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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从严治警(最新20篇)

依法治国,它反映了社会从人治向法治转变的历史进程,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依法治国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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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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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法制是民主的确认和保障,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一方面,包括公民民主权利在内的各种权利都由宪法和其他基本法律所确认和保护;另一方面,公民民主权利也必须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规范而有序地行使,才能真正得到实现。因此,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就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在这样一种人们向往的社会里,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保障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谐发展。

社会稳定、秩序井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没有稳定和秩序,人们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和睦共处。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因素,其中 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比较突出。这些矛盾和问题,既是社会不稳定因素,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障碍,需要采取多种措施进行调整解决。在众多的社会调整措 施中,法律调整最为重要。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具有“硬性”的社会功能和规范功能。要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实 现社会和谐,就必须依靠法治作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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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依法治国心得体会经典版

全文共 1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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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这是中国政治发展和改革中一件划时代的大事。

依法治国应该是执政党的依法执政、政府的依法行政和公民依法行使权力三者的有机统一。全会提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要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是中国走向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全会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第二篇: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中国的法治文明是世界法治文明的一部分,中国的法治分享了现代西方法治的某些原则、理念。同时,我们应当注意,法治中国建设实践不应受到“本本主义”、“教条主义”的影响。在我们的法治实践中,应关注中国法治实践的成功做法、经验,尽管这些做法、经验可能并不符合西方法治国家的条条框框或法学教科书的概念、定义;在坚持法制统一的前提下,关注中国法治实践的多样性,充分发挥各地区、各层级尤其是基层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及时总结公正合理有效的解决方法,并在此基础上,总结、完善那些经过实践证明确实有效并且受到人民群众真心拥护、符合中国人民根本利益的中国法治的做法,并及时以法治的制度形式巩固下来,使法治真正成为中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改革和建设的有效实践。

“要了解中国,必须了解世界”。法治中国的性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中国的立足点是中国国情,法治中国的本质是中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的有效实践,这丝毫不削弱中国法治的世界意义。毛泽东同志指出,“中国革命是世界革命的一部分”。一方面,中国法治的发生和发展离不开近现代以来国际社会提供的基本条件,比如市场经济、民族国家、全球化等。体现在法治上,中国法治也必然以 “宪法和法律至上”、“依法治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法治来促进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国家统一”这些原则或理念作为法治建构的基础;另一方面,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的和平发展、繁荣稳定,对于世界的和平发展、繁荣稳定具有重要积极意义。因此,在这个意义上说,法治中国本身就具有世界意义。对于一个处于转型期、发展中国家的社会主义中国来说,能够探索并建立其适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同时也是为全世界、全人类法治建设提供宝贵经验,为全人类精神文明和全世界法治文明增添宝贵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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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依法治国心得体会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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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依法治国心得体会感受感悟 2000字 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心得体会:推进依法治国 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心得体会:推进依法治国

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到四中全会,

依法治国心得体会感受感悟 2000字 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心得体会:推进依法治国 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心得体会:推进依法治国

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到四中全会,从全面深化改革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当代中国奋发向前的决心坚定不移,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方略愈加清晰。全面深化改革是必须打好的攻坚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必须解决的大课题,它们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长远发展,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关系广大人民幸福安康。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意味着什么?就意味着法治的地位和作用将更加彰显,法治必须且必行。

虽然我国古代关于法的思想相当丰富,早在2000多年前就有“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的说法,但在漫长历史发展过程中法仅仅是王法、治始终是人治,没有也不可能有法治,特别是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历朝历代,法都是为了维护统治者的利益和他们需要的社会秩序,人民往往为法所役、惧法畏讼。直到晚清搞所谓立宪,颁布的《钦定宪法大纲》仍然规定“皇帝权力神圣不可侵犯”。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的,“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很少”。也正因为如此,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我们对法制重视不够,我国法制很不完备。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大力加强法治建设。我们制订完善大量法律,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实现了国家和社会生活有法可依;积极推动法律实施,稳步推进司法改革,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合法权益;广泛进行法制教育,持续开展普法工作,提高了全民族法律素养。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党总结新鲜经验、借鉴人类文明成果,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任务,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如今,人们越来越认识到法就是规范和秩序,法治代表文明和进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创造美好幸福生活,必须依靠法治。从轻法到重法、从惧法到信法,这种变化实为不易。

然而,“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可否认,同立法取得巨大成就相比,我们在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还存在明显不足。现实生活中,不懂法、不尊法,以身试法、知法犯法;搞变通、打折扣,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随大溜、存侥幸,视法律为儿戏,藐视、践踏法律等现象和行为皆有之。这不仅影响经济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而且损害公平正义和人民利益。事实证明,社会越是发展越需要法治,法治不能仅仅停留在观念上,必须落实到行动中。这就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里的“全面”,就是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们社会生活各方面、各环节,就是一视同仁、一以贯之,决不允许有法外之地和不受法律约束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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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修身齐家治国中华千古第一完人

全文共 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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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古就有立功(完成大事业)、立德(成为世人的精神楷模)、立言(为后人留下学说)“三不朽”之说,而真正能够实现者却寥若星辰,曾国藩就是其中之一。他打败太平天国,保住了大清江山,是清朝的“救命恩人”;他“匡救时弊”、整肃政风、学习西方文化,使晚清出现了“同治中兴”;他克已唯严,崇尚气节,标榜道德,身体力行,获得上下一至的拥戴;他的学问文章兼收并蓄,博大精深,是近代儒家宗师,“其著作为任何政治家所必读”(蒋介石),实现了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立功、立德、立言“三不朽”事业,不愧为“中华千古第一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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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全文共 13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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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的本质是崇尚宪法和法律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权威,彻底否定人治,确立法大于人、法高于权的原则,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法律不受个人意志的影响。

推进依法治国,提升司法公信不能毕其功于一役,而是每一个司法人员在个案件中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处理事务、解决问题,作出裁决逐步建立起来的。法治思维的确立是实现法治国家的根本途径。

(一)加强法治教育,树立法治理念。法治理念是法治思维的基础,法治思维决定法治方式,因此,要提高司法人员自觉运用法律思维与法治方式作出裁判的意识就必须要加强对他们的法治教育,不断增强他们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二)推广典型经验,注重两个结合。正面典型能起到引导作用,要大力弘扬善于运用法律思维与法治方法解决矛盾纠纷的人与事,树立“标杆”。反面典型能起到警示作用,对于在执法办案中有法不依, 滥用职权者要依法问责、追责。不仅要宣传执法办案的先进典型,更要注重对司法创新举措的推广,法治思维需要被复制与传承。

