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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从严治警(最新20篇)

依法治国,它反映了社会从人治向法治转变的历史进程,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依法治国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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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二:治国

全文共 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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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居之以强力,发之以果敢,而成之以无私——宋·苏辙《新论中》

2.政纲虽举,必求益其所未至;德泽虽布,必思及其所未周——《宋史·薛极传》

3.上安下顺,弊绝风清——宋·周敦颐《拙赋》

4.千夫诺诺,不如一士之谔谔——宋·苏轼《讲田友直字序》

5.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知经误者在诸子——汉·王充《论衡·书解篇》

6.构大厦者先择匠而后简材,治国家者先择佐而后定民——《意林》引《物理论》

7.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唐·吴兢《贞观政要·公平》房玄龄语

8.治身莫先于孝,治国莫先于公——宋·苏轼《司马温公行状》

9.正其本者万事理,劳于永者逸于使——唐·张九龄《对嗣鲁王道坚所举道侔伊吕科·第 一道》

10.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左传·襄公十一年》

11.利莫大于治,害莫大于乱——《管子·正世》

12.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思国之安者,必积其德义——唐·吴兢《贞观政要·君道》魏徽上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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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全文共 7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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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提出了很多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学习好、把握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是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的重要政治任务。其中习近平总书记对“依法治国”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批示和重要讲话,更是有力推进了法治中国的建设,在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下,“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

一要准确把握乡镇工作面临的形势,明确工作的目标与要求。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人民检察院工作也站在新的起点,既面临难得机遇,又面临严峻挑战。要切实增强机遇意识、忧患意识,努力破解影响司法公正的体制机制障碍,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推进人民检察院工作科学发展。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检察院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发扬优良传统,勇于改革创新,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二要坚持不懈加强政府机关自身建设。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习近平同志的重要论述,不仅对工作宗旨、运行机制、能力等提出全面具体的要求,还强调要加强基层政府队伍建设,加强乡镇干部体制和经费保障体制建设,改善乡镇干部工作生活条件,让他们更好履行职责。

三要坚持廉洁。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我们应当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扎实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四风”问题,树立良好司法形象。坚持重心下移、固本强基,加大对基层工作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高基层战斗力,激励广大基层干部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建设法治中国的伟大实践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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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依法治国心得体会最新范文

全文共 3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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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必须抓常、抓细、抓长,持续努力,久久为功。”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向全党提出的要求,他深刻地揭示了作风建设的内在规律,体现了新形势下我党狠抓作风建设的坚强决心。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要求“要在民政系统继续强化群众观教育,使民政干部牢固树立为民情怀,带头践行群众路线,彻底转变工作作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各级深入持久加强作风建设的新常态下,我们民政人正经受新的检验,要想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就必须要有新作为。

一、要让作风建设常态化要求在灵魂深处安家落户

民政部门是以“民”字当头的政府组成部门,民政干部的作风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我们要适应新的形势,首先就要在思想上融入新常态。

(一)要继续深入学习领悟新常态。我们党在近百年的光辉历程中,逐步形成了“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和“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艰苦朴素的工作作风,灵活机动的战略战术”以及“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等等一系列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保证了党始终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站在一起,领导全国各族人民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然而,近些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们党内有少数党员干部,尤其是极少数党的领导干部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经不起剥削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走上了人民群众的对立面。他们的所作所为,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伤害了党同人民群众的感情。对此,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历史的制高点上,在全党广泛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作出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等一系列重要论述,要求全党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有刮骨疗毒的决心和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整治“四风”等方面存在的各种恶习,以保证我们党更好地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因此,这就需要我们继续深入学习好领会好习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站在全面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高度正确理解和把握深入持久抓好党的作风建设的重大意义。

(二)要不断加强自我锤炼融入新常态。“外因”与“内因”的辩证关系原理告诉我们,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其内部的矛盾运动起着决定性作用。在深入持久地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新常态下,我们党员干部只有以良好的心态主动地而不是被动地投入新常态,积极地而不是消极地适应新常态,才能使自己的灵魂得到进一步净化,境界得到进一步升华,作风得到根本转变。因此,我们每个人必须自觉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己思想的内炼纯度,达到使自己对“四风”等各种腐朽思想和工作作风从灵魂深处就不想为和不愿为,并自觉加以坚决抵制的崇高境界。要达到这一目的,我们必须在世界观的改造上常下功夫,下真功夫。一是要深学党建基本理论,以打牢理论基础;二是要常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明辨政治方向;三是要常思肩负的“为民”责任,以增强群众观念;四是要常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告诫自己,以增强自警自醒意识;五是要常算清廉勤政的幸福账,以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

二、要把作风建设常态化要求落实在“三为”的跟踪问效上

“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是民政工作的宗旨。近些年来,各级民政部门通过认真履行“维护民利、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的职能,及时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广大困难群众的心坎上,有效地维护了广大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人民群众把民政部门视为“娘家”,称民政干部为“最贴心的人”。在这种情况下,按照工作的高标准,我们再回过头来进一步学习习总书记一系列讲话精神,认真反思我们为民服务的各项工作,仍然不难找到工作中的差距和不足,如有的地方领导在作决策时,考虑本级政府财政困难多一些,考虑惠民政策落实的及时性少一些,相关部门协调联动的速度相对慢一些,从而导致在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上,有的地方执行政策标准打了折扣,有的落实政策不够及时等等,或多或少地影响了部分惠民政策内在功能作用的发挥,这说明我们的工作还有不到位的地方,必须进一步改进。

(一)政策宣传汇报要让领导上心入脑。从客观上讲,地方党委政府领导每人分管若干方面的工作,每天要面对和处理许多复杂的矛盾和问题,他们除了集中学习外,真正静下心来学习研究某个方面具体政策的时间少之又少,往往只是在大的政策原则上把关,很多政策的具体要求要靠各个相关部门的同志去研究、推进落实。这就要求我们从事具体工作的同志在工作中争取领导重视支持时要想方设法让政策在领导心中有烙印:一是选在领导工作时间相对宽松时作汇报;二是选准核心内容和刚性要求作汇报;三是提出明确的落实措施作汇报。真正使有决策权的领导清楚政策规定,从而达到快速落实政策的目的。

