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最喜欢的书为话题写一篇英文作文(汇集20篇)
环保对每个人来说息息相关,我们要做好环保的工作,同时也要宣传好环保,对环保进行倡议,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环保倡议书作文范例,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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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1作文
795我最喜欢的书
全文共 452 字
+ 加入清单张三小胡睿雅指导老师:杨老师
从小到大,我读过许多书,在书的世界里,我陪主人公一起哭,一起笑,书让我空白的世界变得丰富起来。前几天我在朋友的极力推荐下读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海伦凯勒。她在19个月大的时候,生了一场大病,从而导致她双目失明,双耳失聪,但海伦凯勒并没有就这样放弃自己。她一生创作了14本书,精通5国语言,还以优秀的成绩考入了哈佛大学。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给我感触最深的是第五章。这一章讲述了海伦凯勒是怎样规划这三天的。第一天,她想去见证人类的善良与真诚,第二天,她打算去游山玩水,感受自然,第三天,她想尝试一些新鲜的事物,比如电影,歌剧等。这些事情对我们来说是多么渺小,多么容易,可对于海伦凯勒而言,却是她毕生的愿望。
记得有一次我考试考砸了,十分难过,甚至对自己失去了信心,当我想起海伦凯勒时,我心想与她相比我遇到的挫折又算得了什么呢?于是我调整好心态,好好学习,想着在下一次一定要取得一个好成绩。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我一定要多读书,增长知识,充实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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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描写我喜欢春天来了话题
全文共 700 字
+ 加入清单春天像一个调皮的小孩,她如以往一样和我们捉迷藏,又悄悄地来到了我们的城市。 Spring is like a naughty child. She hides and seek as usual, and quietly comes to our city.
发现春天时,是我推开了我小屋的窗子,窗外那几棵落光了叶子而只有红花的树,不知什么时候冒出了几片翡翠般的小嫩叶。而平常只能听见叫声的那几只鸟儿,也高傲地站在了树尖上,对周围的声响毫不在意,只顾贪婪地享受着、嬉戏着,仿佛要告诉人们春天的来临。
虽然看上去还是如冬天那般的简单景色,但不经意间,春的生命已在悄悄地绽放。有时一夜之间,你会看到点点滴滴的绿色隐现在枝头的草地,像夜晚洒落下的绿宝石一样。绿色伴随充斥着城市的每个角落,使它由一幅朴素而庄重的水墨画变成了一幅精致而细腻的油画。
春天的城市并不是那种浓妆艳抹的美,而是稍经装饰却又十作文/分自然的美,犹如一位戴了面纱的美丽少女,嗅着弥漫这个城市的花香,你可以想象面纱后的“女子”有怎样的漂亮容貌!花是春天最美丽的装饰品,它们总是像约定好了一般一起绽放,一朵接一朵,构成了人们心中的喜悦,调皮的春风一吹,花瓣便轻盈地拉着风的衣襟一起飞翔,飞舞的花瓣犹如一个个纯洁的梦,永远萦绕在人们心上。
待到柳树开花的时候,一丝一缕的柳絮便开始旅行,它们像蒲公英的种子,似有似无,就像天上的白云揉碎了飘洒下来一般,小孩子们都想抓住它,但它总是不知不觉地从指间逃走,却留下了春天淡淡的味道,有时你抬头看天空,漫天的柳絮像是人们在春天时快乐的希望。
春天是一位魔术师,她用生命变幻着无穷无尽的魔术,展示着无穷无尽的魅力!
