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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卖火柴的小女孩这本书作文【热门20篇】

要是有人问起这个世界上最深厚,最真挚的爱是什么?小编收集了2024年书香三八征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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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10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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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西游记》,它是我读过的四大名著中的第一本。

小时候,奶奶教我唱:“唐僧骑马咚那个咚,后面跟着个孙悟空;孙悟空,跑得快,后面跟着个猪八戒……”。那是我3、4岁的时候就听奶奶哼唱的儿歌,直到现在,朗朗上口的旋律,节奏分明的短句,憨态可掬的八戒,鬼怪精灵的悟空,憨厚老实的沙僧,老好人唐僧,都在童谣里上蹿下跳。等到我学会了识字,第一次捧起大部头《西游记》 时,我是又惊又喜,终于要跟童谣里的主角们见面了,你们还好吗?

这本书果然对得起我的惊喜,我常常看得忘了形,学悟空转动如意金箍棒,学八戒啃西瓜糊满嘴。

《西游记》讲的是唐僧在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的保护下,骑着白龙马去西天取经,途中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回真经的故事。我最喜欢其中的孙悟空,因为他有一根金光闪闪的金箍棒,一路上斩妖除魔,保护团队去往西天取经。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章节有:大闹天宫、三打白骨精、大战红孩儿等等。特别是大闹天宫,精彩极了,我甚至都可以倒背如流了:孙悟空被册封为弼马温之后,不知道头衔的大小,还以为自己是个很大的官,结果玉帝只是让他看守天庭的马匹而已,当他得知王母娘娘宴请各路神仙,却没有他的份时,一气之下偷吃了仙桃,戏耍了神仙,仅凭一人之力就把天宫掀了个底朝天。这只猴子怎么就这么胆大包天呢,真是让人佩服。每次我读得手舞足蹈,将精彩的情节讲给妹妹听时,三岁的妹妹都拍手叫好。她也跟在我后面学起了童谣 ,唐僧骑马咚那个咚,后面跟着个孙悟空……

这本书的作者是明代的吴承恩,我常常想,是不是真的有这么一个美猴王,能上天入地,然后就被吴承恩看见了,想出了这么一个神奇的故事呢?爸爸说,不是的,里面有些是现实中存在的,唐僧在唐朝叫唐玄奘,到古印度取来佛经,这个是真的,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白龙马这些呢就是想象虚构出来的。我真有点失望,还想着能找孙悟空借金箍棒来耍一耍呢。不过这个作家想象力可真丰富呀,故事情节像坐过山车一样刺激,还有他们说话夸张又好笑,我经常被逗得捧腹大笑。从此,我一有空就拿起这本书来反反复复地阅读。

我也喜欢和爸爸妈妈一起分享《西游记》,刚开始,爸爸妈妈说不懂得这本书的内容,我就一字一句的读给他们听。在爸爸妈妈的引导下,我渐渐地能背下一部分精彩章节,在整个分享阅读的过程中,爸爸读,我来背,书房里充满了郎朗的的读书声。

这本书不仅仅情节精彩,更让我懂得了要想办成事情就要有排除万难,必达目的的决心和勇气,在以后的学习中,我也要像唐僧和他的三徒弟,再苦再难也要咬紧牙关,不达目的不罢休。

书是引领我们前进的阶梯,虽然我还只是站在最低的那一级,但我相信,每天前进一点点,我一定会站到塔顶,看到一个美妙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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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8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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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杨红樱写的小说,她的小说充满了童趣,让我百读不厌。其中,我最喜欢《女生日记》这本,它让我知道了女生成长中,必须经历的事情,看到了朋友、同学之间深厚的感情。

《女生日记》讲述了冉东阳和她的同学六年级时的校园生活。“假小子”南柯梦成了娇弱的少女;马加在父母车祸时照顾弟弟,重获信任;冉东阳和吴缅在梅小雅遇到困难时攒钱让她家开店;因为南柯梦的月经,冉东阳和吴缅闹了别扭;小丑的爱你一万年,逗笑了所有人……看着一个个鲜活的故事,就好像看到了自己和同学,看着也享受着校园的乐趣。

我特别喜欢主人公冉东阳,她是一个善良的人,会尽自己所能帮助有困难的人。这学期,梅小雅因为父母离婚,母亲下岗,没钱继续上学,吴缅和冉东阳得知后,他们为了让梅小雅继续上学,劝她妈妈开百货店。冉东阳拿出了自己的存款,梅小雅妈妈再垫个几百块钱,开小店的愿望总算实现了!冉东阳觉得光帮小雅家凑齐钱还不够,她在闲暇之余,会到小雅家帮忙进货,还在别人笑话小雅时帮助她,安慰她。冉东阳没有因为小雅的家境而歧视她,反而在她没有朋友时与她交朋友,对于梅小雅来说,冉东阳能和她交朋友,就已经非常感谢她了,而冉东阳在梅小雅有困难时伸出手,拉她一把。我想这才是真正的朋友。

