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以最喜欢的书为话题写一篇英文作文(最新20篇)

环保对每个人来说息息相关,我们要做好环保的工作,同时也要宣传好环保,对环保进行倡议,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环保倡议书作文范例,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浏览

2062

作文

795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1 字

+ 加入清单

我最喜欢是《汽车族》,这本书非常好看。

我小时候特别想看关于车的书,终于到了四岁,我求着爸爸让他给我买了一本名叫《汽车族》的书。当时,我大字不识几个,只好看里面的图。现在我长大了,能看懂其中的意思了。

虽然我搬了一次家,有些书找不到了,不过这本《汽车族》还是跟着我到了新家。

搬家的第二天,我又把它给找了出来。这本书的封面早就没有了,可是,我还清楚地记得封面上是一辆闪闪发光的银白色的捷豹车。

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汽车设计家,我极其喜欢和崇拜这位和我兴趣爱好一样的汽车设计家。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第100页有一个国产好品牌,是比亚迪,车的名字叫秦。宽敞的内饰、精致的方向盘、动感的科技,这真让我惊讶。下面就更惊人了,它能远程遥控,还可以自动倒车,而且它是混动车,动力强,油耗低,这太完美,太让人喜欢了。虽然是国产车,但一点不比进口车差。

现在我已经九岁了,这本书看了五年,总是那么喜欢。我希望这本书一直陪伴我,因为我就是一个每天都离不开车书的车迷呀!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作文

篇1: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353 字

+ 加入清单

我家的架上摆放着无数本书。有故事书、历史书、百科书、还有关于的。在这么多的书里,我最喜欢一本名叫《灰姑娘》的故事书。

小伙伴们常常到我家来借书,可谁也没有去翻过这本书。因为它太薄、太旧了。可我却对它像对珍宝一样。这说起来,还有一段来历呢!

一天放学回家,我经过一家旧书店。想进去买本书,可想一想家里的经济情况,只好埋头离开。我多么渴望能有一本书啊!可自己又没钱,唉,只好省省了。每天早上,我把饭钱一分一分的省下来。我多么希望能早点凑够钱啊!

一天,两天,三天……终于,钱够了。我等待已久的日子终于到了。我高兴的捧着钱,走进那家旧书店,把书买了下来。虽然这本书很薄很薄,但我还是像捧着件珍宝似的。回到家里,我立刻把书放在书架最显眼的地方,好好的保护着。

每当我买完书以后,嘴里总是说:“哎,明天我又得节衣缩食啦!”

展开阅读全文

篇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558 字

+ 加入清单

一则童话犹如一幅画卷,让人赏心悦目;一个故事犹如一汪清泉,使人澄净身心;一本好犹如一阵清风,令人放飞思绪。今天,我为大家推荐一本好书――《童年》。

《童年》是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三部曲之一,主要描述主人公阿辽什卡辛酸而悲惨的童年生活,记录了他在外公外婆的照顾下长大成人的经历。正是这本书改变了我对生活的看法和感觉。

三年级时,姐姐给了我一本《童年》,可当时我看惯了漫画书,面对书本中一页页细小的,密密麻麻的汉字方阵,我毫不犹豫地把书给合上,放在书柜上。直到五年级,老师让我们阅读一些中外名著,其中就有《童年》。我才阅读起《童年》来。我一开始读,就停不下来了。这本书好像有一种独特的魅力吸引着我,使我看完一遍之后还不够多,继续看第二遍,第三遍。

主人公阿辽什卡的遭遇催人泪下,他从小就失去父亲,其他亲人都不关心阿辽什卡,外公常常毒打他,只有外婆关心他,照顾他,爱护他,使阿辽什卡在这个冰冷的世界还能感受到一丝温暖。阿辽什卡的生活,与我们的生活形成了一个强烈的对比。我从小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优越生活,丝毫不用担心未来,而阿辽什卡连饭也吃不上,还要时时刻刻面对生活困难。

《童年》带我畅游文学海洋,也带我品尝了人间的疾苦。它让我与经典同行,与岁月相伴,领悟了生命的真谛。《童年》当之无愧为文化瑰宝!

展开阅读全文

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31 字

+ 加入清单

你要是问我最喜欢的一本是什么?我准会脱口而出四个字:“荒野之王。”

《荒野之王》是牧铃爷爷写的一本动物小说,讲了一只雄白腹隼雕“金爪儿”本来生活得很幸福,却因一次意外被走私动物的人捕获。并在贩卖动物的地方认识了另外一只雌白腹隼雕—“银脖儿”并最终一起回归山林并有了小雕。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的故事

在这个故事中,我非常敬佩“金爪儿”那有勇有谋、机灵敏捷的优点。并且它还宁死不屈、忠心耿耿。“金爪儿”使我联想到了一些成功人士。如:高尔基、林肯、克林顿、邓小平…他们都是自己从事的领域中的精英。他们同样都热爱自己的职业,这种热爱就跟“金爪儿”对不断挑战大型动物的热爱一摸一样!

