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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阅读这篇作文(热门20篇)

阅读,既是一个朋友又是一个好老师,它不仅带来了快乐,让人有了充实的生活,他还给了人知识和启迪,让人有了自己的梦想和目标。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能阅读这篇作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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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改变了我作文600字

全文共 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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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题记

翻开一本书,像微风吹动着我这颗浮躁的心灵,将春雨净化着我的灵魂,像河流不断注入我这干涸的知识海洋。

从我记事的时候开始,就开始阅读各种古诗和故事,那时候不但不喜欢读,甚至对这些文字很反感。至于长大后,我的语文成绩也不怎么理想,直到那次我改变了对阅读的看法。

记得那是我放暑假的一天,因为天气很热,我便坐在家中喝着饮料打局游戏,别提有多舒服了,当我正打游戏打的打到“忘我”的境界的时候,从我侧面伸过一只手来,把手机关掉屏幕拿走,我拧头一看,妈妈正看着我。“去看书去。”妈妈板着脸和我说。“在让我玩会儿吧。”“不行,你看一个小时书再去玩”。我只好好坐到书桌前,抬起头望着那一本本崭新的书,我随便在书架上摸了本书下来,这本书叫做《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或者加看的态度,随便翻开了一页看了起来,这页写的是保尔残疾后,他妻子帮他写书的那一段。保尔的这种双目失明,却仍然创作的精神,深深把我震撼到了,我便从头开始读了起来,从此就一发不可收拾。我记得保尔说过一句话,让我印象很深刻,“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我被保尔的那种永不向命运低头的精神折服了。因此我喜欢上了阅读。

读《鲁滨逊漂流记》,学会了在面对困难的时候永不放弃才是最正确的选择;读《简·爱》,我在简·爱身上学会了积极进取;读《红岩》,感受到了红岩精神就像一面旗帜,激励着我为理想奋斗不息。

正是书中的一个个鲜明的人物形象,教会了我许多的道理,是我从一个“小孩子”变成一个“小大人”,阅读真正改变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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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爱阅读

全文共 3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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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希遥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说:“书籍是人类的精神营养品。”可见,读书对我们的帮助有多么大呀!所以,我读书。

每当我写完老师布置的作业,收拾好第二天上课的书包时,都会津津有味地看起我最爱看的书——《皮皮鲁总动员》。那天我坐在我的蓝色椅子子上,翻开这本有趣的书,有滋有味地看了起来,书里讲的是舒克和贝塔去法国的经历。书里的故事情节真精彩,我一看就看了几十集,恨不得把这本书一口气给看完。突然,爸爸推开门问我:“作业写完了吗?如果没有写完的话,就不可以看课外书!”这可把我吓了一跳,我放下书回答:“写完了,如果没有什么事,麻烦别打扰我看课外书。”

看书不但可以充实我的课余生活,还可以让我知道很多好词佳句和很多道理,我爱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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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初中昆虫记阅读笔记

全文共 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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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名著看的是种内在的精华,如果你深入了这本书里面,其实会发现有很多意想不到的东西在里面。阅读是种精神的享受,是灵魂的升华。对于名著尤其如此,希望大家多学习,多多阅读名著,对自己提高修养都很有帮助!

昆虫记》使我眼界开阔了,看问题的角度有所改变,理解问题的深度也超越以往。读完此书,我最深刻的体会是:生活乃写作文之源泉,只有仔细观察后认真思考,并加以验证,才能了解世界的奥秘。我相信,这个体会让我一生受用。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跟昆虫有关的名著——《昆虫记》。这本书告诉了我们许多昆虫的知识,这里我就向大家介绍一种昆虫,名叫萤火虫,萤火虫是大家都很熟悉的一种昆虫,它的肚子顶端会发出微弱的光亮,就好像肚子里挂了一盏小灯。在宁静的夏夜,经常会看到它们在草丛中游荡。

萤火虫长着三对短短的腿,它们利用这三对小短腿迈着碎步跑动。雄性萤火虫到了成虫时期,会长出鞘翅,就像其它的甲虫一样。而有的雌虫则永远都保持着幼虫阶段的形态,无法享受飞翔的快乐。

萤火虫有着色彩斑斓的外衣,它的身体成棕栗色,胸部是柔和的粉红色,其圆形服饰的边缘则点缀着一些鲜艳的棕红色的小斑点。这就是可爱的萤火虫。

《昆虫记》这本书教会了我们许多,它教会了我们怎样观察昆虫,教会了我们怎样识别昆虫,更重要的是,它教会了我们要爱护昆虫。

世界上还有许多没有被发现的昆虫,就等着你去探索和发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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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阅读使我快乐作文800字

全文共 9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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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余落晖,我捧一抹最亮的;涓涓溪流,我选一条最清的;灼灼枫叶,我摘一片最红的;漫漫人生,我要采人世间最重的——阅读

七岁时,爱读《西游记》。无所不能的孙悟空多少次玄幻了我的童年。可是我发现孙悟空纵然拥有火眼金睛,七十二变等神通,因为大闹天宫,依然被如来佛祖压在五指山下,并且一压就是五百年!风吹日晒,狂风暴雨——坚强竟被一只猴子演绎的如此悲壮。被师傅从五指山救出之后,皈依佛门,陪他经历九九八十一难,纵使被师傅误解,也心甘情愿护他西天取经。孙悟空,一只不甘平凡历尽艰险最终修成正果的美猴王,在《西游记》中我认识了你,愿与你为友,共享你的经历。

十岁时,爱看《三国演义》。“桃园三结义”、“温酒斩华雄”、“火烧赤壁”、“空城计”……曲折的故事情节让我夜不能寐,智慧的孔明、忠义的关羽、奸诈的曹操让我荡气回肠。起初,讨厌曹操,因为他手段奸诈,“宁我负天下人,也不可让天下人负我”,为了成功可以不择手段。直到那次考试失利,再次翻开书,却对曹操改变了看法。因为曹操纵使宛城失子,悲痛万分,却毅然忍住悲痛,继续征战。相比之下,刘备被火烧七百里连营后,一病不起,白帝城托孤,毫无气魄可言;袁绍,头脑简单,不重用贤士,不听信忠言,毫无胸襟可言;孙权,守着父兄的基业,胆小如鼠,不愿参与任何有风险的事,毫无斗志可言。顿悟之后,觉得曹操才是个真正的英雄。宛城失子,败走华容道都没有磨灭进取的棱角,勇敢地走了过去,最后取得了成功。在《三国演义》中我认识了一个个英雄豪杰;看到了一次次战争;懂得了一条条用兵之道。《三国演义》,给予我无限前行的动力!

