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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最喜欢的书为话题写一篇英文作文【精品20篇】

环保对每个人来说息息相关,我们要做好环保的工作,同时也要宣传好环保,对环保进行倡议,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环保倡议书作文范例,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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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与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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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懂事起,我就常常依偎在妈妈怀里,听妈妈给我讲《海的女儿》、《白雪公主》等故事《龟兔赛跑》。当我长大了,觉得妈妈讲的故事早已退出历史舞台,不能满足我的需求了。

我爱。有时,我甚至认为自己是一只小老鼠,经常偷东西。我偷过关公的忠肝义胆、偷过齐天大圣的火眼金睛、偷过牛顿的刻苦钻研、偷过老葛朗台的吝啬贪婪……这些都是从知识的海洋—我的书房中偷来的。

我尤其爱夜读。当夜深人静、晚风轻拂之际,坐在自己的书房里,拧开小台灯,捧起一本书,心便进入了一种超然的意境。白天的紧张与劳累忘却了,处世的烦恼与愁绪消失了。没有暄闹与打扰,独自神游在字里行间——刀光剑影、风雪飘飞、艺术的美妙、人生的感叹都奔涌在眼前。读到会心之处,或击掌而笑、犹如与古人交谈;或临窗而立,看星月移动、听树影婆娑,更是乐在其中。温馨朦胧的春夜、烟云缭绕的夏夜、潇洒倜傥的秋夜、静谥严峻的冬夜,都赋予夜读以丰富多彩的诗意。

有一次,我在家读书。妈妈从街道回来,没带钥匙,再大的声音也没能叫开门。直至电话铃声不断响起,我才起身开门。

如果我的世界没有书,就如太阳失去了光芒,变得暗淡;就如地球失去绿色,变成沙漠;就象人们缺少了四肢,难以行动。

在我的世界里,书让我在知识的海洋里尽情畅游。书是我的朋友,、老师、亲人,是我生命中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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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11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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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不是像其它同学喜欢的童话故事,也不是一些有趣的书,而是一本可以让我们真正看到抗日战争年代的伟人到底是多么伟大的书,也在这同时教会我们要为党和人民贡献自己一切的一本书,这本书就是《把一切献给党》。

这本书中有一个伟大的人物令我特别敬佩,那就是吴运锋,他那种坚强的意志令我佩服,也值得我们去学习。吴运铎出生在穷苦的工人家庭。在苦难的童年里,就已留下了革命的血忆。 他小时候不可能上学学习,只能拣煤渣,有时跑到矿山上看机器,还时不时地向工人问上两句。由于家里贫穷,十四岁就下煤窑做苦工,煤尘、瓦斯、地下水几次要吞噬他的生命。北伐战争后国民党叛变革命,工人武装被镇压,失学的吴运铎当工人的梦想也破灭了,不得不挑起生活的重担,挑煤、捡炭渣,但没能养活家人。

后来,他一家人逃难到了湖北,仍在矿上,却是暗无天日的学徒天涯,当工人却没有机会和条件学习与机器相关的知识,一切只能靠自己一点一滴地积累。战乱的时代给了他觉悟的意识,也为他得到锻炼、发挥才能创造了条件。但是,书中更多的是讲述了他在革命队伍中的锻炼成长。抗日战争的爆发给了吴运铎一个全新的生活理想。工人们觉醒了,吴运铎更进一步认清了受压迫的原因,明白了革命是惟一的出路。吴运铎毅然参加了革命,一九三八年,他投奔了新四军,尽管这支队伍非常困难,不仅缺衣少食,而且缺少武器,但是他决心永远跟着党。

从此,为了消灭敌人,他开始了与枪炮制造紧密相连的一生。这是一个战士的成长史,也是一个共产党员的思想发展史,“把一切献给党”是一个在战争中浴血奋战的共产党员的心声。吴运铎的一生与我军、我国的枪炮制造史一起走过,当他被派到修械所当工人以后,他和战友白手起家,靠着师父传授的本领,他学会了修枪,又经过不断实践、探索,终于造出了自己的步枪、平射炮等很多武器。他在革命队伍里,为了制造武器不顾一切地苦打死拼,负伤流血,再所不惜。他三次负伤,左眼、四根手指和腿被炸坏,但他依然在病床上研究新武器。他原来是个文盲,后来却成了掌握现代科学的军工专家!读到这里,我怎么能不被他的顽强刻苦所感动呢?

