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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最喜欢的书为话题写一篇英文作文推荐20篇

环保对每个人来说息息相关,我们要做好环保的工作,同时也要宣传好环保,对环保进行倡议,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环保倡议书作文范例,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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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本好书话题

全文共 6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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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大家推荐一本好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小到大,我读过很多书,我最喜欢的是《三国演义》,我喜欢这本书,所以我要推荐给大家。

《三国演义》是古代历史小说中成就最高、影响最大的一部作品,它广泛流传,魅力无穷,在中国文学史上和人民生活中都有着难以估量的深影响。它描写了约有200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其中最为成功的有诸葛亮、曹操、关羽、刘备、张飞等人。《三国演义》,它在我心中诉说了一个个传奇生动的故事,如桃园三结义,三顾茅庐,赤壁之战,草船借箭等。它不仅使我懂得了许多历史知识,也让我从中学到了一些为人处世之道。

文中给我我留下印象最深刻的是关羽,他身高九尺,胸前长须飘飘,一双单凤眼,两条卧蚕眉,相貌非常威武。很讲义气。智勇双全,我最佩服他的坚强,因为,有一次他的左臂中了毒箭,需要用小刀划开肉,把骨头上的毒一刀一刀的刮下来,虽然这个“手术”会使“病人”非常痛苦,但是,他依然一边强忍住疼痛,一边专心致志的和谋士下围棋。虽然关羽在麦城一战中身馅埋伏,被魏吴联军杀了,但关羽忠义两全英雄形象依旧长存在我的心中。

看完《三国演义》,我才感觉到了中国文学的博大精深,作者罗贯中把所有的人物性格描写的显露无遗,活灵活现,如:关羽的义,张飞的直,诸葛亮的忠及曹操的奸等……也说明了我们每个人的性格好坏都不能隐埋,我们要改掉缺点,做到更好。《三国演义》真是一本值得在再看的好书,我希望通过我的勤奋和努力做一个博学多才、聪明能干的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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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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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们称为文明的“长生果”。这个比喻,我觉得十分亲切,像蜂蝶飞过花丛,像泉水流经山谷。阅读一本好书,就像同智慧而高尚的人对话,而不论时间和空间。许多成功人士,也正是从书中汲取了养分,才走上了成功之道。

在我的童年生活中,我也读过许多书,印象最深的一本叫《秘密花园》。这本书是我的最爱,因为它影响了我的学习生活。

这本书,让我一生受用不尽。这本书,让我明白:快乐是给予,而不是索取;快乐是奋发向上,而不是碌碌无为。快乐,离我们尽在咫尺。有些人觉得快乐离自己很近,是因为他们有一颗积极向上的心;有些人觉得快乐很遥远,是因为他们对生活失去了信心。其实,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秘密花园”,只要我们积极向上,奋发图强,就可以找到开启这座心灵花园的钥匙,就可以让快乐永驻心中。从开始读那本书,我便若有所思!

从那时开始,我便以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面对生活。记得那决赛般的期末考试,我考得十分不好,到家后,受到爸爸妈妈的批评,我变得十分沮丧,直到又一学期的第一次月考。在月考前,我想“以我这样的心态参加考试,肯定考不好。”我猛得想起了《秘密花园》这本书,于是,我变得坚定,心里想“我要沉着冷静,积极向上,争取考个好成绩,加油!”你还别说,我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

从那件事后,我便立志让心中那座“心灵花园”开花结果,生气勃勃,让快乐永驻我的心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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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10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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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艘豪华巨轮,能载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里尽情遨游;书,是严冬和煦的阳光,照耀、温暖着我们;书,是一块美味的面包,能满足你求知的欲望;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能够引领我们从郁闷走向文明;书,是翅膀,能够帮助我们飞到理想的岛屿之上;书,是雨滴,能够滋润荒凉之漠!

在遥远的未来,你或许是一个成功的商人,又或许是一个有成就的科学家,也有可能是一个流浪街头的乞讨者。你在未来中的社会的位置取决于你今天读书的多少,因为,读书可以改变人的命运!从前的中国很落后,经常被外国人欺负,还被他们称为“东亚病夫”;而如今的中国,是多么地昌盛、强大,变成了强大的“亚洲雄狮”!中国之所以从落后走向辉煌,是因为中国无数的文化青年,他们从书本中获取了知识并带领中国走向辉煌!书改变着我们,我们也因书而改变着自己!

年龄仅仅十二岁的周恩来高呼: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周总理之所以有今天的成就,就是因为他从小就有着这样的决心和意志,为他的成功所做了铺垫。十二岁便有着这样的思想,实在是不得不令人佩服!如今,我们中华已经繁华、昌盛、强大,堪称“亚洲雄狮”了,这全部来源于先辈们的努力,而我们,要向他们看齐,要为中华之富强而读书,为中华之发展而读书!

