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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兵必胜的历史典故(通用20篇)

导语:现如今越来越多女性自诩为“女汉子”,女汉子已然变成一个褒义词。那么古代的女汉子你知道有谁么?下面是开学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历史人物故事,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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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娲造人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1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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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古开天辟地以后,天上有了太阳、月亮和星星,地上有了山川草木,甚至有了鸟兽虫鱼,却单单没有人类。这世界不免显得有些荒凉寂寞。

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出现了一个神通广大的女神,叫做“女娲”,据说她一天当中能够变化70次。有一天,女娲走在这片苍莽的原野上,看看周围的景象,感到非常孤独。她觉得在这天地之间,应该添一点什么东西进去,让它变得富有生气。

添一点什么东西进去呢?她一时也想不出来。

她一直走呀走呀,走得有些疲倦了,于是在一个池子旁边蹲下来。澄澈的池水照见了她的面容和身影:她笑,池水里的影子也向着她笑;她皱皱眉头,池水里的影子也向着她皱眉头。她猛然醒悟了,这天地之间不就是少了像自己一样的生物吗?那为什么不创造一种像自己的生物来加入这个世界呢?

这样想着,她顺手从池边抓起一团黄泥,搀和了水,在手里揉捏着,揉捏成了一个娃娃样的小东西。

她把这个小东西放到地面上。奇迹出现了,这个泥捏的小家伙,刚一接触到地面,马上就拥有了生命,活了起来,并且一开口就喊:“妈妈!”接着就是一阵兴高采烈的跳跃和欢呼,表示他对于生命的欢乐。

女娲看着她亲手创造的这个聪明美丽的生物,又听见“妈妈”的喊声,不由得乐在心头,喜上眉梢。她给她创造的这可爱的小东西取了一个名字,叫做人。

人的身体虽然小,但据说因为是神创造的,相貌和举动也有些像神,和飞的鸟、爬的兽都不相同,看起来似乎更有一种管理宇宙的非凡气概。

女娲对于自己这优美的作品,感到十分满意。于是,她又继续用黄泥做了许多能说会走的可爱的小人儿。这些小人儿在她的周围欢呼跳跃,嘴里总是喊着:“妈妈!妈妈!”这使她精神上有说不出的高兴和安慰。从此,她再也不感觉到孤独和寂寞了。

于是,她又继续用黄泥做了许多能说会走的可爱的小人儿。她一直忙碌着,直到晚霞布满了天空,星星和月亮照耀着大地。夜深了,她只能把头枕在山崖上,略睡一睡,第二天,天刚微明,她又赶紧起来继续她的工作。

她一心想用这些灵敏的小生物来充满大地。但是,大地毕竟太广阔了,靠她一个人捏泥人,速度太慢,而她也已经忙碌得有些疲倦了。得想出一个提高效率的办法。想了好久,她终于想出了一个好主意,她从崖壁上拉下一根枯藤,伸入泥潭里,将水搅浑成浑黄的泥浆,向地面上这么一挥洒,泥点溅落的地方,就出现了许多小小的叫着跳着的小人儿,和先前用黄泥捏成的小人儿没有两样。“妈妈,妈妈”的喊声,震响在周围。

用这种方法来进行工作,果然简单省事。藤条一挥,就有许多新的人出现,大地上不久就布满了人。

大地上虽然有了人类,女娲的工作却还没有终止。她又考虑着:人类终究是要死亡的,怎样才能让人类长久地生活在大地上呢,难道要死亡了一批再创造一批吗?这未免太麻烦了。

后来她终于想出了一个办法:就是把那些小人儿分为男女,让男人和女人结合起来,叫他们自己去创造后代,担负起养育婴儿的责任。这样,人类的种子就世世代代绵延下来,并且一天比一天在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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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历史典故:熟能生巧

全文共 7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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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时期,有个人叫陈康肃,号尧咨,他从小就喜欢射箭,整日练习,所以他的箭术十分精湛。他因此非常骄傲,常常夸耀自己的本领。

有一天,陈尧咨练习射箭,只见他举起了弓,搭上箭,一连发出十支箭,每支箭都正中红心。旁观人见他有如此高超的射箭本领,无不拍手叫好。陈尧咨自己也很得意,他环顾四周,发现一个卖油的老头只是略微地点了点头,有些不以为然的样子。陈尧咨心里很不舒服,不客气地问他:“喂,你这个老头也会射箭吗?你看我射得怎样?”老人很干脆地回答:“我不会射箭。你射得还可以,但并没有什么,只是手法熟练而已。”

陈尧咨听了有些恼火地说:“老头儿,你敢小看我射箭的本领,难道你有什么更高超的本事吗?”老人笑着说:“这射箭的本领我可没有,不过我可以倒油给你看看。根据我卖油的经验,知道你的射箭本领也是熟能生巧而已。”说完老人拿了一个盛油的葫芦放在地上,又在葫芦口放了一枚有孔的铜钱。然后舀了一勺油,眼睛看准了,油勺轻轻一歪,那些油就像一条细细的黄线,笔直地从钱孔流入葫芦里。倒完之后,油一点儿也没沾到铜钱。

老人谦虚地说:“这也是一种平常的技术,只不过是手法熟练罢了!”陈尧咨听了十分惭愧,从此更加努力地练习射箭,再也不夸耀自己的箭术了。

做什么事情熟练了,就能找到窍门。学习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它需要我们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钻研。同时,人的大脑记忆功能有一个遗忘的过程与规律,我们所学到的东西如果不及时复习的话,很快便会忘记。所以,学习中不断地重复是必不可少的。读书学习还有一个把书变薄再变厚的过程,抓住重点,加以联想、引申、升华,掌握其中的精髓,逐渐转化为自己的知识与理论。在多次重复之后,我们便可以熟练地运用这个知识点或者是这项技能了。

[历史典故:熟能生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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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匈奴未灭何以家为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3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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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去病是平阳(今山西临汾西南)人。他是武帝卫皇后的姐姐少儿和霍仲儒的非婚生子,其舅父卫青是抗击匈奴的名将。汉朝的大将军。西汉初年,北方匈奴屡为边患。武帝时国力强盛,开始对匈奴的侵略进行反击。元朔六年(前123),年仅18岁的霍去病以校尉的身份,跟随卫青出征。他率领800骑兵长途奔袭,斩获匈奴2000余人,战功冠于全军,被汉武帝封为冠军侯。在元狩二年(前121),元狩四年(前119)与匈奴军的战斗中,霍去病显露出杰出的军事才能,共斩俘匈奴10万余人。汉武帝很喜欢这个名将,曾下令给他建造府第,但霍去病却拒绝了。他说:“匈奴未灭,何以家为?”这句洋溢着爱国激情的名言,世世代代激励着后人。元狩六年(前117),年仅24岁的霍去病猝然去世。武帝十分痛惜,在自己将来的陵墓茂陵旁边为他修建了一座状如祁连山的坟墓,用以表彰他抗击匈奴的卓著功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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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有关油条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3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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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条是中国大众最喜欢的食品之一。油条起初的名字叫做“油炸桧”,据说最早是临安人发明的。

相传在南宋年间,邪恶宰相秦桧和他的老婆王氏因妒嫉及贪婪,外通金国,在东窗定下了毒计,把精忠报国的岳飞害死在风波亭。消息传开,老百姓个个义愤填膺,酒楼茶馆、街头巷尾都在讨论这件事。

那时,在从安桥河下,有两个食品摊,一家卖芝麻葱烧饼,一家卖油炸糯米团。这一天,刚刚散了早市,做烧饼的王二通通火炉,理好灶上卖剩的最后一迭葱烧饼,看看没有买主,就坐在条凳上休息。这时,做糯米团的李四,也已收拾好油锅,蹲在那里抽袋烟。

两人彼此打过招呼,就一起聊起了天,谈来谈去,就谈到秦桧害死岳飞的事情上来了。两人都非常愤懑,就想用一种方法来抒发表达自己对这件事的看法。想来想去,王二想到了一个办法,只见他从面板上弄了两个面疙瘩,揉揉捏捏,捏捏团团,不久就捏成了两个面人,一个吊眉无赖,一个歪嘴刁婆。他抓起切面刀,往那吊眉无赖的颈项上打横一刀,又往那歪嘴刁婆的肚皮上竖着一刀。

李四看到后,认为还不是恰到好处,于是他跑回自己的摊子,把油锅端到王二烤烧饼的炉子上来,将那两个斩断切开了的面人重新捏好,背对背的粘在一起,丢進滚烫的油锅里去炸。一面炸面人,一面叫着,“大家来看油炸桧罗!大家来看油炸桧罗!”

过往行人听见“油炸桧”,觉得好新鲜,都围拢来。大家看着油锅里有这样两个丑人,被滚油炸的吱吱响,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也跟着喊起来;“看呀看呀,油炸桧罗!看呀看呀,油炸桧罗!”

恰巧,秦桧坐着八抬大轿,正从皇宫里退朝回府,经过从安桥。秦桧在轿子里听见吵杂的喊声,觉的这声音直刺向自己的心窝,就叫停下轿子,立刻派出亲兵去抓人。亲兵挤進人群,把王二和李四抓来,连那油锅也端到轿前,秦桧看见油锅里炸的焦黑了的两个丑人,气的络腮胡子根根都朝上,走出轿来大声嚎叫:“好大的胆子!你们想要造反?”

王二心里异常平静的回答说:“我们是做小生意的,对造反不敢兴趣。”

秦桧说:“既然如此,怎敢乱用本官的名讳?”

王二说:“啊呀,宰相大人,你是木旁的‘桧’,我是火旁的‘烩’哩!“

这时,围观的众人都叫起来,“对呀,对呀,音同字不同!”秦桧无话可说。它看看油锅里浮起的那两个丑人,喝道:“不要罗唆!这炸成黑炭一样的东西,如何吃得!分明是两个刁民聚众生事,欺蒙官府!”