我读完了这本书,感受到了吴运锋同志的坚强和勇敢。他刻苦顽强的精神,实在令我感动!从他身上我懂得了什么叫把一切献给党。在改革开放的今天,我们依然要坚持“把一切献给党”这个伟大的信念。

在这本书中,我还深刻体会吴运铎同志坚忍不拔的毅力和对事业孜孜以求的精神。荀子云:“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吴运铎同志正是有那种超乎常人的毅力和不屈不挠的精神才使得他在研制武器弹药的过程中不怕屡次失败、不怕身体伤残、不向挫折和困难低头,而是勇敢地面对困难、战胜的形象。

在我们的人生旅途中,不可能都是铺满鲜花、一帆风顺的。每当我遇到困难和挫折时就会想起吴运铎那高大的形象,想起他那种面对困境锲而不舍、百折不挠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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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喜欢书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1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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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

非常喜欢。

因为,看书让我快乐、心静,让我懂得善良、乐观,让我有了好脾气、交到更多好朋友。每次捧着书的时候,每次沉浸在书的精彩故事里的时候,每次淋漓尽致地阅读所体验到的快感的时候,我都会很激动。从小到大,我读过许多书,如今,在我的书架上,已经堆满了各类书籍。但是,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那基本经典书。

看《稻草人》让我懂得善良

这一本童话书里的内容我都喜欢,但更喜欢《傻子》这篇。我感觉宁愿做一辈子“傻子”也不做一天聪明人,因为这里的“傻子”不是说一个人很傻,而是一个从不贪心的人。他愿在国王生气的时候,砍掉自己的头博取国王的快乐;捡到钱,一定要等待失主回来才肯走,在冬天的时候帮别人干活,自己不睡觉把被单让给师兄……他是多么善良,心里装着别人。

这种“傻子”似的善良,在生活中是很常见的。我身边的同学、老师,有时候也是这样“傻”,心里只想着别人。而我呢?有时候也跟这个“傻子”一样,那次有个同学没有带美术用品,而我慷慨地借给了他,最后自己没有了,被美术老师批评一顿,最后还要向同桌借。不过,我愿意做这样的“傻子”,因为我很快乐。

读《木偶奇遇记》让我懂得乐观

这本书的主人公当然是匹诺曹,匹诺曹是一个木偶,他原来性格很不好,爱撒谎、自欺欺人、不爰学习……后来他被朋友叫去到玩具国玩,一到玩具国就变的更贪玩,导致后面变成了一只毛驴,最后有了仙女的出现才把匹诺曹改过自新,成了一个守信、爱学习、不贪玩的一个人,最后赢得了大家的信任。匹诺曹的经历,不就是一个孩子的成长历程吗?

每个孩子在成长中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情况,也会像匹诺曹一样,爱撒谎、自欺欺人、不爱学习……可是经过老师和家长的教导,慢慢变好了。我原来也是如此,不够乐观,爱说慌,现在我也变的守信了,也变得乐观了。遇到问题时,我都会积极地克服。

读《坏脾气的玛格力特》让我有了好脾气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做人脾气不能太坏,因为玛格力特以前脾气很坏,导致没有人愿意跟她交朋友,她很孤单,后来,她慢慢改变了自己,收敛了脾气,人也变得乖巧懂事,就连她的姐姐小六、小七、小八也喜欢自己的妹妹了,大家都喜欢玛格力特了。

所以,一个人有好脾气是多么重要,我以前脾气也不好,因为一点小事都会跟同学大吵大闹,乱发脾气,很多同学不愿意跟我玩。慢慢地,我改变了自己,收敛了脾气,像玛格力特一样,拥有了许多朋友。

有人说,书像朋友,阅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好朋友。其实,书还像老师,每次读一本书,就像一位老师站在跟前,谆谆教导我,让我懂得许多道理。

就因为我爱读书,让我懂得善良、乐观、心静、好脾气,同时拥有许多“好朋友”。我将继续做一个阅读达人,继续在书海里畅游,努力到达知识彼岸,希望大家也做一个爱阅读的人哦。

喜欢书。

非常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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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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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勒·凡尔纳”这个名字,六年级的同学们应该都不陌生,这个著名科幻小说家,带我们走入一个又一个奇幻之旅。其中,《地心游记》是我最喜爱的一本

“地心游记”,顾名思义就是去地心探险。这几乎是一件闻所未闻的事情:脾气暴躁、对科学痴迷的黎登布洛克教授带了热爱科学、循规蹈矩的侄子阿克赛和沉静、稳健而又充满热情的向导汉斯,按照前人的指引,从一个火山口下降,历经缺水、迷路、暴风雨等艰难险阻,最终受火山熔岩的冲击,又从另一个火山口回到了地面。

环环相扣的紧凑情节、种种奇观让爱科学爱探险的我跟着主人公同喜同悲。合拢书,那些情景还在我脑海里像电影般一幕幕上映

一颗永不泯灭的好奇心加上寻求未知世界的信心,会让你看见一些你从未看到过的情景,发现一些你从未找到过的真理,创造一些你身边从来没有出现过的东西。我被凡尔纳虚构的这个世界深深吸引了。我想:若我处处留心身边的事物,在书本中汲取知识,敢于探索,那么,我是否也会有像他们一样有趣、神秘、新奇的经历呢?我是不是可以在一条河流中追溯远古的影子,在司空见惯的东西中找到未来的能源?

