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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卖火柴的小女孩这本书作文(优秀20篇)

要是有人问起这个世界上最深厚,最真挚的爱是什么?小编收集了2024年书香三八征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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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3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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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历险记》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他的作者是马克吐温,故事大概是说汤姆是个只会玩不知道上学好处的孩子,汤姆和他的好朋友哈克去玩,最后发生了一连串的冒险故事!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汤姆很有冒险的精神,遇到困难也不会紧张,冷静地度过难关。有一次,汤姆的学校户外教学他跑进山洞探险出不来,大家以为汤姆死了就为他办丧礼,后来汤姆拿走宝藏逃出山洞并阻止了自己的丧礼。

要是我像汤姆困在山洞的时候,我希望像汤姆一样先冷静下来,观察四周的环境,慢慢的寻找山洞的出口,这样逃出山洞的机会会比较高,说不一定还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呢!

所以聪明的人遇到困难是不一定能解决事情,反而遇到事情要先冷静下来,灵机应变,才能解决问题,汤姆就是最好的例子。以后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先不要紧张,想想解决的方法,并给自己多一点勇气,相信成功是属于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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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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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的很多,有《狼王梦》、《夏洛的网》……给我感触最深的还是那一本书—《寻找心灵深处的感动》。

这本书里有近百个小故事,每一个小故事都包含着一个耐人寻味的道理。其中,一则叫《粽子的滋味》的小故事,看了之后很让我感动。

这则故事讲的是:一个叫毛毛的大学生,他邀请他的同学到家里来做客。在他下楼买饮料的时候,其中有一个同学饿了,去翻了翻毛毛的冰箱,发现了一个懂得几乎成了冰块的粽子。他拿到微波炉里加热后咬了一口,便连忙把粽子吐出来,原来,粽子都发霉了。毛毛回到家后,看到了垃圾桶里的粽子,把饮料一扔,连忙捧起粽子,使劲地往嘴里塞。大约十来秒,粽子就被吃光了,连粽叶都被毛毛舔得干干净净。吃完后,毛毛一屁股坐在地上,顿时泪如雨下。他的同学上前问他怎么了,他抽泣着说:“这可是我妈包的粽子!”他的同学说:“有什么大不了的,叫你妈再包就是了呗。”原来,毛毛的妈妈已经死了,这是他妈妈临终前给他的粽子。

看完这则小故事后,真的让我很感动。亲情是什么?亲情是一种依靠,亲情是一种温暖,亲情是一种鼓舞人心的力量。它能滋润人枯干的心灵,能使我们昂首挺胸,面对难关。

这只是里面的一则小故事,就令人有了那么深的感触,催人泪下,这就是好书的力量。所以,这绝对是一本值得让人去反复诵读品味的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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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卖火柴的小女孩作文600字

全文共 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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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只拖鞋。我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来到这个家的,反正已经很久很久了。今天早上,我的小主人像往常一样穿着我出门了,我知道,一定是男主人又输了钱,让小主人去卖火柴换钱。可今天是大年夜呀!我真心疼我的小主人。

小主人穿着我,她的脚趾从我身上的破洞里伸出来,已经被冻得发青,还有路上堆积的雪渗到我的身体里,我们一起瑟瑟发抖着。

已经到晚上了,按平日来说,小主人可以回家了,可是今天大家都在自己家里团聚,谁会来买火柴啊!可怜的小主人哆哆嗦嗦地在街上走着,嘴里不时喃喃:“有谁…谁来买我的火柴啊……”

突然,有两辆马车飞快地冲过来,吓得小主人赶紧跳到一旁,我瞬间被踢飞到了一个小角落里。小主人光着通红的小脚焦急地寻找我。小主人,小主人,我在这呀!我在角落这边!可是小主人听不到我的声音,她放弃了,坐在一面墙边休息。

我静静地看着小主人,她美丽的、金黄的头发散在一边,眼神也因为疲惫而黯淡下来。小主人是真的可怜,自从女主人死了以后,她就没吃上一顿饱饭。

突然,小主人划着了一根火柴,火柴的光在这寂静的夜中可真明亮,小主人望着它出了神,她在想什么呢?

一会儿时间,火柴就灭了。小主人又划着了另一根,火柴燃起来了,发出亮光来。亮光落在墙上,那儿忽然变得像薄纱那样透明。

很快火柴又灭了。小主人又掏出一根火柴划着,她看着火光,那眼神就像在看她早已去世的奶奶一般。过了一小会儿,小主人握紧一大把火柴划着,她想起了什么吗?我只看到她微笑地闭上了眼睛。

呀!小主人睡着啦,那我也睡吧,但愿明天醒来,小主人已经找到我了。我会和她高高兴兴地回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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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卖火柴的小女孩读书笔记350字

全文共 3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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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一年中最后一个晚上。外面下起了大雪,人们都往家里走去。只有一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在雪地里走来走去,她手里拿了一些火柴,那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嘴里喊着:“谁要我的火柴,谁要我的火柴。”突然,这时一辆马车跑了过来,眼看那马车就要撞到它了。小女孩赶紧跑走,马车走了,小女孩有点急,她的鞋子掉了,小女孩正准备去检鞋子,一个淘气的小男孩,抓住了小女孩的鞋子说:“这鞋子可真大呀!将来可以给我的孩子当摇篮。”说完,小男孩蹦蹦跳跳得走了。

