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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卡通人物作文(实用20篇)

桃花在那碧绿的田野里开放,好像看见了我就慢慢地展开了粉红色的笑脸。接下来小编搜集了我最喜欢的卡通人物作文,仅供大家参考,希望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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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荷花小学生

全文共 6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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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这是大诗人杨万里,游赏西湖荷花发出的赞叹。可今天我要欣赏的既不是名扬中外的西湖荷花,也不是大家熟知的公园荷花,而是一个大家都不熟的三峡大学的荷花。

走进校区,街上满是活力四射的大学生,他们的眼中充满了希望,如春日的阳光那么耀眼。

不过几步路,就来到“翠林园”,翠林园的树真多啊,要你数一数,没数一会儿你就头昏脑涨,在原地都能打转儿;翠林园的树真绿啊,抬头一看全是密密的树丫,好似给树戴了一顶硕大无比的绿色帽子,树木正举行墨绿的夏日狂欢节;翠林园的树真奇啊,有的像年逾古稀的老人,有的像年盛气少的年轻人,有的却像淘气的小孩子。密林的深处是那么幽静,几朵不引人注目的野花独自开放,那样子是那么安详,我相信如果它会讲话,一定可以讲出许多生动有趣的故事。

终于,我来到了荷花池边,这里的荷花是那么高雅,她亭亭玉立在水中,任游人怎样赞扬她,她也毫不骄傲,如一个个气质不凡的贵夫人;这里的荷花是那么清纯,蚕丝般的花瓣上,染了点淡淡的紫色和粉色,是那样淡雅,如果她化身为人,那一定是个清纯的花季少女,嘴边总是带着笑容;这里的荷花是那么骄傲,一点儿也不妖娆。

从不与其它的花争芳斗艳,好像夏天的清风只属于她,孩子们的欢笑也只属于她,伟人的夸赞也只属于她几缕清风吹到我的脸上,感到淡淡的惬意,荷花发出淡雅的清香,与伴舞的荷叶构成了一曲优美的华尔兹舞曲。它是那么动听,如瓷器般的清脆,似三月的春风那样温柔,像钢琴曲那样步如人心,好像一不小心就会被那些不高不低的音符带到另一个世界去了。

三峡大学的荷花,有着独特的魅力,吸引着你我他去游赏,真是“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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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喜欢冬天一年级

全文共 4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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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乡的冬天我的家乡是新安江。家乡的冬天虽然没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银装素裹。”的北国风光,可是它更有一番别样的风景!家乡的冬天与下雪无缘。家乡的冬天有如北国的阳春。太阳没有了夏天的热情与执着,失去了往日的威风,狠毒的火舌演变成了一双十分温柔的纤手。

冰凌、雪花、滑冰、雪橇、抽冰猴……这些都是其他地区的专利,我只有在梦里才能拥有。在我们家乡,下雪是十分奢侈的事情,哪怕在初春时分下点雨夹雪就已经算很不错的了。“山舞银蛇、原驰蜡象。”这些诱人的风采,更只能借助电影、电视,可望而不可及!家乡的冬天与美丽有约。隆冬深处,那些一簇一簇的不知名的大红花依旧如夏天般艳丽动人;还有那耐寒的野菊花,仍摆弄着春天里逗人心动的姿势;就连那立在大马路边的大松树也显得格外的苍翠欲滴;那一朵朵的梅花就更不用说了,真可谓是一片丹心向阳开啊……家乡的冬天生机盎然。冬天的天空还是那么湛蓝那么深邃那么广阔;辽远的天幕上仍然不乏棉花糖似的大朵大朵的白云。

啊!家乡!你的冬天是动人的,你的冬天是美丽,你的冬天是生机盎然的!我多么想对着天空高呼:“啊家乡,你永远没有寒冷的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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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喜欢的一个人作文高中

全文共 7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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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既不是明星,也不是名人,但她是我最喜欢的人。她就是我的表姐。

表姐酷爱学习,整天抱着书没完没了地看,还用笔在上面圈圈划划。她时而皱起眉头,像在思考;时而舒展眉头,似乎找到了答案;时而瞪大眼睛,仿佛洞察到了玄机;时而忍俊不禁,享受着阅读的乐趣……真是个手不释卷的“学霸”!

今年,表姐在我家过暑假。虽然才相处了一个多月,但是已经成了我的小老师、好朋友。她有时对我严格,有时跟我开玩笑,睿智、幽默,让我既敬佩又喜欢。

七月的一个晚上,我和表姐全家坐在院子里乘凉,望着玉盘似的月亮,我提议道:“我们来玩飞花令怎么样?大家来说一下带‘月’字的诗句,我跟表姐一组!”话刚说完,我就朝表姐抛了个眼神,她会意地笑了。

“好呀,我先来!‘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大姨父抢先说了一句。我不甘示弱,接上课文里刚学到的诗句:“小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大姨不慌不忙地接到:“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我赶紧看向表姐,期待她的“金句”。只见表姐清了清嗓子说道:“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

大姨父看起来诗量有限,隔了好几秒才接上:“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乡村四月闲人少,才了蚕桑又插田。”我得意地朝大姨笑了笑。大姨沉思了几秒,接上:“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明月何皎皎,照我罗床帏”表姐轻松应对。

