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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底之蛙读书笔记好词好句(通用20篇)

爱读书,既不是为了‘黄金屋’也不希望有颜如玉,而书确实是我们的精神的粮食与心灵的坐骑,我们可以从实践中体会到读书的无穷乐趣。那么接下来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井底之蛙读书笔记好词好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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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家雷书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9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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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有生身父母,大都体会过父母的慈爱和教诲。当我读着这本家书,感到的是一种另一番教诲,不是老师的教导,不是长者的叮嘱,而是父母对儿女的关切,是不同于我的父母的关爱,却不失被细心呵护的感觉,我似乎找到了另外一种父母之爱,这也是大多数子女所体会不到的。这也许是这十年对她爱慕不减的原因吧。是那一封封家书,就象一次次珍贵的谈心,拉近了我们的距离,我像一个乖孩子在感受着,聆听着,用心铭记着。

父亲傅雷是一个睿智,博学,正直的学者,年轻时甚至有些暴燥,极富个性。母亲朱梅馥是一个具有东方文化素养,又经西方文化洗礼,既端庄贤淑,又温厚善良的东方女性。

父亲傅雷对当今中外的文学、音乐、绘画、涉猎广泛,研究精深,个人的文化修养极高。而他培养的对象又是从小接受良好的家庭教育,终于成长为国际大师的儿子傅聪。他深刻懂得,艺术即使是像钢琴演奏也需要严格的技术因素,但绝不是“手艺”,而是全身心、全人格的体现。他教育儿子说:“我始终认为弄学问也好,弄艺术也好,顶要紧的是“人”,要把一个“人”’尽量发展,没成为艺术家之前,先要学做人,否则,那种某某家无论如何高明,也不会对人类有多大的贡献。一个纯粹投身艺术的人,他除了艺术和个人的人格,已别无所求。

而所谓“人”在傅雷心中又是具体而微的,这不只是一个愿望,一个口号。它大到对世界对人类对祖国的忠诚与献身精神,小到对自己事业的严谨,对父母的孝敬,对妻子的理解,对友人的宽容,甚至具体到了一个乐段的处理,一位友人的交往,以至于儿子的言谈举止也都一一告诫“手要垂直,人要立直”都使读者印象深刻,颇有感言。

母亲在那个险恶的年代,在个人安危毫无保障的日子里,她心系远方的儿子和孙子,她克制着内心的恐惧和痛苦,把坚强、安详、无微不至的关怀传送给漂泊异国他乡的亲人。一件为孙儿一针又一针织出来的毛衣,情重如山,她却为“礼薄”而不安,为了让儿子在异国感受到家庭的温馨,她一丝不苟地写下菜肴的制作程序,惟恐疏漏一个细节。她爱夫爱子,一生为这个家奉献,然而,她同样为了不能再忍受的人格尊严的践踏和侮辱,夫妻二人一同将生命融合,迈向永恒,或许更多的是徇情,也算是个结束。然而这个结束却从没让人把他们夫妇俩分开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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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水浒传》读书笔记700字

全文共 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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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水浒传》,大家一定都非常熟悉,它与《红楼梦》、《西游记》、《三国演义》并称为“四大名著”,由此可见《水浒传》的文学地位有多么地高。

《水浒传》是中国历史上第一篇用白话文写成的章回体小说,主要内容围绕着梁山泊的英雄好汉替天行道的故事。又被称为《忠义水浒传》,人们一般简称《水浒》,由施耐庵作于元末明初。全片讲述了北宋末年奸臣当道、官逼民反,梁山泊英雄聚众起义的故事,再现了封建时代农民起义发生、发展到失败的全过程。塑造了宋江、卢俊义、吴用、林冲、武松等英雄好汉形象。

在《水浒传》中,梁山泊的好汉们对应天上的星魁,分为三十六天罡和七十六地煞。一百零八位好汉个个身怀绝技,每个人还有一个响亮的称号,例如:及时雨宋江、豹子头林冲、智多星吴用、扑天雕李应。

而在这一百零八个好汉中,我最欣赏的还是宋江。我觉得,宋江这个人物不能算得上是真正意义上的英雄好汉。他既没有武松醉打蒋门神、花和尚倒拔垂杨柳的威风,也没有黑旋风沂岭杀四虎、关胜降水火二将的英勇,他的声名远扬只在于他有着江湖上难得的义气。

施耐庵之所以让梁山泊前首领晁盖死去后让宋江继位,是因为只有他才能让其余一百零七位好汉臣服。连脾气暴躁、难以服人的黑旋风也都心甘情愿地叫他哥哥。宋江将他的忠义展现得淋漓尽致,使得一百零八将上下一心。

当然,光义气也不能坐稳梁山伯头领的宝座,还要有谋略,宋江的谋略有时连天机星吴用也赞叹不已,例如:攻下祝家庄、大败辽军等等这些功绩都是靠宋江的谋略才取得的。

而宋江的一生中最大特点就是他十分忠,而且这个忠已经到了愚忠的境界,导致在最后被高太尉等人害死。

宋江在故事里体现的忠、义二字固然可歌可泣,但是,在现在的法制社会里,像武松那样凡事用武力解决的方法是不可取的。因此,由于时代的变迁,我们只能用欣赏的角度去看这本书,万万不可盲目地学习其中的处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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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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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我读了安徒生的童话,让我印象最深的,非《皇帝的新装》莫属。

这个童话讲的是许多年以前有一位皇帝,他非常喜欢好看的新衣服。他把所有的钱都花到了衣服上去。有一天来了两个骗子说自己能织出只有智慧的人才能看见的最美丽的衣服,还有凡是不称职和愚蠢的人都看不见这衣服。他们给皇上假装穿上后,叫人来看看皇上的衣服好不好看,可这两个大臣根本什么都没有看见,这两位大臣以为自己不称职,他们不想让人知道,就撒谎说这个衣服很漂亮,于是皇上决定举办一个游车。大家都不想让自己不聪明,于是都说好看。最后终于有一个小孩子指出了这个事情,皇上才恍然大悟。

读完这个童话,我想告诉这位皇帝:人的好坏不在外表,而是在内心,只要是内心善良,就算是衣服再破,人们也会喜欢和爱戴你。你要花时间去管理管理自己国家的军队,不能整天游手好闲,把心思花在这些衣服上面,如果你的国亡了,你还会有这些衣服吗?没有了。所以你要保护你的国家。

