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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开了作文怎么写精彩20篇

导语:我赞美坚贞的松柏,我赞美勇斗西风的篱菊,我赞美莲花的傲视污泥,可我更赞美梅花的傲雪怒放。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梅花的优秀作文,欢迎查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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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以花为话题的

全文共 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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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一个阳光明媚的好季节,春天,万物复苏,正是儿竞相开放的好季节,春风吹暖了大地,吹绿了的柳枝,吹醒了花儿,到处是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色。

星期天,我和姐姐去公园玩,刚进公园门,就看见一簇一簇黄色的小花,一阵阵清香,随风飘来,走近一看,原来是迎春花,一片片指甲大的嫩绿叶像鞭炮似的分散长在绿条两边,有的花苞裂开了,鹅黄色的花瓣从里面露出来,有的花朵好像小喇叭似的,有的花却早就从花苞里钻了出来,五片哦鹅黄色的花瓣显得特别骄嫩,好像一碰就会断掉似的。在微风中,绿条连着叶子和花朵随风摆动,好像在为这美丽的春天舞蹈!

它虽然没有牡丹花那样华贵,也没有广玉兰那样幽香纯洁,更没有菊花那样坚韧,多姿多彩,但它是春天的使者,在其他花儿还在“冬眠”时,它迎着春,寒,翩翩起舞,报告着,呼唤着,春天来了,它把大地唤醒,它让鸟儿歌唱,它让小溪欢唱……

迎春花,虽然并不起眼,没有去到花那么绚丽,开花时间也像流星一样短暂,但我还是那样喜欢它,喜欢它娇黄的小花儿,喜欢它阵阵的清香,喜欢它那种默默无闻把春报的品质,喜欢它顽强生长,不争名誉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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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花开了八年级作文

全文共 6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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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是前年的时候吧,这盆仙人球就来到了我家。它在家中众多草丛中并不出色,甚至有些老土。

浅绿色的球身,满身的刺刺,它就在许多比它漂亮花草中,慢慢的被人遗忘!

一天又一天的过去了,除了在浇水时才会猛然间想起它的存在,其他的时候,它永远独自呆在那专属于它的寂寞的角落中,一声也不吭。可是尽管这样,它也毫不介意,只是将力量集中在一起,茁壮的成长。

从客厅漫步到了阳台上,眼睛无意间从那个角落一瞟而过,我惊呆了。在那个角落中,绽开了美丽的花朵!我第一次好好打量起这盆仙人掌。除了头顶上的两朵花,它仍旧不出众,但却因为这两朵花,它成了我们全家的焦点。

仔细的审视一下,那花也确实漂亮……

浅浅的黄绿色的花托,衬着上面明_的花瓣,阳光般温暖的颜色,明快而又俏皮。但是也不全是明黄,在接近花托的地方,有一抹妩媚的粉色。再往里,是一群低矮的雄蕊,头上顶着花药做的小黄冒。雄蕊们簇拥着美丽的雌蕊,雌蕊很高,头上顶着一朵小绒花似的柱头,这朵小花共有八个毛绒的花瓣,俏皮的绽开着,十分显眼。

也不知这两朵花蕴含了仙人掌多少的心血啊!它就这样将一个角落明媚起来。仙人掌从储存水分开始,慢慢地将养料集中于一起,默默地孕育着花芽,而后成了花骨朵也是去用心的呵护它,再然后就毫无声息的将它们慢慢的绽放,。这个过程十分简单,但是有多少人知道他为此付出了多少,它从来不会叫一声累、一声苦,只是默默的将花朵从一株小小的花芽开始,用心呵护它的成长。说到这里,你还不明白么?你不觉得仙人球很像某个人么?你难道还不清楚吗?是他们养育了还是婴儿的我们,是他们宁愿倾其所有也要供我们读书学习,是他们,我们最亲的爸爸妈妈啊!

养育之恩,一定要报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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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朝花夕拾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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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夕拾》是鲁迅先生的一部散文精选集,原名《旧事重提》。顾名思义,这是一部讲儿时回忆的散文集,但是里面的故事新奇有趣,有悲有喜。

第一篇《狗?猫?鼠》就勾起了我的好奇心,读完之后,我就深深地爱上了这本书。《狗?猫?鼠》主要讲述了狗和猫之间的恩仇以及儿时鲁迅仇猫的原因。鲁迅儿时养了一只可爱的隐鼠,对它宠爱有加。有一天,他没有见到平日里窜上窜下、活蹦乱跳的隐鼠,再三追问下,长妈妈告诉他,隐鼠被别人家的猫吃掉了。鲁迅生气地跑出家门,见猫就打,从此跟猫结下了仇恨。后来,鲁迅知道是长妈妈踢死了隐鼠,对猫的态度有所缓和,开始和平共处。这个敢爱敢恨的鲁迅让我很是喜爱。

这本文集里的很多回忆都跟传统节日有关,详细地描述了鲁迅故乡的风土民情,不停地调动着我的胃口。这一个个普通的回忆却并不普通,让我联想起儿时的点点滴滴……

有一年春节,我就跟鱼结下了“深仇大恨”。过年要吃团圆饭,这是我们中国的传统习俗。可我那次的团圆饭,真的是什么麻烦都“团圆”了。吃饭的时候,等爷爷奶奶动完筷子,我就像饿了十几天的狼,狼吞虎咽地吃起了鱼。过了一会儿,我突然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仿佛时间静止了一般。许久,我说出三个字,“醋在哪?”全家人都笑得前仰后合,眼泪都出来了。妈妈赶紧给我倒上一小碗醋,我咕嘟咕嘟全喝下去,却没有一点用。接着,我又吃了一大块馒头,却还是没有效果。由于一吃东西嗓子就疼,我的嘴被迫贴上了“封条”,直到初一拜完年才“解封”。

《朝花夕拾》勾触起我许多儿时的回忆,有悲欢也有喜乐。我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相信每个人都能从中勾起自己的美好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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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朝花夕拾读后感初中700字