又轮到大姨父了,他晃动脑袋着急地思考……“5,4,3,2,1!时间到!”我高兴地跳了起来,宣布:“我和表姐赢啦!”表姐却意犹未尽地说:“我还有好几句没说呢!”我顿时张大了嘴巴,没想到表姐的诗词这么厉害啊!大人都诗穷了,她竟然还有好多储备……

我抬头看了看月亮,再看看表姐。她就像月亮,那么美,那么亮,充满了闪光点。我真喜欢我的表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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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历史人物传记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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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在中国五千年来的历史中出现过无数的英雄豪杰,但我唯独最敬佩的人是常胜将军:赵云赵云(公元159——239)字:子龙,常山真定人(常山赵子龙)三国时期著名将领。

赵云原属幽州军阀公孙瓒并为刘备主骑兵,后追随刘备。小时候我读过《三国演义》,作者把赵云描绘的是一位智勇双全文武双全武艺高超忠心与刘备的以为英雄。后被人们所赞颂。我敬佩赵云首先是应为他武功好,在百万大军中取上将首级如探囊取物。在我心目中赵云是惟一一个能于吕布战斗的人,那是的人常说吕布是三国第一猛将,人们都说“人中吕布马中赤兔”而我却认为赵云并不输于他,无论是智还是恿。

赵云左手持一杆银枪,被赵云是的风驶电掣出神入化,右手持一把削铁如泥的青红宝剑,被他用的神出鬼没,无论是什么样的将领见到赵云都会闻风丧胆、狼狈而逃,否则就会死于枪下。长坂坡刘备兵败时,蜀汉人民大举南迁避难,当时刘备妻妾甘、糜二夫人与后主阿斗在人阵中走散,赵子龙单相匹马深入曹操大军中寻找,发现三人身现敌营时,不顾一切冲入重围,救出甘夫人与阿斗,糜夫人则因为伤重,不愿拖累大家而投井自尽。

这次事迹就是广受后世人歌颂的「长阪坡救主」。赵云从百万大军中杀敌无数,这是何等的霸气呀!!赵云以为广为人知的英雄,我永远敬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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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描写我喜欢的春天初二

全文共 10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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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还发烫的暖气片,今天已经变得冰冷冰冷。时间定格在暖气片变冷的瞬间,隐隐约约中我意识到:温暖的春天的脚步已经缓缓向我们走来。 The hot radiator that was still hot yesterday has become cold and cold today.The time setting at the moment when the radiator became cold, I realized that I realized that the footsteps of the warm spring have slowly come to us.

万紫千红总是春。抚摸着微微泛热的阳光,总想出去寻觅温暖的春天。来到外面,草坪上的枯草还没有完全退去,青翠欲滴的嫩草却已经顶破干涸坚硬的土地,露出了充满生机的嫩芽。随着阵阵微风,嫩绿的小草摆动着柔弱的躯体,似乎和这微风合奏着动人的乐曲。

那草虽嫩,却已经逼人眼睛,彰显出了温暖的春天的美丽。花圃里虽只有零落的花影在春风中晃动,粉粉嫩嫩,一时间溢满了浓浓诗意,有一种盎然的生机扑面而来。向上看看,树也不再是冬天的单调色彩,几片叶子点缀了光秃秃的树木,使世界一下子有了生机。

柳树已经发芽了,轻轻的甩着柔美的头发,像是一位婀娜多姿、亭亭玉立的仙女在为自己梳妆。桃树急不可待似的,将花苞露在了温暖的春天的风中。最美丽的当属迎春花了,一个个黄色的花苞挤在一起,花蕊向外面探去,似乎也想看这美丽的春景,它就是温暖的春天的使者,为人们带来了温暖的春天的消息。看着一片百花齐放,万物复苏的场景,我心中的烦恼已经随着冬天的脚步消失得无影无踪。

来到湖边,冬季里结的厚厚的冰,已经在微风中消融,取而代之的是一潭清澈见底的湖水,微风吹来,波光粼粼,充满了诗情画意。隐隐约约中还可以见到水草在在水中微微浮动,像一双翅膀在蓝天中飞翔。湖底的鹅卵石,已经磨得发亮,向下瞧瞧,正如一条小鱼在游动,自己的倒影浮现在水面上,也变得那么美丽。

天空中,一排大雁飞来,整整齐齐的队伍,浩浩荡荡,从遥远的南方给人们带来温暖的春天的生机。枝头上又重新拥有了悦耳动听的鸟鸣,仔细聆听这动人的鸣叫,使人似乎来到了一片静地,青山,绿水,花朵,没有了浑浊的空气,没有了肮脏的河水,一片天上人间般的美丽,一种从未体会到得意境。那小鸟似乎飞到了我的心中,啄走了心中的灰尘,为我敞开了心扉。

温暖的春天来了,温暖的春天来了,温暖的春天来了!伴随着温暖的春天柔和的风,嫩绿的草,美丽的花,清澈的水,动听的歌,敞开心扉,细心聆听大自然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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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卡通人物柯南作文

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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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侦探江户川柯南”,这个家喻户晓的名字,大家都应该很熟悉了吧!凡是和我一样的铁胆柯南爱好者,都很了解他的一切。