听秦桧这么一说,人群中立刻站出两个人来,说:“就要这样炸,就要这样炸!”一面把油锅里的面人捞起来。还连声说:“好吃,好吃!我越吃

牙齿越畅快,真想一口把它吞下去哩!”这一来,气的秦桧脸象紫猪肝,他只好瞪瞪眼睛,往大轿里一钻,灰溜溜的逃了。

无赖秦桧被当众吃瘪,这件事情一下哄动了临安城。人们纷纷赶到从安桥来,都想吃一吃“油炸桧”,王二和李四索性两人合伙做起了“油炸桧”生意。

后来,由于捏面人很费工夫,顾客要排很长时间的队,因此王二和李四想出了一个简便的法子。他们把一个大面团揉匀摊开,用刀切成许多小条条,拿两根来,一根算是无赖秦桧,一根算是刁婆王氏,用棒儿一压,扭在一起,放到油锅里去炸,仍旧叫它“油炸桧”。

老百姓当初吃“油炸桧”是为了消消心中的愤懑,但一吃味道还真是不错,价钱也便宜,所以吃的人就越来越多。一时间临安城里城外很多摊位,都学着做起来,以后就渐渐的传到了外地。天长日久,就把这些根长条条称作了“油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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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有关竹林七贤的人物历史典故

全文共 51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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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山涛

山涛字巨源,似乎这名字就设定好了他一生,无论是文化造诣上,还是官场政治上,他都是当得上“巨”之一字:身处竹林列七贤,近居庙堂为高官。就连识度——见识气度也绝配那“巨”字,他的妻子在把他和阮籍、嵇康比较时便说过:“你的才气不及他们,但识度胜之。”

他是竹林七贤中第一个真正走出竹林和司马氏合作的人。毋庸置疑,他受到的压力绝非常人所能接受。嵇康当时便写了《与山巨源绝交书》,指名道姓,直接把山涛贬为一介屠夫,说他自己的手占满了血腥污秽还要拉别人一起操刀。朋友的不理解和怒责无疑是巨大的打击,但想必更痛苦的还是山涛他自身的挣扎和矛盾。毕竟能和阮籍、嵇康这般人走到一起的必然不是那只顾追名逐利的俗子。

应该说山涛是挣扎过的,是选择那些隐逸的生活和出色的好友,还是选择民生、国家和功名?山涛最终选择了后者,这个选择要求他必须放低自己的原则,无论是君子还是小人,都要能与之融合而处,不复竹林中把酒闲散的情调,也不及与好友挥琴长啸的自在。官场之中有太多尔虞我诈,他小心翼翼的同时要挣扎着接受那些肮脏。

对于山涛,我们是不够资格责难他的。他虽终向浊世妥协,但他不同流合污,小隐隐于野,中隐隐于市,大隐隐于朝,他做到了;虽然嵇康罹难,官居高位的他为求自保而沉默,但嵇康死后却能将嵇康之子视为己出,不管是不是出于愧疚,都是难得的。就连嵇康自己都对嵇绍说了“有山涛在,你就不是孤儿”这样的话,可见他最后终究是原谅了并了解了山涛。连嵇康都已释然,我们又何必总是耿耿于怀?

总是会把山涛和薛涛弄混,不过这两人均是有才,又同为无奈屈协于浊世,一个是可爱的男子,一个是可爱的女子,有时候会想,他们若生在同一时代,可否作令人羡煞的比翼,连“洵美且异”的连理?又是怪念头。

二、王戎

“亲卿爱卿,是以卿卿,我不卿卿,谁当卿卿?”

多么灵动精巧的话。有妻如此,王戎是有福的,更不难看出,他同他妻子一样,是个灵动精巧的人。

身为高级知识分子,王戎选择的不是加官晋爵、争取功名,相反他做了个商人。巧妙而矛盾:一边是社会顶端的知识分子,受人尊敬;一边又是社会底端的商贾之辈,受人鄙薄。甚至连娶妻也不娶书香门第的女儿,反娶商贾之女。我忍不住要猜测这是不是他对整个世俗的嘲讽。以这样尖锐的矛盾完成这样巧妙的讽刺,这怕在中国史上难寻其二。

说起来他是竹林七贤中最遭后人诟病的——因为爱财。但想必他自己是不在意别人的讽语的,他爱财爱得坦荡荡,更不掩其吝啬,卖李子要钻核,嫁女儿还讨债,侄子结婚送件单衣婚后又要回来。每每想到他和他妻子,一个老翁,一个老妪,挑灯夜战铜板,津津乐道地筹数家资,我就忍不住要乐上一把。《世说新语》中9篇《俭啬篇》,他一人就占了4篇。不怪阮籍酒正酣时要骂他:“你这个俗物中途又来,真是扫人雅兴。”

但换个视角来说,王戎也很有意思的。你看阮籍那般骂他,他还不愠不怒,摸摸鼻子自找台阶:“你们这几个雅士的兴致也未免太容易被人败坏了。”诙谐的动作加上幽默的语气,到底还是个可爱的人,坏就坏在太吝啬,从小时就精怪、不厚道,弄得声名狼藉,贬为俗物。但若无这吝啬,也自然没这精细的怪与可爱。

——若是不怪又何必作那竹林七贤?

三、刘伶

看到刘伶就会想到左思,两人都是相貌极丑却也兼负才情,还放情肆志,同样有魏晋名士之风,同样行趣事万千。很不谦虚地说,刘伶绝对算得上最爱酒之人,只怕酒量在文人之中也是无人能出他其右。这种人,是为了酒可以连命都不要了的。《晋书?列传十九?刘伶》记载刘伶常驾鹿车,携美酒,一路痛饮。还带了个仆人,让仆人扛把锄头,吩咐仆人道:“死便埋我。”爱酒至斯,如此放浪形骸,可见其洒脱。

记得前些日子与人争论竹林七贤之事,他评之“无稽”,还引了刘伶来客不着衣之事——其时值刘伶任建威参军,一日于家中一丝不挂地饮酒,有客人来访,他也不回避穿衣,还狂笑道:“我以天地为栋宇,屋室为裤衣。诸君何为入我裤中?”

当时尚未找到驳斥之语,如今细细想来,不由要赞刘伶聪明。

刘伶此行难免有荒唐之嫌,但若来客是友,必然不会以此惊乍,老友了解刘伶,自也是习惯于他的“荒唐”之举;便是生人,若能释怀,也必是可结交一番的友人。若来客非友,这一句就成了绝妙的讽刺,是漂亮的逐客令。

——事是逸事,问是巧问,自然也只为趣人所设,不是让俗子来搅和的。

何必说他无稽下流?倒应问问自己是不是他眼中俗子。

四、阮籍

始终不能忘记阮籍吐的那数升血。每一滴都是痛心,每一滴都是伤怀,每一滴都是真情,每一滴都是对那浊世的洗礼和反讽。

阮籍的逸事很多,每一件均是至情至性。

送嫂子归家,别人笑他不懂礼法,他不在意,只说:“礼法岂为我辈所设耶?”淡淡的语气,连不屑都是漫不经心的,这是对司马氏所谓以名教治天下的虚伪的一种对抗。

《晋书》中记载他“性至孝,母终,正与人围棋,对者求止,籍留与决赌。既而饮酒二斗,举声一号,吐血数升。及将葬,食一蒸肫,饮二斗酒,然后临诀,直言穷矣,举声一号,因又吐血数升,毁瘠骨立,殆致灭性。”

有的人看的不全,只道他丧母还与人下围棋,不显伤心之色,诟病他不孝。

当母亲逝亡的消息传于阮籍之耳,不是不悲伤,只是棋局未完酒未尽。他的悲伤藏得很深,是下到棋里去的了,饮酒是为浇愁。是因为在座多俗人,所以他才不肯流露真情?许是吧!本性里的骄傲清高在潜意识里阻止他在那么多俗人面前痛苦的,他默默压抑这伤痛,连后来的大食酒肉也是压抑,用我们现代的说法是以暴饮暴食消除悲伤。然,终不可抑,吐血数升。

这种隐匿而真切的悲恸是与那些人前尽丧悲泣、人后瓜分遗产的伪君子形成的鲜明对比。也许正是因为这样对比反衬出那些伪君子的道貌岸然,所以更不容见于那些只拘礼法的俗士和小人吧?才有了指责他不孝的言论。

可以说阮籍是孤独而寂寞的,鲜少有人真正理解他,这种不被人理解的孤独他虽面上若不在意,但这孤独是蛀进骨子的痛。所以当嵇康抱琴携酒而来,“籍大悦,乃见青眼”。当嵇康为他奏曲、陪他饮酒时,他心中的感动和震撼是无以言说的,所以结了这忘形之交。可以说嵇康是他这一生惟一一个真正的朋友,在嵇康死后,孤独加上失落,一起砸回,阮籍是受不住的。

阮籍死前曾对自己的儿子说:“阮咸已经入了我这一流,你不要再学我了。”我不知道这是要有多大的无奈才说得出的话,所有难言之苦经这一句全部道出,否定了他那一生。

如同历史上的文人,阮籍是矛盾的。虽然在最后他否定了自己一生,但同样可以肯定的是——他,不悔!

五、阮咸

阮咸虽然是阮籍的侄子,但他和阮籍却有着不同的性格,他是豪爽而幽默的。

如同历代的世家,阮家也有贫富之分。一边是富丽堂皇、阁楼水榭,一边却是砖瓦不齐、破屋破院。阮咸虽属贫者,但性情格调之高,又岂非常人可及?

当盛夏七月,富人们忙着晒衣物以炫耀时,阮咸也不急不忙地晾晒了一条粗布裤头于街边,末了,别人惊问,还不以为然地耸肩摊手道:“未能免俗,聊复尔儿。”

未能免俗?好一句“未能免俗”!是未能免俗还是已经破俗?

世人糊涂,偏发俗问。还不聪明,没听明白,阮咸在笑他呢!

阮咸的豪爽和幽默从他的“与猪共饮”中也是可以看出的:诸阮皆能饮酒,仲容至宗人间共集,不复用常杯斟酌,以大瓮盛酒,围坐,相向大酌。时有群猪来饮,直接去上,便共饮之。(《任诞篇》)。

阮咸是妙人。以大瓮盛酒,见其豪爽;时有群猪来饮,直接去上,便共饮之,见其幽默洒脱。人猪同好酒,人是妙人,猪是趣猪,人猪同好酒,共饮又何妨?倘若换作那般凡夫俗子,只怕阮仲容反倒还要不乐意了。

六、嵇康

终于写到我最喜欢的嵇康,却不知道从何下笔,明明已经是烂熟于心的故事却理不出头绪,生怕写得俗了,配不上这个男子,反倒辱没了。

——康早孤,有奇才,远迈不群。身长七尺八寸,美词气,有风仪,而土木形骸,不自藻饰,人以为龙章凤姿,天质自然。

《晋书?嵇康传》这样描绘他。

最开始时觉得他应是着一身白衣,在微光中散出一种白新的锐意,是他清高的气韵,隐隐中带一抹孤傲;后来又觉得白衣应是旧的,洗了多篇,以至不再发亮,还泛了些旧旧的黄,很淡很淡,淡出一抹光晕,像是从那逸中开出了朵朵白菊,柔和并给人舒适之感。

思来想去,猛然醒悟,人家嵇康是在打铁——哪里有人打铁时着一身儒装?更何况以嵇康的随意,又哪里会于此斤斤计较?