我们伟大的领袖的毛泽东酷爱读书,在读书方面给我们做了很好的榜样。毛泽东整个一生都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毛泽东不论走在哪里,总是书不离身,手不释卷。不论是在安静的办公室里,还是在喧嚣的闹市上,他都是在孜孜不倦地读书,学习知识,弥补自己的不足。我们伟大的领袖都已经给我们做了榜样了,我们怎能不向他看齐呢?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著名的文学家高尔基曾经这样说过。人类成长的过程是一个不断学习的过程,人们通过书本,改变着自己,也改变着社会。高尔基曾经也说过,我扑在书上就犹如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是啊!书就是我们的精神食粮,每天必不可少。如果缺少了它,就好似我们丢失了一样东西。

书,它是我们人生道路上的一个亲密伙伴。它和我们一起走过了多少个风风雨雨,是它见证了我们的快乐。我们每天都过的这么充实,是因为有书的陪伴。我们感到生活如此精彩,是书帮我们见证的。因为“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如果没有书,我们的生活将是多么寂寥空虚,生命将是看不到一点色彩!

书可以扭转一个人的命运,书将决定你的未来是好是坏,书是我们最好的伙伴!阅读全营养·学习助成长!在人生道路中,书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让我们一起阅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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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8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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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爱是一本我最爱的

一天,我在公交车站等车,我看见了一对父子。父亲是一个卖水果的老人,蓬头垢面地坐在一辆三轮车上,儿子坐在三轮车后座,看着一本被揉皱的课本。父亲不擅长言语,不像旁边吆喝着招揽生意的小贩,生意相对显得冷清。父亲脸上爬满愁意,重重的眼袋耷拉下来像只沙皮狗。

儿子看似遇到了什么问题,小小的眉头紧锁,他迟疑了一下,还是转身把课本递给父亲。父亲慌忙把手在衣服上抹了两下,双手接过书,也是皱着眉头看了起来,与儿子如出一辙。突然父亲抬起头:“侬管自己看,我再稍微看一下跟你说。”儿子嗯了一声便转过了头。

父亲向我走来,出于本能,我惊慌失措地后退一步。父亲憨厚地笑了笑,拉我走到一边:“小姑娘,别怕,帮忙看看这题目怎么做?”我战战兢兢地写上了解答过程,其实那不过是一道小学三年级的数学题而已。“麻烦你了,真是太谢谢了。”我勉强笑了笑:“不客气。”我心有余悸,毕竟第一次和陌生人以如此奇特的方式交谈。父亲转身的一霎那,我发现儿子盯着父亲的背影,澄澈的眼睛里充满了愧疚或者还有一些,道不明的情绪,马上又低下了头。

“儿子,过来过来,这题我跟你讲讲。”我忐忑地等待父亲的谎言被拆穿。

儿子又像刚才一样转身,盯着课本。我听见父亲照着我写的过程一点一点读下去,其间还打了几个小疙瘩,儿子装作没听到一样时不时地点着小脑袋。“爸爸,你真厉害!”

我彻底被这对父子的对话震撼了。爸爸你真厉害爸爸你真厉害……儿子稚嫩的童声余音绕梁一般萦绕在我的耳畔。

多么不堪一击的谎言却在亲密的父子之间颤颤巍巍地立了起来。也许父亲永远不会知道儿子一直看着他,卑微地向一个初中女生请教一道三年级的数学题,把自己并不明白的答案用不标准的普通话缓冲过几个疙瘩艰难地念出来,然后笑着听儿子说爸爸你真厉害。

我觉得这就是父爱,充满谎言的父爱。它像是一本书,也许是畅销的,泛滥到生活的角角落落,但最深沉的父爱却是最朴素的,最难以启齿的,父亲永远都不会向儿子承认自己其实连小学三年级都没上过,他要让儿子在苦难的生活中看到生活的希望,看到知识的力量,他尽了他自己最微薄却又最伟大的力量。

这,就是父爱,我最爱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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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8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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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黄的午后,走进飘满着香的书房,从书架上轻轻取下一本《中华上下五千年》,来回味、回忆一下遥远的古代,领会古代的英雄情结与战火销烟。

《中华上下五千年》是一本十分有益的书,“廉颇的负荆请罪”让我体会到了蔺相如的宽容大度与廉颇的知错就改的优良品质。“张骞通西域”写出了张骞不怕吃苦、一心为国的精神品质,十分可嘉,值得我们向他学习报效祖国的思想。但是总有一些不合拍的人物在其中,秦桧就是其中的代表。他贪生怕死,恬不知耻的向外夷求和,杀害了精忠报国的岳飞,以“莫须有”的罪名让天下之人何以理解呀!?而岳飞这一死为人们留下了对秦桧的诸多怨恨。在沈阳亭中的对联有“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佞臣。”