(二)跟踪督办要有钉钉子的精神。习总书记要求“我们要有钉钉子的精神,钉钉子往往不是一锤子就能钉好的,而是要一锤一锤接着敲,直到把钉子钉实钉牢。”在现实工作中,我们有些工作之所以推进不快不到位,在很大的程度上与有的同志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缺乏钉钉子的精神有关,有的同志对一些具体工作仍满足于会开了,文件发了,具体落实快不快,标准高不高是下面的事,而不愿意深入到基层一步一步地跟进抓落实。在这个方面,孝感市民政局2014年将重点工作采取一月一督一通报作法对推进工作落实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三)检查评估要注重实际成效。党和政府的各项惠民政策很多是通过各级民政部门逐级落实到广大困难群众身上的,上级民政部门对下级民政部门负有检查指导督促的责任,要想做到检查指导有力度,督办落实有成效,我们在检查评估工作中要做到三个“敢于”:一是敢于说真话。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一点雨一点湿”地严肃指出来,并一起认真研究分析问题的原因和改进工作的措施,而不是人云亦云,雾里看花。二是敢于帮说话。对于工作中属于领导支持不够的问题,我们要积极帮助基层的同志与当地党委政府相关领导汇报交流情况,力争民生问题先行。三是敢于较真劲。对工作中历次检查督办的情况,要实事求是地做好登记汇总,在年度综合评估时客观公正地加以运用,该通报表彰的不限定于哪个地方奖项多了,工作没做好的不限定于哪个地方表彰少了。从而努力形成一种层层传导加压抓落实的良好氛围。

三、要把作风建设常态化要求体现在民政事业的创新发展中

近年来,各级民政部门按照“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的要求,积极探索,大力推进民政事业的创新发展,使民政工作在社会管理中的基础作用得到了较好发挥。然而,面对作风建设、经济建设、社会管理等各方面的新常态,民政工作正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我们只有坚持法治引领,不断地在工作中创新,在开拓中前进,才能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

(一)社会救助工作要迅速形成联动机制。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对新形势下的社会救助工作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由民政部门负责统筹,多个部门各负其责。民政部进一步提出了在全国基层建立起“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救助机制,托住社会底线。由于这项工作事关社会广大困难群众,涉及诸多相关部门的整体联动,要尽快争取以地方政府的名义迅速出台相关实施办法,努力将思想认识统一起来,将相关部门的行动协调起来,使广大困难群众在遇到急难问题时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

(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要注意规模与效益并重。要着眼社会建设管理大局,加快构建适应人口老龄化需求的综合养老服务体系。目前,各地民政部门虽然进行了各种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经验。但与我国人口进一步老龄化带来的各种养老社会需求相比,还远远不能满足服务需要。因此,必须再想办法,多方创新,在加强引导,努力转变传统养老观念的同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形成各种大小规模不等、服务档次各异、实施特色供养、依法规范管理、公私互补共赢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使该项工作成为全社会的幸福工程。

(三)双拥工作要注重在继承中创新发展。要积极适应“听党指挥,能打仗,打胜仗”和促进政治、经济社会和谐稳定的要求,从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上进一步拓宽视野谋划双拥工作的战略定位,从“双拥工作在基层”上进一步多出实招着力谋求军政军民团结互促的新发展,通过宏观谋划与微观运作相结合、平时拥军与战时支前相统筹,让军地双方在思想观念上更融合,在目标要求上更明确,在推进机制上更有力,在军地互动上更经常,在工作成效上更明显,从而使双拥工作既有我党我军光荣传统的传承,又有新常态下新要求新内涵的时代特征。

(四)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要积极在维权和激励上发挥作用。一方面,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要扎扎实实搞好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只要有利于帮助他们就业创业,就要用足用活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尽可能多地创造条件,帮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使他们在退出现役后尽快走上健康发展的成才之路。另一方面,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要在严格依法依规落实好岗位安置的过程中,注重运用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并加大考核权重,将退役士兵过去在服役期间的各种表现纳入增分或减分的范围,使安置工作既能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又能起到激励现役士兵积极为军队和国防现代化建设作贡献的作用。

由于民政工作涉及范围较宽,以上仅是例举。当前民政工作虽然任务繁重,但新常态也带来了新机遇,只要我们积极把握新常态,抓住新机遇,谋求新发展,就能不断推动民政事业的新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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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新期待——汇聚全面依法治国箴言良策

全文共 11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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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

2015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干部研讨班上系统阐述“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

“四个全面”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总体思路,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布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

“这一战略布局的现实意义和历史影响,将会在中国现代化的进程中充分体现出来。”中共中央党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部常务副主任刘海涛说,“其中,全面依法治国就是要用制度的现代化为‘物’的现代化提供保障。”

全面依法治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协有着重要的定位——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定提出:“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同时要求“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

3月1日,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向大会报到,一年一度的全国两会开幕在即——此时的中国,正行进在奔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征程上。

两会前夕,境外媒体如此观察:“去年四中全会制定的法治政策和措施,哪些将率先从政党意志转化为国家法令,自然成为人们对今年全国两会的最大期待之一。”

“法治在构建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各类政策从主要依赖党的文件和政府法规,走向更高层级法律的保障,还有大量工作要做。”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赵国鸿寄语两会。

“我过去就主要围绕法律写提案、提建议,今年我围绕司法体制改革等准备了10多个提案。”曾经推动“酒驾入刑”的全国政协委员、律师施杰说。

今年人代会,一个引人注目的环节,是将审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

15年前——2000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立法法,对全国人大与国务院、中央与地方的立法权限划分、立法程序、法的适用范围和备案审查作出了全面规范。

15年后——作为规范我国立法体制的一部基本法律,将要审议的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备受关注。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无疑是这场变革的突破口之一!而立法先行,就必须加强和改进统一又分层次的立法体制。

全国人大代表张素荣认为,立法法的制定实施是我国法制建设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它的修正,将为消除现实立法实践中的种种弊端提供有效解决途径。

2015年,距离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只剩下5年多时间。

全面依法治国的步伐在加快——2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强调,要抓紧编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重要改革举措中长期规划,以施工图方式明确190项改革举措的改革路径、成果形式、时间进度。

蓝图绘就,宏图即展。人们期待,即将开幕的全国两会,将为法治中国建设进一步作出生动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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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治国安家的名言警句摘抄

全文共 19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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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申论阅卷的过程中,阅卷者每天都要阅读很多的试卷,根本没有太多的时间仔细、全面的阅读每个考生的试卷,这就要求考生在申论考试中,一定要把握好文章的开头和结尾,俗话说“龙头虎尾!”而能让阅卷者非常欣赏的一条重要方法,就是可以在文章的开头、结尾甚至文章中合理的写入古今中外的名言警句,不仅可以增加文章的文采,更关键的是可以在第一时间带给阅卷者好感。

这里我们从我国源远流长的历史文化中筛选出部分治国安家的名言警句,相信肯定会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1)治国