倒是我自己糊涂了。

不知道怎么说嵇康的收稍。看他站在刑台上而无畏惧,还有三千太学生为之请命,从这一面上来说,是风光的。但还是忍不住的心疼心酸。

——他生命的尽头,手中不是他的笔,不是他的琴,不是他的酒,不是他的铁锤,只有一根铁链铐住他空空如也的手,握着抓不住的空气,贯过去的风,飘逸轻灵而迅捷,像他的一生。

不知他看到三千太学生为他请命,心中会是何等滋味。应该有欣慰吧,有了这么多的肯定,他最后一段路走得那么坚定而平静。似乎不忍《广陵散》那样的名曲一落,他“手挥五弦”遗名曲。

乐音起伏,有些杂乱。

——那日小人钟会前来拜访,喧嚣混杂,他眉头微蹙,不理不睬,不留面子就问:“何所闻而来?何所见而去?”钟会拂袖而去。

乐音回荡,清泠动人。

——是他和向秀、吕安与林间把酒,琴音泠泠,回绕于翠竹之间,久久不去。

乐音高昂,微带怒颜。

——那日听闻吕巽夺弟之妻还反诬吕安,他当即怒起,与巽绝交,不料反遭祸端,但他又何惧?

乐音低沉,哀伤凄冷。

——为什么他愈是珍惜朋友反愈易失?山涛是,吕巽是。他落笔去写那绝交书时心中是何等之痛?

乐音婉转,渐至收稍。

——他眼望三千太学生,指微颤。

音竭,曲终,他长叹起身:“《广陵散》如今绝矣!”

都落幕了,竹林把酒之闲,路边打铁之乐,友人相交之欢,从完美的开端到完美的收稍。嵇康摔琴,从容赴死——如何?你司马氏自以为掌上权便可令我七尺男儿折腰?如何!不过一死,我又何惧。

许是三千太学生中有精通音律之人,听曲记谱,凑成一残曲,得后人修理,终得以流传,但其间只怕已遗韵味万千。便是一模一样的谱子,除了嵇叔夜,谁弹得出那般风骨气韵?

——《广陵散》如今绝矣!

千年历史长河彼岸,那个翩翩浊世佳公子仰天长叹,而于今世,我们以仰望的姿势去看去听去想像,也不得不同叹——《广陵散》如今绝矣!

七、向秀

向秀的印象是和嵇康连在一起的,他是那个会在嵇康打铁时陪嵇康说说话的人,有时也会打打下手吧,但一身儒装很快便被汗水浸湿,毕时举袖擦额。

不知是不是因为他的名字,他给我的第一印象便是“清秀”,原本应该用来修饰女子的词,用在他身上却有了一份男子的儒雅和智慧。他给人的感觉不是大咧的洒脱,而是一种干净清爽的潇洒。比之于山涛,他少一分大志;比之于王戎,他少了一分精细;比之于刘伶,他少了一分放情肆志;比之于阮籍,他少了一分恃酒放旷;比之于阮咸,他少了一分豪爽幽默;比之于嵇康,他少了一分爽朗清举。但向秀便是向秀,他自有他的雅淡和冷静,虽是少了一分放浪形骸,但多了一分书生的清秀文弱。

他是聪慧而冷静的,《晋书》上说他“清悟有远识”,他既没有像山涛一样追求功名,也并不像嵇康他们太沉醉于自己的生活。如果说七贤中有一个“局外人”,便一定是他。

局外人——不是说他不入局,而是说他看的最为清楚。向秀是明白那些林中之日不可长存的。当嵇康孩子一般惹尽麻烦时,他是看得很清楚的,几次欲言又止,一方面他太了解嵇康,知道劝说无用且会使两人横生隔阂,另一方面他自己也不愿意以这些俗世之语坏了竹林的清泠。他不愿意打破那些林间把盏、交心、挥琴、长啸的美好日子,那是竹林七贤共同的快乐和美丽的梦。向秀是比任何一个都要珍惜这场梦的,因为他最清楚地知道这梦有多易碎。

想必他自己也是沉溺到这场梦里的吧,所以纵心间明白,却依旧是可与嵇康“相对欣然,旁若无人”。然而当嵇康死后,向秀清醒地认识到这梦临近破灭了,所以一年后便应司马昭之意出仕洛阳。

不知道途经以前和嵇康、吕安一起住过的竹林时,他心中会是怎样的痛。都破灭了,物是人非,只能思旧,只是“思”,思念的思,思想的思,真正写出来又是另一种欲言不敢言的悲哀。这悲哀不仅仅是在写《思旧赋》的时候有,在司马昭讽他,他不光要忍下来,还要低声下气地去恭维司马昭时更甚。

向秀的心,在那梦幻般的快乐消逝后就已死了大半,剩下的那些是不够他再用以反斥司马氏的。

比之嵇康从容赴死的漂亮收尾,向秀的结局是委屈的,甚至有那么一点窝囊。

曾有一个朋友说竹林七贤都比较孩子气。是的,真是像小孩子的一群怪人。说他们像孩子不仅是因为他们孩子般的执着和脾性,更因他们保有一颗赤子之心。

竹林七贤,七弦古琴。

若将竹林比作琴胆,那七贤便是古琴之七弦,举手抬足间,挥七弦,奏名曲,气韵自生,交响映衬,与林间翠竹中绕了千遍,渐融作一曲绝妙聆乐,冲破那魏晋灰天,无处一片竹林的清明。然,再向外展散,便被那乌云反弹而回,砸断琴弦,砸破琴胆。一把稀世珍琴就这样壮烈地破碎。

七弦古琴名士弹。“琴”毁,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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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李白蔑视权贵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20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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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玄宗六十一岁那年,宠爱上了年轻的杨贵妃。据说,杨贵妃是个少见的美人,而且生得聪明伶俐,懂得音乐。唐玄宗把她的两个哥哥都封了官,三个姐姐都封为夫人。杨贵妃有个远堂兄弟杨钊(音zhāo,后来改名杨国忠),在蜀中穷得过不了日子,听到他堂妹封了贵妃,就带点礼物到长安找杨贵妃。杨贵妃在玄宗面前说了几句好话,杨国忠就当上了一名禁卫军参军。

唐玄宗早把政事交给了李林甫。有了杨贵妃以后,他更是经常留在宫里寻欢作乐,连每天例行的早朝也懒得出来了。杨贵妃想要什么,他就总想方设法给她办到。杨贵妃爱吃新鲜的荔枝。荔枝是南方出产的果品,长安在西北,哪来的荔枝?唐玄宗为了讨杨贵妃的欢喜,专门下命令叫岭南官员派人骑着快马拼着命赶送,像接力棒一样,一站一站把荔枝运到长安。荔枝到杨贵妃手里的时候,还又红又香,味道没变哩。

唐玄宗、杨贵妃每天饮酒作乐,少不了叫人奏奏音乐,唱唱歌曲,但是宫里原来的一些老歌词都听腻了。他想找人来给他填点新歌词。

有一个官员贺知章在唐玄宗面前说,长安新来了一个大诗人,名叫李白,是个天才,无论做诗写文章,都十分出色。唐玄宗也早就听到过李白的名声,就吩咐贺知章赶快通知李白进宫。

李白字太白,是唐代最著名的大诗人之一。他出生在碎叶,上代是陇西成纪(今甘肃秦安东)人,从小博览群书,性格豪放,除读书之外,还练得一手好剑。李白二十多岁起,为了增长见识,到各地游历。他不仅到过长安、洛阳、金陵、江都许多大城,还到过洞庭、庐山、会稽等许多名山胜地。由于他见识广博,加上才智过人,因此,他在诗歌写作上有了杰出的成就。

李白是个有政治抱负的人,他生性高傲,对当时官场上的腐朽风气很不满意,希望得到朝廷任用,让他有机会施展政治上的才干。这一次到长安来,听到唐玄宗召见他,也很高兴。

唐玄宗在宫殿上接见了李白,和他谈了一阵,觉得他的确很有才华,高兴地说:“你是个普通人士,但你的名字连我都知道了。要不是有真才实学,怎么可能这样出名呢?”

接见以后,唐玄宗就把李白留在翰林院,要他专门给他起草诏书。

李白爱好喝酒,喝起酒来,还非喝到酩酊大醉没有完。进了翰林院之后,他改不了这个习惯,空下来,还是找一些诗友到长安酒店里去喝酒。

有一次,唐玄宗叫乐工写了一支新曲子,还没填上歌词,就命令太监去找李白。太监们在翰林院和李白家,都找不到李白。有人告诉太监,李白上街喝酒去了。

太监们在长安街上找呀找呀,好容易在酒店里找到李白,原来李白喝醉了酒,躺在那里睡着了。太监把他叫醒,告诉他皇上召见他。李白揉揉眼睛,站起了身,问是怎么回事。太监们来不及跟他细说,七手八脚把李白拉进轿子,抬到宫里。

李白进了内宫,抬头一看是唐玄宗,想行朝拜礼,身子却不听使唤。太监们见他醉得厉害,就有人拿了一盆凉水,洒在李白脸上,李白才渐渐醒过来。

唐玄宗爱他的才,也不责怪他,只叫他马上把歌词写出来。

太监们忙着在他面前的几案上放好笔砚绢帛。李白席地坐了下来,忽然觉得脚上还穿着靴子,很不舒服。他一眼看见身边有个年老的宦官,就伸长了腿,朝着那宦官说:“请您帮我把靴子脱下来!”

那个老宦官原来是唐玄宗宠信的宦官头子高力士。他平时仗着皇帝的势,在官员前作威作福,现在一个小小的翰林官居然命令他脱靴,简直气昏了。但是唐玄宗在旁边等着李白写歌词,如果得罪了李白,让唐玄宗扫了兴,也担当不起。他忍住气,装出满不在乎的样子,笑嘻嘻地说:“唉,真是喝醉了酒,拿他没办法。”说着,就跪着给李白脱了靴子。

李白脱了靴子,连正眼也不看高力士,拿起笔来龙飞凤舞地写起来,没有多少时间,就写好了三首叫做《清平调》的歌词交给唐玄宗。

唐玄宗反复吟了几遍,觉得文词秀丽,节奏铿锵,确是好诗,马上叫乐工演唱起来。

唐玄宗十分赞赏李白,但是那个给李白脱过靴子的高力士却记恨在心。有一次,高力士陪伴杨贵妃在御花园里赏玩景色。杨贵妃很高兴地唱起李白的诗来。

高力士装作惊讶地说:“哎呀,李白这小子在这些诗里侮辱了贵妃,您还不知道吗?”