全文共 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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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的名著是《朝夕拾》,作者鲁迅,我不觉得这像是一本名着,反倒像一个朋友与你闲聊家常。这本书主要是记述了鲁迅从幼年时期到青年时期的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的描绘了清末明初的生活风俗画面。《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是对逝去岁月的回忆,真挚的情怀,无奈的忧伤,这一切都是能感受到的。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藤野先生,鲁迅初到东京时,看到的是清国留学生在上野公园的樱花树下让人鄙夷的身影,听到的是留学生们傍晚学跳舞的喧闹。这让鲁迅极为厌恶,于是他去了仙台,在那里认识了藤野先生。藤野先生虽衣着模糊,但对科学严谨求实,对学生的作业一丝不苟,在鲁迅的作业上用红笔圈出来。而且他平等公正,毫无民族偏见,有着高尚的人格。

印象最深的情节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和《阿长与山海经》,细读了《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这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三味书屋后面还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抓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的。描述了儿时在家中百草园玩耍的无限乐趣。而《阿长与山海经》说的是儿时与长妈妈相处的情景,比如她睡相不好,“满肚子是麻烦的礼节”,给我讲“长毛的故事”,谋害了我的“隐鼠”,给我买来了《山海经》等。刻画了一位可敬可爱的封建女性的形象,她有着中国劳动妇女的传统美德,她不仅质朴,而且善良,关爱别人。作者由原来的讨厌她,变成敬她爱她。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的天真烂漫,令人回味,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份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的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不过,这正是儿童特有的。

曾几何时,我已远离了童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中,纷纷扰扰的生活中,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吧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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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于朝花夕拾的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4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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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夕拾》的开篇之作《狗,猫,鼠》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鲁迅先生用了比较与讽刺的手法,借物喻人。他的仇猫,理由,怎样仇猫都写得惟妙惟肖,趣味十足。还有鲁迅先生无意中救的那只小隐鼠,看了他的描述,我都想养一只呢!小隐鼠不惧人,很可爱,像小墨猴一般也喜欢舔墨,满足了鲁迅先生一度想养一只小墨猴的愿望。让我感受到了鲁迅先生小时候的天真烂漫。也让我感受到他对小动物的喜爱。最趣味的是当他明白心爱的隐鼠并不是被猫吃了,而是被长妈妈踏死时,发觉自我错怪了猫,从而对猫颇为客气。

还有鲁迅先生写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也表达出了儿时最真的想法:在百草园中无忧无虑地玩耍,与小虫为友,以冬天捕鸟为乐,生活是多么趣味,多么自在啊!细致的描述让我很羡慕鲁迅先生在百草园的日子。比起此刻相对紧张的生活,那简直是乐园!可是鲁迅先生被家里人送到了最严厉的私塾读书,使他很怀念百草园的一切。私塾的千篇一律使他有些厌倦,可是他也会自我找乐,让生活多些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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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赏花高一作文

全文共 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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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种乐趣,不知道你是否有同样的感觉。

这是一天上午,我没有事干就去我家种花的地方去赏花了。我来到这里,看到花我的心情非常愉快,我看呀看,看呀看,心里想:这花多美呀,如果能永远不谢,那该有多好啊!是啊,花多美,如果谢了,那有多可惜啊!

一阵微风吹过,我又看到一朵即将要开放的花,这时,我的心情又有了大变化,变得更加开朗,更加开心!我这时又联想到了我是祖国的花朵,我就要做到一朵永远不败的花朵,我要为这而奋斗!我现在就要好好学习,将来为祖国而奉献!想到这,我满身热血,非常激动!

我又继续赏花,又看到了一朵大红花,非常漂亮!我很喜欢,我以后要多弄点花的种子,多种点花,好增加一点赏花的乐趣!我又想:不如把所想的所看到写下来。就这样我写了这篇文章。

啊,赏花是多么有乐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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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散文流年花开浅喜深爱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4300字

全文共 41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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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试着用清晰的笔迹模糊季节的变迁,摩挲出年复一年的遥远,也就是在这样一个似乎能让我梦见开的流年里,黑纸白字写下未完之期。 ——题记

我已经这样一动不动静静的望着雪白色墙壁上的时钟超过一分钟了,秒钟固有的摆动频率,滴答滴答,在60刻度的表盘上转了一个又一个圆周。恍惚中我定了下神,仿佛突然听到时间撞上什么东西,停了下来?

破镜破摔

一些曾给人们带来希望又让人失望的东西,在岁月匆匆走过后留下的脚印里,被践踏得辨认不出原来的模样。

倒映在瞳孔中无论是紧紧相挨的公寓楼,微微泛黄的青草地,还是偶尔满座的树下石凳,总在我往返宿舍与食堂的路上频繁而又重复的上映。如果不是同行的领饭大军,偶遇时的相互问候,浮光掠影的情侣耳语,难以想象这个世界多单调乏味。然而纵使这样这一切终究还是显得乏味的。假如如此重复景象可以叠加,那么我眼中早已生出厚厚的茧。

如果不是不经意间刮来一阵夹杂玉兰花香的微风,我就不会抬头发现零星挂在枝头上顽强开到这个季节的玉兰花瓣,也不会打开记忆盒子看到在过去的某段不同时间相同场所所上演多么生动的那一幕幕。我总是能够想象那一张张活在青葱岁月里鲜活的脸孔,它们像刻在广场石雕上的人物肖像,而我只能够看着它们渐渐被寒风刮得生硬和狰狞???

从来没有试着想过藕断了之后的思念还能坚持抑或挣扎多久,每当回忆里我对她排山倒海的期望反作用变成失望来伤害我自己的时候,我总是能感受到时间像一双缓缓拉动的双手把思念当成兰州拉面一样拉得很长很长,越来越细,直到丝断的瞬间,我终于像断了线的风筝干净利落地飘在空中,彻底的自由了???