现在天下太平,世界安宁,却不时有纷争与战乱。而古代又有许多名君给人以醒悟,也有许多暴君、昏君使国家灭亡。名君有唐太宗李世民,而暴君则有商纣王、秦始皇、秦二世等。商纣王因施行暴政,而受百姓唾弃,无休止的酷刑,更使大臣与百姓叫苦连天,最后还将比干挖心处死;秦始皇天资聪颖,统一六国之后虽做了诸多贡献,但是他征发大量农民修筑长城,使得人们怨声载道。死后,他的小儿子胡亥与赵高串通一气,秦二世登位。后又遣人在骊山修建秦始皇陵墓,又叫人修建阿房宫,后因暴政才被推翻。

在漫游过这茫茫五千年后,细细的回忆一下,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就有着像古人一样的精神与品质,不过却少有人像暴君那样凶残。不过,古人的缺点与不足已经得以改正,而古人的美好品质却被我们学习、传承与歌颂。同时,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都具有与古人同样的品质,宽容大度、知错就改,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具有的;诚实守信、一心为国,难到我们都该置之身外吗?当然不是。不仅仅如此,还有忍辱负重的司马迁,刻苦学习的杨时都应该是我们的榜样。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品质,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传统文明。而相继传承了五千年的文明转轮就在我们手中,等待我们去发扬、去光大、去让世人皆知!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呀!是你给了我人生的启迪,是你给了我引以为戒与努力学习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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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3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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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看了《伊索寓言》,这本就像一棵花,每一个花苞都绽放出一个个故事,每一个故事都蕴藏着一句句经典的寓言,让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也是一个很经典,每个人小时候都听过的故事—农夫与蛇,接下来我就为大家简述一下吧:在一个隆冬时节,有个农夫遇到一条冻僵了的蛇,不觉动了恻隐之心,弯腰把他拾起来,放在自己温暖的胸口上。在农夫怀里暖和了半天之后,那条蛇渐渐地恢复了体力,等到他能活动自如时,便露出了残忍的本性,在他的恩人的胸膛上狠狠地咬了一口。农夫的伤是致命的,他临死前说:“我真是自作自受!因为怜悯恶人,我活该遭受此恶报。”对呀!因为恶人终究是恶人,他们邪恶的本性很难改变,有时候对恶人的盲目同情到头来也会害了自己。伊索寓言的每一个故事虽然不长,但却是浓缩的故事精华,每一个故事都突出了重点,非常吸引人!

读完了《伊索寓言》我明白了许多道理,收货了沉甸甸的果实。这本书值得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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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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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人饮水冷暖自知——题记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辛苦最怜天上月,一昔如环,昔昔都成玦”………。耳边时常回想起这些词,我想我是中毒了,而且毒入骨髓无药可医,而我所中之毒乃天下绝毒——《饮水词》。

第一次接触《饮水词》是因为“人生若只初相见”这句话,因为这句话我对《饮水词》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后来一次机缘巧合,我在镇上的集市上看到了这本,那时的我毫不犹豫的买下了这本书,捧着这“珍珠”日夜把玩、爱不释手,时不时的来读几句,有时候夜深人静甚至被书中凄美哀艳的词句弄得痛哭流涕,那时候我就在想“得子如此,夫复何求”。《饮水词》是纳兰容若情感的载体,它带着他的情感穿越了几百年的风霜向我走来,轻叩开我的心扉,从此我的心里就多了一个人,多了一本书,多了一份情感。

有人说“情深不寿”。多情如纳兰,在他而立之年却只能和满山的黄土为伴,一切的一切都在那年定格,唯一没有消失的只有他的词,他的情,这些词、情在几百年的轮回中辗转不变,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痴人”,让他们为他的词、他的情哭泣、祭奠。也许未曾经历过真正的感情,但却有一种感同身受之感,也许这就是《饮水词》的魅力所在,他用苍凉的笔调刻画了一个又一个断人心肠的哀艳之词。王次回的《疑雨集》里空有“艳”而无“哀”,所以略显空洞,唯《饮水词》以“哀艳”并重,动人心弦,感人肺腑。

如人饮水冷暖自知,生活如此,人生亦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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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喜欢梅花600字话题

全文共 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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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国色天香,荷花出淤泥而不染,兰花清新飘逸,太阳花五彩缤纷,梨花洁白无暇,玫瑰花芳香四溢,桂花十里飘香,不知名的野花也妩媚可爱。而在这么多花当中,我最喜爱的还是那清香悠远、坚强无比的梅花

