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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最喜欢的书为话题写一篇英文作文(精彩20篇)

环保对每个人来说息息相关,我们要做好环保的工作,同时也要宣传好环保,对环保进行倡议,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环保倡议书作文范例,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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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全文共 5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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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每个中小学生来说是最熟悉的,有的人喜欢数学书、语文书、音乐书、科学书、科幻书、小说……可是我却最喜欢安徒生爷爷写的《格林童话》。

第一次接触《格林童话》的时候是在我读小学一年级的时候,那是第一次进书店,第一次买书,买完老师要求要买的书后就在书店逛了逛(和爸爸一起),然后看见几个字:“童话胡事类!”“不对,那个字念gu,不念hu。”“哦,原来读故,爸爸,上面摆的都是些什么书呀?”“上面都是我国着名的童话故事家安徒生爷爷写的童话故事书,那写书的名字都叫做格林童话,那天买回去看了之后就深深地爱上了那种书那里面有一个故事让我深受启发:那个故事的名字叫做丑小鸭,讲的是一个小鸭子生下来就很丑陋,可是它不怕困难最后变成白天鹅的故事。那个故事让我想起我有一次学校发了几张纸在我们班上让我们班写字写得好的去写,老师让我去了,我们班有两个一等奖,两个二等奖,一个三等奖,我就是那个三等奖,我当时根本就是乱写的,就是觉得自己会失败,我没有努力,后来果真失败了,这一对比,看到了丑小鸭遇到困难不退缩,最后成功变成白天鹅,而我遇到困难就退缩,最后失败了。我就是喜欢格林童话这本书,里面任何一个故事都喜欢。

我喜欢的书是格林童话,你呢?喜欢什么书?也喜欢格林童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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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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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就是盲聋女作家、教育学家海伦.凯勒写的自转《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她以自己的勇敢震撼了世界,创造出了一个奇迹,而这一切全靠的是一颗不屈不挠的心。

一本何以有如此的感染力?此书的作者曾经提出过这样的问题:“假如你有的眼睛明天将要失明,那么你今天要看到什么?这使我感到我们这些健康人,不能迟疑,不能虚度年华,应该珍惜美好的时光,珍惜幸福的生活。

人应该如何对待人生,人生的价值何在?一个人能否取得成就,不在于条件好坏,而在于有没有奋斗的精神。一个人只要有远大的理想和奋斗目标,就会有无穷无尽的力量,就不会被条件所束缚,就会去创造条件,主宰自己。本书的作者不就是这样吗!

读一本好书就是与一个伟大的心灵对话。罗斯福夫人曾经这样评价这本书“人类精神一旦被认识,我们就永远不会忘记。她在生活和生活乐趣中,海伦.凯勒小姐给我们这些没有那么多困难要克服的人上了永远不会遗忘的一课--我们都希望这部书有越来越多的读者。让她的精神在越来越多的范围内转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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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6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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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展开无限遐想;书让人开阔眼界;书让人丰富知识……一本好书就好像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物件,小学五年级作文,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有句名言是这样说的:生活没有书籍就好比鸟儿没有翅膀。有许许多多的人喜欢读书,喜欢在阅读中享受书的“美”。《中国神话》就是我所喜欢读的一本书。

《中国神话》是一本讲述了中国大小神话的书。虽然里面只有十几个小故事,但是在作者的笔下却显得惟妙惟肖、栩栩如生。在《精卫填海》里面有这样一段话:“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精卫始终在西边山林和东边大海之间来回,一颗一颗地把小石子投入海中。”这段话写的是“精卫”为了把大海填起来,终年不辞辛苦地从山林中衔石子去填海的事情。从这段话中,我知道了做什么事都要有恒心,时间长了就一定能成功,只要目标专一,水也能滴穿石头,绳也能锯断木头,再小的石子也能把浩瀚的大海填上。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不仅是因为它给予了我深刻的道理,更重要的是书中精妙绝伦的词语。渺小、慌忙、凶光、闪烁仅仅是几个词,但在作者的笔下却是美伦美奂:“它黑色的身影,在一望无际的海面上,显得十分渺小……。”除此以外,这本书还有好句、好段,更有好的故事。比如《海中三神山》、《钻木取火》、《酒仙杜康》、《过年》等都美文佳作,一定会让你目不遐接的。下面就不多介绍了,有空的话,自己可以去品尝这种美妙的味道,感受那奇美的境界。

书让人展开无限遐想,书让人开阔眼界;书让人丰富知识……让我们一起读书,一起来享受这无限之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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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以我与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9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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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有这样一种东西:为了它,我可以在诱人的美味面前无数次咽下口水;为了它,我还可以对梦寐以求的玩具视而不见.

