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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最喜欢的书为话题写一篇英文作文(热门20篇)

环保对每个人来说息息相关,我们要做好环保的工作,同时也要宣传好环保,对环保进行倡议,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环保倡议书作文范例,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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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

作文

795

本好书600字话题

全文共 7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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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一本好,如同交一位益友。知书可以识礼,读书可以怡情。良好的文化底蕴,长久诗书浸染,能陶冶人的情操,提高人的修养,改变人的性格,净化人的品质。

刘向说:“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读书可以博采众长,取贤者之长补拙者不足,从而完善自我。培根说:“读书补天然之不足,盖天生才干犹如自然花草,读书然后如何知修剪移接。”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可以充实心灵,丰富素养,提高写作水平。

“半部《论语》治天下。”读书可以晓人生之情,识天下之礼,可以引领我们大胆创新。追求真理,可以帮助我们安邦治国。

巴金曾经这样说:“在我还是个孩子的是时候,我就从文学作品中汲取大量的`养料。一篇接一篇,一本接一本,我如饥渴的读者平凡入物,日常生活纯真的感情,高尚的情操,激发了我的爱和同情。不知不觉中我逐渐改变人对事物的看法。优秀的作品给了我生活的勇气,使我看到理想的光辉。前辈作家把热爱生活的火种传给我,我也把火种传给别人,我更加热爱生活,热爱光明。”

从巴金所说的话我们可以知道,思想提高自身素养和审美情趣必须要多读文学作品。文学作品中的人物思想,品格都能潜移默化地影响人的气质

我常常捧着厚厚的书,坐在操场或者教室的角落里,不知不觉走进梦一般的精神家园。读书忘情,往往被书中的柔软而真情的温情所打动,心也跟随主人公亦步亦趋,不知不觉中受其影响。

我看过许许多多的书,有玄幻的,科学的,历史的等。令我印象最深的有陆天明的《桑那高地的太阳》、史铁生的《命若琴弦》、李存葆《高山下的花环》,使我感慨于一个人对命运和信仰竟如此执着;周励的《曼哈顿的中国女人》、杰克·伦敦的《马丁伊登》激励着我在成长的过程中要不断努力永不放弃。

读一本好书就等于交了一位良师益友,书使我们更加高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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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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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们的好朋友。在读书的过程中,它像一丝阳光,照亮我前进的方向;更像好朋友一样带给我很多乐趣。所以我喜欢读书,尤其我喜欢的一本语文书就是《鲁滨孙漂流记》。

书中主要讲了鲁滨孙一个人在荒岛上生存奋斗的故事:他是一位英国青年,他乘坐的船在海上遇到了危险,其他人都死了,只有他一个人被冲到了荒岛上,于是他只有自己动手在小岛上开辟土地,种起了麦子来养活自己。他养了岛上的山羊,吃着羊肉,喝着甜甜的羊奶;他还做了一个坚固的大木头房子,来保护自己;他训练了一只鹦鹉和自己作伴;后来,他还救了一个野人,给他取名叫星期五,并且成为了自己的仆人。于是,他的生活越来越好,在荒岛上与世隔绝的生活了二十八年以后,一艘英国船来到海岛,带着鲁滨孙回到了家。此时他的父母已经过世了很多年,他把在巴西种植园的收入都给了帮助过自己的人们。

鲁滨孙的故事深深的鼓舞了我:他拥有梦想,勇于挑战,勇敢的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即使在遇到危险之后,他也没有绝望,他辛苦劳动,用自己的双手开辟了一个新的天地。由于他的不怕困难,艰苦劳动,最后他终于回到了家乡,实现了梦想。

我应该跟鲁滨孙学习,要有远大的理想,好好学习。面对困难,我们不能轻易放弃,而是应该积极面对,不能后退,最后实现自己的理想。我要做一个爱学习的好孩子,长大了回报爸爸妈妈,回报老师,为祖国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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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有关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4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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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赏心悦目,陶治情操;

读书,是走近先哲,聆听教诲;

读书,是体验鸟语,感受花香;

书,他是我一生的朋友,不知什么时候我爱上了它,我也觉得我离不开它,时时刻刻都要捧一本有趣的书,就像鱼儿离不开水,人类离不开空气一样。我和书变得形影不离。

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之所以作文写得这么好,都归功与读书。书是知识的宝库,是她,开阔了我的视野,丰富了我的生活;书,是人类的阶梯,是她,帮助我不断提高,不断进步;书,是快乐的源泉,是她,带给我幸福,带给我满足。拥有书,我们就拥有了整个世界,拥有书,我们就拥有了美好的明天!读书,真好!