回顾从前,多少烈士们为祖国浴血奋战,被日本鬼子百般虐待后仍宁死不说共产党的秘密。这种宁死不屈的精神不正是“金爪儿”被抓后仍一心回归自然、半点也不肯屈服于大胡子精神的写照吗?

那些古代流传千古的人物,如:宋江、吴用、诸葛亮、刘备…他们都曾在危机时刻,以妙计救了他们自己,同时也救了许多人于危难之中,一时智慧,已经让他们自己成为了永恒的胜者!这不也正映衬出了“金爪儿”那一次跟恶雕交锋时,那稍稍的退让,反而让它在接下来的战斗中占了上风,最终把恶雕赶跑了。这不正是“金爪儿”有勇有谋、机灵敏捷的体现吗?

当然,最后,我们的男女主人公:“金爪儿”和“银脖儿”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牧铃爷爷写的《荒野之王》可是我最钟爱的书籍了,如果听了我的读后感受,你们也动心了的话,那就赶快到书店找到这本书,细细品味吧。

展开阅读全文

篇4: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386 字

+ 加入清单

喜欢看的有很多,有《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一千零一夜》等等,但我最喜欢看的是《西游记》,它是四大名著之一,是吴承恩先生的杰作。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他们不畏艰险,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战胜各路妖魔,最后取得真经,修成正果。书中有机智勇敢的孙悟空,好吃懒做的猪八戒,无私奉献的沙和尚,还有待人善良的唐僧。

这里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因为他不但机智勇敢,还会七十二变,而且有一双火眼金睛,能够分辨人妖,特别是孙悟空的金箍棒专门用来打妖魔鬼怪,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三打白骨精》的故事,白骨精虽然狡猾无比,唐僧也曾几度冤枉甚至赶走悟空,但是悟空深深记得师父把他从五指山就出来的大恩,最后他还是打败了为非作歹的白骨精,帮人民除了害。这也证明了邪恶永远战胜不了正义。

读完了这本名著后,让我明白了遇到困难不能退缩,应该勇敢的面对,才能战胜困难,才能实现我们的理想。

展开阅读全文

篇5: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702 字

+ 加入清单

“一切都是瞬间,一切都是过去,而那过去了的,将成为最亲切的怀念。”这是伟大诗人普希金的一句名言,你知道它的意思吗?以前,我真的不理解,不过现在,我懂了。

六年级的升学,不禁让我有些压力,不过,我感受到了真正的温暖。前不久,我校在举办“金菊花”口头作文赛,我报名参加了,并被幸运地选去比赛。我与另两位同学刚要去时,看见老师正在黑板上抄作业,而且还要讲一些非常重要的东西。我可急坏了,我比赛完,要不知道作业怎么办?六年级了,缺一堂课,都是一个重要的损失呀!我怀着一颗不安的心去参加了比赛,不知怎的,我真的好害怕,万一老师讲新课,我不懂,怎么办?

比赛结束后,已经放学了。唉!回到家,我一屁股坐在沙发上,像一只泄了气的皮球。“嘀玲玲—嘀”一阵急促的电话声打住了我。我心烦意乱地拿起话筒问:“喂,谁呀?”“是我呀。”是我们班的同学!她告诉了我家庭作业,一题不落地告诉了我,我欢天喜地!竟有这么好的同学,并且她告诉了我老师讲的每一个重点。她主动告诉我,大概说了一个多小时呢!后来,我的成绩依旧不错,而且那个老师说的重点,我也非常清楚。我真想说一声:“谢谢你!同学!”

在后来的每一次比赛中,我格外用心,因为我知道,我的同学在为我加油。

五年前,我们坐在一间教室里。那就是一种缘分。五年间,我们一起吵过,闹过,笑过,哭过。如今六年级了,真的“一切都是瞬间,一切都是过去,而那过去的将成为最亲切的怀念。”我与我的同学互相学习,互相鼓励,互相成长,互相进步。友情,一份可贵的友情。

我喜爱普希金的这句名言。我将珍惜现在这份同窗共读下的情景,珍惜现在的每分每秒,珍惜彼此,我将在我的心底珍藏着一份份可贵的情,可贵的友谊!可贵的怀念!