十五岁时,我的性格渐渐变得孤傲,而《名人转》却逆转了我。我看到了贝多芬出身贫苦,饱尝人间的冷暖,瘦弱的身躯过早担起家庭重任。成年后,惨遭失聪的折磨,命运如此的不公,贝多芬“扼住命运的咽喉”,谱写了《田园曲》、《欢乐交响曲》、《命运交响曲》等倔强的乐章。列夫?托尔斯泰、贝多芬、米开朗基罗,经受无数挫折、险阻,却始终没有对这世界屈服,而是向世界亮出了自己最好的一面。《名人传》逆转了我的孤傲,让我懂得了“不经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的真谛。

初中三年,读过无数本课外书,更加懂得了阅读的真谛。回顾走过的三年,阅读已深深植入我的脑海。面对过去,我只想说:“阅读伴我成长,阅读使我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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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培根随笔》阅读感受和启示

全文共 8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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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本来是抱着“我绝对不可能会喜欢这本书”的心态来看《培根随笔》的,我看这本书只不过就是为了完成一个任务而已。可是,当我真的捧起这本书打算翻个几篇凑一凑笔记的数时,我被这本书所表达的思想惊呆了。

其实也不能绝对地说“这本书”,因为,我也并是说赞同他的每一个说法。这本书谈了很多事,也都比较贴近了生活,所以我想我应该还是有发言权的,有些说法,我真的不喜欢。不过这不要紧,同一个人对不同的事情自然有不同的看法,也许我支持了这种想法,但并不代表我支持这个人的所有想法,不是吗?我若真的与培根的思想完全相符,我反倒还觉得不能接受,我可并不希望成为另一个谁。

我对这书的改观只源于我看的第一篇文章之中,我找到了和我的思想出奇吻合的他的思想。我想你也许并不能够想象得到那一刻我内心的兴奋与喜悦,那是在别人的书上寻觅到了自己的声音的美好,那是我一直没有说出口的话现在出自别人之笔然后躺在了我的眼前的欣喜,就好像,就好像自己的思想被人认可,而且,而且有人愿意出版这样的思想!

就像知音一样。

但是,知音也不完全是知音,人与人之间的想法毕竟还是会有所不同,我们读书,也只应该是为了让作者的话辅佐人的思考,而不是主导人的思想。这样的话,第一篇《谈学问》就有类似的出现:“读书不是为了故意找作者的碴,但也不要认为作者的话就应该全盘接受;读书也不是为了寻找一些夸夸其谈的资本,而是为了让我们用来分析一些事,思考一些事。”现在,许多人开始喜欢找茬,尤其喜欢找这种名家大作的茬。我不得不承认我也有过这样一段时间,以为自己一旦找出了什么错误就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了。现在想想,当时的自己是有多荒唐可笑。

书中有些想法,我并不是那么赞同,当然也不可能有人拿刀架在我脖子上逼我去赞同。

比如说,培根认为,好管闲事的人必定不怀好意。但我觉得不一定,好管闲事也许并不是一个贬义词,这个人也许只是出于对朋友的关心才这么做的,当然也不乏不怀好意的存在。但“必定”是否又太果断了一些呢?

这本书,其实唤醒了挺多我内心的想法,感触蛮深的。尤其是觉得看完这本书后,自己好像老了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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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阅读的作文

全文共 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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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是一个人的精神支柱;是一种最有效的治愈心理疾病的药方;是一个人应当具有的一种能力;是一种享受。我热爱阅读,因为阅读不仅能开阔我的视野,还能使我在心烦的时候平静下来,急躁时冷静下来。在我眼中,阅读是舌尖上的百味。

阅读是酸的。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知识面也越来越广,读的书也从童话故事变成了中外名著,内容、故事情节也越来越丰富。《巴黎圣母院》中,美丽与丑恶之间的纠纷使我焦急忧虑;《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保尔顽强坚忍的意志令我敬佩;《追风筝的人》中,兄弟朋友之间的悲欢离合也让我声泪俱下。故事中主人公的一切就像是我正在经历着一般,令我为之动容、感同身受,我与主人公同呼吸共命运,跟着情节发展而喜怒哀乐。

阅读是甜的,两三岁认识一些简单的字时,我便觉得书本是多么美妙;五岁时,我和爸爸一起看绘本,我读给爸爸听,有陌生的字词时,爸爸就会耐心地教给我它的读音和意思。在不知不觉中,我认识的字词越来越多,读的内容也越来越丰富有趣,那时我第一次感受到阅读的感觉——甜甜的.、幸福而奇妙。

阅读是苦的。由于我阅读过量,用眼过度,我戴上了笨重的眼镜,它给我的生活带来了许多不便。同时,因为阅读占用的时间太多,有时在上课时还忍不住想着书中的情节,这导致我的学习分心,成绩也有了些下滑。原来,阅读就像是把双刃剑,有利也有弊,有甜亦有苦!