他外表看上去只不过是一名小学生,但是它的真正身份却是高中生侦探--工藤新一。虽然被黑衣男子强灌药水,使得身体缩小了,不过推断能力可没有“缩水”哦!为了遮掩身份,就居住在毛利侦探事务所。

柯南!说起他就要先从他的人格开始说:一个有着360的高智商的高中生侦探工藤新一,当然你也可以叫他柯南。他是一个做事认真、为人正直……的人,反正,他的优点是一、两个小时所讲不完的。

这些就不讲了,还是说说我是怎么认识这本《名侦探柯南》。

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看起的《名侦探柯南》这本书的。我只记得我是和同学去的,而那位同学我也不太清楚了。可是我还清楚地记的,我的第一本《名侦探柯南》是青山剛昌写的第19集。看着那凶手作案高名的手法,我就不用说是了解,就连开始的一点蛛丝马迹都看不懂,可只能从杀人凶手的眼色中看到。我想:“柯南这回死定了!我看他什么破案?”可是使我惊讶的是,柯南他不仅讲得头头是道,还让罪犯心服口服。这不禁让我感到柯南是多么的了不起。嗯!破案就和解决难题一样,要抓住每个细节,找出每一丝的破绽,从缝隙入手,层层攻破,一举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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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喜欢的卡通人物作文

全文共 2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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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卡通人物是加菲猫,加菲猫拥有一身桔红色的皮毛,黑色的条纹,他的眼睛大大的,时而睁得圆圆的,时而眯成一条缝,可爱极了。

他的生活非常安逸,他从来都是饭来张口,从黎明到黄昏在他的屋子附进闲逛。可是有一天,他的家里多了一条狗——欧弟。加菲猫和他非常不友好,造成欧弟失踪。加菲猫很后悔,他不顾自己的安危,在伙伴们的帮助下,永敢的把欧弟救了出来,组成了一个快乐的大家庭。

随然一开始,加菲猫没有和欧弟交朋友,但是,当欧弟遇到危险的时候,他没有考虑自己的安全,而是勇敢的去救欧弟,他这种高尚的品质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我喜欢加菲猫!

[我喜欢的卡通人物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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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卡通人物熊二的

全文共 5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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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二本来是不挑食的,熊大做的饭他都爱吃,而且吃得多,所以身体健壮,是森林动物学校里的头号大力士。

有一天,熊二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看见了吉吉在光头强家偷东西吃,就好奇地走过去,问;“你在吃什么呢?”吉吉说;“我在吃薯条,很好吃的,你吃不吃?”熊二说:“吃。”吉吉给了熊二一根薯条。熊二觉得很好吃,在光头家拿了几包薯条,吃了个饱。

晚上,熊二不想吃饭了,熊大怎么劝也不吃。熊大追着熊二喂饭,熊二也不吃,气得熊大大喊大叫。

从此熊二迷上了吃零食,他抽空就去光头强家偷各种各样的零食吃。一大包零食熊二0。3分钟就能吃完。这样的速度真让人吃惊啊!每天吃饭的时候,熊二就说;“我想吃点零食。”零食吃完了,他又不想吃饭了。熊大很担心,却没有办法。

这样过了两个多星期。一天下午,熊二头有点晕,还肚子疼,就问熊大;“我这是怎么了?”熊大说;“到医院检查一下吧!”

到了医院,小狸医生诊断熊二是营养不良,就嘱咐说;“不能再吃零食了。如果再吃零食,会得厌食症的,那样身体就垮了。要多吃米饭。鱼、肉、蔬菜。水果。”熊二点点头,说:“我再也不吃零食了!”

从此,熊二再也没有吃零食,每天都乖乖地吃饭。慢慢的他的饭量大起来了,身体恢复了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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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喜欢读书话题

全文共 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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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书是我们不可缺少的精神粮食之一,从书籍中汲取知识和力量。

我觉得读书就如同一个艺术家去看文艺作品;一个诗人去读某个考古学家的记录一样;读—是因为喜欢,读—是因为兴趣。有一句话说得好:“阅读不能改变人的长度,但能改变人声的宽度。”正是这种有兴趣地阅读让我的生活丰富多姿多彩。

读书已成为可我生活中的一个乐趣。放寒、暑假时我最爱做的事情就是看各种各样的书籍,如漫画书、百科书、和历史的一些书,从爸爸、妈妈给我订阅的儿童杂志,到一些文学历史名著的书,我都照单全收不肯错过阅读的机会。即使是开学以后,也要在,忙碌的时间中挤出一点时间来看自己喜爱的书本,让自己的心灵得到些许的休息。拿起一本自己喜爱的书籍,就好像随手推开一扇窗户,欣赏窗外的美丽风景。

书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好朋友。我在书的海洋里漫游,从中得到莫大的快乐,更使我的知识方面宽广了不少。在生活中,书中的知识还帮了我的不少忙呢!