最后我想说:“我很佩服说出实话的孩子,他没去掩盖自己的错误,没看见就是没看见不必去掩盖,如果发现错误,要尽力的去改正。

我们要像小男孩学习说实话不要说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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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学生骆驼祥子个人读后感读书笔记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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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青春吹动了你的长发,让它牵引着你的梦……”这首经典的老歌又在耳畔响起,一个追梦人的身影在我眼前飞奔,拉着他刚租来的车,好像装载着一生的幸福,这个人就是祥子

祥子十八岁的时候,从乡下来到北平谋生。他对于生活的唯一愿望就是能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于是,他带着自己的理想,跑了起来。经过三年的省吃俭用,辛勤劳动,他终于有了一辆自己的车。可是,现实是残酷的,祥子的车被偷了,这对于他来说是多么大的打击啊!但他没有对生活失去希望,他还有梦,他要去追。祥子一次一次奋发前进,又一次次被现实伤害。

祥子结婚了,婚后的生活并不幸福,他很少拉车,似乎已经不再是那个年轻力壮的祥子了。虎妞难产死了,这让祥子再次一无所有,陷入绝境与无奈之中。

最后的最后,压死祥子的最后一根稻草,就是小福子的死去。生活把祥子折磨的千疮百孔,让他内心不再有梦,变得如同行尸走肉一般,沦为社会最底层。

我羡慕过祥子,为他追梦的热情而感动;同情过祥子,为他遭遇的种种不幸而埋怨世事不公;敬佩过祥子,为他一次次重新燃气希望而高兴。可他给我带来的却是无尽的失望,他不再可爱了,他利用朋友,为了钱出卖人命。他不再有梦想,这让我感到心酸。

压垮祥子的,是那个万恶的旧社会,在那个时代,你无法通过自己的努力而获得回报。在这个时代,有千万个像祥子一样追梦的人,他们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努力着,奔跑着。

祥子让我学会了珍惜幸福,让我知道了有梦想就去追,让我懂得了人生活着的意义。

人生有梦才幸福,愿我们都做一个努力的追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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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古文观止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10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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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以三年光景,每日晨读,阅毕《古文观止》,虽非正业,却是入职学校以来最大收获,颇有些心得,请略陈陋见。

古文观止,凡二百二十二篇,先秦至明末_精选,古人蒙学课本,亦是古人为学入门读物,余在而立之年始读,为生平一大憾事,亦可见当代中国教育之偏颇。

就其布局而言,各朝以先秦最多,____以《左传》最多,个人以韩愈最多,取《左传》传承“春秋大义”的宗旨与韩愈“辟道攘佛”的功绩;这与清代学者抱残守缺、空空如也的卫道宗旨比较相符。苏东坡曾称誉韩愈“文起八代之衰,道济天下之溺”,若就“文以载道”论,韩文公逆谏人主,纠治世风,力挽唐代崇佛之狂澜,足可当之;但若就文字论,韩氏_似未达这等境界,东坡先生的评价多有后人敬畏先贤的溢美之词。

古今_,凡入一流者,主题可大可小,但必是一气呵成,余音不绝,令吾辈后学读其书,想见其为人。《观止》所选_,以单篇论,太史公的《报任少卿书》无疑是独步翰林,堪称天下第一,_情真意切,沁人心扉,笔尖所及,气贯长虹;余每每读罢,未尝不为之折服、为之太息。至于陶渊明的《归去来辞》、范仲淹的《岳阳楼记》、欧阳修的《醉翁亭记》、苏轼的《前赤壁赋》这四篇奇文,难分伯仲,全凭诸君喜好。“引壶觞以自酌,眄庭柯以怡颜”、“不以物喜,不以己悲”,“醉翁之意不在酒”、“挟飞仙以遨游,抱明月而长终”,各有所取,无有高下。非谓“天下忧乐”就高人一等,人生际遇不同,不必苛求。

《观止》一书优点许多,待诸君细品,其不足反倒不易察觉,而且不才以为,多为编者有意为之,读者需多加留意。编者吴氏叔侄似以“正统”士人自居,重儒家传统的“立德、立功,立言”,且以立德为本,因而不取赋一类追求辞藻华丽,言不及义的_;对崇尚清谈之风的魏晋名士似也有异议,故几乎不取魏晋一代的_;编者是清代学者,受彼时狭隘的汉宋门户之争影响颇深,故宋代理学一脉_全不取,是《观止》大缺憾;另外,清代外族入主,这是一件以“士”自居的清代学者不能说的事情,所以元、清两代的_都不取,乃至明末清初三杰的_都不在其列。以上诸点,令“观止”黯然失色。

历朝历代之文,以明代_最差,宋濂_多媚骨,阳明心学多偏锋,皆不足法,其余更不足论,其原因仍不得正解。个人以为,或许中华文明历经5000余年,至明代已垂垂老矣,国运不济,国势保守,文风英气不足,老态有余,全无汉唐气象。从学术的角度看,中国文明自“经重于史”的时代起,即自南宋起,文明的自我革新、自我反思的能力就日渐衰退。从武术的角度讲,有宋一代,重文轻武,血性渐失,手无缚鸡之力的白面书生自宋始,愈演愈烈,直至近代不能复兴。可悲可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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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西游记初中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5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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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假期,我又重读了四大名著中的一本,名字叫《西游记》。以前我读过这本书,可我依然对这本书感兴趣,百读不厌。而且每次读这本书都会有不同的感受。

以前我最喜欢孙悟空,他会七十二变,他会翻筋斗云,他武艺高强,他嫉恶如仇。我还喜欢沙和尚,他敦厚老实,任劳任怨,忠心耿耿。我最不喜欢猪八戒,他好吃懒做,胆小如鼠,禁不住诱惑。我也不太喜欢唐僧,一看到他就让我想起学校里的老师,每天唠唠叨叨,没完没了。

这次重读《西游记》我有了不同的想法:我有点理解唐僧的举动了。唐僧本就是一个虔诚的和尚,他自律,有坚定的信仰,可无奈收了三个性格迥异的徒弟。作为师父的他,徒儿有毛病不能不管,可他又确实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所以他除了言传身教,只有不停地唠叨。大概他也坚信滴水石穿的道理,也正是这一路的奔波加上一路的唠叨,让顽皮骄傲的石猴,好吃懒做的八戒,终于坚持到达西天求得正果。

重读《西游记》让我体会到老师的不易,唐僧只有三个徒弟就让他伤透脑筋,我们的老师每天面对三十几个学生该是怎样的不易。都说八十一难多么的难,我们的老师一学期不知要解多少危难,学习上的,身体上的,师生关系上的,包括与家长之间的各种问题。唐僧不好做,老师更难当。以后,我想我该好好学习,少犯错误,让老师轻松些。

名著就是名著,让人百读不厌。每次阅读都有新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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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西游记》寒假读书笔记

