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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最喜欢的书为话题写一篇英文作文(精品20篇)

环保对每个人来说息息相关,我们要做好环保的工作,同时也要宣传好环保,对环保进行倡议,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环保倡议书作文范例,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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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作文:我最喜欢做的一件事

全文共 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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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做的一件事是喜欢在电脑上打字。

在电脑上打字,发出清脆的声音像水滴滴在池塘里的声音,很 动听,令人心情舒畅,精神百倍。

有的时候,我在电脑上打字会遇到一些困难:如有认不到的字 我就查字典或者是问爸爸、妈妈,我就弄懂了这个字的读音、 意思和写法,虽然影响了录入的速度,但是我掌握了这个生 字,克服了困难,但取得了成绩,心里像吃了蜜一样。《哪吒 闹海》这本书我就是通过这种办法把它全部、一字不差地录入 电脑的,我认识了很多生字,增长了许多知识,从而也大大提 高了我的录入速度,从而为我这次参加第二届全国中小学生电 脑半决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取得了合川市小学组录入第一名 的好成绩。

我认为打字是提高语文成绩的一种可行的好办法,它能够使我 认识很多字,掌握很多字词的意思,但我又认识了它的不足 有:没有练习书写,我的字也写得够漂亮,还有很多字认得到 但是不会写。我决心今后在打字的同时还要加强用笔书写,以取得更好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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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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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从小就培养了我爱读的好习惯,家中我的书就占了一个大书柜。有童话故事、历史人物、科幻小说……而我最喜欢《贝壳》。

《贝壳》讲述了两个女孩的故事,一个叫林贝壳,一个叫shell林(shell代表贝壳);名字是相同的,命运却千差万别。林贝壳的父母是公务员,shell林是单亲家庭,母亲是军人家庭出生,但因母亲远离家族,又被父亲抛弃,后来致疯。由此造成了她们个性迥异:一个活泼开朗,一个内向独立。终有一天,命运的绳索让她们相遇,风云变幻,暗潮汹涌,一次次的波折过后,痛苦过,彷徨过,失望过,快乐过!林贝壳以全市第一的成绩考进重点高中,shell林也成了特长生,她们用行动证明了自己!

无论多难,多坎坷,多心酸!她们凭借着顽强的毅力坚持下来,这正是我的感动!

其实,每一枚贝壳的形成,又何尝不是一个少年内心的成长?风雨过后,终有一天,我们要为自己披上“刀枪不入”的铠甲,用来抵御一切外来伤害我们的势力!

在这个过程中,委屈甚至是挫折总是有的,但要用微笑、坚忍不拔的生命力面对一切!就算哭,也要嘴角上扬!

人生的路还在延伸,为自己插上梦想的双翼,无所畏惧,振翅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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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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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莫过于《魔戒》,他是一部超长篇小说。一共分三部曲:《魔戒现身》、《双城奇谋》和《王者再临》,共计约120万字!这对于一般人来说要把它读完并不算什么,但对于我这种做事常常三心二意,半途而废的人来说,那是多大的困难啊!

可是在不知不觉中,我好像越看越津津有味,不再那么哈欠连连,最终,就连我也身陷其境。

《魔戒》的简介就十分吸引人:天真无邪的哈比男孩佛罗多继承了一枚戒指,却发现他就是黑暗魔君铸造的至尊魔戒。在甘道夫的指导下,佛罗多和精灵、矮人、哈比人组成远征队,要将魔戒扔进火山口销毁,一路上困难重重。

读了这简介,你是不是也想读这本书呢?我也是。作者用了很多生动、巧妙的语言,风趣、幽默的语言,让你忍不住“噗哧”一笑。这本书的画面感很强,场面切换得十分惊妙。当你非常急迫地想知道后来怎么样的时候,场景又切换到了别的地方。

《魔戒》中有一句话我觉得写得很好——“禁锢众戒黑暗中,魔多妖镜暗影伏”这句话深深回荡在我的心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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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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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喜欢了,我家里有很多书,如:《米小圈》、《我亲爱的汉修先生》、《森林报。夏》、《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但是,我最喜欢的书要数《红胡子的巨人》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彼得。欧雷诺,他是意大利人,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红胡子的巨人来到精灵村的时候,牙齿忽然疼得要命,不过一个很友善的小精灵牙医帮助红胡子的巨人治好了牙疼,后来他认识了很多友好的小精灵,还有森林里的小动物,它们还一起经历了许多有趣的冒险,它在一个巨大的岩洞里安了家,勇敢地挑战了一条住在深湖里的可怕巨龙。它还和精灵村的一个叫樱草的精灵,被魔法戒指交换了身份,变成了小精灵。就在这时,它以前的两个巨人白雪花和黑胡子来了,红胡子巨人也把它们两个用魔法戒指变成了小精灵,它们又发明了打屁股机呢!