得一次星期天,我和小伙伴一起玩。忽然,我发现了一只蜗牛,我想:蜗牛是益虫还是害虫呢?我带着这个疑问立刻去问爸爸、妈妈,爸爸妈妈说:“你自己去探索这个奥秘吧!”我马上去查《十万个为什么》,这才知道蜗牛是害虫。

读书使我增长知识;我爱读书,读书使我的人生充实而从容,休闲而舒适,安静而丰富,读书使我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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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喜欢的历史人物作文

全文共 1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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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水浒传》这么一本讲述江湖好汉、手足情义的书中,正义、武艺高强的女性便成了稀物。梁山泊一百零八将,“女汉子”仅仅只有三位而已。而我认为真正能配得上“女汉子”这一称号的只有“母夜叉”孙二娘。

梁山好汉中的三位女将可以说结局都并不怎么好。扈三娘红颜薄命,她要忍着杀父、杀夫之仇,被宋江乱点鸳鸯谱,使其行尸走肉般活着,她的心早已死去。顾大嫂虽然最后走上了经商之路,但施老并未交代她的生死命运,而且在梁山泊默默无闻的淡笔调描写也暗示了她并不出彩的一生。三女中我最欣赏的是孙二娘,在征方腊时的混乱杀戮天堂中不慎被杜微的飞刀取其首级,令不少读者扼腕叹息。可我认为她的命运比扈三娘的“心死”和顾大嫂的“死不了”要强。至少,她是死在了自己选择的征战杀戳的道路上。她地壮星替阎王老儿收了这么多的性命,终究还是要“偿还”的吧。

为什么说孙二娘是三女中我最欣赏的一个呢?因为她不会隐忍!虽然一时的隐忍不能算坏事,说不定还能使其大获成功,但一旦隐忍成一种习惯、一种性格,那么这个人会是失败的,譬如逆来顺受的林冲。孙二娘说话做事从来都是一吐为快、干脆利落。太直爽的性格也会有很大的缺点,譬如做事鲁莽的李逵。但孙二娘的性格当中不失精明,而正是这一点精明让她不失谨慎。可惜的是,在长期杀戮之中,她丢失了理性与谨慎,失去了谨慎,她就只是一台杀人的机器,变得毫无女性之长。而再勇猛也猛不过男人,这时她就要被阎王老儿或说是施老给召回了。

如果说不隐忍、谨慎是她的本性使然,那她的一身义气就给她的个性魅力锦上添花了,即有“男子汉气概”,又不失“女人味”。她和张青因为拜把子兄弟武松的一句话就放弃祖辈家业,落草去了,真是干净利落,这一点也是我欣赏她的原因之一。她行事果断,从不犹豫不决,更不会被各种利益所左右,这是我十分佩服却做不到的地方。而“义气”是什么?义气很概念、很缥缈,很难用语言解释清楚,可是从孙二娘的实际例子就能感受到所谓“义气”的存在:其他好汉上梁山可以用四个字形容——“逼上梁山”,而孙二娘、张青夫妇却是“自上梁山”,是心甘情愿的。当时的武松也从没逼他俩一定要上山为寇,就一句话,“去还是不去”,孙二娘自然是当机立断选择了前者。这种义气,即使作者不点明,相信读者心中一定也感受到了吧。

试着比较一下孙二娘和潘金莲,她们同为行者武松的嫂嫂(一位亲哥哥,一位结拜),两女年纪也相仿,也都有不逊常人的姿色。可两人的作为可以说是云泥之别了。如果说潘金莲是小家碧玉,那孙二娘就是大家闺秀。孙二娘的父亲是江湖老前辈,自

幼将她当作男儿来养,并没有像世俗家庭一样把女子锁进深闺,在那种年代培养出了一位女中豪杰。而潘金莲的父亲也不知为何把金莲指嫁给了武大郎。从某种意义上说,潘金莲从一出场就注定是一个悲剧。孙二娘性格泼辣,讲义气,注重的是精神;而潘金莲与之相反,注重的则是物质。如果潘金莲也像孙二娘一样懂义气为何、精神为何,那也就不会有之后的一系列事故,并成为女性耻辱的代名词了。

先不说孙二娘武艺过人,就她那做的人肉包子配上她那清脆又豪放不羁的话语足以让她成为经典。孙二娘嗜杀成性,做人肉包子也只是小试牛刀,在沙场上才有她真正的用武之地。在梁山泊上,孙二娘夫妇二人在西山开着酒店迎宾打探消息,日子过得也十分惬意。然而,宋江招安后,好汉们被迫奔赴沙场,化身杀戮机器,也满足了孙二娘的杀人欲望。在战场上,孙二娘的人物个性得到了最大的张扬,但是如烟花般很快由灿烂归为死寂,地壮星陨落了……

孙二娘出现的回目远远不足宋江等人,但给世人的印象却很深。江湖上人称“母夜叉”,也就成了她独特的标识。“夜叉”其实在佛教中是一种能吃人的恶魔。一位女子就像能吃人的恶魔一般,在那个动荡的时代着实很有威慑力,光是名号就这么威风的一个女人在为人处事方面自然是“霸气”的代名词啊!她宛若一株带着尖刺的血色玫瑰,别样的魅力更使整个人物的形象深入人心了。

[关于我喜欢历史人物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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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喜欢一个卡通人物的作文

全文共 3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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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自己喜欢卡通人物。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倒霉熊》中的倒霉熊。我的房间到处都是倒霉熊:墙上贴着倒霉熊,桌子上放着倒霉熊的毛绒玩具,连喝水的杯子都是倒霉熊。

倒霉熊是一只黑白相间的熊,头大大的,一对耷拉着的小耳朵,粗粗短短的眉毛,一对黑溜溜的小眼睛,不停的转着,身子又胖又大,像一个又大又圆的西瓜,四个胳膊还有肌肉呢!