篇2: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6 字
+ 加入清单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读书可以帮助我们增长见识,开阔眼界,提高写作能力。在众多的书籍中,中国四大名著可是中外闻名。平时喜欢读书的我无意间捧起一本四大名著中的《水浒传》。没想到这本书使我越看越爱看。
《水浒传》共有一百零四回,书中写了一百零八位好汉陆续被逼上梁山,宋江领导农民起义的故事。这本书写于元末明初,作者是我国著名作家施耐庵,它形象的反映了封建社会的现实。书中对人物的描写栩栩如生,着力刻画了广纳贤士的及时雨宋江;足智多谋的智多星吴用;勇武刚烈的山东好汉武松;见义勇为的花和尚鲁智深;鲁莽可爱的黑旋风李逵等等鲜活生动的英雄形象十分吸引人,书中的故事个个也使我印象深刻。
最精彩的要算武松打虎了。那天武松和宋江、柴进告别后,走到景阳冈上喝了十八碗酒,听说山岗上有一只恶虎,已经害了三四十人,武松便想帮百姓除掉老虎。他趁着酒力,踉踉跄跄的穿过树林,躺在一块光溜溜的大石头休息。就在这时,老虎猛的扑过来,武松一跃而起手拿哨棒拼命打向老虎,老虎一跳,棒子打在松枝上断成了两截。老虎发怒了,连续几次扑向武松,都被武松巧妙的闪开了。说时迟,那时快。武松瞅准时机翻身跳到老虎的背上,双手揪住老虎后颈,一阵拳打脚踢,不一会儿老虎就断了气。从武松打虎这件事中,我不仅被他的豪爽和勇猛所震撼,还被他为民除害的精神所感动
《水浒传》这本书里的每个故事都会让人回味无穷,也会被其中人物的勇敢、坚忍、友爱、自强等品质所感染。并从中受到教育,这正是我喜欢《水浒传》的原因,也正是这部名著的魅力所在。
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62 字
+ 加入清单我喜欢的一本书是《安徒生童话》,其中有一篇《卖火柴的小女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故事讲了:在一个新年的夜里,天上下着鹅毛般的大雪,街上行人已经很少了,大家都围着火炉吃东西……。可卖火柴的小女孩还要光着脚,穿着单薄的衣服在寒冷的大街上卖她还没卖完的火柴,因为她不卖完就不准回家。这时她又冷又饿只好在一个墙角靠擦火柴取暖。看着别人家围着火炉热闹的样子,不由地想起自己的妈妈和老祖母,于是她划过第一根火柴,透过火柴的火焰她看了火炉和食物……因为她现在最需要了。她划过第二根火柴她看见慈爱的妈妈,妈妈用温暖的手抚摸着她的头。“她就这样划了一根又一根……。划到最后一根火柴她看见了自己的老祖母,慈祥的老祖母疼爱把小女孩抱在怀里,最后老祖母带着小女孩飞到了一个没有饥饿没有忧愁的地方……。”读到在我的眼眶湿润了,如果她在我身边我定会把她带回家里给她一些吃的或一件新衣服什么的,看着她,再看看我们,生活在一个温暖的家庭里,吃着爸爸妈妈做得香喷喷的饭菜,看着好看的电视,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而这些快乐和幸福对她来说都是那么遥不可及,而我们却常常埋怨爸爸妈妈这样或那样,你觉得这样应该吗?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的同时要好好学习,以后做一个有用的人才。同时也要帮助一些需要帮助的人。我相信人人献出一点爱,人间永远是春天。
篇4: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550 字
+ 加入清单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鲁宾逊漂流记》,他的作者是著名作家笛福。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他告诉了我如何在野外生存,另外,我非常欣赏里面那个机智而又具有坚强毅力的主人公——鲁宾逊。”
这本书是我过生日是妈妈送我的,我刚看了几页便爱不释手。
这是一本历险小说,它主要写了:小说的主人公鲁宾逊非常喜欢航海,他不顾家人的劝阻,执意去航海,终于,在一次航海中,他所乘坐的一艘轮船在美洲海岸一个荒岛附近触礁,船身破裂,水手和乘客都淹死了,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海浪把它卷上了一个小岛,这座小岛荒无人烟,他开始了自己的历险生活。
他做了一只木筏,将沉船上所有能用得着的东西一一送到岛上。他用帆布搭了一个帐篷,作为栖身之处,并将船上运来的东西储存在这里,靠从船上运下来的食物生活。
有一次,他偶然发现了一些大麦种子,并把他们种下,到秋天后,他收获了许多小麦,并用它们制做出了面包。他又捕捉并驯养了一批山羊作为他肉食和奶的来源,又养了一群小动物作伴。
若干年后,他从野蛮人手里救回了一个俘虏并给他起名为“星期五”。从此,“星期五”成为了他忠实的朋友与仆人。他们在荒岛生活了整整28年后,终于得到了离开荒岛的机会,接着便回到了自己日夜思念的故乡。
读了这本书后,我体会到了为生命而奋斗的滋味。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鲁宾逊漂流记》。
篇5:描写喜欢多彩的春天话题
全文共 801 字
+ 加入清单啊!春天到了,大山披上了绿衣,小草偷偷顶出了头,花儿争奇斗艳,就连我家的风景也焕然一新呢! Ah! Spring is here, the mountains are covered with green clothes, the grass secretly tops her head, and the flowers are fighting. Even the scenery of my family is new!
