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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大唐后妃传内容简介(热门19篇)

五四精神:忧国忧民、热爱祖国、积极创新、探索科学的爱国主义精神。下面开学吧为大家分享小说大唐后妃传内容简介优秀作文,仅供大家参考,希望你们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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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鳞小说内容简介

全文共 15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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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龙术·逆鳞》,集职场角力、灵异术数、中国美食于一身,以大都市上海为背景,展现餐饮行业内部及同行间人事竞争的种种内幕,深入反映上海白领职场生涯,将诸多面相、手相、周易、风水、法术等知识和白领的日常职业生涯自然契合起来,使一些平时影影绰绰、高不可攀的周易术数知识真正变得触手可及、平易近人,并在很大程度上阐释了其中科学合理的一面,创造了一个亦真亦幻的神奇世界。

天生废材,遭遇龙神附体。继承了神龙的意念和能力,生鳞幻爪、御水龙息、行云降雨,肉身无敌。

在这个人人都想屠龙的时代,李牧羊一直生活的很有压力。

内容简介

1937年,日军进攻上海,双方大军在浦东一个没有任何战略价值的小村庄大打出手。蒋介石三大风水顾问之一董和宾,茅山派传人陆轩,日本天皇谋臣、九菊派风水传人高岛及日本军方精锐“九菊别动队”亦不约而同齐聚此地,高岛意欲“屠龙”,却触动了“逆鳞”,双方斗智斗勇,一场大战,“九菊别动队”全军覆没,日军通过屠龙而控制上海的计划宣告失败。

六十年后,中国餐饮百强之一的厦门鹭岛酒店在上海开设分店,宿舍地址就选在了被称为“凶地”的新开村内荒地。宿舍落成后,怪事不断,尤其是作为当年战场的村外荒地,时晴时雨,常有杀伐之声。

身负家传多门传统术数绝技的周易大专毕业三年后只身到上海谋生,一次陪同学去参加鹭岛餐饮公司的面试,因风水、择日绝技而被公司老板看中,阴差阳错地顶替同学开始了他陌生的人事经理生涯。面对前任人事经理埋下的一颗颗地雷,面对五百余员工的管理,面对管理层内的钩心斗角,面对另一餐饮公司“海上人家”不择手段的竞争,面对和公司内外五个美女的情感纠葛,周易如何逐渐适应并利用所学一一化解?

周易上任伊始,就面临着前任于师蓝留给他的种种陷阱:先是五百多人的工资发放问题,再是劳动监察部门巨额罚款问题,加上加班费和个税问题被举报,最后是大批服务员中秋前夜的集体哗变。尤其是那笔不可避免的罚款,从一开始就给周易的职业生涯蒙上一层阴影。

他的人事助理西羽涵,居然已经和他相识千年。唐武宗年间御封的道教左护法周南和一个女妖在皇宫内发生过那样一场惊天动地的爱情,唐朝那段不堪回首的情事,让西羽涵对周易痴心无限的同时,每每欲言又止,黯然神伤。右护法陆道士居然将关乎中华民族国运的“屠龙术”重金卖给日本遣唐使,而周南在机缘巧合中得到了更为重要的屠龙时如何拔除“逆鳞”的口诀。周南与陆道士师侄秦灵宿的恩怨,一直纠葛到千年以后的上海。

鹭岛迎宾部部长方锦骊,因为长相酷似一尊新出土的妈祖石像而受到公司总经理的特别宠信,而与周易不能公开的恋情则让她痛苦不堪。

鹭岛后厨鲍鱼公主邬凡凡,在和周易的交往中渐生爱慕之意,可她的身后,却有厨房的一只黑手完全操控着她的命运。

在与人才中介公司经理袁姗交往后,周易在招聘员工时越来越依赖她的帮助。一次机缘巧合的春风一度后,周易终于了解到袁姗早年求学日本时的艰辛。

法国留学归来的朱成碧,在鹭岛应聘人事助理后,又成了周易的对手,在南昌上演了一场人才争夺战,结果,二人却因为网络中原有的一层特殊关系而化敌为友,雪中携手游览滕王阁。朱成碧,居然是中国五大神秘家族之一“屠龙术”朱家的后裔。

鹭岛花副总,机关算尽,翻云覆雨,却在最志得意满时东窗事发,被借故调回厦门。周易在鹭岛的沉浮与他息息相关。

从唐武宗年间穿越至今的种种爱恨纠葛,让周易痛苦不堪;和三个道士的斗法,让他几度徘徊在生死边缘……

小说名字取自《庄子·列御寇》:“朱泙漫学屠龙於支离益,单干金之家,三年技成,而无所用其巧。”以及《韩非子·说难》:“夫龙之为虫也,柔可狎而骑也;然其喉下有逆鳞径尺,若人有婴之者,则必杀人。”

南疆兵锋东指,草原铁蹄南踏。

蛊影闪烁,万千生命即将被收割?

怒海争锋,恶蛟船队背后隐藏什么?

守护与隐忍,谁以一死成就半生大爱?

大陆新武侠首部男女合著作品《逆鳞》闪亮登录11月末,

西失、苏镜倾情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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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红楼梦内容概括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10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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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红楼梦》一书前十回分析王熙凤这个人物,可以明确地判断出凤姐是一个性格泼辣、傲慢,为人虚伪、势力、残酷。对于王熙凤这个人物特点,作者用了大量笔墨去进行人物的语言描写。

泼辣是凤姐最突出的特点。在第七回中,尤氏就称凤姐是个泼辣货,凤姐不承认,还居然说出了脏话,这反倒证明了她的泼辣。以上情节是凤姐要见秦钟时发生的,作者将秦钟的羞羞怯怯的女儿之态跟凤姐作了鲜明的对比。凤姐性格的另一个特点是傲慢。凤姐在见到秦钟之前,以傲慢无理的姿态自居。她刚进入宁府就说:“你们请我来作什么?拿什么孝敬我?有东西就献上来罢,我还有事呢!”。在第六回见刘姥姥时,凤姐摆谱不接茶,也不抬头,只管拨那灰,慢慢的道:“怎么还不请进来?”。这些描写都突出了凤姐泼辣、傲慢的性格。

王熙凤为人虚伪、势力表现在第六回,刘姥姥拜见了凤姐,凤姐才说:“周姐姐,搀着不拜罢。我年轻,不大认得,可也不知是什么辈数儿,不敢称呼。”从凤姐的口气中,可以感觉到她对刘姥姥只是表面的礼貌,其实根本瞧不起她这个穷亲戚。在刘姥姥临走之前,凤姐给了她二十两银子,说是本来做衣服用的,既让刘姥姥念她的人情,又让刘姥姥认识到有钱人的钱也不是随便给的。最后她一面说着客套的送客的话,一面就站起来了,表现出她对刘姥姥其实是早已不耐烦了。王熙凤的残酷表现在她对焦大一事的态度,她和贾蓉说:“还不早些打发了没王法的东西!留在家里,岂不是害?......”。

王熙凤是作者在小说中主要批判的人物,她代表了当时封建社会剥削阶级,对劳动人民的态度是冷酷和残忍的。

“丢弃了不离不弃黄金琐,忘记了莫失莫忘通灵玉”,好一个多情潇洒的贾宝玉,娇嫩多病的林黛玉,塑造了一个发生在清朝封建家庭的动人爱情悲剧。

作者曹雪芹通过《红楼梦》,揭示了当时封建社会的黑暗,也表达了他的不满与愤怒。故事讲述的是从小体弱多病的林黛玉来到了荣国府,渐渐与贾政之与生俱来通灵玉而性格顽劣的公子贾宝玉相恋,又因凤姐从中使用掉包计,使得贾宝玉娶带有黄金琐的薛宝钗,让林黛玉吐血身亡,贾宝玉从此心灰意冷,看破红尘,遁入空门的故事。

我实在是为林黛玉而感到悲哀不值,更为他们悲惨的命运而惋惜。但追究人物本身并没有过错,让人憎恨却是那种封建的传统观念。什么婚姻大事父母做主,什么门当户对,这种思想真是害人不浅。这不,贾宝玉和林黛玉就是因此而要承受阴阳相隔,想而见不着的痛楚。还要让贾宝玉受这样的欺骗。唉,就是石头心肠的人也会被他俩的真情所感动的。

一部《红楼梦》,让多少人为它垂泪,让多少人为它感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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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水浒传内容简介

全文共 1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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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全书描写北宋末年以宋江为首的108位好汉在梁山聚义,以及聚义之后接受招安、四处征战的故事。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水浒传内容简介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水浒传》作者 明 施耐庵

