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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卖火柴的小女孩这本书作文【精选20篇】

要是有人问起这个世界上最深厚,最真挚的爱是什么?小编收集了2024年书香三八征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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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龙的中国女孩作文

全文共 8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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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在西方的文化里是一只凶恶的动物,代表敌人、恶魔、侵略者和恐怖势力。而在中国的文化里却把龙比喻成吉祥、喜庆、神兽、力量和腾飞的象征。有时在课堂上,听到有人质疑的声音,只能赶紧解释:中国的龙和西方的龙是不一样的!

一次旅行中,邂逅了一个身材苗条的女孩,而她手上竟然刻了一条中国龙,这下好像他乡遇故知一样,高兴地问:你喜欢龙?

女孩奇怪地看着我:是呀,我喜欢龙。

为什么是龙呢?我好奇地问:在西方龙并没有好名声。

女孩捊了捊飘逸的长发笑着说:不知道,我就是喜欢龙。

女孩看起来并不是很漂亮,但她的身材很美,简直可以说是魔鬼身材了。她走在街上,总赢得很多人的回头率,有时是小伙子们响亮的口哨声或者是一些人想找话搭讪的。

我们总是笑着说:所有的人都想和你在一起!她笑了笑,然后害羞地走开了。

更让我惊奇的是,女孩还把她的头发染成了黑色。

不记得在那篇报纸上写过:瑞典有一个小说畅销作家,在他的小说里,刻画了一个反叛的女孩的形象,就是把她的头发染成了黑色的。看来黑色的头发在这里还是挺有市场的,特别是当我经常听到别人称赞我有一头美丽的黑头发时,心里就感到特别自豪。原来保持自己的本色,就是一种独特的美,因为没有人可以重复你自己。

只要记得在世界上,你是独一无二的。

我告诉女孩:在中国,龙是吉祥的动物,你刻上了中国龙,你就是一个幸运的女孩了!

她听到我的解释,也非常高兴:真的吗?

我笑着对她说:是真的,龙在中国是幸福与财富的象征。

同时,希望可以拍一张她手臂上龙的相片。

女孩很高兴地答应了。

我们还一起玩了几天,一起去海滩晒太阳;去商场买东西;去风景区游玩,就是这样一个喜欢中国龙的女孩,让我倍感亲切,也让我的假期增添了一份感动与温馨。

分别后,我们就再也没有见过面,但我相信:她会一直在我的心里。

一次不经意的遇见,认识了一个喜欢中国龙的女孩,让我收获了一份美丽的回忆。尽管时光流逝,但我会永远记住她的笑脸和她手臂上的中国龙。

[喜欢龙的中国女孩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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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卖火柴的小女孩续写

全文共 8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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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柔和的第一缕阳光暖洋洋地爬上了窗台。小女孩躺在柔软舒适的大床上,睁开了惺忪的睡眼。

“咦?这是哪儿啊?”周围陌生的环境让卖火柴的小女孩瞪大了眼睛。小女孩警惕地从床上跳起来,看着手中还紧紧捏着的几根燃烧过的火柴,一个个问号出现在脑海中。“我的奶奶呢?我不是跟奶奶去了没有寒冷、饥饿和痛苦的地方了吗?这又是在哪儿啊?”顿时,小女孩急得流下了泪水。

这时,门口出现了一个身影。“你醒啦,别怕,我没有恶意的。”一位老妇人温和地说,“这是中国,你先坐下,我慢慢跟你说。”这位老妇人用一口标准的丹麦语言缓缓诉说着事情的经过。原来,是这位老妇人到丹麦旅游时,看见了奄奄一息的小女孩。因为老妇人是一位医术十分高明的医生,出于医生的本能,自然便把小女孩带到了中国自己的家里进行治疗。在紧张的两个月过去后,小女孩终于苏醒了。老妇人用温和的语气继续说:“孩子,不要太担心,我不会为难为你的,你如果想回到丹麦的话,我明天早上就送你回家找你的父母。”卖火柴的小女孩非常惊讶,但还是连忙摇了摇头,小声说:“我不想回去,请您让我留在这儿吧,我不会白吃白住的。打扫、洗衣、煮饭,我什么都能干!求您了,如果我回丹麦的话,父母见到我会打死我的!”老妇人听完,微笑着用手抚摸着小女孩金色的长发,说:“打你?哦,好吧,你就好好地在这儿,你虽然康复了,但还是需要细心地调养。我想,我的孙女应该也一定会欢迎你的。”