小女孩心想那可是她唯一的一双鞋,小女孩想追上她可是,小女孩喘不过气了,小男孩却连影子都不见了,小女孩只好光着脚走路每走一步就向扎到尖尖的刺上。小女孩找了一个房子,她在房子低下休息,她很冷,她点着一根火柴,突然她眼前出现了一个火炉。第二次,她又点着了一根火柴,她奶奶出现了,小女孩为了不让奶奶消失,她把所有的火柴都擦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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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11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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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好值得你一遍又一遍地去阅读,且每读一遍都会有新的感觉,新的体验,新的思考。

——题记

法国著名的思想家。文学家罗曼罗兰为让世人”呼吸英雄的气息",传递由痛苦和磨练而造就的伟人思想而连续写了几部名人传记:《贝多芬传》。 《米开朗基罗传》。 《托尔斯泰传》。 (共称《名人传》)。

《名人传》记叙了贝多芬。 米开朗基罗。 托尔斯泰三位伟大苦难和坎坷的一生,同时也赞美了他们顽强拼搏的意志和坚韧不拔的品格。传记中的他们,虽然一个是音乐家,一个是雕塑家。 画家,另一个是作家,但在各自不同的专业领域中,他们都是伟大的天才,是英雄。

贝多芬用痛苦与忧虑谱写的与命运抗争的音乐将永垂不朽;托尔斯泰则用小说向人们内心传递爱。其中米开朗基罗令我印象深刻。他,有无与伦比的天赋,以无穷的经历永远追求艺术尽善尽美;他的内心软弱无力,只挣扎而没有力量奋斗。尽管如此,他在我心中依然是英雄,只因他在逆境中永不放弃。

三个英雄的人生道路很坎坷。他们或受病痛的折磨,或受莫名的诽谤,或有悲惨的遭遇。但他们却并不因一时的悲苦与劫难而消极沉沦,始终以坚韧不拔、果敢拼搏的精神和高昂不屈的姿态,吹响前进的号角,那么支撑着他们的又是什么呢?是他们的理想——追求艺术之巅。

现在因为读了这本书,成为他们那样的英雄成了我的目标。

我,一个十六岁大的少女,从未有过什么远大的理想,秉承着得过且过的信念匆匆度日,虚度了多少的岁月早已忘却。但这本书却在我的心头狠狠地敲打了一下——我的理想是什么?我的人生又是什么颜色的?然而这一切我却只能用沉默来回答。只因我的内心始终在游荡,整日充斥着迷茫。我不断地思索着,寻觅着。鹰击长空,是因为他有翱翔蓝天的理想。那么,我的理想又是什么?什么才是我前进的动力?

我梦想着成为一名作家,不求功名成就,只求能写一些有意义的文章。我想用我如春雨般的文字,滋润大家心灵的田地。我为我的理想付出了努力。平时我一有时间,就让书来陪伴我。在名家名作的陶冶下,我写的文章日渐成熟起来,就像春天播种的种子,在阳光的沐浴下,在春雨的滋润下,生根、发芽,等待着收获的季节。但,我知道,想要成为一名作家,光是靠文字的熏陶,是远远不够的,要经常练。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所以我会努力练习写作,将我对写作的热情表达出来,让理想不再是遥不可及的,而是触手可得的。

蜗牛缓缓地向着金字塔的顶端爬行,纵然烈日当头,因为蜗牛相信,我虽然没有鹰的矫健,但毅力是我最大的翅膀;叶子在风雨中飘摇却依然坚守在枝头,因为叶子相信一生执著的绿定会换来一个金色的秋天……而我相信,为梦想插上翅膀,就定能冲上云霄——这便是我从《名人传》中所领悟到的。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当然也欢迎你的阅读,毕竟你有一万个理由去阅读它。

无情的时间会让许多书迅速腐朽,而让经典流传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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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读卖火柴的小女孩有感

全文共 2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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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读了《卖火柴的小女孩》这本书,读过之后,我就深深的为小女孩抱不平。

者篇课文主要讲了在大年夜小女孩被冻死的场景。我不禁暗暗想:这就是旧社会穷人们的悲惨生活吗?在今天,我们可以吃饱穿暖,享受着新社会阳光的阳光的沐浴,那个小女孩不也应该向我们一样,可以在教室里认真的学习吗?怎么会悲惨的死去呢?拿小女孩和和我相比,简直是地狱与天堂,我们这些小皇帝还不珍惜来之不易的生活,真是不应该呀!

我下定决心,要好好学习,珍惜用祖辈们的鲜血换坏的来之不易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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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4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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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叫裘可,来自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是北海小学508班的一名学生。我很喜欢,下面就让我为你介绍一本我最喜欢的书吧!

我最喜欢看《听见颜色的女孩》这本书。它是美国的莎朗。徳蕾珀写给她女儿——温蒂。米歇尔。徳蕾珀的一本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美乐笛,她是一个不能说话的女孩儿。于是她的爸爸妈妈和V阿姨从小就把许许多多的词语灌输进她的脑袋里,希望能弥补她不能说话这个先天缺陷。她的爸爸妈妈还给她买了一台“语音电脑”,只要把想说的话输进去,这台“语音电脑”就能代替美乐笛说出。美乐笛很聪明,她打败了许多竞争对手,赢得了参加“中小学生知识竞赛”的机会,又在比赛时,遥遥领先,最终她和她的队友获得了去美国华盛顿的机会。为此,她们还庆祝了一番。可飞机改时间了,美乐笛的队友并没有通知她,使她错过了机会。