阅读是辣的,辣和苦一样,都是令人生厌的字眼。有一回,我借了同学一本课外书,写完作业熄灯后,偷偷地躲在被窝里用手电筒照着看,可能是这本书太有趣,于是忍不住看了一页又一页……这不,被火眼金睛的爸爸逮了个正着。被狠狠地教训了一顿,唉!怪谁呢?怪自己。谁让自己看书没时间概念,真是自作自受!当时我心里和脸上都烧得火辣辣的。

阅读是咸的,就像是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盐一样,一日三餐,都需要盐。同样,我们的生活也离不开阅读,切记,咸淡适宜应是我们遵守的一项规则。阅读也是这样,不可太多,否则会影响视力、学习和生活;也不可过少,否则会缩小我们的眼界,使我们的知识面受到限制,也会影响学习和生活。生活,因为阅读才多姿多彩,丰富有趣。

阅读,丰富了我的人生经验,开阔了我的视野,充实了我的生活。阅读的味道就如同舌尖上的味道,只有经历了酸甜苦辣咸,才知人间冷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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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阅读幸福作文

全文共 8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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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寻觅幸福的踪迹,它在清晨,在傍晚,在小雨淅沥的窗前,在香气袅袅的茶香中,它在我阅读的分分秒秒里。

——题记

幸福,由一本本书摞起。

一行行整齐的方块字映入眼帘,疲惫的身心一下放松下来。书本散发出的厚重感,让我感到无比地安适与愉快。

无数的人曾经赞美过书籍。它是阶梯,是力量,是智慧,是创新,是我们的先辈们遗留下的宝贵财产,等待我们去发掘。

“寒窗苦读”,“苦”在其中是因为这是为了功名,是为了通过理想之路上的一个关卡。阅读,是内心的渴求。所读之物,不应像古代仕子们只读的四书五经,还应是清新又不乏味的。这样幸福就在阅读中。

好书浩如烟海,我们应择其善者而读之,其不善者而弃之。当然,适合自己的,才是真正的“圣贤之书”。

在阳光明媚的清早,捧起吉米?哈利的《万物有灵且美》坐在窗前,细细品味字里行间流露出的感情。阳光洒在书页上,金色的,直接映入眼中,突然觉得这光很柔和,很亲切,在一瞬间感到生活的美好,心旷神怡的感觉占据了心灵的每个角落。幸福之感油然而生。看下去,觉得每一个字都那么神奇,将一点一滴的情感注入心中。幸福,自心生。

晚上,替自己泡上一杯香茶。在灯下,读着一本古代诗歌或小说,借着柔和的灯光,闻着茶的清香,一个个看似难懂的字忽然变成了一个个可以让你心领神会的符号图案,心绪好似飘进了书中的境界,“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仿佛是晋朝的衣袂在历史的长风中飘飞;“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好似不羁的唐朝在狂傲地笑……一个个文字都能被感知,而感受到的又不只是文字本身,还有作者的情感与自己的所知所想。在那心灵世界中畅游,幸福,便不言而喻。

有时,也爱翻翻大字典。一个个汉字不再生硬,而变得活灵活现,充满了生机。读着字典,发觉其中也有无限乐趣。生动形象的汉字们仿佛在我眼前跳舞,讲述着它们的故事。读着读着,深感为自己生活在中国而自豪。我幸福,我为生在中国而满足。

我从阅读中感受到了幸福。幸福,由一本本书摞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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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字的阅读日记

全文共 5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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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唐代大诗人杜甫曾经说过。我就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迷,在书香的浸润中长大。我爱书籍,它给了我一双翅膀,让我在书的天空里自由飞翔。

我时常看书,看的废寝忘食、如醉如痴。最令我记忆犹新的是十岁时的暑假。

暑假的一天,天气异常炎热,开着空调也令人难以入眠。我非常想把还未看完的曹文轩小说——《草房子》看完,但又生怕被父母发现,只好躺下装睡。直到确定家人已熄灯入睡时,我才蹑手蹑脚地翻爬起来。我轻轻做到电视机柜前,拉开抽屉,摸找手电筒。“啪”的一声,不小心碰倒了遥控器。心里不安地想:“妈妈不会发现吧?要是发现了,我的看书计划就破灭了。”

好不容易,找到了手电筒。我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我一直陶醉在这长篇小说中,随着男孩桑桑一起回忆他小学六年中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故事。三四个小时后,看完了这本书。我还是觉得不过瘾,轻轻打开书柜的门,翻找出一本《狼王梦》,又不分昼夜地阅读起来。看着看着,我竟睡着了,梦里,我还惦记着那本《狼王梦》,看到紫岚的狼崽——黑仔不幸夭折,蓝魂儿慢慢变得勇敢、机智起来,双毛在与狼王洛戛的斗争中不幸丧生……

书是知识的果子,是智慧的结晶,一本好书,能带给我无穷的想象空间,一本好书,就是我最知心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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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阅读《三毛流浪记》有感启发

全文共 3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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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书架中,夹着本《三毛流浪记》。这是本漫画书,记载了三毛的流浪生活。其中有泪也有笑,既有社会的冷酷,又有人性的同情。三毛在人们的印象里,永远是个瘦骨如柴、天天以天为盖,以地为庐地流浪的小孩。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还不知道什么是苦,什么是欢,只知道他是个头上有三根头发的小男孩,而且十分搞笑,常常笑得我前俯后仰,如今再回味起来,又想到我们的生活背景,比起三毛,真是天壤之别。我经常随画中三毛的喜怒哀乐而喜怒哀乐。我喜欢三毛,就因为他很有个性、意志坚强;我喜欢三毛,就因为他正直善良、见义勇为;我喜欢三毛,就因为他聪明机智、富有童真;我喜欢三毛,就因为他是不断经历磨难却永不放弃的人。

