的原因之一。

小杂评:当英国政府对垃圾出口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时候,我们看到了“生态帝国主义”的影子。然而,这已经不是某个发达国家能够为所欲为的时代。随着中国环保意识的苏醒,“洋垃圾”被输入中国将越来越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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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给我一个灵魂就够了作文800字

全文共 7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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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沌的世界,烟雾弥漫。人,成了茫茫一片。

是梦吗?

哦……这是电子产品统领的新时代。曾经的辉煌早已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悲怆。电子产品像毒药般一步一步地攻破敌人的身体防线,摧毁他们。那,是罂粟啊!我想拨开那一团迷雾……

震惊,诧异充满了我的大脑,拨动着我的每一处神经。像是贝斯发出的刺耳般,在我的耳中四处流窜。呲呲……我最亲爱的父母啊,它们早已不认得我了。无神的双眼撑着那厚重的眼皮,如僵尸版一蹦一跳。机械化的动作,像完全被操控了似的。我年幼且身体状况不佳的小弟,受不得那样的折磨--掩埋在废墟下。仅仅裸露在空中的,是那只勾着机枪的手。是啊……他酷爱诸如此类的,我所以为的“暴力游戏。”可最后,不还是照样害了他?我像一个透明人,想尽全力拉他的手,想抱抱他。都不可以……

呵,我也没有灵魂

一滴泪,狠狠砸在地上,转瞬间浸湿了土壤。但那坑洼竟越来越大,好似旋涡般把我吸进去,我却动弹不得,任其摆布。昏月也向我挥手呢。

或许因了人的求生本能,我猛然惊醒。

刺眼的亮像银针般扎向我,我瞳孔急速收缩。我怕极了……忽而我看到了那种茫茫的凄寒。不知按到了什么,我像获得重生般大口大口地呼吸着新鲜空气。耳畔是弟弟清浅的呼吸声,我如释重负。眼前立着一台黑屏的电脑,只有窗外,依旧挂着一轮皎洁的明月。月姑娘似乎成了我此时唯一的慰藉。但又好像在说,梦里的一切,都是真的。

我只得把帽子翻边,蒙上头。有些后怕。

一闭眼,似乎一片空白。一夜无梦……

父母还是如往常一样的把玩着手机,吞咽着早饭,完成任务后匆匆离开。弟弟索性不吃饭,忙着登录游戏,签到领奖。我呆呆地凝望着这一切,仿佛又回到了那个梦……

不!我不要!我只要一个温馨的家就够了。

这么难吗?

静夜……我对着白月光,虔诚祈愿--我想要一个家,一个有灵魂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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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灵魂的教师——母亲

全文共 7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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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都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教师培育着祖国的花朵快乐成长!但是,也有人说母亲是孩子的第一个教师!正是这样,如果没有父母的艰辛,怎么会有孩子现在的幸福!父母对孩子的教育是何等的用心良苦啊!

我的母亲是一位长得非常美丽,非常爱干净的农村妇女,在家,无论是哪里,只要被她看见一点儿灰尘,总要全部打扫干净,擦干净!她这种爱干净的习惯使我家的屋子变得雪亮雪亮的,真是“表里如一”呀!有时客人到我家非常奇怪,怎么…还必须我爸解释一番才行呢!

可是有一次,却让我非常吃惊!让我“看清”了妈妈的另“一面”。

那一次,我和妈妈去逛街,我手里一边吃着零食,一边走着,吃完后,我看见垃圾桶还在前面,懒得走过去扔,就在旁边有一条小沟,我便扔了进去,妈妈看见了,拉住我,用训斥的语气对我说:“你怎么可以这样乱扔东西呀!前面不是有垃圾桶吗?现在是要搞环保的!你……”我听了非常生气,理直气壮地说:“垃圾桶那么远,麻烦死了,反正这里也有这么多垃圾,多一点又怎样?”妈妈见我这样,什么话也没有说,只是挽起袖子,蹲下来把手伸进臭水沟里将垃圾捞起……我看见了,目瞪口呆,妈妈,这是我的妈妈吗?她这么爱干净,怎么会……妈妈不单单将我所扔的垃圾捞起,还将别人扔的一一捞起!这时,有的过路人,用蔑视的眼光看了妈妈便走了,而妈妈一点也不在乎,她转过来用那双深情的眼睛望了我一眼,将我惊醒!对!是那一眼将我从无知中拉了出来!我毫不犹豫地蹲下,与妈妈一起将垃圾捡了往垃圾桶走去……

这就是我的母亲,她爱干净,在我心中,她的心灵更干净,更美!是我的母亲教育了我,使我懂得许多道理!在我心中留下了一连串的脚印,教我慢慢走向美好的未来!

啊!我爱我的母亲。

[灵魂的教师母亲_70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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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看灵魂高三作文

全文共 14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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绚丽多姿的世界风情万种,无论是故土的青山绿水,还是异乡的危崖怒涛,不绝的风景牵动着不老的心情。每个或林莽草深鸟语花香的去处,都吸引着如织的游人驻足流连,惊异着眼前泼墨的山水,感叹着远方氤氲的流岚,自然之美,至此尽矣。

可是,风尘苦旅的游人们呀,不要以为美的天域之门惟可由健壮的双腿叩开,要知道柔软的心灵倘若插上了思想的翅膀,便可以载着你穿越时空的浓重雾霭,降临到一个更加奇崛壮丽的大陆。那里的大地上栖息着许多美丽的灵魂

是的,我爱看灵魂。

我不知道世界上会有哪片大陆能比纪伯伦更为辽阔。在他那里,碧绿的大海,蔚蓝的天空,浪花中的泪水,雨雾中的欢笑,都完整地倒映在艾勒穆斯塔法晶亮的瞳仁里。在他那里,理性的船上鼓满了热情的风帆,深沉的爱便是清凉的海风,推动着小船儿驶向美的彼岸。

我依旧疑惑着天地之间会有哪位神灵比斯宾诺莎更接近永恒。这位泛神论者拒绝信奉上帝,却比任何一位圣徒更加纯洁和高贵。权力,金钱,甚至那些人们所认为的能够带来永恒光荣的事业,在这样一位庄严的神祗面前显得如此的黯淡无光。他终生专注于镜片的打磨,却打磨出了自己人格的完美。

如果说智者们的灵魂发出的光芒犹如皎洁的月华,那么英雄们的灵魂,则是那普照人间的太阳,向着正义和自由放射着永恒的能量。

当被盗取的天火安全地被交奉在人类手中的那一刻,普罗米修斯便失去了做神的资格。但是神的高位,当真就那么光芒闪耀么!如果人间的统治者永远是黑暗和寒冷,那么天火的存在又有什么意义呢?面对宙斯的震怒,面对巨鹰日复一日啄食肝脏的痛楚,普罗米修斯微笑着,英勇而决绝。