一本书就是一个导师,它把我带到一个我向往的世界,它引领我规划着自己的人生路。书在我心中,路在我脚下。

《地心游记》,这样精彩的情节,这样鲜明的人物难道不足以吸引你吗?读者们,赶快看起来吧,它会带你们飞到你们从未到过的地方,带给你不一样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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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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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就好比人生中的一艘小船行驶在海面上,有时风平浪静,有时会遇到汹涌的海浪。有欢笑,也会有烦恼。我已经12岁了,也算一个半成年人了,也应该有自己的生活想法,有自己的打算。可父母却要为我规划一切。

吃饭时,我对妈妈说:“妈,老师说在现代社会每个人都要有一个属于自己的专长,你……可不可以让我报一个特长班啊?”妈妈的脸顿时由晴转阴,说:“学它干什么?又没有用,你现在应该好好学习,把语文、数学学好就可以了。”我对妈妈说:“妈,我必须有一个专长,这样才能立足社会,在大学时,专长对一个人十分重要,多学一项,就会多一条出路。”妈妈脸色阴沉沉地说:“我是过来人,不想让你因为别的东西而耽误学习!”“妈,我保证不会耽误的,现代社会需要的不是只会读死的书呆子!我也不想成为那样的机器人!”“妈,我不小了,我也能规划自己的未来了,我也有我自己的想法,你的意愿只是你的,它永远也不会是我的,我也有我想走的道路啊!”“好了,你别说了,你的那些大道理我不懂,现在你只要学好该学的就可以了。”

我回到自己的房间,把门锁了起来。泪水控制不住地流了出来。妈妈这就是对我好吗?我就不能有自己的想法和一点点自由吗?妈妈是过来人,可她们所经历的,我一定会经历吗?我按着大人的计划走,人生的道路就会平平坦坦吗?他们了解孩子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吗?有时,我真想永远呆在学校里,因为在那里我可以和同学们毫无顾忌地说出自己的心里话,可以不用再像笼子里的鸟儿一样飞不出去。在学校里,我可以拥有自己的一番思想和一片蓝天。

但愿有一天我能冲出“牢笼”,在蓝天下自由地展翅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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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一本好书话题

全文共 6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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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大家推荐一本好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小到大,我读过很多书,我最喜欢的是《三国演义》,我喜欢这本书,所以我要推荐给大家。

《三国演义》是古代历史小说中成就最高、影响最大的一部作品,它广泛流传,魅力无穷,在中国文学史上和人民生活中都有着难以估量的深影响。它描写了约有200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其中最为成功的有诸葛亮、曹操、关羽、刘备、张飞等人。《三国演义》,它在我心中诉说了一个个传奇生动的故事,如桃园三结义,三顾茅庐,赤壁之战,草船借箭等。它不仅使我懂得了许多历史知识,也让我从中学到了一些为人处世之道。

文中给我我留下印象最深刻的是关羽,他身高九尺,胸前长须飘飘,一双单凤眼,两条卧蚕眉,相貌非常威武。很讲义气。智勇双全,我最佩服他的坚强,因为,有一次他的左臂中了毒箭,需要用小刀划开肉,把骨头上的毒一刀一刀的刮下来,虽然这个“手术”会使“病人”非常痛苦,但是,他依然一边强忍住疼痛,一边专心致志的和谋士下围棋。虽然关羽在麦城一战中身馅埋伏,被魏吴联军杀了,但关羽忠义两全英雄形象依旧长存在我的心中。

看完《三国演义》,我才感觉到了中国文学的博大精深,作者罗贯中把所有的人物性格描写的显露无遗,活灵活现,如:关羽的义,张飞的直,诸葛亮的忠及曹操的奸等……也说明了我们每个人的性格好坏都不能隐埋,我们要改掉缺点,做到更好。《三国演义》真是一本值得在再看的好书,我希望通过我的勤奋和努力做一个博学多才、聪明能干的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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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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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万卷,行万里路,想必,大家都一定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吧。我也不例外,但我喜欢的书有很多。有:《三国演义》因为这里面成功的塑造了诸葛亮,一位精通天文地理的小说人物,以及周瑜,张飞等等。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智慧背囊》里的故事了,里面把故事分成一则一则的,每读完一则故事后,都会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有告诉我们要尊老爱幼的,还有团结友爱的,互相帮助的……但我最喜欢的还是里面的一则故事,名字叫《选择生活》里面讲有三个人要被关进监狱三年,监狱长满足他们每人一个要求,美国人要了三箱雪茄,法国人要了一美丽女子陪伴,而犹太人只要了一部与外界联系的电话。三年过去了,第一个冲出来的是美国人,他满嘴都是雪茄的,大声叫道:“给我火,给我火。”原来他忘记要火了,第二个出来的是法国人。他手里抱着一个孩子,手里还牵着一个孩子,女子还怀着一个孩子,最后出来的是犹太人,他出来后,紧紧地握住监狱长的手,激动的说:“这三年来,我每天都与外界联系,生意不但没有停顿,反而增长了百分之二百,我要送给你一辆劳斯莱斯。”

读了这则故事后我深有感触,觉得我们现在一定要慎重选择,也许我们今天一个重要的选择,就会决定我们三年后的生活,所以我们现在一定要珍惜生活,慎重选择。这时我不禁想到了那句话“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正如著名散文家朱自清写的那篇散文《匆匆》一样,时间在监狱里匆匆流走,三年的大好时光换来的却是一事无成。如果我们现在不珍惜时间的话,时间老人便不会给我们留一分一秒的时间。所以我们一定要向犹太人学习,珍惜时间努力学习,努力拼搏,努力奋斗,珍惜时间。那样才会有更多的收获。