没错,它就是.

在我读幼儿园的时候,我就喜欢整天捧着图画书在看。虽然那时候还不识字,但是看见书上精美的图案,已经让我爱不释手了。

上小学的第一天起,课本就像一快磁石深深的吸引了我,那一幅幅漂亮的插图,一个个整齐的方块字似乎有神奇的魔力,能让我在最爱玩的年纪安静地坐下来看书,我常常一坐几个小时不动地方.。后来认识的字也逐渐多了。于是,中外寓言,童话故事自然而然的成了我的至爱话题作文 我与书作文话题作文 我与书作文。从《伊索寓言》,到《安徒生童话》,从《葫芦娃娃》到《打闹天宫》┄┄我读了不少凄美的故事,它们告诉了我人间的真善美。这对于年幼的我而言,虽对于我没什么深刻的体会,但也能在朦胧中懂得一些道理。

因为我对书的着迷,所以很爱收集书。每当看到一本自己喜欢的书,我都会用自己节省下来的零花钱把它买下来,当你拥有它的时候那种心情,可以说只有自己才能感受到。记得有一次,我在放学之后回家的路上,突然下起雨来,我跑进了路边的一个书店。在书店的书架上,我看到了一本《最新世界少年儿童百科》,那是老师曾在班上推荐过的书,说要是看到最好买一本。对于我这么爱书的人,却真的让我碰到了。我拿着这本书真是舍不得放手呀,翻开了几页,又翻到封底看看标价,哇,三十块钱,再翻翻几页,又漠漠自己口袋里那几块钱。三十块钱对于别人来说,可能不算什么钱,但对于一个小学生的我来说,三十块却已经很昂贵,三十块够我花好几星期的啦。我再次看看书的封面,它真的很美,可是,我摸摸自己的口袋,哪里够三十块钱呀。我不得不把它放回原处。在书店里转了一圈,雨还没有停,我又转回原来的地方,再次拿起《最新世界少年儿童百科》,再翻一翻……这次,那位售书员走过来,但她对我说的话让我一辈子都记得,“小朋友,你到底买不买,不买不要把书翻旧了。”我只好把书放下,她说的不是没有道理,于是,我只好回家,虽然雨还没有全停,但我好像没有感觉到它的存在。我在想:等我以后有了钱,我把你的书店全买下。

我爱书,书让我体味到了人间的酸甜苦辣,我跟着书中人物的命运或喜或悲,我不断感受到灵魂受到荡涤.毫不夸张的说,书的世界是天空是海洋,让我变成鸟儿自由的翱翔,变成鱼儿尽情的畅游.

感谢书,感谢有书相伴的日子.往后的岁月,我仍愿与书共同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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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以喜欢读书话题中考满分

全文共 8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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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每一个人的成长和进步都离不开书,所以今天我演讲的题目就是《我爱读书》。 Gorky said: "Books are the stairs of human progress." Everyones growth and progress are inseparable from the book, so the title of my speech today is "I amLove to read ".

我爱读书,因为书能丰富我的知识。通过读书,我知道了祖国有悠久灿烂的文化;通过读书,我看到了当今世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上下几千年,纵横数万里,我透过书的咫尺之窗看到了一个缤纷五彩的世界。

我爱读书,因为书能使我懂得做人的道理。我学会了爱,我同情卖火柴的小女孩,我关心青铜的命运,我敬佩居里夫人严谨好学的态度,钱学森,李四光的爱国精神;我懂得了恨,我鄙视愚蠢的国王,我嘲讽契可夫笔下的“变色龙”,我仇恨日本的侵华行径,还有希特勒那灭绝人寰的暴行……

我爱读书,因为书能帮助我树立远大的理想。保尔·科察金为了革命舍弃个人利益,童第周为了祖国的尊严而刻苦学习,刘胡兰,赵一曼,江雪琴,一个个英雄人物为了解放全人类的崇高理想而牺牲生命。这些书中的人物都是我的榜样,是他们帮助我树立了远大的理想: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为二十一世纪的中国腾飞而读书!当我过生日时,妈妈总会问我想要什么,我每次都会毫不犹豫地回答:“书!”当邻居的小伙伴来约我玩时,我却依然沉浸在书海之中;当东方晨曦初现、许多人还在梦乡时,我却早早地起了床,坐在书桌前看书了。

我时而化成一名旅客,在书的世界里流连忘返;我时而变成一条小鱼,在书的海洋里尽情遨游。是呀!没有一本书的家庭犹如没有一颗星的天空,没有一条鱼的河流;没有读过一本书的人,犹如一具没有灵魂的躯壳,没有思想的尸体!古往今来,没有哪一位名人不热爱读书,同样,也没有一位不热爱读书的人会有所作为!