我也喜欢故事中的梅小雅,她是单亲家庭,而且她妈妈失了业,家里穷,开了个小店,光妈妈一个人养家糊口是不够的,于是梅小雅既要努力学习,保证将来能考上好的大学,又要帮妈妈经营起这能让母女俩生存下来的唯一生计。梅小雅是一个自立自强的人,从小就经得起生活的考验,而我都十三岁了,没有像她那样能干,更不能自力更生,和葡萄一样,依着架子,才能向上攀爬。

我也羡慕着梅小雅,在遇到困难时,有那么多朋友帮助她。而我的身边也有许多让我骄傲的朋友。他们在我哭的时候用温柔的话语安慰我,在我开心的时候相互拥抱着一起笑,在我孤独的时候牵起手陪伴我,在我失去信心时鼓励我……

我喜欢《女生日记》,它让我明白了很多很多我从来不知道的事,让我学会如何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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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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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该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这张贴在我床头柜上的名言,是我从《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中摘取的。假期里,爸爸从图书馆里借回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读着读着,我被书中一些故事情节迷住了,读到感人处不由自主地流下热泪。这是一本能让你从作者奥斯特洛夫斯基展现出的品质、意志、耐力得到强烈震撼的好书。书中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在经历了战斗的洗礼、工地上的磨难与病床上的痛苦等种种考验后,具有了坚强的意志和惊人的毅力,战胜了艰难险阻,把自己铸成一块“钢铁”。读一本好书就是与一个伟大的灵魂对话。

的确,这书好像具有一股强磁力似的,我反反复复读了三遍才还掉。生命诚可贵。三年前,我还是个肿瘤病患者,爸爸妈妈背着我大江南北不知道跑了多少家医院。手术期间,他们无时无刻不陪护在我的身旁,照顾我,安慰我,鼓励我。在爸爸妈妈的精心呵护下,我的身体慢慢康复了。

这场重病让年幼的我比同龄人对生命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所以,当我手捧《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时,我心里总是感到有股热流流遍全身。贴在我床头的这段关于“生命”的名言,在我读第一遍书时就已经被我捕捉到了。如今,她陪伴我已走过许多个日日夜夜。

自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保尔精神时刻鞭策着我,鼓舞着我:我也要做一个强者!尽管周围的人说我已经做得够好,但我说,我还远不如保尔!同学们,我们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我们要以保尔为榜样,努力学习,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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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书

全文共 5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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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四(9)中队的靳浩冉同学,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我最喜欢的一本——《成语故事》。

这本书有十几个乃至几十个成语的故事和意思,可以让你快速读懂每个成语的意思。并且让你可以把这个成语的出处、意思和这个成语的故事等简单地讲给别人听。它还可以在你不懂成语的意思时帮助你,让你更快的了解成语。

其中我记忆最深刻的是“杀鸡取卵”这个故事。从前有个叫阿三的人,他家有一只母鸡。每天中午,这只母鸡都会准时下一个大个儿的蛋。他用这些鸡蛋来换大米,够他全家吃,日子过得很好的。 一天,阿三的妻子跟他嘀咕:“你说这鸡要是一天能下两个蛋多好啊,我们家的大米就会多出一倍呢。这母鸡每天都能下一个蛋,肚子里一定存了不少蛋吧。”阿三点点头:“那当然!” 妻子又说:“它一天只下一个蛋,也太慢了吧。不如我们一下子把鸡蛋全拿出来,就发大财了。” 阿三想了想说:“对啊,我怎么没想到这个呢?还是你聪明,我现在就把鸡蛋全取出来。哈哈,咱们就能过上更好的日子了。” 他说着就捉来母鸡,很快把母鸡的肚子打开了。母鸡肚子里没有鸡蛋。阿三和妻子都傻了眼,后悔也来不及了。再也,没有母鸡下蛋换米了,他们俩对着母鸡大哭起来。 没过几天,阿三家的米缸就见了底,他们只能回忆以前的美好日子了。

这本书可以帮你快速读成语、学成语、讲成语。希望你把这本书推荐给更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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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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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消灭他,可就是打不败他。”这句话,是着名作家海明威在《老人与海》里说的。《老人与海》是我最喜欢的一本,告诉人们要有永不言败、宁折不弯的精神。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老人常年独自在海上打渔的生活。有一次他遇到了一条大鱼,但是在返回的路上遇到了成群的鲨鱼。老人使出浑身的解数和鲨鱼搏斗,鲨鱼把能吃的肉全部吃光了。结果老人拖回去的只是一副大鱼骨架。

我很佩服老人这种永不言败,面对困难毫不退缩的精神,而我正缺少这种精神与挑战困难的勇气。记得有一次,我在家做数学练习题,由于辅导书是小姨从外地带回的,一些题型并不熟悉,遇到难题就一跃而过了。这是,爸爸看见了,让我仔细读题,一遍读不懂再读一遍,直到读懂。在那时,我想起了那位老人面对困难锲而不舍的精神,这不正是我需要的吗?我下定决心,一定要迎难而上,把这些难题攻克。渐渐的,我喜欢上了做练习题,这也是对我学习的一种挑战和锻炼。无论学习还是工作,都需要这种精神。