努力去和时间赛跑吧,它会给你很多意想不到的惊喜。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因为它不仅让我学到了更多的知识,还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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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以我与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7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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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这句话说得真对。读书,不但可以从中学到知识,还可以使你忘记所有的烦恼。

在我八岁的时候,我还是一个整天贪图玩耍的毛小子。那时侯我一点儿也不喜欢书。在我生日的那一天,爸爸就给我买了许多书,有:《水浒传》、《红楼梦》、《西游记》、《封神榜》……当我出去玩累了之后回来的时候,看见桌子上的书,就拿起来看,寻找其中的奥秘,所谓的奥秘,就是我想要的快乐。那时我也奇怪,一向来喜欢“拆”玩具的我,今天竟对书这么温柔起来。我在书的海洋里自由遨游。《三国演义》中,那一个个精彩的战争情节吸引这我;《水浒传》中,一百零八个好汉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西游记》中,唐僧师徒四人在各路神仙的帮助下,斩妖除魔,最终取得了真经,成了佛……从那次起,我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有一次,我啃着一本《包青天》,我真佩服黑脸包公的公正不阿、铁面无私。我深受包公的教育,我那时决定,要向包公学习,做个公正不阿的小包公。

刚好在那天的次日,我们组就有一个同学写欠作业,作为组长的我,决定记他的名字。顿时,他想离了弦的箭,冲到学校门前的小卖部,用他的零花钱买了一大堆零食。等他到了教室的时候,偷偷地把零食塞给了我,但被我公然拒绝了,说:“好啊你!你敢行贿于我!错了就要改,你自己留着吃吧!”那一次,我记了他的名字,他也受到老师的批评。要知道,因为那一件事,我还得罪了许多同学。在第二个星期选组长的时候,我落选了。但后来又像书里所说,因为皇上的清明,坏人被杀,包公又官复原职了。在老师的了解之下,我又当上了组长。

书,她是老师,之所以我爱读书,是因为书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给予我知识,同时也给了我精神和力量。我和书的故事将持续到永久,做永远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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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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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小公主》的。自从读了这本书后,我突然明白了成长中是一定要经磨难的。而经历过磨难的人,成功后,才会变得更加璀璨、闪亮。 日记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善解人意的贵族女孩儿莎拉。克鲁在一所名叫“明钦小姐优等女子学院”的学校发生的点点滴滴的幸福、感人、悲哀的事情。当然,在最后莎拉以幸福的结局在我们这些读者的眼里画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这又是一本很值得我们深思的书。全书完全的显露出了一个充满友爱的世界和充满人情味的生活。从莎拉充当暴躁女孩洛蒂的“小妈妈”到莎拉一直努力帮助胖女孩埃芒加德学法语;从莎拉友好对待小苦工贝基到莎拉唯一的亲人—爸爸去世后,贝基、埃芒加德洛蒂努力安慰莎拉等事件,都很令我感动。

其中,我最喜欢第九章—“米奇塞德克”。这一章讲了在莎拉十二岁生日当天,莎拉爸爸去世的消息传到这所学校的校长——明钦小姐的耳朵时,明钦小姐一怒之下,把莎拉赶到了阁楼里,让她当女仆。莎拉在阁楼里结识了一个老鼠伙伴这只老鼠长得很古怪,像一个长着灰色八字胡的小矮人。所以莎拉叫它“米奇塞德克”。每天,莎拉都从厨房拿来一些残余食物来喂“米奇塞德克”,她与“米奇塞德克”建立了奇特的友谊。一次,埃芒加德来阁楼里看莎拉,当她看到“米奇塞德克”时,吓得浑身发抖。后来,在莎拉的调节下,她也与“米奇塞德克”成了好朋友。

在最后,莎拉在爸爸的合作伙伴—一名印度绅士的帮助下,拥有了一所钻石矿。从此,莎拉又过上了那公主般的生活。

一本书读完了,而我却有些意犹未尽,我觉得莎拉暗暗告诉我:以善良对待别人,就会得到幸福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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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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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吧——这是知识的源泉!只有知识才是有用的,只有它才能够使我们在精神上成为坚强、忠诚和有理智的人,成为能够真正爱人类、尊重人类劳动、衷心地欣赏人类那不间断的伟大劳动所产生的美好果实的人。”这是高尔基曾说过的话。

我读过的书有很多,《水孩子》、《城南旧事》、《昆虫记》、《我是马小跳》……在这茫茫书海中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是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挑出一本中意的书,那就非《我是马小跳》莫属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红樱,每当我打开这本书时,就觉得我的童年也是那样精彩。马小跳一生下来,其实不叫马小跳,叫马小骥,一匹骏马的意思,这是他爸爸的爸爸——也就是他的爷爷几乎翻烂一本新华字典才取出这样一个好名字的。马小跳一生下来就活蹦乱跳,所以爷爷就让马小跳改了名字。

这本书中描写的主人公有:马小跳、杜真子、丁文涛、路曼曼等。他们都有很多有趣的故事,他们就像我身边的同学、伙伴。马小跳有事不惧怕,长得像“胖狗熊”一样的唐飞最爱吃零食,猴子一样的毛超是个废话大王,总比别人多一个心眼,班长路曼曼又是马小跳的同桌冤家……马小跳是一个成绩不太好的学生、一个调皮捣蛋、不怕危险,拥有了一颗积极向上的心的男孩,一个老顽童爸爸、一个天真老妈,一家人又生活在充满活力的家园里。

马小跳有一个好品质,只要他想做的事情就一定会认真去做,坚持不懈,他拥有一颗上进的心,用石头打走了小偷,保护了国家财产,他遇到坏人敢于勇敢面对,当了个小英雄,很值得我佩服。我喜欢马小跳的个性!