天下犹人之体,腹心充实,四支虽病,终无大患○《三国志魏书杜畿传》

构大厦者先择匠而后简材,治国家者先择佐而后定民

构:架屋。简:通“柬”,选择。佐:辅助的人。○《意林》引《物理论》

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唐吴兢《贞观政要公平》房玄龄语

正其本者万事理,劳于永者逸于使

劳于永:为长远利益而操劳。逸:安心。使:经常忙碌。○唐张九龄《对嗣鲁王道坚所举道侔伊吕科第一道》

治身莫先于孝,治国莫先于公○宋苏轼《司马温公行状》:“公上疏言,~。其言切至。”

(2)安危

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

居安:处于安全的境况。备:事先有准备。○《左传襄公十一年》

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

为wéi:做,防止。未有:没有发生之时。未乱:尚未发生动乱。○《老子》六十四章

利莫大于治,害莫大于乱○《管子正世》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思国之安者,必积其德义

浚:开浚,疏通。○唐吴兢《贞观政要君道》魏徽上疏

召远在修近,闭祸在除怨

召远:招徕远方的人。修:整治。近:指国内。闭:堵塞。○《管子版法》

(3)民本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

惟:惟独,只有。邦:国。本:根本。○《尚书五子之歌》

夫民,别而听之则愚,合而听之则圣

夫:发语词,无实义。别而听之:分别听信个人之辞,公务员考试申论《名师指导:阅卷者绝对欣赏的名言警句》。合而听之:全面听取。圣:无所不通。○《管子君臣上》

为国者以富民为本,以正学为基

为wéi:治理。正:使正当。○汉王符《潜夫论务本》

民者,国之根也,诚宜重其食,爱其命○《三国志吴书骆统传》

天下顺治在民富,天下和静在民乐,天下兴行在民趋于正

兴行:重德行。○明王廷相《慎言御民篇》

(4)民心

民安土重迁,不可卒变,易以顺行,难以逆动

安土重zhòng迁:安居于本土,不愿轻易迁动。卒cù:同“猝”,突然。顺:顺其意。逆:背其意。○《三国志魏书袁涣传》

可怀以德,难屈以力

怀:怀柔,感化;《三国志魏书三少帝纪》裴松之注引《魏氏春秋》

宽则得众,信则人任焉

宽:为政宽大。信:建立威信。任:信服。○宋苏辙《新论下》

(5)爱民

达人无不可,忘己爱苍生

达人:通达事理的人。○唐王维《赠房卢氏琯》

虑于民也深,则谋其始也精

意谓关心百姓的利益愈深,那就对各项设计措施考虑得十分周密。○宋欧阳修《偃虹堤记》:“~,故能用力少而为功多。”

享天下之利者,任天下之患;居天下之乐者,同天下之忧

任:承担。患:患难。○宋苏轼《赐新除中大夫守尚书右丞王存辞免恩不允诏》

不以一己之利为利,而使天下受其利;不以一己之害为害,而使天下释其害

释:解除。○明黄宗羲《原君》

(6)群众

积力之所举,即无不胜也;众智之所为,即无不成也

积力:全成之力。举:举动,行动。即:就。○《文子下德》

莫三人而迷

三人:指多数人。意谓没有多数人的意见就会迷惑。○《韩非子内储说上七术》引古语

(7)为政

政贵有恒

恒:长久不变。○《尚书毕命》:“~,辞尚体要,不惟好异。”

有理而无益于治者,君子弗言;有能而无益于事者,君子弗为

弗:不。为wéi:做。○《尹文子》卷上

居之以强力,发之以果敢,而成之以无私

居:平时。发:发动。果敢:坚决勇敢。意谓国家平时要有实力,发动一件事要坚决勇敢,取得成功必须无私。○宋苏辙《新论中》

政纲虽举,必求益其所未至;德泽虽布,必思及其所未周

益:增益,扩大。未至:没有达到的地方。及:及到。未周:没有覆盖的地方。○《宋史薛极传》

上安下顺,弊绝风清

弊:弊端。绝:绝迹。风:风气。○宋周敦颐《拙赋》

(8)纳谏

先民有言,询于刍荛

先民:古代贤人。询:询问,请教。刍荛chúráo:割草打柴的人。○《诗经大雅板》

千夫诺诺,不如一士之谔谔

夫:一般人。诺诺:连声答应,表示顺从不违。士:有识见的人。谔è谔:直言争论。○宋苏轼《讲田友直字序》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知经误者在诸子

宇:屋檐。失:失误。草野:指民间。经:儒家经典。诸子:诸子百家。○汉王充《论衡书解篇》

(9)审时适变

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

苟:如果。法:取法。周:合。循:遵循。○《淮南子氾论训》

治事不若治人,治人不若治法,治法不若治时

治:治理,掌握。不若:不如。时:时机,时势。○宋苏轼《应制举上两制书》:“~。时者国之所以存亡,天下之所最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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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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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法颁布实施十四年来首次修改,预算法实施二十年来首次大修,包括行政诉讼法在内一批备受关注的法律也在修订之列……正在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密集修订重头法律引发各界关注。此举释放了加速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积极信号,将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打下坚实的立法基础。

依法治国的前提是有法可依。新中国成立以来,经过数代人的努力,我国的法律体系从无到有。尤其是2010年,以宪法为核心,涵盖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等三个层次,包括宪法及宪法相关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社会法、诉讼和非诉讼程序法等7个法律部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使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基本做到有法可依。

当下,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对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一些陈旧的法律条文已经落后于时代的需要,一些立法程序和法律质量都有待进一步提升,现存的法律体系从理论和实践层面都需要进一步完善。这意味着,立法任务依然艰巨,立法工作只能加强而不能削弱,中国立法工作面临“从有到好”新的历史课题。

完善的法律体系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前提条件,其根本途径在于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从基层民声到国家意志,国家的立法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2005年,物权法草案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首次通过网站征求意见。此次立法法草案明确规定:“应当将法律草案文本及其说明等通过网络等媒介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从实践摸索上升到立法保障,这种立法理念是民本位思想的体现,更是科学、民主立法的必备条件。

立法法修订要求法律案通过前评估、法律清理、制定配套法规、立法后评估等规定,这意味着法条更“接地气”;行政诉讼法将起诉期限“三个月”延长到“六个月”,这意味着“民告官”的诉权有了更多的时间保障……本次人大常委会会议将持续多日修法,先期的诸多亮点让人们看到高质量的立法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这必将为全面依法治国打下良好的法律基础。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中央要求,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从“有法可依”到形成更完善的法律体系,无疑是建设法治中国最为关键的一招。

