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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最喜欢的书为话题写一篇英文作文汇总20篇

环保对每个人来说息息相关,我们要做好环保的工作,同时也要宣传好环保,对环保进行倡议,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环保倡议书作文范例,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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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200字]

全文共 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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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橱中,摆放着许许多多的书,可每当我打开柜门,总是会先拿起一本书翻看一下再去看别的书,这本书就是我最喜欢的《小公主》。

书中讲述了一个善良、乐观、坚强、自信的女孩子——萨拉?库尔,本来是个人人羡慕的富家小姐,过着公主一样的生活,却在一夜之间变成了身无分文的孤儿。在嫌贫爱富的明贞女子学院里,无论吃多少苦,她始终乐观地面对,并且用自己的爱心温暖着周围的人,直到苦尽甘来,她重新回到公主般的幸福生活。在朋友们的心目中,不管萨拉贫穷还是富有,她永远是大家心目中真正的公主。因为公主的品质是内在的,与财富无关。

我们每个人都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像萨拉那样,乐观自信地面对生活。宠辱不惊,成为真正的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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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喜欢初中作文_其他话题800字

全文共 7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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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早上一起床就可以闻着阳光的味道,我喜欢阳光,喜欢阳光照在身上的感觉,喜欢触摸它那每一抹温柔,喜欢抓着阳光的脚步寻找新的起点,穿梭在阳光周围编织不平凡的青春之梦。

我喜欢倾听,倾听话的心语,倾听风的诉说,倾听朋友的微笑。风伴着花谢了又开,看花的美去了再来。是风的无情还是有义?风吹走花,却又再次使它复生。是何意义?风无情,无情中吹散零落的花瓣。看似无情的告别却又为何是花在现媚人的身姿,难道就是义吗?是的,就像朋友一样,真心的朋友,她犯错了,她伤害到你弱小的心灵了,一样会回来,会用最真诚的微笑抹去流给你得伤痕。

我喜欢用手中的画笔去勾勒一幅缤纷的画。背景是蓝的,因为那里充满梦幻;鲜花是红的,每一朵都是一份微笑;大地是灰色的,要用人生的步伐去踏上生命的色彩。那画里有你,有我,还有它。我要为自己的人生鲜艳上色,把爱涂上自己喜欢的颜色。让幸福的明天不再遥远,让自然的色彩永存于你我的生命之中!

我喜欢笑。喜欢无意间发出诡异的笑;喜欢在失意中寻找迷惘的笑;喜欢在回忆里感受那发自内心的笑。有时候,我的笑很真,真得让我自己都害怕这样值得吗?有时候,那只微微略过的一个傻笑的镜头,似乎忘却了一切,只记得,小天堂那端有一朵独特的花等待我将它摘下;有时候,却发现,那只是一个敷衍的笑,失败了,抬不起头了,只能擦干眼角的泪,用笑意带过那阵阵寒意。

我喜欢你们,我的同学,我喜欢教师里洋溢着大家的快乐,喜欢和你们一起分担忧愁,分享快乐;和你们一起用星星之火燎下属于我们的草地;和你们一起奔跑,用脚下的步伐去追寻属于我们的阳光。可是总有一天,我们会分开,各自去漂泊自己的日子。但是请别忘记。山的那边。不是海。是我们“忆”起的日子。那些年,那些事。那些我们一起走过的路都,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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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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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风乍起,吹得阳光洒落一地,“哗啦哗啦”,我坐在阳台上,享受着风的清凉,观赏着远方的风景,不经意间,瞥见那本我最喜欢的一本《总想回到你身边》。

封面仍是熟悉的纹路,像许久未见的老友掌中的脉络。

慭慭然翻开书,依然刻着那清晰而有温暖人心的字,我却总爱读书中主人公被困难种种阻挠的执着。

书中主人公男孩王买松跟着油漆工爸爸从遥远的贵州来到苏南沿海城市生活。临近春节,王买松和爸爸都希望回贵州与亲人团聚。然而身边发生的一件件意想不到的事,动摇父子回家的决心,阻挠着父子俩回家的脚步,他们一次次满心欢喜的确定回家的日子,又一次次无奈的将好不容易买到的火车票退掉。后来,父子俩终于放下了所有的牵绊,决定花大价钱乘长途汽车回家,但却又出现了新的问题……文中买买所述,回家的路为什么绕那么多个弯儿?奖金、大雪、意外、干活……

想到这里,我不禁潸然泪下,对于我们大多数来说,回家是多么简单而又快的事,但在买买这里,回家却又是多么奢侈、多么漫长的事……远处传来一阵鸟鸣,使我神似一阵抽搐,睁开眼,目光所及已一片模糊。

主人公买买对亲情看得十分厚重,对于亲人,他们甚至不顾一切,一个刚满13岁的孩子只身上路,回距离那么远的家乡。那需要多大的勇气来战胜它呀,真的很为他骄傲!