在此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要数红胡子的巨人了,因为它乐于助人,帮助小精灵们把大水坝里的水放到了稻田里,战胜了一只住在深湖里的巨龙。

这本书陪伴了我日日夜夜,教会了我许多做人的道理,我爱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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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9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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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增长我们的见识,读书可以让我们领略外面华丽的世界;读书可以让我们收获无穷无尽的知识。有人喜欢一些名人名家的中外小说,有人喜欢一些恬静清幽的散文,也有人喜欢一些神秘莫测的科幻小说,而我最喜欢的是记录着华夏文明悠久历史的——《中华上下五千年》。

这本书记录着中华民族五千年来的沧桑和历史演绎,翻开它仿佛翻开了历史长河的卷轴,读它让我认识了华夏民族的伟大人物,以及华夏文明发展史上的重大事件,让我了解了那些闻所未闻的历史人物,认识了中华民族一路走来的曲折历程!

那天,我匆匆地写完了作业,便捧着那本书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从盘古开天辟地到女娲补天再到大禹治水看得我如醉如痴。商纣王的残暴统治让我痛恨,楚国的著名爱国志士屈原更让我感慨万千,当楚国灭亡时,他抱着一块大石头跳进了汨罗江,那一刻让我心痛不已。聪明的蔺相如带着和氏璧出使秦国,他一次次的与秦王斗智斗勇最终安全地把和氏璧带回了赵国,并且缓解了秦赵两国之间的关系。千古一帝——秦王赢政,他带领秦军亡了六国,完成统一,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开启了一个新的历史时代。但他却用大量的财力去建造宫殿和陵墓,劳民伤财,耗尽了国力,他还一直幻想着长生不老。诸葛亮的聪明才能更让人赞叹,但他最终为蜀国匡复汉室的大业而操劳过度,鞠躬尽瘁,为国捐躯。隋炀帝开凿京杭大运河,劳民伤财,累死了不少人,激起民怨成为了历史上的一大暴君。一代女皇武则天统治期间使唐朝的国力进一步向前发展。开辟了“治宏贞观,政启开元”的统治局面,成为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成吉思汗多次发动战争,横扫东亚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民族英雄——林则徐为了中华民族的利益,领导了虎门销烟,显示了中国人民的禁烟斗志,他刚正无私的品格令我肃然起敬。英法联军侵入北京烧掉了中国的皇家园林——圆明园,使我国的的好多瑰宝和历史文物被付之一炬!读到这里我暗暗发誓一定要好好学习,做国家的栋梁之才!使我们的国家变的更强大,不受外来的侵扰!

最后,建议大家多读书,读好书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博闻强识,更加优秀,才能让自己的写作水平提高,才能为自己奠定坚实的知识储备,帮助自己实现美好的人生理想,创造辉煌灿烂的人生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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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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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的老朋友,每天都陪伴着我,不管发生什么事都在我身边。记得有两件事令我难忘。

有一次,我听到有人说书店有一本新出的书非常好看。放学后,我兴高采烈地把这件事情告诉我亲爱的妈妈,妈妈温柔地说:“不能买,这本书是非常贵的。”我不停地请求,最后妈妈才答应给我买。我喜出望外,急忙打开书,像匹饿狼贪婪地读着。吃饭时间到了,妈妈大声叫我出来吃饭,但是我还沉迷在五彩缤纷的书本世界中。妈妈走到我身边,拍了拍我的肩膀,我才回到现实中。我看了看闹钟,发现已经读了五个小时,我只能出来匆匆吃饭,吃完接着看。