看!我家门口的江南槐,正在从花苞里努力的往外顶头呢!从近处看,你能清楚的看到江南槐的花心被中间的花瓣遮住了。它还有一特点,它的花瓣是凸起来的,并且只有三片花瓣。中间一片,左右各一片;从远处看,江南槐在风姐姐的吹佛下,一朵朵花儿像一只只美丽的蝴蝶在翩翩起舞。据爸爸说,这棵树的树枝是江南槐,但根不是。
等于这一棵树中有两棵树的生命。我非常好奇,每次浇水时我都会观察它。终于我发现在枝和根的连接处,有一条头发细的.小缝,拿小棍轻轻往里挤一下,再拔出来会有一些胶状的东西,可能是用植物胶来把枝和根固定后,自己愈合的吧!
不止这些,就连桃花也从美梦中苏醒了过来。有的害羞躲在花苞里,有的刚刚绽开了几个花瓣,还有的全部开放了,大胆的绽放着它们的美丽。红彤彤的一片别提多好看了,不由的让人想起这样一句话“人面桃花别样红”。
迎春花也伸出了头,来打量这个美丽的春天。从远处看,像一串串小小的灯笼,走近看,你会发现花瓣越到根部颜色越深。从名字中,你也能知道这是宣报春天到来的“使者”。
山坡上,绿油油的一片,好像春天为大地铺上了一块绿色的地毯,美丽极了!
春天给人以希望,春天给人以惊喜,春天给人以美好的视觉享受,为大地带来了无限的生机,为我们带来了拼搏的力量。正所谓:“一年这计在于春”我爱这美丽的春天!
这样丰富多彩?是春姑娘手中的彩笔勤奋地挥动着,是稚气的孩子们天真地打扮着,是大地默默地孕育着……
篇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814 字
+ 加入清单许多书是因为仰慕作者的大名而拜读的,其中有我喜欢的名著,如《红楼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爱的教育》……然而我最喜欢的倒是一本并不出名,作者也默默无闻的却给了我极大的启迪,勇气和力量——它就是《警方》。
《警方》的名字听起来并不悦耳,它讲述的故事也不算得上惊天动地,其中的人物也谈不上流芳百世。它只是叙述了警察们,和出生军人家庭患上病的孩子生活中的事情。我最喜欢它是因为在那种特定的环境下,他给予了我很多……
我在那年暑假里,参加了奥数期末考,可是我考得很差,我失败了。我独自躺在跌倒的地方,还没来得及为自己舔舔伤口,早已失去了爬起来的勇气。妈妈也没有做我的思想工作,只是在不经意之间给我一本《警方》,那崭新的封面和浓烈的墨香让我分散,伤口和疼痛。这是一个真实而又感人的故事:出生军人家庭的女孩余乐小时侯患上了白血病,她以非凡的毅力与病魔抗争了九年的时间。每天,她上午上学,下午去医院化疗。整整九年,那所学校竟无人知道她身患绝症!直到她在特等奖的作文里写下了自己的秘密……读完这个故事,我已泪流满面——为了顽强的余乐,也为跌倒而不想爬起来的自己。
那次,直到那次,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认真的思考人生。我不幸,余乐比我更不幸。我的不幸比起余乐算是大幸。生命对她来说,是随时消逝的匆匆过客……她在短暂的生命过程中,还时刻伴随着病痛的折磨。而我不会,我有足够的时间安排这一生,我可以健康学习,没有病魔的折磨,没有死亡的恐惧。是余乐让我看到了我的软弱,于是,我又振起精神报了补习班,再去学奥数。
我终于爬起来了,身上再也没有伤痛。谢谢你,《警方》,是你拉起了我;谢谢你,余乐,是你告诉我:除了自己,别人是打不倒的!《警方》,你的故事虽然平凡,却用一颗不平凡的的心来抚平平凡者的创伤。因为你,我敢于面对严峻的生活,敢于微笑着迎接挑战;因为你,我能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中不管跌得有多重,也决不会躺倒不起,因为这是你告诉我的道理。
我爱这本书——《警方》!
