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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最喜欢的书为话题写一篇英文作文优秀20篇

环保对每个人来说息息相关,我们要做好环保的工作,同时也要宣传好环保,对环保进行倡议,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环保倡议书作文范例,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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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书作文350字

全文共 3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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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是《丁丁历险记》里的丁丁,因为他:勇敢,善良,勇于尝试并乐于助人,他解决了许许多多的案件。

他为什么要管这些案件呢?因为有一次他去刚果游玩无意中发现有很多坏人在密谋坏事。丁丁心里想:我一定要阻止他们!丁丁用他的智慧把坏人都抓住了,但只有主谋逃跑了,主谋逃到了美洲,于是丁丁跟着到了美洲。

到了美洲之后,大幅主谋就对印第安族长说了许多丁丁的坏话,族长都信以为真,丁丁来到美洲就被印第安人抓住了,族长判丁丁死刑,在执行死刑的时候丁丁急中生智把树上的树胶弹了出去打倒了族长,族长以为是拿弹弓的孩子打的,但有一部分族人认为是丁丁打人,于是他们吵了起来……丁丁趁他们不注意偷偷溜了出来。

在丁丁身上我学到了很多,他就想我的老师教我勇敢地面对让我害怕的事情。如果你们也想看这本书,可以来找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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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喜欢的文学艺术形式话题作文

全文共 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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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对联,对联是一种独特的文学艺术形式,它始于五代,盛于明清,迄今已有一千多年的历史。早在秦汉以前,我国民间过年就有悬挂桃符的习俗。所谓桃符,就是把传说中的降鬼大神“神茶”和“郁垒”的名字,分别书写在两块桃木板上,悬挂在左右门,以驱鬼压邪。这种习俗持续了一千多年,到了五代,人们才开始把联语题在桃木板上。

末年,我国才出现最早的一副春联。宋代以后,民间新年悬挂春联已经相当普遍,王安石诗中“千门万户曈曈日,总把新桃换旧符”之句,就是当时盛况的真实写照。一直到了明代,人们才始用红纸代替桃木板,出现我们今天所见的春联。随着各国文化交流的发展,对联还传入越南、朝鲜、日本、新加坡等国。这些国家至今还保留着贴对联的风俗。对联是由律诗的对偶句发展而来的,它保留着律诗的某些特点。古人把吟诗作对相提并论,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两者之间的关系。对联一般说来比诗更为精炼,句式也较灵活,可长可短,伸缩自如。

在我国古建筑中,甚至还有多达数百字的长联。对联无论是咏物言志,还是写景抒情,都要求作者有较高的概括力与驾御文字的本领,才可能以寥寥数语,做到文情并茂,神形兼备,给人以思想和艺术美的感受。

[我喜欢的文学艺术形式话题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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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喜欢书优秀

全文共 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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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西游记》,书中写的是唐僧师徒四人在取经路上遇到了很多困难险阻,最终取得了真经的故事。我看完了这本书,思绪万千,下面我就来讲讲我想了什么。

首先,我要学习他们身上的优点。唐僧是个心地善良的人,在《三打白骨精》这一回中就充分体现了这一点。尽管他分辨不出人妖,但他看到孙悟空打死了变化成人形的白骨精后,急火攻心,念紧箍咒惩罚他,还要赶他回花果山??这全都是他那颗仁慈的心驱使他这么做的呀!由此可见他有多么善良。孙悟空心里总是装着师傅,就算自己被赶回了花果山依然时刻牵挂着唐僧,生怕他被妖怪抓去。多么重视的徒弟呀!猪八戒原本是一个贪生怕死、迷恋酒色的家伙,但经过取经这几十年的“改造”,逐渐克服并改正了自己的缺点,成为了一个正直的人。至于沙僧,他虽然比较愚钝,但他和孙悟空一样忠诚,愿意誓死保卫唐僧。这四个人都是我学习的榜样!

这部书的情节紧凑,一环扣一环,引人入胜。有一天晚上,九点多了,妈妈叫我去睡觉,当时我正在看《西游记》,便请求她让我看完这一回。她同意以后,

就先睡了。结果,我看完这一回又看了两回。回过神来时,已经十一点一刻了。 啊!《西游记》,你是我生活中一颗璀璨的金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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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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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我对它爱不释手。

《简·爱》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名为简.爱的女孩在舅妈家中饱受虐待,去学校后的她,被大家认为是骗子,在自己唯一的好友死去后,她离开了学校,并且来到了罗切斯特先生的大宅中做家庭教师。在屡次与罗切斯特先生的交谈、接触中,简.爱与罗切斯特先生产生了微妙的感情。然而在他们的婚礼上,一人站了出来并称阁楼上关着的疯女人正是罗切斯特先生的妻子,简.爱不愿作情妇,离开了大宅,但在大宅烧毁后,她又回到了双目失明的罗切斯特先生身边,并和他平等地相爱了。