展开阅读全文

篇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1 字

+ 加入清单

这个暑假我读了《狼王梦》这本,是著名作家沈石溪的作品,他非常喜欢动物,写了很多关于动物的小说,是动物小说大王。

书中主要讲母狼紫岚想要自己的孩子继承公狼黑桑的遗愿,成为狼王!但最后三个儿子都遭遇厄运而死亡,女儿把他赶出家门,最后为了保护女儿与金雕同归与尽的悲惨故事。

紫岚想把自己的孩子培育成狼王。她偏爱长子——黑仔。黑仔天生好强,身上有黑桑的霸气,紫岚有好吃的总是先给他吃,剩下的给其他孩子,因此黑仔四肢粗壮有力。但是黑仔的胆量太大,这让他还不会捕食,就被老雕给吃了。

紫岚只好培育次子——蓝瑰儿。希望现在都寄托在蓝魂儿身上。蓝魂儿也是四肢粗壮有力,且霸气出众,并带领着众狼干掉了黑熊,成为英雄。但是天有不测风云,在一次捕食中,不小心踩到了捕兽夹,紫岚不想让猎狗笑话他,不得已将他咬成两半,带了回去。希望又交给了双毛。

紫岚还想培育双毛。在这个过程中,她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并且还跛了一只脚,才让双毛从懦弱胆小,脱胎换骨成霸气十足。可双毛却在争王位时死于狼王的掌下。

我觉得紫岚要是不让孩子们去争王位,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了。

学习是我们的米饭、蔬菜,而课外书却是有营养的五谷杂浪。我爱看课外书。我爱《狼王梦》。

展开阅读全文

篇7: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82 字

+ 加入清单

如人饮水冷暖自知——题记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辛苦最怜天上月,一昔如环,昔昔都成玦”………。耳边时常回想起这些词,我想我是中毒了,而且毒入骨髓无药可医,而我所中之毒乃天下绝毒——《饮水词》。

第一次接触《饮水词》是因为“人生若只初相见”这句话,因为这句话我对《饮水词》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后来一次机缘巧合,我在镇上的集市上看到了这本,那时的我毫不犹豫的买下了这本书,捧着这“珍珠”日夜把玩、爱不释手,时不时的来读几句,有时候夜深人静甚至被书中凄美哀艳的词句弄得痛哭流涕,那时候我就在想“得子如此,夫复何求”。《饮水词》是纳兰容若情感的载体,它带着他的情感穿越了几百年的风霜向我走来,轻叩开我的心扉,从此我的心里就多了一个人,多了一本书,多了一份情感。

有人说“情深不寿”。多情如纳兰,在他而立之年却只能和满山的黄土为伴,一切的一切都在那年定格,唯一没有消失的只有他的词,他的情,这些词、情在几百年的轮回中辗转不变,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痴人”,让他们为他的词、他的情哭泣、祭奠。也许未曾经历过真正的感情,但却有一种感同身受之感,也许这就是《饮水词》的魅力所在,他用苍凉的笔调刻画了一个又一个断人心肠的哀艳之词。王次回的《疑雨集》里空有“艳”而无“哀”,所以略显空洞,唯《饮水词》以“哀艳”并重,动人心弦,感人肺腑。

如人饮水冷暖自知,生活如此,人生亦是如此!

展开阅读全文

篇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

全文共 475 字

+ 加入清单

是知识的海洋,书是知识渊博的老师,书是我们进步的阶梯,还是我们亲密的朋友。我就喜欢看书,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昆虫记》。

这本书是老师推荐我们买的,妈妈爽快地给我买了这本书。回家的路上,我抱着这本书爱不释手。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封面上画了两只可爱的小蜜蜂,仿佛在采花蜜,而小蜜蜂上面是十分引人注目的三个大字“昆虫记”。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他为研究昆虫花费了很大的心血。我立刻拿起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各种昆虫的饮食习惯、生活习性等。其中我最难忘的昆虫就是大孔雀蝶和螳螂了。记得法布尔曾经做过这样一个实验:把一大群大孔雀中的一只抓走,放在木棍上,然后把大孔雀罩在玻璃杯中,然后把木棍放在大孔雀们的旁边,结果那一群它的同伴,都围着那根木棍转,仿佛那根木棍就是它们的同伴。动物真是太神奇了!

螳螂也很让我难忘。螳螂被人们称为祈祷者。因为它总是摆出一副祈祷的样子。可是它的性格却十分凶猛,一旦有猎物经过,它瞬间变得凶恶,用它的大刀,瞬间将猎物杀死。

大千世界,真是无奇不有,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希望你也能跟我一样快乐的阅读。

展开阅读全文

篇9:以书为话题作文900字

全文共 964 字

+ 加入清单

小时不爱读文字,呆板的字连成的文章在我眼中枯燥乏味,能使我入目的只有漫画,漫画的刺激性比书佳。长大后才发现看书的重要,急忙潜下心来看书,重要性的压力让我沉迷于书中,不想停下一刻遨游。

此时的我二年级,亡羊补牢还来得及,若没有提前接触文字书,现在还停留在漫画的虚拟世界。有很多学校奖的作文选被我扔在床边,当我捧起书入迷时,就意识到自己还要看更多书。

作文选全被我看完了,本是庆幸的,可在书的王国里没走几步,就被挡住了去路——买一本书对家里并不困难,可妈妈却极力反对,没读过的她不知道看书的好处,说:“书看完就没用了,只要你愿意,一本书可以读上百遍。”也曾试图说服妈妈,可每一次她的头总是扭一边去,都以失败而告终,我放弃了。