正说到这儿,从门外走进来一个可爱的小姑娘。小姑娘一蹦一跳地来到卖火柴的小女孩跟前,笑盈盈地说:“奶奶,她是谁啊?姐姐你好漂亮哟!”老妇人说:“她以后就是我们家的一份子了,小琼,你要让着姐姐哦,可别再调皮了,不然姐姐会笑话你的。”听罢,小琼和卖火柴的小女孩相视一笑,笑声回荡在温暖的小屋里。

小女孩洗完澡,换上了干净整洁的衣服。雪白的长裙衬着小女孩碧色的大眼睛,在柔和的阳光下,小女孩开心地转着圈。

小女孩望着天空,说:“奶奶,我在中国呢,我现在的生活别提有多好了,我还认识了可爱的小琼,请您在天上祝福我吧。”

暖洋洋的阳光爬上了小女孩的笑脸,金色的长发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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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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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房里所有的一切都会把我引入书的世界、知识的海洋。在这些书籍当中,我最喜欢的书是《感动童心的八十八个人物》。这本书是崔钟雷、王丽萍、杨晓妮三人编着、吉林摄影出版社出版的。这本书非常好,是一本小学生新课标优秀读物。

它向我们介绍了八十八个感动童心的人物,讲述了:在岁月的长河中,总有一些人因为格外瞩目而让人难以忘怀。他们用自己耀眼的光芒,为后人导航,指引着历史前进的方向。他们坚强、勇敢、勤奋、执着,用生命之火,温暖了我们的心灵。这本书共有三个板块,分别是:岁月留香、点滴感动和诗意人生。岁月留香这个板块记叙了:历史的长河滚滚流逝,冲刷了时间,淘尽了往事,留下了一个个耳熟能详的名字,像是夜光杯中醇厚绵长的酒香,飘荡在记忆深处,让人回味无穷。他们是历史雕刻的永垂不朽的丰碑。点滴感动这个板块记叙了:人生路漫漫,有崎岖,有平坦,有荆棘,有鲜花。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磨砺着我们的意志,锤炼着我们的心灵。只要怀着一个永不服输的信念,所有的崎岖都会变通途,所有的荆棘都会开放出缤纷的花朵。那一刻,我们将无比自豪与感动。诗意人生记叙了:打雷要下雨,下雨要打伞童年的歌谣唱出了最简单的智慧真谛。认真去思考我们眼前所看见的疑问,细心去体会生活赋予我们美好的一切。让生命的花朵绽放,让智慧的天空晴朗,你将拥有最充满诗意的人生。自从妈妈给我买了这本书,我就爱不释手,整天抱着书看个不停。

这本书里有丰富多彩的内容,把我带进一个轻松愉快、知识丰富的世界,是取之不尽的知识宝库,让我百看不厌。《感动童心的八十八个人物》真是一本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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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和卖火柴的小女孩过一天作文600字

全文共 7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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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年初一,我独自在家,趴在窗台上望着外面。外面大雪纷飞,就像一个个小精灵从天而降,为大地编织了一件白色的毛衣。我正沉浸在这美丽的雪景中,突然,听见“啪”的一声,好像有人来到了我家。我刚来到客厅,就看见了一个身影,没等我开口,她说:“我是卖火柴的小女孩。”

我又惊又喜,连忙招呼她坐下,并从餐厅拿来了一些美味佳肴给她吃,小女孩连忙对我说:“谢谢你!”她正在吃东西时,我这才认真打量她起来。她穿着一件破烂的衣服,披着红色的披肩,晶莹的雪花落在她金色的头发上,让她看起来活脱脱像是一位从童话里走出来的公主。当小女孩准备起身离开时,我赶紧问她:“我能和你一起去卖火柴吗?”她犹豫了一下说:“你真、你真愿意吗?卖火柴可是一件很苦的事。”我用力点点头,小女孩说:“好吧,谢谢你。”我穿上衣服和她一起下了楼。我们远远地看到一个小朋友在和她的家人堆雪人,大人和小朋友都被冻得瑟瑟发抖,但依旧能看到他们脸上的笑容。我连忙跑过去说:“阿姨,您看孩子和您都这么冷,不如买盒火柴暖暖身子吧!”“谢谢你,小朋友。”就这样,我成功卖出了一盒火柴。靠着这种办法,我又卖出了许多火柴。我把卖火柴的钱都给了小女孩,她开始还不好意思收下,但最后还是被我说服,收下了那些钱。

晚上我和小女孩都吃着美味佳肴,但是她有些心不在焉的,我担心地问她:“你没事吧?”小女孩有些慌乱,她看看周围,压低声音,说:“我、我明天就、就要离开了。”我一听,急了,说:“你别走呀。”小女孩没有说话,我又说:“但是如果你执意要走,我尊重你的选择。不过,你一定要常来玩呀。”她点点头,眼睛里噙满了泪水。