读了这本书,我不由得为简·爱的勇气与高贵的自尊所折服,更对它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十分敬佩。在那样一个黑暗的年代,夏洛蒂.勃朗特不畏生活的艰苦与苦难,向全世界传递了男女平等,人人平等的坚定信念。她在逆境之中成材,像一朵傲放于风沙中的仙人掌花。

“我们是平等的……至少我们通过坟墓,平等地站到上帝面前。”简.爱不被世俗所束缚,也不为爱情所冲昏头脑,她无时无刻,都在保护着她那高贵的自尊和人人平等的信念。她不向恶势力屈服,她固执、倔强,到了不可理喻的程度。她并不出彩,相貌平平,没有显赫的家室。但是,她不卑不亢,在这个权力如冷血著称的社会中,坚持自我,并且最终敬发出了最夺目的光芒,引人注目万分。

简·爱是一个平凡而又特别的女子。《简·爱》 ,是一本展现了种种不平的佳作。他们令我受益一生:人与人是平等的;在任何情况下保持本色;永远不要放下你傲人的自尊……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简·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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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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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很多本,比如《笑猫日记》、《蓝熊船长的13条半命》、《三角地》、《甜橙树》《野风车》等,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野风车》。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二疤眼子和他的父亲守护一架老风车的故事。这架风车承担着三十亩地的灌溉重任。他俩花了很大的精力终于把这架老风车重新修理好,并为它举行了庄重严肃的扯蓬仪式。风车正常运转后,将一股股清澈的河水运进了干渴的稻田。可是有一天,突然狂风横扫大地,风车狂转,不停地摇晃着,即将倒下,在这紧要关头,二疤眼子勇敢的抓住了风车,用尽全身的力气拉下一叶叶风蓬,一阵狂风,二疤眼子被吹进湖里……我推荐这本书的理由是:在文中作者曹文轩对风的描述,他把一个从无风——微风——大风——狂风的过程描写的活灵活现,层层推进,细致入微。他把微风比作为一个娇弱无力,穿着白裙的女孩子;把大风比作为一个汉子,像是披着斗篷骑在马上的侠客;把狂风比作为一把巨大而锋利,锐不可当,削铁如泥的砍刀。同时通过这个故事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凡事千万要认真、认真再认真,那样你才能在生活学习中走的更高、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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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喜欢的书作文200字

全文共 2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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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到,我就有一种莫名的兴奋。

截至到现在,我读过的书估计有30——50本。我最喜欢的书有:《笑猫日记》、《皮皮鲁》、《中国儿童百科全书》、《没有尾巴的狼》、《海底两万里》、《民间故事》、《小学生搞笑故事会》、《长袜子皮皮》等。我最喜欢的书类有:科普类、童话类、小说类、搞笑类、科幻类、全解类等。

杨红樱系列的书我读了17本之多,而郑渊洁的书我只读了两本,所以我才抓紧时光,多多看书,上品社课的时候,多给老师当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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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以书为话题的作文

全文共 5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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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放假或课余时间,我总喜欢找某些活动来轻松自己。其中,我最喜欢“阅读”,因为阅读可以充实自己,使自己的阅读能力大为提高。

放假的时候,我的桌总是堆满各种各样的书籍,不论是漫画、杂誌、小说、散文……等等,总能让我好好大快朵颐一番。在书中,我能找到平常未能寻找到的知识。有时,我甚至还看的废寝忘食,好不快乐呢!同时,我也从书中了解许多伦理道德、名人历史、科学道理……等。而在书上,它总像位老师般苦口婆心的告诉我许多事,让我变的博学多闻,从“进士”变成了“近视”呢!在平常,我也会利用时见间来思索书中的各种不同意思,充分吸收许多知识。

常有人说:“读阅乐,不如众阅乐。”自己一个人看好书,不如分享给更多人。所以,我常将得到的知识,分享给生活周遭的人,让他们也能够充实自己。初中话题作文 www.kT250.Com 在浩瀚的书海中,它总能带我遨游四海,有时到乐园,有时到草原,有时到……。而心情也随着内容有时高、有时低,真可说是千变万化呢!

在书中,我学到了许多得来不易的道理,我要把这一份热情传下去,让更多的人受益。而在书中,我要把这一份认真告诉许多人,让他们知道阅读并非是枯燥无味的,而非常的有趣,让生活处处都充满着书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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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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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到大看过很多的,比如说:《一千零一夜》、《十万个为什么》、《作文大全》……不过,在这些书当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冒险小王子》。

《冒险小王子》这本书分十二部,我看的是第八部,名叫“好运气的兔子脚”。我很爱看这本书,是因为它写得好,教育我们要团结友爱,要相互帮助。让我们来看看吧!

