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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案终结报告书【精选20篇】

导语: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少不了会被一本书,一个段落,甚至是一句话而感动。读好书真的陪伴着我们成长的一辈子的事情。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几篇题为读书伴我成长的作文。供大家参考阅读。希望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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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对我的影响作文

全文共 8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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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云,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许多知识。

书如一叶小舟,载着我们在书中遨游;书如一把金钥匙,打开了想象的大门;书如一缕阳光照耀着每一寸土地……正如高尔基所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我们前进的动力,支撑着我向属于我明日坚持不懈的奋斗,让我们的生活更精彩。

属伴随着我走了十几个春夏秋冬。在春天,书像一阵阵雨水,滋润着祖国的大地;在冬天,你能够搬一把椅子,拿一杯热茶,翻动书籍,感受作者的思想感情,时而开心,时而愤怒,时而悲伤。

书是人生美妙的境界。书会使人微笑,使你流泪,使你不由自主的发出深沉的叹息,一切都会使人陶醉。假如生活是一片晴朗的天空,那么书就是天上的云霞,它们时而洁白如雪,时而五彩缤纷,如果没有他们那么天空会多么无聊。

读书就要读好书,例如:《西游记》、《鲁滨逊漂流记》、《水浒传》……读书时要思考,不思考,犹如吃饭不消化。读书不能走马观花,随便翻。我们读书时,要学会品味,学会深入,把自我思想融入书里。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我们除了老师,书籍也是我们的老师。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许多知识。

书如一叶小舟,载着我们在书中遨游;书如一把金钥匙,打开了想象的大门;书如一缕阳光照耀着每一寸土地……正如高尔基所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我们前进的动力,支撑着我向属于我明日坚持不懈的奋斗,让我们的生活更精彩。

书是人生美妙的境界。书会使人微笑,使你流泪,使你不由自主的发出深沉的叹息,一切都会使人陶醉。假如生活是一片晴朗的天空,那么书就是天上的云霞,它们时而洁白如雪,时而五彩缤纷,如果没有他们那么天空会多么无聊。

读书就要读好书,例如:《西游记》、《鲁滨逊漂流记》、《水浒传》……读书时要思考,不思考,犹如吃饭不消化。读书不能走马观花,随便翻。我们读书时,要学会品味,学会深入,把自我思想融入书里。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我们除了老师,书籍也是我们的老师。

啊!好书伴我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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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书的演变作文600字

全文共 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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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机盎然的春天,激发着我外出踏青的欲望。万物复苏的美景,吸引着我的脚步,来到远近闻名的文化景点——三坊七巷冰心故居。兴致勃勃的我,欣赏着墙上古老的黑白照片,其中一张深深地吸引住了我的目光。

照片里的冰心奶奶紧抱着一本看似已翻过无数遍的破旧的。她捧书的模样,仿佛这本书是块玉——“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我不禁暗笑,不就是一本书嘛!为什么她视书如珍宝?我震惊了:“书,竟然在他们那个年代如此珍贵!”在过去,有的书是手抄的,字迹不清,难以阅读;好一点的书是油墨印刷的,读者阅读时双手会沾满黑乎乎的油墨。我不禁感慨:“想要读一本好书是一件多么不容易的事情!”

我喜欢阅读。小时候的我每天睡前都要缠着妈妈讲故事,那时候的我被各种彩绘本、立体书和带有点读功能的书所吸引。上大班时,我开始自主阅读注音版的书籍。随着我的阅读量的增加,妈妈带我逛书店选,书店就像是书的海洋,让我挑花了眼。若是妈妈忙,没空去书店,她便通过网上书城帮我选书,方便又快捷。近年来,电子书被大众所青睐,因为它既便于携带还节约环保。现在,还有了3D立体书,翻开书,书里的情节和画面便会以3D立体的效果呈现在你眼前。这样的发明简直太酷了!这要感谢新时代科技的发展。

在这个值得人们奋斗的,逐梦的新时代,我要阅读更多的书籍,争取创造对国家有利的发明,做国家的“顶梁柱”,做开发新时代的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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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珍藏一本书

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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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柜子里放着一本我最珍爱的作文,那是因为它有着一段不平常的来历。

那天,好朋友来我家玩,我知道她喜欢看书,便找出了那本我最心爱的作文书递给了她。她看见了这本书,似乎有点惊讶,因为她知道我最喜欢这本书了。她轻轻地抚摸着书光滑的封面,像是在抚摸着一件价值连城的稀世珍宝。好一会儿,她才翻开书,细细欣赏起来。突然,她合上了书,吞吞吐吐地对我说:“你能……把这本书借……借给我吗?”我犹豫了,这可是我最心爱的作文书啊!我看了她一眼,她低着头正抚摸着书光滑的封面。但是她的动作突然使我觉得,我们是好朋友,朋友之间,还有什么可说的呢?“好啦,”我拍了拍她的肩膀,“借给你吧!”她猛地抬起头,紧紧地抱住了我。“真不愧是我的好朋友!”