每个人都不完美,但美乐笛的不完美很特别:她能听见所有五颜六色的话,并能像摄影机一样把它们全部记下来。她有过失落,有过伤心,有过愤怒……可她坚强、坦然地面对了生活,这就是生活的赢家。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教会了我面对生活要乐观向上、不畏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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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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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喻户晓的四大名著中,《西游记》是给我印象最深的,也是最喜欢的一本

《西游记》记叙了唐代高僧唐三藏与四个徒弟,历经八十一难,到西天取经的故事。

大徒弟孙悟空虽然天性顽劣,有“大闹天宫”的黑历史,却是徒弟四人中最厉害的,也是取经意志最坚定的。西去路上斩妖除魔,立功无数。与白骨精斗,“三打白骨精”;与六耳猕猴斗,看谁是真谁是假;与红孩儿斗,看谁更胜一筹;还与自己的“拜把子”兄弟牛魔王抢芭蕉扇……总之呢,孙悟空是与妖怪、与天与地斗,其乐无穷。

不过,最吸引我的不是这些取经故事,而是他当初在他第一个师父——菩提祖师门下学习的生活。

当初他去拜师时,他的那些师兄们对他并不好,挤兑他,嘲笑他,让他干活,几乎所有的狠毒招都用上了。好在孙悟空心大,不计较,继续帮他们干苦活。也好在菩提祖师慧眼识珠,对他这个任劳任怨、悟性很高的小徒弟悉心教导。

后来孙悟空刻苦学习,学到了不少招数,最后,他还学到了比“日行千里”更厉害的神功——十万八千里高的筋斗云。学完这个,菩提祖师也教不了他了。于是,孙悟空便从菩提祖师的门下毕业了。

回头看看,支撑着孙悟空走完漫长西天路的,不是他多怕紧箍咒,也不是孙悟空对西天多向往,而是当初他拜师时学到那股的坚韧劲。

当初的孙悟空苦练七十二变,吃遍了学习的苦,才在后来的取经路上能做到笑对八十一难,从容面对一切。这正应对中国的一个成语——苦尽甘来。最终封圣成佛。

其实,像这种先苦后甜的日子,不也就是我们即将要走的路吗?

小学时培养习惯,初中时夯实基础,才能在高中游刃有余的学习,面对高考时镇定自若,不至于在高中复习时毫无头绪、心烦意乱地面对,结果到头来,就成了“年与时驰,意与日去”的悲剧。高考考砸了,后来的路就更不好走了,走上社会,潮水般的困难一浪接一浪,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仿佛永远解决不了,真是“一步错,步步错”啊!最后就成了“逐成枯落,多不接世,悲守穷庐,将复何及!”

我们若想像孙悟空那样,能“笑对八十一难”,就必须在现在“苦练七十二变”。

现在吃不了学习的苦,将来生活就会双倍加赠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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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给卖火柴的小女孩的一封信

全文共 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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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小女孩

你好!

读了你的故事后,我非常的感动,你那么乖巧,换来的却是寒冷与饥饿。你那么可怜,那么无助,我不禁对你充满了无限的同情。

现在的生活好了,大家都渐渐富有了,人们的生活也过得幸福起来了,丰衣食足,大鱼大肉的。父母对自己的亲身骨肉更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掉了”,父母总是把好吃的留给自己的孩子,而他们却吃孩子们吃剩的,而对子女们的爱更是一个更胜一个啊!

可是现在的孩子却学会了顶嘴,骂人,打架等,在电视上我还看见有些人竟敢杀死自己的亲生父母!这是什么缘故?因为现在的父母都只有一个孩子,都太过分的溺爱孩子,所以才导致孩子养成了依赖的心,要是父母有稍微一点没有依孩子的做,孩子就发脾气,或大哭大闹,或赖着不走。

其实我有时候被父母骂了也会顶嘴,我想这也是我的不足之处吧!我也经常不珍惜父母对我的爱,甚至还在糟蹋。像上次,妈妈带我去买衣服,我一看到不合身的就大喊大叫,还冲妈妈大发雷霆,看来我也应该好好改改这些坏毛病了!

火柴的小女孩,你是多么的可怜,在旧年的大年夜死去了,而你还小,在未来的路上你还有很多未完成的任务;你是那么的无助,连一分钱也没有,那么饥饿,那么寒冷,穿着单薄的衣服,又赤着脚,我的心仿佛被针刺了般疼痛。

我想,我一定要好好学习,让你看到我,看到我不是以前那个调皮捣蛋的小孩子了,我要超越自我,让我不再像从前一样,学习成绩一落千丈,表现差的令妈妈直摇头,我要让自己的成绩突飞猛进,表现让妈妈重新扬起那漂亮的嘴角。

好了,就说到这里吧!

祝:

在天堂的每一天开开心心!

快快乐乐!

和奶奶忘掉从前!

希望你能够幸福安康!

一个十分同情你的人:赖xx

20xx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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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卖火柴的小女孩读后感

全文共 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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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丹麦著名作家安徒生写的《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文章。读后,我深受感动,小女孩的悲惨遭遇深深打动了我。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个孤独寂寞的小女孩,在大年夜去街上卖火柴。她光着脚,冷极了。但是她不敢回家,因为没有挣到钱,爸爸会打她的。所以小女孩坐在墙角里,五次擦燃火柴,来温暖一下自己。最后,她和已死去的奶奶一起飞向那没有痛苦的世界。