《冒险小王子》系列书是一套优秀的儿童小说读物。此系列书刻画了一群智慧、勇敢、敢于向困难挑战的优秀儿童人物形象。这本书的主要人物是:包小龙、于萌萌、汤诺等。故事中的主人公包小龙,天生拥有一种神奇的魔力,他和小伙伴汤诺、于萌萌等人,来到了与人类社会相互依存的“纳尤精灵”国度,和小精灵们一起对抗力量强大的邪恶魔法师,挫败了精灵师一个又一个险恶的阴谋。包小龙有很强的正义感,他善良、勇敢爱冒险,喜欢研究稀奇古怪的东西,喜欢问各种各样奇怪问题。于萌萌十分聪明,做事认真,喜欢摆出小大人的样子对人说话,看上去十分高傲却很够义气,会为了朋友冒险。汤诺十分平和,胆子有点小,对任何事都抱着能不去做就不去做的态度,做事总是慢半拍,但很重义气,尽管很害怕也会参与朋友们的冒险。

正是因为有了这三位爱冒险的孩子,才让《冒险小王子》这本书写得那么好,这本书共分十三章,第一章是:成长穿衣镜。写的是包小龙他们进了自己不该进的“粉红色冰吧”。所以被罚留校一个月。第二章是他们在留校时无意中进了一名叫冰茶茶的男生的生活地。从第三章到第十三章写的是他们在冰茶茶那里的神奇冒险。

我这下更加喜欢《冒险小王子》这本书了。因为,是它让我的空闲时间有了欢乐。我已经把第九部买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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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好书伴我行600字话题

全文共 11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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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好,如同治病的良药,使我精神焕发;一本好书,仿如五彩斑斓的梦,使我走上写作之路;一本好书,仿佛一盏启明灯,使我看到了光明;一本好书,好象一个“打气筒”,使我的生活很充实......

书像一位和蔼可亲的老人,引领我通往神秘的知识殿堂;如一杯清香四溢的绿茶,泌人心脾,给我带来种.种美妙的享受和无穷的回味;又似一对美丽神奇的翅膀,让我在湛蓝的知识天空中自由自在地翱翔,领略文字的魅力;又如一艘船,带领我们从狭窄的地方,驶向生活的无限广阔的海洋......

在我很小的时候,已经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如今,我已是一个名副其实的“书呆子”,只要我一看到书,就像饥饿的狼扑在面包上,爱不释手。妈妈知道后,非常着急,她担心我年纪过小,这样会很伤脑筋的。就这样,她经常劝我出去玩,可我不是摇摇头,就是推迟说:“有空再去玩个够吧!”见我这样,妈妈也只好对我狠心点了,她故意把我的书藏起来。虽然这样,但妈妈也破坏不了我对书的热爱,我想尽办法地去向同学老师借书。妈妈得知后也无能为力了。

我读过的书有《昆虫记》、《三国演义》、《水浒传》、《高尔基的童年》、《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真是五花八门!其中,我由《安徒生童话》读到《高尔基的童年》,然后再读《我要做好孩子》、后来又开始读四大名著,接着......书使我懂得了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丑恶,让懂得了做人的道理,让我学到了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给我的课余生活增添了一笔色彩!

每天,我都情不自禁地读书,不管是在热烈当头下,还是在寒风暴雨下,我都愿意去读书。现在,我能真正理解到这句话的含义“饭可以一天不吃,觉可以一天不睡,但书不可以一天不读。”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

当我读到高兴处时,会情不自禁地手舞足蹈,脸上洋溢着欣喜的神情,绽开舒心的笑容;读到悲伤处时,我便为主人公的不幸遭遇而伤心不已,流下同情的眼泪;读到幽默处时,我常常会不由自主地开怀大笑,真是妙不可言;读到深奥处时,我总要皱起眉头,冥思苦想;读到优美的词句时,我会动笔摘录下来,细细品味......如今,我和书已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最近,学校组织去夏令营,我也是其中的一分子。同学们个个都背着一个包包,里面装满了食物。而我的背包,却是装满了书!你一定会认为我是“读书狂”,但这也不见怪,因为很少人像我那样,玩的时候还顾着书。在乘车的时候,同学们都在谈天说地,而我却在一旁津津有味地读书,你说,我傻不?