篇7:我喜欢的一本书850字
全文共 882 字
+ 加入清单这学期,我读了着名的文学作家沈石溪写的一本书《虎女蒲公英》,这篇小说主要讲了作者在西双版纳捡到了一只小老虎,在陪伴小老虎成长时,作者和这只名叫蒲公英的小老虎建立了深厚的友情,最精彩的一段是作者无意中遭到了大象群的攻击,千钧一发的时刻,蒲公英及时赶来,它灵活机智地和大象斗智斗勇,淋漓尽致的导演了一场“虎象游击战”,最终把作者从大象的铁蹄下救下来的故事……
读到这里,我真羡慕沈石溪叔叔啊,有这么好的小老虎陪他,要是我也有这样一只小老虎该多好!想到这里,我眼珠一转,计上心来,嗨!我们家不是也有一只这样的“小老虎”吗?那就是我的虎兄“志达”哥哥啊!
只见他浓密的眉毛下一双大的惊人的“虎眼”,平时这双黑黑的“虎眼”活灵活现地转个不停,可他生气的时候“虎眼”里射出的“虎光”象一支支利剑能把人身体刺穿,他遇到什么不顺心的事情就叫:“赖死了,赖死了”,所以人称“杨辣子”,想到这里,我赶紧跑到妈妈那里:“妈妈,您就让我和我的虎兄培养培养感情吧。”
妈妈笑着说:“外婆早下命令了,寒假里要好好驯驯这只小”老虎“”。虎兄到我家的第一天,就开始发起“虎威”来,由于临时有事,哥哥的语文补习课取消了,听此消息,只见他浑身上下流露出来的舒坦劲儿让妈妈恨不能咬他几块“虎肉”尝尝,值得庆幸的是,他还记得要背新概念课文,只见他心不在焉地读书两遍,便迫不及待地想背给妈妈听,“虎兄”结结巴巴地连背带蒙,妈妈义正严词用训犯人的口气要求他重背两遍,这下可摸了老虎的屁股,妈妈的话还没有说完,他就从板凳上跳起来,脸上青筋根根暴起,涨红了脸虎啸起来:“怎么可能,这样背我到老死了也达不到你的要求,你又不是我爸爸!”
他双眼露出“虎光”让人不寒而栗,妈妈却笑着和哥哥斗智斗勇,软硬兼施,“虎兄”在妈妈的强大攻势下象泄了气的皮球,一下子瘪了下来,妈妈让“虎兄”每天背英语,练钢笔字,哥哥的学习习惯有了很大的改变。
其实,最最高兴的是我啊,因为一个人在家里多孤独啊,有了“虎兄”的陪伴,我真觉得这个寒假是最快乐的一个寒假!读过《虎女蒲公英》,想到我的“虎兄”,我明白了爱的力量是强大的,爱可以改变许多,许多……
篇8:我喜欢看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744 字
+ 加入清单书向我展示了一个丰富的、神奇的、有趣的世界,让我知道,书里可以有好多好笑的事情,有童话,有诗歌,有恐龙,有奇妙的宇宙……有一切我们想得到的和想不到的事情,撩动我对阅读的好奇和渴望。
看书能给我带来梦想。我喜欢一边听着美妙的音乐,一边看着著名法国现代科学幻想之父——儒勒·凡尔纳的书。他那非凡的想象力,浪漫而又符合科学的幻想,使我如痴如醉,迈进了未来世界。在那时,还没有发现冥王星,然而在《太阳系历险记》中,他便写道在海王星之外还有一颗行星;在那时,还没有发明电报,在凡尔纳的笔下,却不仅有电报,还有“有声传真”——电视了;凡尔纳在莱特兄弟制造出第一架飞机之前几十年,便已在他的作品中写到了直升飞机。我渴望成为一个富有想象力的科学家。
看书能给我带来知识。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莎士比亚也说过:书籍是人类知识的总统。因此,我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尤其是《十万个为什么》,那是我书柜里的珍藏。从中我能知道为什么我们要喝水?为什么水能灭火?为什么我们不吃生马铃薯?我还有一整套《我的第一本科学漫画书》,在那里,我学到了蝙蝠如何飞行,洞穴生物的能量来源等等。我时常遨游在茫茫的书海中,在书籍里,我汲取各类知识,了解大千世界中隐藏的秘密。
看书能给我带来乐趣。那些有趣的故事,让我禁不住哈哈大笑。一次,我做完作业,在床上看《爆笑校园》之存钱罐,我看到最后一幅图时,都笑得忍不住在床上打滚,谁知,乐极生悲,不小心滚到了地上,身体的疼痛还是没能止住我的快乐。更让我开心的是,我常常和爸爸一块看,一块儿交流,一块儿开心地大笑。
啊!书,你是我忠实的伙伴,你能给我带来快乐,能解开我心中的迷惑,给我带来知识,我喜欢你。
[我喜欢看书作文700字
篇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07 字
+ 加入清单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他是我国元末明初的著名小说家罗贯中所写。