当我读到小女孩在大年夜还要去街上卖火柴,而且只能闻着烤鹅的香味,眼睁睁地看着别人吃,自己却在外面受冻、挨饿。我感动极了,想起自己,我的生活是多么快乐,多么幸福。在节日里,全家人在温暖的房间里围坐在一起,桌子上摆满了好吃的。可是,我却不好好珍惜这美好的时光。面对着各种美味佳肴,还经常挑食,嫌这个不好吃那个不好吃的,有时竟然还觉得自己命苦。当看完这个故事后,我才明白,原来自己生活在一个“蜜罐”里。和小女孩相比,我是多么幸福快乐,小女孩的命运是多么悲惨,不禁让人对她无比同情、怜悯。

我知道,在小女孩的幻想中,她渴望温暖、渴望食物,更加渴望能像其他的孩子一样得到快乐、幸福的生活以及家人的疼爱。她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和向往是感人的。小女孩所渴望的,不正是我们现在孩子所拥有的吗?而我又怎样呢?乱花钱,不懂得珍惜,不够尊重父母……

记得有一次,我去姥姥家吃饭,姥爷问我想吃什么。当时我正在看书,认为姥爷打扰了我。便冲他大发脾气。现在想想,姥爷对我是那么的疼爱,我不应该那样对待他,我真为当时的举动感到无比后悔、惭愧。我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呀!小女孩悲惨的命运时刻提醒着我,在这么优越的条件下,我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努力学习,有什么理由不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呢?

小女孩的故事深深打动了我,使我铭记在心。她时时激励着我,要珍惜现在的好时光,努力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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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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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是上一届班主任推荐给我的,那本书叫做《绿山墙的安妮》。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有一个叫这做安妮的孤儿,被马修和玛利亚兄妹从孤儿院领回,他们本想领回一个男孩帮助农场干活儿,却阴阳差错地领回了一个骨瘦如柴、一头红发、满脸雀斑、父母双亡的女孩。她差一点就被退回去了,但又凭她丰富的想象力把兄妹俩迷住了,留了下来。安妮给绿山墙的所有景点都起了优美的名字,如:闪光的小湖;白色的欢乐之路等等;她还与一位名叫黛安娜的黑发小姑娘结成了知心朋友。安妮在朋友、老师、马修和玛利亚的爱和关怀中幸福地生活着,直到马修的悲惨死亡。但是她还是坚强地活了下去,成了一名乡村教师。

安妮自幼失去父母,十一岁时被人领养。小孤女个性鲜明,富于幻想。她自尊自强,凭自己的刻苦勤奋,不但得到领养人的喜爱,也赢得老师和同学的敬重和友谊。这部加拿大儿童文学名着自1908年问世以来,已被译成数十种语言,在全球销售达几千万册,风靡欧美。马克·吐温高度评价这部小说,称“安妮是不朽的艾丽丝之后最令人感动和喜爱的形象”。

如果我独自驾船周游世界,我会带上《绿山墙的安妮》。我要把这本书完完全全的背诵下来。再讲给灾区的孩子们,我会让他们明白,这本书——《绿山墙的安妮》是多么的好看;让他们明白书,是多么的有意思,多么的吸引人;让他们明白,书,是智慧的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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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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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架上有很多书,我最喜欢的一本要数我暑假读过的美国女作家苏珊柯林斯的代表作《饥饿游戏》了。这本书最打动我的是女主角凯特尼斯在逆境中不断抗争,在磨难面前无所畏惧、坚韧不拔的精神。

这是一本科幻小说,故事围绕着一个虚拟的一百多年后的美国大陆展开。此时的美国面目全非,一场战争过后,他们引以自豪的民主制度荡然无存,统一的美利坚合众国分裂成了13个区域,新的政权帕纳姆在首都掌控大权,其他的区域负责为首都制造产品。每三年,每个区域都要向首都输送一男一女两名少年,前往首都参加“饥饿游戏”。这是一档电视节目,是新政权为了威慑每个区域接受统治不再反抗而开展的真人秀节目,节目规则非常残忍,选手之间相互厮杀,最后只有一个人能活着走出竞技场。住在12区的16岁少女凯特尼斯代替妹妹参加了“饥饿游戏”比赛,在比赛中她不是体力最强最有胜算的一个,但是她懂得观察,运用环境和自己的优势,在比赛中与同伴一起战胜了猜忌与怀疑,共同战胜了比自己强大的对手,赢得了比赛逃出了竞技场。凯特尼斯与同伴的胜利为其他13个区推翻帕纳姆政权的独裁统治带来了希望,他们联合起来取得了革命的胜利,解放了人民。

苏珊柯林斯虽然是一名女作家,但对书中竞技场、革命场面的描写,能让人身临其境的感受到剑拔弩张的紧张感和热血的气氛,颇有几分男性的大气。而苏珊柯林斯对书中女主角凯尼斯感情及内心挣扎、抗争、痛苦的描写又很细腻,又体现着女作家特有的细致。

《饥饿游戏》每读一遍,体会多一层。推荐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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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8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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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就经常听妈妈在我耳边唠叨:“孩子,你要从小开始学好本领,长大后才能实现自己的理想。可别像妈妈这样,只能怀着遗憾过日子。”即使我现在已上了小学三年级,也不太明白妈妈说的话。直到今年暑假,我看了《五毛钱的愿望》这本之后,才真正领悟妈妈话里的含义。

这本书里讲的是在巫师树村有一个叫泰德司。布林的小矮子,他卖给三个小朋友每人一张许愿卡,每张五毛钱,用右手大拇指按着卡片上的红点许愿,愿望就会实现。一个叫波莉的小朋友,她是个大嘴巴,心里怎么想嘴上就怎么说,大家都不喜欢她,所以她的愿望是别人都喜欢她;还有一个叫罗威娜的小朋友,她十五岁就开始谈恋爱,她的愿望是男朋友永远不要离开她;最后一个小朋友叫亚当,他家的农场没有水,他的愿望是农场所有的地方都有水。最后这三个小朋友的愿望都实现了吗?让我来告诉你吧。