或许是应了水瓶座的完美主义,所以才会成全那些残缺零碎的美好,破镜破摔。还是应该流汗的夏天,我真的没有再流泪,只是隐约记得在某一次冲澡中,我好不容易擦完身子的香皂就又一次掉进了马桶里。

也许曾有一些事情真真切切地累积在我们过去的印象里,只是记不起它曾以何种方式存在着。像一个串门的客人,在你的屋子里留下一袋水果或者一束鲜花,你凭借着这些水果或者鲜花或许会想起有过这么一个访客,却忘了她是怎样走进和走出你的世界。

破茧重生

温度是个神奇的东西,它能够把呼出的气体变成雾气,塞上耳麦,把外面冷色调的世界挡在外面,把自己封在一个人的世界里面。感觉蜷缩在被子里的自己像只脆弱的蛹,再也经不起抽丝剥茧的数落。

阳光和风相互拉扯,像一场争夺温度的拔河,夏天的视觉,冬天的嗅觉,明明闻出了冬天,却在晒着夏天,而这冬夏之争终究在一次又一次的交融中颠覆了人们的视线,模糊了整个季节。于是整个人随着紊乱的季节生活在臆造的假象世界里。

我想自己一定是在时间里沉睡了许久,搁浅了许久,以至于当我睁开朦胧的双眼,整个世界犹如经历几个世纪的变化,仿佛自己在古代丢尽了尊严,为赴红尘客死沙场。

我努力使自己保持清醒,试着穿过头顶折射着阳光的窟窿,准备迎接一场华美曼妙的破茧重生。温煦的光线,淡雅的草香,金黄的麦田,一切依旧那么美好!

原来一直躲在茧里的我只不过是做了一场飞蛾扑火的噩梦???

回首阑珊处

我们在电影里看着别人替我们过着梦里的人生,看着他们替我们爱,替我们死,动容之时流下眼泪——擦干之后,那不过是灰飞烟灭的幻象,生活仍然一无所有。

插在风衣口袋里是没人握住的双手,昂首微望,忽远忽近的天边漂浮着被风刮起和我一样自由的的白色塑料袋,身体的温热除了被胸膛包裹着活跃跳动的肌团外,只剩从指间滑落地上昏暗明灭的烟蒂。

印在瞳孔里灰白的天空,进出鼻孔里灰白的大气,似乎整个冬天都是灰白的,像被漂白过的世界,漂掉了所有的颜色。

如果不是偶然打开陈旧的抽屉,我就不会发现那罐布满灰尘盛满星星和信的玻璃瓶。也不会记得多久以前许久以后,我曾默默地用一根根塑料管子为你编织了整个银河系;如果不是那看似多余的转身,我也不会发现守护在我身后的你一直和我在仰望着同一个星座。

回忆就像小时候在地里挖的红薯,越往下挖就发现它变得越来越大,我细心地挖掘,好想把它整个连根拔起而不只是一部分。无论是枕边的相册,书架上的同学录,笔记本里背包里散乱的大头贴,都遗留着你的笑容你的文字你的心情。我努力的往回想,试图还原那些模糊的画面,于是整个苍白的冬天开始重新染回了颜色。

原来你一直都在我身后等待,像那首歌唱的一样,远远的观望,静静的守候。如果我们的过去是一部可以重新编排的电影,我不愿我们再是那安静的角色。

转角遇见

左眼皮跳跳,右眼皮跳跳,如果不是左右眼皮的交替跳动,我也不会悲喜交加,福祸轮回。

可惜肉眼看不到命运的牵绊,我们才会掉入一个又一个陷阱,才会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也许我们过去都太害怕过于安静,太过自由,所以想在生命中给自己找个寄托和依靠,并满怀期待地相信住在自己心里面的那个人会让自己变成全世界最幸福的人。我们总是一张天真的脸,总是把自己放在无边无际的遐想与憧憬里面,然而这个看似浮华的世界却又暗暗夹杂着残忍,当那些看似温和的风吹皱我们的脸,此后再没有人会看出我们眼角里的变化,才恍惚这就是所谓的的成长???

我们都曾喜欢寄望于流星,让它背负我们的梦想,把那些我们所憧憬的的美好高高的挂在天边,却也曾目睹搁在头顶的星星划破星空,带着长长的光尾,匆忙的陨落。我们的梦想也就跟着伤痕累累,面目全非?

我们曾爱过,恋过,欢笑过,纠结过;也曾痛过,伤过,坚信过,怀疑过。

而丫头你是否知道,我的感情像一杯酒。第一个人碰洒了,还剩一半。我把杯子扶起来,兑满,留给第二个人。她又碰洒了。我还是扶起,兑满,留给第三个人。感情是越来越淡,但是她们每个人,获得的都是我完整的,全部的,一杯酒。而那最后也是最开始的一杯我最想要留给的人,是你。

原谅我把我们认识前的经历比喻成两条弯曲的小河,岩石林立总是阻挡我们的去路,悬崖末路哀悼我们的坠落,沙石堆积细数我们的哀伤,青草葱葱却指引着我们的流向,深深浅浅,匆匆缓缓,起起落落,跌跌撞撞。终于来到了交汇的三角洲,才发现我们来自于同一源头。希望在以后的季节更迭,岁月变迁里,我们能在一起看着日出日落载着满满的晶莹流向我们向往的那片海洋,不再分流。

但我们最终不是。

边走边爱

曾几何时。我总是喜欢一个人呆在楼梯拐角点着和我一样寂寞的烟草,看着烟气慢慢地渗透眼前的世界,远方的一切也开始逐渐变得模糊。

冒着绣气的废弃工厂,吞噬石油的杂牌车辆,铅华落尽的枯黄枝桠,无精打采的灰色天空。一切都像是被转角的通风口切割成约两平米的大屏幕里放映的黑白电影在重复上映,而观看这场电影的人却只有我一个?