同学们,让我们爱读书吧!拥有书,我们就会拥有整个世界,拥有书,我们就会拥有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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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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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好,既可以引发人们的深思,又可以让我们明白一个个深刻的道理。《哈佛家训》就是这样的一本书。

刚接触这本书时,我还不懂书中的道理,可后来,我渐渐地喜欢上了它。

这本书分为几个部分。每个部分中,都有一篇篇短小、动人的故事。

其中,有一篇文章,名叫《永远都要坐前排》。故事的主人公是玛格丽特,她从小接受了严格的教育。父亲要求她无论做什么事,都要争第一,绝不能落后。面对父亲的严格要求,她以坚定的决心做好任何事,养成了积极进取、乐观向上的精神。这使她于1997年担任英国首相。

她的成长路途是艰辛的。每一件事,她都要力争一流。这使她不得不最好地解决每一个问题,因此十分辛苦。但她没有放弃,依旧保持着良好的态度。正是这种态度,使她成为名人,使她成为优秀的人。在我们身边,有许多人都想得第一,但没有采取行动,使原本应该得到的第一挥之而去。正如塞维斯所说:“放弃毕竟太容易,前进才是难题。”

《哈佛家训》这本书激励着我前进,让我知道了许多感人的故事,让我从中受到启发,我怎能不喜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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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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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和葵花以兄妹相称,青铜很爱护葵花。从决定谁上学的抓阄中就能很明显的看出。青铜在五岁时,一场大火后,他因发高烧,成为了大麦地人们口中的“哑巴青铜”。他很羡慕那些能去上学的孩子,他渴望能学到知识。但是葵花也要去上学,她到了该上学的年龄了,家里只能供一个孩子去上学,青铜把机会让给葵花,让她去上学,学到知识。

奶奶很爱葵花,也很爱青铜。她是大麦地最受尊敬的老人,她很爱干净,身上没有一丝老年人的气味。她为这个家终生操劳,力竭而逝,留下了亲手摘的棉花,留下了生命的温暖;带了一辈子的耳环,在家里盖房子需钱时当了;临死前,将最后剩下的手镯给了葵花,留下了未来的希望。同样,葵花很爱奶奶。她为了给奶奶治病,去江南拾银杏卖钱,只得到了一些面值很小的票子,却以为自己“挣了很多钱”!葵花还小,她并不知道这是一笔很小的钱,并不够奶奶治病,她只知道这是爱的分量和责任。

回想我们的生活,我们能接受良好的教育,不用为饿肚子所发愁,也不用像青铜一样,下了大雪还要去买鞋,也不用担心住的问题。我们夏有空调,冬有暖气,我们想要什么父母都会满足我们,我们还因为一点小事而大发脾气,青铜和葵花不能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连吃住都成了问题,但他们很孝顺,还想尽一切办法去挣钱,帮助父母,我们比不上他们。

《青铜葵花》就是这么一个感人的故事,第一次读的时候眼泪就一只往外流,好久都没有停止。最后的结局葵花回到了她的城市,青铜从此便常常遥望芦苇荡的尽头,望着葵花所在的地方。这,便是我最喜欢的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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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的书

全文共 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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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知道我最喜欢是什么吗?告诉你吧,是《绿山墙的安妮》这本是书。我推荐给大家,挺好看的哟!

这本书主要是讲一个叫安妮的孩子被好心的马修收养了。起初,马修的妹妹很不乐意,因为他们原本想要一个男孩的,可是看在马修苦苦求情的份上,她还是勉强地接受了这个孩子。

自从马修在把安妮接回来的路上,他就感觉到了这个一定不是一般的孩子。安妮话很多,凡事都要评价两句。后来,马修的妹妹让安妮上了主教学校,安妮有一次还出了丑。通过一次交流,安妮还和戴安娜成为了永远的知己朋友。

还有一次,安妮请了戴安娜来她们家参加茶会,但是安妮把红酒看成了茶,二话不说就倒在戴安娜的杯子里,结果戴安娜醉醺醺地跑回家去做了些蠢事,所以戴安娜的妈妈很生气,她从现在开始禁止安妮与戴安娜在一起玩儿,而且戴安娜不能与安妮说一句话······

这一类的事层出不穷,安妮多次犯了错误,但她并没退缩,反而勇敢地面对了它,安妮是我们值得学习的好榜样。

上面是我对这个故事的概述,下面看看我推荐这本书的理由: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孤儿——安妮,她的生活也跟我们一样平平凡凡,没有什么值得我们羡慕的事情。她的学校跟我们一样,经常有演出,偶尔也会出去野餐······