【三国演义】这本书讲述的是汉末天下大乱,东汉末年到晋朝统一这段时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关羽和诸葛亮是我在三国演义中最喜欢的角色,关羽讲义气,誓死追随刘备,曾活捉曹操,后放掉。因为他还记得几年前曹操曾送他赤兔马并保他一命,他知恩图报。主要战绩有:水淹七军,千里走单骑等被誉为:“武圣”、“武财神”。
诸葛亮在刘备军队担任军事统帅和军师,后为丞相。他本想就安然自乐的在山上远离战争,但刘备连续请他3次,他深受感动,后追随于刘备。主要战功有:舌战群儒,草船借箭,火烧赤壁,木牛流马等。
我最讨厌的人物是曹操,因为他奸诈无常,他的处事格言是:宁叫我负天下人,不叫天下人负我。但我也挺佩服他,是他统一了中原地区,结束了“白骨露於野,千里无鸡鸣”的战乱,也算是当时的一个英雄。
[三国演义]是一本充满智慧的书,它向我们描述了宏大的战争场面,也描绘了人物各自的性格特征,写的栩栩如生,令人看了还想看,它教给我做人的原则,教给我层出不穷的计谋,让我看到了当时的历史,了解了当时的社会现实。我喜欢这本书,有机会我还会详细的阅读。
[精选以书为话题的作文
篇1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65 字
+ 加入清单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吹牛大王历险记》,它主要讲了18世纪德国男爵敏豪森所经历的故事,它的作者是拉斯伯和毕尔格。
我喜欢它的原因是因为它里面的小故事都幽默有趣。比如他的马怎么被挂在房顶上的,它的船是怎么被鲸鱼拖走而又弄回来的,他是怎样用猪油猎野鸭的,他是怎样活捉大野猪的,他又是如何在被大鱼吃掉后从鱼肚子里逃生的……
我从这本书中学到了敏豪森坚持不懈的精神。一次,我和爸爸、妈妈去爬紫金山。我们走的是石头小路,走了一小半,爸爸说:“看谁先到山顶,如果我输就请你吃冷饮,不过你输了就要请我吃哦!”我一听,立刻来了劲儿。爸爸一喊开始,我马上向山上冲去。才开始我还有劲儿,一下子就领先了爸爸,不过后来越走越没劲,眼看爸爸就要追上来了,我焦急万分,可又浑身无力,一旁的妈妈劝我认输,这时我想起了敏豪森,立刻向着前面的大石头冲去,向着山顶跑去,看见爸爸和我的距离越来越近,我又加大了马力。哈!我到山顶了,爸爸输了!我吃着最爱的冷饮,心里暗暗感激敏豪森,因为他让我明白坚持不懈就会成功。
同学们,相信读了这本书后你们也会和我一样喜欢它,喜欢敏豪森呢!
篇11: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606 字
+ 加入清单“读一本好书,就像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今天,我要给大家介绍一本书——《陶奇的暑期日记》。
这本书的作者是中国现代女作家冰心,原名谢婉莹。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陶奇的小姑娘,用老师给的日记本,记录了她两个月暑假所发生的事情。日日多姿多彩,篇篇有滋有味。她从此养成了爱写日记的好习惯,作文水平也在提升……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主人公陶奇。陶奇有个妹妹叫小秋,她比陶奇小很多,才五六岁。有一次,小秋到陶奇家住几天,陶奇十分喜欢她,总是把最好的东西都留给站秋。小秋生日那天,陶奇的妈妈拉着小秋的妈妈去看电影,可是小秋的妈妈不放心小秋,陶奇的妈妈就把小秋安排给陶奇,拉着拽着小秋的妈妈走了。陶奇想让小秋过个快乐的生日,带了一些钱,拉着小秋去街上买吃的。陶奇带着表妹来到北京的小吃街买了烤串,煎饼等一些东西。她们姐妹俩吃着吃着,忽然天空中砸下几滴豆大的雨点。接着,那些雨越来越密集,下起倾盆大雨来。陶奇担心小秋淋坏了,就脱下外衣,给小秋罩在头上,急急忙忙跑回了家。到了家中,小秋的妈妈见小秋林成了这样,急坏了,马上给小秋洗了一个热水澡,陶奇在门外等着,冻得直打哆嗦。不久,陶奇就发烧感冒了。但陶奇在那几天依然坚持写日记,只是简短了一些。我钦佩她的毅力。
陶奇为了让小秋过个快乐的生日,不顾自己被淋湿,毅然把自己的外套罩在了小秋的身上,这个举动令我十分感动!