但这位背叛了神的英雄终究不必孤独,因为还有一位背叛的人的英雄与他并肩。玻利瓦尔半生戎马倥偬,亲手解放了大半个拉美,却在胜利之后的矛盾中把自己放逐。他背叛的不是正义,更不是自由,相反他是为了正义和自由而背叛了自我,从此游荡在悲伤的精神旷野。

哦,请不要忘记,在这目光所及的智者和英雄们组成的密集群体之外,还有着零零散散的孤独的叛逆者,流浪在无边的荒原中。

那个时而手舞足蹈、时而驻足沉思的男子是尼采么?他面对着阳光,却投下深沉的阴影。他在日神的普照下获得了久违的宁静,旋即又在狄俄尼索斯的注视里沉醉在泛滥的狂热中。他如醉如痴的眼神里布满着鲜血淋漓的幻想,却又使阴沉的忧郁火热地燃烧——在这片精神的领域里,他依然钟情于孤独。

回过头罢,有个幽灵正在身后注视着你,目光冰冷而带着些微的轻蔑,让你有在瞬间石化的感觉。那是美杜莎么?不,那是波德莱尔,黑暗之子波德莱尔。他是个即使站在上帝面前,也有足够的资格微笑的叛逆者。衰老颓废的面容,以及眼睛里放射出的令人窒息的邪恶,让你感觉通体冰冷,完完全全地置身于地狱中的感觉。但是,你看到了么,在那深陷的眼眶里隐约折射的是什么呢?他的心毕竟还是充满着对阳光的渴望!善与恶从来没有界限,天堂和地狱永远相依相偎——你的顿悟不过是另一番轻蔑的对象罢了,波德莱尔依然专注于在天国的领域里,掘出一条通往地狱的道路来。或许,正好相反。

只可惜美景如许,而游人寥寥。

青灯黄卷所承载着的伟大灵魂曾在长达数十个世纪的时间里守护着人类的精神高原,却在如今这个每年发行数以亿计图书的时代,逐渐淹没在尘世的喧嚣里。但我相信慈悲的他们,终究不会抛弃暂时迷路的我们,毕竟还有着为数不多的群体延续着他们遗留下来的,人类的精神血脉。圣洁的灵魂之光终有一天会重新普照着我们伤痕累累的大地,埋头于俗务的人们也终究会再次昂起曾经高贵的头颅去迎接阳光,去聆听不朽。

迷路的人们,不妨去看看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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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深入灵魂的热爱作文

全文共 9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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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朋友告诉我,她的心里很烦乱。我告诉她,到我最热爱的河边走走吧!它能让你的心静下来。

踏上河畔,朋友的惊叹溢于言表,在这楼群中竟有这么美丽的地方,她的反应同我第一次来到这里竟是那么相似。

三年前,刚刚步入初中的我,在爷爷的带领下踏上了一条陌生的上学之路,就在这条路上,我与河猝不及防地相遇了。远远地望见了它,我就被它震撼了:这里竟有一条河,来到河畔,它的美丽,让我不能不喜欢它。两岸的绿柳簇拥着河,旁边的绿地点缀着河,优雅的栏杆围绕着河,经过的龙舟丰富着河,这一切都使河更加可爱。我对河一见钟情。

我与朋友缓缓走过河畔——本来朋友的脚步是匆匆的,到后来却不由自主地慢了下来。也许她与我一样,也想好好享受与河共处的时光吧!每天上学,放学时,只要来到河边,我总会慢下脚步,全身心的融入到河畔的美景中。河是那么美丽,纯净,他似乎从我的眼中一直流到了我的心里,拂走我心灵上的尘埃,将它们带到远方。看着朋友平静的神情,我知道,河已经将她的部分烦恼带走了。

我们坐到了河边,就像我遇到了困难时那样。每当我遇到困难挫折,我总要静静的坐在这里,用心去感受它告诉我的东西。河也总是那么耐心的陪着我,用喃喃的流水声安慰我,启示我,帮我平静下来,理清如同一团乱麻的思绪,使我度过了一个又一个难关。这使我对它的热爱又增加了几分。看看朋友,她凝视着河,脸上挂着浅浅的,从心里流出的微笑。我那时的表情一定也是这样的吧!从这微笑我可以看出,朋友烦乱的心境已经被河理顺了。

“这河真好,你能天天经过它真是一种幸运。”朋友由衷的感叹,她不知道,为了与河相处,我放弃了另一条更近的道路。一年前,这条路上的一座桥被拆除了,这使我的路途增加了不少。我曾试着走过另一条道路。那条路经过一条胡同,胡同十分拥挤,人们的说笑声,汽车的鸣笛声,轰鸣声,小贩的叫卖声,响成了一片,让我心烦意乱。我毫不犹豫的决定就算路途变得遥远了,我也要找河边。为此,我每天都要早起不少,但我毫不介意。为了我热爱的河早起几分钟,多走几步路又算什么呢?

望着河我思考:河到底有什么魔力,让我如此热爱它呢?也许是因为它的美丽,它的陪伴,但更多的应该还是它的宁静。在我们周围的喧闹的世界中,有几个像河畔这样的地方能让我在经过时静下心来,让我的烦恼与劳累在她的美丽宁静中灰飞烟灭呢?

是啊!河就是这喧闹的世界中的一个伊甸园,能让我的心归于平静。我对它的爱早已深入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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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中华灵魂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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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是中华民族特有的语言,一提到汉语,自然而然会想到中国,这个具有五千年历史的文化大国,和传承了五千年的悠久文化——汉语。

还依稀记得小时候,牵着妈妈的手走在大街上,看见一个个圆圆方方的东西,便问妈妈是什么,妈妈语重心长的说:“那是我们中华儿女的语言——汉语,你看那一个个方块字,那是汉字”从那以后,我对汉字便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它可记录了五千年来中国文明的发展啊!

从商朝的甲骨文到现在的常用字,汉字经历了六千多年的的演变。中国文字——汉字的产生,有据可查的,是在约公元前十四世纪的殷商后期,这时形成了初步的定型文字——甲骨文。甲骨文既是象形字又是表音字,至今汉字中仍有一些和图画一样的象形文字,十分生动。自秦始皇统一六国以后,中国文字才逐渐走上了发展的道路,各个时代的中国文字都有着与众不同独特的民族、民风的内涵,中国的文字史里处处深深地刻印着中华儿女的智慧与勤劳。文字是祖国的灵魂,记录了祖国的历史,祖国的发展。

所以传承中华文化需要我们首先学好汉字,写好汉字,用好汉字。我们更应该学好汉字,能够写出一手漂亮的汉字,不单单能够为自己的脸上增光,是在传承和发扬着我们的文化,更是我们中华民族生命根基的延续。

现在为了加强国人对汉字的感知度和使用率,创办了《中国汉字听写大会》和《汉字英雄》等一系列关于汉字的节目,收视率也很高,这也可以看出国人开始重视汉字了,意识到汉字的重要性了。学好汉字我一定会做好的!