倒霉熊不但倒霉而且幽默,记得有一集,倒霉熊在野外游玩,突然,天生气了,雷声大作,雨在天空跳起舞来,倒霉熊说:“没看天气预报,真是倒霉死了。”倒霉熊从背包里面拿出雨伞,把雨伞弄开时,雨不下了,把雨伞合上时,雨又下了,这样十几个来回,闪电把雨伞电成灰了,这时,倒霉熊就到处乱跑,最后还是被电黑了,倒霉熊说:“太倒霉了,我知道我为什么叫倒霉熊了。”小鸟也叽叽喳喳说:“倒霉熊啊!你的小名叫‘小倒霉’了!”

倒霉倒霉,只有倒霉熊才会爱上倒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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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喜欢冬天二年级

全文共 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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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冬天快过去了,可是我们这里仍然很温暖。因此,我们去了都江堰的龙池——感受冬天。

汽车在盘旋的山路上行驶,远处连绵不断的山峦与山上的雪已隐隐可见了。山上大多呈深褐色、墨绿色,中间点缀着白色。奇峰相连,镶银点翠,山间云雾缭绕,给人一种奇幻的感觉。

又走了一段路,两旁的房顶上面全是白茫茫的,两旁的树木也银装素裹水上也结了一层冰壳……如此琼楼玉宇,竟在人间。

进了山门,路开始不好走了,路上全结了冰,滑溜溜的,好不容易才上了山。

多美的雪景啊!山上一片洁白,点缀着和谐的影子和未被雪覆盖的绿的颜色。树枝结冰了,全变成一样成玻璃的大大小小、弯弯曲曲的棒棒,错落有致的地组合起来,像水下的珊瑚宫殿。凛冽的寒风一刮,摇动那冰带雪的树枝,大树在摇晃中抖落身上的积雪,哗!哗!到处都看见雪的瀑布。穿梭在这丛林中,冰枝拂衣,脆折有声,白雪压地,不见寸土,确实是个绝无纤尘的世界。

在这冰清玉洁的世界里,人们忘记了年龄,忘记了辈分,沉醉在这纯洁无瑕的境界里,一起堆雪人、打雪仗。小朋友不畏严寒,用冻红的手在雪地里挖雪,用一个个雪球打得大人们求饶。大人们也找回了失去多年的童真,像孩子似的,在雪地里追逐嬉戏,成了一群大孩子,在这雪的世界里感受冬天。

下车了,我坐在缆车上,俯视冬天的龙池,一片冰天雪地。雪中的龙池,高处银装素裹,地处白絮成堆,玉树银枝交辉,飞卷雪花轻舞,一切都是那么迷人,那么真切地透露出冬的气息,冬的韵味。

仰望天空的雪花,我向这些白色的精灵许下心愿:明年,我还来这里感受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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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喜欢的一个水浒人物

全文共 6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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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大家一定读过《水浒传》吧!也一定认识一些水浒好汉。当然,我也认识许多:花和尚鲁智深,拼命三郎石秀,母夜叉孙二娘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那及时雨宋江。

水浒传中,是这样描写宋江的:宋江又矮又黑,一点也不引人注目,是放在人群中容易被无视的那种。而且,其他梁山好汉都各怀本领。比如:黑旋风李逵会使得一把板斧;花和尚鲁智深能提起几人都提不起的禅杖;还有,那浪里白条张顺可以在水面自由行走,水中功夫更是不可小看。那宋江又为什么成为水泊梁山的寨主呢?比智谋,不胜吴用;比武艺,不胜林冲;比水性,又不胜张顺。

原来,宋江虽然不是身怀绝技,又不智足多谋,但他心胸宽广,为人豪爽,认识许多好汉。从来不吝啬钱财,喜欢见路不平,拔刀相助,十分孝顺,不贪恋女色,只爱习武,广结天下好汉。曾接济过许多有困难的人,名气非常大。大家都知道北宋有个及时雨宋江。

他的孝顺在于,有一次宋江和小李广花荣还有三位清风寨好汉一起投奔梁山泊。可半路上遇到了小旋风柴进的家丁,他把家信给了宋江。宋江得知父亲死了,连忙赶回去奔丧。回去后,发现弟弟没有披麻戴孝,十分生气。父亲却从链子后走了出来,让宋江自首。宋江是个孝子,听从了父亲。

他的不贪恋女色和仁慈在于,他接济了阎婆后,阎婆就带着女儿阎婆惜来做他小老婆,宋江无奈,只好答应。可却从不接近阎婆惜。他的仁慈在于,当时呼延灼被宋江抓住了,他不仅不杀了他,还为他松绑,好酒好肉款待,请他坐上首。呼延灼大为感动,就上梁山落了寇。

我知道宋江不是十全十美,但他的豪放,他的孝顺,他的大度,他的仁慈,令我十分感动,打心眼的佩服他。所以,在他们当中我最喜欢宋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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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自己最喜欢的水果

全文共 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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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爱的水果是橙子,下面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吧!