波莉只要说不好听的话,她说出来的话就变成“咕—呱呱,咕咕—呱呱”牛蛙的叫声;罗威娜希望她男朋友永远不要离开她,结果她男朋友变成了一棵大树;亚当家的农场最后几乎变成了喷泉广场。虽然书中三个人都实现了自己的愿望。但当他们美梦成真时,一切并不如他们想象的那样愉快,他们都付出了更大的代价!因为他们的愿望却以出人意料的方式实现,事情竟朝着可怕的方向发展。最后只好找到司徒·米特用他的卡片解除了所有的愿望。

读到这里,再回顾妈妈时常说的话,我不由得恍然大悟,也明白了许多道理:永远别指望天上会掉下馅饼,要想实现自己的愿望,就必须靠自己的努力和智慧,才能取得成功。我想,这几年来,妈妈不断在我身边支持我、鼓励我,看到我在泉州市文化局举办的才艺大比拼中获得银奖,她那激动又高兴的表情,无非也是要让我明白“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的道理。

莎士比亚说过:“书是营养品”。《五毛钱的愿望》这本书为我增添了许多知识营养,让我明白很多事理,我想告诉小朋友们:人生的目标不要太大,认准了一件事情,投入兴趣与热情坚持去做,你就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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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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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们的老师,带给我们无穷的知识;书,是我们的朋友,带给我们欢乐和幸福;书,是一盏明灯,给我们照亮前进的方向。我拥有许多书,也非常喜爱读书,在无穷浩瀚的书海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实用文摘》

当我翻开扉页,淡淡的油墨清香让人心旷神怡,隽永的文笔,精美的文字,让人如醉如痴。每次品读这本书,我仿佛在和作者对话,心境顿时变得纯净,如饮清茗,满口溢香。

说到《实用文摘》,大家可能会觉得很熟悉。没错,它就是带给我神奇力量、无穷智慧的一本好书。《实用文摘》分为好几个栏目:《卷首语》让我懂得人生真理;《校园书场》让我激发真性情,启发心智;《教材连接》让我增加阅读量,掌握写作的技巧;《我知道点》让我坚持日积月累,不断充实自己;《我爱科学》让我发现了这个生动有趣、充满活力的世界;《我的乐园》让我欢笑,尽情倾诉……

我喜欢在书海中遨游,乘坐一叶扁舟,去追寻知识的宝藏。这本书教给我做人,教会我怎样寻求真理。每每坐到窗边,微风拂过,再伴随着风铃清脆的声响,轻轻翻开这本书,阅读这其中优美的文章,真觉得这就是享受。

这本书丰富多彩,也拥有许多课外知识,让我走出课本,感官世界。万事由来、科研知识不断着充实着我的大脑,让我越来越喜欢读书了!

一本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生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在知识的海洋中飞翔,让你的灵魂更加美丽。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一本让我懂得无数道理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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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卖火柴的小女孩后记作文800字

全文共 21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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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新年的第一天,到处是人们的欢歌笑语,到处都洋溢着幸福的气息——今天是一切的起点,人们要忘却去年的不愉快,全新全意地投入到新的一年去。真好啊。

在热闹集市的一角,一个衣衫褴褛的长满胡子的中年男子带着乞求的目光把脏乎乎的手伸向了一个衣着华丽的贵族妇女,贵妇手上镶着宝石的戒指闪得男子睁不开眼睛,高傲的贵妇嫌弃地瞄了一眼男子,就迅速看向别处,生怕这个低贱的男人污染了自己的视线。但是,贵妇依然让下人扔了几枚银币给男子——毕竟今天是新年的第一天,人们对乞丐也格外开朗。

男子小心翼翼地接过银币,用衣袖细细的擦拭着银币,然后装进兜里。男子直起佝偻着的身子,看向远方,乌云在聚集。

今天收获颇丰,男子拍了拍鼓鼓的口袋,因为是新年的缘故,所有的人都变得富有同情心。男子一瘸一拐地向前走着,一边灌了一口廉价的白酒。他的腿是因为年轻时口出不逊被人留下的痕迹,曾经是他在餐桌、酒桌上吹嘘的资本,可现在呢?母亲的暴病而亡,妻子的突然跑掉击垮了曾意气风发的男子,于是他选择靠乞讨度日。而他那唯一的小女儿,也被他指使去卖火柴。母亲死后,他染上了酗酒的毛病,他靠乞讨挣来的钱哪够支付他酗酒的毛病?一旦酒没了,他就把气撒在女儿身上。但是从内心来讲,他还是爱女儿的——毕竟,女儿是他唯一的情人啊。

忽得,一阵雷声传来。一些细小的雨点落在男子的身上。男子无视这些细小的雨丝,把目光落在了一家烤鹅店里,虽然在下雨,但烤鹅店里依旧透着暖意。男子犹豫了一下,灌了一口啤酒,笑了——她最爱吃烤鹅了…

雨下大了,雨滴在地上溅起了污黑的水花,人们奔跑着,想找个避雨的地方。男子漫无目的地寻找着女儿,他知道女儿没有他的命令是不敢回家的。男子摸了摸湿掉的衣服,打了个寒战。“大冬天的,这雨还是真反常啊”。男子自言自语到,昨天还那么冷的,还下了雪,今天居然在下雨,还好雨不大,不然真的要冻坏了……”男子喝了一大口酒,走路走的更歪歪扭扭了。