在三毛身上,背负着旧社会痛苦的阴影,漫画中的三毛仿佛在向世界呼唤和平、呼唤公平、呼唤同情、呼唤文明、呼唤道德、呼唤人性。我也十分希望那些在街头露宿的孩子们能早日走出黑暗,迈向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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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享受阅读的作文300字

全文共 3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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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阅读,当我翻开书本时,我就走进了奇妙的世界。

如果不喜欢阅读的人,就感觉不到阅读的快乐,而他的世界就不是五彩缤纷的,而是一个一望无际的沙漠,单调又无趣,总觉得打电玩比看书有趣多了,而打电玩的人也喜欢一些刺激的游戏。

喜欢看书的人,都会沉浸在阅读的乐趣之中,他的世界很丰美。而我也喜欢看书,我还有一次因为阅读,所以没睡觉,喜欢看书的人,不管内容生存还是死亡、不管可怕还是有趣,都让人着迷,阅读总让我无法自拔,只要一翻开书就一定要把它看完。

阅读让我学到了人生的道理,我看了简爱这本书,让我对简爱的坚强、勇敢的精神感到敬佩,她遇到困难能够越挫越勇。

有些人很爱阅读,就像被童话故事灌溉长大,阅读在我们绝望的时候,给了我们希望;当我们难过的时候,它指引了我们方向。阅读的滋味,像在乐趣无穷的游乐园里,总使我像小鸟轻盈地飞翔在空中,享受阅读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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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学生阅读名著《水浒传》有感

全文共 8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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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是一部以描写古代农民起义为题材的长篇小说。它写了农民起义从发生、发展、直至失败的过程。深刻提示了起义的社会根源,歌颂了起义英雄的反抗斗争和他们的社会理想。《水浒传》也是中国历最早用白话文写成章回小说之一,全书描写北宋末年以宋江为首一百零八位好汉聚义之后接受招安,四处征战的故事。

《水浒传》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有及时雨宋江,刚正不阿的托塔天王晁盖,有勇有谋的豹子头林冲,还有崇尚忠义的武松。在《水浒传》中有各种各样的人物。今天,我来讲讲我比较喜欢的人物,武松。

想必大家都知道武松打虎的故事吧!武松是一个脾气倔犟的好汉,他在景阳冈喝酒的那一天,不听酒家劝告摇摇晃晃的上山,见一块大青石,便在那块大石上稍作休息,忽然有狂风刮来,之后那大老虎便已落在武松背后,武松一回头,急忙一闪,闪到大虫背后,大虫连武松边都没沾上,爪子一搭地下,猛吼一声,把虎尾一甩,武松又闪到了一边,武松抡起超哨棒,尽全身力气一棒击去,不料打折了旁边的树杈,哨棒一截两半,大虫再次扑来,武松把那跟只有半截的破哨棒,赤手空拳就接着虎,只见武松把那虎

头只往土里按,抡起拳头,使尽平生力气,只往虎

头上用力打,打得那老虎七窍出血,不久后便没气了。武松寻思着把这头老虎带下去给景阳冈的酒家,没想到自己早已没有力气,所以他打算第二天再将这老虎拎下去。

林冲也是我比较喜欢的一个人。因为他为人最忠朴。本来他的生活也是挺安分的,但是让人没想到的是林冲的妻子被高衙内看上了。于是,高衙内就请了林冲的好朋友——陆谦来帮助他,陆谦利用了调虎离山这计,陆谦先去把林冲叫走出去吃东西,又叫人把林夫人骗走,但是这个计划到最后还是失败了,于是高衙内的父亲高俅亲自出马,让林冲误入白虎堂。结果,要被押送到沧州,去沧州路上险些被两个贼子受害,幸亏鲁智深相救,林冲到了沧州后,高俅又派路谦来放火烧死林冲,结果林冲直接杀死路谦等人连夜赶上了梁山。

《水浒传》让我知道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也让我知道了梁山一百零八位好汉的忠义。《水浒传》十分值得我们去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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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阅读勋章作文500字

全文共 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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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班上有一位“百科全书”,他就是我的同桌武楷。

“叮铃叮铃——”铃声响了!下课啦,出去玩啦!铃音刚落,一大半的同学“哗”地一声,冲出了教室。

只听见“咚”地一声,武楷把大部头的《林汉达历史故事》摆在了桌子上,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小武楷,快来玩橡皮大战啦!”

“不要,我要看书,对不起啊!”

“切,书呆子!”

武楷不吭声,似乎没听见,依然默默地读着书。

叮铃铃,铃声响了,上课了。冲呀!同学们冲进了教室,武楷似乎什么也没听见,什么也没看见,津津有味地看着书。

我小声提醒:“武楷,你没听到上课铃声吗?”

可是,已经迟了,值日班长一把将武楷的书夺了过去,放在了讲台上。

“呜,干什么?快还给我啦!”

“那你不许看了!”

“嗯!”

武楷把书接了过来,放到了他的桌肚里。

据说武楷的阅读量已经达到了一千多万字,这令我很惊讶。你们应该会问,怎么可能那么多呀?才四年级,不会吧?告诉你们,武楷不仅阅读量大,而且读得很仔细,可以说是又快又好,阅读检测常常是100分,最差都是90分以上,牛不牛啊?

大家想不想像武楷一样?如果想,就赶快把你们的视线转到书上去吧!