在今后的学习中,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与挫折等着我们,只有像那位老人那样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克服困难,遇到困难锲而不舍、永不言败才能闯过这些暗礁险滩,战胜困难这只拦路虎,创造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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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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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晚上,妈妈把香喷喷的饭菜做好了,桌上冒着热气,可儿子还没来吃饭。爸爸妈妈等了好久,儿子还是没来。妈妈就对爸爸说:“去叫他。”

于是,爸爸在家里搜了一遍,好不容易才在儿子的房间里找到他,儿子正津津有味的看着一本,只见他趴在地上,双脚翘着,手撑着下巴,嘴里还念念有词。爸爸推了推他,儿子才回过神来:“出什么事了,爸爸?”“你该去吃饭了。”爸爸说。“这本书太好看了,让我再看一会儿吧。”“不行,你再不去,饭菜都凉了。”儿子只好依依不舍地去吃饭了。可爸爸心里还有个疑问:到底是什么书那么吸引儿子呢?于是,爸爸弯下腰,看了看。原来这是本《世界未解之谜》。不知不觉地,爸爸也喜欢上了这本书,竟拿起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过了一会儿,儿子到了餐厅,妈妈问:“你爸爸呢?她怎么还不来?”“刚才不是他去叫我的吗?怎么他自己还没来?”儿子说,“我去看看。”

儿子来到自己的房间,见爸爸正坐在摇椅上,聚精会神地看着那那本《世界未解之谜》。儿子对爸爸说:爸爸,该去吃……“儿子话还没说完,爸爸就说:”儿子,快过来看,百慕大三角竟然有死人复活!“”真的呀?“于是儿子同爸爸一起看了起来。

妈妈见他们俩还未来,只好亲自出马,好不容易才把他们两个”拉“过来。

吃饭时,儿子和爸爸还在讨论刚刚那本书。妈妈说,”你们爱看书是好事,但也不能不吃饭呀!真是废寝忘食呀!“大家都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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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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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听过汤姆·索亚这个名字吗?他是美国作家马克·温吐的作品《汤姆·索亚历险记》里的主人公。汤姆·索亚是一个既淘气又聪明的孩子。

在汤姆·索亚很小的时候,他的妈妈就去世了,他从小由姨妈收养。聪明顽皮的汤姆常常惹得姨妈和老师头疼。周末被罚刷墙,汤姆设计让镇上的男孩不但自愿帮他刷墙,还主动送谢礼。去墓地探险,他目睹了一起凶杀案,在无辜者即将遇难时,汤姆勇敢地站了出来,指出真凶,成了一个了不起的小英雄。去郊游时,他不仅救出自己和朋友,还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宝藏。

这本里,我最喜欢刷栅栏这件事。一次,汤姆被姨妈罚刷栅栏,但他想去玩,就用花言巧语把刷栅栏描绘成了一件非常有趣且独特的事。镇上的孩子听了后,都想干这件事,而且,还愿意用自己的东西和汤姆交换。就这样,汤姆不用劳动,而且还得到了许多小玩意。

在生活中,我也经历过这样的事情。有一次,我有事不想站岗,但大家都在写作业,我就说:“站岗看起来不好,但其实,你可以写作业,而且还能监督别人写作业,可威风了。如果老师看见,还会表扬你呢!”我刚说完,就有好几个人抢着要站岗。我心里乐开了花,选了一个同学替我去站岗。

在我读过的许多书里,我最喜欢这本《汤姆·索亚历险记》,尤其是主人公汤姆,他虽然像我们一样淘气,但是非常聪明。要是你读了这本书,肯定也会像我一样深深喜欢上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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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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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问我最喜欢哪一类,我最喜欢童话故事书。因为童话不仅能滋润我们的心灵,而且能够让我们徜徉在一个个美好的境界之中。

在童话里,我最喜欢的是《木偶奇遇记》。《木偶奇遇记》是18世纪意大利作家卡洛. 科洛迪留给世人的经典童话故事。

故事的主角是老木匠盖比都亲手雕刻的一个小木偶,他的名字就叫做匹诺曹。匹诺曹出世后,因为缺乏诚实守信在他身上发生了一系列离奇古怪的难以置信的事。最后,在遭遇强盗的绑架后,是青发仙女救了他。为了让匹诺曹改正这个极为不好的毛病,青发仙女要求他必须学会诚信守信,同时,作为一种惩罚的手段,每当匹诺曹撒谎时,他的鼻子就会不断的变长。的确,诚实并不是一种轻松拥有的美德,还没意识到诚实重要性的匹诺曹,他的鼻子越变越长,并且麻烦事接踵而至……

终于,匹诺曹经过无数次的艰辛的磨难和不断的考验,他总算了解到了诚实的含意。而作为仙女的奖赏诺,匹诺曹自己也实现了自己已经期待已久的梦想,也可以说是愿望,变成了一个活生生的人。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用告诫的方式,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千万不要做一个不诚实的孩子,做人要诚实守信,尊老爱幼。这整部作品诙谐幽默,大家如果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你一定会在捧腹大笑中明白一个个做人的道理。

[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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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8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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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若问起我最喜欢的一本,我会毫不犹豫地脱口而出:“《鲁滨逊漂流记》!”