第二天,小女孩走了。虽然她人走了,但是她的品质却留在我心间。那卖出的,似乎不是火柴,而是一缕温暖的阳光。我以后一定会继续帮助别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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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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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识字以来,就阅读过连环画、故事、小说、名著等。在这书中,让我挑选一本最喜欢的书,还真不容易,因为我的每一本书都被我深深的喜爱者,我都会被书中情节所打动,我都会跟着故事情节或笑逐颜开,或泣不成声。我选了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我不禁对它爱不释手,还白“吃”不厌。在我的书柜中,就有四本红楼梦,每一本是一个我的读书档次。

我总认为《红楼梦》最伟大、最成功之处,就在于它是一种凄凉、败落的美,在这本书中最引我注意的莫过于林黛玉。林黛玉是一个生性娇弱的女子,她没有宝钗的落落大方,也没有史湘云的大大咧咧。正象贾宝玉所说:“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施胜三分。”

也许,她因病而死是我早就料到的后果。可我怎麽也料到,一个从小到大受人疼爱的她死时,竟没有贾母、宝玉在床边看她。读到这里我的眼泪已经把书溱湿了,可我觉得这样很好,因为她再也不会葬花悲哀,也不会为焚书而哭泣。有人说,黛玉是被气死的,的确,她是含恨而终的,可我反对,她自幼多病,本身注定的结果,谁又能把它改变呢?:“含恨而终”只是黛玉无故死去的一个借口吧!

初读《红楼梦》,我并不与冰心奶奶的想法相同,我只是觉得林黛玉非常可怜,那时,我都已经为她的身世而流泪。

《红楼梦》最吸引我的是什麽地方呢?人物?语句?内容?我觉得应该是结局吧!我并不是嘲笑它的结局的悲观吧,我只是觉得受苦的人升天,让可恶的人惨败,结局真的不错。

此时此刻,我又想起了那首诗: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

都云作者痴,水解其中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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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7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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徜徉在无尽的海中,不得不叫人手不释卷。形形色色的好书,像磁铁般深深吸引了我。书上一个个如精灵般跳动的文字,述说着人世的悲欢离合,我为之感慨,我为之动情,而一本《海底两万里》更是在万千好书中脱颖而出,牢牢地抓住了我的心!

从小,我就对海洋世界充满向往。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发现了《海底两万里》这本书,它满足了我对海洋世界所有的渴望,同时又感受到了自然的神奇和科学的力量。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位法国生物学家,应邀登上一艘驱逐舰,参与驱逐盛传的海上“怪物”反而被“怪物”俘获。但其实,所谓的“怪物”是一艘当时尚无人知的潜水艇。他们虽然身为俘虏,但却收到尼摩船长的善待。只不过为了保密的缘故,不许他们离开潜水艇。因此,生物学家一行人被迫随潜水艇游历各个海洋。后来他们几经艰险终于逃脱。最终将这一海底秘密公诸于世。

在潜水艇中生物学家一行人与世隔绝,但他们仍然存活了长达十个月的时间。这一切都是因为尼罗船长高于常人的头脑。他利用海浪发电,用海中的植物做衣服、食物。

说实话,我十分羡慕这位生物学家同他的伙伴们在海底的这次游历,他们乘“鹦鹉螺”号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北两极海岸,遇见了许多罕见的海底动植物。饱览了海底变幻无穷的奇景异观,最终到达挪威海岸。整个航程高潮迭起:海底森林打猎,“鹦鹉螺”号搁浅,进入珊瑚墓地,经过阿拉伯海底地道,地中海48小时……

但是在这将近十个月的漫长旅程中,他们也经历了土人围攻,冰山封路,鲨鱼,章鱼袭击等许多危险。小说通过巧妙的构思和诡谲多变的情节,生动形象地描绘了充满神秘色彩的海底世界,情节古怪离奇,对各种海底事物的说明,入木三分,惟妙惟肖,让我仿佛身临其境,如痴如醉。

读完这本书之后,我发现自身有很多的不足,阿龙纳斯教授的乐于探索,康塞尔的忠实,尼摩船长的勇敢,遇事冷静,都值得我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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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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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所以我看过许多的书,我认为茫茫大世界中,米饭是我的物质食粮,书则是我的精神食粮。书以伴随我度过了许多个春夏秋冬,在夏天,它就像隐形的风扇为我消除炎热,而在冬天它又好比是一轮太阳,给我带来温暖,或许它的衣服脏了,但它永远都是我的朋友。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叫做《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保尔·柯察金。他是一个勇敢坚强的男孩,他在人们心中已经是一名正直和坚强的象征,是艰苦奋斗和自强不息的象征。书本上的他,是一个嫉恶如仇的男孩,他最看不惯的人就是那些有钱的子弟们,他最喜欢和那些子弟们作对,虽然每次都是被自己那强壮的哥哥打了一顿才算完事。