这就是“百科全书”武楷,阅读勋章,他当之无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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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阅读名著围城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10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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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罢《围城》,我的情绪是复杂的。我同情方鸿渐的遗憾人生,我难过孙柔嘉的工于心计,我思考苏文纨的执着追求,我欣赏唐晓芙的直爽聪慧,我感叹书中无止境的斗争,我感叹人生的变幻无常。正像苏文纨说:“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是否也由这样的一座城。

方鸿渐的优柔寡断,玩世不恭以及苏文纨的矜持自负使他们错过了彼此。思想陈腐守旧的董斜川,“新古典主义”诗人曹元朗,方鸿渐好友赵辛楣,以及聪颖美丽的唐晓芙,在小说的一开始就上演了一出知识分子百无聊赖的宴饮大戏,这足以见到他们各自内心的“围城”,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城,在这样庸俗无聊充斥着虚假笑脸的社会中,他们用这样的一座城保护自己。

方鸿渐,赵辛楣和未来三闾大学的训导长李梅亭,副教授顾尔谦和青年助教孙柔嘉在起航南下的过程中组成了“小社会”,各种矛盾和各种调侃,各种嬉戏及丑态,将人性的思想弱点描绘的淋漓紧致。接着是方鸿渐在三闾大学教书的经历。大学里,上自校长,下至学生的人事纠纷,职业上的排挤,情场上的竞争,堂而皇之的例行公事,见不得人的诬陷,阴谋诡计。一时间三闾大学成了镜像逐鹿的舞台。一些学者粉末登场,他们中有李梅亭那样满口仁义道德的半旧遗老,有韩学愈那样外形木讷,内心龌龊的假洋博士,也有高松年那样道貌岸然老奸巨猾的伪君子,有汪处厚那样依附官僚谋取职位的阿木林,有陆子潇,顾尔谦那样一心攀龙附凤的势利小人。这座大学,也是一座“围城”,在这一座城里,表面光鲜灿烂,而暗地里各有各的无奈虚伪。

最后,方鸿渐和孙柔嘉结婚了,他进入了另一座“围城”,孙小姐“千方百计”地嫁给方鸿渐后,她的挑剔,她的心机,她的虚荣,她的势利,渐渐都映在方鸿渐眼里。最后那掷梳子的一幕,大概是让方鸿渐最伤心的吧。毕竟他俩从确定恋爱到结婚,实在是太迅速。婚后的吵吵闹闹也许是很多青年男女婚后的故事,他俩像是一家人,又不像是一家人,两人的个性都太强,一个人不喜欢她的姑妈,一个人不喜欢她的叔叔,谁也不肯让谁。但也许是因为责任心,方鸿渐还是希望维持这种夫妻关系,而又因为心太软的人一出手就太恨了点,方鸿渐还是将她打走了。在这一座“围城”中,方鸿渐试图逃出来。

“天下只有两种人。譬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最好的先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在最后吃。照例第一种人应该乐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好的;第二种应该悲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坏的。不过事实上适得其反,缘故是第二种人还有希望,第一种人只有回忆。”我总觉得方鸿渐属于第一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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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阅读伴我成长400字左右四年级

全文共 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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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为什么,我从小就我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在“抓周”仪式上,面对琳琅满目的物品,我竟然选择了抓书。

托儿所时,我就对书充满了好奇。当时,由于不识字,我只得盯着书上的图案去想象,并自言自语。每天晚上,我都要听故事才肯睡觉,妈妈只得在睡前给我讲《丑小鸭》、《安徒生童话》、《365夜童话》等故事。每次,我都会聚精会神地听,好奇地问。

书在我幼小的心里早早埋下了种子,我真想早点上学,多识字,能够自己阅读

一年级时,虽然我已经认识不少字,但是阅读没有注音的书还是很费劲。于是,爸爸就给我买有注音的书让我阅读。书好像是一个百宝箱,里面藏着许多有趣的东西。经过一遍又一遍的阅读,我从中获取了很多知识,懂得很多道理。我享受到阅读的快乐,我爱上阅读。这样,爸爸只得每周都要给我买书了。

二年级时,我已经认识了许多字,阅读一些没有注音的书也没有那么费劲了。于是,我开始阅读了一些优秀的作文书和儿童版的中外名著等书籍。现在,我已经是三年级的学生了,阅读已成为了一种习惯。由于多看课外书的原因,无论是写日记还是看图写作文,我都能得心应手了。本月,在学校组织的现场作文比赛中,我又获奖了,竟然勇夺了桂冠。看着同学们的羡慕的眼神,我倍感自豪,这真要归功于杜甫的名句“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的勉励呀。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像鸟儿没有翅膀。”这句话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中。的确,我们的生活离不开书,就像鱼儿离不开水。阅读,给我智慧,让我明理;阅读,给我快乐,让我自豪;阅读,伴我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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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个人阅读《小王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1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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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一朵玫瑰的盛放,等一段旅途的结尾,等一个谜底的揭开,等一个故事的谢幕。

这些一切奥秘的情节,跟着那位来自B612星球的访客的到来而悄然敞开。

小王子住在一颗很小很小的星球上——只需他喜爱,稍稍移动一下椅子就能看到一次日落——小王子还具有一朵玫瑰和三座火山。在他开端旅游之前的很长一段时刻,小王子每天的作业才华定时打扫那几座火山,拔掉猴面包树风险的麦苗和照料他的玫瑰——那株爱美、自豪,绝无仅有的玫瑰。

某一天清晨,小王子跟着迁徙的留鸟离开了他的星球,开端了绵长的旅途。小王子总共访问了七个星球,遇到了五花八门的人和物:独裁但仁慈的国王,虚荣的帽子先生,顽固的醉酒人,一向做加法的生意人,执着的掌灯人,写书的地理学家,忠实的狐狸,鲜艳的玫瑰园里千万朵盛放的玫瑰,陪同了他一年的飞行员……他们是一面面镜子,折射出千姿百态的国际——或许许多人都能从中找到自己的影子。

对小王子来说,地球上有不计其数只狐狸,也有不计其数株玫瑰,但只要一只狐狸是特别的,由于他被小王子驯化,是他的朋友。也只要一株玫瑰是特别的,由于他对她担任,她是他的玫瑰。仅此而已。狐狸不需要有国际上最聪明的智慧,玫瑰不需要有国际上最美观的容貌,就能轻松赢得小王子最诚挚的爱。