找同学借吧,不是一句没带就是一句不借,我像一条流浪狗在向人求骨头,这全是妈妈眼中的节省导致的。

真希望快升上三年级,可以找学校图书馆借书。那时的图书馆在三楼,曾是贫穷的学校给老师们的简陋的办公室。我进去过几回,一看到成堆的书,心已飘到书海中。

终于升上三年级了,可这才发现图书馆两周才可以借一本,而且不能自己拿,挤在一堆同学中喊破喉咙借一本,不值。我不再找图书馆借书,这种方法实在累。

又过了两个春秋,班主任换成了林老师,把所有学生的底都摸清了——一个个聪明得像天才的脑袋被吃喝玩乐给占据了,没留下一块空地给书。眼睁睁看着21世纪的孩子的人生态度,作为老师自然是心痛,于是……

林老师发动全班同学至少人手一本书,每人进行交流,并制作班级自己的借书证及图书书情况登记总表,每星期检查。

这方案一推出立见效果,一下课同学之间的问候全换上了“你有什么书?”效果比学校图书馆还好,没两个星期我问过的同学每人至少看了五本。书没上图书橱,班上小小的60多本书,形成了一个流动效率极高的“书包图书馆”。

我借、看书都很有效率。我借的书大都是200多页的,至少要用两天才看得完。如果我找某个同学借书他没带,我会叫也明天带来而再去找另一个同学借《淘气包马小跳》(班上最为之疯狂的书),那书我一个晚上就能看完。这种方法让我多看了好几本。

伴随着有效率的看书方法,上学期读完,我看的书正好填满了班级借书证-----二十本。我的脑袋从没被吃喝玩乐占据,是因为有丰富的知识和它们对抗。我要不间断地看书,因为怕脑袋全是吃喝玩乐。

[以书为话题作文900字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4 字

+ 加入清单

《简·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我对它爱不释手。

《简·爱》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名为简.爱的女孩在舅妈家中饱受虐待,去学校后的她,被大家认为是骗子,在自己唯一的好友死去后,她离开了学校,并且来到了罗切斯特先生的大宅中做家庭教师。在屡次与罗切斯特先生的交谈、接触中,简.爱与罗切斯特先生产生了微妙的感情。然而在他们的婚礼上,一人站了出来并称阁楼上关着的疯女人正是罗切斯特先生的妻子,简.爱不愿作情妇,离开了大宅,但在大宅烧毁后,她又回到了双目失明的罗切斯特先生身边,并和他平等地相爱了。

读了这本书,我不由得为简·爱的勇气与高贵的自尊所折服,更对它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十分敬佩。在那样一个黑暗的年代,夏洛蒂.勃朗特不畏生活的艰苦与苦难,向全世界传递了男女平等,人人平等的坚定信念。她在逆境之中成材,像一朵傲放于风沙中的仙人掌花。

“我们是平等的……至少我们通过坟墓,平等地站到上帝面前。”简.爱不被世俗所束缚,也不为爱情所冲昏头脑,她无时无刻,都在保护着她那高贵的自尊和人人平等的信念。她不向恶势力屈服,她固执、倔强,到了不可理喻的程度。她并不出彩,相貌平平,没有显赫的家室。但是,她不卑不亢,在这个权力如冷血著称的社会中,坚持自我,并且最终敬发出了最夺目的光芒,引人注目万分。

简·爱是一个平凡而又特别的女子。《简·爱》 ,是一本展现了种种不平的佳作。他们令我受益一生:人与人是平等的;在任何情况下保持本色;永远不要放下你傲人的自尊……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简·爱》 。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206 字

+ 加入清单

我有一本好看的故事,它的题目叫《鲜花怒放》,它的封面上画着六朵玫瑰花瓣拼成的五角星,中间还有一朵玫瑰。

这六朵玫瑰都开放了,中间坐着一位小公主,她长着金黄的头发,穿着一件粉红的裙子,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小公主跟她的父母失散了,她克服了重重的困难,来到花园森林深处找到心光宝石,后来,跟她的爸爸妈妈团圆了。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一定要走到终点,读书也一样,只有不断的学习,克服重重困难,才能在知识的“海洋”里顺利的扬帆。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735 字

+ 加入清单

是人类最好的朋友。为什么要这样说呢?因为人们的生活处处离不开书。

就说我吧,我特别爱看书,每天睡觉前一定要看一会儿书,不然我就睡不着。说到我最爱、最喜欢的一本书,那当然是哈利波特系列中的《哈利波特·魔法石》了,它也是哈利波特的第一部。为什么我会喜欢看哈利波特这种书呢?也是出自我的兴趣。我喜欢神奇、科幻,能让人有异想天开的感觉的东西,而哈利波特却完全包含了这些特点,而且内容丰富、情节动人,让我一下子爱上了这本书。