安妮不是一个完美无缺的孩子,她偶尔也会糊里糊涂地犯错,但孩子不犯错是不可能的,这样,我们才能读出孩子味儿,成年时读这本书,你会想起你的童年。

读读吧,它对你来说肯宁很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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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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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翻开扉页,淡淡的油墨清香让人心旷神怡,隽永的文笔,精美的文字,让人如醉如痴。每次品读这本,我仿佛是在和作者海伦。凯勒对话,心境顿时变得纯净,如饮清茗,满口溢香。

这本书是多么睿智。读这本书就是在学习海伦。凯勒那种坚强不屈的精神。这本书就像良师益友,在奉献着它的聪明才智。薄薄的一页纸,分量却是那么重,承载着气质和精神。它就是智慧的结晶,滋养了多少鲜活的生命!化蛹为蝶,破茧而出的背后,能说没有它的功劳?

当我知道作者海伦。凯勒是一位盲聋哑人时,我心里既沉重又惊异。海伦。凯勒这位女性是多么顽强啊!她生活在黑暗中却给人类带来光明,她度过了生命的88个春秋,却熬过了87年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绝岁月。

然而,正是这么一个幽闭在盲聋哑世界的人,竟然毕业于哈佛大学德克利学院,并用生命的力量处处奔走,创建了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她不仅用行动证明了人类战胜生命的勇气,而且还将自己所经历的痛苦和幸福记录下来,给后世以勉励。

创造这一奇迹,全靠一颗不屈不挠的心。海伦接受了生命的挑战,用爱心去拥抱世界,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境,终于在黑暗中找到了人生的光明面,最后又把慈爱的双手伸向全世界。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如同黑暗中的一盏指明灯,给我送来温暖,当我遭遇困难、挫折时,指引我走向光明的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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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4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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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里没有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我热爱读书,在那数不清的书籍中,我获取了许多知识,明白了一些道理。

我最喜欢看的是长篇小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它是苏联一部最辉煌的名著,它早已成为世界文学的经典之作。此书被广为阅读,盛传不衰,被视为人们的生活教科书,人生的路标和精神补品,被一代代读者传承着。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的作者,他英勇奋斗了一生,和书中的主人公保尔的经历完全交织在一起。保尔既平凡又伟大,但他不是天生的英雄,而是在老一辈党员的教育下,通过长期实践,无论何时,何地都要严格要求自己,终于锻炼成一个具有崇高理想,坚毅的意志和刚强的自觉革命战士。他有奋斗目标,为之献身的理想始终坚定不移,并和人民利益联系在一起,为人类解放而奋斗,“钢铁”就是这样一步步炼成的。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它告诉我们: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空谈理想是无济于事,要苦干,实干,从自己做起,从小做起,要有顽强不屈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听了我的介绍,你是否也喜欢上了这本书,一起加入吧,投身书的海洋,会给你带来无穷乐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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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9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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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坚强,坚强得足以认识自己的弱点;你要勇敢,勇敢得足以面对恐惧;你要自信,自信得让一切卑微远离;你要堂堂正正,在遇到挫折和困难时能昂首挺胸而不是卑躬屈膝;你要能够面对掌声,在成功时能够谦逊而不趾高气扬……”

母亲喜欢看,她总是对我说我是上帝赋予给她的最宝贵的一本书,所以我从小就在母亲的谆谆教诲中成长。她总是喜欢在书中寻求新的知识领域和思想,而这种思想传给了我。

那时总是不明白母亲为什么那么的喜欢看书和对书的爱护远远超过了我,而我知识一味的去捣乱和破坏,可能是年纪太小的或是不够成熟的原由吧,于是我也忘了去考虑这看似平常的意见事。

在闲暇的时候,也去试着看过和听过许多写母亲的故事,也许是我太想知道这个原因吧,我总是试着去寻找,在那样的故事里能寻找出母亲的影子。

那样的情节中母亲扮演的角色,我们都不曾了解和知晓,那时感觉自己太没有良知和人性的根本,只知道从母亲那获取却忘了母亲的疲惫。

不知何时才想起母亲的爱,他给我的爱就像她写的一篇小说一样注入了她毕生的心血,那种爱永远都是天使的翅膀无论是狂风暴雨都会紧紧的抱着我,直到每个黎明的破晓。

一次和朋友的闲聊,不知是巧合还是灵感的触碰,我们都谈到了母亲这个平常而又伟大的话题,总以为朋友对母亲的了解不如自己,毕竟自己总是和母亲呆在一起,可是我想错了!朋友说,他的母亲因为爱她而永远的离开了他,原本我们都是一样都生活在母亲爱的天堂里去不知母亲的心,现在才明白,有些东西失去了就会与我们永远的分离,永远不会再回来那包括母亲的爱。