全文共 32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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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的时候,大概三年级吧,刚刚认识了几个字的时候,开始有了阅读的渴望,迫不及待的找来了许多书来读,其中就有西游记,具体情节已经记得不太清楚了,只是囫囵吞枣的读完,然后就兴高采烈的跟其他小朋友去显摆去。那个时候给我的印象比较深的人物就只有孙悟空了,比较的勇敢,七十二般变化,敢_天庭去做齐天大圣,然后就是去西天取经,经历了种.种磨难,最后终于圆满的完成了任务等等。在当时一个小学生看来整个西游记其实就是一部孙悟空的个人英雄史。

大概是八几年吧,国家投资拍摄了西游记这部影片,当时引起很大的轰动,在当时还没有收视率的概念吧,但如果拿现在的标准去衡量的话,西游记的收视率绝对达到百分之七八十还要多。那个时候的人对西游记还是有一种近乎狂热的喜爱,几乎一集不拉的看完。酣畅淋漓之后略微有一种遗憾,孙悟空自从走上西天取经的路上,他的法力好象减弱了许多,或者是各种妖怪的本领的确很强,孙悟空度过每次难关好象都是要靠别人的帮助,这么说吧,但凡是个妖怪,都能欺负住孙悟空,这很是让人郁闷。

猪八戒吧,在整部书中好象就没起到什么作用,就知道好吃懒做,有时候还会帮倒忙,比如在面临困难的时候,往往第一个嚷嚷着散伙,动摇军心不说,有时候还会帮着老和尚合伙欺负孙悟空,看着实在是让人气愤。沙和尚本事没有多少,这大家好象都知道,做人倒还本分,踏踏实实,勤勤恳恳。

他就不说了,充其量就算是一个仆人,对他来说已经基本上完成了自己的神圣使命。最最可气的就是那个老和尚,按说他也算是一代高僧了,但遇到事情有时候还不如一个妇女,首先不能明辨是非,你自己没有降妖捉怪的本领吧,还对这种相对比较专业的工作大加干涉,一会儿说孙悟空拿错了妖怪,一会儿又说悟空大开杀戒,没有佛家的慈悲之心,动不动就拿出他的看家本领,念紧箍咒,可怜呀,想当年叱咤风云的齐天大圣,竟然沦落的还不如一只小狗,整天被呼来唤去的,还不敢提什么反对意见。

再就是既然你唐僧是一代高僧,也是经过大唐王朝层层选拔上来的精英,我想智商最起码应该在一百八靠上了吧,降妖除魔这种专业的工作你没有经过培训,可以允许你不会、不懂,但是不懂你可以问呀,这不是有专家孙悟空吗,再者说了,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这是使用人才的最基本的原则。

经常的给我们的孙工程师使绊子、穿小鞋,搁谁身上也受不了呀。唐僧没有管理方面的经验,就四个人还光想领导不好,更何况要去完成西天取经这样大的宏伟工程呢,我估计他的这个取经组织的CEO是走了_的。按现在的说法,它是利用出国的机会镀金来了,在外边随便转上这么一圈,回去提干是肯定的。各种好处随之会滚滚而来。所以说唐僧其实是一个赌徒,他就堵取经这一把肯定能赢,把自己的身家性命都押上了。高呀,佩服!再者,你唐僧既然是这个组织的领导,有很多的事情你就要靠自己的力量去完成吧,老是依靠别人,你有自己的风格吗。难道去茅厕这种最基本的事物也要别人代劳吗。

面对妖怪的狰狞面目,老唐表现出来的总是两个字筛糠,真没有想到,老唐还会这手农活!依我的看法,有些妖怪不食人间烟火,很难感化,确实不好做思想工作,但我想不是所有的妖怪都是这样的吧,总会有一些受教育的程度相对比较高,沟通起来也相对比较容易,也许只是中间走错了路才作了妖怪的,经过教育可以重新回到正常人中间来。老唐是作佛教工作的,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做思想工作的,和现在企业里面的书记差不多,既然书上描述的他精通佛法,还出席过好多的什么佛教的研讨班,我想口才一定也应该不错吧,利用他的三寸不烂之舌,和他的对付孙悟空的苦口婆心,婆婆妈妈,好好去做那些妖怪的思想工作,我想肯定能会使不少的妖怪弃恶从善的。

你想呀,佛教就是劝人向善的,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既然可以夸下海口,佛教肯定也会有这方面的理论和成功的实例,老唐应该活学活用学习过的知识,否则的话就是一个书呆子了,我们要一个书呆子有什么用呢,大唐王朝要这样的人有什么用呢,就算是能取得真经,那回来也起不到好的作用,试想想,如果你唐僧在取经的途中反复运用所学知识,不断感化那些冥顽不灵的妖怪,使其中许多的妖怪改恶从善,这对将来弘扬佛法也能起到很好的广告作用。那个时候你可以在你的毕业论文上面写,牛魔王、白骨精、……等等都是我作的思想工作后改造好了,我估计你的他的论文肯定能得到的评价的。

认真梳理了一下这本书,我想,如果是我写这本书的话,我可能这样设计他们几个人。孙悟空仍然本领高强,但是他不能象书中所描述的那样,好象就没有人能管的了他了似的。初期的老孙其实是一个流氓,横行霸道,为所欲为,出于对黑恶势力的惧怕,普通群众是敢怒而不敢言,而作为政府部门呢,有这个实力,也有这个义务吧,各个部门之间又互相推诿扯皮,导致老孙比较的嚣张,所以才有了孙悟空大闹天宫,只是由于老孙不懂得民不和官斗的道理,惹恼了政府,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办公秩序,才导致政府迅速而果断的扑灭了老孙这股黑恶势力。至于西天取经,那时将功补过,骗着死猫上树呢。经过这样解释,你就会发现,西天取经路上经过的种.种磨难就变得十分合理了。任何地方都有地头蛇吗,就是老孙这个强龙也不能拿他们怎么样,借助政府的力量来消灭他们自然就顺理成章了。

至于说猪八戒,我认为在整个西游记中间,猪八戒其实是最有才的了。你想呀,猪八戒原来没有下凡之前,已经混到天蓬元帅这个职务了,省部级_了,容易吗,没有非凡的智慧和稠密的关系网,他能走那么远吗?革命了一生,最后还是没有坚持到退休,因为生活作风问题被罢了官。但是说到底,猪八戒对革命还是有相当高的忠诚度的,最起码比孙猴子要高,经过组织部长观音姐姐的劝诫,已经做好了改恶从善的心理准备,苦苦在流沙河等候唐僧一干人等的到来。猪八戒虽然被革职为民了,但是他精心编织的关系网还在呀。西天取经这个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没有猪八戒的大力参与和支持是绝对完不成的。路上的各种妖怪都会给他一些面子的,毕竟虎老雄风犹在吗,再加上_也在很多情况下不愿意和政府对着干,而他们其实就是代表政府来执行公务的。最明智的选择就是合作了。自古官匪勾结已经不是什么新闻了。猪八戒作公关是的了。