这一身中,最重要的就是亲人,错过了亲情也就错过了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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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以喜欢读书话题

全文共 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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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小时候的我,不但已经爱上了读书,而且很快变成了一个小书虫,在书的怀抱里成长。

最初的故事内容,是妈妈讲给我听的。那时的我也时不时地自己翻开书看一看,虽然看不懂,但是我从图画中领会到了快乐与悲伤。

随着我渐渐地长大,已经可以自己阅读一些简单的图画书了。我会大声地朗读出来,不过有时也出闹出一些笑话,比如说把“大”说成“太”啦,把“明”说成“朋”了,常常引得大家哈哈大笑,但就是这样也阻断不了我读书的热情。我印象最深的书是《海的女儿》,原来我还天真地以为所有的泡沫都是美人鱼变成的,直到长大我才明白,不是这样的。

而如今的我,已经读了许许多多的书,我慢慢懂得了书中蕴含的知识,不仅心情开朗,还会因为多读书而感到心里踏踏实实,不再焦虑。

我最喜欢的书是《爱上读书的妖怪》。它主要围绕着柜子精、扫帚精和笔记本精这三个妖怪来写。它们从无礼、调皮、贪婪,变得有礼、不贪婪、沉浸在书的海洋中,这都是因为它们爱读书。这本书让我下定决心,更加发奋努力读书!

让我最感动的书是《夏洛的网》。这本书主要讲了夏洛为了救它的朋友威尔伯献出了自己的生命。我深深地被它感动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友谊是珍贵的,要好好的珍惜!

“腹有诗书气自华,读书万卷始通神。”爱上读书的我已经从书中感受到了快乐,学会了很多道理,我一定会更加勤奋读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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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小学话题作文:我最喜欢的游戏

全文共 15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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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洛克王国,就是我最喜欢的网络游戏

洛克王国是腾讯公司打造的一款儿童游戏,适合8—14岁儿童。这款游戏主要是用自己的宠物和别的宠物战斗得经验升级,满级是100级,还可以用“洛克贝”买普通、中级、高级三种咕噜球,还有十一纪念球,巨星球,恶魔球,傻瓜球,和VIP专属的超级咕噜球,等把别的宠物打到少血的时候,用咕噜球捕捉,有一定几率失败。

我的宠物有100多个,其中厉害的有:100级的麋鹿,100级的罗隐,100级的皇家狮鹫,100级的猫老大,100级的冰翼邪神,100级的阿布,100级的少林呱呱,100级的海盗木乃伊,100级的巨灵石,这就是我比较厉害的宠物。

还有八大徽章,也就是八个守护者,第一个是草系的罗兰,水系的乐乐,火系的科伦斯、科伦尔兄弟,石系的托比,冰系的冰封骑士,电系的桑德,翼系的雷欧,幽系的露西亚,这就是八大徽章。

这就是洛克王国,一个充满了快乐,激情,勇敢的小天地。

第二篇:

我最喜欢的游戏 “藏好了吗?我要抓了!”崔陶陶的大嗓门一响,我和班里的几个好朋友最喜欢玩的游戏——“警察抓小偷”就开始了。 我和李楠当“小偷”,崔陶陶当“警察”。我和李楠分头行动。我选择了一个隐秘的地方——楼下花坛的一排矮树丛中。我弯下腰钻了进去,并趴在地上。茂密的树叶掩护着我的身体,真是一个藏身的好地方。我透过树的缝隙,看见“警察”正在四周巡逻,好几次似乎被她看见了,吓得我心“怦怦”直跳。她转了几圈,又跑到别的地方去,嘴里喊着:“我看到你们了,快出来。”我心里暗暗想:你根本没看到我,我才不上你的当呢!乘她去找李楠之机,我赶快转移,逃离这个“危险地带”。 逃离了危险地带,我又找到了一个安全之地——被小朋友们称作“鬼屋”的一间破烂的小房子的转角处。我竖起耳朵,紧张地听着脚步声。一会儿,脚步声由远而近,我的心又像怀里藏了只兔子似的——怦怦直跳。幸好脚步声没停下来,继续向前而去,我又放下心来。这时,我听见一声大喊:“李楠,原来你躲在这儿!”我微微探出头去看,就在这一刹那,崔陶陶回过头来看见了我,并惊喜地大喊:“哈哈,我终于看到你了,出来吧!”我无可奈何地走了出去…… 忽然,上课铃响了,我们三人依依不舍跑到了楼上。

第三篇:

我最喜欢的一种游戏

要说我喜欢什么游戏,那肯定就是抓磁磁了。

刚下课,同学便三个一群,两个一伙地围坐在一起玩。虽然有的是“无名小人”,有的是“天外飞仙”。可在一起,仍然玩得十分开心。那无名小人们板着脸,小心翼翼抓着那五彩磁磁。不过,熟能生巧,一个超水平发挥,抓了个“一锅端”。不过在“天外飞仙”看来,是小菜一碟了,这高手不愧是高手,那五彩磁磁仿佛吸铁一般,不管怎么抓都会成功。王强也在玩特技了,他已经得了70分,还剩30分就要计数,可四个磁磁比较散,不好抓。王强拿起一个磁磁,准备一举成功,他先把手里的磁磁扔得很高,猛然飞速扫荡抓起地上的磁磁。只见手起磁落,他成功了!周围的同学一片惊呼!

抓磁磁真有趣。

第四篇:

我呀,可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电脑迷,玩过许多各式各样的游戏:有刺激惊险的冒险岛,有好玩有趣的植物大战僵尸,还有锻炼脑力的五子棋……多得如同漫天的繁星,数不胜数。但其中,我最忠爱得还要数“跑跑卡丁车”啦!

“跑跑卡丁车”可算是我的老朋友了,它已经伴随我度过了6个春秋。想起我五岁时玩“跑跑卡丁车”的情景,就会不由自主地开怀大笑。那时,我玩卡丁车时就像没头苍蝇一样到处乱撞,到头来总是倒数第一。而经过我坚持不懈的努力,够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回玩了。我欢呼雀跃,那股高兴劲儿别提了!

如今,我已是一位远近闻名的“卡丁高手”了,每次比赛,我都是数一数二,名列前茅。

“跑跑卡丁车”这个游戏给我的生活增添了无尽的欢乐。我真喜欢这个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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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喜欢春雨初一600字话题

全文共 8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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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甫有诗赞到:“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确,春天的雨好像知道人的心意。适时而降。给大地带来无限生机。 Du Fu has a poem to praise: "When the rain knows the season, when Chun Nai happens, dives into the night with the wind, the moisturizes is silent."The mind.Set down in time.Bring unlimited vitality to the earth.

我最爱春雨,它是大海的叹息,是天空的泪水,更是田野的微笑,它从空中坠落,伴着它欢快的足音,花儿荡漾出陶醉的笑意,小草伸出稚嫩的双手拥抱这雨,它合着自然清新的空气,轻轻降落在大地的怀抱,它用那柔美的身段滋润着世间万物。

“滴答,滴答,滴答……”听,这是雨在演奏属于它的旋律,伴着风儿,滴落在屋檐瓦楞之间,滴落在花草树木之中,滴落在江河胡海之上,滴落在那忙碌的身影之上,它悠悠的洒落在地上,春雨便充盈着整个天空。夜里,雨淅淅沥沥的下着,打在玻璃上,构成了一首轻柔的曲子,伴着我进入甜美的梦乡。

早晨,拉开窗帘,呈现的是一幅绝美的画卷,走出屋外,昨夜,雨冲刷了尘埃,浇灌了禾苗,今天一切都显得生机勃勃。呼吸着新鲜的空气,心情格外舒畅。再看世间万物,花儿经过春雨的沐浴,穿上了五彩斑斓的礼服,个个扬起了迷人的笑脸,仿佛在进行一场选美大赛,而我,就像一位评委走在这些美丽的花儿中间,筛选着属于今天的冠军。

这一切,都是春雨的功劳,它给大地带来了春意盎然,它给满枝头的叶子带来了蓬勃的生机,给花草带来了无限的朝气,它是哺育生命的甘霖,世间的一切,都承受着春雨的恩泽,大自然的恩惠。雨后的明媚春光更让人陶醉其中。我不禁想起了唐朝诗人杜审言的名句:“云霞出海曙,梅柳渡江春,淑气催黄鸟,晴光转绿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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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以书为话题作文900字

全文共 9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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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不爱读文字,呆板的字连成的文章在我眼中枯燥乏味,能使我入目的只有漫画,漫画的刺激性比书佳。长大后才发现看书的重要,急忙潜下心来看书,重要性的压力让我沉迷于书中,不想停下一刻遨游。

此时的我二年级,亡羊补牢还来得及,若没有提前接触文字书,现在还停留在漫画的虚拟世界。有很多学校奖的作文选被我扔在床边,当我捧起书入迷时,就意识到自己还要看更多书。

作文选全被我看完了,本是庆幸的,可在书的王国里没走几步,就被挡住了去路——买一本书对家里并不困难,可妈妈却极力反对,没读过的她不知道看书的好处,说:“书看完就没用了,只要你愿意,一本书可以读上百遍。”也曾试图说服妈妈,可每一次她的头总是扭一边去,都以失败而告终,我放弃了。