所以不管你我。假如你是一只等爱的狐狸,你必定会找到一个乐意驯化你的人。假如你是一株带刺的玫瑰,你必定会找到一个懂得你小把戏的温顺的人。假如你是一个孤单的小王子,你必定会找到一个肯花一辈子陪你看护一颗星球的人。所以咱们都相同,尽管进程几经弯曲,但兜兜转转,本来你还在这儿。愿在这个星光灿烂的夜里,有故事的星星能照亮孤单前行的你,协助你遇见那个射中注定的缘。

圣埃克苏佩里为一切的孩子和曾经是孩子的大人写了一部神话,写美了人间的匆忙,点亮了夜空中许多爱笑的星星,也赐予咱们关于B612小行星,关于小王子,关于他的玫瑰的一切幻想。

或许我能在沙漠中再遇到小王子,或许他会要求我为他画一只绵羊,我必定不会忘记为他的绵羊画上一个嘴套,然后听一段夸姣的过往,收拾人生,收拾回想。

#408364个人阅读《小王子》读书笔记6 #408364 personal reading "Little LittlePrince "reading notes 6

歌德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高尚的人谈话。因此我非常喜欢读书

这天,我和往常一样来到图书馆,在书架上无意找到了《小王子》这本书,便拿回家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第一次翻开《小王子》,一下子就被他那清新的文笔和单纯的世界所吸引。我不禁为他的遭遇感到悲哀,为他执着的爱所赞叹。

《小王子》讲述的是:在一颗遥远的星球上,住着一位小王子,他和一朵玫瑰生活了许多年,他们一起快乐的生活着,有一天,他离开了自己的星球,离开了深爱的玫瑰。

小王子游历了许多星球,在这些星球上,他遇到一些不可理逾的大人,狂妄自大的国王,财迷心窍的商人、迂腐的点灯人……于是他不断的产生疑问,他觉得大人们的世界很奇怪,许多大人都盲目和愚妄。如果你说他这栋房子很漂亮,他们会问:“多少钱?”你回答100万,那他们会说:“这栋房子真漂亮!”

最后他来到了地球。他原来一直以为自己的玫瑰是独一无二的,当他在地球上看到了与自己玫瑰相同的5000枝玫瑰时,他流泪了。这时,一只狐狸告诉他:你的玫瑰就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因为你去爱她了,为他付出了,这朵玫瑰对于你就是唯一的!爱意味着责任,意味着慈悲,有了爱生活里的.一切才有了意义。

小王子最后倒在了沙漠中。可他让我明白了爱就要付出,对于眷顾过的东西,要永远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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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阅读我快乐作文800字

全文共 8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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悄然,夏日,淡然,书香。

我笑意盎然,带着一张盈满了快乐的脸,和一颗盈满了快乐的心,回顾那个丰富的书海世界,与你共度幸福的时刻。

清晨的几缕阳光静悄悄地拨开层层叠叠的云,将金灿灿的色彩从缝隙中倾洒下来,好似为一条条洁白的丝绸镀上了一圈金灿灿的边缘。或浓或淡的炊烟从一座座矮矮的房屋里窜出来,在空中交织、盘旋,颇似一幅乡村风光浓郁的水墨画。你从村庄里走出来,背起行囊走四方,在《人间滋味》一书中留下深深浅浅的足迹。一望无垠的稻田中,你在绿油油的波涛中行走;麦浪翻滚的麦地里,你在金黄色的波浪中徜徉;大风席卷的高原上,你在风沙弥漫的窑洞口观望。

我在书海中畅游,那颗小小的心也早已在阅读之旅中随着你,游荡在大地的胸膛上,一领行万里路的快乐。

中午的太阳猛然放出万千火热的光芒,照着小溪,就有几缕光芒在一股股泛起的小水花上闪烁跳跃;照着大树,就有几只鸣蝉猛然从墨绿色的树叶中飞起;照着大青石,就有一丛热烈的火焰在熊熊燃烧起来。大学时代的你,正值风华正茂的青春年华,正与几个大学时的好友在溪边的大青石上烤着青椒,蘸着盐水,品尝了青椒,也许你们还带来了皮色深绿的宝珠梨,带来了酸甜可口的离核黄桃,或是如同火炬般红红的火炬梨,边品味着这些令人眼馋的滋味,边快乐地聊天。

我在书本中品味,阅读着你大学时代的风貌,和大青石上的佳肴。阅读中,我似乎嗅到一股清香,这是青春的滋味,一时间快乐迸射心中。

时光飞逝,日已偏西,一抹抹炽热的余辉将西天染成了一片火红。几缕调皮的阳光依旧不愿离去,在几扇窗上奔腾着,跳跃着,偷偷地泻了进来,倾洒在桌上的一顿佳肴上,也悄悄地攀到了流油的咸鸭蛋上。正值端午,你与家人团聚在一起,共享着家乡的美味特产,只见几张美丽的笑脸。那快乐的笑脸,好似三月里柔和的拂面春风,好似五月里热烈的火红烈日,又好似刚刚涌出潺潺流淌着的一条清泉。

我在文字间体会,你带我领悟到与家人在一起的幸福,我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了,还有什么比这样的阅读更快乐吗?