小时候的保尔因为家里贫困,所以处处遭人的欺负,在校神甫欺负,在外有钱子弟们欺负,不久后就被学校开除在外打工,在他哥哥阿尔焦姆的庇护下慢慢成长,在最后成为了一名伟大的红军战士。

在他当上红军后,他在战争上是上受过严重的伤,死神的魔爪曾一次次的向他伸来,但他一次次都无所畏惧,以坚强的意志力打败了病魔,赶走了死神。他去参加共青团,去消灭一些坏人和土匪,生病了也要坚持去工作,打击不良分子。在他病的无法工作的日子,他绝望了,不过他想到了新的生活方式,就是写作,他要用笔杆子代替枪杆子,最终他出了书《暴风中的儿女》。

我们与保尔相比,这些困难是多么微不足道啊!一个人只有胸怀广大的理想和奋斗目标,才会有无穷无尽的力量,才不会被客观条件所束缚,才能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条件,自己主宰自己的命运。保尔不就是这样的吗?我们也不何尝不可以这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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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卖火柴的小女孩续写

全文共 3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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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的灵魂已经飘到了传说中华丽的天堂,却见四周漆黑一片,正在她不知所措的时候,耳边忽然传来一阵震耳欲聋的吼声:“愚蠢的人类,竟敢欺骗本帝,地狱之王!我命你以我宙斯之名,把那个邪恶的人类为本帝抓来!!”

小女孩开口问道:“尊敬的天帝,我是一个刚刚来到这里的灵魂,您可以告诉我这是怎么一回事吗?”听罢,天帝怒气少消:“因为从16世纪开始,人们都开始不相信神的存在。现在,还竟然有人进献坏灯泡!!可恶……”

小女孩忽然想起自己手中还有一根未点燃的火柴,她忙摸索着把火柴点亮,她奋力一擦,终于把火柴点亮了!天堂便出现一丝亮光火神趁机用神法火变成永不熄灭的火灯,天堂又恢复了光亮。“太感谢你了,小朋友”宙斯说道,“我要封你为神!成为神后,你可以实现一个愿望!”小女孩有些犹豫地说道:天帝,可以把的爸爸、奶奶复活妈妈的病治好吗?”“哈哈,可以”宙斯笑得很爽朗,“明日开始封神典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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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卖火柴的小女孩来我家作文

全文共 10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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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布满彤云,鹅毛大雪纷纷扬扬落下来,家家户户的门窗紧紧关着,有些房子的屋檐上都结了像柱子一样的冰凌,地上积了大概一尺的雪,上面几乎没有脚印。我想:这么冷,外婆不会生病吧!去看看外婆吧。我把想法告诉了爸爸妈妈,他们同意了。我带上钱,裹上围巾出发了。

雪地上,每走一步都会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寒风拼命地钻进我的身体,我蜷缩着身子,艰难地往前走。

路过菜市场时,我发现菜市场大门外的角落里有一个小女孩。她衣衫褴褛,金色的头发乱糟糟、脏兮兮的,苍白的脸上没有一点血丝,目光呆滞,嘴巴也被冻得发紫。她用红通通的手拿着火柴盒,伸向过路的行人,哀求道:“叔叔阿姨,买一盒吧!”可是没有人理她。这不是安徒生童话里的卖火柴的小女孩吗?我走向了小女孩,她也用哀求的眼神望着我说:“姐姐,买一盒火柴吧!”

我关心地问道:“外面太冷了,你先去我家取取暖吧!”她害怕地看着我,我也看出了她的恐惧,连忙说:“相信我,我不是坏人!”小女孩看看我,点点头。我扶起她,拿下自己的围巾给她裹上,对她说:“走,我先带你去吃个饭。”

我挑了一家最近的饭店。进去后,我让小女孩挑个位置坐下来,又去服务台点了菜。我特地嘱咐老板:“请您快一点行吗?”“好的!”老板爽快地答应了。菜上齐后,小女孩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我心疼地看着她,说:“慢点吃,慢点吃,别噎着!”她朝我笑了一下,两个酒窝显得极其可爱。

吃完后,我又带她去买了一些衣服。她对我说:“姐姐,我不能再用你的钱了!”我听到后,笑着对她说:“没事。”“谢谢你,姐姐。”她感动地说。买好后,我便带着她去了我家。

到了家门口,我敲了敲门。妈妈来开门了。小女孩一见她,就叫了一声:“阿姨好!”妈妈问我怎么回事。我又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和她说了一遍。妈妈知道后,马上说:“别在外面站的了,快进来吧!”