橙子品种很多,我最喜欢的橙子是夏橙,在夏天成熟。它挂在高高的树枝上,圆溜溜的又黄橙橙的,有的大,有的小。大的像我的拳头一样大,小的像吹的泡泡一样小,摘下一个,摸一摸,有点粗糙。我闻了闻,真是圆溜溜的,馋得我直流口水,真想吃一口啊!切开的橙子露出一粒粒黄色的果肉,像一颗颗钻石,紧紧凑在一起,果肉里的汁水一滴接着一滴流了出来……我尝了一半,果肉酸酸的,带有一点甜,真是回味无穷啊!

橙子不但可以吃,也可以榨成汁做成美味的冰棍,还可以晒干了泡茶。橙子的用处太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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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喜欢书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3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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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本书,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这个书的名字叫做《胡萝卜须》

我以为这本书讲的是一个胡萝卜的故事,但是我刚翻开的那一刻,发现,胡萝卜须是一个人名,因为他是红头发,皮肤上有许多雀斑,所以叫“胡萝卜须”

这本《胡萝卜须》整本书大概讲了:他的家不曾给他任何温暖,只有妈妈的讨厌,爸爸的冷漠,哥哥和姐姐的欺负,以及学校里的同学的取笑,为了能够正常的生存下去,“胡萝卜须”就像带了一个会笑的面具,每天做着蠢事。“胡萝卜须”感觉自己就是一个不起眼的小蚂蚁。

直到某一天,“胡萝卜须”的姐姐要结婚了,这时的“胡萝卜须”真的感觉自己就是一个不起眼的小蚂蚁,于是他跑到村里的十字架面前,把帽子往地下一扔,又哭又吼,“胡萝卜须”说了一句:“难道就永远没有一个人爱我吗?”但说完这一句之后,“胡萝卜须”用很小的声音,添上了一句:除了妈妈。

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胡萝卜须”很渴望拥有爱,愿意付出一切获得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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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哆啦a梦卡通人物

全文共 13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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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圆的脑袋,大大的嘴巴,丁玲丁玲的铃铛,构成了一个可爱,活泼的机器——哆啦A梦。

就是它,我才能知道友情的珍贵;就是它,我才知道原来一个人喜欢一件事能如此疯狂;就是它,我才天天快乐。

哆啦A梦是一只来自未来世界的机器猫,用自己神奇的百宝袋和各种奇妙的道具帮助主人大雄解决各种困难。哆啦A梦的故事将人们带进一个奇妙、充满想像力的世界。因此,它能作为一个常青的形象,伴随几代少年儿童的成长。

哆啦A梦最初是由两位漫画家合作创作出版的。他们是藤本弘和安孙子素雄年,哆啦A梦首次被小学馆作为长篇连载漫画出版,自此,这个可爱的机器猫就越来越受到广大观众的喜爱。当首部哆啦A梦动画片于1979年在日本播出时,全日本随即掀起了哆啦A梦的热潮,尽管在早期的时候曾经有过几年萧条期(如1973年第一版幻之动画的低迷人气),但是几十年来在日本取得了空前的成功。随后第一部哆啦A梦电影亦在1980年推出,除了2005年外,每年春季都有一部电影在日本发行。

哆啦A梦是一个心肠好,乐于助人,但却心肠软的人。每次野比遇到困难,他总会帮野比。但有时会用愚蠢的方法来帮助野比。当它吃不到铜锣烧或人们叫他狸猫时,脾气会非常暴躁。他原来是和妹妹一样,黄色的,而且有耳朵,但是,一天,小世为了感谢哆啦A梦照顾他,做了一个哆啦A梦的泥娃娃,可就是耳朵老做不好,就用未来世界的工具(很像老鼠)修改泥娃娃,可是小世下错了指令,那个工具就把哆啦A梦的耳朵咬坏了,之后马上被送到了医院,谁知,在糊涂的医生和糊涂的病人(指哆啦A梦)的"合作"下,哆啦A梦因为苍蝇的到来而不小心动了,结果导致医生不得不把耳朵切除掉。因为太羞愧了,受到女友无意的嘲笑,痛苦的哆啦A梦沮丧地独自一人哭泣,突然,他想不能这样下去了,要喝一种药振作精神,可他拿错了药,是让人大哭不止的药,结果他哭了一天一夜,身上黄色的喷漆都掉了,只剩下蓝色的底漆。所以哆啦A梦就成了现在这个样子。因此,他也惧怕老鼠。

年哆啦A梦登陆中国大陆,当时都称它为“阿蒙”(前期)、“机器猫”(后期)。而“叮当”或“小叮当”这种叫法在台湾十分流行,香港亦如此。据说香港人喜欢在颈部坠个东西祈求平安,他们把此物称做叮当;而机器猫身上正好挂着一个大铃铛。同时,机器猫早期被各国引进时都分别使用不同译名,以便当地少儿接受。哆啦A梦在藤子先生的笔下永远保持着亲切友善的形像,很受各国儿童欢迎,根据藤子·F·不二雄的遗愿,世界各地把他笔下的这个可爱的蓝色(se)猫型机器人统一使用本来响亮的名字——哆啦A梦。