杨贵妃奇怪地问怎么回事。高力士就添枝加叶地造了一些谣言,说李白写的诗里有一句话,把杨贵妃比作汉朝一个行为放荡的皇后赵飞燕,是有心讽刺她。

杨贵妃听信了高力士的话,真的生了气,后来在唐玄宗面前一再讲李白怎么怎么不好,唐玄宗渐渐对李白也看不惯了。

李白终于看出在唐玄宗周围,都是一些像李林甫、高力士那样的趋炎附势的小人;他留在唐玄宗身边,不过帮他解闷散心,要想政治上有所作为是不可能的。到了第二年春天,就上了一道奏章,请求辞官还家。唐玄宗顺水推舟批准了他的要求,为了表示他爱才,还赐给李白一笔钱,送他回家。

李白离开长安以后,重新过着诗人自由自在的生活,有的时候隐居读书,有的时候周游各地。在这些日子里,他写下了许多讴歌祖国壮丽山河的诗篇。

有一次,他从白帝城出发,乘船经过长江三峡,到江陵去。一路上他即景生情,写下了一首诗:

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

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

李白的许多诗篇表现了他豪放的气概、丰富的想象和热烈的感情,成为我国文学史上的不朽名作。

正当李白热情地讴歌祖国山河的时候,由于唐王朝的腐败,中原地区遭受了一场浩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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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中药材马勃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5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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勃是个放猪娃。

一年夏天,马勃和几个孩子到荒山割草。有个孩子不小心,腿肚子被树枝划破了,鲜血直流。那孩子疼得直哭,别的孩子也吓慌了。

马勃却说:别哭,你把伤口按住,等我给你治。他在山坡上东转西转,找到一个灰褐色的包样东西。马勃把灰包往那孩子的伤口上一按,然后用布条扎紧,便把他背回了家。

过了三天,那孩子揭开一看,伤口没化脓,而且还长出新鲜的嫩肉;再过两天,伤口全好了。

人们问马勃:你小小年纪,怎么知道那东西止血?你们看,马勃卷起库腿,露出一道伤疤,这就是大灰包治好的。谁教你的?我自己。马勃说:有一回在山上砍柴,一没留神,腿被刀砍了,血流不止,疼得直冒汗。正在这时我看见身边有个大灰包,急忙用它按住伤口,当时就止住了血,过了几天,伤口就长好了。以后,不管手划破了,还是脸碰了皮儿,我都去找大灰包来治。

从此以后,人们就传开了,凡是有外伤的就找马勃;找不到马勃,就到山上找大灰包。

日子一久,马勃便成了大灰包的名字。说了半天大灰包到底是个啥呢?原来它是马勃科马勃菌的子实体,幼嫩的时候是球形的,成熟后干燥化为灰褐色的灰包。

人们渐渐发现,它不但可以止血,还能清利咽喉、散瘀消肿。由于它的用途越来越多,后来就成了一味有名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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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凤凰和麻雀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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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鸟之中,凤凰最美。可也怪,它偷偷娶了个最丑的乌鸦做老婆,这还不要紧,那乌鸦还挺厉害,遇事凤凰不能作主,都得乖乖地听老婆的指示和吩咐。

这一天,吃罢早饭,乌鸦没事就飞到大树上观赏大自然的风景,忽然之间,它发现在蔚蓝辽阔的天幕下,衣着五光十色的群鸟,正展翅比翼翱翔在乌鸦的顶头上空,轻歌慢舞,自由自在。

乌鸦嫉妒的很,进而气愤不过,用眼轻蔑地向空中扫了一眼,然后一脑扎入洞中恼羞成怒地冲着凤凰说:

“你还是个鸟王!哼!都把我气死了,成天只知道呆在洞里,也不出去看看,那些比你丑的鸟都能腾空翔飞,看它们多神气!”

乌鸦见凤凰不吭声,就伸出长长的黑咀,在凤凰耳边嘀咕了一阵。凤凰象往常一样,照老婆的话行事。

第二天,凤凰下了一道命令:召集天下群鸟,要一个个把翅膀剪掉,省得他们再在鸟王头上耀武扬威!

众鸟听说鸟王有令,不到一顿饭的功夫,先后都来了,鹔鸠刚落地,孔雀又来了,那边,百灵鸟、鸽子、猫头鹰,还有家鸡……一个接一个地来了。这时乌鸦拖着肥胖的身子,代替凤凰点名查到,结果,众鸟都在,就是麻雀没来,大伙举目四望,就是不见麻雀踪影,乌鸦在凤凰耳边嘟哝了几句,然后高声说:“不等它了,我们开会吧!”

凤凰照着乌鸦的吩咐向大家训了话,然后动手剪翅膀。众鸟一听要剪翅膀,都吓得心惊肉跳,尽管一股劲地向后挤,挤来挤去,凤凰一手抓住家鸡,只听“咔嚓”一声,一对翅膀落了地。正在这时,只听见天那边,传来了“唧唧喳喳”的叫声,大伙一哄嚷起来:

“呵!麻雀来了,麻雀来了!”

凤凰一见麻雀,大发雷霆,冲着就问:“你这小东西,竟敢违抗鸟王之令,为什么迟到了?”

“我……”麻雀低着头慢慢地回答:“禀告鸟王,我在路上有事,耽误了时间!”

“什么事?”乌鸦抢先追问,那付气势凶凶的样子简直把麻雀一口要吞下去似的。

麻雀说:“路上有两个人在争咀,后来越吵越凶,争的不可开交,就打起架来了。一问,原来是这么回事:一个说‘晴天比阴天多,白天比晚上多’,可另一个偏说不是,非认定‘阴天比晴天多,晚上比白天多’不可”。

“那你怎么回答的呢”?凤凰问。

“我回答说:‘晚上比白天多’。”

“那为什么呢?”众鸟插咀问起来。

“白天,就是出太阳的时间,如果把阴天加上夜晚,岂不是晚上比白天多!”

“就这事,也不该迟到!”乌鸦还是不肯饶恕麻雀,马上又追问了一句。

“不,还有!”麻雀赶忙申述:“走不多远,又遇见一件事,一大堆人,看小俩口子在吵咀,只听那男的说:‘世界上男的比女的多’,‘不’,女的马上反驳:‘世界上女的比男的多’,男的不依,女的更不让,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谁也服不了谁,争得脸红脖子粗,差点扭打起来!”“那么,你是怎样解释的呢?”这回,凤凰好奇地追问。

“我对他们说:‘世界上女的多,男的少!’”

“那为什么呢?”凤凰十分不明,奇怪的问。

“这个嘛!”麻雀瞟了凤凰一眼,意味深长地说:“本来世界上,有一男就有一女,可是,现在有很多男人光听女人的话,自己没有主意,受女人的摆布,分派惯了,结果,也就成了女的,所以我说世界上,女人比男人多!”

凤凰一怔,禁不住脸上一阵发热,半天说不出话来,两眼瞪得圆圆的,它恍然大悟,自己遇事失了主意,只受乌鸦老婆的吩咐,干了许多蠢事,当即就叫众鸟回去,自己一气也钻进了洞,空场上只剩下剪了翅膀的家鸡,拖着肥胖的屁股,来回不安地走着,它恼恨凤凰,可更讨厌乌鸦!从此,鸡就飞不上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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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有关兰陵王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2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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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王高肃(约541-573),字长恭,生于北齐王室。

北齐是历史上一个奇葩的王朝,仅仅存世28年,历任6朝皇帝,其中有3位是亲兄弟。这个被后世称作“禽兽家族”的高氏皇室,不仅后宫生活淫秽不堪,而且丝毫不体恤骨肉亲情,兄弟叔侄间的血腥虐杀,手段无比野蛮和残酷。在这样黑暗的生存环境中,兰陵王高长恭如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灼灼莲花,妖艳绽放,又阖然凋落。

高家男人从高祖皇帝高欢起,一直保持着美貌的优良基因。当高欢还是个落魄的守城小卒时,在贵族小姐娄昭君眼里却是“目有精光,长头高颧,齿白如玉,有人杰表”。高欢的长子高澄,十二岁就娶了东魏皇帝的妹妹为妻,是“神情俊爽”之人。

高澄有六个儿子,老大河南王高孝瑜不但长得“容貌魁伟,精彩雄毅”,而且“谦慎宽厚,兼爱文学,读书敏速,十行俱下,覆棋不失一道”,可谓才貌双全。老二广宁王高孝珩也颇有才情,“爱赏人物,学涉经史,好缀文,有伎艺”,而且政治头脑高明,北齐的皇帝走马灯式地变换,可他却一直都位居高官,辛苦地支撑着北齐摇摇欲坠的高氏江山。老三河间王高孝琬虽说才干不如两位兄长,也是性格率真,胆识过人。

虽然祖父兄辈皆伟貌,但到兰陵王高长恭横空出世,余者便不值一提了。高长恭美到什么程度呢?《北齐书》说他“貌柔心壮,音容兼美”;《旧唐书·音乐志》中说他“才武而面美”;《隋唐嘉话》中说他是“白类美妇人”。可见兰陵王确实有着不同于一般男子的超凡脱俗的俊美容貌,这大概跟他是汉、鲜卑、胡等多重混血有关。

这样一个花样美男,上起战场却毫不含糊。传说这位王爷因为太过俊美,每次冲锋陷阵时,都会戴上一副狰狞的面具。崔令钦在《教坊记》里记载:“兰陵王长恭,性胆勇而貌妇人,自嫌不足威敌,乃刻木为假面,临阵著之。” 而在段安节《乐府杂录》里,进一步演绎“以其颜貌无威,每入阵即著面具,后乃百战百胜。”

据正史记载,公元564年,北周联合突厥共十万大军包围了北齐重镇洛阳,北齐皇帝高湛急忙诏令段韶、斛律光、兰陵王为帅,领精骑1000,解洛阳之围。段韶和斛律光都是北齐最杰出的重臣名将,功勋卓著,战绩赫赫,年轻的兰陵王能与他们一起统率三军,其军事才华自然非同小可。在军事配置上,段韶率200骑为左军,斛律光领300骑为右军,兰陵王独统500骑为中军。这一千“甲骑具装”的重装骑兵,就如“钢铁猛兽”的“古代坦克”一般,具非凡的威慑力和杀伤力。

北齐采用了诱敌后包抄的战术,冲乱北周军阵脚,使之于慌乱之中“投坠溪谷而死者甚众”。然后兰陵王趁机率500精骑杀入重重敌阵,以锐不可当之势,直奔洛阳城下。当时北齐军服尚红,北周军服尚黑。试想一下,500红袍金甲的铁骑,如一股红色的怒潮,在“四合如黑云”的北周军重阵里席卷而过,那阵势是怎样的震撼。洛阳城墙上的守兵开始还在发楞,直到“长恭免胄示之面,乃下弩手救之,于是大捷。武士共歌谣之,为《兰陵王入阵曲》是也。”又有史书记载:周军“丢弃营寨,自邙山至谷水,三十里中,军资器械,弥满川泽。”正是这次“邙山大捷”使兰陵王一战成名,由并州刺史晋升为尚书令,从此登上北齐的政治舞台。

这样又貌美又战神的兰陵王,还有着无比的低调、谦逊和宽厚。《北齐书》中说他“为将躬勤细事,每得甘美,虽一瓜数果,必与将士共之”。邙山大捷后,武成帝赏其功,为他买来美妾20人,他却不过“唯受其一”,照旧专情于王妃郑氏。《北齐书》还记载了这样一个细节,说他某次上朝时,“仆从尽散,唯有一人,长恭独还”。事后,兰陵王不以为意,“无所谴罚”。可见他平时对待下人是非常宽和的。即使是对自己的“政敌”,他也能够做到宽厚以待。当初长恭在瀛州时,行参军阳士深上表告发他贪赃枉法,长恭因此被免官。等到高长恭东山再起,引兵进攻定阳时,阳士深刚好在高长恭营中听命,因此非常害怕高长恭会借机报复杀害自己。为此,高长恭安慰他说:“吾本无此意。”可阳士深心中仍不踏实,非要央求惩罚。高长恭只好找了一个小过失,打了阳士深二十板子,好让他安下心来。在北齐那样动辄杀人砍头的疯狂时代,兰陵王宽厚仁和的风范尤其显得难能可贵。