冬天,梅花悄悄地抽出了细芽,那个芽那么象玉,细得那么象针,让人不忍心去摘它。过了几天,有几个小脑袋悄悄的露了出来,原来是梅花那黄色的花骨朵,在阳光的照射下,过不了几天它竟然开花了,它的花瓣是椭圆椭圆的,黄得就像金子似的,边上还有一丁点发白,梅花只有九片花瓣,那一片一片的花瓣就像几个可爱的小朋友似的。

正所谓“梅花香自苦寒来。”只有在大家觉得最寒冷的时刻,梅花才会散发出那种,你我不能阻挡,令大家陶醉的那种芳香。如果你一闻到,就恨不得把所有的香味都吸进自己的鼻子。

记得不时候,妈妈带我去看梅花,我看到那淡黄色的梅花,就如同一只只穿着淡黄色纱裙的小精灵似的在树上跳着欢快、优雅的舞蹈。寒冷的风一吹,立刻就有许多梅花飘落下来,它们在空中玩耍着,嬉戏着,你不让我,我不让你,让人哭笑不得。我用手接了一朵梅花,看着这朵梅花,我心想:虽然冬天这么冷,但是梅花却坚强地开放了,就像我们人一样,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干什么事,都要坚持,不论别人是怎样看待你的,好的也好,坏的也好,梅花可真是我们大家学习的榜样。

梅花不但香,还能够当药呢!

梅花泡水喝是能够清热消炎的,由于有的病人生了病只喝了点梅花泡的水就会好多了。

梅花不但闻起来很香,而且还能够医治病人,这就是我为什么喜爱它的原因。

我喜爱梅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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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本好书话题

全文共 8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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顽皮的春风挑逗着我凌乱的头发,而我的眼眶中饱含泪水,想有“脱壳而出”的欲望。细眼看,怀里抱着一本《城南旧事》。想知道我因什么而热泪盈眶吗?

那是因为我看见了《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我们渐渐长大,童年也将渐渐离我们远去;我们即将小学毕业告别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担负起生活的责任。

我非常喜欢里面的一句话:“我们是多么喜欢长高了变成大人,我们又是多么怕呢!”是呀!多么的矛盾,但我们内心不就是这样的矛盾吗?既想长大又怕长大后生活的坎坷。原本都是一群活泼可爱的孩子,转眼间就变成成熟稳重的毕业生,人生何尝不是这样的矛盾呢?

好想把时间停留住,可它就是这样无声无息地溜走了。散步的时候,日子从我懒散的步伐间跃过;休息的时候,日子从我的枕边流过;写字的时候,日子从我的笔尖跨过;回忆的时候,日子从往事中溜过……

《城南旧事》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的以其七岁到十三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自传体短篇小说集,初版1960年。全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观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淡淡的哀愁与沉沉的相思,感染了一代又一代读者,可视作她的代表作。曾被评选为亚洲周刊“二十世纪中文小说一百强”。它满含着快乐而略带忧愁的基调,多了些辛酸的味道,也多了些阳光明媚的色彩,将其自身包含的多层次的情绪色彩,以一种自然的、不着痕迹的手段精细地表现出来。

小英子作为一个主要人物出现在文章中,当她发现大人们的良好愿望与现实之间存在着巨大反差时,她天真善良的幼小心灵就愈发显得孱弱。缠绕在文章中那种无往不复的悲剧轮回也就更加令人触目和深省,这也正是本文显得丰富厚重的关键之笔。

“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但是童年却一去不还。冬阳底下学骆驼咀嚼的傻事,我也不会再做了。”我们又何尝不是想念着童年生活中的一切;想把它狠狠地抓在手中,可它却像沙子一样,抓的越紧它溜得越快。

每当我拿起这本书时,总不忘带着一种淡淡的忧愁,但它总会告诫我珍惜时光。我现在把它介绍给你,希望你能从中有所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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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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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和葵花以兄妹相称,青铜很爱护葵花。从决定谁上学的抓阄中就能很明显的看出。青铜在五岁时,一场大火后,他因发高烧,成为了大麦地人们口中的“哑巴青铜”。他很羡慕那些能去上学的孩子,他渴望能学到知识。但是葵花也要去上学,她到了该上学的年龄了,家里只能供一个孩子去上学,青铜把机会让给葵花,让她去上学,学到知识。

奶奶很爱葵花,也很爱青铜。她是大麦地最受尊敬的老人,她很爱干净,身上没有一丝老年人的气味。她为这个家终生操劳,力竭而逝,留下了亲手摘的棉花,留下了生命的温暖;带了一辈子的耳环,在家里盖房子需钱时当了;临死前,将最后剩下的手镯给了葵花,留下了未来的希望。同样,葵花很爱奶奶。她为了给奶奶治病,去江南拾银杏卖钱,只得到了一些面值很小的票子,却以为自己“挣了很多钱”!葵花还小,她并不知道这是一笔很小的钱,并不够奶奶治病,她只知道这是爱的分量和责任。