记得还有一次,我的那本新书突然消失无踪,我心里好像被人插进了几把小刀。我不停地寻找,我边找边说:“书啊,你在哪里?我没了你就好像失去了珍宝一样。”我在房间、客厅、厨房都找不到那本书。我不小心跌倒在床上,我小心翼翼地站起来,生怕把爸爸妈妈吵醒。我刚离开,忽然我看见新书就在床上,我心里想:你这个淘气鬼,原来躲在床上,待会我教你怎么做个好人。我开心地拿起新书看了七个小时,我才依依不舍地放下书。

这就是我的老朋友,它是我心爱的书,每天都带给我不同快乐和惊喜,谢谢你——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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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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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书似一片宽广深遂的海洋,让我这艘无知的小船在里面闯荡;书似一位慈祥的母亲,让我吮吸它那甘甜的乳汁;书似一股幽幽的芬芳,陶冶着我幼小的心灵。如今,书已成了我生命的一部分。

在我的读书生涯中,我最喜爱的,莫过于《鲁滨逊漂流记》了。鲁滨逊出生于英国约克郡的中产家庭,由于不听父亲劝告做了船员,途中突遇风暴,只身飘流到无人荒岛上,但他没有绝望,凭借惊人的毅力和智慧,顽强不息地在荒岛上安居了28年后,最终得以返回英国。从鲁滨逊身上,我们看到了种种人类的优良品质:勇敢、智慧、意志坚强和挚爱劳动,是我们一生学习的榜样。

其实人生就是这样,每个人的一生都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有人喜欢顺利,希望一生都不流泪、不疼痛、不危险,不过这是不可能的,即便可能,这一辈子也就没什么意义。挫折不是魔鬼,顺利不是天使,相反,我倒认为挫折是财富,能帮助我们迎接顺利天使的到来。

生活中,没遭受过挫折的人是根本不存在的。我们只能像鲁滨逊一样以我们的勇敢接受挫折,以平常心善待挫折,以聪明智慧战胜挫折,面对困难,取得成功。而勇敢和智慧是要靠积累的,我们必须从书中积累。书是无言的,却给予我们太多太多,让我们懂得太多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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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好书推荐600字话题

全文共 8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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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飞逝,转眼间我已经成长为了一个小学六年级的学生,伴随着小学六年学习生涯的当然有许许多多的课外,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学会爱》,因为是它让我学会了感恩!

还记得那年期末结束的时候老师送了我这本书,它的作者是我最喜欢的刘墉先生。书中的一个个故事都是发生在作者和他儿子,女儿和妻子之间,引人深思,看了之后让我们不得不扪心自问,“我学会爱了吗?”

书中有个故事让我看了之后尤其觉得惭愧。有一天,刘墉到朋友家做客。晚餐之后,刘墉指着桌子上的残羹剩菜,对主人客气地说:“您准备的太丰盛了,剩下这些,多可惜啊!”岂知主人才六七岁的小孩竟毫不考虑地搭了腔:“不可惜!奶奶吃!”“我婆婆等一会儿出来吃!”女主人说,看见我十分惊讶,又解释,“她不喜欢一起吃,叫她吃好的,她还不高兴,只有剩下来的,她才吃,而且吃得高兴!”难道他们就不能理解老人是因为爱才宁愿自己吃残羹冷炙,而把新鲜美味的食物留给自己爱的人吗?

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了发生在我自己身上的一件事情。记得小时候最爱吃的就是妈妈烧的`红烧小排,只要妈妈一烧小排,我就能吃满满的两碗饭。“开饭啦”妈妈悦耳的声音从厨房飘来,早已饥肠辘辘的我赶紧跑到了餐厅,”Yeah!今天有小排!“我高声喊道。端起饭碗,我就开始像这盆小排发起了积极的进攻,没过多久,餐桌上的这盘小排就被我快消灭完了。

爸爸妈妈一直笑眯眯地看着我吃得这么香的样子,妈妈说:“还有几块,孙霄你都把它给吃了吧!”“可是妈妈,你和爸爸都没吃过呢?”妈妈一说,我才猛然发现爸爸妈妈根本还没有尝过这盆小排的味道呢!妈妈说:“你爱吃,你就吃掉吧,爸爸妈妈不爱吃。”听妈妈这么一说,我马上毫不犹豫地把这盆小排都给吃完了。