几天后,我找她还书,谁知,她支支吾吾地告诉我:“书……被我弄丢了……”“你说什么?”我一把抓住她的衣领,发疯似的朝她大叫,“这可是我最心爱的作文书啊!”“我……”我用尽全身力气把她推倒在地,哭着跑回了家。

第二天,她敲响了我家的门。她什么话也没说,把一本崭新的书递给我就走了。我一看,原来是那本遗失的作文书。后来我才知道,她为了还我这本书,掏光了自己几年来全部的积蓄。这本书很贵,她的那些钱都不够,便不吃早饭,用省下来的钱买这本书。多好的朋友啊,那天我还那么骂她。

如果说友谊是一棵常青树,那么,浇灌它的必定是出自心田的清泉;如果说友谊是一朵盛开不败的鲜花,那么,照耀它的必定是从心中升起的太阳。我要收藏这本书,更要珍藏这份友谊,直到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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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推荐的一本书学生作文

全文共 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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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们的良师益友,读一本好书就像和高尚的人谈话。”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本好书,书的名字叫《海底两万里》,它是由法国著名作家凡尔纳写的。

这本书主要讲了海洋中出现了一种不知名的怪物,阿隆纳克斯教授作为一名海洋生物的专家,随远征队去剿灭怪物,不料却掉进海中被怪物的一艘名叫“鹦鹉号”潜水艇所救,于是他和神秘的尼摩船长一起开始了一段惊险、神奇的海底之旅。他们登上从未有人登到的南极,目睹了海底火山爆发的场壮观景象及凄惨的海底沉船,领略了美丽而又充满危险的海底世界。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向南极进发”这一章节,尼摩船长为了保护“我”奋不顾身,在穿越冰墙时,尼摩船长勇敢坚定,不屈不挠,毫不畏惧。

在“遭遇大章鱼”中,我看出了船长与大章鱼殊死搏斗的场景,最后大章鱼毫无还手之力被船长打败,其余几只落荒而逃。

我印象最深刻的人是尼摩船长。在整本书中他很幽默很严厉,在困难面前更是毫不低头,全书船长每次都在默默保护“我”。“我”在书中说过:“谁能测深渊的最深处是什么?有权回答的人恐怕只有‘我’和尼摩船长。”也说明了“我”对尼摩船长的信任。

通过生动流畅的语言,扣人心弦的情节,大胆丰富的想象,引人入胜的故事,让我们仿佛亲身经历了一次海底之旅,然而尼摩船长为什么要过与世隔绝的生活?“鹦鹉号”最终的命运是什么?想知道嘛?那请随我进入书中细细品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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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于一本书初三作文

全文共 6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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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过母亲的至宝,斑驳的锈迹见证岁月的变迁,如同一本是岁月的沉淀,这里面刻画了三代人的10年,充满了希望与爱

母亲有一辆“永久牌”自行车,是早在几年前就淘汰了的玩意儿,外祖母过世时接受了过来,每日都要细细擦拭,甚至死角也一尘不染,我曾不止一次想要扔掉它,母亲却次次阻拦,终有一日,她小心翼翼的笑着说:“像小时候那样,我载你一回,好吗?”望着母亲的面庞,我答应了。

这是我与母亲的十年。

母亲载我去乡下的家那是母亲和祖母曾经的住所,阳光洒洒,麦香一点点渗透萦绕在吐息的鼻尖,两侧的树,葱绿,母亲也享受着,耳畔有风声的诉说,沿途有叫卖冰糖葫芦的,朱红的山楂球,金黄酥脆的糖衣是儿时的味道,清爽酸甜,使人久久不能忘怀,“还记得小时候咱家穷,可我总缠着你,让你骑车带我来吃,现在一想这车子还是我的向往呢,有糖葫芦呀,”母亲笑着思绪也飘荡回从前。

那是母亲与祖母的十年。

我终于知道母亲为什么舍不得丢掉这辆自行车了,我的心最深处被触碰,我知道,那是爱。那时的母亲也一定和我一样,穿着白衬衫与解放鞋,露出被太阳晒得健康的小麦色皮肤,看着外婆黝黑的长发别着普通的珠花飘起,看着地上车印的连绵,看着沿途的风景,温暖如昨天。

这辆车,承载了三代人的十年,对我来说,像极了一本书,它所领略的风景,是那条希望的小路,有“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俊秀,有“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的美丽,也有两山排闼送青来的悠闲

我也曾读不懂它,一度想要处理掉,可这一路的品读,更让我明白了它所代表的份量。

你是我的一本书,沉淀了祖孙三代的爱与温暖,承载时代的变迁,可爱不会变,必将一直的,传承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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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书我最好的朋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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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好的朋友并不是人,而是

书是一位好朋友,他像一位有阅历的长者,每于我困惑不解时,总是帮我答疑。但他并不主动,唯我阅读他时才能解开疑问。

我的书,本是别人阅历。不知多少人,所思所想后总会以笔记之。那是他们的思考,是全人类的珍宝。

我的朋友初是小说。引人入胜的情节总是牵动我的心。不是每一本书都蕴含大道理,那是我还仅仅将书看做消遣的工具。

然后我长大了。成熟的大脑已经不再满足于奇丽的想象,转而投向了“真理”的海洋。我如一块海绵般吸取着知识,我大笑、我悲伤,因为我发现曾经坚信不疑的事其实并不总是那样。我似乎已然离不开书,他像毒品一般使我欲罢不能。