主角哈利是一个孤儿,自幼失去了父母,由姨夫姨妈带着。虽然他活了下来,但受尽苦难和家人的排挤,是一个倒霉、令人嫌弃的孩子。但幸运之神也眷顾着他,让他进入了霍格沃兹魔法学校,一个充满魔法的世界,让人的心情起起落落,这也是这本书的迷人的特点之一。哈利进入学校就交了许多朋友,一起学魔法,面对生生死死的选择,对抗强大的敌人,让他不感到孤单。书中有许多现实中没有的,令人想也想不到的事物和魔法,都能让人深深入迷,无法自拔。

我慢慢看着这本书,心情一下子高涨,一下子低落,看到许多奇特的东西,脑子里就会浮现出许许多多的画面。我仿佛也跟着哈利波特一起骑着魔法扫把,跟着朋友们一起举行魁地奇比赛;我也有一根魔法棒,用神奇的魔法变化着任何事物;我甚至想到我和朋友们一起互相帮助,对抗强大的敌人,和哈利成了知心朋友。这本书,不!这本神奇的书让我想象力大增,还让我体会了哈利的那种生活。

看完这本书,深吸一口气平缓一下,还在回味那些紧张激动的情节,让我难以忘记。我爱这本书,爱它给我那种行走在魔法世界,和朋友经历各种生死的感觉;爱它那个让我身入其境的感觉;爱它给我的世界观又打开了一道门。那闪电刀疤和闪闪发光的红宝石仿佛又出现在我的面前,我又看见了我、哈利一起和朋友们又开始冒险了。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以书为话题的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630 字

+ 加入清单

,是人类生活的记载,也是人们传播知识的载体。没有书,我们后人无法知道历史的真相,也无从晓知人类文化的璀璨。正因有书的记载,我们懂得了历史,我们知道了科学的进步。同时也看到了一代一代人吸取前人的经验,大胆开创新时代的技术。也就是说,书是我们生活中必备的工具。离开了书,就像盲人过路,盲人摸象,前方一片漆黑,看问题只能看到局部。

正因有书,我们的生活才有了方向,在前进中才能获得进步。难怪人们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有书,不用愁!书,不仅能给我们解决问题,而且还能给我们带来光明。你困惑了,就找书;你失意了,就寻书。书会给你指明方向,书会给你带来愉悦的心情。古人有句话,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书是一大宝库,里面纷繁而精彩,烂漫而有趣。想要什么尽情地拿,尽情地享受。虽然现在是网络时代了,电脑替代了书,实质上也是书在发挥作用。只不过网络比书较快捷方便而已。

说起书,记得小时候,我特别爱看书。虽年龄小,对里面的故事情节不太懂,但色彩斑斓的画面,人物的语言行为深深吸引着我。就算是看红火热闹也爱不释手。经常翻阅古时的旧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那个年代,大人们忙着干活,让我做点小事,经常是边看书边做活。有时,拉风箱也在看;吃饭时,嘴里吃饭,眼在看书。惹得大人好几回生气了,水开了还不知道,别人吃完饭了,自己还在书里啃着。不能一心一意做事,反而成了书迷大王。

正因对书的喜爱,我对文字情有独钟,在上学时作文频频提高,老师经常在班上朗读。就在初中还没有念完,又翻出爷爷保存的{野火春风斗古城}、{苦菜花}、{烈火金刚}----等书籍,便开始通读起来。虽是古书,有些字还不认识,但那热爱劲并没有减弱。那时,文字的引力就已深深地牵挂着我的心。后来,我对文字就产生了兴趣,对写作也有了爱好!尽管文笔不是很好,但一有时间,就想写文。经常模仿小说中的口气,吸取文中的精华。古书的保存,说明爷爷先前也是对书酷爱有加!以致于父亲和我同样也产生了对书浓厚的兴趣。直到我上高中后,才依依不舍地从那些古书中走出来,又投入了紧张的课本学习中。

书,是我们前进的动力;书,是我们慧眼的明珠。有书,才使我走到了今天;有书,才使我心明眼亮;有书,才懂得了世态炎凉;有书,才让我奔涌向前。喜欢书,就是喜欢文字。文字给了我力量,书给了我前进的光芒。多年来,以书为伴,以文字为恋人。失去它,心灵就感到空虚,灵魂就感到乏味。书,确实是我们生活中的一种精神食粮,也是人生的一大强心剂。

由于一生对书喜爱,从小对书保管得很好,生怕别人给弄丢了。有几次,别人来借书,说实话,不是不想借给,而是怕别人给丢失了。几次叮嘱也难免就传的没了,特别是对我学习有帮助的书,丢失了,心很痛,但出于面子,又不能说什么,只好将泪水咽在肚子里。大概喜欢书籍的人都有这种感觉,不是小气,而是对书的珍贵!不仅我是这样,而且我的孩子下来,对书也是如此珍惜!一次,同学弄坏了他的书,便大哭一场。平日里,自己将书保存得完好无损,不让有一点点污染。