读了这本书之后让我瞬间明白了“爸爸妈妈不爱吃”的这句话的含义了!我为自己当时的不懂事而惭愧,也为自己终于明白了爸爸妈妈对自己的爱,自己又该如何去感恩这份爱而感到庆幸。就像书中所写的“有一种爱,它深藏在内心,温柔而克制,却在生活的每一个琐碎的瞬间,每一个琐碎的细节上,得到呈现。”父母无私的爱,让我们感到温暖,但我们必须要懂得那份爱,必须要懂得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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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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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有了书,如同精彩生活中缺少了理想,变得很乏味;没有了书,如同茫茫大海中没有了指南针,迷失了方向;没有了书,如同彩色画卷中失去了色彩,只剩下黑白。

在我那个五层的书架上,有着各式各样的不同种类的书,主要以文学类和冒险类为主。照理来说,我一个学生,应当偏爱文学类的书籍,但是我却沉迷于冒险类的书籍而不能自拔。这其中最喜欢《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本书。

也许我这么一说大家都感到惊讶,一个中学生竟然看这种和学习毫不搭边的冒险小说,,太不可思议了!可是,我认为这本书教给了很多做人的道理。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名叫哈利的魔法学校学生和他的两个伙伴因为各种原因秘密离开学校,完成学校校长死前留给他们的任务。这是一个十分危险的任务,而他们三人却用友谊和勇气完成了,最终铲除了杀人无数的伏地魔,虽然牺牲了哈利身边许多爱他保护他的人,但是他还是赢得了大家的尊敬的故事。

书中情节惊险、刺激,人物形象也刻画地非常形象,还用了许多的好词好句描写出了各种各样的场景,为人物形象做了烘托的作用。这些写作方法都非常值得我们学习。最重要的是书中的情节教给我了一些生活中的财富。当哈利遇难,他的朋友奋不顾身地将他救出险境时,我体会到了:原来友谊的力量是那么得强大,可以让人在瞬间拥有舍己为人的优秀品质;在哈利因为冲动而使事情变糟糕时,我明白了:冲动是魔鬼,它不会给你带来好结果;在哈利给因救他而失去生命的小精灵多比埋葬时,我懂得了:我们要学会感恩和只有先尊重别人才会赢得别人的尊重;当哈利和他的朋友在面对比自己强大的敌人时运用智慧得到胜利时,我知道了:武力不一定能解决问题,有时候智取才是最好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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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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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消灭他,可就是打不败他。”这句话,是著名作家海明威在《老人与海》里说的。《老人与海》是我最喜欢的一本,告诉人们要有永不言败、宁折不弯的精神。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老人常年独自在海上打渔的生活。有一次他遇到了一条大鱼,但是在返回的路上遇到了成群的鲨鱼。老人使出浑身的解数和鲨鱼搏斗,鲨鱼把能吃的肉全部吃光了。结果老人拖回去的只是一副大鱼骨架。

我很佩服老人这种永不言败,面对困难毫不退缩的精神,而我正缺少这种精神与挑战困难的勇气。记得有一次,我在家做数学练习题,由于辅导书是小姨从外地带回的,一些题型并不熟悉,遇到难题就一跃而过了。这是,爸爸看见了,让我仔细读题,一遍读不懂再读一遍,直到读懂。在那时,我想起了那位老人面对困难锲而不舍的精神,这不正是我需要的吗?我下定决心,一定要迎难而上,把这些难题攻克。渐渐的,我喜欢上了做练习题,这也是对我学习的一种挑战和锻炼。无论学习还是工作,都需要这种精神。

在今后的学习中,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与挫折等着我们,只有像那位老人那样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克服困难,遇到困难锲而不舍、永不言败才能闯过这些暗礁险滩,战胜困难这只拦路虎,创造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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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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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柜里,有许多我珍爱的书,其中有本是我最喜欢的。它就是《中华上下五千年》。这本书里面蕴含着经验的真知。无论是王朝帝国的心衰成败、历史人物的功过是非,还是重大事件的曲折内幕、伟大改革背后的艰辛……这些历史无不折射出做人与做事的道理。

这本书是以时间为顺序写的,选取了中华历史五千年来的重大事件、风云人物、辉煌成就、灿烂文化等内容。其具体分为七个篇章:华夏源头、中原争霸、九州一统、离析与交融、乾坤变幻、王朝更迭、民主与新生等内容。每次回到家,我都会津津有味地看起来,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民主与新生,它记载着新中国的每一次进步:一千九百四十九年十月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一千九百六十四年十月十六日,中国自行研制的第一颗原子弹爆炸成功;二千零八年八月八日,第二十九届奥运会在北京开幕,成为有史以来最成功的奥运会;九月二十五日,中国神舟七号载人飞船发射升空,宇航员翟志刚成功完成太空行走……每一次的记载都让国人感到自豪喝兴奋。我感到:中国人的腰杆越来越直了。