那些夹在夏日里暖色调的画面,好想全抽出来重温一遍。夹在笔记本里二十多片玫瑰花瓣是你停留了两天之后从相距三个时辰的两座城市择回我把玫瑰插上一个星期后留下的标本。现在回想起那令人难堪的头发蓬松伶牙俐齿的卖花小女孩就像个下凡的丘比特,她像是那样执拗地向我们射下重重一箭,像促成前世某段契约,快递般地把我们的缘分送到。

当我独自一人回家的时候,沿途经历了两场雨,车载着我穿越一段又一段阴霾,然而就算没有你的短信陪伴,就算天色逐渐灰暗下来,我也能感受到手机背光倒映出字里行间的温暖。

当我很想很想你的时候,我会拿出藏在背包里专属于我仍带温存的黑色比兔手套,呆呆的望着我们那时傻傻的被定格的脸,狠狠地把当时的情节默默地复习一遍又一遍。

当我快要折返武汉的时候,我总是想抽出足够的时间整理一次家,把你以前送给我的小东西好好的整理一遍,生怕迁离的时候把它们给遗漏了,因为我要让它们陪着我过渡到陌生的世界。

当我和朋友去佰迪乐的时候,我总是不自觉的闭上眼睛,试着想象你就在我身边,不停的唱着周杰伦的《你听得到》,很认真很投入地唱,直到声音开始变得沙哑,泪眼开始变得模糊,才提醒自己你不在我身边。

当我看到满大街都是关于圣诞礼物的时候,当我听说你希望看我打篮球的时候,当你…当你想听我过去故事的时候???

我们的回忆就像一盘百看不厌的影带,不停的被时光机器重复的放映着,而能拿到这场电影票的人只有我们三个。

很感谢你们搬进了我的心房,帮我赶走残留在里面的冰冷过去,我不再感觉冷,即使很多时候只身一人,即使正值寒风呼啸的冬季。那些你们所给过我最甜美的笑颜最温暖的关怀,是它们赋予我在这个世态炎凉的世界里苟且的能力,不弃不馁,边走边爱???

盛开浪漫

秒针走完“滴”,也仿佛过去了许久才传来了后半的“答”。滴,答。滴,答。滴,答。

如果世界上有属蜗牛的,那么它一定是事先为我准备的。在你走进我的世界后我愈加的感觉到自己就像只蜗牛,拖着重重的壳,欲速则不达地爬行,而所到之处在阳光的照射下会变得五彩缤纷,金光闪闪。我想那个让我背负重壳的人就是你,是你是你让我一路走来不再是横冲直撞,是你让我一路走来不再是单调的灰白。装在壳里赌气的,关怀的,撒娇的,感动的,忧虑的,无法释怀的,所有都是你赠予我最美好的负荷,不管我们以后走得多远,只要我们回头望一望,会发现身后一路走来的风景满满都是散发着光芒的回忆。

在我写这篇文字的时候,忘了多少次这样地背离时间奔跑,努力地捡回我们遗失的记忆,当我以为时间就那样停下来的时候,表盘却突然加速了,活生生的把我从过去拉回。像个贪玩的小孩,一直想要追寻那清晨的阳光,却始终逃不掉黄昏那最后一缕光线的生拉硬拽。

庆幸的是我把回忆都捡了回来,把它们拼成了这篇文字,希望在这个紫色的生日前夜能为自己的生日送上最温暖的祝福。

细小美好

放在冬衣口袋里是一直想要握紧的你的双手,跳动在胸膛包裹下面的是一直想要温暖的你的心灵,而我所能给予你的只是隐隐约约字里行间的温热,所感受到的却是你真真切切冷暖自知的冰凉。

我也曾幻想乐此不疲地给你一些美好而华丽的承诺,只要你点点头我就会狠下心答应你那不是幻想而是可以实现的美好憧憬。

我们都在大大的幸福憧憬里小小的努力着,也相信在不停歇小小的努力之后会实现大大的幸福。不管以后我会遇上多么美好的人,而你始终是我愿意用所有暖色调来描摹的女孩,愿意用所有温度来温暖的女孩,愿意舍弃所有浮华牵手回家的女孩。你曾问我那几个字的含义,我本想用一辈子的时间来对你说。

最后引用一下小四的语录:

我希望在每一个冬天里,满世界都有暖气,我就不用穿的很厚,那样不帅,但你要穿得很厚;

我希望你做噩梦的时候,他正好在你旁边,也希望我睡不着的时候,能想着你在他身边睡得很熟。

我希望他陪你去世界的尽头,时间的尽头;

我希望他是真的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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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花的世界优秀

全文共 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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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片海,一份童真。也许,多年以后,那记忆中的花海和儿时的回忆就成了奢侈的事。

——题记

魂香沁染寂园,追忆旧年。

被寂静沁染的香,黯淡下来,从容淡薄。风掠过光影,碎而狭长。朝霞轻柔地抚摸着袭人的花香,唤醒了那些似水流年的干涸岁月。我弯下腰来,思绪也随着这袭人的浓烈花香纷纷飘回了童年。

儿时,爷爷喜爱种花,将它视为自己的生命。后院漫山遍野都是花,晨曦时,这五色的丝绸就成了乡村最芳菲的风景。

“我要冲向花田的拥抱!”我躺在花田的中央,迎着朝霞,那袭人的花香扑鼻而来,“小心点,可别被花香给熏醉了哦!”爷爷在松土,准备将这里变成花海。

我宛如一个顽皮的小精灵,在花丛里窜来窜去。这时,爷爷问我:“你以后要不要帮爷爷照顾好这些花?”“当然,我和您一样,也爱这些花!”爷爷笑了,眼里流露出了一些晶莹的东西,在朝霞下熠熠生辉,里面包涵着他对我的期待和对花田和我的留恋。

“在哪里存在,就在哪里绽放。不要因为难过,就忘了散发芳香。”这是渡边和子的名言,也是爷爷对我说的话。

时间太瘦,指缝太宽。

思绪回到了现在。望着面前的一片花海,我似乎明白了爷爷当年问我的问题,晶莹闪烁。我的眼眶也渐渐湿润,被泪水所填满。

在我记忆里花香的阡陌迹忆,从未翩跹。

就让那斑驳的花香袭人,一起随着我残垣的回忆和对爷爷的思念,一起跌落在记忆的深渊里,封尘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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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欢的花日记300字