我十分佩服“哆啦之父”——藤子·F·不二雄年不二雄受到漫画大师手冢虫的启发,立志成为儿童漫画家年凭"Q太郎"一炮而红, 从此奠定了他在漫画界的重要地位;而机器猫更掀起了一股无法抵挡的旋风,成为了成千上万儿童心目中永恒的经典年不二雄和安孙子素雄合作以藤子不二雄名称创作了“叮当”,在“小学一年级生至四年级生”开始连载。由于大受欢迎, 于1973年为不二雄赢得漫画家协会优秀奖及后来的文部大臣奖。 不二雄由于寻醉漫画,以致患了肝病,但他仍然坚持继续画漫画,直至1996年9月20凌晨因病逝世。近年来新秀田中道明和三谷幸广开始画机器猫,使机器猫不至青黄不接。但窃以为其水准不可同日而语。

大家听了我的介绍,大概也心动了吧,哆啦A梦,这个不朽的杰作,将使我学会乐于助人。这个伟大的作者,将是我一生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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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喜欢夏天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9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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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夏季。首先因为夏季正值暑假, 一个整整长达两个月的假期,我可以做我喜欢做的事情。自由安排时间

我最喜欢夏有足够的理由:春天是生命的开始,充满朝气却少了夏的热烈;秋虽是丰收的季节,但也是万物萧条的开始;冬天虽有银妆素裹的景致,但它让人感觉从头到脚都是冷冰冰的。还是夏天最好,大大的晴天,蓝蓝的天空,还有白白的云朵。

我喜欢夏天,首先是因为夏天的天气。 夏日的晴空是灿烂的,天是那样的蓝,阳光是那样的强烈,天上地下处于一片耀眼的光明之中。夏天应该是随风而来了,我在风中感受它的气息。这气息不像春风那样柔软,也不像秋风那样凉爽,也不像冬风那样寒酷。它有自己独特的魅力。“好雨知时节,当‘夏’乃发生”。夏天的雨大而不猛,密而不乱,为烈日炎炎的夏天带来丝丝清凉,夏天的雨滋润了万物,让麦子更挺拔,让花儿更娇润。夏天的雨干脆果断,下得急切,停的利落,不像春雨细细绵绵,也不像秋雨淅淅沥沥,更不像冬雨寒冷刺骨。夏日里, 你可以穿漂亮的裙子;可以吃可口的冰淇淋;可以光着脚丫在海边踏浪,或者,挽起裙摆,静静的站在夕阳下的沙滩上看落日。

其次, 夏天也是水果的旺季, 夏天有我喜欢吃的葡萄、西瓜、桃子等。这些水果只有在夏天吃,才能吃出夏天的独特味道。

第三,我喜欢夏天的颜色,那种充满活力的绿色。春天万紫千红,秋天遍地金黄,冬天银装素裹,的确使人倾倒。但是,夏天也有自己苍翠欲滴的盛装。当你登上山顶,遥望碧绿的原野,像是一片绿色的海洋,同蓝色的天空连成一片,郁郁葱葱,充满生机。有人说是色彩构筑了夏的活力:蓬勃的绿、热烈的红、灿烂的黄、纯净的紫、明亮的蓝……

第四,我喜欢夏日的活力。夏天天气炎热, 人体的新陈代谢加快,正是锻炼身体的好季节。可以早期晨跑,打球,还可以去游泳。对于正在长身体青少年朋友,更应该在夏季加强锻炼,让自己拥有一个强壮的体格。

最后,我还喜欢夏日的风景。夏日荷花别样红,说的没错,夏日的荷花的确特别美,而且还给人带来一种清新与活力。除了荷花,夏日的晚霞可谓是一道最独特的风景。夕阳西下,留下一片火红的晚霞。倒影在湖水中,将湖水染成通红。

夏日的凉风,从身边慢慢划过,让我感受到酷热中的一丝丝的凉爽。清凉的雨温柔地降落下来,滴打在我的耳朵上,让我听到夏的歌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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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历史人物传记作文500字

全文共 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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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驾长车,踏破贺兰山阙!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这首豪情壮志的满江红·怒发冲冠作者就是伟大的民族英雄岳飞。

岳飞的童年是艰苦的,父亲早逝,只留下母亲与自己相依为命。岳飞十五、六岁时北方的金人入侵,岳飞小小年纪便去投军,为宋朝做出贡献。岳母在岳飞背上刺了“精忠报国”四个大字,岳飞在母亲的鼓励下勇敢作战,成为了著名的抗金英雄,为历代人们所敬仰。

岳飞经过战争的磨练,成为了优秀的统帅。他所带领的岳家军百战百胜,所向披靡,在抗金过程中做出了巨大贡献。岳飞在与金国抗战中,收回了许多失地,正在他胜利在望,准备收复中原时,朝廷连下数道圣旨,命令岳飞班师回朝。

可岳飞这么伟大的爱国英雄,最终还是死在小人的手下。秦桧等人给了岳飞“莫须有”的罪名,岳飞含冤而死。“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多年之后岳飞也永远被人们怀念,他的正气凛然、光明正大、精忠报国,这些珍贵的精神,是值得我们永远的学习和传承的。