后来,我参加工作后,又看到学校里将积压的旧书要以废物处理掉,我还觉得很可惜!毕竟那是人类文化的结晶。说不定,有时会用得着。于是,我便从一堆旧书中检出了几本对我学习有用的书,谁知当时有人就嘲笑我,要那书有啥用?不如按废纸处理掉还能卖点钱。这话,出乎我的意料,好一个文人的话!还出于教育后代的嘴里。难道不懂爱书人的心理吗?难道不懂文字的重要吗?在业余时间,我利用这些书,努力钻研知识,逐步提高自己的学习水平,使我的思想觉悟也有所提高。

书,是我一生的伴侣,这么多年来,我一直珍藏着。尽管搬过几次家,但书从未丢失。书,也是人们前进的灯塔。拥有书,心灵脱洒,聪明伶俐;拥有书,智慧超凡,花开满园;拥有书,文人遍及,技术发达!拥有书,人际和睦,天下温馨!就让我们珍惜爱护书吧!从书中走出自己的精彩!从书中走出自己的浪漫!

书是我们人类的传承,书是我们劳动的结晶!书中有宝,宝中寻方。让我们在书中大放光彩吧!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我喜欢书优秀

全文共 495 字

+ 加入清单

我最喜欢的一本是《西游记》,书中写的是唐僧师徒四人在取经路上遇到了很多困难险阻,最终取得了真经的故事。我看完了这本书,思绪万千,下面我就来讲讲我想了什么。

首先,我要学习他们身上的优点。唐僧是个心地善良的人,在《三打白骨精》这一回中就充分体现了这一点。尽管他分辨不出人妖,但他看到孙悟空打死了变化成人形的白骨精后,急火攻心,念紧箍咒惩罚他,还要赶他回花果山??这全都是他那颗仁慈的心驱使他这么做的呀!由此可见他有多么善良。孙悟空心里总是装着师傅,就算自己被赶回了花果山依然时刻牵挂着唐僧,生怕他被妖怪抓去。多么重视的徒弟呀!猪八戒原本是一个贪生怕死、迷恋酒色的家伙,但经过取经这几十年的“改造”,逐渐克服并改正了自己的缺点,成为了一个正直的人。至于沙僧,他虽然比较愚钝,但他和孙悟空一样忠诚,愿意誓死保卫唐僧。这四个人都是我学习的榜样!

这部书的情节紧凑,一环扣一环,引人入胜。有一天晚上,九点多了,妈妈叫我去睡觉,当时我正在看《西游记》,便请求她让我看完这一回。她同意以后,

就先睡了。结果,我看完这一回又看了两回。回过神来时,已经十一点一刻了。 啊!《西游记》,你是我生活中一颗璀璨的金星!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关于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990 字

+ 加入清单

“你要坚强,坚强得足以认识自己的弱点;你要勇敢,勇敢得足以面对恐惧;你要自信,自信得让一切卑微远离;你要堂堂正正,在遇到挫折和困难时能昂首挺胸而不是卑躬屈膝;你要能够面对掌声,在成功时能够谦逊而不趾高气扬……”

母亲喜欢看,她总是对我说我是上帝赋予给她的最宝贵的一本书,所以我从小就在母亲的谆谆教诲中成长。她总是喜欢在书中寻求新的知识领域和思想,而这种思想传给了我。

那时总是不明白母亲为什么那么的喜欢看书和对书的爱护远远超过了我,而我知识一味的去捣乱和破坏,可能是年纪太小的或是不够成熟的原由吧,于是我也忘了去考虑这看似平常的意见事。

在闲暇的时候,也去试着看过和听过许多写母亲的故事,也许是我太想知道这个原因吧,我总是试着去寻找,在那样的故事里能寻找出母亲的影子。

那样的情节中母亲扮演的角色,我们都不曾了解和知晓,那时感觉自己太没有良知和人性的根本,只知道从母亲那获取却忘了母亲的疲惫。

不知何时才想起母亲的爱,他给我的爱就像她写的一篇小说一样注入了她毕生的心血,那种爱永远都是天使的翅膀无论是狂风暴雨都会紧紧的抱着我,直到每个黎明的破晓。

一次和朋友的闲聊,不知是巧合还是灵感的触碰,我们都谈到了母亲这个平常而又伟大的话题,总以为朋友对母亲的了解不如自己,毕竟自己总是和母亲呆在一起,可是我想错了!朋友说,他的母亲因为爱她而永远的离开了他,原本我们都是一样都生活在母亲爱的天堂里去不知母亲的心,现在才明白,有些东西失去了就会与我们永远的分离,永远不会再回来那包括母亲的爱。

听到至此,我没有继续的问下去,只是有一点身理的表现,才明白自己又何尝不是不懂母亲的心呢,我想母亲永远都是他的支柱和灵魂,母亲的爱永远在天堂的某个角落为他指引道路前行的方向。

可能真如朋友所说,在母亲爱的天堂里,你只感受到快乐和幸福从不需要担心和害怕什么,如果一旦你离开这个领域一切就会明白母亲的爱有多重。

大学了,将要离开爱我的母亲了,总感觉自己是一只即将远行的小船,离开爱的港湾。那些天母亲总是在她的书房中看书看得很晚,我不知道是为什么,也没有过多的去询问。

离开的那一天,母亲放下了工作直言要送我,她说,“我是她生命中最珍贵和最有意义的小说而现在这本小说就要出版了,她一定要“修改”一下!”其实,我知道母亲是舍不得我离开她,他怕我照顾不了自己。母亲的爱总是那样无微不至。

诗,永远是她对我的爱!