书是钥匙,能开启智慧之门;书是阶梯,能帮助人们登上理想的高峰;书是朋友,伴我们走过美好的人生。书,你是一个美丽的小天使,带给我知识,带给我快乐。那淡淡的书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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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喜欢读书600字话题

全文共 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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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读好书,我们的生活中离开不了书籍。书籍可以丰富我们的知识,提高修养,在快乐中学习……而我,坚信着这句话。

有人说,读书就像品茶,粗略的一口喝完,你什么也尝不到;相反,你细细品尝一口,可以尝到茶的味道……对啊,读书也是如此,只有细细的看,才能明白其中的道理。我十分喜欢读书,家中的书可以装满一书柜。《鲁滨逊漂流记》《解忧杂货店》《匹诺曹》,这都是我喜欢的书,不过,令我映像最深的还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那是海伦凯勒的自传,里面记录了海伦凯勒成长的点点滴滴。他是一个双目失明,双耳失聪的人,而就是这样一个人,在文学界上闯出一片天地。当看完《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时,我感慨万千。我无法想象,一个聋盲人可以做到一般人都做不到的事,可见她要付出多大的努力啊!而我们呢?又不聋又不哑,却无法干出成就,为什么?不是因为我们比别人笨,而是因为我们还不够努力,还不够勤奋!我们看的书还不够多!我们可以不做海伦凯勒那样伟大的人,但一定要做最好的自己,做成功者。怎样才能成功?我们最主要要多读书,多看报,不能“两耳不闻窗外事”,要勤奋,勤于思考,去体会书中的乐趣。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大家想必都听过。其用意就是想让人多看书从而进步。可现在的人,不是手机就是电视,很少看书,我不敢想象以后书被手机代替的世界……

朋友们,我们要勤于读书。放下手上的手机吧,拿起书桌旁陈旧的书,细细品味,你会体验到无穷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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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喜欢书作文300字

全文共 3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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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就是想看书,无论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只要一看到书,总会被吸引。

有一次,我一个人去书店转的时候,发现了一本书,它就《月亮与六便士》。它好似一把无形的大手,一下捉住了我的好奇心,月亮的六便士有多大呢?于是,我就把它买回家看。从这次以后,我的好奇心就一次又一次被捉住,所以每次从书店回家时,手中最少都有一本书。

到现在,我看了很多书了,也买了好多书,它们是:《我是猫》、《月亮与六便士》、《名人传》、《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但我还是感觉不够,总想方设法多看几本书,多买几本书。我爸说:“你要继续这样下去,就要把书店买光了!”可我不管,我就想看书!

我喜欢书,很爱看书。我希望长大后能写出好多书,把所有的书店都摆满,让喜欢看书的孩子永远都看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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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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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歌德曾今说过这么一句话:“读一本好,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这句话的确说得不错。有的书读起来像甜甜的蜜桃,有的书读起来像青青的橄榄……书各不相同,各有各的味道!我今天向大家推荐的是《作文大本营》。

《作文大本营》这本书既有用,又有趣。里面有许多板块,比如说名师魔法棒、可乐世界、生活大风车、开花有声、绝对小孩……不管怎么说,反正我看作文大本营是看入了迷。

“吴汶容!睡觉了!”只听妈妈一声命令。我不情愿的放下了《作文大本营》,缩进了被窝,那篇作文还没看完呀!于是我想到了一个怪招,只见客厅里的灯被妈妈“啪”的一声关掉了,我偷偷的开启了小夜灯,借着微弱的光芒看了起来。当看到一个让人高兴的片段时,我忍不住“哈哈哈”的笑了起来。老妈听见了,不但把我的《作文大本营》没收了,还张口大骂:“看看看,你就知道看,你要是在偷看,就别想我给你订了!”哎!

我最喜欢《作文大本营》这本书了,它让我知道了写作的方法,还带给了我许多乐趣。《作文大本营》,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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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我喜欢读书话题作文初4

全文共 7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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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好朋友,我在书的海洋里漫游,从中得到了莫大的快乐,更使我的知识面也宽广了不少,在生活中,书还帮了我不少的忙呢。 The book is an essential good friend in my life. I roam in the ocean of the book.A lot, in my life, the book has helped me a lot.

记得有一次星期天,我在家里做作业,邻居家的小孩到我家来玩。我的作业还没完成,就让他自己先玩。他玩了一会儿,竟然端起我的墨水瓶来了,他那么小,万一打翻了瓶子可就不得了了,我赶忙连连摆手:“别玩墨水啊……”话还没说完,小手已然把放在桌角的墨水瓶打翻了,墨水全洒在了小孩的浅色衬衣上,他惊叫起来,吓傻了,接着竟哇哇大哭起来。我急得六神无主:可怎么办那?闯祸了!我连忙跑到水龙头前去洗,可是使尽力气,墨渍怎么也搓不掉。

正急得没主意的时候,我的目光无意中落在了放在桌子上的《知识杂志》一书上。我一拍脑门,不是刚看过嘛!上面介绍过,衣服上沾上了墨渍,可以先用饭粒涂在墨渍上用劲搓,在浸到肥皂水里洗,然后用干净的水漂清就洗去了。我何不实践一下呢!