到家后,我帮小女孩洗了一澡。她一脱完衣服,我就被她身上的一个个伤疤给震撼了。我小心地把她脏兮兮的金头发用水冲了一遍,水变成乌黑了。帮她在头发上涂一点洗发露,她好奇地问我:“这是什么呀,这么香?”“这个你都不知道?洗发露。”她说:“我从来不用这个!”

洗完后,她穿上了我给她买的衣服,我们都被吓到了:粉红色的棉袄,蓝色的外裤,头发金黄色,脸雪白。我不禁赞叹了起来:“哇,太美了!小公主啊!”我领她到镜子前照了照,小女孩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高兴极了!

我拉着小女孩的手说:“你就不要回去了,在我家住吧。以后也不要卖火柴了。”妈妈听后也赞同:“对,不要走了。”小女孩感动地说:“谢谢!”说完,眼泪就流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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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欢的书

全文共 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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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把我带到猴哥面前,让我同它一起上天入地,服妖除魔,也使我喜欢上了这位本领齐天的大圣。

它英勇无畏,反抗邪恶,胆大而又机智。一出场,便用令众猴惊骇地一跳—跳入水帘洞。玉皇大帝、诸位神仙,根本唬不住它,即使在法力无边的如来佛面前,那股天不怕,地不怕的精神也丝毫不折不扣。

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的增加。当《西游记》再一次摆在我面前时,我发现,在身处逆境时,猴哥的那种不屈不挠,积极乐观,疾恶如仇的斗争精神,更是表现得淋漓尽致。五指山下,它没有气馁,更没有绝望,而是默默地等待了五百年,因为它心中希望的火苗从未熄灭;取经路上,风餐露宿,妖魔鬼怪都不能放慢它 西去的步伐。它 一步步征服艰难旅程,凭着智慧,勇气和乐观,终至目标,困难吓不倒它,斗争精神被磨砺得日以高昂。

我不禁钦佩起猴哥来。我要学猴哥,追求理想勇往直前。我会更加勇敢,怯懦只会助长敌人的气焰,我会坚韧一些,成功从不是唾手可得的。我不会屈从与邪恶,一定会同它们斗争,生活中的磕磕碰碰伴随着每一个人,我们不必哀怨,更不能消沉,与困难,积极乐观地斗争吧!这是猴哥精神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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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给卖火柴的小女孩的一封信

全文共 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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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小女孩

你好!

读了你的故事后,我非常的感动,你那么乖巧,换来的却是寒冷与饥饿。你那么可怜,那么无助,我不禁对你充满了无限的同情。

现在的生活好了,大家都渐渐富有了,人们的生活也过得幸福起来了,丰衣食足,大鱼大肉的。父母对自己的亲身骨肉更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掉了”,父母总是把好吃的留给自己的孩子,而他们却吃孩子们吃剩的,而对子女们的爱更是一个更胜一个啊!

可是现在的孩子却学会了顶嘴,骂人,打架等,在电视上我还看见有些人竟敢杀死自己的亲生父母!这是什么缘故?因为现在的父母都只有一个孩子,都太过分的溺爱孩子,所以才导致孩子养成了依赖的心,要是父母有稍微一点没有依孩子的做,孩子就发脾气,或大哭大闹,或赖着不走。

其实我有时候被父母骂了也会顶嘴,我想这也是我的不足之处吧!我也经常不珍惜父母对我的爱,甚至还在糟蹋。像上次,妈妈带我去买衣服,我一看到不合身的就大喊大叫,还冲妈妈大发雷霆,看来我也应该好好改改这些坏毛病了!

火柴的小女孩,你是多么的可怜,在旧年的大年夜死去了,而你还小,在未来的路上你还有很多未完成的任务;你是那么的无助,连一分钱也没有,那么饥饿,那么寒冷,穿着单薄的衣服,又赤着脚,我的心仿佛被针刺了般疼痛。

我想,我一定要好好学习,让你看到我,看到我不是以前那个调皮捣蛋的小孩子了,我要超越自我,让我不再像从前一样,学习成绩一落千丈,表现差的令妈妈直摇头,我要让自己的成绩突飞猛进,表现让妈妈重新扬起那漂亮的嘴角。

好了,就说到这里吧!

祝:

在天堂的每一天开开心心!

快快乐乐!

和奶奶忘掉从前!

希望你能够幸福安康!