回想我们的生活,我们能接受良好的教育,不用为饿肚子所发愁,也不用像青铜一样,下了大雪还要去买鞋,也不用担心住的问题。我们夏有空调,冬有暖气,我们想要什么父母都会满足我们,我们还因为一点小事而大发脾气,青铜和葵花不能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连吃住都成了问题,但他们很孝顺,还想尽一切办法去挣钱,帮助父母,我们比不上他们。

《青铜葵花》就是这么一个感人的故事,第一次读的时候眼泪就一只往外流,好久都没有停止。最后的结局葵花回到了她的城市,青铜从此便常常遥望芦苇荡的尽头,望着葵花所在的地方。这,便是我最喜欢的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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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2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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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野生动物大世界》这本,这本书讲了50多种动物,我最喜欢里面介绍的东北虎。

东北虎又叫乌苏里虎,常被称为虎中之王,因为在虎的诸亚种里,它的个头最大。毛皮条纹为赤褐色,非常柔软。它生长在北方地区,这里冬季非常漫长而酷寒,渴了就舔雪解渴,累了就在雪地上睡。东北虎是会游泳的,还懂得游之前先用前爪试探一下水面再游。它平日孤独多疑,胆小警觉。

为什么我喜欢它呢?因为它吃的是破坏森林的动物,比如野猪、狍子等,是神猎手,而且它平常不轻易伤害人的。老虎可以维持森林的生态平衡。现在很多动物都减少了,我们要爱护动物。

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我很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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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11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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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连天,硝烟弥漫,尽显英雄本色;铁骨柔情,忠肝义胆,彰显男儿豪情。

——题记

可能这部的同名电视剧有很多人知道,但是书却鲜为人知,但是不管书也好,电视剧也好,共同展示的,都是那个年代的男人们不屈的本色,这部书也有一个响亮的名字——《亮剑》。

其实,我们所看的电视剧并不完全,删去了许多重要的内容,可能书真的很少有人读过,但重要的是自己喜欢

每当读这本书时,都会被书中男人们的精神所感动。书中把在抗日战争那种残酷的环境下中国军人们“死不做亡国奴”的气节完美的展现了出来。李云龙那战斗到最后一人宁死不降的骑兵连,坚守阵地八小时,决不放弃的六连,都是那个年代完美的爱国者。

读完这本书,也真正明白了草莽英雄的含义。李云龙,丁伟,孔捷都是草莽出身,用他们自己的话来说“斗大的字不识一筐”,可就是这些人,把侵略者毫不留情的赶出国门。草莽又怎样,不照样打得那些黄埔高材生们落花流水。草莽之所以会成为英雄,是因为他们的信念,是因为他们的斗志,是因为他们能够死守自己的气节,都梁写的不错,我们敢于承认自己的草莽出身,但是我们这些草莽就是要做好给那些所谓的名门子弟优秀人才们看。

俗话说,“患难见真情”。这本书也毫无保留的体现了这一点。

作为李云龙与赵刚,两人真是生死与共的弟兄,两人的境遇也是如此相同——同样在战争中死里逃生,同样的经受了文化大革命的考验,又同样的宁死不屈,又同样的……两个人多少年不离不弃,两个人会毫无保留的互相批评甚至对骂,同样的,他们也毫无保留地吐露真情。战争中他们互相依靠,共同杀敌;政治场上,他们互相激励,不为乱党们的威逼利诱所击退,他们不亚于“高山流水”中的俞伯牙与钟子期。

其实,不只是他们俩,孔捷冒着政治危机,在李云龙最困难的时候出手相助,虽没有救走,但却保留了李赵两家血脉,也真算是兄弟了。他对警卫员说过:“保证李云龙绝对安全,有人阻拦,可以使用任何手段!”虽然有些鲁莽,但却是一片真情。同一个班里混出来的弟兄,刀光剑影这么多年过来了,还有什么不能帮的呢?

书中把电视剧中没有的攻打台湾,文化大革命的部分写得很好,写出了他们刚强的一面与柔情的一面。当李云龙知道自己的特种兵部队被困,全军覆没的时候,他悲伤的留下眼泪,仅是伤心与自责;当得知丁伟被害时,那种迷茫的眼神,尽是无限伤感;当赵刚把孩子交付给他时。两人话语中流露出的情感,无不是铁汉柔情的一面。可铁骨还是铁骨,宁死不投降,宁死不逃走,就是要让别人知道自己是将军,是那个曾经拼搏一生,戎马一生,枪林弹雨中誓死保卫国家的忠诚战士。

亮剑的精神已无须多作解释,人人皆已知晓。如果某些国家的人也能看到这本书,我相信,他们会对中国军人再添几分敬意。中国的军人是压不倒打不跨的战士,中国的人民是永远不做亡国奴的人民。《亮剑》中的精神就是永存心中的中国精神。

——逢敌必亮剑,剑锋所指,所向披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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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描写我喜欢的春天的话题

全文共 9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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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天来,向窗外投去漫不经心的一看瞥——不知何时,地面上已泛起了点点的青,柳枝上也现出了淡淡的绿。我摇头一笑——不知不觉中,春天竟来了。 In recent days, I glanced out of the window and glanced out of the window -I dont know when, a little green on the ground, the willow branches are also present, and the willow branches are also present.A faint green.I shook my head and smiled -unknowingly, spring came.