全书描写北宋末年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人在山东梁山泊聚义的故事。

九纹龙史进结识了少华山头领神机军师朱武等三人,被官府鹰犬告发,当地官府派兵捕捉。出于无奈,史进焚毁了自己的庄园,投奔外乡,得遇一个下级军官鲁达。

两人共在酒楼饮酒,听得有卖唱女子啼哭之声,问知父女系受当地恶霸镇关西郑屠的欺凌。鲁达仗义赠银,发送父女回乡,并主动找上门去,三拳打死了镇关西。事后弃职逃亡,巧遇已有安身之所的卖唱女之父,将他接回家中藏匿;以后辗转去五台山出家,起法名为“智深”。

鲁智深耐不得佛门清规,屡次酗酒,又打坏山门、金刚,寺中长老无可奈何,只得介绍他去东京大相国寺当名职事僧,职司看管菜园。在此期间,他收服了一群泼皮。

鲁智深偶然结识东京八十万禁军教头林冲,两人甚为投机。当朝权臣高太尉之子高衙内,觊觎林妻貌美,设计陷害林冲,诬其“带刀”进入白虎堂,将他发配沧州,并企图在途中杀掉林冲。幸得鲁智深一路暗中护送,得以化险为夷。林冲发配沧州后,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手刃仇人,上了梁山。

梁山附近有个当保正的晁盖,得悉权臣蔡京女婿、大名府知府梁中书派杨志押送生辰纲上京,便由吴用设计,约集了三阮兄弟等共计七人,在黄泥岗劫了生辰纲,投奔梁山。杨志丢了生辰纲,不能回去交差,就与鲁智深会合,占了二龙山。

山东郓城有个呼保义宋江。他有一外室,名叫阎婆惜。此人有外遇,探知宋江与“强人”有来往,百般要挟。宋江一怒之下,杀了阎婆惜,逃奔小旋风柴进庄上,得以结识武松。

后武松于景阳岗上打死猛虎,一时名声大噪,被聘为阳谷县都头,碰巧遇见失散多年的胞兄武大。其嫂潘金莲羡武松英伟,欲求苟合,为武松拒绝。后乘武松外出公干,金莲私通西门庆,毒死武大。武松归后察知其情,杀了西门庆和潘金莲,给兄长报仇。

事后他主动去县衙自首,被发配孟州,结识施恩,醉打蒋门神,怒杀张都监全家,亦辗转投二龙山安身。宋江至清风寨寨主花荣处盘桓,因故被人陷害,发配江州,一日酒醉偶题“反诗”,又被判处死刑,得梁山弟兄劫法场救出,宋执意要回家探父,又迭遭危险,终于上了梁山。

随后,经过三打祝家庄,出兵救柴进,梁山声势甚大。接着又连续打退高太尉三路进剿,桃花山、二龙山和梁山三山会合,同归水泊。而后,晁盖不幸中箭身亡,卢俊义经历诸多曲折也上了梁山,义军大破曾头市,又打退了朝廷几次进攻,其中好些统兵将领亦参加梁山聚义。

最后,总共拥有一百零八个头领,排定了“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的座次。面对梁山义军越战越勇的形势,朝廷改变策略,派人安抚。

于是,在宋江等人妥协思想的指导下,梁山全体接受招安,改编为赵宋王朝的军队。统治者还采用“借刀杀人”的策略,命令梁山好汉前去征辽,几经征战,始得凯旋;接着又奉命至江南征讨方腊。

结果,方腊被打败了,义军也伤亡惨重,弄得一百零八条好汉死的死、残的残、溜的溜、隐的隐,稀稀落落,只剩下了二十七个人。

然而,就是这些幸存者也未能逃脱接踵而至的厄运。统治者眼见梁山义军势孤力单,便在封官赏爵后不久,对宋江等人下了毒手:宋江,卢俊义被分别用药酒、水银毒死,李逵又被宋江临死时拉去陪葬,吴用、花荣也在蓼儿洼自缢身亡……

一场轰轰烈烈的农民起义,就这样被扼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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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读后感

全文共 8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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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海底两万里》,我怀着好奇心,和书中的主人公探险者博物学家阿龙纳斯一起乘坐着鹦鹉螺号潜水艇开始了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之旅。《海底两万里》这是作者凡尔纳的一篇巨著。讲述的是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教授在深海旅行的故事。故事的起因是发生在1866年的一件闹得满城风雨的怪事。当时不少航行船只都在海上发现了一个大“海怪”,并有船只遭到了他的袭击。在公众的呼吁下,美国派遣了一艘战舰对“海怪”进行追逐。阿龙纳斯教授接受了邀请,参加了这次追逐行动,结果,追逐“海怪”的战舰反被“海怪”追逐,并遭到’海怪”的猛烈袭击。阿龙纳斯教授和他的两位同伴不幸落水,被“海怪”所救,此后便跟随“海怪”周游四海,在海底航行了两万里,探索海底秘密,经历了种种艰辛和风险,最后,他们因不堪海底世界过于沉闷的生活,设法逃走,返回了陆地。

鹦鹉螺号虽然是他虚构出来的一辆潜水艇,但文章中的植物,动物,却又能带给人那么真实的感受。带着我们一起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和北冰洋,让我们见识了许多罕见海底动植物,还有海底洞穴、暗道和遗址等等。从文章的字里行间中,我们都能真真实实的感受到凡尔纳丰富的想象力。在潜艇未发明之前想象出潜艇的构造,电灯未问世前预料到未来生活,充分把科学与故事情节相结合,创造出一个充满奥秘的深海世界。

没有梦想,没有理想,是不行的。但梦想也不代表着空想,需要实际行动来实现。没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不怕失败,只怕没有承受失败的能力。只有梦想,加上行动,才会有进步,才会成功。但在引人入胜的故事中,还同时告诫人们在看到科学技术造福人类的同时,防止被坏人利用、危害人类自身;提出要爱护海豹、鲸等海洋生物,谴责滥杀滥捕的观念。这些至今仍然是热门的环保话题,早已在两百年前就有先知者呼吁,可见留下有关人类正义更深层次的思考,才是此书让读者感受丰富多采的历险和涉取传神知识后,启发我们以心灵更大的收获——环保已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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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对小说着了迷优秀作文

全文共 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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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可能对足球,篮球,电脑,等等着了迷。但最近,我却对小说着了迷。

可能以前因为年龄小的缘故,我总是对一些故事书,短篇文学感兴趣。但自从我到书店里买了《幻城》这一本书以后,从此,我就对小说着了迷。

以前,我只知道小说都是一本本厚厚的书,里面的文字多得数不清。我一点也不敢兴趣。只喜欢看一些字少画多的漫画。可自从同学们都说小说好看以后,我也去买了一本>--一种长篇小说来看。一开始,故事的情节就象连环锁一样,紧紧的扣在一起的。从不会说看了一节又断开一节的。我越看越入迷。它一直把故事连着写,使我睡觉时都舍不得放不下书来。实在到了要睡的时候,放下书后,我就会幻想着接下来的情节会是怎样怎样,会不会出乎我的意料呢?我一直幻想着,直到入睡。有时就连做梦也会想着呢!想起自己以前对小说的评价,那真是大错特错了。自从看了小说后,我对小说的重新评价是:精彩极了!故事的情节一个扣着一个,越看越使人入迷,越看越吸引人。而到我看了小说后我才发现,看一些故事书,字少画多的书是那么的乏味。而且我也知道看小说的好处了。看小说可以教你怎样写作文,还可以教你怎样写不离题怎样把作文写得像连环锁那样,内容不会断开一节一节的。

现在,我看了不少小说了,如中国的名着>,和不少外国名着了。看了那么多的小说,我的作文水平也渐渐提高了。

啊!小说!我对你越来越着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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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内容简介

全文共 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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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身望族、拥有皇家血脉的上阳郡主王儇(阿妩),原本拥有世上最令人艳羡的一切——美貌、尊贵、才情与青梅竹马的恋人;然而生逢乱世,不可回避的宿命将她推上风口浪尖。萧綦,出身寒微,从行伍而起,一步步凭军功踏上高位,成为权倾天下的豫章王。迎娶王儇本是一场权力的交易。却不料,一场迟来的邂逅,改变了两个人的命运。从此铁血生涯里,有了生死契阔的相约,有了并肩同行的坚定。

外戚与皇族之争引发宫变,南方皇族起兵反叛。返京途中身陷晖州的王儇智计夺城,赢得了政治生涯的第一场胜利,从此和萧綦并肩踏上帝王霸业的漫长征途,旌麾南指,马踏天阙。

然而以王儇家族为首的士族外戚,与寒族武人势力注定了你死我活的对立。夫族与家族、爱情与亲情、昔日与今朝,逼迫王儇做出一次次残酷的抉择。

昔日皇家女儿,以征服者的身份重返宫廷,真正站在了权力的颠峰。等待她的是繁华落尽、满目凄凉;是风云诡谲、危机四伏;是已经铺展在脚下的开国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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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爱的教育》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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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爱的人间,我在爱的人间成长……”每当唱起这首歌,我眼前便会出现一部书,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的《爱的教育》,通过一个小学生日记的形式,讲述了许多小故事,从中,使人感受人类是多么需要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呀!而这种关心、理解,都离不开一个是核心的东西——爱!因为有爱,我将这本书看了一遍又一遍,每一次都给我的心灵带来新的震撼!