不要认为这部书已然过时,这部书是在大浪淘沙后筛选出来的传世经典。书中的人物、全书的内容、思想精神已然在我们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它成为我们心中的一道亮丽而永恒的风景线!

然而对我来说,这部书的价值不至于此,它对我的影响与感化是更深刻的!它的内容对我而言是给我上了一堂生动而震撼的生活科。

原来的我自理能力很差,不爱承担家务,不爱自力更生,不能脱离父母的关爱、帮助与呵护,这导致了我缺乏独立、缺乏自主,这是一个大弊病。因为独立自主对于一个人来说极其重要,它是一个人生存发展的重要保障。而我却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这就等于失去了人生前进的武器,两手空空的我却不了解这一切的可怕,依然在依赖下尽情享受,不听家人的劝告。

在我身上,水开了不知所措,衣服不会自己洗,被子不会自己叠的景象时常发生。我也曾为此感到苦恼,但这苦恼过于肤浅,并未使我下定决心脱离依赖走向自主,直到——

小学时读到了一篇《鲁滨逊漂流记》的节选,初读之后感到很兴奋,觉得这部书应是本刺激精彩的冒险小说。出于好奇,我小心地打开了封面——生怕破坏这精彩的冒险情节。在认真读过内容简介后,兴奋跌落了一半,失望涌了上来,不就是说一个叫鲁滨逊的人在轮船遇难后孤身飘落至一荒岛而独立自活二十多年的故事嘛,这有啥意思?一点也不刺激,但出于一种莫名的感觉,我还是翻开了第一页。

花了十来天,整本书读完了,那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当我合住这本书时,我在沉思、我在设想,若是我独自飘落到了这样一个荒岛上,我会像鲁滨逊一样去自主生活吗?我能像鲁滨逊一样自主生活吗?阳光照在封面上那个衣衫褴褛的鲁滨逊上,我突然看见他身上在放射自主、独立、自强的光芒。

我下定决心,要摆脱依赖,去做一个像鲁滨逊一样的自强自立的人。我学习洗衣服,学习做饭,并经常自己干家务,竭力去改变自己。人生当自立,男儿当自强,自己一定要做一个独立自主的人!

现在我已然不再依赖,这多亏了鲁滨逊。是他震撼了我,打动了我,帮助了我,我感谢鲁滨逊,我热爱这本《鲁滨逊漂流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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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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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的有很多:《夏洛的网》,《老人与海》,《爱的教育》,《森林报》等等,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要数《夏洛的网》。

《夏洛的网》所讲述的是一对好朋友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它们住在原始大森林里。可是,小猪威尔伯的命运竟然是成为熏肉火腿!小猪威尔伯悲痛不已,躲在家里三天不吃不喝。这时,渺小的夏洛却对威尔伯说:我来救你!“夏洛用了它一生的精力织了一张被人类视为奇迹文字的大网,就是这张大网,拯救了威尔伯的生命,改变了威尔伯的命运,而蜘蛛夏洛的生命却走向了尽头……

看到这里,我不禁发出感叹:”这蜘蛛夏洛是多么的伟大啊!为了朋友,可以让自己死亡。不像我们人类,人类是贪婪的,也是虚伪的,为了金钱,利益和地位而去和别人做朋友,为了金钱而可以抛弃尊严;为了金钱可以抛弃亲情;为了金钱可以抛弃友谊……没有尊严,没有亲情,没有友谊的人是多么的可悲呀!但是被金钱,利益和地位污染了心比失去尊严,亲情,友谊的人更加可悲!要是没有金钱,利益和地位该多好啊!

要是没有金钱,利益和地位的话,我相信我们的地球会更加美好,人与人之间的友谊也一定会像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一样深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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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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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自有黄金屋”,书是人类的朋友,也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书——《伊索寓言》。这本书的内容很吸引人,让我们懂得了许多道理。这本书里有一篇故事深深地吸引着我,叫做《朋友和熊》。讲述的是:有一对好朋友走在森林里,一个人很胖,一个人很瘦。他们走着走着,突然从附近的草丛边窜出一只大狗熊,这只狗熊的样子憨憨的,但却十分凶猛,对着这对好朋友张牙舞爪,这对朋友惊慌失措,这个瘦的人急忙跑到一棵大树前,以风的速度爬到了树上,狗熊抓不到他,就急忙转过身去,向那位胖的人走去,那个人因为太胖了,跑不动,也爬不上树,就躺在地上装死。(他突然想到熊不吃死去的人)。狗熊走到他身边,嗅了嗅,趴在他身边,似乎在说些什么。

见那胖的人像是死了,狗熊就悻悻地走了。以上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不能同甘苦、共患难的朋友,不是真正的朋友。看,这个故事很吸引人,在生死关头,朋友是如何对待的,故事的寓义又很深刻。《伊索寓言》里,还有许多既好看,又有深刻道理的故事,例如:《狐狸吃葡萄》,告诉我们遇到困难,要去尝试,不能退缩。《龟兔赛跑》,告诉我们骄傲使人落后,谦虚使人进步,不能轻敌。《伊索寓言》有教育意义,故事生动,引人入胜,寓寄深刻的道理,在简短生动的故事,在轻松愉快的阅读中,中让大家学会做人的道理希望大家都来看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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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最喜欢的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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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很多,《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平凡的世界》《查理九世》等,可最让我难忘的是那套有关魔法世界的书——《哈利·波特》