一个十分同情你的人:赖xx

20xx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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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喜欢一本书

全文共 6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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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在茫茫书海中,要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说出一本中意的书,那就非《西游记》莫属了。

《西游记》这个名字我5岁就知道了,但是我不知道《西游记》是什么,甚至天真地以为它是一种玩具。爸爸妈妈为了让我知道《西游记》是什么,就在我6岁生日那天给我买了32本关于《西游记》的小人书,也就是它带我走入了名着的殿堂。于是,我就天天看着上面的漫画看,我看得爱不择手,一拿起来就舍不得放下。只可惜上面好多字我不认识,直到小学一年级,我借助拼音才能自己读懂里面的字。也就是我第一次看《西游记》。

第一次看《西游记》,我的收获只有把《西游记》里所有人物的名字背了个滚瓜烂熟。第二次品味它则是在四年级,通过那次细细品味,我发现它比小人书精彩多了。它把孙悟空的勇猛,猪八戒的呆懒描写的淋漓尽致,他们的飒爽英姿都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第三次看《西游记》就是现在了,书里有些部分是文言文,原着的《西游记》更精彩了,你看这一段:两个在半空中一场好杀,咦?:齐天大圣,混世泼牛王。只为芭蕉扇……,书中的人物都活生生地展现在我的面前,战斗场面也非常详细,腾云驾雾,刀光剑影都十分精彩,给我的气氛不像是在看书,而是在看一部惊心动魄的电影。这本书我太喜欢了,经常看得不肯放下,连妈妈叫我吃饭都不知道。为此,我经常受妈妈批评,但我还是忍不住要去看。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多快乐,比看电视精彩多了,我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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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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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在作文竞赛中得了二等奖,老师奖励给了我一本《木偶的森林》。我用五天的时间把它看完了,后来我和吴庆龄换了一本《我和小姐姐克拉拉》,才看第一个故事,我就“毒”性发了,所以三天看完,我觉得这本挺好看的。

故事的主人公还是“我”和克拉拉。其中我觉得最精彩的是“双色狗”。克拉拉把狗分成两份,“我”一份,克拉拉一份,并把它染成看金黄色和黑色。

还有一回,他们捡到一只可怜的猫,并把它带回家里,还要给狗看,大家都知道,狗和猫是不能和好的。果然,狗和猫闹了起来:家里简直被这两只狗和猫翻了顶。不过,从这两个故事来看,“我”和克拉拉爱护动物,我想,这就是他们对小动物的“爱”吧。

但是,他们也挺调皮的。他们在一起打来打去,没有分出胜负。可是聪明的克拉拉,却把晾衣绳当作比力气的材料,结果,“我”的裤子湿了,还破坏了两瓶花。要是我,早就等着妈妈的“风暴”了,可他们的妈妈却习以为常骂了他们一顿,我想,这是我一生中“最大”的难题吧。

总的来说,“我”和克拉拉也是挺乖的,也就是办了点“蠢事”:克拉拉给“我”剃了个光头,异想天开地创造一个马戏团。如果让我续写的话,我会让他们都乖乖的,可那样也就没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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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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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无,百事荒芜。我读过很多书,可我最喜欢的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代表作《狼王梦》。

这本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在狂风暴雨中生下了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可一只公狼崽因紫岚疏忽冻死在了暴风雨中。紫岚自从丈夫黑桑死后始终有一个希望,就是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但残酷的事实让它大失所望,长子黑仔被金雕叼走吃掉;次紫蓝魂儿,勇猛无比,一次被捕兽夹夹住,紫岚求救未果把它咬死,三子双毛,从小懦弱,后经紫岚和紫岚女儿媚媚一起侮辱它,它狼的本性终于爆发,但在狼王争夺战中再次懦弱,被狼群咬死。紫岚为了让自己的狼孙夺得王位,与原先吃掉黑仔的,想吃掉自己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中有许多人物,我最喜欢主人公紫岚,它为了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它付出了很多,培养双毛时,一条腿被摔折,身上也伤痕累累,使它提前步入老年。被女儿媚媚逐出家门。还和准备吃掉媚媚孩子的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最令我感动的情节是蓝魂儿被捕兽夹住,紫岚把牙齿咬掉了几颗,都没有把蓝魂儿救出,最后为了不让猎人抓住,它狠心把蓝魂儿咬死,拖出来将他埋了。

以后我要阅读更多的名著,让自己汲取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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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读卖火柴的小女孩有感

全文共 2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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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火柴的小女孩》我相信大家都读过吧,我也读过好几遍!可是,我现在读了感觉和小时候读的完全不同。 小时候是妈妈和我一起读的,每次妈妈都读的眼泪汪汪。都是她!把我妈妈惹哭了,我不喜欢她。最近,我连读了两遍,我的眼睛也下起了蒙蒙细雨。我对卖火柴的小女孩的不幸生活充满了同情心。她在除夕夜冻死了!为什么她这么可怜?她的妈妈在那儿?难道没人管她?……

我讨厌那个男孩子!他抢了小女孩的拖鞋,害得小女孩脚冻得又红又肿。我和她相比,我是多么的幸福她是多么的可怜!我真想把她接到我的家里来,和我一起享受美好的童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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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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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很多数学,比如:《马小跳玩数学》、《奇妙的数学》、《数学童话集》等等,可是我最喜欢的却是《课本上学不到的数学》这本书!