找同学借吧,不是一句没带就是一句不借,我像一条流浪狗在向人求骨头,这全是妈妈眼中的节省导致的。

真希望快升上三年级,可以找学校图书馆借书。那时的图书馆在三楼,曾是贫穷的学校给老师们的简陋的办公室。我进去过几回,一看到成堆的书,心已飘到书海中。

终于升上三年级了,可这才发现图书馆两周才可以借一本,而且不能自己拿,挤在一堆同学中喊破喉咙借一本,不值。我不再找图书馆借书,这种方法实在累。

又过了两个春秋,班主任换成了林老师,把所有学生的底都摸清了——一个个聪明得像天才的脑袋被吃喝玩乐给占据了,没留下一块空地给书。眼睁睁看着21世纪的孩子的人生态度,作为老师自然是心痛,于是……

林老师发动全班同学至少人手一本书,每人进行交流,并制作班级自己的借书证及图书书情况登记总表,每星期检查。

这方案一推出立见效果,一下课同学之间的问候全换上了“你有什么书?”效果比学校图书馆还好,没两个星期我问过的同学每人至少看了五本。书没上图书橱,班上小小的60多本书,形成了一个流动效率极高的“书包图书馆”。

我借、看书都很有效率。我借的书大都是200多页的,至少要用两天才看得完。如果我找某个同学借书他没带,我会叫也明天带来而再去找另一个同学借《淘气包马小跳》(班上最为之疯狂的书),那书我一个晚上就能看完。这种方法让我多看了好几本。

伴随着有效率的看书方法,上学期读完,我看的书正好填满了班级借书证-----二十本。我的脑袋从没被吃喝玩乐占据,是因为有丰富的知识和它们对抗。我要不间断地看书,因为怕脑袋全是吃喝玩乐。

[以书为话题作文9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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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喜欢的书

全文共 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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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很多,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朱自清写的散文集《背影》。

虽然我只读得懂其中的两篇文章,可它们依然留给了我十分深刻的印象。朱自清生动的动作描写和拟人效果给人们想象力的冲击。如《背影》中父亲翻过月台去买橘子的那一段,“父亲”艰难地往上爬的细节以及“我”的泪从眼中流下,内应外和,描写出父子情深,父爱如山的景象,给人留下颇深的印象。

《荷塘月色》却与《背影》形成鲜明的对比,内容朴实,描写的是宁静夜中的荷塘,并没有什么感人至深的场面。可是月下的池塘,经朱自清的手,就变得如同仙境一般了。夜里,月光下宁静祥和的池塘,路边拂动的树,和潮湿的路,衬托出荷塘的安静和美。荷花如刚出浴的美人儿,亭亭玉立;荷叶随风摇摆着。蝉叫着,“我”走着。无论从那一个角度看,这篇文章都是美的,它给人的是宁静美丽的月下荷塘,给人身临其境的美妙感受。这篇文章对我来说近乎完美!

这两篇形成鲜明对比的文章,足以说明《背影》文集是多么好看和著名,你为什么不尝试着看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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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与书作文450字_其他话题

全文共 4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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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苏联著名作家高尔基曾经说过:“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通过读书可以增加知识、净化心灵、懂得人生……

我从小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幼儿时,我最喜欢的就是躺在床上听妈妈讲故事,《白雪公主》、《皇帝的新装》等童话让我听得如痴如醉,经常缠着妈妈忘了吃饭和睡觉。

当我学会了汉语拼音后,就开始自己看一些标有拼音的书,那时对书里的内容看得不是很明白,也不知道作者的写作意图,真是囫囵吞枣、不求甚解。渐渐地,认识的字多了,开始看一些篇幅比较大的小说,《热爱生命》让我懂得了生存的艰难和斗争的残酷,为了生存和不被击败,为了继续前进和延续生命,必须做出巨大的努力,进行拼死的斗争!《神奇的花园》让我感到生活是美好的,人生是美好的!只要有爱心,一切都会变得无限美好!