在《爱的教育》中,我最喜欢看的、最难忘的是《医院天使》了。这个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叫齐启禄的小男孩,由于他的爸爸到英国去做工,前几天刚回意大利,可是在下船后,突然生病了,因此住院了,在医院里,他写信他的妻子,妻子收到信后,也想去看望她的丈夫,可是她的一个儿子生病了,还要扶养一个小女孩,她只好让齐启禄去,可是到了医院,他却忙照顾别的陌生人,在这位病人幸福地去世之后,他这才回到了亲爱的爸爸身边。这个故事铭刻在我的头脑里,再也忘不了。它让我想起了我的爸爸。爸爸独自一人在外工作,妈妈留在家中专心陪伴教育我,每当他生病、难过的时候,便会从远方打来电话,而我就会安慰他,让他重新变得快乐起来,我和齐启禄生活的时代不同,环境不同,但我们身上都有着相同的一个字,那就是“爱”。

该爱的还有很多很多,我们不仅要学会爱自己,爱家人,爱朋友,更要学会爱集体,爱社会,大爱无限。让爱走进我们的心灵。我相信只要拥有一颗爱之心,世界将会更加绚烂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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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说鉴赏:大漠宿愿

全文共 23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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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域,大漠

寒风,细沙。

狼群,怒吼。

漫天的黄沙宛如零星杂碎的回忆,即使不去拾起,也不过散落满地,可再想回忆,面对这一望无垠的大漠,却不知是哪一抹悲伤的美丽。

我,西域大漠中无忧无虑的小女子,我不向往皇城,亦不向往九阙深宫的尔虞我诈,机关算尽,回想起娘亲的遭遇,我想,我永远也不要留在那深宫中心墙深锁!我只喜欢和狼兄驰骋沙漠,与它迎月怒吼,这样欢喜的日子,过了十六年……

夜,沉寂了呼啸的风声,显得格外安静。

篝火旁,火星四溅。

狼兄慵懒地赖在我的大腿上,锐利的眼睛眯成一条缝,它酣睡了,而我,却无法入睡,撑着下巴发呆,无力地思索着,渐渐地,仿佛一曲歌谣萦绕在耳旁,宛如阳春白雪,天籁之音,真是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啊!不知何时,睡去了……晨曦。我起了个大早,狼兄正乖乖地犬坐在身旁,那双圆溜溜的小眼睛眨巴眨巴地望着我,弄的我有些“害羞”,毕竟狼兄是这大漠中最年轻且最帅气的新一代狼王!火红的烈日徐徐升起,一抹抹赤光将天空涂抹的格外出彩,好像鲜血,火红地快要溢出来,不禁让我想起九年前西域的匈奴大屠杀,尸首遍地,一片狼藉,我的爹爹也因在这场浩劫,永远的留在天国,他说,他对不住我娘亲,知道她沉睡,也没有给她一个名分……这一桩桩,一件件的事情接踵而来,令我不知所措。狼兄见我触景生情,起身乖巧地舔舔我的脸蛋,蜷缩在我怀中,眼看日子一天天过去,狼兄快到我的腰间了。

回忆起当年那场屠杀,幼小的狼兄背着我,踉跄地逃到狼群中,它为了我的安危,也曾经与狼群残杀过,搏斗过,虽然每次都是胜利收尾,却次次伤痕累累。忽然,“嗖——”一声一支涂满毒液的木箭从我身旁迅疾地飞过。还没来得及眨眼,另一支箭又从我身后滑过。以我多年从战的经验来看,是剧毒,进入人体后很容易引起发炎,伤口感染坏死甚至破伤风等并发症。伤者大部分是死于伤口感染。我从袖口中迅速抽出长鞭,卷住迎面而来的几支毒箭,狼兄会意得跑到我跟前,愤怒地吼叫着。果然不出我所料,不一会儿,清脆有力的马蹄声隐隐传来,隐约看到了几名沙盗,这种区区小事,简直就是手到擒来,我拿着鞭子冲上前去,一鞭卷住马蹄,用力一抽,两匹马,一下子失去重心,倒了下来,沙盗见此情景,跳下马,从身后抽出大刀,发了疯似的乱抽,我连忙抽出自制的毒液飞镖,精准地朝他们心脏的位置飞去,“嗖”、“嗖——”,沙盗们逐个倒下好啊,我拍掌叫好,各个击破,狼兄也迅速回到我身边,我抚摸着他的毛茸茸的头,我把鞭子立马收回袖中。

正当我们以为战争胜利之时,老天再次捉弄了我们,忽然,后面的小沙丘中冲来一群沙盗,个个样子凶神恶煞,,只见沙盗头儿从背后抽出大刀,发了疯似的往狼兄的方向砍来,像是饿了几十年的饿狼,狼兄见状,向我使了个眼色,往我的反方向奔去,它要保全我的性命,它明知道我们再无战斗力了,却依然往鬼门关的方向冲去。突然,,我停止了战斗的思绪,它再如何,也不会是几十个沙盗的对手啊!狼兄见我停了下来,往我的方向怒吼了几声,我顿时醒悟了过来,含着泪水,往营地的方向跑去,当我再次回头的时候,只是一望无际的大漠,只有沙漠在不停地嘲笑我,讽刺我,可我已经精疲力竭了,眼见前方便是营地,我管不了三七二十一,用尽最后的力气,跑回了营地。眼前一片模糊,几点零星的篝火在我眼前划过,若隐若现,我开始怀疑自己是否到达了营地,耳旁不停地回响着狼兄的吼声,我无力地前行着,不知前方究竟是否该走下去,狼兄的安危令我彻底绝望,最后,到达营地最后的十米前,我倒下了,像是到达了一个无忧无虑的仙境,和狼兄驰骋大漠……

不知不觉,我醒了。睁开惺忪的睡眼,我在一张简陋的床上,我想不通自己为什么会在这儿,这时,一位将军端着一碗热汤走了过来,我忙问:“将军,我这是怎么了?”将军笑了笑说:“你昨天累到在营地前,要不是将士看到了你,你恐怕已经被狼群叼去做午餐了!!”“谢谢。”“这没什么,不过……”“不过什么?”“狼兄它……”我眉头紧锁,急忙问道:“狼兄怎么了?你快说啊!!”“昨晚,一位将士说他看到一头与狼兄相仿的狼被几个沙盗逼得跳下悬崖。”“不可能,这不可能的,你们一定看错了!!”“玉儿,算了吧,可能狼兄……”“别说了!!!”我匆匆跳下床,赤着脚丫奔跑在大漠中,我跑到了那位将士所说的悬崖,这悬崖这么低,怎么可能会摔死?莫非狼兄没死?一丝希冀有重回我的心头,我盘腿坐在悬崖前,我要等到狼兄回来,我一定要等到你!!