《我是马小跳》这本书很精彩,会伴我成长,伴我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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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喜欢看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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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小迷。书就是我的智慧的翅膀;书也是我生活的方向盘;书更是我知识的源泉。

我在上一年级的时候,妈妈每天陪着我读带有插图和拼音的书。我上二、三年级的时候又迷上了一个奇妙的童话故事。现在,我又迷上了带有历史性的书,比如《三国演义》、《水浒传》、《红楼梦》、《西游记》等。

有一次,我正在津津有味地读着《三国演义》,我突然感到口干舌燥,可是我又不忍心放下读到一半的书。于是,我决定拿着书去厨房,妈妈看着我说:“女儿,先把书放下。”可是我只管看书哪里听得到,妈妈看我没听到,只好无可奈何地看着我走向厨房,便去干自己的事情了。我刚准备伸手去倒水,可谁知,《三国演义》刚刚看到精彩处,我便缩回了手。我站在那里把精彩处看完后我才感到腿脚发麻,我抬头看了看天花板,心里想:咦?我不是在书房看书吗?怎么会在这里?一连串的问题使我迷惑不解。这时,我才发现妈妈站在厨房门口好长时间了,我问妈妈:“妈妈,你知道我怎么会在这里吗?”妈妈笑着用手指点了一下我的小脑袋说:“你还知道呀,我叫你,你怎么也听不见呀?”我仰起头想了想,这才回过神来,笑着说:“嘻嘻,刚才看得太入迷。”我和妈妈这时都笑了。

怎么样?我这名副其实小书迷把你们逗笑了吧?我就是这样一个人,我就是这样一个每天沉静在书的海洋中的小书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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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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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到了。在这个寒假里,我看了一本曹文轩写的,书名是《草房子》。

《草房子》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位叫桑桑的小男孩小学时在油麻地里发生的一件件有趣又感人的事:秃鹤尽管被同学嘲笑,但他还是为学校努力争取名次;秦大奶奶为救乔乔而落入水中;因为桑桑得了重病,所以桑乔每天背着桑桑四处求医等各种故事。到故事的结尾时,因为桑乔校长被调到了县城的中学当校长,所以桑桑只能离开油麻地,告别他的朋友,去往县城。

当我看完这本书后,我不禁感叹,这些故事里的人物是多么的善解人意啊!特别是第四章“艾地”,原来油麻地小学是秦大奶奶的地,但后来人们把这块地改造成了学校,只给秦大奶奶留了一小块位于学校角落艾地和一座小草房 ,但因为桑乔一直觉得那个小角落对他的学校环境有影响,所以人们用千方百计想把秦大奶奶赶出油麻地小学,秦大奶奶也默默的跟人们抵抗,仿佛在说:“这块地本来就是我的地,你们休想把我赶出去!”直到有一天,一位二年级的小女孩乔乔一不小心掉进了河里,多亏了秦大奶奶救了她,乔乔才保住了一命,而秦大奶奶却因为救乔乔自己也掉了下去,人们赶快把秦大奶奶救了上来。就这样,人们就和秦大奶奶和好了,人们让秦大奶奶在这儿住下来,而秦大奶奶给学校看守庄稼,而且同学们也喜欢秦大奶奶,还经常到秦大奶奶家玩。可惜的是,有一天,秦大奶奶看见学校里的一个南瓜要掉到河里了,就拿着拐棍想把南瓜捞上来,却一不小心摔进了河里,虽然人们把她救了上来,但秦大奶奶已经去世了。人们很伤心,为秦大奶奶办了一次隆重的葬礼。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就是《草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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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描写我喜欢的春天的话题

全文共 9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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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天来,向窗外投去漫不经心的一看瞥——不知何时,地面上已泛起了点点的青,柳枝上也现出了淡淡的绿。我摇头一笑——不知不觉中,春天竟来了。 In recent days, I glanced out of the window and glanced out of the window -I dont know when, a little green on the ground, the willow branches are also present, and the willow branches are also present.A faint green.I shook my head and smiled -unknowingly, spring came.