于是,我一把拉过了被墨水弄污了的衬衫,跑到厨房里,拿来了一勺饭,倒在污渍处,然后用力搓啊搓。过了一会儿,墨迹果然淡了,再使劲揉搓一会儿,墨迹只有铜迹大淡淡一块了。我用肥皂水和清水冲洗了一遍并绞干后,交给了邻居小孩说:“回去晒晒干就基本看不出印迹了,可以穿了。”他瞪着惊奇的眼睛问我:“你怎么知道米饭能洗掉墨渍呢?”我得意地说:“书告诉我的呗!”

读书使我增长知识,正因为有了书,我才知道有神机妙算的诸葛亮,豪放勇敢的武松……正因为有了书,我才发现世界有这么多的故事,有这么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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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以书为话题的作文450字

全文共 21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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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一本好,如乘一叶扁舟弄潮于知识的浪巅,纵然惊、险、奇、难,然而纵横于天地之间,集天地之灵气,日月之精华,方铸成一把金闪闪的钥匙——开启智慧之门。

圣人曾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然也!打开书页,开卷有益,搏击浪花,击起智慧的水珠,映出七彩的霞光。读《水浒传》,感叹武松的豪爽;阅《红楼梦》,感受宝黛的才情;看《冰岛樵夫》,赞渔人的坚强。

“唯书有色,艳于西子,唯文有华,秀于百卉。”读书如同一位位先哲圣人促膝谈心。大义的文天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无畏的鲁迅说:“忍看朋辈成新鬼,怒向刀丛觅小诗。”更有那视死如归、凛然就义的君子谭嗣同,对你说:“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

书给了人太多,太多。让你那张没有色彩的白纸,有了坚强的红色,不拔的蓝色......所以才有了“众里寻它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栅处”的读书境界。

读书赐予人坚强。生活是一条道路,到处布满艰险,唯有坚强才能走过。读古书,感叹勾践亡国后,壮心不已,卧薪尝胆,终破吴而归。孔子周游列国,四处学习,才成为一代圣人。看今朝,张海迪身残志坚发奋苦读,荣登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之位。“有志者,事竞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

读书可以建立信心。信心是成功的催化剂。在当今时代,信心的力量更不可忽视。读书,你可以知道,要存鹰之志于高远,取鹰之志于凌云。你可以知道“石在,火种是不会绝的。”你更可以知道“星星之火,就足以燎原。”所以你不会绝望,不会放弃。面对困难,你永远是一颗蒸不烂、捶不扁、炒不爆的铜豌豆!

书是美景,读书是饱览美景。足不出户,你可以遍游于千山万水,徜详于长江黄河之间,看“一道残阳铺水中,半江瑟瑟半江红”的春江胜景,感“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的雪景,更有那鱼水之乐“游鱼细石,直视无碍。”

书是美。不仅是外表的美,更是内心的美。外在的美是一种现象,它的极致是有我——舍我其谁?内在的美是一种境界,它的极致是无我,超脱世俗,物我合一。

书是世界,读书是看世界。析世事浮沉,观人生百态。书是生命,读书就是阅读生命,体验人生真谛,塑造感性自我。

蓦然回首,虽往事沧桑,但有书为伴,才有了现在、将来。手握如此宝贵的金钥匙,才能打开智慧的大门,步入智慧的圣堂,充实自我,升华自我!

在读书中寻找快乐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就是力量”、“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这一句句名言警句不都应证了书的重要作用与书在一个人人生中的重要地位吗?现在大多数人读书不是为了消磨时间就是为了完成任务,有谁把读书当成快乐的事呢?

我从很小的时候起,就开始听爸爸妈妈讲故事,那时侯只是觉得书里面的内容很好玩,很好笑,根本没有在意,但从那时起,我就喜欢上了书,因为从中能知道许多事情。上了小学,就开始学着自己读书,一、二年级时,有许多字还不认识,便标着拼音一个个地看,只是粗略地看一遍,完全没有注意那动人的情节、特殊的环境;更没有发现主人公与众不同的个性、坚毅的品质;没有理解书里的喜怒哀乐。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发现读书也是一件快乐的事情,我不再粗略的看一遍,而是一个个字细心的品味,理解更深层的含义。

由于我喜欢上了读书,因此我的书已经超过上百本了,里面既有文学名著,也有故事小说,还有期刊杂志,这些都帮助着我的学习,丰富着我的知识,告诉了我一些道理,让我如何面对生活、学习、挫折,鼓励我坚强的面对困难、战胜困难。书不仅能够从中学到新的知识,还能从中学到新的常识,学会生存。