我说书是一把打开人生大门的金钥匙,一点儿也不假。从小到大,我读了很多书,在一些书中,我学会了怎样做人。书它教会我,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它教会我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它还教会我,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是啊,人就像一本书,如果没有丰富的知识,是无法在社会中得到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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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喜欢的书

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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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可以开阔你的视野,括宽你的知识面。我就非常喜欢读书。今天,我就向大家介绍一本我最喜欢的书,《冒险小虎队——太空陵墓》这本书主要写了;传说,密林深处有座太空林木,曾有外太空来客长眠与此,仲夏的夜晚,当一个园盘形的飞行物随风漂移着,降落在太空陵墓附近时,目击者们惊呼;UFO是想取回外星人尸骨,还是有别的更重要的任务?

这本书是32开的,大约200页,封面很让人感到惊奇:封面是一位冒险小虎队队员惊奇的看到太空陵墓打开了。目录中有25个小节,这本书包括:神秘的灯光信号、UFO降临、不宁静的森林……书的内容主要写了小虎队发现传说并探索事件真相的过程。其中,我最喜欢《奇异的墓碑》。这个小节主要写了小虎队的一位队员成功的找到了太空陵墓,但害怕极了。他看到了墓碑上面的碑文,并用无线电收发机联系其他的小虎队队员,告诉其他两位小队员,找到了太空陵墓的好消息,队友商量后决定马上赶到。我感受到小虎队队员们很勇敢,很有团结精神,我也要像他们一样勇敢、机智,有团队精神。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它成了我最亲密的朋友,每天在我临睡觉时都把它读上一节,写完作业时也读上一节,写完作业时也读上一节,心烦意乱时也读上一节。这本书成了我的良师益友,你们喜欢这本书吗?如果喜欢可以去新华书店买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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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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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所以我看过许多的书,我认为茫茫大世界中,米饭是我的物质食粮,书则是我的精神食粮。书以伴随我度过了许多个春夏秋冬,在夏天,它就像隐形的风扇为我消除炎热,而在冬天它又好比是一轮太阳,给我带来温暖,或许它的衣服脏了,但它永远都是我的朋友。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叫做《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保尔·柯察金。他是一个勇敢坚强的男孩,他在人们心中已经是一名正直和坚强的象征,是艰苦奋斗和自强不息的象征。书本上的他,是一个嫉恶如仇的男孩,他最看不惯的人就是那些有钱的子弟们,他最喜欢和那些子弟们作对,虽然每次都是被自己那强壮的哥哥打了一顿才算完事。

小时候的保尔因为家里贫困,所以处处遭人的欺负,在校神甫欺负,在外有钱子弟们欺负,不久后就被学校开除在外打工,在他哥哥阿尔焦姆的庇护下慢慢成长,在最后成为了一名伟大的红军战士。

在他当上红军后,他在战争上是上受过严重的伤,死神的魔爪曾一次次的向他伸来,但他一次次都无所畏惧,以坚强的意志力打败了病魔,赶走了死神。他去参加共青团,去消灭一些坏人和土匪,生病了也要坚持去工作,打击不良分子。在他病的无法工作的日子,他绝望了,不过他想到了新的生活方式,就是写作,他要用笔杆子代替枪杆子,最终他出了书《暴风中的儿女》。

我们与保尔相比,这些困难是多么微不足道啊!一个人只有胸怀广大的理想和奋斗目标,才会有无穷无尽的力量,才不会被客观条件所束缚,才能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条件,自己主宰自己的命运。保尔不就是这样的吗?我们也不何尝不可以这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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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我喜欢读书话题作文初1

全文共 9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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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穷尽一生,也不能走完整个世界的角角落落。但是,当你拥有了书,便拥有了整个世界。 A person, exhausted for a lifetime, and cannot go to the corners of the entire world.However, when you have a book, you have the entire world.

——题记

书,可是由来已久,早在3000多年前的殷代后期,就出现了有关占卜的书。但当时没有发明纸,人们就用龟甲和兽骨,这便是最早的图书——甲骨的书。

从龟甲兽骨到木头、竹子,再到纸的普及,甚至现代的电子化。书伴随着历史的成长。但是你不知道的是,书也在伴随着我的成长。

对书的认识,是在我的孩提时代。那一本本迷幻神奇的连环画,绮丽的色彩、夸张的画面,常常使我陷入了对美好世界的遐想。“丑小鸭”饱经折磨,蜕变成美丽的天鹅。这时,我手舞足蹈,会让自己作天鹅样,幻想着飞上了湛蓝的天空。

年龄渐长,我开始钟情童话故事。想去金碧辉煌而又神秘的宫殿,寻找化成泡沫的美人鱼;去寻找飞上天空的丑小鸭,问问它如何成为白天鹅;去富丽堂皇吧的宫殿一览睡美人的芳泽;再到卖火柴的小女孩那里买下她所有火柴,让她开开心心地蹦跳着回家,过一个快乐的新年夜。