我很敬佩这本书的作者--J。K。罗琳。J。K。罗琳从1976年到至今2017年一直在写作,还写了几本书帮助贫困学生:《神奇动物在哪里》《神奇的魅力星球》。这套《哈利·波特》总共有八册,它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魔法”的趣味,也让我时常有身临其境的感觉,甚至有时候觉得自己就是一位巫师,能变出各种各样的魔法。我很感谢作者,因为她让我爱上了书,让我知道了书的魅力,感受了人们异想天开的想象。

在这册书中,我最喜欢的第八部《哈利·波特与被诅咒的孩子》,这是她2007年的作品,这册书主要讲述哈利长大后,因为觉得对不起一个人不想让他死去,而用时间转换器回到过去,改写了历史,因为没注意,一不小心让坏人统一了天下,世界变得不美了,于是,他们再次改造历史,但是,又发生了难以接受的事实和不可改变的事情,后来,他们牺牲了自己,才让世界变得美好了。这本书最让我沉迷的是故事跌宕起伏,曲折回环,出人意料。同时,结局哈利?波特牺牲自我来拯救世界的精神也让我沉迷于故事的跌宕起伏,曲折回环,出人意料。同时,也让让我深受震撼和感动!

《哈利?波特》的精彩,并非我三言两语能说尽,要体会其中的神奇,请赶紧加入阅读的行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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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喜欢看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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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这是莎士比亚说的我喜欢看书。

在假期里妈妈给我买了一套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我特别迷恋其中的《月光森林》狐狸的故事,因为他的开头特别吸引我。可是就是因为过于的迷恋所以我掉入了它精心设计的“陷阱”。

那天下午妈妈让我把衣服甩好、晾干。我那时正在看书我那本《月光森林》所以只是口头上答应了,其实就没有听进去,后来妈妈出去了,我在知识的大海里遨游、探索。我看了很长时间眼睛感到不舒服就环顾了一下四周总感觉忘了那些事情果然不出我所料原来是妈妈交给我的任务还没有完成,我心想反正里妈妈回来还在我看会在干也不迟然后我就接着回去看书了看书。

接下来我看的更入迷这时我感觉自己仿佛就是书中的人物。仿佛亲身经历过所开的战会和参加过战争。我每次看见它们大战的时候都会捧腹大笑因为这实在是太有趣了一遍是动物一遍是屡战屡败的僵尸。两边可以说是巅峰对决。每当我看到动物大军快要赢的时候都会被一些东西所阻碍我真是替他们难过最后我总是感觉有事但是有想不起了我又不影响打扰这美好的看书时光我就接着看来起来我看我书以后回想起书里的内容又“咯咯”的笑了起来。

这本书把内容写的很详细点面结合而且还把它的每一个动作都写的是那么的详细。

到了晚上妈妈回来了看见衣架上空空如也,问我我让你凉的衣服呢。我这才想起来了妈妈交给我的任务羞怯的说:“在洗衣机里还没有那出来。”这时妈妈又看了看洗衣机里面有一股难忘的味道才知道衣服已经发酸了。再看看我手里拿着一本书才知道原来我是一直在看书了。于是妈妈告诉我以后要先完成我交给你的任务在看书。我笑了两声说:“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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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00字

全文共 8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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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飞逝,转眼间我已经成长为了一个小学六年级的学生,伴随着小学六年学习生涯的当然有许许多多的课外,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学会爱》,因为是它让我学会了感恩!

还记得那年期末结束的时候老师送了我这本书,它的作者是我最喜欢的刘墉先生。书中的一个个故事都是发生在作者和他儿子,女儿和妻子之间,引人深思,看了之后让我们不得不扪心自问,“我学会爱了吗?”

书中有个故事让我看了之后尤其觉得惭愧。有一天,刘墉到朋友家做客。晚餐之后,刘墉指着桌子上的残羹剩菜,对主人客气地说:“您准备的太丰盛了,剩下这些,多可惜啊!”岂知主人才六七岁的小孩竟毫不考虑地搭了腔:“不可惜!奶奶吃!”“我婆婆等一会儿出来吃!”女主人说,看见我十分惊讶,又解释,“她不喜欢一起吃,叫她吃好的,她还不高兴,只有剩下来的,她才吃,而且吃得高兴!”难道他们就不能理解老人是因为爱才宁愿自己吃残羹冷炙,而把新鲜美味的食物留给自己爱的人吗?