中国共产党即将召开十八届四中全会,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问题。建设法治中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一步。新的历史时期下,各级立法机关要尽职尽责,担起新时代的历史使命,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打下坚实的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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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大学生读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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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其实是老生常谈,但却家务事,依然是一本糊涂帐,究竟原因就是没有超越家务事的范畴,而不能成为社会公共事务。民主法治的实质就是来自会社会、全民的公约,任何自然人、法人都要遵守,没有例外,这样法治才不会成为傀儡,才不会有太上皇。

依法治国,关键在于这几个方面,一是这个法律怎么样,由谁来制定,是怎么制定,由谁来执法,又是怎么执法的;二是治的对象是谁,主要是谁在违法。我觉得网上有好多观点很有启发意义,比如进一步明确了法治的重点对象,也就是违法犯罪的主要人群,如领导、官员、有钱有势人物、政府甚至党组织本身,法治的抽象对象就是特权,追求特权是违法的主要诱因;其次,法治不是专政的手段,相反,不管是专政还是政府执政、行政都必须遵循法治,包括党人领导也应在法治的约束之下进行。

有一个观点本来就是伪命题,那就是由谁来依法治国,因为法就是“主体和主语”,关键是立法问题,法不可能从天上掉下来,也不可能从地里自行长出来,所以说还有一个“人民民主与党的领导”问题,那是法的催生婆,甚至是法的父亲母亲,但法一旦落地了,特别是法成长、成人了,法就是独立的主体存在,具有独立意志,父亲母亲就不能随意干涉和取代了。当然这个比喻有些不恰当,因为法一旦建立和启用,那么党的领悟和人民民主也必须在法治的范围下行动,否则就是违法的。

治国当治吏,法治的重点对象和使命就是把权力关进法治的笼子里,而其中最需要限制的权力就是特权的扩张、膨胀和蔓延。法治的实质就是还权于公民,也只有法治才能还权利于公民,才能明确和保障每个公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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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依法治国:开局之年立法推动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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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四中全会为“依法治国”竖起新的里程碑后,如何贯彻落实180多项重要法治改革举措备受关注。过去一年,呼格案、念斌案重审,设立巡回法庭,司法改革试点工作不断推进……法治逐渐渗透到社会生活方方面面。

3.经济新常态:速度换挡质量效益优先2014年,中国GDP同比增长7.4%,中国经济进入中高速增长新常态,呈现出“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刺激经济政策产生副作用的消化期”等“三期”叠加的特征。2015年被有些人认为将是“近年来经济运行压力最大的一年”,也有人疑问,在世界经济复苏乏力的背景下,中国经济是否会“断挡失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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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党员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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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一个民族要想站在科学的高峰,就一刻也不能离开理论思维”,成就一项伟大事业,一刻也不能离开科学理论指导。理论来自实践,反过来又指导实践。在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循环往复中,实践不断深入,理论日臻完善,推动事业不断发展。

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法治建设居于制度建设的基础性地位。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决策,总目标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决定了中国的法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其全部意义和作用在于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法治根本任务规定了法治理论必须紧紧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核心来思考回答法治建设的重大理论、实践问题,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思想指南和理论指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法治问题上的理论成果”,深刻揭示出中国法治理论的思想渊源和政治属性,为推动我国法治理论发展指明了方向。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理论则是对“时代之声”的思考回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形成于改革开放,是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实践的理论总结,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原理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相结合的理论创新,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在这一理论体系的正确指导下,改革开放取得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凸显出这个理论的强大威力,树立起我们高度的理论自信。

改革开放以来,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目标,到党的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十六大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十七大作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新的战略部署,十八大明确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策部署,我们党对依法治国的理论思考、实践探索以及所取得的重大成就,从一个重要方面反映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从形成到发展的历程,标志着我们党对党的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不断深化。特别是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理论、实践的论述和部署使得理论本身更加体系化、整体化、科学化,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注入更多法治元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内容丰富、内涵深刻,集中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也充分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并广泛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既符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普遍原则,也具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鲜明中国特色,具有鲜明的本土特质和顺应世界潮流的时代特征。我们必须牢牢把握正确方向,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推进法治理论创新,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

在党领导人民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治国理政总方略中,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犹如鹏之两翼、车之两轮,共同支撑起事业发展的宏伟蓝图。大计已定,大势正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必将随着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而不断发展,指导我国法治建设取得新的更大成就,构筑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厦更加坚实的法治基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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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全文共 4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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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发挥律师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宿迁”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律师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统一部署,我市于2015年7月启动了律师队伍全面依法治国教育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律师能以务实的态度、积极的行动参与到教育活动中,顺利完成了各个环节教育任务,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良好成效。目前活动已经收尾,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落实省厅部署,完成规定动作

在6个月的教育活动中,我局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为切入点,全面落实依法执业、诚信执业、规范执业要求,环环紧扣,稳步推进,不折不扣完成“规定动作”,整个律师队伍的政治素质进一步增强、依法规范诚信执业的理念进一步树立。

(一)强化组织领导。省厅文件下发后,我局迅速召开会议,传达学习文件要求,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制定“两方案”,即《关于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实施方案》、《关于全市律师队伍全面依法治国专题教育活动督导方案》;成立“两小组”,即全市律师队伍全面依法治国“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教育活动督导组”。二是周密部署安排。根据省厅实施意见,我们将活动分解为动员部署、学习教育、问题查摆、整改提高、总结表彰等5个环节,自7月份开始、12月份结束。活动领导小组对教育活动开展的每一个环节都做了周密部署,确定各环节具体时间,并先后召开1次动员部署会和3次组织推进会,研究教育活动有关事项,解决活动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听取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汇报。三是配好学习资料。市局为全市律师和市、县(区)司法行政工作人员配备了教育活动专用笔记本和《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摘编》书本等学习资料,便于各律师事务所学习。同时,明确了学习进度、学习记录等具体要求,保障教育活动成效。四是及时督导检查。督导组对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律师动员部署、学习教育、心得体会、问题查摆、整改落实等情况进行了3次现场督促检查,印发专题《督导通报》3期,对各县(区)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在教育活动中好的做法进行通报表扬,对行动缓慢、活动滞后的单位进行批评督导,保证学习时间、内容、人员及效果的落实。下一步,我们还将对在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二)深入开展学习。坚持把学习教育摆在突出位置,以学习的不断深入,推动认识的不断提高,促进思想的不断转变。一是加强政治学习。重点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摘编》、《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材料。学习活动做到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各律师事务所分别组织全体人员集中学习20场次以上,学习时间40多小时。二是注重执业行为规范。重点学习了《宪法》、《律师法》、《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材料。三是开展主题活动。组织开展依法治国教育主题演讲比赛,比赛分预赛、决赛两个阶段,11月7日上午,我市组织“律师队伍全面依法治国教育”主题演讲比赛决赛,来自市直和三县两区律师事务所的20名演讲选手参加比赛,评选出了一、二、三等奖,颁发了荣誉证书和奖金。开展律师队伍全面依法治国教育主题征文活动,征集各律师事务所优秀论文14篇。目前,已将上述演讲内容和论文在市律协网站上进行公开。