可天气并不如意,从天气来看,我丝毫没有感受到冬去春来的意思。得到少有响晴的天,人们便纷纷甩掉棉袄,换上春装,迈出家门,活动活动筋骨,抖擞抖擞精神,仿佛要把冬天一切的压抑和不如意全部甩掉。我看着窗外那些景象,一种舒适的心情便从心底荡漾开来,脸上不禁漾开了笑。踏出门槛,一股徐徐的风吹来,那才是享受的事。这时,春风弄乱了头发,也是非常惬意的事了。想到这些,脚步便轻快了许多。

春天,必不可少的就是春雨了。可这儿的春雨并不多,只是在人们熟睡的时候悄然而至。次日清晨,半阴的天,推开窗子,顿时,从未有过的清爽扑面而来。将头探出窗外,抬头看天,好像清澈了许多;低头看地,小草也绿了许多。此时,大口地贪婪地呼吸着新鲜的空气,那股清凉呦,畅通无阻地到达了肺部,春雨过后的风洗刷着肺叶,同时,扑鼻的香气也袭袭传来。这股香,比任何时候的都要好闻酣酣的,怯怯的,又似乎夹杂着许些甜味,还有花草、泥土混杂着的气息。这种微妙的感觉,是春雨过后才能闻得到的。

前几天,站在窗前远眺时,发现远处有几只风筝在浮动。几个孩子拿着线轮,抬头仰望着风筝越飞越高,通红的脸颊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忽然,我似乎在这些儿童身上感觉到了生命的真谛。

谁说不是呢!“一年之计在于春”,这不,又是一个新的开始。我感受春天温暖的同时,也该有什么新的打算了吧。

随着日子的推移、消逝,春天的气息也越来越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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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11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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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我一眼,从此便过上了胆战心惊的日子,不是在被子里挥汗如雨,就是在课堂上被揍的鼻青脸肿。

被窝生死逃亡“啊,忙了一天,终于可以睡美容觉了!”我——一本精美的课外正在被窝里打游击战,而对手,却是我的主人。面对横行霸道的主人,不能力敌,只能智取,我就是新一代的“书葛亮”。我使出了“空城计”,主人因找不到我而开始翻箱倒柜,来了次地毯式大搜索,不一会,就发现了潜伏在床底下的我,我死死抓着地,可还是被生拉硬扯的揪了出来。小主人由阴转晴,脸色有了明显的变化,偏不巧,小主人的老妈却叫他睡觉。小主人只好拿着我躺在床上,等老妈走了,便拿起手电对准我,这样便可以看书了,我发现小主人的眼神里充满了对知识的渴望,嘴角时而浮起一丝微笑,时而又笑的似月牙,时而又被里面的故事感动的痛苦……

这时,被子被“哗”的一下歇开,主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揉揉“惺忪”的眼睛装模作样地问道:“什么事啊?”“明知故问,那个(我)拿来!”主人只好把书上交,我被母老虎抓着耳朵扔进一只箱子,里面全是我的兄弟,他们个个身体残缺不整,有的皮肤已经开始泛黄……最后在小主人苦苦哀求之下,我已满刑释放。课堂的斗争“欲穷千里目,多读一本书。要想考第一,还是得读书。”小主人打着这个旗号,常常带领着我上课打游击,下课蹲厕所。怀中一本书,脸上笑呵呵,这不这节数学课,孙和尚正在滔滔不绝地念着经,同学们大多数昏昏欲睡,小主人被折磨的坐立不安,便迫不及待地拿起我,在数学书的掩护下,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主人那灯泡似的眼睛目不转睛的盯着我,周围鸦雀无声,只有老师乐比不疲的唠叨声,忽然声音消失了,我的心“咚咚”的响着,总觉得有件大事正悄然降临,有股杀气正慢慢逼近,我倒吸了一口气,向主人提醒可还是没有用。