日薄西山,红霞将这个天空染红得快要滴血,像是我的心在滴血,伤得太深,太深,狼兄是我心中无法弥补的部分,它在我心中的位置甚至比我的生命还要宝贵,狼兄,你还在吗?你究竟在哪里?月朗星稀,明月挂在高空中,点亮了整个苍穹,我饿了,但是失去狼兄的痛楚使我彻底忘却了所有的问题,我站了起来,四处走了走,这一望无垠的大漠,就像无底洞一样将势单力薄的我吞噬,我找不到方向……我拿起了玉笛吹着,尽管吹得不怎么样,也算自娱自乐吧,狼兄最识得我这笛声了,你会回来吗?正当我想要回营地吃些东西时,突然,远方的陡崖上闪过一道黑影,接着,一声熟悉的吼叫再次萦绕在我的耳旁,会是狼兄吗?我激动万分,朝那个方向叫了几声:“狼兄,是你吗?你在哪里?”不一会了,只见三头狼朝我这儿飞奔过来,五十米,二十米,是狼兄,和它的妻儿,我高兴得说不出话来,立马狂奔过去,狼兄一个劲地扑到我身上,太久了,我们分别太久了,那种日子可算上是度日如年了!!我检查了狼兄的身子,并无大碍,只是腿上有一道刀痕,应该是沙盗搏击时留下的,已经恢复得差不过了。我已经无力前行,眼前一暗,只隐隐听见狼兄的吼叫声……

往后,我和狼兄又回到大漠中逍遥去了,胡杨林的叶子落了一次又一次,这不是梦,这是真的。狼兄,我只愿看到你的好,我只愿与你共度三生烟火,你是我生命中最美的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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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内容简介

全文共 3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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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宫如懿传》讲述乾隆即位,甄嬛成为皇太后,乾隆后宫嫔妃青樱(如懿)、高唏月以及富察氏皇后之间的明争暗斗。如懿是《甄嬛传》中被甄嬛斗垮的皇后的侄女,也就是《还珠格格》里戴春荣扮演的那个恶毒跋扈最终被废的皇后。第二部中,五阿哥永琪呱呱落地,他娘海兰为了生下他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宫女魏嬿婉和《还珠格格》里温柔可亲的令妃天壤之别,逐渐表现出野心勃勃的一面,但此书不是欢快的《还珠格格》,紫薇和小燕子都不会出现,流潋紫关注的,还是后宫女人的故事,还是她们生命不息斗争不止的悲剧命运。如懿不同于甄嬛“打怪升级”式的人生,机关算尽,仍难逃被废后的命运,流潋紫想借她表达这样的主题:“人人皆棋子,深宫之中无幸福。”把宫斗小说当成职场宝典看的读者要检讨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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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简爱》小说800字读后感

全文共 8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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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讲叙了一个名叫简爱的女孩的故事,她没有爹也没不娘,过着贫苦的生活。可她坚信:虽然我不能够选取财富,但我能够选取人生!她努力的学习工作,努力地生活最终拥有独立的财产和心爱的人。一幕幕的情节都催人泪下,使人更加坚强。我开始懂得了人生的真谛。我试着勇敢坚强地生活,尽管很辛苦很忙碌,也有时很拼命,却充实完美。

简爱的朋友海伦因传染病而将要死去,简爱毫不畏惧地陪她度过了人生最后的一个晚上,她们率真的话语,生离死别的友谊深深地打动了我,是啊,简爱从小被寄养在狠心的里德夫人家,里德夫人由于嫉妒便虐待她,周围的人也欺负他,她只有海伦,她们一齐走过了风风雨雨,在共同的志趣下生活,可上天却又那么残忍地夺走了海伦……久经磨难的简爱最终回到了罗切斯特先生身边,可他却又瞎又节肢。简爱用她会说话的眼睛默默地看着罗切斯特。也就在那一刻,罗切斯特感到了简爱――他的小仙女回来了,他们紧握着手讲着身边发生的事情,发誓永远不分离。我被深深地感动着,我明白了越是围难越让真的喜欢的人更刻骨铭心!两年前,生活无情地选取了我。我不能上大学了,而对着残忍的现实我让步了。爸妈没潜力支付我那么昂贵的学费,我只能注定被选取。最后,我选取了师范,在那里我度过了自我最孤独最难忘的一段日子,《简爱》弥补了我空虚无味的生活,我觉得我已拥有了简爱,拥有了她,虽然我不能够选取财富,但我能够选取乐观的生活态度。

我试着振作起来,试着勇敢努力地生活在。在学习上,我尽自我最大的努力去学好,也用心地参加学校的其他活动,这一路上,有鲜花有掌声也有泪水,我的学习很快赶上来了,在学校的征文大赛、冬季越野赛、运动会中我都多次获奖。我重新找回了自我。原先每个人都是在夹逢中求生存,在逆境中求发展的。人生需要挫折的挑战,那才是完美亮丽的人生!人生是多变的,也许它犹如瞬间吹过的风却给了人们从未有过的爽快。也许它如挂在天空的彩虹,却创造了世界上最美的奇迹!

怀抱着《简爱》它给我的不止是这些。我深深地明白:我就应坚强地活着,努力地活着。虽然天空没有我的足迹,但是我飞过!虽然我不能够选取财富,但我能够选取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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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小说《骆驼祥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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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祥子》是作家老舍的一篇代表作,讲述了一个平凡朴实、热心善良的一个社会底层的小车夫,遭受了一次次的打击,最终堕落的故事。通过了描写祥子以及他周围的人物,把当时的黑暗社会的丑陋一面展现给我们读者,写得十分不错。

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经常为祥子感到可怜,又觉得他十分的可悲、可叹,同时,我又异常的敬佩他。为什么?因为他顽强不屈,如果我们将心比心,设身处地的想一想,在经历了三起三落、大喜大悲之后,试问我们自己,有谁能够依然顽强,像祥子那样坚持到现在?我们不能!可祥子却能!所以我们要向他学习,学习他的顽强不屈,学习他的乐观向上,学习他的不轻言放弃!在敬佩祥子的同时,我还十分的愤怒,为祥子愤怒,我憎恨那些军阀、特务、车厂主们,通过这本书,我能够清晰的看到他们那肮脏的灵魂与那副丑陋的嘴脸,他们只知道欺压弱小,他们所织成的统治之网,不正是是祥子堕落的元凶吗?

同学们,快去读这本书吧,相信你会从中学到很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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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爵迹小说内容简介

全文共 20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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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迹》即《临界.爵迹》、《爵迹.风津道》系列的省称。中国80后小说家郭敬明的出道十周年纪念作品,之前连载于作者本人主编的杂志《最小说》上。截止至北京时间2012年6月12日,郭敬明《临界爵迹I》《临界爵迹II》已出版,《爵迹·风津道》上下已经结束12回连载。

第一部 临界爵迹(上)

奥汀大陆分为四个国家,每个国家中都生活着一群以魂力守卫国家的魂术师,而这群人中最杰出的的七位叫做王爵。故事开始于水源亚斯蓝帝国,从小生活在客栈做小二的麒零在一次魂术师的战斗中下意识的收服了传说中的魂兽苍雪之牙。而闻讯而来的银尘发现了他即将被魂兽吞噬救下了他,并根据白银祭司的命令将他收为使徒。在他的帮助下,麒零前往魂冢寻找魂器,无奈麒零没有按照银尘的安排安安分分的待着,和天束幽花、鬼山莲泉一起走进了魂冢。在魂冢的冒险之后,他被银尘骂了一顿。而此刻亚斯蓝帝国另一边的蓄谋已久阴谋开始渐露眉目。[1]

第一部 临界爵迹(下)

五度王爵鬼山兄妹因为获知统治者白银祭司们的秘密。被白银祭司们下令追杀,他们为求自保只得循着秘密去寻找失踪已久的前任一度王爵吉尔伽美什。几乎所有王爵在西流尔岛相遇,鬼山缝魂为救妹妹被王爵们绞杀,鬼山莲泉将吉尔伽美什还活着的秘密告诉了银尘,于是在银尘的帮助下逃走两人一起结伴去解救吉尔伽美什,仓促之际,银尘丢下了麒零。在经历了各种难关后,银尘牺牲了自己将吉尔伽美什救出,而莲泉被白银祭司抓走。另一方面,白银祭司获晓冰帝出走风源因德帝国。为了寻找冰帝,他们命令王爵们前往风源。

内容简介

奥汀大陆——被分为东南西北四个国家的:西方的水源亚斯蓝帝国,东方的火源弗里艾尔帝国,北方的风源因德帝国和南方面积最大也最神秘的地源埃尔斯帝国。每个国家的属性都不同,水、土、火、风循环相克。水克火、火克土、土克风、风克水。

所以,不同国家的魂术师,如果在魂力级别不相上下的情况下,他们各自的属性,就决定了对阵时的强弱。西之亚斯蓝帝国——国土面积:148,790平方英里人民生产方式:耕种,捕猎,捕鱼,纺织,零售等。

民族分布:未知国家性质:水属性国家首都:帝都格兰尔特城市:福泽镇 雷恩 褐合镇阿切特拉市 约瑟芬塔城 古磨镇等王族的情况:【冰帝】艾欧斯为最高统治者。王廷的权利构成:冰帝艾欧斯率领八位内阁大臣共同领导国家平民。八位内阁大臣建立八大家族,分别位于国家的东、南、西、北以及东南、东北、西南、西北。