美国作家洛厄尔说过:“书籍远不止是书本,它们就是生活,是过去岁月的精华,是人类生生死死的奥秘,是生命的本质与精髓——从这个意义上看,用一生去学习并不为过”。

我决心今后要多看好书,多学习书本中有益的知识和做人的道理。书给了我知识、力量和快乐,我是离不开书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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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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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去年去了鲁迅故居以后,我就对鲁迅爷爷有了深刻的印象,我对鲁迅爷爷还不太了解,就想通过其它的方法来补充。终于有一天,妈妈给我办了一张新华店的借书卡。在三楼的读者俱乐部里,我翻找了许多书后,终于找到了一本关于鲁迅的书——《鲁迅全集》。

书的封面介绍了鲁迅的籍贯、成就,还介绍了他的一些主要文学作品:《呐喊》、《彷徨》、《故事新编》、《朝花夕拾》、《野草》、《人海杂言》、《荆天丛笔》和《鲁迅全传》等。

现在我已经把《鲁迅全集》借回了家,我最喜欢看的是那篇《鲁迅全传》了。这篇文章总共有二十章,在我看来,它应该是旁人对鲁迅爷爷一生的评价,比如说第一章写刚出生的鲁迅是一个幸运儿;第二章以“天突然坍了”为题写鲁迅十三岁那年他的家庭变故;……全文写了鲁迅从出生到老死的思想、成就、对当时社会的贡献。

虽然这本书我还没有看完,但是我却从看了的文章中知道了深刻的内涵,我一定会花时间去把这本书读完,让鲁迅爷爷的爱国为民思想伴随我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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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3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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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的好伙伴,我因书而常常陶醉,一拿到就离不开手,直到看无数遍,如果你问我最喜欢哪一本书,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狼王梦》。

《狼王梦》是一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写的一部精典作品,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一只母狼紫岚,一直有一个梦想,生育了五只狼仔,其中有一只在一场大雨中失去了生命,所以只有四只了,紫岚为了完成丈夫的遗愿——把一个孩子培养成狼王,费尽全力去培养它的宝贝,可最后并没有得到回报,她的四个孩子只有一只活了下来,最终,她的狼王梦想也未实现。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母狼紫岚可以不顾一切,哪怕付出自己生命的代价,也要培育自己的孩子,让它们成为新一代的狼王,虽然自己的三个孩子在与金雕猎人的搏斗中死于非命,但是这种持之以恒、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很感动,这就是一位母亲的志向,它能为孩子们的尊严付出一切代价,与陌生的环境做抗争。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让我的视野更宽阔,心灵更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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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好书推荐600字话题

全文共 6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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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吧这是知识的源泉!只有知识才是有用的,只有它才能够使我们在精神上成为坚强、忠诚和有理智的人,成为能够真正爱人类、尊重人类劳动、衷心地欣赏人类那不间断的伟大劳动所产生的美好果实的人。”这是高尔基曾说过的话。

我读过的书有很多,《水孩子》、《城南旧事》、《昆虫记》、《我是马小跳》在这茫茫书海中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是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挑出一本中意的书,那就非《我是马小跳》莫属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红樱,每当我打开这本书时,就觉得我的童年也是那样精彩。马小跳一生下来,其实不叫马小跳,叫马小骥,一匹骏马的意思,这是他爸爸的爸爸也就是他的爷爷几乎翻烂一本新华字典才取出这样一个好名字的。马小跳一生下来就活蹦乱跳,所以爷爷就让马小跳改了名字。

这本书中描写的主人公有:马小跳、杜真子、丁文涛、路曼曼等。他们都有很多有趣的故事,他们就像我身边的同学、伙伴。马小跳有事不惧怕,长得像“胖狗熊”一样的唐飞最爱吃零食,猴子一样的毛超是个废话大王,总比别人多一个心眼,班长路曼曼又是马小跳的同桌冤家马小跳是一个成绩不太好的学生、一个调皮捣蛋、不怕危险,拥有了一颗积极向上的心的男孩,一个老顽童爸爸、一个天真老妈,一家人又生活在充满活力的家园里。

马小跳有一个好品质,只要他想做的事情就一定会认真去做,坚持不懈,他拥有一颗上进的心,用石头打走了小偷,保护了国家财产,他遇到坏人敢于勇敢面对,当了个小英雄,很值得我佩服。我喜欢马小跳的个性!

《我是马小跳》这本书很精彩,会伴我成长,伴我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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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最喜欢的书

全文共 2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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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很多,有哈利。波特,迪士尼公主故事,纳尼亚传奇……而我最喜欢的书是杨红樱阿姨写的笑猫日记。

笑猫日记的主人公是笑猫,他会很多种笑:微笑,狂笑,冷笑,大笑,狞笑,嘲笑,苦笑,连最难的皮笑肉不笑他也会。他还能听懂人话,真是一只与众不同的猫。这只会思想的猫,娶了一只虎皮猫,虎皮猫生了四个孩子。老大叫胖头,胖头胖脑。老二叫二丫,非常美丽。老三叫三宝,长的很可爱。老四叫小可怜,非常虚弱。在四个孩子当中,孩子中三宝继承了他爸爸的笑容,二丫头长得像极了她的妈妈,身上也有一身虎的斑纹,眼看快到春天了,可突如其来的这最后一场暴风雪,把小可怜冻死了,他们一家都非常悲伤……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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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10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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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在我的眼里,好书就像一杯香浓的美酒,它值得我们倾情深交、细细品尝。

