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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最喜欢的书为话题写一篇英文作文(汇编19篇)

环保对每个人来说息息相关,我们要做好环保的工作,同时也要宣传好环保,对环保进行倡议,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环保倡议书作文范例,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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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7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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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通过心灵观察世界的窗口,住宅里没有书,犹如房间没有窗户。”这句话说得真好。的确,一本好书,是值得我们用一生的时间去精读的;一本好书,也像一碗心灵鸡汤,灌溉我们的灵魂,使我们茁壮成长;一本好书,可以充实我们的业余生活,让我们的生活丰富多彩……

我最喜欢读杨红樱阿姨的作品了,她著名的书有《笑猫日记》、《淘气包马小跳》、《非常老师》等一系列丛书。最近一段时间我又有幸品味了杨红樱阿姨的校园小说《女生日记》。

这本书用日记的形式,以诙谐幽默的笔调展示了丰富多彩的学校生活和家庭生活。杨红樱阿姨的笔下有各种各样的人物:帅气、不同凡响的舒老师,聪明的莫欣儿,漂亮的沙丽,温柔的冉冬阳,假小子南柯梦,喜欢装酷的小魔女,没有缺点的赫佳,艰难生活的梅小雅和在美国生活的林淑媛……把女孩们渴望长大又害怕长大的矛盾心理刻画的入木三分,真实而生动的展示了当代少年儿童的快乐和烦恼。

主人公冉冬阳在好友梅小雅的身上懂得了坚强和勇敢,当梅小雅没有钱开小店时,她和吴缅一起攒钱帮助梅小雅;在莫欣儿的身上体会到别人体会不到的无。冉冬阳在快乐幸福中逐渐成长,从一个小女孩成长为一个少女,虽然她不聪明,也不漂亮,可她却是一个自信、快乐、人见人爱的女孩儿。

我最喜欢的一篇是《一个玩具,两个故事》。那是冉冬阳和莫欣儿第一次一起回家,来到礼品店钱,莫欣儿一眼就看中了那套“松鼠之家”毛绒玩具,对它爱不释手,于是她俩以“松鼠之家”为题,各编了一个意味深长的故事。在莫欣儿的故事中,我能看出冉冬阳和她们班别的同学觉得她和幸福,但只有她自己明白,其实她并不幸福,反倒是很孤独寂寞。她很向往像松鼠之家一样的幸福的家庭。作者通过“一个玩具,两个故事”,清晰地为我们展示了冉冬阳和莫欣儿的内心世界。

《女生日记》这本书让我读过了一个快乐的寒假。每当我心情不好的时候,看到书中冉冬阳和她的同学们都那么宽容、有爱,我就会快乐起来,对生活充满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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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以喜欢读书话题

全文共 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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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小时候的我,不但已经爱上了读书,而且很快变成了一个小书虫,在书的怀抱里成长。

最初的故事内容,是妈妈讲给我听的。那时的我也时不时地自己翻开书看一看,虽然看不懂,但是我从图画中领会到了快乐与悲伤。

随着我渐渐地长大,已经可以自己阅读一些简单的图画书了。我会大声地朗读出来,不过有时也出闹出一些笑话,比如说把“大”说成“太”啦,把“明”说成“朋”了,常常引得大家哈哈大笑,但就是这样也阻断不了我读书的热情。我印象最深的书是《海的女儿》,原来我还天真地以为所有的泡沫都是美人鱼变成的,直到长大我才明白,不是这样的。

而如今的我,已经读了许许多多的书,我慢慢懂得了书中蕴含的知识,不仅心情开朗,还会因为多读书而感到心里踏踏实实,不再焦虑。

我最喜欢的书是《爱上读书的妖怪》。它主要围绕着柜子精、扫帚精和笔记本精这三个妖怪来写。它们从无礼、调皮、贪婪,变得有礼、不贪婪、沉浸在书的海洋中,这都是因为它们爱读书。这本书让我下定决心,更加发奋努力读书!

让我最感动的书是《夏洛的网》。这本书主要讲了夏洛为了救它的朋友威尔伯献出了自己的生命。我深深地被它感动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友谊是珍贵的,要好好的珍惜!