突然,我飞了起来(被老师抓起来),双手张牙舞爪的,我在心里害怕地说着:“help,help,我有恐高症啊,谁来救救我啊。”主人如离弦之箭般站了起来,瞪了一眼那些幸灾乐祸的同学,然后对老师说:“对不起,下次会改正的。”最后我还是被无情地带走了,主人深情的唱道:“2014年第一本书,就这样被老师带走……”我想:“主人,想不到你对我这么好!”厕所险窒息主人经常对我爱不释手,连上厕所也不放过,这不,小主人忽然肚子痛,飞奔着跑进厕所,临走前还不忘顺手牵书把我也带上。一开始,还是可以的,可后来“毒气”慢慢向外扩散,很快便侵入了我的鼻子,“啊,我被这味熏的头昏眼花,我心中祈祷着:神啊,让我逃离这个鬼地方啊!慢慢的,我开始口吐白沫,不得不用手来捂住鼻子。”

终于,小主人终于好了,我也呼吸到了新鲜空气。终于逃离了死神。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主人,就算这样,你也让我休息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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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以书为话题的作文500字

全文共 4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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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最好的老师,黑夜中的灯光,书,从我记事开始,就成了一位最好的朋友。

七岁的时候,我已经认识上百个字,就要求妈妈买一本童话书,妈妈就同意。买后,我就一直躲在屋里角落里看,直到明月嵌在天空后,我直到看不清楚,才想起肚子饿了,这正是我读的第一本书。

长大后,一周至少要去图书馆四五次,妈妈和姐姐常说,你经常看书,又不活动一下,比书呆子还要书呆子,比啃书虫还要啃书虫。这时候,我会一笑而过,继续看书,八九岁时候,我已经看青少年版的四大名著,白天看西游记,晚上看三国演义,旅游时候带着水浒传和红楼梦看。每一本看完后,我会把这个故事继续在脑子里编下去,直到编到现代,才罢休,有时,我会想作者是什么样,为什么要写这个故事,我还会把书上的主要内容概括一下,抄下好词好句,到写文章时重要帮助。

从记事到现在,好像就没有离开书,床头旁边也有书,还有古代名人孟子的书,比如:论语,大学,中庸,诗经,孟子。

书是我生活中唯一不可缺失的物品,就像陈寿所说,“一日无书,百日荒芜。”我一天不读书,就烦一天,一读书心情非常愉快。书,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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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2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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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就是《阿衰》,它是一本漫画书,和字典一样厚,蓝色的封皮。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阿衰,他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孩子,微不足道的一个人,并不优秀,他经常用自我安慰的方式来抚慰自已。经常做出各种糗事。他有那么多缺点,有时侯快乐有时侯烦恼,平平淡淡地生活着。

看了这本书,我觉得作者猫小乐笔下的这个阿衰,他的经历和我的经历有些相似,他的有些经历我现在都还在经历着。有时侯甚至觉得作者猫小乐就在写我自已……

我有好几次做梦都梦见在看这本书。有一次我甚至梦见阿衰就是我生活中一个活生生的人,他还成了我的好朋友。

我真喜欢《阿衰》这本书!

[关于我喜欢的一本书主题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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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200字]

全文共 2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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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向大家介绍一本叫:《经典寓言故事》它的作者是:崔钟雷。一共有343个故事,这本书文字优美,内容丰富,全面展现了一个多彩的世界,让我们在读故事的同时学知识。

我最喜欢的一篇故事是:第16篇《夸父追日》讲了一个叫夸父的巨人追太阳的故事,夸父执着地追逐着太阳,克服各种困难,他的这种精神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做什么事情都要勇敢、坚强、坚持不懈、勇往直前,不要退缩。

这本书让我每天都过得充实、精彩,希望这些故事能陪伴大家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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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好书推荐话题

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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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读《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这本,说到这里,你们一定都会问:“爸爸怎么可能被装在口袋里呢?”这一点我刚开始看的时候也很疑惑,但现在我明白啦,就让我来告诉你们吧!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是著名作家杨鹏的代表之一,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杨鹏发明的身体调换机,这样杨歌和他的爸爸都可以随时和别人交换身体。在这本书中,杨歌的妈妈只要一吵杨鹏,杨鹏就会缩小一尺,一直到现在,一米八的爸爸便成了只有拇指大小的人啦!

我特别羡慕杨歌,有一个这么小的老爸,可以随时随地都带着他,这样杨歌就有一个可以陪着他玩的小伙伴啦。而他的老爸有一个身体调换机,杨歌就可以随时和别人调换身体了,如果我也有一个这么小的老爸,并且还有身体调换机的话,我就想变成《王者荣耀》的创使人,把这个游戏给黑了,这样就没人再玩了,没人日夜沉迷于游戏了,那是多么的好啊!

这本《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也告诉了大家,杨歌的爸爸不能把身体调换机发布出来,虽然大多数人是善良的,但是还有一小部分的人还是很自私的,他们为了钱财,什么事都做的出来,不然世界会是非常不和平的。

杨鹏有一颗永远长不大的童心。而且他还非常幽默,他虽然已经四十岁了,但他那瘦小的身子,把它显得还没有杨歌大的岁数似的。并且它变小了显得他更加淘气、不懂事,就像个三岁小孩儿似的,就年比他大十几倍的杨歌也有几分怕他,杨鹏可真是一点也不安分啊!