细密的雨帘蒙住了男子的眼睛,他找不到女儿,哪都找不到。忽然,他远远发现前面小巷的拐角,蜷缩着一个人,他好奇地走上前去。

男子倚着小巷的墙,呆呆地盯着眼前这小小的,女儿的尸体。女儿静静地蜷着,浑身都湿透了,漂亮的金黄色的卷发粘在她的脸上,女儿安详地笑着,手里紧紧攥着一把燃烧过的火柴。

男子的脸上滑过泪水,和雨水混在了一起——口袋里的一小块烤鹅还散发着余热。男子的瘸腿颤抖着,另一条腿抽搐着,他瘫坐在满是泥水的冰凉的地面上,他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为何命运对他如此不公?他嚎啕大哭着,他心中唯一一块跳动的地方正慢慢被绝望侵蚀。

忽然,男子的脑海里浮现出一个声音,这一切真得怪命运么?

男子愣住了,呆呆地盯着女儿的尸体,他想起他把女儿粗暴地推出家门的场景,想起了他喝醉酒时用皮鞭抽打女儿撒气的场景;想起了女儿因为没卖出火柴时的极度惊恐的眼神;想起了妻子因他与酒相伴的哭泣;想起了妻子夜里逃走时留下的长信……

呵呵,原来这一切都是因为他啊。男子苦笑着,泪水更是在疯狂的往下涌。雨继续下着,不过变小了,滴滴答答的雨水落在屋檐上,地面上,奏出了凄凉的乐章。男子终于明白了,他才是罪魁祸首!可明白了又有什么用呢?他什么都没了,他甚至连挽回的机会都没有,只能呆呆地看着女儿小小的尸体,就像一滴水掉进了沙漠。

一阵风灌进了巷子,扰乱了男子的思绪,让他一下子回想起了十几年前的那个晚上。

雨不停得下着,雨声夹杂着风声,发出幽灵般的哀嚎。一阵冷风吹开了窗户,屋子里的炉火变得躁动不安,妻子努力把窗户关上,回到床前。床上,男子垂头丧气的躺着,母亲仔细地揉着男子的一条腿。

“哎……”男子深深叹了一口气,“我以后就是一个残废了,我什么都干不了了,要靠别人养活了!”男子使劲捶打着床头。妻子抓起男子的一只手:“想什么呢?你因为反抗权威,伸张正义被陷害,我为你感到骄傲呢!”妻子一边说,一边擦去眼角的泪滴。“可是……我以后就是残废了,我已经对未来绝望了……”母亲微笑着摸着她的头说到:“孩子,记住,永远不要放弃希望!你不过是失去了一条腿,就算只是去了一切又怎样?只要你还活着,就有无限可能!你要记住你还有亲人……”“嗯!我不会放弃希望的!”男子坚定地说。

窗外的雨依旧下个不停。

就是从那个时候,自己开始以那条残腿为荣的吧……男子想到。可是,他忘记了母亲最后让他记住了什么,又究竟是什么让他变成这样的呢?男子盯着手中的酒瓶。明明说好的不会放弃希望,结果呢?他变得颓废,开始苟且偷生,造成了无法挽回的后果,失去了一切,还要继续如此么?

男子又看向女儿的尸体,眼泪又止不住地往外溢。

雨丝很细,很均匀的浸染着世界。雨是要停了么?

男子咬了咬牙,狠命拽住湿漉漉的衣袖,在脸上来回抹,想要把脸上的雨水和泪水擦掉。又把瓶子里的酒倒进嘴里,灼热的酒液顺着他脸的轮廓淌下。他挣扎着站起来,把酒瓶狠狠摔在地上,溅起了一大片水花。

雨渐渐停了,天空中的乌云渐渐散开。阳光一点点,一点点洒下来,一束束的橘黄色和湿润的空气融化在一起,形成一道道明丽的光晕。

男子深深看了女儿的尸体一眼,一瘸一拐,坚定地朝着那束最明亮的暖橘色的光移去。

屋檐上的雨水缓缓落下,地上的积水被激起朵朵涟漪。乌云渐渐消失,阳光渐渐倾泻而下。

男子看向天空,突然想起了那个雨夜母亲对他说的话——你要记住,若黑夜有光芒,就能化作星空,若雨天有希望,就能变成万里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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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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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淑丹

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使人快乐。读书能让人学到更多知识,读书还可以陶冶情操,是人的内心得到充实。我喜欢读书,在书中我可以自由飞翔,飞向远方。我最喜欢读的书是《青铜葵花》。

《青铜葵花》是这本书两个小主人公的姓名。这本书主要写了葵花的爸爸是一位艺术家,经常要下乡。而葵花没有母亲,只能由爸爸带着她。但是有一天,爸爸在写生时失踪了,眼看着葵花成了孤儿,这是有一家人要收养葵花,那一家人只有一个小孩子青铜,而青铜却是一个聋哑人,葵花在这家生活的很幸福,可这样的生活没能够持续多久,城里的人要将葵花带回城中。

在这本书中,我最欣赏的是葵花,他不顾自己的安危一个人去江南菜银杏果,一个人离开家半个多月,后又乘船回到家乡,听到奶奶的死后无比难过,几乎绝望的她只好又回到家中。还有一次,葵花一个人去找父亲,但并未找回,心中一直很难过。但她从来不找任何人诉苦,也从来不抱怨任何人,从来不抱怨命运的不公。葵花很懂事,他从来不给别人添麻烦,她把困难和挫折都默默的埋在心底,让幼小的心灵过早的承担着不该属于她这个年龄的人的痛苦。对于葵花的很多优点,我就不一一介绍了。我们应该向葵花学习,遇到困难和问题自行处理,不给他人添麻烦。