告别了如梦的童年,我来到了红领巾的时代,我迷上了四大名著。被《水浒传》中的武松的豪气而吸引;对《三国演义》中诸葛亮的空城计而折服;为孙悟空的大闹天宫而拍手叫好;也为林妹妹的弱不禁风而唏嘘叹息……感受到罗贯中的“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的气慨恢弘,也聆听到曹雪芹笔下黛玉的“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的忧伤……

走进初中,我开始阅读世界名著。《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出身贫寒,但却没有自怨自艾,而选择自强不息、坚持信念。身残志坚的他用那惊人的毅力,手中的笔奋斗到生命的最后一刻,读到这儿,我不禁潸然泪下,他的精神激励了我要努力,不放弃;《鲁滨逊漂流记》告诉我要勇于探索,勇于克服困难,面对挫折要冷静,从理智中解决问题,不鲁莽不慌张,从容应对各种问题。

书,让我了解世界各地的风土人情;书,让我了解了人体的组成奥秘;书,让我知道科学知识;书是我的良师,书是我的益友。因为有书为伴,我的成长路上春暖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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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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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一看到书那熟悉的面容我便喜悦;一闻到书那清淡的香气,我便陶醉;一摸到书那美妙的质感,我便欣喜。一本书,一本好书,我就是看千百遍也看不足,想知道哪本书什么书让我哭着看下去?是杨红樱写的《笑猫日记之会唱歌的猫》。

一次,我偶然在书店看到这本书,它给我的第一感就不一样,淡雅的青色背景,一位貌美如花的女子,她身在病床上,让我吃惊不小的是二丫趴在病床上,他竟然在唱歌?

我怀着好奇的心情打开了这本书,这是一本讲述二丫成长的故事,二丫有一个梦想,就是帮助聋哑老人卖报,为了实现她的梦想,她拜鹩哥为师,跟他学吆喝,说人话,二丫没日没夜的练习,就是为了帮助一个她素不相识的老人,他是多么的善良啊,后来他把嗓子都练冒烟了,出血了,在医院输了几天的营养液才好起来,我被他的坚持和善心所感动。

在一个圣诞夜,二丫做了一个梦,梦见圣诞老人带她走进一个陌生的病房。之后,他醒来,来到医院果真有一位美丽女子,她眉如柳梢,眼如秋水,似月儿般美丽,可是在一场车祸中成了植物人,她为了帮助女孩唱歌,使“睡美人”醒过来,又不辞劳苦的学《鲁冰花》这首歌,或许是上天被她的善心感动,睡美人终于在百合花绽放时,苏醒过来,清淡的百合香萦绕在病房内……

读完这本书,我感慨万千,二丫的毅力和乐于助人的精神感动了我,像我,平时我爱做些工艺品,常常半途而废,扔的到处都是,而二丫说到做到,绝不半途而废。做人也是如此,当你帮助别人后,收到了别人最唯美的微笑,这就是最大的回报。

书合上了,我的耳边似乎萦绕着二丫那天使般的歌声,那歌声是那么的纯洁,美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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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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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是我最好的朋友,它不但丰富了我的知识,而且开阔了我的眼界。我读过许多的书,最喜欢的要数罗贯中写的三国演义。

这本书主要写了汉末晋初之间魏、蜀、吴三国之间的明争暗斗,章章妙语连珠,节节精彩无比。

书中猛将如云,谋臣似雨,大将成百上千,我最敬佩的是张飞。他武艺高强,手执丈八蛇矛,取敌方首领之首级如探囊取物一般,而且机智勇敢,长板桥上,曹操率几十万兵力,攻打刘备,他自告奋勇,替下赵子龙后,身边只有一百不到的士兵的,于是让他们每匹马上绑上竹竿,跑来跑去,烟雾阵阵,谨慎小心的曹操误以为有埋伏,不敢前进,又三声吼,将曹操身边夏侯杰吓得肝胆破裂落马而死,赶跑曹操。

张飞武艺绝伦,蜀国丞相诸葛亮的智慧更令我赞不绝口。

诸葛亮一生七伐北方的魏国,最著名的一战要数火烧葫芦谷了。他调兵谴将,派王平、张苞在主营两旁树木丛中埋伏,自己统率大军,在葫芦谷中埋放树木、炸药等各种易燃物品,又将葫芦谷围了个水泄不通,万事俱备,就派人去魏营挑战,等他们全部出来之后,引他们往葫芦谷去,司马懿自知有计,急令停止,王平、张苞从后面杀来,魏军没防备,只好往前逃进葫芦谷,诸葛亮马上行动,点起火来,霎时火光冲天,浓烟滚滚,趁他们像无头苍蝇乱撞时,又设下绊马绳,一连将魏军打得溃不成军,炸死的、烧死的、砍死的无数,军士们又举着火把冲进去,遇着魏国士兵就杀,只有司马懿与几位高级将官左突右冲,可什么也看不清楚,又怕伤了自己人,忽然,天降大雨,浇灭了火种,被司马懿几人奋力冲杀,突出重围跑了。虽然没杀死主将,但这一仗也在三国历史上写下了光辉的一页。我更是对诸葛亮这位军事奇才敬佩的五体投地。