(三)强化内部管理,营造法治环境。良好的内部管理体制能促进法治思维的进一步发挥。首先要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形成以制度办事,以制度管人的风气,注重制度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建立全面覆盖的制度体系。第二要注重对案件质量的有效管控,强化流程跟踪,防止程序不周,尊重司法规律,确保数据真实。第三要强化监督及考核,确保制度能发挥效用,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营造不甘落后,奋勇争先的竞争意识。第四要加强对机制的创新运用,不断完善多元化的解纷机制, 司法公开机制,司法便民的各项机制。

(四)形成法治文化,重视本土资源。首先人民法院应率先形成法治文化,法院形成的法治文化能起到潜移默化的引导作用,特别是法院针对某些新型、复杂问题做出的裁决能起到先例的作用,成为规范社会生活的公共意识。法院的法治文化的建立有两个核心,首先要求法官的法治思维较为接近,对案件的审判,对案情的分析,以及对法律适用较为统一,从而形成法官共同体,避免出现同案不同判的情形。其次在法院制度上,能够有效衔接,基层法院能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建立起统一的法院制度,形成法治的制度性文化。

在民商事审判中要善于将复杂的社会关系转化为法律关系,将抽象的法律规则转化为具体的法律适用。对于疑难案件要借助多种法律方法全面思考,综合判断,善于运用文理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释等方法对法律条文进行理解,全面掌握层次分明、逻辑严谨的民事法律体系。民事法律问题的解决,如果缺乏社会基本价值与社会伦理的支撑,其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很难得到兼顾。因此法治思维要求以形式法治为主,实质法治为辅,比如在某些情况下根据规范性规定做出的裁定很可能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此时则应充分考虑其社会效果,以实质法治思维对法律规范进行严格论证,作出更合理的裁决。体现出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在民商事审判中的智慧。

虽然我国的法治建设已经取得了重大成就,但是仍然面临诸多问题。法律体系虽然已经建立,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严重存在。司法不公、司法腐败问题依然严峻,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未能有效确立。正视现实中存在的各种问题,通过不断完善法治来妥善解决这些问题,这也是法治建设中所必须经历的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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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全文共 10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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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法颁布实施十四年来首次修改,预算法实施二十年来首次大修,包括行政诉讼法在内一批备受关注的法律也在修订之列……正在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密集修订重头法律引发各界关注。此举释放了加速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积极信号,将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打下坚实的立法基础。

依法治国的前提是有法可依。新中国成立以来,经过数代人的努力,我国的法律体系从无到有。尤其是2010年,以宪法为核心,涵盖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等三个层次,包括宪法及宪法相关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社会法、诉讼和非诉讼程序法等7个法律部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使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基本做到有法可依。

当下,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对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一些陈旧的法律条文已经落后于时代的需要,一些立法程序和法律质量都有待进一步提升,现存的法律体系从理论和实践层面都需要进一步完善。这意味着,立法任务依然艰巨,立法工作只能加强而不能削弱,中国立法工作面临“从有到好”新的历史课题。

完善的法律体系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前提条件,其根本途径在于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从基层民声到国家意志,国家的立法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2005年,物权法草案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首次通过网站征求意见。此次立法法草案明确规定:“应当将法律草案文本及其说明等通过网络等媒介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从实践摸索上升到立法保障,这种立法理念是民本位思想的体现,更是科学、民主立法的必备条件。

立法法修订要求法律案通过前评估、法律清理、制定配套法规、立法后评估等规定,这意味着法条更“接地气”;行政诉讼法将起诉期限“三个月”延长到“六个月”,这意味着“民告官”的诉权有了更多的时间保障……本次人大常委会会议将持续多日修法,先期的诸多亮点让人们看到高质量的立法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这必将为全面依法治国打下良好的法律基础。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中央要求,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从“有法可依”到形成更完善的法律体系,无疑是建设法治中国最为关键的一招。

中国共产党即将召开十八届四中全会,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问题。建设法治中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一步。新的历史时期下,各级立法机关要尽职尽责,担起新时代的历史使命,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打下坚实的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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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党员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全文共 1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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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越是现代化,越是信息化,越要法治化。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全面依法治国总体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

经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批准,总政治部近日印发了新修订的《军队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规定》。从源头上提高党员队伍素质、保持军队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军队在加强党的建设上打出组合拳,在推进“依法治军”建设上按下了快进键。

去年金秋,习近平主席带领军队高级将领重回古田,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全军政治工作会议上,深刻剖析了部队中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思想政治和作风上存在的十方面突出问题,对彻底整治军队沉疴流弊、重整行装再出发,发出了政治动员令。军队坚决贯彻党中央、习主席的决策部署,强力正风肃纪,严肃查处徐才厚、谷俊山等军中败类,坚决打赢反腐这场输不起的生死仗,重塑军队形象,凝聚军心士气。

军队越是现代化、信息化,越要法治化。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全面依法治国总体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短短半年时间里,“依法治军”建设已经驶入快车道,一系列配套法规制度密集出台,《关于新形势下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决定》应运而生。为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回应广大官兵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今年2月,军队还一次性“打包”出台了干部选任的五项制度规定,对领导干部秘书配备、后备干部遴选等敏感问题,做出详尽明确规定。空前的力度,充分体现了军队在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上,寻求治本之策的坚强决心。

分析徐才厚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一个突出问题就是人治大于法治,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贪赃枉法、徇私枉法、知法犯法。一句话,“黑头不如红头、红头不如白头、白头不如口头”。有的“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有的“一个将军一个令”,搞土政策土规定;有的遇事不是找法,而是找关系、找门路。这些典型的人治思维,搞坏了部队风气,损害了干部形象,把党和军队的规矩搞丢了,其危害是全方位、深层次的,是部队建设的绊脚石、强军兴军的拦路虎,必须加以纠正和肃清。