我喜欢《青铜葵花》这本书,因为这本书可以给人勇气,使人增添力量,增加自信。这本书启示我们,遇事要大胆,勇敢地面对现实生活,不怕困难,无所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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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读卖火柴小女孩后感

全文共 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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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文章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小女孩那悲惨的遭遇犹如一幕幕电影一直萦绕在我眼前,令我不禁潸然泪下。

就在大年夜的那一天,天上下着鹅毛大雪,一个衣着单薄的小女孩走在大街上卖火柴,她又冷又饿,全身蜷缩在一起,可还是感到冷。小女孩便点燃手中的火柴取暖,在燃烧的火焰里她看见了火炉、烤鹅、最爱她的奶奶……最后她饥寒交迫,在大年夜跟着她的奶奶一起飞到了遥远的天边。

文中有一处让我很感动:小女孩又点燃一根火柴,发现自己正坐在一个大火炉前,火炉闪烁着光辉,她的手已经不那么冷了。她又想把脚伸过去暖和暖和,可是火柴突然熄灭了,大火炉不见了,她手里只有一根燃烧过的火柴。小女孩穿得那么少,只用火柴取暖怎么行?而我们呢,冷的时候可以穿棉袄、羽绒服,晚上睡觉可以开空调,跟小女孩比真是大相径庭。

文中另一处也让我很感动:小女孩向别人屋子里望去,看到里面的桌上放着一只香喷喷的烤鹅,奇怪的是这只烤鹅竟然向着小女孩走了过来小女孩开心极了,想去吃可是火柴熄灭了,什么也没有了。小女孩那么饿,可是她没卖掉一根火柴,什么吃的也换不到。读到这里,我不禁又想到了自己,家里什么吃的都有,可每当妈妈把饭菜端出来,我总是嫌这个不好吃,那个不要吃,还直抱怨妈妈做的菜太少了。而文中的小女孩却只能在幻境里看到好吃的,最终饿死在街头。

小女孩的悲惨遭遇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同情,更发人深思。我们现在生活在这么幸福的时代,一定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生活,努力学习,创造更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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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喜欢的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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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盏明灯,为你照亮前行之路;书,是一把金钥匙,为你打开成功之门;书,是一叶扁舟,带你驶向梦想的彼岸;书,是一阵清风,为你吹去愁苦的尘埃••••••

打开记忆的匣门,轻轻抹去记忆中的点点灰尘,找到埋在心里的书——《鲁滨孙漂流记》

那是炎炎夏日的一个傍晚,晚风抚着脸颊,那一丝丝书墨香扑入鼻腔,让我顿时停下了步伐,扭头望去,一家书店在近处向我微笑着。我按耐不住内心的好奇,飞快窜入书店,一下跃入书籍的汪洋大海中。游来游去,忽见一个贝壳金光闪闪,十分诱人,拿来一看——《鲁滨孙漂流记》

我轻轻摸了摸精致的书皮,缓缓打开书,那一串串优雅的文字如同调皮的精灵般跃然纸上,仿佛在我心中舞动着,编制着陶醉的歌,让我如一位被醇香美酒熏陶了的醉人,一发不可收拾。

一幅幅精彩的图片在我眼前展开,鲁滨孙仿佛来到了我的面前:他身穿残破的烂衣裳,手里握着自己打磨的工具种田猎禽,不怕风吹雨打,毅然在恶劣之岛上艰难存活下来,他那坚定不移的信念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如一粒弱小的种子,飘到了这荒岛之上,而又如一棵参天大树扎根于此,成功生存下来!

在这本书中遨游,我得到了许多的感触。我伤,我为鲁滨孙孤独一人漂流荒岛,恶劣环境不断摧残他而伤心;我喜,我为鲁滨孙偶遇星期五,相依为命,互相帮助,最终回归大陆而喜悦;我感,我感受到了鲁滨孙坚持不懈,不屈不挠,意志坚定的品质;我悟,我领悟到了团结力量的伟大,坚持意志的重要以及要积极探索,不断努力,在逆境中充满希望也能绝处逢生的生命真谛!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不错,这本书是我人生路上一块坚实的阶梯,亦是人生路上的明灯,成功之门的钥匙,驶向梦想的扁舟,是我最喜欢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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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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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柜里,有许多我珍爱的书,其中有本是我最喜欢的。它就是《中华上下五千年》。这本书里面蕴含着经验的真知。无论是王朝帝国的心衰成败、历史人物的功过是非,还是重大事件的曲折内幕、伟大改革背后的艰辛……这些历史无不折射出做人与做事的道理。

这本书是以时间为顺序写的,选取了中华历史五千年来的重大事件、风云人物、辉煌成就、灿烂文化等内容。其具体分为七个篇章:华夏源头、中原争霸、九州一统、离析与交融、乾坤变幻、王朝更迭、民主与新生等内容。每次回到家,我都会津津有味地看起来,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民主与新生,它记载着新中国的每一次进步:一千九百四十九年十月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一千九百六十四年十月十六日,中国自行研制的第一颗原子弹爆炸成功;二千零八年八月八日,第二十九届奥运会在北京开幕,成为有史以来最成功的奥运会;九月二十五日,中国神舟七号载人飞船发射升空,宇航员翟志刚成功完成太空行走……每一次的记载都让国人感到自豪喝兴奋。我感到:中国人的腰杆越来越直了。