但让我警醒的,却另是一本书——叔本华的作品:书籍有好坏,但好书也不能长读;不然,你的大脑便成了别人思考的平台。你以为你是智者,但你不过是个抄书人,只是较动笔的高明些。

我终于知道,别人的思考助你攀登高峰。但山峰有尽,须当心掉下后尸骨无存。

书是别人的阅历,但我们用我们的阅历去读。所以好书百看不厌:你自身改变了,书的投影自然也就改变了。但他终不是你的,你改变的其实只是自己。

我开始谨慎的读书。“开卷有益”?那是什么时候的事了?我反思自己,我反思反思,我反倒写起了书。但我永不会因而停止阅读,因为无论如何这位朋友都会告诉我一些我所不知道的事。我终有一日也会化为泥土,但那时书还陪我,也只有书陪我。我的思考,人们的思考,那时便一起入了这本书。

朋友啊!你的生命终于收容了我。我不惧任何人,只畏你——我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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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一本书高一作文

全文共 4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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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许许多多的,有教会我坚持的《五彩龙鸟》,有让我学会在逆境中战胜困难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有让我学会爱和勇敢的《爱的教育》……这些好书都值得大家阅读,可我最想推荐的是《雪域豹影》,它会让我懂得怎样去更好的爱护一个家庭。

《雪域豹影》的作者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是由人民邮电出版的,主要讲述了一只继父豹为一个单亲雪豹家庭的付出与回报,此书语言生动优美,情节精彩,又充满了人生的哲理。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泥雪滚和三只小雪豹,虽然泥雪滚并不是一只好雪豹,但它却是一位好父亲。而三只小雪豹也感受到了泥雪滚的爱,从来都没有嫌弃过泥雪滚这个父亲,还将泥雪滚当作自己的亲生父亲来看待,尤其是阿灿霞被抓起来的时候,泥雪滚依旧养育着三只小雪豹,甚至为了救三只小雪豹不顾性命危险去豺群里抓幼豺……这一系列事情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同时也为我谱写了一曲来自父爱的赞歌。

好书启迪我们的智慧,好书成就我们的未来,让我们一起来阅读《雪域豹影》这本好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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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一本好书话题

全文共 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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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说过,是人类提高的阶梯;莎士比亚把书比作是营养品和阳光;海伦则把书看为是船只……而作为“书迷”的我,要把书当成我的良师益友。

正是这位良师益友,把我带入了写作的殿堂,让我领略到知识海洋的无边在幼儿园时,看的是连环画《三国演义》,它在我心中是一个个传奇的故事,桃园三结义,三顾茅庐,赤壁之战……。我还明白了俗语“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肚子在唱空城计。”……在小学高年级,再读原着《三国演义》,它在我心中已是一本饱含人生哲理,有着非凡意义的鸿篇巨作。

对里面的人物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如我最崇拜的诸葛亮,从火烧新野,骂死王朗中显示出他的非凡才智。爱的三国猛将张飞,长坡桥单骑救主,智夺瓦口,义释严颜,可谓功不可没,只可惜关羽一死,失去智,不务正业,无故鞭打士兵,导致自我被手下两名小将刺杀,还陪上了黄忠、刘备和蜀国七十五万大军的性命,使蜀国状况一落千丈。

可见当遇见悲伤、痛苦、气愤的事情时,应当理智地控制情绪,用乐观的态度去战胜它,如果意气用事,后果将不堪设想学海拾贝,童年生活多么欢乐;书中寻宝,精神世界多么完美同学们,行动起来吧!

让我们做一只勤劳的小蜜蜂,去书籍的万花丛中轻舞飞扬,去为冬天增添一些生机,去开始我十分喜欢这本书,它成了我最亲密的朋友,每一天在我临睡觉时都把它读上一节,写完作业时也读上一节,写完作业时也读上一节,心烦意乱时也读上一节。这本书成了我的良师益友我们的精神旅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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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引人入胜的书

全文共 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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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级 王萱

爸爸一家准备吃饭了,妈妈在厨房里忙着做饭,不一会,就把美味的菜端了出来,爸爸刚要吃,妈妈拦住了爸爸,爸爸说:“怎么不让我吃啊?”爸爸有些不明白。妈妈说:“儿子还没来呢!快去叫儿子吃饭去。”爸爸就去叫儿子吃饭了。

爸爸大步流星地走到儿子的房间,一开门,看见儿子正趴在地上津津有味地看,还不时发出“嘻嘻”的笑声。爸爸说:“儿子,吃饭了。”儿子说:“对不起,爸爸,这本书太有趣了!”儿子仍旧埋头看书。爸爸说:“快点,马上饭就凉了。”爸爸催促着。

儿子说:“我这就去吃饭。”儿子只好依依不舍地走出房间,爸爸自言自语地说:“这是什么书呀?”爸爸一看:“呀!这不是我一直想看的书嘛!”爸爸叫了起来,他把吃饭的事抛到九霄云外,也趴在地上目不转睛地看了起来。

儿子和妈妈坐在餐桌前等着爸爸回来吃饭,左等不来,右等不来,儿子不禁问道:“爸爸呢?”