听了我的简述,你是不是也很想看看这本书?赶快找来看一看,一定会让你受益匪浅!
篇1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00字
全文共 316 字
+ 加入清单这本书是写的是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孙悟空,因为他会降妖他还有一对火眼金睛,是在太上老君的炼丹炉里炼成的,在妖怪骗人的时侯,孙悟空就可以通过它的“法眼”看见是妖怪变的。孙悟空的身上还有两根救命候毛,在妖怪把孙悟空抓住的时候,孙悟空就会从身上拔出救命候毛逃也虎口。
我最讨厌的是猪八戒,因为他好吃懒做。有时他出去找吃的,就会在半路上呼呼的睡起大觉来。
通过这本书我学到了做任何事情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孙悟空告诉我们要有真本领,才能打败妖魔鬼怪。唐僧让我们学会了凡事要虚心,不能骄傲,否则会自食其果。猪八戒让我们学会了好吃懒做只会让人更加的讨厌。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西游记》。
篇1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462 字
+ 加入清单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叫一滴水的智慧。这本书中有一个很感人的故事,一位年轻人的事业失败了,家庭也离散了。只剩下一栋旧屋子和一位老父亲。他已经对生活失去了希望,整天垂头丧气。有一天,一位算命先生叫啊过去算命,那位算命先生看了看他,说:“你是一个优秀的商人,将来一定会成功!”年轻人喜出望外,他连忙把这件事告诉了父亲,老人点点头:“努力吧!孩子,你一定能成功!”年轻人立刻精神饱满,好像完全变了个人似的。第二天大早,年轻人便出去找到了一份工作。他每天都认真工作,最后成为了一个优秀的企业家。他的父亲也很自豪,但是,老人的身体越来越差,最后只能躺在床上,老人把儿子叫到身边,说:“其实当时那位算命先生是我花钱请得,为了唤醒你的心。”年轻人这才明白父亲的苦心,抱头痛苦不已,老人也在这时便悄悄离去了~~~~
这段故事下面有一段默想:“其实在你心灰意冷时,家人或朋友正在暗处默默地帮助你。这本书中的道理很多,虽然每个故事都很短,却很容易使人理解,它告诉了我许多人生感悟。
或许这本书在课堂上不大有用,但是这本书一定可以医治任何一个人的心灵疾病。
篇14: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274 字
+ 加入清单我喜欢《野生动物大世界》这本书,这本书讲了50多种动物,我最喜欢里面介绍的东北虎。
东北虎又叫乌苏里虎,常被称为虎中之王,因为在虎的诸亚种里,它的个头最大。毛皮条纹为赤褐色,非常柔软。它生长在北方地区,这里冬季非常漫长而酷寒,渴了就舔雪解渴,累了就在雪地上睡。东北虎是会游泳的,还懂得游之前先用前爪试探一下水面再游。它平日孤独多疑,胆小警觉。
为什么我喜欢它呢?因为它吃的是破坏森林的动物,比如野猪、狍子等,是神猎手,而且它平常不轻易伤害人的。老虎可以维持森林的生态平衡。现在很多动物都减少了,我们要爱护动物。
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我很喜欢这本书。
篇15:我喜欢的一本书400字
全文共 411 字
+ 加入清单《三国演义》这本书大家都知道,它是古代四大名着之一。
书中主要内容是;东汉末年朝政腐败,各地黄巾军蜂起,镇压黄巾军起家的曹操经过多次征战,逐渐统一了北方。曹操又挥师南下,准备趁机统一全国。赤壁一战,曹操被孙权、刘备联军打得大败。魏、蜀、吴三国鼎立局面从此形成。不久孙权杀了刘备的义弟关羽,夺了荆州。
刘备为了报仇,率大军伐吴,大败而归。刘备病死,丞相诸葛亮辅佐刘禅治理蜀国。诸葛亮征服了南方蛮族,又采用联吴抗魏的方针,先后六次出兵祁山代魏,没能成功,诸葛亮最后病死军中。不久,司马氏掌握了魏国政权,并先后灭掉了蜀、吴两国,建立了西晋,统一了全国。
有三个有趣的故事。就是诸葛亮的三把火,火烧博望坡、火烧赤壁、火烧新野。