“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作风建设由治标向治本转变,最根本是靠法治,要善于运用法治手段和刚性制度约束正风肃纪。当前,军队作风建设已经形成不可逆转的良好势头,但要真正形成良好生态,不能光靠突击式整治,而是要靠制度去巩固、形成常态。透过一系列“组合拳”,我们可以看到,军队下大气力做好“破”与“立”两篇文章,边清理整治、边建章立制,能做的、符合实际的、官兵欢迎的,先做起来、规范起来,通过具体有力的约束,抓常抓细抓小,日久养成,正在不断汇聚军营正能量,使政治生态山清水秀。

毛泽东同志曾意味深长地指出:“红军所以艰难奋战而不溃散,‘支部建在连上’是一个重要原因。”在我党我军历史上,从来没有一支成建制的队伍被敌人拉过去,也没有任何野心家能够利用军队来达成目的。当年,张国焘仗着枪多人多,想另立山头,逃跑时却连一个警卫员都带不走。林彪当了“副统帅”,权力够大的,但一旦走向反面,只能落得个“折戟沉沙”的下场。

历史的脉络,往往在拉开时空距离后看得更加清晰。我们这支军队历来有党指挥枪的好传统,任何人都休想在这个钢铁长城上打开缺口。军队虽然出了徐才厚这样的巨贪,令人痛心,但主体主流是好的,本质本色并没有变,值得党和人民高度信赖,依然是捍卫国家主权安全的坚强柱石。在我们党正在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中,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伟大征途中,人民军队必将扛起使命,整装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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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全文共 12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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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开放新的重要关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听取和讨论了习总书记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通过学习,我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内容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也明确了今后努力的方向。

一、坚持严守党纪国法,强化自我约束。党员干部应当把党纪国法视如戒律一样,把对法律的敬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将其作为修身理政的法宝。比如,中央的“八项规定”约束了党员干部内心欲望的膨胀,守住底线、红线、高压线,远离是非之地、是非之事,促进心安、家安、国安。其他党纪国法和“八项规定”一样也是修身理政和凝聚民心的法宝。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自觉把党纪国法置于心中敬畏它,做党纪国法的守护者、先行者,这也是党员对自己内心的崇敬,对自己良知的负责,对自己入党宣誓的忠诚。

二、坚持推进依法行政,构建法治社会。行政机关在依法治国中有着重要的示范作用。因此,作为行政机关要带头严格执法,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执法者必须忠于法律,既不能以权压法、以身试法,也不能法外开恩、徇情枉法。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

三、坚持完善法律体系,克服法律滞后。目前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但部分领域法律滞后的问题依然突出。我们应围绕以人为本的立法价值取向,服务群众的现实需求,增进社会主义公民对法律的亲近感和认同感。完善立法规范,突出立法重点,增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针对性、及时性和系统性。探索立法规律,强化立法调研、立法听证和公开征求意见,提升立法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加快实现立法科学化与民主化,保证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时俱进、不断完善。

四、坚持弘扬法治精神,释放法律正能量。法治精神是决定一个国家能否依法治理的前提与根基,是法治的灵魂。人们没有法治精神、社会没有法治风尚,法治只能是无源之水。高举法治精神就要加强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法治信仰,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引导公民理性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行动,避免走进“信访不信法”和“走关系强于走程序”的恶性循环怪圈。要把法治精神、法治观念熔铸到全民的头脑中,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习惯,法治就会源源不断地释放出法律的正能量。

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内涵丰富,作为行政机关,应该通过学习讨论,尽快将大会精神深刻领会把握实质指导实践。习总书记重要讲话是我们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思想灯塔和行动指南。在今后工作和学习中,要把学习领会习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同中央《决定》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结合起来,同自己的实际结合起来,力求做到掌握精髓、把握要义,学以致用、知行合一。通过深入领会大会精神,我对我们党和国家的未来更加有信心,更加有期望,更迫切的想要通过自己的努力,为祖国的富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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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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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在党的十八提出以后,俨然已成为我国新形势下依法治国的新十六字真言。每个国家都崇尚法治,都期待形成全面系统的法制国家。从古至今,各个朝代关于规范性的法律条文都是以当时的具体形势而提出并成文。立法为执法,为政府的行政行为或是人民群众的权益利益作保障,出不得差错,更少不得关注度。

立法的科学化是防止不切合发展实际从而造成法制产生的执行标准,怎么样的立法程序是科学的,形成的法律法规是契合发展需要的?反腐力度的逐渐加强,对法律执行的要求就更加严格,对于反腐倡廉及党内法规中制度的建设更提出了新层次的要求,必须要确保对反腐行为的预防和控制力度。

执法的严格性更是对法律实施过程最大的保障。任何法令的形成都必须要扎实可行的予以实施,并且确保执法的过程无偏差,不给群众造成生活和生产上的难题,这是其一;执法过程必须要公正严格,秉持公正,不凸显个人主义和官僚主义,这是其二。

司法的公正性是每一个涉及司法案件的人民迫切需求的,这需要司法机关必须要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最基本的行动准则,将犯罪治理法律化,公正化,容不得一丝错漏。要禁止司法行为中出现权钱交易现象,这一现象的产生无疑是给我国法制的执行平添败笔,更影响群众的满意度和认可度。

作为一个国家的公民,其首要的行为准则当是知法懂法守法,以法律约束行为,以法律认知行为,以法律辨别是非。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少不了全民的参与,需要全民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重要性,提高社会和谐健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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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全文共 9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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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参加了县委中心组(扩大)理论学习会,聆听了省综治办副主任、省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沈国新所做的《法治江苏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的专题讲座,沈主任从现实需要、要求和考核标准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解读。下面谈谈自己对依法治国的一些体会

一、坚持严守党纪国法,强化自我约束。党员干部应当把党纪国法视如戒律一样,把对法律的敬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将其作为修身理政的法宝。比如,中央的“八项规定”约束了党员干部内心欲望的膨胀,守住底线、红线、高压线,远离是非之地、是非之事,促进心安、家安、国安。其他党纪国法和“八项规定”一样也是修身理政和凝聚民心的法宝。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自觉把党纪国法置于心中敬畏它,做党纪国法的守护者、先行者,这也是党员对自己内心的崇敬,对自己良知的负责,对自己入党宣誓的忠诚。

二、坚持推进依法行政,构建法治社会。行政机关在依法治国中有着重要的示范作用。因此,作为行政机关要带头严格执法,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执法者必须忠于法律,既不能以权压法、以身试法,也不能法外开恩、徇情枉法。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