是啊,汉字是中国发展的见证者,是中华民族的灵魂,是和中华儿女一起长大的亲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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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用灵魂歌唱龙的精神作文

全文共 12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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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欢出道20年,一直是在“红”的档次上,没有非议,没有花边,没有敌人,有的只是中国人的龙气和阳刚,更多的是中国人的传统。他曾有过教授经历。所以,这样的歌手在众多歌迷当中几乎是常胜将军。毫无夸张的说,刘欢身上体现出的大多是时代主题旋律。他的一些专辑里,其歌词的涵义大多是鼓舞士气,呼吁人们积极向上,而且,刘欢也很会让人们向着人生的前方努力,不论你是沦落他乡的孤独者,不论你是欢笑在祖国大家庭里,都会沿着他的歌曲、看到人生的灿烂和美好明天。

刘欢歌迷的特点各年龄段都有。说起刘欢,天视主持人王喆如数家珍:他家从84岁的奶奶到60岁的老爸、到30岁的我、到我4岁4个月的女儿全爱听欢哥的歌,《半边楼》、《上大路》《生活问我我问生活》(姊妹行)、《康熙大帝——金屏风》《东方之光》(欢哥写的)《长高了北京》(都不好找了)我都有。我以为我喜欢刘欢是个另类,发现有这样多的中国人喜欢刘欢,我很感动!证明中国还是有男人的,不都是唯嘉、何炯之流的变态。喜欢刘欢从1986年开始。欢哥1992天津电视台春节晚会的《酒是好朋友》特棒。与欢哥侠客的气息特搭,曹勇写的<不来的美丽>《无人可替代》《离不开你》《共度今宵》也好听。还有《改革开放20年》的片尾曲,象梦,又象传说。

是啊,刘欢的歌迷年龄段的确很广,就像网友所言,无论年长还是年幼,都很喜欢他的歌声,一直觉得他不是个单纯的歌者,他是用灵魂在唱歌的一个人。有幸看过他的演唱会,那种震撼至今依然铭刻在心。谈起古典音乐,刘欢的确有独到之处:古典对我的音乐是有帮助的,因为它到底是人类几百年来留下的财富,而且很多经验都是靠一代代音乐家摸索出来的,西方人在这些方面很善于做比较细部的涉及到音乐技术问题的探讨,所以说他们留下的经验对我来说肯定是有帮助的。但是对于古典音乐和流行音乐本身我是这样的看法,这两种东西从来都是并存的,以我看来,流行音乐是都市里面的民间音乐,因为民间的东西随着工业化慢慢地集中到都市里,产生了一个都市民间的东西,这与我们过去认同的高层次的或者说属于贵族阶层的正统音乐一直是并存的。

刘欢认为,一直到20世纪由于都市化和商业传播的发展,使得流行音乐的水平提升了,因为原来大体上做不到,也没有机会给他们进到像样的演出场所,演奏等各个方面受到很多条件的限制,但是工业化以后,尤其是二战以后,媒体又很发达,使得这种东西被更多地更广泛地传播了出来,而且由于它很通俗,容易被更多的人接受了,影响面积很广,应该说是普罗艺术的范围。这里边,我觉得也不一定说是宣泄,我觉得流行音乐里面很多东西是可以深入灵魂的。

听了那首亚洲雄风就觉得该是刘欢演唱再恰当不过了。刘欢的嗓音浑厚,而且不失穿透力,加上莎拉布莱曼,就更有国际化的味道。相信我们中国的开幕式吧,世界第一,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祝愿刘欢用灵魂演唱的北京奥林匹克主题歌响彻五湖四海;全国人民都支持您,这是一台世界上中国五千年文化和西方文化最美的结合,用我们中国人的脸、中国人的心、中国文化、中国人的志气、神气唱出中国龙的精神

[用灵魂歌唱龙的精神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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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马条,一个中年摇滚歌手的人生故事

全文共 52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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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到北京22年了。来北京之前,我是一个石油工人,干过修井,干过测井工。在新疆克拉玛依的油田单位,你只要有工作,什么都不愁。比如说你结婚了,他会根据你年龄的大小,给你分配一套房子,年轻小就小一点,年纪大就大一点,只要拿结婚证就给你钥匙。

1991年,我刚好20岁。有一天晚上,没吃饭,喝白酒。从晚上八九点开始,喝到半夜三四点,喝醉了就睡着了,睡了几个小时,就疼得不行了。到了早晨天快亮的时候,实在疼得受不了去医院。医院一诊断,胃有一个针眼大小的孔,还没有完全但上就要穿透。救护车就拉走了,拉到更大的医院然后直接管子一插。那次住了20天左右,出院的时候,签字就行了,不需要付一分钱。这不算事,我们那儿喝胃穿孔的人一大把。新疆那边,民风就那样。

后来我觉得这么下去不是个事,我这一辈子就完了,拿工资,干一个技术含量很低的一个工作。比如说测井工,3天就学会了,但我要干一辈子。

那时候我就喜欢音乐,我们有一个乐队叫穿山甲,加我5个人,我是这个乐队的主唱。我喜欢唱歌,但不会弹吉他。我觉得弹吉他太酷太帅了,得骗多少小姑娘,所以想学吉他。

1994年,我带了5000块钱来北京。好多朋友劝我,别去了。我说,我去吧。当时想,学会了我就回去单位。

到了北京,我就去王府井买了把吉他。买吉他的时候看到一个长头发的哥们,我跟他聊,我说,哥们你是玩摇滚的吧?他说,是啊。我说,那太好了,我是新疆人,我刚到北京。你们家那附近能租到房子吗?他说,有,我们家那附近有房子。我说,我在你们家附近租个房子,咱们一块玩音乐吧。我就背着吉他到他家附近,他帮我找了一间30多平的小平房,两间屋子带院子,一年的房租是2000块钱,我直接付了他一年的。我买一电炉子,小碗,小盆,每天煮点面,买一包花生。那哥们没事干,我们俩就喝酒,聊天,开始生活了。

我想我得学吉他,我报了一个班,借他的自行车,从姚家园骑到北二环的北太平庄,跟一个老师学吉他。学了一堂课,我发现他不好好教,学生太多,他给你比划比划就完了。我觉得不划算,自己在街上随便买了本教材练。结果一练我发现这东西很简单,就是数学题,不到半年我就弹得很好了。我当时特别生气,一堂课80块钱。

我每天练8个小时的吉他,太快乐了。虽然每天吃面条,但是你可不知道,当新的东西你去掌握去驾驭了以后,那种刺激是特别特别兴奋的。那时,我觉得自己太充实了,然后开始尝试写歌,用几个和弦,写点歌词,觉得可美了。现在听那些歌,特别烂,全是破流行歌,里边很多别人的痕迹。比如听齐秦听得比较多,包括唱腔都有点像齐秦的。

我到北京的第一份工作在安定门外。有一个叫韩尚楼的石锅烧烤,吃完饭以后,可以到一个钢琴走廊里面喝点酒,听听音乐。客人可以随便点歌,点首歌,我们就给他伴奏,他唱。

最早我弹吉他,后来那个钢琴手弹累了,说我教教你吧,我累的时候,你可以帮我一下。我说,好。我就会弹了。后来我总让他休息,总是我来弹伴奏。钢琴上有一只高脚杯是放小费的,一晚上,差一点挣五六百,好的时候一两千,一个月能挣一万多呢。在那里我干了一年多。