我小心翼翼地把它珍藏起来,每天时不时地把它拿出来看一看,翻一翻,生怕它那儿脏了皱了,把它当宝贝一样看待,对它爱不释手,宝贝得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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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2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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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德曾说:"一一世界。 --题记 儿时读书只是纯粹喜欢纸张磨搓手指时那种奇妙的感觉,只为心中那份莫名的悸动,只为了书中那可爱的小白兔

儿时读书只是纯粹喜欢纸张磨搓手指时那种奇妙的感觉,只为心中那份莫名的悸动,只为了书中那可爱的小白兔与乌龟。

如今读书不是为了那黄金屋,不是为了那颜如玉,也不是为了千钟粟,只是由于我已悄悄爱上这指间的世界。

读《红楼梦》,那悠悠大观园尽现眼前,与黛玉一同悲葬花,与湘云一同醉卧芍药园,感宝玉"富贵闲人"之叛逆,叹岁月的更送,人生百态。

读朱自清,领悟深沉的父爱,平民百姓平凡而认真的生活,与他一同在荷塘边赏月,把酒共尝夏荷之香。

读《简o爱》,让我懂得女性的自尊。女性与男性一样平等,同样无尊卑贵贱之分,懂得束缚人的心灵的其实是人的思想。

在这指间的世界里,我看到苏轼大唱:"大江东去浪海尽,千古风流人物"的豪迈洒脱,仿佛饮一盏白干,让我激情飞跃;我看到李清照"寻寻觅觅凄凄惨惨戚戚"的情真意切,恰似品一杯红酒,让我意深情浓;我亦看到李白"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奇特思绪,好比干一瓶老窑,令我回味无穷。

在书里,我看到了洪战辉,当他还是个孩子时已经对另一个更弱小的孩子担起了责任,他在贫困中求学,在艰辛中自强,从一个小男孩变成了男子汉。

在这指间的世界里,我如一只彩蝶,翩跹起舞;如一只野鹤,在秋日高洁的蓝天里无所羁绊;在这指间的世界,我看到了大千世界的缩影。

在这奇幻的指间世界里,我看见了生活的缩影,尝遍了生活的百态,学会了认真的思考,学会了理性与睿智。

这指间的世界,让我的生命不断增值。

我爱这指间的世界。

Childrens reading is just the wonderful feeling when I like paper grinding fingers, just for the inexplicable throbbing in my heart, just for the cute little white rabbit and turtle in the book. />

Now reading is not for the golden house, not for the Yan Ruyu, nor the thousands of clocks, but because I have quietly fell in love with the world of fingers.

Read "The Dream of Red Mansions ", Then the leisurely viewing garden is now in front of him, burial flowers with Daiyu, and drunk and lying on Xiangyuns rebellion with the" rich and rich people ", sighing the time of the years, life in life.

BR/>Read Zhu Ziqing, understand the deep fathers love, the ordinary and serious life of civilians, appreciate the moon with him with him, and taste the fragrance of Xiahe in the lotus pond.

Read "Jane o love ", Let me know the self -esteem of women. Women are as equal to men, and they are equally distinguished from humble and low, and those who know how to restrain people are actually human thoughts.

In the world of this finger I saw Su Shi singing: "Dajiangdong goes to the sea, and the eternal characters". The love is true, just like a glass of red wine, which makes me affectionate; I also see Li Bais "flying down three thousand feet, it is suspected to be the strange thoughts of the Galaxy falling nine days", like dry a bottle of old kiln, which makes me have an endless aftertaste.

In the book, I saw Hong Zhanhui. When he was still a child, he already took responsibility for another weaker little child. The boy became a man.

In the world of this finger, I like a colorful butterfly, dancing; like a wild crane, there is nothing in the blue sky in the autumn day; In the world, I saw the microcosm of the thousands of worlds.

In this fantasy finger world, I saw the epitome of life, tasted all the life, learned to think carefully, learn to learn, learn to learn Rawnate and wisdom.

The world of this fingers keeps my life increased.