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了发生在我自己身上的一件事情。记得小时候最爱吃的就是妈妈烧的红烧小排,只要妈妈一烧小排,我就能吃满满的两碗饭。“开饭啦”妈妈悦耳的声音从厨房飘来,早已饥肠辘辘的我赶紧跑到了餐厅,”Yeah!今天有小排!“我高声喊道。端起饭碗,我就开始像这盆小排发起了积极的进攻,没过多久,餐桌上的这盘小排就被我快消灭完了,爸爸妈妈一直笑眯眯地看着我吃得这么香的样子,妈妈说:“还有几块,孙霄你都把它给吃了吧!”“可是妈妈,你和爸爸都没吃过呢?”妈妈一说,我才猛然发现爸爸妈妈根本还没有尝过这盆小排的味道呢!妈妈说:“你爱吃,你就吃掉吧,爸爸妈妈不爱吃。”听妈妈这么一说,我马上毫不犹豫地把这盆小排都给吃完了。

读了这本书之后让我瞬间明白了“爸爸妈妈不爱吃”的这句话的含义了!我为自己当时的不懂事而惭愧,也为自己终于明白了爸爸妈妈对自己的爱,自己又该如何去感恩这份爱而感到庆幸。就像书中所写的“有一种爱,它深藏在内心,温柔而克制,却在生活的每一个琐碎的瞬间,每一个琐碎的细节上,得到呈现。”父母无私的爱,让我们感到温暖,但我们必须要懂得那份爱,必须要懂得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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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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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我对它爱不释手。

《简·爱》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名为简.爱的女孩在舅妈家中饱受虐待,去学校后的她,被大家认为是骗子,在自己唯一的好友死去后,她离开了学校,并且来到了罗切斯特先生的大宅中做家庭教师。在屡次与罗切斯特先生的交谈、接触中,简.爱与罗切斯特先生产生了微妙的感情。然而在他们的婚礼上,一人站了出来并称阁楼上关着的疯女人正是罗切斯特先生的妻子,简.爱不愿作情妇,离开了大宅,但在大宅烧毁后,她又回到了双目失明的罗切斯特先生身边,并和他平等地相爱了。

读了这本书,我不由得为简·爱的勇气与高贵的自尊所折服,更对它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十分敬佩。在那样一个黑暗的年代,夏洛蒂.勃朗特不畏生活的艰苦与苦难,向全世界传递了男女平等,人人平等的坚定信念。她在逆境之中成材,像一朵傲放于风沙中的仙人掌花。

“我们是平等的……至少我们通过坟墓,平等地站到上帝面前。”简.爱不被世俗所束缚,也不为爱情所冲昏头脑,她无时无刻,都在保护着她那高贵的自尊和人人平等的信念。她不向恶势力屈服,她固执、倔强,到了不可理喻的程度。她并不出彩,相貌平平,没有显赫的家室。但是,她不卑不亢,在这个权力如冷血著称的社会中,坚持自我,并且最终敬发出了最夺目的光芒,引人注目万分。

简·爱是一个平凡而又特别的女子。《简·爱》 ,是一本展现了种种不平的佳作。他们令我受益一生:人与人是平等的;在任何情况下保持本色;永远不要放下你傲人的自尊……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简·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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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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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就好比人生中的一艘小船行驶在海面上,有时风平浪静,有时会遇到汹涌的海浪。有欢笑,也会有烦恼。我已经12岁了,也算一个半成年人了,也应该有自己的生活想法,有自己的打算。可父母却要为我规划一切。

吃饭时,我对妈妈说:“妈,老师说在现代社会每个人都要有一个属于自己的专长,你……可不可以让我报一个特长班啊?”妈妈的脸顿时由晴转阴,说:“学它干什么?又没有用,你现在应该好好学习,把语文、数学学好就可以了。”我对妈妈说:“妈,我必须有一个专长,这样才能立足社会,在大学时,专长对一个人十分重要,多学一项,就会多一条出路。”妈妈脸色阴沉沉地说:“我是过来人,不想让你因为别的东西而耽误学习!”“妈,我保证不会耽误的,现代社会需要的不是只会读死的书呆子!我也不想成为那样的机器人!”“妈,我不小了,我也能规划自己的未来了,我也有我自己的想法,你的意愿只是你的,它永远也不会是我的,我也有我想走的道路啊!”“好了,你别说了,你的那些大道理我不懂,现在你只要学好该学的就可以了。”

我回到自己的房间,把门锁了起来。泪水控制不住地流了出来。妈妈这就是对我好吗?我就不能有自己的想法和一点点自由吗?妈妈是过来人,可她们所经历的,我一定会经历吗?我按着大人的计划走,人生的道路就会平平坦坦吗?他们了解孩子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吗?有时,我真想永远呆在学校里,因为在那里我可以和同学们毫无顾忌地说出自己的心里话,可以不用再像笼子里的鸟儿一样飞不出去。在学校里,我可以拥有自己的一番思想和一片蓝天。

但愿有一天我能冲出“牢笼”,在蓝天下自由地展翅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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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卖火柴的小女孩续写

全文共 6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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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卖火柴的小女孩,与她慈祥的奶奶一起飞到了没有寒冷、没有饥饿、没有痛苦的地方--天堂。她们飞向玉帝面前。眼前的玉帝是多么尊贵:穿着威严的龙袍,带着镶满钻石、珍珠、黄金的王冠、手持着刻满花纹的龙头权杖。