八大家族分别掌管国家八大产业,如农业、轻工业、重工业、通讯业、煤矿业等。势力对等,互不侵犯。魂术世界的统治:三位白银祭司为首,七位王爵,九位使徒。其中一度王爵有三位使徒,其他王爵各一位。白银祭司可下达红讯、绿讯和白讯,用以任免、罢免、降职以及杀戮王爵和使徒,最基本的绿讯是指国内所有的魂术师都可以知晓的讯息;带有杀戮色彩的讯息叫做红讯;所有讯息里级别最高的一种,只限在王爵和使徒中传达,叫做白讯。讯的传递由四度王爵特蕾娅负责。关键词释义:魂力——类似于武侠小说中的内力,不谈天赋拥有魂力越多的人能力越强。王爵——站在整个魂术世界最巅峰的七个人被称作是王爵,四个国家每个国家都有七个王爵。

一度王爵——一度王爵除了拥有称霸天下的灵魂回路之外,他还有一个和其他王爵的不同之处--拥有三个使徒,每个使徒都继承了他那种具有压倒性的,凌驾于一切生灵之上的灵魂回路和他至今未被别人知道的天赋。天赋——王爵和使徒因为灵魂回路的独特刻纹而带有的不同的能力。

一般来说,王爵和自己使徒所拥有的天赋一致,但是这条原则不适用于侵蚀者。使徒——王爵的继承者,拥有和王爵同样形状和位置的爵印,和王爵一样按照魂力有所区别,分为第一到第七使徒。每一个王爵只拥有一个使徒。一度王爵拥有三个使徒,分别以天使名字命名的。魂兽——拥有极高魂力(也有比较小的)的生物,有不同形态的存在,可以作为魂术者的武器。爵印——所有的魂术师身上,都会有一个印记,这个印记根据每个人使用的魂术不同,会出现在身体不同的位置上,也会有不同的形状。而其中王爵和他的使徒身上的这个印记,被称为爵印。预言之源——白银祭祀的居住地,藏有从旷古一直延续至今的关于魂力的秘密。白银祭司——每个国家都有三个白银祭司,一共十二个白银祭司。他们直接授予王爵命令。魂器——和王爵有着紧密关系的武器。平时寄居在王爵的身体里,战斗时从身体里取出。魂冢——所有强力魂器产生的地方。棋子——被施以了魂力的一种传送之阵,通过凝固在物体上的封印,打通连接两个地方的时空。水源王爵只有漆拉可以制造棋子。黄金魂雾——黄金魂雾是魂力的实体化。黄金魂雾是由黄金瞳孔发出来的。天格——亚斯蓝帝国的信息机构,由四度王爵特蕾娅负责。阵——王爵和使徒身体里灵魂回路的一种外在表现形式。黑暗状态——指主人直接将魂兽释放在身体内部,和魂兽合体的邪恶魂术,使用时力量获得极大的飞跃,但极度危险,往往无法控制自己的思想。侵蚀者——从出生就在身体里被种植了各种灵魂回路的试验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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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内容简介

全文共 6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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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曾经是天之骄女,骄横、臭美、美丽、张扬,却因为一场连环大案,被杀手集团带走,从此失去姓名,失去身份,也失去记忆。

她被藏于城市最普通的角落中,过着大大咧咧的生活。而他为了寻她,踏遍千山万水,从曾经张扬跋扈的京城公子哥,变成冷酷沉静的刑警。

命运让他们再次相逢。他说:“我在寻找我的未婚妻,不知姓名,不知长相,不知死活。”而她依稀只记得梦中那个挺拔冷峻的身影,却辨不清眼前的人,是否就是情根深种的他。一桩桩大案,在他们面前发生。他的传统刑侦,她的犯罪心理,互不相让,却又互为助力,就像是上辈子已经注定,天衣无缝。而他们一点点挣扎,一次次靠近……

半生残失,如鲠在喉。当他们的记忆苏醒,当他们终于相认、相聚,命运的齿轮也再次转动。前方是幸福,还是深渊?

情节上, 案情比以往两本都复杂,由个人作案升级到了团伙作案,伏笔埋得更深,人物塑造精彩,配角各具特色。即便是杀人如麻的反派也有让人动容的部分和探究的欲望。破案时传统刑侦和犯罪心理相得益彰。我猜大BOSS几乎把除了男女主之外的所有人怀疑了个遍,悬念丛生,情节跌宕。感情上,男主即便失忆也对女主放不下,守着心中影子苦苦寻找。再次对女主动情后,腹黑本质暴露无遗,女主也不扭捏,两人在一起后颇为甜蜜。在对上记忆片段男主认出对方是多年前爱人的时候,真让我看得有点想哭。多年心结,求而不得,黯然自苦。以为遇到女主是重新获得阳关温暖,没想到是曾经的骄阳。你还是你,不管过去多久,不管记得多少,我只会爱上你,唯一的你,从来不是别人。反派大BOSS对女帮助的情也让人心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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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红楼梦经典小说读后感模板

全文共 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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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两个月的时间里,我读了一本让人记忆犹深的红楼梦,他是清代文学家——曹雪芹的代表作品。

这个本书主要讲的是:在清朝康熙年间有一个贾府,里面有一个贾宝玉、薛宝钗和林黛玉,他们三个人发生的故事。

读了红楼梦后,我对贾宝玉这个人物极其不喜欢,主要原因有两点:其一,他明明是个大男人,骨子里却像女人一样柔弱,遇上一点儿悲痛事,就立刻哭了起来,有时候还哭得厉害,眼泪如破堤的洪水一样"哗哗哗"地往下流;其二,贾宝玉不喜欢读仕途经济的书,说这些事情俗气,那他整天和女人混在一齐,想的、做的、写的都是女孩的事,难道这就不俗了吗?我认为,男儿志在四方,应当出去打天下,不应当老呆在家里吃吃玩玩,和女孩子在一齐取乐,这有失男性的尊严。

可是话又说回来,根据任何事物都要一分为二的原则,我觉得贾宝玉还是有不少优点的。首先他为人处事十分和善,他作为皇亲国戚又是贾府最得宠的少爷,他没有架子,经常和丫头和下人混在一齐,同情他们,即使他们做错了事情,也只是轻描淡写地说几句,从不会责骂他们,这说明他有人与人之前平等的思想观念。其次,贾定玉是一个性情中人,当紫鹃开玩笑告诉他林黛玉明年要回老家去时,他立刻就发呆生病了,这说明贾宝玉同情很专一。

可是,我还是想说说这个林黛玉,她可爱哭了,跟贾宝玉一样,每次都因为一点小事就哭鼻子,真是爱哭鬼。可是他也有好处,他琴棋书画样样样样都精通。却在贾宝玉成亲的夜晚,凄凉地死去。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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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内容简介

全文共 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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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丽莎白·班纳特(凯拉·奈特丽 饰)出身于小地主家庭,有四个姐妹,母亲班纳特太太整天操心着为女儿物色称心如意的丈夫。新来的邻居宾格来先生和他的朋友达西(马修·麦克菲迪恩 饰)打破了她们一家人单调的乡村生活。宾格来和伊丽莎白的姐姐简·班纳特互生情愫;达西对善良聪明的伊丽莎白产生了好感,而伊丽莎白却对达西不可一世的傲慢心存偏见,不接受他的感情。然而,世事难料,宾格来和简·班纳特因为误会,关系危在旦夕;达西的种种作为,展示了性格中和伊丽莎白相同的善良一面,逐渐赢得了伊丽莎白的好感。两对有情人能否终成眷属?班纳特姐妹们能否得到自己想要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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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科幻类小说《三体》读后感

全文共 4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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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妈妈送给我一些书籍,其中有一套书让我爱不释手,它就是刘慈欣的《三体》,分上中下,一共三本。

这本书是科幻小说,主要讲述了地球人和三体世界之间发生的一系列事情,地球和三体世界如何从敌到友,从友到敌的变化。之所以会产生这种变化是因为两者的沟通存在问题,双方都琢磨不清对方下一步会干什么,往往是神经更为紧张的一方先发动攻势,然后引起大面积的冲突,接着导致全面的战争,最后一方因此而灭亡。

刚开始看这本书时,我也看不太懂,主要因为书里包含了太多的物理知识。碰巧我的表舅从美国回来,他是物理学博士,他也看过这本书,帮我解释了一些物理问题。再看这本书时,我就轻松了一些。看着看着,我渐渐地入了迷,书中最令我着迷的就是光速飞船了,它竟然可以光的速度飞行于太空,光速是目前世界上已知的最快的速度,每秒钟的飞行距离是三十万公里,相当于绕地球七圈半,或者一秒钟可在上海与北京之间走一百五十个来回,这实在是太酷了,我希望我有机会亲眼看到光速飞船。

刘慈欣的这部书是他个人的一个力作,作者想象力丰富,逻辑严密,推动了中国科幻小说的进步。我衷心向大家推荐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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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写给妈妈的一封信元旦内容

全文共 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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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妈妈

您好!