三、坚持完善法律体系,克服法律滞后。目前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但部分领域法律滞后的问题依然突出。我们应围绕以人为本的立法价值取向,服务群众的现实需求,增进社会主义公民对法律的亲近感和认同感。完善立法规范,突出立法重点,增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针对性、及时性和系统性。探索立法规律,强化立法调研、立法听证和公开征求意见,提升立法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加快实现立法科学化与民主化,保证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时俱进、不断完善。

四、坚持弘扬法治精神,释放法律正能量。法治精神是决定一个国家能否依法治理的前提与根基,是法治的灵魂。人们没有法治精神、社会没有法治风尚,法治只能是无源之水。高举法治精神就要加强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法治信仰,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引导公民理性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行动,避免走进“信访不信法”和“走关系强于走程序”的恶性循环怪圈。要把法治精神、法治观念熔铸到全民的头脑中,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习惯,法治就会源源不断地释放出法律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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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习近平的10句古代治国名言及解析

全文共 3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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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政治局10月13日下午就我国历史上的国家治理进行第十八次集体学习。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发表了讲话。他在讲话中提到,我国古代主张民惟邦本、政得其民,礼法合治、德主刑辅,为政之要莫先于得人、治国先治吏,为政以德、正己修身,居安思危、改易更化,等等,这些都能给人们以重要启示。

习近平为何会提出这些“名言警句”,这些古代国家治理思想的相关典故是什么,对今天治党治国有什么启示,编辑给您一一解释。

民惟邦本

【释义】百姓是国家的根本。

【出处】《尚书·五子之歌》:皇祖有训,民可近不可下。民惟邦本,本固邦宁。

【引申】民惟邦本,有时也作“民为邦本”,这一思想反映了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相互依存关系。《夏书》的佚文有“后非众无与守邦”的说法。孔子说:“民以君为心,君以民为本”,“心以体全,亦以体伤。君以民存,亦以民亡”(《礼记·缁衣》)。荀子说:“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荀子·哀公》)。孟子则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民贵君轻”说。《春秋谷梁传》则说“民者,君之本也”。西汉的贾谊具体地指出“国以民为安危,君以民为威侮”(《新书·大政》)。唐太宗李世民则总结出“为君之道,必须先存百姓”(《贞观政要·君道》)的道理。

【启示】2014年9月21日,习近平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他还说,“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其前途命运最终取决于人心向背。

政得其民

【释义】治理国家要得到人民的认可。

【出处】《孟子·离娄上》:“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

【引申】《管子·牧民》中说:“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孟子·离娄上》说:“桀纣之失天下者,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孟子·尽心上》记载,孟子曰:“仁言不如仁声之入人深也,善政不如善教之得民也。善政,民畏之;善教,民爱之。善政得民财,善教得民心。”

【启示】今年10月8日,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也讲话指出,“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让群众满意是我们党做好一切工作的价值取向和根本标准,群众意见是一把最好的尺子。

礼法合治

【释义】治理国家要将教化与法律相结合。

【出处】综合

【引申】这是中国古代儒家关于德教与刑政关系的主张。《尚书·康诰》中首次提出了“明德慎罚”的思想。春秋时孔子提出:“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荀子发展了儒家关于德政的思想,提出礼法并施的观点,在战国时即体现为“礼下庶人”、“刑上大夫”。

【启示】习近平今年9月5日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讲话,就曾引用韩非子“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强调依法治国的重要性。他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也提及“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指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

德主刑辅

【释义】治理国家要以德政为主,刑杀为辅。

【出处】综合

【引申】西汉董仲舒在儒家关于礼、法的思想基础上与阴阳学说、“天人感应”的思想相结合,提出了系统的完整的“阳德阴刑”的德主刑辅论,指出“阳为德,阴为刑;刑主杀而德主生……以此见天之任德不任刑也。”

【启示】2014年5月4日,习近平考察北京大学,在师生座谈会上发表重要指出,对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来说,最持久、最深层的力量是全社会共同认可的核心价值观。习近平说,核心价值观,其实就是一种德,既是个人的德,也是一种大德,就是国家的德、社会的德。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如果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没有共同的核心价值观,莫衷一是,行无依归,那这个民族、这个国家就无法前进。

为政之要莫先于得人

【释义】治理国家的首要是得到人才。

【出处】《贞观政要》:为政之要,惟在得人,用非其人,必难致治。

《资治通鉴》:为治之要,莫先于用人,而知人之道,圣贤所能也。

【引申】这是我国古代关于治国和人才关系的思想。《墨子·尚贤》中说:“尚贤者,政之本也。”明太祖朱元璋说:“构大厦者,必资于众工;治天下者,必赖于群才。” 清代康熙皇帝则直白地说:“政治之道,首重人才。”

【启示】2009年3月30日,时任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出席全国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座谈会并发表讲话,指出要形成有利于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选拔机制,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形成合理结构,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2013年6月,习近平在全国组织会议上讲话,强调培养选拔年轻干部,事关党的事业薪火相传,事关国家长治久安。

治国先治吏

【释义】治理国家首先要管好官吏。

【出处】综合

【引申】《韩非子·有度》中说:当今之时,能去私曲,就公法者,则民安国治。”《三国志·蜀志·诸葛亮传》中记载:“至於吏不容奸,人怀自厉,道不拾遗,强不侵弱,风化肃然也。”

【启示】建国后毛主席说过:“我建议重读一下《资治通鉴》。治国就是治吏。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之不国。如果一个个都寡廉鲜耻,贪污无度,胡作非为,国家还没有办法治理他们,那么天下一定大乱,老百姓一定要当李自成。国民党是这样,共产党也是这样。”习近平在《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一文中也说:“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要把从严管理干部贯彻落实到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要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让每一个干部都深刻懂得,当干部就必须付出更多辛劳、接受更严格的约束。”

为政以德

【释义】以道德原则治理国家。

【出处】《论语·为政》: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

《礼记·大学》: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

【引申】“为政以德”与前面提及的政得其民、礼法合治、德主刑辅等共同构成儒家德治论的主张。“正己修身”则是儒家强调从自身修养出发端正言行。《礼记·中庸》中说:“正己而不求於人,则无怨。”《论语·子路》中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唐代魏征在《谏太宗十思疏》中也提到:“惧谗邪,则思正身以黜恶。”