[关于书为话题的作文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2 字

+ 加入清单

我的架上有很多书,我最喜欢的一本要数我暑假读过的美国女作家苏珊柯林斯的代表作《饥饿游戏》了。这本书最打动我的是女主角凯特尼斯在逆境中不断抗争,在磨难面前无所畏惧、坚韧不拔的精神。

这是一本科幻小说,故事围绕着一个虚拟的一百多年后的美国大陆展开。此时的美国面目全非,一场战争过后,他们引以自豪的民主制度荡然无存,统一的美利坚合众国分裂成了13个区域,新的政权帕纳姆在首都掌控大权,其他的区域负责为首都制造产品。每三年,每个区域都要向首都输送一男一女两名少年,前往首都参加“饥饿游戏”。这是一档电视节目,是新政权为了威慑每个区域接受统治不再反抗而开展的真人秀节目,节目规则非常残忍,选手之间相互厮杀,最后只有一个人能活着走出竞技场。住在12区的16岁少女凯特尼斯代替妹妹参加了“饥饿游戏”比赛,在比赛中她不是体力最强最有胜算的一个,但是她懂得观察,运用环境和自己的优势,在比赛中与同伴一起战胜了猜忌与怀疑,共同战胜了比自己强大的对手,赢得了比赛逃出了竞技场。凯特尼斯与同伴的胜利为其他13个区推翻帕纳姆政权的独裁统治带来了希望,他们联合起来取得了革命的胜利,解放了人民。

苏珊柯林斯虽然是一名女作家,但对书中竞技场、革命场面的描写,能让人身临其境的感受到剑拔弩张的紧张感和热血的气氛,颇有几分男性的大气。而苏珊柯林斯对书中女主角凯尼斯感情及内心挣扎、抗争、痛苦的描写又很细腻,又体现着女作家特有的细致。

《饥饿游戏》每读一遍,体会多一层。推荐大家阅读。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我喜欢读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1043 字

+ 加入清单

俗话说读万卷,行万里路。读书是一种修养,是一种快乐。读书可以开拓我们的视野,陶冶我们的情操,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更加强我们的修养。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是《中外神话故事》。

这本书内容丰富,充满了神话。这本书我知道我知道我们祖先的过去和世界上无数东西的来源。《中外神话故事》这本名著为我们插上了幻想的翅膀,让我知道了怎样做“真人”,让我们心中充满了“神话”这以传说,更为我们树立了从小要探索未来,学做“真人”,像我们的祖先一样。

这本书中有许多惊天地,泣鬼神的故事,比如:《女娲补天》《神农尝百药》《孟姜女哭倒长城》《麻姑》《湘妃记》《龙女拜观音》等等,其中我最喜欢读的一个故事是,《孟姜女哭倒长城,这个故事讲的是:

在孟氏和姜氏的后花园里有一个瓜,这个瓜裂开了,里面坐着一个小女孩。因为是孟姜两家发现的,就同给她起了一个名字叫“孟姜女”。一晃16年过去了,孟姜女长成了一位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一天,她经过花园,听到花丛里有什么声音,就去找家丁。家丁带来几个人,一看是一个小伙子,就把他带到老爷面前,一问这个小伙子的名字叫范喜良。现在城里正抓男丁去修筑长城。到了孟姜女该出嫁的时侯,孟姜氏都觉的范喜良不错,孟姜女和范喜良也情投意合。就在结婚的晚上,范喜良和孟姜女正在房里,几名官兵忽然冲进来抓走范喜良,孟姜女整天以泪洗面。

她决定去找自己的丈夫。她翻山越岭,跋山涉水,脚上磨出了血泡,忍着饥饿和口渴,终于到了长城上。可是她怎么也找不到自己的丈夫,她只好问到其他人,他们说;范喜良几天前

就已经死了,就埋在长城脚下。孟姜女听了,差点昏死过去,连哭带跑的跑到丈夫被埋的地方,用手刨丈夫的尸骨。正在这时,秦始皇来寻察长城建的怎么样,看到孟姜女时,对孟姜女说你做我的妃子,怎么样?’’孟姜女知道秦始皇是个好色之徒,对他说:昏君,要想我做你的妃子没门,你看看,你害死了多少人。说完,朝长城撞去,‘‘轰隆’一声长城全倒了。