遇到美眉,孙悟空比较粗暴,生冷硬,沙和尚比较木讷,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经合比较内向。无法和女孩子交流。猪八戒则口才好。虽然扮相不怎么理想,但是瑕不掩瑜吗,老猪懂得怜香惜玉怜香,用她来作妇女的工作是再好不过的了。孙武子曾经说过,不战而屈人之不兵,善之善战者也。老猪一到就能解决的问题,问什么要孙悟空出面去打个你死我活呢。再说了,好男也不能和女斗呀。你见过有和女人打架的吗,多失水准呀。我统计了一下。

光是西天取经的路上就有大概百分之三十几的妖怪都是女性,如果这些妖怪都由猪八戒负责解决的话,肯定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的。不用打打杀杀的,能为取经组织节枢少活动经费呀。

沙和尚,办事认真负责,工作任劳任怨,象他这样的话。放在现在社会那就是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虽然能力不怎么样,但是他又工作的积极性呀。就作服务工作吧。保护唐僧,寸步不离,关键时候还能够堵枪眼。保镖是最合适他了。做好本职工作就不错了,不敢对他再有什么过分要求,再说了,你就是要求了也是白搭。他不行。当然了政府部门中也有许多象他这种人的。什么也不会的,但是却身兼要职,我估计她可能和玉皇大帝或者是如来有什么亲戚。要不你看什么时候沙和尚挨过批评呀,就是孙猴子这么不着调,也不敢把沙和尚怎么样,他上面有人。

该说老唐了,但是又没什么可说的。领导吗,就是那么回事。你能要求领导该做什么,不该作什么吗。不能吧。但是领导就应该有领导的气魄,关键时候应该能站出来说句公道话。这样才有大批的追随者是不是呀。至于说老唐随意收拾孙猴子,有时候是孙猴子自找的。有时候则是唐僧在摆官架子,让手下人一直对自己有所敬畏。做官吗,都是这样的。

好了,说的已经太多了,最后,我认为西天取经一定会取得圆满的成功!当然了,道路虽然曲折,但是前途是一片光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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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500字小学作文

全文共 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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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星期六,我在家快速地写完作业,到书架上拿起了一本《三毛流浪记》认真地看着,看完后思绪万千,感触颇多。

三毛的贫穷生活让我看的很难过,有一天三毛拎着小铁桶去收剩饭,看见一个小女孩比他早到一步,三毛生气地把她推倒在地,倒了剩饭就走,可是当他看到小女孩骨瘦如柴的母亲和她怀里嗷嗷待哺的婴儿,良心发现,赶紧把自己的剩饭倒在小女孩的桶里。

三毛受到一个地痞的胁迫,要他去当小偷,有一次他走在大街上,看见一个行人匆匆而过,那人口袋里的钱包露了出来,三毛轻而易举就得手了,打开钱包一看,里面除了钱还有药方和当票,三毛想,这可能是人家救命钱啊!这钱偷不得,赶忙追上去,把钱包还给了人家。三毛又空手而归,最后又被地痞暴打一顿,三毛脸上留下一道道血印。“就算穷,也穷的清白,我才不当小偷呢!”三毛气愤地脱下衣服朝地痞掷去。大冬天三毛光着膀子,满腔怒火逃离魔窟。三毛的这个做法是非常正确的,就算穷,也要穷的清白,不能当小偷,我们要自食其力。

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是吃穿不愁,我们还把学校里的饭菜不要吃的全都倒掉了,想想三毛,所以我们要珍惜粮食,不能浪费。农民伯伯在炎炎夏日在地里辛勤地劳作,每一粒米饭都是来之不易的,我们以后不要再把粮食浪费了。我们还要好好地学习,增长自己的知识,提高自己的品德,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去创造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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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鲁滨孙漂流记》六年级读书笔记500字

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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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几天我读了一本名叫《鲁滨逊漂流记》的书,这本书对我有很大的帮忙,也给了我很多启发,让我来给大家讲述一下吧。

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的有两个地方,一是:“鲁滨逊来到了一个野人岛,救下了一个被抓获的野人,并把那个野人驯服,花了三年的时间教会了那个野人说话并听野人讲他们族人的事。”我想:“鲁滨逊要从一群野人中救一个被抓获的野人这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呀!并还要教野人说话,是需要多么长的时间和多么大的精力。还有让一个从来没有干过重活的一个富家大少爷吃生食,还要自我去打猎时多么大的挑战,鲁滨逊都一一克服了。”再想想我们自我从来都不帮大人做一点事,在宽敞明亮的教师却不好好学习,遇到一点挫折就放弃这是多么大应当啊。二是:“野人把鲁滨逊带到了自我族人生活的部落,鲁滨逊看到了这了的人都吃生食,一年四季就穿自我猎到野兽的毛皮昨晨的衣服,看到那里鲁滨逊就亲自教野人们生火,做饭,织衣服,制造武器,并叫他们识字说话。”我想:“鲁滨逊是一个仁慈,有同情心的人,而我也想到了自我,在平时我有时因为一些小事就和同学们吵起架来,甚至还大打出手,搞得我们不欢而散。还有在大街上看到了有人在街边上乞求别人给他一点钱,我不仅仅没有献出自我的爱心,还大声的骂他:“你这个脏鬼离我远一点。”这是多么不应当的啊,我们是祖国的新一代,21世纪的领导者,让我们一齐保护弱者,让我们献

出一点爱心,让人间充满爱。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我们每个人都应当像鲁滨逊一样乐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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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三字经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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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明白《三字经》是怎样的一本书吗?它在我们中国能够说是家喻户晓了,古人的第一本书就是《三字经》,这本书经历了多少沧海桑田,是中华民族的灿烂文化一向毅力于世界之巅,源远流长。