可天气并不如意,从天气来看,我丝毫没有感受到冬去春来的意思。得到少有响晴的天,人们便纷纷甩掉棉袄,换上春装,迈出家门,活动活动筋骨,抖擞抖擞精神,仿佛要把冬天一切的压抑和不如意全部甩掉。我看着窗外那些景象,一种舒适的心情便从心底荡漾开来,脸上不禁漾开了笑。踏出门槛,一股徐徐的风吹来,那才是享受的事。这时,春风弄乱了头发,也是非常惬意的事了。想到这些,脚步便轻快了许多。

春天,必不可少的就是春雨了。可这儿的春雨并不多,只是在人们熟睡的时候悄然而至。次日清晨,半阴的天,推开窗子,顿时,从未有过的清爽扑面而来。将头探出窗外,抬头看天,好像清澈了许多;低头看地,小草也绿了许多。此时,大口地贪婪地呼吸着新鲜的空气,那股清凉呦,畅通无阻地到达了肺部,春雨过后的风洗刷着肺叶,同时,扑鼻的香气也袭袭传来。这股香,比任何时候的都要好闻酣酣的,怯怯的,又似乎夹杂着许些甜味,还有花草、泥土混杂着的气息。这种微妙的感觉,是春雨过后才能闻得到的。

前几天,站在窗前远眺时,发现远处有几只风筝在浮动。几个孩子拿着线轮,抬头仰望着风筝越飞越高,通红的脸颊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忽然,我似乎在这些儿童身上感觉到了生命的真谛。

谁说不是呢!“一年之计在于春”,这不,又是一个新的开始。我感受春天温暖的同时,也该有什么新的打算了吧。

随着日子的推移、消逝,春天的气息也越来越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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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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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六年我读过很多,家里的一整个书柜里的书,我基本都读过,其中有世界名著、中国古典小说、中国现代小说、外国小说……很多名著、小说都让我爱不释手、反复阅读。其中的一套外国小说《哈利·波特》是我的最爱,一套小说总共有七本,每一本我都反反复复地看了好几遍还想再看,第二本《哈利·波特与密室》是我最最喜欢的,因为这本书不仅给予了我很多知识,也令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因此我很想跟大家一起来分享这本好书!

《哈利·波特与密室》这本书主要讲了哈利·波特在姨夫家熬过痛苦的暑假后,正当他准备收拾行李去往霍格沃兹时,小精灵多比警告他:如果哈利返回学校灾难就会降临。但哈利不顾多比的阻扰,与罗恩一起驾驶汽车开往学校。才一开学,学校里就怪事连连:费尔奇的猫和几个学生受到某种攻击而石化,连赫敏也不幸遇难,哈利因会说“蛇语”而被所有人误以为是凶手。最后哈利通过赫敏手中纸条的提示得知是蛇怪造成这一切。哈利勇敢大胆的进入密室与五十年前的伏地魔决斗,最终杀死蛇怪,毁灭魂器,救回了同学。

哈利·波特顽强、勇敢、不怕打击,同时又有两位朋友的帮助。赫敏敢于奉献,热爱学习,遇到困难时沉着冷静,给了哈利许多帮助;罗恩在哈利失望放弃时给予他安慰,同时和哈利一起出生入死。他们三个人的品质都值得我们去学习。

我读完这本书后,发现在我自己的生活中也慢慢变得独立起来了,不再是娇娇小公主似的什么都喊妈妈,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因为我的“偶像”哈利可是一个很独立的人,他从小失去父母,什么事全靠自己的努力,所以我决定向哈利·波特学习他那种独立自强的品质。妈妈夸我现在变化很大,懂事不少!

《哈利·波特与密室》这本书使我明白:我们要有勇气、要有毅力、要坚持不懈这样才能把事情做好。现在我还是一个小学生,要做的事情除了做一个好人就是学习了,希望在学习上也能看齐哈利的品质!这是一本好书就要跟大家一起来分享,所以我推荐这本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的书——《哈利·波特与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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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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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关于读的名言,如: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我喜欢读书,读过的书也不少,如《巴黎圣母院》《简?爱》等,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我9岁那年买的《地球46亿年之谜》。

这是一本漫画书,分5章,讲了从地球形成到人类出现这段漫长时间,生物种类和生物与生物之间发生的事情。书中讲了许多有知识的东西,如地球是怎么诞生的、生命是怎样产生的……想知道还有什么吗?请听我细细道来。

46亿年前,宇宙中的一些尘埃云团形成了地球;35亿年前,生命出现了;5.7亿年前,多细胞动物出现了;4.39亿年前,鱼类出现了;4.085亿年前,陆地上开始有了生命;3.625亿年前,爬行类动物出了;2.45亿年前,恐龙出现了;6500力年前,恐龙灭绝了;160万年前,人类出现了……

这本书以图画的方式,写得十分生动。我前后看了几遍。它使我懂得了许多年前我不知道事的知识,我十分喜欢,爱不释手。

《地球46亿年之谜》这本书让我了解了很多课外知识。今后,我还要读更多有知识的课外书,掌握更多的知识,长大后为国家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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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喜欢春雨初一600字话题

全文共 9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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嘀嗒嘀嗒,是雨吗?哗啦哗啦,是雨吗? Tick tick, is it rain? Wow, is it rain?