读书最大的乐趣就是从中找到自己不知道的事情。里面有对社会现象的批判,美丽风景的描写,鲜为人知的秘密与故事,中外风土人情的讲述,对奥秘的探索,还有一个个催人奋发向上,给人鼓励的感人事迹。像《汤姆叔叔的小屋》里那些恶毒的奴隶主得到应有的报应,让人拍手叫好,不由得为那些只因为肤色问题而遭人虐待的奴隶感到高兴;读《海滨夏夜》不由得想去海滨亲自体验一番那不一般特别风情,那使人向往的、使人充满幻想的心情使人快乐;读《三国演义》让人为那*诈的小人做的事感到愤怒,一个个英雄的行侠仗义的气魄让人顿时豪情万丈;《中国骄傲》里,一个个英勇的消防战士不顾自己年轻的生命,用生命换取一分一秒的时间,用身躯挡住即将来的死神,不少人为此付出了年青的生命,活下来的人坚定的说:“即使那次我死了,我也决不后悔,我等待着有更多像我一样的人去保护别人的生命财产!”我难道不为这一个个消防战士充满敬意吗?读《北大有多远》让人感到不仅母爱是无私的,父爱也是伟大的……

读书要自己融入到书里面才能读懂书中的含义,理解书里人物的喜怒哀乐。冰心说过:“要读好书、好读书、读书好。”读书是好的,要自己好读书,而且要读好书。

如果没有充足的时间读书,那你就得看看《做时间的主人》这篇了,它告诉你如何合理安排时间。书可以随身携带,既可以让你学到知识,也可以大大增加你的风度,让人一看就觉得你是个有知识的人。既然可以随身携带那就可以从空闲的一分一秒抽出时间,比如等人时看一看、休息时看一看都行。

读书是快乐的,我们一定要把“我读书,我快乐”这个理念进行到底,如果读得不快乐干脆不要读了,读书是为了让自己快乐,在快乐的同时学习知识,要自愿读书,这样才会在读书的过程中寻找到快乐。

[以书为话题的作文4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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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50字

全文共 3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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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人类的老师,让我打开文学之门;书就是一叶小舟,载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遨游;书是一位慈祥的老人,告诉我一个人生道理。

喜欢什么样的书?我喜欢---《百科全书》。这是爸爸给我的生日礼物。我对爸爸说:“是一本书?”。爸爸笑着对我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是我们的朋友,当你没有朋友玩时可以读书,当你寂寞的时候可以读书,因为你读书的过程中你就会陶醉在书中。所以说书是我们朋友。

我爱不释手的拿起了这本书,非常认真的读了一遍。我看到一句:再过50亿年太阳将变成白矮星再一次爆炸,再向下看,原来这不是真的,这篇是宇宙的概括。

第二篇是宇宙中的秘密。我想问题:天空是蓝的,宇宙是黑的?宇宙科学家揭示了这个道理,原来宇宙中有物质,这个物质是黑色的。而且有无数个。这本书真有趣,讲述了宇宙的秘密。

我和书永远不会画上休止符,只会随着我的成长而变得越来越丰富……我爱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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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与书为话题的作文

全文共 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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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常说:“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真玉,我与书作文600字。”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日无书,百事荒芜。”这是陈寿对书的看法。正如他们所说,不知从何开始,渐渐地,我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打我记事开始,我就经常黏着父母给我讲故事。《格林童话》是我最喜欢的书,故事人物的悲欢离合令我牵肠挂肚。在梦中,我同小红帽一起玩耍;像灰姑娘倾诉我的烦恼事儿;仔细地询问海的女儿:“你为什么这么傻,为了救那个王子,你的声音消失了,现在,你又为了他要放弃自己的生命,你这样做,值得吗?”……每多听一个故事,我就好像又多了一个朋友。

开始,我读得津津有味,天长日久,就感到不过瘾了。

一次语文课上,老师推荐我们看“四大名着”,我看的如痴如醉:《西游记》中唐僧师徒历经重重关卡,终于取得了真经,我为他们感到高兴;《水浒传》中的一百零八将“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精神令我佩服,他们劫富济贫,除恶扬善,坏人们个个对他们闻风丧胆,可老百姓们却把他们当作大英雄;《三国演义》让我更加的佩服古代的英雄人物了;《红楼梦》的悲惨结局令我眼泪花花,那时,我真的恨不得穿越时空,让曹雪芹改变这悲惨的结局,优秀作文600字《我与书作文600字》。《彭公案》、《济公传》、《施公案》、《三侠五义》我都喜欢看,我把他们视为珍宝。

书——你是开启智慧大门的钥匙,带我进入智慧世界;书——你是一位值得我尊敬的老师,带我去追寻人世的真理;书——你是智慧的源泉,而我,则是一条生活在源泉里的自由自在的小鱼……啊!书,你带给了我无穷的快乐;啊!书,我爱你!