我挣了钱,晚上就到酒吧里把它喝掉。我的朋友在魏公村开了一家叫“栗正”的酒吧。晚上一两点,我下班,打一车就到那喝酒去了。玩高兴了,冲上去唱歌,然后下来接着喝酒。

我喜欢那个感觉,基本上天天醉,多飞,活到自己一个世界里面。我倒没想过今天我不要去喝醉了,我也从来没去规划。我是一个比较随性的状态,当下最重要,只要是快乐的就行,我不去想以后怎么样。你把当下的每一时每一刻过好了,那你这一生其实都是很快乐的。

1994年,黄燎原办了一场新民谣新歌试听会,是中国首届“不插电”流行音乐会,在北京展览馆。我写了一些歌,参加了演出。李延亮是某一个乐队的吉他手,我就认识李延亮了。我觉得他吉他弹得太棒了,他也觉得我的音乐不错,而且我们都住在鲍家街43号。他帮我录小样,带我去老狼家让老狼听,老狼一听,牛逼。那时老狼住在军博,和我隔一条马路,我和老狼认识了。那时校园民谣特别火,老狼挺红的,他介绍我去几家唱片公司,包括红星生产社,大地唱片,但是很不幸,他们都没看上我。

95、96年那会,舌头来北京。有一个朋友告诉我,这个新疆乐队特别棒,可以认识一下。然后跟他们认识,都是老乡,聊得特别好,没事在一块烂喝。吴吞那会还是这个样子,走到哪儿不爱说话,闷着的那种,你一说就点点头,也不知道是真对还是假对。

当时,北京有很多地下酒吧。一到周末,我到里边看演出,哇,太刺激了,都是顶级的乐队,那会儿的状态太好了。我看的最多的是舌头,现场太棒了。到现在我也认为,没有几支乐队能够超越舌头,他们的表演形式、节奏、设计、思想,超越这个时代太多了。比如说我超越个十年,那他们至少超越了一百年。

1995年的一个晚上,我睡觉起来,突然发现自己一下明白什么是摇滚了,摇滚是一种信仰。第二天我把之前写的所有烂歌,全撕碎全扔掉。觉得自己以前就是一个傻逼,一个土鳖,俗得他妈不行了。那天晚上什么也没发生,就是睡了一觉起来,突然发现自己是傻逼。

在这之前,我关心的是外边的人喜欢什么,忽视了自己的感觉。从那以后,早上起来,我问自己的灵魂两遍,你到底要什么。慢慢地,改掉了很多装逼的东西,变得真正的所谓的真诚吧。我开始写每一个作品都一定是我内心真实想表达的东西。

1998年,李延亮介绍我认识麦田的几个人,宋柯什么的。我给他们听小样,他们觉得还不错挺有意思的,给我很多鼓励。我把自己的歌整理整理,花了一年时间,录了六首歌,因为我自己花钱录的,没钱了,我想算了六首就六首吧,拿给唱片公司听一听。我就寄了麦田一份卡带。

过了几天,宋柯给我打电话,说我听你的东西了,你来公司吧。那时麦田在亚运村,我就去了。去了以后,老宋说,你的歌我听了,我觉得非常非常好。我这有一份合约,你看看,你要觉得合适,咱们就签吧。我说,我不懂这个。他说,那你把合约拿走,找个律师看一看,有什么你觉得需要改的,我们可以改可以商量。我说,好。哪有什么律师,我拿合同去找我一哥们。我那哥们根本没看合同,说,你傻逼,赶快签,多好。那时麦田有朴树,叶蓓,音乐总监是高晓松。当时给我的条件特别好,你只要签了,给10万块钱。那会儿,10万可是个钱。

当时老宋跟我讲,他有一个项目叫红蓝白,法国有个电影《蓝白红》三部曲,都是爱情电影特别浪漫的,老宋看完这个电影,想搞一个组合,红蓝白是朴树,叶培和尹吾。他觉得尹吾不太适合,我刚好是适合这个。就是我一张唱片,朴树一张唱片,叶蓓一张唱片,分别是红蓝白,是一个系列的。

签约以后,宋柯陪我把后面的5首歌全部录完,录完以后就准备出片了。但是这时候突然出了一件事,耽搁了一年多。直到2001年6月,我再去找宋柯。当时我穿了一拖鞋,大裤衩,去朝阳门的华纳总部。那会儿宋柯把公司给卖掉了,叫华纳麦田。我推门进去,老宋说,这样吧,你这个事,现在不好弄,我现在都在打工,你的唱片先等一等。然后给了我一笔钱叫我买身衣服去。好吧,那算了吧,我就走了。

到了2002年,唱片也不发,钱也花光了,女朋友也跟我分手了。她看我不行,没戏了。当时我们一块在通县那边买了套房子,首付一块付的,月供1500,连房贷都还不起。我想,算了,房子我也不要了,给女朋友吧。

2003年春天,我去了广州。我一个哥们在那边,也是搞音乐的。我在广州前前后后待了两年半,接散活,干一些户外秀。

在那儿我认识了一个女孩,大学生,挺好的,特别干净,跟我颠沛流离到处跑。我自己有原创音乐,便宜点的几千,一万的演出,也去接也去做,带着乐队坐着火车这种。去过新疆、云南、大连,好多地方。后来我回北京,我跟她讲,你来北京嘛,她不来,她离不开广州。没办法,分手了。

但是在广州我也没丢掉我的原创音乐,我告诉那帮人,我有好多歌,咱们排练排练,这些歌很有价值,但是没几个人听我的。我在广州也挺颓的,跟一帮人在一块喝酒,但是大多数时候我跟他们格格不入。在广州的那帮音乐人只想着怎么去挣钱,没有理想,我不一样,我只不过暂时换个地方,换个心情,换个环境,骨子里是热爱艺术热爱音乐的。他们看我觉得这人是一个疯子,想法非常不切实际,但我也无所谓,他们觉得我有病,我觉得他们有病。我经常跟他们在一块喝着喝着,摔门而去,我说你们就是一帮傻逼,走了。这没什么,他们就是傻逼,我只不过说了句实话而已。

2005年,我在广州录了一张唱片。录好了以后,我想广州我待不住了,广州的音乐氛围不好。它是以流行歌,粤语歌为主。整体的文化氛围一点都不先锋,很保守,我不喜欢。我告诉哥们,我回北京,你跟我一块回北京吧。他说,我不去那个地方,到了那个地方,人会饿死的。我说,那好吧。我买了张火车票,自己就回来了。

回北京反正还是挺亲切的,但感觉满目疮痍。这个城市是个工地,天天都在盖,到处尘土飞扬的,跟刚打完仗一样。可能你离开很久了,你回来再看就跟废墟一样。这个城市盖了三十多年了,从我94年来就开始拆,到现在还在拆,还在盖。

狼哥知道我回来了。回来以后我找老狼,我给老狼听了一下那张唱片,老狼听了以后说,你还成了。我说,怎么了?他说,你看这歌多好。里边有《花》,有《封锁线》这些歌。他说,太牛逼了。我说,真的吗?