尽管我们天天见面,但我还是想通过这封表达我对您的孝心,表达我一直埋藏在心里对您的感激之情。

您的工作十分忙碌,有时需要加班到很晚才能回家,但您一直坚持接送我上学、放学,每天检查我的学习情况,在生活上无微不至地照顾我。我真想对您说一声“谢谢您,妈妈!”

元旦前夕,晚上七八点钟,我还没看见您回家,我心急如焚,心想:您怎么还没回家?快九点时,我给您打电话才知道您还在工作。直到凌晨,我在迷迷糊糊中,才听到您疲惫的脚步声。您为了让我生活得更好,日夜操劳,节假日还要加班,我真想对您说:“妈妈,您辛苦了!“

去年,我参加军训,教官让我们读感恩用语。读完感恩用语,我觉得自己平时对您表达感激真是微乎其微、少之又少。我的心头充满了对家的思念,我想回到家里以您说出感恩的话,惭愧和思念的眼泪流了下来,我真想对您说:”妈妈,我爱您!“

但我知道仅有这些感恩用语是不够的,我还要认真学习,不让您为我的学习操心;在课余时间多做家务事,做您的小帮手;外出时,给您留言,让您放心;您下班回家后,给您端茶捶背……您对我的恩情重如泰山,我要尽自己最大的力量回报您!

祝您

天天开心!

您的女儿:v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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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狐妖小说类作文

全文共 6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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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啊!娘,娘!尾巴怎么又变出来了!啊呀!这样会迟到先生会骂的!”小男孩无奈地抓着从屁股后面露出的毛茸茸的白色狐狸尾巴望着眼前的倾城女子

女子看上去也有些着急,今天是他去私塾第……不知道多少次迟到了,再这样挨手板怕是免不了了···

“来,君儿,吸气,心中默念娘教你的口诀……1,2,3,哎,好嘞!快去吧!小心点路上!”女子望着匆匆远去的小身影不禁擦了擦汗

“哦,对了娘!”小男孩突然停到远处转身望向她

“怎么了?”女子问道

“今天爹真的会来吗?你说的他今天会来,以后永远都会和我在一起了!”男孩问着

女子微微笑着点点头

“是啊,你回来就可以见到他了,快去吧!”

男孩十分开心地点着头,一蹦一跳地就跑开了

女子站在院前目送着男孩离开,一个白色的身影从一边的草丛里窜了出来

“娘子!”那是一只雪白色皮毛的狐狸,一对金色的眸子满含笑意地望着她

“你终于来了”女子望着狐狸笑道,狐狸点点头,摇身一变变成了一位身着白衣的银发美男子

“妖界的

“只要能让你摆脱天庭的束缚,我怎样都不后悔,而且你不是也给我生了个宝贝儿子吗~”男子笑的温柔,突然想起什么继续说道

“对了,我刚刚看到他尾巴友露出来了,对于这件事……你怎么对他解释的?你对他说了他是狐妖?”

“我说的是……他爹是狐妖”女子支支吾吾道

“啊?那你怎么说的你自己?你不是也吃了化妖丹?”

女子轻咳两声笑道

“我对他说,他娘是瑶池的仙子被他爹抢来的”

男子一愣,突然坏笑两声

“好啊。。这件事我们床上再聊”说着便将女子横抱起关上了门

……

等你百世不嫌久,只为永生长厮守。

[狐妖小说类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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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梦回大唐作文800字

全文共 8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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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可以选择,有人会选择原始社会,也有人希冀奴隶社会;有人愿一睹三国割据的局面,也有人只愿明的稳妥社会局势;有人愿讨秦伐纣,也有人只愿安于平淡的汉宋;有人愿在元的辽阔疆域上驰骋,也有人宁为清政府的割地条款愤愤不平……

我只愿在诗与酒的盛唐,领略李氏江山的风采,终我一生!

若生为唐人,我就可以了解当时太宗助父夺取江山的雄才大略,了解“贞观之治”下人民生活得安逸和官吏的清廉及开明的民族政策。种种这般,让太宗成为了历史长河中人民心中明君的典范!但却让人们忘不了的是,若不是玄武门的杀兄弑弟,又岂能换来太宗的功成名就,任他是一代明君,也摆脱不了“一将功成万骨枯”的血咒。

还有那历史的唯一,一介女流的她从一个小小的才人走到中国第一个女皇帝的位置,哪怕西汉有吕后,清末有慈禧,但只有她的女皇名号——武则天,才是真正的实至名归,空前绝后。因为她,才有了武举和殿试,才有了“武状元”这个词的横空出世;因为她,人民安居乐业,评论其“大有贞观遗风”……但也许是她功过参半,又也许是褒贬不一,逝世后,其子中宗没有在母亲的墓碑上留下任何字,这便是“无字碑”,一切功过任世人评论去吧!恰恰也是因为这样,在历史的长河里,她的传说经久不衰!

唐朝让人记住的不仅仅是李氏的风采,还有它的诗词。因为,我不爱或婉约或豪放的宋词,我不喜富含音律的元曲,我不迷明清冗长的小说,我只愿闲暇时一品唐诗的底蕴。

若生在唐朝,我想我将有幸见证玉环与玄宗的坚贞爱情,一闻君的霓裳羽衣,也会见识到李太白让贵妃研磨、力士脱靴的勇气;更不会错过杜甫“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对统治者深恶痛绝的诗篇!

若我在唐朝,便可与众少数民族人民和谐相处,有那文成公主和金城公主与唐和为一家,更能以世界第一的地位屹立于世,目睹世界各地使者纷纷来大唐朝拜取经的盛景了!

这便是我想回到的唐朝,如此美好而虚幻!无奈我活在当下,再多遐想也是过眼云烟。我会更加努力发奋学习,带着回大唐的想,打造属于我自己的鼎盛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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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初一小说作文:琴医帝妃

全文共 6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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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后,琴声可以透露出弹琴者的心境,是啊,怎不能让她欣喜?四级,她已经四级了!一年间,她硬生生的提升了两级,也意味着,她更有可能为父母报仇。

只是这一年真的不好熬,每天不是练级,就是做自己的事情,太快枯燥了。

现在可以出去了吧?在这里练级,凤语汐发现,这些黑影的实力会比自己高一些,自己的实力增长,他们的实力照样可以增长,而且越来越狡猾,让凤语汐不禁头疼。不过这也是练级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如果只吃药丸才升级,那在同级的情况下,必败无疑。

凤语汐松了一口气,睁开了眼,却发现自己的身体慢慢上升,那片森林慢慢缩小,自己不禁苦笑,这个师父,又没有经受她的同意,用念力传她出去呢!

的确,自己的力量太渺小了,小到她的师父动动意念,便能把她杀死。

凤语汐的拳不禁握了又握,这就是神级的力量,甚至可以控制人的一言一行!

出了这个幻境,便有三个身影在等着她。

“师父,金丝,青岚。”凤语汐笑着走了出来,一举一动都透露着不可言喻的气质,脸上的伪装早已除去,现在的自己,便是真正的自己。

好漂亮啊,金丝眼睛贼亮,一个转瞬间,便伏在了凤语汐怀里,亲昵地蹭了蹭凤语汐。

凤语汐也摸了摸金丝的头,她发现,这条懒蛇的力量也提高了许多,至少和她不相上下。要知道,这条蛇以懒着称,两千年活在这个世上,还是幼生期,原因无他,就是懒。现在也是成长期了。

青岚恨恨的看着某卖萌的小蛇,恨不得把它换下,自己上!

可是自己的体积貌似……

所以,他只能在一旁羡慕,嫉妒,外加恨了……

正在想一些乱七八糟的青岚,狠狠地瞪了金丝一眼,察觉到青岚那关切的目光,金丝颤了一颤,在凤语汐怀里窝的更紧了。现在的它没有实力,没有势力,打不过青岚……所以,只能拼命的卖萌……

刚刚它还想一出来就揍那老头,青岚不让,它也没有办法,自己不受青岚虐,已经够好了。

凤语汐抬手也摸了摸青岚,青岚的心理才平衡了几分。

“乖徒儿,进步很大嘛。”药老笑道。

“是啊,也有些帐要算了。”凤语汐也是笑眯眯的,虽说没有丝毫想责怪她的师父,但吓唬吓唬他也是不错的。其实她的心里又对药老肯定了几分,青岚的实力,比上金丝,可是高多了。

“……呵呵,乖徒儿,说什么呢?也不是外人了,干嘛那么见外呢?”药老干干的笑了笑,心里却恨不得马上逃跑。

对这个徒弟,他打不得,骂不得,但逃跑总行吧?