《三字经》以少儿启蒙读物为代表的作品最为典型。这本书最大的特点就是含义简单易懂,还有些人们也把它谱成曲,让优美的旋律净化心灵。这本书告诉我们许多关于历史、天文、地理、道德等许多知识,正所谓古人曰:“熟读三字经,便可知天下事,通圣人礼。”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香九龄,能温席;孝于亲,所当执。”它的意思就是说:东汉时有个叫黄香的人,从小就十分孝顺。他九岁时,常常在冬天父亲还没上床睡觉之前,自我先躺在冰冷的床上,把被子温热了才请父亲睡觉。夏天他就先用扇子把席子扇凉了,才请父亲歇息。读到那里,我惭愧地想:我和黄香相比,真是天地之别呀,生活中的我,放学回到家,就一屁股坐在沙发上看电视,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从来没有想过为父母分担一些家务呀。爸爸妈妈平时既要上班,又要无微不至地照顾我,多么辛苦呀!记得有一次,妈妈刚下班回来,叫我把碗筷端去客桌,我死活都赖在红木椅上,大声喊:“你自我吧,大结局了。”说完,又赖在椅子上看电视。吃饭了,妈妈没帮我拿碗筷,我也无可无奈,拖拖拉拉去拿。

《三字经》的经典语句蕴含着古人的智慧结晶和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教育了一代又一代的人。它就像在人们心中种下一粒思想的种子,慢慢生根、发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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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穆斯林的葬礼读书笔记

全文共 11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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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在家看过《穆斯林葬礼》这本书,记得当时故事的情节深深地吸引我,我躲在床上偷偷地用一个晚上就看完了整本书,很清楚地记得当时还因为开夜车看书给妈妈狠狠地骂了一顿。可能是当时看得太快有些囫囵吞枣吧,《穆斯林的葬礼》给我留下的印象并不深刻,只记得书中的基调有些压抑伤感,但情节却引人入胜,你总想着看完它。《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也成了我的一个读书情结,每当有人提起它时总想再细细地看一遍。这次去图书馆借书时看到有《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第一个就把它放进了怀里。回宿舍在周六的午后捧着书痴痴地看了起来。

虽然我是一个回民,但是关于回族,我明白的很少,我只明白作为回族人爱干净,不吃猪肉,男人们戴着一顶医务工作者那样的白帽;北京有一条牛街,里面住的都是回教人,还有教堂(清真寺),如此而已。

《穆斯林的葬礼》是回族女作家霍达的长篇小说,曾获第三届茅盾文学奖。这一次看时因为有了大体模糊的印象所以看的比较快。作者给全书设置了一个带有神秘色彩的宗教背景,故事发生在一个穆斯林的家族中。伊斯兰教和他的信徒穆斯林对我们大多数的读者来说是一个神秘的事物,所以这也成为吸引我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文中看到了一个个描述细致的宗教场面,了解了有关穆斯林的许多风俗。作者本人是一个虔诚的穆斯林信徒,但在书中她并没有故意神化宗教,而是用一种清新流畅的笔触缓缓的记叙描绘,让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产生一种十分纯净的感觉。同时书中的另一个背景是故事发生在一个和玉器有关的家族中。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玉是风雅高洁的象征,古人多以玉来形容比喻自己的品德、气节。例如有“君子比德于玉”。所以全文中隐隐流露出一种雅致宁静,与世无争的气息,但是玉同时也是一种财富,君子爱其品质,当然也会有人因为其价值而做出令人不齿的事情。文中作者分别用“月”“玉”为线索,分别描述了民国初期到解放前和到结束社会复苏的两个时期跨越六十年的历史。在这段复杂纷乱的历史中,不管是对两类人物冲突的正面描述还是侧面描述,都流露出作者本人鲜明的爱憎之感,同时这种情绪也深深地影

响着读者的情绪。动荡的社会中容易产生杯具,六十年中家族兴衰变迁,三代人命运沉浮,最终是一个个令人痛惜的感情杯具。读后会产生一种压抑的情绪,但却触及读者的心灵,令人有荡气回肠的舒畅,同时使人产生对历史对社会深沉的思索。

看了《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就如同走进一个完全新奇的世界。书里每一个细节,我都很“陌生”,只有书中小主人公新月在北京大学生活的那一段,因为北京大学的校园就是燕京大学的故址,我对燕大校园的湖光塔影,还是熟悉而且有极其浓厚的感情的。

回来再讲这本小说,我觉得它是现代中国百花齐放的文坛上的一朵异卉奇花,挺然独立。它以独特的情节和风格,引起了“轰动的效应”,这“效应”之广之深,大家明白得比我还多,我就不必细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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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昆虫记读书笔记600字左右

全文共 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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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开启智慧大门的金钥匙。阅读一本好书,能净化人的心灵,使我们的视野更开阔,更芬芳。每当我得到一本好书,我就会废寝忘食地看着,细细品味,琢磨其中的奥秘。

一个宁静的早晨,一缕金灿灿的阳光透过密密麻麻的叶缝照在我的书桌上,显得十分柔和。树上,一只不知名的鸟儿欢快地唱起了婉转的歌谣。我捧起《昆虫记》这本书,像是走进了书的海洋,与书融为一体,不管时间的流逝,书像磁铁一样牢牢地吸住了我的目光……

我不知看了多久,终于合上了书,眼前还不断浮现出书中那一幕幕奇特的景象,“哇,原来昆虫和我们的生活这么相似啊!”那一声声惊叹在我脑海中若隐若现。叽叽湫湫,叽叽湫湫的虫声回荡在我耳畔。

读了法布尔的《昆虫记》我似乎有成长了许多,我从一个害怕虫子、讨厌虫子的小女孩长成了以为喜爱虫子,甚至敬佩虫子的“青年”。在法布尔的《昆虫记》中,我认识了一群全新的昆虫,它们不像我记忆中的那样,是富有灵性的。法布尔向我们描述了许多昆虫的觅食、劳动等,几乎包含了昆虫的一生,从中我也能深刻了解到法布尔观察昆虫时多么仔细,用心;我能想象到法布尔为了观察蚂蚁,一动不动地拿着放大镜在草丛旁待了一下午的艰辛;为了扑捉一只小虫,气喘吁吁地追赶着,绊倒了也不管的执着……法布尔的精神让我们肃然起敬。

《昆虫记》中,我认识了喝树汁的蝉,吃蜗牛的萤火虫,爱吃莴苣叶的小蟋蟀……我也知道是我误会了蜜蜂,我不该用相同的眼光对待所有的昆虫。蜜蜂早出晚归的采蜜是为了我们,是让我们喝到那甜滋滋的蜂蜜,它那锋利的刺并不是为了伤害人类,而是自卫;还有七星瓢虫,蝴蝶……如果没有它们,我们会有这么多姿多彩的世界吗?长久下去,我们能好好地存活下去吗?因此,我们要保护昆虫,让它们更好地造福于我们的子孙后代!