在天空灰暗后,我知道你近了;在雷鸣电闪时,我知道你到了——春雨

春天的你。

善良体贴,会提前给我们打预防针。你先是向天空中撒了一把水,任凭他们往哪儿走。但时而任性的你夹杂着点调皮。当我望向天空,阳光是我只能半睁半闭,当我想要再次望向天空,它却换了个脸色,整个脸变得黑沉沉的,仿佛是在跟我玩变脸。

已放下了手中的伞,穿起有着小洞的单鞋,走向了离家仅有几条街相隔的学校。刚迈出几步,只感觉有什么凉飕飕的,湿润润的点在了头发上,起初并没有太在意,只是继续自己的步伐,又走了两步,渐渐的滴到了一副轻度近视的眼镜上,雨由一丝丝变成了一滴滴变成了一点点。也就这么点大雨,肯定不会下大的......我胸有成竹地想着。

还没等我想完,雨就哗啦哗啦的落了下来,砸到了河面上。原平静的水面,已经有雨开始跳起了舞蹈,它自由自在的四处舞蹈,却忘了那些正在过往的路人,只见路人由先前的慢走,游荡到后来的加快步伐,甚至有些年轻人已经迈开了步伐,轻盈地在雨中奔跑,那些已经上了年纪的老人,却皱起了眉头,四处张望,寻找着能够暂时躲雨的房檐。

雨的到来,便使我措手不及,我该先躲雨?还是冲呢?要不就躲一下?不,算了,该来不及了,可是,如果我冲过去,书包肯定会打湿啊,而且今天我穿的鞋还是漏水的呢。该怎么办呢?时间伴随着雨,一点一点溜走了。我下定了决心,决定冲一下,我把书包紧紧的抱在怀中,知道鞋子要湿,索性就把鞋脱了,一切准备就绪。

在心里倒数着3,2,1。只见一根待发的箭飞了出去,但才飞了不一会儿。就看到了她的身影缓缓地停了下来。怎么了?雨停了?我疑惑的问着自己。不是吧,雨啊雨,你是在跟我开玩笑吗?趁着雨停我赶紧跑到了教室。

喘息了一会儿,上课了,我的心思却没有在课上,我被窗户外,那淅沥沥的小雨吸引了,它下的很有节奏感,能让我为它随着唱起来,只见对面屋顶上瓦片和小雨谈起了话。雨只是用那温柔的态度对待着瓦片,雨水伴随着微风飘了进来,有一滴落在了我的手臂上,我仔细一看,就那么一小滴,却晶莹剔透。

雨大了,我只好把窗户给上了。雨水拍打着玻璃......

雨,春天的你阁外任性。也许你也有青春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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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6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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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总是伴随在身旁,失败也因此伴随在成功的左右,往往失败中会获取几分的成功,成功中也会悟出几分失败。人生也不是如此?何况呢?——题记

书,是人生的指导教师,也是人生的精神脊梁,高尔基曾说过:“读书愈多,精神就愈健壮而勇敢”,很明显,书是提高自身的素养和情操的,书读的越多,人的精神也会领悟的越多,从而提升自己的修养。无论什么书,只要是适合自己的书,这本书对自身来说就是一本不折不扣的好书,那么什么又叫不折不扣的好书呢。

一本好书则要满足轻,平,廉,正,这四个字,也因此合并成“四德”。

首先“轻”则是身段轻,随后“平”则是指书本翻开之后,能相对自然平摊,便于阅读。紧接“廉”不用说,必定是书的价格是昂贵,还是便宜。最后则是“正”,一本好书,纸可以稍劣,印可以略粗,装可以趋简,但字不可有缺!当然好书的标准可能还有很多,但一本书能满足“轻平廉正”这四个字,就能算好书了。当然这也不排除让人回味无穷的书。

毛主席有一句语录是这样写的,“好好读书,天天向上”。这句话大家也读过,听过,但能深记的又有多少呢?

在人的一生中书是重要的,也是必要的,在无聊中的自己可以拿出自己感悟深刻的书来品读,在烦恼而又忧虑的时候可以拿出自己打发心情的书来阅读,总而言之,书是人的第二位伴侣,你可以在每一个角落,每一分时间,来阅读它,品味它,欣赏它,悟出里面含有的道理,来充实自己的一生。

这就是书,一本可以让你提高自己素质修养的书,一本可以让你打发时间的书,一本可以让你品味生活充实自我的书,这就是书。这就是书的魅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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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4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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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里没有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我热爱读书,在那数不清的书籍中,我获取了许多知识,明白了一些道理。

我最喜欢看的是长篇小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它是苏联一部最辉煌的名著,它早已成为世界文学的经典之作。此书被广为阅读,盛传不衰,被视为人们的生活教科书,人生的路标和精神补品,被一代代读者传承着。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的作者,他英勇奋斗了一生,和书中的主人公保尔的经历完全交织在一起。保尔既平凡又伟大,但他不是天生的英雄,而是在老一辈党员的教育下,通过长期实践,无论何时,何地都要严格要求自己,终于锻炼成一个具有崇高理想,坚毅的意志和刚强的自觉革命战士。他有奋斗目标,为之献身的理想始终坚定不移,并和人民利益联系在一起,为人类解放而奋斗,“钢铁”就是这样一步步炼成的。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它告诉我们: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空谈理想是无济于事,要苦干,实干,从自己做起,从小做起,要有顽强不屈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听了我的介绍,你是否也喜欢上了这本书,一起加入吧,投身书的海洋,会给你带来无穷乐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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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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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我有一个缺点,就是很容易和小朋友起冲突。我会不时地和同学为了一点小事争个面红耳赤,会经常和兄弟姐妹为了一件玩具或者为了干什么事谁先谁后而闹得不可开交。老师和父母为此经常批评教育我一定要学会谦让,学会宽容别人。我当时也能接受,但有时往往事到临头,就控制不住自己。