【启示】2014年10月8日,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引用“不矜细行,终累大德”的古语指出,各级干部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带头坚守正道、弘扬正气,努力营造良好从政环境。习近平要求,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以向我看齐的姿态听意见、摆问题、管自身、抓督查,发挥示范作用。

正己修身

【释义】端正言行,修养身心。

【出处】《礼记·大学》: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

【引申】“正己修身”是儒家关于自我修养的重要思想。《礼记· 中庸》中说:“正己而不求於人,则无怨。”《论语·子路》中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唐代魏征在《谏太宗十思疏》中也提到:“惧谗邪,则思正身以黜恶。”

【启示】2013年3月19日,习近平在接受金砖国家媒体联合采访时说:“干部有了丰富的基层经历,就能更好树立群众观点,知道国情,知道人民需要什么,在实践中不断积累各方面经验和专业知识,增强工作能力和才干。这是做好工作的基本条件。”2013年6月28日至29日,习近平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再次提出“早熟的果子长不大,拔苗助长易夭折”, “年轻干部多‘墩墩苗’没有什么坏处,把基础扎实了,后面的路才能走的更稳更远。”

居安思危

【释义】处在安乐的环境中,要想到可能有的危险。

【出处】《左传·襄公十一年》:“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敢以此规。”

【引申】唐代魏征《谏太宗十思疏》中说:“人君当神器之重,居域中之大,不念居安思危,戒奢以俭,斯亦伐根以求木茂,塞源而欲流长也。”

【启示】今年10月8日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说,党的执政地位和领导地位并不是自然而然就能长期保持下去的,不管党、不抓党就有可能出问题甚至出大问题,结果不只是党的事业不能成功,还有亡党亡国的危险。他强调,要从严治党,做到“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使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改易更化

【释义】改变革新。

【出处】《汉书·礼乐志》:“为政而不行,甚者必变而更化之,乃可理也。”

【引申】董仲舒在《对贤良策》中说:“汉得天下以来,常欲善治而至今不可善治者,失之于当更化而不更化也。”居安思危,强调忧患意识与长远考虑,而解决问题的方法,就是“改易更化”。

【启示】最新出版的《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首次发表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几个问题》一文,其中提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是我们适应新形势、认识新事物、完成新任务的根本思想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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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全文共 9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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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中心组第35次(扩大)理论学习会上,省综治办副主任沈国新同志做了《法治江苏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解读》的专题讲话。通过学习,我对中央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内容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也明确了今后努力的方向。

一、坚持严守党纪国法,强化自我约束。党员干部应当把党纪国法视如戒律一样,把对法律的敬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将其作为修身理政的法宝。比如,中央的“八项规定”约束了党员干部内心欲望的膨胀,守住底线、红线、高压线,远离是非之地、是非之事,促进心安、家安、国安。其他党纪国法和“八项规定”一样也是修身理政和凝聚民心的法宝。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自觉把党纪国法置于心中敬畏它,做党纪国法的守护者、先行者,这也是党员对自己内心的崇敬,对自己良知的负责,对自己入党宣誓的忠诚。

二、坚持推进依法行政,构建法治社会。行政机关在依法治国中有着重要的示范作用。因此,作为行政机关要带头严格执法,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执法者必须忠于法律,既不能以权压法、以身试法,也不能法外开恩、徇情枉法。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

三、坚持弘扬法治精神,释放法律正能量。法治精神是决定一个国家能否依法治理的前提与根基,是法治的灵魂。人们没有法治精神、社会没有法治风尚,法治只能是无源之水。高举法治精神就要加强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法治信仰,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引导公民理性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行动,避免走进“信访不信法”和“走关系强于走程序”的恶性循环怪圈。要把法治精神、法治观念熔铸到全民的头脑中,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习惯,法治就会源源不断地释放出法律的正能量。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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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大学生读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全文共 6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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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其实是老生常谈,但却家务事,依然是一本糊涂帐,究竟原因就是没有超越家务事的范畴,而不能成为社会公共事务。民主法治的实质就是来自会社会、全民的公约,任何自然人、法人都要遵守,没有例外,这样法治才不会成为傀儡,才不会有太上皇。

依法治国,关键在于这几个方面,一是这个法律怎么样,由谁来制定,是怎么制定,由谁来执法,又是怎么执法的;二是治的对象是谁,主要是谁在违法。我觉得网上有好多观点很有启发意义,比如进一步明确了法治的重点对象,也就是违法犯罪的主要人群,如领导、官员、有钱有势人物、政府甚至党组织本身,法治的抽象对象就是特权,追求特权是违法的主要诱因;其次,法治不是专政的手段,相反,不管是专政还是政府执政、行政都必须遵循法治,包括党人领导也应在法治的约束之下进行。

有一个观点本来就是伪命题,那就是由谁来依法治国,因为法就是“主体和主语”,关键是立法问题,法不可能从天上掉下来,也不可能从地里自行长出来,所以说还有一个“人民民主与党的领导”问题,那是法的催生婆,甚至是法的父亲母亲,但法一旦落地了,特别是法成长、成人了,法就是独立的主体存在,具有独立意志,父亲母亲就不能随意干涉和取代了。当然这个比喻有些不恰当,因为法一旦建立和启用,那么党的领悟和人民民主也必须在法治的范围下行动,否则就是违法的。

治国当治吏,法治的重点对象和使命就是把权力关进法治的笼子里,而其中最需要限制的权力就是特权的扩张、膨胀和蔓延。法治的实质就是还权于公民,也只有法治才能还权利于公民,才能明确和保障每个公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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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全面依法治国论文2500字

全文共 3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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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属于法治活动的范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依法治国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论全面依法治国的意义》

摘 要: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党在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长期实践中探索和选择的治国之路。

关键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一、依法治国概述

(一)依法治国涵义

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提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这是高度概括了我们党治理国家的基本方针,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

(二)依法治国的发展历程

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在此基础上深刻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问题。

二、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几个方面

“依法治国”属于法治活动的范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个能够做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国家,是一个能够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国家。当前我国所面临的迫切任务就是如何实施好依法治国方略、走向法治国家,这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不容回避的实践问题。“依法治国”的方略自从党的十五大确立,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贯彻实施17年来取得了很好的成就。在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我们必须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和法治实际出发,探索和研究依法治国进程中的制约因素,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保障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贯彻实施。