我希望没看过《三国演义》的同学多看看这本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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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喜欢考试话题作文

全文共 8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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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一词,对于大多数的人来说,都是不受欢迎的,因为考试前要进行详细的复习,考不好还要被老师和父母责骂。所以,以前的我也不喜欢考试,但是,因为那一次,我对考试的看法改变了。

那一年,我读五年级,期末考试前几天,老师像免费大放送一样,拼命地给我们布置作业。这个大放送还不能拒绝,为了消化这个大放送,导致我们做作做到十一二点。

考试前一天,我把语文书像垃圾一样扔到地上,在一旁的母亲慢慢的捡起被我扔到地上的语文书,当母亲把书放到我面前时,我的怒火像滔滔不绝的江水一样发泄到母亲身上,母亲一边受着我的怒火,一边慢慢的安抚我,在母亲的安慰下,我慢慢的平静了下来。

母亲用那瘦弱的手指着文字一个字一个字的慢慢的读给我听,那些枯燥的文字像被浇上了水一样,霎时间绽放了光彩,变得生动有趣。文字在母亲的指挥下,一个个手舞足蹈的跳进了我的脑海,在里面扎了根。

复习完了语文,就只剩数学和英语了,数学不过是背背方法和活用而已,不用太过重视,不过英语就不同了,不但有枯燥的英语单词,而且还要学习英标。数学的重点难题在母亲的生动解释中,快速的解决了,但是,英标我怎么也学不会,母亲实在没有办法了,带我到了一个漂亮的小公园走走。里面花草丛生,空气十分新鲜,母亲叫我闭上眼睛,然后在公园的某个地方刻上了不同的英标,叫我用手指去感受,起初我什么都感觉不到,像航行在大雾里,而指南针却无法使用一样,我慢慢的摸到了一个e的英标,我只是迷迷糊糊地知道是字母e,然后母亲在旁边说:“这个读e,不记得的时候就—e一声。”我顿时恍然大雾,心中的大雾像被太阳驱除了一样,全部都不见了,在我的面前只有一片阳光!

第二天考试,我怀着自信心走进考场,果不其然,考试的内容都是母亲与我复习过的,我轻轻松松的达到了九十分的。我拿着良好的成绩单回家时,突然想起了之前对母亲的失礼,我怀着感恩的心,走进家门对母亲说“对不起。”母亲用那慈祥的目光对我说“没关系。”

从那时起,我变得喜欢上了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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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喜欢看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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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这是莎士比亚说的我喜欢看书。

在假期里妈妈给我买了一套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我特别迷恋其中的《月光森林》狐狸的故事,因为他的开头特别吸引我。可是就是因为过于的迷恋所以我掉入了它精心设计的“陷阱”。

那天下午妈妈让我把衣服甩好、晾干。我那时正在看书我那本《月光森林》所以只是口头上答应了,其实就没有听进去,后来妈妈出去了,我在知识的大海里遨游、探索。我看了很长时间眼睛感到不舒服就环顾了一下四周总感觉忘了那些事情果然不出我所料原来是妈妈交给我的任务还没有完成,我心想反正里妈妈回来还在我看会在干也不迟然后我就接着回去看书了看书。

接下来我看的更入迷这时我感觉自己仿佛就是书中的人物。仿佛亲身经历过所开的战会和参加过战争。我每次看见它们大战的时候都会捧腹大笑因为这实在是太有趣了一遍是动物一遍是屡战屡败的僵尸。两边可以说是巅峰对决。每当我看到动物大军快要赢的时候都会被一些东西所阻碍我真是替他们难过最后我总是感觉有事但是有想不起了我又不影响打扰这美好的看书时光我就接着看来起来我看我书以后回想起书里的内容又“咯咯”的笑了起来。

这本书把内容写的很详细点面结合而且还把它的每一个动作都写的是那么的详细。

到了晚上妈妈回来了看见衣架上空空如也,问我我让你凉的衣服呢。我这才想起来了妈妈交给我的任务羞怯的说:“在洗衣机里还没有那出来。”这时妈妈又看了看洗衣机里面有一股难忘的味道才知道衣服已经发酸了。再看看我手里拿着一本书才知道原来我是一直在看书了。于是妈妈告诉我以后要先完成我交给你的任务在看书。我笑了两声说:“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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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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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著名学者高尔基所说的话。是啊!没有书的知识,人类就无法进步,但我认为把书叫“营养品”更为贴切。

我每天都会吃这个“营养品”,它不仅可以让我开拓眼界,而且还可以让我积累字词、提升我写作的水平,可算是再好不过了。

喜欢的书有很多,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三字经》、《百家道》、《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但要说最喜欢,就一定非世界著名生物学家——法布尔所著的《昆虫记》莫属了。