我小心翼翼地把它珍藏起来,每天时不时地把它拿出来看一看,翻一翻,生怕它那儿脏了皱了,把它当宝贝一样看待,对它爱不释手,宝贝得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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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1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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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们的好朋友。在读书的过程中,它像一丝阳光,照亮我前进的方向;更像好朋友一样带给我很多乐趣。所以我喜欢读书,尤其我喜欢的一本语文书就是《鲁滨孙漂流记》。

书中主要讲了鲁滨孙一个人在荒岛上生存奋斗的故事:他是一位英国青年,他乘坐的船在海上遇到了危险,其他人都死了,只有他一个人被冲到了荒岛上,于是他只有自己动手在小岛上开辟土地,种起了麦子来养活自己。他养了岛上的山羊,吃着羊肉,喝着甜甜的羊奶;他还做了一个坚固的大木头房子,来保护自己;他训练了一只鹦鹉和自己作伴;后来,他还救了一个野人,给他取名叫星期五,并且成为了自己的仆人。于是,他的生活越来越好,在荒岛上与世隔绝的生活了二十八年以后,一艘英国船来到海岛,带着鲁滨孙回到了家。此时他的父母已经过世了很多年,他把在巴西种植园的收入都给了帮助过自己的人们。

鲁滨孙的故事深深的鼓舞了我:他拥有梦想,勇于挑战,勇敢的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即使在遇到危险之后,他也没有绝望,他辛苦劳动,用自己的双手开辟了一个新的天地。由于他的不怕困难,艰苦劳动,最后他终于回到了家乡,实现了梦想。

我应该跟鲁滨孙学习,要有远大的理想,好好学习。面对困难,我们不能轻易放弃,而是应该积极面对,不能后退,最后实现自己的理想。我要做一个爱学习的好孩子,长大了回报爸爸妈妈,回报老师,为祖国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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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喜欢读的书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1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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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的几本是,十大名著中其中两本《水浒传》和《三国演义》。它们非常好看,里面的人物令我敬佩。

《水浒传》一看这名字就知道非常有意思,果不其然,这本书真的很好看,不愧是四大名著之一。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开头第一章的主人公,鲁智深,这一篇文章叫《鲁智深倒拔垂杨柳》,一看这个题目就知道鲁智深就是一个力大无穷的汉子,这篇文章可畏是整本书的经典文章,内容讲述的是鲁智深去镇上吃酒,然后把店小二的牙打掉了。鲁智深俗称鲁达,读过《水浒传》的人在讲述的时候,很少人叫他鲁智深,都叫他鲁达。至于我为什么叫他鲁达呢?因为它有一身疙瘩肉,力大无穷,别看他表面那么粗鲁,其实人家心善的很,不会伤及无辜。所以,他是一个值得尊重的人物。

再来说说《三国演义》,作者是罗贯中,这是四大名著中最好的一本书。《三国演义》的人物各个厉害,个个威武,个个霸气,其中比较令人难忘的故事就是“桃国三结义”了。有大哥刘备,过五关斩六将的二哥关羽,最后就是三弟张飞了。还有三国中最强大的吕布,其中一篇文章就叫做“三英战吕布”,“三英”就是刘备,关羽,张飞他哥仨了,他们三人挑战吕布,吕布敢应战,可想而知吕布的强大了吧。号称无敌战神吕布有一批非常厉害的坐骑,叫做赤兔马,在人间流传着一句话叫做,“人中吕布,马中赤兔”。还有当时的神医华佗,只要略知三国的人,一定知道华佗,他的医术在当时天下无敌,没人比得过他。对关羽“刮骨疗毒”的就是神医华佗。华佗救过多少条命,数都数不清了。还有赵云,曹操,周瑜,诸葛亮。周瑜死的太过于奇葩了,竟是被诸葛亮气死的。诸葛亮的聪明才智可谓是无人能敌。赵云在那时除非吕布能勉强打得过他,其他人都是以卵击石。还有就是三国中最忠诚一员老将黄盖,他是周瑜的手下,周瑜和黄盖还出了一句歇后语,“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据说,当时周瑜和曹操对战的时候,曹军军队太过于强大,于是黄盖出了一个计策“苦肉计”,也是出于这件事,“苦肉计”就是当时周瑜和曹操敌对,黄盖对周瑜说,你把我捆在刑具上打,要打的狠一些,然后我就去假装投奔曹操,让他误以为你不要我了,然后我在里面当卧底,为大人您提供情报。果不其然,最后魏国曹操战败了,吴国周瑜取胜,曹操怒发冲冠,三国的人物各个机智勇猛啊!

赵云,蜀国刘备最强的一位部下,五虎上将之一。除了第一名关羽之外,就当属赵云了,一个人大战长柏坡,敌军有上千万的人,赵云还是活了下来,就是为了救刘禅。不愧是号称“白衣将军”的赵云啊!

下面介绍的就是五虎上将中的黄忠了,我最敬佩的是黄忠的箭,百发百中,是三国中最强神箭手。

马超,三国根本很少提到他,但是它的飞矛很厉害。张飞,粗中有细,一声吼死了夏侯渊。关羽五虎上将之首。过五关斩六将,刮骨疗毒,温酒斩华雄。在阎良,朱文丑,关羽非常忠厚,被圣人称为“武圣”,但是夜走麦城被吕蒙袭击而牺牲了,关羽也是我比较喜欢的英雄。

三国让我不禁赞叹,让我佩服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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