这本书一共有十二课,每节课讲的内容都不相同,而且每讲一课都会有关于本课的一篇小漫画,看了漫画你就大概知道要讲什么内容了!

比如第一课:1和0的故事。背景是六一儿童节联欢会,1和0通过对话让大家记住了他们!随后课文又紧抓重点详细介绍了1和0的诞生!让我们知道了1和0是两个非常重要的自然数!

小朋友,你知道是谁发明了阿拉伯数字吗?我猜想很多人都会回答是阿拉伯人,其实在没有认真阅读这本书之前我也不知道!课本的第三讲就回答了这个问题,原来阿拉伯数字是印度人发明的!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古代人怎么测量时间》这课,原来在3000多年前,中国人就开始利用影子来确定时间了,并且发明了最原始的计时工具圭表!而且在阴雨天和夜里可以用水钟和漏壶来计时!

通过对这本书的认真阅读,还让我知道了“+”、“-”符号的来历,扑克牌里每种花色代表的意义,以及人头牌代表的是12位著名的人物!

《课本上学不到的数学》虽然是我上一年级的时候妈妈给我买的,但是我从来没有认真阅读过,这个暑假我再次认真阅读后除了让我知道了很多书本上不会讲的数学知识外,也让我体会到了学习没有年级高低之分,只有知道与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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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喜欢的书

全文共 4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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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我是个爱看书的小女孩。书,是人类精神的食粮,就像陈寿说的:“一日无数,百事荒芜”一样。其实我从前并不爱读书,再爱上读书的过程中还有一个小故事呢!

那时,我读小学三年级,老师让我们买《笑猫日记》系列的书。我一开始只买了一本,名字叫做《想变成人的猴子》,这本书见了马小跳和唐飞他们一起把一只猴子救了出来,吧猴子放在了马小跳的家里;这只猴子在这里见到了许多东西,有冰箱、电视、跑步机等,看到这些,猴子产生了一个想法:“我”一定要变成人。还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情。最后,马小跳的爸爸把猴子送回了山区。

看完这本书,我还想买《笑猫日记》系列的其他书,妈妈又给我买了几本,我欣喜若狂。几天的时间就把这几本书看完了,后来又和同学们交换着看了几本。我现在已经把《笑猫日记》系列的书看得差不多了。

人们都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可是我却觉得:书让人类进步,让人类的生活不再枯燥烦闷。读书对我们肯定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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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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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佳怡

“养心莫若寡欲,至乐无如读。”这句话说的没错,多读书肯定是对的,读书令我痴迷,令我忘却自我,所以,我要为大家推荐一本书——《解忧杂货店》。

《解忧杂货店》是日本著名作家东野圭吴写的,东野圭吾一生不知写了多少本书,其获奖书籍更是不计其数,如1985年写的《放学后》获第31届江户川乱步奖,2005年出版的《嫌疑人X的献身》史无前例地同时获得的第B4届直木奖,第6届木格推理小说大奖,以及年度推理小说排行榜第1名等。

《解忧杂货店》主要讲得是在一个僻静的街道,有一家杂货店,名叫“浪矢杂货店”,只要写下烦恼,投进卷帘门的投信口,第二天就会在店后的牛奶箱里得到回答。运动员因男友身患绝症,在爱情与梦想之间彷徨徘徊;为了音乐不得不离家漂泊,却在现实的阻拦下寸步难行;面临家庭经济危机不得已连夜潜逃,挣扎在亲情与未来的迷茫之中……他们将烦恼写成信、投进“浪矢杂货店”的卷帘门,随即不可思议的事竟不断发生……写给三十年后的信,回信竟是……生命中的一次偶然交会,会擦出什么样的火花?更精彩的内容,一起到书中看看吧!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一起进入这奇妙的故事中,治愈你的想象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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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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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好,蕴含着丰富的知识和真挚的情感,我就有这样的一本书,它就是由六角丛书出版的《昆虫记》.

那是寒假的一天,妈妈把这本书带回来.我一看便爱不释手,在三年语文课本中曾学过的《松鼠》一文,这篇让我现在都记忆忧新的课文,原来就是从这本书里选编的.

《昆虫记》,书的封面是绿色的,黑白的图案画着一只羽蛾,一对翅膀上的斑点就好像两只大眼睛,这是它恐吓敌人的法宝.打开书的目录,里面记录了大量的我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昆虫名字,我迫不及待地翻到第一页,津津有味地读起来.