(三)认真查改问题。各律师事务所能按照市局教育活动时间进度表要求,结合财务整顿活动整改标准,对照党性教育、法治理念教育、依法诚信规范执业教育要求,围绕“三查三看”,通过召开合伙人会议、全体律师会议,对外问卷调查、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律所管理、律师执业等方面问题进行了认真查摆。有的律师事务所将每名执业律师梳理出的问题和整改情况进行汇总,在合伙人会议上利用PPT形式进行条条审核,一一分析解决存在问题。有的律师事务所邀请当地机关党工委领导到所指导律所党建工作,对依法治国教育活动中发现的党性教育问题征求意见,以党建促所建。部分律师事务所在查改过程中,积极转变“重收费案件、轻法援案件”倾向,对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跟踪督查,促进律师诚信执业。通过问题查摆,各律师事务所在收案结案登记、规范收费行为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得到进一步规范,各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程度进一步增强。教育活动提出的“律师工作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律师队伍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律师执业环境明显改善,律师服务能力显著提升”的工作目标初步实现。

二、结合队伍实际,深化行业管理

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我们紧紧围绕教育活动提出的实现“律师工作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律师队伍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律师执业环境明显改善、律师服务能力显著提升”的工作目标,抓好“四个结合”,加强队伍建设。

(一)教育活动与律师党建工作相结合。为进一步完善律师行业党的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律师教育管理和发展律师党员工作。今年3月22日,市局党组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落实依法治国新要求,教育引导律师党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建立健全党员律师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认真做好律师队伍中发展党员工作,重点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优秀青年律师中发展党员,有计划地吸收业务骨干入党,计划利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全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规范、有序、有活力的目标。4月3日,市局召开全市律师党建工作会议。5月30日,市局召开全市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推进暨财务管理专项整顿部署会议。要求全市律师事务所围绕阵地建设、内容丰富、工作计划、评先奖励、人才培养等方面抓好“五个融合”,在每次教育活动督导中,将律师党建工作作为一项督导内容,做到党建、所建同时推动。目前,结合专题教育活动,全市律师党建工作推进有序。

(二)教育活动与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专项整顿相结合。为规范律师事务所管理行为,我市组织开展了全市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专项整顿活动。活动自7月份开始,利用3个月时间,一个月自查、一个月检查、一个月整改和建章立制。重点围绕“六查六看”开展,即查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看是否健全、合法、合规;查印章、函、收案收费登记薄,看是否私自收案收费;查财务凭证、税务发票,看是否偷税漏税;查标准收费执行,看是否低标准收费、多收少入;查卷宗登记薄,看卷宗是否及时归档;查卷宗内容,看归档材料是否齐全、规范。通过开展专项整顿,全面整顿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制度不严格等问题。目前,市局检查组已完成市直律师事务所检查和三县两区律师事务所抽查,共查阅卷宗758本(其中市直所690本、县区所68本)。财务整顿活动与教育活动同步实施,相互促进。通过专项整顿,各律师事务所都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律师事务所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队伍形象进一步好转。对一名违规私自收案、收费的律师正在处理之中。

(三)教育活动与开展“法润江苏·德法同行”活动相结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宿迁市“法润江苏·德法同行”活动的方案》,并成立领导小组。以全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为目标,结合宿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际,以“德法同行·文明共创”为主题,将活动积极融入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之中。积极组织律师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投身“德法同行”活动,积极打造“法润江苏”宿迁特色品牌,切实提升精神文明创建的法治效果。为开展“法润江苏�6�1德法同行”拥军行法律服务专题活动,组织律师围绕“增强官兵法律素质、预防涉军纠纷案件、促进依法治军”这一主题,最近,从全市又选调20多名资深律师,深入驻宿部队,对涉及官兵切身利益的法律问题进行面对面的咨询服务,现场解答官兵的提问,帮助官兵正确处理涉法问题,并赠送价值5000多元的法律书籍。

(四)教育活动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相结合。在教育活动中,我市律师受聘于市政府及各部门,县(区)政府及县(区)部门,以及乡镇成立的法律顾问,不完全统计达465人次。在市司法局的主导下,先后成立了“园区企业法律服务团”、“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团”、“台资企业法律服务团”、“巾帼律师服务团”、“反家暴律师服务团”以及“法律援助律师团”等团队。全市共有289名律师参与服务团队的组织,成为服务民生、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三、查准找实问题,明确工作目标

通过教育活动,我们也发现了各律师事务所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轻视政治学习情况仍然存在。由于律师工作的特殊性,律师事务所集体学习时律师缺席情况较多。学习内容集中在法律规定、操作实务等专业知识,对政治理论、方针政策等学习兴趣不浓。有的律师缺乏主动提升的自觉性,少数党员律师的模范带头作用不明显。二是执业行为不规范情况时有发生。虽然未发现律师存在违法会见法官、扰乱庭审秩序、向当事人吃拿卡要、提供伪证、虚假诉讼等严重问题,但在风险告知、诉讼收费、合同签订、卷宗整理等细节方面存在不足,易引发纠纷、投诉。三是律所发展目标不明情况较为常见。部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缺乏创新精神,接受新生事物、拓展新业务的意愿不够强烈,发展上满足于现状,没有明确的远景规划,对现代化管理与分配模式不愿尝试,在专业化分工方面态度不积极,对新兴业务拓展信心不足。少数执业律师热衷于搞人际关系,对具体业务缺乏钻研精神,案件办理能力提升缓慢。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围绕存在问题,继续加强律师队伍建设,重点做好三个方面。一是坚持查改问题。切实解决问题是检验教育活动成效的重要指标。我们将继续对各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从严要求,把查改问题贯穿执业生涯全过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时刻警醒,常改常新。 二是注重制度约束。围绕教育活动查摆出来的问题,督促各律师事务所从保障律所长远发展、促进律师规范诚信执业角度出发,有效形成源头控制,完善长效管理制度。三是扩大教育成果。依法治国集中教育阶段已基本结束,积极成效已初步显现。在今后的执业过程中,我们将继续加大各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执业行为监管力度,继续按照教育活动有关要求,加强督促检查,促进行业发展,为“迈上新台阶、建设新宿迁”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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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党员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全文共 8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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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曾说过:“治国就是治吏”。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什么是好干部、如何培养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作了一序列重要论述,鲜明地提出了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为新时期依法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