(一)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实践中,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才能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但在法治化进程中,人治的不良影响依然存在,滥用权力、以言代法、以权废法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无疑会对我国法治的进程形成阻力。2014年10月,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强调:“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坚持依法执政,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由此我们可以看得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把党的领导放在核心位置,这是十八届四中全会最新确立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在社会主义法治进程中,消除人治的不良影响,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充分实现和我国沿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方向前进。

(二)提高立法工作的质量,构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我国的立法工作在取得显著成就的同时也存在着许多问题。例如,传统法学立法观念占主导地位,立法权限划分方面的问题(权限划分不明、立法权限分配不合理等),授权立法方面的问题(授权对象极为混乱、授权法律规范存在问题等),地方立法方面的问题(地方立法质量不高、地方立法缺乏民主性、公开性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我国法律的完善,而且阻碍了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决定”中提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完善立法体制,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因而我们发现立法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同时必须进一步完善立法体制,必须进一步加快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立法工作中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实现科学立法,为构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供法律保障。

(三)依宪治国是我国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现实要求

因此,在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强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没有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依法治国将是纸上谈兵;同时完善健全的法治体系是实行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没有科学系统的法治体系,依法治国就失去法律依据;最后,依法治国要切实做到以宪治国,充分发挥和保障宪法的权益,这是依法治国的实质内容。我们只有认真学习《决定》,领会和掌握《决定》的内容和精神才能做到。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一次以执政党最高政治文件和最高政治决策的形式,对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引导和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通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法治轨道上积极稳妥地深化各种体制改革,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制度化、法治化的引领、规范、促进和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对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内容。我国宪法规定,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奋斗目标,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基于“没有法治,就没有国家治理现代化,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思维,基于依法治国“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新认识,基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的新判断,基于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的新理念,我们必须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高到落实党和国家整体发展战略总抓手的新高度来把握,把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纳入到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大范畴中来展开,把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置放到维护国家治理权威、夯实党的执政基础、保障人民基本权利、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大格局中来落实,把建设法治体系、发挥法治功能的基本要求贯彻到引领深化改革、促进全面发展、构建有序社会、保证长治久安的具体实践中来实现。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新形势下发展人民民主的根本保障。依法治国的要义是,通过反腐治权、依法治官和监督制约公权力,通过尊重保障人权和基本自由,实现人民民主。因此,发展人民民主,保障人民作为国家和社会主体的政治地位和主权权利,必然是依法治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展人民民主对依法治国的新期待,不仅表现或者停留在公民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依法享有管理权、知情权、参政议政权、监督权等政治民主和政治权利方面,更多的是表现在对社会民主与社会权利,如自我管理、社会保障、医疗养老、住房就业、教育卫生、公共服务等;经济民主与经济权利,如参与经济决策和管理、获得财产或企业股份、参加工会、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带薪休假、适当生活水准权、安全生产等。广大人民群众不仅需要抽象的民主政治权利、民主政治参与,更需要具体实在可参与、被尊重、平等公正的民主政治权利;不仅需要玻璃天花板上可望而不可及的民主政治权利,更需要兑现实在实惠实用的人身财产权利、经济社会权利、环境生态食品安全权利等具体权益。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反腐治权的治本之道。权力腐败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死敌,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最大障碍。应当更加重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把权力放进法律制度的笼子里,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反腐治权,切实从体制、机制和法治上遏制并解决权力腐败问题。腐败现象千变万化,腐败行为林林总总,但归根结底是公权力的腐败,因为权力不受制约必然产生腐败、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所以各法治国家要依法分权和治权。公权力腐败的表现形式五花八门,公权力腐败的原因不尽相同,但归根结底是权力寻租,是掌握和行使公权力的各类主体的腐败,而这些主体基本上都是政府官员和公职人员,所以各法治国家不仅要依法治权,而且要依法治官、从严治吏。在我国,依法治权、依法治官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是法治思维下反腐治权的必然要求。

参考文献

[1] 龙主编.依法治国方略实施问题研究[M].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

[2] 党的十五大辅导读本[M].人民出版社,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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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形势与政策论文:依法治国

全文共 31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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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唯有依靠法治,才能凝聚中国共识和力量,弘扬中国精神,共建法治中国,复兴中华文明。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形势政策论文:依法治国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一、四中全会的背景及主题

四中全会,是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的简称。出席四中全会的有中央委员199人,候补中央委员164人。列席会议的有中纪委常委、有关方面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基层党代表和专家学者。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习近平作了重要讲话。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改革开放以来,从十一届四中全会到现在已经召开了8次四中全会。全会议题以党建或经济为主题的各有3次,以人事为主题的有1次,本次全会研究依法治国这个主题。专门拿出一次全会来探讨、研究、部署依法治国的问题,这在1978年以来37次中全会中是第一次。它彰显了新一届中央委员会执政理念和治国方略,清醒看到了法治建设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必须下大气力加以解决违背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妨碍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等问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须条件,这是我们长期以来所总结出来的基本经验。同时,我们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巩固以往既有的改革和发展成果,通过改革逐步化解面临的问题,推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也必须依法治国,这是历史的选择。四中全会公报通过以上介绍依法治国的必要性简要地阐述了四中全会召开的背景。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历史特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全党作出的战略抉择,高扬法治精神、发展法治理论、运用法治思维、创新法治方式,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步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体现了以下四个历史特性

1、探索“依法治国”道路的历史一贯性

中国共产党人从执政之初起,就想走出历史“周期律”,迈出建设“法治中国”的关键一步。改革开放初期,来自于中国共产党对“文革”十年浩劫教训的反思和警醒,邓小平在多次重要讲话中传递出鲜明的法治思维和主张。从党的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到十八大阐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要思想,再到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目标任务,一整套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治理体系加紧构建,全面提升治理能力的改革深入推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这是党中央深刻总结历史、着眼未来的战略部署。这次中央全会的召开,标志着我们党对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和实践上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必将推动依法治国迈向新的更高境界。

2、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法治的一致性

四中全会公报再次强调了,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的一致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另一方面,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

首先,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历史基本经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治建设之所以取得如此的成就,是在党的领导下坚定不移推进法治建设的结果。邓小平说,要使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基本做到了这一点。十八届四中全会正是体现了这一认识。其次,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由宪法所确定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贯彻实施宪法,就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第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执政。坚持依法执政是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关键,是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一致关系的集中体现。依法执政表现在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这是依法执政的核心内涵,党要领导立法、保证执法、严格守法,按照法治的要求处理好党与国家法的关系;二是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这是依法执政的第二个层面。通过党内法规来治党管党,这是中国共产党自身建设的重要特色和经验。党自身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对于依法执政、依法治国而言具有基础性意义。