五年级:丁玲珑

[我与书为话题的作文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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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9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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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总使我觉醒,而路遥带给我的《平凡的世界》,却最值得我沉思。那一个世界,也值得所有人去体会。

我们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平凡的个体,生活在这个平凡的世界,过着平凡的日子。悲、欢、离、合。

但总会有一些人,在宠辱不惊的天地间,活出最闪耀的自己。有一个自由的灵魂,但为了国家却甘愿成为一名普通矿工,那是孙少平的不平凡;脚踏实地,从一无所有到承包砖厂,变成“农民企业家”,那是孙少安的不平凡;始终以深深纠缠的故乡情结和生命的沉重感去感受生活,完成了一部百万字的小说——《平凡的世界》,全景式表现出当代城乡社会生活,那是路遥的不平凡。

窗外阴,微冷。我蜷缩在窗边,一本《平凡的世界》捧在手中。末页了,随着铁路线,我的思绪飘到了黄土高原。

头顶青天,脚踏黄土,这里的人们给我最初的记忆便是朴素勤劳,但黄土高原就像是个粗犷的汉子,顾及不到人们的吃穿。深夜里,便有无数人在月光下反复掐算着开销,那一声声叹息,有如鸡毛落地。在那时的社会,温饱、贫穷永远是问题。最使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开篇,或许是现在的环境使然,我的内心有了巨大的反思:两个高粱面馍,甲、乙、丙三种菜系就代表了三种不同的社会层次。学生吃不饱,也没得读,有的只有那落后的教育体系和无穷无尽的劳动。而当代的我们,被幸福麻痹得不知道幸福是什么。难道幸福是抱着手机玩到天昏地暗?难道幸福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难道幸福是穿着名牌时别人投来羡慕眼光时的满足感?呜呼!实则不然!

对于那些黄土高原的少年们来说,幸福是偷偷揣在怀里的一本书,幸福是几个白面馒头,幸福是从嗓子眼里打出来的饱嗝。可即便是这样小小的期望,在那个时代下,竟变成了奢求。

贫穷和苦难的恶爪,不断伸向挤在破旧窑洞里的那一家,他们从不轻易低头,从不轻易向命运妥协。就这样,孙少平背着一个承载着全家人希望的包,只身踏上了前往一个陌生城市的路。为了生存,也为他那不羁的魂灵。虽然日子过得很苦,但他却在这个黑漆漆的世界里真正蜕变。孙少安在经历种种磨难后终于把窑场竖了起来,红红火火的生意使他挺直了腰杆,也使他低了一辈子头的父亲孙玉厚很是宽慰。他们都是普通人,但“最平凡的人,也得要为他那个世界的存在而战斗” 。

落叶飘下,我的心神又回到眼前,我似乎是明白了什么,路还很长,要为梦想而不息奋斗。不知不觉,我又翻回扉页,重新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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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喜欢的节日话题

全文共 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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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夕之夜,人们忙得不亦乐乎,贴了对联又挂年画;噼哩啪啦的鞭炮声就像在锅里炒芝麻似的接连不断;啪啪啪的焰火声就像北京天安门举行盛大的庆祝会似的,穿过了大街小巷,穿过了高楼大厦,把漆黑的夜晚照着得如同白昼。家家户户欢聚一堂,享受团圆的美好,分享新年的快乐,庆祝新年的到来。

“砰……”远处的爆竹升到了空中,紧接着前、后、左、右的邻居们都接二连三地放起了烟花,天空被“火海”照亮了,一片通明,红橙黄绿青蓝紫,五光十色相互交错,令人有一种说不出的喜悦。

节日,我们的节日,我们传统的节日是先人们代代传下来的具有较强的民族色彩与民族文化,每一个吉尔都含有一定的蕴意,清明的凄雨,端午的艾香,中秋的婵娟,重阳的黄花,春节的爆竹……这些都是最朴实、最真诚的民族文化,在这些节日中,一些被保留下来了,一些则随着时间的流逝被人们遗忘了。比如今天的清明很少有人能闻到艾叶的香气,重阳则成了老人节,而春节呢,似乎也成了吃的节日,很多习俗被人遗忘了,春晚到成了一种普遍的文化。

改变的是节日的形式,不变的是节日的情怀。我们国家许多传统的节日被人们遗忘,甚至部分节日被外来的洋节日所代替。你听说过“寒食节”、“七夕节”吗?这些都是被人们遗忘的一些节日。它们被人们遗忘的原因有很多,但最主要的也许是不能跟上时代的潮流吧!倒是每年的情人节,情侣们争相互送信物、送花,这时典型的外来节日,可是为什么我们的七夕节却见不到如此景象呢?七夕节是为纪念中国传说中的牛郎与织女的爱情故事而设立的一个民间节日,可以说是中国的情人节,那为什么没有人再为此事而忙活呢?