“腹有诗书气自华,读书万卷始通神。”爱上读书的我已经从书中感受到了快乐,学会了很多道理,我一定会更加勤奋读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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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3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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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架上摆放着无数本书。有故事书、历史书、百科书、还有关于作文的。在这么多的书里,我最喜欢一本名叫《灰姑娘》的故事书。

小伙伴们常常到我家来借书,可谁也没有去翻过这本书。因为它太薄、太旧了。可我却对它像对珍宝一样。这说起来,还有一段来历呢!

一天放学回家,我经过一家旧书店。想进去买本书,可想一想家里的经济情况,只好埋头离开。我多么渴望能有一本书啊!可自己又没钱,唉,只好省省了。每天早上,我把饭钱一分一分的省下来。我多么希望能早点凑够钱啊!

一天,两天,三天……终于,钱够了。我等待已久的日子终于到了。我高兴的捧着钱,走进那家旧书店,把书买了下来。虽然这本书很薄很薄,但我还是像捧着件珍宝似的。回到家里,我立刻把书放在书架最显眼的地方,好好的保护着。

每当我买完书以后,嘴里总是说:“哎,明天我又得节衣缩食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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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7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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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是瞬间,一切都是过去,而那过去了的,将成为最亲切的怀念。”这是伟大诗人普希金的一句名言,你知道它的意思吗?以前,我真的不理解,不过现在,我懂了。

六年级的升学,不禁让我有些压力,不过,我感受到了真正的温暖。前不久,我校在举办“金菊花”口头作文赛,我报名参加了,并被幸运地选去比赛。我与另两位同学刚要去时,看见老师正在黑板上抄作业,而且还要讲一些非常重要的东西。我可急坏了,我比赛完,要不知道作业怎么办?六年级了,缺一堂课,都是一个重要的损失呀!我怀着一颗不安的心去参加了比赛,不知怎的,我真的好害怕,万一老师讲新课,我不懂,怎么办?

比赛结束后,已经放学了。唉!回到家,我一屁股坐在沙发上,像一只泄了气的皮球。“嘀玲玲—嘀”一阵急促的电话声打住了我。我心烦意乱地拿起话筒问:“喂,谁呀?”“是我呀。”是我们班的同学!她告诉了我家庭作业,一题不落地告诉了我,我欢天喜地!竟有这么好的同学,并且她告诉了我老师讲的每一个重点。她主动告诉我,大概说了一个多小时呢!后来,我的成绩依旧不错,而且那个老师说的重点,我也非常清楚。我真想说一声:“谢谢你!同学!”

在后来的每一次比赛中,我格外用心,因为我知道,我的同学在为我加油。

五年前,我们坐在一间教室里。那就是一种缘分。五年间,我们一起吵过,闹过,笑过,哭过。如今六年级了,真的“一切都是瞬间,一切都是过去,而那过去的将成为最亲切的怀念。”我与我的同学互相学习,互相鼓励,互相成长,互相进步。友情,一份可贵的友情。

我喜爱普希金的这句名言。我将珍惜现在这份同窗共读下的情景,珍惜现在的每分每秒,珍惜彼此,我将在我的心底珍藏着一份份可贵的情,可贵的友谊!可贵的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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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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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这本书,想必同学们都很熟悉吧,它是四大名著之一,作者罗贯中通过这本书给我们讲述了从东汉末年,董卓乱政,群雄割据,三国鼎立到晋朝建立之间的故事。其中塑造了许多英雄人物,如:关羽,张飞,赵云,诸葛亮……也描述了许多宏伟壮观的战役,如:官渡之战,赤壁之战……

其中,也讲述了许多故事,如《三冲当阳道》:刘备一方被曹操追击,妻子和孩子都走散了,刘备手下大将赵云为救其妻子和孩子,三次冲当阳道,斩杀曹操数十员战将,如入无人之境,救回其孩子阿斗,平安归来。此等忠诚,真是令人敬佩。

又比如说《过五关,斩六将》:关羽被曹操所俘,誓死不降,一听到刘备的消息,便前去寻她,不惜斩杀曹操六位大将,硬闯五个关卡,归附刘备。这等不顾生死,忠诚的精神。也被世人传颂。