这本书讲述了一位穷人家的孩子在放羊时对生物感兴趣,然后开始慢慢研究昆虫的故事。这一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课本上根本没有的知识。如:螳螂的生活习性、蜜蜂修巢的科学性、蚂蚁的王室制……这可比背那些资料有趣多了,看这本书仿佛就可以亲身体验与大自然贴近。看着那本书上的文学,它们仿佛在跳动着向我问好。于是,我深深看上了这本书。

在这当中我最喜欢的情节就是蝉了。蝉的生命很短暂,它们的一生要经历三次蜕皮。成蝉繁殖后就会将卵排入地下,然后等待着死亡。卵孵出小蝉,小蝉就会吃植物的根来保持自己的能量,不久后小蝉就会经历第一次蜕皮。然后小蝉就会向上一些,以保证自己第二次可以成功的蜕皮。在第二次蜕皮后蝉是绿的,身上也有了翅膀,可是这时蝉却无法使用翅膀。在快第三次蜕皮时,蝉会变成褐色,并且在离地面五六厘米处。到了小暑时,蝉就会在傍晚和晚上爬到树上进行第三次蜕皮,若蜕皮完成蝉就可以在空中飞翔了。可每到这时,人们都会趁着晚上开始捉蝉,蝉可以捉回家后用清水反复清洗后放入锅中用油炸,炸出后可食用。所以蝉一上树就会奋力向上爬,完成它最后的蜕变。成为蝉后,蝉就会在树上咬一个口来吸食树中的水分,并且开始用叫声来吸引异性。看了这些,你是不是再也不嫌蝉吵了,毕竟它们生命短暂,而喊叫是唯一让其它成蝉和人们注意到它的方法。

书是一个好东西,它传承了老祖先和名人们的知识,所以我也希望大家可以每天都吃这个“营养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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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2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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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月,我读了一本淘气包马小跳系列的,这本书叫:《名叫牛皮的插班生》作者是杨红樱,出版社是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名叫:“天上五颗星,地上五颗星。”讲了马小跳、唐飞、毛超、还有牛皮(他是外国人)再爬一座雪山的时候,遭遇了雪崩。马小跳和几个小伙伴想出了办法,他们堆了两个雪柱,在一个雪柱上面放一个手电筒,另一个雪柱放一面镜子,这样,就能反射出强光,让大人们来救他们。最终,他们获救了。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只要团结,就可以战胜一切!”

每本书都会改变我,但是,这本书改变了我的习惯,改变了我的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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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描写我喜欢冬天的雪话题

全文共 9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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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涩的流云无休止地洒着花,纷扬飘落一整天,一片肃穆惨白,空寂寂的。苍茫茫的天地间,漫漫霜雪无端零落满地。无人,一串稀稀落落的脚印。 The bitter flowing clouds sprinkled with snowflakes endlessly, all day long, solemn and white.Between the vast world, the long frost and snow are full of the ground.No one, a string of sparse footprints.

我想起了贾宝玉。他是出家为僧了,却偏偏还要回来拜贾政,那天的天气与今天奇迹般的吻合,也是铺天盖地的风雪漫漫,空荡荡,宝玉是来了却最后的尘缘。那一拜,是拜去了十九年的生养恩,拜去了魂牵梦绕的女儿愁,拜去了幽怨缠绵的几多情,拜去了悲凉感伤的凡尘梦。

自此世上再无贾宝玉这个人,贾政心中该怎么想,宝玉是他惟一的儿子,振兴家族的希望,亲嫡嫡的骨肉情,竟如此脆弱不堪一击,说离便离了,说谈便谈了,红尘滚滚,旧梦依稀,音容犹在,昔人相见却是陌生,荒凉的旷野飘着雪,埋葬了十几年的梦,梦醒雪落,散去无痕,这雪花寒得人心痛啊,那么宝玉便是一个让人心痛的,如凄风苦雪般的人儿。

晴后的雪景是极美的,湛蓝蓝的天空,一捧晶莹冰雪,熠熠泛着寒光,我念着“山中高士晶莹雪”,便想薜宝钗是多么美的女子。薜家是珍珠如土金如铁,而宝钗却总平平淡淡一袭素衣。她不以显赫的家世自傲,也不凭花言巧语趋炎附势,宽容真诚对待每一个人。

她是端雅大方,平易近人,却从骨子里让人觉得敬佩折服,就像初次见到雪山的感觉――庄重肃穆,不可玷污的圣洁与威严,坦坦荡荡,晶莹而细腻,稳重而敦厚,宝钗虽是“罕言寡语,人谓藏愚,安分随时,自去守拙。“而事实上机敏尖酸刻薄也一点不比林黛玉逊色。

只是好太想嫁给宝玉了,太想要名份,太希望”好借凭风力,送我上青云了“。纵使这样,她也并不和凤姐一气,也并没有害过一个人。可是她的结局却那么惨,枉与他人作笑谈。她是不明白,晶莹的雪是不该热爱金碧辉煌的太阳的,更不该去追求,太阳是会灼痛熔化了雪的,她是被太阳迷了眼,本性并不是如此。那么宝薜便是如雪般迷茫,美得可怜的女子!