多么可爱的小生命,多么有意思的《昆虫记》!我希望人们能把昆虫当作永远的朋友,保护它们,与这些小生灵渡过一个又一个美好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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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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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童话作家安徒生写的《皇帝新装》,说是有两个骗子为皇帝做了一套新装,实际上这套新装是根本不存在的东西,但骗子说,任何不称职的或者愚蠢得不可救药的人,都看不见这新装。大臣们和皇帝为了证明自己不愚蠢,都说这套新装确确实实存在,最后只有一个小孩说实话,说皇帝未穿衣,才揭穿了骗子的阴谋。

从这篇童话,可以看出大臣和皇帝的极端虚荣、愚味和自欺欺人的本质。分明是看不见的东西,为了表明自己是聪明人,硬说是看见了,在我们今天的社会里,仍然有这种现象,只要留心观察一下,可以说,俯拾皆是。

从文坟上看,有的人写的诗歌,人们明明知道语法不通,看不懂,但由于作者有点名气,于是有的人就随声附和,说什么看得懂,不然,就害怕别人说自己水平低,不懂诗。有的作者还制造出一种舆论,说他的诗是什么“深刻”、“含蓄”,只能从整体理解,不可折开来讲,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只有聪明的人才能读懂。好一个“意会”,最后连作者本人也说不清楚自己的诗是什么意思,这种人,不正是安徒生笔下的骗子吗?可悲的是。我们生活中的大部份人偏偏是受骗子愚弄的“大臣”和“皇帝”。

再从论坛上看,也有这种现象,有的什么“家”,发表的言论,分明是错误的。但由于害怕别人说自己“不懂”,因此,也只好跟着说那是正确的,说自己懂了。比方说,对于一些学术上的探讨,有所谓的权威人士说出决定后,其他的某些人也会不假思索地跟着说。如果不跟着说,别人会说自己学识浅薄,没有创造性的改革精神,因此只好违心地跟着说,这样下去,社会科学能发展吗?

但愿人们能从《皇帝的新装》中吸取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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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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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是由安徒生所篇写的,他的这篇《皇帝新装》,顾名思义就是说衣服,但在安徒生笔中的衣服却有大有文章,是怎样回事呢?那么就让我们一齐走进安徒生的童话世界吧!

这个故事是说一个皇帝请了两个人给他做衣服,这两个人表面上做衣服,实际是骗取金钱,什么衣服能够测量愚蠢,都是一派胡言,许多人都不甘是蠢,几乎都捂住良心说谎话。唯独到最后,一个小孩子大胆的站出来说:“皇帝没穿衣服”。

一个一眼就能够看穿的骗局,竟令皇帝,甚至广大百性几乎人人背着良心说谎,这不是一个天大的笑话吗?然而,却被一个天真的小孩子说出了真相:“我看见了王帝没穿衣服。”这代表小孩子就是愚蠢吗?不,这孩子聪明极了,王帝是没穿衣服。那么,就是说大臣们都是愚蠢的吗?其实,他们都明白真相只是怕说出来,就把自我的良心给蒙蔽了。是啊,谁会认自我是一个愚蠢的人呢!

此时,我想起哥哥留下的一句话:做人别自欺欺人,凡是实事求是。

自欺欺人好熟悉的字眼,不是吗?同学们考试是不是也干过这样的事吗?回家没好好学习,考试的时候就悄悄地抄别人的、传字条,就是因为抄答案就取得个优异的成绩,而不用让老师罚留堂而暗喜。其实,你在欺骗自我和别人。如果这样,不如自我实实在在考回来更有好处,至少你对得起天,对得起地,对得起你自我,对得起信任你的人。

试问,天下间有谁会喜欢那些“骗子”结伴为伍。其实,一种行为改变一生命运,任何人都是自我幸福的工匠,别做自欺欺人的人,让自我幸福点。

点评:从国王和大臣的愚昧中,明白了不要自欺欺人的道理,并能联系到自我的生活实际来论述,分析得比较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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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5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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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月前,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是《父与子》(全集、彩图版),它是德国的埃·奥· 卜劳恩的漫画作品,它又搞笑又好看。主人公就是父亲和儿子,讲述的就是他们日常生活中发生的故事,其实很多故事都来自于卜劳恩和儿子克里斯蒂安的真实写 照,所以我读起来觉得它很真切。比如其中有一个故事,名叫“航空信带来的惩罚”。

故事是这样的:有一天,父亲在看报纸,儿子不知在写什么,手里还拿了三个 汽球,儿子写完后,把三个汽球绑在信上,让汽球带着信飞走了,这时父亲还不知道。过了一会儿,父亲带儿子去野外郊游,他们坐在一节木头上休息的时候,父亲 突然看见天上有三个汽球带着一张纸在飞,父亲很奇怪,拿下来一看,上面写着:“谁看信,谁就是疯子。”

下面署名是儿子。爸爸看信时,儿子很紧张地站在一旁 看着他父亲,这回父亲火冒三丈,一把拉过儿子,就开始狠狠地打他的屁股。父亲手里拿的烟斗和儿子背的那个小老鼠形状的口袋都掉在了地上,那个袋子立着,就 像小老鼠正在观看父亲打儿子一样。这本书中还有其它很多这样有趣、好玩、搞笑的故事呢,我很喜欢书中的父亲和儿子,因为父亲很幽默,儿子很淘气,但是他们 互相又爱对方,所以才发生了那么多有趣的故事。

书中的父子是一对快乐的父子,是一对犹如兄弟的父子,是一对搞笑幽默的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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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昆虫记》读后感读书笔记

全文共 2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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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书,名字叫做《昆虫记》,爸爸很快就给我买来了。这本书我刚看了一两页,就爱不释手的读完了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布尔,他把昆虫都抓起来做研究,才能写出这本书。

近几天,我读了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的著作——《昆虫记》,这本书使我走进了昆虫这个微小而奇妙的世界,法布尔让人性化的昆虫翩然登场,使我们更细致地了解了数百种昆虫的生活习性。是法布尔为人类开启了昆虫世界的大门。这本书的作者法布尔是昆虫学家,动物行为学家、科学家、科普作家,生物学家。他是第一位在自然环境中实地研究昆虫的科学家,他一生都在研究昆虫,并真实地刻录下各种昆虫的本能与习性,写成《昆虫记》这部昆虫学巨著。