这本书它描绘了一幅宏伟的征战沙场图。让人看了心潮澎湃,里面人物的精神也描写的栩栩如生,值得人学习。所以,《三国演义》是我最喜欢的书,它是一本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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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3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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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许多的,有的令我难过,有的令我愤怒,有的令我高兴,还有的令我感到欣慰,可是有一本书,它让我非常感动,永远难忘。

这本书就叫做《狼王梦》,这里讲的是一个关于狼,关于生命,关于母爱的故事。书中的紫岚原本有一个美满的家庭,可是,黑嗓在即将当上狼王时死去,于是它发誓便要培育自己的子孙成为狼王。可是当自己的子女一个个夭折死去,它自己也失去了原来的美貌,变成了一只“丑狼”。当希望随着现实一个一个破灭,紫岚心中对“狼王”这个宝位的想法也一点点散去。有一次,当一只全雕想要吃掉它的狼孙时,紫岚奋不顾身地冲上前去,在与金雕搏斗时,紫岚不幸被金雕打得奄奄一息,可紫岚却又不顾伤痛又与金雕搏斗,最后它咽下了最后的一口气,倒在了血泊中……

这本书讲述了一只母狼的伟大母爱,令我非常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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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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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很多,但我最喜欢《陶小宝日记——我不再拖拉了》。因为我有很多地方和他一样。

陶小宝是四年级二班的学生。他非常拖拉,比如在课上吃泡泡糖,妈妈叫他起床他不起,在课上和别的同学说话……他拖拉的事做了一大筐,即使这样他还被选中代表班级参加体能智力比赛,陶小宝上阵后,又犯了拖拉、做事无计划的“老毛病”,不采纳同队女生的建议,自作主张导致本队在闯关中屡遭失败,拖了本队的后退。这时,他意识到拖拉所带来的不良后果,痛定思痛,彻底改变了拖拉的习惯。

有一天早上,妈妈叫我起床,我非常不想起,我就假装没听见,妈妈喊了三遍我都不想起来,妈妈说她要去上班了。妈妈走后我就继续睡,过了一会儿我一看表还有几分钟就上课了,我起床穿上衣服连早饭也没吃就冲出家门。虽然没有迟到,但是这一上午我给饿坏了,也没有心思去听讲了。

发生这件事以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做什么事我们都不能拖拉。

同学们你们拖拉吗?你们要是拖拉就马上改正这个毛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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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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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很多经典的小故事后,觉得《小故事大道理》这本,所阐述的道理简单实用,对指导我们待人处世的意义也很大。

书中有一个木桶法则的故事,说的是老国王给他的两个儿子一些长短不同的要木板,让他们各做一个木桶,谁的木桶装的水多,谁就可以继承王位。大儿了把桶做大,在最后一条档板时没有木材了。而小儿子使用长度均匀的木材,做出了一个看上去不高的木桶,结果装的水却最多,最终得到了王位。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好多时候,我们的事情做得好与坏,恰恰取决于那块短木板,所以,我们应该时刻注意取长补短,把缺点转变为优点。在我们的生活和学习中,要多发现和改正自己的缺点,并变成好习惯和优势。

所以,《小故事大道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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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描写我喜欢冬天的雪话题

全文共 12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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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晨,天就阴沉沉的,平日里常见的太阳这时也躲在乌云睡懒觉。我来到大街上只见,平时应该到处都有人人的身影;而今天却少的可怜,不一会儿刮过了一阵寒风,我不禁打了个寒颤。树枝也被风吹的摇晃起来,又过了不一会儿一片片花纷纷扬扬的飘落下来。雪花随着风在空中翩翩起舞,一会高,一会低但迟迟不肯落下。 This morning, the sky is gloomy, and the common sun is hiding in Wuyun to sleep lazy at this time.I came to the streets and saw that everyone should be everywhere; but today I have little pitiful, and after a while, I scratched a cold wind. I couldnt help but shivered.The branches were also shaken by the wind, and after a while, snowflakes fell down.Snowflakes danced in the air with the wind, high for a while, low but not willing to fall.