老狼是我的伯乐,他特别懂音乐。这个家伙其实是真正意义上的文艺中年,他不爱喝酒,不爱参加那些局,爱看书,听音乐,这是他最大的爱好。

有一天晚上老狼给我打电话,他说,马条,今天晚上万晓利发唱片,咱们一块去。我就认识卢中强了。老狼介绍我,说这是马条,你要把他签了,你就齐了。老卢当时签了苏阳和万晓利,老卢说,行,那你明天到公司来吧,我听听你的歌。

第二天到公司,我给他一个CD,他听了半首没听完,啪关了,咱们签约吧。我说什么?他说,咱们签吧。我说,我得把太合麦田的约先解掉,我的约还在宋柯那呢。因为后来老宋给我打电话,说我们现在叫太合麦田了,不叫华纳麦田了,你回来吧,给你发唱片。回来了以后,还是不发唱片,按兵不动。那会是2004、2005年,李宇春最火了,他说李宇春赚钱,又做李宇春。

我跟老宋说了。老宋说,那好,不好意思,这么多年,把你也耽误了,赶快跟别人合作吧。2007年,我和卢中强签约。签了十三月以后,演出就多了,演出多了以后,乐迷慢慢就多了。有人开始听我的歌,比如《封锁线》。做民谣,卢中强是第一个,他是一个拓荒者。“民谣在路上”演出,我们是一帮音乐民工,挑着乐器,坐着火车,除了西藏,新疆,剩下的地方都去过了。一周演两次,一年五十多场这么演,很辛苦但是很快乐。有一次在西安一个音乐厅,老狼压轴,唱《恋恋风尘》,万晓利冲上去跟他一块跳舞,俩人抱在一块。我在台下看,当时也有点热泪盈眶的感觉。

卢中强是一个有理想的文艺型老板,有情怀,也爱喝酒。我,万晓利,苏阳,那个时候在一块状态差不多,现在都有一些变化了。万晓利现在就是一个快成仙的状态。苏阳是摸爬滚打这么多年,总算是对自己人生有些规划,变得更理性一些,而我可能因为家庭这些,我是这三个里边可能最世俗的一个。

2012年,就是跟一个姑娘待着还可以吧,顺其自然,结婚了。她是中央美院的老师,教设计。2013年,小孩出生。做父亲对我改变太大了,以前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现在不行,觉得一定要给孩子创造特别好的氛围,一定要给他留些什么。性格也软得一塌糊涂,见到小猫小狗都怜爱得不行,见不得任何虐待动物或者对小孩、老人不尊敬。音乐上也是,变软了。

2014年,我参加中国好歌曲。导演找过我好几次,我犹犹豫豫的。我怕去了以后,以前喜欢我的那些人觉得我怎么样怎么样的。说白了,这个圈子挺抵触上电视这种。在他们看来,只要你上了,就是投降妥协了。所以我特别犹豫。

后来我儿子出生了。我脑袋一下就变了,我要给他留下一些什么,哪怕是种纪念,我想干嘛顾虑那么多呢?孩子我都敢生,有什么不敢做的。

我们这种人是拎着皮箱想跑的。有两次冲动,都到那了,拎着箱子准备走。我有一个朋友叫王凡瑞,他也参加这个节目,他劝我不要走,我就留下了。参加节目之前,我说,导演,如果这些导师都没有转身,千万不要播,不要有任何宣传。导演说,如果你没被转身,我一定不会播。

去了以后,没想到挺幸运的,反响挺好的。在那里,我认识了好多新生代的音乐人,非常棒。参加完这个节目,反倒有一些不一样的感觉。我觉得好的秀是能够锻炼自己的,再找我我一定去的。为什么不去呢?给你一个机会,让你锻炼锻炼自己,你干嘛要拒绝呢?

1994年,我到北京,想好好做自己的音乐,有一天站在舞台上尽情地把它释放出来。一年后,我就彻底断了回家的念头,我想,来北京来得太对了。虽然很苦,我学到了新的东西,对我的刺激很大,我的整个思想、灵魂都在燃烧。

我想我60岁的时候,一定会火遍天下的,不着急。60岁,我老老的,穿个花衬衣,见了小姑娘,飞个媚眼,多牛逼。一张口是那种很低沉的,特别范。这是我喜欢的一个目标,所以在走的过程中,无论多么艰难和辛苦,对我来说都是快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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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深入灵魂的热爱作文

全文共 9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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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既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代步工具,也是一些人炫耀的资本与自身价值的体现,还是一些人的好哥们好伙伴,但是在我这里它有着不同的意义。

我从小就喜欢车,在我刚会认识字时,妈妈就迫不及待地给我买起了书,我甚至到现在都还记得我人生中的第一本书,《我的第一本汽车书》,虽然多年来他早已遗失,但上面的每一幅图片,都深深的印入了我的脑海之中,那银色的保时捷997,火红色的法拉利f355,还有那香槟色的兰博基尼穆拉,都是我儿时所向往的对象。

上了小学,我对车,就有了一定的了解了,也不像以前那样泛泛的看了。每到假期,我们家总会到世界各地去旅游,所去的景点虽然变化多端,但唯一不变的地方就是一定要去当地的汽车博物馆。世界很多知名的汽车博物馆都留下了我的足迹。像什么澳门赛车博物馆,德国奔驰博物馆,日本GTRNISMO博物馆,我都去过。而北京的那个汽车博物馆,也因为离得近的原因而去过三四次了。同样,小学的我有时也因为自己喜爱的车而变得非常冲动。记得有一次,刚从医院中出来,发现门口一些人围着一辆车不停的照相,走近一看,我发现中间是一辆非常拉风的2012款福特野马GT500,谢尔比,还换装了20寸大轮毂和谢尔比蛇标,这时,只听人群中间有人大喊道是道奇蝰蛇。我一听不对便纠正了他的错误,他不但没听还大声骂我,说我什么都不懂,我一听急了也吵了起来,最终还是妈妈帮我解了围,现在想来,当时果然太冲动了啊!