妈妈生气地对儿子说:“快去叫他吃饭。”儿子说:“好,我这就去让他来吃饭。”儿子就去找爸爸。

儿子走进房间,只见爸爸趴在地上,跟自己刚才的姿势一样,双手托着下巴,两条腿轮着翘上落下。儿子大声说:“爸爸,吃饭了,你在干什么?”爸爸没听见。于是,儿子看见爸爸正在看自己的书,儿子也津津有味地看书。

妈妈自言自语地说:“这两人在干什么呢?看来我要自己去找他两人了。”

于是妈妈走进儿子的房间,一开门,看见两人正在看书呢!

妈妈说:“快点来吃饭,一会饭就凉了。”

儿子和爸爸根本没有听见,妈妈低下头一看,“哇,这本书真有趣。”妈妈说。于是,妈妈也看起来了,三人看得一起哈哈笑。

三人的肚子饿得咕咕叫,可是三人还是在津津有味地看书,饭都冰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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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以好书推荐话题

全文共 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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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也最保护的一本是《历史禁区》。历史不容改写,历史切勿践踏,历史禁止戏言,历史阻止谩骂,历史仅为历史,历史充满八卦。打开历史之门,深入尘封禁区;窥视密谋背后,解密纷争迷局。

这本书写了历史的种.种八卦,比如:阿房宫被烧谁人之过?朱棣开杀何人之祸?解读僧人“戒疤”之因,慨叹“三寸金莲”伤足害心……历史,有些并不是表面,需要你深入地去探索、发现。其中,我们来看看阿房宫被谁所烧。“六王华,四海之一。

蜀山派,阿房出……楚人一炬,可怜焦土。”杜收用诗意的笔触,使阿房宫跨越了时空,在分合的历史大路上,反复引起人们的缅怀和思考。这样的“绝世容颜”就覆灭在了熊熊烈火之中,我们在惋惜之余,不能不江愤慨之情这纵史三目的项羽。但是,这件惊世之作背后,却流传着一个千古冤案。

这本书很有趣,历史:在无边的黑暗里,众多的未解和神秘静静的守候,等待那只探索火炬的亮起。帝王的秘辛、离奇的秘案、战争的烟云、诡异的事件……那些沉睡在未知世界里的人和事在渐近的好奇下,缓慢开启岁月的封印,褪去寂寞的外衣,展现出一幕幕尘封已久的画面……

探索发现系列,宛如一个色彩斑斓,光怪陆离的万花筒,真实再现了大千世界的神奇瞬间,神秘的、奇幻的、悬疑的……令人目眩神迷,欲罢不能。娓娓道来的传奇故事,弥足珍贵的彩色图片,打造出一席华美的文化盛宴。然而当我们透过一步步先人留下的史书,将目光与思想投向遥远的时间深处时,又会莫名地发现展示在我们眼前的历史已失去了它真实的面貌。

经过粉饰的历史,终究还是模糊不清的历史,是易被误读的历史,是背离真相的历史。我们不想让真实的历史在岁月的打磨下形成一个个千古谜团,我们也不想为后人留下诸多无法开启的“禁区之门”。于是我们大声疾呼:“历史需要真相,历史不要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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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推荐一本好书高二作文

全文共 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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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数不胜数的,书就像大海一样广阔无垠。在这个世界上,书是永远也读不完,看不完的,但是我们是可以选择自己所喜爱的、感兴趣的书来看,这样以来,不仅乐趣无穷,而且开阔了视野,陶冶了性情。而我最感兴趣的书,那就是《鲁滨逊漂流记》,因为这里面内容十分曲折、奇特、引人入胜。接下来就由我来介绍故事的情节吧!

这里的主人公是“鲁滨逊”他是一个聪明机智、勇敢而又具有坚强毅力的人,并且他还能在恶劣的环境下长达28年的历险生存下来。

鲁滨逊从小就喜欢航海,曾三次离家到南美各地旅行。一日,他怀着云游四海的高远志向,告别家人,越过大西洋和太平洋,在惊心动魄的航海中经历无数的险情,后来整条船在太平洋上不幸遭遇到船底,唯一的只有他一人得以奇迹般地活下来,并只身来到一座荒上。他以绝望的缝隙中得到了生命的启示,性格坚强的鲁滨逊在岛上独立生活了28年。在荒岛上劳作生息,并开拓荒地,圈养牲畜,种植水稻和小麦,年复一年地与孤独伴,克服了种种难以想象的困难。《圣经》成为他的精神支柱,凭着惊人般的毅力和顽强不息的劳动,他盖起了房子,收获谷物,驯养山羊,用兽皮制作衣物。他曾与野兽斗智、也曾与吃人肉的野人斗勇。后来,他搭救一个士人,称他为“星期五”,把他收做仆人。一直到算28个年头,一艘英国船来到荒岛附近,鲁滨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这才返回英国。这时,他父母双亡,鲁滨逊收回他巴西庄园的全部收益,并把一部分赠给那些帮助过他的人们,但他念念不忘“领地”,还专程回去“视察”他“领地的居民”,并给岛上带去一些必需品,使荒岛兴旺繁荣起来。