蝉儿又叫起来了,它伏在绿油油的树叶下面,表达它在风中的愉快;我从书本中抬起头来,行万里路、青春滋味、家人团聚的场景历历在目,快乐填满了我的整个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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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阅读让生活更美好作文篇

全文共 7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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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青泼墨,遨游书海,我们在书的世界里长大。我们可以在古书里一窥盛世朝代里的繁华与昌盛;在科幻小说里一览未来世界科技的发达;或是驶着一艘名为近代文学的小舟,回溯历史的潮流;再或是走过一道名为童话的彩虹桥,感受虚拟人物身上的精神与力量。是书丰盈了我们的生活,是书丰盈了我们的精神世界。

自小,我就爱读书,四大名著、《千字文》、《增广贤文》、《论语》,我都粗略翻过。但记忆里印象最深刻的只有一本,就是《西游记》。这是我四、五岁时最喜欢的睡前故事集,爷爷在我睡觉前总会讲上一个章节,然后我就带着对神话的遐思与幻想进入甜甜的梦乡。每当听到三打白骨精,孙悟空被冤枉的情节,我会很生气,为他打抱不平。每当听到火焰山铁扇公主被孙悟空戏弄这一章时,我就会哈哈大笑,赞扬孙行者聪明。听到神龟把他们师徒四人甩下龟背,我既觉得可惜,又觉得他们被惩罚是应该的。我的心绪随着故事情节发展进入一个个时空,感受主人公们情感的跌宕起伏。这时,爷爷总会慈爱地摸摸我的头,眯着眼睛和我一起感慨。爷爷也是我最知心的书友,那些各地的小说大都是他给我搜罗来的。因此放假我最爱去的地方就是爷爷家,和他一起阅读就是我最大的享受。

现在虽然长大了一些,但《西游记》中的情节仍然历历在目,我仍旧对阅读情有独钟,不过我的阅读面更广了。不只看明清小说,经典文学,我也开始读《山海经》、《搜神传》一类的神话志异,还有外国的文学名著,像小仲马的《茶花女》、爱丽丝·门罗的《岛》、罗曼·罗兰的《名人传》,这些书,我都仔细读过。

闲暇时分,捧一本书,细细阅读,你会发现书里蕴含着一个奇妙的世界,形形色色的各式人物,各具特色的景物描写,书里的一切都那么令人神往。“书中自有黄金屋。”阅读让我们的生活更加丰富,更加快乐,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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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阅读小说《活着》读书笔记

全文共 2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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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上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显示给与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也离他而去。最后,连他唯一的孙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

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在1995年前后,也就是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弃先锋试验。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这一年,另外两个著名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现在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另外一个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杀青不久。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子。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这样说来,《活着》应该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

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不过作者自己恐怕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可以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余华有可阅读小说《活着》读书笔记6 Read the novel "Living" reading notes 6

《活着》这本书,余华写得平静,没有刻意渲染,我看得也平静,应对书中老人的一生经历,心里并没有波涛翻滚,这是那个社会中再平常可是的生命。

少年去游荡。老人叫福贵,年轻时嫖赌败家,仗着几代家业,不听长辈教诲,辜负对他百般忍让,如故跟着他的妻子,最终赌光了几代人的积蓄,所有的风光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从富家少爷到下层百姓,如同一个晴天霹雳,将这个把灵魂都置于嫖赌中的少爷劈醒,才开始珍惜身边的亲人,打算重新开始。

中年想掘藏。命运似乎因为福贵犯的错而要刻意惩罚他,破产后接连着丧父,为母抓药是被抓去当壮丁,九死一生回了家,母亲早已亡故,女儿凤霞也因一次生病成为聋哑人。之后人民公社成立了,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归了人民公社。妻子在这期间得了软骨病,并且日渐严重。福贵一家祸不单行,儿子有庆死于采血事故,为救县长夫人被一个无情的医生夺去生命。女儿凤霞死于生产,只留下了儿子苦根,四年后,女婿二喜死于工地事故,就剩富贵和外孙相依为命了。死神连这仅有的幸福都不肯给福贵,又夺去了苦根的生命。

老年做和尚。福贵亲手埋葬了所有至亲至爱的人,老来却是无牵无挂,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他似乎看透了一切,也不去抱怨,也不去哀悔。路是自我一步一步走过来的,不管是对是错。他说:“这就是命。”他唱响了“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用一句自嘲归结了自我的一生。

福贵的一生就像一叶小船,游荡在社会这个海洋里,小船的力量又如何反抗海洋呢?福贵仅有受着命运的摆布,唯一能做的就是死死地抓住一切“稻草”不放手,忍者,活着,就像小船仅有随着波涛时起时伏,唯一能做的是不让自我陷下去一样。

福贵的一生是平常的,却有一种力量让人在合上书后为他感叹。是他强忍着亲人生老病死的天灾,社会灰暗的人祸的力量,一种“忍”的力量;是他无论多苦多难,仍然磕磕碰碰地往前走,跌跌撞撞地活着的力量,一种生命的力量。

我常抱怨生活过于乏味,读初三的时候,日日夜夜想着盼着毕业,以为过了中考这一关就能够松一口气了,只要熬过初三,接下来就是简便愉悦的日子了,好不容易盼着初中毕业了,可这却是高中的起点,还来不及畅快的舒口气,又得咬紧牙,开始高中的马拉松了。我曾问自我,这么苦是为了什么?却总也找不到结果。福贵的一生似乎让我有些明白。这就是生活。

耕牛活着,就得拖起耕犁,忍受风吹日晒,一步一步往前迈;骆驼活着,就得踏上沙漠的征途,忍受风沙和饥渴,一步一步向前走;人活着,就得忍受现实,现实不尽人意,你若无力改变,就必须得受着。福贵被拉去当壮丁时,想着远方的那个家,死里逃生活着回来了,我们在不尽人意的生活中也要牢记着心中的信念,为着信念忍着,看淡物喜几悲,忍住现实的坎坷,活着,好好活着。

身为一个刚步入高中的学生,我经历的磨难是少之又少,与大人比,与福贵比,与生活在那个年代的人比,又算得了什么呢?初中坚韧是为了中考,那么高中坚韧便是为了高考。我们应当少抱怨,脚踏实地的前进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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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初中在阅读中成长作文600字

全文共 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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匆匆,每天都这么过去。

没有回头,我们似乎成了只会往前看的路人。

慢下来吧!静下来吧!