而中学之后的我就发生了很大的转变,对于车,就可以更加理智的分析了,只要有人说错,我便可以给他耐心的讲上很久,从不像小学生那样冲动,并且,只要看一眼车的外形,我就可以直接说出型号,年份,配置,发动机功率,扭距,甚至百公里加速我都可以准确无误的说出。而且,有时还能通过声浪确定发动机缸数,这足以看出,汽车已经融入了我的生命之中,成为了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不仅如此,我还可以对国际市场,做出一定的评估对一些企业做出合理的分析。

车,不仅只是我热爱的对象,同时,在我的学习生活中,他也是我的精神支柱,每当我在学习上失去动力,想对自己放松时,我都会想起自己的远大的理想和我在德国纽博格林北环赛道旁许下的那个诺言——终有一天我会让真正的中国车跑上这里,当我想到这里时,我就像是被什么东西推了一把似的,又充满了学习动力。

车,是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会把我的一生都投入到中国汽车发展的事业上,为中国汽车的成功尽一份自己的微薄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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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灵魂深处的家园作文

全文共 13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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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硝烟弥漫,任风驰雨骤,长枪短炮永远摧毁不了装进心里的那个家园

——题记

刚刚降临世界的婴儿,在宁静的医院里,第一次听见这世界的问候,是中文的声音。年幼的孩子,蹒跚学步,牙牙学语,嘴里含糊不清的念着的是中文的发音。刚刚学会说话的孩子,用稚嫩的牙口缓缓吐出“妈妈”两个亲切的字眼,父母总是欣喜若狂,仿佛听见了这世界上最美妙的声音。学习识字的孩童,张着小嘴巴,一字一顿的念着“你好”“尊重’”每一个字都是那么小心翼翼,留心留神。在这每个拉长的音节,每个清晰的咬字里,天真的稚子摸索着人灵魂深处的本真,学习着礼让与尊重。岁月青葱,时光荏苒。在长大成人后的某一天,在某个白驹过隙的瞬间,也许就会突然想起那已两鬓斑白的父亲是怎样一点一点教会我们汉字、幼时又是如何跟着母亲学习发音,那方方正正的汉字里又教会我们怎样的启迪。即使懂得了再多的真谛,也忘不了年幼时中文所教会我们的道理,即使看淡一切功名利禄,都看不淡那血浓于水的亲情。

中文在每一个炎黄子孙身体里播种下诗意的种子。一笔一捺,中规中矩的汉字在诗意的融合下,凝结出铁骨柔情的种子。因为几千年来,诗意一直长存于人们心底,所以历史长河中总蕴藏着闪闪发光的灿烂珍珠。因为诗意流淌在我们的血液中,所以有了唐诗宋词元曲。也许现实并不如我们所想象的美好,但中文汉字里所赋予我们的诗意却替我们装点了这个世界。反复感受中文,我们就能从中触摸到诗意与灵感的触角。在中文给予的诗意里,我们尝尽酸甜苦辣,我们在时光的脚步里或喜或悲。在远行时我们偶尔会想起“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在心灰意冷时不断回想“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在宁静悠远时不禁感叹“返景入森林,复照青苔上。”中文好似有一种神奇的力量,它让我们从端正的汉字里,感受到未曾谋面之人内心的悲喜,让中国几千年的传统文化能够以汉字的形式诗意的保存下来。中文,让我们透过汉字看尽一个朝代的兴衰转变。因为中文,我们能够无论何时何地,都不会忘记那个充满诗意、有无数的文化瑰宝的家园。

中文,这个属于中国人的语言文化,这个属于炎黄子孙的精神家园,长存于我们心底。即使战争的硝烟弥漫了整个世界,风雨雷电的力量扭曲了世界,这个家园,也永远不会消失。

时间就像倒在掌心的水,无论你摊开还是握紧,它都会从指缝间,一点一滴,流淌干净。光阴飞逝而过,没有一点声音。霓虹灯发出刺眼的光芒,黑夜被照射的流光溢彩。越来越多的中国学子留学海外,越来越多的传统文化消散如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人们以会多国语言而沾沾自喜,因精通外语而自诩清高。人们迷恋西洋文化,就像孔雀迷恋自己的羽毛,飞蛾迷恋炽热的火焰,流星迷恋刹那间的坠落。中文渐渐被人们冷落。诗意的灵魂在世间到处游荡,迷茫,在一双双淡漠的眸子和一颗颗冰冷的心里,找不到一丝可以停留的角落。中文淡化到只剩下单薄的“汉字”、“汉语”两个词,只剩下书写和沟通这两个功能,让人忍不住心慌。“中文”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包含无尽的智慧与未知,“中文”,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总让人惊异于它的奇妙与内涵。中文,无可厚非的成为我们灵魂的家园。为什么我们不能留下更多的心灵空地接受我们自己的中华传统文化呢?为什么不更多的去感受着来自灵魂深处的问候呢?这到底是一个时代的悲哀还是一个国家的悲哀?

但愿在物欲横流的未来,每一个中国人,无论何时何地,都能把中文融入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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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奇妙的灵魂互换作文700字

全文共 6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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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妈妈又高又漂亮,整天沉浸在忙碌的工作中,她出身于朝鲜族,名字叫张艳。我的姥姥年逾古稀,整天在家里享受生活,但她却觉得自己整天在家里太无聊了。

我的妈妈特别羡慕我的姥姥,羡慕她整天可以在家里享受生活,每个月还有两三千退休金等着她去领。而姥姥呢,也非常羡慕妈妈,因为她每天都工作,姥姥觉得这样的生活才充满挑战,才有激情。

那天,妈妈走在回家的路上,姥姥也在外面散步。突然,母女俩同时抓住了一张广告纸,上面写着:大力丸就在你脚下,掰开两半,一人一半,吃下去会让你们的灵魂交换!妈妈和姥姥不约而同地低头,果然有一粒大力丸!立即掰开,毫不犹豫地吃了下去,突然她们同时感觉身体在震动,当震动停止时,她们已经判若两人了。姥姥变成了妈妈,妈妈变成了姥姥。两个人都如愿以偿,终于可以过上之前向往的生活。姥姥高高兴兴地去上班,然而事情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姥姥发现公司里全是一些高科技的东西,根本搞不懂,比如:领导让她做一些工作,她一脸茫然,很多术语也听不懂,姥姥看了看别人手里的鼠标,是那么灵活,再看看自己手里的鼠标是那么不听使唤。而妈妈呢?每天突然间放松下来,吃了睡,睡了吃,开始感觉还好,过了几天妈妈渐渐地胖了起来,慢慢地也开始厌倦这种生活了。

一个月后的一天,她们回到家,都感觉非常伤心,不约而同地说一定要换回原来的自己。于是再次来到广告纸前面,看到地上没有‘大力丸’,但她们突然想到,要像之前那样同时把纸拉下来才可以。他们拉下来广告纸,地上果然立刻出现了‘大力丸’,妈妈和姥姥迫不及待地同时吃了下去。她们终于找回了原来的自己。

经过这一次灵魂交换,她们终于明白了只有做真实的自己才是最好,最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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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深入灵魂的热爱作文800字

全文共 8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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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热爱黑暗笼罩大地时,满天繁星的灿烂,因为它能给人带来希望。有人热爱字里行间的知识书籍,因为它能丰富你的脑海……而那黑白琴键反错的钢琴却深入我的灵魂,让我热爱。