我家书架上的好书数不胜数,有充满智慧的《十万个为什么》、有中国四大名著《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红楼梦》......其中,让我爱不释手的是《女孩的故事》,因为这本书是一本童话书,它会丰富我的想象力。

《女孩的故事》里,金手指是我最喜欢看的一篇,故事内容为:从前,有一位仙女,她领着一位楚楚可怜的小女孩,小女孩当时还是一位小婴儿,后来女孩渐渐长大了。有一天,仙女要离开天城,她对小女孩说:“你可以随心所欲打开任何一扇门,但是,你一定不能打开第十三扇门,因为那儿有一位可怕的魔王。”说完以后,仙女嗖的一声飞走了。那时,女孩已经打开了所有的门,唯独十三号门没开,女孩想了想说:“反正我只看一眼,应该没什么事吧。”于是,她打开了十三号门,打开那瞬间,她看见了一位面目狰狞的恶魔,她大惊失色,快速关上门嚎啕大哭起来。她又发现自己的一只手指变成金色,便泪流不止。仙女回来后问她:“你有没有打开十三号门?”女孩吞吞吐吐地回答:“我......我没......没有打开那扇门.....”仙女见她支支吾吾,同时看到了她那金光闪闪的手指,仙女心想:“她肯定在撒谎。”最后,仙女将她打下人间。

女孩坐在大树下哭泣,这时,在附近打猎的国王看见了她,便深深地爱上了她,并娶她为王后。

过了一年,王后生下了一位很可爱的男孩,可是在一个夜晚,仙女抱走了她的儿子,还俯在王后耳旁说:“你有没有打开过十三号门?”王后摇了摇头,只见仙女一溜烟抱着孩子跑了出去。又过了一年,王后又生下了一位男婴,那一晚,仙女又跑过来俯在王后的耳边说:‘’你有没用打开那扇门?”王后还是摇了摇头,仙女又抱走了王后的第二个孩子,第二天,大臣们都因为孩子失踪的事情纷纷议论着,有的说“王后是一个吃小孩的女人”。可是国王还是深深地爱着自己的王后。又过了两年,王后生下一个小女孩,到了晚上,仙女又从天城来到了人间,问王后;“你有没有打开过那扇门?”王后依然摇了摇头,仙女很生气,于是又抱走了她的女儿。到了第二天,国王得知自己的女儿不见了,于是非常生气,下令烧死王后。

这时王后站在死棍上,喊道:“对不起,我曾打开过那扇门.。”这时大雨浇灭了大火,仙女带着三个孩子见王后了。

这篇故事告诉我们要做诚实守信的人。孔子在《论语》中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如果一个人不讲信用,这个人很难在社会上立身处事。“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只有真诚待人,才能与人建立保持友好的关系。这本书便使我领悟到一些做人的道理,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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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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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打开智慧之门的钥匙;书,是知识的源泉;书,是一本金色的宝典。在众多书中,我最喜欢《格林童话》。

这本书的封面十分精美:讲述的是小红帽带着一篮美丽的花来到外婆家,大灰狼装着外婆的样子,躺在床上,露出了锋利的牙齿,准备把小红帽给吃了。在图画的周围,围绕着一圈漂亮的花边,十分的精致!

《格林童话》的内容十分的丰富:有善良美丽的白雪公主;狠毒心肠的继母;可爱的小红帽和机智的小裁缝;还有长着又长又浓密的头发——莴苣姑娘……其中,我最喜欢矮人的礼物。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铁匠和一个木匠去旅行。他们到森林时被一阵美妙的歌声给吸引住了。铁匠和木匠加入了歌舞中,突然,一位老人把铁匠和木匠的头发和胡子剃得精光,他们俩人看着没在意,歌舞结束后,铁匠和木匠按照老人的示意拿了一些石头便走了。第二天,石头变成了金子,头发和胡子也重新长出来了。铁匠十分高兴,还要去老人那儿,木匠不同意,铁匠自己便拿了一个大包去装石头,老人又把铁匠的头发和胡子剃光,铁匠又装了满袋的石头,第二天,什么事情也没发生,连昨天的金子也变回了石头,铁匠只好灰溜溜的回家了。

《格林童话》告诉了我一个深刻的道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受欺负的人往往有好运,贵族和富人常常受捉弄。这本书寓教于乐,道理深刻,陶冶了我的情操。

扬起知识的船帆,让我们在书的海洋里遨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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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3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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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就是天上的星星,星星越多,那就代表爱读书的人越多。