中午,雪花已经堆满了我家门口,我看到眼前的大地好像为了新的一年的到来,换了一件银色的白纱美丽极了。此时的地上、树上、还有房子上都覆盖上了一层厚厚的雪,雪花还在不停地往下落,那些雪花像一个个顽皮的小精灵使劲往我脖子里钻,这时人突然多了起来我也没能抵抗住这么美丽的雪景,于是便跑出去玩起雪来。

我觉得光到处踩雪也不好玩干脆找点人来玩打雪仗吧!于是我便叫来几个女生和几个男生组队玩了起来。我和几个女生一队,由于有一句话叫做:“女士优先,”所以我们这队便先包好了雪球,我们各守一方阵地,我们趁男生在包雪球的时候,我们拿上雪球扑上去一顿乱打,正好来了个“瞎猫碰上了死耗子”把他们刚包好的雪球被我们打了个粉碎。

男生们吓的赶紧“落荒而逃”,我们呢?当然是“穷追不舍。”当男生被我们打的跪地求饶时,突然觉得没意思了,所以我们又商量了一下决定就玩“堆雪人”我们女生和男生比着看谁先堆好看哪队就获胜,于是我们女生还没等“裁判”说完就开始了,用了半个小时。

我们女生的雪人终于堆好了,我说面带胜利的微笑说:“哎!裁判过来看看我们的雪人行不行!”说罢,男生的雪人也堆好了,这时我心想:肯定是我们女生赢,可是我错了。我没有赢而是男生赢了,我不甘心招呼女生们,对她们严肃的说:“姐妹们,我们来把男生打个“落花流水”行吗?”女生们小声说:“没问题!”于是我们悄悄的拿上雪球,然后又悄悄的溜到男生背后,趁其不备,举起雪球对他们又是一顿乱打。男生们见情况不妙赶紧“夹着尾巴”“逃之夭夭”。

冬天的游戏两个字“好玩!”;冬天的雪景两个字“好美。”;冬天的雪五个字“好的没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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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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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小到大,我们看过许多各式各样的书,从无字书到绘本,从绘本到童话,从童话到小说,又从小说到传记……在数不胜数的书中,总有一本使你爱不释手,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萤王》。

这本书十分感人,它讲的是:一个小男孩为了抓一只豆娘,不幸在高高的芦苇荡中迷了路,他在漆黑的夜晚中无助地走着,边走边掉眼泪,就在他要绝望的时候,一道美丽的亮光从远方连了过来,他跟着亮光走,这才走了出去;那亮光是成千上万只萤火虫连起来的,为了报答它们,男孩一辈子都在保护萤火虫;到了他生命的最后一天,所有的萤火虫都来了,落满了他一身;他的儿子按照他的愿望将骨灰洒在萤火虫常出没的小溪边,就在他儿子将骨灰撒向空中的那一瞬间,萤火虫如礼花绽放一般在空中出现,星星点点一直亮着,向远处飘散,好像在为他送行……

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地方是:男孩在芦苇荡中被萤火虫带出来的那个部分,萤火虫在男孩最无助的时候出现在了男孩身边,为男孩带来了光明,带来了希望,并带着他走出了黑暗,走出了绝望。这让我感受到人与动物美好、充满善意的感情。

我最喜欢这本书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曹文轩笔下的《萤王》十分纯美、简单;里面的人物更是刻画得栩栩如生,他们的性格各不相同,都很有特点;里面的内容很贴近事实,讲的都是乡村里的美好生活;主角的经历总是曲曲折折,不会一帆风顺;故事情节不会平淡无奇,很耐看;最重要的是,这本书真的很感人!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希望大家都能看看《萤王》这本书,并从中体会人与动物美好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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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好书推荐话题

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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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读《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这本,说到这里,你们一定都会问:“爸爸怎么可能被装在口袋里呢?”这一点我刚开始看的时候也很疑惑,但现在我明白啦,就让我来告诉你们吧!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是著名作家杨鹏的代表之一,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杨鹏发明的身体调换机,这样杨歌和他的爸爸都可以随时和别人交换身体。在这本书中,杨歌的妈妈只要一吵杨鹏,杨鹏就会缩小一尺,一直到现在,一米八的爸爸便成了只有拇指大小的人啦!