阳春四月,槐树泛着淡淡的清香飘进来,长长斜斜的阳光爬上窗边,斑斑点点洒在琴键上。舞台上的,嘴角挂着弧度,半坐在琴凳上,听着报幕人声音落下,琴声以响起。我已隐身,化成蝶飞翔,我掠过小溪,来到树林,穿过草丛闻到花香……似乎台下所有人都陶醉其中,我尽情的挥洒着自己对乐曲的理解融入其中自己的情感。琴声停,全场掌声起,我起身鞠躬,看见台下两个特殊的人,已为我响起掌声,思绪不禁飘回到以前。

那时,小小的我刚见到钢琴,站在老师边上,欣赏美妙的乐曲,对老师满是透着羡慕之情,对钢琴的幻想与憧憬,早已在我脑海里蔓延开来,属于自己的钢琴之梦便从那时开始。

如今,台上的我在为老师演奏乐曲,他在台下认真聆听我的演奏,见证了我的成长。

另一个人,便是母亲。在一年四季专心练琴的我却总有一个忠诚的听众。从开始学琴的支离破碎声时,到现在已成为章的乐曲演奏。看到母亲现在身体,已随音乐来回摆动,陶醉其中,微闭双眼,嘴角上扬,脚下不禁也打起节拍,不再是当初的表情,还经常给我挑毛病,我知道是自己进步的音乐让母亲变化了。就这样,夕阳的余晖定格在窗边,印下一个努力弹琴的少女,陶醉于听琴的母亲,两个人的脸上都甜蜜的笑着。

这时,台上的我演奏,从爬音到跳音再到刮音,从三和弦到上和弦再到八度和弦。清亮的弹跳似那滴滴细雨。最后,站在领奖台上的我,高举着奖状,看着那架钢琴发光的三角钢琴,又望见台下两个再次为我鼓掌的人,笑了。

傍晚时街上车水马龙,灯红酒绿来往行人车辆噪声,学校里课间你追我赶跑来跑去大呼小叫同学争吵声……我只是置身其外,淡淡的看着外界的喧器,而内心沉醉于琴声中,或许我就是喜欢这种宁静的生活吧,或许我就是爱慕像老师那样与琴一生相伴的人生吧!在接下来的道路上,钢琴将于我长存永伴,因为他已扎根在我灵魂让我热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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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深入灵魂的热爱作文800字

全文共 9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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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一切花草树木,因为我相信所有的他们都有自己独特的美好。

对杏树最早的记忆是爸爸带我坐在秋天的大院。他像金黄的小山,我忍不住蹲下来摸摸它,从地上捡起来假装很凉快的样子,用它扇扇风,用小脚踩踩它,软绵绵的。爸爸抱起双手握着杏叶乐得傻笑的我,映着马路两列金黄的他照下了我们合影。我看见他周围,围绕着那么多的小朋友,有的捡树叶有的拉着妈妈,抱着他照相还有的绕着他玩捉迷藏。心里想着或许是因为他特殊的小扇子才被吸引的吧!望着伙伴们脸上开心的笑容,我热爱它,因为它能给周围的人带来快乐和幸福。

小学时校园内有棵柿树,每逢初秋啊,就看到同学们全聚在几棵树下面,可怜的眨着眼睛望着他们。就盼着什么时候熟了能落下吃。过了几天,摘柿子啦,不知道哪个同学一喊所有人都兴冲冲地跑到柿子树下卷起自己的衣服准备接柿子。园卫师傅坐在梯子上拿竹竿敲,我们便在树下接,你争我抢,好不热闹。有时两个人撞一块儿了,互相看一笑就忍不住哈哈大笑,拨开吃一口香甜的气味蔓延到心底,欢快的气氛传遍校园的各个角落,我热爱它,因为它带来了丰收的果实和秋天的欢乐。

我家有盆不知名的“死不了”。平时三五天不浇水都丝毫不受影响,有次我把它放到窗外,一夜忘记拿回来,看着她被冷风吹焉了,我第一次感受到生命的脆弱。我伤心的抱着他哭了好久,我给它浇水扶正它的叶子,我祈祷它能活下去,他仿佛听见我的心声一般,在如此恶劣的条件下,几天后今夏的脉络经渐渐恢复了以往的红润。我被强烈的振住了!他“重生”了!如果不是对生命的强烈渴望,那又能是什么支撑他活的信念,我热爱他因为他对生命的狂烈对生命的执着。

我热爱小院里的玉兰树,白色的他在不大的地儿更显得无比幽静,平时院子孩子们的吵闹声,人来人往的人群声车辆进出的鸣笛声……他都丝毫不为所动,就自己静静的立在那儿独占一席之地。我热爱党,因为它高洁无瑕的气质,沉静的内敛,与世无争。

我热爱公园旁的百年老槐树,粗大的枝干深入地底,炎热的夏天坐在他的脚下乘着阴凉,我靠着她感受着他结实的纹理,看着大爷大妈们在它的遮盖下聊天下棋,其乐融融,我热爱它,因为他无私奉献的高尚精神!

现如今我们的社会有多少拥有和他们一样的美好品质的人,又缺少多少有这样美好品质的人?何时人们能与周围的花草树木才能真正在精神与灵魂上融为一体?

这些深入灵魂的热爱要怎样才能真正的深入灵魂?恐怕只有真正懂生活的,懂他们的人才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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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每一个灵魂都在呼唤和平作文

全文共 8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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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长河掀起万丈波澜,一波又一波,把战争的海水,冲进我的记忆之中。

隐隐约约中我听见,人们对和平呼唤

在我的记忆中,勾勒出悲惨的南京大屠杀的画面;浮现出火烧圆明园的景象;描画出惨不忍睹的九八一事变。1931年9月18日夜,驻扎中国东北的日本关东军经过精心策划,炸毁沈阳北郊附近柳条湖的一段铁路,反诬是中国队破坏。日军以此为借口,炮击中国东北军驻地北大营,攻占沈阳城。这就是震惊中外的九八一事变。

不屈的东北人民和未撤走的东北军纷纷组织起抗日义勇军,抗击日军。日军进攻黑龙江嫩江桥时中国军队顽强抵抗,与敌人展开激烈的白刃战。在东北军民的打击下,日军一度被迫撤退。嫩江桥抗战显示了中国人民不畏强敌,渴望和平的精神。

奥林匹克运动会,是各国人民和平的象征。但那令人毛骨悚然的第二次大战又是为何而起?

国春秋时期最伟大的思想家之一的老子说过:兵者不祥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然谈为上。乐杀人者,则不志于天下。

难道说那一场震惊世界的南京大屠杀也是不得已吗?那些丧失心病的日军还在南京集体枪杀中国平民,这就是乐杀人者,则不志于天下吧!