我很喜欢书中的一句名言:“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因为,这本书内容不仅十分曲折、奇特、引人入胜,它还教导我们不要害怕危险,危险的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害怕危险的心理,让人学会面对困难,克服困难,所以我要向你推荐这本书——《鲁滨逊漂流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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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引人入胜的书

全文共 4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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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班 郑丞熙

放学后,儿子背着包,蹦蹦跳跳地回到了家,手里还拿着一本书。到了家便躲进房里。吃晚饭的时间到了,妈妈又烧了好了一桌好菜。你看,有酸甜可口的糖醋排骨,有鲜嫩的白斩鸡,还有香浓的鱼头…真叫人垂涎欲滴呀!属猪的爸爸闻香而来,一屁股坐在椅子上,拿起筷子,正想吃的时候妈妈没有看见儿子,就叫爸爸放下筷子去叫儿子吃饭,爸爸叫儿子去吃饭可是儿子还在看书,于是爸爸想了想要什么时候儿子就会去吃晚饭了?爸爸想出了一个办法,爸爸进了儿子的房间去告诉儿子吃饭,爸爸知道说了儿子还不去吃饭,于是,爸爸和儿子说你去吃饭,你要是不去吃饭的话,你的妈妈就会生气,儿子想了想就出去房间去吃饭。后来爸爸也迷上了那本书,妈妈看见儿子出来了,可是没有看见爸爸出来了,于是妈妈叫儿子去叫爸爸出来吃饭,可是爸爸已经,迷上了那本书,爸爸看的笑的很开心!

饭已经凉了,妈妈很生气,儿子和爸爸也很饿,妈妈也很饿,妈妈只好煮几碗面了,三人吃的非常的快因为已经十点钟他们一家人才开始吃晚饭,他们一家人吃了很多很多的面,已经十一点半他们一家才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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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书我的挚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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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界上最幸福的莫过于在堆中探访古今,在淡淡墨香的侵袭下赶去与周公梦会罢。

我梦到了我的书柜,它的确不美,旧式的设计,一层层规规矩矩;它也不时髦,油漆也有些剥落了。但当我在书柜前驻足时,感受的是古檀色的大气和低调,沉淀着厚重与沧桑。

睡前故事是我儿时记忆里的第一本书。母亲捧着书靠在床头,慵懒的灯光倾泻而下,橘黄色的光晕似幻影。母亲柔声讲述着童真美好的故事,面部勾勒出柔美的线条,我依偎在她身旁,眼前的剪影一点一点地缩小。

如今,童话书还保存在我的书柜里,就那么静静地在躺那儿,看着它,我倍感心安。

旁边,有数本小诗词,我都记不得它们的来历了。

轻轻抽出一本唐诗三百首,书角有几页褶皱,翻开,飘然落下一纸书签。原本素白的纸已然泛黄,更衬出了它的魅力。还有几字小记:“孩子有模有样学小诗。”题字的日期正是我三岁那年。尘封的记忆打开了一道缺口,恍然间,我看见小小的人儿坐在地上,模仿妈妈的语音在那儿背诗,稚嫩的声音犹如从远天悠然传来。我的眼眶湿润了,真好,它们还在,我的记忆没有丢失。

指尖流连在扉页相互摩挲的“沙沙”声,在阴云笼盖的日子,抑或晴空大好的时候,一人、一书的背景没有断。我在凄清秋雨下读冰心的散文诗,细细斟酌,那是人间有味是清欢的诗境;我在春日朦胧中品法布尔的研究手记,放耳聆听,我听见湿土翻涌的晴光大好;我在灰茫阴雾下观毛泽东哲思,近心感受,心下一股凌然之气由内而生发。

这里的每一本书都是我的挚友,尽管心下多么沮丧、颓唐,对朋友总是笑颜相待。气流涌动,我听见千万蝴蝶扑闪着翅膀,它们争先恐后,向着无限的春光眷恋,鼻尖微耸,一丝若有若无的淡香在梦乡中久久不能散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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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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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里有颜如玉、有黄金屋。书带给我们知识、教会我们做人的道理,给我们前进的力量;书让我感到快乐,书让我冷静思考;书让我知道世界需要爱,书让我开阔的视野。

我爱书,我更爱读书,我愿意徜徉在书的海洋。在我的书柜里,有不下两百课外书,历史、物理、数学、作文,还有很多推理小说和漫画书,因为巧虎教学的原因,我认字比认拼音早,所以,我从很小就拿起书自己看。《丁丁历险记》、《皮皮鲁》、《格林寓言》、《数学冒险岛奇遇记》、《一千零一夜》、《地球引力》,叶圣陶文学选集等等。