这一个神话故事对于我来说这是最值得一读的

《中外神话故事》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做人要学会为祖国奉献,不做小人。读书是囫囵吞枣、走马观花的读,是一丝不苟,聚精会神的读,并要了解这篇文章的大意。我们只有多读书,多看书才能提高知识水平。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希望别的同学可以多读书,不要做一位“野蛮”之人!只有读书,你才有可能不是一位“野蛮”人。

现在我们是中学生,更应该读书了,要读更多的书。一本书不能粗略的读,要仔细的读。要想读得通顺、有感情,必须要读好几遍和看好几遍,理解大意。应带着感情去读!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我喜欢的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0 字

+ 加入清单

我是一个爱看的女孩,我看过很多书,有《大个子老鼠小个子猫》《格林童话》《西游记》还有《小鹿斑比》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跳舞》。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非常非常喜欢跳舞的小女孩,她有一个很爱很爱她的爸爸,她家院子附近有一片茂密的草地,四周开满了花儿,小女孩常常在草地上跳跃和旋转,她的爸爸一直都在认真的看着她。从她小时候扮演一个玉米的角色,到她成为台上美丽优秀的芭蕾舞者,爸爸都在背后台下默默地微笑地注视着她,开心地为她鼓掌,直到她恋爱结婚,有了自己的家,爸爸还是一直微笑的看着她,直到爸爸生命的最后一刻,女儿回来看她,为他跳舞,可是爸爸已经看不见了。

这本书读了一半的时候我已经泪流满面,我想到了自己,我的爸爸也是这样默默地为我付出、为我努力,不管刮风下雨都按时按点送我去上舞蹈课。当我有了进步,爸爸就会鼓励我;当我有了成绩,爸爸会为我鼓掌。爸爸真的真的很爱我,我也很爱爸爸。

在《跳舞》这本书中,我看到了自己和爸爸的影子,我喜欢这本书。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50字

全文共 378 字

+ 加入清单

就是人类的老师,让我打开文学之门;书就是一叶小舟,载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遨游;书是一位慈祥的老人,告诉我一个人生道理。

喜欢什么样的书?我喜欢---《百科全书》。这是爸爸给我的生日礼物。我对爸爸说:“是一本书?”。爸爸笑着对我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是我们的朋友,当你没有朋友玩时可以读书,当你寂寞的时候可以读书,因为你读书的过程中你就会陶醉在书中。所以说书是我们朋友。

我爱不释手的拿起了这本书,非常认真的读了一遍。我看到一句:再过50亿年太阳将变成白矮星再一次爆炸,再向下看,原来这不是真的,这篇是宇宙的概括。

第二篇是宇宙中的秘密。我想问题:天空是蓝的,宇宙是黑的?宇宙科学家揭示了这个道理,原来宇宙中有物质,这个物质是黑色的。而且有无数个。这本书真有趣,讲述了宇宙的秘密。

我和书永远不会画上休止符,只会随着我的成长而变得越来越丰富……我爱看书。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喜欢荷花话题

全文共 629 字

+ 加入清单

喜欢桂花,喜欢它的十里飘香的芬香,喜欢它的.“昨夜西池凉露满,桂花吹断月中香”;我喜欢菊花,喜欢它的赏心悦目的淡雅,喜欢它的“满园花菊郁金黄,中有孤丛色似霜”;我喜欢牧丹,喜欢它的、冠绝群芳,喜欢它的“何人不爱牡丹花,占断城中好物华”;我喜欢梅花,喜欢它的凌风傲骨、坚强不屈,喜欢它的“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看,遥知不是雪,唯有暗香来”;但是我更喜欢“花中仙子”荷花,喜欢它的风度翩翩、气宇不凡,喜欢它的“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

看,荷池中长满了绿绿的荷叶,一片片挨挨挤挤,好象一个个碧绿的大圆盘。透过密密层层的荷叶,可见一根根墨绿的、长着小刺的荷梗在水面上昂首挺胸。荷梗上上小扇子似的萼片衬着亭亭玉立、白里带粉红的荷花,荷花千姿百态,各不相同。花儿们有的全开了,露出了嫩黄的小莲蓬;有的才绽出几片花瓣儿像一个害羞的小姑娘,正向着行人微笑,有的还是含苞欲放的花骨朵儿,看起来饱胀得马上要破裂似的

当然,红花还需绿叶衬。一片片碧绿的荷叶,如同一只只耀眼的翡翠盘,托起冰肌玉骨的荷花。荷叶的美,美在它使人神清气爽的墨绿;荷叶的美,美在它细细幽幽几乎不被人觉察到的芬芳;荷叶的美,更美在它无怨无悔,兢兢业业的奉献。试想,如果没有荷叶的无穷碧,哪里来荷花的别样红?它们的美,只有在它们融为一体时,才能真正展现出来。荷花妩媚,荷叶清雅,让人觉得那么惬意,自在。

我爱荷花,爱她的淡淡清香,爱她的亭亭玉立,爱她的娇媚容颜,更爱她的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高洁品质。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