也许只有在和书的相拥中,我们才会沉静下来吧。最爱慵懒地窝在沙发上,手捧着挚爱的书,左边是灯光,右边是夜空,旁边放着一杯淡茶,让沁人的茶香充斥鼻腔。

月光斜射进书架,有些光碎碎流过。而我,则是面对这一切的享受者。仿佛置身大海,看到一位女孩。她,看不见。一位带着微笑的老师正握着她的小手,去触碰流动的水。她的微笑是多么甜啊,仿佛就像真的看到水那样的兴奋。我知道,光明会降临在她的心中,永远永远;我知道,她是海伦?凯勒,那个和命运较劲、顽强的她。她的身体虽然不自由,但她的心是自由的。她告诉我:忘我就是快乐。

面对波涛汹涌的大海,我们又何必畏惧,再大的风雨都不应该浇灭我们的希望,我们要用坚定的脚步在泥泞的道路上写下:相信自己、相信未来。相信自己能走过挫折,我们要清楚的明白,暴风雨过后仍然是春暖花开,海阔天空。

海中,水的波动从我的指尖流走,我能感觉到它的细腻与温柔,阳光透过透明的湛蓝色的海洋,集聚成了柔和的光线,挥洒着别样的韵动。这时的沉静,静的有些让人寂寞孤独。而我,想起了福贵。那个只能和一头牛讲话的悲哀者,或许,他早已习惯了。他习惯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沉重,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苦难和平庸;似乎所有的不幸都聚集在他身上,谁又能想象他能承受如此巨大的苦难。它告诉我们———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读它,我能感到一股力量,它的力量不是自来于喊叫,而是坚忍。

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我愿沉浸书海,慢慢体会。一面阅读,一面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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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阅读记作文500字左右

全文共 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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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的桐庐天气还是很凉爽,早晨起床有丝丝凉意。今天我起的很早,因为嫂嫂说要带我去新华书店看书。

吃过早饭后,我坐着车,打开车窗,让夏天的风轻轻吹过我的耳畔,温柔又温暖。不一会儿,就到了新华书店。新华书店装潢的富丽堂皇,简直像传说中的皇宫一样。高高的天花板上吊着明亮的灯,一进门,就可以看到圆形的书架,书架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书。营业员轻轻地问候:“早上好,欢迎光临。”我也笑着回应。

一楼是售卖文具的展厅,穿过大堂,可以看到长长的楼梯,我一步一步地小心走着,生怕一不下心就跌倒滚下去。楼梯的一侧从底下到天花板都摆满了书,我感觉自己像遨游在书的海洋里。

一到二楼,看到一排排整齐的书架,这时,有个可爱的机器人滑行而来,亲切地问:“小朋友,你想看什么书呢?”我觉得非常惊讶,问:“你知道我是谁吗?”机器人仿佛轻笑着说:“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你是小学生,我可以感受到你的身高。你想看什么书,我可以带你去?”我决定逗逗它,于是我叉腰说:“我要看最幽默最有趣的书,书名我暂时没想起来,但是我知道里面有个马字。”机器人点点头,跟我说:“你跟着我,别走丢了。”说着,它带着我拐来拐去,来到了一排架子前,上面都是《马小跳系列故事书》,真的好奇妙!

我向它道谢,津津有味地看起书来,现在的科技这么发达,机器人都可以和我们直接对话,我要努力学习充实自己,不然要被机器人比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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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中学生小王子阅读笔记

全文共 8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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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送给所有大人的童话书,没错,他就是《小王子》。这本书明快清晰的笔调,让人感到温暖,同时也感触良多,会触碰到心中的那份伤感。

《小王子》讲述了小王子因为玫瑰花儿去旅行,遇到了各种各样的人,自以为是,但有些理智的国王;爱慕虚荣,希望别人都崇拜自己的人,可怜而且可悲的酒鬼;不明所以,自以为是,云里雾里的企业家;忠实,但不懂变通死守命令的点灯人;不愿亲身尝试,所以一无所知的地理学家。

其实这就是大多数大人的缩影,这些人呢,他们在快车里拥挤,却不知道要寻找什么?这些人呢,他们忙忙碌碌,来回转圈!只有孩子知道他们在寻找什么?会为了花费了时间的布娃娃而伤心流泪。可每个大人都是曾经的孩子,他们也幼稚过童真过,并且清楚的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过。

可为什么,为什么当他们被岁月的积尘所掩盖后,终日忙忙碌碌,毫无目的,行尸走肉。在繁华的都市中变得物质,金钱。忘记了,他们最初的目的不愿意满足于现在的境况,不会为一份简简单单,平平淡淡的幸福而满足。用金钱物质来衡量许多。

用“我吃过的盐比你吃过的米还多”这类的陈词滥调,来打消小孩子的奇思妙想,却不知只要花时间用心再普通也是最珍贵的。很多时候,我们认为是实际性的东西就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其实不然,很多实质性的东西都是你自己看不见的。经过岁月变迁,沧海桑田,那些物质性的东西,早已被粉碎的颗粒无剩留下的往往都是友情,亲情,这样看似虚无,但却最实际的东西。因为以为你的东西付出了时间,所以他在你心中还变成了最珍贵的,人与人之间需要的是真实的感情的交流,我知道物质和金钱或许可以消除身体上的饥饿,但却永远弥补不了感情的空虚,我们可以过的清贫,但却不能没有朋友,家人,师长。

我们可以和朋友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哲学,却不能和金钱谈心。我们可以抛弃那些物质浮华,但却不能忘记一份简简单单,平平淡淡的幸福……

《小王子》这本书让人明白粗茶淡饭,平平淡淡的幸福。在金钱的世界里寻找感情的交流。走的再远,也别忘了看看自己走过的脚印,看看父母,看看家人,在遥远的路上,请别忘记自己的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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