雪不仅有婀娜飘逸的神韵,也有玉洁冰清的风采。它是那么的洁白无暇,是那么的动人可爱,我完全被雪的美丽陶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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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

全文共 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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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是人类的良师益友。我们家就有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是《儿童故事宝库》。每当我做完作业,总爱拿起这本书,坐在窗前,如饥似渴地在书的海洋里遨游。

人们都说:开卷有益,无论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是人类的良师益友。我们家就有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是《儿童故事宝库》。每当我做完作业,总爱拿起这本书,坐在窗前,如饥似渴地在书的海洋里遨游。

人们都说:开卷有益,无论你从哪一本书看起,都一定会有很大的收获。这本书就配有大量精美的插图和浅显易懂的文字,同时也突破了少年儿童的识字不多的特点,配有注音。它可以提高少年儿童阅读、写作的能力,培养儿童基本的文学素养。这本书中有惊险刺激的探险故事和侦探故事,有看了会令你捧腹大笑的幽默故事,也有激发人们智慧的寓言、民间、智慧、典故、成语故事,还有开发少年儿童想象力的童话、科幻故事。这本书不仅内容丰富,还能从中获取许多知识,每看完一个故事,都会使你懂得一个道理。

《儿童故事宝库》这本书知识涉及面广,叙述语言轻松而充满情趣,让我们展读之际,像有一位亲切的老师在身边将天地间的神奇,历史长河的浩瀚,以及人生的道理向你一一道来。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你们喜欢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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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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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本集有新编小小说的,它反映了人间的真情和善良,是一本感人肺腑的书。

这本书的来历不同寻常,是老师赠送于我的。拿到这本书,我粗略地翻了翻,立即被里边生动的语句,感人的故事迷上了。

“叮零零”,下课了,我捧起书。津津有味地看着,不时抹了抹掉出来的泪珠,继续往下读。“叮零零”,上课了,我见老师还没来,忙抓紧时间,老师来了,才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书包里。

一整天,我都魂不守舍,就像被书勾走魂。

放学,走在路上我不敢看书,生怕出了什么事。一到家,我便迫不及待地拿出书,有滋有味地读了起来。我遨游在书的王国里,忘了别人,也忘了自己。“开饭了!”我被奶奶的呼声拉回了现实。我眷恋地看了看书,拿起筷子,赶紧吃饭。三下五除二,我吃好了饭,又沉浸在一篇篇动人的小说中。

就这样,我仅花了一天的时间就看完了这本书。现在也只要一有空,我就会忍不住再拿来看。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欢乐,也丰富了我的业余生活。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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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喜欢读书600字话题

全文共 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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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读好书,我们的生活中离开不了书籍。书籍可以丰富我们的知识,提高修养,在快乐中学习……而我,坚信着这句话。

有人说,读书就像品茶,粗略的一口喝完,你什么也尝不到;相反,你细细品尝一口,可以尝到茶的味道……对啊,读书也是如此,只有细细的看,才能明白其中的道理。我十分喜欢读书,家中的书可以装满一书柜。《鲁滨逊漂流记》《解忧杂货店》《匹诺曹》,这都是我喜欢的书,不过,令我映像最深的还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那是海伦凯勒的自传,里面记录了海伦凯勒成长的点点滴滴。他是一个双目失明,双耳失聪的人,而就是这样一个人,在文学界上闯出一片天地。当看完《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时,我感慨万千。我无法想象,一个聋盲人可以做到一般人都做不到的事,可见她要付出多大的努力啊!而我们呢?又不聋又不哑,却无法干出成就,为什么?不是因为我们比别人笨,而是因为我们还不够努力,还不够勤奋!我们看的书还不够多!我们可以不做海伦凯勒那样伟大的人,但一定要做最好的自己,做成功者。怎样才能成功?我们最主要要多读书,多看报,不能“两耳不闻窗外事”,要勤奋,勤于思考,去体会书中的乐趣。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大家想必都听过。其用意就是想让人多看书从而进步。可现在的人,不是手机就是电视,很少看书,我不敢想象以后书被手机代替的世界……

朋友们,我们要勤于读书。放下手上的手机吧,拿起书桌旁陈旧的书,细细品味,你会体验到无穷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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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描写我最喜欢的夏天话题

全文共 8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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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夏天酷暑难熬,令人讨厌;我却说,夏日美好而迷人;感受夏天是一种难得的享受。 Some people say that it is difficult and annoying in summer; I say that summer is beautiful and charming; feeling summer is a rare enjoyment.