我也不例外,我的书架上有许多书,其中我最喜爱的《十万个为什么》其中有个故事,有一天,那是我的生日,我与妈妈来到超市,这里的书真多啊。琳琅满目,我的眼睛急切的寻找着。呀,它在这里,我要求妈妈给我买,没想到妈妈爽快的答应了。我特别喜欢它,甚至,后面还有外星人我迫不及待的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的读着,我很高兴,我还从中学到了知识,我知道了太阳脸上的雀斑。

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黑暗中明亮的灯,书使我知道世间的悲欢离合,书是一位良师,一位知己,我爱书,书是我生命的一部分,今生,我与书有不解的缘分,每当,我拿到书,就想到一个小姑娘坐在床上看书。我觉得读书也有好处,它可以让你知识,还可以让你破涕为笑,书是百变的。书,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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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喜欢梅花600字话题

全文共 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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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爱昙花,只因它虽漂亮,但它的生命却过于仓促,花开即逝,未能体验世间乐趣;不爱向日葵,只因它虽能蕴育子粒,但它老爱跟着太阳转,活得太无主见

……我只爱清新、奇崛的梅花

在白花争妍斗艳的春天,梅花不与百竞相争美,默默无闻。却在百花凋谢的冬日,不顾狂风的呼啸,白雪的飞舞,凌寒独放。它凌霜傲雪,坚韧不拔,冰清玉洁,与松柏绿竹一样存有高风亮节!

不顾环境的恶劣,不受困难的阻挡,这是梅花的秉性。看:深山里有它的足迹,峭壁上有它的舞姿,冰雪中有它的笑容!愈是风欺雪压,愈是北风呼啸,它愈是开放得烂漫,愈是散发出沁人清香!它不同于牡丹一样只长在肥沃土壤里,莲花一样只长在柔柔湖泊里!

梅花素有清高傲骨之称,古往今来,不少文人墨客歌颂过梅花,为它的高傲而倾倒:王安石漫步至墙角而吟“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林逋爱梅而咏“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梅花是坚韧的代表,笑傲困难的使者!

我爱梅花,不仅由于她清新奇崛的外形,更由于梅花的个性正如我们有骨气的中国人一样。瞧:文天祥宁死不屈,怀着凛然之气写下“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岳飞精忠报国志向远大,虽受秦桧挤压,仍奋勇抗金;鲁迅不被黑暗社会势力所压,弃医从文,用手中的笔作武器,与敌人斗争,直刺敌人心脏……

坚强、自由、不畏束缚,不怕困难——冬日里傲然屹立的一枝梅花。

我爱梅,我亦咏梅。梅花的风采,梅花的品性,永远定格在脑中,氤氲在我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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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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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俗话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有了书,如同精彩生活中缺少了理想,变得很乏味;没有了书,如同茫茫大海中没有了指南针,迷失了方向;没有了书,如同彩色画卷中失去了色彩,只剩下黑白。在我那个五层的书架上,有着各式各样的不同种类的书,主要以文学类和冒险类为主。照理来说,我一个学生,应当偏爱文学类的书籍,但是我却沉迷于冒险类的书籍而不能自拔。这其中最喜欢《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本书。也许我这么一说大家都感到惊讶,一个中学生竟然看这种和学习毫不搭边的冒险小说,,太不可思议了!可是,我认为这本书教给了很多做人的道理。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名叫哈利的魔法学校学生和他的两个伙伴因为各种原因秘密离开学校,完成学校校长死前留给他们的任务。这是一个十分危险的任务,而他们三人却用友谊和勇气完成了,最终铲除了杀人无数的伏地魔,虽然牺牲了哈利身边许多爱他保护他的人,但是他还是赢得了大家的尊敬的故事。

书中情节惊险、刺激,人物形象也刻画地非常形象,还用了许多的好词好句描写出了各种各样的场景,为人物形象做了烘托的作用。这些写作方法都非常值得我们学习。最重要的是书中的情节教给我了一些生活中的财富。当哈利遇难,他的朋友奋不顾身地将他救出险境时,我体会到了:原来友谊的力量是那么得强大,可以让人在瞬间拥有舍己为人的优秀品质;在哈利因为冲动而使事情变糟糕时,我明白了:冲动是魔鬼,它不会给你带来好结果;在哈利给因救他而失去生命的小精灵多比埋葬时,我懂得了:我们要学会感恩和只有先尊重别人才会赢得别人的尊重;当哈利和他的朋友在面对比自己强大的敌人时运用智慧得到胜利时,我知道了:武力不一定能解决问题,有时候智取才是最好的方法……总言而之,《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教给我了很多很多,真可以称得上是我的良师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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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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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看我刚上二年级,我可是读了很多。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我已经读了十三遍了,每次读都是爱不释手。