“治国必先治吏、治吏务必从严”。“吏治清则国运畅而民生厚”。只有把干部队伍建设好了,“官场”风气正了,官员们务实清廉了,干部和群众的血肉联系更加紧密了,民情得以上传、国策得以下达,政通人和,这样党才能得到群众的拥护,经久不衰。

依法“治吏”是一项十分繁杂的系统工程,不能操之过急、一蹴而就,更不能固步自封、原地踏步。需要贯彻落实的法律、条例很多,但永远不能脱离四个字“依法、从严”。只有在“法”、“严”二字上作足、作好文章,在“选吏、用吏、管吏”上付诸心血,才能打造出一支优秀的干部队伍。一要依法从严“选吏”。“贤良之士众,则国家之治厚;贤良之士寡,则国家之治薄。”要选拔任用好干部,就必须严格遵守“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建立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真正把那些德才兼备,想干事、能干事、干得好事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造福一方。二要依法从严“用吏”。干部任用要“因其材以取之,审其能以任之,用其所长,掩其所短。”,把合适的人放到合适的岗位上。要注重听取干部本人的意见建议,听听他在什么领域上有专长、有想法,经考察后可根据实际情况把干部调整到相关岗位上,让其发挥才能;同时对那些不能胜任领导岗位的人员,也要坚决调整,不当“好人”。三要依法从严“管吏”。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如同“寻脉诊病”,要经常体检一下,多看看“医生”才能少生病、不生病。要不断完善干部监督管理制度,加大对干部的任前、任中和任后审查力度,强化对干部的全程监督管理,教育干部懂规矩、明事理、守纪律,自觉维护良好政治生态,努力促成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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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修身齐家治国中华千古第一完人

全文共 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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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古就有立功(完成大事业)、立德(成为世人的精神楷模)、立言(为后人留下学说)“三不朽”之说,而真正能够实现者却寥若星辰,曾国藩就是其中之一。他打败太平天国,保住了大清江山,是清朝的“救命恩人”;他“匡救时弊”、整肃政风、学习西方文化,使晚清出现了“同治中兴”;他克已唯严,崇尚气节,标榜道德,身体力行,获得上下一至的拥戴;他的学问文章兼收并蓄,博大精深,是近代儒家宗师,“其著作为任何政治家所必读”(蒋介石),实现了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立功、立德、立言“三不朽”事业,不愧为“中华千古第一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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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全文共 11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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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这些重要论述,进一步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思路,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加强法治建设和政府治理体系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

鲜明提出要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强调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就是要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实施好依法治国这个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制度化、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不能把坚持党的领导同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对立起来,更不能用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来动摇和否定党的领导。那样做在思想上是错误的,在政治上是十分危险的。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坚持党的领导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指出,党的政策是国家法律的先导和指引,是立法的依据和执法司法的重要指导;党委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重要作用。这些重要论述,对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鲜明提出要以法治推动和保障中国梦的实现。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布局,法治建设既是重要内容,也是有力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形成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必要条件,是实现中国梦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没有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就没有公平正义;没有公平正义,就无法实现中国梦。我们必须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以法治力量助推中国梦的实现。

鲜明提出要以法治方式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政府工作的核心。这个根本利益如何实现?靠什么实现?关键要靠法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依法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努力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这既突出了法治的核心价值,也使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广泛深厚的群众基础。这就要求我们在立法、执法等各领域各环节,都必须贯彻好党的群众路线,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巩固好完善好,尊重和保障人权,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使受到侵害的权利依法得到保护和救济,使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受到制裁和惩罚,努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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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浅谈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心得

全文共 1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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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正在我院如火如荼地进行。通过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的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理念一章,观看录像,讨论交流,我加深了对依法治国理念的认识,增强了将依法治国理念贯彻到民事审判中的自觉性。通过认真学习,我认识到:

一、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对审判人员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树立依法治国的法治理念,对审判人员养成自觉尊重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思想意识,保证审判工作依法进行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审判人员的职责就是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责,在审判人员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尤为重要。民事审判工作,处理的是人民群众之间婚姻家庭、合同、侵权等纠纷,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工作息息相关,在审判工作中贯穿依法治国的理念,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审判人员是否尊重法律,是否时时处处维护法律的权威,在办理的每一个案件中是否严格依法办事,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对依法治国理念的信仰。因此,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我们审判人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加深了对依法治国理念深刻内涵的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三个方面的基本内涵,第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第二、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第三、严格依法办事。在认真学习读本以前,我片面理解依法治国就是严格依法办事,对严格依法办事也是表层的理解,通过学习,我认识到,严格依法办事,具有四个方面的含义,一是职权由法定,二是有权必有责,三是用权受监督,四是违法受追究。在学习读本以前,我以为依法治国的理念就是依法办事,没有理解到还有前两个基本内涵。

通过学习,我认识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之所以成为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内涵是因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国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也是我国社会主义的民主性和人民性的必然要求。在依法治国理念中首先应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没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不可能依法治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包涵的三方面的涵义依次是公民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违法行为都必须依法受到追究。我们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中不能认为自己是高人一等,居高临下,滥用审判权,这种特权思想一定要清除。不仅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违法行为要受到追究,审判人员违法审判也一定要受到追究,否则法律尊严就无法保障,法律在社会公众心目中就不可能树立起崇高的地位和威信。

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也是依法治国理念的应有之义。因为没有法律的权威,法律就得不到执行。因此尤其我们审判人员要自觉尊重和服从法律,维护宪法权威,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在适用法律中要注意执行的是宪法和法律、法规和有关的立法、行政和司法解释,与以上抵触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地方的土政策坚决不能执行。提高法院的公信力也是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的重要方面,在审判中一定要公正高效地处理纠纷,以提高法院的社会公信力。

三、在审判工作中要努力实践依法治国的法治理念。要提高法律素养,坚持严格执法,模范遵守法律,自觉接受监督。这是努力实践依法治国理念对审判人员的基本要求。法谚云:“法官知法”。作为审判人员,不仅要知法,而且要“业务精通”,只有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的素养,才能准确地适用法律,才能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严格执法,模范遵守法律是,依法履行自己的法定职责,是一个合格的审判人员的基本素质。

自觉接受监督对审判人员很重要。因为任何权力都必有受到监督,司法权力也不例外,我们不能以为自己是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而排斥监督。监督有法院内部的监督,如审判监督庭、监察处,外部有人大、政法委,社会监督等。我们应当积极、主动地接受监督,把自己履行职责的行为置于内外部监督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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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依法治国心得体会经典版