这本书里有许多大大小小的昆虫,比如:萤火虫、红蚂蚁、天牛、蟋蟀、蝗虫、螳螂、金步甲、松毛虫、蝉还有大孔雀碟等······这些昆虫里,我最喜欢萤火虫。

这个稀奇的小家伙为了表达对生活的欢欣,竟在屁股上挂了一只小灯笼,能发出微弱的光芒。夏天炎热的夜晚,只要稍加留意,就能发现它在青草丛中漫游。萤火虫有六只短短的脚,它是用碎步小跑的昆虫。萤火虫还有斑斓的色彩,身体栗棕色,胸部呈红色,环形服饰的边缘上还点缀着一些小斑点。别看萤火虫表面弱小,它可是一个凶猛的食肉动物,是猎取野味的猎人,而且在获取猎物的时候,手段是罕见的恶毒。由于这些,我开始喜欢探究萤火虫。

说实话,我以前并不喜欢昆虫,甚至还有一些怕他们,见到他们就跑,可能是因为他们长得太怪了吧!但看了《昆虫记》之后,我便对昆虫有了新的认识。知道了昆虫不是冷血的动物,它们也有感情,甚至还会恶作剧、偷窃呢。

蜘蛛、被管虫等一些昆虫妈妈们,为了自己的孩子宁可牺牲自己,它们的爱子之心令人感动。蜘蛛妈妈为了孩子们,可以不吃不喝不睡,一直待在旁边守护着它们,即使捕捉到猎物,也给孩子们吃,自己只吃一些剩下的残骸,有时候实在困得支撑不住了就躺下小憩一会儿,一听到动静就会立刻起来侦查,可见它即使睡觉时神经也是绷紧的,丝毫没有放松啊!蜘蛛妈妈一天天愈来愈消瘦了,好像随时可以死去,可它的守望工作丝毫不见有松懈,它在等待着什么。蜘蛛的巢封闭的很严密,小蜘蛛根本就无法打开。原来它是在等孩子们出来,当它感到袋子里的小生命想出来时,便拼尽自己的最后一丝力气,然后爆发于一点打出一个洞,好让孩子们出来,完成这个任务后,蜘蛛妈妈便安然去世了,可怀里还抱着这个已经没用的巢。看了这篇“蟹蛛的巢”之后,我不觉潸然泪下。蜘蛛虽小,小的微不足道,可它的精神真是太伟大了,毫不亚于人类的情感啊。我想,用“可怜天下父母心”来形容蜘蛛妈妈,应该很贴切吧!

蝉是最笨最傻的昆虫,它在产卵的时候,有一种比蚂蚁还小的昆虫也在上面产卵。可这种虫子生长的比蝉要快,当它们刚从卵里孵化出来时,便把蝉的卵当作食物。其实,它们就在蝉妈妈的眼皮子底下,它一抬脚就能把它们踩死,这样宝宝们就不会被吃掉了,可它就跟没看见一样,无动于衷。你说它傻不?

螳螂是最最残忍的昆虫,除了肉类什么都不吃。它们甚至会捕杀姊妹,吞吃丈夫,贪婪残忍至极。不过这么凶狠的昆虫,在刚出生时还是会死在最瘦小的蚂蚁爪下的。这就叫弱肉强食。

蚂蚁是一种勤劳的昆虫,有史以来,就被看作是团结合作的象征,但法布尔发现,蚂蚁有时也会贪婪和凶悍,它们会将蝉辛辛苦苦获得的食物洗劫一空。可见,蚂蚁,也不是各个方面都好的啊!

在《昆虫记——绿蝈蝈》这一章中,我还了解到,法布尔为了捉到足够数量的成对的绿蝈蝈来观察,花了很大的功夫,一年没有捉到,又等到第二年。我读了《昆虫记——绿蝈蝈》,更爱这个美丽奇妙的世界了,也喜欢上了这些可爱的、充满生命力的小小昆虫;我还知道了,要想取得成功,必须付出百倍的努力。小朋友们,你们也来读一读这本有意思的书吧。

读完《昆虫记》,知道主角大明星是——蜘蛛!你定会问:“蜘蛛?人见人恶的东西,怎么会是主角?不可能吧?”不!的确是这样的,你可能还不知道吧,光《昆虫记》里的蜘蛛就有十多种。结网,配偶与捕猎成为蜘蛛的拿手好菜!卵巢更是母蜘蛛的绝活。蟋蟀的“提琴”和蝉的“琴弓”是乐器,还提到了可笑的松毛虫。

蜘蛛的织网和卵巢真是让我大吃一惊,那么讲讲织网!蜘蛛每天夜里吃了旧网,再织新网,反反复复,辛辛苦苦。蛛网是拈性的即便是蒲公英轻飘而过,也未能飞走。真是“蛛网恢恢,疏而不漏。”

悲剧性的婚姻,吃新郎的魔鬼新娘——母蜘蛛,它是个复仇女神!我做了一个对比:新郎——胆小如鼠;新娘——满不在乎。

蜘蛛的卵巢,园蛛的热气球卵巢,像我们的被子,装着蜘蛛的小卵。我还编了一首小诗呢!

被子的用处

我们有被子——棉被

晚上睡觉用;

蜘蛛有被子——卵巢

保护自己用;

麦苗有被子——雪

冬天不怕冷;

天空有被子——臭氧层

细菌——“入侵者”莫入!

小小的蜘蛛真是一个宝库啊!

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聚精会神地观察萤火虫的捕食过程,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严谨的实验方法、勇敢地探索精神。这一次,我感觉到了“科学精神”及其博大精深的内涵。

法布尔的《昆虫记》,使我,再也不怕昆虫了,甚至还喜欢上了它们!昆虫的世界是多么的奇妙啊,还有许许多多的奥妙等着我们去探索呢!法布尔的一丝不苟、细致入微、严谨的科学态度也令我佩服不已!《昆虫记》这本书

我非常喜欢看这本书,因为这本书里有许多我没见过的、形状各异的昆虫,也告诉了我许多昆虫的新知识。勤劳的红蚂蚁就是个很好的例子,我原以为蚂蚁是弱小的,没想到它还能搬起比自己大很多的东西。是一部不朽的传世佳作,建议大家多看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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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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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父与子》之后,我觉得作者虽然创作的是漫画,但是这本书却有着很深刻的含义。

《父与子》的作者是埃。奥。卜劳恩,1903年出生于德国富格兰特山区的翁特盖格林村,1907年全家迁到了首府卜劳恩市。处于对艺术孜孜不倦的追求,他离开了工厂,来到莱比锡绘画艺术学院深造。

我原来以为《父与子》只是一本普通的漫画书,并没有什么含义,但是读过之后我认为,这是一本绘画水平非常好的漫画书,而且还能让人旁若无人地微笑或者难过。那位胖胖的、谢顶、平凡而可爱的父亲,从来不用长篇大论来教育儿子,而是身体力行地和儿子做朋友。尽管他又缺点,并不完美,可是他却那么富有童心、爱心。