全文共 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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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多彩多姿的菊和高贵的牡丹相比,迎春花不够有些逊色。但在早春时节,大地万物刚刚复苏,到处仍然是一片荒草枯木的时候,若在你眼前突然出现一簇迎春花,定会使你欢欣惊喜,你会不由自主地到它跟前去仔细观赏一番。

迎春美,迎春花开放时更美。春天一到,万物复苏,别的花卉刚长出花苞,迎春花便不顾早春的寒冷,绽开出朵朵淡黄色的小花,准确无误的向人们报告春姑娘来的喜报。

迎春花喜欢阳光,所以生长在向阳的地方。它的枝是一条条的,上面挂着黄色的花朵,从远处看去,很像一条一条的金鞭子。整个花簇又像一片金色的云朵。一阵微风吹来,迎春花便泛起“波浪”。在柔和的阳光下荡漾着,闪着金色的光芒,好看极了。走近看,四个小巧的花瓣,十几多连接在一起,一丛丛一簇簇,开放在挺拔的枝桥上面,躺在冷风中傲然开放,它招呼树木喊醒百花,催他们赶紧向许开放,一场春雨下过树木青葱,百花争香吐艳。

迎春花的精神是可贵的。当别的花儿还熟睡时或藏在温室里生长,怕出来会“感冒”的时候,迎春花却不畏春寒,在田野上、树林边,甚至石缝里勇敢地开放,真是“金英翠萼带春寒,黄色花中有几般”啊!它用自己的金色的花儿,召唤着百花争艳的春天。它迎来的万紫千红的百花后,自己却悄然无声地离去了。

迎春花,你们用阳光般灿烂的花朵告诉人们春天来临了,可待到春花烂漫时,你们又悄无声息地凋落了,并不与百花们春争斗艳,让人觉得你们特别潇洒,正因为如此,我格外喜爱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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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喜欢的花

全文共 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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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自然中的不计其数,有富贵高雅的牡丹;有婀娜多姿的菊花;有傲立冰雪的梅花;还有香气扑鼻的兰花……给我印象最深的要数那朴素和寻常的荷花。

记得那一天,我和妈妈一起去植物园游玩。一看到满池的荷花,我立刻被吸引住了。亭亭玉立的荷花数不胜数,十分美丽。远远望去,它们的颜色各不相同,红的嫣然如霞;白的清丽典雅;粉的娇嫩可爱......走近一看,更是美不胜收。你看,荷花有的完全盛开,尽情的舒展怒放,摆弄风姿,仿佛一张张开心的笑脸;有的才盛开两三片花瓣儿,还藏在荷叶下,像在和我捉迷藏呢;有的还是花骨朵,任凭我千呼万唤,她仍羞答答的藏在荷叶间,不肯出来。忽然,一阵风吹过,荷花随风摇曳,就像在舞台上翩翩起舞,争奇斗艳。我站在池边,顿觉香气扑鼻。

喜欢荷花,不仅仅是她美丽的外表,更是她高贵的品格。北宋文学家周敦颐就曾写过:“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是啊,别看荷花生长在淤泥里,但她一点也不受影响。依然保持着自己纯洁,高雅的姿态。

妈妈对我说;"荷花非常有用,它地下茎就是人们爱吃的藕,藕还可以加工成藕粉和各种补品。;莲蓬里的莲子,更是高级的补品,他是梗,叶,还是清热解毒去火的好药材呢!”

听了妈妈的话,我更喜欢荷花了。做人就要做像荷花一样高尚纯洁,志洁行廉。用自己的一份芳香去点缀我们美丽的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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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小花狗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3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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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小是从南阳买回来的,是一条宠物狗。它的名字叫朵朵。

朵朵的样子十分可爱:它通身是金黄色的卷毛,尾巴有4厘米那么长。头上的两只耳朵盖住耳朵后面。两只黑溜溜的眼睛,像两个黑亮的小玻璃球。

朵朵不仅吃饲料,还吃火腿肠呢!暑假的时候,我每天给它买5根火腿肠,把火腿肠切碎,伴着饲料给朵朵吃。朵朵表现好了,我会给它4个大火腿肠吃。如果表现不好,我会给它半个火腿肠吃。

朵朵洗澡时,它不会乱扑腾,而是乖乖地坐在盆里。如果把它弄疼了,它只会“汪汪”地叫两声,表示疼了,我们就不会使劲搓了。

朵朵也很爱玩。有时,我一放学回家,它就会“汪汪”地叫几声,摇着尾巴从别的方向冲过来。我跺一下脚,它就立马跑开了,又从别的地方向我冲过来…等它玩累了,就不再冲了,而是摇着尾巴向我走过来。

我家的小狗好看、乖,这就是我家的小狗。我们都很喜欢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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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朝花夕拾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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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我在书店看书,无意间看见了《朝夕拾》,它的封面吸引了我,我简单浏览了一下,鲁迅的文笔便深深的吸引了我,便毫不犹豫地买了这本书,开始徜徉于《朝花夕拾》的阅读。

《朝花夕拾》全书十篇文章,外加一篇《小引》,一篇《后记》,是鲁迅一本散文集;是鲁迅回忆童年、少年和青年时期不同生活经历与体验的文字,是记叙文,是回忆性散文。

在《朝花夕拾》中,最吸引我的莫过于《五猖会》。《五猖会》记叙鲁迅儿时要去看五猖会,这是一个难逢的盛大的庙会,他笑着、跳着,兴奋的不得了。但是正要出发,父亲却命令他背书,一盆冷水把他的兴致全浇灭了。待他读熟了,在父亲面前“梦似的”背完了,大家高高兴兴陪他出了门,可是五猖会也快要结束了,鲁迅感叹这路上一切都没有了感觉,他诧异父亲为什么那时候让他背书。鲁迅这篇文章含蓄地批判了封建思想的家长根本不能理解孩子的童心以及对儿童天性的扼杀。

看过《朝花夕拾》,我深深的爱上了鲁迅,不仅因为鲁迅当时能顺从父亲,而且,鲁迅还敢于揭露了当时封建社会的愚昧和麻木,讥讽和批判封建社会的无知。文中表现了鲁迅纯真的童心童趣,也表现了他少年时期浓浓的爱国之情、振兴之心。我认为鲁迅不愧为真正的勇士!