纵然如此风华绝代,如此军功显赫,如此仁厚低调,仍然改变不了兰陵的悲剧式宿命,只因他出生在北齐这个疯狂得近乎变态的帝王家族,他虽没有争王之心,却终因太过出色而逃不脱猜忌。

其实他已经够低调谨慎的了,甚至在出任司州牧、青瀛二州刺史等地方官时“颇受财货”,这心思被一个叫相愿的下属看穿:“岂不由芒山大捷,恐以威武见忌,欲自秽乎?”长恭曰:“然。”相愿曰:“朝廷若忌王,于此犯便当行罚,求福反以速祸。”长恭泣下,前膝请以安身术。相愿给他出主意,要他装病在家,“勿预事”。从此,长恭故意“有疾不疗”,以求借此避祸。可惜北齐能征善战的将领已经被皇帝渐次杀光,能依靠的也只有他了,因此“未能退”。一次,江淮寇扰,兵事告急,他害怕再次拜将,竟埋怨自己:“我去年面肿,今何不发。”一代王将竟畏缩至此,可悲可怜之甚。

就算如此战战兢兢委屈求全,终难改变悲剧的命运。早在邙山大捷时,后主高纬曾故作关切地问道:“入阵太深,失利悔无所及。”兰陵王一听,深受感动,说:“家事亲切,不觉遂然。”这句表忠心的话却触到了高纬的忌讳。高纬开始猜忌兰陵王想把“国事”变成“家事”,取而代之。573年五月的一天,高纬派使者看望皇兄,送来的礼物是一杯毒酒。兰陵王悲愤至极,对王妃郑氏说道:“我忠以事上,何辜于天,而遭鸩也!”郑妃劝他:“何不求见天颜?”兰陵王心里却很明白,向皇帝讨个说法根本没用。他想起一年前,和自己一起出生入死的重臣老将斛律光,无缘由地被后主引诱入宫,被人用弓弦残忍地勒死。如果他贸然入宫,还不知是怎么一个死法。横竖都是死,还不如选择有尊严地死去。这样卑鄙残酷的君王,他不想见,也没必要见。万念俱灰的兰陵王,扔下一句“天颜何由可见”,遂将鸩酒一饮而尽,决然离开了这个悲情人世。时年仅32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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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历史典故:抱佛脚

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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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bào fó jiǎo

【出处】垂老抱佛脚,教妻读《黄经》。 唐·孟郊《读经》

【解释】比喻平时没联系,临时慌忙恳求,后比喻平时没准备,临时慌忙应付。

【用法】作谓语、定语、宾语;指慌忙应付

【结构】动宾式

【近义词】平时不烧香,临时抱佛脚

【反义词】防患未然

【同韵词】累世通好、饮噉醉饱、兔头獐脑、金银财宝、钉是钉,铆是铆、遗黎故老、江翻海倒、忘年交好、一鳞一爪、锦衣绣袄、......

【年代】古代

【英文】claspBuddhasfeet-professdevotiononlywhenintrouble

【其它使用】

◎ 事到临头,你只好去抱佛脚了。

◎ 这种画风所要求的写实功力,使得画家们临时抱佛脚地日夜练着基本功。

典故

当时,有一个信仰佛教的国家,在这个国家里,事事都主张以慈悲为怀,就连犯死罪的人也可以尽量免除一死,于是才朝廷上便作了一个规定,凡是犯了死罪要被杀头的人,只要走进寺庙,抱住佛脚真心实意地忏悔,并且把头发剃光,留下来当和尚,就可免罪,不再追究。后来人们便用抱佛脚来比喻平时没有准备临时慌忙应付的人和事。

典故二

宋朝时期,王安石与客人闲谈,偶然谈到佛经,他感慨地说:“投老欲依僧”,表示想与和尚去做伴。旁人加上一句“急来抱佛脚”。王安石不悦,那人说古诗对谚语,如改成对联则成为“老欲依僧,急来抱佛”,头脚相对。

[历史典故:抱佛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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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秦国穷图必见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5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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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末期,秦国成为战国七雄中军事实力最强大的国家,秦国野心不断膨胀,企图吞食其他六国。公元前228年,秦国开始向北侵略,先后功灭了韩国和赵国,作为邻国的燕国唇亡齿寒、危在旦夕。为此,燕太子丹决定派荆轲去行刺秦王,以此来扭转局势。

荆轲是当时燕国的一位勇士,他擅长剑术,是行刺秦王的不二人选。为了荆轲能够成功接近并行刺秦王,燕太子为荆轲精心准备了秦王痛恨的秦国叛逃樊於期的头颅,同时,荆轲带上了燕国打算献给秦王的最肥沃的燕地督亢地区的地图。然而,在这卷地图里面藏着刺杀秦始皇的锋利匕首,刀锋上还涂抹上了烈性毒药。

秦王得知燕国派人进贡他最需要的两样东西,喜上眉梢。当秦王看见自己最痛恨的叛徒的头颅满心欢喜,紧接着秦王听说燕国想要奉献本国最肥沃的大块土地,更是心奋不已。秦王接过秦武阳手上的地图,当场展开地图。秦王仔细地看着地图,正当地图快要展到尽头时,突然露出一把匕首。荆轲一个箭步上前,一手抓着秦王的衣袖,一手举起匕首行刺。

但是,荆轲并没有刺中秦王,秦王奋力挣脱,两人随后围着柱子追逐,在一番追逐后,秦王在侍臣的提醒下,拔剑刺伤了荆轲的左腿。荆轲受伤倒地后,用力将匕首投向秦王,但是,可惜的是并没有刺中,而荆轲亦被随后拥上来的士兵用乱刀杀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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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女娲补天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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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很久很久以前,没有天,没有地,没有山川湖泊,没有花草树木,没有飞禽走兽,更不用说有人类。

在盘古开天辟地之后才有了万物生灵。不知哪一年,西天突然塌了一块,天河中的水哗哗地从缺口流下人间,淹死了无数人畜,天下顿时沦为泽国。

当时,有个姑娘名叫女娲,住在再大的水也淹不到的山崖洞里。她目睹百姓颠沛流离,动了恻隐之心,立誓要把天上缺口补起来。她离开所住的崖洞,爬过无数高山,淌过许多大河,到处寻求补天的办法,可是都无结果。

她疲倦极了,坐下来歇息,不知不觉睡着了,做了一个很奇怪的梦,梦中有一位神仙告诉她,昆仑山顶堆满许多五色宝石,用大火将宝石炼过,就可以拿来补天。

女娲醒来后,就直奔昆仑山。昆仑山高耸陡峭,更有狮虎等恶兽无数,等闲人上不了山。但她一心一意想早日找到补天的宝石替天下百姓消灾,道路崎岖险恶,全不加理会,日夜兼程,来到昆仑山下。

举头一望,到处是处锯似的荆棘、犬齿般的乱石,不但上山无路,山顶更高不可攀。然而她不怕险阻,拨开荆棘,攀过乱石,手脚伤痕累累,脸也被剌花,仍不分日夜往上爬,正当爬得疲惫不堪时,荆棘丛中突然扑出一只老虎,对她张牙舞爪。女娲正要躲避,老虎抢先一步一把抓住了她,张开血盆大口,要咬她的头。她镇定地说:“老虎,你先别性急,我这个头可以给你吃,可要等我去山顶找到宝石,补好天上缺口,你再来吃好不好?”

老虎似知人意,就放她走了。女娲再往上走,山越来越陡,雾也越来越浓,累得走不动了。她跌跌撞撞,爬爬滚滚,始终不停步。突然一阵狂风吹来,一只金毛雄狮从林中跃出,一口咬住女娲的头发。老虎从后面赶上来,对着狮子咆吼说:“这妞儿是我先抓到的,说好她补完天后让我吃,你竟敢抢先?”

狮子听了放下女娲,和老虎厮斗起来。结果狮子不敌,被老虎赶跑了。但老虎生怕女娲再让狮子抢去,就尾随女娲,一直跟到山顶。

女娲在山顶上终于找到五色宝石。她捡了许多,堆在山顶上,烧起一把大火,炼了九九八十一天,把宝石炼成熔浆。眼看熔浆炼成,女娲高兴极了,一次又一次用双手捧起熔浆拿去补天,直至天上缺口滴水不漏,她才舒了口气。这时,地上的百姓见天河水不再漏下来,纷纷重整家园,再过快活的日子。

女娲知道大功告成,完成了心愿,于是履行诺言,满心欢喜地对老虎说:“你现在可以吃我了!”

说完,她伸长颈项,等老虎来吃。说也奇怪,老虎并不来吃,反而和气地说:“像你这样一个为民造福、舍已为人的姑娘,我怎么能吃?况且,你将天补得完整无缺,我看了也开心。只是你还有剩余熔浆,多补一些,不是更牢靠吗?”

女娲听了,觉得老虎的话有道理,于是把剩下的熔浆全捧起来,高举双手,预备将缺口再加填补。眼看就要到天顶了,哪知突然从南海刮来一股狂风,吹得树倒山摇,女娲手中捧着的熔浆也吹掉了。

女娲一急,竟哭了起来。老虎见她这样,就对她说:“姑娘先不要哭,快骑到我背上,我们去把熔浆追回来。”

女娲果然止住泪,立即骑到老虎背上。老虎飞身跳下山崖,脚踏彩云,向光彩夺目的熔浆追去。

老虎背着女娲飞过三山五岳,飞过黄河长江,因为风太急了,始终没有追上。其后风渐渐平息了,他们加快脚步,哪知色彩斑斓的熔浆又慢慢向茫茫的大地落下去,他们唯有加一把劲向下追。追到洞庭湖上空,眼看就要追上了,老虎一时高兴,吼叫数声,慢了脚步。就在这电光火石的一刹那,女娲来不及接回熔浆,眼看着熔浆直泻洞庭湖。

熔浆一落到湖里,霎时间五彩缤纷,霞光万道,照得湖水通明透亮,不久熔浆就变成了七十二座形态不同的山峰,在水中半沉半浮,那白玉盘似的洞庭湖,添上了迷人的景致。

女娲虽然惋惜,但又觉得熔浆落入人间,也是好事。她落下来,站在还没有凝固的山峰上,脚下踩的是绿宝石熔浆,留下了一双深深的脚印。她再行几步。原来带软的山峰就凝结了,成为一个小岛。