I love the world of this fin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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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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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我算不上是个小迷,可我也非常爱看书。家里的书柜里几乎堆满了书,有《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十万个为什么》、《安徒生童话》、《一千零一夜》、《小学生作文大世界》,但是我最喜欢的却是《小学生获奖作文》,这本书已经伴随我一年多了,它也不知被我看过多少遍,可我每次看时,它好似还是一本新书,百看不厌!

平时,我没事儿时便拿起《小学生获奖作文》开始欣赏,每欣赏一篇作文我就会拿出笔记本收集一些优美的语句或词语,长时间下来我还积累了不少呢!这本书让我知道了祖国的大好河山,知道了一些有趣的事情,还了解了许多动物和植物的秘密。这本书中包含着生活中的酸、甜、苦、辣。自从有了这本书,我就谢绝了电视和电脑只要看《道德观察》时我才恋恋不舍的放下书,迈着轻快的步子走出了卧室。

这本书还使我的作文有了进步,有一些优美的语句,也是我从《小学生获奖作文》里面运用到自己的作文当中去的,这让我真正体会到“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的含义。读了这本书后,我写出的作文再也不是干巴巴的了,也不再写的凌乱,更不会边想边写了。我首先思考,然后一气呵成,有了这本书,我写作的速度也提升了不少。他还让我知道:作文开始要借鉴与别人的,随着自己写作的发展水平借鉴与别人的资料可以慢慢减少,最后留下的就是自己的作文。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小学生获奖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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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与书为话题的作文

全文共 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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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常说:“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真玉,我与书作文600字。”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日无书,百事荒芜。”这是陈寿对书的看法。正如他们所说,不知从何开始,渐渐地,我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打我记事开始,我就经常黏着父母给我讲故事。《格林童话》是我最喜欢的书,故事人物的悲欢离合令我牵肠挂肚。在梦中,我同小红帽一起玩耍;像灰姑娘倾诉我的烦恼事儿;仔细地询问海的女儿:“你为什么这么傻,为了救那个王子,你的声音消失了,现在,你又为了他要放弃自己的生命,你这样做,值得吗?”……每多听一个故事,我就好像又多了一个朋友。

开始,我读得津津有味,天长日久,就感到不过瘾了。

一次语文课上,老师推荐我们看“四大名着”,我看的如痴如醉:《西游记》中唐僧师徒历经重重关卡,终于取得了真经,我为他们感到高兴;《水浒传》中的一百零八将“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精神令我佩服,他们劫富济贫,除恶扬善,坏人们个个对他们闻风丧胆,可老百姓们却把他们当作大英雄;《三国演义》让我更加的佩服古代的英雄人物了;《红楼梦》的悲惨结局令我眼泪花花,那时,我真的恨不得穿越时空,让曹雪芹改变这悲惨的结局,优秀作文600字《我与书作文600字》。《彭公案》、《济公传》、《施公案》、《三侠五义》我都喜欢看,我把他们视为珍宝。

书——你是开启智慧大门的钥匙,带我进入智慧世界;书——你是一位值得我尊敬的老师,带我去追寻人世的真理;书——你是智慧的源泉,而我,则是一条生活在源泉里的自由自在的小鱼……啊!书,你带给了我无穷的快乐;啊!书,我爱你!

五年级:丁玲珑

[我与书为话题的作文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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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喜欢梅花的话题

全文共 3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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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喜欢国色天香的牡丹花,有人喜欢出淤泥而不染的荷花,有人喜欢清新飘逸的兰花……,但我却喜欢傲风雪,挡刺骨,生命力顽强的梅花

梅花虽然不像月季那样绚丽,不像荷花那样高洁,不像牡丹那样高贵华丽,但它洁白无瑕,傲立在风雪之中。

梅花是洁白无瑕的,它白盈盈的花瓣,犹如一块白雪,粉扑扑的花蕊,梅红色的叶柄,可真是漂亮极了。如果您轻轻凑上鼻子闻一下,会感觉到一股沁人心脾的清香。

寒冷的冬天到了,别的花儿都凋谢了,只剩下枯萎的枝杆,唯有它独自开放,傲立在风雪之中,为人们送上清新的香气。在寒冷的风雪之中,它企盼着春的到来。“俏也不争春,只把春来报,待到山花烂漫时,她在丛中笑。”是呀,它是春的使者,生命力顽强的象征。