古人并未远去,他们用自己的身躯为后人搭了一座前进的桥。听,那遥远的号角,昭示着战争的到来,那飒爽的英姿,彰显了岳飞的精神!古人不远,我们永远怀念你——岳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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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喜欢花的世界

全文共 7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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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剑锋从磨砺出,梅香自苦寒来。”梅寒冷的冬季中最美的一种花,它顽强不屈,傲然挺立是白雪皑皑的冬季,烈日炎炎的夏季中最耀眼的一道风景线。

喜欢梅,喜欢它那细小的树干,喜欢它那光滑的树皮。梅大约高四至十米。树干不同樟树那般高大。它的树干十分细小,就连桂花树的树干也比不过它。树皮浅灰色或带绿色平滑,小枝绿色光滑无毛,给人以清爽的感觉。

我喜欢梅,喜欢它那高贵的叶子。它的叶片是卵形或椭圆形,叶边呈锯齿状。它那灰绿色的叶子给人以高冷,清凉的感觉。

我喜欢梅,喜欢它那如同糖果一般美好的花。它的花单生或有时2朵同生于1芽内。直径2至25厘米左右,香味浓郁,虽不及桂花香那般强烈,但细细一品却还是别有一番风味,花萼通常呈红褐色,但有些品种的花,为绿色或绿紫色花,瓣倒卵形,白色至粉红色,整个花从里到外有种渐变的效果,十分治愈清新。

我喜欢梅,喜欢它那酸酸甜甜的果实。它的果实近似球形直径约2至3厘米,呈黄色或绿白色,被柔毛。味道酸甜。果肉与粘贴,核椭圆形,两侧微扁,深受广大人民喜爱。

我喜欢梅,喜欢它那不畏严寒的品质。虽然梅喜欢温暖的环境,但却也能在寒冷的冬季屹立,风吹不倒,雷打不动,它有着坚强不屈的品质以及一支独秀的风范。若是在寒风刺骨的冬天,望着那一排排艳丽的梅树,心中也多了一丝温暖,倘若再多点小雪在梅花上点缀就更美了。

我喜欢梅,喜欢它的顽强。有人在砍下梅树后曾意外的发现,被砍过的树干上还能冒出新的芽,可见梅的顽强。

我喜欢梅,喜欢它那集美貌与才华于一身的特点。梅不光是个“绣花枕头”,它不单只能观赏用,还可以盆花,药用,提取香精制成香水等。

梅花以其艳丽的姿态和不畏严寒的品质,被赋予了许多美好的意义,历来深受世人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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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人民英雄张定宇人物事迹作文素材

全文共 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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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定宇,湖北省金银潭医院院长。2017年,张定宇随武汉市卫健委赴外地出差,被专家发现腿有异样。2018年10月,被确诊渐冻症。他身患“渐冻”症,妻子被感染隔离,却瞒着全院医护人员,率领600多名白衣卫士冲锋在前,在抗疫前线奋战。

张定宇曾说过“如果你的生命开始倒计时,就会拼了命去争分夺秒做一些事,不能因为你是个病人就退缩。我必须跑得更快,才能跑赢时间,把重要的事情做完;我必须跑得更快,才能从病毒手里抢回更多的病人。”

面对“渐冻”症,他早已是坦然接受,他说:“人生的终点都是要面对死亡,这是一个很正常的事情。只是突然有人告诉我,你的终点不可能走得太远,我就把这个时间用多一点,用足一点。如果时间允许,我还可以跟同事们一起工作4年,这就是我所希望的。”

对于被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妻子,他说:“心里确实很难受,当时的感觉就是很担心会失去她。”此刻疫情严重,分身乏术的张院长,唯有把对妻子的牵挂和担心深埋在心里,继续抗疫奋战。因此,他内疚的说:“我内疚,我也许是个好医生,但不是个好丈夫。我们结婚28年了,我也害怕,怕她身体扛不过去,怕失去她!”

在疫情中“逆行”的日子中,张定宇往往凌晨2点刚躺下,4点就得爬起来,接无数电话,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就在他日夜扑在一线,为重症患者抢出生命通道时,同为医务人员的妻子,却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在十几公里外的另一家医院接受隔离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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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感动中国十大人物观后感心得

全文共 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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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弱的灯,照亮寒夜的路人;火红的灶,氤氲出亲情的味道。这陋巷中的厨房,烹煮焦虑和苦涩,端出温暖和芬芳,惯看了悲欢离合,你们总是默默准备好炭火。这是《感动中国》给予万佐成熊庚香夫妇的颁奖辞。

在江西南昌肿瘤医院旁边的一个小巷子里,有一个爱心厨房。每到饭点总有许多病人家属在摊子前忙碌,为的是让在医院救治的亲人吃到来自家乡的味道。万佐成熊庚香夫妇想用自己的力量给这些病人及家属一个短期的家,这样一做就做了18年。这18年里摊子从开始的免费,到5毛,再到现在的1块,夫妻俩勉强维持收支平衡。但他们从没怨言,他们想只要病人在这里,它们坚持一天算一天。夫妇俩的事迹很令我感动,它们的奉献精神更令我感动。在与病魔抗争,在与亲人相守相伴的日子里,一定有份温暖和欢乐来自爱心厨房。医院里亲人间互相守护,院外爱心厨房完成了另一种守护。我想这就是爱心厨房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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