我特别羡慕杨歌,有一个这么小的老爸,可以随时随地都带着他,这样杨歌就有一个可以陪着他玩的小伙伴啦。而他的老爸有一个身体调换机,杨歌就可以随时和别人调换身体了,如果我也有一个这么小的老爸,并且还有身体调换机的话,我就想变成《王者荣耀》的创使人,把这个游戏给黑了,这样就没人再玩了,没人日夜沉迷于游戏了,那是多么的好啊!

这本《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也告诉了大家,杨歌的爸爸不能把身体调换机发布出来,虽然大多数人是善良的,但是还有一小部分的人还是很自私的,他们为了钱财,什么事都做的出来,不然世界会是非常不和平的。

杨鹏有一颗永远长不大的童心。而且他还非常幽默,他虽然已经四十岁了,但他那瘦小的身子,把它显得还没有杨歌大的岁数似的。并且它变小了显得他更加淘气、不懂事,就像个三岁小孩儿似的,就年比他大十几倍的杨歌也有几分怕他,杨鹏可真是一点也不安分啊!

这本书就像是一个令我终身难忘的好友!它让我拥有奇妙无比的想象力,让我沉迷在书的世界里呢!它可真是很有趣,希望你们也能找来给看一看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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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书是甜的话题

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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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中午,大人们不在家,我独自坐在沙发上,冷风从窗中吹入,窗帘随风飘动,我看见“寂寞”做着鬼脸来到我身边,“无聊”也笑着向我招手问好。我猛地冲进房间,翻箱倒柜,想找些事做。突然,我的目光被桌上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吸引了,我拿起第一集,兴冲冲地跑回客厅看了起来。

退役军人华生结识了一位名为歇洛克·福尔摩斯的青年,转折了他的人生,两人一同开始了新的旅途。

一个个生动的故事,一件件离奇的案子,我看得如痴如醉。“寂寞”与“无聊”对视了一下,哭丧着脸从门缝中挤了出去。我以前只是对“福尔摩斯”这个名字有所耳闻,可看了这我惊讶不已。我惊讶福尔摩斯的观察能力,他从一顶帽子推断出一个人的长相、生活习性、身体状况、家境等;我惊讶他的断案能力,《红发会》、《绿玉皇冠案》,以他的头脑应对各种奇案;我惊讶他的机智勇敢,他以英雄无畏的姿态面对犯人,《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是最好的证明。看完这本书,在我脑海中闪现最多的,应当数感叹号了。

不知不觉,残留在天边的一抹斜阳已慢慢消失,家人也早已回来,可我却忘记了时间,忘记了自我。直到爷爷叫我吃饭,我才好不容易回过神儿来。这时,一种满足感从心底油然而生,那是精神上的满足。

书是甜的。这甜,不象糖果那样娇媃造作,也不象泉水那样清甜可口,而是以一种独特的滋味呈现在读者面前,让读者用心慢慢体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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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喜欢梅花话题

全文共 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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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的花瓣,细而有劲的枝,淡淡的粉白,缠绕在周身的芳香。那是一种在冬天才傲然开放的花。那是一种在雪中才显得更加纯白的花。是的,那就是梅花,那是一种雪花压不倒的花。

古人有句话说得好:“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梅花之所以香气袭人,是因为他不畏寒冷,以顽强的生命使自己在冬季得以生存,而冬季的花都已凋谢,只有梅花绽放显得格外香。

在冬雪中,傲然挺立着的花。五月份,春与夏交接的季节,阳光明媚,姹紫嫣红,迎春花和木兰花才刚刚开放,月季也随着露出了小小的花蕾,还有那一串串粉红的桃花,绿草如茵,这都是人们说的那样。是的,我也同意。春天确实是一个万物复苏的季节,它给人的感觉就是嫩嫩的绿、淡淡的绿、无边无尽的绿。而夏天,绿得更深了,那是翠绿的,绿的更加深沉。。而冬天,是这四个季节中最没有生气的,给人的感觉是无边无垠的白,雪花铺天盖地,席卷而来。