全文共 1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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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这是中国政治发展和改革中一件划时代的大事。

依法治国应该是执政党的依法执政、政府的依法行政和公民依法行使权力三者的有机统一。全会提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要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是中国走向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全会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第二篇: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中国的法治文明是世界法治文明的一部分,中国的法治分享了现代西方法治的某些原则、理念。同时,我们应当注意,法治中国建设实践不应受到“本本主义”、“教条主义”的影响。在我们的法治实践中,应关注中国法治实践的成功做法、经验,尽管这些做法、经验可能并不符合西方法治国家的条条框框或法学教科书的概念、定义;在坚持法制统一的前提下,关注中国法治实践的多样性,充分发挥各地区、各层级尤其是基层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及时总结公正合理有效的解决方法,并在此基础上,总结、完善那些经过实践证明确实有效并且受到人民群众真心拥护、符合中国人民根本利益的中国法治的做法,并及时以法治的制度形式巩固下来,使法治真正成为中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改革和建设的有效实践。

“要了解中国,必须了解世界”。法治中国的性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中国的立足点是中国国情,法治中国的本质是中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的有效实践,这丝毫不削弱中国法治的世界意义。毛泽东同志指出,“中国革命是世界革命的一部分”。一方面,中国法治的发生和发展离不开近现代以来国际社会提供的基本条件,比如市场经济、民族国家、全球化等。体现在法治上,中国法治也必然以 “宪法和法律至上”、“依法治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法治来促进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国家统一”这些原则或理念作为法治建构的基础;另一方面,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的和平发展、繁荣稳定,对于世界的和平发展、繁荣稳定具有重要积极意义。因此,在这个意义上说,法治中国本身就具有世界意义。对于一个处于转型期、发展中国家的社会主义中国来说,能够探索并建立其适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同时也是为全世界、全人类法治建设提供宝贵经验,为全人类精神文明和全世界法治文明增添宝贵财富。

1.2015律师依法治国心得体会【最新】

2.2015学习依法治国心得体会2000字

3.2015关于学习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4.2015党员强法治心得体会【汇总】

5.2015关于六五普法学习心得体会

6.2015关于两个责任心得体会(精选)

7.2015年四个全面学习心得体会精选

8.依法治校学习心得体会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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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依法治国心得体会作文

全文共 11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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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依法治国心得体会感受感悟 2000字 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心得体会:推进依法治国 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心得体会:推进依法治国

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到四中全会,

依法治国心得体会感受感悟 2000字 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心得体会:推进依法治国 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心得体会:推进依法治国

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到四中全会,从全面深化改革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当代中国奋发向前的决心坚定不移,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方略愈加清晰。全面深化改革是必须打好的攻坚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必须解决的大课题,它们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长远发展,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关系广大人民幸福安康。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意味着什么?就意味着法治的地位和作用将更加彰显,法治必须且必行。

虽然我国古代关于法的思想相当丰富,早在2000多年前就有“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的说法,但在漫长历史发展过程中法仅仅是王法、治始终是人治,没有也不可能有法治,特别是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历朝历代,法都是为了维护统治者的利益和他们需要的社会秩序,人民往往为法所役、惧法畏讼。直到晚清搞所谓立宪,颁布的《钦定宪法大纲》仍然规定“皇帝权力神圣不可侵犯”。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的,“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很少”。也正因为如此,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我们对法制重视不够,我国法制很不完备。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大力加强法治建设。我们制订完善大量法律,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实现了国家和社会生活有法可依;积极推动法律实施,稳步推进司法改革,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合法权益;广泛进行法制教育,持续开展普法工作,提高了全民族法律素养。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党总结新鲜经验、借鉴人类文明成果,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任务,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如今,人们越来越认识到法就是规范和秩序,法治代表文明和进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创造美好幸福生活,必须依靠法治。从轻法到重法、从惧法到信法,这种变化实为不易。

然而,“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可否认,同立法取得巨大成就相比,我们在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还存在明显不足。现实生活中,不懂法、不尊法,以身试法、知法犯法;搞变通、打折扣,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随大溜、存侥幸,视法律为儿戏,藐视、践踏法律等现象和行为皆有之。这不仅影响经济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而且损害公平正义和人民利益。事实证明,社会越是发展越需要法治,法治不能仅仅停留在观念上,必须落实到行动中。这就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里的“全面”,就是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们社会生活各方面、各环节,就是一视同仁、一以贯之,决不允许有法外之地和不受法律约束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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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关于学习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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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学习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公平正义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贯主张,也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核心价值。“法者,天下之公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离不开法治的有力保障。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着眼于依法治国与公平正义的有机统一,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方面,对以法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全方位部署。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中,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以法治守护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以法治维护公平正义,科学立法是引领。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才能筑牢人们共享人生出彩机会的坚实平台。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以法治维护公平正义,严格执法是关键。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解决好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等问题,惩治执法腐败现象,才能确保法律公正、有效实施,牢牢树立起法治权威。

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以法治维护公平正义,公正司法是保障。“凡法事者,操持不可以不正”,无论是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还是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更好服务于民,或是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都是为了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以法治维护公平正义,全民守法是基础。“法令既行,纪律自正,则无不治之国,无不化之民”。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各级领导干部首先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而应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担当起法治建设的责任。同时,也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全民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就有了最可靠的保证。

【篇二】学习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开放新的重要关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听取和讨论了习总书记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通过学习,我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内容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也明确了今后努力的方向。

一、坚持严守党纪国法,强化自我约束。党员干部应当把党纪国法视如戒律一样,把对法律的敬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将其作为修身理政的法宝。比如,中央的“八项规定”约束了党员干部内心欲望的膨胀,守住底线、红线、高压线,远离是非之地、是非之事,促进心安、家安、国安。其他党纪国法和“八项规定”一样也是修身理政和凝聚民心的法宝。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自觉把党纪国法置于心中敬畏它,做党纪国法的守护者、先行者,这也是党员对自己内心的崇敬,对自己良知的负责,对自己入党宣誓的忠诚。

二、坚持推进依法行政,构建法治社会。行政机关在依法治国中有着重要的示范作用。因此,作为行政机关要带头严格执法,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执法者必须忠于法律,既不能以权压法、以身试法,也不能法外开恩、徇情枉法。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

三、坚持完善法律体系,克服法律滞后。目前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但部分领域法律滞后的问题依然突出。我们应围绕以人为本的立法价值取向,服务群众的现实需求,增进社会主义公民对法律的亲近感和认同感。完善立法规范,突出立法重点,增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针对性、及时性和系统性。探索立法规律,强化立法调研、立法听证和公开征求意见,提升立法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加快实现立法科学化与民主化,保证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时俱进、不断完善。