《朝花夕拾》让我看出了鲁迅文学造诣之深,文章一针见血,针砭时弊,意味深长,具有对当时不良现实的批判性,用一支笔唤醒许多愚昧无知的国人。以后我要多读鲁迅先生的书,从而提高我的写作功底,奠基一定的文学造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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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朝花夕拾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2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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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这篇文章后,总觉得有些迷茫,作者究竟是要批什么,赞什么,仿佛有些蒙。

再看,被文章中优美的动物故事吸引住了,那猫和狗的结冤,那猫和虎的师徒恩怨,那老鼠娶亲的精彩,那关于墨猴的介绍。那关于隐鼠的描写。都给人一种美的享受,在享受之余,也不免思索。作者写这些的目的何在?

狗,这是鲁迅的对手对他的隐射,而猫,作者列举出了几大罪过:

一,捉到食物,断不肯马上把它弄死吃了。而要反复玩弄。

二,善于献媚,

三,配偶时吵得人发慌

四、贪吃。对于这类的人物,作者是万不能喜欢的,所以委婉地进行了批评。而对于弱小的隐鼠,作者是百般爱怜的,那是一种对弱者的同情。

鲁迅先生一生不正是在为那些弱小者在呼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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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初中生朝花夕拾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10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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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去世快十年了,我对他的记忆也越来越模糊,但爸爸说他对爷爷的记忆非常清晰。听爸爸说,爷爷特别喜欢读书,写的文章也特别的漂亮,后来在广播电视局当领导时依然不丢书本和写作,时常读书写作到深夜。

上世纪六十年代初,爷爷考入扬州大学学习中文,从那时起,他就特别喜欢鲁迅先生的作品,特别敬佩先生忧国忧民、为中华命运觉醒甘当孺子牛的精神。爸爸和妈妈结婚时,爷爷把自己上学时买的《鲁迅文集》送给了爸爸。爸爸知道这是爷爷的宝贝儿,当然,爷爷之所以把心爱的宝贝儿送给他,是因为爸爸是他的心肝宝贝儿。爸爸知道爷爷的心意,是鼓励他多读书,做一个正派有作为的人,做一个有益家国的男子汉。我二年级放暑假的时候,有一项语文作业是抄写名人名句,于是爸爸就指着书柜里的《鲁迅文集》说:“你可以从这套书里找些好句子,其中有好多美妙文章,你可以试着读读。”奶奶听爸爸这话后,立即冲着他叫道:“她才多大呀,这文章是好,但不太好读懂你是知道的呀。”我听奶奶这样说,就问爸爸:“假如我想读会读懂吗?”爸爸回答说:“现在读,不一定要懂,但是阅读顶级文章能让你境界高的种子算是种在心里了,等你长大再读,就会明白其中的意义啦。”于是,我选了文集中一本从中找“好句子”抄起来,起先是《范爱农》中“他穿着很旧的布马褂,破布鞋,显得寒素。谈起自己的经历来,他说后来没有了学费,不能再留学,便回来了。”后来又抄《藤野先生》中“每当夜间疲倦,正想偷懒时,仰面在灯光中瞥见他黑瘦的面貌,似乎正要说出抑扬顿挫的话来,便使我忽又良心发现,而且增加勇气了,于是点上一枝烟,再写些‘正人君子’之流所深恶痛疾的文字。”

在抄写名言名句子的时候,我会读中间的故事,不懂我就问妈妈,妈妈就十分细心地跟我讲故事的来龙去脉,于是我喜欢上了鲁迅。文集中,我特别喜欢由十篇散文构成的散文集《朝夕拾》,我读完了全部的十篇文章,也似乎读懂了一点点道理。比如这个“范爱农”,他是一个没有多大抱负的留日学生,后来回到中国又只是为了一口饭而活着,一点血性都没有,心里只有自己的小算盘,鲁迅先生也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藤野先生是鲁迅先生在日本学医时的老师,为人正直,很有爱心,他让先生时时保持着向上的精神。我还特别喜欢《阿长与山海经》中的长妈妈和《琐记》中的衍太太,她们一个是质朴长工,一个是开放的文化女青年。通过阅读,我明白为何做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如何做一个有益民族的人,如何做一个幸福的人。

鲁迅先生在《朝花夕拾》小引中说,这个散文集原名是《旧事重提》,今天我写这文章,算是对我爷爷的纪念,我还要告诉他:我会努力读书,做一个健康幸福、有责任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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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朝花夕拾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3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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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以他多年的经验,往往想把自己所经历的,自己所没能办成的,都传递给自己的孩子,让自己的孩子能够高人一等。

不是有人说过吗,如果人都从五十岁开始活,那么将有百分之八十的人将成为哲人或伟人。

鲁迅先生的父亲,一个接受了封建教育的家长,我不知道他为什么在孩子满怀信心准备去观看五猖会时,突然地让儿子去背书。但我只知道孩子对大人的做法很少是认同的,因为学习本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更不好玩。如果不是这样的话,那人就不会有等级之分了。

有人批判说,封建的教育埋没孩子的天性,我看未必,鲁迅先生没有因为背了很多的书而迂腐,他的兄弟们,也没有因为他们背了很多的书而迂。

这一方面归功于三味书屋的功劳,更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因为他们有一个封建家长。逼他们背书,用更高标准一要求他们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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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学会了养花作文精选

全文共 7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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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的衬衫有很多美丽的为锦绣,有许多奇异的香味为熏炉,一针一律缝纫出真正的春天。那儿万紫千红中,我收藏了春的两粒纽扣——风信子。