听到至此,我没有继续的问下去,只是有一点身理的表现,才明白自己又何尝不是不懂母亲的心呢,我想母亲永远都是他的支柱和灵魂,母亲的爱永远在天堂的某个角落为他指引道路前行的方向。

可能真如朋友所说,在母亲爱的天堂里,你只感受到快乐和幸福从不需要担心和害怕什么,如果一旦你离开这个领域一切就会明白母亲的爱有多重。

大学了,将要离开爱我的母亲了,总感觉自己是一只即将远行的小船,离开爱的港湾。那些天母亲总是在她的书房中看书看得很晚,我不知道是为什么,也没有过多的去询问。

离开的那一天,母亲放下了工作直言要送我,她说,“我是她生命中最珍贵和最有意义的小说而现在这本小说就要出版了,她一定要“修改”一下!”其实,我知道母亲是舍不得我离开她,他怕我照顾不了自己。母亲的爱总是那样无微不至。

诗,永远是她对我的爱!

[关于书为话题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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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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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的很多,有《狼王梦》、《夏洛的网》……给我感触最深的还是那一本书—《寻找心灵深处的感动》。

这本书里有近百个小故事,每一个小故事都包含着一个耐人寻味的道理。其中,一则叫《粽子的滋味》的小故事,看了之后很让我感动。

这则故事讲的是:一个叫毛毛的大学生,他邀请他的同学到家里来做客。在他下楼买饮料的时候,其中有一个同学饿了,去翻了翻毛毛的冰箱,发现了一个懂得几乎成了冰块的粽子。他拿到微波炉里加热后咬了一口,便连忙把粽子吐出来,原来,粽子都发霉了。毛毛回到家后,看到了垃圾桶里的粽子,把饮料一扔,连忙捧起粽子,使劲地往嘴里塞。大约十来秒,粽子就被吃光了,连粽叶都被毛毛舔得干干净净。吃完后,毛毛一屁股坐在地上,顿时泪如雨下。他的同学上前问他怎么了,他抽泣着说:“这可是我妈包的粽子!”他的同学说:“有什么大不了的,叫你妈再包就是了呗。”原来,毛毛的妈妈已经死了,这是他妈妈临终前给他的粽子。

看完这则小故事后,真的让我很感动。亲情是什么?亲情是一种依靠,亲情是一种温暖,亲情是一种鼓舞人心的力量。它能滋润人枯干的心灵,能使我们昂首挺胸,面对难关。

这只是里面的一则小故事,就令人有了那么深的感触,催人泪下,这就是好书的力量。所以,这绝对是一本值得让人去反复诵读品味的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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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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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我们爱科学》这本,因为这本书太有趣了,里面有好多的科普小知识,还有让人捧腹大笑的小故事。

我们都知道胡萝卜是一种非常有营养的蔬菜,但是,您知道它还有别的什么功能吗?通过读《我们爱科学》,我学会了怎样把胡萝卜做成笛子。先把胡萝卜钻空,然后再在侧壁上打上小空,这样就做成了一根胡萝卜笛子,怎么样?简单吧!我还学会了做相框、做小风车等等。

我最感兴趣的一篇文章是《把垃圾变成宝》,一看到这个题目,我就忍不住要看下去,先把废纸打碎,再放在水里混合,然后加热、压平,这样就做好一张纸了。里面的魔术小讲堂更是吸引人,还有一点点搞笑,能教会我们做好多有意思的小魔术,在去年我班的元旦晚会上,我就为大家展示了《变硬币》魔术。

我最喜欢的小故事是《哈哈狗侦探》,机警聪明的哈哈狗总是能把一个个难题解决掉。

每一期的《我们爱科学》,我都是爱不释手,看完了这一期,盼着下一期快快的到来。

我喜欢《我们爱科学》,它不仅让我增长了见识,还提高了我的动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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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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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爱看,但我最喜欢的书是——《一千零一夜》。打开这本厚厚的书,我反复地看了又看,被深深地吸引住了。传说,从前有一个残暴的国王,他每天都要娶一个妻子,然后在第二天把她杀掉。有一位聪明的姑娘为了避免这样的命运,就在夜里给国王讲故事。故事迷住了国王,他一夜一夜地听下去,姑娘的故事一直讲了一千零一夜。国王听了一千零一夜的故事,凶残的恶习也不知不觉地改掉了。这就是那神奇的《一千零一夜》。