天上的仙女为她们两个摘来了仙桃,采来了仙露,让她俩吃饱喝足后,玉帝亲切地问道:“你们有什么要求想和我说?”卖火柴的小女孩说:“玉帝陛下,小女想和奶奶一起,去一个没有寒冷、没有痛苦、没有饥饿的地方。”“那就去中国吧。”话音刚落,一朵白云飘了过来,载着卖火柴的小女孩与她的奶奶,飞向中国去。“到了,这里就是中国。”玉帝的话语传到耳边。卖火柴的小女孩与她的奶奶从云上下来,看到了这些:

绿树红花、万水千山、清澈见底的小溪流里,欢快的鱼儿跳跃着,树上的鸟儿叽叽喳喳的叫着,花中的蝴蝶在翩翩起舞。上学的孩子们,背着书包,带着灿烂的笑容,走到学校、退休的老人,在晨跑、做早操、锻炼身体,上班的叔叔阿姨们,背着挎包匆匆的赶着路,这一切显得多么和谐啊!

卖火柴的小女孩与她的奶奶被人看见了,小女孩上了那里的小学,学校为她买上了学习用具、她与同学们相处的很是愉快,有什么不会的,老师也很热情的一步步耐心的教着她,同学们并没有歧视她,侮辱她,而是很愉快的,手拉着手,一起唱歌,一起在学校的草地上跳舞。她的奶奶,被送进了老人福利院,与其他老人一样,过着舒适、快乐、幸福的日子。这里没有寒冷、没有饥饿、没有痛苦。

卖火柴的小女孩用国语说:“我们真是太幸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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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喜欢的书

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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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可以开阔你的视野,括宽你的知识面。我就非常喜欢读书。今天,我就向大家介绍一本我最喜欢的书,《冒险小虎队——太空陵墓》这本书主要写了;传说,密林深处有座太空林木,曾有外太空来客长眠与此,仲夏的夜晚,当一个园盘形的飞行物随风漂移着,降落在太空陵墓附近时,目击者们惊呼;UFO是想取回外星人尸骨,还是有别的更重要的任务?

这本书是32开的,大约200页,封面很让人感到惊奇:封面是一位冒险小虎队队员惊奇的看到太空陵墓打开了。目录中有25个小节,这本书包括:神秘的灯光信号、UFO降临、不宁静的森林……书的内容主要写了小虎队发现传说并探索事件真相的过程。其中,我最喜欢《奇异的墓碑》。这个小节主要写了小虎队的一位队员成功的找到了太空陵墓,但害怕极了。他看到了墓碑上面的碑文,并用无线电收发机联系其他的小虎队队员,告诉其他两位小队员,找到了太空陵墓的好消息,队友商量后决定马上赶到。我感受到小虎队队员们很勇敢,很有团结精神,我也要像他们一样勇敢、机智,有团队精神。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它成了我最亲密的朋友,每天在我临睡觉时都把它读上一节,写完作业时也读上一节,写完作业时也读上一节,心烦意乱时也读上一节。这本书成了我的良师益友,你们喜欢这本书吗?如果喜欢可以去新华书店买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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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卖火柴的小女孩来我家作文

全文共 10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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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布满彤云,鹅毛大雪纷纷扬扬落下来,家家户户的门窗紧紧关着,有些房子的屋檐上都结了像柱子一样的冰凌,地上积了大概一尺的雪,上面几乎没有脚印。我想:这么冷,外婆不会生病吧!去看看外婆吧。我把想法告诉了爸爸妈妈,他们同意了。我带上钱,裹上围巾出发了。

雪地上,每走一步都会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寒风拼命地钻进我的身体,我蜷缩着身子,艰难地往前走。

路过菜市场时,我发现菜市场大门外的角落里有一个小女孩。她衣衫褴褛,金色的头发乱糟糟、脏兮兮的,苍白的脸上没有一点血丝,目光呆滞,嘴巴也被冻得发紫。她用红通通的手拿着火柴盒,伸向过路的行人,哀求道:“叔叔阿姨,买一盒吧!”可是没有人理她。这不是安徒生童话里的卖火柴的小女孩吗?我走向了小女孩,她也用哀求的眼神望着我说:“姐姐,买一盒火柴吧!”

我关心地问道:“外面太冷了,你先去我家取取暖吧!”她害怕地看着我,我也看出了她的恐惧,连忙说:“相信我,我不是坏人!”小女孩看看我,点点头。我扶起她,拿下自己的围巾给她裹上,对她说:“走,我先带你去吃个饭。”

我挑了一家最近的饭店。进去后,我让小女孩挑个位置坐下来,又去服务台点了菜。我特地嘱咐老板:“请您快一点行吗?”“好的!”老板爽快地答应了。菜上齐后,小女孩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我心疼地看着她,说:“慢点吃,慢点吃,别噎着!”她朝我笑了一下,两个酒窝显得极其可爱。

吃完后,我又带她去买了一些衣服。她对我说:“姐姐,我不能再用你的钱了!”我听到后,笑着对她说:“没事。”“谢谢你,姐姐。”她感动地说。买好后,我便带着她去了我家。

到了家门口,我敲了敲门。妈妈来开门了。小女孩一见她,就叫了一声:“阿姨好!”妈妈问我怎么回事。我又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和她说了一遍。妈妈知道后,马上说:“别在外面站的了,快进来吧!”