而此时,就在这漫天遍野的雪中,就在这万物的哀叹声中,梅花出现了,在这雪地中傲然挺立着,它那高而细的枝干,丝毫受不到雪风的影响,傲雪凌霜,在风雪中怒放。充满了豪情,挺立着挺立着。任凭风雪的吹打。这就是我喜爱梅花的原因,坚强不屈。虽然冬天是那样的冷,连人门都懒得出门,而这小小的花,所象征的精神却远远超过夏天中的艳丽多彩的花。

人们赞美牡丹,是因为他的富贵。赞美荷花,是因为它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而我赞美梅花,是因为它坚强不屈、傲雪凌霜的精神,同时也象征了那些在困难面前不低头越挫越勇的人们!我爱冬天,更爱冬天里的梅花。它非常美,朵朵冷艳,缕缕幽芳,别具一格。它不光美,他的精神还很值得人敬佩!在寒风刺骨冬天,穿着大棉袄的我还冷得直打哆嗦,更何况是一枝梅花,它没有暖和的棉袄,也没有温暖的火炉,竟在寒风刺骨的冬天中坚强勇敢的生存了下去,却开的那么美,那么鲜艳。

所以我爱梅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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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2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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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月,我读了一本淘气包马小跳系列的,这本书叫:《名叫牛皮的插班生》作者是杨红樱,出版社是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名叫:“天上五颗星,地上五颗星。”讲了马小跳、唐飞、毛超、还有牛皮(他是外国人)再爬一座雪山的时候,遭遇了雪崩。马小跳和几个小伙伴想出了办法,他们堆了两个雪柱,在一个雪柱上面放一个手电筒,另一个雪柱放一面镜子,这样,就能反射出强光,让大人们来救他们。最终,他们获救了。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只要团结,就可以战胜一切!”

每本书都会改变我,但是,这本书改变了我的习惯,改变了我的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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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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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法诱惑》是一本关于介绍魔术方面的籍,书中图文并茂,给人以超视觉的享受,魔术师那不可思议的双手,让奇迹一次次在我们的眼前发生。书中描述的魔术非常贴近我们的现实生活,无论是在教室还是在办公室、宴会的餐桌上,随时随地都可以表演。该书共分为五个部分,分别介绍了可以给同学、长辈、朋友、异性以及初次见面的人来表演的相关的魔术技巧。魔术看似很难,其实也很简单,可能就是一个眼神或者一个小小的动作,就完成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比如书中讲到的“鞋中的饮料”:魔术师将鞋脱下后,竟然从中取出了一瓶饮料!这看起来似乎有些非常的神奇和不可思议,其实这个魔术的奥妙就在于魔术师采用了障眼法,魔术师用他那特有的眼神有意将观众的视线转移,然后乘机将饮料迅速地塞进鞋里,这个魔术就表演成功了。魔术还离不开一双灵巧的手,刘谦在央视春节联欢晚会表演的“橡皮筋魔术”,在本书中也有详细的介绍,就展现了他那双无比灵巧的手。在这个魔术中他只是做了一个小小的动作:手往后拉橡皮筋的过程中,迅速地用右手中指压住食指上的橡皮筋,使它脱离食指,然后再用食指勾住拇指上的橡皮筋,这样两根橡皮筋就被彻底的分离了。这个魔术表演起来手指的动作一定要快速而且非常灵巧,才能达到视觉的效果。我平时非常喜欢把所学的魔术表演给大家看,把快乐带给大家的同时,让自己也有了一种小小成就感。《魔法诱惑》讲述的魔术非常通俗易懂,而且表演起来十分简单,这让我如获至宝、爱不释手。魔术,让自己的生活更加的多彩多姿,也为生命增添了不同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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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以喜欢读书话题中考满分

全文共 8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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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每一个人的成长和进步都离不开书,所以今天我演讲的题目就是《我爱读书》。 Gorky said: "Books are the stairs of human progress." Everyones growth and progress are inseparable from the book, so the title of my speech today is "I amLove to read ".