我最喜欢书里面《阿里巴巴和四十个大盗》这个故事,因为这故事的词语特别生动、优美,比如:“只见洞里到处堆满亮闪闪的珍珠玛瑙,整捆整捆的绫罗绸缎,一筐一筐的金币银币,一盘一盘的宝石首饰。各种金银器皿横七竖八地堆放在各个角落。”多美的语言啊!我要一遍一遍地读,一次一次地学习。我还喜欢故事里面的女仆马尔佳娜,因为在面临快要被杀时,家人急得团团转,只有她,女仆马尔佳娜想出了一个绝妙的好办法,赢得了生命,而且她每次都能识破大盗们的诡计。

我特喜欢这本书,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写得很详细、很吸引人,还有女仆马尔佳娜是那么聪明伶俐,我也要变得像她那样聪明伶俐,用智慧让自己的生活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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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喜欢春雨初一600字话题

全文共 9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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嘀嗒嘀嗒,是雨吗?哗啦哗啦,是雨吗? Tick tick, is it rain? Wow, is it rain?

在天空灰暗后,我知道你近了;在雷鸣电闪时,我知道你到了——春雨

春天的你。

善良体贴,会提前给我们打预防针。你先是向天空中撒了一把水,任凭他们往哪儿走。但时而任性的你夹杂着点调皮。当我望向天空,阳光是我只能半睁半闭,当我想要再次望向天空,它却换了个脸色,整个脸变得黑沉沉的,仿佛是在跟我玩变脸。

已放下了手中的伞,穿起有着小洞的单鞋,走向了离家仅有几条街相隔的学校。刚迈出几步,只感觉有什么凉飕飕的,湿润润的点在了头发上,起初并没有太在意,只是继续自己的步伐,又走了两步,渐渐的滴到了一副轻度近视的眼镜上,雨由一丝丝变成了一滴滴变成了一点点。也就这么点大雨,肯定不会下大的......我胸有成竹地想着。

还没等我想完,雨就哗啦哗啦的落了下来,砸到了河面上。原平静的水面,已经有雨开始跳起了舞蹈,它自由自在的四处舞蹈,却忘了那些正在过往的路人,只见路人由先前的慢走,游荡到后来的加快步伐,甚至有些年轻人已经迈开了步伐,轻盈地在雨中奔跑,那些已经上了年纪的老人,却皱起了眉头,四处张望,寻找着能够暂时躲雨的房檐。

雨的到来,便使我措手不及,我该先躲雨?还是冲呢?要不就躲一下?不,算了,该来不及了,可是,如果我冲过去,书包肯定会打湿啊,而且今天我穿的鞋还是漏水的呢。该怎么办呢?时间伴随着雨,一点一点溜走了。我下定了决心,决定冲一下,我把书包紧紧的抱在怀中,知道鞋子要湿,索性就把鞋脱了,一切准备就绪。

在心里倒数着3,2,1。只见一根待发的箭飞了出去,但才飞了不一会儿。就看到了她的身影缓缓地停了下来。怎么了?雨停了?我疑惑的问着自己。不是吧,雨啊雨,你是在跟我开玩笑吗?趁着雨停我赶紧跑到了教室。

喘息了一会儿,上课了,我的心思却没有在课上,我被窗户外,那淅沥沥的小雨吸引了,它下的很有节奏感,能让我为它随着唱起来,只见对面屋顶上瓦片和小雨谈起了话。雨只是用那温柔的态度对待着瓦片,雨水伴随着微风飘了进来,有一滴落在了我的手臂上,我仔细一看,就那么一小滴,却晶莹剔透。

雨大了,我只好把窗户给上了。雨水拍打着玻璃......

雨,春天的你阁外任性。也许你也有青春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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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一个字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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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带给我了许多乐趣,许多知识、道理,于是我最喜欢的一个字是什么呢,当然是书啦!

读书是我最喜欢的事,如果人不读书,那会怎样呢?人不读书,就会变得比别人愚笨,成人后只能做苦力,也就是说,不读书,那就许多事都不知道,以后会一事无成。

读书对一些人来说,是件困难的事,读书对我来说,他是我生命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因为读书乐趣多。书中的内容大多都很精彩。比如:《西游记》、《青铜葵花》、《窗边的小豆豆》等。这些书,我都看,书中的内容扣人心弦,让我如痴如醉。书中欢乐的地方让我兴高采烈,书中伤感的地方让我泪落如珠,书中梦幻的地方让我浮想联翩……

书告诉我,许多道理,如:《大侦探福尔摩斯自行车的神秘人》告诉我:做错了事,不能找各种理由,而足要找出自己错在了哪里,在进行改正。

不仅如此,书还让我的理解能力增强了,本来做不出来的难题,现在能理解透彻,并能想出正确的答案。书还让我的记忆能力,提高了,一天背课文都要折腾好久,才能背个出来大概来,现在读个几遍课文,就能背出来了。