开始拿到这本书的时候,喜欢它精美的包装和书里的插图,每一章的插图虽然简单,但是都惟妙惟肖,鲁滨逊的破烂衣服,身上的肌肉,还有长长的头发、脸上的表情都画得清清楚楚。

后来我更喜欢里面的文字,鲁滨逊在荒岛上发现新山洞时欣喜,圈养羊的细心;和野人斗争的惊险;收留星期五的幸运……每当读这些,我脑子里就会清晰的浮现一幅幅的动画。

每读一遍都有一些新的发现,第十遍时我才发现鲁滨逊是白种人,才想到和我们黄种人是不同的人种。我问妈妈以后知道世界上还有黑色人种和棕色人种。知道这些人种都分布在世界上哪些地区。当我读到第十二遍的时候,我突然发现鲁滨逊和我喜欢看的动漫《海贼王》里的路飞非常相似,他们都喜欢航海,鲁滨逊斗野人和路飞斗海贼一样厉害,他们都很勇敢,只是路飞有点二。但他们都是我喜欢的类型。

我特别喜欢看这本书,看着它让我感到开心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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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喜欢梅花话题

全文共 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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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的花瓣,细而有劲的枝,淡淡的粉白,缠绕在周身的芳香。那是一种在冬天才傲然开放的花。那是一种在雪中才显得更加纯白的花。是的,那就是梅花,那是一种雪花压不倒的花。

古人有句话说得好:“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梅花之所以香气袭人,是因为他不畏寒冷,以顽强的生命使自己在冬季得以生存,而冬季的花都已凋谢,只有梅花绽放显得格外香。

在冬雪中,傲然挺立着的花。五月份,春与夏交接的季节,阳光明媚,姹紫嫣红,迎春花和木兰花才刚刚开放,月季也随着露出了小小的花蕾,还有那一串串粉红的桃花,绿草如茵,这都是人们说的那样。是的,我也同意。春天确实是一个万物复苏的季节,它给人的感觉就是嫩嫩的绿、淡淡的绿、无边无尽的绿。而夏天,绿得更深了,那是翠绿的,绿的更加深沉。。而冬天,是这四个季节中最没有生气的,给人的感觉是无边无垠的白,雪花铺天盖地,席卷而来。

而此时,就在这漫天遍野的雪中,就在这万物的哀叹声中,梅花出现了,在这雪地中傲然挺立着,它那高而细的枝干,丝毫受不到雪风的影响,傲雪凌霜,在风雪中怒放。充满了豪情,挺立着挺立着。任凭风雪的吹打。这就是我喜爱梅花的原因,坚强不屈。虽然冬天是那样的冷,连人门都懒得出门,而这小小的花,所象征的精神却远远超过夏天中的艳丽多彩的花。

人们赞美牡丹,是因为他的富贵。赞美荷花,是因为它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而我赞美梅花,是因为它坚强不屈、傲雪凌霜的精神,同时也象征了那些在困难面前不低头越挫越勇的人们!我爱冬天,更爱冬天里的梅花。它非常美,朵朵冷艳,缕缕幽芳,别具一格。它不光美,他的精神还很值得人敬佩!在寒风刺骨冬天,穿着大棉袄的我还冷得直打哆嗦,更何况是一枝梅花,它没有暖和的棉袄,也没有温暖的火炉,竟在寒风刺骨的冬天中坚强勇敢的生存了下去,却开的那么美,那么鲜艳。

所以我爱梅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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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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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消灭他,可就是打不败他。”这句话,是著名作家海明威在《老人与海》里说的。《老人与海》是我最喜欢的一本,告诉人们要有永不言败、宁折不弯的精神。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老人常年独自在海上打渔的生活。有一次他遇到了一条大鱼,但是在返回的路上遇到了成群的鲨鱼。老人使出浑身的解数和鲨鱼搏斗,鲨鱼把能吃的肉全部吃光了。结果老人拖回去的只是一副大鱼骨架。

我很佩服老人这种永不言败,面对困难毫不退缩的精神,而我正缺少这种精神与挑战困难的勇气。记得有一次,我在家做数学练习题,由于辅导书是小姨从外地带回的,一些题型并不熟悉,遇到难题就一跃而过了。这是,爸爸看见了,让我仔细读题,一遍读不懂再读一遍,直到读懂。在那时,我想起了那位老人面对困难锲而不舍的精神,这不正是我需要的吗?我下定决心,一定要迎难而上,把这些难题攻克。渐渐的,我喜欢上了做练习题,这也是对我学习的一种挑战和锻炼。无论学习还是工作,都需要这种精神。

在今后的学习中,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与挫折等着我们,只有像那位老人那样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克服困难,遇到困难锲而不舍、永不言败才能闯过这些暗礁险滩,战胜困难这只拦路虎,创造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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