我爱读书,因为书能丰富我的知识。通过读书,我知道了祖国有悠久灿烂的文化;通过读书,我看到了当今世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上下几千年,纵横数万里,我透过书的咫尺之窗看到了一个缤纷五彩的世界。

我爱读书,因为书能使我懂得做人的道理。我学会了爱,我同情卖火柴的小女孩,我关心青铜的命运,我敬佩居里夫人严谨好学的态度,钱学森,李四光的爱国精神;我懂得了恨,我鄙视愚蠢的国王,我嘲讽契可夫笔下的“变色龙”,我仇恨日本的侵华行径,还有希特勒那灭绝人寰的暴行……

我爱读书,因为书能帮助我树立远大的理想。保尔·科察金为了革命舍弃个人利益,童第周为了祖国的尊严而刻苦学习,刘胡兰,赵一曼,江雪琴,一个个英雄人物为了解放全人类的崇高理想而牺牲生命。这些书中的人物都是我的榜样,是他们帮助我树立了远大的理想: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为二十一世纪的中国腾飞而读书!当我过生日时,妈妈总会问我想要什么,我每次都会毫不犹豫地回答:“书!”当邻居的小伙伴来约我玩时,我却依然沉浸在书海之中;当东方晨曦初现、许多人还在梦乡时,我却早早地起了床,坐在书桌前看书了。

我时而化成一名旅客,在书的世界里流连忘返;我时而变成一条小鱼,在书的海洋里尽情遨游。是呀!没有一本书的家庭犹如没有一颗星的天空,没有一条鱼的河流;没有读过一本书的人,犹如一具没有灵魂的躯壳,没有思想的尸体!古往今来,没有哪一位名人不热爱读书,同样,也没有一位不热爱读书的人会有所作为!

同学们,让我们爱读书吧!拥有书,我们就会拥有整个世界,拥有书,我们就会拥有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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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喜欢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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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书可以让人善良,让人快乐,使人知足。

“叮叮叮叮——!叮叮叮叮——急促的铃声传入我的耳朵,我的心急促地跳了起来。蹭,我像火箭发射一样,向门冲去,

“嗨,小子!你要去救火吗?”

“哼!救你个头!”我说。

“嘿!真是我的书。”呀!烫金的字——查理九世印在了书面上,我轻抚着书,书里的字仿佛小溪在心里流过。我拿起来套上书套,忍不住翻看了两页,便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我想考考大家,假如你坐船旅行,周游世界,如果只能带一样东西供自己娱乐,你会带哪个?一盒扑克牌,一个百音盒,还是一支口琴……你一定难以选择,如果是我,我就会带一本书。一本书?你确定吗?肯定会有人这样问我。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是——的——!”首先,我会思考,故事中的人为什么这样做,作家为什么要写这个故事;然后,我会把这个故事读一遍下去,回过头来品味我最欣赏的一些片段;最后,我会把从书中学到的东西写在本子上,并从中找到我忽略的东西。这真像和一个朋友说话!

喜欢书,书就是我的伴侣。书不是呆板的,而是生动的,让天下人们体验书的乐趣和它的芬芳,赏悦书给予人们的聪明与才智!让天下人在书海中遨游,吸收书的精华。体验书的美丽吧,成为一个腹有诗书气自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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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关于一本好书600字话题

全文共 8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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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说过:热爱吧!这是知识的泉源!只有知识才是有用的,只有它才能够使我们在精神上成为坚强、忠诚和有理智的人,成为能够真正爱人类,尊重人类劳动,衷心的欣赏人类那不间断的伟大劳动所产生的美好果实的人。而知识又是从哪儿来的呢?当然从书本上来。一本好书就犹如一把钥匙,可以打开知识的大门。

我第一次阅读文字类的书籍就是《昆虫记》。故事是这样的:在一节语文课上,书中提到了《昆虫记》这本书,我当时对昆虫很感兴趣,所以,这本书无疑是我目前最佳了解昆虫的一种渠道,而我当时正好有一张租书卡。

当日晚上,我便屁颠屁颠地跑去书店租了一本《昆虫记》,回家后,我略感疲劳,于是便去洗澡睡觉,但躺在床上后,又觉得有点无聊,所以,我捧起《昆虫记》,开始看了起来。书中通过细致的描写,把昆虫的生活习性、吃的食物等都向读者展示得淋漓尽致,使我兴味盎然。不仅如此,书中的那些优美语言,丰富的词语也深深吸引了我,我都一一记了下来,并且灵活的运用到作文里,得到了老师的好评。《昆虫记》像一个引路人,把我领引到书的海洋里,让我受益匪浅。