看到这本书,我想到了我的爸爸:我们一起去钓鱼,等了一天却一无所获,只好垂头丧气地回来了;我们一起去打乒乓球,我总希望我能打败爸爸,可是球每次都不听我的话,让我输给爸爸。

虽然我的爸爸很年轻,很英俊,可是没有书上那位爸爸那么幽默,那么有童心。这又让想起一部动画片《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那里面的爸爸也富有童心。

当然,我也想到了平常爸爸给我的爱:给我倒水喝,接我上下学,陪我玩耍,为我做饭……这些,都是父亲对我的爱。就像书中所说的那样:只有平凡而真诚的爱才能打动人心——这就是不朽的父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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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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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读了一套书,叫《狼王梦》,这套书的作者是:沈石溪,他用漫画谱写了一曲草原狼的生命悲歌……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母狼紫岚和她的四个孩子:黑仔、蓝魂儿、双毛和媚媚。紫岚为了实现公狼黑桑的狼王梦,而培养她的四个孩子成为狼王的过程。

我印象最深的一个情节是:小狼黑仔被金雕叼走了,黑仔本来是紫岚最喜爱的小狼,因为他勇敢、霸气,成为狼王的可能性很大,所以紫岚放心地让他在洞外玩耍和练习捕猎,紫岚为勇气付出了代价,这时,空中飞来一只金雕,他一整天都没有找到什么食物,这时他发现了独自一人的黑仔,于是他猛冲过去,但是黑仔是胆魄出众的小狼,遇到危险时也会勇敢地反击,可是黑仔毕竟是小狼,他还是被金雕叼走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没经过爸爸妈妈的同意,不能自己出去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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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亲爱的笨笨猪》读书笔记

全文共 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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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笨笨猪》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可爱的小猪。它有很多的好朋友,有:狗汪汪、猫咪咪,还有白兔姐妹。

笨笨猪很笨,但是它过得都快活。在小熊的生日上,它因为贪吃,吃光了所有的毒蘑菇,却因此也救了生日上所有的动物。它睡觉时打呼噜像在打雷,居然吓跑了想吃掉小兔子的大灰狼。它见市场上盐蛋好卖,就让鸭妈妈喝盐水生盐蛋,结果被鸭妈妈啄肿了屁股。为了让老鼠改掉好吃懒做的坏毛病,它鼓励老鼠去啃书,轻而易举的让老鼠学习了知识。

你们看,这就是聪明的笨笨猪。笨笨猪给别人带来了快乐,所以笨笨猪也很快乐,这种快乐的品质是多么可贵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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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苏菲的世界读书笔记及感悟

全文共 7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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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有一天,我读到了《苏菲世界》这本书,它使我重新认识了世界并收获了许多哲学方面的知识。哲学本是枯燥无味的,但《苏菲的世界》几乎让我成为了一个哲学迷,使我去追寻着“我是谁?”这个问题的答案。

《苏菲的世界》主要讲了苏菲有一天放学回家,收到了一封信。“你是谁?”“世界从何而来?”从这天起,哲学家艾伯特、席德、苏菲亚、席德佳艾勃特少校等神秘人物一个个出现,苏菲也在运用少女的悟性和后天知识企图解开谜团。然而,事实比他想象的要更加怪异……

“苏菲”这个字,有智慧的意思,《苏菲的世界》,也是智慧的世界,我就在里面探索从古至今的哲学知识,从自然派哲学家开始,到苏格拉底、柏拉图、亚理斯多德、中世纪、文艺复兴、浪漫主义、马克斯、弗洛伊德……一千年,两千年,在每一个时空里的哲学思想都在这本书里展示出来。其实,我在看书的过程中也在试着思考那些哲学问题,我好像不再是一个深居在兔子皮毛底处的人了,《苏菲的世界》把我拉了上来,使我用新生儿的眼光重新审视着这个世界,想要一睹那个魔术师的真容。

《苏菲的世界》,不但帮我学习了哲学知识,拉了我一把,而且使我悟懂了一个道理,让我受益匪浅。

我还清楚的记得在534页里,艾伯特说的话:“一个真正的哲学家永远不能放弃。”是啊,我们在校园里学习就像哲学家探索真理的过程一样,只有坚持到底,永不放弃,才能成功。例如苏格拉底,他批评各种形式的不公不义和腐败现象,向地方势力挑战,最后因此。苏格拉底原本可以求饶,但他却觉得如果不成仁取义,就无法完成他的使命,而由于他如此从容就义,所以吸引了许多徒众追随。苏格拉底坚持不懈,宁死不屈,最后赢得了许多人的尊重。这正好说明了这个道理:只有坚持不懈,永不放弃,才能成功啊!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时光飞速流逝,但《苏菲的世界》这本书给我的启示我永远不会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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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400字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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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看了《三毛流浪记》这本书以后,我那幼小的心灵收到了强烈的震撼!

小三毛从小没爹没娘的,没有一天享受过父母的关爱。他天天流浪在大街小巷,他把地当成床,把报纸当成被子,把温暖的太阳当成爸爸,把纯洁的月亮当成妈妈,这大自然哪里都是三毛的家。他以往在街头擦过鞋子、扫过地、也以往在小饭馆洗过碗,烧过炉子,也替别人带过孩子,能够说大人的活小三毛也都能干。虽然生活得这么艰辛,他尝尽了我们无法想象的苦,可是他很多的时候却仍不忘助人,冬天到了,他会毫不犹豫脱下衣服给那个比他更可怜的小朋友穿上,自我却冻得直哆嗦;过马路的时候有个老爷爷摔倒了,当路人熟视无睹走过的时候,又是三毛连忙跑过去把老爷爷扶起来,并把那个来之不易的饼分成两半。

读完这本书的时候,我的心里就像打翻了五味瓶一样,心里一向沉沉的。因为我们的生活实在是太幸福了,我们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在家有爸爸妈妈对我的呵护,学校里有教师辛勤地教育我们,家里住的是小别墅,学校搬了新家以后,一切现代化的设备一应俱全,和小三毛相比,我们简直就像是生活在天堂里的孩子。

我是学校田径队的队员,有时训练把我压得喘可是气来,异常是前段时间的高温,每次训练完后回到教室,都有一种脱水的感觉,真的想对教师说,我不要参加了!可是看了小三毛的故事以后,我觉得每一天的1000米的长跑、100个蛙跳、那些高强度的运动,都已经算不上是一种苦了,我倒觉得大汗淋漓也是一种享受,不仅仅能强身健体,更能磨练一个人顽强的意志力。

我要学习小三毛身上那种刻苦耐劳的精神,更要珍惜此刻的完美生活,长大做一个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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