啊!我爱梅花,我爱梅花的芳香,更爱梅花不畏严寒的优秀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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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书是甜的话题

全文共 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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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糖是甜的,月饼是甜的,水果是甜的……,也是甜的。

我最初的甜在绘本里。坐在妈妈温暖的怀抱里,听着妈妈用温和的声音给我讲故事,看着色彩鲜艳,图画鲜明的绘本,我渐渐明白了汉字的意义。后来,我终于可以自己捧起他们自己看了,我明白了许多做人的基本道理,比如热情对待他人,诚实勇敢,真诚对待朋友…=

后来,我的甜在古诗里,手中捧一本厚厚的《古诗》,在夏日的午后,舔着一根香甜、沁人心脾的雪糕,一人坐在房间里,看着楼下争奇斗艳的荷花和碧绿的荷叶,品读着那首我喜欢的《小池》,更有一种身临其境的美感。当强烈的阳光照在书上时,我会合上书本,默默地把诗背一遍,并根据诗句想一想它们的真正含义。然后再打开书本,查看原句。当我可以把这些优美的诗句恰当地运用到我的作文中时,我的心情是甜滋滋的。我在古诗的世界里乐不思蜀!

现在,我的甜在小说里,我会在傍晚时分,坐在窗前,伴随着最后一抹绚丽的晚霞沉浸到无边的黑夜里,在书中,我可以和名人巨匠对话;在书中,我可以看到旭日东升;在书中,我可以在美丽的红树林里自由嬉戏;在书中,我可以在浩瀚的宇宙里自由地探索新的天地;在书中,我可以变成一只可爱的小鱼欢快地畅游在这片海洋;在书中,我可以变成一只振翅即飞的老鹰遨游在高高的蓝天;在书中,我还可以变成一只慵懒的猫咪,趴在一棵高高的梧桐树上,躲进树叶的阴影里,快乐地、舒服地睡上一觉……

书是甜的,我从书中明白了许多人生的道理……书,放得越久,就越香醇甜密;书,读在心里,越悟越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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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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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一本喜欢,我也不例外,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福尔摩斯探案选集》,它让我受益匪浅。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本书写的是福尔摩斯用自己的智慧和巧妙的伪装一次又一次揭开幕后真凶莫里亚帝是阴谋,让那些亡命之徒无处可逃。英国伦敦的警察厅也时常找他帮忙呢!不管多么棘手的案件,福欠摩斯都能一一破解。

在福尔摩斯侦破的众多案件中,最令我感动的是最后一案,请听我细细道来;有一次,福尔摩斯和助手华生一起去旅行,可他们最大的敌人莫里亚帝竟在跟踪他们。福尔摩斯也知道这一点,就找到了莫里亚帝,对他说:"我终究会消灭你,甚至甘愿与你同归于尽!"莫里亚帝咆哮道:"我答应与你同归于尽,但不是你毁灭我!"于是,他们来到了瀑布的悬崖小径上,开始了最后的对决,他们经过搏斗,摇摇晃晃地掉进悬崖。史上最杰出的护法为上卫士和最危险的罪犯一起埋葬在那汹涌激荡的瀑布之水中。我看到这里,泪水不禁夺眶而出,我被[福尔摩斯的大无畏精神深深地感动了。

这本书犹如甘露润我的心田;犹如甘甜的泉水;犹如温暖的碳火……

我太喜欢这本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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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3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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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许多的,有的令我难过,有的令我愤怒,有的令我高兴,还有的令我感到欣慰,可是有一本书,它让我非常感动,永远难忘。

这本书就叫做《狼王梦》,这里讲的是一个关于狼,关于生命,关于母爱的故事。书中的紫岚原本有一个美满的家庭,可是,黑嗓在即将当上狼王时死去,于是它发誓便要培育自己的子孙成为狼王。可是当自己的子女一个个夭折死去,它自己也失去了原来的美貌,变成了一只“丑狼”。当希望随着现实一个一个破灭,紫岚心中对“狼王”这个宝位的想法也一点点散去。有一次,当一只全雕想要吃掉它的狼孙时,紫岚奋不顾身地冲上前去,在与金雕搏斗时,紫岚不幸被金雕打得奄奄一息,可紫岚却又不顾伤痛又与金雕搏斗,最后它咽下了最后的一口气,倒在了血泊中……