鲁迅先生说:“只看一个人的著作,结果是不大好的:你就得不到多方面的优点。必须如蜜蜂一样,采过许多花,这才能酿出蜜来。倘若叮在一处,所得就非常有限,枯燥了。”读完《昆虫记》后,我选择了多方面的书籍阅读,文学的、历史的、地理的等等,其中我对《世界未解之谜》印象最深。

这本书中分为七种类型的未解之谜,分别为:“奇妙的天外世界”、“带你穿越神秘地带”、“千奇百怪的动植物”、“无法解的人类谜团”、“没有谜底的悬案”和“惊心动魄的寻宝故事”各种谜题连科学家们都无言以对,各种故事吸引着我,这本书背后还有一首小诗:手心对书籍的呵护,就似图书对心灵的>温暖。七分美丽的付出,获得十分不凡的精彩。那些风轻云淡的从容,漫射于字里行间,让眼神与心灵交融。

从那以后,书籍成了我最好的朋友,开心时我想看书,向书中的主人翁分享我的喜悦;伤心时我想看书,让不开心在书中烟消云散。在读书的过程中我体会到:读一本好书,如交上一位良师益友,既让我学到了知识,也让我懂得了人生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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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喜欢的老师英文

全文共 1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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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this world, who is the most dedicated, who is the most beloved? It is our ordinary peoples teachers.

Mr. Ben, you are my favorite Chinese teacher. You are so ordinary, but so great and noble.

In terms of teaching, you are very serious and dont miss a bit of detail. You always come up with lots of interesting and interesting questions, which inspire us to think and enjoy the endless fun of learning. In this way, we have mastered knowledge naturally and easily. What you are talking about in class is always easy to understand and refine, and you are more attracted to us by your vivid commentary. Every time I heard about it, the bell rang and the bell rang, so I was reluctant to close the Chinese textbook...

Teacher Ben, youre not giving us any lessons now. But in my heart, you will never be old, always be so beautiful, always be a kind, easy person.

Teacher, you are a cluster of white and flawless green onion!

Someone once said, "the true meaning of life is never in the private library of the requester, but in the hands of those who contribute, who can make the most contribution to life, who can make the greatest value of life."

Every minute, every year, you tirelessly teach us: "one inch of time an inch of gold..." Now I know the time is precious, want to let time turn back, let you return to our classroom, let us listen to your instruction!

Perhaps, when I feel that time passes too quickly, I have grown up. But no matter when, I will not forget my favorite Chinese teacher -- -ben, who will always remember the wonderful time we spent together.

Miss Ben, I love you, my favorite Chinese 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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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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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路遥,大家肯定不陌生,在他四十二年的生命中,留下了无数的优秀作品。我最喜欢的一本,便是作家路遥所写的《平凡的世界》,这部书在1988年出版以后,被抢购一空,获得了无数读者热爱。

这部书主要描写的是孙少平和孙少安兄弟俩。

孙少安是一个农民,在他很小的时候,他的父亲就让他帮家里去砍柴。他的头脑十分灵活,所以在十七岁时,孙少安便当上了生产一队队长。也因为他的能力和智慧,一队的产量要多得多。但是孙少安并不满足,他和妻子秀莲建了一个砖场,生意兴隆之后,他们把全村生活困难的人都招过来,给他们工钱,改善了双水村的经济生活,从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成为一个不再为生活发愁的成功人士。

弟弟孙少平读完高中后,因为家庭的经济问题便没有上大学。但是他不愿白白受别人的恩惠,所以当孙少安叫少平来砖场帮忙时,孙少平断然拒绝,独自跑去工地干活。少平十分喜爱读书,虽然干活十分辛苦,但他空闲时分,都会读书。也因为他喜欢读书,经人介绍后,他去了大牙湾煤矿,当上了矿工。在矿工生活中,他品味了更多的人情味儿,也明白了更多的道理。

读完《平凡的世界》,我深深地明白了一个道理:在平凡的生活中,只有自己敢于奋斗,才会让自己变得不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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