书真是良药,能将我原本都做不好的一些事,都做好。真是应了刘向那句话:“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

所以,我喜欢“书”这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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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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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觉得狼凶残,可自从我看了《狼王梦》这本以后,却改变了对狼的认识。

书中的主人公紫岚在暴雨中产下了五个狼崽。一只母狼崽,四只公狼崽。不幸的是,一只小公狼在紫岚的粗心下死去了,让紫岚很伤心。她一直有个宏伟的愿望,就是把自己的幼崽培养成狼王,而这也正是紫岚死去的丈夫黑桑的心愿。可在现实中,她一次次失败,三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自己也年迈了。到最后她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紫岚为了保护狼孙的安全,与一只先前想吃掉自己儿子,现在又想伤害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了。看到这里,我心中不由升腾起对紫岚的敬佩之情。

紫岚身上的母爱,让我心生敬意!她为了保护孩子,不惜一切代价,甚至是生命。这是天下所有父母的共性。在父母的眼中孩子就是希望,都希望我们能成龙成凤。我的父母也是这样,在学习上严厉地对待我,希望我能好好学习,长大成为有用的人。有的时候,我会觉得父母不近人情,会想父母是不是不爱我们了,可实际上他们只是把爱藏得更深了。父母对我们的严厉,是因为他们对我们给予厚望。我们要是受人欺负,妈妈总是第一个站出来的。

紫岚是那么勇敢,那么坚强。明明知道与金雕战斗很危险,还是勇敢地去面对。我觉得每一个人都应该像紫岚这样,遇到困难时,不要退缩,要学会去面对,这样才能化险为夷;遇到挫折的时候,不能灰心,要学会坚强;不要对生活绝望,只有你去冲破它,才能成为生活的强者。

动物的世界真是奇妙,它拥有人的情感,人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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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与书为话题600字

全文共 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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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小船,能开往知识的海洋。书是阶梯,能攀登知识之峰。书是火把,能指引前进之路。书是明灯,能照亮未来道路······”记得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的这些话,就时常在我耳边响起。在妈妈的引导下,我喜欢上了阅读看书。直到现在对看书一直都是“情有独钟”。

看书已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每天看书是我一天中必需做的事,也是很重要的事,可一日无双食,不可一日无书,我家书柜里满满的一大柜子的书都被我一本不漏的看完了,而且有一部分我都看了五六遍、七八遍呢!为了看书,几乎每个星期六我都会让妈妈带我去图书馆借十几本书回来看。当我会迈着轻盈的步子背着沉甸甸的书回家时,此时感觉自己就像一位满载而归猎人,狩到了一批美味的猎物一样兴奋。

有一次,我到表哥家里去玩,一进门我锐利的眼睛就发现了装满书籍的柜子,我立刻就被吸进住了,走过去挑了几本我觉得很有趣的,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不知不觉中我已经把拿的几本书全看完了,正好也到了我该回家的时间了,我依依不舍地向叔叔、表哥还有“书朋友”们告别了。回家的路上,我边走边想,我一定多去几次表哥家,直到把他家柜子里的书看完我才会满足。

当我晚上睡不着觉的时候,我就会拿起书看上几十页,这样我就会慢慢地进入甜蜜的梦乡,我称这种能让我快速入睡的方法叫书“催眠术”。

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我一定就像一个淘金人一样,在这座黄金屋里,淘得真金,挖掘到无穷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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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有关书的话题

全文共 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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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恒说过:“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觉得他说得一点也不错,从小我就喜欢看书,在书中也学到了不少的课外知识,在这期间发生了许多趣事,听我慢慢道来。

星期天,妈妈出去买菜,临走前嘱咐我把米饭做好。那时我正入迷的读着《狼王梦》,漫不经心地答应了。,等妈妈走后,我继续看《狼王梦》,不知不觉,过了两个小时,妈妈回来了,可我的米饭还没有“诞生”。害得妈妈哭笑不得地对我说:“你可真是个小书虫,以后可不许这样了。”我识趣地点点头,可是,这种事还是经常发生,所以害得全家称我为“书呆子”。真是冤枉啊。

还有一天晚上,我看妈妈那边灯已经关了。就偷偷拿出心爱的书,打着手电筒偷偷地在被窝里读着。可惜,被发现了。也许你会问:在被窝里读书,妈妈怎么会看到呢?原来是妈妈知道我这个小书虫一定会偷偷地干一些“不平常”的“坏事”,偷偷过来巡视,看到被窝里亮着,掀开一看,我正聚精会神地打着手电筒读书。眉毛马上由“10:10”变为“11。10”。