“说吧,没经我同意,把我踢到那连鸟都没有的地方,这帐怎么算?”凤语汐懒懒开口,一边往外走,这条通道,对于一个人来说,是很宽广,但对于两兽两人来说,还是很拥挤的。

凤语汐收起了两兽,把后背给了药老。

药老心也不觉温暖,这是对他的信任啊,才把后背给了他。

“语汐,我这也是为了锻炼你的反应能力,要知道,在一个时候,是没有人能提醒你是否有人在你背后。”药老沉声开口。

凤语汐的脚步顿了顿,又接着往外走去:“这理由似乎过得去,那还是算了吧。师父,师娘怎样了?”

药老跟在了后面,正有些怪异,一个师父,竟然跟在徒弟后面,这貌似太诡异了吧?可这条通道也不让他走到凤语汐前面,正纠结,听到凤语汐的声音,咧嘴笑了起来:“你师娘啊,我想那花也快要开了,只要完全成熟,就可以入药了。”

“现在还没有开吗?那花也真奇怪。”凤语汐在前面小声嘟囔,普通的花这时候早就开完了,或许枯萎的连个渣渣都不剩了,这花倒好,现在都不开。那就是说,自己还要喂血……

虽说这倒不致命,只是让她晕厥一会,但也不好受啊,谁愿意定时有一种晕厥的感觉?

“语汐,你也不要这样,那花都开了一半,大概再过上一年,就能全部开放了。那时,如果清絮知道你为她坚持了两年的供血,她一定很感激的。”药老似乎想到了那个场景,老脸皱得象菊花一般。

“师父,我倒不心疼自己的血,只是我很想知道,年轻的师娘一醒来看到满脸菊花的你,会是什么感觉,你可是一老头了,我想,那一定搞笑,我很期待呢。”凤语汐边走边摸着下巴,似乎在思考。

“……”药老愣了愣,接着也皱紧了眉,是耶,如果他的小清清醒来看到自己这个老头形象,那自己一定会后悔死的。

那怎么办呐?

想着想着,也没有在意前面凤语汐到底走向哪里,只是一味的跟着她走。

凤语汐来到了水晶室,她想看看这花到底是什么东西。

还是那么的凉,还是那么的舒畅,这个水晶室里,还是那么的漂亮!

只是冰棺上多了一个红色的影子。在这个淡雅的水晶室中,显得是多么突出,多么妖冶。

只是一个花骨朵,花瓣圆鼓鼓的,收拢在了一起,那血红的花瓣,像是吸满了血一般,也仿佛在沉睡。看着是那么单薄,没有叶子的衬托,只有一根细细的花枝,支撑着那红色的花骨朵,是那么的倔强,那么的傲世轻狂。虽是刺眼,但也不禁让人赞叹,叹这朵花的傲骨。

细细打量了这朵美丽绚烂的花,凤语汐又回到了久违的春云谷,一切并没有多少改变,一如既往的宁静平和。

药老也缓了过来,在一旁叽叽喳喳的谈着一些事情,最后,还是说了一句,要出谷历练,学习经验。凤语汐一直忍受着药老的呱噪,听到这,才发现,之前的一切都是废话,只有这一句对自己有用。

无奈的叹了口气,心里很想知道,师娘是如何忍受师父这般的无聊,废话连篇。

药老也未察觉,自从柳清絮沉睡后,自己的性格发生了这么大的改变,果然经历了生死,便想得开了很多。

几个月后,凤语汐再次明白了她师父所说的历练是什么了,原来传说中的历练就是这样的啊。只有第一次,是药老带着凤语汐出去的,那时她才知道,原来自己的师父在外界也是这么有名,那位外界称为“医仙”的,便是她的活宝师父了。这也能解释他的那位多奇珍异宝是从何而来,他哪是治病,分明是打劫,看谁顺眼,便免费治,看谁不顺眼,价钱翻倍。

她本以为自己会跟着药老继续收集经验,可没想到,第二天,他便把自己给甩了,嗯,甩得够彻底。

药老美曰其名地说,经验自己收集比较好,他在这只会阻碍凤语汐的成长。

然后,她便继续一把眼泪地易容成那个糟老头子,还特意改了自己的体型,以免被别人看出。替他给别人治病,还帮他赚名声,她容易么她?

而那个便宜师父,就一个人去逍遥了。

只留下她!不过时间倒记得挺准的,每五天,就让她贡献一次血。

唉!凤语汐摇了摇头。她每过几天,便会回到春云谷一趟,当然,也是易容的相貌,只是不再是那糟老头的形象,那模样,让她都恶寒……

除了去治病,才那般“世外高人”形象,其余时间,她还是易容成一个清秀女孩,这样才不会引人注意。

天气转凉了,已经是深秋,凤语汐走在那片枫叶林里,也不禁感叹这烂漫美丽的红叶,比花还要绚丽,活出了自己的价值。

枫叶如雪般飘落,划过那枝头,它们的价值,便是这最后一刻的美丽,如蝴蝶般起舞,那浪漫的舞姿,自由的散落,这,便是它们自己真正的价值,随意而又洒脱,描出属于它们的笑脸。

凤语汐心情在这渲染下,情不自禁好了起来,从乾坤袋中,拿出了那架看似朴素的玄水琴,为自己,也为这洒脱的枫叶林弹奏一曲。

今天,是她的生日。

原来在那个村庄,父母每次都会给自己过生日,那时她真的好幸福,好快乐。到了这个春云谷,药老也问过自己的生日,可她却没有告诉他,因为在春云谷两年,生日都是在折磨中度过的,她不想让药老感到愧疚,所以隐瞒了自己的生日,可没有人给她过生日的感觉真是太不好了,每次都是自己过,连自己都有些可怜自己了。

这次,或许又是自己一个人过吧。

凤语汐双手停止了,刚刚还叮咚悦耳琴声,戛然而止。她的心中也有些落寞,要说不在意是不可能的。这种感觉,又像回到了上一世。只是,上一世,都有几个人在默默为她祝福,她的师父……她的老板……

可现在,知道她生日的人死去,剩下的都是不知道的,而她也不想多说。

凤语汐摇了摇头,嘴角牵起,看起来像一抹微笑,却又满是苦涩,今天,是她的生日,她要为自己祝福。

闭上眼睛,倾听树叶为她一人起舞的声音,她知道,这个时候,一切美好是属于她自己。

生人的气息传来,很淡、很淡,似乎是一群人的来到,又似乎,不是人!

凤语汐皱了皱眉,难道连片刻的安宁都不可能给她么?只是,她很疑惑,为什么这群人的气息这么淡?绝非是普通人发出来的。因为普通人不会掩饰气息,而这气息是被掩饰过的!还透露着肃杀之气!

她刚想找个地方躲起来,避免这无妄之灾,一弄个不好,自己的命都会搭上。她看得出,这群人的修为,绝对比她高。

可时间不等人,一个转头,便是空气都有一丝的凝滞,接着,一个个人影飞速地向她掠来!

那群人,她看不出修为,但她知道,今天必有一场硬战要打,这些人给自己的感觉是,绝不会留一个活口!

一群大约二十多人的黑影团队急速冲来,身前,追着一个小男孩。

这些人全部都是一身黑色,满身杀气,但看似又只有抓这个男孩的想法,全力奔来!

一个男孩,在这黑色身影中是多么突出,身着月牙白的衣袍,只比凤语汐大上几岁,此刻一身狼狈,但还有力气向前奔去,竟然是和黑衣人不相上下的速度!

器宇不凡的小脸,俊逸不似凡人,这都让凤语汐要感叹。只是一切还是那么稚嫩,只是一个大约十几岁的男孩。

凤语汐注意到了,他的眼睛,是紧闭着的,在这种生死关头,还闭着眼,那么原因只有一个,他是个盲人。

凤语汐看着这个男孩,想到的竟不是再逃跑!这一刻,她似乎忘了,眼前那些黑衣人,是举手投足间就能把她杀死的人,她想到的是,想要了解关于他的信息。

男孩侧了侧耳,感觉到了前面有一个人,是个孩子,而且还呆在原地。他以为,这个女孩是被吓傻了。皱了皱眉,向前飞奔,焦急喊道:“还在等什么?快跑!”悦耳清冷的声音,似乎让人忘忧。他本该不能这么多事的,但祸是他引起的,他不希望有人因他受伤,而且,还是一个不满十岁的孩子。

一行人无声前行,这个悦耳的声音,让凤语汐回过神来。

“嗖!”从黑衣人当中,飞出一枚暗器,黑色的念力附带在这枚暗器中。快!准!狠!目标——凤语汐!