但是有一本书对我的吸引力最大。我不夸张的说,我基本上一个月必须看一遍,有点着魔的感觉。第一次读《阿米:星星的孩子》,我就心情澎湃,当我再书上看到危险的时候,就会跟着一起紧张;看到相互伤害的时候,就会跟着一起叹息;当看到每个人都充满着正能量,充满爱的时候,我就会感到快乐,我的心情总是与书里的内容跌宕起伏。书上说:“太阳、银河、宇宙……万事万物都有变化、进化。现在的我是我付出努力与犯下的错误的集合,无论好坏,我喜欢我这样的自己。”虽然,我还是不能完全领略这句话的含义,但是我喜欢这本书里诠释的一种叫‘爱’的东西。‘爱’是宇宙基本法则;‘爱’是一种神奇的物体。我希望我的世界里没有仇恨,没有嫉妒,没有贪婪,只有那单纯的爱。

书的能量无限大,所以我也会根据我的年龄段,我的需求科学的进行筛选,优中选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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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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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离开了,如同离开空气一样不能生活。”——科罗廖夫。这是我喜欢的一句名言。或许,对于不爱读书人来说似乎有点夸张,但是我觉得它是真正的反映出爱书者的心声。因为书是知识的海洋。在知识的海洋中,我贪婪的遨游在其中。在书中我不仅获得了很多的快乐,更增长了无穷的知识。

每当我一有空就来到了书店,我贪婪地读着书,如同一只饥饿的小羊闯进芳草嫩绿的草地。

书中讲述了太多有趣的东西了,我不知道自己是否真正理解了,但我非常明确地感受到:书带给我进一步的思想,我又向前迈了一大步。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翻开的乐趣也越来越多了。那悲哀的,那喜悦的,通通牵动着我的思绪,教给我做人的道理告诉我有个伟人叫鲁迅让我知道中国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若是不看书,恐怕这世界上将会有千千万万个枯燥的人吧!那他们将面临一个模糊的人生,只知日起夜睡,辜负了上天给予的一颗需要充实的头脑。

我也就在这书的熏陶中变得成熟了、稳重了。想想以前那愚笨的我,不去对未来抱希望,不去对孔雀开屏而欢乐,不去为了看见过昙花一现而感到幸运。书,让我对不务正业的人感到悲哀书,让我为热锅上的蚂蚁感到焦急书,让我对过街的老鼠表示深切的同情书,更让我不再麻木,知道回报亲人的爱,对美好的未来有更灿烂的憧憬。

我们离不开书,书是我们的好朋友。我们要珍惜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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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书作文350字

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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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看的是《汤小团》,最喜欢的主人公就是这本书里的汤小团。他有个好朋友叫唐菲菲。我最讨厌的人物是孟虎,他是一个又贪吃又笨的人。我最喜欢汤小团了,他又聪明又搞笑。

有一次,他们三个人分别进入了三个洞穴。有一个怪物跟着他们,这只怪物什么都会变。这只怪物来到了汤小团的洞穴里,他变成了孟虎。假孟虎说:“汤小团,快走。”汤小团觉得这个孟虎不对劲,他就用手砸晕了假孟虎,假孟虎马上变成了怪物。唐菲菲碰到了怪物变成了汤小团,假汤小团说:“我们回去吧!”这时,唐菲菲觉得汤小团不是原来的他了,因为汤小团是很想拿到天子剑。所以她就用龙洲宝剑杀了假的汤小团,假汤小团马上变回怪物。

最后,他们三个人回到了老师的身边。唐菲菲和汤小团讲述了自己在洞穴里看到的东西。老师说:“怪物是书魔制造的幻觉。”这时,孩子们都哈哈大笑起来。

我最喜欢看的书类是科幻书,这套书让人又惊奇又刺激。而且,这是我人生中看过最好看的科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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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在书中找亲属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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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曾幻想前世为佛前一朵金莲,不染纤尘却又贪恋于红尘烟火。今世为人,穷极一生学一份慈悲,悟,何为真佛。

悟空在五指山下修行五百年,方得随唐僧西渡。一路斩妖除魔,历经九九八十一难。三打白骨精,大闹盘丝洞,磨炼其心志,可见其勇敢;头顶金箍,收敛心性,甘愿护唐僧周全,可见其慈悲;是非分明,不被伪善所囚禁,可见其率真。

本为石猴,却尽有佛祖本色。

我比他幸运,不需要那暗无天日的五百年,也摘下了受制于人的金箍。只身一人行于人世,他学佛,我学他。

也曾身入歧途。心比天高,认为学习皆是无关紧要,大概真的没有吃过什么苦头,对于上课总少了一份崇敬,就算老师讲得声嘶力竭我也只关注那些不经意的错误。当我突兀的笑声在宁静的课堂里充满嘲讽地响起来,我接收到了老师愤怒而不解的目光。那时年少,不懂何为伤害,竟然就那么睁着黑色的瞳孔和老师对视,神态无辜。就像孙悟空大闹天宫那样破开重重阻挡,给人心灵至深处来个致命一击,还可以嘲笑地说你们怎么这么弱。殊不知最可悲的永远不是被伤得最重的,而是给人伤害的那个。

这时,走错路的悟空遇到了他的如来佛祖,给了他用来想清这一点的五百年。

五百年于我不长,就一个暑假,六年级的我升入初中后便正式踏上了取得真经归的路途。班主任像唐僧,把孙悟空从自闭的五指山下救了出来,对于班上一些强盗般的学生永远是舍不得放弃的。冒着九九八十一难的危险也要让妖怪迷途知返。同时总能在孙悟空顽劣时给予他最沉重的打击。