也不知过了多久,娥皇、女英追寻夫君舜帝来到这儿,知道舜的噩耗,哭死在山上,后人就称这座山为“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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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有关于七夕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20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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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牛郎织女传说的典籍记载,最早见于《诗经·大雅·大东》:“跂彼织女,终日七襄,虽则七襄,不成报章。皖彼牵牛,不以服箱。”其二为《诗经·周南·汉广》:“南有乔木,不可休思。汉有神女,不可求死。”这些记录只是牛郎织女传说的雏形,这几句话描述了织女没有织布,牵牛不拉车,显然,此时描绘的织女星和牵牛星主要还是作为带有农耕文明和家庭手工业文明的象征的两个星宿出现,并没有出现传说故事中的主要人物、相互关系和相关情节,这时的织女与牵牛并没有产生男女关系。后来的《古诗十九首·迢迢牵牛星》,牛郎织女才开始有了隔河相望的相思形象。到了东汉时期,演绎成织女七夕渡鹊桥的传说。东汉应劭的《风俗通》记载:“织女七夕当渡河,使鹊为桥,相传七日桥首无故皆髡,因为梁以渡织女故也。”宋陈元靓《岁时广记》引《淮南子》“乌鹊填河成桥而渡织女。”《史记》里也有记载:“四星在危面,匏瓜。牵牛为牺牲。其北织女,织女,天女孙也。天官星占日:匏瓜一名天鸡,在河鼓东。牵牛一名天鼓,不与织女值者,阴阳不和。”到曹植的《洛神赋》里,才确定了牛郎织女的夫妻关系。而作为夫妇的牛郎织女鹊桥相会的故事,大致形成于南北朝时期。当时的《荆楚岁时记》记载:“天河之东,有织女,天帝之子也。年年织杼役,织成云锦天衣。天帝怜其独处,许嫁河西牵牛郎。嫁后遂废织迁。天帝怒,责令归河东。唯每年七月七日夜,渡河一会。”

由此可见,对牛郎织女二星的歌咏,从周末经春秋战国,再由汉初至东汉、三国、魏晋南北朝,流传数百年间,才提到七月七日相会。而那时候的七月七日已经是规模不小的岁时节日了。

七夕起源很早,刚开始时只是作为一个节令。从历史文献来看,七夕节起源时间至少在三四千年以前,其起源与星象、物候密切相关。

据说七夕的节日在战国时期可能就已经有了。据明代罗颀《物源》记载:“楚怀王初置七夕。”但因作者与所载时间相隔太远,恐不足信。关于七夕乞巧风俗最早的记载当数东晋葛洪的《西京杂记》,文中记载:“戚夫人侍儿贾佩兰后出,为扶风人段儒妻,说在宫中时,七月七日临百子池作于阗乐。乐毕,以五色缕相羁,谓之‘相爱连’。” 又载:“汉丝女常以七月七日穿七孔针开于襟褸。”这两条记载都可以说明,西汉初宫中过七月七日的盛况,而汉代这些风俗活动中都不见有关牛郎织女故事的记载。由此可见,七夕并非是牛郎织女传说所衍生出来的岁时节日。

关于七夕节的起源,我们可以从七夕风俗中去探寻。

“七夕”最早来源于人们对星神,也就是对自然的崇拜。《太平御览》卷三十一引东晋周处《风士记》:“七月初七日,其夜洒扫于庭,露施几筵,设酒脯时果,散香粉于筵上,以祈河鼓织女,言此二星神当会。”此处的河鼓和织女,指的就是牵牛星和织女星。牵牛星是视为谷物神,织女则传说是天帝之女桑蚕神,谷物神和桑蚕神都是我们这个农耕民族的先民极为重视的神袛。那时的人们认为东西南北各有七颗代表方位的星星,合称二十八星宿。至于在七夕拜牵牛和织女二星,是因为两星的运行七月显得最为突出。

“七夕”也来源于古代人们对时间的崇拜。据《太平御览》记载:“七月黍熟,七日为阳数,故以麋为珍。”“七月七日为良日”,所以把它作为庆贺秋收的吉庆日子。汉魏时把这一天作为集会游乐的日子。这一天还是天宫神仙们聚会的日子。《续齐谐记》记载:“织女渡河,诸仙悉还宫。”七数在民间表现为时间上的阶段性,计算时间时往往以“七七”为终局完满。因此,在七夕风俗里,有乞巧乞福乞情等风俗,都是源于七月七日是良日,以此祈求丰收美满之意。对时间的崇拜,也延伸到对生命的崇拜上。在七夕风俗中,就有乞子和祭祖的风俗。杨琳在研究七夕节的起源时,结合民俗学相关原理、结合类书、文人笔记、地方志等相关记载资料,对七夕节的起源问题作了详细的辨析:七夕节的成因在于“七在古代文化中是个具有生殖魔力的数目,古人将七月七日作为节日是崇拜七这个神秘之数的结果,其实质是对生殖的期盼和膜拜。”因而,在古代,很多女性为了提高自己在社会生活中地位,在七夕节这天往往会进行乞子的活动。

七夕节是到魏晋南北朝时期才与牛郎织女的神话传说结合的。

魏晋南北朝时期是我国历史上一个大动乱时期,百姓长期处于战乱之中,追求幸福安定的生活愿望在现实中很难实现,于是便向传说中的人物去乞求。此时牛郎织女的故事进一步完善,并与七夕节相互融合,七夕节成为普遍的节日。除了乞巧的习俗外,七夕节在此期间还多了乞求富贵、长寿、生子的习俗,牛郎织女的坚贞爱情也成了人们的情感寄托。由于女性所处的社会地位较低,在封建社会又通常被视为繁衍后代的工具,生下男婴因而成为女性为提高社会地位的方式之一,求子也因此而成为七夕节民俗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通过分别对牛郎织女神话传说和七夕节的探源可见,七夕节的起源主要来自古代人民对星辰、对自然以以及时间的崇拜,其起源与牛郎织女的传说是毫无关系的。但随着牛郎织女神话故事的发展演变及其故事中传达的人类情感,到魏晋南北朝时期才逐渐融合交汇的。

[有关于七夕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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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自强不息的历史典故启示

全文共 19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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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世沉浮如电光石火,盛衰起伏,变幻难测。如果你有天才,勤奋则使你如虎添翼;如果你没有天才,勤奋将使你赢得一切。命运掌握在那些勤勤恳恳工作的人手中。推动世界前进的人并不是那些严格意义上的天才,而是那些智力平平而又非常勤奋、埋头苦干的人;不是那些天资卓越、才华四射的天才,而是那些不论在哪一个行业都勤勤恳恳、劳作不息的人们。即使你身体有残缺,即使你没有过人的天资,即使别人看不起你。但是,只要你自强不息,就能改变别人对你的看法,就能开拓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

天赋超常而没有毅力和恒心的人只会成为转瞬即逝的火花。许多意志坚强、持之以恒而智力平平乃至稍稍迟钝的人都会超过那些只有天赋而没有毅力的人。懒惰是一种毒药,它既毒害人们的肉体,也毒害人们的心灵。无论多么美好 的东西,人们只有付出相应的劳动和汗水,才能懂得这美好的东西是多么的来之不易。

真正的智慧总是与谦虚相连,真正的哲人必然像大海一样宽厚。浅薄的嫉恨和无知的轻蔑都是真正不尊重劳动、不尊重勤劳的表现。人们常说:播下行为的种子,你就会收割习惯;播下习惯的种子,你就会收割性格;播下性格的种子,你就会收割一定的命运。 “闻鸡起舞早耕耘,天道酬勤有志人。”让我们养成勤劳的习惯,培养勤奋的性格,收割丰收的果实!

我曾用清华大学的校训“自强不息,厚德载物”为题,要学生写文章。发现学生虽能从正面理解“自强不息”之意,然对其深厚的意蕴却是不甚了了的;至于“厚德载物”,绝大多数人更是字面意思亦不能了然,对此我觉得非常遗憾。

我曾对人说,我国学校校训之最佳者,当推清华大学的校训,因为它表述的是传统文化的精粹。“自强不息”,出于《易·乾象》:“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天上的日月星辰在不断运行,这就是“天行健”的意思。君子效法天,要像天那样不断运行,不断努力。“厚德载物”,见《易·坤》:“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土地的地势就是厚广,可以承载万物,君子取法地,要积累道德,方能承担事业。

所以,自强不息,厚德载物,是要人们效法天地,在学、行各方面不断去努力。传统文化强调“天人合一”,人源于天地,是天地的派生物,所以天地之道就是人生之道。古代不少学者,能深刻体认这种精神并自觉加以践履,如孔子,自述“发愤忘食,乐而忘忧,不知老之将至”。孔子有一次在河边对学生们说:“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就是激励他们效法自然,珍惜时光,努力进取。

明末顾炎武有诗云:苍龙日暮还行雨,老树春深更著花。他认为“有一日未死之身,则有一日未闻之道”。王夫之于垂暮之年,疾病卧床,犹克服各种无法想象的困难,勤奋著书。《姜斋公行述》说他:“迄于暮年,体羸多病,腕不胜砚,指不胜笔,犹时置楮墨于卧榻之旁,力疾而篡注。”他们所体现的,都是这种精神。这种精神由于人们的践履,使我们后人仍时时感受到它那幽杳的理性与璀璨的美。传统文化中富含极有价值的东西是绝无疑义的,对这一点,人们口头上似也都能道,然我总觉得等闲视之或视而不见者仍滔滔皆是。如此优秀的自家珍藏不知宝爱教人不可思议,近来读到一条注释尤让我叹息不已。《朱子语类》载朱子语曰:“试思人以眇然之身,可以赞天地之化育;以常人而可以为圣贤……。”某大学出版社出版之《朱子语类选注》注“赞”字为“称颂,赞美”,真是大错特错。这里的“赞”,应解为“助”,人可以助天地之化育,是儒家所乐道的,这也是传统文化的一种常识。注释者的无知令人吃惊。同书又注禅家话头“云在青天水在瓶”云:“要考查行为的结果,考虑到行事的困难。”更是胡说八道。如果敢于注释古书的人如此不学浅陋,对传统文化如此隔膜无知,则前面说到的我的学生们不知“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出处与意蕴,也就不足为奇了。可见传统文化的精髓与人们已疏离到何等程度。

“上善若水,厚德载物”,意思是说多做好事,善事日积月累就象滴水汇成江河湖海而升华为高尚的品德,具有高尚品德的人就会受到人们的拥戴,恪守道德准则的团体就会与时俱进,健康发展。笔者认为具有五千年文明历史的中华民族之所以虽历尽沧桑却一脉相承依然屹立在世界东方,是一代代龙的传人上下求索扬善弃恶的必然结果。孟子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孔子的“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的“为人民服务”,都无不劝诫提倡人们从善。从这个角度说,中华民族的发展史就是一部追求“善”的历史。所谓“善”就是“好”,“善事”就是遵循大多数人认可并遵守的行为准则或游戏规则所做的“好事”。的意思“勿以善小而不为, 勿以恶小而为之”与各位兴业同仁共勉,愿我们为荣誉、为国家多做“善事”,积“小善”为“厚德”。