初识它,是在朋友家种的一盆蓝色风信子。我一见便喜欢的不得了,一问原来是风信子,从此这个名字就轻轻印上我的心。大年初三,我和妈妈去花鸟市场,千千万万的绿色中,我见到了那我印刻心房的风信子。说实话未开花的风信子真不好看:扁扁的米黄色的头上冒着两三片绿绿的叶子,叶子的顶端颜色稍深,越往下颜色越浅,微微的灯光下有种不真实的感觉。下面些许白白嫩嫩的根在水中,似水母的爪子,却没有它那么晶莹。我挑了两盘,听店主说:一盆米黄,一盆深紫。我欢欢喜喜地抱回家,小心翼翼地在瓶子里注了一半的水,将风信子轻轻放进去。眼前一抹小小的绿色,我的心里像吃了蜜糖一般甜滋滋的,默默期待着它们开花的那一天。

转眼一周过去了,刚来我家时的小不点渐渐长大了,抽出了几片嫩绿的新芽,一副生机勃勃的模样,让我又多了几分期待,期待着那一盆米黄、一盆深紫,长大了该是怎样的一番景象。我不由得思考着:应该是一朵一朵小花簇成一束米黄、一束深紫,那一朵朵小花应该只有春的邀请才会绽放吧!那小小的似天上遥远的繁星;又或是小小的铃铛,“叮叮当当”奏唱着春的乐章……千千万万的想法浮现在我的脑海里,我带着期待的目光盯着两旁尚未开花的风信子,期待着明天的到来。

快开学了,一天早上,我揉着迷糊的眼睛,简直不敢相信自己自己眼前的一切。那盆深紫色的开花了!圆润的叶子紧紧包裹着幼小的花瓣,隔着重重绿色的屏障,一丝丝紫色在蔓延。那样脆弱让人不由得想呵护它,仿佛一眨眼他就会像烟雾一般消失。我那时的欣喜简直无法言说,我不知道养一盆花竟然可以收获这样的一份喜悦,我喜欢这一份经过许久等待与悉心呵护的喜悦。

放下手中的游戏机,亲近亲近大自然,栽一盆花或踏一次青。你会获取比这些虚幻的多好几倍的快乐,与发自内心的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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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朝花夕拾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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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夕拾”顾名思义就是:“早上的花放到了晚上才捡起”。这本书写的是鲁迅的童年回忆。这篇散文集在鲁迅的笔下写的极其生动,酸甜苦辣样样都有。

这篇散文集写的范围广泛:狗猫鼠,阿长与山海经,24孝图,五猖会,无常,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在这所有篇散文中我最喜欢第一篇就是狗猫鼠。

在《朝花夕拾》中,“狗,猫,鼠”这篇文章十分有趣。在这篇有趣的散文中,不仅仅是题目吸引着我,同时也是好笑的语句也让我着迷。这篇散文记叙了鲁迅在童年时与一只猫的搏斗,从中表达了作者对猫的厌恶,同时也体现了鲁迅在童年里的懵懵懂懂。鲁迅听长妈妈说:“他最心爱的隐鼠被猫给吃了”因此便开始仇猫了。过了大半年鲁迅偶然得到一个消息是“隐鼠是被长妈妈给踩死的”。虽然得知了是长妈妈踩死的隐鼠,但是和猫的感情却终究没有融合。从此鲁迅改变了对猫的态度,那就是“对猫颇为客气,倘若万不得已,则赶走而已,绝不打伤。”从这以后鲁迅就有一丝讨厌长妈妈了。随后讲到长妈妈的睡姿成“大,”而且她太坚守规居让鲁迅十分不耐烦。但是《山海经》的故事,让鲁迅对对长妈妈产生了新的敬意了,别人不肯做,或者不能做的事情,他却能够做成功。她却有伟大的“神力”。谋害隐鼠的怨恨从此完全消灭了。

我喜欢这本书,不过我更喜欢书中的文字,因为这些文字在鲁迅的笔下写的“形形色色”极其生动,而且记叙的内容也十分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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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朝花夕拾读后感

全文共 6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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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一口气读完鲁迅的《朝夕拾》后,我不禁拍案叫绝。在文中,鲁迅把长妈妈淳朴善良、辛亥革命失败后范爱农的苦闷和放浪等等写得鲜明动人,给读者以深刻的印象,具有很高的文学价值。

鲁迅先生是以回忆的方式写出了这本书,大多用了凝练的笔法摘取那些深藏在记忆里的生活片段加以描述,选择具有象征意义的情节和细节描写了人物的神情、心态。

本书由一篇篇小故事组成,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全书的开篇之作《狗·猫·鼠》。本文引用寓言说明狗猫结仇的来源,嘲讽当时社会上无中生有的那些言论,用隐喻的手法写出了反动女人的残忍和媚态,不禁让人拍案叫绝,又暗喻当时北洋政府的执政者是跳梁的老鼠,对国家有损无益,体现出了作者丰富的人生阅历。全文以议论为中心,中间穿插描述童年时代的生活;细致的细节描写,显示出隐鼠的柔弱和敌人的残暴,让我们流连其中。

还有一篇也让我惊叹不已,《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运用精彩的写景文字,把百草园里的景物描写得自然逼真,让我读起来如身临其境,怡然自得。作者用承上启下的过渡段自然地引出下文,欲扬先抑,把雪的无味作为陪衬,又写出雪的乐趣,接下来一系列动词的运用准确地写出了草地捕鸟的全过程。鲁迅先生用一件小事结束了文章,以精心雕琢的语言描写百草园读来清新自然。

这里的每个故事都是有内在意义的。长妈妈的亲切和蔼、封建考道的残酷、戏曲对作者的吸引力、由“无常”反衬出的黑暗现实、“名医”的冷漠无情、求学的线索以及学堂的弊端、清朝留学生的丑态和藤野先生一丝不苟的治学精神。范爱农的个性特点和当时反动统治阶级宣扬的孔孟之道,实行惠民政策的罪行。

愿人们改变社会现状,发奋图强生活,不做无为的“行尸走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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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暑假收花生日记

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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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9月了,正值秋高气爽的季节,当然也是人们最高兴的丰收季节。

今天是周六,我们一家要去地里收生,吃过早饭,我们一家开着农用车来到了地里。

一到地里,我就看见绿油油花生,高高的玉米挺起了腰,正当我被眼前的场景深深地吸引住时,姐姐拍了拍我的肩膀说:“发什么愣,开始工作了。”,我这才回过神来,戴上太阳帽开始劳作。

爸爸用手扶车把花生从地里梨出来,然后我们的任务就是抖掉花生的泥土。我觉得这工作就是太枉费,我大材小用了,便去找个更难的工作,我看见还有两犁花生,我想,要是我能把这梨拔完,我不就是大功臣了吗?