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五位一体性

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包括五个方面的具体内容,即: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五大体系是有机统一体,法律法规体系是法治体系存在的前提和运行的基础,高效的法律实施体系是法治体系的生命,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是关键,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是屏障,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是核心。

4、总目标遵循原则的以人为本一统性

全会《决定》强调了实现这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必须坚持五项原则,即:坚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以及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通过研读《决定》全文,我们不难发现以上五项原则遵循了对中国传统民惟邦本、政得其民,礼法合治、德主刑辅的以人为本思想,充分肯定了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充分强调了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保障人民根本权益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彰显了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历史意义

四中全会是我们党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为了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

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于实现我们党确立的伟大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根本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到,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唯有依靠法治,才能凝聚中国共识和力量,弘扬中国精神,共建法治中国,复兴中华文明。

2、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于实现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根本意义。改革开放以来的经验证明,唯有依靠法治,才能突破利益固化藩篱,攻克深层复杂难题,确保改革有序进行,通过良法善政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全体人民最大福祉。

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于实现党自身建设的目标——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长期执政具有根本意义。唯有依靠法治,以法治作为执政根本遵循,树立法治思维,掌握法治方式,才能夯实执政基础,巩固执政地位。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已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通过以上我们对四中全会《决定》总论部分的学习,我们会深刻感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关系我们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问题,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我们要实现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一系列战略部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必须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上作出总体部署、采取切实措施、迈出坚实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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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治国安民成语接龙

全文共 2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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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困国贫 贫病交攻 攻城野战 战不旋踵 踵趾相接

接二连三 三毛七孔 孔席不适 适得其反 反哺之私

私心妄念 念念有词 词不逮意 意气相得 得失成败

败德辱行 行合趋同 同盘而食 食为民天 天不绝人

人极计生 生功止过 过时黄花 花样翻新 新婚燕尔

尔雅温文 文章山斗 斗牙拌齿 齿如齐贝 贝阙珠宫

宫车晏驾 驾鹤西游 游回磨转 转祸为福 福如东海

海阔天空 空穴来风 风樯阵马 马牛其风 风言影语

语笑喧呼 呼不给吸 吸新吐故 故作玄虚 虚无恬淡

淡妆浓抹 抹粉施脂 脂膏莫润 润屋润身 身怀六甲

甲第连云 云集景从 从头至尾 尾大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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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全文共 11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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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这些重要论述,进一步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思路,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加强法治建设和政府治理体系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

鲜明提出要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强调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就是要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实施好依法治国这个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制度化、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不能把坚持党的领导同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对立起来,更不能用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来动摇和否定党的领导。那样做在思想上是错误的,在政治上是十分危险的。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坚持党的领导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指出,党的政策是国家法律的先导和指引,是立法的依据和执法司法的重要指导;党委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重要作用。这些重要论述,对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鲜明提出要以法治推动和保障中国梦的实现。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布局,法治建设既是重要内容,也是有力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形成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必要条件,是实现中国梦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没有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就没有公平正义;没有公平正义,就无法实现中国梦。我们必须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以法治力量助推中国梦的实现。

鲜明提出要以法治方式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政府工作的核心。这个根本利益如何实现?靠什么实现?关键要靠法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依法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努力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这既突出了法治的核心价值,也使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广泛深厚的群众基础。这就要求我们在立法、执法等各领域各环节,都必须贯彻好党的群众路线,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巩固好完善好,尊重和保障人权,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使受到侵害的权利依法得到保护和救济,使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受到制裁和惩罚,努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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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大学生读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全文共 17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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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走上了一条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依法治国的春风,荡去空中的雾霾,刮走多年的尘埃,迎来一个绚丽多彩的春天,各族人民欢欣鼓舞,喜笑颜开。

实现民主法治,是共产党的历来主张,改革开放以来更为重视。从邓小平到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尤其是十八大明确提出,依法执政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这是广大老百姓渴望践行之举,希望党领导人民实现之路。而几十年来,讲得好,说得多,徘徊不前。甚至一些单位、部门的领导者有法不依,我行我素,以至无法无天。老百姓望而哀叹。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知民意,顺民心,继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后不久,四中全会就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走上了一条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依法维护人民的权益,维护社会公平,维护国家安全稳定,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一心一意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拼搏奋斗。这开了中华民族历史的先河,走出了世界历史之新路。

法治的春风,孕育出一个从未有的政治春天。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目标很清晰。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以党内法规从严治党和依法治国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呈现的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实现的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形成的必是,中华民族的优秀历史文化和现代文明相结合,国家治理体系和自理能力逐步现代化,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

法治的春天,禄草成茵,百花争艳,欣欣向荣,一派新气象。

中国共产党坚持依宪治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最高权力机构,全国人大制定的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我国的根本大法。而人们记得,有些人把人大看着橡皮图章,把宪法置之脑后、束之高阁。从今以后,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带头遵守、执行宪法,维护宪法的权威。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以宪法为根本行为准则,一切违宪的行为定会依法纠正惩处。

共产党坚持依法执政。共产党代表着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代表人民执政,不仅要坚持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更要带头执法守法,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行动。可多年来,一些党委主要领导人法律观念极其淡薄,从主观意志出发,以言代法,妄自尊大,不按宪法法律执行。这种不是共产党人品德作风的行为,在共产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决定》的新风面前,荡然无存。

人民政府坚持依法行政。中共中央早就规定得很清楚,政府工作人员践行的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所有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根本职责是依法实现好、落实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可现在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是,一些官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甚至以权压法,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徇私枉法,成了政府机关和人民的蛀虫。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就是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关进法律的笼子里,权力法定,政务公开,人民监督,国家公务员真正成为人民信赖的服务员,政府真正成为老百姓拥戴的人民政府。

共产党带头依宪依法执政,各级政府依法行政,中国定会是一个崭新的法治社会。无论是领导干部、一般干部,还是人民百姓,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法必依,自觉守法,违法必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各族人民安居乐业。可现实呢?正是习近平总书记代表人民讲的:当前,司法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司法不公、司法公信力不高问题十分突出,一些司法人员作风不正、办案不廉,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吃了原告吃被告”,等等。习近平讲得多深刻呀。在法治的春天里,这些司法不公、败坏社会公德等恶劣现象,必将被公正执法和文明道德所代替,形成公平正义、充满生机的法治社会。