那天,我正在读《儿童文学最佳读本》里的《争吵》这篇文章。读着读着,我深深地被打动了:(正当安利柯举起戒尺向克莱谛扑来)“不,安利柯!”克莱谛微笑着用手拨开戒尺,温和地说:“让我像以前一样做好朋友吧!”读完这则充满真情和哲理的故事,我明白克莱谛在安利柯向他举起戒尺时主动提出和好,是一种品德高尚的表现,要学会去宽容他人,而不要去计较对方的过错。这篇文章使我更加看清了自己的不足,增添了我克服缺点的力量。

有一天,因为我不小心弄坏了同学顾哲畅最心爱的自动铅笔。顾哲畅怒气冲冲地看着我,一步步地向我走近,而且用力地打了我一拳。正当我要还手时,突然想起《争吵》里克莱谛的微笑,想起了他温和的话语。于是,我的手始终没有举起来,而是和颜悦色地说:“别打了,让我们和好吧!”顾哲畅愣住了,他呆呆地看了我几分钟,然后低下了头。这似乎是在做一次友情试验。也许正是有了这一次冲突,我和顾哲畅成了最好的朋友。

老师”教会了我宽容,也让我拥有了更多的好朋友。我很感谢书这位老师——她告诉了我许多课内学不到的知识,还让我懂得了许许多多的道理,给了我成长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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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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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爱读的我家里有许多书,幼儿园时就养成了读书的习惯,上小学以后老师更是鼓励我们要多读书。所以我每天都会翻看它们,其中我最喜欢的要数《阅读》这本书了。它里面的知识是那么的丰富多彩,无所不有。从这本书里,我不仅学到了多种知识,还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

有一篇叫做《礼貌的力量》给了我很大的感触,原来说话也是一种学问。“君子不失色于人,不失口于人。”这是孔子教育世人要讲文明,懂礼貌。同样一句话用不同的方式来说会得到不同的结果,就像故事里的主人公灵茜一样,她是在一次打电话中才真正懂得了礼貌的重要。她在第一次拨打电话时,也不问对方是谁,也没有称呼对方的姓名,却喊着同学的外号,太没有礼貌了,结果对方没有理睬就挂掉了电话。在好朋友的指导下,灵茜第二次拨打电话,并有并礼貌的称呼对方并询问,得到的是礼貌的答复。

文明礼貌就像照镜子,你对镜子微笑得到的一定是一张可爱的笑脸。文明礼貌不只限于形式,而应体现在说每一句话,做每一件事情上。这是我在《阅读》里读到的,领悟的。我爱《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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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作文_其他话题800字

全文共 7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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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走路本来是两件互不相干的事,却被古人的一句“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联系在了一起。细想起来,读书与走路的确有着相似之处。’

一本好书可能让你有“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顿悟,从此改变你的命运, 一本好书会陶冶人的情操,心灵仿佛被圣洁的光芒照耀,豁然开朗,往日的烦恼也随之烟消云散。一本好书也会让人的心境得到升华,人生的目标更加高远,一本好书可能会引导你走向致富的道路,同样,一本好书可能给你带来健康幸福。书的更深层意义在于,书是人们获取知识的宝库,是进步与成功的阶梯,是前人经验的总结,是少走弯路的捷径。而旅行带给我们的不仅是身心愉悦的享受,更多的是人与人之间的真情交流。欣赏到大自然的奇妙神工, 领略到各地不同的美景和风情,丰富你对世界认知,旅行 也像读书一样 ,读山山水水,读人生百态,读风土人情。而读书则是心灵的旅行,是在淡墨飘香的字里行间里游走,获取的是一把开启智慧大门的钥匙。古人倡导我们读万卷书,走万里路,是要我们多读书,读好书,经常出去走走,只有这样才会丰富我们的知识和阅历。

我国著名的地理学家、旅行家、中国地理名著《徐霞客游记》的作者徐霞客,被称为“千古奇人”。其一生志在四方,不避风雨虎狼,与长风云雾为伴,以野果充饥,以清泉解渴。足迹遍历北京、河北、山东、河南、江苏、浙江、福建、山西、江西、湖南、广西、云南、贵州等16省,所到之处,探幽寻秘,并记有游记,记录观察到的各种现象、人文、地理、动植物等状况。对各地名胜古迹、风土人情,都有记载。 徐霞客在跋涉一天之后,无论多么疲劳,无论是露宿街头还是住在破庙,他都坚持把自己考察的收获记录下来。他写下的二百四十多万字的游记, 成为了中国地理研究的无价之宝。为我国的地理科学做出了巨大贡献。 为了纪念这位伟大的旅行家,国家已把徐霞客游记开篇之日(5月19日)定为中国的旅游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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