“天道酬勤,厚德载物”,伟大的成功和辛勤的劳动成正比,而增厚美德以容载万物应成为我们崇高不变的追求,自强不息,是一切成功的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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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一、出自历史故事的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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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华天宝,龙光射牛斗之墟:《晋书?张华传》记载:牛、斗二星之间常现紫气,张华请南昌人雷焕来看,雷焕说那是宝剑的光芒上通于天。后来果然在南昌的丰城地下掘出了双剑,一名龙泉,一名太阿。宝剑出土后,星间紫气也消失了。文章借此来夸赞洪州地方很灵异。

2、人杰地灵,徐孺下陈蕃之榻:《后汉书?徐稚传》记载:徐稚是洪州高士,“陈蕃为(豫章)太守……唯稚来特设一榻,去则悬之。”文章借此夸赞洪州人物俊美。

3、望长安于日下,目吴会于云间:日下,指京都,云间,指江苏松江。《世说新语?排调》:“荀鸣鹤、陆士龙二人未相识,俱会张茂先(张华)坐。张令其语。以其并有大才,可勿作常语。陆举手曰:‘云间陆士龙。’荀答口:‘日下荀鸣鹤。’”文章借此表现作者期望自己被召见的心志。

4、怀帝阍而不见,奉宣室以何年:《史记?贾谊传》记载,汉文帝时,贾谊迁谪长沙,四年后,文帝把他征回长安,召见于宣室。作者借此表达怀才不遇的苦闷心情。

5、冯唐易老,李广难封:《史记》记载,汉武帝时选求贤良,有人举荐冯唐,可是他已九十多岁了,不能做官了。又载,李广是汉武帝时的名将,多年抗击匈奴,军功很大,却终身没有封侯。文章借此表达年时易往,功业难就。

6、屈贾谊于长沙,非无圣主:《史记?贾谊传》记载,贾谊曾任太中大夫,对当时国

家大事多所建议,一时深受器重,后受谗毁,被贬为长沙王太傅。文章借此表达作者怀才不遇的心情。

7、窜梁鸿于海曲,岂乏明时:《后汉书?梁鸿传》记载,梁鸿,东汉人,因作诗讽刺君王,得罪了汉章帝,被迫逃到齐鲁一带躲避。文章借此抒发作者怀才不遇的感慨。

8、孟尝高洁,空余报国之情:《后汉书?孟尝传》记载,东汉人孟尝,为官清正廉洁,但不被重用,后来归田。作者借此来反衬自己不甘沉沦的思想。

9、阮籍猖狂,岂效穷途之哭:《晋书?阮籍传》记载,阮籍独自驾车出行,在无路可

走时便痛哭而返。作者借此来反衬自己不甘沉沦的思想。

10、无路请缨,等终军之弱冠:《汉书?终军传》记载,汉武帝想让南越王归顺,派终军前往劝说,终军请求给他长缨,必缚住南越王,带回到皇宫门前。作者借此表达自己报国无门的感慨。

11、有怀投笔,慕宗悫之长风:《后汉书?班超传》记载的班超投笔从戎的故事。《宋书?宗悫传》记载,南朝宋人宗悫,少年时很有抱负,说“愿乘长风破万里浪”。作者借此表达自己报国无门的感慨。

12、非谢家之宝树,接孟氏之芳邻:《晋书?谢玄传》记载,晋朝谢安曾问子侄们:为什么人们总是希望自己的子弟好?侄子谢玄回答:“譬如芝兰玉树,欲使其生于庭阶耳。”后半句出自《烈女传?母仪传》记载的孟母三迁的故事。作者借此表达有幸在宴会上结识了各位

名士。

13、杨意不逢,抚凌云而自惜:《史记?司马相如传》:“蜀人杨得意为狗监,侍上。上读《子虚赋》而善之,曰:‘朕独不得与此人同时哉!’得意曰:‘臣邑人司马相如自言为此赋。’上惊,乃召问相如。”又云:“相如即奏《大人赋》,天子大悦,飘飘有凌云之气。”这两句是说,未遇推荐之人,只能赋凌云之赋而自惜。

14、钟期既遇,奏流水以何惭:《列子?汤问》记载的高山流水的故事。这句的意思是说既遇知音,就在宴会上赋诗作文,不以为惭。

15、兰亭已矣,梓泽丘墟:《晋书?王羲之传》记载的兰亭集会的情况。《晋书?石崇传》记载:“崇有别馆,在河阳之金谷,一名梓泽。”这句是说,名胜之地,终难免于荒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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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诸葛亮反客为主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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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学习历史典故,让孩子读懂半部中国史!下面梳理了诸葛亮反客为主的历史典故,供大家参考借鉴。

【出处】

(明)罗贯中《三国演义》第七十一回。

【释义】

客人反过来成为主人。比喻变被动为主动。

【历史典故】

三国时,曹操率领大军南征,刘备败退,无力反击,大有坐以待毙之势。以刘备个人的力量,绝对无法与曹操相抗衡,解决的办法只有一个,就是与江东的孙权联手。此时,诸葛亮自愿出使江东做说客。

诸葛亮见到孙权,只字不提联吴抗曹的请求,他知道孙权绝不会轻易投降,屈居曹操之下。于是刺激孙权,劝他投降。

孙权听完诸葛亮一席话,虽然不高兴,但不露声色,反问道:“照你的说法,刘备为何不向曹操投降呢?”诸葛亮针对孙权的质问,答道:“你知道齐王田横的故事吗?他忠义可嘉,为了不服侍二主,在汉高祖招降时不愿称臣而自我了断,更何况我主刘皇叔乃堂堂汉室之后。钦慕刘皇叔之英迈资质,而投到他旗下的优秀人才不计其数,不论事成与不成,都只能说是天意,怎可向曹贼投降?”

虽然孙权决定和刘备联手,但面对曹操八十万大军的势力,心里还存在不少疑惑。诸葛亮看出这一点,进一步采用分析事实的方法说服孙权:“曹操大军长途远征,这是兵家大忌。他为追赶我军,轻骑兵一整夜急行三百余里,已是‘强弩之末’。且曹军多系北方人,不习水性,不惯水战。再则荆州新失,城中百姓为曹操所胁,绝不会心悦诚服。现在假如将军的精兵能和我们并肩作战,定能打败曹军。曹军北退,自然形成三分天下的局面,这是难得的机会。”

于是,孙权同意诸葛亮提出的孙刘联手抗曹的主张,这才有了后来举世闻名的赤壁之战。

【成长心语】

人总是欺软怕硬的,遇到弱小的一方总是喜欢欺负,非得把对方逼到无路可退的境地。这是人的一种劣根性。如果你居于弱势地位,当对方不肯轻易顺你,甚至表现出一种居高临下的姿态时,你可以一开始就以“恐吓”压制住对方,让对方屈从和改变主意,这样你就可以反客为主,占据主动地位。活着就是一种对抗,如果你不想被对方压倒,你就得先声夺人、反客为主,时刻占据上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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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瑶姬仙子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9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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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西天王母生了二十三个女儿,其中最小的女儿名为叫瑶姬,她是最二十三个里最美丽和最聪明的一个,因此深得父王母后及众仙们的喜爱。

王母娘娘怕瑶姬在外受了委屈,便不准她外出游玩,要她留在西天瑶池中。但生性活泼的瑶姬却不甘寂寞,时常的偷偷出外游山玩水,唱歌跳舞,王母娘娘虽然多番教训她,但瑶姬却毫不理会,于是王母娘娘便决定把瑶姬送往紫清阙,交给三元仙君管教。

三元仙君见到瑶姬标致可人、且又聪颖过人,领悟性高,十分高兴,于是将变化无穷的仙术全部教给了她。瑶姬学成仙术,被王母娘娘封为云华上宫夫人,主管教导金童玉女的事情,并有一群侍女和六位侍臣伴在身旁。瑶姬不但把仙术全数授予金童玉女和众侍臣,更经常与他们出外游玩。

一天,瑶姬带领着金童玉女与众侍女侍臣出外游玩,他们来到巫山上空,忽见巫山上天昏地暗,飞沙走石;巫山一带房屋损毁,人畜着死伤无数。瑶姬仔细一看,原来是巫山上十二条恶龙在兴波作浪。瑶姬看见恶龙胡作非为,便轻身上了云顶,施放轰雷之术,把十二条恶龙打得筋骨碎裂,坠入山涧。

于是,巫山又回复平静。但,十二条恶龙的尸骨却堵塞了长江里头的水道,变成了三峡两岸的崇山峻岭,如此,江水汇积了三峡,引致水患频生。在人间的大禹闻讯赶来,指挥人们开道疏水,但山高石坚,水势十分勐烈,治水方法毫不奏效,大禹苦无对策,只好坐在山上,看着滔滔洪水叹息。

瑶姬见状,便派遣了六位侍臣下界来帮助大禹。六位侍臣与大禹相见后,告明原因,和大禹提出对策,便施法召换来天兵天将,用雷去炸开山石,用电去推来泥沙,用火去烧掉海藻,而大禹则泒遗部属去挖河床。终于,凿成了三峡河道,使滞留的洪水得以消退。

大禹为了答谢瑶姬的恩德,为向她求教治水的方法,便来到巫山拜见瑶姬。瑶姬看见大禹言辞恭谨,又充满了拯救万民于水患的热诚,便取出了一本黄绫宝卷送给大禹,书中不但记载了疏渠凿道的方法,更有驱使虎豹、制服蛟龙的秘诀,瑶姬又派遣了两位侍臣助大禹治理洪水。

瑶姬在巫山逗留多时,正想继续西去游玩,岂料王母娘娘驾到,要瑶姬回宫成就终身大事。瑶姬不愿依从,立意留在人间为世人造福,她更化作了一座山峰,王母娘娘见勉强不来,只好独自返回天庭。而瑶姬所化成的山峰,被后人称作神女峰,她的侍臣亦变成了巫山十二峰的其他诸峰,永远守卫着瑶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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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水浒传》杨春捉鬼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9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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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闯荡江湖数年。

这年秋天,庄稼长势好,穗大粒饱,一派丰收景象。一日,杨春来到济州南张家镇住进客店,天一黑店家就紧闭大门。杨春好生奇怪,就问张掌柜:"开店全凭天黑住人,你为何一黑天就关门啊?"张掌柜支支吾吾地对杨春说:"我们这里有个习惯,叫关门大吉。"