我从头开始拔,握住底部使劲一拔,“咣当”一声,我四脚朝天,再看看花生,拔是拔出来了,可是,果实还在地里面埋着,姐姐,妈妈一看,哈哈大笑,于是,我只能低着头灰溜溜的跑去抖土。

一会儿,我就受不了了,跑到伞下,拿出准备的水,“咕咚咕咚”的一口气喝了一大半,回头看看爸爸,他们一边劳动一边谈笑风声,一点也不累,不像我,闷头干,还落下了一大块。

到了中午了,我们收拾了一下东西,满载着果实收工了,今天的劳动虽然很累,但内心是快乐的,我也真正理解了“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的真正含义。

我也明白了农民伯伯的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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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朝花夕拾的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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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朝夕拾》这本书,使我明白了许多的道理。受益匪浅。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这本书大概内容是这样的。

在《狗。猫。鼠》这篇文章中,鲁迅先生非常非常讨厌猫,因为猫总是吃掉比自己弱小的动物,这就要说起鲁迅先生养的隐鼠了;那次,他回到家,问长妈妈(鲁迅幼时的保姆):“我的小白鼠呢?”长妈妈说:“被那只猫给吃了。”从此鲁迅就非常讨厌猫,憎恨它吃掉了自己养的小隐鼠。实际上鲁迅是讨厌那些当时欺压老百姓,做坏事的人,也就讽刺了那些令人讨厌的人。

鲁迅又写了平时与长妈妈朝夕相处的日子,又突出了长妈妈的善良,但是她非常迷信,唠叨等。鲁迅非常喜欢长妈妈。《阿长与寻海经》写出了鲁迅对长妈妈的怀念之情。

鲁迅经常看一本书,关于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这本书主要是宣扬二十四孝子的孝道。这篇文章揭露了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五猖会时。是鲁迅心中盼望的一个节日,但是那一天他却被父亲强迫读书,这是封建教育对儿童的压制。无常是一个有人情味的鬼,为了一位母亲能够见儿子一面而挨了打。无常给鲁迅悲凉的心添了些安慰。

鲁迅儿时在百草园的乐趣,表达了应该让儿童快乐生活。

父亲被庸医治死,说明了当时草菅人命的实质。

后面写了他探求真理的欲望和他对范爱农的同情。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做人要正直,心地善良,富有爱心。真本书使我受益非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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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让梦想开出花来话题作文初一

全文共 12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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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丈夫者,必将梦想铭于心,将使命担于肩。——题记 The eldest husband will expressed his dream to his heart and take the mission on his shoulders.--Inscription

何为梦想?鹰出于卵,便欲展翅高飞;蚕破于蛹,便望羽化登仙;蝉脱于壳,便去彻日高歌。人亦如此,自打记事而起,便心怀理想,日夜奋斗,朝着它的方向不停奔跑。

梦想需要充实,而不是荒诞,人若整日满足于虚幻之中,不能自拔,虽可满足一时精神追求,得到精神的饱满,可这一切终将化为泡影之时,便会被梦境与现实的落差打击地很惨,因为,这只是“梦想”之中的“梦”。

梦想需要我们付诸行动,而不是仅仅对自己所渴望的事物朝思夜想。即使你在物质上得到了满足,可因自己过度的费心劳力,也不会使自己得到真正的快乐,真正的满足。因为,这仅是“梦想”之中的“想”。

何为梦想?梦想便是“梦”与“想”,既有精神的需求,又能得到物质上的满足。得此二者,便可谓实现了梦想。

“我的梦想是长大后当一名科学家”,这句话大概是那些无知的幼儿回答老师与父母的问题时的统一答案,因为他们之中大部分人都不加思索地认为科学家是那么地轻松。当然,他们只是孩子,还不懂事,或许只是一时兴起随便说说罢了。可当有人问起我的梦想时,我便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他们:“我的梦想是长大后当一名科学家!”或许,他们会笑,笑我天真,笑我无知,可在他们看到我一脸严肃的表情时,他们便会相信这不是开玩笑了。

每当我想起我的梦想时,可谓是百感交集:我骄傲,在全班甚至全校同学之中唯我一人心中怀有如此远大的理想;我感动,我不在乎那些什么高薪的,快活的工作,我只是觉得,能时时刻刻做自己喜欢做的事,这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可我又愤怒,为什么十四亿中国人当中,能获得诺贝尔奖的之后区区几个人!不要告诉我鲁迅将诺贝尔奖拱手相让,也不要告诉我老舍在获得诺奖之前已经受辱自杀,就算多上他两个人,获得诺奖的不就是那屈指可数的四个人吗?

既然选择了理想,就要勇于担当。我若问:何为担当?敢问有几人能够道出他的真谛?这是因人而异的,因为一个人对担当的理解与认识,是取决于他的责任感的。有人可能会说:“担当就是为自己的梦想去努力,去奋斗!”没错,“担当”里有个“担”字,这就相当于“担子”,要担梦想于肩,使其与你同在,与你同行,肩上那千斤重的梦想时刻提醒着你,为了有一天能把这些负担释放,你就要把你一切能做的都做到,尽你所能地去实现梦想!给梦想插上一双美丽的翅膀,让它飞,让它在天空中自由地翱翔!

理想与担当,时刻铭记于心,时刻置之于肩。

山脚下,一只红蚁,不停地摇动着它的触角,摩拳擦掌。面对着如此高耸的山峰,它没有畏惧,只管努力地向上攀爬,面对山上的狼虫虎豹,它没有退缩,尽管勇敢地向前冲。究竟是什么赋予了它这种勇气?究竟是什么赐予了它这种动力?

是那可以俯视群雄,一览众山的人生巅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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