这本书就像是一个令我终身难忘的好友!它让我拥有奇妙无比的想象力,让我沉迷在书的世界里呢!它可真是很有趣,希望你们也能找来给看一看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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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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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我最喜欢看的书是《木偶奇遇记》,当初看到有书的同学们看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便苦苦哀求妈妈帮我也买一本。一段时间后,书被寄回来了,就这样我将这本“来之不易”的书放到了“最喜爱”的宝座上。

这部童话的主人公——匹诺曹是个调皮的木偶,他天真无邪、头脑简单、好奇心强。另外,他又缺乏主见、没有恒心、禁不住诱惑。真是因为这样,他经历了许多事情。

我喜欢这个故事,它讲述了木偶匹诺曹为了看戏不惜卖掉课本,在回来的路上受到狐狸和猫的欺骗,差点被他们吊死。被仙女救了之后,他又被傻瓜城的法官投进监狱。出狱后他被迫当了看家狗。夜里,因帮助主人抓住黄鼠狼而重获自由。他一心想成为一个用功读书的好孩子,可是又禁不住诱惑。在坏同学的怂恿下,逃学到海边看鲨鱼。后来他又被卖到玩具国,变成了一头驴子。最后他在鲨鱼腹中意外与父亲重逢,并设法逃了出来。从此,小木偶每天去做工,有空还要学习。最后,仙女把小木偶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

我还喜欢书中的插图,从插图上,我看到了小木偶匹诺曹那一个个调皮可爱的样子,真是引人发笑啊!

我有一个习惯,一旦看到好书,就想尽快看完它。为了尽快看完这本书,早上一早起来看,吃饭的时候看,晚上我也会看……总之一句话——有时间我就看。但是,只要我看完这本书,你就会想这本书已经没用了,NO!你知道“煮书”吗?意思就是要把一本好书一看再看。没错,我已经看得要把这本书背了出来。

一本你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认识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让你的灵魂更见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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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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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所以我看过许多的书,我认为茫茫大世界中,米饭是我的物质食粮,书则是我的精神食粮。书以伴随我度过了许多个春夏秋冬,在夏天,它就像隐形的风扇为我消除炎热,而在冬天它又好比是一轮太阳,给我带来温暖,或许它的衣服脏了,但它永远都是我的朋友。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叫做《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保尔·柯察金。他是一个勇敢坚强的男孩,他在人们心中已经是一名正直和坚强的象征,是艰苦奋斗和自强不息的象征。书本上的他,是一个嫉恶如仇的男孩,他最看不惯的人就是那些有钱的子弟们,他最喜欢和那些子弟们作对,虽然每次都是被自己那强壮的哥哥打了一顿才算完事。

小时候的保尔因为家里贫困,所以处处遭人的欺负,在校神甫欺负,在外有钱子弟们欺负,不久后就被学校开除在外打工,在他哥哥阿尔焦姆的庇护下慢慢成长,在最后成为了一名伟大的红军战士。

在他当上红军后,他在战争上是上受过严重的伤,死神的魔爪曾一次次的向他伸来,但他一次次都无所畏惧,以坚强的意志力打败了病魔,赶走了死神。他去参加共青团,去消灭一些坏人和土匪,生病了也要坚持去工作,打击不良分子。在他病的无法工作的日子,他绝望了,不过他想到了新的生活方式,就是写作,他要用笔杆子代替枪杆子,最终他出了书《暴风中的儿女》。

我们与保尔相比,这些困难是多么微不足道啊!一个人只有胸怀广大的理想和奋斗目标,才会有无穷无尽的力量,才不会被客观条件所束缚,才能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条件,自己主宰自己的命运。保尔不就是这样的吗?我们也不何尝不可以这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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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欢的书

全文共 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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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是《隐身人》。你们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吗?因为里面把每个人物都写的很生动,动物也写的栩栩如生,写出了隐身人的特点。

你们知道这本书的主角是谁吗?哈哈,没错只要你们一看题目就知道是隐身人。我非常喜欢隐身人,因为他很爱探索,不过他也有缺点,他经常大发雷霆,甚至这种脾气成了他的象征。我来给你们讲讲他的故事吧!

“在隐身人带来的惊慌过后,伊村的平民又开始议论纷纷了,很多人都不相信隐身人的存在------毕竟只有几个人亲眼看见他消失在了空气中,而领教过他的身手的人,更加屈指可数。况且,这些人不知道是因为害怕,还是什么别的原因,都躲在家里再也不出来了。”。

好看吗?我觉得很好看,如果你们有时间我推荐你们也去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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