我是中国人,我们是中国人。何为中国人所需?——是和平,不是战争。是安宁,不是战争。是幸福,不是战争。

战争与和平,我们毅然选择和平。和平,是安宁的基础;和平,是幸福的来源。

我们渴望和平,千千万万的中国人渴望和平,全球人的渴望和平。

耸立在联合国中部花园内的是1988年卢森堡赠送给联合国的一宏伟雕塑——打结的枪。枪管被打上一个结,扭成麻花状,这一雕塑的含义很明白:那就是制止战争,禁止杀戮。

在战火纷飞的时代,人们渴望和平;在和平安宁的时代,我们享受和平。是的,和平,是千千万万条生命的呼唤;不错,和平,是是一波又一波战争的结束。——我们渴望和平。

当和平鸽飞向天空的时候,是中华人民激动人心的时候,是世界同胞心情奋激的时候是世界每一个灵魂充满希望的时候。

和平,是全球六亿多人的梦想,让我们续写和平的历史吧!

我们渴望和平。

我们呼唤和平。

我们热爱和平。

相信,在长久的将来,不再会有战争。那个战火不断的场面,不会再出现。因为——

我们热爱和平。

[每一个灵魂都在呼唤和平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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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让灵魂在阳光下起舞作文

全文共 11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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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魂,是生命的支点,是理想的拥有权。

——题记

记得今天夏天,我跟父母出去玩,在街上看到一个小女孩,她穿着一件破烂不堪的衣服,那衣服不止是用脏烂不看来形容了,那上面的颜色早已看不出,有的地方甚至破了口子,女孩的头发乱乱的,干净的脸庞,那双小手却早已成了脏乎乎的,。也许你们会问,这样的人到处都有,为什么偏偏要说他?因为,他有着自己的梦想,她是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会把理想、梦想、灵魂抛弃的人。

当时,天气虽然炎热,衣服虽然破烂,可她的舞蹈,是那么的认真,那么的好:一个旋转,一个下腰,一个劈叉,一个踢腿,虽然没有音乐的伴奏,但她仍尽情的跳着,她虽然只是一个乞讨的女孩,但是在人群中跳着属于自己的舞蹈去乞讨。

在快已将近晚上的时候,我们去吃饭时,一个巧合,我又看到了她,她在一家店铺中依然跳着一支只属于她的舞蹈,这时我才仔细发现到,她脚上的鞋子已经磨破,鞋子上的带子有一点点的断裂。我走过去,手里攥着跟父母要的十块钱,问了一句“你,不上学吗?”“不上,俺家没什么钱。但是俺喜欢跳舞,就算俺爸妈把俺卖了,俺也要跳。”女孩说的时候,一开始从羞怯,变到了开朗,因为她说到了她的梦想——舞蹈。她说完时,我把手里的十块钱给了她,她对我说了声谢谢,随后我转身离开,“就算俺爸妈把俺卖了,俺也要跳。”看着她跳的舞,耳边回荡着这句话,我突然感觉到了什么,即使在这种情况下,这种环境中,她永远是放弃不了她的理想,背弃不了他的灵魂,在他的背后,总有那么一个灵魂,在淡淡的月光下旋转出优美的舞姿,虽然月光永远是那么的清淡,但那舞姿是美丽的,美的若即若离。因为她找到了自己的灵魂,按照自己的灵魂意愿去做了。

我想,我们每个孩子都曾有个属于自己的理想,那时的我们,希望自己去探寻,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实现自己的理想,梦想。在当我们追梦时,也许会磕破了膝盖,蹭破了皮,但我们不曾在意。那时的我们就像蹒跚学步的婴儿,充满了探索的欲望。那时的我们是最美,最快乐的。但是,那只是曾经……现在的我们,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社会的“太过于现实”,随着家庭父母的熏陶,不知什么时候,小时候那个曾经的梦想,在一点一点的磨灭,变小,甚至消失。现在的我们也离小时候的梦想越来越远,最后遥不可及。

我们现在是时候要好好整理一下自己的思绪了,我们的一生,从生到死,到底有多少是需要我们去做,直到死亡时,是否能无憾的闭上眼,如今这一切都还是问号。

现在的我,只想让少年时、儿时的梦延续下去,不想再被思想左右,不想自己要做的事在被牵制住。现在的我,要去追寻儿时、少年的梦,去追寻灵魂最纯洁那一片的意愿,就像那个跳着自己梦想的女孩一样,找到自己的灵魂,散发出最美丽的光彩,跳出最美的舞姿。

在早晨时,让第一缕阳光照射在你身上,让你的灵魂在阳光下起舞,去接受阳光的洗礼不要让世俗的眼光成为牵制住你的绳索:去寻找你自己的心声,跟着你自己的灵魂、心声在阳光下自由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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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深入灵魂的热爱作文800字

全文共 8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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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木鱼虫,人人各有所爱。梅傲骨,莲清雅,竹子刚直有节,兰花空谷幽香。可我所爱的似难以启齿,它既无梅兰菊竹的高雅,更无牡丹曼陀罗的雍容华贵。它是乡土的,顶花带刺,散发着泥土的清香,以质朴新颖的清醇融入我幼小的灵魂,多年来一直是我不变的热爱——奶奶家里的黄瓜。

小时候看到奶奶家院墙下戳着七八根木棍,就会好奇的问是什么,原来是搭黄瓜架用的。从那时起,我对黄瓜的关注,便从饭桌上清脆的拌黄瓜转向了地里的黄瓜秧。

仲春时节,早黄瓜就要下土,用的是往年老黄瓜留的种,就像人的血脉,一代一代传承。阳光催它上路,水滋养它生长,他一点也不挑剔,过个十天半个月就已经探出头看你了,活泼泼的,可爱极了。一个月后,黄瓜秧就成型了,向上的,带有细小的绒毛。奶奶把木棍扎入瓜苗附近的土中,又轻轻的把秧苗搭在棍上,我就蹲在田边,静静地等着他一点点照光吸水,一天天变的繁茂。不记得过了多久的某个清晨,露水滴落,黄瓜秧吐出金黄的花,田间一下子变热闹了。层层叠叠的绿叶间,配上星星点点的亮黄,招蜂引蝶,吸风饮露,格外喜人。

想起龙应台的《慢看》中说:看他沿杆而爬,迎光开花,结果累累,坐在黄泥土地上看他身上凸起的青色疙瘩。不大的田间就是黄瓜生命的整个舞台,在这里它平凡的孕育着自己的过失。最难忘的是瓜秧枯萎,时令和生命的韵律相互照应,为保证长成的黄瓜有充分的水分和营养,顶上瓜秧会自行干枯萎焉,营养源源供给了果实,一株瓜秧也因此闪耀着爱心与奉献的光芒。

等到拉架的月份,接地处的老黄瓜拖着他肥大的身躯,包含着全部瓜秧的希望与寄托,静静地留存这一季的血脉之种,等到来年又一次入土下种,开始新的生命轮回。瓜秧亦非无情物,血脉相传心如初。

难忘一季的成长,再尝到餐桌上清香生脆的拌黄瓜时,唇齿间留下的是这一季的阳光风雨。黄瓜在短暂的生命舞台上,奉献着简单的快乐,直达我心。也许有一天,我也会艳羡梅的孤傲,莲的清高,菊的隐逸,但口中清新恒在,正如梭罗所言:“我愿深深扎根于生活,吮吸泥土中的精髓,活得质朴、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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