当你汗流浃背时,忽然一丝凉风吹来,你会说:“好痛快呀!”开心不已。因为夏天的酷暑衬托出了凉风的爽快。然而,其他季节,这样的爽快是感受不到的。这时,你会说,夏天是美好的。

夏天是美好的。热风席卷大地之时,也是绿色植物蓬勃向上之日。校园里,绿荫浓浓,树荫下,读书、谈心、做游戏,别有情趣。大街旁,一排排高大的树木,枝叶蓬蓬勃勃,葱葱郁郁,给大街搭上了绿色凉棚。人行在大街上,如同走在绿色的长廊里,这在其他季节里是感受不到的。

夏天是美好的。去公园里,或者景点上看看,又别有一番情趣。在绿色主宰的世界里,可以看到,各种各样的花儿开放了,红的、黄的、紫的……什么花儿都有,春天能看到的,在这里几乎都能看到——这是人工培植的——难道不比春天更美吗?

夏天是美好的。烈日炎炎,你走到哪儿,都躲不过热魔的折磨。不过,别报怨,那边有一条清澈的小河,小伙伴们,跳下去吧,游游水,打打水仗,凉凉的,爽爽的,别提有多痛快了!这又是在其他季节里所享受不到的。

夏天是美好的,是“别有风味”的。春天的温柔,秋天的凉爽,冬天的严寒,在它面前都显得索然乏味。在那三季,须穿厚点的衣服,否则,会感冒的;而夏季,你不会有这种担忧,穿得少一点,再少一点,凉凉快快,轻轻松松,多好玩啊!夏天是善解人意的。当你闷热得难受时,不要紧,一会儿就会降下大雨,驱散大地上的热魔,让你痛快凉爽。而其他三季几乎一成不变,令人“如同嚼蜡”。凡此种.种,你不会感到,夏天确实是“别有风味”吗?

当你热得难以忍受的时候,千万不要抱怨,不要厌烦,静下心来想一想,或者等一等凉风,等一等大雨……你会感受到夏天是美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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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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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好,蕴含着丰富的知识和真挚的情感,我就有这样的一本书,它就是由六角丛书出版的《昆虫记》.

那是寒假的一天,妈妈把这本书带回来.我一看便爱不释手,在三年语文课本中曾学过的《松鼠》一文,这篇让我现在都记忆忧新的课文,原来就是从这本书里选编的.

《昆虫记》,书的封面是绿色的,黑白的图案画着一只羽蛾,一对翅膀上的斑点就好像两只大眼睛,这是它恐吓敌人的法宝.打开书的目录,里面记录了大量的我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昆虫名字,我迫不及待地翻到第一页,津津有味地读起来.

读着这本书,我仿佛进入了法布尔所描绘的昆虫世界,书中讲述的各色各样的昆虫使我惊讶不已.法布尔不愧是一位杰出的昆虫学家,为了把纷繁复杂的虫子世界真实而形象地展现在世人的面前,他细致入微地观察了毛毛虫的旅行,不顾危险地去捕捉黄蜂,仔细观察萤的捕食过程和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以及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他做的各种昆虫实验,让人读起来充满了无限的乐趣.一个个可爱的小生灵——昆虫活脱脱地展现在我的眼前.

书中还添加了许多昆虫的精美插图,各种各样漂亮的昆虫让我耳目一新.读着这部宏伟巨作,法布尔那诙谐、幽默的语言,时不时让我轻轻发笑.《昆虫记》使我更加了解大自然,了解昆虫们的奇妙生活.在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描写橡树虫的那几篇文章,橡树虫妈妈对孩子们的爱,让我深受感动,昆虫们的母爱竟然是这样的无私而博大.

这位感情细腻、思想深刻的天才而伟大的科学家,用哲学家一般的思考,美术家一般的观察,文学家一般的描述,为我们开启了一扇通向昆虫世界,更是通向科学的大门.

是的,一部好书,就是打开知识大门的钥匙,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的一生都不能没有书,书将会伴我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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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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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读过很多,但是我最喜爱的是一本使我受益匪浅的书——《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是出自英国著名的大作家——笛福。这本书是男孩子必读的书,女孩子更要读,主人公鲁滨逊,是让我们知道要学会生存,克服困难,自力更生的重要性。