所幸,误入歧途过的孙悟空并没有扰了本心,我还是那个相信“人之初,性本善”的孩子。八十一难不好度,孙悟空也会解不开数学题,也需要面对忽上忽下的成绩,也要为体育测试每天练跳绳,也会在友情里忽冷忽热不知所措。

甚至可以说,悟空的勇敢是生活逼的。

有些事情无可退避,比如升旗仪式的演讲稿偏要一朗读就笑场,丝毫不懂何为庄重的我来读。站在秋天乍暖还寒的风里,我突然发觉,我渺小得像那一片瑟瑟挣扎了一阵,最终还是黯然落下的秋叶。

内心挣扎。然则无果,即使我有那么浓重的忧思,还是站上了冷风吹拂的升旗台。淡红色的稿纸却似随时想离开属于我的手的束缚。

我知道我必须开口,这是我的责任。我的声音通过话筒传播到风里,习主席的治国新标在自己耳边振聋发聩。像孙悟空大闹天宫时那般骄傲。

孙悟空勇敢了一次,所幸成功的信念是强大的。

慈悲源于本心,看到衣衫褴褛,动作畏畏缩缩,仿佛被生活打击透了的老人或小孩,不论真假,总会有一种本能的不忍心。就像我再也不在上课时随便走神。修行路走到一半,原来让别人难过和失望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事。

很奇怪吧。

孙悟空勇敢、慈悲、正义,所以他可以由行者蜕变成大圣,成为真佛。

我于《西游记》中遇见他,他一路伴我于取得学业真经的路上,守护我本心,教会我勇敢,我将毕生的梦想寄托在他身上。

我敬他为长者,是我在万卷中寻寻觅觅,最终给我启示的那个,是冥冥之中的另一种精神世界。

我成不了真正的佛,我不想归西,也做不到放弃人间情爱,但真佛在我心中,不能普度众生,却可度我。让我在社会的淤泥中永远不染尘埃。

生命之上,需虔诚。佛法不朽,敬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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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与书为伴初三作文

全文共 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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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我就很爱看,还记得那时候,我学会了看书,我就在书里学会了许多许多知识,我发现,书,原来那么好看,那么让人陶醉其中。每当我陶醉在书的海洋中时,一种奇妙的感觉就充溢着我的心房。我似乎听到自己从心底发出的由衷赞叹:“读书真好。”书,还能为我排忧解难,一次,我考试考砸了,很烦恼,于是捧起一本书,细细品尝这书,便什么烦恼也没有了,所以,书,像是我的知心好友。

我喜欢书,因为书可以帮你忘记时间,沉醉在另一个世界,让你无法自拔,我喜欢那种感觉。

清晨,一缕阳光从窗户外射进来,翻开一本《唐诗三百首》,读起《忆江南》,陪着白居易一起看江南:太阳从江面升起时江边的鲜花比火红,春天到来时碧绿的江水象湛蓝的蓝草。

阳光灿烂的正午,烈日当空的正午,拿起一本《西游记》这本书中,孙悟空保唐僧西天取经的景象不断出现在我脑海里,我回味着它,不禁沉迷:齐天大圣被众天兵押去斩妖台下,绑在降妖柱上,刀砍斧剁,枪刺剑刳,莫想伤及其身。南斗星奋令火部众神,放火煨烧,亦不能烧着。

读书真好,读书能让我们学到很多知识,正如莎士比亚所说:书籍是人类知识的总统。书还是我们的好伙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终生的伴侣,最诚挚的朋友——高尔基。

我读书,是因为喜爱而读,每当沉醉在书中的时候,我都觉得自己身临其境。读书,让我学到的是知识,是情谊,是理性……是许许多多从游戏和电视里不能学到的东西。正因如此,我才会喜欢书,书,陪伴我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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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与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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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相伴人一生的朋友,它不会背叛,不会离你而去,反之,还会带来无尽的财富。

我印象最深的是鲁迅的书。刚开始接触他的文章时,他写的那些晦涩不明的语句,让我很是烦躁,写那么些文章,却令人看不懂,有何用处?渐渐的,在学了他的《风筝》后,迷雾中似乎有了些许的明朗,但也仅此而已。再后来,又学习《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又读了《朝花夕拾》,了解了他的生活,总算可以理解大意了,就试着读《呐喊》。

《呐喊》的第一篇《故乡》,可以明显地看出“我”对故乡还有过去的人的怀念,怀念“我”与闰土小时的快乐与长大后的拘束,水生和宏儿也像“我们”,情深意重。小说最后写道“其实地上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给我不小启示:理想的实现与不实现是无法断定的,或许跟在前人的后面,实现的机会更大。

而《药》却又晦涩了。“鲜红的馒头”——馒头为什么红?蘸人血?还治病?而后才揭露是封建迷信作怪。《狂人日记》,更加阴森,难懂,可正是在这黑幕的笼罩下,突出了狂人的正义与反抗,更表现了鲁迅的呐喊——我们要为光明而奋斗。这也与那个时代相契合。