火烧赤壁是赫赫有名的。故事大概内容是;曹操在有利的情况轻敌自负、指挥失误,终至战败。刘备、孙权结盟抗衡,扬水一战,巧用火攻最终以弱胜强。
我从三国故事里得到的启示是;人要足智多谋,不能鲁莽行事,做事要三思而后行。
篇16:我最喜欢一本书
全文共 726 字
+ 加入清单《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捧起一本好书阅读,就是一种享受。书就像一把钥匙,打开智慧之门;就像一盏明灯,照亮前方的道路,引领我们走向成功。书像一艘航船,带我到达成功的彼岸。在我的书柜里,装满了不计其数的书籍。但在这众多的书籍中,我最喜爱的还是《鲁滨孙漂流记》。一六五九年九月三十日,一个的水手在一次航行中上遇到了可怕的风浪,翻了船,除他之外无一人生还。他流落到了孤岛上,挖了一个山洞供自己居住,并储存了一些食物。就这样,凭着他惊人的毅力与勇气,最终他有了一大群羊和充足的食物以及一些工具。二十八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逃出了孤岛,这个人就是鲁滨逊·克罗索。二十八年,一个令人惊讶的数字,一个不可思议的数字!而他,鲁滨孙,就在荒芜人烟的孤岛生活了二十八年啊!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可见鲁滨逊是何等的勇敢。初到孤岛的他是绝望的,他没有任何的食物,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所吞,就是被野人所食……但是,慢慢地,他对生活充满希望,而是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自己的生活,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自己的小王国。鲁滨孙之所以能在这荒岛上居住28年之久,是因为他有着不畏艰险、积极乐观、顽强生存、吃苦耐劳的精神。鲁滨孙的历险激励了我们这一代的少年。我们的学习道路不正是这样吗?面对着挫折与挑战,我们不能轻易放弃,摔倒了,重新爬起来;受伤了,不要哭泣。要取得成功,哪能不付出努力呢?而我们现在都是些家中的“小皇帝”、“小公主”,都是些温室里的花朵,经不起一丝的风吹雨打,严寒酷暑,而且一遇到困难就退缩,这样我们怎能取得成功呢?我们只有扬起自行的风帆,勇于拼搏、坚持不懈,才能取得最终的胜利。我们应该从这一刻做起,成为一个坚强的孩子吧!让我们真正成为祖国未来的花朵吧!让坚持永远在我们的心头!
篇17: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64 字
+ 加入清单书,被人们称为文明的“长生果”。这个比喻,我觉得十分亲切,像蜂蝶飞过花丛,像泉水流经山谷。阅读一本好书,就像同智慧而高尚的人对话,而不论时间和空间。许多成功人士,也正是从书中汲取了养分,才走上了成功之道。
在我的童年生活中,我也读过许多书,印象最深的一本叫《秘密花园》。这本书是我的最爱,因为它影响了我的学习生活。
这本书,让我一生受用不尽。这本书,让我明白:快乐是给予,而不是索取;快乐是奋发向上,而不是碌碌无为。快乐,离我们尽在咫尺。有些人觉得快乐离自己很近,是因为他们有一颗积极向上的心;有些人觉得快乐很遥远,是因为他们对生活失去了信心。其实,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秘密花园”,只要我们积极向上,奋发图强,就可以找到开启这座心灵花园的钥匙,就可以让快乐永驻心中。从开始读那本书,我便若有所思!
从那时开始,我便以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面对生活。记得那决赛般的期末考试,我考得十分不好,到家后,受到爸爸妈妈的批评,我变得十分沮丧,直到又一学期的第一次月考。在月考前,我想“以我这样的心态参加考试,肯定考不好。”我猛得想起了《秘密花园》这本书,于是,我变得坚定,心里想“我要沉着冷静,积极向上,争取考个好成绩,加油!”你还别说,我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
从那件事后,我便立志让心中那座“心灵花园”开花结果,生气勃勃,让快乐永驻我的心间!