到家后,我帮小女孩洗了一澡。她一脱完衣服,我就被她身上的一个个伤疤给震撼了。我小心地把她脏兮兮的金头发用水冲了一遍,水变成乌黑了。帮她在头发上涂一点洗发露,她好奇地问我:“这是什么呀,这么香?”“这个你都不知道?洗发露。”她说:“我从来不用这个!”

洗完后,她穿上了我给她买的衣服,我们都被吓到了:粉红色的棉袄,蓝色的外裤,头发金黄色,脸雪白。我不禁赞叹了起来:“哇,太美了!小公主啊!”我领她到镜子前照了照,小女孩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高兴极了!

我拉着小女孩的手说:“你就不要回去了,在我家住吧。以后也不要卖火柴了。”妈妈听后也赞同:“对,不要走了。”小女孩感动地说:“谢谢!”说完,眼泪就流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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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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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一本,当然我也不例外。这本书是妈妈给我买的,这本书非常厚。

这本书不是一本小说、漫画,也不是一本故事书,它是一本作文书,它的名字叫“好作文,这样写。”

这本书写的不是一件事,而是涉及到许多方面。有写人的、写事的、写景的、写动物、植物的……每一篇都用了许多修辞手法,优美的语句。这本书主要教你如何写作文,怎样把作文写好。所以每一篇都有主要内容、意思、好词好句。

你们肯定会问我为什么要选这本书?接下来,我慢慢地告诉你。

因为这本书提高写作水平非常快。这里面,无论是写事,还是写人,都写得非常细致,而且每一篇无论是字数还是段落,写得都非常清楚。另一方面是,我还喜欢它的语句,这里面的每一篇作文的语句有的非常有趣,有的非常优美。这本书还启发我,教育我要多读书,多看书,这样对我们写作有非常大的帮助。

在我每天早上、晚上坚持读书后,得到了大量的积累。上一次在学校考试,正好,这次的作文是写人的,这几天我看的也是写人的作文,而且我还重点看了一些外貌描写的范例。所以,“下笔如有神”,这本书可真帮了我大忙呀!

在我每天坚持读书下,我的作文提高了许多,成绩也提高了。

我喜欢我的作文书,帮我提高成绩、写作水平的作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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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9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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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总使我觉醒,而路遥带给我的《平凡的世界》,却最值得我沉思。那一个世界,也值得所有人去体会。

我们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平凡的个体,生活在这个平凡的世界,过着平凡的日子。悲、欢、离、合。

但总会有一些人,在宠辱不惊的天地间,活出最闪耀的自己。有一个自由的灵魂,但为了国家却甘愿成为一名普通矿工,那是孙少平的不平凡;脚踏实地,从一无所有到承包砖厂,变成“农民企业家”,那是孙少安的不平凡;始终以深深纠缠的故乡情结和生命的沉重感去感受生活,完成了一部百万字的小说——《平凡的世界》,全景式表现出当代城乡社会生活,那是路遥的不平凡。

窗外阴,微冷。我蜷缩在窗边,一本《平凡的世界》捧在手中。末页了,随着铁路线,我的思绪飘到了黄土高原。

头顶青天,脚踏黄土,这里的人们给我最初的记忆便是朴素勤劳,但黄土高原就像是个粗犷的汉子,顾及不到人们的吃穿。深夜里,便有无数人在月光下反复掐算着开销,那一声声叹息,有如鸡毛落地。在那时的社会,温饱、贫穷永远是问题。最使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开篇,或许是现在的环境使然,我的内心有了巨大的反思:两个高粱面馍,甲、乙、丙三种菜系就代表了三种不同的社会层次。学生吃不饱,也没得读,有的只有那落后的教育体系和无穷无尽的劳动。而当代的我们,被幸福麻痹得不知道幸福是什么。难道幸福是抱着手机玩到天昏地暗?难道幸福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难道幸福是穿着名牌时别人投来羡慕眼光时的满足感?呜呼!实则不然!

对于那些黄土高原的少年们来说,幸福是偷偷揣在怀里的一本书,幸福是几个白面馒头,幸福是从嗓子眼里打出来的饱嗝。可即便是这样小小的期望,在那个时代下,竟变成了奢求。

贫穷和苦难的恶爪,不断伸向挤在破旧窑洞里的那一家,他们从不轻易低头,从不轻易向命运妥协。就这样,孙少平背着一个承载着全家人希望的包,只身踏上了前往一个陌生城市的路。为了生存,也为他那不羁的魂灵。虽然日子过得很苦,但他却在这个黑漆漆的世界里真正蜕变。孙少安在经历种种磨难后终于把窑场竖了起来,红红火火的生意使他挺直了腰杆,也使他低了一辈子头的父亲孙玉厚很是宽慰。他们都是普通人,但“最平凡的人,也得要为他那个世界的存在而战斗” 。

落叶飘下,我的心神又回到眼前,我似乎是明白了什么,路还很长,要为梦想而不息奋斗。不知不觉,我又翻回扉页,重新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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