还有一次,我在我房间里一声不响地读着书,妈妈出去的时候,喊了一声:“xx,妈妈出去一趟。在家听话。”可是却没有答应的声音。那是因为我看书看的太入迷了,所以就没出声。妈妈以为我出去玩了,就自己走了。“咔嚓”妈妈把门锁上了,就这样,我被锁在了家里,不过倒也没什么,正好没人来打扰我。就这样,每次大人出去的时候,我都故意不出声,这样我就可以安心读书了。所以,我常常会被锁在家里。

怎么样,我的趣事是不是引得你捧腹大笑呢?如果你想了解我的更多趣事,那就和我做朋友吧!我会伸出双手热烈欢迎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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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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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我们学生来说,拥有一本好,就等于拥有了一个好朋

友一样,我也喜欢读书.我经常读一些名著,并且经常从中得到一些启发.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笛福写的《鲁滨逊漂流记》.

其实《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是18世纪欧洲最杰出的思想家卢梭曾建议每一个成长中的青少年,特别是男孩子都应该读的好书.它的故事情节并不复杂.鲁滨逊出生于商人家庭,他不肯安分地过日子,心中一直向往着大海以及充满了冒险和挑战的生活.于是他就毅然放弃了安逸舒适的生活,不管家人的反对,私自离家出海航行.去实现他遨游世界的梦想.

他去航海不是一帆风顺的,遇到了很多磨难,有一回他出海航行,被摩尔人给捉住了,结果当了奴隶,一直到了两年后他才从摩尔人的手中逃出来.然而他并没有放弃航海,而是继续去航海.但是,他再次去航海,却遭遇了风暴,因此他流落到了一个荒岛上.结果他便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才回到他的故乡.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主要是我喜欢书中的故事情节,以及它的主要人物:鲁滨逊.在我看来,他流落荒岛之后,顽强地生存了二十八年的经历就能够说明,他配得上英雄这个称号.其实,鲁滨逊在现在,成了冒险家的代名词与无数读者心目中的英雄.鲁滨逊之所以能在众多的读者中受到极大的欢迎,是因为他面

对困境时的所作所为,体现了他的坚毅性格和英雄本色.

实际上《鲁滨逊漂流记》这部小说最吸引人的地方,还有精彩的故事.鲁滨逊刚流落到荒岛上时.生活非常艰苦,他没有食物、衣服、住所、武器,除了他一个人以外,什么也没有.然而,他不是个软弱的人,流落到了荒岛,也决不放弃生存的希望.他一个人克服了无数常人无法想像的困难,以惊人的毅力,顽强地生存了下来.没有房子,他自己建造.没有食物,他自己去打猎、种谷子、养山羊、晒葡萄干.没有武器,他自己上船拿,还想办法运回岛上去.他还自己试着做桌椅、陶器面包等东西,还自己想办法记日期.而且写日记.他还机智、勇敢地与野人战斗.体现了他对文明世界生活的热爱.而且,他到最后还凭借自己的机智、勇敢,回到了故乡.

独自一人在荒岛上生活二十八年,我以前想都不敢想,看了《鲁滨逊漂流记》后,我明白了:人在逆境中,只要依靠自己的智慧,不向逆境低头,决不放弃,就能克服一切困难.这是我喜欢这本书的真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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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喜欢的一本书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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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沙一世界,一花一天堂。”一本小故事如一盏明灯,指引我们的方向;一本好如一缕温暖的阳光,照耀着我们的心房。都说偷了一本好书,就等于有了一个朋友。

看着本书的封面,印入眼帘的就是淡绿加淡蓝的颜色,上面一尘不染,因为我珍爱它。网上一看,就是几个大字“励志中国,受益一生的哲理故事全集”。

掀开第一页,就清楚的看到这本书的五大块“生命的色彩”“写下你的梦想”“只要心中有爱”“美的的价值”“太阳的背后不是光”

在这无边的哲理大全里,曾让我难以忘记的今生感动的两个简短的小故事,一个是《死亡日记和童话故事》,这个故事告诉我,不要让自己沉浸在痛苦和不幸之中们应该积极行动起来改变自己的心情,要知道痛苦和不幸在乐观坚强的人看来,不过是匆匆过了罢了!

这本书蕴含着人生的这里,凝结着人生的智慧,不仅能开阔视野,也能陶冶情操,让我们从一个什么都不懂的顽童,锐变成一个拥有道德品质的好孩子,我一样要努力珍惜,这本书就像一个指路牌,给你指示的人生的路永远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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