读着这本书,我仿佛进入了法布尔所描绘的昆虫世界,书中讲述的各色各样的昆虫使我惊讶不已.法布尔不愧是一位杰出的昆虫学家,为了把纷繁复杂的虫子世界真实而形象地展现在世人的面前,他细致入微地观察了毛毛虫的旅行,不顾危险地去捕捉黄蜂,仔细观察萤的捕食过程和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以及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他做的各种昆虫实验,让人读起来充满了无限的乐趣.一个个可爱的小生灵——昆虫活脱脱地展现在我的眼前.

书中还添加了许多昆虫的精美插图,各种各样漂亮的昆虫让我耳目一新.读着这部宏伟巨作,法布尔那诙谐、幽默的语言,时不时让我轻轻发笑.《昆虫记》使我更加了解大自然,了解昆虫们的奇妙生活.在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描写橡树虫的那几篇文章,橡树虫妈妈对孩子们的爱,让我深受感动,昆虫们的母爱竟然是这样的无私而博大.

这位感情细腻、思想深刻的天才而伟大的科学家,用哲学家一般的思考,美术家一般的观察,文学家一般的描述,为我们开启了一扇通向昆虫世界,更是通向科学的大门.

是的,一部好书,就是打开知识大门的钥匙,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的一生都不能没有书,书将会伴我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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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给卖火柴的小女孩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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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小女孩

你好!

读了你的故事后,我非常的感动,你那么乖巧,换来的却是寒冷与饥饿。你那么可怜,那么无助,我不禁对你充满了无限的同情。 现在的生活好了,大家都渐渐富有了,人们的生活也过得幸福起来了,丰衣足食,大鱼大肉的。父母对自己的亲身骨肉更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掉了”,父母总是把好吃的留给自己的孩子,而他们却吃孩子们吃剩的,而对子女们的爱更是一个更胜一个啊!

可是现在的孩子却学会了顶嘴,骂人,打架等,在电视上我还看见有些人竟敢杀死自己的亲生父母!这是什么缘故?因为现在的父母都只有一个孩子,都太过分的溺爱孩子,所以才导致孩子养成了依赖的心,要是父母有稍微一点没有依孩子的做,孩子就发脾气,或大哭大闹,或赖着不走。

火柴的小女孩,你是多么的可怜,在旧年的大年夜死去了,而你还小,在未来的路上你还有很多未完成的任务;你是那么的无助,连一分钱也没有,那么饥饿,那么寒冷,穿着单薄的衣服,又赤着脚,我的心仿佛被针刺了般疼痛。

我想,我一定要好好学习,让你看到我,看到我不是以前那个调皮捣蛋的小孩子了,我要超越自我,让我不再像从前一样,学习成绩一落千丈,表现差的令妈妈直摇头,我要让自己的成绩突飞猛进,表现让妈妈重新扬起那漂亮的嘴角。

祝:

在天堂的每一天开开心心!

和奶奶忘掉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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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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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在家闲来无聊,随手拿起一本翻着。忽然,当我看到《小英雄雨来》这篇文章时,被里面的生动情节吸引了。

这篇文章的情节很有意思。尤其是这段:

雨来一会儿把敌人领到田地里,一会儿又领到大路上,弯弯转转,在这片假地雷阵里走。雨来故意扯开嗓子喊叫一声:“小心地雷呀!”一个小鬼子兵正好踩到松软的土地上,以为踏着地雷了,惊叫一声,趴到地上。这一叫,整个鬼子大队忽啦啦地闪到了一边,叽里咕噜趴下来,吱哇乱叫。趴了一会儿,不见雷响,才松了口气站起来。很多鬼子,因为刚才把头埋进土里,弄得满脸沙土,只露着滚动的小眼睛。一个个缩头缩脑惊慌的样子,仿佛都吓掉了魂。

这个故事,讲述了小英雄雨来和小鬼子们斗智斗勇的故事。写出了雨来的机智勇敢,热爱祖国的优秀品质。

雨来小小年纪就这样的勇敢,我们的年龄与他相仿,却在很多方面无法与他相比。他生活在战乱纷飞的坚苦年代,却那么的勇敢、机智、热爱祖国。我们和他比起来,我们更幸福,但我们没有表现出他那样的优秀品质。我们应当以他为榜样,向他学习,向他看齐。

雨来说:“真想与你一起到还乡河游泳;真想与你一起在夜校读书。我们是中国人,我们爱自己的祖国。”而我想说的是,“真想与你一起和日本鬼子周旋,可惜我们不在同一个时代,只有把你的精神传承下来,只有练就一身过硬的本领,长大后才能为我们的祖国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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