篇18: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0 字
+ 加入清单我的书柜里有许多好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它讲的是海伦·凯勒从失聪、失明的巨大痛苦中走出来,在莎莉文老师的细心帮助下,热爱生活,发奋学习,最终成为哈佛大学高材生,以优异成绩毕业。
海伦·凯勒的形象常常浮现于我的脑海。当我遇到困难,想打退堂鼓的时候,她就会给我力量,让我坚强;当我受到挫折,灰心气馁的时候,她就会给我信心,使我勇敢。
记得有一次学自行车,我学了好长时间还是不会骑,车好像在跟我作对,经常把我摔在地上,我的手和脚都摔出了血来。当时我真的想放弃了。这时,海伦·凯勒仿佛就站在我面前,笑盈盈地说:“坚强些,坚持住,不能半途而废。”我惭愧了,扶起自行车继续学车,摔倒了又爬起来。终于,爱捉弄人的自行车被我驯服了。
还有一次班干部竞选,我因说错词被同学们笑话,落选了,当时真想找个地洞钻进去。一年后又重新竞选了,虽然我很想当班干部,但是一年前的阴影总是挥之不去,我决定放弃。但是一想到海伦·凯勒的第一次演讲,我就改变主意了,于是我写好发言稿,认真准备,终于竞选成功,当上了语文组长。
从此,我更喜欢这本书了,因为它使我懂得只有知难而进,坚持不懈,才能把梦想变为现实。
篇1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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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清单一则童话犹如一幅画卷,让人赏心悦目;一个故事犹如一汪清泉,使人澄净身心;一本好书犹如一阵清风,令人放飞思绪。今天,我为大家推荐一本好书――《童年》。
《童年》是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三部曲之一,主要描述主人公阿辽什卡辛酸而悲惨的童年生活,记录了他在外公外婆的照顾下长大成人的经历。正是这本书改变了我对生活的看法和感觉。
三年级时,姐姐给了我一本《童年》,可当时我看惯了漫画书,面对书本中一页页细小的,密密麻麻的汉字方阵,我毫不犹豫地把书给合上,放在书柜上。直到五年级,老师让我们阅读一些中外名著,其中就有《童年》。我才阅读起《童年》来。我一开始读,就停不下来了。这本书好像有一种独特的魅力吸引着我,使我看完一遍之后还不够多,继续看第二遍,第三遍。
主人公阿辽什卡的遭遇催人泪下,他从小就失去父亲,其他亲人都不关心阿辽什卡,外公常常毒打他,只有外婆关心他,照顾他,爱护他,使阿辽什卡在这个冰冷的世界还能感受到一丝温暖。阿辽什卡的生活,与我们的生活形成了一个强烈的对比。我从小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优越生活,丝毫不用担心未来,而阿辽什卡连饭也吃不上,还要时时刻刻面对生活困难。
《童年》带我畅游文学海洋,也带我品尝了人间的疾苦。它让我与经典同行,与岁月相伴,领悟了生命的真谛。《童年》当之无愧为文化瑰宝!
篇20:我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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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清单我看过很多书,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淘气包马小跳笨女孩安琪儿》。
一拿到书,我就被它的封面吸引住了,书的封面是一台ATM自动提款机,马小跳正在把一张卡插在里面,另一只手伸得老长,好象在向我挥手,自动提款机还喷出许多十元的钱,安琪儿正捂着脸惊讶得尖叫。
故事的内容更是有趣。这本书叙述的事发生在马小跳、毛超、张达、唐飞、安琪儿之间。故事主要讲了安琪儿很笨很丑,可是马小跳等人照样和她玩,从而生出一串串令人捧腹的事。如安琪儿上美术课画小猪,送珍珠熊等,很贴近我们现实生活,在我和我的朋友之间也发生过类似的事情,因此读起来很亲切。
文章丰富的想象力、幽默色彩也深深地吸引了我。像安琪儿居然想和比她大那么多的韩力哥哥结婚,马小跳一生下来就一蹦三尺高,这都太有趣了。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多知识,而且还带给我许多欢乐,也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我要像马小跳那样诚实勇敢有责任心。
我非常喜爱这本书,我常常看得入迷,妈妈喊我吃饭我都听不到,太好看了。小朋友们,你们要是喜欢,就去书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