这本书讲述了一只母狼的伟大母爱,令我非常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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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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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很多,但我最喜欢《陶小宝日记——我不再拖拉了》。因为我有很多地方和他一样。

陶小宝是四年级二班的学生。他非常拖拉,比如在课上吃泡泡糖,妈妈叫他起床他不起,在课上和别的同学说话……他拖拉的事做了一大筐,即使这样他还被选中代表班级参加体能智力比赛,陶小宝上阵后,又犯了拖拉、做事无计划的“老毛病”,不采纳同队女生的建议,自作主张导致本队在闯关中屡遭失败,拖了本队的后退。这时,他意识到拖拉所带来的不良后果,痛定思痛,彻底改变了拖拉的习惯。

有一天早上,妈妈叫我起床,我非常不想起,我就假装没听见,妈妈喊了三遍我都不想起来,妈妈说她要去上班了。妈妈走后我就继续睡,过了一会儿我一看表还有几分钟就上课了,我起床穿上衣服连早饭也没吃就冲出家门。虽然没有迟到,但是这一上午我给饿坏了,也没有心思去听讲了。

发生这件事以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做什么事我们都不能拖拉。

同学们你们拖拉吗?你们要是拖拉就马上改正这个毛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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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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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吧——这是知识的源泉!只有知识才是有用的,只有它才能够使我们在精神上成为坚强、忠诚和有理智的人,成为能够真正爱人类、尊重人类劳动、衷心地欣赏人类那不间断的伟大劳动所产生的美好果实的人。”这是高尔基曾说过的话。

我读过的书有很多,《水孩子》、《城南旧事》、《昆虫记》、《我是马小跳》……在这茫茫书海中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是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挑出一本中意的书,那就非《我是马小跳》莫属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红樱,每当我打开这本书时,就觉得我的童年也是那样精彩。马小跳一生下来,其实不叫马小跳,叫马小骥,一匹骏马的意思,这是他爸爸的爸爸——也就是他的爷爷几乎翻烂一本新华字典才取出这样一个好名字的。马小跳一生下来就活蹦乱跳,所以爷爷就让马小跳改了名字。

这本书中描写的主人公有:马小跳、杜真子、丁文涛、路曼曼等。他们都有很多有趣的故事,他们就像我身边的同学、伙伴。马小跳有事不惧怕,长得像“胖狗熊”一样的唐飞最爱吃零食,猴子一样的毛超是个废话大王,总比别人多一个心眼,班长路曼曼又是马小跳的同桌冤家……马小跳是一个成绩不太好的学生、一个调皮捣蛋、不怕危险,拥有了一颗积极向上的心的男孩,一个老顽童爸爸、一个天真老妈,一家人又生活在充满活力的家园里。

马小跳有一个好品质,只要他想做的事情就一定会认真去做,坚持不懈,他拥有一颗上进的心,用石头打走了小偷,保护了国家财产,他遇到坏人敢于勇敢面对,当了个小英雄,很值得我佩服。我喜欢马小跳的个性!

《我是马小跳》这本书很精彩,会伴我成长,伴我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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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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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迪生》是我最喜爱的一本,因为她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爱迪生只读了3个月的书,在他的成长道路上,有流浪,饥饿和数不清的失败,可他一心爱科学,每一次实验都夜以继日地工作,肚子饿了就随便吃点东西,眼皮困了,就在桌上打个盹,有时连睡觉也顾不得睡了……

爱迪生,他一步一个脚印,刻苦钻研,没有向困难低头,而是勇敢地面对,克服困难。在实验中,他有过无数次的失败,但是他却没有放弃,他一次一次地做,直到实验成功为止……他,永不满足,不知熬过了多少个白天,黑夜终于到达了成功的彼岸,终于成为了世界著名的科学家,发明家。

爱迪生这个名字,总在我的脑海里荡漾着。我深刻地感受到要取得好成绩不容易,要有所成就就更不是一间轻而易举的事了,必须付出艰苦的劳动。古话说的好:“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们现在就要像这句话所说的去做。我们现在要取得好成绩,就必须从作业做起,独立思考,认真钻研,不怕困难。记得爱迪生曾说过:“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百分之一的灵感。”我想:我不是特别聪明,灵活,所以我必须付出百分之一百的勤奋,才能取得成功!

这,就是我读了这本书最大的收获!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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