四、坚持弘扬法治精神,释放法律正能量。法治精神是决定一个国家能否依法治理的前提与根基,是法治的灵魂。人们没有法治精神、社会没有法治风尚,法治只能是无源之水。高举法治精神就要加强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法治信仰,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引导公民理性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行动,避免走进“信访不信法”和“走关系强于走程序”的恶性循环怪圈。要把法治精神、法治观念熔铸到全民的头脑中,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习惯,法治就会源源不断地释放出法律的正能量。

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内涵丰富,作为行政机关,应该通过学习讨论,尽快将大会精神深刻领会把握实质指导实践。习总书记重要讲话是我们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思想灯塔和行动指南。在今后工作和学习中,要把学习领会习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同中央《决定》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结合起来,同自己的实际结合起来,力求做到掌握精髓、把握要义,学以致用、知行合一。通过深入领会大会精神,我对我们党和国家的未来更加有信心,更加有期望,更迫切的想要通过自己的努力,为祖国的富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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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名人故事:以正治国者周恩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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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陈毅元帅所说:"廉洁奉公,以正治国周恩来也。"

60年代初,周恩来身边工作人员乘总理出国访问的机会,为了保护与加固建筑物,他们抢时间只搞了点简单的内装修,更换了窗帘、洗脸池与浴缸。周恩来回国见了十分生气,将他们狠狠地批评了一顿。事后,他语重心长地对身边人员说:"我身为总理,带一个好头,影响一大片;带一个坏头,也影响一大片。所以,我必须严格要求自己……你们花那么多钱,把我的房子搞得那么好,群众怎么看?一旦大家都学着修起房子来,在群众中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周恩来的这一番话发人深省。自此以后,再也没有人敢提及装修房屋之事了。

邓颖超在悼念周恩来的文中说:解放初期你偶然看到这个海棠花盛开的院落,就爱上了海棠花,也就爱上了这个院落,选定这个院落,到这个盛开着海棠花的院落来居住,整整居住了26年,这里始终保持着庄严、幽静、美丽与朴素的开国总理风格。

周恩来总理居住在中南海西花厅,过着俭朴的生活。这从他居住的房屋及院落都可以看得出来。自他住进来以后,不许装修与翻新房屋及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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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依法治国征文700字

全文共 8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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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谁都渴望自由,渴望着更辽阔的大海,向往着更辽阔的天空,可是,自由是什么?如果没有了束缚一词,我们又拿什么来解释自由?说起法律,想到的无非就是束缚,规矩,各种条条框框,可是法是什么呢?

法律即强制性规范,是全国人民意志的体现,由社会认可国家确认的立法机关制定规范的行为规则,并由国家强制力(主要是司法机关)保证实施,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种特殊行为规范。其实法是我们,千千万万的大众自己制定的。“天下之治赖纪纲”,“纪纲一废,何事不生” “纪纲”便是现今的法律。“法存则国安,法亡则国危”,由此可见法律对于一个国家尤为重要。可以想象,法律一旦被破坏,烧杀抢掠满街,枪支弹药随身,人们之间便缺乏最基本的信赖。

不知道你们看过优酷的《侣行》没,里面有一期是梁红夫妻俩去了索马里,在那里,由于多年的战乱和恐怖主义横行,枪支和杀戮变得极为常见。他们去了四周都是警卫与铁网,号称全索马里最安全的宾馆暂时住下,第二天就听说有一个人从宾馆出去接着就被杀了,很令人震惊,人命就这么容易的被夺走了。听宾馆的人说,这只是有人试枪而已。在这儿,出门买个菜都可能被杀,所以,他们安全的交通工具是坦克,装甲车„„他们随后又去了医院,在那里,有一个老大爷去看病都背着AK47。大家知道黑鹰坠落吗?当时最先进的黑鹰飞过索马里上空,竟然被打落了,因为他们男女老少,全民皆兵。整日活在压抑的空气里,活在可能被杀的焦虑里„„可以想像这种生活吗?法治不好的国家,怎么能称为是一个国家啊,一个部落、家族尚且有自己的规矩呢。

所以我们才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就是以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而不是依靠个人的意志、主张治理国家,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社会各方面的活动统统依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而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充分体现了时代呼唤法治,社会需要法治,人心盼望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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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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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全面依法治国的蓝图已经绘就,关键就看各级领导干部带头落实的成效。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着眼各级领导干部肩负的重要责任,直指一些领导干部在法治意识和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各级领导干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提出了明确要求。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也是思想的警钟。必须肯定,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五大以来,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必须承认,在现实生活中,一些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比较淡薄,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知法犯法等现象还比较普遍。有的不屑学法、心中无法,有的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有的执法不严、粗暴执法,有的干预司法、徇私枉法,有的则利欲熏心、贪赃枉法。那些落马的腐败分子,哪一个不是从无视以致践踏党纪国法开始犯罪的?古人云“法之不行,自于贵戚”。周永康、薄熙来等位高权重的腐败分子藐视法律、破坏法治,导致法治不彰,教训极为深刻。

法治不彰,党无宁日,国无宁日。事实表明,领导干部当中存在的这些问题,不仅恶化了一些地方和单位的政治生态,更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威信,损害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领域的正常秩序。这些问题不解决,全面依法治国就难以真正落实。所有领导干部都必须警醒起来,坚决纠正和解决法治不彰的问题。

“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对于法治建设,领导干部既可以起到关键推动作用,也可能起到致命破坏作用。领导干部必须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自觉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谋划工作时的法治思维、处理问题时的法治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党纪国法不能成为“橡皮泥”、“稻草人”,违纪违法都要受到追究。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只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权由法定、权依法使,让各级领导干部尊崇宪法、敬畏法律、信仰法治,自觉为全社会作出表率,我们才能朝着法治中国的目标扎实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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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修身齐家治国中华千古第一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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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古就有立功(完成大事业)、立德(成为世人的精神楷模)、立言(为后人留下学说)“三不朽”之说,而真正能够实现者却寥若星辰,曾国藩就是其中之一。他打败太平天国,保住了大清江山,是清朝的“救命恩人”;他“匡救时弊”、整肃政风、学习西方文化,使晚清出现了“同治中兴”;他克已唯严,崇尚气节,标榜道德,身体力行,获得上下一至的拥戴;他的学问文章兼收并蓄,博大精深,是近代儒家宗师,“其著作为任何政治家所必读”(蒋介石),实现了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立功、立德、立言“三不朽”事业,不愧为“中华千古第一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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