法制的春风吹拂大地,青草满庭吐秀,百花遍地飘香,杨柳起舞,每片绿叶都在歌唱,法治春天多美好。春风吹走迷雾,晴空万里,阳光灿烂,雄鹰展翅飞翔,法治中国前景多么宽广。乘着法治的巨轮启航,闯过炎热酷暑、疾风骤雨的夏季,创造出“两个百年”秋天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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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全文共 22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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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形势新任务下对法治建设作出的新谋划、新部署,是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基础上依法治国的升级版,必定会开启我国法治建设的新局面、谱写新篇章,使我国进入到依靠法治实现治国理政的新常态。

一、昭示着党的执政能力发展到了新阶段,体现了依法执政的新常态。正如党风政风会对社会风气产生重要影响一样,执政党依法执政,将极大促进全社会营造法治环境,为依法治国提供良好示范。党的执政能力,是党提出和运用正确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策略,领导制定和实施宪法和法律,采取科学的领导制度和领导方式,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有效治党治国治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本领。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重申了“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进一步重申“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宣示了党中央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坚定决心。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了依法执政原则,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群众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这“两个基本”是在新形势下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现代化的集中体现,它体现了依法执政的新常态,对于科学判断形势、驾驭市场经济、应对复杂局面、总揽全局等都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二、昭示着法治政府建设进入了新阶段,体现了依法行政的新常态。依法治国,要求全面实现依法行政。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要“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这为建设法治政府、步入依法行政的新常态指明了方向。依法行政最重要的是要落实行政机关的职权法定,“法无授权不可为”。政府只能做法律允许和法律授权政府做的事情,而不能超越法律做事。实行依法行政,就是约束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手中权力,防止权力滥用,避免违法行政行为的保证。权力都有两面性,正确运用,可造福于人民,服务于公共利益;违规使用,则祸害无穷。防止公共权力对公共利益、公民权益的损害,就应当对权力的取得、行使及责任作出明确规定,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既要让权力的行使者对权力的范围、程序和责任有清醒认识,积极主动地按照赋予权力的宗旨去行使运用;又要为人民群众对行政权力进行监督,创造有利条件。应当通过科学民主与依法决策机制的健全来实现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落实权力及其运行的公开化、透明化,通过法治手段和法治思维来实现规范行政权行使、防止行政权扩张、转变政府职能的目标。

三、昭示着深化改革进入了新阶段,体现了改革攻坚的新常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全面深化改革提到了更加突出、紧迫的议事日程。十八届二中全会讨论了行政改革方案,三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改革已成为新一届党中央治国理政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抓手”。通过改革,释放经济社会内生的活力,向改革要“红利”,并由此继续推动经济建设健康发展。而要改革就会触动诸多已经形成的甚至已固化的利益格局,必须加以打破。改革进入“深水区”,必须通过法治形成更加规范有序推进改革的方式,用法治的思维和法治的方式调整利益格局,使经济社会焕发出新的巨大的活力和动力。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引导和保障,全会强调全党同志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把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两个放在非常突出的位置意义重大,它体现了党中央把改革攻坚作为治国理政新常态的坚定信心。

四、昭示着廉政建设进入了新阶段,体现了高压反腐的新常态。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力度得到极大加强。受到了广大群众普遍支持和欢迎,也受到世界各国的赞誉。反腐倡廉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效,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不敢腐”的问题;但“不能腐”和“不想腐”的问题,靠惩治这一手是远远不够的。要想继续扩大反腐倡廉战果,就需要在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法治就是解决制度上问题的主要抓手。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法治精神,强化法治在治国理政中的基本方略和基本方式地位,强化法治在利益调整中的公平正义功能,强化法治作为底线“红线”“高压线”的作用,体现了党中央高压反腐的坚定决心,法治建设是反腐倡廉的基础性长远性工程,是党治国理政的党建新常态。

五、昭示着法律普及进入了新阶段,体现了全民普法的新常态。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因此,必须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让全民普法成为我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的新常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着眼于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着力抓好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作为基层,要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法治”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法治精神“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切实提高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推动全民普法不断深入。在全体社会公众的共同努力下,使法治权威在社会上逐步树立,让法治成为全体公民的共同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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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名人故事:以正治国者周恩来

全文共 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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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陈毅元帅所说:"廉洁奉公,以正治国周恩来也。"

60年代初,周恩来身边工作人员乘总理出国访问的机会,为了保护与加固建筑物,他们抢时间只搞了点简单的内装修,更换了窗帘、洗脸池与浴缸。周恩来回国见了十分生气,将他们狠狠地批评了一顿。事后,他语重心长地对身边人员说:"我身为总理,带一个好头,影响一大片;带一个坏头,也影响一大片。所以,我必须严格要求自己……你们花那么多钱,把我的房子搞得那么好,群众怎么看?一旦大家都学着修起房子来,在群众中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周恩来的这一番话发人深省。自此以后,再也没有人敢提及装修房屋之事了。

邓颖超在悼念周恩来的文中说:解放初期你偶然看到这个海棠花盛开的院落,就爱上了海棠花,也就爱上了这个院落,选定这个院落,到这个盛开着海棠花的院落来居住,整整居住了26年,这里始终保持着庄严、幽静、美丽与朴素的开国总理风格。

周恩来总理居住在中南海西花厅,过着俭朴的生活。这从他居住的房屋及院落都可以看得出来。自他住进来以后,不许装修与翻新房屋及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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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修身齐家治国中华千古第一完人

全文共 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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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古就有立功(完成大事业)、立德(成为世人的精神楷模)、立言(为后人留下学说)“三不朽”之说,而真正能够实现者却寥若星辰,曾国藩就是其中之一。他打败太平天国,保住了大清江山,是清朝的“救命恩人”;他“匡救时弊”、整肃政风、学习西方文化,使晚清出现了“同治中兴”;他克已唯严,崇尚气节,标榜道德,身体力行,获得上下一至的拥戴;他的学问文章兼收并蓄,博大精深,是近代儒家宗师,“其著作为任何政治家所必读”(蒋介石),实现了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立功、立德、立言“三不朽”事业,不愧为“中华千古第一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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