凤语汐才刚刚回神,突然飞来一枚暗器,让她不知所措,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完了,一切都完了。

这枚暗器,根本不是凤语汐现在的修为可以接住的,可以躲得过的。很简单,这群黑衣人,神级!镖上还闪着寒光。

在凤语汐认为自己就要完了,闭上双眼时,她不知道,一个身影竟以比那飞镖还快的速度挡在她的身前,那人念力颜色,金色!

修炼者都知道,念力颜色,只有彩虹七色,到达了神级,所有色系都会变成白色。还有一种邪恶力量是黑色的。但是迄今为止,就是没有出现过金色!

凤语汐恍惚中,是多么不甘心,她还没有给父母报仇,她还没有与亲人相认,她还没有遇到自己所爱的人,她还没有按照父母的意愿好好活下去……

一切,就这么完了……

她落入了一个温暖的怀中,那温暖,让她沉醉。

“嗯……”这一声闷哼把凤语汐惊醒,她忽然有些慌乱的看着眼前放大的脸,这张脸,都让凤语汐自叹不如。

男孩就这么软软地倒在凤语汐怀中,但他还是保持着一个动作,那就是护住凤语汐,以一个保护者的姿态出现。

本是血迹斑斑的白色长袍,因为他背后的伤口,迅速染红,红得刺眼!

“喂!你怎么了?”凤语汐把他扶着,让他躺在自己怀中,她发现,就算父母被伤的那一刻,她都没有这么慌乱,现在,她只觉得心慌,竟有些害怕。

血也染了凤语汐一身,但她还是小心地搂着男孩,似乎有一种抓不住的感觉,让她很恐慌。

黑衣人迅速围了一圈,呈包围状慢慢靠近这两个小小身影。

凤语汐还是感觉不到外界的影响,只是呆呆的看着怀中人儿,想不明白,为什么他会以命相救,明明才刚刚碰面不到一会。

如果是她,她也不会冒着丧命的危险,去救一个不相干的人,而是抱着能救就救的态度,毕竟已出声提醒过了。可他为什么?

为首的黑衣人,停在离凤语汐他们不远处,哈哈一笑,声音无比刺耳沙哑:“哈哈,臭小子,你倒是跑啊?追了三天三夜都停不下来,为了一个小丫头停了?看老子先怎么整你!”完全无视凤语汐,的确,凤语汐的修为,对他们来说,就如一个蝼蚁般微小,伸伸手指便可碾死。

说着,他中长剑向男孩刺去!阵阵黑色气息发出,一种邪恶的念力。

男孩动了动,似乎想吧凤语汐向旁边移去,不让凤语汐因为自己而一起被刺中。

凤语汐眼看着长剑刺向男孩,而剑刺的,只是他的手臂,这个黑衣人看样子并不想杀男孩,而是折磨男孩!

几乎是下意识的,用自己挡了剑!

男孩似想要阻止,却有心无力,只能用身体感受到,自己正一点一点被凤语汐挪到身后。而她,却毅然挡在了那之前!

一剑刺下,必死无疑。

“怎么、怎么会、啊……”黑衣人的惨叫声响彻云霄,让人恨不得立刻让自己变成一个聋子!

凤语汐也准备闭上眼睛,自己死去。刚刚她还有一丝机会,自己逃出去,但是她却选择了死亡。当她快要合上眼眸的时候,自己的胸前闪过一道刺眼的白光!如不是自己快要闭上眼睛,她也不确定,是否会被这白光折磨的几天眼睛暂时失明!白光的力量,似乎超越了神级!有着净化般的功能,一点点清理着这一切黑暗。

白光持续的时间不长,但所有尖叫声在这白光中慢慢消逝。

这白光对那些黑衣人来说,似乎是最猛烈的毒药,而对凤语汐来说,却好像母亲的手抚摸着你的脸,温柔,舒畅。

感觉到了白光消失,凤语汐睁开了眼,周围的一切,让凤语汐不禁哑然。几个呼吸前还是扬言要整男孩的黑衣人,死的却最惨,原因就是他离得最近。全身都血肉模糊,根本看不出原样,其余的也是惨淡一片,横七竖八的躺着许多尸体。

凤语汐有些不明白,为什么白光对自己来说,是那么舒畅,而对这些人来说,却犹如利刃般刺得人惨不忍睹。

下意识的,凤语汐摸了胸口那泪形印记,果然。

凤语汐苦笑,不见了,再也没有那凹凸,手感微麻的感觉,再也没有了。

今天,是她最倒霉的一个生日吧?丢了一个很重要的东西,一个这两年来给她精神安慰的东西。

但她不知道,她得到了一个最美好的礼物,陪伴她一生最珍贵的礼物。

凤语汐低头,看着男孩那让所有女孩都要尖叫的脸庞,那脸上是多么的安静,又是多么的惊为天人,还有一丝挣扎,似乎是想起来,但又因为失血而晕了过去。略显苍白。不论怎样,这脸无法形容,精致地找不到一丝瑕疵。

他背上的伤口还是那么血红的刺眼,其中,还有些隐隐发黑。

中毒?凤语汐皱紧了眉头,看了看四周,她记得,这里有一个药老落脚的小木屋,应该在离这里不远。

扶起了昏睡的男孩,凤语汐用她那娇小的身子,拖着男孩,向那一个方向走去。

她没有多为这泪迹消失而感到太多的难过,反而觉得理所当然,一点也不心痛。连她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会为这个忧伤,她本以为自己会难过。

她也不知道,这到底是他救了她,还是她救了他。毕竟,如果他没有挡在自己的身前,那么自己便无法动用这力量。

这,或许是宿命。

枫叶还在“刷刷”的响着,又是枫叶翩翩起舞,似乎想要把刚刚因那黑衣人的气场而停止落叶的时间补回来。红叶的点缀,一个小小的蓝色身影,把白色身影的手搭在自己肩头,一步一步向前走去,以翩翩红叶为背景。这是多么和谐的场面。满地的尸体,竟为这两个背影增添一点奇异之感!

……

祭司府内,秦梦月在厨房里忙忙碌碌,一身布衣的凤浩云正在烧火,正在准备午餐,显得其乐融融。

这六年间,做惯了这一切,秦梦月切菜切的很熟练,脸上满是笑意,两个人,没有说话,倒像是一幅美丽的画,看着是多么舒服。

轩辕幻走了进来,还是一头白发,满脸慈祥的看着忙碌的两人,倚在门边,为了方便一家人的活动,轩辕幻早已遣散了家仆,现在这个屋子里,只有只有自己的一家人。

这样的生活,才是她想要的。

“娘。”秦梦月笑着和轩辕幻打招呼,抬手拭了拭自己的汗水,满目的微笑。

“娘。”凤浩云也抬头看了看轩辕幻,虽然没有了念力,做什么也有些费力,不像从前那么轻松,但这是他最喜欢的生活,只是……

“唉。”凤浩云有些遗憾的摇了摇头,不过最多的还是坚定,自己的路,必须要她自己去走下去,担心又能怎样。

“怎么了?浩云。”轩辕幻笑着一一回应,看见凤浩云有些不自然,问道。

“没事。娘,你还是等着尝月儿的手艺吧。”凤浩云脸上满是笑意,轻轻开口。

“嗯。”轩辕幻点点头,走向了秦梦月,拍了拍她的肩,眼里满是欣慰,一家人的感觉真好,有自己的女儿女婿照顾自己,自己何不快乐呢?只是这快乐来得太快了,总有些不真实。

“嘻嘻,娘,别听他这样掩饰,他是在思念小汐儿呢,今天啊,是她的生日,可惜不能陪她了。以前每年生日,都是我们和她一起过的呢。”秦梦月笑嘻嘻的说,“他还非要让我们的女儿自己去历练,现在好了吧,我还没有那么思念,他就比我更思念了,这下吃到苦头了。”

“今天汐儿生日?”轩辕幻微微一愣,“也不知道多年后她知道这个是我们骗她会是什么感想,她会不会怪我?”语气中,带着丝丝心疼和担忧。一个那么小的女孩,却独自在外面吃苦,这不能不让人心疼和担忧啊。

“不会的,汐儿很聪明,她知道了,只会明白我们的苦心,毕竟她是那么善解人意。我很了解她。”凤浩云认真地说道。

“嗯,等和汐儿相认后,我们找个地方过自己的生活,这个国家也不需要我们守护了,估计没多久,这个龙皇帝国就会四分五裂。”轩辕幻说道,她也厌倦了这样的生活,在别人看来,这是很高尚的职位,但又有多少人了解这个做好这个职位的苦心呢?所有人只能看到她光彩的一面,这样的生活她厌倦了。

“哥哥还没有找到吗?”秦梦月熟练的炒着菜,一边问道。

[初一小说作文:琴医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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