最典型的还是《阿Q正传》。鲁迅笔下的阿Q的确可怜,但可怜人必有可恨处,他的“精神胜利法”使他自我陶醉,引诱他一步步走入深渊,但他始终不觉悟。最终被杀害。值得说的是,阿Q的内心仍向往光明,支持革命,只是不懂何为革命。他代表了那时候懵懂无知的农民阶级,是需要人引导的。

虽然读了这么多,我却觉得我与《呐喊》之间仍有隔膜。这大概与我的阅读和阅历都有关吧。虽然直到现在,对他的一些作品还是一知半解,但那又怎样呢?我可以慢慢翻,反复看啊。不管刚开始怎样,只要静下心来读,鲁迅是绝对会吸引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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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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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到大,我被熏陶着成长。学习名人读书的故事;背诵名人读书的名言;阅读名人的图书。于是,书籍这个老师,就踏入了我的日常生活。

我从小就喜欢读小说。记得我最先读的小说就是黄蓓佳写的。他写的小说让我爱不释手。第一本就是《我要做好孩子》。它教会了我很多为人处世的道理。这本《我要做好孩子》鼓励我在学习生活中不断地超越自己,做到更好。

我要做好孩子,不需要父母操心的好孩子;一个努力追求上进的好孩子;一个善良、纯洁的孩子。以后,经历过的事情,听到过的事情,我都会细细品尝,因为,我要做好孩子。

有人说,读书没有什么好。读书是一种负担,读书时犹如把自己关在一个密不通风的笼子里。读书仿佛在接受魔鬼训练一般,使你生不如死,读书是多么痛苦。它是致人于死地的毒药。这只是那些文盲的看法。我却觉得读书的好处多多。我认为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无声的老师,书是我们知心的好友,书是营养的药丹,书是精神的食粮,让我们走入仙境。

在我童年的黄金屋中,永远存在这两个字“读书”。只有先学会读书,才懂得享受读书的快乐。只有读书才会绽放出光芒,你也不会虚度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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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11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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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我一眼,从此便过上了胆战心惊的日子,不是在被子里挥汗如雨,就是在课堂上被揍的鼻青脸肿。

被窝生死逃亡“啊,忙了一天,终于可以睡美容觉了!”我——一本精美的课外正在被窝里打游击战,而对手,却是我的主人。面对横行霸道的主人,不能力敌,只能智取,我就是新一代的“书葛亮”。我使出了“空城计”,主人因找不到我而开始翻箱倒柜,来了次地毯式大搜索,不一会,就发现了潜伏在床底下的我,我死死抓着地,可还是被生拉硬扯的揪了出来。小主人由阴转晴,脸色有了明显的变化,偏不巧,小主人的老妈却叫他睡觉。小主人只好拿着我躺在床上,等老妈走了,便拿起手电对准我,这样便可以看书了,我发现小主人的眼神里充满了对知识的渴望,嘴角时而浮起一丝微笑,时而又笑的似月牙,时而又被里面的故事感动的痛苦……

这时,被子被“哗”的一下歇开,主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揉揉“惺忪”的眼睛装模作样地问道:“什么事啊?”“明知故问,那个(我)拿来!”主人只好把书上交,我被母老虎抓着耳朵扔进一只箱子,里面全是我的兄弟,他们个个身体残缺不整,有的皮肤已经开始泛黄……最后在小主人苦苦哀求之下,我已满刑释放。课堂的斗争“欲穷千里目,多读一本书。要想考第一,还是得读书。”小主人打着这个旗号,常常带领着我上课打游击,下课蹲厕所。怀中一本书,脸上笑呵呵,这不这节数学课,孙和尚正在滔滔不绝地念着经,同学们大多数昏昏欲睡,小主人被折磨的坐立不安,便迫不及待地拿起我,在数学书的掩护下,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主人那灯泡似的眼睛目不转睛的盯着我,周围鸦雀无声,只有老师乐比不疲的唠叨声,忽然声音消失了,我的心“咚咚”的响着,总觉得有件大事正悄然降临,有股杀气正慢慢逼近,我倒吸了一口气,向主人提醒可还是没有用。

突然,我飞了起来(被老师抓起来),双手张牙舞爪的,我在心里害怕地说着:“help,help,我有恐高症啊,谁来救救我啊。”主人如离弦之箭般站了起来,瞪了一眼那些幸灾乐祸的同学,然后对老师说:“对不起,下次会改正的。”最后我还是被无情地带走了,主人深情的唱道:“2014年第一本书,就这样被老师带走……”我想:“主人,想不到你对我这么好!”厕所险窒息主人经常对我爱不释手,连上厕所也不放过,这不,小主人忽然肚子痛,飞奔着跑进厕所,临走前还不忘顺手牵书把我也带上。一开始,还是可以的,可后来“毒气”慢慢向外扩散,很快便侵入了我的鼻子,“啊,我被这味熏的头昏眼花,我心中祈祷着:神啊,让我逃离这个鬼地方啊!慢慢的,我开始口吐白沫,不得不用手来捂住鼻子。”

终于,小主人终于好了,我也呼吸到了新鲜空气。终于逃离了死神。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主人,就算这样,你也让我休息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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