远处,又点燃了“满天星”,只随着一声震耳欲聋的巨响,一颗颗“小导弹”向空中飞去,“小导弹”一下子炸开,顿时,天空开放出一朵朵美丽的菊花,把夜空装点得无比美丽。不一会儿,火光熄灭了,天空中落下一颗颗星星一样的火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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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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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幻小说《三体》共有三部,虽然我刚刚看完了第一部,但已经迫不及待地要向小伙伴们推荐这部有趣的小说。邀请小伙伴们和我一起走进“三体”的科幻世界。

《三体》 的第一部,主要讲述了文化大革命时期,全球掀起一番探索外星文明的热潮。已经厌倦了人类的自私与贪婪的中国物理学家叶文洁,想让“三体文明”改变地球。于是,她向宇宙发出信号,让“三体文明”确认了地球的位置。叶文洁还成立了地球的背叛者ETO组织。但ETO也并不团结,他们分为两大分派:降临派和拯救派。降临派想让三体文明直接占领地球文明,他们对人类是仇恨,疯狂,有些甚至心理扭曲;拯救派则对三体文明充满美好的遐想,想让他们侵略地球拯救人类。“三体人”收到了来自叶文洁的信号,他们狂喜,认为自己终于可以离开这个可怕的地方。显然,他们没有叶文洁所想的那么美好。他们决定用智子控制人类的科学,最后占领地球。危机在地球上蔓延……

中以宇宙文明为背景,故事以叶文洁、汪淼、丁仪等多个人物的视角展开,充满悬念,极大满足了我对浩瀚宇宙的好奇心。其中最吸引我的是它新颖的剧情、紧凑的情节,一环扣一环,逻辑很严谨。书中很好地将文学和科学紧密地连接在一起,融入了不少物理知识,让人觉得更真实。虽然很多知识我还不太明白,但作者将每一个细节,前因后果都描述得很清楚,读着觉得很过瘾,是思想上的享受。

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我也在猜想,我们的宇宙中是不是真的存在其他的星球文明?他们过着怎样的生活?有一天,地球文明是不是会真的受到其他文明的威胁?如果那样,我们一定要让地球文明发展更强大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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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看书是我最喜欢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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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越嵩

。书,我的生活中全是书,车上、桌子上、椅子上……

可见我真恋看书啊!

一天晚上10点,我才刚刚把全部作业“打倒”,我写得腰酸背痛,我上床时,妈妈大声地对我喊道:“别看书了!已经很晚了,快睡,不然明天不能早起。”但妈妈的这句话也不能阻挡我对书的迷恋,于是,我悄悄地把书拿来,坐在床上认认真真地看了起来,我完全沉浸在书的世界里,也完全没注意已经11点了,我漫游在小说里,突然,妈妈来了,她看见我在打哈欠,就叫我不许看书了。

还有一次,我在车上看书,我把每一个字都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呀!好痛,”原来妈妈踩了一个急刹车,我因为看书所以就没注意,然后我就重重地把脸撞在了书上。

我是一只“书虫”我迷恋“吃书”,我有无数本书,一本本的书被我“吃完”,我脑子里装的东西也很多,我有时觉得头好重好重,看来看得多脑子就很重吧!

我迷恋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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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以喜欢荷花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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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喜欢傲骨的梅花,有人喜欢优雅的兰花,也有人喜欢挺拔的翠竹。而我却对那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荷花情有独钟。

我家门前有一个大缸,爸爸在里面种上了藕。每当夏日来临,缸里便长出了碧绿的荷叶,荷叶挨挨挤挤,微风吹来,摇曳多姿,甚是好看。过不了几天,便会长出荷花。满缸的荷花有的完全盛开,有的刚刚绽开几片花瓣,还有的还是含苞欲放的花骨朵。碧绿的荷叶与婀娜的荷花相得益彰,极为融洽。那完全盛开着的花瓣犹如一件粉白的大摆裙,微风吹过,“大摆裙”随风起舞,让我看得入了迷。

我是那样的喜爱荷花。我常常看着花瓣飘落下来,却没有一片落在水面上,都静静地“坐”在碧绿的大圆盘上。看久了,越发觉得花瓣像一只只精雕细琢的玉船,润泽透明。有时,我就喜欢拿张椅子坐在门前,手里捧上一本书,欣赏着这些婀娜多姿的荷花,品味着语言文字的奇妙,缕缕幽香沁入心脾,感觉是多么的惬意!

荷花不仅外表美丽,而且还有许多用途。夏天,妈妈喜欢用新鲜的荷叶铺在蒸笼上蒸馒头,家里会散发出淡淡的清香,馒头也会格外的香甜。荷花的最底下是藕,只要把它体外的污泥洗净,就会露出那雪白的身躯,藕能烹饪出多种美味佳肴,营养价值极高。

我爱荷花,爱它的美丽无瑕,更爱它的默默无闻,无私奉献。我愿做一朵荷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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