杨春不再多问,疑疑惑惑回到房内,在店房内来回走动。他走过的地方很多,没见过这种天黑关门的事儿。在房内转来转去,越想越不对劲。洗洗脚躺下想睡,可是他翻来覆去就是睡不着,自言自语道:"关门大吉,只听说过开市大吉,还没听说过关门大吉哩!"天到二更,他坐了起来:"我得到外边看看。"将全身结扎一番,头紧、脚紧、一身紧。手提腰刀,运气越墙而上,向村里四下观看,家家关门熄灯;再细看只有一家大院上房有灯光。他沿房来到这大院,听听无有声息。他将身体隐在一棵大树上,约过了半个时辰,见一黑影翻墙而人院内,悄悄进入上房,只听有说话声,但不知说些什么,那黑影又走出上房,向前院配房走去,进屋就无了声息。这是为何?他点点头又沿房越墙,轻轻走动,再看还有异样没有。走到村头一家小院,听到里边有哭声:"我给诸位神仙烧香摆供啦,今年庄稼长势好,让我们收一次吧,求诸神仙可怜俺一家老小吧,要再收不成,我们就◇只有逃荒去了!"他越听越糊涂,这烧香的为何这念叨?带着艮疑问返回客店。

第二天吃过早饭,杨春到街上转悠,来到昨晚烧香的那家门外,向前问道:"家里有人吗?"里边一老妇答道:"找谁呀?"杨春走了进去,见一老太婆和一小孩在家。杨春躬身一礼道:"我是算命先生,看你宅基不好,想给你破灾,逢凶化吉!"那老太婆上下打量杨春,见他那诚实的样子,忙说:"先生请坐。"忙着倒茶。老太婆问:"先生怎么看出的?"杨春道:"我不光看出宅基有邪,还知道它妨碍啥,如何破解。"老太婆道:"先生能点出一二吗?"杨春心里明白道:"妨你田产不能收!"老太婆一听,深信不疑了。杨春接着说:"多年都是如此,请你老说说咋着个收不成。"老太婆和盘托出道:"我们家的地和张财主家的地邻边,年年庄稼长得都不错,我们几家就是收不成,都让鬼收啦。几家人组织去看,一个个被鬼打得头破血流。要再和那鬼硬拼,就有丧命的危险。"

杨春又问:"那张财主家的地,也是这样吗?"

老太婆说:"人家财主福大,年年都是好收成。我们那几亩地不敢再种了,干脆卖给张财主,到外地逃荒去好了!"

"你家土地在镇哪边?"

"镇东边山坡地,地头上还有个破窑洞。"杨春道:"此事你可不能声张,传出去就不能破啦!"说后就往大门外走,老太婆送出门去。

这天夜里,杨春提着单刀,脸抹锅灰,穿一身黑衣,眼眉上带着两颗宝珠,闪闪发光。来到山坡地钻进破窑洞,察看外边动静。等啊等啊,天到子时,忽听刷刷割庄稼的声音。杨春立时怒发冲冠。"呜哇哇"一阵大叫,像鬼一般怪叫着冲出。"我鬼在此,何鬼敢割庄稼。"抡起单刀向那正割庄稼的三个鬼杀去。正在割的鬼,扭头一看,见一个黑鬼过来,两眼放着凶光。割庄稼的三个恶鬼,尿了一裤裆,提着镰就逃跑了。杨春暗想:准去回家报信去了,常言道:"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他们的头儿准会再来,便没有去追赶。

第二天夜里,杨春还和昨晚一样打扮,来到大田,没有钻窑洞,而是在一片田地等候。不一会儿,有四个手提大刀,掂枪的恶鬼,肩上扛着柴禾,慢慢向窑洞摸去。走到洞,点着柴禾向洞里塞,立时浓烟滚滚,火光冲天。杨春看得分明,有个身高足有八尺的恶鬼,笑道:"这回我可要送你这鬼上西天了!"杨春听此,顿时气冲牛斗,当即从大田地冲出,大叫一声:"你们这些强盗,那里逃!"四鬼听到突如其来的断喝,那三个鬼"妈呀!"一声,手颤抖着筛起糠来,腿不听使唤,动弹不得。那个大鬼,仗着他有一身武艺,胆子大些,用手一指:"你是何人,为何管这闲事?"杨春也不答话,挥刀杀了过去,一刀扫掉他的鬼头,现出那鬼的真面目。那鬼反手来了式"刀劈华山",杨春当即用刀往上一架:"开!"震得那鬼两臂发麻,扭头就跑。杨春来了个鹞子翻身,蹿过拦住那鬼的去路,"我看你往哪里逃!""当啷啷"响声不断,那鬼刀被磕飞。杨春随即一脚踢去,把那鬼踢倒,用刀点住他的胸口:"你是何人?为何装鬼霸田?不说出根由,要尔等性命!"那鬼结结巴巴言道:"因这片地质好,用钱买他们的都不卖,让他们收不成,长了只得贱卖于我。""你这样办,逼死过几条人命?""三条,逃荒走了五家!"

杨春牙一咬,一刀扎下。那张财主"哎呀"一声,脚一伸见了阎王。杨春扭头对那三个筛糠打手道:"饶你们一条狗命,再要不改,定杀不饶!"那三人趴下磕头道:"好汉爷饶命,再也不敢了!"杨春将刀往下一竖道:"你们要这么说:张财主心太黑,装鬼霸田逼人命,上天派神仙下凡,捉拿他这恶鬼治罪!"

杨春捉鬼除害的故事,从此在鲁西南流传开了!人们赞道:

杨春绰号白花蛇,住店也要除"鬼"恶;

梁山英雄为民志,万代千秋都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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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乌鹊填桥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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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出明·冯应京《月令广义》。

在传说中,织女是玉皇大帝的女儿,住在天河的东岸。她不但长得花容月貌,美丽非凡,而且心灵手巧,能够织出各式各样、色彩绚丽的锦缎。

玉皇大帝把这些锦缎赐给天上的各路神仙,神仙们都十分喜欢。玉皇大帝把其中质地最好的云锦从黄昏时挂在西天,云锦在人间上去就是美丽的晚霞。

织女天天从早织到晚,生活单调而乏味,随着年龄的增长,她不由因辛劳寂寞而憔悴起来。有一天,玉皇大帝来到织机房中,见 到女儿十分辛苦,心中很是不忍。于是,他与王母娘娘商量说:

“织女这孩子太辛劳了。咱们给她找一个如意郎君,让她过几天神仙伴侣的日子才好。”

王母娘娘便提议把织女许配给天河西岸的牛郎。玉皇大帝同意了。于是,玉皇大帝颁下旨意,让织女和牛郎即日成婚。

婚后,小两口甜甜蜜蜜,如胶似漆,整天卿卿我我,形影不离。两人有时候在岸边饮牛,有时候在河中泛舟,有时去瑶池揽胜,有时去蓬莱访友。这样过了半年,织女忘记了自己的职责,再也没织出过一匹锦缎。

天上没了云锦,天空变得灰暗起来。玉皇大帝不时派人催讨,但织女沉湎于爱情之中,不想再织锦缎了。

玉皇大帝不由大怒,他下令将织女抓回河东,关在机房织锦。没有他的同意,不准她再和丈夫牛郎见面。

织女含着眼泪,上机织锦。泪珠滴在云锦上,化成颗颗珍珠,闪闪发光。玉皇大帝看到带珠的云锦,知道这是女儿泪珠所化,也有所感动。于是,他下令每年七月七日让织女和牛郎在天河上相会一次,其余的时间仍分居河东河西,各司其职。

天河波涛滚滚,在河上怎么相会呢?牛朗和织女知道后都十分忧愁。这事让百鸟仙子知道了,于是在七月七日那天,召来成千上万只喜鹊,搭成一座鹊桥,让牛郎和织女在桥上相会。

从这以后,每年七月七日晚上,喜鹊们都会飞来,搭起鹊桥。而在这一天,在凡间的人们仰观夜空,就能看到牛郎星和织女星靠得很近很近。

后来,“乌鹊填桥”这一典故,又被简化为“鹊桥”,用来形容帮助男女结合、夫妻团聚的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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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历史典故:一日曝之,十日寒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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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时代,百家争鸣,游说之风,十分盛行。一般游说之士,不但有高深的学问、丰富的知识,尤其以用深刻生动的比喻来讽劝执政者,最为凸出。孟子也是当时的一个著名辩士,在孟子的告子上篇中有这样一段记载:

孟子对齐王的昏庸,作事没有坚持性、轻信奸佞谗言很不满,便不客气的对他说:王也太不明智了,天下虽有生命力很强的生物,可是你把它在阳光下晒了一天,却放在阴寒的地方冻了它十天,它那里还活得成呢!

我跟王在一起的时间是很短的,王即使有了一点从善的决心,可是我一离开你,那些奸臣又来哄骗你,你又会听信他们的话,叫我怎么办呢?接着,他使打了一个生动的比喻:下棋看起来是件小事,但假使你不专心致志,也同样学不好、下不赢,奕秋是全国最善下棋的能手,他教了两个徒弟,其中一个专心致志,处处听奕秋的指导;另一个却老是盼着有大天鹅飞来,准备用箭射鹅。两个徒弟是一个师傅教的,一起学的,然而后者的成绩却差得很远。这不是他们的智力有什么区别,而是专心的程度不一样啊!

这是一个很有教学意义的故事,我们要学习一样东西、做好一件事情,是非专心致志、下苦功夫不可的。若是今天做一些,把它丢下了,隔天十天再去做,那么事情怎样做得好呢?求学、做事的能否成功,这也是个决定因素之一,故后来的人便将孟子所说的一日曝之,十日寒之精简成一曝十寒一句成语,用来比喻修学、做事没有恒心,作辍无常的一种说法。例如一位同学,对于求学很是随便,学习的时间少,荒废的时间多,我们便说:他这种一曝十寒的作法,那里能学到什么东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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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程门立雪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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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门立雪”这个成语家喻户晓。它出自宋代着名理学家将乐县人杨时求学的故事。

杨时从小就聪明伶俐,四岁入村学习,七岁就能写诗,八岁就能作赋,人称神童。他十五岁时攻读经史,熙宁九年登进士榜。他一生立志着书立说,曾在许多地方讲学,倍受欢迎。居家时,长期在含云寺和龟山书院,潜心攻读,写作教学。

有一年,杨时赴浏阳县令途中,不辞劳苦,绕道洛阳,拜师程颐,以求学问上进一步深造。有一天,杨时与他的学友游酢,因对某问题有不同看法,为了求得一个正确答案,他俩一起去老师家请教。

时值隆冬,天寒地冻,浓云密布。他们行至半途,朔风凛凛,瑞雪霏霏,冷飕飕的寒风肆无忌惮地灌进他们的领口。他们把衣服裹得紧紧的,匆匆赶路。来到程颐家时,适逢先生坐在炉旁打坐养神。杨时二人不敢惊动打扰老师,就恭恭敬敬侍立在门外,等候先生醒来。

这时,远山如玉簇,树林如银妆,房屋也被上了洁白的素装。杨时的一只脚冻僵了,冷得发抖,但依然恭敬侍立。过了良久,程颐一觉醒来,从窗口发现侍立在风雪中的杨时,只见他通身披雪,脚下的积雪已一尺多厚了,赶忙起身迎他俩进屋。

后来,杨时学得程门立雪的真谛,东南学者推杨时为“程学正宗”,世称“龟山先生”。此后,“程门立雪”的故事就成为尊师重道的千古美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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