小说的主人公鲁滨逊,是一个充满坚强毅力的人,他很聪明机智,还有一颗勇敢的心。在一次航海中,鲁滨逊跟着十几个人一起去,他们遇到了巨大的波浪,船翻了后,只有一个人活了下来,那就是鲁滨逊。他来到一个荒岛上,在荒岛上历经了28年的艰苦生活,他把船上的东西捞上来,留在荒岛上吃,岛上荒芜人烟,他开始自食其力,自己种植麦子,然后做成粗糙的面包,还养了很多动物。他很孤独,养了一只鹦鹉陪他做伴,就这样他不在孤独。在荒岛上救到了一位俘虏,并为他起名“星期五”,因为那天刚好是星期五。他们经常在荒岛上打猎,他会打一些小动物。他们发现了一艘英国船,就这样他和“星期五”乘船回家了。鲁滨逊用自己的一双灵巧勤劳的手,自力更生,令我终身难忘,我心里起了佩服之情。

歌德曾经说过:“读一本好就是在跟高尚的人谈话。”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让我们知道每次遇到困难,都要面对克服,不要灰心。记得在我上中学时,我觉得自己在生活中,没有妈妈真不行,我也渐渐学会自己管理自己了,自己学会在没有妈妈陪伴的情况下自力自强。因为我在遇到挫折时总会想想鲁滨逊,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我已经把他当成无声的老师。心里想自己怎么能低头呢?我要学会自力更生,每次想到这里我更加佩服鲁滨逊了。

我想成为像鲁滨逊一样学会生活,克服困难,成为生活中的强者,一个探索者,一个发明家,一个劳动性创造人……

笛福曾说过:“害怕危险的心里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让我懂得在人生的道路上难免会有坎坷,只要我们耐心克服,没有走不过去的坎。每当在我难过的时候我会翻开它,这本书将陪伴着我的一生,它会帮助我克服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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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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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喜欢,有人喜欢《不平凡的约克先生》,有人喜欢《笑猫日记》,还有人喜欢《绿野仙踪》,但我最喜欢的书是——《笨狼的故事》。

《笨狼的故事》这本书是讲了一只狼,它非常笨,但他也很善良,因此它常常被人欺负,也常常被人骗,幸好有它的朋友聪明兔在帮助它。棕小熊经常欺骗笨狼,但笨狼很善良。不知道棕小熊在骗它,所以它总是中棕小熊的计。

我觉得最好笑的一个故事是笨狼把尾巴弄丢了这个故事。有一次笨狼发现尾巴不见了,左看看右看看,都找不到尾巴,笨狼急坏了,就找棕小熊看看。其实笨狼自己的尾巴在屁股上,棕小熊故意骗笨狼说不在。笨狼就叫别人把尾巴借给它。聪明兔看到了,连忙问笨狼怎么回事,笨狼就一字不落地讲给了它听,聪明兔一看说:“你的尾巴不是在后面吗?”“可是我看不到啊!”聪明兔哈哈大笑起来说:“你当然看不到了!”

这本书特别有趣,有时看了令人惋惜,有时又让人捧腹大笑。这本书让我懂得了:看人不能看表面,要看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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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7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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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既不是《三国演义》,也不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而是被家长们视为“儿童不宜”的《射雕英雄传》。可能有人会奇怪,《射雕英雄传》不是武打小说吗,你为什么最喜欢这本书呢?不,你错了!《射雕英雄传》是一把双刃剑,就看你怎么使用它了。你可以把它往好处用,也可以把它往坏处用。而且,金庸先生把他笔下的人物的心理、动作、神态、善恶全部都刻画得一清二楚,让我们明辨是非。

《射雕英雄传》是一本讲侠骨柔情的书。那么,什么是“侠骨”呢?是仗义。例如:穆念慈被杨康欺侮时,郭靖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与杨康打得昏天黑地。这便是侠。又例如:在黄蓉落难时,郭靖帮她付清酒钱。这也是侠。原来侠就是不求回报地帮助比自己弱小的人。但是,这只能算“小侠”,真正的“大侠”是为国为民,也只有为国为民,才能算“大侠”。

至于“柔情”,我也不太懂。不过我想,等我将来长大了,我自然会明白的。

为什么金庸先生笔下的侠客,既有英勇无畏的一面,又有侠胆柔情的一面呢?那是因为金庸先生自己的经历就潜藏着侠骨柔情的故事:学生时代的金庸,就表现出很高的文学天赋,他在浙江省立联合高中的初中部就读时,深得校长张印通的赏识。但金庸的性格桀骜不驯,常常秉笔直书,针砭校规,张校长迫于压力,不得不开除金庸。但张校长又给他写了封引荐信,让他去衢州中学。风雨中,仿佛出现了一道彩虹。金庸不禁百感交集:为了维护校风校纪,张校长铁面无私,将他开除;另一方面,内心又无比柔软,给他指明了一条道路。

正因为张校长的侠骨柔情,让金庸成为一个著名作家。几十年后,金庸先生深情回忆道:张校长的锋利与柔软,给他的武侠小说带来了很大影响。

综上所述,《射雕英雄传》并不是人们所认为的武打小说,而是一部教我们怎么做一个“大侠”的书。我又有何理由不喜欢它呢?!

我喜欢《射雕英雄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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